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200年——偏见的本质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

《傲慢与偏见》200年——偏见的本质

作者:王星
《傲慢与偏见》200年——偏见的本质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电影《成为简·奥斯汀》剧照

200年间,人们学会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是:质疑《傲慢与偏见》,或“傲慢”或“偏见”的各种尝试都是危险的——假如这种态度本身不是一种傲慢与偏见的话。

事实上,有关傲慢和偏见的讨论已经超过了3000年。早在17世纪初,培根就已经对与傲慢和偏见互为表里的“我何知”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见解。1620年,培根出版《新工具》(Novum Organum Scientiarum),在书中提出著名的“四假相说”:第一种是“种族的假相”,这是由于人的天性而引起的认知错误;第二种是“洞穴的假相”,这是个人由于性格、爱好、教育、环境而产生的片面性认知错误;第三种是“市场的假相”,这是人们交往时由于语言概念的不确定而产生的思维混乱;第四种是“剧场的假相”,这是由于盲目迷信权威和传统而造成的错误认知。培根相信,这四种假相是在人类心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病理状态,而非在某一特定情况下产生的迷惑与疑难。

“洞穴的假相”因1954年的“罗伯斯洞穴实验”(Robbers Cave Experi-ment)而至少在字面上更神似20世纪社会心理学的术语,“市场的假相”则预示了20世纪70至80年代兴起的语用学(Pragmatics)。当简·奥斯汀在1813年写下《傲慢与偏见》这个标题时,她已经有足够的信心确认读者不会在面对这两个词时站错道德阵营。在这样优厚的历史条件下,现代心理学领域对傲慢尤其是偏见的专门研究著作之少就更令人好奇。事实是,自从美国心理学家欧珀特(GordonAllport)1954年出版《偏见的本质》(TheNatureofPrejudice)以来,很少有学者再对此归纳和总结。直至2005年《偏见的本质》出版5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美国心理学研究者朵维迪奥(JackDovidio)等人才编辑出版了一本《偏见的本质:欧珀特以后的50年》(On the Nature of Prejudice:Fifty Years after Allport)。这本书系统回顾了《偏见的本质》发表以来偏见研究领域的一些重要进展和发展方向,特别是一些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研究。2006年,又一批美国心理学研究者的联名著作问世,这就是惠特莱(Bernard Whitley)等人发表的《偏见与歧视心理学》(ThePsychology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该书对偏见的研究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整理。

因其特殊的历史经历,美国心理学界对于偏见领域的研究具有可以理解的偏好。“偏好”(Bias)其实是欧洲早期对偏见的研究更多采纳的说法,倾向定义为一种认知上的偏差,并没有更多主观情感的倾向。后来,特别是“二战”以后,“Prejudice”(偏见)一词才逐渐成为心理学研究中的主流词汇,并且带有明显的贬义。在1994年发表的《社会心理学之偏见》(TheSocial Psychology of Prejudice)中,美国心理学家狄克特(JohnDukitt)对20世纪西方尤其是美国对偏见研究的发展历程做过如下的总结。

20世纪20年代以前,由于白人和殖民主义占统治地位,偏见研究着重于“鉴定'堕落的人’的缺陷”,将偏见理解为“对'劣等人’的自然反应”,主导理论为“科学的种族主义”;20至30年代,白人的主导地位受到挑战,偏见研究转向探讨“为什么少数群体会被诬蔑”以及对“态度”和“刻板印象”的测量,偏见被重新解释为“不理智和不公正的态度”,主导理论为“心理动力理论”;30至40年代,美国白人种族主义泛滥,偏见研究被驱使“验证导致种族主义的普遍心理过程”,偏见被客观化为一种“无意识防御”,主导理论为“心理动力理论”;50年代,纳粹思想与大屠杀的阴影迫使研究者去验证“偏见倾向的人格特征”,虽然主导理论同为心理动力理论,但偏见已经升格为“一种病态需求的表现”;6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黑人权利运动促使偏见研究者正视“社会因素如何影响偏见”,偏见被弱化为“一种社会规范”,主导理论为“社会文化理论”;70年代,美国国内持续的种族歧视使学者们再度审视“偏见如何扎根于社会结构”,偏见复杂化为“群体利益和群体关系的表现”,主导理论为“群体间关系理论”;80至90年代,无论是公众还是学者都意识到“群体间存在冲突,偏见不可避免”,相关学者将更多的努力用于“验证群体间冲突和偏见存在下的普遍心理过程”,偏见被合理化为“正常思维过程”,乃至“进化过程的必然结果”。

