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考语文复习题

中考是一次重要的考试,我们要做好每一个复习。下面是小编网络整理的2016中考语文复习题以供大家参考。

2016中考语文复习题(一)

①人要有“知识”,这是毫无疑问的,知识来自于我们所受的教育,以及现实中的经验与教训。

②积累了一定书本与现实中得来的知识,你就应该拥有一定的“常识”了。一个普通人并不需要搞清登月火箭的燃料构成与DNA的结构图这样的知识,但他得知道基本的善恶与美丑这些常识。

③一个人只有在获得了一定的“知识”,也不拒绝“常识”时,才能更上一层楼,成为一名有“见识”的人。这见识就是你自己看问题的观点,你的思想与世界观了。我常常遇到一些人,由于知识有限,连基本常识也分不清,一见面就想发表一通“高见”,显得他很有“见识”,弄得你不听也不是,听也不是。当然,更让人难受的是一些很有知识的学者,却一点“见识”也没有。

④有了上面三种“识”,你就是一个有学问、有点看法的人了。不过,大多数有学问的人,也就停留在这个层面,而无法上升到更高一级的那个“识”——胆识。

⑤“胆识”是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承担的气魄。一个人哪怕学富五车,亦有“见识”,可因为种种原因,却闷声发大财,到了该出手的时候,还是不敢出手,缺乏的就是“胆识”。

⑥我要强调一点,“胆识”可不仅仅是指大胆,更不是“有勇无谋”。一个无知的人,一个连常识都没完全搞清楚的人,一个人云亦云的人,他即便再“勇敢”,也不能称他有“胆识”。

⑦最后还要加一个好像同前面几个“识”关联不大的“赏识”。大家在人生路上踽踽独行,都有偶遇他人赏识的时候,请问,你是什么感觉?我相信,有时他人的一两句赏识,往往成为你继续走下去的动力,造就了你的一生。我这里强调的“赏识”,就是你是否懂得赏识他人。

⑧那些拥有了“知识”“常识”“见识”,尤其是“胆识”的人,不少都有高傲甚至目空一切的毛病,他们失去了“赏识”他人的能力。而不会、不能、不愿赏识他人的人,往往也就开始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这样的人能走多远呢?

1、作者认为“人,要有五识”,具体指哪“五识”?

2、第⑥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读了这篇文章,请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对“赏识”的理解。

2016中考语文复习题(二)

①和其他一些城市相比,成都一个特别之处,便是它和诗的关系格外特别。

②成都古今曾经出过的诗人很多,历代来过成都的诗人更是无数,他们的诗写得或联对得再漂亮,并不足以说明成都就是一个诗城。能够证明成都是一座诗城的,是诗对这座城市的影响,以及诗如水一样在这座城市蔓延的滋润和普及。

③曾经在成都最为大众化的茶馆,也有百姓自发的写诗的热情。有好事者将自己写好的诗拿到茶馆里张贴,第二天再去一看,应对者已经如云,和诗者,在茶馆里彼此打擂台,茶客们,则在观看中肆意地评点优劣。诗让人们自得其乐,再没有哪里可以找到如成都茶馆里这样对诗的热闹场景了,想象那劲头赶得上《红楼梦》大观园里的赛诗会吧。

④还曾经读到过这样一则故事,说是抗战期间,在半边街魏家祠堂对面开有一家饭馆,战争期间经济拮据,怕人吃饭不给钱或赊账;饭前先要钱呢,又觉得不大好,既怕得罪人,又怕伤自己的面子。店家便写下一首诗,贴在墙上:“进门好似韩信,出门赛过苏秦,赊账桃园结义,要账三请孔明。”句句用典,又通俗好懂,众人皆会意而笑,皆大欢喜。在成都,诗不止于诗家之间风雅的唱和,而很实在,很实用,又有几分居家过日子的恬淡和狡黠,以及艰辛日子里的苦中作乐。 ⑤再举一例,便是在成都,连乞丐都能够写诗。一个成都乞丐的“烘笼”诗:“烟笼向晓迎残月,破碗临风唱晚秋,两足踏翻尘世路,一盅喝尽古今愁。”居然把凄凉写得如此诗意盎然。也许,这只是乞丐中的凤毛麟角,但他们确实曾经存在过并为成都留下了他们不俗的诗作。这在别的城市里,我还真的未曾听说过。

2016中考语文复习题

⑥1913年,成都慈善人士曾经在北门一破庙旧址上搭建一排瓦屋,专供乞丐在寒冬时有个避风的地方,并取了个典雅的名字,为“栖流所”。没过多久,便被乞丐在门上贴了一副对联:“是士绅工商之友,与魑魅魍魉为邻”。既工稳,又俏皮。

⑦一座平民化的城市,才能够将诗从高雅的殿堂上拉下来,让诗和自己平起平坐。一座有诗的传统的城市,才能够花开一般,处处都可以绽放出诗来。 ⑧成都的诗的传统,要得益于杜甫和他的草堂。而诗的传统更是一种文化的底蕴,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长久岁月的积淀和打磨,诗才化为了这座城市的血脉和基因。 ⑨记得同为诗人的冯至先生曾经说过一段话:“人们提到杜甫时尽可以忽略了杜甫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的草堂。”这实在是成都的福气。成都人便也格外珍惜这一福分,将杜甫当做自己的诗神,把草堂当成诗的殿堂,每年人日即正月初七这一天,都要到草堂里祭拜,已经成为了由来已久的习俗。如果没有这样长久的珍惜和敬重,如何能够形成诗的传统?诗的传统在一座城市走过了一千多年,这座城市又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

⑩安史之乱后,杜甫携带稚子,从甘肃同谷步行了一个多月才走到了成都,投奔到时任剑南节度使的朋友严武门下。但不多日后,杜甫坚持搬出条件优越的严府,而居于简陋的寺院之中。日后,在浣花溪旁搭建一间茅草屋,写下《堂成》一诗,其中“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一联,道出了草堂建成时的情景和心情。以后才有了我们见到的“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自去自来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样我们情趣盎然,又令我们会心会意,平易得任何人都懂得的诗句。我一直这样认为,正由于杜甫这样的平民性,造就了其诗歌的人民性,也才造就了成都这座城市诗歌传统的平民性,让诗和这座城市的人们心心相通。诗不再是高雅的代名词,不再是诗人的专利,而属于大众和这座城市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

成都,便不仅是一座茶城,一座花城,一座美食城,还是一座诗城。(有删改)

1、第①段中说,成都和诗的关系“格外特别”,诗与成都“格外特别”的关系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回答。(4分)

2、文章③-⑥段是从哪几个方面来写“成都是一座诗城的”?请分点简要概括。(4分)

3、文章第④段“赊账桃园结义,要账三请孔明”中的两个三国典故,表达的是什么意思?这样用典有何好处?(4分)

4、第⑩段中引用了杜甫建成草堂后的若干诗句,而并未引用杜甫在草堂的名作《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若在此处引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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