2016北京外资公司怎么做办理?注册外资公司有什么流程吗?小编把整理好的2016北京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 项目申请报告书(内附提纲供参考,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5. 企业章程(需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不设董事会的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制定);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外资企业名称的构成
(一)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比如:企业名称:北京天地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天地兴为字号、科技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可以放在字号之后使用,如天地兴(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也可放在组织形式之前,如:天地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北京)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二、外资企业名称的一般性规定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三、外资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有限期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前30天内可延期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所签订的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的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正)》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外方投资者在出资方式方面应当符合下列法律规定:
(1)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
(2)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是确实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诈,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3)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并且其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4)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
②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5)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征、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合作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6)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2、除了现金出资之外,其他出资方式的评估价值都应在合资合同中详细约定,并且约定实际价值低于评估价值或者认可价值时补足出资的时间、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以此来约束合同双方,使合资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
3、为了避免出现外方投资者作为出资方式的机器设备或者技术无法满足合资企业生产需求、致使合资企业生产经营无法进行的情况,合资双方应该对合资项目进行严格的论证,根据项目的技术要求分析外方投资者提供的机器设备和技术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4、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合营一方未按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否则视为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各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6北京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