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公元前476年—前221年) 公元前221年是几世纪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利的兴修,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春秋中后期,各诸侯国的经济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政治形势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到了战国,其形势是:楚在南,赵在北,燕在东北,齐在东,秦在西,韩、魏在中间。在这七个大国中,沿黄河流域从西到东的三个大国──秦、魏、齐、在前期具有左右局势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诸侯国内部卿大夫的势力逐渐发展起来,著名的如鲁国的三桓,齐国的田氏,晋国的六卿。他们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控制和瓜分公室,并互相争斗,以扩充领地。晋国的六卿争斗到最后,剩下韩、魏、赵三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王正式承认三家为诸侯。周安王十一年(前391年),田民废除了齐康公,自立为国君,也得到周王的承认。

三晋和田氏的胜利,宣布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残酪政治法则。于是,以魏国的李悝改革为起点,各国争相进行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变法运动。变法的核心是将劳动者固着到土地上,以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社会文明程度的加深,使统治者对物质享受的贪欲急骤膨胀。增加剥削量的最直接的办法,是掠夺更多的土地,而掠夺土地的最便捷的途径是战争。所以,这个时期,战争愈来愈多,愈打愈大。据统计,从周元王元年(前475年)至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 的二百五十五年中,有大小战争二百三十次。战争打起来,双方动辄出动几万至几十万人。西汉末年的刘向,将有关这段历史的各种资料编成一本书,取名《战国策》,从此,人们都将这一历史阶段称为战国时期。

战国时期最有实力的是齐、楚、燕、秦、韩、赵、魏,人称“战国七雄”。魏文侯(前445年-前369年在位)任用李悝进行改革,尽地力之教,建立武卒,重用吴起、西门豹等人治理地方,发展经济,成为战国初期第一个强国。魏武侯时,吴起受魏相公叔排挤,离魏至楚。周安王二十年(前382年),楚悼王任用吴起进行变法,裁减冗官,废除贵族的世卿世棣,明法审令,禁止私门请托,也日益强盛了起来。但楚国旧势力太强,楚悼王刚死,吴起就被乱箭射死。魏惠王将国都迁至大梁,招徕士人,发展水利,对外用兵,图谋吞并以濮阳为都城的卫国,引起周围国家的不满。这时,齐威王任用邹忌等人进行改革,大力整顿政治,鼓励臣民进谏,制定法律,招抚流亡,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实力仅次于魏的大国。周显王十六年(前353年)的桂陵之战和周显王二十八年(前341年)的马陵之战,齐国以田忌为将军,孙膑为军师,用奇计打败了魏军,从此,齐国成为中原最强的国家。为了满足对人才的需求,齐宣王扩建位于齐都临淄的稷下学宫,对前来稷下的学者,给予土大夫的优厚俸禄和舒适的生活待遇,让他们专心学术,培养弟子,促进了学术的进步和繁荣。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秦孝公任用商鞅进行的变法最为彻底。商鞅变法鼓励人口增殖,重农抑商,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功,编制户口,实行连坐之法,使秦国成为战国中期以后最为强大的国家。虽然后来商鞅被车裂而死,新法却并未废止。齐国和秦国东西对峙,展开了争取其它诸侯国、孤立对方的斗争,而韩、魏、赵、楚、燕等国,则在联秦抗齐和联齐抗秦中摇摆。这时,出现了两个著名的政治家--张仪和公孙衍,他们分别连横(分化六国)和合纵(联合抗秦),导演了一幕生动悲壮的活剧。

强大起来的秦国,不断地向东方扩张领土。周显王四十年(前329年)魏人张仪来到秦国,向惠文君上连横之策,建议与魏、楚相亲善,接着在魏、楚的配合下,进攻韩国的新城和宜阳,将军队开到洛阳,挟天子以令诸侯,最后再回过头来攻取魏、楚的领土,迫使天下诸侯都西面事秦,完成称王的大业。这一策略正中惠文君下怀,遂以张仪为客卿。张仪一再鼓动秦军攻打魏国,又将所夺土地还魏,迫使魏国首先事秦,纳上郡十五县予秦,对其它东方国家形成很大的威胁,张仪被任命为秦的国相。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年),魏将公孙衍行合纵之策,促使魏、韩、赵、燕、中山五国互相承认对方君主为王,以联合抗秦。但不久,楚国就派兵伐魏,公孙衍的策略受到挫折。魏相惠施联合齐、楚的活动也遭到失败,被驱逐。魏惠王受到齐楚的打击,不得不于周显王四十七年(前322年)任用张仪为魏相,想联合秦、韩之兵以伐齐、楚。但张仪的真正意图,是要魏国首先事秦,而让其它诸侯国仿效。魏惠王没有听从张仪的意见,在齐、楚、燕、赵、韩等国的支持下,于周慎靓王二年(前319年),赶走张仪,以公孙衍为魏相。次年,公孙衍发动魏、楚、燕、赵、韩五国第一次合纵攻秦,以楚怀王为纵长,被秦击溃。

此后,秦不断进击三晋,又利用巴蜀互攻的机会,出兵占领了巴蜀全境,获得了一个富庶的后方基地。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年),燕王哙将王位让给国相子之。子之为王三年,国内大乱,将军市被与太子平结党进攻子之,百姓反攻,杀太子平和市被,死者数万。齐宣王乘机派兵伐燕,五十余日,就攻取燕国全境。由于齐军大量杀戮平民,燕人起而反抗,齐军被迫撤退。但此事证明,齐国的力量仍相当强大。同时,齐与楚结盟,更加强了齐与秦抗衡的力量。

为了破坏楚、齐联盟,周赧王二年(前313年)张仪出使楚国,使楚与齐绝交。当楚怀王察觉受骗,又发兵攻秦。秦军在丹阳打败楚军,攻取楚国的汉中地六百里。张仪又说服韩、赵、燕与秦连横。周赧王十四年(前301年),齐、韩、魏联合政楚,杀楚将唐昧。周赧王十六年(前299年),楚怀王受骗往秦,被扣留,最后死于秦国。从此,楚国一蹶不振。

周赧王八年(前307年),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改传统的甲兵为骑兵,改车战为运动战,使赵国的军事实力大为增强,成为秦国向东发展的新障碍。秦昭王为了打击赵国,派穰侯魏冉到齐,约齐闵王与秦昭王同时称帝,联合五国攻赵。游说家苏秦识破了秦的阴谋,劝告齐闵王放弃帝号,发动合纵,会合燕、韩、魏、赵等五国军队,于周赧王二十八年(前287年)联合政秦,秦被迫割地给魏、赵以求和。此后,赵将赵奢、廉颇,赵相蔺相如一再粉碎了秦人的军事进攻和外交重压,捍卫了赵的尊严和国土。

战国(前403年-前221年)是我国继东周列国以来的又一个诸侯割据的时代。其与春秋在历史上并无明确的界限,只是依照今天的习惯,以“三家分晋”(前 403年)为起始标志,到前二二一年秦统一六国这一段时间称为战国时期

到了战国时期,中国的局面已发生了变化:其中,诸多中小诸侯国家已被吞并,余下的秦、楚、燕、韩、赵、魏、齐七国成为战国时期的主要诸侯国家,它们通常被后人称为“战国七雄”。



秦国在春秋末期是力量较弱的国家之一,所以秦统治者一直力图改变这种局面。前三六一年,秦孝公下令求贤,魏国人商鞅应暮入秦,自此,秦国进入了其快速发展的阶段。商鞅在十年的时间里通过实行 组织民户、奖励军功及变领主制为地主制等一系列政治经济的改革,使秦国国富民强,成为战国第一大国。但商鞅的变法遭到了其他旧势力的反对,至秦惠王即位,商鞅便被施以车裂之刑,而他所设立的新法却广泛被秦人接受, 成为此后秦国政策的基础。就在商鞅变法的同年,秦国灭蜀,至此,秦国北有上郡,南有巴蜀,东有黄河与函谷关,地势宜首难攻故而被称为“天府雄国”。加之商鞅变法所创造的经济政治条件,使之完全具备了统一全国的条件。



韩原为晋国韩氏家族,在“三家分晋”之后才成为独立的诸侯国家。它东临魏国,西靠函谷关,占据军事要道,故而连年争战不断。公元前三五八年,韩昭侯使用法家的申不害为相,执行苛刻政治,使韩的 国力暂时得到加强,但没过多久便又陷入衰落。所以韩国也六国中是最早被秦消灭的国家。



魏国与韩国相同,也是由晋分裂出的国家之一,并且在三个国家之中实力较强,加之魏文侯时的“李悝变法”,使其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很快强大起来。前三四四年,魏惠王将国都从安邑迁到大梁(今河 南开封),从而使魏国达到鼎盛时期。前三五四年,魏国发兵攻打赵国,齐国派救兵援赵,击败赵国。后来,齐国以田忌为大将、孙膑为军师以“增兵减灶”之计在马陵之战中彻底击败了魏国,使魏国从此一蹶不振,再无精力与其他六国交战,直至其被秦国灭亡。



赵国是“三家分晋”所形成的第三个国家,它都于邯郸,与齐、燕相临。战国后期,赵国因有名相蔺相如、大将廉颇等大臣忠心为国,使赵国颇为强大。而有关廉颇、蔺相如二人“完璧归赵”和“负荆请罪”的故事也被后人传为佳话。 在廉颇、蔺相如辅佐的十年中,强秦一直未敢对赵国用兵,直至前二六零年,秦大将白起用离间计使赵王弃用廉颇而用赵括为将,才于长平击败赵军,杀其士卒达四十万。使秦以此为契机,逐步消灭六国,统一天下。



燕国原是北方的一个小国,因其远离中原,使之得以相对安宁,并无太多战事。所以春秋末期燕国已成为北方的大国。至燕太子丹的时代,太子因见秦国强大,早晚会对燕国的统治不利,于是谴刺客荆轲刺杀秦王,不料, 荆轲被秦王斩于殿上。太子丹行刺未果,反而使秦王对燕深恨不已,秦王赢政于前二二六年功下燕都蓟(今北京)了,消灭了燕国。



齐国是六国中比较强大的国家,因其远离秦国,故而一直未与秦国有正面冲突。前三一四年,齐宣王趁燕国内乱之际,出兵攻占了蓟城,但在燕国人民强烈的反抗下,不得不又退兵回国。而燕昭王为报一箭之仇,任乐毅为大将, 联合三晋、秦、楚等国大举伐齐,联军只用半年时间便攻占了齐国除莒和即墨两城外的大部分国土,险些亡国。此后,齐国大将田单以此两城为基础,以少胜多,大败燕军于城下,才使齐国免遭亡国之祸。但在这五年的战争中,齐国损失惨重,而使其强国地位一直未得到恢复。

战国时期虽连年征战,但这丝毫未影响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此间,中国古代思想文化达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高峰,其中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老子、庄子、列子为代表的道家;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墨子为代表的墨家等理论最为后人推崇。 这些学派的出现使战国的思想界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景象,而这些理论不仅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其深远影响一直流传至今,成为中国思想史上不可磨灭的一页。

公元前二三零年,秦王赢政开始了他统一全国的征程,在九年的时间里,秦先后消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并于前二二一年统一了全国。至此,中国长达近六百年的分裂局面才得以结束,秦王朝的统治正式开始。

齐军从燕国撤退后,继位的燕昭王奋发图强,卑身事贤,以图雪耻复仇。周人苏秦和魏人乐毅受到重用。乐毅帮助燕昭王进行政治改革,使燕国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苏秦则作为间谍出使齐国,劝说齐闵王伐宋、攻楚,以削弱齐的力量。二人并与赵、魏、楚等国约定,联合伐齐。周赧王三十一年(前284年),燕将乐毅率燕、赵、秦、魏、楚五国之兵,联合攻齐,一直攻破齐都临淄,夺其大部分疆土,虽然后来齐将田单收复了失地,齐国从此再也没有与秦抗衡的力量。

周赧王三十七年(前278年),秦将白起攻破楚都郢城,揭开了秦国统一战争的序幕。楚国避秦军威势,迁都于陈,爱国诗人屈原痛感国家沦亡,投汨罗江自尽。周赧王四十四年(前271年),客卿范雎向秦昭王献「远交近攻」之策,就是与远方国家结盟,集中力量先打败邻近的国家,再逐步兼并其它各国。秦昭王纳范雎之策,于周赧王五十年(265前年)出兵伐韩,封闭上党郡与韩都城新郑的联系,迫使韩国将上党献给秦。上党军民向赵求救,赵派老将廉颇率军驻守长平,声援上党。周赧王五十四年(前260年),秦派大将王龁夺取上党,与廉颇军在长平对峙。廉颇加固壁垒,以守为攻,打破了秦兵速战速决的计划,双方僵持达四月之久。秦用反间计,使赵国以年轻气盛且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代替廉颇为长平赵军统帅。秦国同时秘密地换来大将白起。赵括一到前线就主动出击,白起派出奇兵分割赵军,并将赵括包围起来。赵军被围断粮四十六天,杀人以食,军心大乱。赵括冒险突围,当场丧命,全军大败。白起将赵军四十万降卒全部活埋。长平之战是秦国与他在中原最后一个强手的决战,也是战国最后一次大战。至此,东方六国都已不再是秦国的对手。

长平之战前,东方出现了著名的战国四公子,即齐国孟尝君田文、赵国平原君赵胜、魏国信陵君无忌、楚国春申君黄歇。他们礼贤下士,广招宾客,关心国事,谋取权势,采取各种公开的秘密的、光明的卑鄙的手段对付秦国的入侵和挽救本国的灭亡。长平战后,秦军乘势包围赵都邯郸。秦军的残杀,激起了赵人的义愤和别国的恐惧,在危急存亡面前,楚春申君、魏信陵君率军与赵军内外夹攻,大败秦军。燕太子丹甚至派遣荆轲去刺杀秦王政。然而,历史的大潮已无法扭转,六国终于未能摆脱亡国的命运。

战国时,周王室连名义上的共主地位也没有了,但仍在洛阳一带勉强维持。西周初年营建洛邑时,共修建了两座城。西边的方十七里,叫王城,东边的小些,叫成周。战国时,由于王室内部争权和分封,先后出现了居于王城的西周公和以巩邑(今河南巩县)为都城的东周公,真正天子的周显王寄居于东周公治下。周赧王五十九年(前256年),秦军攻取韩国的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负黍(今登封西南)二地,斩首四万。西周君联合诸侯军队出伊阙(今河南洛阳南)攻秦,以隔断秦与阳城的通道。秦昭王于是发兵攻西周,西周君不得不将其三十六邑全部献给秦,西周灭亡。同年,周赧王死去,作为天子之国的周朝不复存在。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秦相吕不韦带兵灭东周公。

秦自孝公时商鞅变法,中经秦惠王、武王、昭王,一百余年间,建立了比较巩固的中央集权的统治,注重水利和农业生产,奖励军功,军队装备优良,又充分利用客卿为秦谋划作战,在诸侯国中越战越强,终于打败了东方各个强大的敌手,成为天下第一的强国。秦孝文王立一年(前250年) 而卒,秦庄襄王继位,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为丞相,第二年就率兵灭东周,取韩之成皋、荥阳,建三川郡。次年,秦军击赵,伐韩,在上党设太原郡。庄襄王三年(前247年)死,十三岁的秦王政继位,他就是后来的秦始皇。秦王政五年(前242年),秦军攻魏,夺其酸枣等二十城,设东郡,又于秦王政六年(前241年)粉碎了楚、赵、魏、韩等国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合纵对秦的军事进攻,还用反间计除掉了反秦最激烈的魏信陵君。至此,在疆土广大兵强马壮的秦国面前,东方六国君主形同于秦的郡县长官。

秦王政九年(前238年),平嫪毐之乱,嬴政亲自执掌政权,随即出动大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六国旧势力,史称秦灭六国。于十七年(前230年)灭韩,二十二年(前225年)灭魏,二十四年(前223年)灭楚,二十五年(前222年)灭燕、灭赵,二十六年(前221年)灭齐,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战国时期,社会经济迅速发展。铁制农具普遍使用,水利灌溉设施深受重视;手工业规模、种类及技术都较前进步;商业及城市经济也显著活跃,并出现了金属货币广泛流通的现象。思想文化进一步活跃,“百家争鸣”,儒、法、道、墨、阴阳、名、农及兵家等学派相互交锋;文学、史学及艺术领域成就辉煌璀璨。

战国上党郡考

上党,《释名》曰:“党,所也,在山上其所最高,故曰上党也。”上党地区位于今天山西省的东南部,它是由群山包围起来的一块高地。其东部、东南部是太行山脉,与今河北、河南二省分界;西南部为王屋、中条二山,与今河南省分界;西面是太岳山脉;北面为五云山、八赋岭等山地。上党地区地高势险,自古为战略要地,狄子奇《国策地名考》曰“地极高,与天为党,故曰上党”,其意即此。

上党春秋属晋,及至战国,韩、赵、魏三家分晋,上党地区亦被三家瓜分。因此,战国时期韩、赵、魏三国都在上党地区占有部分土地,这一地区遂成为三国对峙的前沿,其战略地位也随之加强。根据已见的史料可以确知,战国时期韩、赵、魏三国分别在自己所控制的上党地区设置有上党郡。如此狭小的范围内同时设置有三个郡,这在战国时期是比较少见的。有关三国上党郡的不少问题,如设置的时间、沿革以及辖区等等,至今仍然不是很清楚。本文根据新发现的史料及考古材料对此问题重新加以论证,希望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能够有所发现、进步。

战国时期三国上党郡设置的时间,前论史者皆语焉不详。我认为,战国上党郡应当设置于三家分晋之初。郡的缘起具有很强的军事性质,早期的郡都设置在边境地区,其目的就是巩固边防。由于郡担负了防卫边境的责任,所以郡的长官叫守,也尊称太守。根据《韩非子》的记载,晋平公时(公元前557年——532年)“解狐举邢伯柳为上党守,柳往谢之曰:'子释罪,敢不再拜。’曰:'举子公也,怨子私也,子往矣,怨子如初也。”解狐推荐邢伯柳为上党守,上党此时为郡当无疑问,故至晚在春秋末年,晋国在上党地区已经设置有上党郡。晋国在上党设郡,说明这一地区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韩、赵、魏三分上党后,这一地区遂成为三国对峙的前沿。而三国又都想向东南地区发展,上党则是通向东南地区的交通要道。所以上党被三家瓜之后,其战略地位非但没有削弱,反而是得到了加强。在这种形势下,设郡置守,以利边防应是情理之中的事。所以,三家分晋之后,并无理由要撤消上党郡,相反应该加强郡的职能。由此推测,三国上党郡设置的时间虽可能不尽相同,但都应当是在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三分上党之后不久。

战国时期,三国上党郡各自的范围前后可能变化很大。但是,由于缺乏史料,我们不可能从时间及空间上对其进行严格的界定,只能根据已有的史料确定其大概的势力范围及变动沿革。唐代张守节曰:“秦上党郡今泽、潞、仪、沁等四州之地,兼相州之半,韩总有之。至七国时,赵得仪、沁二州之地,韩犹有潞州及泽州之半,半属赵、魏。”后世多党同其说。然张守节所言三国上党郡辖区划分至少有以下三点不足:其一,如依张氏所言,三国上党郡在泽州具体是怎样划分的仍然不清楚;其二,唐相州在太行以东,似不属上党地区,亦不归秦上党郡所有。其三,张氏言赵有沁州,韩得潞州,是韩上党在赵上党以东。然秦伐上党地区,韩上党郡首被其难,是韩上党郡当比赵上党郡更近秦。赵武灵王谓公子成曰:赵之疆域“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西有楼烦、秦韩之边。”故韩上党郡当在赵上党郡以西,而非在其东。张氏所言韩、赵、魏三国上党郡辖区划分似当有误。

自秦惠文王开始,秦国的势力开始越过黄河向东扩展。至秦昭王时,秦国实际控制地区已扺达整个上党地区的西部边缘。公元前262年,秦伐上党,韩上党郡首被难。《史记·赵世家》:孝成王四年(前262年)“韩氏上党守冯亭使者至,曰:'韩不能守上党,入之于秦。其吏民皆安为赵,不欲为秦。有城邑十七,愿再拜入之赵,财王所以赐吏民。’王大喜,……赵遂发兵取上党。”由此来看,韩上党郡当拥有整个上党地区的西部边缘地带。

战国初期,赵国在上党地区的实际控制范围大体有涅(今山西省武乡县西北)——屯留(今山西省屯留县南)——长子(今山西省长子县西南)——长平(今山西省高平市西北)——泫氏(今山西省高平市)——端氏(山西省沁水县东)一线以东地区。这条分界线北起潞州西北涅水上游的涅,自此南行,穿浊漳水上游地区,出潞州过长平关,至高平折而西南行,至沁水中游止。整个战国时期,韩、赵、魏三国在上党地区的争夺大都发生在这一带。为了行文的方便,本文将整个上党地区分成南北两部分分别加以考证。北部地区包括仪州、潞州、沁州及晋州东部一角,南部地区为泽州。

上党北部地区的归属:战国时期,对上党北部地区的争夺都是在韩、赵两国之间发生的,其地点大都在涅——屯留——长子一线,有些地区归属亦屡次变更。如长子至少三易其主:智氏攻赵襄子,有人建议襄子奔长子,是春秋战国之交长子属赵;公元前370年,赵攻郑,与韩,韩与赵长子,可见长子此前已被韩夺取;公元前359年,郑(韩)取屯留、长子、涅,是此年长子复被韩所夺取;公元前349年,赵夺晋君端氏(今山西省沁水县以东),徙之屯留,可见十年前为韩所攻占的屯留此时已被赵国夺回。从历史地图上看,上述诸地皆处于丹水及潞水上游西岸。而这些地点的归属频繁更替则表明赵、韩两国对这一地区的控制都不是十分稳定,丹、潞二水的上游当是两国在上党地区军事对峙的前沿,是两国势力范围的分界线。由于韩国据有上党地区的西部边缘地带,而且没有史料证明魏国在上党的北部也拥有土地,所以,二水上游以西至上党地区西部边缘——包括整个少水上游一带——当属韩;二水上游以东至太行一线当属赵。以唐代政区划分,韩国当有整个沁州、潞州西部及晋州东部一小块地区;赵国则有整个仪州及潞州东面大部地区。赵上党与赵都邯郸之间,太行山横亘其中,交通为之阻隔。然潞水自西而东穿太行直抵邯郸,所以,赵国对上党地区的控制当是沿潞水一线西进的。

上党南部地区的归属:由于韩、赵、魏三国在南部地区都拥有土地,故这一地区的归属同上党北部地区相比要复杂的多。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年),秦“伐韩之野王,野王降秦,上党道绝。”可见,野王(今河南省沁阳市)当为韩国中心地区与韩上党郡之间交通的必经之地。野王地处少水下游,而少水上游的上党地区及少水中游的端氏亦为韩国所有。由此推测,韩国在上党地区的势力范围很可能是沿少水一线北上的,韩在上党南部地区当据有少水中游一带;魏国占据少水以西的濩泽(今山西阳城以西)及少水以东的高都(今山西晋城市)、泫氏,拥有上党南部地区的大部分土地;赵国势力最盛时,最南拥有皮牢、端氏、光狼城(今山西高平市西南)及泫氏一线以北地区。然而这一地区即是韩国南北交通的要道,又是魏国联系东西部国土的咽喉。所以赵国势力的南侵极大的损害了韩、魏两国的利益,因而遭到两国的极大抵抗。公元前351年魏夺赵皮牢、泫氏,打通了河内地区与河东地区的交通,而韩国亦取得了少水中游的端氏,使上党与韩都之间的联系得以恢复。总之在上党南部地区的的争夺中,赵国基本上处于劣势,其势力范围是不断向北退缩的。

最近山西省文物工作者经过实地调查,证实在山西晋城地区存在一条战国古长城,“它东起陵川县平城镇以北与壶关县交界处的马鞅壑村,向西沿高平市北部与长治市、长子县交界的山谷西行至沁水县东峪乡北的雨景山与安泽县交界处止,全长一百二十多公里。”这条古长城大体是沿唐代泽州与潞州交界处修筑的。尽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史料可以证明长城修筑的确切年代及其归属,但从走向上来看,这条古长城位于皮牢、端氏、光狼城及泫氏一线以北,我认为它所表示的当是赵国势力在上党南部地区向北退缩之后的一种地理上的平衡状态。赵国失去上述诸地在公元前4世纪中叶,有理由相信长城的修筑是公元前4世纪中期或者更晚一些的时候。由于长城以南地区大部为魏所有,所以长城一线代表的当是战国后期赵、魏两国在上党地区的分界线。

总上所述,战国中前期赵国在上党地区的势力范围大体相当于唐代的仪州全部,潞州东半大部及泽州北部小块地区;韩国拥有沁州全部,潞州的西半部、晋州东面一小部分及泽州沁水沿线地区;魏则基本有泽州除沁水沿线以外的其它地区。及至战国中后期,赵国在泽州北部除长平等少数靠近长城的地区尚在控制外,其余大都为韩、魏两国蚕食。以今地言之,赵上党郡基本有山西和顺、榆社以南,壶关以北,沁县、长子以东,太行山以西地区;韩上党郡有山西沁源、安泽及沁水等地区;魏上党郡有高平、陵川及严城等地区。张守节曰:“三国之上党,赵最大,韩次之,魏最小也。”此说可信,然其所言三国上党辖区之划分实不可靠。

公元前262年,秦伐韩之上党。上党守冯亭以韩不能守上党为由降赵。自此赵兼两上党,其范围遂扩展至整个上党地区的中北部,几占整个上党地区三分之二。

由于韩上党郡是在秦国的军势压力下降赵的,所以秦国不可能坐视赵得韩上党而置之不理。为争夺这一地区,赵、秦两国兵戎相见。三年后终于爆发了著名的长平之战(公元前260年),结果赵军一败涂地,四十余万军卒尽被坑杀。从这场战争来看,显然,韩上党降赵后,赵国并没有能力完全接管这一地区。战争的地点长平位于少水中游以东长城的南部边缘,由此推测,长平之战前秦国势力已经跨过少水中游,此时秦国至少已经占据了韩上党少水中游地区,赵所得者可能仅有的少水上游的韩上党地。荀子曰:“韩之上党地方数百里,而趋赵,赵不能凝也,故秦夺之。”其意即此。

公元前259年,秦兵三路伐赵,除司马梗一路北定太原及王陵一路南伐邯郸外,中间一路为王龁夺武安。武安地处太行山中段东麓,从魏公子无忌救赵来看,此时魏上党地可能尚不为秦所有,所以秦伐武安,当取道赵之上党。由此来看,秦国此时很可能凭借长平之战的胜利夺取全部韩上党地,进且占领了整个赵的上党郡。《战国策·齐策二》“秦攻赵,赵令楼缓以五城求讲于秦,而与之伐齐。齐王恐,因使人以十城求讲于秦。楼子恐,因以上党二十四县许秦王。”即指此种情况。

公元前257年,魏楚合兵救赵,大败秦于河东,赵此时可能借机夺回上党郡及少水上游韩上党地。

秦始皇十一年,“王翦、桓齮、杨端和攻邺,取九城。王翦攻阏于、橑阳,皆并一军。”始皇十一年即公元前236年,阏于与橑阳皆为赵国上党郡属地,赵上党郡当于是年入秦,魏上党郡可能亦于此时属秦。

战国时期魏国疆域变迁考

一、 问题的提出及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

政治地理学的研究在西方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并取得了不少成绩。然而在我国,政治地理学长期以来未得到充分的发展,尤其是作为其分支的历史政治地理的研究,几乎是鲜有人涉猎。近年来,情况有所改观。在理论方面,周振鹤先生率先著文,对历史政治地理学的理论与学科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不过对具体的中国历史政治地理的断代研究,则尚未出现。

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征战频仍,其各自之间疆域变动之剧烈,在中国历史的其它时期,很少有能与其匹敌者。这段历史时期所发生的政治、军事、外交等诸多方面的变化,无疑给我们探讨历史政治地理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案例。而欲进行战国时期政治地理的研究,理清其时各诸侯国的疆域变动的轨迹,应是首要进行的基础性工作。

关于战国时期诸侯国的疆域,迄今为止仅有钟凤年 、顾颉刚与史念海 、杨宽 、雁侠 、陈伟 、徐少华 等不多的几位学者做了一定的研究。在上述这些研究中,除去陈伟、徐少华先生对战国时期楚国北疆的变迁考证较为详实之外,其余的研究都是比较初步的,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重新审视。本文拟在此即对战国时期三晋之一的魏国疆域变迁做一全面的考证 ,以期对这一方面的研究有所推动。

现存先秦时期的文献中可作为疆域研究的资料极其有限,且已被以往的学者几乎利用殆尽,因此想要对前人的研究有所突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依靠地下新的出土资料。前些年出土的一些先秦时期文字资料,其中主要有秦简《编年记》、曾侯乙墓中的简册、《包山楚简》及大量的秦封泥等,恰好都为考订这一时期的诸侯国疆域变化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在进行战国诸侯国疆域变动的考证中,首先遇到的最大问题即是战国史料的编年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整个考证的结论,因为依据不同的年代,就会复原出不同的历史面貌。以往从事这段历史研究的学者,在运用这些材料时都会感到一个很大的不便,即很多事件发生的年代,由于文献记载的矛盾,很难判断确切的时间。仅有的可作为年代参考依据的《史记·六国年表》,又包含有大量无法理顺的问题。现在这一问题终于有了一个较为圆满的解答。日本学者平势隆郎经过潜心的研究考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编纂了一部《新編史記東周年表--中國古代紀年の硏究序章》 ,该书将纷繁矛盾的先秦史料做了梳理,可谓目前最为完善的一部先秦历史纪年表。这一年表不仅将战国时期的事件做了统一的排序,而且也相应地澄清了一些史实 。不过,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该书的编纂是将《史记》所载之事完全做为信史而进行的,而对《史记》所记之事的真伪并未做进一步的考订,这是此书略显不足之处。

在此书出版之后,又有一位日本学者藤田勝久刊布了其研究成果--《史記戦国史料の研究》 。此书主要对《史记》的《本纪》及主要《世家》中所涉及的战国史料的编年问题做了深入的研究,其大部分结论与《新編史記東周年表》相同。因此本文在下面所从事的具体疆域考证的系年,基本上即以《新編史記東周年表》(后文简称平势《表》)为准。

另外,缪文远又有《战国史系年辑证》 问世,但因此书仍主要是以《史记·六国年表》及《资治通鉴》的《周纪》与《秦纪》为线索,并未跳出传统的战国纪年的窠臼,故本文不采缪氏之说。

魏,本为西周封国,公元前661年为晋国所灭,封大夫毕万于此地。《左传·闵公元年》载:"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以灭耿、灭霍、灭魏。还,为大子城曲沃,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魏世家》所载略同:"献公之十六年(前661),赵夙为御,毕万为右,以伐霍、耿、魏,灭之。以耿封赵夙,以魏封毕万,为大夫。"魏城在今山西芮城县北。后来毕万的势力越来越大,于是从其国名而称为魏氏。战国时期的魏国即是在此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

