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羞耻的撒谎者----李敖 撒谎者的心理

不知羞耻的撒谎者

一.

果然,李敖在清华的演讲变了调,从标榜的自由主义转向狂热的民族主义。这个弯子足有360度。观点是任人自取的,我们并不想跟李敖去争论。但为了观点而撒谎,则显示出一种卑鄙。这个谎言极其巧妙,只需将左右两只眼睛对调一下,此人便足以奇丑无比。

关于庚款留学问题。李敖说:“到了八国联军的时候,要赔钱,美国也开出价码来,说我很客气,你们赔我军费就好了,结果账单开出来以后被一个聪明的中国人发现了,这个人叫做梁成,是当时驻美国的公使,相当于大使。他就仔细算这笔军费,发现美国人多算了两倍半,梁成就很聪明地向美国的国务卿海约翰商量说,你们既然说是要赔军费,怎么可以报出来这么多,多了两倍半,美国人又爱里子又爱面子,搞得国务卿很不好意思,说怎么办?聪明的中国大使梁成说,钱捐出来好不好?办一个大学好不好?后来美国人就同意了,这就是今天的清华大学。”

果真如此吗?非也!1904年12月,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奉命与美国国务卿约翰.米尔顿.海(John Milton Hay)交涉,议题是以黄金还是白银支付庚子赔款的问题。洽谈中,不是什么梁诚“发现美国人多算了两倍半”,恰恰相反,是李敖所说的“海约翰”告诉梁诚,中国支付给美国的赔款超出了美国在“八国联军”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关于此,辛丑条约规定中国赔付美国商人损失、被义和团杀害的美国人抚恤、美军军费合计白银3293万两,折合美元2444万元,分四十年还清,年息四厘。实际来领取损失及抚恤金的私人为230余人,共领取美元199万。这个数字便与当时所申报数字相差很大,美国方面精确计算,连同军费在内实际应付数为1165万多美元,还多出美元1278万多美元,扣除各项费用、已发行债券利息,净余10,785,286.12美元,换一种报数法就是多出1078万美元,多出额为44.1%。李敖说“多了两倍半”,不知根据什么。而且,美国方面有意见应将多余赔款退还中国,另有意见认为条约约定的赔款数合法有效,没有退还的必要。从法理上说,美国确实可以不退还这笔钱,战争赔款是不以实际支出为依据的;但从情理上说,签约前计算赔款额确实存在报损夸大,约定赔款额就水涨船高,退回亦无不可。梁诚的功劳在于揪住不放,四处游说争取美国各方面意见认同退款。虽然美国方面两种意见依旧相持不下,但支持退还的意见逐渐占上风。

当年因为在美华人受到歧视问题引发了中国国内抗议浪潮,进一步发生了抵制美货等反美骚乱,这使美国朝野担忧。1905年3月6日,势力很大的美国公理会牧师明恩溥进见西奥多.罗斯福总统,鉴于清政府刚于2月26日已下令各省停止派遣速成科留学生,明牧师提出以资助中国学生留美为由解决庚款浮数问题,既可以使美国两种意见达成妥协,又有利于化解中国近期发生的反美风潮,更可以避免大清朝廷拿这笔钱腐败开支,同时也有利于改善中美关系。长远看,培养中国留学生对于扩大美国文化影响和帮助中国现代化尤其有利。正是这样一个多方面妥善的方案说服了罗斯福总统,罗斯福这才确定了处理浮款的主意。利益决定一切,这个处置办法实在只是符合中美双方利益的一种妥协,李敖在此信口雌黄说:“美国人又爱里子又爱面子,搞得国务卿很不好意思,说怎么办?聪明的中国大使梁成说,钱捐出来好不好?办一个大学好不好?后来美国人就同意了,这就是今天的清华大学。”其胡诌力实在也丰富得可以,然而,李敖先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竟如此低下,却实在有辱中华民族的尊严和体面。

