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莫失莫忘——《失恋33天》观后感_cd 失恋33天电视剧

看过电影后,在我的心里,小说里的“前男友”和电影里的“前男友陆然”,就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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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看小说

《失恋33天》这本小说,很早就看过。话说,我特喜欢这种文风:俏皮,脆快,妙语连珠,都是生活里的小事儿,可是让她们的笔杆子一挥就那么出彩儿,还必须得拿北京话念出来才够带劲。

话说回来,我严重怀疑这部电影的主创也特喜欢这种风格,因为导演和主演之前合作的那部《裸婚时代》的原著小说《裸婚》,也是这种文风。而且,《裸婚》作者唐欣恬之前一部小说的女主,恰恰名叫“唐小仙”,连为笔下人物起名的风格都如此相近。再往前追的话,唐欣恬第一部小说《你敢说你后悔遇见我吗》中,刻画了一个与《失恋33天》中的前男友别无二致的男主(只不过在《遇见》中,女主放下自尊原谅了男主的劈腿,甚至容忍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三人行等待男主做出选择,却依然没有留住男主)——主创接连选择了八竿子打不着可是文风笔法却十分相近的两位作者的作品,只能说,人的审美是有延续性的,喜欢哪一类作品,那就是喜欢哪一类作品。

看书的时候,我一直认为“前男友”这个人物,就是一瓶地地道道满满当当绝没有半瓶子逛荡的“剑南春”。您找小三也就罢了,还吃窝边草找自己女朋友的闺蜜,惦着一个羊也是赶俩羊也是放是么,您这也忒省心了吧。就算是因为自己女朋友这不好那不好,那也应该先掰了再去找新的,俩人之间有多少问题、对方有多少错,都不是劈腿的理由。您忍不了了大可以分手,再开始自己的新生活,那时候,爱找谁找谁没人道德审判您——黄小仙又没说掰了就把您拿铁链子锁床腿儿上,又不是那种你一提分手她就泼你一脸硫酸再把自己一刀抹了的性子,不经历人渣怎能够出嫁,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当妈,多大点儿事儿啊!——而这边儿一个,同时那边儿也一个,这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就算您之前付出得再多、受了天大的委屈,可是,在一个“自由文明的新社会”里劈腿,说到哪儿,也是您没理。

所以,当我听说我偶像郭京飞接了《失恋33天》这戏以后,我翻过来倒过去,把整个小说里所有靠谱不靠谱的男性角色琢磨了一个遍——魏依然大老王不说,连那些奇形怪状的同事和那个最初要拉来扮临时男友的“花枝男”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前男友”这儿。直到我第二遍拿起书,看到“7月9日星期六”两人徒步国子监那一章里那一句“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时,我顿觉一到闪电劈至头顶,喀拉一声想起:我靠,怎么忘了这儿还有一个喘气儿的呢!再仔细总结了一下这个人物的描述,他“有好看的虎牙;笑起来时眼角有笑纹;说话一口京腔,言语幽默;笑的时候能笑得自己滚到地上;眼神调侃”。。。当时我就对@倩儿_DL说,完了,这次我要当一回脑残粉了,要被偶像的作品扭曲价值观了,要认为劈腿男也是好人了。