晋文公即位,令毕万子魏武子袭魏氏之后封,列为大夫,治于魏。据《魏世家》,魏武子之子悼子时,又徙治霍(今山西霍州西南)。晋悼公之十二年(前562),魏绛又由霍徙治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

公元前451年,魏桓子与韩康子、赵襄子伐灭知伯,分其地。随后,魏又与韩、赵两国三分晋国 ,正式确定了魏国的领土范围。由于战国前中期韩国北疆与赵国南境接壤,这种形势便将魏国河东与河内地区隔断,使魏国疆域分为东、西两个地理区域,因此本文拟分别考证这两个区域四至的变动情况。

二、魏国西部区域边界的变化

战国时期,魏国西部区域主要指魏河西、河东地区。在这一区域魏主要与秦国、赵、韩三国接壤。下面我们就具体来讨论一下魏这一部分疆域的变化情况。

(一) 西境

魏西境的变化是魏、秦两国相互争夺土地的结果。魏、秦之间的领土争夺先从西河地区展开。

魏文侯执政后,任用李悝,实行了一系列的变法改革措施,使魏国的实力大为增强。二十一年(前422),魏为防范秦国的侵袭,在少梁(今陕西韩城市西南)筑城 。少梁在西河以西,加之《秦本纪》说在魏筑少梁后,"秦击之",所以可推知该地其时与秦地相接,为魏西境上地。魏国此时西境已有西河的部分土地。

二十二年,魏国再次向位于自己领土西境外的秦国发动进攻,一直打到渭水南岸的郑(今陕西华县)地才收兵,并在雒(洛)阴(今陕西大荔县西南洛河南岸)、合阳(今陕西合阳县东南)筑城 。

二十三年,魏复城少梁 。此年复城少梁,当是此地邻秦,地理位置极其重要之故。

二十八年,魏派太子击围攻秦之庞(今陕西韩城市东南),"出其民",将庞地占为己有 。

三十一年,魏将吴起率军伐秦,夺取了秦临晋(今陕西大荔县东)与元里(今陕西澄城南)等地,并在该二地筑城 。临晋、元里亦在西 河地区,加上前此魏所据有的少梁、洛阴、合阳、庞等地,魏将河西地区大部分土地控制在自己手中。春秋时期,河西之地本为晋地,公元前645年,晋将河西地献给了秦国 。现在魏又占领了该地。于是魏置西河郡,以吴起为郡守,以抵御秦、韩等国的进攻 。

四十六年,秦又侵位于渭水之南的魏之阴晋(今陕西华阴市东) 。魏、秦两国在渭南地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四十八年,秦伐魏,再败魏于渭南的武下(今陕西华县东),并俘虏了守将识 。魏国渭水以南领土缩减了不少。

惠成王五年(前366),魏为了巩固其在渭南的疆土,于是在武堵(都)(今陕西华县东) 筑城,但仍被秦国所败。因此时秦为献公执政,通过一些改革,秦国力已由弱转强。同年,秦又败韩、魏联军于洛阴,该地也当为秦所得 。自此,秦开始了逐步重新夺取魏河西之地的行动。

八年,秦又向北攻打魏河西的少梁,赵再次出兵相救 ,才得以抵挡秦军的攻势。

九年,魏继续与秦在少梁作战,结果被秦庶长国所率的军队击败,魏将公孙痤等被俘,位于少梁东北的庞为秦所取。庞原本属秦,故此次秦当是收回之。

十七年,魏与秦战于元里,秦攻占了魏的少梁。

十九年,魏在河西筑长城,南起于渭水南岸的阴晋,向北越过渭水、洛水,经大荔、澄城、合阳诸县,最后止于少梁。

三十年,魏在西境与卫鞅所率的秦军交战,结果魏军败北。

至迟三十三年,合阳属秦 。三十三年,秦攻魏,败魏于岸门(今山西河津县南),俘虏了守将魏错 。

惠成王更元三年(前332),魏将阴晋(今陕西华阴市东)献给了秦国,以求和好。秦得该地后,更名为宁秦。

更元五年,秦在雕阴(今陕西甘泉南)大败魏将龙贾所率之军,斩首四万五千。与此同时,迫于秦的压力,魏将河西之地献给了秦国 。这样,魏与秦当以黄河为界。

更元六年,秦攻取了魏的汾阴(今山西万荣西南)、皮氏(今山西河津东)、焦。

至迟于哀王十二年(前307),皮氏复由秦归魏。

十三年,魏又在皮氏筑城。

昭王六年(前290),魏又将河东四百里之地送给了秦国 。同年,皮氏又为秦攻取。

(二) 北境

武侯九年(前387),翟败魏于浍水。

二十五年,魏败赵于蔺(今山西离石县西)。

惠成王十年(前361),赵与魏又易地。魏将榆次(今山西榆次)、阳邑(今山西太谷东北)二地给了赵国。

惠成王更元七年(前328),秦夺得魏蒲阳(今山西隰县),同时魏将上郡全境十五县之地献给了秦国 。魏至迟在魏文侯卒位的公元前395年已置有上郡。上郡之领域,杨宽以为有今陕西省洛河以东,黄梁河以北,东北到子长、延安一带 。在魏上郡属秦之时,原为魏十五县的肤施、漆垣、广衍等地亦当同时属秦。

更元十三年,秦攻取了魏的平周(今山西介休县西)。

(三)东境

武侯十四年(前382),魏城王垣(今山西省垣曲县东南)。

惠成王九年(前362),魏与韩、赵发生利害冲突,魏相公孙痤大败韩、赵联军于浍水。擒赵将乐祚,伐取了赵的皮牢(今山西翼城东北)。

惠成王更元十三年(前322),秦攻取了魏的曲沃(山西闻喜县东北)。

昭王四年(前292),秦大良造白起率军攻魏,夺取了魏之垣邑,旋秦又将该地归还给魏国。

六年,垣又为秦攻取。

至迟九年,魏绛(今山西省侯马市西)地属秦。绛本春秋晋国之都,战国时期,绛入于魏。

(四)南境

文侯三十九年时,秦对魏发动攻击,一直打到魏国的阳狐(今山西垣曲县东南古城),此时两国当以此地为界。

武侯十四年(前382),魏城安邑(今山西省夏县西北)。

惠成王二年(前369),魏与韩、赵联军战于浊泽。结果,魏军大败 。其地应在今山西运城市解州西。

七年,秦向东进军,越过黄河,攻打魏的河东之地。在石门(今山西运城西南),秦军大败魏军,斩首六万。赵派兵急救魏,方解秦之围。

十九年,秦大良造卫鞅率军围攻魏旧都安邑,迫使安邑降秦 。后安邑又还属魏(见下文)。

更元五年(前330),围魏在黄河南岸的焦(今河南三门峡以西)、曲沃(今河南三门峡西南)二地。

更元八年,秦复将焦、曲沃归还魏国。

哀王五年(前314),秦将樗里子攻取魏的曲沃、岸门(今山西河津县南)、焦。

十六年,秦攻取魏蒲阪(反)(今山西永济西)、阳晋(山西永济县虞乡西)、封陵(今山西芮城县西南)三地 。此三地都位于魏河东地区。

十七年,魏秦又将蒲阪(反)归还魏国。

二十三年,魏、韩、齐三国联合攻秦,攻入函谷关,迫使秦求和。秦复将河外之地与封陵还给魏国,以示和好。

昭王六年(前290),蒲阪又为秦攻取。

九年,将司马错攻打魏之河内,魏将安邑献给属秦。

安釐王二十三年(前254),秦取魏之吴城(今山西平陆县北)。至此,魏在河东之地尽失于秦。

三、魏国东部区域疆界的变动

魏国疆域的东部区域是指魏河内及黄河以南的地区。

(一) 西境

魏国河内及中原地区西侧为韩国疆土,魏这一段疆界的变化,涉及到战国前期的魏与韩和后期的魏与秦之间的领土变化与争夺。

魏文侯四十二年(前401),魏在酸枣(今河南省延津县西南)筑城。

惠成王十三年(前358),魏将龙贾率军在魏大梁西侧修筑了一条长城。这条长城北起黄河南岸的卷(今河南原阳西),东南经阳武(今河南原阳东南),再折向西南,最后至密(今河南密县东北)。魏筑此长城主要为了防备秦国越过崤关向东的侵袭。

十四年,魏又从韩国手中取得了穿越太行山的要道轵道,并将鹿(今河南浚县东南)给了韩国。

昭王七年,秦攻取魏河内六十一城。

九年(前287),秦取得魏新垣、曲阳(河南济源市西)二城。

十三年(前283),秦得魏安城(今河南原阳县西南,一说在今河南汝南县东南)。

安釐王元年(前276),秦将白起伐魏,又攻取魏二城 。依据当时的形势推断,此二城应在魏大梁附近。

二年,秦再攻取魏二城,并兵临魏都大梁城下,韩派暴鸢率兵前来救魏,结果被秦击败,暴鸢退走启封(今河南开封西南),秦军追至该地 。魏最终将温(今河南温县西南)割给了秦国,才求得议和局面。

三年,秦客卿胡阳攻魏,又得魏卷、蔡(阳)(今河南上蔡西南)、长社(今河南长葛东北)及中阳(今河南郑州东)四城。

四年,秦将白起攻华阳(今河南新郑县北),败三晋军,斩首十五万,魏将芒卯被迫逃走,魏献南阳以求和

九年,秦夺取了魏的怀地(今河南武陟县西南)。

至迟十一年,韩邢丘(今河南温县东平皋东北隅)属魏,十一年该地又属秦。

二十九年,秦拔魏高都(今山西晋城市)及汲(今河南汲县西南)。《秦本纪》:"(庄襄王)二年(据平势《表》,当三年 (前248)),蒙骜攻魏高都、汲,拔之。"

三十二年,秦麃公将军攻卷,斩首三万,复取魏卷 。卷本在安釐王三年已属秦,此年秦又攻之,当是得而复失,故再次攻取之。

景湣王十二年(前231),魏献地于秦 。从当时的形势来推测,魏所献之地当在魏都大梁附近。

王假三年(前225),秦将王贲率军攻魏,将魏都大梁包围,引河水及大沟水灌大梁,结果大梁城坏,魏王假被俘,于是魏亡于秦。

(二)北境

魏文侯三十五年(前408),魏越赵界伐中山,至三十七年(前406)而拔中山 。因魏与中山之间有赵国相隔,所以魏对中山当是遥领之。魏文侯为守中山,将太子击封于中山,乐羊封于灵寿(《乐毅列传》),并任命李克为中山相。

四十年(前403),魏文侯令西门豹守邺(今河北省临漳县西南),至迟此时魏已有邺地 。以该地所处位置来看,当在魏、赵两国交界处。

武侯六年 (前390),赵进攻魏的河北地区,攻取魏的棘蒲(今河北魏县南)。

二年之后(八年),赵复取魏黄城(河南内黄县西北)。

至迟十年,因魏不能越过赵国而对中山实行强有力的管辖,因此中山趁机复国,魏不再控有中山。

惠成王元年(前370),魏在怀(今河南武陟县西南)大败赵军,怀当属魏。

九年,魏伐赵,攻取了赵列人(今河北肥乡县东北)与肥(今河北肥乡西)二地 。列人、肥两邑地近赵都邯郸,魏占据之后,对赵十分不利。

十年,魏攻取了赵的泫氏(今山西省高平市)。亦在此年,赵与魏又易地。赵将其旧都中牟县送给了魏国。而此时魏亦将繁阳(今河南内黄西北)、浮水一带给了赵国 。两国易地,使魏北界与赵南界发生了变化,因此《水经·渠水注》曰:"自魏徙大梁,赵以中牟易魏,故赵之南界,极于浮水,匪直专漳也。"

十八年,魏伐赵,攻占了赵国都城邯郸 。赵于是向齐求救,齐便派田忌、孙膑率兵求赵。齐军大败魏军于桂陵(今河南长垣西北)(《赵世家》、《魏世家》、《田敬仲完世家》、《孙膑列传》)。《孙膑兵法》中所记载的智擒庞涓的"围魏救赵"著名战例,即指的此次战役。

二年之后(二十年),魏又将邯郸归还赵国。

三十年,魏与赵在魏之北境交战。

至迟惠王更元元年(前334年),黄城复由赵属魏。

昭王八年(前288),魏河阳之地为赵所得 。此河阳,即河雍,在今河南孟县西。

十四年,乐毅率领赵国的军队攻取魏伯阳(今河南安阳县西北)。

十六年,赵与魏伯阳。

安釐王元年(前276),赵国大将廉颇又领兵攻取了魏国东北境的几(今河北大名东南)。

二年,赵攻取魏的防陵、安阳 。防陵与安阳都在今河南安阳西南。

二十年,魏宁新中(今河南安阳市西)属秦。

景湣王元年(前242),秦拔魏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燕(今河南延津东北)、虚(今河南延津东)、长平(今河南西华东北)、雍丘(今河南杞县)、山阳(今河南焦作东南)等二十城,随后即建立了东郡。

景湣王二年(前241),魏朝歌(今河南淇县)为秦所取。

三年,魏汲被秦国所攻取。安釐王二十九年(前248),秦已从魏国手中夺取了汲,此时又复取,当是汲在公元前248年后又复属魏之故。

四年,魏将邺给了赵国 。

五年,秦将杨端和攻魏,夺取了魏的三城:垣(今河南省长垣县东北)、蒲阳(今河南长垣西)、衍(今河南郑州北)。随后,秦军又先后攻占据了魏的仁(当近平丘)、平丘(今河南长垣西南)、小黄(今河南开封东北)、济阳(今河南兰考东北)、甄城(今山东甄城北)等地。

(三)东境

魏文侯四十五年(前398),襄陵(今河南睢县)为齐所攻取 。襄陵地处魏东南境上,其时当与齐为邻。而由《汉志》陈留郡襄邑下颜师古注引圈称所云"襄邑,宋地,本承匡襄陵乡也。宋襄公所葬,故曰襄陵。秦始皇以承匡卑湿,故徙县于襄陵,谓之襄邑,县西三十里有承匡城"之文又知襄陵为承匡之襄陵乡,是至迟此时魏已有宋之承匡地。承匡,亦作承筐,本春秋宋邑,其地在今河南省睢县西南匡城。战国初期承匡属魏,《齐策二》载"犀首以梁为齐战于承匡而不胜"可证。

武九年(前387),魏又使吴起伐齐,至灵丘(今山东高唐县南,一说在今山东滕州市东) 。

十四年,魏再次伐齐,至齐桑丘(今山东平原县西)。

惠成王三年(前367),齐败魏于观(今河南清丰县南) ,观当属齐。观位于河水东岸,于此说明其时魏与齐在此处以河水为界。

十四年,韩派使者许息至魏,将韩伸入到魏国境内的平丘(今河南封丘东)、户牖(今河南兰考北)、首垣(今河南长垣东北)等地送给魏国。

至迟十九年,襄陵由齐还属魏国,该年诸侯围魏襄陵。

二十九年,魏攻韩,韩求救于齐。齐派田忌、田朌为将,孙膑为军师,出兵救韩。结果在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齐军设下埋伏,大败魏军。魏太子申被俘,魏将庞涓自杀。

三十年,齐国大将田朌与宋人一起联合攻魏东境,围魏平阳(今河南滑县南)。

三十一年,魏在济阳(今河南省兰考县东北)筑城。

更元十二年(前323),楚伐魏,魏襄陵属楚。

哀王二年(前316),魏与齐战,齐败魏于观津(今河北武邑县东南)。

八年,魏攻卫,得卫二城。

安釐王十二年(前265),魏据单父(今山东省单县)。

至迟三十四年,秦陶郡之地为魏所取。陶春秋时期为宋国属地,战国时期齐灭宋后,为齐所据。后来燕等五国联合破齐,秦又占有该地,秦昭襄王三十三年(前274),又益封穰侯魏冄于此。魏冄死后,方又设郡。陶郡乃因陶邑而得名,陶邑即定陶,该郡当有今山东省宁阳至定陶县一带。三十四年,秦将蒙骜率兵夺取魏畼、有诡二地。

(四)南

魏文侯四十二年(前401),魏向南进攻郑国。

武侯二十年(前376),魏伐楚,得楚之鲁阳(今河南省鲁山县) 。魏得鲁阳后,使魏在黄河以南有了较为广阔的领土。

惠成王元年(前370),魏在马陵(今河南新郑东南)大败韩军,马陵当属魏。

六年,魏伐宋,取仪台(今河南虞城县西南)。

十年,魏为了使地处河东的国都安邑免遭秦国的侵扰,决定将都城由安邑徙都中原地带的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 。魏国的政治中心也因此由西部转到了东部。

十六年,魏侵宋黄池(今河南封丘县西南),不久,宋复取之。

至迟在惠成王更元六年(前329),楚上蔡属魏。

哀王二十三年(前296),魏趁楚怀王新立,政权不稳,出兵伐楚,攻取了楚陉山。

昭王元年(前295),秦取魏南部的襄城(今河南省襄城县)。

四、小结

以上我们对战国时期魏国的疆域变动情况,按地理方位分别进行了考察。为了使魏国疆域的整体变化更易了解,下面再按时间顺序选取一些主要时段做一综述。

在安釐王二十三年(前254)之前,魏国的疆域主要分为以安邑为中心的西部区域及以大梁为中心的东部区域。前一区域主要包括魏河西与河东地区。后一区域主要是魏河内及黄河南岸的中原地区。在这两大区域之间是韩国的疆土。

文侯三十七年(前406)时,魏国疆域的大致范围是:1)西部区域:西境在渭水以南有武都、武下、阴晋,渭水北岸洛水及黄河以西有洛阴、临晋、元里、合阳、少梁、庞、皮氏、雕阴、肤施、漆垣、广衍等地与秦为界,北境有榆次、阳邑、平周、蒲阳与赵相接。东境有绛、曲沃、垣等地与韩接壤。南境大体以黄河为界,有黄河北岸的阳晋、封陵、焦、阳狐等地。2)东部区域:西境有曲阳、温、怀、卷、酸枣、衍、密、华阳等地与韩为界。北境有棘浦、黄城、宁新中、朝歌、汲、山阳等地与赵为邻。另外,魏向越过赵界还控制有中山国领土。东境有观津、观、平阳、济阳等地。东南境有襄城等地。

武侯二十年(前376):1)西部区域:西境无武下。2)东部区域:北境无棘浦、黄城,但增加了邺,且中山国地亦不再控制。东境又增灵丘、桑丘二地,但东南已有襄陵。南境拓展至鲁阳。

惠成王十四年(前357):1)西部区域:西境无武都、洛阴、庞。北境无榆次、阳邑。东境增皮牢、安邑。2)东部区域:西境增轵道,无鹿。北境无繁阳,增列人、肥、泫氏、中牟。东境无观、增平丘、户牖、首垣。南境增马陵、仪台。且此时魏都已由河东的安邑迁到黄河以南的大梁。

哀王二十三年(前296):1)西部区域:西境无少梁、合阳、阴晋、雕阴、肤施、漆垣、广衍等河西及上郡之地,亦无汾阴。魏、秦接壤处已从河西东移至河东。北境无蒲阳、平周。东境无曲沃(山西闻喜县东北),南境无曲沃(今河南三门峡西南)、岸门、焦。2)东部区域:东境无观津,得卫二城。南境增陉山,北境增黄城,无河阳。

昭王十三年(前283):1)西部区域:无垣、蒲阪、皮氏、绛、安邑。2)东部区域:西境失河内六十一城、新垣、曲阳、安城。南境无襄城,北境无几、防陵、安阳。

安釐王二十三年(前254),魏西部区域尽为秦所得,魏疆与其时的东部区域重合。西境无温、怀、高都、汲、卷、蔡阳、长社、中阳、华阳,北境无宁新中,东境增单父。

景湣王五年(前238),北境无酸枣、燕、虚、长平、雍丘、山阳、朝歌、邺、垣、蒲阳、衍、仁、平丘、小黄、济阳、甄,东境增陶。

王假三年(前225),秦破魏都大梁,魏亡。

战国时期魏国疆域的沿革主要情况,已如上述。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战国时期的疆域还不具备后世那样的封闭性,在没有修筑长城的地方,往往会有城邑交错。在有象太行山险的地方,韩、魏二国城邑的错综复杂更是可以想见。本文在此所勾画的魏国疆域只是一个理想的疆界,与当时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定的出入。

另外,在此尚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即魏国东、西两大区域是通过哪条路线保持彼此之间的联系的?对此问题已有学者做过一定的探讨。钟凤年推测其时魏可能是通过借道于韩来保持两区域间的往来的 。史念海先生则指出:"在魏国更为重要的却是新旧两都间的道路,也就是由河东经过河内通向河外的道路。尤其是河东和河内间的道路在较早的时期就更为重要。梁惠王就曾经说过:“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这条河东河内间的道路当是由安邑,经过晋国旧都绛,再东南行达到河内。由河内东南行,前往大梁,是要渡过黄河的。渡河之处当在卷。" 其论可备一说。另外,在《淮南子·说林篇》所载"秦通崤塞而魏筑城也"及高诱所注"魏徙都大梁,闻秦通治崤关,知欲来东兼之,故筑城设守备也"之文中,似亦可窥出一些消息。这段文字虽然是讲述魏所筑的中原长城之事,然从中可推知,秦从崤关攻魏当是沿黄河进兵的。如此,则不知是否魏还可通过黄河沿岸的道路来沟通魏河内与河东地区?至于《中国历史地图集》及杨宽先生所认为的魏通过上党山区一线来联系河东与河内的结论 ,则是不可靠的。这不仅因为魏当时绕行赵、韩上党地区于理不合,更因为这一区域在战国时期始终为赵、韩的领地,魏从未有过据有赵、韩上党之地的记载 。总之,在魏国的东西两大区域之间一定存有沟通的道路,只是由于史料的不足,目前尚很难做出明确的判断。要准确复原这种情形,还有赖于新的相关文献的发现及对太行通道以及南阳诸邑归属的详尽检讨。

战国时期疆域形势



战国时期华夏诸国的周围分布有许多蛮夷戎狄。靠近中原地区的戎狄,先后被韩、赵、魏、秦并合,遂与华夏族融合。东夷、淮夷也为齐、鲁等所融合。南方越族的许多地方成为楚国领地。较远的如北边的林胡、楼烦,原居晋、陕、冀北部和内蒙古地区,先曾为晋、秦、燕大敌。战国时受赵、燕攻击,渐次退出长城以外,为匈奴所并。战国后期,匈奴南下,成为华夏族北边的劲敌。“冠带战国七,而三国边于匈奴。”东北地区是东胡,其东还有□貊,再东北有肃慎,大致已到今吉林、黑龙江境内了。在河西地区有羌人和月氏人。西南的巴蜀为秦占有后,其西、南还有且兰、夜郎、滇、昆明(均在今贵州、云南一带)、邛都(今西昌一带)、□、□都(今四川大渡河、雅砻江流域)、徙(今四川天全一带)、冉□(今四川茂县汶川)、白马(今甘肃成县)等各族。楚国西南有百濮、群蛮,大江以南有百越,分为东瓯(今浙江南部)、闽越(今福建)、南越(今广东)、骆越(今广西)等。

先秦时代疆域变迁的总趋势是华夏地区逐渐扩展,由中原向南向北。夏时主要在黄河中游两岸;商时南至淮河,北至冀中;周时南面到了长江南岸,北面到了辽东;春秋时南到洞庭湖,北至晋中;战国时南到五岭,北至阴山。另一方面是下游向上游发展。夏商时主要在黄河中下游,周时向西发展到渭河;春秋时发展到洮河。长江流域从下游向上游发展和黄河流域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交通方便,黄河流域诸夏文化先到长江中下游,然后转向上游发展。

战国官制

一、官僚制度的初步形成

春秋后期,中原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某些卿大夫逐渐强大起来,许多力量较小的卿大夫陆续被强大的卿大夫所兼并;原来的国君由于宗族内讧、连年战争和“国人”(即国都中的士和工、商)的叛变,更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逐渐衰弱了。而某些卿大夫由于所推行的政策比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要求,就逐渐代替了原有国君的地位,因而出现了“三家分晋”和“田氏取齐”的局面,逐渐形成了魏、赵、韩、齐、楚、秦、燕七大强国并立的局面。“七雄”中小者地方千里,大者数千里。“七雄”之外,还有宋、卫、中山等几个小国,也都地方五百里,远远超过从前的大国。春秋战国之际,战争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春秋前期的战役,一般双方动员的兵力不到千人;战国时期的战争,往往是上十万,甚至几十万人。

为了应付大规模而频繁的战争,各国不但需要一支可以直接调遣的庞大常备军,而且还需要一套完善的国家行政机构,以便有效地动员全国人力、物力。于是,“官分文武”,建立以国君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就成为新时代的要求了。《尉缭子·原官》云:“官分文武、君之二术。”就是指在中央设置由国君直接任免的辅相和将军,并由他们负责统帅文武百官。在地方置郡县,由国君亲自任免长官,镇守国土和治理民众。这是战国以来,新的职官制产生和发展的趋势。只有这样,国君才能将全国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大权,有效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一切政令才能直达各部门、各地方。战国时代这套官僚制度之所以能够巩固地建立起来,据杨宽在《战国史》一书的分析,主要是由于推行了以下四种制度:

首先是战国时代各国对官吏的任用,一般都采用俸禄制度。当时各国俸禄计算的单位是不同的,如卫国是用“盆”来计算,有“千盆”,“五百盆”等等级(见《墨子·贵义篇》)。齐魏等国用“钟”来计算,例如魏文侯时魏成子官为相国,有“食禄千钟”(见《史记·魏世家》)。秦、燕等国用“石”、“斗”来计算,秦国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大体上以五十石为一级(据《韩非子·定法篇》、《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二年),最小的官吏也还有“斗食”的(据《战国策·秦策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一年)。燕国也有三百石以上俸禄的官(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战国策·燕策一》)。

这种俸禄制度之所以能普遍推行,是和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有关。这时社会上已出现了雇佣劳动者,既有雇农、又有雇工。有所谓傭客、傭夫、市傭、傭保,因而各国任用官吏和挑选常备兵,也采用了雇佣办法,普遍采用了俸禄制度。《荀子·议兵篇》曾称这种办法为“佣徒鬻卖之道”,《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田鲔教其子田章的话有两句说得更明白:“主卖官爵,臣卖智力”。从此国君对各级官吏可以随时任免,随时选拔。

其次,战国时代对于功臣的赏赐,已开始用黄金货币。这也是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关。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广泛流通,黄金也已成为货币性质,于是国君对于功臣的赏赐,就不必采用分封土地的办法,可以用黄金货币来赏赐了。赏赐黄金百镒、千镒,百斤、千斤或百金、千金的事,在战国时代是常见的。无论是俸禄制度或是赏赐黄金的办法,对于废除封建领主制度来说,都是起着推动作用的。

第三,这时已建立了公文用玺(即官印)和发兵用符(即虎符)的制度。春秋后期已有用玺来封的文书,即所谓“玺书”,到战国时,无论下达命令或来往公文,都必须用玺来封泥(即在封简牍时盖上玺印的方块泥记,其作用和后来的火漆印差不多),作为凭信,否则便不能生效。公元前238年,秦国长信君嫪毒作乱,想征发县卒和卫卒,就是伪造了国王的御玺和太后的玺来行文征发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九年)。这时国防军队的调发,已必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右半爿虎符来拼合,作为凭信,否则便不能调发。所以魏国信陵君魏无忌救赵时,想要夺取将军晋鄙所带领的军队前往救赵,非先窃取存在魏王处的半个虎符和伪造命令,是不能夺得晋鄙所带军队的指挥权。秦国曾明确规定:“甲兵之符”,右半归王掌握,左半归将领掌握。凡用兵五十人以上的,必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半个虎符来拼合,才敢行动。但是,如果突然遇到外敌侵略,边塞有烽火,虽没有国王的右半个虎符拼合,也可行动。由于这种严密制度的推行,大权就集中到国君手中了。

因为用玺、符为信物,对官吏的任免是以玺为凭的;对于将帅的任免,是以符为凭的。凡是丞相、郡守、县令等官,都由国君任命时发给玺,免职时收回玺。如果要辞职,也必须收回玺。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

西门豹为邺令……居期年上计,君收其玺,豹自请曰:“……愿请玺,复以治邺……”文侯不忍而复与之……期年上计,文侯迎而拜之……遂纳玺而去。

《吕氏春秋·执一篇》也记载了吴起告诉商文说:“今日释玺辞官,其主安轻?”《战国策·秦策三》也说:“应侯因谢病归相印。”这些记载都证明了战国时代凡官必有玺。一般的玺是铜制的,而丞相的玺则是黄金制的。《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蔡泽对御者说:“怀黄金之印,结紫绶于要(腰),揖让于人主之前。”就说明丞相是金印紫绶的。

第四,在行政管理上已创立了年终考核制度。《荀子·王霸篇》说:“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这就是《周礼·太宰》所说的“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政事,而诏王废置。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这种考核制度,有个专有名词,叫“上计”。《淮南子·人间篇》说魏文侯时,“解扁为东封上计而入三倍”,按规定,当时中央重要官吏和地方首长,都必须把一年赋税的收入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送到国君那里。国君把券剖为两半,由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这样,国君可以操右券来责成臣下。到了年终,臣下必须到国君那里去报核,这个报核就是所谓“上计”。上计时由国君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如果考核成绩不佳,便可当场收玺免官。高级官吏对下级官吏的考核,也是采取同样的办法。《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有一则故事记载较为详细:

田婴相齐,人有说王者曰:“终岁之计,王不一以数日之间自听之,则无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婴闻之,即遽请于王而听之计……田婴令官具押券,斗石之计……田婴复谓曰:“群臣所终岁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听之,则群臣为勉矣。”王曰:“诺”。俄而王已睡矣,吏尽揄刀削其押券升石(当是斗石)之计。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当时“上计”的情况。这时期官吏上计,采用了合券计数的方法,为了明确标准和防止舞弊起见,就必须统一度量衡制度。所以商鞅变法把统一斗、桶(斛)、权衡、丈、尺也作为重要政策之一,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年)曾颁布了标准量器,这就是存世的“商鞅方升”。田齐的子禾子和陈犹为了防止“左关”的官吏舞弊,决定“左关之釜”以“仓廪之釜”为标准,铸造了标准量器。度量衡器和符节契券,同样是当时政府考核官吏和防止官吏舞弊的工具,所以《荀子·君道篇》说:“合符节,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

由于战国时代官僚机构中有这四种新制度的创立,这就使得一整套官僚机构能够层层控制,集中权力于国君手中,形成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秦汉以后,封建王朝所用的官僚制度,便是沿袭战国时代的制度而加以发展的。

