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杨奇清与建国初期的“天字一号”诈骗案 杨奇清

大案原文地址:杨奇清与建国初期的“天字一号”诈骗案作者:中国人物传记文/何立波
1960年,北京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诈骗案件。犯罪分子模仿周恩来总理的笔迹,诈骗中国人民银行20万元人民币。这个案子惊动了中央领导,轰动了全国。周总理知道后十分震怒,指示公安部限期破案。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奇清亲自指挥破案,仅用10天就宣告破案。罪犯原来是外贸部的科员王倬。1960年6月8日,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倬犯反革命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倬伪造的总理办公室公函
神秘的西藏工委干部“赵全一”1960年3月18日下午5时40分,一位身着灰呢子大衣,举止大度,气派从容的干部,来到坐落在天安门广场西侧西交民巷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传达室。他一脸严肃地自称是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人员,又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封有红色铅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字样,并写着“速送(限当天下午五点四十分前送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毛笔正楷字的函件。传达室的同志见是国务院的急件,不敢耽误,赶紧签收并快步送到了行长办公室。行长办公室的于秘书忙打开函件,但见里面装着周恩来办公室呈交总理的一份报告,内容是“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指示,因西藏活佛第一次进京,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还要摄制纪录影片,各方面均需招待费。主席还嘱拨一些款修缮寺庙,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经预算为贰拾万元人民币。可否。请批示。l960.3.l8”。下面有总理办公室主任童小鹏的亲笔签名,用的是国务院办公厅的专用公函纸,盖着总理办公室的鲜红大印。在这份报告的天头处,则有几行周恩来的手书批示:“招待好西藏活佛,是事关民族统一、团结的大事,至关重要。请人民银行在今天下午七点钟之前从速备齐贰拾万元人民币,送交民族饭店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赵全一,不得有误。”落款是“周恩来”。于秘书深感此事重大,而行长曹菊如又外出未归,眼看就要到下班时间了,便火速将紧急函件送给了在总行值班的计划研究局王兰副局长。王兰仔细一看,在报告上还有周总理的小字批注:“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①要市场流通旧币;②拾元票,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王兰不敢耽误,当即直接通知会计发行局局长办公室,派人去金库清点20万元人民币现金。下午6点20分,王兰又接到来自周总理办公室的电话,询问银行按周总理批件办理款项的情况。王兰更加深信不疑,连忙让一位副科长和两名科员将20万元巨款装入两只麻袋,乘小车赶紧送到民族饭店。一位在民族饭店东走廊等候的干部迎了上来,他穿一身毛料衣服,自称是“赵全一”,同时还掏出一个黑色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个收据交给送款人。当对方让他盖章时,他便从衣袋里取出一张盖有“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图章的取款函给了他们,这封信函上写着:“兹介绍西藏工委民族事务部赵全一同志前往你行领取拨款贰拾万元整。此致,中国人民银行。1960年3月l8日。”三位银行工作人员将两只麻袋抬下车来,搬进前厅放下,并询问还要将两只麻袋运到哪里去,他们可以帮着干。