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觉得《牛虻》是一部革命小说。
这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中文版英文版看了许多遍,震撼,哭的稀里哗啦,但是直到今日给学生推荐书目的时候,才动情地讲起,我不得不说,它深刻地影响了我。
多年过去了,我总会记得牛虻最后写给琼玛的信——“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我就爱上你了”。英文版的这最后一封信,我曾经整齐地抄在《大学英语精读》的封底,背过。
总会记得牛虻在监狱里,崩溃扑在蒙太尼的怀里,他的一生只不过是想获取父亲的爱而已,可生命对他是何等残酷,他的父亲放弃了他。
他一生最爱两个人:他的生父,那个叫做蒙太里尼的神父,他起初无比崇拜的一个人,可是当他发现,那个正直纯洁的外表其实也是披着虚伪的外衣时,瞬间,原本在他眼中无比高大神圣的形象便轰然倒塌;
那个幼时难看的女孩,没有信任他,却用一个耳光击碎了他所有美好的年少的梦想。他逃走,在南美洲度过了炼狱般的十三年,书里没有描述过那十三年是如何过的,但是他俊美的脸庞变成了布满伤疤的丑陋……
年轻的亚瑟,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13年后的亚瑟,折磨自己的心,深埋自己的心,表面是为了革命,其实他一直是在用革命的方式报复他最爱的两个人:神父,琼玛!他爱他们,也恨他们,恨神父的欺骗,恨琼玛那一个耳光,所以他折磨自己,同时折磨对方,他期望用折磨自己的方式来折磨和报复对方。但是又希望把神父从所谓的上帝那争夺过来,直到最后死的一刻……
亚瑟死时不过三十多岁,他大段的青春年华都是在苦难中度过的,而他对爱的渴望却从未被磨灭,他的肉体被压在尘世的泥土里,精神却仍无比纯洁。但是,他所渴望的爱却注定不能实现,因此这段青春才愈发残酷。剥开《牛虻》的革命小说外壳,隐藏其中的其实是一个家庭悲剧。这个悲剧的悲剧性不在于其成员个人,而是因为他们都坐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好将自己层层包裹。
可怜的亚瑟,他单纯过纠结过痛苦过希望过……可是最终,不管他是个俊美的少年,还是个坚强的革命者,他失去了青春、美貌也失去了生命,可是他并没有得到,他只想得到的爱。
写到这里,觉得人生真的很残酷,为什么亲情和正义的革命事业不能两全,为什么事业和爱情不能两全?每次看到琼玛面对亚瑟,牛虻隐忍着自己的爱,却用相反的方式去报复自己深深爱着的女孩的时候,我就无比痛苦,为什么他就不能痛快地承认,他就是亚瑟,为什么他就不能坦然的牵着她的手,即使最终赴死,毕竟短暂地爱过,他的一生毕竟得到过爱……
所以,如果你爱,不要忍,即使得不到,即使不在一起,至少不遗憾,至少不会只是在遗书上,亲吻最爱的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