二、各王国中央官僚机构的建立

春秋战国时,各国自从经过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就出现了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在国君之下有一整套官僚组织作为统治工具。在这个官僚组织中,是以“相”和“将”为首脑的。

相是官僚组织的“百官之长”,中原六国中央均有设置。在出土的众多兵器中,有的器物上有“相邦义戈”、“相邦吕不韦戈”等字样,那是秦相张仪、吕不韦督制的兵器,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工律)说:“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之。”这意思是说公家督造的兵器要刻上督造者的官名。可见战国时期相的法定名称叫相邦,“相”有辅佐之意,作为一种官称,春秋时代就已经有了,那时只是一种地位不高的礼宾官。“邦”就是国,相邦就是辅佐国君办理军政大事的官员,就是国君下面的大总管。汉人避刘邦讳,改相邦为相国。先秦的古书如《庄子·盗跖》称宰相,《战国策·赵策三》则称丞相,指的都是同一官职。“宰”作为官名,甲骨文就已出现了,春秋时代某些国家,已有总领百官的冢宰、太宰,也有助卿、大夫总管一家一邑事务的家宰和邑宰。这些冢宰、太宰或相,还是某些强大的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作为一国最高行政长官的相,其设置当萌芽于春秋齐景公时,景公曾设左右相。相的职权,据《荀子·王霸篇》云:

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

战国最早设相是魏,继后是韩、赵。秦国受三晋的影响,置相比较晚,秦孝公时,商鞅由魏入秦,始为左庶长,后升大良造,并未称相,但是他的地位相当于三晋的相邦,所以史称“商鞅相秦”。最早记载的秦相是秦惠文君十年(前328年),以张仪为相,秦武王二年(前309年),初置丞相,并分左、右。樗里疾、甘茂就是秦最早的左右丞相。此后也有只设丞相,不分左右的。丞相之称,赵国也曾用过,《战国策·赵策三》载:建信君说:“秦使人来仕、仆官之丞相。”赵国除称丞相外,还有称假相、假相国和守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假相大将武襄君攻燕。”《战国策·秦策五》载:“文信侯出走,与司空马之赵,赵以为守相。”所谓假就是兼理的意思,守是指试用或代行官职。假相,应为兼任相职,守相则是试用性质的相,战国时代的宋、卫、中山、东周等小国也都设有相。

战国时期的相职一般多由文人充任,相之外又设擅长兵法的人统兵打仗,镇守边邑,称为将或将军。从《秦简》看,“将”是简称,法定官名应叫“将军”。将军原是春秋时晋国“六卿”的称号。不过晋六卿是合军政于一身,不单是统兵官的专称。原来春秋时的卿大夫不仅有统治的权力,而且有宗族和“私属”的军队亲自统率着。到战国时,由于统治范围的扩大,官僚机构的庞大复杂,常备兵的建立和征兵制度的推行,以及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战争方式的改变,在官僚机构中不得不文武分家,产生文官的首长——相,以及武官的统领——将。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将,其职位仅次于相。例如魏国,在魏文侯时,曾先后以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而另有乐羊、吴起、翟角为将。又如齐国,齐威王曾先后以邹忌、田婴为相,而另有田忌、申缚为将。燕国的乐毅,赵国的廉颇,魏国的吴起,齐国的田忌都是战国时代赫赫有名的将军。

秦国在初设相位时,文武尚未严格分家,为相的张仪、樗里疾、甘茂等还是统军作战的将军。后来,丞相专事文职,而大良造专为武职,例如白起屡建战功,封为列侯,官职还是大良造。秦设将军的官职,是在秦昭王时,秦昭王初立时以魏冉为将军,保卫首都咸阳,从此秦才有将军,但是,秦国的将军不是固定专职的,往往是在出征时由国君临时委任的。

原来春秋时代晋国的上、中、下三军还设有尉,因为中军地位最尊,中军的尉又称元尉,元是大的意思。战国时代各国仍有中尉的官名。《史记·赵世家》载:“赵烈侯使荀欣为中尉,选练举贤,任官使能。”这和《礼记·月令》所说太尉的职责“赞桀(傑)俊,遂贤良,举长大”是相同的。后来赵国在将军之下又设有国尉、都尉。秦国在昭王时,也在大良造下增设国尉一级。例如白起,初为左庶长,继升为左更,再升为国尉,最后升为大良造。在秦国设丞相以后,大良造便成了高于国尉的武官。后来秦国不设大良造,国尉便成为中央最高的军事长官。秦国在统一全国后以太尉掌管全国军事,便是沿袭国尉这个职官而来的。

御史在商周时代已有设置,这个官职在战国时代本是充当国君秘书之类的差事,别国使臣来献国书,往往由国君的御史接受,国君临朝接待外宾,御史常立身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云:

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鼓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

国君宴会群臣,御史也常陪同在旁。《史记·滑稽列传》云:

(齐)威王大说,置酒后宫,召(淳于)髡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旁,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

《秦律》规定,廷尉每年要到御史处核对刑律。这些都说明战国时代的御史是保管文书档案、负责记录,与国君十分接近的官员。秦统一中国后,三公中的御史大夫,还是秘书兼监察性质的官,这当是沿袭战国时代的官制的。

战国时代县的官僚机构是和国的官僚机构差不多的。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每县设有令和丞,县令下的丞,在县中的地位是相当于国君的相的。韩、魏等国在县令之下还有御史,县御史在县中的地位相当于国君的御史大夫。

司寇,掌管司法的官职,战国时代各国均有设置,但名称不一。三晋沿用司寇之名,赵国的李牧曾任此职。秦国虽然也有这个名称,但根据《秦律·司空》的记载,它却是一种刑徒。秦国掌司法的官称为廷尉。廷尉的取名,可能与东周王期的“讨奸之官”尉氏有关,是一种殿中的执法官。齐国中央政府掌司法的官称为士师,《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谓蚔◆(W1音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又云:

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

从孟子谈话的语气,士师应是齐国殿中的执法官。士师一名是沿袭周朝的官称,周的士师就是司寇官属。

战国时期各国的中央官主要由上述几个官称分别掌握由中央到地方的军、政、法各部门的权力。

战国时代是以地主的统治代替了领主的统治,其封建社会和封建政权的本质并未改变,还是维护着等级制度。站在这等级最高阶层是国君,在国君之下有各种等级的爵位。三晋、齐、燕的爵位,大致是沿袭春秋时代,可分为卿和大夫两级:

一、在卿当中有上卿、亚卿之分。例如魏国翟璜“欲官则相位,欲禄则上卿”。赵国蔺相如、虞卿都曾“拜为上卿”,在齐国,孟子曾做过卿。在燕国,乐毅曾为亚卿,荆轲曾被尊为上卿。

二、在大夫之中,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例如魏国,吴起做西河守时,奖励军功,曾以长大夫赏人。后来须贾曾为魏中大夫。在赵国蔺相如做过上大夫。在齐国,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等都做过上大夫。

战国时,秦国的爵位比较特殊,商鞅曾分为二十级。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袅,第四级不更,是相当于士的,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是相当于大夫的,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是相当于卿的,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徹侯,是相当于诸侯的。级高位尊。同时,秦的官和爵是不分的,大概第十六级大上造(或称为大良造)以下,既是爵位名称又是官职名称。秦国还有所谓客卿,凡是别国人士入秦,得到卿的爵位的就通称为客卿。

三、郡县地方制的确立及其长官的设置

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大国往往把新兼并的地方,建设为县。到春秋中期,楚国新设的县已逐渐多起来,有所谓九县(九指多数)。春秋后期,晋国又把县制推行到内地。在卿大夫的领地里也分别设县。最初县都设在边地,是带有国防作用的。县与卿大夫的封邑是不同的,县内有一套集中的政治组织和军事组织,特别是有征赋制度,其中包括征发军实和军役,以加强国防力量。如《左传·成公七年》载:楚围宋之役,“子重请取申、吕(二县)以为赏田”,申公巫臣说:“不可,此申、吕所以为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楚王听了申公巫臣的话才没有答应子重的请求。战国初期,秦国还不断在东部边疆设县,公元前456年开始在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设县。公元前398年在陕(今河南陕县)设县,公元前374年又在栎阳(今陕西临潼县东北)设县。这些地方置县的目的,是为了防卫外敌,保护边疆,这是很清楚的。

郡是春秋末年才开始设置的,最初出现在晋国,是在内地推行县制以后设立的。郡本来设在新取得的边地,因为边地荒陋,地广人稀,其面积虽然较县为大,但是地位要比县为低,《左传·哀公二年》云:

简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垢耻,在此行也。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杜预注引《周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可证春秋时县大于郡。到战国时代,边地逐渐繁荣起来,人口逐渐增多,因为郡地盘太大不易管理,便在郡下划分为若干小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地方组织。这种郡统县的制度,也是三晋最先推行。例如魏的上郡有15个县,赵的代郡有36个县,韩的上党郡有17个县。后来秦、楚、燕三国也效法三晋的郡县制度。

战国时代的郡都是设在边地,主要是为了巩固国防,所以一郡的首领称为守,也称郡守、太守。《战国策·赵策一》云:

(韩王)令韩阳告上党之守靳◆曰:“秦起二军以临韩,韩不能有。今王令韩兴兵以上党入于秦,使阳言之太守,太守其效之。”靳◆曰:“人有言,挈瓶之知,不失守器,王则有令,而臣太守,虽王与子,亦其猜焉。臣请悉发守以应秦,若不能卒,则死之。”韩阳趋以报王。王曰:“吾始已诺于应候矣,今不与,是欺之也。”乃使冯亭代靳◆。

从这段记载得知,太守是国君直接任免的,都是由武官来充任的,有权征发本郡役卒。代行或试用期的郡守称假守。郡的署衙称府,郡守以下设有主管军务的都尉以及负责监察的御史。

战国时,只有齐国始终没有设郡,但有类似郡的都的制度。齐国共设有五都,五都均设有选练的常备兵,即所谓技击,也称“持戟之士”,因而有所谓“五都之兵”,也称为五家之兵。《战国策·齐策一》云: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威王曰:“……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

又《战国策·燕策一》载,齐宣公令“子章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

都的长官仍旧称为大夫,平陆是齐的五都之一。 《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

齐桓公时,管仲整理政治军事,实行“叁(三)其国而伍(五)其鄙”的政策,曾把鄙分为五属来统洽。战国时,齐设五都,可能是从五属演变而来的。五都不同于五属,就是五都已带有郡的性质。

当时各国郡的设置,虽仅限于各国的边区,但县的设置已很普遍。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为县,所以史书上县和城往往互称。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还未普遍设县,因而普遍设县也就成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县的官僚组织主要有县令、县丞、县尉、县司马、县司空。

县令是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秦国的县令也称大啬夫。县令的属官有令史,助县令掌文书,调查案件,率卒捉拿人犯等。县令(县啬夫)有缺,令史可以代理。令史有属官叫令史掾。

县丞,地位仅次于县令(县啬夫)。县丞分管经济和司法,包括粮草的征收和亲自审问案件。县丞有属官称丞史。

县尉,分管县内军务,有权发一县役卒,监督役卒服役和督造文书等,其属官有尉官吏(或称尉史)、士吏等。

县司马,《秦律》规定,若马匹不好使用,司马要受处罚。可见这个官与一县的马政有关,或许是专司一县马匹的征调和使用。其属官有司马令史和司马令史掾。

县司空,本主管县工程建筑(以军事性质为主),但因建筑工程多用刑徒,所以又是分管刑徒的官。其属官有司空佐史、司空啬夫、士吏等。

据《韩非子》、《战国策》的记载:韩、魏的县还设有御史。从新郑出土的韩兵器铭可知,韩国县还设有司寇,主管县的刑法,也管兵器的制造。但是秦国的司寇则是一种刑徒。

秦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官职还有道和都。道是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设道官,又叫道啬夫。都是设在有王室私产和宫室的地方,有都官。不属县令管辖而直属中央内史,自己有一套机构,属官有佐、史、啬夫之类。

在县之下有乡、里、聚(村落)等组织。乡的组织在春秋时代已出现,据《国语·齐语》、《左传·宣公十一年》(前598年),襄公九年(前564年),及三十一年(前542年)载,齐、宋、郑、楚等国已经有乡的设置。乡以下里的组织在春秋战国间也已出现。《墨子·尚同》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是天下、国、乡、里。《吕氏春秋·怀宠篇》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有国、邑、乡、里。邑有大有小,大邑相当于县,小邑是隶属于乡、里。所谓聚,就是民众聚居的地方,实际上是相当于一个村落。据《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在秦变法时,曾合并乡、邑、聚为县。乡中的小官吏有三老,掌一乡之教化;啬夫,掌一乡狱讼和税收;游徼,掌乡中捕盗。里有里正,或称里典。秦国充任里典的多是乡间豪强有勇力之人,即所谓“率敖”。里中的居民统称里人,以家为单位,按什伍编组,并设有伍老。编入伍的居民统称伍人,也叫四邻。编入伍的各家男丁称士伍。

此外,战国时代还有“亭”的设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魏吴起为河东守时,秦在其边境设亭,起攻亭,一朝而拔之。

由上述可知,战国时期各国地主政权的统治机构,从国到郡、从郡到县、从县到乡,已有系统地分布到各个角落,控制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形成一个非常完善的官僚体制。

战国时期,各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专职官吏,如在关津要道、贸易中心设置关吏、津吏、市者、市掾;在重要河道水利处设置河丞等。

四、郡县征兵制和常备兵制的推行

春秋时代,各国的军事组织是封建割据的。各国卿大夫有其独立的军事组织,有宗族部队和“私属”部队。这些部队都是凭着封建从属关系组织起来的。各国军队主要成分除“国人”外,还强迫征发所隶属的农民服役。中原各国的国君,由于宗族的内讧和对外战争,由于“国人”的叛离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因而权力逐渐削弱了。而某些卿大夫却在逐渐强大,国的军事组织不可避免地为卿大夫所分割而瓦解。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

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

晋国到平公时,公室势力也已削弱,《左传·昭公三年》载:

叔向曰:“然,虽吾公室,今也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

旧的军事组织在瓦解分裂,而新的军事组织——郡县的军事组织却在不断的生长和发展。县原来就有一套征赋制度。所谓赋,包括军备和军役在内。《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

楚◆掩为司马,子木使庀赋,数甲兵。甲午,◆掩书土、田……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兵车、徒兵、甲楯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

到春秋后期,县的军队已成为很有力的部队了。到战国时期,各国边地都已分设郡县,中心区也普遍设县,于是征兵制度就推行到全国,郡县成为征兵的地区单位。据《战国策·齐策一》载: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宣王曰:“……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

韩国的大县宜阳,城方百里,也有“材士十万”,整个魏国如果“悉起其百县胜兵”,也不下三十万。这时期各国在战争时征兵,大都以郡为单位。

战国时服兵役的年龄,大概从十五岁到六十岁。《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长平之役说:

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

《战国策·楚策二》记载,楚国大司马昭常防守在楚的东地,曾对齐的使者说:

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

当时各国遇到大战,往往征发全国壮丁、倾国以赴。如长平之役,赵国“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之上党”。秦国灭楚之战,秦将王翦带了六十万人伐楚,他曾说“今空秦国甲士而委我”。但若是一般小战。则只征发与敌国邻近的郡县壮丁去作战。其他郡县就休养生息,以备将来。

战国时代,各国除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外,还建立了常备兵制度。春秋末年,各国已有奉养力士和挑选训练勇士的风气。晋国世卿虊怀子曾有勇士州绰、邢蒯和力士督戎等。吴王阖闾曾选猛士五百人和跑得快的三千人为前阵,并曾教练七年,要带甲士兵一口气跑三百里才得休息。战国时,由于各国建立了集权的封建政权,常备兵制也就建立起来。李悝曾教魏文侯“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吴起曾教楚悼王“◆(裁)减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官,以奉选练之士”。商鞅曾教秦孝公“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

这时各国的常备兵大多是考选出来的,有特殊的待遇。例如魏国考选武卒时,“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通过这几种严格地考核,中试的就可以免除全户徭赋和田宅的租税。当时各国出兵时,往往以常备兵带领新征发来的士兵作战。

战国时国君地位的巩固

国君是一国之首,然而在春秋时代的封建结构下,国君的主权似乎很有限。卿大夫们,在关系上是国君的宗亲昆北,在身分上与国君相去不过一肩。在《左传》上因此有这种记载:

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

每一阶都只比次一阶高出一点点;国君的威权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高出群臣之上。演变的极致,就是卫国的“政由宁氏”,只把宗教权力保留给卫君。鲁君的地位也凌夷不堪,到昭公时,鲁君已经四世不能掌握实权,昭公自己更是被逼出亡,老死客地。晋国也免不了被三家瓜分,晋侯反而必须向韩、赵、魏韩朝贡。齐、郑、宋诸国莫不曾有这个国君丧失主权于强臣的经过。

战国时代的各国,大都是这种强臣取代了故主建立的,例如晋的三家,宋的戴氏,齐的田氏。这些国君曾经亲身经历过封建国君威权不足的局面;秦楚两国的王室,似乎仍然是春秋时代的统治者,然而他们看见春秋之世君权凌替的例子也够多了。因此,甚至在春秋局面将要闭幕前的俄顷,新兴国家的统治者,已经十分注意如何把威权维持在绝对的高度。据说,知氏围攻晋阳不下,解围之后,赵襄子赏赐五个有功的部下,而以一个名叫高赦的居首,有一位大不服气的部下,询问赵襄子为什么把功劳不大的高赦居首功,赵襄子回答:

寡人之国危,社稷殆,身在忧约之中,与寡人交而不失君臣之礼者,唯赦,吾是以先之。

这种尊主的态度,正是绝对君权所必具的要件。法家的理论家韩非,特别说明这态度的重要性: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今夫上贤任智无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为治。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戴氏夺子氏于宋。

一个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君主,在性格上有时可能是神圣的教主,或者不做事的"虚君",如现在英王之例,也有时可能是实权集中的专制君王。战国的社会结构,与春秋不同,已经逐渐抽去了世袭贵族一层,剩下的只是君主与被统治者两橛,没有中间许多阶层的逐级分权。春秋时代的楚国,君权似乎比其他各国的君权为高。晋文初霸时,权力也当不小。战国的君主就变成了权力的唯一来源,与毫无权力的被统治者适成对比。雷海宗指出,战国的君主,虽然在血统上仍是古代的贵族,但在性质上已不代表任何阶级的势力,而仅仅谋求一人或一家的利益。

这种性格,表现于战国行事者甚为彰明较著。战国最常见的是“裁抑世族,扩张公权”。于是勋旧宗室,在战国能屡代尊荣的,实在很少。说明这一现象最明白者,莫过于范雎与秦昭王的对话:

木实繁者枝必披,枝之披者伤其心;都大者危其国,臣强者危其主。

因为这个强干弱枝政策,战国各国罕见有数世的贵族,赵国左师触詟劝赵威后答应派遣少子出质时,《战国策》记其对话如下:

左师公曰:“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主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曰:“无有。”曰:“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曰:“老妇不闻也。”“此其近者祸其身,远者及其子孙。岂人主之子孙则必不善哉?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而挟重器多了。”

其实此中涉及者,不仅诸侯子孙;亲近的尚且如此,疏远的更是必无幸免。除王室一系外,战国诸国内,没有人在制度上可以拥有权力,也就是说,权力的个人集中,固早在秦一宇内之前,早已成为列国政治的常态了。

平行于上述的现象,战国的列强于战国中叶以后,即纷纷把侯伯取消,改采擅国自有、专利害、制杀生的王号,即是进一步的否定了累进式的封建宝塔,由国君上跻于最上层的天子,与被统治者之间有了不可阶而登的悬隔。从此,整个国家已不能再有别人分离主权,国家是真正属于一人或一家所有了。

专有一国的君主,权力不能“批发”式的假借给各级封建领主;但是一国的国政不能不有人分别代劳,于是君主必须把权力“零售”式的委托给各级官吏。官吏虽然拥有执行的权力,却只是在一定时限内处理一定的事物,拘句话说,权力的唯一所有人,必须保留分配的权力和对其执行的监督。

职务的分配,在封建权力分包制最盛时,未必谈得到,然而在国君权力比较能运用自如时,春秋诸国也曾有过某种限度的分职。例如鲁国的三桓,分别有司马、司徒、司空的名号;列国也各有相似的职衔,纵然人数及名称未必相同。甚至,我们还看见一些更为细致分职现象的描述。然而,这些职务的分配,似乎不像是一个制度化的措置。我们在《左传》及其他材料中,看不出一个担任司马的大夫,可以在另一个担任司徒(或其他职务)的大夫属下领地内,行使司马的职权。列须注意,春秋诸国的大夫职衔,常在大夫们的聚会中自行推定,由国君任命的时候似乎比较少些。只有在晋国,文公归国以后,采用新的官投影,以军将为列卿,迥异于其他各国的旧制。这些晋国官员的职务,据《国语》说,是由文公分配,列入他返国后的新猷之一,所谓“属百官,赋职,任功”,显然牵涉到组织统属体系、规定职权及责任绩效三方面。文公手下,还有一些不管事务的卿大夫,我们可以由此推测,也许始霸的晋国当时已有了职、级分别的观念。

战国政治制度的背景

战国政制的背景,尤其要紧的是“列国的相互关系”、“封建的解体”、“货币经济与商业活动”诸题。此处只需将若干重要的节目点明,而且凡以春秋与战国作对比时,并不意味为两个时期间的制度有一突然转变的转捩点,凡所对比,都无宁是各种特性最盛时的程度与性质。

第一个要注意的,是春秋时代世卿制度的变化。本文作者曾经对此有过专题讨论,发现卿大夫的世家,自春秋中叶以后,数量逐渐减少。用数字来说明《左传》中所见强宗大族,由西元前572至543年的二十三个,逐步跌到西元前542至513年的十四个,西元前512至483年的十三个,以至西元前482至464年的七个。

这些世卿家族的式微,大半都是互相并吞斗争的结果。最具代表性也最具戏剧性的例子,是晋国各卿大夫家族的斗争:最先是狐氏的消失于政治舞台(西元前621年);然后是三谷阝的一时覆灭;范氏又出头把栾氏赶出了晋国(西元前552年);祁氏和羊舌氏在西元前514年覆亡,土地被韩、赵、魏及智氏瓜分了;二十二年后,范氏、中行氏也完了,最后,在西元前454年,韩、赵、魏又合力把最强大的智伯消灭。这一类的争夺,春秋各国所在多有,此处也毋需再作赘述。

殆及战国之世,春秋的世家大族,除了少数变成诸侯,做了真正的国君外,几乎都已烟消云散,不再见于史乘。因此,春秋世卿的消失,在社会意义上说,是整个一个阶层的绝迹;也就是说社会阶层结构的重新排列。若以政府组织的观点看,这些世家大族原占的统治阶层,应当有一些新的成分加以代替。他们的性质及职权,自然都不同于世卿。

另一个要讨论的背景,是战国国家性质与春秋诸国性质的不同。春秋初期和中期的各个封建国家,一级一级分封,所谓“侧室”,“贰宗”,把全国切割成无数的采邑,每一个大夫,都是采邑的领主,一身兼为地主和地方官。大夫私属的官员,主要是邑宰和总管家务的家宰,此外还有一些史官,祝官及管军队的司马。这些邑宰和管家,要掌握的地区不致很大,春秋的普通国家,如鲁卫之类,不过占今天二三县份的面积,而一个大夫的“邑”可以多达数百。据说管仲曾经削减过一位大夫的三百个封邑;一件铜器的铭文显示了一次锡邑二百九十九个的事;另一件铜器也提出了二百个“县”的记载。由此推想,每一个邑宰管理的区域大都异常小,其范围大致与普通的飘荡相去不远。邑宰的职务,在春秋末叶以前,恐怕也不过是监督傜役、收集仓储一类,性质上与管庄的庄头相去也差不多。因此之故,即使大封君的家臣——“老”——,并不够资格转任小国家的大夫。

比及战国之世,分散的政治制度演变成七个大国及五六个较小的势力。每一个国家都有相当今日中原一二省的疆域,大国灭国多达数十个,兼有数圻,地域大了,规模便与小国寡民时不同。简单如运输各处缴纳的田粮,在数目大时,距离远时,也会变成很复杂的事。旧日管家庄头式的邑宰家臣,势须面临性质上的改变,改变成官员与僚属。

第三点背景,是春秋与战国两时期列国间关系的不同。春秋时期多的是列国相砍相杀,多的是攻弱兼小,然而至少在理论上,华夏诸邦是一个家属的集团,所谓异姓是舅,同姓是伯叔,不为着眼邓为婚媾。春秋的战争,虽有逐渐变大拖长的趋向,在大体上说,规模不算很大,战胜者也不为已甚。因此,春秋时代各国的竞争,并不如战国时代的竞争激烈。战国时代,号为战国者七,纵横捭阖,波谲云诡,在这种险恶的情势下,各国都必须集中一切力量,为生存而斗争,一毫的差池,会影响国家的命运,于是各国不能不极度注意、合理的使有才能之士发挥力量。贵族政治有许多成分不算是合理的,例如以出身任官,以地位决定权力,战国时代的各国玩不起这一套花样。一个合于理性的治理机构,也许就该数到官僚制度了。

第四点有关战国官僚制度的背景,是一群职业性文士和武士的出现。在孔子的时代以前,虽然平民的幸运者,也未尝不可能有若干机会进入统治阶层的较低层位,绝大多数的学者和武士是贵族,而贵族通常必须是文武兼资的,随着春秋社会的变迁,许多世卿大族失去了地位,原本附属于这些世族的“士”,失去了固有的职务,只好待雇于新的主人,他们的子孙,也许也从家庭教育获得了“士”的训练,然而不能像以前一般有所谓“定主”,于是构成一个近于游离的职业人士。最初,这一集团中的分子,大约以武士为多数。晋国的贵族栾氏,在政争中失败了,他家的武士知起、中行喜、州绰、邢蒯都逃到齐国去,变成了齐君的帐下勇士。这一个例证,不仅说明了“士”在春秋晚期的转移,由他们的氏名,还可以看出他们本来出自晋国其他贵族,如知氏、中行氏,这也恰可表示,庶孽子弟受雇于别的贵族,已是很普通的事。战国的官僚制度,须有一群有能力而缺乏本身社会地位的人士,这一群挟技以胡口于四方的人,自然正是各种政府职位的候选人。

事务的繁复与影响的重大,使君主不能不渐渐注意用人唯贤。封建制度的解体,也产生了待补之缺及一群等待补缺的人。然而待价而沽的观念,虽然在孔子时代已有了,更发达的商业活动,无疑可以使这一个观念更具顺理成章的环境。城市的出现,使人口比较集中,一落千丈群待价而沽的游士,在挟技未售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寄生的场所,雇主也可以有一个较为集中的人材市场,从中挑选适用的贤人。

战国七雄——战国诸国简述

战国(前403年-前221年)是我国继东周列国以来的又一个诸侯割据的时代。其与春秋在历史上并无明确的界限,只是依照今天的习惯,以“三家分晋”(前403年)为起始标志,到前二二一年秦统一六国这一段时间称为战国时期

到了战国时期,中国的局面已发生了变化:其中,诸多中小诸侯国家已被吞并,余下的秦、楚、燕、韩、赵、魏、齐七国成为战国时期的主要诸侯国家,它们通常被后人称为“战国七雄”。



秦国在春秋末期是力量较弱的国家之一,所以秦统治者一直力图改变这种局面。前三六一年,秦孝公下令求贤,魏国人商鞅应暮入秦,自此,秦国进入了其快速发展的阶段。商鞅在十年的时间里通过实行组织民户、奖励军功及变领主制为地主制等一系列政治经济的改革,使秦国国富民强,成为战国第一大国。但商鞅的变法遭到了其他旧势力的反对,至秦惠王即位,商鞅便被施以车裂之刑,而他所设立的新法却广泛被秦人接受,成为此后秦国政策的基础。就在商鞅变法的同年,秦国灭蜀,至此,秦国北有上郡,南有巴蜀,东有黄河与函谷关,地势宜首难攻故而被称为“天府雄国”。加之商鞅变法所创造的经济政治条件,使之完全具备了统一全国的条件。



韩原为晋国韩氏家族,在“三家分晋”之后才成为独立的诸侯国家。它东临魏国,西靠函谷关,占据军事要道,故而连年争战不断。公元前三五八年,韩昭侯使用法家的申不害为相,执行苛刻政治,使韩的国力暂时得到加强,但没过多久便又陷入衰落。所以韩国也六国中是最早被秦消灭的国家。



魏国与韩国相同,也是由晋分裂出的国家之一,并且在三个国家之中实力较强,加之魏文侯时的“李悝变法”,使其在政治、经济、军事上很快强大起来。前三四四年,魏惠王将国都从安邑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从而使魏国达到鼎盛时期。前三五四年,魏国发兵攻打赵国,齐国派救兵援赵,击败赵国。后来,齐国以田忌为大将、孙膑为军师以“增兵减灶”之计在马陵之战中彻底击败了魏国,使魏国从此一蹶不振,再无精力与其他六国交战,直至其被秦国灭亡。



赵国是“三家分晋”所形成的第三个国家,它都于邯郸,与齐、燕相临。战国后期,赵国因有名相蔺相如、大将廉颇等大臣忠心为国,使赵国颇为强大。而有关廉颇、蔺相如二人“完璧归赵”和“负荆请罪”的故事也被后人传为佳话。

在廉颇、蔺相如辅佐的十年中,强秦一直未敢对赵国用兵,直至前二六零年,秦大将白起用离间计使赵王弃用廉颇而用赵括为将,才于长平击败赵军,杀其士卒达四十万。使秦以此为契机,逐步消灭六国,统一天下。



燕国原是北方的一个小国,因其远离中原,使之得以相对安宁,并无太多战事。所以春秋末期燕国已成为北方的大国。至燕太子丹的时代,太子因见秦国强大,早晚会对燕国的统治不利,于是谴刺客荆轲刺杀秦王,不料,荆轲被秦王斩于殿上。太子丹行刺未果,反而使秦王对燕深恨不已,秦王赢政于前二二六年功下燕都蓟(今北京)了,消灭了燕国。



齐国是六国中比较强大的国家,因其远离秦国,故而一直未与秦国有正面冲突。前三一四年,齐宣王趁燕国内乱之际,出兵攻占了蓟城,但在燕国人民强烈的反抗下,不得不又退兵回国。而燕昭王为报一箭之仇,任乐毅为大将,联合三晋、秦、楚等国大举伐齐,联军只用半年时间便攻占了齐国除莒和即墨两城外的大部分国土,险些亡国。此后,齐国大将田单以此两城为基础,以少胜多,大败燕军于城下,才使齐国免遭亡国之祸。但在这五年的战争中,齐国损失惨重,而使其强国地位一直未得到恢复。

战国时期虽连年征战,但这丝毫未影响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此间,中国古代思想文化达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高峰,其中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老子、庄子、列子为代表的道家;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墨子为代表的墨家等理论最为后人推崇。

这些学派的出现使战国的思想界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景象,而这些理论不仅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其深远影响一直流传至今,成为中国思想史上不可磨灭的一页。

公元前二三零年,秦王赢政开始了他统一全国的征程,在九年的时间里,秦先后消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并于前二二一年统一了全国。至此,中国长达近六百年的分裂局面才得以结束,秦王朝的统治正式开始。

战国都城形态的东西差别

对战国都城的形态加以概括,我们发现东方列国普遍出现城、郭分治的“两城制”,秦则采用了一种“非城郭制”的布局特点。

东方列国都城形态内部也有差别,按小城和大城的结合方式,可以分成三个类型:一、两城并列式的,如燕下都、中山国灵寿城、郑韩故城;二、小城位于大城之中的,如曲阜鲁城、纪南城、魏安邑;三、小城嵌入大城一角的,如田齐临淄、赵邯郸。同一类型城市之间应当有相互影响,如燕下都与灵寿城;这是一个尚待深入研究的课题。不管怎样,东方列国都城形态的内部差别较它们与秦的差别要低一个层次。

战国及稍後的文献对“两城制”有所记载:

《孟子·公孙丑下》:“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宋孙疏:“三里之城外有七里之郭,以为之御”。

《战国策·齐策六》:“安平君以之惴惴即墨,三里之城,五里之郭,敝卒七千,禽其司马,而反千里之齐,安平君之功也”。“田单曰:'臣以五里之城,七里之郭,破亡余卒,破万乘之燕,复齐墟。攻狄而不下,何也?’”

