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租房后好由当事人双方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

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但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由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下称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31661/162317270.html

更多阅读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资料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国内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 合肥市租赁登记备案相关规定

合肥市租赁登记备案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十五日内,出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出租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第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小贴士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小贴士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 合肥市租赁登记备案相关规定2

第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月十日前将上一个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报送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月十五日前将上一个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报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邢台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

邢台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第十九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

声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为网友走过光年的爱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