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分析第3周信念和判断2013级B班 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案例

案例一

12345012 段琨

何为真相

——电影《全民目击》中的信念与判断

国庆假期,我和小伙伴去电影院观看了《全民目击》。看前没想过这部电影会如此出彩,看后反复回味,既为导演高超的拍摄手法叫好,又被这耐人寻味的故事感动,于是决定从社会心理学角度深入地分析下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林泰和大众对他的判断。

剧情简介:林泰是当地名噪一方的富豪,近来正筹备自己人生中的另一件大事,与钟爱多年的女友结婚。不料此时传来噩耗,准新娘被人杀死在公寓的地下停车场,林泰闻讯如雷击顶。警方把怀疑的目光瞄向了他的独女林萌萌,检方提起诉讼后,林泰花重金聘请著名律师周莉为其女辩护,周莉曾为诸多有名的案件做过代理人,对打赢这场官司信心满满,庭审前,做了大量案头工作。公诉方派出的则是大名鼎鼎的检察官童涛,他的公诉犀利坚锐、一语中的。庭审开始后,控辩双方剑拔驽张,火药味十足,但随着审理的进一步深入,罪案越发扑朔迷离,似进入一条看不到边际的死穴......

父亲林泰制造自己是凶犯的伪证来开脱女儿林萌萌的杀人罪行,这也是全剧最为感人的一点。但反思一下,林泰如何能在律师周莉、检察官童涛、在场媒体及观众的火眼金睛下以假乱真?虽说那部后来模拟拍摄林泰是凶手的录像非常逼真,但在场观众若持谨慎态度,先将录像送去鉴定,而不是盲目相信,也不会造成大家一致确认林泰就是真凶的舆论一边倒局面。这就不得不提到大众犯下的基本归因错误。

三种因素——共同反应、区别性和一致性——会影响我们将某人的行为归结为内因还是外因。在法庭判决的情境下,林泰曾3次被童涛起诉商业欺诈罪,但林泰都狡猾地开脱了自己的罪名,这次林泰一开始也狡猾地回避问题而为自己辩解(共同反应)。童涛曾说“看着林泰的眼睛就觉得他老谋深算”,在不同的情境下,林泰并没有表现出不同的行为——一如既往的冷静而狡猾(较低的区别性)。而较少人能在林泰所处的这种自己都被怀疑是凶手的情境下“谈笑自若”(较低的一致性)。因此,人们很容易就对林泰的行为做出内部归因——林泰自己可能有问题,而没有去思考林泰是否被情境所迫才做出了这样的反应,其实他并不是凶手。

林泰深知在大众的心目中他就是个老奸巨猾的企业家,大家对他已经形成了一种“典型”的印象,所以他犯下如此杀人罪行也合乎大家对他的判断。从进化论上解释,内在特质归因更有效(简单、省资源),所以人们更愿意直接给他贴上坏人的标签,不加更多的思考。童涛一直想给林泰定罪,但始终没有确凿证据,于是林泰利用童涛想要追寻真相的心情,给了他一个他想要也是大家想要的“真相”。通过抓住大众心理的弱点,林泰得以为女儿承担杀人的罪名。

对于相信林泰是真凶的民众,我们不能说群众的眼睛就不是雪亮的。我们都会选择性地注意、解释和回忆某些事件以支持自己的观点。我们的记忆始终是重构的,对记忆的编码和提取都有选择性。林泰作为知名金融企业家,捐过很多钱去建希望小学,也有过商业欺骗行为。人们或许主要记住了林泰不好的那一面,而把他曾经行善的举动“选择性”忘记了。因为人们在把林泰定义为坏人的时候,不想用他好的一面来“阻碍”自己的判断。就像人们对林泰之女林萌萌的记忆一样,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开朗女孩,也时有任性的一面,但任性的那一面不利于人们得出“萌萌无罪”的解释,所以人们在提取对萌萌的记忆时往往会夸大她的好、忽略她的叛逆。

人的感知和回忆本来就有偏差,真相与假象常常只有一线之隔,就像电影里所说:“何为真相?你相信它是真相,它就是真相。”

案例二

卢凡(12324073)

《饥饿的苏丹》事件中的媒体与民众


右图为报道苏丹大饥荒的新闻图片,拍摄者为南非自由摄影记者凯文·卡特。凯文·卡特因此照片,于1994年获选普利策奖。然而,他在得奖两个月后,受不住群众指责和良心谴责,自杀身亡。

《饥饿的苏丹》成名令更多人关注那小女孩的命运,当大众得知凯文卡特没有向她施以援助,就大加批评他没有善心,认为他当时应该放下摄影机去帮助小女孩,但他却眼睁睁看着事情发生。

据凯文·卡特描述:他静静的在那儿等了20分钟,并选好角度,尽可能不让那只秃鹰受惊,待秃鹰展开翅膀。拍摄完毕后,凯文·卡特赶走了秃鹰,注视著小女孩继续蹒跚爬向目的地。接着,他“放声恸哭,嚷着想要拥抱自己的女儿。”

颁奖之后不久,一家日本电视机构驻美国的记者打电话希望采访作为评委之一的约翰卡普兰。

记者一开始问了一些关于评审程序的问题,话锋很快一转:对于《饥饿的苏丹》的争议你是怎么想的?卡普兰十分诧异:什么争议?在评审的时候,评委们没有任何争议。日本记者转述了佛罗里达一个记者就这张照片写的一篇专栏文章,大意是:你看这自私的、不关心民众的媒体和记者,踩在小女孩的尸体上得了普利策奖。