《管子·度地》:“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

《尔雅·释名》:“城,盛也,盛受国都也;郭,廓也,廓落在城外也”。

《吴越春秋》:“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

战国一尺相当于今23厘米,一里相当于414米,三里就是1242米,战国都城如安邑、邯郸、临淄、纪南城等的小城边长与之接近;七里就是2898米,战国都城的大城边长也多与之接近。考古与文献互证,东方列国都城中的小城为“城”,大城为“郭”,确凿无疑。小城中为宫殿区,大城中为居民及工商业区,性质也吻合。惟独大、小城的位置关系,不限于《管子》和《尔雅》所说的内外相套。

自敬王迁都以後,洛阳就成为东周王室的所在地,改名叫“成周”。此前这座城兴建于春秋早期,主要用于驻守诸侯国靖王军队,叫“翟泉”。敬王迁都时在城的北面又扩建了一座小城,来安置宫殿和陵墓,至于原来的大城,可能仍然作为驻军场所,并安排平民区[1]。晋都新田的城市功能分区还不明朗,象牛村古城内既有大量的宫殿,又有手工业作坊及居址,并不是严格意义的宫城。春秋晚期晋国异姓卿大夫专权,他们在东面兴修了三个小城,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并左右公室的宗庙祭祀权。新田手工业既具有氏族工业的特征,又有商业萌生的征兆;石圭的批量生产具有典型意义,意味著礼制的衰落和现世商业观念的流行,并与卿大夫势力膨胀的历史背景有著紧密联系;到了新田晚期,石圭作坊遗址有突破牛村故城南垣的趋势[2]。到了战国时期,“分散的几个小土城,战国时,又集中为一个大郭城”[3]。三晋的都城,都具备了“两城制”的格局,规划明朗,赵都邯郸的北大城既是主要的工业区和居民区,又包括贵族的府邸,同时还在其西北部加强了军事防御设施。从春秋时郑韩故城的东城分布著以社稷为中心的手工业遗址看,东城是包括“百工”在内的国人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场所。曲阜鲁城在西周乃至春秋早期时还以南北垣西门干道为界,西面分布著当地土著或殷遗民,东面分布著周人居址及宫殿区,这种按血缘差别的二分和西周洛邑很相似;春秋中晚期之後,由于“三桓”等私门的崛起,在城的中部修筑小城,其东面墙垣的防御性比北面强,有很明显的针对性,城市布局发生结构性转换,两城制出现。新的格局就其反映的政治生活既与晋都新田相似,又延续到了战国,如田齐临淄。田氏代齐後夷平了原大城东北部姜齐的宫殿区,在西南另修小城,而且其东墙和北墙的防御措施显然针对东北大城内的居民,姜齐时期惨烈的政治斗争给新的统治者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纪南城的大城兴建于战国早期,当在“吴师入郢”之後,此前在昭王时期就有过几次因战争危机而发生的“城郢”建议,大城的军事守备功能很明显。当然也有管理商业的意义,这从《鄂君启节》铭文可以看出来。燕下都的军事防御性最突出,其城垣的厚度堪称东方六国之最。综上所述,“两城制”在东方之所以普遍出现,不外乎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工商业的发展以及军事守备三方面的原因。

这三者之间有著紧密的内在联系。就工商业而言,东方各国的卿大夫相当深地卷入其中,获得利益,作为政治斗争的资本。晋国的魏氏曾发放高利贷;齐国的陈氏出身“工正”,後又大斗放贷、小斗收回以拉拢人心。西周以来“工商食官”旧体制之所以解体,卿大夫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新田石圭作坊遗址生产性质的改变、空首布的铸造以及铜器的商品化生产,紧跟在东面的三个小城的兴建之後,是卿族势力入侵公室控制的手工业体系的一种表现。军事守备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城址对内的防御措施越突出,内部的政治斗争就越激烈,如曲阜鲁城、齐临淄;就是新田的平望故城东北部也修成凸出的三角形,显然针对东面的卿族势力。战国时期,大城内的居民和工商市场在城市对外防御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居民既提供兵员,又是包括兵器铸造在内的官营手工业的劳动力来源;工商业税收反过来为军饷发放提供了保障。这在战国及稍後的文献中有所反映:

《商君书·兵守》:“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

《史记·苏秦列传》:“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不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已二十一万矣”。

银雀山汉简《市法》:“市者,百货之威,用之量也。中国能市者强,小国能市者安”。

《墨子·杂守篇》:“市去城远,四不守也;蓄积在外,富人在虚(墟),五不守也”。

《尉缭子·武议篇》:“夫出不足战,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给战守也。万乘无千乘之助,必有百乘市······夫提天下之节制而无百货之官,无谓能战也”。

《管子·小问》:“选天下之豪杰,致天下之精材,来天下之良工,则有战胜之器矣······公曰:'来工者何?’管子对曰:'三倍,不远千里’”。注云:“西州工匠之庸,值常三倍它处,则工人不以千里为远,皆至矣”。

《荀子·议兵》:“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无本赏矣。是事小敌毳,则偷可用也,事大敌坚,则涣然离耳······是其去赁市佣而战之几矣。”

反观秦国,这三方面的因素都不明显。首先,关中的地理形势决定秦国一直把洛河至黄河的“河西之地”作为军事防御的重点,而不太关注国都本身的防御;商鞅变法後对外更是节节胜利的进攻态势,修筑国都大城的意义不大。东方六国的国都皆遭受过城破国灭或兵临城下的厄运,如临淄在春秋时就曾被晋国为首的联军攻破,郑国都城更被多次攻破,燕国因“子之之乱”国都被齐攻破、几近亡国,邯郸几次被秦、魏攻破,郢都曾被吴师攻破。这些历史教训,後世国君在经营都城时肯定会加以吸收。然而,文献中却没有一条雍城或咸阳被敌军包围的记录。《商君书·兵守》讲到“守战之国”和“攻占之国”,战国时期的东方列国属于前者,秦应当属于後者。燕、韩最为小弱,修筑的城垣最厚实,防御色彩最浓;雄霸天下的强秦反而不为自己的国都修筑大城,足以发人深思。其次,秦国社会的卿大夫不够强大,没有到东方那种“政归私门”的程度,国君依然能保持足够的权威。春秋时秦国有很多来自东方的“客卿”,参与政务,他们在关中本土没有社会根基,也没有发展起可以和国君对抗的势力,在政治上没有出现东方那种内部分裂的现象。商鞅变法更对宗族进行彻底打击。雍城和新田布局上的差别,就很说明问题。再其次,秦国和东方的工商业发展走了两条不同的道路。东方在春秋晚期和战国早期就出现以布币为代表的金属铸币,显示了“工商食官”旧体制的解体和私营商业的自下而上的勃兴;战国以後更出现了一些有名的大商人,他们经营煮盐和冶铁业,交通诸侯、地位显赫。相反,目前在关中没有发现一枚春秋晚期或战国早期的金属铸币,“工商食官”得以保留,私营商业发展迟缓。《史记·秦本纪》载:“(秦惠文王二年)初行钱”,亦被四川青川郝家坪M50出土的半两钱所证明[4]。战国中期秦铸造的圆形方孔的半两钱是一种更为抽象的货币符号,不象东方货币仍然模仿铲、□、刀等工具;金属铸币出现得晚,形态却更先进,说明在东方商业的发展是一种连续性的变化,在秦国却呈现出跳跃性的裂变。半两钱完全由政府铸行,云梦秦简记载私铸货币是一种犯罪行为。可见商鞅变法直接在“工商食官”的旧体制之上建立起庞大的官营手工业,举凡铁农具、铜兵器、砖瓦、乃至一部分日用陶器都由官府作坊生产,分职也极细密。就商业和军事的关系而言,秦国没有东方那么多的雇佣兵,官营作坊中也没有东方那么多的雇佣劳力。商鞅在秦国建立二十级军功爵制,国民十七岁编入户籍服兵役,获得军功後赐以爵位,不象东方的齐国那样仅赐以黄金;秦爵、禄合一,东方却存在爵、禄分离的现象[5]。从云梦秦简记载秦士卒黑夫写信向家里索要冬衣的情况可以看出,兵农合一的义务兵制在秦国达到了何等彻底的程度。战国中晚期秦兵器绝大多数由刑徒铸造,刑徒属于“国家罪犯奴隶”[6]云梦秦简中没有刑徒有刑期的记录;东方如三晋兵器生产可能也役使刑徒,但绝没有达到秦国那样大的规模。工商业的不发达以及它在军事方面的有限意义,使秦没有在国都为此开辟出一个独立的郭城。总之,“两城制”没有在秦出现是可以理解的。

秦和东方都城形态的发展道路有所不同。春秋时期东方国都以晋都新田的布局最为清楚,与同时期的秦雍城相比有著巨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宫寝与宗庙的相对关系及其它们在都城中的位置方面。马家庄宗庙位于雍城中部偏南的位置,为“祖庙居中、左昭右穆”的结构;宗庙的西面500米处还发现一处“五门三朝”的朝寝建筑遗址。此外,在宗庙东约600米处还发现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建筑基址,还在雍城西垣东600米处的姚家岗发现宫殿台基和铜建筑构件。在雍城北部的高王寺发现埋藏吴、楚铜器的窖藏坑以及宫殿遗址,在北部还发现方形院落的广场,性质待定。庙、寝分别位于一条南北向大道的两侧,有学者认为是一种“庙、寝并重”的格局,反映了宗族团聚精神[7]。在商代和西周的都城乃至东周王城中宗庙皆居核心位置,雍城与之类似,有很强的滞後性,反映出宗庙在春秋秦国的政治生活中依然发挥著重要的作用。宫殿基址几乎在全城范围都有分布,说明国君的地位依然稳固。在总体布局上,也没有出现东方那种宫殿区与手工业作坊区、平民区及贵族居住区截然分开的现象。相比之下,新田的宗庙已经被排挤到城外东面的呈王路一带,并被呈王故城和赵氏祭祀坑遗址带所环绕,公室宗庙的祭祀权显然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卿族所控制,这也反映了宗庙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地位的下滑。目前在齐鲁等国的都城中还没有发现宗庙遗址,但从鲁国的“三桓”设立公庙的记载看,政治生活中应该发生了和晋国类似的现象。战国以後由于元旦大朝会等新礼仪的出现,进一步加强了时君居住的宫殿的重要性[8]。商鞅迁都咸阳,一开始就兴修颁布政令的“冀阕宫廷”,此後宫殿的建造连年不断,“诸庙皆在渭南”,完全沦为附属。西汉宗庙甚至脱离了城市,被安排在帝陵左近。在都城布局从庙到寝的转变过程中,秦国似乎跳过了东方经历的以新田为代表的那个历史阶段。

雍城的范围虽然很大,但从城内宫殿基址的分布来看,很难说是小城还是大城,是一种“非城郭制”的布局。新田也是一种“非城郭制”的布局特点。“两城制”在东方的齐、郑较早出现,後来得以普及。结合曲阜鲁城、以及从新田到三晋都城、东周天子都城的历时性逻辑变化,可以说东周列国都城形态走了东西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

东方:非城郭制形态————城、郭分治的两城制

秦 :非城郭制形态————非城郭制形态

再结合工商业和庙、寝位置的变迁,这两条道路还可以具体化。

东方:庙、寝并重——寝重于庙——朝、市并重 (东周王城) (新田) (六国都城)

秦 :庙、寝并重————————朝寝压倒庙、市(雍城) (咸阳)

战国及稍後的文献也记载了一种不同于“两城制”的都城布局:

《周礼·考工记·匠人》:“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

《周礼·春官·宗伯》:“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吕氏春秋·慎势》:“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

“国”内有宗庙、宫殿、市场等,没有提到“大城”和“小城”的存在,显然不同于《孟子》、《吴越春秋》等书的记载。根据史学界对周代国野制度的研究,西周至春秋时期,“国”指都城,还包括近郊,居住著“国人”;野是都城以外的广大土地,居住著“野人”。二者之间是点和面的关系。战国以後,国、野差别消失,才出现了领土国家的概念[9]。目前一般认为《周礼》成书于战国时期,包含很多儒家的理想化成分,但也有西周礼仪制度的影子,《匠人》把都城叫“国”,正是西周至春秋时期的习惯。

那么“国”有没有建造城垣呢?回答是肯定的。《诗经·大雅·瞻仰》:“哲夫成城,哲妇倾城”,郑笺曰:“城,犹国也”。《左传·隐公元年》:“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可“国”有城垣圈定其范围。“国”字金文作“或”,象荷戈的武士守卫城邑。《匠人》“方九里,旁三门”;也说明城垣的存在。城垣无疑是在空间上区分“国”、“野”的最重要的标识。然而,从《周礼》中无论如何读不出大城和小城的共存。

对照考古发现,曲阜鲁城在小城建造之前只有一个大城圈,西周晚期当地土著或殷遗民居住遗址及墓葬在城内靠西的位置,周人居址及宫殿区在前者之东。两种居民都属于“国人”的范畴,史书也记载鲁国有“周社”和“亳社”,“亳社”在春秋晚期还是会盟国人的场所。秦雍城更典型,只有一个大城圈,城内宫殿分散,但范围很大,可见国人居址及市场是杂厕其间的。宗庙位于朝寝之东,符合“左宗庙”的记载;宗庙及朝寝结构更与礼书记载吻合。可以说,《周礼》所记多少反映了早期“非城郭制”形态的一些影子。

经秦火焚毁後,《周礼》在西汉景、武间被河间献王求得,藏于秘府;到成、哀之际经刘向、刘歆整理,公布于世。王莽即位前後在长安城南郊兴建了许多礼制建筑,如位于长安城安门南出大道1.5公里处东侧的辟雍,位于安门和西安门南出平行线之内的“王莽九庙”,位于西安门南出大道西侧的官社、官稷等。未央宫前殿是长安城的正朝大殿,北与横门、南与西安门对直;在桂宫和北宫以北还有“九市”。如果以这条线为基准,正好是“左祖右社、前朝後市”的格局。刘歆得王莽重用,由此《周礼》应当对西汉晚期长安城布局的最终形成产生了影响。然而,西汉早期该书隐没不见,长安城的形态来源于何处?

汉长安城继承了秦国都城的非城郭制特点。首先,目前发现的长安城只有一圈城垣,如果说它的性质是东方六国那种大郭,“小城”在哪?城内未央宫、长乐宫、桂宫等都有自己的宫墙,但都属于某个特定宫殿区的围墙,性质与秦咸阳宫的墙垣或阿旁宫的“阿城”相同,与东方六国那种集合诸多宫殿区的小城截然有别。况且城内的宫殿区占了全城五分之四的面积,不同于六国都城主要用于安置平民和商业区的大郭。如果说它的性质是东方六国的那种小城,“大城”在哪?至今在长安城外没有发现大郭墙垣的遗迹,在城外北部和西北部很少见到汉代建筑遗址,地下多为淤沙层,系渭河泛滥所致,在城外的东面则是密集的墓葬区,限定了城市的范围。况且六国都城也不象长安那样在小城内安置工商业区和平民区。那种用东方六国的“两城制”或隋唐以後都城的“内外城制”把长安城解释为内城、或外郭的观点都是说不通的。其次,长安城继承了秦国都以宫殿区为主、又包含手工业区和平民居住区的特点。雍城的宫殿基本上在全城范围内都有分布,贵族和国人杂厕其间,虽然没有发现手工业作坊区,但在北部发现一方形院落,有学者认为属于“市”;咸阳的宫殿群落范围更大,从咸阳北阪到渭南皆是,并通过甬道、复道和桥梁连接成一个整体,手工业区局限在长陵车站和黄家沟一带。长安城也仅在横门以内、桂宫和北宫以北安排市场,在东北隅安排平民区,二者相加面积不过7平方公里。相比之下,六国小城约占大城面积的比例是燕下都1/5、郑韩故城1/1.4、齐临淄1/7、纪南城1/5、赵邯郸1/4、安邑1/13。宫殿区在秦汉都城中的面积远远超过了东方六国,是专制主义制度得以建立的一种表现。不仅如此,东汉洛阳城和北魏洛阳城也是“非城郭制”道路的延伸。魏晋以後由于经济基础的变更和新的等级制度的出现,都城布局越来越强调南北轴线对称的味道,北魏在平城就开始修筑外城,到了隋唐时期终形成宫城在北部居中、左右及南部为里坊寺院,并围以“罗城”的新格局。从发生到终结,“非城郭制”的城市形态延续了一千多年。

战国军事后勤保障和武器装备的进步

军事后勤保障系统是军队的生命线,是军事制度的重要内容。春秋时,军用物资和武器装备统由国家供给。国家专门设有收藏和发放武器装备的机构和官吏。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兵农合一”一节中已经谈过。战国时列国仍承春秋之制,由国家设立的少府、府库等机构负责武器装备的统一制造和统一管理,定期发给军队使用。如果府库对武器装备管理不善,还要受到处罚。发放武器时,往往还要在武器上刻记“某库授某某”字样。

军事物资被统称为“委积”,由国家统一以“军赋”的名义征收。

关于春秋时的军赋及春秋战国时军赋征收的变化情况,前文我们也谈过。国家将所征收的军事物资,设专门机构管理,战时统一供应部队。据《周礼·地官·司徒》,其《委人》之职,掌管供应军旅所需的“委积薪刍”。《廩人》之职,掌管“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而各地收藏“九谷之物”的仓人,则负责供应大军在国内行军用的粮食。当大军深入敌境作战时,武器装备虽然要依赖国内供应,而粮食最好是就地征用,这叫“因粮于敌”。军用马匹,则由校人、廋人、圉师等喂养、管理。

春秋战国时,军中专门设有负责供应军需物资的部队,叫“辎重”。辎重部队随大军一道行动。公元前597 年,楚“荆尸而举”,讨伐郑国,“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其中所谓“左追蓐”,杜预释为“追求草蓐为宿备”,应是对的,就是“辎重部队”。辎重部队以大车运送给养,故《易》曰:“大车以载”。大车一般用牛挽驾,所以孙子称它为“丘牛大车”。大车所运载的粮秣、物资、衣装,重可达三十石,所以又称重车。据郑玄《周礼·车人》注,大车是平地的运输车。此外,还有在山地使用的小型辎重车,曰“柏车”。挽马的辎重车叫“广车”,以人力驾挽的辎重车曰“辇车”。

春秋战国时,一乘战车要配一辆重车。所以,《司马法》说:“轻车七十五人,重车二十五人。”轻车就是战车,七十五人制是春秋中期以后和战国时的制度。重车就是辎重车,它有二十五位成员,即: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他们被称为军中的役徒,在春秋以前,多由野人充任。战国时国、野界限消失,统由征发的农民担任了。因此,一乘战车就是百人。如果出动革车千乘,就是十万之师,其中有辎重部队两万五千人。辎重部队是大军后勤供应的保障。

据《商君书·兵守》和《墨子·备城门》诸篇,在战国,设防的城邑受到进攻时,还要征发妇女充当军中役徒,而由老弱供应粮秣。又据《六韬·龙韬》,后勤部队分工很细:除有负责粮草,银饷和筑路、修桥的辎重部队外,还有专门负责医疗救护的人员。这应是战国时后勤保障体系的一个进步。



繁阳剑 战国晚期

春秋时期,武器是由青铜制作的,分进攻性武器和防卫性武器两大类。据《周礼·司兵》记载,战车上的武器有戈、酋矛、夷矛、戟、殳五种长兵,还有刀、剑等防卫短兵。

戈是一种装有长柄的兵器。主要适于在战车上抡动作战,所以,战国时随着战车的衰落,戈也逐渐失去作用,为戟所取代。

矛是尖形的刺杀兵器。矛头分为身、骹两部分。身一锋两刃,锋、刃下端用来安柄的空筒叫骹。矛也是西周、春秋战车上最常见的兵器。从殷周到春秋战国,矛的进步主要在于矛身逐渐加长,两翼逐渐缩小,以利于深中要害,加强杀伤力。《诗·鲁颂·閟宫》讲春秋鲁车兵兵器即有“二矛重弓”。二矛,就是酋矛和夷矛。酋矛长二丈(约为今4 米),矛头带有脊角。夷矛长二丈四尺(约为今4.8 米),矛头扁平无脊角。矛柄的长短,可任人调整,以适应长距离刺杀。战国后期出现了铁矛,《荀子·议兵篇》说楚国的“铁釶(矛)惨如蜂虿”,是很厉害的武器。



钩内戟 战国中期



长杆三戈戟头部 战国早期

戟是由戈、矛联体发展来的复合兵器,兼有戈、矛二者的杀伤能力。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墓出土的戈矛联体青铜兵器,就是“戟”的前身。西周的戟,是戈、矛合铸在一起的,兼有啄、刺、勾三种功能。春秋中期以后, 出现了一种联装二至三个戈头的戟。戈和柄的夹角加大,内和胡上加刃,以增加杀伤力。战国时,戟除了在上述方面有所改进以外,还出现了钢铁制造的戟。锋刺与援变得更为窄长尖锐,杀伤力也更大了。戟不仅适用于车战,也适用于步兵和骑兵作战,是军队最主要的攻击武器。

殳,是打击武器。由棱形的金属头和竹、木竿装配而成。湖南长沙浏阳桥楚墓出土的春秋时的殳,长3.1 米,有棱无刃。战国时,殳的金属头往往带刺或带棱,以加强打砸杀伤力。

除战车五兵以外,车上的甲士还配有弓矢、刀或短剑。弓矢是远距离杀伤兵器。一般来说,一辆战车甲士三人,中间是驭手,左边的主射,右边的执戈、矛。甲士佩带刀或剑,以便在近距离时肉搏。

剑在商代已经出现,但无格、无首。西周后期,剑出现了圆柱形的茎和圆形的剑首。春秋以后,剑形日渐完备。战国时出现铁剑,杀伤力很大。《史记·范雎列传》说“楚之铁剑利”,韩的铁剑、戟能“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当敌即斩”(《战国策·韩策一》)。剑也就成了各级军吏随身佩带的短兵和士兵的护身武器。

步兵使用的攻击型武器与车兵一样,也是弓矢、戈、矛、戟、刀、剑之类。只不过戈、矛、戟等长兵的柄比车兵的短而已。

在远射武器方面,弓箭是殷周以来使用的传统的武器。据《周礼·司弓矢》,弓有强弓二种:王弓、弧弓。中弓二种:唐弓、大弓。弱弓二种:夹弓、庾弓。共六类。战车配备的一般是王弓和弧弓,射程远,杀伤力大。所以,选拔武士任车左,主射。

战国时期在远射武器方面的最大进步是列国普遍采用了弩。弩由弓与柄两部分构成。柄又称为臂,有“矢道”,尾部装弩机。弩机由郭、牙、悬刀和望山组成。弩射程远,杀伤力大,是当时的重武器。弩出现在春秋末期的楚国,世有楚琴氏造弩之说。《孙子兵法·作战篇》、《势篇》等多次提到“弩”。《周礼·司弓矢》将弩分为唐弩、庾弩、夹弩、大弩四种。战国时又发明了“连弩”和“超足而发”的“蹶张弩”。魏国武卒携带的弩有十二石的拉力。而韩国的“强弓劲弩”,竟可以射六百步之外。战国末年还出现了“连弩之车”,如《六韬·虎韬·军用》载有“大黄参连弩大扶胥”,就是这种战车。车上的连弩,可发十尺长的箭,单是铜制机郭就有一石三十钧(合现在34 公斤)重。

箭,又称矢,是古老的武器。殷周时的矢,主要由青铜制作。据《周礼·司弓矢》载,矢有八种之多。最常用的是“兵矢”。春秋战国时代,矢的样式很多,有双翼、三棱、四棱、镂空翼等形。它的进步主要是两翼逐渐狭窄,以便能深入命中,增加杀伤力。

战国时,在过去的攻城工具如轒辒、临冲等器械之外,发展起了一批新式的攻城器械。据《墨子·备城门》讲,是临(新式临冲)、钩(飞构梯)、冲(新式冲车)、梯(云梯)、轩车等。据《六韬·虎韬·军用》则有“震骇”、“武翼大橹”、“大扶胥冲车”等各种重型战车。使攻城的威力大大提高了。



人面纹护胸牌饰 春秋

战国募兵和骑兵的出现

一、募兵的出现

募兵是战国中期以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军队。募兵与传统的征兵不同,征兵是依法服兵役制度,这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募兵是国家用金钱和其它物质条件雇佣的军队,是“赁市佣而战”的雇佣兵。募兵与国家则是金钱与契约的关系,有钱则战,无钱则散。

据《秦律杂抄·敦表律》记载,有“冗募”,即募集的军队。他们为国家服役,国家根据他们服役期限的长短和任务的轻重,给予报酬。双方签定契约,如果冗募背“致”,即契约规定的日期,提前返回,便要受到惩处。

据《荀子·议兵篇》,战国时也有“近招募选”,即以钱财而招募的募兵。荀子在评论齐、魏、秦三国军队的性质时指出“是数国者,皆干赏蹈利之兵也,佣徒鬻卖之道也”。又说他们“其去赁市佣而战之几矣”。这说明战国时列国雇佣“市中佣作之人”当兵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据《庄子·人间世》,有位叫支离疏的人,身体残疾,在“上征武士”时,可以“攘臂而游于其间”。这也可以说明战国时募兵的普遍存在。但是,战国时招募的军队规模很小,在当时的兵制中不占主导地位。

二、战国时期的骑兵

传统看法认为,中国古代骑术出现于战国,赵武灵王是介绍骑术入“中国”的第一人。但是这种说法并不确切。于省吾先生依据对甲骨文中的“先马”和“马射”等辞例的研究,认为中国的骑射早在殷代已经产生了。

《诗经·大雅·绵》中的“走马”一辞,顾炎武释为“单骑之称”,说明西周时期仍保持着殷代单骑的传统。春秋时,晋大夫赵旃曾以良马二,供他的叔父与兄弟做单骑,救了他俩。郑大夫子产听说诸大夫想杀公孙黑,忙从外地乘单骑而归。鲁大夫左师展也想乘单骑从齐回国。可见,春秋时也有单骑的习惯。

骑术虽然在殷代已经出现,并经历宗周、春秋数百年,但却没有发展成为骑兵部队,这是有深刻社会根源的。

首先,古代中国是一个农耕民族,殷周社会的组织形式是个集政治、经济和军事为一体的农村公社制度。农耕民族的保守性,农村公社的封闭性都没有为大规模的骑兵的出现提供必要的社会物质条件。

其次,中国古代的战争还保存着“结日定地”的原始形式,在大平原上排好方阵进行决战,战争的胜负往往取决于一次性的冲击。在这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战争,骑兵的威力还不如车兵,“一车当十骑,十骑当一车”。所以在车兵盛行的时代,骑兵派不上用场。

其三,骑兵是一支灵活机动的力量,擅长散兵作战,可以“踵败军,绝粮道,击便寇”。而春秋时的战争规模小,时间短,机动性差等特点处处限制着骑兵的发展。

其四,骑兵要求将士有高超的骑术和良好的个人技艺。这对于非游牧民族来说,是需要长期训练和培养的。春秋时那种“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的民兵制,也培养不出具有专门技艺的骑兵。所以尽管殷、周时代中国已有单骑出现,但它始终未能转化为大规模的骑兵。

战国时,由于农村公社瓦解,民兵制为常备军制所取代,由于战争规模和战争方式的转化,大规模野战和围城战的频繁发生,要求部队具有快速、灵活和突击性,这就促进单骑迅速发展成为骑兵。

最早建立骑兵部队的国家是赵国。史称赵为“四战之国”,周边强国林立:东南为齐、中山;南为韩、魏。西为秦、林胡,北为楼烦、东胡,东北为燕。林胡、楼烦、东胡号称三胡,是崛起于大漠南北的游牧民族,勇猛骠悍,擅长骑射,对秦、赵、燕构成很大威胁,赵国受害尤烈。

由于中国北部多山地,特别利于三胡的轻骑,而不利于中原的车战。赵武灵王为对付三胡的侵扰,毅然“变服骑射”,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吸取胡人长处的基础上,首先建立了强大的骑兵部队。

赵自建立骑兵以后,“北破林胡、楼烦。筑长城,自代并阴山,至高阙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又“灭中山,迁其王于肤施,起灵寿,北地方从,代道大通”。赵国的骑兵部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列国望风景从,也纷纷建立大规模的骑兵部队。骑兵作为新兴的技术兵种,对骑士的选拔十分严格。《六韬·犬韬·武骑士》的标准是:年纪在四十以下,身长在七尺五寸以上,体魄健壮,超过常人,善长骑射,矫捷灵便,进退周旋,敢于“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凡被选中为骑士的,都享有很高的待遇。《六韬·犬韬·均兵》说,战国骑兵的编制是五骑一长,十骑一吏,百骑一率,二百骑一将。但在山地作战时,也有编为三十骑一屯,六十骑一辈的。这也与步兵的编制大体相同。战国时步兵编制基本上采取十进制,是:“五人而伍,十人而什,百人而卒,千人而率,万人而将。”在什、卒之间,经常还有“ 属” , 为五十人。“ 卒” 也称为“ 闾”。据秦始皇兵马俑的骑兵方阵,则四骑一组,三组一列,九列一百八骑为一阵。可见骑兵的编制因地形或国别不同,也有差异。战国时列国的骑兵兵种作为步兵的辅翼力量,配合车、步兵深入长驱,绝敌粮道,追敌败兵,或袭击敌人之两翼,或掩袭敌之前后,成为了当时一支最活跃的军事力量。