而且,这笔钱也并非拿来“办一个大学”的。经过一系列协商与说服,总算达成一个可执行的方案,但这已与“海约翰”无关,这位勤勉的国务卿于1905年7月1日猝死于办公室内,那时,庚款问题尚无执行方案。1906年6月起,罗斯福便开始在国会商洽庚款支付留学办法,直至1907年12月3日,时机已经成熟,罗斯福在国会发布咨文,其中正式提出以庚款浮数援助中国留美学生的计划;1908年5月25日,美国会通过议案,认可退还庚款浮数资助中国留美学生议案;6月23日,美国会通过此项决议,批准庚子赔款总额不得超过11,655,492.69美元,授权总统执行其余额部分。同年12月,国务卿伊莱休.鲁特颁布了庚款留学实施办法,约定于1909年开始支付中国留美学生费用。

1908年9月14日,大清国政府答谢美国文书曰:“本国政府久感贵国邦交之笃,而无由申达谢悃,今大国如是盛举,何可不谢。蔽国闻贵国大伯里玺天德曾有愿中国学子留学贵邦之言,且蔽国亦仰贵国教育之发达,是以蔽国政府现已决意用此退还之赔款,每年派遣学生若干人至贵国留学,已另咨贵国外务部与贵国使臣会商一切办理之法,敬布腹心,伏惟照察。”这就意味着,中国方面接受了美国方面的退还计划。清廷于10月15日规定此项留学生只许学实业,不准学文理,尤其不得学美国的社会各科。经美国方面力争,这才有80%学工,20%学文理的妥协办法。

至于清华大学的建立,李敖先生不幸又搞错了,那不是美国给钱办的,亦非庚款支付。它地地道道是大清朝廷拨“清华园”建立起来为庚款留美之预备班,叫做“游美肄业馆”,美国方面的资助是以后的事情,且仅是清华的部分费用。而大清国将此费用计算到庚款退还额度里报销了,亦属后话,开办时确是清廷掏腰包的。1911年4月29日改成“清华学堂”,次年5月1日才正式成为学校,首位校长为早期留美幼童唐国安担任。1922年12月22日,英国也依照美国方式退还部分庚款,1924年6月14日,鉴于中美双方配合默契,资助留学进展顺利且成效卓著,美国政府宣布将所有庚子赔款统统用于资助留美学生费用,而不只限浮数。同时并提议其他收到庚子赔款的国家也这样做,这样才有英国等的“庚款留学”,而比利时则将退款之75%用于中国铁路建设,25%用于中国的教育慈善事业。

李敖跑到清华胡诌“清华历史”,也不怕闹出“班门弄斧”之笑话?真是“知道他不要脸,但不知他这么不要脸”。(2005.9.23发华知、百灵)

二.

李敖的信口雌黄堪称文痞级的。例如昨天在复旦,李敖回答女生提问时扯起妇女的选举权问题:“美国总统威尔逊那么优秀的总统几乎落选,什么原因呢?就是他老婆死了结婚的时候中间的时间太短了,以当时美国女人的保守认为这家伙是无情的,就不投票给他,几乎落选。”

这个证据使人钦佩他的“博学”,或他自吹的“记忆力超强”。可这完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胡编乱造。伍德罗.威尔逊1912年11月首次当选美国第28任总统,他得了435选举人票、630万普选票;而竞选的罗斯福得88选举人票、412.8万普选票;第三候选人德布斯得8选举人票、90.2万普选票。威尔逊以绝对优势当选,不存在“几乎落选”的情况。1916年11月竞选连任,威尔逊得277选举人票、910万普选票;对手休斯得254选举人票、850万普选票,差距虽然小了很多,但亦非“几乎落选”。1920年威尔逊未参加竞选,他所在的民主党以考克斯参加竞选失败,共和党的哈定担任美国第29任总统。