卡普兰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评论,他对记者回忆道,评委们当时非常仔细地看了这张照片,照片有注释,提示会有人来帮助这个小女孩,给人的感觉小女孩不是独自一人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卡普兰还指出,小女孩的手上有一个环,说明她当时受着人道保护,所有的评委都注意到了这些细节。在评审的时候,评委们都信任这个摄影师——如果这个小孩需要帮助的话,摄影师一定会施以援手的。但是,这个节目在电视上播出的时候,约翰陈述被无情地切掉了,节目还是紧紧围绕新闻伦理和道德观展开,对卡特和普利策奖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参考资料:维基百科、百度百科)

案例分析:

首先是媒体的评论,其中“这自私的”、“不关心民众的”“踩在小女孩的尸体上”等词语显然带有严重的感情色彩,不免有暗示之嫌,这样的措辞让民众在尚未了解到真正事实的时候,就干扰了民众对于此事判断。于是,带着这种先入为主的想法,民众会带着有色眼镜来看这张照片。

继而就产生了聚焦观点偏见。民众关注的焦点都在“新闻价值”和“人伦道德”上,舆论都在讨论作者为了得奖不顾小女孩生命安危的无情与冷漠,忽略了照片下方的注释、忽略了秃鹫不食活人、忽略了小女孩的手环代表她在受保护。作者将这个国家深重的灾难以照片的方式呈现在世人眼前,唤起人们对苏丹的关注,却被媒体和民众的舆论杀死。

在这件事情中,民众与媒体都处在观察者的位置,而不是卡特的行动者位置,于是便低估了环境和情境的作用,犯了基本归因错误。加之民众对于图中瘦弱的小女孩有“弱势群体”的情感带入,于是更倾向于将作者卡特归因于“不择手段为了获奖的”个人品德因素上。

退一步,撇开这件事不谈,单从“新闻价值”与“伦理道德”有时不可避免会产生冲突的两者来说,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传递真实、记载历史是新闻的责任,新闻工作者需要带着泛道德的有色眼镜来记录历史吗?

案例三

吕叶子 13301096第3周

用社会心理学分析夏俊峰案件

案情回顾: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隐蔽携带的切肠刀多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后又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

——从夏俊峰的角度分析:1.自我的形成。(1)社会比较带来的问题。身为小摊贩的夏俊峰在内心肯定会同其他在事业上比较成功的人作比较,从而加剧他的自卑心理,造成内心扭曲。(2)文化对自我的影响。夏俊峰从小生活在贫困家庭,在自己有了工作能力之后,仍然是过着贫困的生活。长期贫困生活以及巨大的生活压力也是夏俊峰做出不理智举动的原因之一。2.自尊的阴暗面。据夏俊峰的口供,他做出不理智行为的原因是两名执法人员对他进行人身攻击,殴打等。出于自尊,他进行了回击。3.情境归因。在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夏俊峰把原因归结为当时的情境,称是正当防卫。因为这是对自己行为的

——怎样减少类似夏俊峰的事件发生?1.从自我的形成角度来讲。(1)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减少社会比较带来的失落感。(2)社会要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使生活条件不好的人感受到温暖。2.执法人员避免暴力执法,在出现类似的事件时,多考虑性格归隐而不是情境归因。

——从群众的反应的角度分析。1.文化对自我的影响。长期以来,执法人员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不好,暴力执法等事件层出不穷,所以,夏俊峰的案件很容易被看成是一个草根英雄抗拒暴力执法的案件,从而使群众投以更多的同情。2.因聚焦观点的偏见而引起的归因错误。从案件发生以来,大家关注,转发的焦点都是辩护方的语言,陈词,而对法院的解释关注的较少。从而会使人们更多的同情夏俊峰,质疑法院一些行为的合理性,从而制造出一些不良言论,淡化夏俊峰的犯罪行为。3.群众倾向于先入为主地解释事件。正如第一点,由于群众对执法人员的印象一向不好,就会更倾向于同情弱者,即夏俊峰。4.信念固着。已经被群众接受的观点是很难改变的。

——怎样使群众做出正确的判断,减少归因错误?1.法院或者是执法人员要做到及时反馈,尊重群众的知情权,才能避免群众自己猜测,质疑,从而是案件的公平性与真实性遭受质疑。2.群众需要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去做出正确的判断。多了解一些关于法律的知识有助于自己的认识。3.群众可以设想自己的判断可能出错,矫正自己对于一件事情的过度自信。

————END————

案例四

麦梓君 13301102

案例背景:2013年6月5日,白血病人林甘龙在广州打车时丢了10万元“救命钱”,同时丢失的还有身份证及病历。没了病历,原本准备在近日就进行的骨髓移植手术只能延期。得悉林甘龙丢钱后,网友开始在微博上广为传播这条消息,征集线索,呼吁的士司机归还失物。经过警察跟交委的介入,三天后司机归还十万块及行李箱。但事情过后大众对司机的质疑一浪接一浪,质疑点基本在为何不立即归还而是在三天后才归还。而司机跟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当时司机不知车尾厢内有行李箱,当得知此事后,立即对车辆进行了检查并发现了失物。而林甘龙家属也表示行李箱内的衣物没有被翻动的痕迹。