战国军事刑罚制度的发展

军事刑罚制度是我国古代军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古代刑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军事刑罚产生于夏殷时代,从古代文献上看夏代有《禹誓》,殷代有《汤誓》。所谓“誓”就是一种临战而设的简约军事刑罚条文。西周春秋时,军事刑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种类趋于复杂化,内容趋于多样化。

周代军事刑罚的复杂化主要表现是军“誓”的种类有所增加。夏、殷两代的“誓”,主要是临战设誓,周代保持了这个传统,如《尚书》所载的《牧誓》,《国语·晋语》所载的“韩原之誓”和《左传》所载的“铁之誓”等。但是,周代增加了:

(1)战前总动员的“誓”,如《尚书·费誓》。这是周初鲁公奉命征讨管、蔡等叛乱时所做的“誓”。是一篇总动员令,其中提出对违令者要处以“常刑”和“大刑”。(2)军事训练和军事演习中的“誓”。据《周礼·夏官·大司马》,西周和春秋时,在春、夏、秋、冬四时之田中,都用“誓”来约束民兵,对于违犯军令者,一律惩处,重者诛、斩。(3)出现了各种军事禁令。如春秋时郑国遭火灾,执政子产为预防敌国打劫,令“城下之人伍列登城”,“使野司寇各保其徵”、“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据《周礼·士师》规定,凡有军事行动,士师要“帅其属而禁逆军旅者与犯师者”。《乡士》要“各掌其乡之禁令”。《布宪》要掌邦的“刑禁号令”。《掌戮》专掌“军旅田役”中的“斩杀刑戮”事宜。

军事刑罚种类的增加使军事犯罪的名目随之增多。

其一,战争失败,将领未能赴敌战死,即构成犯罪,这叫“军败,死之”。春秋时列国因兵败被杀或自杀的将领,不胜枚举。如楚莫敖屈瑕因伐罗失败被杀;楚将子玉因城濮战败自杀,楚大夫阎敖因失守那处被杀,晋中军佐先穀因邲战之败而被杀等。

其二,在军事活动中,不服从或违背命令,构成“违命”罪。如春秋时,晋下军佐胥甲因拒绝追击秦兵,晋人处以“不用命”罪。越王勾践伐吴,对军中“不从其伍之令”与“不用王命者”皆“斩以殉”。晋将颠颉、魏犨违犯文公命令,火焚僖负羁氏,构成违命罪等。

其三,在军事活动中,将士不能克尽职守,构成渎职罪。如春秋时晋大夫祁瞒在城濮之战,“因中军风于泽,亡大旆之左旃”,犯玩忽职守罪。鲁公子买戍卫,不能胜任,鲁以“不卒戍”,即不能克尽职守罪,杀了他。晋中军帅荀罃限令荀偃、士匄七日攻克偪阳,否则以渎职论罪等。

其四,在战场上,将士脱离战斗行列,构成“失次犯令”罪。将领被俘、部下面上无伤,构成“将止不面夷”罪。说假话贻误士众,构成“伪言误众”罪。同乘共伍的战士有战死者,其他人构成“不死伍乘”罪。

其五,里通外国,构成通敌罪。如春秋时在鄢陵之战中,晋大夫郤至可俘而未俘郑君,又接受楚王聘问,即犯了“战而擅舍国君,而受其问”的通敌罪。晋中军佐先榖勾结赤狄伐晋,犯通敌罪而被灭了族。春秋时的军事刑罚包括有死刑、肉刑、财产刑、自由刑和流刑等一整套刑罚体系。其死刑有戮、杀、斩、车辕、灭族等。戮,即杀的一种。在春秋时,晋司马韩厥曾“戮”赵孟的御者,司马魏绛曾“戮”晋悼公弟杨干的御者。“杀”,是砍头。如春秋时楚武王曾杀败将阎敖,晋文公曾杀违令的颠颉、祁瞒、舟之侨等。“斩”,是斩腰,也可以是斩首、折首。春秋时军中斩杀犯人的事例很多。如靡笄之役,晋韩献子斩人。韩原之战后,晋惠公使司马说斩庆郑等。“灭族”,又云族诛。晋处分通敌的先穀,即“尽灭其族”。“车辕”,就是车裂,是分解肢体。春秋时虽有其刑名,但未见到军中有车裂犯人的实例。

其肉刑有鞭、抶、贯耳、墨等。
战国(公元前476年—前221年) 公元前221年是几世纪

鞭,就是鞭打。城濮之战时,楚将子玉治兵曾鞭打七人。

抶,是杖击。春秋时,楚左司马文之无畏曾“抶”宋君的车夫。

贯耳,是以矢穿耳,战国时改称为“射”。楚子玉在治兵时,也曾“贯三人耳”。

墨,即黥,是在人面颊上刺字后涂以墨。据《周礼·条狼氏》说,这是制裁军中小吏违犯誓命的一种刑罚。

财产刑,古称“赎刑”,是以罚金抵罪。据周金《师旅鼎》铭文,周初成周八师统帅白懋父曾判处不服从王命的师旅众仆交罚金“三百寽(lǜ,音虑)”。《国语·齐语》载,春秋时齐桓公曾下令:判重罪者可以犀甲一戟赎罪,轻罪者可以鞼盾一戟赎罪,小罪者以金赎罪,要求诉讼的交12 矢,才能立案。据《尚书·吕刑》,周代判定墨、劓、剕、宫、大辟五刑赎金的数目,分别是“百锾、二百锾、五百锾、六百锾、千锾”。

自由刑。周代军事刑罚中的自由刑,主要是剥夺犯罪将士家属的自由身份,罚作奴隶。据《国语·吴语》,越王勾践对犯罪的将士,就实行“斩”其身,“鬻”其妻子儿女的严厉惩罚。这与夏殷周三代的“孥戮”,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流刑,就是流放。周初,蔡叔因参加叛乱被“以车七乘,徒七十人”流放到边地。春秋时,晋曾流放军犯“胥甲父于卫”。

周代实行的是奴隶制专制统治,君权大于军法。因为君是“礼乐法度”和“五刑”的制作者,又是最高执法人。所以军法的执行与否受君权的制约。这种情况必然造成执法上的“畸轻畸重”现象。如晋魏犨与颠颉同犯违命罪,但在量刑时,晋文公因爱魏犨之才,所以只杀颠颉了帐。又如晋赵穿与胥甲均不服从军令,但因赵穿是中军帅赵盾的“侧室”,晋君的女婿,所以胥甲被处以流刑,而赵穿却逍遥法外。这种君权超越于军法的现象,后来也成为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军事刑罚的特点。战国时期军事刑罚发展的更为完善,而且在性质上也发生了转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战场上军事刑罚条令更加完善。

战斗编队条令是构成战场上军事刑罚的组成部分。这种条令,《尉缭子》称为“经卒令”。它规定:“左军苍旗,卒戴苍羽;右军白旗,卒戴白羽;中军黄旗,卒戴黄羽。”各军具有不同的旗帜、羽志,主要是为保证部队的整齐划一,兵将相识,以利于指挥。《经卒令》又规定:“卒有五章,前一行苍章,次二行赤章,次三行黄章,次四行白章,次五行黑章”,分别置章于前、项、胸、腹、腰。每军的战斗行列又用不同的徽章相区别,这就保证部队在战斗时行列不发生紊乱。如果有“亡章者”、“乱先后”者,都要受到军法制裁。

统一军中号令是战场上军事刑罚的又一重要内容。在军中,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有妨碍执行军令的,一律诛杀。“军无二令,二令者诛,留令者诛,失令者诛。”金鼓旗铃是将军指挥全军的工具,各有各的用途,如“鼓之则进”,“金之则止”。

在战斗中,“鼓失次者有诛,喧哗者有诛,不听金鼓旗铃而动者有诛”。保证军中号令的统一,是克敌制胜的必要条件。

束伍令是战场上军事刑罚的核心内容。据《尉缭子·束伍令》说,在战场上同伍战士有阵亡的,其他人必须杀死如数的敌人来抵偿,否则即处以“身死家残”的重罪。伍长、什长等下级军吏阵亡,也必须杀死敌方的伍长、什长,否则全伍、全什都要论罪。若将领阵亡,则应杀死敌将。如未能杀死敌将,即处其部下以临阵脱逃罪。倘若大将战死,其部下将吏职在五伯长以上未战死者,“大将左右近卒在阵中者”,一律构成死罪。其余军卒“有军功者夺一级,无军功者戍三岁”。

对在战场上战败、逃亡或投敌的将领,“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男女公于官”。吏卒在战场上战败、逃亡、投敌,“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身死家残”就是杀头抄家。“男女公于官”,就是鬻卖家属为官奴隶。秦将樊于期战败逃到燕,秦国就抄杀籍没了他的“父母亲族”,并悬赏“金千斤、臣万家”购求其头颅。对于临阵脱逃的士卒,后续部队一经发现可以就地诛杀。“卒逃归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构成包庇罪,与逃兵同罪。对已上报死亡但又活着回来的士兵,要夺其军爵,惩罚其同伍之人,并罚他本人做奴隶。

在战场上的各级将吏,享有相当大的杀罚权力,称为“将诛之法”。依此法,什长可诛杀什中之人,佰长可诛杀什长,千人之将可诛杀百人之长,万人之将可诛杀千人之将。左右将可诛杀万人之将。大将军可诛杀任何将领。在春秋以前诛杀地位较高的将军,权力操在国君手中。至战国时,这种情况改变了。军中一切生杀大权悉由大将掌握。战诛之法是列国保证军队服从长官,全军服从大将的有力法规。

其二,出现了常备军营区刑罚条令。

春秋以前实行民兵制度,军队无常驻营区,自然也就谈不上常设营区刑罚条令。战国时,随着常备军的出现,常驻营区刑罚条令也应运而生。

据《尉缭子·将令》,大将颁布发兵命令后,在国门外“期日中设营”,将士必须按时报到,届时不到者受刑罚。将军入营后,即“闭门清道,有敢行者诛,有敢高言者诛,有敢不从令者诛”。

在军营中,前后左中右各军都有专门的营地,以行垣相别,不准逾越。在一军之中,将帅、佰也各有专门营地,以沟渠相别,禁止随便通行,违令者受罚。

在营区的纵横道路上,每120 步,设一标帜,派人分段把守。凡在营区通行须持有将吏颁发的符节,否则不准通行。军中采樵、放牧者出入军营要排成队列。军吏出入营区不持符节,士卒出入营区不排成队列,一经发现就地诛杀。这就有效地保持了营区的井然秩序。

在行军中所建的临时营地,也要“左右相禁,前后相待,垣车以为固”。对有逾越界线、扰乱驻地者,一律诛杀。

常备军对于自己的防区,要划分地段委派专人誓死坚守。

其三,充实和发展了军事训练中的刑罚法规。

在春秋以蒐狩活动为特点的军事训练中有一套“诛后至者”,斩“不用命”者的刑罚条令。但这些条令很简要。战国则不然,军事训练主要已转移到军营中进行。其方式是:先伍后什,先什后卒,先卒后伯,最后由大将总其成,形成了“兵教之法”。在训练中无论哪一环节出了毛病,都构成“犯教之罪”。“兵教之法”的特点是“明刑罚,正劝赏”,奖优罚劣。要求教练者做到“令民背国门之限,决死生之分,教之而不疑”。

教练的成果要经受实践的考验。据《秦律杂抄·除吏律》说,发弩啬夫经训练后射不中靶,罚负责教练的尉二副甲,罚发弩射夫二副甲并免职,另行委任他人。驾驺(驭寺)已任用四年,但仍不能驾车,罚教练者一副盾,免驾驺职务,并补偿四年徭戍。战士在临阵时畏葸不前,不能“尽死于敌”,就要惩处平日教练士卒的各级军官。军官对于训练结果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其平日对训练要求之严,也就不言而喻了。

什伍的教练因陋就简进行,“以板为鼓,以瓦为金,以竿为旗”。对违令者,加“犯教之罚”。卒、伯的训练是军事训练的中期阶段,其程序与什伍训练大致相同。大将的训练是军事训练的最高层次,在中野进行,摆成阵势,“去百步而决,百步而趋,百步而骛,习战以成其节”。违令者,以犯教之罪论处。

经过严格训练,要求部队成为“守者必固,战者必斗”的铁军。

其四,军中什伍连坐法更加系统化。

军中的连坐法起于夏殷。据《尚书·甘誓》、《汤誓》,凡违犯军令者除自身遭受杀戮外,家属也要被罚做奴隶。但连坐的对象都与罪人有血缘亲属关系。对于非血缘关系的什伍连坐滥觞于春秋,春秋时列国军中即有:“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的规定。

战国时军中连坐法系统化的表现,一是军中士卒以伍、什、属(五十人)、闾(百人)为单位实行连坐。凡属同一伍、什、属、闾的战士,有一人“干令犯禁”,如未得到揭发,整个伍、什、属、闾成员全部连坐,与犯禁者同罪。

军官中的连坐,是过去闻所未闻的,而今也实行了。据《尉缭子·伍制令》,军中上至大将,下至什长,“上下皆相保”,形成一套连保体系。不论在哪一级出了问题,都要累及上下级。依据这套连保制度,军中做到了“父不得私其子,兄不得私其弟”。“什伍相结,上下相联,无有不得之奸,无有不揭之罪。”

军中连坐法的另一表现形式,是举荐人与被举荐人连坐。如秦昭王相范雎,曾举荐王稽为河东守,后王稽“与诸侯通,坐法诛”。依连坐法,范雎受到牵连,被免去相位。战国时,军中连坐法的系统化,说明随着奴隶制度的崩溃,宗法制度日益瓦解,过去那种过分依赖血缘关系来维持军队的团结、保证军队战斗力的作法已经失去了效力。新的连坐

法要求军中将士不论有否血缘关系,一律在法律的基础上实行连保,以使互相监视,互相揭发。军中连坐法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军队组织内部的政治关系和阶级关系,远比传统的血缘关系更加强而有力,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整军经武的重要手段。

其五,出现了内容复杂的城防刑罚条令。

城防刑罚条令的出现是战国时大规模围城战的产物。其条令规定:一旦敌人围城,全城物质、粮食、人员即由国家统一调用。有敢于逃避守城责任者,处以族诛的酷刑。

军队按什佰编制在城上划分防区,称为“署”。每署吏卒都实行连坐,左右相保。吏卒出入署区必须佩戴标志。防区不准会客、传递信件、处理家事。有离署聚语、大声喧哗及处理家事者,杀。发出敌情警报后,要立即进入战斗岗位,行动迟缓或掉队者,斩。敌军来袭时,守城吏卒要肃静。有欢呼叫嚣、擅自行动者,杀。有相聚、并行、相视、相哭、举手相探、相指、相麾、相踵、相投、相击者,杀。

城受围攻时,全城即戒严。城中按街道划分戒严区,设将吏负责管理,纠查“往来不以时行”及“行而有异者”。通行者必有信符,四人以上要有大将信符。发现信符不合及号令不应者,立即拘留。有无信符而擅自通行者,斩。

城防期间,实行宵禁。“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入夜,大将派人巡守。夜间通行者,必有符节,否则处斩。

城防期间,士卒不得欺侮他人,横行霸道。后勤人员要保证物质供应,违令者罚。对于趁火打劫、偷盗、强奸妇女、扰闹滋事、做反宣传者,一律诛杀。

在城防中,乘城防守的将吏,必须把家属送到“葆宫”,名曰由国家保护,实际上是当作“人质”。

在城防战斗中,士卒失其令、丞尉,必须俘获敌方令、丞尉,否则论罪。而令、丞尉损失部下十人,“夺爵二级”。损失百人以上,革职遣戍边。只有杀获同样数目的敌人,才可以免罪。将士有临战后退或脱离战斗岗位者,杀。

凡城防期间有与敌人通信、通言、响应敌人友好表示的,杀。城中吏民有敢“以城为外谋”者,处以通敌罪,车裂其本人,斩其父母妻子同产,灭其三族。主管将吏或里正等未及时发现者,亦斩首。如能及时发现并报告者则免罪。

守城的士卒,有踰城投敌者,其同伍之人未能捕获,斩。有佰长投敌的,斩队吏。有队吏投敌的,斩队将。凡投敌者,其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守城的军吏、士卒、百姓有敢于“谋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

从战国充实和发展的军事刑罚中,可以看出,在死刑中,车裂和灭族的条款增多了,并出现了处分犯罪者“父母妻子同产”的条文。在肉刑中,出现了耐刑和劓刑。在赎刑中,罚甲、盾,罚戍边和罚服徭役的条文,已经很普遍了。

战国时军事刑罚的完备,一方面是它自身体系的不断系统化;另方面也是它向更高阶段发展演变的标志。

春秋以前的军事刑罚,主要以士卒为对象。依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奴隶主贵族在刑罚中享有“八辟”亦称“八议”特权。就是对亲、故、贤、能、功、贵、勤、宾等八种人在量刑时可以减免刑罚。如晋中军将荀林父丧师,未受刑罚,是以贤免。晋悼公弟杨干扰乱军行,魏绛仅戮其仆,杨干是以亲免等。

但是在战国时,新兴阶级提出了“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虽贵重必杀之, 是刑上究也, 赏及牛童马圉, 是赏下流” 的新型刑罚原则,取消了奴隶主贵族享有的“八辟”特权。显然“刑上究,赏下流”与奴隶主阶级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对立的。这说明战国时的军事刑罚象当时上层建筑领域的其它社会制度一样也发生了性质的变化。

战国时期的军事形势

战国起于公元前453 年赵、魏、韩三家分晋,止于公元前221 年秦王嬴政统一中国,历时232 年。战国是秦、齐、楚、魏、赵、韩、燕七雄割据并争取统一的时代。战争是这一历史时期最主要的社会内容。汉代刘向说战国时代的特点是“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

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革,不论从政治制度上说,还是从经济制度以及社会生活上说,其变化的深度和广度,都比春秋时期更加剧烈。战国时期兴起的列国变法运动是战国社会大变革的标志及其总结。这一运动以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赵烈侯任用公仲连变法、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韩昭侯任用申不害变法、齐威王任邹忌变法、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燕昭王任乐毅改革为代表,从本质上说,它是一场封建化运动。但从各国统治者变法的主观目的上说,无一不为的是“富国强兵”。列国变法与列国扩军备战是紧密相连的。事实证明,凡属变法获得成功的国家,其武力必然强大。七国中,以秦的商秧变法最为彻底,也就造成了秦国天下无敌的军事力量。

随着战国的社会大变革,尤其是随着战国变法运动的发生,战国时期的军事形势也发生了与春秋时期完全不同的变化。

从战争方面看,先就战国战争的目的与动机而言,春秋时期的战争当然含有兼并的内容。如齐、晋、秦、楚等大国无不兼并弱小国家,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这不是春秋时战争的最高目的。春秋战争的最高目的在于争夺中原霸权,取得支配其它诸侯国家的权力。在早期的争霸战争中,齐、晋都还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号。这说明周天子至少在名义上还是天下共主,在政治上还有一定的影响力。列国还不具备取代周天子、统一天下的主客观条件。而战国则不然。战国时王室已经威信扫地,变成了无足轻重的小国,失去了号召诸侯的政治力量。这使得霸主政治也成了过时的东西。统一天下,消除割据局面已被提到历史的议事日程上。孟子所说的天下“定于一”,即指此而言,它集中代表了当时广大人民的愿望。在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下,战国的战争不再是那种以战败国纳贡受盟为目的的争霸战争,而是争城夺邑,兼地略土,由分裂走向统一的战争。

战国战争的规模也远较春秋时为大。春秋时的战争大多在数日之内即决定胜负,战争的胜败往往取决于两军的一次交锋。即使比较持久的围城战也只不过十天半月,最长的如楚庄王围宋,历时九个月,已属罕见。投入战争的兵力一般也不过数万,战车不过数百乘。如城濮大战晋出兵车700 乘、鞍之战晋出兵车800 乘等。而战国时期的战争则不相同。交战双方参战的兵力之众、历时之长,都是前所未闻的。如马陵之战,“魏惠王悉起境内之众”,结果“覆十万之师”。秦、韩、魏伊阙之战,秦杀魏、韩士卒“二十四万”。长平大战,秦前后斩杀赵卒“四十五万”。就战争时间来看,魏军围赵“邯郸三年而弗能取”,赵“以二十万之众攻中山,五年乃归”。这些旷日持久的战争都是春秋前的战争所无法比拟的。

与大规模的战争相适应,战国时期的战争方式和战争手段也大为改进了。杨宽先生曾说战国时期“大规模的步骑兵的野战和包围战已代替了整齐的冲击战”,是正确的。春秋时期的战争仍保持着某种原始性,主要作战方式是车步兵结合作战。交战双方事先“结日定地”,约好决战的时间和地点,以战车为核心摆好“堂堂之阵”,然后击鼓冲击、厮杀。一些“不鼓不成列”、“不以阻隘也”等古老的军事信条,还有一定的影响力。由车步兵组成的战阵,虽有“鱼丽”、“盂”、“鹳”(guàn,音贯)、“鹅”、“角”等名目,但究其实质,均不出殷周以来“三阵”或“五阵”的藩篱。

春秋晚期,战争的方式就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仅从《孙子兵法》看,兵不厌诈已成为兵家的共识,交战国家已普遍利用设伏、诱敌、包围、要击、避实击虚、避强击弱、以逸待劳等一切“诡道”来克敌制胜。“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更成了军事家信奉的至理名言。

战国时随着大规模野战和包围战的出现,战争方式变得更加复杂了。仅排兵布阵一项,据《孙膑兵法·十阵》,就有方阵、圆阵、疏阵、数阵、锥行之阵、雁行之阵、钩行之阵、玄襄之阵、火阵、水阵等。这些军阵不但能适应截击、坚守、突破、弩战、惑敌、火攻、水攻等各种攻守形势,而且要求车兵、骑兵、步兵乃至水兵等各兵种协同作战。春秋时期,列国争霸的战场,主要是平原旷野或城郭都邑,如《左传》的门于某邑,即攻打某城城门。在国家的关隘要津之处,一般并不设防。

而战国时期,由于战争方式和战争手段的变化,不论平原、山地,都已开辟为战场,列国的关塞要津更成为攻守双方的必争之地。如秦据崤函之险,即被看作是“天下雄国”;而魏处中原,无险可守,反被视为“四分五裂之道”。因此,战争的结果往往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表现得相当残酷。

从兵器制作方面看,由于战国时冶炼技术的发展,兵器制造也有了长足的进步。铁制以至于钢制兵器在战争中日益显示出越来越大的威力。楚国的铁剑,韩国的“强弓劲弩”,吴、越的铁剑都技高一筹,闻名于当世。

从军事制度方面看,由于战争规模、战争方式和战争手段的变化,势必引起军事制度的变化。

战国七雄争霸和争取统一的战争大体可以划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周定王十六年(公元前453 年)止于周显王十五年(公元前354 年),历时百年,是魏国称霸中原时期。

周定王二十四年,魏文侯即位。他礼贤下士,师事卜子夏、田子方,重用李悝,实行变法,尽地力之教,奖励农耕,行平粜之法。用吴起为大将,取秦河西列城五座。任西门豹为邺令,引漳河灌田。命乐羊伐中山。十数年间,国富民强。文侯在外交上团结韩、赵两国,东摒齐,西拒秦,南抑楚。在周考王十年(公元前431 年)时,楚侵入中原,灭莒国,势力伸展至鲁南境。周安王二年(公元前400 年),魏联合韩、赵二国,在乘丘击败楚军。周安王十一年,魏再与韩、赵联合,在榆关击败楚军,魏国占据了大梁,并进一步攻占襄陵(今河南睢县),成为当时中原最强大的国家。

周安王十五年,魏文侯去世,其子击嗣立,是为魏武侯。武侯未能执行文侯团结韩、赵的外交方针,在周烈王元年(公元前375 年)与韩争夺郑国;在周烈王四年,又与赵争夺卫国,在北蔺(今山西离石西)打败赵军,因而与韩、赵结怨。此后,魏与赵、韩连年冲突。周烈王六年,韩、赵攻魏,夺取葵地。魏在平阳打败韩、赵军。次年,魏又在马陵(此马陵在今河南温县北,非马陵之战之马陵)打败韩,在怀打败赵。而后,赵则在浊泽打败魏,一度围魏安邑。魏、韩、赵的联盟彻底破裂,走上了各自发展的道路。从此,魏国四面受敌。但因武侯直承文侯之业,武力强大,所以国家并未衰微。

周烈王五年,魏武侯死去,子惠王立。魏惠王时,魏不但与韩、赵冲突,而且与秦的矛盾冲突也日渐剧烈。周显王三年(公元前366 年),秦在石门(今山西运城)击败魏军,斩首六万级。周显王七年,魏在泾水北岸大败韩、赵联军,夺取了赵国的皮牢(今山西翼城县东北)。但秦乘魏与韩、赵交战之机,攻打魏的少梁(今陕西韩城县西南),击败魏军,俘虏魏军主将公叔痤,夺取了庞城(陕西韩城县东南)。

周显王八年,魏迫于河东受赵、韩、秦三面包围的形势,将首都由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迁到大梁(今河南开封市西北)。同时又在国内兴修水利,选拔武卒,与赵、韩调整交换土地,开通道路,使魏的国力达到了极盛。同时也就在魏惠王时期,受到了齐、秦的致命打击,并走上了下坡路。其转折点是周显王十五年的桂陵之战,齐胜魏败。11年后,魏又在马陵败于齐。从此,魏国称雄中原的局面为东、西的齐、秦两强所取代。

第二阶段:周显王十五年(公元前354 年)至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 年)。这一阶段,又以公元前284 年乐毅破齐为界限,划分为两个时期。前一时期是齐、秦两强的势力得到充分发展的时期。其中,秦孝公变法图强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内容。秦国势力发展很快,出现了山东六国合纵御秦和秦国以“连横”蚕食六国的斗争。后一时期,因齐国破败,天下以秦为最强,是六国抗秦和秦国大发展时期。

周安王十一年,齐大夫田和迁齐康公于海上。周安王十六年,田和立为齐侯,是为齐太公和。从此,田氏齐国取代了姜氏齐国。至齐威王(公元前356 年至前320 年在位)时,齐威王发奋图强,锐意改革,重视农业生产,鼓励开垦土地有功的即墨大夫,诛杀“田野不辟”的阿大夫,齐国大治,在诸侯中最为强大。

齐威王用军事家孙膑为军师,先后在桂陵、马陵两次大败魏军,奠定了在诸侯中的王霸地位。

威王死,子宣王立(公元前319年—公元前301年在位)。宣王喜好文学游说之士,一时各国学者聚集于齐国的稷门之下讲学,号稷下学派。宣王皆赐列大夫,不治而议论,推动了齐国学术的发展。当时,“齐之强,天下不能当”。

周赧王十五年(公元前300 年),齐湣王即位。湣王专恃武力,曾进攻楚国,侵伐三晋,灭掉宋国,迫使泗上诸侯邹鲁之君向齐称臣。但是湣王不修内政,杀戮大臣,使百姓不附,亲族离心。公元前284年,燕乐毅率燕、赵、魏、韩、秦五国联军讨伐齐国,齐国城邑大多沦丧,临淄被破,唯有即墨、莒二邑未下。湣王逃至莒,为淖齿所杀。后来,齐将田单虽战胜燕国,尽复齐国故地,但齐国从此走上了衰落道路。

秦在战国初年“僻在雍州,不与诸侯之会盟”,中原诸侯都把秦国看作“夷翟”。周显王八年,秦孝公即位,下令国中求贤,用魏国中庶子卫鞅为大良造,先后两次颁布变法令,奖励耕织,集小乡邑为大具,化大家族为小家庭,建立军功爵制,实行什伍连坐。卫鞅的变法最为成功。经变法后,秦国乡邑大治,国家富强。周显王二十九年,卫鞅大败魏军,虏魏将公子卬。卫鞅因功受封“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秦惠文王(公元前337 年—公元前311 年在位)继孝公之后,重用客卿公孙衍在雕阴(今陕西省甘泉县南)俘虏了魏将龙贾,迫使魏国将河西土地献给秦国。同时,秦国势力深入魏国的河东与河南。

周显王四十一年(公元前328 年),秦惠文王又用张仪为相。张仪提出连横政策,蚕食三晋土地。所谓“连横”,是“事一强以攻众弱”,主要目的在于拉拢齐、楚等国而攻击魏、韩,亦称远交近攻之策。周显王四十七年在公孙衍(犀省)担任魏将时,提出合纵御秦主张。周慎靓王二年(公元前319 年),齐、楚、燕、韩、赵支持公孙衍做魏相,合纵局面形成。次年,韩、赵、魏、燕、楚五国推楚怀王为纵长,赵、魏、韩三国还出兵伐秦。次年,秦在修鱼(今河南省原阳县西南)大败三国联军。

秦在战胜三晋以后,大规模向外扩张。周慎靓王五年,秦用司马错计,灭亡巴蜀。周赦王元年(公元前314年),秦打败义渠,兼并义渠徒泾(在河西郡)等25城。周赧王三年,秦在丹阳(今河南省峡县西丹水以北)大败楚军,俘虏楚将屈丐等七十多人,斩首八万,夺取汉中六百里土地,设汉中郡。楚发兵报复,又在兰田被秦军击败。秦国势力空前扩张,已造成了兼并中原的形势。

秦武王继惠文王之后,继续向中原扩展势力。周赧王八年,秦攻夺了韩国的宜阳(今河南省宜阳县西)。秦国的领地伸展到了中原。周赧王九年,秦昭襄王继立。昭襄王在位56 年,这是秦国势力进一步大发展的时期。昭襄王在南路对楚,在中路对魏、韩,在北路对赵发动了大规模战争,屡次获胜,领地扩张到中原腹地,为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先说南路:

周赧王十四年,秦用计离间楚与齐、韩、魏的关系,并联合齐、韩、魏出兵攻楚,在重丘(今河南新野县东)大败楚军,杀楚将唐昧,夺取了楚国宛、叶以北的土地。次年,秦伐楚,大败楚军,杀楚将景缺,夺取了楚国的襄城(今河南省方城县北)。

周赧王十六年,秦再次出兵伐楚,夺取楚国八城,并用计骗楚怀王至秦而拘留了他。后来,楚立顷襄王。秦大怒,发兵出武关攻楚,大败楚军,斩首五万,取析(今河南桐柏山以北)十五城而去。

周赧王三十六年,秦用白起为将,率兵攻楚,先后攻夺楚国的鄢(今湖北宜城东南)、邓(今湖北襄樊市北),次年攻入楚国首都郢。接着又东攻到竟陵(今湖北潜江县西北),南攻到洞庭湖一带,建立了南郡。楚顷襄王被迫迁都到陈(今河南淮阳县)。从此,楚国势力大为削弱。

再说中路:

