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

朱熹注解:说,音悦。否,方九反。南子,卫灵公之夫人,有淫行。孔子至卫,南子请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盖古者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之礼。而子路以夫子见此淫乱之人为辱,故不悦。矢,誓也。所,誓辞也,如云“所不与崔、庆者”之类。否,谓不合于礼,不由其道也。厌,弃绝也。圣人道大德全,无可不可。其见恶人,固谓在我有可见之礼,则彼之不善,我何与焉。然此岂子路所能测哉?故重言以誓之,欲其姑信此而深思以得之也。

关于这一句语录,历来的解者都很绕,而且都没绕得出来。
因为这儿涉及一个八卦新闻,就是喜欢帅哥的南子,即前文所提及的卫灵公的媳妇儿,这家人在当时,我估计绝对是娱乐界的宠儿、重磅炸弹。
为了迎合一下大众趣味,我就先说孔子见南子的一些情形,来源于《史记•孔子世家》: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珮玉声璆然。孔子曰:‘吾向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悦),孔子矢子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

南子的名声,我估计与现在网上范冰冰MM相比,只有不及,但绝对美貌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范Mm突然发病,说:三才童子,我请求与你零距离单见。
那真的是,虽万千网民千万板砖儿,吾往矣:别拦着我,我就不是君子。
男人就是这样,骂得凶,有机会,比谁都跑得快。
所以,在当时,即使娱乐界那么喷南子,天下的君子脆弱的灵魂防线,在南子面前都崩然瓦解,并以此为荣。
九十六、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
当然,南子如果是想见颜回这种漂亮小生呢,难保有非分之想,但是,她见孔子绝对是出于尊重甚至崇拜。
所以,南子说:我孤独的小君,请求见一面。(寡小君愿见。寡小君,诸侯夫人的尊称或自称。)

处于孔子的角度,哪怕名声再重要,也不可能一口回绝,除非孔子不想在卫国布道。
南子在葛藤纤维编织而成的薄布幔的氛围中,见到了自己的偶像,连续拜了两拜,身上穿戴的珠珮熙熙哗哗直响。我估计除了动作幅度有点激动之外,心情的激动更够呛,可能直打抖。
请注意,这种描写,别说是在史记,就是在一般的官方文字中,都是达到了香艳的极限了,因此,给狗仔队和喜欢八卦的人们留下了无穷无尽的联想,我估计儒家弟子都恨不得把〈史记〉这一段给掐了。

朱熹说,厌,弃绝也。

厌,形声。从土,厌声。本义:崩坏。
压,坏也。——《说文》
侨将压焉。——《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吾惧压焉。——《国语•鲁语》。注:“笮也。”

因此,结合《史记》的内容(吾向为弗见),孔子的话意是:我之所以否定了(我的本意),(去见了),(是)天道坏了!天道坏了!
除非孔子不想传道,否则,世俗中的应酬,就绝对避免不了。
傻的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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