案例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解释他人的时候经常会犯基本归因错误,低估了情境的作用。大众在解释司机三天后才归还十万元这个行为的时候也低估了情境作用,归因为性格因素,认为是司机的人格问题。而林甘龙家属也证实了司机确实没打开过行李箱。我认为这里的原因有三个:第一,大众站在了观察者的角度,对司机这位行动者的行为进行归因,他们会比行动者更少的注意到情境的限制,很容易就会犯这种错误。第二,我们很容易会用进化论来他人的行为进行归因,大众因此就粗暴的用进化论对司机行为进行归因,认为司机就是贪小便宜。第三,大众的感知受“先入为主”的影响。以前的一些事件让很多人对此类事情有了“经验”,很容易就把司机的行为跟很多拾到钱后不归还的事情联系上,认为司机是把钱藏起不交。

我认为,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会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进行归因,归因的时候犯了错误,很容易会引起误解,不利于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因此在归因的时候,我们应该克服过度自信的倾向避免偏见,做出正确的判断。

案例五

荣圆梦 13301111

明星中的“好人”和“坏人”

明星演戏时总有正反派之分,演得久了就好像假戏真做,让人觉得明星本人就是好人或坏人。先来看一些真实的案例吧。

演员王刚曾在铁齿铜牙纪晓岚一剧中饰演和珅,他入木三分的表演把这个大奸臣的嘴脸完全呈现在人们面前。在后来的一次访谈中,他说当年自己凭借这部剧红遍大江南北,但他的母亲在自豪之余却也叮嘱他下次演个好人,说是有街坊邻里说王刚像个坏人。而香港的张柏芝则相反。凭借喜剧之王出道后,她不断出演了许多清纯形象,被封为玉女掌门人。尽管她自己都多次公开说自己不是玉女,依然改变不了粉丝们的看法。

这种现象其实是基本归因错误的表现。在解释他人行为的时候,我们会低估情境的作用。演戏时的情境要求明星掩盖真实的自我,演绎另一种形象。但公众会倾向于把明星所演绎的这种形象理解成是出于他们的真实品格。所以如果一个明星长期出演正派或反派中的一种,人们就会觉得他们就具有这种品质。当他们突然转变风格演另一种角色时,人们会觉得怎么演都还是原来的味道。

那么究竟问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第一,是由于我们作为观察者时会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观察的人身上。我们看戏时,会用心体会演员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台词,甚至是每一个眼神。这些演员所做的一切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我们再想到这个演员时会将演员和他们演戏时的表现联系起来,从而觉得好像演员本身就是他们所呈现出的这样。第二,可以类比聚焦观点偏见。戏剧是一种艺术,因此创作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来突出戏中角色的性格特征。所以尽管每个人实际上都有好的和坏的方面,但在我们所看到的表演中,坏人总是被突出坏的一面,而好人总是被突出好的一面。这种有选择的突出影响了我们的判断,让我们更坚信这个人就是好或坏。第三,这也和我们的惰性有关。给一个演员定性后,我们就可以更快捷有效地理解这个演员所扮演的角色,不需要太多思考,总之向我们习以为常的那种角色靠拢就对了。也正因如此,当一个演员突然转换风格时,我们会不习惯,觉得看戏时很费劲。

不仅仅对演员这个群体,日常生活中,我们其实经常低估情境的作用,不客观地评价别人。所以,下次我们再评价一个人时,不要急着贴标签,而应该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更谨慎、宽容地判断!

案例六

王舒妤 13301124

为什么我又看了一部烂片?

——探究信念固着对观影感受的影响

  我们常常等待着我们期待已久的电影上档,终于可以释放那颗按耐不住的心时,出了影院又大呼坑爹。我们也试过跟风去看大热电影,出来却也老想这种烂片竟然可以这么火。与此同时,又有一群人数跟我们不相上下的人直呼片子拍得好,点一百个赞。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烂片?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将尝试从信念固着的角度来分析。

  第一种固着,是对电影风格的固着。打开每部电影的简介,都会清楚地看到这部电影被打上“惊悚”、“言情”、“剧情”,或者更进阶的,“小清新”、“励志”等等标签。这时候我们就容易调动所有有关这个标签的记忆,来堆积出对这部电影的观影期待。举个例子,《致青春》在宣传时打的是怀旧校园情的牌子,于是观众们开始发挥想象力了,那些年我们在校园中过的是多么清新朦胧的日子啊……看完电影,发现主角们爱恨纠葛这么复杂,跟我们当年不一样!这不是我认识的怀旧校园!差评!于是这样的观众就贴上了烂片标签。当一部电影在内容上有所创新,稍稍打破了我们原有的对某类电影的固着信念时,我们并不会立即接受这种创新,而更倾向于否定我们被新灌输的,与原有信念不服的观念。既然一部电影与我们原本的设想不同,它就容易被贴烂片标签了。

  第二种固着,是对演员的固着。对于某个演员,假使我们曾看过他其他作品并对其感到满意,我们便很容易形成这样的信念:这个演员是我的菜,他/她在下一部电影一定也会有精彩的表演。结果这个演员接了个性格一百八十度转变的角色,我们便会想,哎哟这怎么跟之前的戏路不一样啊!差评!举例说明:约翰尼·德普在荧幕上塑造的最经典角色之一便是CaptainJack,一边装疯卖傻,一边精打细算,灵气十足。假使我们看完了《加勒比海盗》系列后,去看《查理与巧克力工厂》,旺卡一角也拥有类似的鬼灵精怪的气质,我们便容易感到这是部符合自身对德普的期待的电影,就会给它较高的评价。但假如我们接下去看的是《公众之敌》这类人物设定较为严肃、刻板的电影,就会觉得“这不是我认识的德普”,自然对这部电影的评分就掉下来了。

