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域名及其会计确认 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原则

域名注册费计入什么费用科目(九章)

如果金额比较小(对方开的是服务行业发票)计入管理费用

如果公司建立网站

网站一般是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
1.网站成本一般是可以可靠计量的(三大费用:域名注册费、存储空间租金、网站制作维护)
2.至于能否有收益,一般来讲要区分对待,比如纯公益性网站不能为某一具体企业带来盈利,而企业网站能够为企业制造一定效益(比如产品介绍推销)却不能脱离企业单独存在(类似商誉),门户网站却有一套完整的盈利模式(比如携程)。
所以应该做为无形资产来处理,对使用年限确定的可在有效使用期内进行摊销。

网络域名及其会计确认

一、网络域名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什么是IP地址

要想知道什么是域名,首先要知道什么是IP地址。我们知道,在Internet上有千百万台主机,为了区分这些主机,人们给每台主机都分配了一个专门的地址,称为IP地址。通过IP地址就可以访问到每一台主机。IP地址由4部分数字组成,每部分都不大于256,各部分之间用小数点分开。例如“南海网络”主机的IP地址就是“168.160.$2,在浏览器上打入这个IP地址,就可以访问到该主页。

  (二)什么是域名

  虽然可以通过IP地址来访问每一台主机,但是要记住那么多枯糙的数字串显然是非常困难的,为此,Internet提供了域名(DomainName)。域名也由若干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小数点分开。例如“南海网络”主机的域名就是“nanhai.gd.cn”,显然域名比IP地址好记忆多了。域名前加上传输协议信息及主机类型信息就构成了网址(URL),例如“南海网络”的WWW主机的URL就是“http://www.nanhai.gd.cn”。当网际网路先驱在80年代中期设计出DNS时,他们的目标是去建立“一个规划适当而且结构适切的命名系统”。其构想是将使用者容易识别的名称与一长串辨识个人电脑线上位置的数字相连结。因此,从狭义上讲,域名是互联网上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名称,是互联网上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不过在离线时,企业可以共用名字,只要他们身处不同的市场。但是在线时,一个名字仅适用一家公司,因为网址是个独一无二的定位点。企业需要一个好的网路名称,因为那将有助吸引网路流量。Barnes&Noble与亚马逊搏斗的弱点之一,即在于该公司的网址实在相当笨拙。

  (三)域名的分类

  由于Internet最初是在美国发源的,因此最早的域名并无国家标识,人们按用途把它们分为几个大类,它们分别以不同的后缀结尾:.com用于商业公司;.org用于组织、协会等;.net用于网络服务;.edu用于教育机构;.gov用于政府部门;.mil用于军事领域。随着Internet向全世界的发展,除了edu、gov、mil一般只在美国专用外,另外三个大类com、org、net则成为全世界通用,因此这三大类域名通常称为国际域名。
  由于国际域名资源有限,各个国家、地区在域名最后加上了国家标识段,由此形成了各个国家、地区自己的国内域名,如:.com.cn中国的商业;.org.hk香港的组织;.net.jp日本的网络。显然国际域名具有比国内域名更高的级别,更有利于企业的形象。

  (四)域名的特征

  域名是互联网上最基本的东西,其具有以下特征:

  1.没有实物形态
  域名是一种产品或一个企业、机构在互联网的联络标识或名称,它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力或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它没有实物形态,但具有价值。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对劳动对象也不直接发挥作用。

  2.能在较长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
  经过注册的域名,每年只需交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即可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域名可在多个生产经营周期内使用,使企业长期受益,因而,域名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资源。

  3.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
  域名只具有潜在获得收益的可能,并非一经注册域名,就能获得巨大的收益。它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受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其预期的获利能力不能准确的加以确定;它一般需要借助于有形资产才能发挥作用。其获得成本并不代表其经济价值,一项取得成本较高的域名,可能为企业带来较少的收益,而取得成本低的域名,可能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