赵全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于是,三位银行工作人员当即驱车返回银行,将收条和公函交给了王副局长。王兰看了看手表,时钟正指向6点50分,按照总理的批示还提前了10分钟,不禁轻松地吐了一口气,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3月21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曹菊如为了请示这笔巨款怎样下账,拨通了中南海西花厅周总理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周总理的秘书,听到曹菊如的报告之后,感到非常意外,在电话里明确告诉他,总理没有作过这样的批示,总理办公室也没有介绍过赵全一这个人。曹菊如惊呆了,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产生了错觉,又忙问道:“什么?您说总理没有作过这样的批示,没有赵全一这个人?”当听到秘书再次肯定的答复之后,曹菊如的脸色大变,额上立时冒出一颗颗黄豆股大小的汗珠。会有人如此胆大包天,伪造总理办公室的报告和总理的亲笔批示?还有那国务院办公厅的公函纸张、标准信封以及鲜红大印,又怎么可能伪造得出来?他赶紧将收到的函件取出来,仔细查看,实在看不出半点破绽,一切都显得真实无误。3月22日,周总理办公室给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打来电话,要求将“总理批示”等所谓紧急函件及介绍信、收条等物送去查对。3月24日,曹菊如与王兰带齐所有物件来到了周总理办公室。经过查对,确认“总理办公室报告”、“总理批示”、“取款介绍信”等所有物件全系伪造。就连那个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的赵全一和来总行送紧急函件的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人员,也压根儿不存在。20万元巨款——彼时彼刻的20万元巨款就这样被那个骗子从国库里面骗走了,一桩建国以来天字第一号诈骗案就这样发生了。王兰副局长马上赶到了公安部报案。而此时,夜幕已经笼罩了整个北京城。
周恩来点将杨奇清1960年3月25日,周总理办公室主任童小鹏与秘书将这一特大诈骗案报告了周总理。周恩来非常生气,立即吩咐童小鹏:“马上给我接通杨奇清的电话,让他来破这个案子。”童小鹏赶紧拨通了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奇清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秘书告诉童小鹏,杨部长不在部里,正在玉泉山公安部领导干部的读书班学习。周恩来听到这一情况后沉默了一会儿,想了想说:“那就先叫谢富治来,让他组织力量尽快侦破这个案子吧!”童小鹏又连忙拿起话筒,给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打电话。谢富治打定了主意,要亲自抓这个案子,指挥侦破。他一回到公安部办公室,就一一点将,从公安部二局、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一个专案侦查领导小组,向专案组成员说明了案情之后,再三强调了“三性”,那就是案件的严重性、破案的重要性、时间的紧迫性。然后,将有关材料让众人传阅。根据诈骗巨款数目之大、作案时间之短、犯罪技巧之高、转移藏匿之快等情况,初步断定必然有一个犯罪团伙共同作案。于是,谢富治采取广泛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全面铺开、分头并进的办法。为了防止罪犯逃窜,用电话向全国各省、市、区公安厅、局通报案情,要求对车站、码头、机场、招待所、旅馆以及罪犯可能活动的场所加强控制。他又召集国务院、军委和中直机关所属单位的保卫处、科长会议,布置查找诈骗犯的工作。还由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召开了中央各部、党委专职书记、办公室主任的工作会议,介绍案情,要求各级党委积极支持协助查找罪犯。谢富治对专案组发出了第一步行动的指示:找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和银行职员,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让他们一一写出材料,从中寻找破案线索。