  第三种固着,是对情节架构的固着。长期以来,邪不敌正,男女主角终成眷属是电影的传统套路,我们看电影时便会根据这种既定套路推断接下来的情节。如果情节照着我们的信念进行下去,就是“好片”,反之则为“烂片”。《一天》中男主角游走于花丛中,终于在最后发现作为朋友存在的女主角才是自己的真爱后,他们在一起了。观众终于长呼一口气,终成眷属了,结果女主角很快就被卡车撞死了。这样峰回路转的剧情一下就把之前一两个小时堆积在观众心中的情愫冲洗得一干二净。类似的还有《迷雾》的结局,男主角把家人全部杀掉准备自尽从而解脱时,救援军队突然来临,这与观众固有的“皆大欢喜”信念是完全相悖的,因此这部电影的评价中也形成了非常突出的一支“差评”队。

  类似的固着信念更容易出现在从小说改编的电影中。观众脑中已经形成了对原著的一定印象,观影时却发现这跟固着信念有所偏差,这种情形下,观众其实是比较难接受随着艺术形式改变而产生的改编的。大热电影中,《小时代》、《云图》,以及各式各样的漫画改编作,都曾收到过类似的“差评”。

  从原理最本身的定义出发,一旦我们形成了某种信念,即便日后出现了与其相悖的证据,这种信念依然会顽固地徘徊在我们脑海中,观影这么带有主观喜好的事情便更难逃脱信念固着。不如试着阅读一下对立方的影评,从一个不一样的角度再看一次这部电影,也许我们眼中的烂片会变少许多。

案例七

吴小倩 13301134

一元钱去了哪里?先入为主效应!

这是一个相当经典的老问题:
有3个人去投宿,
优秀案例分析第3周信念和判断2013级B班 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案例
一晚30元.
三个人每人掏了10元凑够30元交给了老板.
后来老板说今天优惠只要25元就够了,
拿出5元命令服务生退还给他们,
服务生偷偷藏起了2元,
然后,
把剩下的3元钱分给了那三个人,
每人分到1元.
这样,
一开始每人掏了10元,
现在又退回1元,
也就是10-1=9,
每人只花了9元钱,
3个人每人9元,
3 X 9 = 27元 + 服务生藏起的2元=29元,
还有一元钱去了哪里???

分析:相信很多人第一次看到这个问题时,就知道有思维偷换的猫腻,然后顺着问题仔细的步步推敲,试图从问题本身找出破解问题的关键,但在顺着步骤观察之后,发现整个过程都有正确清晰的数字计算作为证据,似乎一气呵成,并没有明显的计算错误或概念偷换。明知道一元钱不可能凭空消失的结果是不容置疑,也抱着极大的兴趣以及对计算的执着尝试了各种方法去运算分析,但似乎都无解。那么究竟是什么让这种违背现实违背定律的现象看似的的确确发生了呢?这是两个答案:

1.因为老板收了30元,返还5元,其中服务员拿了2元,三个学生一人一元。等于老板拿了25元,服务员拿了2元,三个学生共拿3元。总计为:
25+2+3=30
所以一个都不少。

2.每个人是出了9元,总共27(老板的25元+服务生的2元)元,加上每个人退回来的1元,正好30元.题目中的算法是错误的,它把三个人付出的27元和服务生的2元来相加是错误的,其实三个人付出的27元包含了服务生的2元。应该用27元加上退回来的每人1元,正好30元。

其实是我们的一种思维定势,让我们陷进了先入为主的错觉当中。第一种方法更换看问题的角度,从收到钱的主体算出钱的总数未变。第二种方法,最后一步的三人花的27元中应当包括服务生的2元,所以将27元与2元相加的做法是错误的,指出了收支双方的混淆。两个方法都跳出了原题的误导,从结果运用计算反向推导,发现了问题的欺骗性。生活当中同样充满了各种类似的思维欺骗,先入为主顺着推理看似难以解释甚至神奇的东西,换个角度从侧面或反向推理能看清问题的本质。只要跳出思维的定势,改变遇事先入为主的习惯,勤加思考,就不会那么容易“被生活欺骗”。

案例八

熊忭 13301141

从基本归因错误反观“药家鑫案”

2010年的事件,在我记忆里无比鲜活的就是“药家鑫案”了。只记得听到生活中的人都在讨论说有一个“杀人狂魔”驾车肇事后连刺被害人数刀,他就是无恶不赦的恶魔。恶魔!恶魔!恶魔!全民批评的声音还在我的耳边回荡。

大众没有关注背后的故事,案件判决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可是,就在2013年,柴静热销新书《看见》让我们关注真实的药家鑫。他真的是杀人狂魔吗?

药家鑫从小生活在一个压抑的家庭里,父亲从不鼓励儿子,惯常打击儿子,导致药家鑫其实内心深度自卑,惧怕父亲。他其实喜欢动物,不愿伤害无辜者。老师对他的印象很好,待人客气,很守纪律,极少旷课。然而在那个黑暗的夜晚,他撞了张妙后,出车门并没带刀。看到张妙在看他的车牌号,他突然害怕!他害怕农村人会闹没完没了的官司来坑他的父母,战栗中他感到敌意包围着,取刀后对着张妙胸腔刺去!

如果张妙没有那样的行为,他不会举起尖刀!他心理确实有一定的阴影,但与杀人狂魔有什么关系?谁把他叫做杀人狂魔的?