(二)关于看电影

有些小毛病小bug,但不妨碍这是一部挺好看的电影。

之前在网上搜评论,瞧见很多人说,像电视剧。去电影院看的时候,果有同感,尤其是序幕那部分,场景啊背景啊什么的,确实很像电视剧。还有些镜头感觉剪的接的有点儿碎,就好像拍的素材太多了、删哪个都舍不得、最后纠结半天把不该删的给删了似的,要不是我看了好几遍原著又看了每一版的片花,恐怕都看不明白了:比如黄小仙染红牙那儿,影院里一堆人在那儿问“啊?怎么回事?什么意思?牙怎么这样了?”——其实前头再多一个她拿着染发剂往牙刷上挤的镜头就得了。还比如,黄小仙对魏依然说“您在这儿一个人做高温桑拿呢?也好,这么热的天气在这里办婚礼,还得准备两辆救护车,客人肯定有中暑的”,可是镜头里的人却穿着长袖衣服,围着围巾,手里还拿着毛呢外套,明显不是热天——把这两句台词随便改成跟天气不相关的多简单啊。又比如,黄小仙的朋友电话她通知婚礼,自称先跟陆然联系过且陆然已说带家属前去,可是她又单独再给黄小仙打了电话,还说了一遍带上陆然,这个改动有稍许奇怪。原书中说,小仙和陆然都是看到邮件中群发的请柬以后主动给他们那个同学打电话的,这样就合理了。另外,王小贱前脚刚把黄小仙的留海剪短,黄小仙后脚去医院看老太太的时候,就顶着长长的留海去的。还有人说,这个电影旁白和内心独白过多,因此有些镜头显得冗长。我倒由此觉得,这个小说貌似更适合改编话剧。到时候,大灯一灭,给个追光,让黄小仙对着观众说就得了。要是觉得枯燥,后面再来几个追光,让几组演员在后头配合着表演就可以了,旁白多了怕啥,架不住咱舞台有假定性啊!而且这种以台词取胜的故事,本身就更适合舞台。不知道哪个有眼光的制作人先下手为强咯。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儿无所谓。对我来讲,故事讲好看了,比什么都强。电影本身就需要不同的风格,没有高下之分。就好像,在话剧舞台上,我既想看《哥本哈根》,又想看《马前马前》,既想看《哗变》,又想看《武林外传》。什么内涵啊,什么技术啊,我一外行完全不懂。对我而言,戏也好,电影也罢,评判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好看不好看——《失恋33天》,好看。

我倍儿喜欢大老王。我特喜欢听他说“活该!”“你有病啊!”。黄小仙说,她让大老王骂得很舒服——哈哈,我也是。喜欢他带小仙吃饭时候那种气场,跟天伦之乐似的,特温暖,特温情。

我喜欢王耀庆。我第一次知道这戏里同时有王耀庆和郭京飞的时候,绝对是崩溃了。这对于一个话剧迷来说,是多么牛*闪闪的阵容啊,如果这不是电影而是一部话剧,那得多光芒四射火花四溅的呀?陆然和魏依然,郭京飞和王耀庆,我的一双华语舞台剧小王子呀,却在这里一个演了“万恶的劈腿男”,一个演了“喷了古龙水还满身混蛋味”的主儿。唉。

我喜欢——陆然。

最后说陆然。

黄小仙问陆然:“当初是谁跟我说,姑娘,我真喜欢你的刻薄?” ——我可以回答她,这个“谁”,是当初爱着她的陆然。

女人在陷入爱情的时候是真正没有理智的,男人在精虫上脑的时候是真正不讲道理的。爱你,都是理由;不爱,都是借口。你没有变,他也没有变,他只是,不爱你了。

我记得原文中曾有暗示:冯佳期因为嫉妒黄小仙,因此主动勾引了陆然,当被黄小仙撞破之后,冯就甩了陆,然后又回来道德审判了一番黄小仙。电影中这段情节貌似删了。我觉得这样也挺好。什么勾引不勾引的,推卸责任而已,又不是聊斋里的纯真迂腐小书生遇上了道行深深的千年媚妖,真要是没有那份心,勾引也没用啊。(无非是陆然在黄小仙这样强势的女人“压迫”之下身心俱疲,再跟冯佳期这样柔弱可怜的伪白兔朝夕相处,未必真的有多喜欢冯,就是冯跟黄的截然不同吸引了他,隔夜的佛跳墙再有营养也赶不上一盘新鲜出锅的小炒肉,冯也未必真的有多喜欢陆,只是移情效应加上小小的嫉妒心,于是,一拍即合)因此觉得,电影里这样处理更好些,错了就是错了,劈腿就是劈腿,你骂我无耻也好,诅咒我怎样也罢,反倒让人觉得坦荡些,反倒让人觉得,电影里的陆然,也不过是一个,有些担当的,老实人。

——老实人。看电影时与看小说时的感觉真的不一样。对陆然,不但讨厌不起来,反而是心疼。

从拍着桌子骂“贱男”到心疼陆然。我也不知道这个天大的反转具体是怎么发生的。也许因为小说是日记体,也就是黄小仙的单方面主观视角,而电影却是用较为客观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的,所以感受有所不同。另外读小说是我的直接感受,电影则是经过了导演、演员等二度创作之后,再反映给我的感受,因此也会不同吧。