专案组成员遵令而行,没费什么劲,就从每个指定的对象那儿取回了一份份旁证材料以及由调查对象签了名的询问笔录。在案情分析会上,谢富治问:“会不会是内外勾结作案呢?”没人敢说这个问题不存在,因为结论只能是在深入调查之后才能做出。谢富治认为自己的假设很有创造性和启发性,下令通过多种渠道,从各个方面调查取证。专案组成员又遵照谢富治的指示,对银行的有关人员展开了全面调查。但是所有调查的结果都证明了不存在“内外勾结作案”的可能。3月27日晚上,周恩来让秘书打电话给公安部,询问案子的进展情况。得知谢富治突然称病,已住进北京医院高干病房了,而整个侦破工作只有“面”的铺开没有“点”的深入。周恩来听了秘书的报告后,只说了一句话:“马上通知杨奇清回来。”杨奇清于接到通知的当天,也就是3月27日夜晚赶到中南海西花厅。周恩来将那桩特大诈骗案的案情简明扼要地告诉了他,同时也就将破案的任务交给了他,并且给他规定了破案的期限——10天。杨奇清,1911年11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平江县一户贫苦农民家庭。1928年初,他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3年底,他担任红三军团保卫局执行部部长,从此走上了保卫工作岗位,开始了他几十年的保卫工作生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杨奇清在其工作岗位上更有着不俗的表现。1950年1月,在杨奇清的组织领导下,采用科学侦破方法,成功破获国民党保密局北平潜伏台。1952年,杨奇清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常委、中南局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党组书记、部长,在他的具体组织指挥下,在湖南桃源和湘鄂西山区几次歼灭空投特务,给美蒋以沉重打击。1954年,杨奇清任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1955年春,周恩来总理率团出席万隆会议,他随团负责保卫工作,粉碎国民党特务谋杀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副总理的企图。1959年,杨奇清主持公安部日常工作。1960年3月28日上午,公安部党组决定成立专案领导小组,由杨奇清担任组长。随即,杨奇清召集公安部一、二、三、六、八、九局和北京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开了紧急会议,重新研究部署,明确侦破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专门机关必须踏踏实实地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对重点单位方面的清查工作,则确定由有关业务局分工负责,限期取得显著成效。在全面部署完成之后,紧接着杨奇清又召开专案组会议,让每个人都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既详细汇报对案情的调查情况和侦破过程,也谈自己的看法和判断。专案组的成员在他们所敬佩的杨奇清面前,无不对杨奇清亲自抓破案充满了信心,再也没有在谢富治跟前的那种拘谨和束缚,一个个将心里的话全都倒了出来……杨奇清经过深思熟虑,果断地做出了三个决定:第一,撤销谢富治安排的对银行有关人员的监控。他断定不可能是内外勾结作案。因为银行的职员无权从金库中取出巨款交与诈骗罪犯,而有权这样做的高层领导人如果要将国库里的钱放进自己的腰包,办法多的是,犯不着冒这样的风险闹得满城风雨。这种伪造总理办公室报告和总理批示、签名的诈骗方法固然是匪夷所思,但高层领导人如果是这么干,并且主动打电话向周总理的秘书报告,那就未免太愚蠢了。第二,停止从户籍中寻找“赵全一”的行动。因为“赵全一”很有可能是假名,即使花大力气从北京城寻找到了“赵全一”,也不一定是我们所要寻找的罪犯。第三,马上释放民族饭店所有被软禁、被拘押的人。他断定,罪犯选择在这里交接巨款,并不是因为这里是他的藏身之地,或者有什么同伙。恰恰相反,罪犯必定会想到在他实施诈骗之后,他接收巨款的地点必定是公安部门侦查的焦点,所以他决不会在自己的藏身之处或者有同伙的地点来接收巨款。