大众太简单地把药家鑫的杀人行为归因到他的个人品质,说他天性就是恶魔,却忘记了情境的影响。大众为何如此一致地犯下这样的基本归因错误?是案发之后的覆盖各报刊网站新闻头条的媒体舆论的误导!聚焦观点带给了我们这样的偏见。

回去看案发后的新闻,“药家鑫之穷凶极恶令人恐惧”这类文辞数不胜数。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很多时候大部分人爱关注新闻,但不愿思考。面对这样的骇人听闻的头条,人们总是选择自愿接受媒体给的信息与诠释。现在社会中总有那么一群没头脑的愤青,最喜欢听批评中国政府的声音。有需求就自然有供给了。俄国、印度都实行免费医疗了,中国却无动于衷,为啥?记者第一反应就是你们爱听我就写,中国政府有问题,不民主。又是头条!新闻的聚焦又将影响很大一批人的基本归因了。

大众的基本归因很容易被聚焦观点偏见所影响,大众的归因错误很多时候是因为新闻聚焦角度,那么负责新闻聚焦的记者为什么会归因错误呢?

一方面他们有私心。批评的内容总是吸引人关注的。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是被迫的!归因于内在特质比归因于环境要快很多,直接很多。做新闻和做学术研究是不同的。事件一出,很多记者必须第一时间出一份稿。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弄清楚情境。所以在非常有限的时间内,他们大脑里的通路立即就转到了把事件归因于人的内在特质。不是他们没有职业道德,没有对药家鑫的人文关怀,而是这原本就是时效新闻难以规避的一个问题。

新闻在很长一段事件内,还是会这样做下去。很多记者也难免会把基本归因错误继续犯下去。作为公众的我们,却该清醒清醒了。舆论观点可以参考,但不能被他牵着鼻子走。只有自己学会去思考去归因,去看事件背后的情境,我们才真正能读懂新闻里的故事与人,不再被聚焦观点偏见所误。

案例九

杨子苗 13301152

新闻回放:

刘丁宁,女,2013年辽宁省本溪市文科状元,668(+10)分。被香港大学中文系录取,并获72万元人民币奖励。

10月7日下午3时41分,“私享love”在本溪高中吧里发出帖子:我这届文状元复读了?!!!!求真相!!!

不久,有网友跟帖表示,刘丁宁真的在本溪市高级中学上课,就在文奥14班。更多的网友则表示了吃惊和疑问。

  网名“魏新元”的网友向大家说明:我是一三届文奥毕业的魏新元,同样就读于香港大学,刘丁宁是我的同学。首先我证实一个消息,她确实回去读书了。第二,我希望大家不要在此发表多余评论,路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我们对于刘丁宁自己的选择,可以不解,但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魏新元”说:她内心已经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们不应该再对她给予打击,而是要由衷祝福,希望她不后悔,祝福她未来更加璀璨。

  10月10日上午,记者为此拨通了本溪市高级中学校长李玉成的电话。

  李校长在电话里向记者证实:刘丁宁现在确实在本溪市高级中学上课,但只是为了保持一个好的学习状态,她其实只是休学,她想要追寻更纯粹的国学。

  刘丁宁的妈妈,也在电话里证实了刘丁宁现在本溪的消息,她希望外界不要过多地关注刘丁宁。

   

案例分析:1、归因于个人还是情境?

当这个个体的偶然事件发生后,社会上反响颇大,很多人将当事人的行为归因于她个人的态度和个性,认为她的选择完全是出于她本身的性格、对北大梦想坚持到底不死心的热情以及她本人对国学的热爱,甚至有些评论者还出现了过度的联想,认为有该行为的状元才称得上是好状元,并对时下的教育体系进行猛烈抨击,并因此导致了让人在“港大”与“北大”之间纠结不已。但他们在归因于个人的时候却忘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就读并不代表就很喜欢,离开也不代表讨厌,只是她去了港大经过尝试之后,发现到了香港大学,先是一直水土不服,而且大多数课程是以网上授课为主,每天面对计算机,这对她眼睛的负荷将会迅速加大,所以她认为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中无法更纯粹地学习国学。并且当初对于香港大学的选择,很大程度上是迫于状元和奖学金的压力的。出于以上情境,她在考虑衡量再三之后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她只是觉得时下的选择更适合时下的情境而已,这就属于由于身体和社会环境造成的情境归因。个人认为,她的这种选择与她本身有关系,但我们不应低估情境的作用,这个事件也不应成为过度关注点的所在。如果就此为这位状元套上某种标签,甚至作为学校优劣评价的一个标准,必然会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心理伤害,同时也会伤害公众的情感。

2、归因于性格忽略情境的原因。

A、我们知道,在观察自己时,我们通常看清周围的情境,但在观察别人时,“人”通常会成为注意的焦点。就如在这件事情中,试想我们就是刘本人,我们在选择是否退学的时候就会很注意考虑身体、情境的影响,而不单单是想着自己的个性。但当我们作为观察者去揣摩行动者时,我们又会感觉到,她本身才是焦点,因而,性格归因也就很快出现了。

B、聚焦观点的影响。本事件中的刘丁宁是文科状元,曾上过《天天向上》节目,人气高涨,身份更加与普通人不一样,这件事发生后,整个聚焦点就在她身上,自然而然她的人她的性格、态度本身就已经成为了焦点,在哪读书遇到了哪些实际问题,这些情境方面的东西都似乎显得不重要了,这样自然就容易被忽略。

3、我个人如何对待这个事件?简而言之,冷静全面看问题,包容理解少炒作!