陆然,这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小说里的前男友,是没有名字的,只被称作“他”。这个称呼在一个女孩儿心里,应该是最温暖最敏感最羞涩最亲近的称谓了。不过电影里不能老这么称呼啊,那么多路人呢,不能都管他叫“他”啊,牙酸掉了,所以,“他”有了一个名字,陆然。

陆然,陆然。当你怀念他的时候,你口中念着,陆然,陆然;当你想念他的时候,你手下写着,陆然,陆然——这画面该有多美好——如果前男友名叫张二狗什么的,那一定会失去这种悲戚的色彩了。

基本上,从“电话分手”那场戏开始,我就沦陷了。我不是颜控,确是声控。不怕丢人地说,若我听到这样的一把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我是无论如何骂不起来的(就好像,我当年在电话里听我前男友的声音一样,不管之前恨成啥样、想着电话一接通了要怎么狠砸一顿,他一个把声线调到完美状态的“喂”,我利马儿缴械投降,毫无任何纠结过程)。“哎。。。上班呢。。。小仙儿。。。”磁性,深沉,温柔,让人迷恋;稍稍带那么一点儿哑,透着些憔悴和愧疚,让人心疼。“小仙儿。。。”。如果这样一把声音在电话里对你说晚安,那么,你的梦境会不会也是温润如暖阳的;如果这样一把声音在电话里对你说早安,那么,你的这一天会不会也是清新灿烂的?可是如今,这样一把声音却只能对你说,我们真的不合适——小仙儿,忘了我。

黄小仙说,我做不到,这对我来说太难了。陆然的眼中一下子就含了泪。我突然想,原来,小仙只要这么一点点的示弱,陆然就至于感动至此呵,这情分,到底还是有的,绝非之前认为的那么绝情呀。如果,你可以早一点学会示弱?——没有如果,他已经不爱了,什么也没有用了——也许这样一把声音,你今生将要最后一次听到了,即使再能听到,只怕那声音里,也唯存了冷漠与礼貌。

变得太快。一下子,就仅剩回忆了。回忆里的陆然和黄小仙美好得不像话。虽然总是一次又一次再一次地出现“追跑打闹,大笑大叫”显得有点枯燥和单一,不过看起来依然感人。也许这就是失恋的感觉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当你一次次地向别人诉说的时候,别人早已厌烦了重复的倾听“多大点儿事儿啊还没完了”,而在你的心里,每一个细节,都是不一样的,都是值得一次次去回忆的。

黄小仙穿着热闹甜腻的碎花裙子在陆然面前旋转,陆然抬手挡眼,应当是在表示“哎呀,太漂亮了,这光芒晃着我的眼了都!”——嗯,小子蛮幽默。

黄小仙挂在陆然臂上仰面向后,这个造型既是一个技术活儿又是一个充分信任对方的举动:一方面得相信他的人品、一方面还得相信他的臂力。陆然显然是值得相信的,他左手揽住黄小仙的腰,右手搭肩,反握住黄小仙抓着他肩膀的手,是怕黄小仙抓不住自己而摔倒吧?——细心,体贴。

路边,陆然皱着眉,认真专注地看着路上的车,瞅准空子,拉起小仙跑过马路——用心保护你。

冰天雪地,把你揽入怀里挡风寒,为你暖手暖脚。都说指尖和脚是离心脏最远的地方,这里暖了,全身就都暖了——那份暖意,到达你的心了对吗?那份暖暖的心意,曾经到达过你的心,对吗?