威尔逊前妻埃伦于1914年8月死于肾病,1915年12月威尔逊续弦,他表妹介绍聪明漂亮的寡妇伊迪斯成了新的第一夫人。也许李敖说的就是1916年的选举。可是,美国宪法从来没有授予妇女以选举权,1916年选举没有任何女性有投票权,怎么个“就不投票给他”?恰是威尔逊第二任期末,1920年8月18日,美国批准了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此后,美国妇女才获得选举权,而威尔逊已经因老病交加,连自己任期的最后几个月都是夫人“摄政”,引起诸多议论,根本没有能力参加竞选了。

李敖大师完全没有根据地编造故事当历史,没有选举权的美国妇女“就不投票给他,几乎落选”?为了哄复旦mm欢心?(2005.9.27发华知、百灵)

三.

有朋自深圳来,今早便前往酒店拜访。本来已经没兴趣理会李敖了,不曾料想酒店里凤凰资讯台正播放李敖在复旦的演说,于是边与朋友聊天边看这位“伍佰年中文白话写作第一人”的表演。其实他并不傻,在台湾已经没市场了,书也卖不去,今次来大约是为扩大大陆市场而作,当然不排斥凤凰卫视也有类似打算。李敖自己不承认他是“学者”,认为“学者”本身太迂腐。对此,我倒是挺赞同他的说法,把学问做到没有骨头只有肉而且大家都读不懂的地步,除了显示“学术性”之外并没有太多作用,当然我这里指的主要是社会学科,并不包含例如“相对论”、“数论”之类尖端数理科学。然而李的毛病不在通俗之上,而在信口雌黄歪曲了历史真实来为他的观点服务。这有利于在那些阅历尚浅或闻所未闻者,无疑可以轻易赚得钦佩,但转身读多些资料以后,就有遭骂的危险。我猜他毁誉各半,且在文化层次越高处遭骂越多,而在普通观众那里得捧,源出于此。另一个问题就是,此君观点混乱,悖论多多,商业炒作痕迹太张扬。这更使那些本来就妒忌其人气的名流恼火。应该说,这类恼火是有道理的,因为它确实使受众往低俗引。

一个噱头接着又一个噱头照例是他的拿手戏,这次在北大,李敖宣布放弃他所谓的自由主义;今天在复旦,对此作了诡辩:有宪法了,什么自由都在上面写着,自由主义还有什么用?甚至直白地宣布“我用自由换宪法”。倘若此君无知,我们权且一笑置之;先不论他所胡编的思想自由、新闻自由在宪法上是否真有,这种说法其实是一个谬论。我不知道李敖是否读过马克思,更不知他是否真心要“跟马克思说再见”,因为他的主张恰是马克思的论断:“哪里的法律成为真正的法律,即实现了自由,哪里的法律就真正地实现了人的自由。”黑格尔早就指出:“秩序是自由的第一要件。”又说:“只有服从法律的意志才是自由的。”也即,法律仅仅是自由的保障,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它被包括在自由的定义里,更不是自由的身外之物,不可以法律代替自由。用蒲鲁东的解释:“自由不是秩序的女儿而是秩序的母亲。”假设李敖并非无知,那么一定是在搅和,把法律与自由对立起来,借口有宪法就可以放弃自由,证明了他骨子里的专制理念。法律即自由的说法是否定自由最妙的说法,这就跟交通规则等于交通一样荒谬,如果放弃了交通的权利,交规还有什么用?如果放弃了自由的权利,宪法还有什么用?假如不给他扣大帽子,至少,他把任性甚至放任视作自由了。还是黑格尔,在《美学》这本书里指出:“人们往往把任性也叫做自由,但是任性只是非理性的自由,任性的选择和自决都不是出于意志的理性,而是出于偶然的动机以及这种动机对感性外在世界的依赖。”大师到底是大师,黑格尔似乎早就看透了李敖的伪自由禀性。

正因为自由是每个人的与生俱来的权利,它除了法律底线之外,还有道德制约。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有很精准的论断:“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因为仅有欲望的驱使只是奴隶状态”;法国《人权宣言》指出:“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谁也不应该因为宪法和法律没有条文禁止就随地吐痰;李敖先生在复旦的演说里大谈撒尿与拉链之关系,是否宪法赋予的自由?