案例十

余丽君 13301156

运用归因理论等理论来分析夏俊峰案

案件回顾: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隐蔽携带的切肠刀多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后又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2013年9月25日,夏俊峰因刺死2城管,被执行死刑。③

案例分析:

1.“标签”的产生影响归因:由于以往关于城管与小贩的争执的事件频繁,并且我们在生活中也亲眼目睹了城管的粗暴与小贩的脆弱,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给城管贴上了“无理蛮横、不讲人性”的标签,给小贩们则贴上了“弱势群体、为生计所迫”的标签。因此当城管与小贩发生争执、流血冲突时,不明事情原委的我们中的许多人会不由自主地选择站在小贩这边。

2.在这个案件中,对于夏俊峰的杀人动机和城管的行为,我们是要归于他们个人还是情境呢?

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的选择:

于夏俊峰①归因于个人:不说他的为人如何,简单就这案件出发去分析他杀人的动机。他刺了城管多处,多为要害之处。尽管他是为生计所迫的底层百姓,但当城管对他态度不好、举止粗暴时,心中积聚已久的怨恨一时间爆发,于是他萌生了将其杀死的想法。并且受虚假普遍性的影响,他想当然地认为其他小贩如果受到同样的待遇也会拿起武器来抗争,而错误地估计了用武器反抗的后果。再者,他也许盲目乐观,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属于正当的防卫。

②归因于情境:夏俊峰果真如他所说是为了自卫,那么他在城管对其进行肢体上的粗暴行为时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他出手了。这也是他、他的家人及广大人不满判决的原因。

于城管①归因于个人:尽管我们并不了解城管的素日的为人,只是习惯于用他的“标签”去解释他的工作行为:蛮横粗暴、不讲理。他肯定是粗暴地打了夏俊峰,加上言语侮辱,也难怪夏俊峰会出手。

②归因于情境:情境可以让人变成天使也可以变成魔鬼!城管的职责是什么,在生活中见到最多的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你以为城管好做吗?上头叫你把路上的小贩叫走,你不凶点,不没收他的东西,他下次还得来。拘留他,你不凶,他不怕。这样一解释,我们也要对城管抱有几分理解之情。因为他身为城管,扮演着“恶人”的角色,无论他到底愿不愿意。

3.在这个案件里,大多数人选择把夏俊峰的杀人归为情境,而把城管的死归为个人。因为无论是媒体还是普通人都把目光投射到了处于弱势的小贩上,从而有意无意地让城管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城管们在道德层面上已经输给了小贩们,他们的死变得不那么值钱。有些人还会对城管的死叫好,但是他们忘记了城管只是一种职业,城管也是普通人。

4.直觉强大但也会出错!不管真相到底是怎样的,也许不会有完全浮出水面的一天,那么在这个层面上,夏俊峰和死去的城管都有责任。他们在法庭上都是平等的,审判不会也不应该因为人们的情感倾向和各自的归因而改变。我们还是应当权衡再三,变换着角度去看待这个案件,而不是凭自己的直觉。

案例十一

余诗韵 传设4班 13301157

从“社会信念与判断“看地域人群偏见

(一)从“先入为主”效应看香港人对大陆人的偏见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例子:大家都会这样认为,香港人看不起大陆人,对大陆人有偏见。这样的陈述可能有以偏概全的嫌疑,但是香港人对大陆人存在一定看法的事实也的确存在,即使表现出明显厌恶的港人很少。香港人虽然不会公开对大陆人说什么,但心里对大陆人还是抱有一些负面、歧视的情绪。这种偏见的形成是多方面的。首先,之前大陆人在香港的行为比如随地乱抛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在公众场合吸烟或者大声喧闹甚至说粗言秽语,这些都给港人留下了极其不好的印象,而往往这些不好的印象在港人心目中产生了“先入为主”的效应,他们觉得大陆人就是素质低,就是没教养,这种想法影响了他们的判断,让港人对大陆人自然而然地贴上了“没素质”的标签。即使大陆人也有表现出高素质的时候,港人还是觉得那只是极少极少的分子。

同时,这种“先入为主”的效应,还会影响到港人对一件事情的看法,这好比是港人“用自己的思维去解释它”。这里又有一个例子,大黄鸭于今年四五月停留在香港的维多利亚港,可是没几天大黄鸭漏气“倒下了”,这时候人们纷纷开始猜测漏气的原因,而有一些港人则说到“大黄鸭爆掉,是内地旅行团游客扔烟蒂所致”,这种的言论听起来就觉得不对,很快这个说法也被官方否认了。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港人对大陆人的一种偏见,这种偏见影响了港人对大黄鸭漏气一事的看法。如果我们再调查一下香港人对大黄鸭漏气原因的看法,也有一些年轻人支持“投烟蒂说”,所以说有时候先入为主的力量是巨大的,它甚至会影响到下一代人,因为有些香港的孩子就已经被灌输着大陆人素质低的观念了。

(二)从“信念固着”看国人对日本人的偏见

在相当一部分中国人心中,对日本人都存在一种敌视的偏见态度,认为日本人凶残、冷漠、无情甚至虚伪狡诈,这样的偏见大多来源于日本的侵华罪行,日本军人在战争中丧心病狂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让国人对日本人推断了特质,当然这里也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常见的理论,即“我们更愿意找出某人的特质,而不是在具体情境下的行为”,这种特质在国人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一些国人得出了“日本人都是坏人”的结论。当然用客观批判的思维看这个结论是错误的,但是正是由于侵华罪行为“日本人都是坏人”的信息建立了理论基础,那么就很难让国人否认这个结论,从而一直保持着偏见。即使是存在着很多具有正义感的日本人,存在着许多友善的日本群众,甚至还有一些致力于中日友好和文化交流的日本人存在着,国人还是很固着地认为日本人就是不友善的,甚至把对日本政府一些行为的不满宣泄在了普通日本民众身上。