又想起前面提到的唐欣恬的《你敢说你后悔遇见我吗》,在很多年前我初次读到那本小说的时候,我也刚刚失恋。那时候的我读着那个故事,写日记说,如果,我也曾得到这样的爱、这样无微不至的体贴关怀,那么,即使最终结局是背叛我也认了,因为曾经拥有过的时光实在太美好,值了。

依然认为陆然的劈腿行为是毫无疑问的大错,但此刻银幕上的这个男人却绝然不似书中那般面目可憎了。想想看,如若是我,我会怎样?我可能会恨,会不甘,会自己纠结个半死,但是,我既不会去追,更不会去报复。因为爱他。因为他不再爱。因为他曾经爱过。就是这样。

我突然明白了,陆然是一个符号,他代表了几乎每个人年少时最美好和最伤痛的回忆。也许我们的心中都有过这样的一个人,他曾给过我们一个世界,曾是我们的整个世界,也曾摧毁我们的世界,可是我们总是忘不了他——伤,然后,念念不忘。

“陆然,你来接我回家吧。”

陆然来了,却没有接小仙回家。

——写到这里,请允许我先敞开了称赞一下我偶像的表演,觉得我吹捧也好觉得我花痴也罢,我就是真心这么想的:到底是舞台的底子,台词功底就是靠得住。那一大段词中间不带歇气儿的,加上眼神,动作,表情,有心疼,有无奈,有委屈,有不舍,有真诚,有决绝。那个度难掌握得很,往左一点就惹人厌,往右一点就不准确,可惜,偏偏就是演的正正好。@桑树净白说,明明一个陈世美,却偏偏被他演出了罗密欧的味儿来。对这句评论,我表示偷笑。

看书的时候,我觉得“前男友”这一大段的表现完全是在泄愤和推卸责任,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在为他罪加一等。可看电影的时候,我却恍然觉得,陆然是来解开小仙的心结的。也许当我们不再把自己放在一个纯粹受害者的角度、而是去反省自己的时候,内心的不甘就会少很多,就可以不再时时纠结“凭什么这样对我”的强烈不平衡。“你错了,我也错了,我们平了”。于是就容易释然了——感谢王小贱及时的一掌,即使小仙追上了陆然,他们也回不到从前。那根刺会永远横亘在两人之间。小仙的旧伤会时时发作,陆然的容忍度也会变得极脆弱,会越来越轻易和频繁地爆发。到那时,恐怕只能剩下相看两厌。那就,可惜了一段好感情。原本,可以在彼此心里都留下一份回忆的。况且黄小仙拼了命地去追的本不是陆然,她追的,是自己的心。

在小仙“复活”的路上,这场戏是分水岭。经过充分的爆发和释放,人的感情才可以更迅速地修复。

当然,在“爆发和释放”上,“大闹婚礼”那场戏更胜一筹。

——我想,哪怕让我们失恋的人是个人渣,我们也还是需要原谅他。因为只有原谅了才能放下,也就是放过自己、让自己不再哀怨。原谅也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让时间和宽容渐渐冲淡怨尤,一种是狠狠报复一番,看到对方比自己还惨得多了,还有啥不能原谅的。

王小贱帮黄小仙选择了第二种方法。

于是,全剧最有戏剧效果、观众反应最热烈、网络流传最广泛、作为锅贴的我看着最纠结一场戏诞生了。

@余童fish说,一看到陆然指着王小贱说“朋友”就觉得下一句跟的必须是“小爷我这儿有一个G的糙话等着你”——可不嘛,一向只见他演伶牙俐齿,哪里见过他张口结舌只会嗫嚅“我动什么手了?”的仓惶样子?在整蛊场景中他竟然变成了被整的那一方,实在实在是不适应。

不适应的事情还有很多。实话实说,作为一个看了郭京飞很多年舞台剧的话剧粉,看这部电影时真感觉有些压抑,揪心,心疼。

我们看惯了他在舞台上的唱念做打,举重若轻,耍酷卖帅,神采飞扬,众星捧月。看惯了他一上台就好像顶着一个灿烂的光环样牢牢锁定所有观众的目光。看惯了海报上他的名字永远写在第一个,看惯了谢幕时他永远最后一个出场——无论台下还是台上,所有人都在用欢呼和掌声等着他。我习惯了在网上搜评论的时候,看到所有评论都是“郭京飞演的真好”“郭京飞真帅”“我太喜欢郭京飞了”——没有任何人在有意吹捧,全都是观众最真实的称赞。那,很有一种狐假虎威的自豪感,有一种“偶像被夸粉丝也跟着有面儿”的得瑟感。