周赧王十九年,楚怀王客死秦国,诸侯再创合纵抗秦之议,齐、韩、魏、赵、宋五国联军伐秦到达盐氏(今陕西安邑县),迫使秦国求和。但是是年韩襄王、魏襄王连续死去。次年,赵发生沙丘之变,武灵王又死去。于是,在周赧王二十一年,秦乘诸侯内乱,发动了攻击韩、魏的伊阙之战。次年,秦将白起在伊阙山之狭隘地区歼灭韩、魏联军24 万。

韩、魏二国从此一蹶不振。前291 年秦又乘势占据韩国的宛、楚的邓(在今河南省南阳及邓县)地区。秦昭襄王借势与齐称为东帝、西帝,以分霸中国东、西两区。

周赧王三十九年,秦在破楚拔郢以后二年,又掉转矛头指向魏国,攻拔二城。次年,再大举攻魏,兵临魏都大梁。韩派暴鸢救魏,也被秦军击败,斩首四万。魏不得已割温地求和。周赧王四十二年,魏联合赵国攻韩,兵进华阳(今河南郑州市南)。秦将白起救韩,大败魏、赵之师,斩首15 万。秦、韩进攻大梁,魏被迫割南阳(今河南修武县)求和,秦始退兵。秦把所得魏南阳、楚上庸的两地合并,建立南阳郡。

秦胜魏以后,中原列国中韩处秦三面包围之中,已无力再抗秦兵。魏国自伊阙战后,大梁三次受到秦国进攻,国力大损。楚国在迁都以后,顷襄王仅收东地十余万人,勉强自保。齐新遭燕败,国土虽复,但残破无力再图中原。燕在惠王时期为齐田单所破,国势中衰。在山东六国中,唯有赵国还保存一定实力。赵惠文王文用蔺相如为相、武用廉颇为将,国力雄厚,成为六国中抗秦的主力。因此,秦向北路发展,就不能不与赵国冲突。

周赧王四十五年,秦兵袭击赵国的阏与(今山西省和顺县),拉开了秦、赵之战的序幕。赵派将军赵奢带兵救援阏与。赵奢用屯兵不进之计麻痹秦军,在阏与战胜秦军。秦遭阏与之败,锐气受挫,于是改变策略,寻找新的进攻路线。

周赧王四十九年,秦昭襄王夺宣太后和穰侯魏冉之政,任客卿范雎为相。改用“远交近攻”策略,决定先取韩、魏,再攻齐、赵。在公元前265 年到前262 年间连续攻韩,先后夺得韩的少曲(今河南济源县东北)、高平(今河南孟县西)、陉城(今山西曲沃县东北)、野王(今河南沁阳县),割断了韩国上党郡和本土的联系。但韩上党守冯亭降了赵国。于是秦、赵为争夺上党展开了“长平之战”。

周赧王五十五年,秦在长平战胜赵军,坑杀赵降卒40万,赵国受到巨大打击。次年,秦兵又攻赵,围邯郸,魏信陵君救赵,击败秦兵。

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 年)秦灭西周,俘周赧王。秦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 年),又灭东周。秦庄襄王三年,秦乘魏、赵与燕混战之机进攻赵、魏。魏以信陵君为将,率五国联军在河外击败秦军,直追到函谷关,封塞而还。秦兵再次受挫。

五国诸侯虽败秦兵,但因各怀异心,不久合纵之盟宣告瓦解。而强大的秦国在惠王和昭襄王时经过不断扩张,已先后建立了巴、蜀、汉中、上郡、河东、陇西、南郡、黔中,南阳、北地诸新郡,领地开拓到西南、西北和中原腹地,奠定了统一中国的雄厚基础。

第三阶段,起于秦王政元年(公元前246 年),止于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1 年),历时25 年,是秦灭六国时期。

秦在惠文、昭襄两王时已奠定了统一中国的雄厚基础。前246年秦王政继位,任吕不韦为相,秦王政继承先人遗志,开始了统一六国的战争。

由秦王政三年秦派蒙骜攻韩开始,至公元前221年秦将王贲灭齐止。秦国在二十余年间陆续消灭了韩、赵、魏、燕、楚、齐六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

战国军事制度

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是中国社会在变革中确立封建制,在兼并战争中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时代。铁制工具些 遍使用,生产技术不断改进,封建经济迅速发展。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国政权,竞相变法图强,争雄天下。经过改革而具备较强实力的秦、楚、齐、燕、赵、魏、韩七大国,互相攻伐,争城夺地,兼并战争愈演愈烈,军队规模空前扩大。富有鲜明时代特点的一系列新型的军事制度也随之建立和发展起来。

军事领导体制

中央集权、将相分职,是战园军事领导体制的突出特点。各诸侯国废除贵族私属武装,建立统一的军队,军校掌握在国君手中。鉴于春秋时期卿大夫出将入相,分割权力,导致君权旁落的教训,也为着适应军队发展、战争扩大、指挥复杂的客观 需要,各国普遍建立将相分职的官僚制度。在国君之下,设相(楚称今尹)、将之职,分别统管政务和军事。军将同义官一样,由国君任免,凭国家发给的空印行使职权,享受国家规定的俸禄,夺印即免官夫俸。采取臣下举荐、上书游说和军功授爵等制度,在士阶层和行伍军吏中广泛选拔军将。军将只有带兵之权,军事决策,军队调动大权操于国君之手。实行凭虎苻发兵制度,据秦国“杜虎苻”铭文,虎符刻兵规定,分为两半,左半交给军将,右半存于国君,除紧急情况,凡是=发兵50人以上,均须以虎符为凭,两半相合,方能生效。伴随将军的设置,各国已有独立的军事领导系统。在指挥系统中,最高军职称将军、上将军、大将军,或锭国、上柱国、大司马,齐习又设军师,参赞军机。次—级称尉,或中尉、都尉。军队则有各级病制单位的长官。《六韬·龙韬·王翼》载,“特有股耾羽冀七十二 入”,将军之下有分管谋策、兵法、侦探、号令、工程、气象、地理、宣传、赏罚、粮沫、兵器、医药、财务等项正作的人员,表明将帅已有幕僚机构。在军政系统中,一些国家中央设司马主管,郡、县、乡、里亦 时相应的职官。郡守负有本郡守卫之责,设都尉辅佐;县有县尉,负责员征集和训练,秦另没有县司马,掌管军马事宜;乡以下有蔷夫里正.从事征发兵员、赋役的工作。

兵役制度

战国时期主要实行郡县征兵制,即在各国中央统一掌管下,以郡县为单位,征集农民为兵。各诸侯国随着中央集权的郡、县、乡、里行政系统的建立,普遍实行编户齐民“博籍”的制 度,几到应征年龄的男子必须登记,以备征调。服役年龄.—般以l 5—55岁为限,也有17岁起役,60岁而止的规定。每户应征人数, 视战争需要而定。秦国有一户3丁抽2的情况,齐国临淄城内7万户,又以每户3男子全部应征计算兵力。应征者自备衣服、用费,服役期满即退役回家。战时扩军,一般只征与敌国邻近郡县壮丁,大战则举国征兵。城市防御作战,老弱、妇女也被征发。商鞅曾提出将丁男、丁女、老弱分别编组成军。《墨于》讲守城的动员和部署亦包括丁女和老少,有守城将帅还有将妻妾编入行伍。 随着战争发展对士兵素质要求的提高,从春秋末期开始的选练勇士,到战国形成为募兵制度。各国从应征人员中,通过训练、考核,选拔勇武士卒,组成精锐军队,如魏国的“武卒”、齐国的“技击”、泰国的“锐士”、韩国的“材士”、赵国的'百金之士”等。这些军队,待遇优厚,平时习武,守卫国家,战时则为扩编的基础

和作战的主力。

军训制度

战国普遍重视军队的日常训练,并逐步走向正规,产生了“兵之教令”(《尉缭子·兵教》)。 强调基础训练。在基本步伐、队列训练中,要求士兵能够识别并执行各种号令。如鸣放则进,呜金则退,鼓声轻重缓急,行动随之徐疾:区分各部队旗帜颜色,按旗所指方向行动;区分各行列将士所戴徽章颜色及部位,保持行列不乱。不听号令随意而行者,严加惩处。在阵法训练中,要求士兵了解白己在阵中的位置,能按照军将指挥,正确变换姿势、改变队形,务使人人适应各种阵法。

重视专门训练。各国考选精锐步兵,有不同的专业标准。齐国技击注重拳击技巧;魏国武卒重视耐力和行军速度,要求“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驾,负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荀子·议兵》);韩国材士着重于射箭,“超足而射,百发不暇止,远者达胸,近者掩心”(《战国策·韩策一》)。各国还根据士兵特长.如善使剑、善使挠钩、长于疾走、勇于冲锋、才艺兼备的士兵,分别“聚为一卒”(《六朗·犬蹈·练士》),进行相应的训练。车兵要在战车急驰中,能从各方向张弓射箭;骑兵必须 精于骑射,男于冲锋,进迟自如,灵活敏捷。实行逐级训练。军队训练通常按固定编制或战斗队形进行,由各级长官或专职教育任教,采取循厅渐进,从分练到合成的训练方法。先从单兵开始,尔后逐级台于伍长、什长、伯长、兵尉、裨将、大将,以全军大操练、大演习为最高训练层次。训练好的有赏,反之受罚。

此外,各国还开展射箭、剑道、角力(亦称角抵,即摔按>、蹴鞠 (踢实心皮球)、举鼎、投石、超距(跳跃)等军事体育活动,以训练足之力和拼搏技巧。

兵器管理、后勤保障制度

战国时期,青铜兵器形制改进,予、剑、戟、刀、匕首等钢铁兵器迅速发展,强弓劲弩大量用于作战,末期又发明“连驾”;攻城器械云梯、临冲、轒辒、飞楼、大橹和防护装具铁甲、铁胄等也大量制造造使用。各种兵器装具的制造和管理,统一由官府字握,由中央和地方府库所属作坊铸造,实行监造、主造、铸造分别管理的制度。大体上,中央的相邦、守相、邦司寇或国都令及地方的郡守、县令为监造;国都或地方的“工师”为主造;包括工长和工人在内的“工”为铸造者,其中有服兵役的更卒,也有刑徒。造出的兵器装具,出监造右验收合格斤,登记入库保管。力保障骑兵和车乘的需要.各国都设立养马的厩苑,建立军马管理制度。据秦律载,泰国朝廷有大厩、中厩、官厩,邵、县也有厩苑;县设县司马负责军马的饲养,训练和调用,每年内官府对饲养和训练情况进行考核.如果“马殿”(属下等)或装备骑兵的马匹“分 号不如今”,县司马及县令、亟要受惩罚。

军粮及军用物资的供给已形成制度。如秦律规定,军队齐指定的地方粮仓领取军粮,不准浮支冒领和买卖军粮,若有达反,要处 罚付关士兵和官吏;凡运送到军的各种物资,县不得截夺,违反者, 县尉、县令受罚。战国时期,军事领导的集权化和专职化,常备车的扩大和由多兵种构成,催动整个军事制度的变化,一系列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巩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用战争手段实现天下统一起了重大的作用,也奠定了秦汉及其以后封建军事制度的基础。

兵种构成与军队编制

步兵占居主要地位。这是战国军制变化的重要表现。随着封建制的确立,郡县征兵制普遍实行,农民成为军队的主要成分;同时,兵器杀伤力增大,攻城战盛行,战术趋向灵活,步兵的作用愈益突出,从而促使各国竞相发展步兵。在七大国中,齐、赵、韩、魏、燕均有“带甲数十万”,秦、楚各有步兵百万。一次人战,双方投入的步兵动辄数十万,说明步兵已成为作战的主 力。步兵编制,各国不尽相同,但都与居民行政组织相对应,即实行“伍什之制”。秦军以5人为伍,设伍长,10人为什,设什长; 50人为屯,没屯长;100人设一将;500人设一主;1000入设一大 将。貌军在依、什之上,50人为属,设卒长;100人为闾,设伯长;1000人设一兵尉;上至裨将大将。 骑兵作为独立兵种出现。北方少数族早巳使用骑兵作战。中原地区由于战争规模扩大,作战方式改变,对军队机动件要求提 高.兼具灵活性和冲击力的骑兵才应运而兴。赵武灵王为对付胡人骑兵进犯,实行“胡服骑射”, 并“破原阳以为骑邑”(《战国 策·赵策二》),率先建立骑兵部队(公元前4世纪)。自此,骑兵迅速普从于各国,一般拥有五六干匹,有的多至万匹,成为新兴精锐兵种,并在步犄协同或车骑配合作战中显示出奇袭冲锋的强大威力。骑兵编制,《六蹈·犬 掐’均兵》有“五统一长,十骑一变.百骑一帅,二百骑一将”的记载,其战斗编组,平地“五骑为列”.险地“三十骑为一屯,六十骑为一辈”。秦姑皇陵兵马桶的骑兵方阵、则是四骑一组,三组一列;九列共10骑为一编组单位,配备战车6辆。车兵仍然存在。在七国中,多数拥有战车干乘以上少的也有六七百乘。如齐国一次作战即丧车2000乘,赵李牧攻匈奴用车 1300乘。车兵编制,《均兵》有“五车一长、十车一吏,五十车—率。百车一将”的记载。随车徒年比春秋减少,泰陵兵马佣有—乘8人、28人、32人三种,以8人制居客。由于军队成分改变,战场扩大到山地,车兵只协同步骑兵作战,地位已经下降。舟师迅速发展。楚、越、齐等国.在春秋末期建大的舟帅继续扩大。秦国为适应同巴蜀和楚作战的需要,赵国为防备齐和中山,相继建立舟师。各国舟师已有相当规模,如泰国至少拥有战船万艘,“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粮.下水而俘,一日行三百余里”(《战国 策“楚策一》)。楚、越的舟帅,有大翼、小冀、突冒、楼船、桥船等不同类型的战出船。据出土的战国铜签“水陆攻战图”,战船分两层,上层载战斗兵,手持长短兵器,有旗、鼓指挥,下层置划桨手,身佩短剑。舟师有自己的作战方式,并出现专用于水战的“钩拒”,可独立执行作战任务。舟师编制,详情无文献可征。据《越绝书》,一艘名曰“大翼”的战船,编配持弯、钩矛、大斧的战士34人,水手50人,操船执舵3人,吏、仆、射、长等指挥官各1人,共91人。

战国初期的楚国吴起变法

一、战国初期各国形势

春秋战国之际,是我国历史上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大变革时期。尽管各国的变革时间和程度不尽相同,但各国内部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国间的争夺也更加剧烈,出现了以兼并他国为目的的封建兼并战争。

一直与楚国对峙的北方大国晋国,早在春秋中期,“私家”(新兴封建势力)就日益强盛起来,并与旧公族不断地展开斗争。至春秋末,已形成政在家门,权归六卿(赵、魏、韩、智、范和中行氏)的局面。六卿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在各自的领地内,废除了“百步为亩”的井田制,实行新的田亩制和地税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成长。

在新旧势力斗争的同时,六卿之间由于政治、经济的差异和矛盾,也展开了激烈的较量。继公元前493年赵、韩、魏打败了得到郑、齐等国相助的范氏、中行氏后,于公元前458年赵、韩、魏、智氏联合起来,又灭掉了范氏和中行氏。公元前455年,智氏势盛,韩、魏屈服,于是率韩、魏攻赵,围晋阳(今山西太原南古城营)三年不下,赵对韩、魏晓以唇亡齿寒之理,于是三卿联合起来,于公元前453年(楚惠王三十六年)灭掉了智氏,三分其地。此后,晋国君反朝于三家之君,晋公室名存实亡,“三家分晋”局面形成,韩、赵、魏实际上已成为三个独立的新兴的封建国家。公元前403年(楚声王五年),周王室正式册命三晋国君为诸侯。

三晋中以魏发展最快,势力最强。公元前445年(楚惠王四十四年),魏文侯即位后,求贤若渴,先后任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以吴起为西河郡守,以乐羊为将,以西门豹为邺(今河北临漳西南)令。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主要内容为:废除奴隶主官爵世袭制,按功劳和能力选拔官吏;“尽地力之教”,发展生产;行“平[入《史记·吴起列传》。)秦国国力有限,社会经济发展迟缓,社会关系变革亦不明显。公元前408年(楚简王二十四年),当魏取秦河西地后,秦简公为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也效法中原各国,实行实物地租,即“初租禾”。随着经济领域变革的成功,新兴封建势力在政治上也进一步确立自己的统治。公元前387年,秦惠公卒,子出子即位,年仅二、三岁,其母及宦官当政,国内动荡不安。公元前385年(楚悼王十七年),秦庶长菌改杀出子及其母,迎立出奔在魏的公子连,是为秦献公。秦献公长期生活在魏,目睹李悝变法的成效,当政后即着手进行政治改革。次年,宣布“止从死”,废除了用人殉葬制度。其后又制定户籍制度和建立县制,并于公元前383年修筑栎阳(今陕西富平东南)城,自泾阳(今陕西泾阳西)迁都于此。秦献公的上述改革与都城东移,有利于封建统治的加强与边防的巩固,为后来商鞅变法奠定了基础。

燕国地处东北,战国中期后才逐步强大起来。江东之越,虽一度北上争霸,但自勾践死后,国势日渐衰弱。其他各国,如郑、宋、鲁等国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国力一直有限。故战国初,各国斗争形势以三晋相联为枢轴,攻秦伐齐逼楚,实际上是春秋时期大国激烈争夺的继续和发展。

二、战国初期的楚国

战国初期,楚惠王继续执行安邦定国、伺机发展的方针,在对外争夺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元前473年(楚惠王十六年),越灭吴后,勾践称霸诸侯,势盛一时。勾践为了缓解与楚国的关系,主动以淮上地与楚,此则有利于楚国的进一步东向。其后,楚通好于秦,当晋内部斗争激烈、三家分晋和越国渐走下坡路时,公元前447年(楚惠王四十二年),楚即迅速地灭掉了蔡国。两年后,即公元前445年(楚惠王四十四年),楚又灭掉了杞国(今山东安丘东北)。《史记·楚世家》说:“是时越已灭吴而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自此,楚东拓疆土至泗水之上,尽有江淮以北之地。公元前432年,楚惠王卒,但国威不减,第二年,即公元前431年(楚简王元年),楚又灭掉了莒国(今山东莒县)(《史记·楚世家》。蒙文通《越史丛考》谓齐先灭莒,楚顷襄王时为楚所灭。)楚惠王在位五十七年,继承楚昭王事业,利用春秋末战国初各国内部变动、无力外顾和越国衰败之机,与秦和好,积极向东开拓,使楚国重又复强,以大国强国的地位步入战国的行列,成为战国“七雄”之一。楚惠王不失为春秋战国之际的楚国又一有作为的国君,他和楚昭王一样,为楚国的复苏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就在楚国对外争夺取得重大进展之际,楚国内部问题也积聚很多,日益演成难以克服的弊端。商末周初楚人立国后,仿效中原王朝,实行以王为首的贵族、官僚三位一体的奴隶主贵族政治体制。王与奴隶主贵族是世袭的,各级官僚也就由这些世袭贵族轮流担任。为保证王权巩固,中央最重要的执掌政治、军事大权的令尹、司马,除了在武、文时代有破格录用非王族宗亲人员担任的例子外,一般均由公子(君王子弟)和世家大族担任。楚庄王时既用世家大族,亦用众公子为令尹和司马。此后,这种格局没有政变,一直延续至战国后。这种王室宗亲垄断政治的局面,一方面避免了王权旁落,另一方面也使政治守旧,缺乏进取的锐气。

楚人建国后,无论是令尹、司马或担任其他官职的官吏贵族,都以俸禄和“赏田”的形式,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人口,享有政治、经济和军事特权。此外,楚国在一些地区建立了县邑制。县邑制在性质上与贵族食邑制已有所区别,然而统治县邑的县公拥有临土治民的权力,故亦享有政治、经济的特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贵族大吏权势的增长,春秋末战国初,楚国又兴起了封君制。封君制的特点,一是封地赐田,如《左传·哀公十八年》所记的“封子固于析”的析地,就是子固的封地。显然,这是楚国固有的“封邑”占有形式的继续。二是被封的贵族大吏,又给予以“君”的爵号,“很明显,封君是一种特殊的更为尊荣高贵的爵称”(何浩《战国时期楚封君初探》(《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当然,封君并非楚国所独有,中原各国也行封君制,但楚国封君时间早、人数多,一开始就对楚国的政局,带来不利的影响。见于古文献与考古发掘资料,楚惠王时期的封君除了析君外,还有鲁阳文君、阳城君等数人。析君子国(公孙宁)是楚平王之孙,白公胜夺权失败后就担任了令尹。令尹而被封为“君”,使令尹的权势更加膨胀,经济实力更加雄厚,无疑有碍于楚国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楚悼王时,封君更多,权力更大,终演成“大臣太重,封君太众”、“上逼主而下虐民”(《韩非子·和氏》。)的局面。

公元前432年(楚惠王五十七年),楚惠王卒,子仲立,是为楚简王(前431椙?08年)。楚简王在位二十四年,除了即位初凭借楚惠王的声威,北伐灭莒及公元前413年(楚简王十九年)伐魏、攻至上洛(《竹书纪年》。)(今陕西洛南)外,别无建树。公元前408年(楚简王二十四年),楚简王卒,子当立,是为楚声王(前407椙?02年)。楚声王在位仅六年,即为“盗”所杀(《史记·楚世家》。)一个国王为“盗”所杀,这在楚国历史上是唯一的一例,显然是一起严重事件。由于史料缺乏,楚声王为何被“盗”杀死,无从获知,但既为“盗”杀,证明其时楚国社会动乱,楚国人民不堪忍受压迫剥削,只得挺而走险,起来展开反抗斗争。在统治阶级眼里,“盗”与民是同一概念,民即“盗”,“盗”亦即民,就是指起来造反的国人和庶民。联系公元前506年楚昭王仓皇出逃,途中被“盗”所攻击的史实来看,两起历史事件的性质是相同的,都是在社会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的背景下发生的,故楚声王被杀,是楚国积弊日深的直接反映。从中可见,战国后,楚国明显具有呈升沉双向发展的特点:一方面,由于昭、惠王时期的复兴,楚国对外争夺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另一方面,楚国长期实行王室宗亲专政,“大臣太重,封君太众”,社会矛盾日益加深与激化。

就在楚简、声王两代无所作为时,三晋竞相改革、齐国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田氏夺权成功、秦国亦始实行“初租禾”,正朝气勃勃,力图向外扩张兼并,以扩大自己的势力。从这点看,楚国是落后了,故当公元前401年楚悼王即位后,就面临着内部危机四伏、外部各国虎视眈眈的现实,不得不作出历史的决择。楚国历史上著名的一次改革棗吴起变法,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三、吴起变法

公元前401年,楚声王子类立,是为楚悼王(前401-?81年)。其时,由于各国竞相改革成功,重又开始激烈的争夺。这时的争夺与春秋时期的争夺已明显不同,过去是争夺与国,旨在立威定霸;现在则是争城略地,吞并他国,具有新的封建兼并战争性质。

入战国后,魏国崛起,与秦争战不止。公元前408年,魏尽占秦河西地,秦退守洛水。魏败秦后,三晋解除了后顾之忧,即转向中原,首先集中力量打击齐国。公元前405年(楚声王三年),田氏内乱,三晋乘机攻齐,大败齐军于廪丘(今山东郓城西北)。第二年,三晋乘胜进击,攻入齐长城(自今山东肥城西北,东至琅邪入海),三晋声威大振。

齐国失败,三晋与楚国的矛盾骤然尖锐了起来,楚国短暂的宁静局面宣告结束。公元前400年(楚悼王二年),楚抢先一步,与韩、魏争夺郑国地,三晋立即联合起来反击,攻楚至乘丘(今山东巨野西南)而还。楚国为了摆脱被动地位,接着连年攻周攻郑攻韩,为缓和与郑国矛盾,还主动归榆关(今河南中牟南)给郑,郑国也杀其相驷子阳以悦楚(《史记·郑世家》。)公元前393年(楚悼王九年),魏为打击楚国,先攻郑,并筑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城。楚不示弱,亦于同年攻韩,夺取原郑国的负黍(今河南登封西南)(《史记·楚世家》。公元前394年,郑之负黍叛郑,重归韩,故楚伐韩,取负黍。)过两年,即公元前391年(楚悼王十一年),三晋联军大举攻楚,连败楚军于大梁(今河南开封市)、榆关,魏并攻取了大梁。楚国势孤害怕,只得“厚赂秦”(《史记·楚世家》。,向秦国求援,三晋才停止了攻击。接着,秦出兵攻韩国的宜阳(今河南宜阳西),取六邑,有力地支援了楚国。

三晋见楚、秦合作,转而又与齐结好。公元前387年(楚悼王十五年),魏武侯主动帮助齐田和谋求诸侯,齐与三晋结怨暂时得到消解。此后,魏、秦争夺进一步激烈,赵徙都邯郸,韩则全力攻打宋、郑,严重地威胁着楚国。

国外形势严峻,国内社会矛盾尖锐,迫使楚悼王不得不寻找出路,以摆脱困境。正在此危殆之际,在魏国协助李悝改革、抗秦有功的吴起来到了楚国。楚悼王早就听说吴起能干,所以吴起一来到楚国,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史记·吴起列传》。)吴起(?椙?81)年,卫国左氏(今山东曹县北)人。他年青时在外游学求仕不遂,却耗尽家产,为乡邻人所讥笑。吴起一怒之下,杀讥笑者三十多人,逃出了卫国,来到了鲁国,拜曾参为师,学习儒学。几年后,吴起母亲病逝,吴起以为自己尚未得仕,没有回去奔丧,曾参不悦,与他断绝了师生关系。吴起于是改学兵法,在鲁国担任大夫。齐人伐鲁,吴起为求得鲁国国君的信任,“杀妻求将”,领兵打败了齐国,初露锋芒。然鲁君不信任他,反而把他辞退了,吴起闻魏文侯贤明,李悝又在魏国主持变法,便来到了魏国。

吴起到魏国后,受到魏文侯的器重,“立为大将,守西河”(《吴子·图国》)。

又与李悝等人一道,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改革,尤其在军事改革与实践方面,成就突出。他对士兵考核严格,训练有方,创立了“武卒制”(根据不同士兵的特点编制训练、作战,以提高军队战斗力);他“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史记·吴起列传》),著《吴起兵法》四十八篇(原书失传。后人将断简残篇编成《吴子》六篇,此书虽非原著,却也保存了吴起的光辉军事思想),和《孙子兵法》、《孙膑兵法》齐名,故“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汉书·刑法志》。)吴起思想丰富,兼采儒、兵、法各家。他认为为政之道,应“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吴子·图国》),故在内,做到“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史记·吴起列传》),对外,使秦不敢东向,韩、赵“宾从”(同上),对魏国的勃兴是有贡献的。

公元前396年,魏文侯卒,魏武侯继位。约在公元前390年(魏武侯六年,楚悼王十二年)左右,吴起受到大臣王错排挤,被迫奔楚。由于吴起在魏国政绩卓著,军功赫赫,所以一到楚国,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先任为宛(今河南南阳市)守,防御韩、魏。一年以后,晋升为今尹,主持变法。

吴起在楚国期间,注意调查研究,对楚国国情了解至深,故其变法措施,切中时弊,干净利落。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法审令”(同上),实行法治。吴起总结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经验,深知法治的重要性,故他在变法中制定法令,公布于众。为确立法治的权威性,吴起还采取“倚车辕”(《韩非子·内储》。)的办法,即立一车辕,有能够搬动的予以奖赏。为使思想认识和舆论一致,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战国策·秦策三》。)这些措施,都有力地贯彻了“明法审令”的精神,在楚国臣民中增强了“废其故而易其常”(《说苑·指武》。必要性的认识,有利于变法的进行。

(二)减爵禄,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淮南子·泰族训》说:“吴起为楚减爵禄之令。”《说苑·指武》说:“(吴起)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后代,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对立有军功和其他有功人员则授予爵禄,以解决分配不公,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在此同时,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韩非子·和氏》),即解决“封君太众”的问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史记·吴起列传》。)(三)“卑减大臣之威重”(《史记·蔡泽列传》),整顿吏治。吴起认为,“大臣太重”与“封君太众”是楚国政治两大弊端,故在废除贵族特权的同时,又削弱大臣威权,“禁明党以励百姓”(同上),禁止大吏结党营私,奖励百官尽忠守职,不超越所规定的权力。

在此同时,吴起还着手整顿吏治。一是“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战国策·秦策三》),杜绝权门请托之风,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战国策·秦策三》。),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计较个人得失,立志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三是“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同上),裁减冗官,选贤任能,罢除无能无用之辈。显然,这些措施,不仅使吏治得到了整顿,而且对权贵大臣也是一种束缚,有利于削弱权豪的威势。

(四)徙贵族于边境,以实广虚之地。据《吕氏春秋·贵卒》载,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臣不得而为也。”楚悼王果断地支持吴起,“于是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一方面在政治、经济上继续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另一方面改变了原来贵族把人口集中在地少人多地区的局面,有助于对荒蛮的边境地区的开发,促进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史记·吴起列传》),以“争利于天下”(《说苑·指武》。,所以在变法中,“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史记·蔡泽列传》),即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禁止丁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在此同时,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加强训练。

(六)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吕氏春秋·义赏》),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吴起变法是在楚悼王的直接支持下进行的,而楚悼王是在其父楚声王被“盗”杀后,由楚国“国人”所立,故其政权已具有新兴的封建性质。吴起来自魏国,其变法措施也如同魏国李悝变法,因而吴起变法,实际上是在新兴政权主持下的一次具有封建性质的改革。正因此,所以变法雷厉风行,立竿见影,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它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加速了楚国封建化的进程。吴起变法,均爵平禄,“是变其故而易其常也”(《说苑·指武》),主要是针对着旧贵族来的,故旧贵族“皆甚若之”(《史记·吴起列传》),说明吴起变法切中楚国时弊,对旧贵族、旧势力的打击是极其有力的。同时,吴起又注意解决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令旧贵族迁往人稀地广的地区(当然也带去了劳动人手),开荒生产,显然这都是有利于楚国新兴封建地主阶级势力和自耕农的成长的,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的深刻变革。这对楚国社会的继续发展,特别是对稍后楚宣、威王统治时期的强盛,是有直接影响的。

其次,它使楚国国力迅速强大起来,在对外关系中,变被动挨打为主动进攻,引起了各国的惊恐。当时对楚国构成严重威胁的三晋,随着争夺土地的激烈进行,它们之间的裂痕也逐渐加深。公元前383年(楚悼王十九年),赵筑刚平(今河南清丰西南),大举攻卫,卫国不支,向魏求援。魏武侯出兵救卫,败赵军于兔台。第二年,赵又围卫,卫又向魏求援,魏于是出兵攻赵,夺得赵地刚平,进而攻至赵邑中牟(今河南灵壁西),取赵河东地。赵国惊恐,只得向楚国求救。楚悼王毫不犹豫,立即出兵救赵,与魏军“战于州西,出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河”(《战国策·齐策五》),兵锋直抵黄河两岸。赵乘机反攻,取魏棘蒲(今河北魏县南)、黄城(今河南内黄西北)。楚、赵大胜,楚国声威大振。

