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可以建房吗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合法吗?建房证怎么办理

我们都是知道的,在进行购买房屋之后,都是需要进行办理相关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但是对于农村的自建房屋来说的,来进行办理这些证件就是比较的麻烦的,主要就是在土地的产权情况,那么,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证怎么办理?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合法吗?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合法吗

1、《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在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且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

4、自留地和承包地并没有区别,只是自留地不参加重新分配,农民可以长期使用。在补偿问题上,自留地的实际耕种人同样可以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在如果土地转让他人耕种,补偿费应当由使用人获得,与自留地的权利人无关。

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证怎么办理

1、自留地要进行转让首先要提出申请。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价格、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意向流转期限、联系电话等。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申请通过之后进行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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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在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4、在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洽谈。

5、在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事宜。

6、在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在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

以上就是对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证怎么办理以及南岸区农村自留地建房合法吗的相关内容。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自建房屋才是可以进行办理相关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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