作为看惯了那一切的我们。再看到报道里大把的“话剧王子转战影视成新人”,难免心疼;看到他为了角色需要不能扮帅,只能往土往胖里收拾,然后被观众说发福,难免心疼(这部戏的造型、服装:米白,浅灰,横条纹,所有的衣服都大两个码松松垮垮地堆着,当然显胖,只因为小说里的“前男友”是个矮胖子,要靠近人物);看到他为了上镜头好看而把自己瘦得越来越纸片,难免心疼(我记得去年4月这部戏拍摄的时候我在剧场里碰到过他,瘦的很,可是屏幕上他一出现我就吓着了:脸咋这么圆!!!以前只知屏幕显胖,不知这么夸张,只能感叹,吃这碗饭的人们真不容易,不知道底下要吃多少苦);看到有观众把对角色的喜恶带到演员身上,难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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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演的还是那么好,只是影视跟舞台不一样,不是他演的什么我们就能看见什么,而且,不是每一个角色都需要光芒四射的,我想我们很多人都是因为看惯了以前,起点太高了,所以才不适应不满足。我特别想剪辑一个视频,就名叫“锅贴们的郭京飞”,里面一段一段的视频一句一句地说,我们为什么喜欢他。

更重要的是,话剧,是一个安静恬淡的角落,那里的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单纯和舒服。而现在,似乎一切都不同了,虽然我只是一枚粉丝,却好像也跟着偶像一起,一步从那个安静的角落迈进了开阔喧嚣的集市,听见的、看见的,全都不一样了,而这中间的一些东西,我以前是“这辈子都懒得看”的。

这篇观后感我破天荒地写了这么长时间,其实主要就是卡在这一部分内容,写了删删了写,怎么也没法表达清楚自己心里的感受。写多了“话剧如何如何”,貌似总有一种“好汉不提当年勇”的矫情感,话太多挺烦人的。但是删了吧,又觉得那种回忆绝对是我们这些郭京飞的话剧迷们引以为傲的。于是这就拧巴+纠结,反正怎么着都捋不顺语言了。

总之,从追看郭京飞的舞台剧,到追看他的影视剧,从观剧方式到心态,全都需要重新适应和学习吧。。。如果学不会?如果学不会,就退回到那个安静的角落,一直在那里等待。

题外话八完,回来看电影。

在网上看到有人微薄评论说,陆然会不会在事后报复小仙。我说,不可能,如果陆然是那样一个卑劣的人,他也不可能被小仙爱了七年。归根到底,陆然还是一个善良的老实孩子,他想不出坏主意,也不会去想坏主意,他知道自己错了,他也愿意送给小仙一个结局。

陆然离开时的背影并不像小说中写的那般落魄和可笑,而是很好看——这样好看的背影,我喜欢——把好看的样子留在你的记忆里,转身对你无声地说再见。再见,再也不见。小仙,陆然欠你的,可也算是还上了吧?小仙,从此就努力过好新生活,不再伤心,好吗?

陆然再出现的时候,是我最喜欢的两个闪回。一是小仙喂陆然吃面,摘下眼罩的一瞬他开心又淘气地大笑两声“hia~hia~~~”;一是喷泉前,小仙作势要吐,他飞速双脚往旁一跳,配以一个大眼睛忽闪睁圆的表情——这一笑、一跳的瞬间我看见陆然摆脱了那种被束缚的压抑感,我又看见了舞台上那个神采飞扬,调侃俏皮,身手矫捷,光芒四溢的小宝,亚瑟,罗密欧。原来,电影、电视和舞台,根本没有什么分别;原来,只要有光,任何一种形式都无法掩盖,就像大两码的西装依然掩盖不住那个帅气的背影一样。

所以,我想对郭京飞说,要自信,总有一天,你在影视里,会站在和舞台上,一样的位置。

喷泉前迤逦的灯光中,小仙微笑着转身,陆然的声音在身后渐行渐远。在那之后,影片的基调轻快明亮起来,一如小仙的心情,消散了黯淡的愁云惨雾,陆然的影子也几乎不见,直到发现隐形眼镜药水盒子上的字:“小仙,一定记得换隐形眼镜,咱家真买不起导盲犬”。此时小仙看到的陆然,明媚的阳光照向他的肩、背、发际、耳廓,干净而温暖。我想她终于快要走出来了。她在哭过之后,一定也可以真心地对陆然说,再见。