亲自动手是杨奇清一贯的工作作风,他带着专案组的同志到民族饭店和人民银行总行去勘察现场,找这两个单位的门卫、收发、司机、服务员、秘书、送款人等二十多名关人员详细座谈、回忆案发期间的情况。他不知疲倦地听着,座谈到29日凌晨3点才结束。3月29日上午,杨奇清又与公安部副部长王昭分别主持召开了各省、市、区公安厅、局长电话会议和各部委专职书记会议,将案情通报全国,要求通力合作,协助破案,把发动群众查找罪犯和加强专案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杨奇清要求技术人员发挥现代科技力量,对纸、笔、墨、笔迹做鉴定分析。他对三局局长石广平说:“这次破案你们三局的刑侦技术要起作用,不然要它干什么?”当天,他又亲自找有关人员详细询问情况,其中就有人民银行总行的办公厅主任。杨奇清在谈话时始终保持着循循善诱、和颜悦色,致使在座的石广平颇感意外,他说:“银行出了这么大的漏子,我还以为部长会狠狠批评他呢!”杨奇清说:“他已经够紧张了,如果我再狠狠批评,他会更紧张,什么情况也说不出来,不利于开展破案工作嘛!”随后,杨奇清又吩咐民族饭店的经理在该饭店开了几个房间,他与专案组成员全部在这里住了下来,并任命公安部二局六处处长高仑为专案组主任。3月30日上午,杨奇清与王昭继续分别主持电话会议,进一步做出部署,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各级公安保卫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一个侦破天字第一号大诈骗案的天罗地网完完全全撒开了。当天下午,杨奇清又与专案组一起再次在民族饭店发案现场勘察,召集有关人员座谈回忆发案时的情况,终于弄清了发案经过和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为了澄清一位开电梯的老工人和一位服务员在回忆中的差别之处,座谈后,他召集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模拟,重现案发当时的情景。在此之前,有个重要的时间问题还一直没有弄清楚:一说犯罪分子是晚上10点钟将巨款从民族饭店用麻袋运走的;一说是晚上7点钟前作案分子收到巨款后,即将装巨款的麻袋放在一个邮政代办处的柜台前,邮递员晚上8点钟去取邮件时,麻袋就不见了。通过现场模拟,重现当时的情景,唤醒了目击者的记忆,澄清了一些模糊印象,并使侦破组成员更清楚地了解当天案发的主要过程。这次“现场模拟试验”进一步证实了杨奇清的有关推断准确无误,也就奠定了侦破此案的基础。还使专案组的成员们有了一个共同的感觉——仿佛已经看到了罪犯的影子。
杨奇清把破案重点转向了物证3月31日,杨奇清又主持召开了专案领导小组会议,专门检查了技术鉴定工作。他强调指出:“要将犯罪的物证作为查证的重点。”至此,杨奇清将深入发动群众与专门工作紧密配合,既有面,也有点,有广度更有深度。重视人的查找更重视物的查证,这样就做到了既铺得开也收得拢,显示出很高的侦破艺术。随即,专案组提供了罪犯伪造总理办公室公函用的纸型,这是一种办公用的十五行横格纸。国务院各部、委和中直机关立即发动群众清查档案、查找这种纸型。国务院办公厅档案科是保存国务院机关来往文件最多的地方。档案科全体同志动员起来翻阅档案查找,在浩如烟海的文件中查找这样的公文纸绝非易事,终于在夜晚由文书科白雅茹发现了一张相近的公文纸,原来是外贸部用的公文纸。这就证明骗子所用的纸张是外贸部印制的公文纸。吴空当即向办公厅保卫科反映,不久公安部的人赶到,核实无误,并借用了相关的文件。杨奇清当机立断,于4月2日派人去外贸部查证。经过全体同志苦战一昼夜,翻人事档案,进行人员排队,查18日下午行踪,查对笔迹,发现犯罪物证上的笔迹与外贸部出口局计划处科员王倬的笔迹相似。经过公安部刑侦专家鉴定,确认王倬的笔迹与罪犯的笔迹完全一致。杨奇清随即指示专案组与外贸部保卫处对王倬进行全面调查,弄清楚了王倬的有关情况:王倬,又名王连升,笔名金维,男,36岁,辽宁省辽阳县人。他曾于1941年参加三青团,l943年加入青帮,1948年在东北大学经济系毕业。北平解放前夕,在北平特刑庭看守所当过一个多月的收发兼会计。北平解放后,l949年4月,王倬到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同年8月参军,1950年2月由陕西汉中开小差逃回北京,后到北京京华美术学院学习。1951年3月,王倬自荐混入中国进出口公司,1952年9月到外贸部出口局当科员。其父王景槐,系齐齐哈尔医士学校教员,曾担任过国民党的少将专员。