《史记·吴起列传》说,吴起变法,“要在强兵”,“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南平百越”,当即指对南方用兵,取得了胜利。“北并陈,蔡”,当指陈、蔡残余势力,并非指楚惠王时已经灭掉的陈、蔡两国。“却三晋”,即指上述援赵败魏之事,三晋相联局面瓦解,实际上就是解除了三晋对楚国的威胁。“西伐秦”,不见于古文献具体记载,变法期间,楚、秦相安无事,当秦亦畏楚强,续续结好。“诸侯患楚之强”,楚国一扫过去贫弱局面,击败当时列强之首魏国,饮马黄河,有复重振昔日楚庄王称霸中原之势,故中原各国感到害怕。

其三,继续兼并和扩张,进一步开拓了楚国的疆域。除了“北并陈、蔡”外,主要是向南兼并开拓。《史记·吴起列传》谓“南平百越”,《战国策·秦策三》谓“南收杨越”,都说的是向南扩展。《后汉书·南蛮传》说:“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洞庭,当指今洞庭湖一带;苍梧,则在今南岭一带,自洞庭以南至此,恰是古百越居住之地,进一步明确了《史记》、《战国策》的说法。从此,岭南各地和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的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加强了。

正当变法顺利进行、楚国又朝气蓬地地活跃在国际舞台上时,公元前381年(楚悼王二十一年),楚悼王不幸病逝。早就对吴起变法怀有刻骨仇恨、蓄谋杀害吴起的旧贵族势力,乘机作乱,围攻吴起。吴起机智地伏在楚悼王尸体上,旧贵族用乱箭射杀吴起,同时也射中了楚悼王的遗体。有的古文献还说吴起被射杀后,又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肢解”或“车裂”(《史记·吴起列传》等说被旧贵族射死。《战国策·秦策》等说吴起被肢解;《淮南子·缪称》等说吴起被车裂。郭沫若据此认为吴起被射杀后,又遭肢解,而肢解时则用车裂法(《郭沫若全集·历史编》)。《吕氏春秋·贵卒》说:“荆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楚悼王儿子楚肃王即位后,按其法,“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史记·吴起列传》。)对畏罪逃亡到国外的阳城君,亦被“收其国”(《吕氏春秋·上德》。)吴起虽死,旧贵族旧势力也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打击。吴起变法,切中时弊,完全符合楚国国情。由于楚悼王不幸早逝,吴起也就失去了坚强的靠山。旧贵族旧势力在变法中虽然受到沉重的打击,但变法时间毕竟不长,变法的成果并未完全巩固下来,所以随着楚悼王与吴起的死去,楚国历史上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也就夭折了。此后,楚国虽一度出现宣威盛世,但总的趋势是在走下坡路,直至灭亡。“楚不用吴起而削弱,秦行商君而富强”(《韩非子·问田》),后来历史的发展完全证实了这一点。

战国时期的武器装备

春秋时代武器都是铜制的,主要的进攻武器有戈、矛、戟、剑、弓矢等。战国时代青铜兵器有显著进步。矛的锋部越来越结实。戈的刃部成弧线形,装柄的“内”部有锋刃,绑扎用的“穿”也增多。由矛和戈相结合的乾很流行,可以兼起刺和钩的作用。箭镞由双翼式变为二棱式。同时由于冶铁技术的进步,矛、戟、剑等武器逐渐改用铁制。例如楚的“宛钜铁釶(矛),惨如蜂虿”(《荀子·议兵篇》),宛地向来以产铁著名。秦昭王也说:“吾闻楚之铁剑利。”(《史记·范雎列传》)韩的兵器如剑、戟之类,出于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能“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当敌即斩”(《战国策·韩策一》),也该是铁制的。中山的力士,穿着铁甲,手执铁杖交战,“所击无不碎,所冲无不陷”(《吕氏春秋·贵卒篇》)。刺客常用的武器有“铁椎”(《史记·信陵君列传》)。

这时不但有了锋利的铁兵器,而且创造了远射有力的弩。弩的起源很早,最初用于狩猎。作战用弩,可能在春秋后期最先出现于楚国。《吴越春秋》记载陈音对越王勾践说“弩生于弓”,弩是由弓进一步发展而成的;又说弩是楚国琴氏所创造,传给楚的三侯,再传到楚灵王(《勾践阴谋外传》)。弩不可能创造这样早,但是到春秋晚期,南方楚、吴、越等国确实已经使用了。孙武的《孙子兵法》,谈到当时的兵器,就有“甲胄、矢弩”(《作战篇》);又讲到:善于指挥作战的,所造成的“势”是“险”的,所发出的“节”(节奏)是“短”的,“势如扩弩,节如发机”(《势篇》),就是说“险”的“势”好比已经张满的弩那样,“短”的“节”好比正在发射的弩机那样。

中原地区使用弩作战较迟,春秋战国之际还未见使用,大概到战国初期才逐渐使用的。到战国中期,弩的使用就很普遍了。孙膑说:“篡卒力士者,所以绝阵取将也;劲弩趋发者,所以甘战持久也。”(《孙膑兵法·威王问篇》)己把“劲弩”看作当时最有力的武器,把“劲弩趋发”看作当时最厉害的战法。弩有“弩机”装置在木臂的后部,“弩机”周围有“郭”,有“牙”钩住弓弦,上有“望山”(《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称为“教”,《梦溪笔谈》称为“望山”)作为瞄准器,下有“悬刀”(《吴越春秋》称为“关”,《释名》称为“悬刀”,《武备志》称为“拨机”)作为拨机。当发射时,把悬刀一拨,牙就缩下,牙所钩住的弦就弹出,有力地把矢发射出去。这样,弩就可以“发于肩膺之间,杀人百步之外”,使得敌人“不知其所道至”(《孙膑兵法·势备篇》)。⑴近年长沙等地出土的战国时代的弩机,都没有铜郭,看来是依靠手臂力量来张开弓弦的,这是属于“臂张”的一种。根据文献记载,当时的“强弓劲弩”,因为弓弦的拉力很大,就有“超足而发”的,是用脚踏力量来张开发射的,这是属于“蹶张”的一种。这时弩的发射力量大小是以它的弓弦所能拉动的重量来计算的。例如魏的武卒有“十二石之弩”,就是说它的弓弦可以拉动十二石的重量。当时弩机的制作已很讲究精密,因为“弩机差以米则不发”(《吕氏春秋·察微篇》)。韩国有“强弓劲弩”,称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⑵,“皆射六百步之外,韩卒超足而发,百发不暇止”。据说,“以韩卒之勇,被坚甲,蹠劲弩,带利剑”,是可以“一人当百”的(《战国策·韩策一》)。这种用脚踏力量、以机件来发射的弩,当然射得更远而有力了。到战国末年,进一步有“连弩”的发明。《墨子·备高临篇》记载有“连弩之车”(参看本书第十一章第一节)。后来秦始皇在统一全国后出巡到琅邪,就曾“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春秋战国间,新发明的武器是很多的。除了弩以外,最著名的进攻工具,有公输般发明的云梯和钩拒。云梯是攻城的工具,钩拒是舟战的工具。据说公输般曾“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墨子·公输篇》)。公输般游楚,“始为舟战之器,作为钩拒之备,退者钩之,进者拒之,量其钩拒之长而制之为兵”(《墨子·鲁问篇》)。钩拒在敌人舟师后退时可以把它钩住,在敌人舟师前进时可以把它挡住。

战国时代由于矿业的发展和冶铁术的进步,在攻城的包围战中已开始运用地道战术,在地道战中已开始用冶铁鼓风炉设备作为武器,往往鼓动“炉橐”,把烟压送到敌方所挖的地道里去,以窒息敌人。所以《韩非子》把“堙穴伏橐”⑶和“强弩趋发”同样作为当时最厉害的作战方式来看待(《八说篇》)。

随着进攻武器的进步,防御装备也相应有了进步。这时皮甲还继续使用。皮甲是用一排排长方形的皮甲片编缀而成。大体上牢度强的皮料制作的皮甲片大些、长些,编缀的皮甲片的排数就少些。《考工记》说:“函人为甲,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合甲寿三百年。”合甲由两层皮革合成,牢度较强,制成的皮甲片大些、长些,因而它只要“五属”,即五排编缀而成。兕甲的牢度次之,犀甲的牢度又次之。所以“兕甲六属”,“犀甲七属”。战国后期随着冶铁技术的进步,开始制造铁胄和铁甲。战国后期纵横家编造的苏秦游说辞中,已谈到“铁幕”(《战国策·韩策一》、《史记·苏秦列传》),“谓以铁为臂胫之衣”(《史记·索隐》引刘氏说)。《吕氏春秋·贵卒篇》还说中山的力士“衣铁甲”。近年燕下都出土了一件战国后期的铁胄,是用八十九片铁甲片编缀而成。顶部用两片半圆形的铁甲片缀成圆形平顶,周围用圆角长方形的铁甲片从顶向下编缀,一共七排。铁甲片的编法都是上排压下排,前片压后片。制作已较完善⑷。近年在秦始皇陵的东侧出土大批披甲陶俑,身上塑造出的铠甲形象,正是铠甲的模拟物。这些陶俑所披铠甲共有三种类型,其中一型由披膊和身甲两部分组成,全由甲片联成,甲片较大,四周不设宽的边缘,是当时秦国军队中主要的防护装备。甲片的形制和编缀方法,大体上和燕下都出土的铁胄相同。纵编时也是自上而下编缀,上排压住下排;横编时自中间向两侧编,前片压住后片。看来这种铠甲在战国后期已经应用⑸。

注:

⑴春秋时代主要的进攻武器除戈、矛、弓矢以外,有戟(《左传》宣公二年、襄公十年和二十二年)、剑(《左传》桓公十年、僖公十年、宣公十四年、襄公二十二年和二十六年、昭公二十二年)等。中原地区到春秋战国间还是如此,例如《墨子·非攻中篇》说:“今尝计军上,竹箭、羽旄、幄幕、甲盾……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墨子·非攻中篇》列举各种武器没有谈及弩,因为它的著作年代在春秋战国间。至于《墨子·备城门》以下讲守城各篇,不但常提到弩,而且有“连弩”,因为它的著作年代已在战国后期。现在出上的弩机,以战国时代的为最早。

⑵《荀子·性恶篇》说:“繁弱、巨黍,古之良弓也。”据王念孙《读书杂志》考订,“距来”为“巨黍”之误。

⑶“橐”,原误作“櫜”,据《荀子·强国篇》杨注改正。《墨子》有《备穴篇》讲防备敌人挖掘地道攻城;又讲到在地道战中用“橐”把烟压送到敌方地道中去窒息敌人的办法。详见第二章第一节注解。陈奇猷《韩非子集释》把“堙穴”解释为“水攻”,“伏橐”解释为“火攻”,是错误的。

⑷ 参考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易县燕下都44号墓发掘报告》,《考古》一九七五年第四期。

⑸ 参考杨泓《中国古代的甲胄》上篇,《考古学报》一九七六年第一期。

战国长城的修筑

春秋以前,各诸侯国直接控制的只有国都所在城邑及其附近地区,彼此孤立自守,各城邑间或居民点间都有大片的荒地。因此,当时偏重于“点”的概念。春秋战国之交,这一情况开始有了改变,在一些重要城市之间陆续建立起比较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这就加深了“线”的概念。进入战国时代特别是战国中期以后,城邑星罗密布,规模越来越大,大片荒芜的土地也得到了开垦,这才逐渐有了“面”的概念。各国内地长城的修筑,实际上就是战国军事上“线”和“面”的概念之形成作用于国防建设的必然结果。

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战争运动性的增强和作战地域的延伸,各国统治者在重点守御关塞要津和防守城邑的同时,也需要建筑更大规模的防御工程,来尽可能阻止敌国军队深入到自己的腹地,捍卫整个国土的安全。于是,他们就利用建筑河流堤防的经验和技术,将边境上原有的大河堤防连接险要之地加以扩建,将原先的水利工程改造成为军事上的防御设施。其中规模较大、延伸较长的,被称作“长城”。当时各国所筑的内地长城情况大致如下:

齐国内地长城。齐国为御诸侯,曾修筑长城。大致走向为西自平阴防门,沿泰山北岗而东,历经莱芜、博山、临朐、沂水、莒州、日照,一直至胶州湾之大珠山。齐国的长城是利用原有的堤防连结山脉陆续扩建而成的。早在战国初期,三晋就多次攻入齐长城,这表明齐国长城的西部在这时即业已建成。到了公元前350年,齐国又曾“筑防以为长城”,表明随着兼并战争的激烈程度日甚,齐国这时又进行了长城的扩展工程,使齐长城加长加固,发挥出更大的国防屏障作用。由于齐国长城多由堤防扩建而成,所以也被称作为“长城锯防”。

楚国长城。楚国的长城也叫“方城”。南阳郡叶县,“有长城,号曰方城”,又《史记·越王句践世家》正义引《括地志》:“楚襄王控霸南土,争强中国,多筑列城于北方,以適(敌)华夏,号为方城”。东半部早在春秋时就已筑成,从鲁关(今河南省鲁山县西南)向东经犨县(今鲁山县东南)、瀙水抵达沘阳(今河南省泌阳县)。形若矩状,可见是利用山脉高地连结沘水和瀙水的堤防筑成,因此楚长城也称为“连堤”。进入战国后,楚国同齐一样,对长城这一国防设施也进行了扩建拓长。具体地说,主要是在顷襄王时楚长城西半部的修筑。规模格局为,自鲁关向西,东北连翼望山(今河南省栾川县南)一直向南而到达穰县(今河南邓县),规模是很庞大的,具有重要的军事价值。

魏国长城。魏国的内地长城有两处,一是通常所称的“魏长城”。它由洛水(北洛水)的堤防扩建而成,即《盐铁论·险固篇》所云:“魏滨洛筑城”。南起于郑(今陕西省华县),越渭水、洛水,经今大荔、洛川等县,沿洛水东岸的堤防北上。由于其位置偏于魏国西部,因此也被称为魏“西长城”。魏同时又修筑了“中原长城”,据《后汉书·郡国志》所说;河南郡卷有长城,经阳武到密。这条长城的大致走向是从卷(今河南原阳西)开始,经阳武(今原阳县东南)一直到密(今河南密县东北)。由于这条长城位处魏国的南部,故也被称为魏的“南长城”。魏国修筑长城的战略意图非常明确,就是为了抵御秦国的东进。

赵国南长城。大约于公元前333年所筑。《史记·赵世家》载云:赵武灵王“召楼缓煤曰:我先王因世之变,以长南藩之地,属阻漳、滏之险,立长城”。由此可见,赵南长城系由漳水、滏水(今滏阳河)的堤防连接扩建而成,其自今河北武安西南起,沿漳水经今磁县到今肥乡县南。

燕国南长城。当时由易水的堤防扩建而成。故当时即以“易水长城”连称,“今大王不事秦;秦下甲云中、九原,驱赵而攻燕;则易水长城,非大王之有也”1。据《水经·易水注》与《滱水注》,结合现存遗迹和有关地方志之记载。这条长城从今河北易县西南起,经汾门(今河北徐水西北),沿南易水和滱水(今大清河)走向东南。

中山国长城。中山国虽非诸侯大国,但在战国时亦筑有长城。

《史记·赵世家》载;“成侯六年(前369年),中山筑长城。”即系史证。

四、边地长城的修筑

战国后半期,位处北部地区的燕、赵、秦三国,除了面临着复杂的中原各国的纵横兼并之战外,还有一个防止北方游牧族骚扰的问题。自春秋中叶以来,在中国北疆的阴山山脉一带,居住着薰育、玁狁、楼烦、林胡、东胡、匈奴等游牧民族。战国时,这些游牧民族的统治者组织其部分族众经常活动于燕、赵、秦等国北部边疆地区.甚至深入到黄河北岸,进行骚扰和劫掠,给北方地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灾难。这些游牧民族精干骑射,机动灵活,来去疾速,非中原各国的步兵车兵所能够制约。所以,赵、燕诸国在发展骑兵正面抗击游牧部族袭扰的同时,也对总体防御方法加以改进,这乃是客观现实的需要。因为当时各诸侯国皆忙于中原地区的兼并战争,尚无充足的力量和充裕的时间去应付北方游牧部族的袭扰。而面临复杂的战争形势,又无其他更为有效的防御手段可寻,筑起一道长墙以助防御也就成了符合当时情况的需要。所以,“以墙制骑”的做法,不仅成为燕、赵、秦等国战略指导思想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成为这三国国防设施建设体系的重要构成。这乃是战国边地长城兴筑的社会、军事背景。

燕、赵、秦三国运用内地筑长城的经验,在北境建筑长城的情况大致如下:

燕国的边地长城。大约建筑于燕将秦开破东胡之后,其目的是为了“拒胡”。“燕亦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1。从这一史实记载来看,其规模相当可观。在今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北沿西路戛河北岸有燕向东延伸的燕北地长城的遗址,其中遗存至今的部分经老爷庙、八家子、撒水坡等村,全长三十多里。长城壁有的地方用土夯筑,有的地方用石块建筑,现存二三米至四五米高不等。燕长城遗迹跨山越谷,气势雄伟,由此可揣想其在当时已是十分雄峻壮观。

赵国的边地长城。《史记·匈奴列传》记载:赵武灵王“北破林胡、楼烦。筑长城,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可见赵边地长城始筑于赵武灵王时期。赵国边地长城大体上前后有两条。前条在今内蒙古乌加河以北,沿今狼山一带修筑。后条从今内蒙古乌拉特旗而东,经包头市北,沿乌拉山向东,经呼和浩特北、卓资和集宁市南,抵达今河北省张北县南。赵长城系土石筑成,现高一米至二米不等。

秦国的边地长城。《史记·匈奴列传》记载:秦“宣太后诈而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据此可知,其修筑于秦灭义渠之后,是沿陇西郡、北地郡、上郡的北边建筑的。秦边地长城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沿黄河经今兰州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其遗址在今渭源县、临洮县、兰州市等地有一定的保存。

战国时期燕、赵、秦三国的北边长城修筑,对于抵御北方游牧部族的内侵骚扰,维护内地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宁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是我国古代国防建设发展史上的重大创举。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以燕、赵、秦原有的边地长城为基础,修筑起连绵千里、雄伟险峻的秦长城。就是战国“以墙制骑”国防建设思想以及实践的逻辑归宿。

五、烽燧及其它

烽燧,是我国古代主要用来从边境向内地传达战争警报的重要通讯措施,它始于周代,沿用了二千多年,是古代国防设施建设中的组成部分。

战国报警的烽燧系统比较发达,使用普遍。各国边境都设有烽燧。《史记·魏公子列传》载:“公子(无忌)与魏王博,而北境传举烽,言赵寇至,且入界。”反映了当时边境烽燧报警的大致情况。又据《秦新郪虎符》记载,当烽燧报警时,军事长官“虽毋会符”,也可以调动军队。

战国时期的烽燧报警并不局限于边境,在内地守城时也多有使用。如《墨子·号令》即云:“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可见烽燧应用于守城。《墨子·杂说》还记载当时曾借助于烽燧的多少来表示军情紧急的程度。

设置烽燧的具体方法,据《史记·魏公子列传》“集解”引文颖语,是“作高木橹,橹上作桔槔,桔槔头兜零,以薪置其中,谓之烽。常低之,有寇即火然(燃)举之以相告”。

战国时期各国还普遍修筑亭、障等设施,用于军事上的守望警戒。如“秦有小亭临境”,这就是秦抵临魏境的守望小亭。

战国后期秦灭楚战争过程的几个问题探讨

秦灭楚战争前的国际形势

前231年,楚国问题专家内史腾出任新占领区韩国南阳代理长官-南阳假守。前230年,毫无悬念,轻而易举的灭亡了已经没有丝毫威胁的韩国,韩王安被俘。韩国正式灭亡。秦设立颖川郡。韩王被迁到陈(《编年史》“韩王迁于O山”,田余庆先生在《说“张楚”》中说在郢陈,想必有其依据),并且于当年死在了流放地。(《编年史》)国破王死,再加上累计的仇恨,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前228年,大兴兵灭赵,即而发动对燕国的战争,大破之。

前226年,内史腾转任南郡太守,秦军以楚侵南郡为理由试探性的发动对楚国的战争,轻而易举的攻破10余城,秦王于是认为楚国可以轻易灭亡,虽然有魏国在一旁,不过已经是没牙的老虎,大梁已经被围,消灭他只是时间问题。强大的秦国完全可以同时进行三场战争。正在秦军准备同时发动对楚,对魏,对燕战争的时候,新占领区颖川郡发生大规模韩人叛乱。积累的情绪爆发出来。这次叛乱,完全打乱了秦军南下伐楚的计划。出人意料的是,这次叛乱很快就平定了下来,但出于安抚的目的,秦王派来他的亲信好友昌平君作为特使到郢陈。这个昌平君是楚国仕秦的公子,他同时又是秦王的亲信,曾经参加过平定长信侯的叛乱。由这样的人物出任郢陈的总管,一来这里原是楚国故都,二来离新郑不远,同时也有监督韩国叛乱分子的意思。既然韩地不稳,就有必要断了韩人的指望,于是前225年,王贲水淹大梁,一举攻破大梁,魏灭亡,至此,三晋基本灭亡。

第一次秦伐楚失利

当年,秦王招来老将王翦和秦军新星李信,提出攻楚计划,老将认为局势复杂,可能需要60万大军,而李信则认为前一次试探性进攻说明楚不过尔尔,只需20万一线主力就可解决。秦王此时刚刚获得一连串胜利,又刚刚平定韩人的叛乱,自信心不免有些飘了些。对老成持重的王翦有些不满。王翦一看,自然明白怎么回事了,于是回频阳老家养老去也。

李信得到将符,和蒙武一同,集结在中原一代的秦军一线主力,经过昌平君的郢陈,兵分两路,南下攻楚了。先后攻下平与和寝,局势似乎说明,秦国的平楚战争不久就将以秦的完胜而告终。

然而异变发生,原先交杯饮盏的昌平君突然反水,郢陈,新郑等地楚人,韩人突然间袭击政府军的各个基地,破坏交通线,前线秦军一下子进入进退两难的局面。领军的李信和蒙武立即反军回击叛军,李信破郢陈后,率主力向西意图和蒙武会事于父城。关于这个父城在那里众说纷纭;○索隐在汝南,即应乡。□正义言引兵而会城父,则是汝州郏城县东父城者也。括地志云:“汝州郏城县东四十里有父城故城,即服虔云城父楚北境者也。又许州华县东北四十五里亦有父城故城,即杜预云襄城城父县者也。此二城,父城之名耳,服虔城父是误也。左传及注水经云'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十三州志云'太子建所居城父,谓今亳州城父是也’。此三家之说,是城父之名。地理志云颍川父城县,沛郡城父县。据县属郡,其名自分。古先儒多惑,故使其名错乱。史记中用的是西进,如果这个不是笔误的话,这个父城可能是在颍川,也就是韩地。结果秦军被楚人衔尾,而且契而不舍的跟了三天三夜。李信军,蒙武军会师后被彻底击破,连破两个营垒,20万秦军被击溃,至少7名都尉被杀。

秦军失利的原因

这里就有个问题,楚军从那来的,而且力量能够迫使李信放弃占领的郢陈,被人家撵的向西急行,翻开地图,从郢陈到颍川父城有300里,他这么急着去和蒙武军会合,置背后出现的大量楚军于不顾。这可和秦军骄狂的性格不符,也不合李信的新锐形象。田先生在文章中的解释是韩人,楚人,但以当时的局面来看,叛军势大到促使秦军向西急行,未免实力太强了吧。我做了一个推测,此处楚军是昌平君主力和此前一直不见的楚军主力。昌平君反秦必然有个过程,而秦人大举南下伐楚,事先的准备工作是瞒不过任何人的,特别是此时胜利如潮水般涌来的时候,楚人肯定得到消息,却不见楚国的积极抵抗的消息。秦军20万大军南下,这就意味着中原一代的秦军常备力量基本抽空,甚至于灭魏的秦军也南调了。对秦军而言,韩人叛乱刚刚平定,秦军军威尚存,郢陈又是秦王亲信昌平君,昌文君坐镇,后方十分坚实。恰恰是这点害了秦军。对楚人而言,此时是一个良好的机会,于其正面阻击,不如诱敌深入,这样在昌平君的掩护下,楚军主力秘密集结到郢陈附近。秦军开始的进攻十分顺利,迅速深入楚境。突然后方叛乱,交通线被切断,只得回师北上西退。为何是会师父城?再翻开地图,从秦军退兵路线来看,有两个重镇,一个是上蔡,一个是郢陈。叛乱是全境性的,所以两地都有叛军出现。而李信和蒙武都是秦军中的新锐将领,当然不会空手而归,于是李信军北上攻郢陈,蒙武军攻上蔡,扫除当地叛军,重塑秦军军威,再到城父会合,以待关中指令,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做出决定后,李信军北上攻郢陈,很快即攻了下来,然而突然间周围出现大量楚军,李信立即明白是一个包围,立即率军西进,要赶到约定地点父城和蒙武军会合。楚军见秦军退走,马上在后面追赶,三天三夜没有休息,最后追上秦军。《王翦传》中说的是“入二壁,杀七都尉”这就意味着秦军已经汇合,而且立营与楚军对阵。

关于会战地点

那么这个地点会是那里?一种可能是在父城,就是说李信军三天里狂奔300里,才和蒙武军汇合。古代行军一般可是一天只有50里,三天里面行六天路程,而且还只是直线距离,不论路上的河流和叛军阻击。另一种可能是在郢陈和城父之间的某一点,有可能李信发现后,立即派信使冒死于蒙武军取的联系,改变会师地点,而路上有数座大城,有些城可能还在秦军控制之下。总之,两支秦军汇合,但很快就被楚军击破,阵亡七名都尉。都尉一职可是高级武官。秦军地方军郡军的统帅,如果出征在外,估计是二五百主,骑将,车将以上的将军级人物,一下子,阵亡七名将军,可以说十分惨重。

秦军法律严酷,丧军者罪责甚大。向桓齮丧军后,不得不出逃,而李信后来又领军灭齐,蒙武又和王翦一道灭楚,可见秦王认为责任不在他们身上。这次失败完全是一次阴谋的产物。

秦楚对决

天下形势一下子变了,关东的韩地局势骤然危急,秦军遭到重创,获胜的韩人,楚人不断向西进攻,魏地可能也会发生反秦暴乱。如果消息再传播的远点,深仇大恨的赵人也会行动起来,难不保齐人会出来捡便宜,燕人会乘机反攻等等,总之情况危急,必须要用一个全面的胜利来压制。

迫不得以,秦王只好跑到频阳请老将王翦出山,同时发布大兴兵令,征集全国军队于中原。云梦泽附近的戍卒黑布和惊也接到了兴兵令到中原去参军了。王翦先用一段托辞,而秦王直接强求,老将军也只好从了,但这个老狐狸还故意给自己留了余地,聪明人呀!