(三)从“归因理论”看地域人群偏见的不客观性

上述两种偏见的形成都是有一定的行为背景的,比如部分大陆人的不文明行为,比如日军的侵华暴行。然而无论是香港人对大陆人形成偏见还是国人对日本人的偏见,总是归因于被偏见方个人的问题,即为“性格归因”,比如香港人认为是大陆人自身素质低,国人认为是日本人性格阴暗。在香港人或者是国人解释被偏见方行为的时候,总是低估了情境的影响,即忽略了“情境性归因”。大陆人素质低可能取决于国家的素质教育还不够,可能由于偌大领土上的中国社会还存在许多问题,可能文明道德教育存在不平衡性。而日军做出的那些暴行很大程度上受当时的情境影响,情境对人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会使人屈从残暴。所以说地域人群偏见的形成存在着基本归因错误,我们的认知和情境意识存在差异,香港人和大陆人,国人和华人都是不同的观察者和行动者,在看被偏见方的行为时,偏见方往往把其个人特质看成焦点,把原因归结在人格身上,从而形成了基本归因错误。

港人看到的部分大陆人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全部大陆人,而国人看到的日军暴行也不能代表全部日本人的行为,在这两个例子中,港人和国人都缺乏在不同情境下去观察行动者的行为,他们看到的仅仅是多面中的一面,而越是缺乏不同情境的观察,港人和国人就越容易将其归因于被偏见方的人格使然。

:说说先入为主对个人的影响,纯粹只是说说……

小学的时候我很喜欢一位姓陈的英语老师,那个时候她教我们单词“mountain”的读音,我记得非常清楚。后来上初中换了一位姓李的英语老师,她发的“mountain”和陈老师的不一样,我就一直觉得是这个李老师的错误,还让别的同学也学错了,所以对她产生了不好的印象,觉得她没水平。直到后来又换了一个老师,她的发音和李老师的一样,这个时候我才周围去问人“mountain”的发音,发现原来是陈老师发错了,而我对李老师产生的偏见都是错误的,那时候就强烈地感受到了先入为主的力量,这种力量甚至让我因为一个小小的事件去对一个人作出了不客观的评价。

案例十二

张瑜 传设四班13301174

Love Me or Hate Me

——从社会心理学分析科黑与科蜜的论战

自从科比以一个高中生的身份进入NBA以来,围绕他的争议与风波就从未退去。长达十七年的职业生涯让科比在中国有了超高的人气,我们称之为科蜜。同时,也形成了和科蜜数量相当的科黑群体。那么为什么对同一个人会产生这么极端不同的看法呢,就让我们用社会信念与判断的知识来分析一下。

1.我们的先入为主会强烈地影响我们对事件的解释,一旦你形成了某种信念,它就会影响你对其他所有相关信息的知觉。科蜜和科黑都形成了对科比的自己的认识,无论赢球或输球,双方的解释总是极端相反。

2.归因于个人还是情境?科蜜们看待输球总是用情境归因,比如队友表现不好,科比有伤在身,或是背靠背作战。科黑们看待输球总是用性格归因,比如科比太过孤僻打球太独无法信任队友等等。基本上科黑在归因时总是低估情境因素的作用,也就是犯了基本归因错误。

3.信念固着。信念可以独立存在,并且当支持其的证据被否定时仍会存在下去。信念和期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蜜和科黑对待科比相关时间的心理构造,而且当科蜜和科黑极力想要证明自己的理论和解释是正确的,他们就对对方挑战自己信念的信息越封闭,导致科蜜和科黑对待同一件事情的分歧越来越大。

4.验证性偏见。人们往往会去寻找那些支持自己信念的信息,科蜜和科黑的论战总是起因于各自对同一个问题总是去寻找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

案例十三

郑玉怡 13301175

Justin Bieber,好孩子?坏孩子?

Justin Bieber可谓当今欧美乐坛最具影响力的青年男歌手,是乐坛流行音乐的小王子。但本应是这个19岁的小天王大展拳脚的时候,他却不断惹上麻烦事。他先是与英国摄影记者发生争吵,要不是警卫及时拉开两人,也许就会发生更严重的事件;然后3月1日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过生日的时候,又和夜总会的保镖发生了冲突;再是9月在伦敦的个唱迟到,让全场2万多名买票进场的观众苦等超过2小时,却没有道歉和说明迟到的理由……这些负面新闻的不断出现,大家开始对他议论纷纷,究竟他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

在他的亲人、同事以及他的粉丝等人看来,他还是一个好孩子,他的这些行为归因于外部的巨大压力以及他的一些“朋友”。媒体的过度关注对他的正常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以致他的压力过大,而他终究还只是一个孩子,明星的光环让他脱离了现实生活,在自己无法释放压力的时候,就会与一些品行不良的朋友接触,通过明知是错的行为来反击压力,让他能精神放松,而也正是这种外部的名气使他逐渐养成趾高气扬的态度,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人平等相处,从而会与记者、保镖、粉丝发生冲突。

但是大众与媒体却更倾向于他是坏孩子这个观点,他们认为他其实就是一个性格极其恶劣的人。在不少人的眼中,他会犯下这些事以及许多与他有关的负面新闻,因为他就是这样的傲慢、虚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随意发表一些轻佻的话语,想要在人前获得关注,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让人以为他自己有多了不起,做了很多别人不敢做的事,仿佛自己就是一个英雄,应该受到大家的追捧,所以就把自己不断抬高,踩低那些在他看来很没用的人,而他的臭名声也就越来越响。

这两种观点截然不同。这是因为:

