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如果不能做到廉洁奉公,就会失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如果不能做到拒腐防变,就会失去提高执政能力的保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读书笔记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读书笔记篇一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读书笔记篇二
领导干部的能力直接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成败。这种能力是多方面的,包括廉洁从政、政治鉴别、工作决策、组织协调、开拓创新、选人用人、运用理论、依法行政及语言表达等等方面的能力。其中廉洁从政是首位的、贯穿始终的,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能力。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如果不能做到廉洁奉公,就会失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如果不能做到拒腐防变,就会失去提高执政能力的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廉洁勤政的极端重要性,更加自觉地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
我们说廉洁从政是一种能力。她不仅包含对廉洁从政的认识能力、还包括廉洁从政的实践能力和自律能力。首先是认识能力。认识是实践的先导,提高对廉洁从政的认识能力是提高廉洁从政能力的基础。廉洁从政能力的提高,首先在于认识能力的提高。其次是实践能力。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培养自己的廉洁从政认识能力,更要重视培养自己廉洁从政的实践能力,提高“管住自己”的自制能力,有
了这种能力,才会真正把廉洁从政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才能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用权、扎扎实实干事。第三是自律能力。自律能力,是从认识和实践能力中升华成的自我约束能力。自律是有意识的、自觉的行为。这种自律能力,需要党员干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社会要求,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一生有节。
我们说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和保证。廉洁从政能力的核心体现,就是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为她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古人说得好:“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只有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才能有好形象、高威望,才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一名廉洁从政的领导干部,会受到百姓群众的敬重、拥戴。一个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与人民群众离心离德的领导干部,将会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和唾弃,成为孤家寡人。更谈不上有任何能力与才华的施展。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只有清正廉洁,为官者才能正常发挥自己的工作才能。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来说,能力有强有弱、水平有高有低是正常的,但清正廉洁能力却不是可有可无、可强可弱的,它是保证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得以充分发
挥的重要基础。领导干部只有廉洁自律,才能保持清醒、牢记宗旨、坚定立场、明确方向,才能有为党为人民工作的资格,才能有施展能力和才华的机会和舞台。
我们说廉洁从政不仅是领导干部个人的必备能力,而且也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从政是对执政党及其每名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我们行使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所以履行职责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为民谋利、为民掌权”。廉洁从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自身特性的必然要求。只有做到廉洁从政,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成为一名有为的领导干部。因此,廉洁从政不只是一种要求,而应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一种能力。
十六大以来,党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加以认识,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极端重要性,从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做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正身直行,众邪自息。”领导干部正人必须先正己,要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见钱不贪,见利不伸,见名不争,见色不迷。”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就有了为官从政的基本资格。只要做到不傍“大款”,不吞“香饵”,就不会由堂堂正正的“公仆”变成金钱的“奴隶”;只要做到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就不必担心背后有人戳脊梁骨;只要做到不跑官要官,凭政绩为官,就可以挺直腰杆公正处置棘手问题……清正廉洁,保持了人格的尊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解剖自我、完善自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群众观。只有这样,才能无欲而刚,才能在群众中有威信,在社会上有形象,才能做一名学校领导信任、群众拥护的好干部。
经过对《廉政准则》的学习,有如下几点体会:
1.少数党员干部应用手中的权利资源,为本人谋取不合理的利益,已在人民大众中形成了极端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执政才能建立。《廉政准则》是对党员指导干部行为的标准,对干部违纪的行为进行惩处和严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2.《廉政原则》的发布和施行,在对党员指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办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和教育,有利于党员廉洁自律。
3.学习、践行《廉政原则》,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部分党员干部道德的滑坡,自律、自重、自省意识不强,损坏了党的形像,败坏了党的作风,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严格执行为《廉政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4.增强监督检查的机制,特别要发挥好群众信访的监视作,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要严查、严处,决不姑息迁就。
5.学习《廉政原则》,应是一项长期开展的工作。要让《廉政原则》印在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心中,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动上。
6.为更好地发挥好《廉政准则》效力,各级党委对表现较好的党员干部树立典型,隆重表彰,让示范带动,正面教育。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读书笔记篇三
在全国两会前夕,中共中央颁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高潮。综观《廉政准则》,它从8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家庭、作风以及干部任用进行了严格要求,同时又把这8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分为52个不准。这52个不准成为我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最高要求,成为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对照《廉政准则》自觉执行,重在落实。
一、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去年初,我局就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局下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好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从学习中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建设领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必须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想到“未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言。我做为建设系统的一名普通党员,更要自觉执行《廉政准则》的内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这种歪风邪气和为己谋利的不正之风,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无悔于党和组织对我们的培养,才真正筑牢拒腐防变这条思想道德防线。
二、切实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多少贪官都是从建设领域落马的,他们的贪污受贿就是没有把握住拒腐防变这条思想道德准线,没有时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条警钟常鸣的思想教育,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当作力所应当的事,结果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时,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教育,特别要加强社会监督的力量,邀请社会监督员对我们日常工作、生活进行批评指导,对照“52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批评思想教育,坚持从工作大局出发,秉公办事,公私分明,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条高压线挂在心上,坚持中华民族“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使我们的建设事业永远健康发展。
三是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落实,关键要以法制建设为切入点,只有法制意识增强了,才能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存在不相符的地方,有没有把“52个不准”当作自己的法制准线,作为一名党培养的领导干部,在自己的生活、社交圈里,有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
没有带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有没有认真执行党内外社会监督,把法制这条准绳作为自己公与私的警戒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管住自己的手和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以普通人的思想心态对待自己的名和利,把握住《廉政准则》这条基本准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做到无论任何时候都是遵纪守法的楷模,为城市建设保驾护航,为当地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读书笔记篇四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