听闻王翦率秦军主力集结于中原,楚国立即进行全国动员,从各直辖地,如越地,江南,淮北等地集中到陈郡,韩地一代。王翦赶到秦军主营以后,分析了一下形势,选择主力按兵不动,以训练为主,同时出动偏师攻侧翼的战略。这一点是以云梦书简和史记记述为基础的。《王翦传》中“王翦至,坚壁而守之,不肯战。荆兵数出挑战,终不出。王翦日休士洗沐,而善饮食抚循之,亲与士卒同食。久之,王翦使人问军中戏乎?对曰:“方投石超距。””和小兵黑布的辛九月家书中,说“攻反城久”,从不同侧面描述了王翦的战略。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惊的家书是第二年春天写在反城内的,说城中基本空了,楚人可能是主动撤退的。

楚人东退的原因

楚人相持一年后东退,是什么原因呢?一种可能是因为粮草不济,西汉初的七国之乱时,吴王刘濞征发吴地,越的20多万大军不到一个月到河南,按计划是就食熬仓的,自己根本没带粮食。楚国这次集结是一次对楚人而言没有经验的事情,所以不断挑战,希望尽快击溃秦军主力,而秦军海外作战经验丰富,后勤保障畅通。另一种可能是楚军领导阶层出现分裂。《始皇本纪》中“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於淮南。”这一段颇为可疑,为何是反秦于淮南。◇集解徐广曰:“淮,一作'江’。”□正义昌平也。楚淮北之地尽入於秦。而我们知道的是楚军最后被击溃是在蕲,而这个地方是在淮河以北。项燕立昌平君为楚王,反秦于淮南,如果是在楚王被俘获前的内争,那上文的“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彊起之,使将击荆。□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也就是说楚王是在前线被俘获的,而《王翦传》中“秦因乘胜略定荆地城邑。岁馀,虏荆王负刍,竟平荆地为郡县。”《楚世家》中“(王负刍)五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郡云。”〈六国年表〉也是第二年才俘获楚王的。〈说文解字〉中的解释反字是“覆也”,也就是说倾覆之意,如果说是内乱,则有王在应当是抗秦于淮(江)南,而不是反,这个情况是王已经被俘,楚国名义灭亡时候呀。而这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始皇本纪〉中有一些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在下面的项燕之死中,再详细分析。

最后楚军因为种种原因东退了。

楚国灭亡

楚军东撤,被秦军跟上,战于蕲南。全军被击溃。但可以说主要叛乱分子纷纷逃离,随后,秦王亲到郢陈坐镇,威慑韩地,楚地敌对力量,一年后,秦军俘获楚王负刍。〈始皇本纪〉“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自杀。(二十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五月,天下大酺。□”《楚世家》“五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郡云。◇《王翦传》”(二十三年) 秦因乘胜略定荆地城邑。岁馀,虏荆王负刍,竟平荆地为郡县。”

至此,楚国灭亡,强大一时的楚国彻底消失。

项燕之死

这里有个疑惑,就是〈始皇本纪〉中” 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於淮南。◇集解徐广曰:“淮,一作'江’。”□正义昌平也。楚淮北之地尽入於秦。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自杀。“〈王翦传〉中” 荆数挑战而秦不出,乃引而东。翦因举兵追之,令壮士击,大破荆军。至蕲南,□正义徐州县也。杀其将军项燕,荆兵遂败走。“〈楚世家〉中” 三年,秦灭魏。四年,秦将王翦破我军於蕲,○索隐机祈二音。而杀将军项燕。“大家田余庆先生提出,反秦于江南是比较准确的,江南地的确发生过激烈的战事。昌平君应当是在楚王被俘获后,即使是在〈始皇本纪〉中,昌平君在行文顺序中也是在楚王负刍被俘获之后,昌平君才被拥戴为楚王的。但又有项燕死亡地点的疑惑。〈项羽本纪〉中只是记录项燕被王翦所杀,却没有说明死亡地点。可能乱军之中,实在难以判断。或者是因为竹简的派订,勘误的问题。太史公经手资料甚多,在立传和编辑本纪时可能采用了不同的史料来源如“杀项燕”可能来自秦军蕲南战报,而“项燕自杀”来自于一年后的南方情报。重新编排〈史记〉行列和改字解史,都是甚之又甚的事情,所以我只好用猜想的形式来表述自己的观点,24年秦军先攻破淮北之地,楚军大败,当时有战报项燕被杀,而实际上项燕和昌平君都在亲卫的护卫下,逃了出来。当年楚王被俘,于是项燕立昌平君为楚王在江南一带继续抗争,结果才数月,反抗力量就被秦军消灭,昌平君被杀,项燕自杀。楚国最后的抵抗力量在江南被秦军消灭。秦军势大,各地抵抗虽然不断,不过很快就没有了声音,骨干分子纷纷隐藏起来。

余波

秦灭楚后,楚人和韩人的恐怖分子四散逃离,如楚国抵抗分子项梁项羽叔侄,韩国恐怖分子张良这些人四处躲藏,甚至在吴中做过一段时间邻居,本来项地和新郑就不远,一开始就是志同道合的战友。张良更是在数年后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刺杀未遂事件。

东南地方一直是秦始皇关注的焦点,“二十九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狼沙中,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少子胡亥爱慕请从,上许之。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於九疑山。浮江下,观籍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还过吴,从江乘渡。”秦皇仙去后,秦二世忙于对统治集团进行清理,而放松了对那些抵抗分子的通缉,也可能是赵高所为,总之叛乱分子的逃亡生涯结束了,大摇大摆的晃来晃去。

秦二世元年七月,陈胜吴广起义,起义军直扑郢陈,在这里原来就有反叛基础,再加上各地来投的英雄,国号”张楚“的大旗开始飘扬,秦帝国的灭亡鼓声敲响了。

战国一词由来

战国时代是华夏历史上分裂对抗最严重且持久的时代之一。

“战国”一词出自汉代刘向《战国策》。

刘向叙录曰:“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敌哞争权,盖为战国。”

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册命了魏,赵,韩三家列位诸侯,由此战国七雄局面正式形成。从春秋时代初期的一百四十多家诸侯,经过三百六十多年的兼并,到战国初期,已经只剩下了二十余家,其中又以西嬴秦,东田齐,中原三晋,南芈楚,北姬燕此七国最强。史称“战国七雄”。

由于随着各家的兼并战争,诸侯少了,胜出者疆域大了,人口多了,财富集中了。原本分散在各家诸侯手中的土地人口财富,现在都集中在了少数几个诸侯之下。各资源的集中,使得各国间的战争规模,战争烈度也急剧上升。在彼此间不断的激烈攻伐中,如何谋求在竞争中生存下来,并且富国强兵。成了各国决策层的首要考量目标。在此时代出现的普遍的需求之下,一系列的变法改革应时展开。

变法改革,战争的第三产业

第一个首先发起变法的是魏。魏文候作为“三家分晋”的直接策划者,他从晋室消亡中吸取教训。从战略角度看,魏的地理位居中原,缺少天然屏蔽,处于四战之地的状况益发加深了魏文候的危机感。为了自保并且能兼并他国,他礼贤下士,先后起用了魏成子,乐羊,吴起,卜子夏等一大批杰出人才,开创战国时代招贤纳士风气之先河。随着时机成熟,在公元前445年前后,魏文候建立起一个集权政治组织后。便任用战国法家鼻祖李悝为相,开始变法,在政治,经济,社会治理上都推出了一系列的变革方案,经过变法,魏国一跃成为了战国初期综合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并且在成功的外交操作之下,魏国用吴起为将,在对秦战争中节节胜利,秦国的河西之地完全沦陷于魏之手。而后魏文侯灭中山,联合三晋大破从春秋起就是老牌强国的齐国楚国。此时的魏国作为战国首号强国当之无愧。

魏国变法之后的是吴起主导的楚国变法,时间约在公元前395年,楚悼王任命吴起为楚国令尹,开始主持楚国变法大计。吴起的变法主要在于整肃权贵,裁汰臃肿的贵族势力,以此来增加国家收入,政治清明。变法在很短时间内就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楚国兼并了南方大片土地,疆域扩大,国力进一步增强。由于魏国,楚国的变法立竿见影,使得其他诸侯国群起效仿。

随之而来的是赵国的公仲连变法,韩国的申不害变法,齐国邹忌变法,燕国乐毅邹衍变法。这些变法都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使得各国的国力强盛起来。各国间的国力趋向于平衡,战争进入了拉据战的胶着状态。但是,各国中唯有秦国的商鞅变法力度最强,改革最为彻底且影响最为深刻。

秦国本来在战国初年还是一个相对于山东六国而言,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较为落后的国家,且被中原诸国向来视为夷狄,在各国间的外交活动中饱受排挤。在魏国强盛之时,秦国被魏国军队打得节节败退,春秋时从晋国慢慢蚕食而来的河西地完全失守,只能龟缩于洛水,并且在洛水沿岸大肆修筑防御工事,对魏国全面采取守势。所幸魏国此后将眼光投向了中山,齐国,并且三晋联盟内讧瓦解。不然后来有没有秦王政横扫六合还很难说呢~哈哈。

挫折使得秦国君主认识到了自身制度的落后,公元前362年,秦孝公元年,这个精力充沛且不甘现状的君王即位后便下令招贤。卫国人公孙鞅入秦,被秦孝公赏识而任命为左庶长,主持变法事宜。公孙鞅在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上都进行了一系列当是时看起来极为激进“大逆不道”的改革,经二十余年的坚持,秦国变法终告大成。史书称秦国大治,诸侯畏惧。公孙鞅因功受封于商,于是也称之为商鞅。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商鞅被其反对派车裂杀害,但是他的变革却没有被废止,这为秦国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合纵连横,以天下为棋盘的博弈

遗憾的是各国君主大力支持的变法改革热潮毕竟不是为了造福百姓而出现的,当时的平民也远远没有用脚投票的觉悟和机会,相对于现在,挖们还真是幸福啊。但是在战国,变法就是为了富国强兵,富国强兵就是了兼并他人而不被他人兼并。于是,随着变法的深入,取得成效的扩大,仗也就越打越大了。

因为率先变法而最早强大起来的魏国在战国初期四五十年内四出征伐,败少胜多,可谓风光无限。西攻秦,东伐齐宋,南讨郑楚,北灭中山,无战不胜。但是随着秦国商鞅变法,国力逐步强大,军事抵抗日益强硬,魏国又是东西两线作战,加上南边虎视眈眈的楚国。形势之下,魏国对于彻底打败秦国是有心无力。于是为了避开秦军锋芒,公元前361年,魏惠王将都城从安邑迁到了大梁,又沿着西河修筑长城,开始对秦采取守势,至此秦魏之间的攻守之势完全调转过来了。此时的魏国将兵力集中起来,大力经略中原地区,迫於形势,宋,卫,郑,鲁等小国向魏国屈服,入朝大梁,被纳入魏国的控制之下(卫星国?)。而后,魏国将眼光投向了昔日被魏文侯称为“情同手足”三晋的其他两晋赵,韩之上,这预示着魏国开始衰落的徵兆……

公元前354年,魏国出兵伐赵,魏军力远远胜于赵军,很快兵临邯郸城下。赵求救于齐国,齐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以“围魏救赵”之计,在桂陵击败魏军,魏国此役大伤元气。经过休整,在公元前342年,魏又伐韩,韩国也求救于齐。齐国再次以田忌,孙膑这对黄金组合率师,故伎重演“围魏救韩”之计,于马陵设伏再次大破魏军精锐,魏国精锐尽失,蓄谋已久的秦国趁此良机对魏国发动攻势,重夺大部分失陷日久且对于秦国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河西地。接二连三的惨败使得魏国元气丧尽,面对军势咄咄逼人的秦国,魏国不得不向中原诸国转取友好外交策略。而中原诸国也恐惧经过商鞅变法后简直脱胎换骨的秦国东来,预以魏国为西垂蔽障,也纷纷接受魏国和解善意。在公元前334年,魏惠王,齐威王订立盟约,史称“徐州相王”。不久,赵,燕,中山(复国)也加入盟约,史称“五国相与王”。“五国相与王”的局面出现意味着中原诸侯开始组建抗秦联盟,有因为联盟各国的地理位置南北纵列,故称“合纵”。不利形势下,秦王为求打破瓦解合纵,从而达到各个击破。采用纵横家张仪的建议,提出了与“合纵”针锋相对的“连横”,在合纵各国中寻找与国,与秦国结成东西横向联盟,拦腰斩断合纵势力。

公元前332年,秦国对魏国软硬兼施,遣使游说佐以军事进攻,接连攻陷魏国曲沃,平周等数大邑,又重创韩军,取得斩首八万的战绩。魏国因为得不到合纵各国有效的援助,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形下,被迫于秦国连横结盟。消息初一传出,各国惊恐,于是在公元前319年,赵,韩,燕,齐,楚策动魏国反秦势力发动政变,随即楚怀王为“纵约长”,合兵攻秦,结果兵败函谷关,合纵瓦解。秦国乘势大举反击,魏韩首当其冲,不能挡,双双与秦国连横。

秦魏韩三国连横成势,齐楚也以从亲抗衡。秦国为了拆散齐楚联盟,派了张仪入楚,以“六百里商於地”为诱饵唆使楚怀王绝齐亲秦。利令智昏的楚怀王信以为真,后方知其中计。大怒下发兵攻秦,是役大败,秦军斩首八万,楚军主将屈匄,裨将逢候丑十余人被虏。不甘心失败的楚怀王意气用事,再次调发大军攻秦,再次惨败。随后在武关会盟中楚怀王被秦诱捕,最终竟死于秦国。秦国在对楚大好形势下,对楚国展开连续打击,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率兵攻打楚都郢,久攻不下后引河水灌城,楚国军民溺死者达数十万人,郢都拔,周围数百里富庶之地都为秦尽纳囊中,楚政权被迫迁都于陈。次年秦蜀守又攻陷了巫郡,黔中郡。遭受连续重大打击的楚国从此一蹶不振。楚国的衰落让秦国再无来自侧翼的威胁,于是改变了连横策略,转而实行“远交近攻”。

远交近攻,中原连番大战

秦新国策“远交近攻”出炉后,当即一方面与远在东边跟自己国土无接壤的齐国,燕国交好;一方面又对与其接壤的三晋赵,魏,韩发动猛烈进攻。战争目的也从单纯的攻城略地转变成寻求更多地摧毁敌方一切抵抗的直接间接的有生力量。公元前293年,秦将白起在伊阙大败魏,韩联军,取得前所未有的惊人战绩:斩首二十四万,占领韩国五座城邑。公元前288年,秦昭王自称西帝,尊齐湣王为东帝,后虽然各自取消帝号,但是此举让中原各国与齐国离心,合纵势力被进一步破坏。齐湣王将山东各国的衰弱看成是自己称霸的良机,齐国开始展开以称霸为目的的军事行动,乘燕国内乱之机攻破燕都,灭宋国而独占宋地,南掠楚国淮北,西侵三晋边邑,齐国四面树敌。终于被经过发愤图强数十年的燕昭王寻到良机,任用乐毅为将,联合了秦,魏,赵,韩,五国大举伐齐,连下七十余城,拔齐都,自吕太公姜尚建都以来七百余年,从未被攻陷过的临淄陷入异国军队燃起的烽烟中,府库财宝被略抢一空,齐湣王也在逃亡中被楚将所杀。后来虽然有田单火牛阵大败燕君,一举复国,但是齐国元气从此再也没能恢复。楚,齐两大强国先后衰落,客观使得秦国形成独强局面。自从楚齐两国暗弱后,秦国集中力量向三晋中实力尚存的赵国发起凌厉攻势。公元前265年,秦军突袭韩国,切断了上党郡十七县与韩国本土的联系,这成为了秦赵长平决战的导火索。双方相持三年之久,然而赵王中离间计,以赵括替换了老将廉颇,结果赵军大败,白起将四十五赵国降卒尽数活埋,又进围赵都。形势危急下,虽有魏国信陵君“窃符救赵”,但是长平战败使得赵国精壮尽失,已呈穷途末路之势。从此天下再无可以与秦国匹敌之国。

诸雄闇弱,华夏大一统

元前256年,秦昭襄王兼并西周;公元前249年,秦庄襄王兼并东周,周王室彻底灭亡。公元前246年,秦王政继位。到了其238年举行冠礼亲执秦国大权,镇压嫪毐叛乱。次年剥夺吕不韦相权,使其自杀,稳定政局,秦国大权独揽的秦王政重用李斯与尉繚,开始并吞六国。在尉繚策略下,秦国以金钱收买以及军事进攻相结合,秦军势如破竹。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公元前225年灭魏,公元前223年灭楚,公元前222年灭燕,赵。最后在公元前221年兵不血刃地灭亡了齐国。秦王政登基,为千古一帝秦始皇,中国从此由一个诸侯割据称雄的分封制国家,进入了持续2000年之久的封建中央集权的时代。

战国时期的郡县征兵制度

郡县征兵制度的推行和常备兵制度的建立

春秋时代,各级贵族都有宗族成员和私属人员所组成的军队。不但诸侯国的国君是这样,卿大夫也是这样。当时各国在对外作战中,以这种贵族军队作为骨干,而征发国人作为车战的主力,也还强迫所属的奴隶、庶民作为随从的徒、卒,徒步随从作战或服劳役。到春秋、战国之交,由于农田制度的变革,国人和庶民先后转化为自耕小农,这种普遍存在的自耕小农就成为各国军队的主力。各国为了争取在兼并战争中的胜利,就普遍地实行征兵制度。随着郡县制度的建立和推广,就实行按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度。

郡县征兵制度

县原来有一套征赋的制度。赋是包括军备和军役在内的,所谓“量入修赋,赋车兵、徒兵、甲楯之数”(《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晋楚等国由于县的陆续设置,到春秋后期,县的军队已成为很有力的部队了。例如公元前五二○年晋籍谈、荀跞曾率九州之戎及“焦、瑕、温、原之师”护送周天子入王城(《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又如公元前五八五年晋兵救郑侵蔡,楚公子申、公子成曾率“申、息之师”救蔡(《左传》成公六年)。到了战国时代,随着郡县制度的建立和军队以农民为主要成分,各国就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度。战国时代各国在边地设郡,主要是为了国防,所以一郡的长官叫守,郡守有奉命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战国时代,各国边地都已分设郡县,中区也已普遍设县,征兵制度已推行到全国,郡县成为征兵的地区单位。据说,齐国的国都临淄有七万户人家,下户每户有三男子,不用从远县去征发,临淄的兵卒就已有二十一万人(《战国策·齐策一》)。韩的大县宜阳,“城方八里”,也有“材士十万”(《战国策·东周策》)。整个魏国如果“悉起其百县胜兵”,也不下三十万(《战国策·魏策三》载须贾语)。这时各国在战争时征兵,大都以郡为单位,例如公元前四八三年,吴王夫差曾征发九郡兵伐齐(《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公元前二四○年,赵将庆舍曾统率“东阳、河外师”守河桥。公元前二三五年,秦始皇曾征发四郡兵助魏攻楚。

战国时代男子服兵役的年龄,大概从十五岁到六十岁。长平之役,秦王听说赵的粮道已被切断,就亲自到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史记·白起列传》)。楚国大司马昭常防守在楚的东地,曾对齐的使者说:“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之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战国策·楚策二》)大体上,男子到达“傅”(成年登记户籍)的年龄,国家随时都可以征调入伍。例如云梦秦简《编年记》记载,喜在傅籍之后一年就参与军役。服兵役时期的长短,要看战役和需要而定,战役结束,就可以回家。例如喜在秦始皇三年参加卷军,到八月就担任榆史,四年又参加兵役,十一月又担任安陆□史。服兵役的,除了农民以外,也包括一部分低级官吏。喜一共三次从军,后两次从军都在为小吏之后。秦始皇十一年“王剪攻阏与、橑阳,皆并为一军。翦将十八日,军归,斗食以下什推二人从军”(《史记·秦始皇本纪》)。说明秦军有一部分“斗食”的低级官吏参加,参加的人数和在低级官吏中所占的比例,要看具体需要而定。

这时各国遇到大战,往往征发全国壮丁而起倾国之师。例如长平之役,赵国“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之上党”(《韩非子·初见秦篇》、《战国策·秦策三》)。秦国灭楚之役,秦将王剪带了六十万人伐楚,曾说:“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史记·王翦列传》)但一般战争往往只征发与敌国邻近的郡县的壮丁作战,如果郡县不靠近当前敌国的就不常征发,使他们能休养生息,以备将来抵御邻近国家之用。例如苏代论齐国兵役的情况说:“且异日也,济西不役,所以备赵也;河北不师,所以备燕也。今济西、河北尽已役矣,封内弊矣。”(《战国策·燕策一》)

战国时期各国的军队数量

春秋战国间,由于铁兵器的应用,由于弩和其他新武器的发明,由于士兵的主要成分由贵族及其“私属”和“国人”改变为农民,战争规模和战争方式就发生了巨大变化。

这个变化,首先表现在军事上的,是各国兵额的大量增多,交战双方参战军队的人数增多。

春秋初期各大国军队人数是较少的。虽然晋国从一军、二军增加到五军、六军,但是几次大战如城濮之战还只用七百乘兵力,塞之战还只用八百乘兵力,每乘以三十人计,也只有二万多人。齐国当齐桓公时,也仅有八百乘兵力,共三万人(《国语·齐语》)。楚国在鲁庄公二十八年伐郑之役,还只用六百乘兵力。到春秋后期,由于县制的推行,兵力就突增了。晋国在鲁昭公时全国有四十九个县,每县有一百乘兵力,共有四千九百乘兵力,鲁昭公十三年晋治兵于邾南,就有甲车四千乘。每乘以三十人什,四千九百乘就有近十五万兵员,再加上另外的“徒兵”等,当更不止此数。楚国当楚灵王时,单是陈、蔡、东西、不羹四个大县,“赋皆千乘”,已有四千乘兵力,再加上申、息等县和其他地方的军队,兵力当有万乘,兵员有数十万人。所谓“万乘之国”、“千乘之家”便在这时出现了。到战国时代,各大国的兵额就有三十万至一百万之多:

(一) 秦国有带甲(或作奋击)百万,车千乘,骑万匹(《战国策·秦策一》策士所造苏秦语、《韩策一》、《楚策一》张仪语、《秦策三》范雎语)。

(二)魏国有带甲三十万或三十六万,防守边疆和辎重部队十万(《战国策·齐策五》策士所造苏秦语、《魏策一》张仪语、《魏策三》须贾语)。它最强大的时期,据说有“武力二十万,苍头二十万,奋击二十万,厮徒(奴隶)十万,车六百乘,骑五千匹”(《战国策·魏策一》策士所造苏秦语)。

(三)赵国有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战国策·赵策二》策士所造苏秦语)。

(四)韩国兵卒不过三十万,包括厮徒在内,除了防守边疆关塞的以外,“见卒不过二十万”(《战国策·韩策一》策士所造张仪语,《韩策一》苏秦说有“带甲数十万”)。

(五)齐国有带甲数十万(《战国策·齐策一》策士所造苏秦语)。

(六)楚国有带甲(或作持戟)百万,车千乘,骑万匹(《战国策·楚策一》策士所造苏秦语、《楚策一》江乙语、《秦策三》蔡泽语、《史记·楚世家》顷襄王十八年大射者语)。

(七)燕国有带甲数十万,车七百乘,骑六千匹(《战国策·燕策一》策士所造苏秦语)。

春秋战国间,用兵的数量还在十万左右。《孙子兵法》说:“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又说:“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作战篇》)。更说:“凡兴师十万”(《用间篇》)。据说,“吴起之用兵也,不过五万”(《吕氏春秋·用民篇》)。公元前三四一年马陵之战,魏国也不过动用“十万之军”(《战国策·魏策二》)。

《墨子》也说:“君子必且数千,徒倍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矣”(《非攻下篇》,“君子”下原多“庶人也”三字)。到战国中期以后,参战的军队,数量既多,死伤也多。公元前二九三年秦将白起大破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公元前二七三年秦白起败魏军于华阳,斩首十五万(《史记·秦本纪》、《魏世家》,《白起列传》作“十三万”)。公元前二六○年长平之战,秦竟俘虏了赵军四十多万,都活埋了。公元前二五一年燕攻赵,起兵多至六十万,“令栗腹以四十万攻鄗,使庆秦以二十万攻代”(《战国策·燕策三》)。公元前二二五年秦派将军李信带二十万人攻楚,被楚击败;次年改用王翦带六十万人再度攻楚,结果大破楚军。

这时各国军队人数的增多,固然由于人口增加,更主要的是由于各国已普遍实行郡县征兵制度,作战时所有及龄农民都有可能被强迫编入军队,一场大战,双方往往动用几十万人,战争的规模也就达到空前未有的地步。

战国四公子评传

信陵君魏无忌、春申君黄歇、孟尝君田文、平原君赵胜, 是为战国四公子。以德才论,愚以为,信陵君第一,春申君次之,孟尝君第三,平原君居末。

一、信陵君

魏公子信陵君无忌,“魏昭王少子而魏安嫠王异母弟也 ”,为人“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因此多归公子。而列国也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地十余年。”但才高招忌,安嫠王“畏公子之贤能,不敢任公子以国政。”

安嫠王即位十数年,齐楚相约攻魏。老臣唐睢西说秦昭王,秦发兵救魏。安嫠王昏庸无能,目光短浅,居然“以秦救之故,欲亲秦而伐韩”。信陵君乃纵论天下形势,谏阻魏王,指出秦乃虎狼之国,“非尽亡天下之国而臣海内,必不休矣”。韩为魏之屏障,韩存则“卫、大梁、河外必安”,韩亡则魏危在旦夕。事实上,后来秦果于秦王政十七年亡韩,二十二年亡魏。作为一个出色的军事家,信陵君可谓高瞻远瞩。

魏安嫠王二十年,秦昭王破赵长平军,进兵围邯郸,赵王请救于魏。三晋本为一家,赵魏尤其唇齿相依。但魏王畏秦,令晋鄙将十万大军屯邺,“名为救赵,实持两端以观望”。信陵君数劝魏王不得,乃窃符救赵。目光高远,当机立断,信陵君可谓不世之英雄。

信陵君留赵十年,“秦闻公子在赵,日夜出兵东伐魏”。魏安嫠王三十年,信陵君返魏,将五国之兵破秦军于河外,乘胜追击至函谷关,“秦兵不敢出”。赫赫武功,名震天下。以秦之强,于公子在世之日,不敢复加兵谋魏。

信陵君亲韩救赵存魏,于三晋及天下其功可谓大矣,可惜功高震主,秦王又以反间计日毁公子于魏王。魏王本畏公子,遂“使人代公子将”。为免杀身之祸,信陵君“谢病不朝”,“饮醇酒,多近妇女”,四年后便“病酒而卒”。实令人扼腕叹惜。

四公子皆称喜士,致食客数千,但唯有信陵君乃真正能下士者。每闻贤者,必卑躬往请,以诚相求,以礼相交。如大梁侯嬴、朱亥,邯郸毛公、薛公。汉高祖少时即闻公子贤,即位后“每过大梁,常祠公子”。高祖十二年、十二月,为战国王者及秦始皇置守冢十家。非王而获守冢者独信陵君一人。史记:为公子置守冢五家,世岁以四时奉祠公子。信陵君之贤,诚不虚也。

二、春申君

春申君黄歇,四公子中唯一非王室中人。然相楚考烈王二十五年,辅国持权,说一不二,自有其过人之能。

黄歇初以博闻辨术事顷襄王,封左徒。二十一年,秦拔楚郢,“烧先王墓夷陵”。二十二年,复拔巫黔中郡。是时黄歇为楚使于秦,知秦王轻楚,恐秦举兵灭楚,遂以滔滔辨才说秦昭王,指出“天下莫强于秦楚”,秦楚相争犹如二虎相斗。蚌鹤相争渔人得利,灭楚而致韩魏强盛实属不智之举。再者秦楚素来友好,韩魏于秦却有累世之怨。故仇楚不如善楚,伐楚不如伐韩魏。昭王以为善,乃止将军白起,“发使赂楚,约为与国”。

顷襄王二十七年,太子完质于秦,黄歇随行。三十六年,顷襄王病,黄歇乃设计使太子逃归楚。秋,顷襄王卒,太子完立,是为考烈王。元年,以黄歇为相,封春申君,从此荣宠不衰。

春申君相楚二十余年,考烈王无子。赵人李国欲献其妹于楚王,恐无子失宠,遂投春申君门下。春申君性好渔色,年近花甲,色心未衰,乃自取其妹。及有身,李园教其妹言于春申君:“楚王虽幸君,然王无子,百年后必立兄弟。君相楚日久,多失礼于王兄弟。异日恐有杀身之祸。不如进妾于王,一旦有子,则楚国尽为君之天下矣。”春申君“大然之”,乃进之楚王,欲效吕不韦故计。后果生男,立为太子,李园遂受重用。

李园本非善人,得势后更是野心勃勃,阴养死士,欲取春申君而代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春申君徒为他人做嫁衣裳,自己却懵然不知。二十五年,考烈王病,春申君门下贤者朱英劝春申君:“楚王卒,李园必杀君以灭口。”可怜春申君一生玩弄权术阴谋,此时居然天真,以为李园“弱人也,仆人善之,且又何至此!”十七日后,考烈王卒,李园使死士刺春申君于棘门,“尽灭春申君之家”。

春申君初为左徒时,外无宾客之助,内无王室之亲,说秦以存魏国,设计而归太子,独赖其才而成大事,其智何其明也。及为相国,五年将兵救赵,八年北伐灭鲁,复兴楚国。以非王室宗亲而相楚二十五年,言必听、计必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名为相国实则楚王也。其文治武功、才能手段可见一斑。一世英雄,暮年竟灭族于竖子之手,可怜!可叹!

三、孟尝君

齐田文,父为田婴,祖为齐威王。宣王为其亲叔,缗王为其堂兄。田婴封于薛,谥为靖郭君。田文代立,是为孟尝君。

孟尝君少有远谋,深明“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劝田婴舍家业而厚待宾客,由是“名声闻于诸侯”。孟尝君待客平等,“食客数千人,无贵贱一与文等”,且常施惠于宾客亲戚,客以此多归孟尝君。

秦昭王闻其贤,乃先使泾阳君为质于齐,以求见孟尝君,不得。齐缗王二十五年,孟尝君不得已而入秦。秦昭王始欲相之,后欲杀之。孟尝君赖其客中能为鸡鸣狗盗者之力,得脱此难。

后孟尝君相齐,缗王惑于秦楚之毁,“以为孟尝君名高其主而擅齐国之权”,遂废孟尝君。赖其客冯獾游说秦王和齐王而得复其位。

及田甲劫缗王,缗王甚疑孟尝君为主谋。孟尝君不得自辨,遂逃。其舍人魏子等“自刭宫门以明孟尝君”,缗王乃“复召孟尝君”。

孟尝君所经此三难,卒赖宾客之力而免,故世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司马迁以为“名不虚”。但其心胸狭隘,好为阴谋,故王安石于“鸡鸣狗盗者出其门”颇有微词,不为无因。

齐缗王二十五年,孟尝君脱秦难,经赵返齐。赵人闻其贤,出观之,皆笑其身材矮小。孟尝君闻之,“怒,客与俱者下,斫击杀数百人,遂灭一县以去”。气量何其小哉!

孟尝君谢病归养后,秦逃将吕礼相齐。孟尝君恐失势,乃行阴谋手段排挤吕礼,后又借刀于秦相魏冉,终将吕礼逼走。

齐缗王三十八年,齐灭宋,欲废孟尝君。孟尝君“恐,乃如魏”。“魏昭王以为相,西合于秦赵,与燕共伐破齐。齐缗王亡在莒,遂死焉”。孟尝君为泄一已之愤,不思破六国之合,致使乐毅将六国之兵,下齐七十余城。若非有田单出世,行反间计,排火牛阵,齐国几乎宗庙无存。孟尝君实为齐千古罪人。

战国时诸侯争霸,目无周王,然名义上周室仍为共主,有类于近代军阀割据。因此士只求一展胸中抱负,并无忠君爱国之念。魏张仪相秦,齐孙武事吴,卫吴起事魏相楚,东周苏秦事燕并佩六国相印,皆自然之事。故伍子胥去楚事吴,引兵伐楚,以报父兄之仇,时人未尝稍有非议。但孟尝君身为齐宗室嫡亲,不思救国反为魏相,坐看齐几乎灭国,实乃数典忘祖之辈。

其后田单复齐,襄王立。“畏孟尝君,与连和,复亲薛公”。孟尝君死后,诸子争立,而齐魏共灭薛,孟尝君遂绝嗣无后。

四、平原君

平原君赵胜,乃武灵王子、惠文王弟而孝成王叔也。赵之诸公子中,赵胜“最贤,喜宾客,宾客盖至者数千人”。

孝成王七年,秦破赵长平军,进兵围邯郸。赵使平原君请救于楚,赖客毛遂之力而定赵楚合纵。平原君返赵,楚魏救兵皆未至,而邯郸危在旦夕。平原君听李同之劝,尽散家财以飨士,得敢死之士三千人,却秦兵三十里,已而魏楚军至,邯郸围解。

赵胜虽名列四公子,但名不副实。史书所言其“喜宾客”,其实“徒豪举尔,不求士也”。为一美人而寒宾客之心,毛遂处其门下三年而不知其才,其好士不过尔尔。后信陵君留邯郸,从贤者毛公、薛公游,平原君闻之,笑信陵君妄从博徒浆者游,致门下士“半去平原君而归公子”。可见平原君徒好虚名以自喜耳。

平原君虽为赵相,其实才具平庸,目光短浅。孝成王四年,秦攻韩上党,旦夕且下。上党守将冯亭乃使使者告赵王:“韩不能守上党。吏民皆安为赵,不欲为秦。有城市邑十七,愿再拜入之赵。”赵王大喜,召平阳君赵豹相商,赵豹以为不可,“圣人甚祸无故之利”。赵王向无自知之明,脸皮又极厚,居然说:“人怀吾德,何谓无故乎?”复召平原君问之。平原君同样愚蠢,既看不破此嫁祸之计,也未考虑后果。利令智昏之下劝赵王道:“发百万之军而攻,逾岁未得一城,今坐受城市邑十七,此大利,不可失也。”赵王乃使赵胜受地。秦以倾国之力攻韩而赵坐受其利,乃移兵攻赵。赵遂有长平之祸、邯郸之围。

平原君虽不识大体,但所谓庸人有庸福。孟尝君灭族,春申君灭族,信陵君才不得用抑郁而死。独平原君历相惠文王及孝成王,一生竟无大难。死后,“子孙代,竟与赵俱亡”。四公子中,以平原君结局最好,天妒英才,信不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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