恰如W.威尔逊总统1912年9月9日在纽约新闻俱乐部的竞选演说:“政府是从来不提倡自由的,只有人民才喋喋不休地要求得到自由。自由的历史就是反抗的历史,是限制政府权力而不是加强它的历史。”这与李敖先生的高论背道而驰了,美国有全世界最严格执行的宪法,它不是美国人民用自由去换来的,而只是争取自由的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易卜生《致乔治.勃兰兑斯》的信里说:“自由的特性之一是:不断地追求,将不断地获得。因此,那些在奋斗途中声称‘我已自由’的人,只是以此声明他们已经失去了它。”故,李敖先生的误导不仅证实他本人确实失去了自由,而且是在为加强权力而吆喝,就连93年前威尔逊的水平也达不到。

老实说,所有对专制制度的反对,并不需要水平,是人都知道它不好,只有那些当了主子的或坐稳了奴隶的,才会变着法子替它辩护。李敖是在那种自由但还不够的地方冲锋陷阵,那年头这样的人多了去,凡英国殖民地都有一些这样的主,明知道帝国主义的法律是怎么回事,争取到牢房里逛一阵,镀了金,于是成为英雄豪杰。甘地、尼赫鲁、恩克鲁瑪、肯雅塔都是这么干的,他们得了国家来玩权力,李敖混“总统”没成功,却得了名气来卖书哄mm,均属有利可图。说老实话,我根本不认为李先生是什么“自由主义者”,充其量不过随心所欲者罢了。罗素把自由主义归结为“遇事忍耐,‘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做一个名副其实的自由思想家,人必须摆脱两样东西:传统的力量和他自己感情的专横。”对于李敖而言,他只顾自己而活着,无论传统或感情,他都不能摆脱其专横,恰应了杜威之告诫:“言论也应该负责,不能乱用了去妨碍旁人的自由。”或照华盛顿的告诫:“自由失于放肆之时,专制之魔最容易趁虚而入。”李敖明知无望也还要加入“总统”竞选的队伍,反映了他对权力的渴求,一旦得逞,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其语言暴力转化成权力暴力,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其实离法西斯并不遥远。

不过,注意到他回答一位学生提问却还有点意思。他说,没钱你就别去搞学问,还举例说司马光就如此教训过他的学生。这话还是挺有道理的,虽然以偏概全,例如曹雪芹就是死无葬身之地还搞出本《红楼梦》来,愣是连带着开辟了一个学问“红学”的。李敖还举例说孔子的大弟子颜回也是因为没钱而得痨病,叁拾几岁便死翘翘了,然而他又忘了“凿壁偷光”这样的典故。我们还是只说他对的那一面。因为毕竟,古今中外穷则思变造出大学问来的还是少,否则就不会被当成楷模流传。马克思先生说人生的三个境界依次是生存、享受、发展;鲁迅也说谋生是人生第一要义。所谓“安居乐业”,衣食所安,人才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做学问;又因为衣食足便可以无须看人家脸色或投人家所好做文章。所谓御用文人,吃着皇上的俸禄,那也就只能想皇上所想急皇上所急的,换成大文豪范仲淹的说法,叫做“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早几年我曾经写过一个帖子,名曰《鲁迅的骨头为什么最硬?》大意就在于他无须看领导脸色也不必担忧政府的迫害,唯一需要考虑的是他的读者群,那么,算人之常情吧,得投读者所好,否则没人买他的书,那就连饭也难得吃饱。李敖大约深有体会,当初他抨击蒋家专制独 裁,遭受牢狱之灾,于是成了名,至今便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吹嘘,如何地写一百本书被查禁了九十七本。那也需要条件成立,例如遇罗克,才写了一篇文章,尚未来得及出书,便遭杀身之祸,也就没有机会像李敖这般吹牛皮不打草稿了。说句不客气的话,李敖在大陆人面前炫耀“受迫害”,简直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在这里,李敖以为的“迫害”其实还是优待,那些受到毛式迫害的,体验过“谁要敢说党不好,马上让他见阎王”者,谁都可以给李敖当师傅。所以李敖“猪八戒上城墙――倒打一耙”,借邓公之语来挖苦“伤痕文学”,说它们“哭哭啼啼没有出息”。我倒想问问李大师,您当初挂在嘴边的“绿岛之苦”,算不算“没有出息”?几十年来对犹太人遭遇的控诉,算不算“哭哭啼啼”?就不去说那些“南京大屠杀”之类的控诉了。

