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和山东省十条实施办 八项规定内容六项禁令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的主要内容

一、八项规定

 1.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和山东省十条实施办 八项规定内容六项禁令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反四风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十条实施办法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扎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调研不决策;改进调研工作作风;完善省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轻车简从。

三、减少会议提高效率。减少会议;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降低会议成本。

四、精简文件提高质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五、禁止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从严要求自己,到基层自觉做到“五个一律”。

六、反对搞形式讲排场。省委常委要带头简化接待工作,严格要求和监督各地做到“十不”。

七、控制和规范出访活动。合理制定年度出访计划,严格控制出访陪同人员,出访时不搞迎送。

八、改进规范新闻报道。减少简化会议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九、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对各项规定特别是量化规定、刚性要求务必不折不扣地执行。

莒县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制定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加强调查研究。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从“文山会海”和繁杂事务中走出来,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把调查研究作为工作习惯,在调查研究中密切联系群众。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充分调研、科学决策。推行县级领导牵头调研制度,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按照工作分工确定调研主题,开展调研活动。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必须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对策和措施建议,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增强调研实效性。调研要明确主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多商量讨论,多剖析典型,注意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建议,注重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和单位,听民声、查实情,认真思考对策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深化党群“双向直通”、包村联户等工作机制,建立直接、密切联系具体群众制度,直接听取具体群众的意见建议,直接帮助具体群众解决具体困难。

3、改进调研方式方法。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事先安排现场,直奔主题,不听取与调研主题无关的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若需要陪同,县直部门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乡镇街道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基层单位只安排1名熟悉情况的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到基层现场办公,根据需要确定参加人员,不安排陪同人员。

二、精简会议活动

4、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审批。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带头减少会议。部门单位不得直接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出席会议活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或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承办单位要提前将会议活动方案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批,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出席部门行业性、一般性工作会议。除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外,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不出席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召开的工作会议、总结表彰类和培训类会议。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合并套开或接续召开。凡县委、县政府能够主导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展览会、研讨会等一律禁止。压减以县委、县政府名义组织的考核评比类活动,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直部门不得组织到乡镇街道和其他县直部门单位考核评比。

5、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重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县领导出席。其他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请分管领导出席。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减少参加人员。需要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活动,须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一般性工作会议,只安排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不相关的单位不陪会。县直部门召开的一般性、常规性工作会议,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要开短会,讲短话实话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45分钟,其他县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一般性会议只安排一位县领导讲话。

6、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级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会议活动会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各类表彰奖励事项一律不发牌匾。严格执行会议食宿标准,一般性工作会议不安排就餐。

三、压减文件简报

7、从严控制文件简报制发。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格控制文件制发规模,可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印发的,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可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不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印发。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对口部门名义行文。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外,其他县直部门、非常设机构不得向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发布指示性文件,不得要求报文。上报县委、县政府文件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言之有物。精简各类简报,县直各部门、非常设机构确需简报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8、提高文件简报制发质量和时效。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发短文、出精品。制发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反映重要工作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公文,逐步实现文件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9、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各级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公文,应以正式文件报送。报送简报要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不得直接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简报。

四、改进新闻报道

10、减少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600字,广播电视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县领导出席的,视情酌减。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部门会议和非常设机构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报道。要进一步优化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要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新闻。

11、规范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检查活动、会见客商,根据需要作简要报道,其他县领导类似活动一般不报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报道,由县主要新闻媒体记者随行,人数不超过2人,其他单位不安排摄影、摄像、录音。新闻报道简化职务称谓,不报道与出席活动无关的职务称谓,不出同期声。除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县领导参观展览、观看和出席其他类文艺活动,不作报道。对外一律不搞有偿新闻宣传。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把关和日常管理。

五、加强廉洁自律

12、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违反住房、车辆配备、公车使用等有关规定。县领导在县内的会议和活动,不安排接送界,不出现欢迎标语,不摆花草水果香烟;一律不安排警车开道,不违反交通信号,不影响群众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确需就餐时,严格控制就餐标准和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不超过2人。严禁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以公务名义变相外出旅游。

13、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超标准接待。县直部门到乡镇街道出发,确需就餐时,一律安排工作简餐,不上烟酒。县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检查指导工作,不得在所检查指导单位就餐;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或被检查指导单位提供或安排食宿。严禁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工作日中午和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禁止饮酒。

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切实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民风。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全县通报。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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