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顶着炎炎烈日,单位十几个人来到湖北某县级市,在武汉周围,水乡,采莲蓬。
接待我们的是下级单位,中国就是这样,即便是省城单位的人来游玩,下级单位也会热情接待,食宿安排到位,游乐安排丰富多彩。这次活动是所工会组织的,并通知各员工,对外一律称“出差”。
上一次来汉川是2005年,那时我刚参加工作,那次一来是为了检查工作,二来是为了休闲娱乐,检查工作后被安排到鱼塘钓鱼,鱼塘的鱼,还愁不上钩?我一个上午就钓了半袋子,之后分了约10斤鱼。那时还住单身宿舍,没有冰箱,就放在楼上同事的冰箱里。
关于党的作风问题,我一直处在疑惑状态,作风该如何界定呢?像这样的钓鱼、采莲蓬算不算作风问题?我们的住宿费并没有让下级单位掏。那请客吃饭呢?究竟怎样才算大吃大喝?有时候跟领导出差,接受一点土特产,算不算作风问题?领导说,不接受好像是不给下级单位面子,那我们跟随领导的,如果拒绝岂不是又在打领导的耳光?
惑......
上次所里开党小组民主评议会,其中一个议题就是结合当前廉政教育,讨论党的廉政问题。所长首先表明自己的清廉,然后又检讨说自己在接受土特产这方面做得不好,喝酒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轮到我发言的时候,我就说出了上述困惑,又说到和爱人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看法是“水至清则无鱼”,廉政问题不能绝对化。但后来读到周恩来总理拒绝了已经送上飞机的一筐新鲜蔬菜,宋庆龄送给外国友人的礼物都是用自己的工资购买,我又陷入困惑,现在的领导干部,和党的早期领导人相比,是不是在作风问题上过于放松?
所长说:就像你刚才说的“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绝对的廉洁很难做到。再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当今的领导干部和建国初期的领导干部,在作风问题上不具有可比性。
所长的话并没有让我解惑,至今,这个问题在我心中还是一团乱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