从此不用再抱怨自己怎么还是念念不忘。我们已把他收到心底最干净温暖的角落,莫失莫忘。

祝你幸福。

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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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写给自己,写给你

你好,H。

这个星期的星期天,11月20号,就是你的28岁生日,也是我们分手整整7年的日子。

我想,你一定已经结婚了吧,说不定连娃都抱上了。因为当初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你妈妈说,等你26岁的时候就让你结婚。

当年我们分手时的那个三年之约,你没有赴约,我也没有。

也许大部分看到这部电影的人都会想起自己的旧爱,所以我也没能免俗地想了你一下。

——我唯一爱过的人。

没见也有个六年多了。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我么,没什么变化,就是胖了,当初为了你而减肥的几十斤体重又回来了,所以,我比你最后一次见我的时候,胖了不止十圈八圈,基本上,就是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样子,呵呵。(刚刚回忆的时候突然吓了一跳,因为我算了半天才算出来,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好像只有17岁。十年前的事情了啊。。。岁月是把杀猪刀哇。。。)

你曾经说,你就好像是水手爱德蒙,背负了很多的伤心事,却不能变成基督山伯爵,而只能在没有人的时候悄悄把眼泪洒进大海里。

而我呢,也只能在这个你看不到的地方,对着空气跟你说句话。嗯,说点儿什么好呢?

我对着电脑想了很久,最后依然想对你说一开始想起你的时候就在我脑子里出现的那四个字——祝你幸福。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失恋以后都会经历一些比较分明的阶段,我自己是经历了差不多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大约从分手到之后半年。“热伤期”(我根据“热恋期”对应造的词儿。。。差不多那个意思吧),一腔突然变得多余的爱意无处释放,哪儿哪儿都会想到他。做饭的时候会想他爱吃什么,要不要给他做一份吃的;逛街看到了好看的男装会想他穿多好看,要不要给他买一件衣裳;天冷了想跟他说加衣,天热了想跟他说避暑,大早晨想跟他说别起晚了上课别迟到,夜深了就想跟他道晚安。另外还会一直被那种主动说分手的愧疚感包围着,时刻觉得自己对不起他,觉得自己好狠心哦,觉得自己真绝情,真是个没心肝的坏人,好好的怎么就忍心分手了呢!一天到晚的五脊六兽百爪挠心,不知道站着好还是坐着好,不知道睡着好还是醒着好,不知道饿着好还是饱着好,不知道活着好还是死着好。一宿一宿地呆坐到天亮眼瞅着窗户外头太阳起来就是不知道自己想什么呢——反正就是不知道怎么折腾自己才算好。

第二个阶段,过个半年一年的,冷静下来,慢慢想想以前,很多事情换了个角度才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儿,很多谎言浮出水面才发现自己以前信的多弱智。于是,进入了漫长的“怨妇期”。每天自己在脑子里跟自己较劲,他怎么可以这么对我呢,他怎么可以一直骗我呢,我对他多好啊,我为他付出多少啊,他怎么可以对我那么坏呢,这也就罢了,怎么到liao到liao的,那个主动说掰的负心人的坏名声还得我来担呢,哎呦妈呀可是恨死我啦,恨得牙根儿痒痒啊,我要是从来没认识过他多好啊,我要是早点儿醒悟多好啊,他怎么可以这么对我呢。。。。。。如此这般,车轱辘话来回转,自己把自己往牛角尖里按。你说这么念叨着能有什么用呢,是能把他捆树上抽一顿解恨啊(要是真抽估计你自己还心疼),还是打算跟他复合让他也对你那么好、把之前亏欠的都还上,然后你俩再掰一次啊?这么较劲除了让自己难受,还能起到什么其他作用吗?——明白归明白,可是自己就是劝不了自己。遇到这样症状的怨妇症患者,没救儿,让她自己慢慢纠结去吧。

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淡漠。还能咬牙切齿地恨,说明心里还在咬牙切齿地爱。说明还是放不下。只能交给时间,让时间冲淡一切。虽然这个怨妇期大概保持一年也就没这么强烈的拧巴了,但是,依然还是时不时会想起他,依然还是会纠结,还是会难受。也不知道,究竟能过多久,才可以忘记他。

