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县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文件精神,全面组织实施职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民生工程,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与管理,及时支付各项待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积极组织参保登记缴费,基本完成扩面征缴任务。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居民参保登记和缴费集中在上年12月初至当年二月底进行。县医保局在去年11月就报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县城各社区和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受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及时登记造册汇总,并将医保费缴入居民医保财政专户。截止今年3月,我县已有xx余人登记参加居民医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扩面任务,共收缴居民医疗保险费xx万元。

  二、加强居民医保资金管理,及时支付各项医疗待遇。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要求,全部参保人员信息都要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自动化管理,工作量十分巨大。县医保局及时汇总全县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情况,全力组织工作人员录入或维护参保人员档案信息,多次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全部参保居民的档案信息在4月底前进入信息系统,在5月底前划拨参保人员门诊补偿金,保证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各项医疗待遇。上半年,共划拨参保人员门诊补偿金xx万元,实际支付医疗费用xxx万元。

  三、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根据居民医保政策规定,自2011年度起居民登记参保时,未连续缴费的应补缴相关费用,对此仍有部分居民不知道、不理解、有意见。下一步,县医保局将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认识度和公信力,积极争取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参与医疗保险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医保关系。要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完善刷卡即时结算医药费办法,全面实现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刷卡结算,住院医药费不用再由参保患者垫付,有效减轻参保患者的资金垫付压力。要进一步出台便民服务措施,如建立上犹医保制卡分中心,简化制卡程序,缩短制卡时间,方便参保人员制卡领卡用卡,不断提升医保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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