  4.具有独占性和公开性
  域名注册审批机构是美国的互联网中心及其下属的分支机构,近两年来,我国也有不少域名注册公司。申请人具备必要的网络设备,并确认所要注册的域名尚未被他人注册,一般就可以申请到该域名在互联网上的注册。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域名注册的国际性法律,但由于互联网域名在全世界是统一注册的,在互联网上,如果一个域名被注册,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也无法再注册相同的域名,所以域名是唯一的。同时,拥有域名后,用户即可申请开通域名服务网络,进行文件传输,向全球发放电子邮件,用户的域名也就得到公开。

  二、域名的确认与计量

  (一)域名确认为资产的理论依据

  通过上述对域名的特征分析,域名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其满足了资产的确认标准即:第一,是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也就是说,域名是现实的资产,而不是预期的资产,是由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所产生的结果。第二,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一项资源要作为企业的资产加以确认,应该拥有此项资源的所有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一些特殊方式形成的资产,企业虽然对其不拥有所有权,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也应当确认为企业的资产。第三,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二)域名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理论依据

  域名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虽然是网络中的概念,但它已具有类似于产品商标和企业标识物的作用,具备了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是一个全新的属于域名所有者的无形资产。其理论依据如下:我国无形资产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形非货币性项目满足以下条件量,应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第一,该项目在促成企业获得经济利益方面的作用,以及发挥这种作用的能力能够被证实;第二,取得该项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首先,域名在促成企业获得经济利益方面的作用,以及发挥这种作用的能力是显而易见的:一个知名度较高的域名,是企业的巨大财富。例如第一家在互联网上销售酒的商店——山姆酒城(SAMSWINEWAREHOUSE)于1994年11月注册(HTTP://WWW.SAMWWINE.COM/)后,生意大幅度上升,1995年,因山姆域名的出台使酒城销售额增加了10%以上,价值约200万美元,据总经理布莱恩讲“赚的钱数倍于投入的”。
  其次,域名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算。域名虽然有不同的取得方式,但其成本都能可靠的计量:对于企业自行申请的域名其成本主要是域名的注册费及其他支出;对于购买的域名其成本要高一些,主要包括买价、手续费和域名买卖代理商的利润等。

  (三)域名的计量

  域名既然是一项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就应按其实际成本计价。不同来源的域名,其价值也有不同:第一,企业自行申请或购入的域名,按其申请或购入的实际成本计价,包括注册费、手续费、买价、域名买卖代理商的利润和其他支出等;第二,其他单位作为资本投入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域名,应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域名的入账价值;第三,企业接受捐赠的域名的成本,应根据域名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三、网络域名的价值摊销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规定期限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预计使用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及其账务处理办法对于域名这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来说值得探讨,理由如下:第一,域名成本不一致。企业注册域名的成本与外购域名的成本相差几十倍或几百倍,前者是以“投入价值”为计量基础,后者是以“产出价值”为基础,确定其销售价格,即域名的成本。第二,域名在使用期内,其价值逐渐减少的现象与实际情况相去很远。若域名被消费者所认可,它为企业带来的收益将越来越多。这时域名的实际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不减少,而且有可能越来越大。第三,域名逐期摊销,会使域名的账面价值越来越少,使人员放松对其的管理。企业的产权发生变动时,如果不对域名进行评估,仅按账面作价,或评估时以账面价值为基准,则会使大量的无形财富拱手让与他人,造成资产流失。
  基于上述理由,笔者认为,域名这一无形资产不一定在资本化后分期进行摊销。对其不同来源的域名可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企业申请注册的域名,在其使用期限内始终以其实际成本在“无形资产——域名”科目借方加以反映,这样,企业在使用域名的时期内,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不会发生减少,也便于企业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同时,域名使用费是每年交纳,企业在交纳的域名使用费,可先通过“待摊费用”进行核算,每期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这样符合配比原则(期间配比)。

  2.对于外购的域名,也不作摊销,也不必根据使用年限降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了对其进行价值补偿,可设置“无形资产准备——域名”这一账户,做为“无形资产——域名”的备抵账户,每年可根据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按一定比例提取准备金,并摊销成本。计提的准备金达到了该域名的入账价值后,就不再计提。对于每年交纳的域名使用费,与申请的域名使用费一样处理。若该项域名不想继续使用,可借记“无形资产准备——域名”,贷记“无形资产——域名”,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这时该项无形资产从账面上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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