1)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作为与Bieber亲近的人,他们都是站在一个理解他希望帮助他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事,而且作为支持他的人,他们就不希望他成为别人眼中的指责的对象,尤其是他们不希望把原因归在他的内在品质上,因为这样就变成了他并不是一时的行为问题,而是他整个人都有问题的问题了。而作为普通大众和媒体,他们都站在一种看客的角度,对事件和人物做出评价,于是他们就用更有效的解释方式——把错误归因于“内在特质”,来解释他的这些行为。尤其是媒体希望制造爆点来吸引人的眼球,就会更加夸大对他性格的错误描述,从而使大众更容易形成对他的不良印象。

2)我们在解释他人行为时,通常会低估情境的作用。第二种观点吧Bieber犯下的错全部都归因在他的性格,但没有考虑到在什么情境下他犯下了这些错误。就拿他会与英国摄影记者发生冲突这件事说,他并不是贸贸然上前去冲撞那名记者的,而是这名摄影记者无端对他连番谩骂,使他与之理论。

3)Bieber作为一个明星,是一个公众人物,大家就会把事件的焦点都集中在他的身上,这个可以从这些新闻的标题看出,几乎所有的新闻标题都把他的名字放大,从而让人对这些事还没有多大了解就以为他就是错的。

4)正是有这样一个明星的标签在他的身上,社会上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一定不能做一些不负责任的事,忽视他的年龄与心智还尚未成熟,把过重过多的东西过早地交给他,而在他犯下错误后,毫不留情地给予严厉的惩罚而不是尝试以一种更温和的手段处理。

案例十四

黄惠 13301049

从社会对杀夫女犯的看法看判断的归因错误

最近看了柴静的《看见》,其中有一个章节讲的是备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最终无法承受,采取了极端的方式亲手把自己的丈夫残忍地杀害,但也因为如此,她们也必须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她们被人们冠以恶名,很多人不懂她们为什么不会用正常的法律手段对待她们的丈夫而是采取如此残暴的手段。甚至于在法庭上,女犯想要说说“这十几年是咋过的”,检察官一句“听你拉家常呢?就说你杀人这一段”便把女犯所有的话与委屈都咽下去了。有的时候,就是如此。

分析:

在对女犯的判断上,人们总是存在她们能如此凶残是因为她们本性是恶的这一个观念,认为她们的犯罪行为有的是其本质内某些性格使然,因为正确对待家暴的做法是采取法律的手段。我们在这里做的就是性格归因,更乐于找出她们的特性而不是分析她们在某些具体的情景在作出的行为。她们都是偏僻山村里面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女人,跟着一个男人过一生或许是她们从小被灌输的思想,所以在经历家庭暴力的时候她们不敢逃不敢报警甚至于根本不知道还有法律可以保护她们的人生安全。然而,因为我们外界的人在对她们作出判断的时候,存在基本归因错误,低估了她们身处的环境情境对她们的影响,甚至根本不在意她们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生活才会作出如此这般的事情,所以忽略了她们多年备受折磨的这一情境。我们认为一个女的作出这般残忍的事不可思议,而在此刻我们也只是站在观察者的角度以我们的视角去看行为者,这也会造成基本归因错误。而且我们时常受“杀人犯”标签的影响,认为杀人犯都是穷凶极恶的,所以我们认为这些女犯也是凶残的。其实,在对待此类案件的时候,我们更应该看到她们曾经所处的情境,在分析案件的时候内外因分析来看,才会更好。

案例十五

魏佳纯 10364064

避之不及的“富二代”

“富二代”,英文为Rich2G,在《鲁豫有约》上开始使用这个词。广义上的“富二代”指的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一代民营企业家“富一代”们的子女。如今他们靠继承家产,一出生即可拥有丰富财产,享受各种优势渠道。近年来,“李启铭案”“李天一”案等,渐渐将富二代群体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富二代”这个词成为许多正当富裕青年避之不及的负面词。为何大众对富二代形成了这种固着的认知?事实上,很少有人真的对富二代全面地了解过,也并没有什么数据说明富二代的犯罪率就比“穷二代”“屌丝二代”的犯罪率高。接下来,我们用社会心理学探究一下究竟是什么造就了大众对富二代这样的认知。

(1)基本归因错误:人们对别人行为的解释通常有两种归因方法:性格归因与情景归因,而人们又常常会犯基本归因错误,在解释他人行为时,我们会低估情景的作用。这种归因错误与仇富仇官心理,让人们将一些富二代相关的负面事件简单地归因于“富二代”这个群体的性格所致,从而形成对富二代的偏见。(2)推断特质:另外,人们有推断特质的倾向,在看到一个报道的时候,我们更愿意找出某人的特质,比如“富二代冷血”,而不是去看待当事人在具体情境下的行为和心理。(3)聚焦观点偏见:对于案件或者事故的当事人,媒体的报道通常着重于比较有话题性的富二代,网络上大讨论也多是围绕富二代展开,人们关于富二代的讨论兴趣更多的集中在了负面内容上。这种聚焦观点偏见也导致了人们对富二代的偏见,让大众产生错觉:到处惹事的都是富二代官二代这些闲着没事的。下次关于一些犯罪事故的新闻出来,只要涉及富二代,似乎矛头与不利就会指向富二代一方。(4)先入为主与标签:众多网友对富二代吐槽怒骂,就很少有长期关注并详细了解实际事态的人。他们由于新闻报道或者耳濡目染,对富二代产生先入为主的认知:炫富、飙车、犯案。加之媒体的不断渲染报道,使先入为主的认知不断加强,给富二代贴上了“堕落”的标签,受这种影响产生固着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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