第三个阶段,顿悟。我的怨妇期不知道持续了三年还是四年的时候,有一个朋友在劝我其他事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得到内心的平安与喜乐”。而我,却把那句话联想到了这件事上。

我想,我们一定是因为自己愿意为别人付出、才会为别人付出,而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这本身就是快乐的,我们付出爱的过程就是幸福的。所以,不用再纠结自己曾经爱过的人有多爱自己了,不用再纠结自己的付出有没有得到对等的回报了,在我们付出的那一刻,我们事实上就已经得到了回报,回报的内容就是:内心的平安与喜乐。

为所爱的人受的,就不叫委屈。无论如何我应该谢谢那个我爱过的人,是他让我那时的满腔爱意有了去处,让我得以有一个人来牵挂嗔怨,让我的青春没有独自荒芜地开放。

我还得谢谢前面说的那个朋友,他的话帮我解开了一层心结。

第四个阶段,现在。

那以后的这两年多,我觉得心里轻松了好多。我貌似已经把那个人完全忘记了。你看,我已经忘记了他的电话,忘记了他的住址,忘记了我们的过去,只差忘记他的名字了。可是我知道,有一根刺依然挂在我心里,一直没有离开过。

当我坐在电影院里看到陆然对黄小仙说那一大段话的时候,看到黄小仙追车的时候,看到黄小仙最后的回忆里,陆然那个温暖的背影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那根刺是什么——依然还是他。

原来我还是错了。其实,他并不像我满心怨懑时所认为的那样十恶不赦,我也并不似我悲惨回忆里所认为的这般楚楚可怜。一直以来,我只是被那些让自己难受的回忆蒙住了双眼,我总是只看到那些伤心的画面,所以一直迷失在原地、步步碰壁走不出来。

之前我所谓的释然,也依然认为自己是无比委屈的,我只是在用时间和宽容把这份委屈无限地冲淡。可我毕竟还是错了。

毫无疑问,在那一段感情中,他也是用心的,他也是伤心的。也许他的用心和伤心根本就不亚于我。这一点,这七年来,我可有想过?

还记得我在上文写到这一段剧情的观后感时,说陆然是来解开黄小仙心结的么?因为,我把自己代入了剧情,陆然,确实解开了我的最后一道心结。陆然转身对小仙说再见的时候。我也说,再见。我心里的那根刺,终于拔掉了。

陆然,谢谢你。

H,谢谢你。

我都记起来了,我没有忘记。

我记起来,在我们刚刚分手之后的那个冬天,我还在“五脊六兽不知怎么折腾自己”的阶段,于是就跑去献血了。自然是没告诉你的。可是第二天,你却坐着火车赶到我宿舍门前,手里抱着一只保温桶,里面是一大碗煲得很浓很香、还依然滚热着的汤。那碗温暖的汤几乎全都化成一捧眼泪。我跟自己说,值了。我终于在离开你之后,得到了你的心疼。值了。

我记起来,我在学校门口的小店里看到一个特别可爱的存钱罐,嫌贵舍不得买,你就偷偷买了送给我。分手以后,我每一天都往那个存钱罐里放一枚硬币,我告诉自己,到哪一天我忘记放硬币的时候,就说明我已经忘记你了——后来,我就得到了满满一罐的钱。。。

我记起来,你第一次对我说喜欢我的那个早晨,你告诉我,你已经在我家楼下等了一整晚了。你等我的时候在旁边花园的那棵树上写下了我的名字。后来我搬了家,这些年再没有去过那个小花园,再没有看过那棵树,再不知道那里是不是,还有我的名字。

我记起来,你在女生宿舍对面的楼顶弹着琴唱歌,给我听。有一首英文的歌词,你骗我说是你自己写的,我崇拜得要命,还到处炫耀“我男朋友的才华”,别人笑我告诉我上当了,我却丝毫不信。那是一种多傻又多可爱的执著,即使全世界都说你骗了我,我却愿意与全世界为敌,只信你。

这么多年,每当我听到有人弹着吉他唱着好听的歌,就总是停下脚步来听一会儿。

我记得在某个寒冷的冬天快要来临的时候,你给我唱过的歌: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H,生日快乐。

祝你幸福。

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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