然而李敖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说道却是真知灼见,虽然早就不新鲜。君不见“公有制”的威力吗?所有人的饭碗都攥在权力手中,你是很难有什么豪气在身。李敖讥笑颜回,说他如果有儿子且得了盲肠炎,也只能到处磕头作揖求人帮忙。“公有制”的高明之处在于每个人都如此,你给谁作揖磕头都白搭,他不可能拿出余钱剩米来资助别人,泥菩萨过河,只能战战兢兢管住自己那三餐一宿。像李敖举例说胡适资助李敖或李敖说章士钊给钱毛泽东,都不可能。不过这里李敖又玩弄花招了,章士钊那两万大洋是募捐得来的,以资助留法勤工俭学为标的,只不过老毛没有把它支付给留法学生,自己留下了。正是掐住“私有制”的脖子,没有人再有钱资助那些调皮者,所有人都无立锥之地,反之,胡萝卜塞过去,恭顺者得食,江山就安稳,如顾准所说:“统治阶级愈善于从被统治阶级中选拔人参加统治集团,它的统治愈是稳固。当然,这不能代替说谎,专制,道德败坏。”李敖先生尽管没有顾准之境界与思维深度,但毕竟涉及皮毛了,也属不易。

四.

一个精神病人从香港过来了,这本来并不是了不得的事情。被称为“CCTV香港分部”的凤凰卫视中文台,把这位争议颇多的狂人请去制造噱头,为了增加收视率似乎也无可非议,至少还显示了一些兼容并包的姿态。然而却有些莫名其妙:怎么就在北京闹腾出那么大的动静,还有警车开路了。李敖自己似乎并不满足,一贯以直率自居的他,却转弯抹角为没有红地毯叫屈。接着他就以北大演讲开始了他的大陆巡回演出。我不想对他的演讲说三道四,那只会浪费口舌。倒是发现北大原本想弄个宝贝回来唱赞歌,却不料得到一个烫手的山芋,尤其那位北大书记的表现,给人以滑稽的感觉。这位书记大人据介绍大概也属“老三届”的范畴,1970年20岁就入党了,那年入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不似现在那么简单。那么既要维护党的领导权威,又要体现北大精神的弘扬,跟圣经里说的“骆驼穿过针眼”有得一拼。

本来,一所大学居然还有个高高在上的书记,这件事本身就宣告这所大学已经没有什么精神了,它已经成为书记所在党的附庸,附庸是没有资格谈什么精神的。可是偏偏有文字介绍了这位书记在谈这所大学的精神,那就更荒谬了,就好像,赵太爷大谈吴妈精神一样。这事与阿Q无关,吴妈精神是逆来顺受的,阿Q精神则不然,至少还有点桀骜不驯。如今请来这位李敖倒有几分阿Q的德性,只怕是他劣习不改,一旦调戏起吴妈来,赵太爷又要头疼。到头来李敖最终只得画个比阿Q更圆的圈圈收场,断不可能让他再写九十几本书来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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