紧接着,专案组又发现了王倬的几个重大疑点:其一,1950年,王倬在陕南军区第一卫生所与病号王昌国伪造路条开小差时,曾给王昌国化名“赵全一”,与这次骗款人所用的姓名相同;其二,发案的那天,王倬请假陪母亲到积水潭医院看病,但事实上他并没有陪母亲去医院;其三,二月间,王倬曾向文印室借用过刻蜡纸的钢板,为街道食堂刻饭票,而事实上根本没有刻饭票这回事;其四,王倬下班后去北京站售票厅察看去广州方面的火车时刻表,在售票窗口徘徊良久;其五,王倬晚上独自到了后海河沿,举止反常,神情异样。看来,王倬就是要抓的“赵全一”,而且有逃跑迹象和自杀的可能。这时,又获悉了王倬的一个新情况。王倬将几件旧衣服和几件医疗器械、一只旧血压表送进了王府井的一家当铺,要换钱拿去给他母亲治病买药。这个情况不禁使得几个专案组的成员感到迷惑:因为这无疑说明了王倬的家境贫寒,只是靠着他与妻子每个月的那点工资维持生活,根本不像是已经骗了20万元巨款的暴发户。然而,还是在这时,监视人员又发现:地处北京市李广桥南街3号的王倬家,深夜飘出烧毁纸张的轻烟与气味,怀疑他是在焚毁纸币,消灭罪证。于是,杨奇清于4月4日下令逮捕王倬,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其进行审讯。杨奇清还派公安部三局局长石广平去旁听审讯,并将审讯情况及时向他报告。专案组遵照杨奇清的部署,兵分几路同时采取了行动。第一路,对王倬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在上了锁的文件柜中找到了钢板和蜡纸、铁笔等物,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犯罪作案工具。而且经过检验,在钢板上还发现了残留的伪造函件的痕迹。同时,从王倬的黑色笔记本上发现一处缺页,其纸张正好用于他收到巨款后写的收条。第二路,从王倬家中的夹墙里搜出了19.12万元巨款。王倬面对着他无法否认、无法辩白的一件件证据,一时瞠目结舌,惊讶万分。因为他没想到他会被发现,被抓住。他认为自己是天才,对诈骗国库的巨款充满了自信。他为这次诈骗行动秘密准备了两年,而且全系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连他的妻子也不知情。他在一切准备就绪,一出马就顺利骗到20万元巨款之后,也没让任何人介入,而是自己用一辆自行车将两个装满了钱的麻袋运回家。他没有动用这笔巨款的一分钱,而是全部藏到了夹墙内,依然靠着工资生活,表面上与往常一样,没显出任何特别之处。甚至在察觉到风声紧的时候,他还故意去典当衣物以转移视线。只是在感到危险悄悄临近时,他才打算烧毁巨款以毁灭罪证。但是这一切都是枉费心机,最后,他还是落入了法网,在铁证面前,他不得不承认了他所干的一切,亲笔写下交代材料。
[转载]杨奇清与建国初期的“天字一号”诈骗案 杨奇清
诈骗犯王倬,曾化名赵全一
在交代材料中,王倬回顾了他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在工作中,王倬看到下边对部长的批示从来不怀疑,不管如何困难都想法去完成,特别是对总理的批示和总理拟定的外贸计划,都无条件地执行,即认为有可乘之机。有一年春节,在公安部礼堂看杂技时,看到墙上挂的毛主席和周总理的题词,他当时就想,如果学会他们的签字,就可以弄到一大笔钱。自此,便经常练习周恩来总理的签字,并同时注意国家领导人批示文件的习惯,用纸格式、是否用印等。1960年3月1日,王倬先后从王府井文兴文具店和龙头百货商店购买了伪造信件用的橡皮、印台、蜡纸、印油、毛笔、铁笔、信纸、小木尺等工具,并以给街道食堂刻印饭票为名,从出口局办公室借了一块钢板,拿回家中。12日,王倬又从局办公室找到两个已经用过的带有国务院款的旧信封,从他自己办公室的文件柜内拿了三张十五行横格纸。随即,于17日夜在家中伪造骗款文件之后,即将所用的工具销毁。钢板因是借来的没敢毁掉,于22日早晨上班时带回机关,放在自己的文件柜内。4月5日上午,杨奇清又亲自到王倬家去察看,嘱托办案人员对物证拍照片和拍电影取证。回到办公室后,杨奇清让秘书接通中南海西花厅的专线电话,他要向周总理报告。这时,他看了一眼日历,从3月27日夜晚,他接受总理亲自下达的限期10天破案的命令,到4月4日夜此案告破为止,总共才8天时间。而在这破案的8天8夜中,杨奇清一直跟办案人员吃住在一起,没有回过家。1960年7月28日,王倬在北京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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