很难说如今主导的究竟是哪种理论。由于偏见已经被认可为“正常思维过程”,因而社会身份理论、右翼权威主义理论、归因理论、社会支配理论、相对剥夺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认知理论等都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找到适合自己的案例。为应对偏见,时至现今已经积累下“说服模型”、“观点采择”、“群体接触”、“重新分类”、“角色扮演”、“自我检控”、“社会化”等种种药方,但无论是傲慢还是偏见,它们依旧如同爱因斯坦所钟爱的那个相对的宇宙一样:在某一瞬间它们是可以被了解的,在总体上它们永远超越人类的度量能力。

200年前的简·奥斯汀也曾面临同样令人困惑的宇宙。英国文学史学者普罗比恩(Clive Probyn)在《英国小说》(EnglishFiction)中指出,在简·奥斯汀生活的年代,一系列多情善感的文学形象出台并被追捧,说明当时的英国社会对鲁滨孙等所代表的新型“自我”形象普遍感到某种不安,对“亲情”、“共享”和“交流”的渴望有所加强:“情感主义文学往往十分重视读者的反响,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它们关注的问题原本就是慈善和友爱的传播交流能力。”在出版《傲慢与偏见》之前,简·奥斯汀已经尝试过在理智与情感之间进行调和。如同美国学者柯林斯(JamesCollins)注意到的:“我在阅读简·奥斯汀时,觉得自己的道德像是一个摇摆不定的小雕塑,简·奥斯汀伸出手将它扶正、摆好。”“简·奥斯汀像现代心理学家那样向我们警示:应该防止人格的不完整。”如果说《傲慢与偏见》实际上是以一种伊甸园梦幻的方式貌似解决了困扰无数学者的难题,同期创作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已经无情地告诉了人们故事的另一个结局。假如谈论《傲慢与偏见》时忽略《理智与情感》和《曼斯菲尔德庄园》,我们同样陷入了傲慢的陷阱,没有尽到还简·奥斯汀以完整人格的责任。

20世纪美国著名文学与社会文化批评家特里林(LionelTrilling)在试图解释“我们为什么要阅读简·奥斯汀”时警告:“我们谈到社会结构时总是想到礼俗社会对法理社会的批评这一古老话题。这在我们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以至于我们会不假思索地认为:年轻人之所以喜欢阅读简·奥斯汀,是因为这有助于他们超越令人不快的现实生活,使他们在想象中逃离无聊疲惫的生活,回到过去,陶醉在那个绿树成荫、人口稀少的世界里。在这样一个绿色世界里逗留片刻或许能产生一些绿色的思想。”然而,当发现自己的学生将简·奥斯汀作品的审美意义定义为“现代文化中的有害性可能会削弱自我,而阅读简·奥斯汀的小说、了解故事人物可能起到纠正作用”时,特里林还是乐观地将之视为一种有益的“朝着传统人文主义教育方向”的“迈进”。

无论是《傲慢与偏见》还是傲慢和偏见,至今仍影响我们的,或许都是某种从现实走入了文学的群体性焦虑,或恰好相反。即便自信如笛福笔下的鲁滨孙,也在晚年的沉思录中感慨:“归根结底,从某个方面看,我们宝贵的自我即是我们生存的目的。因此可以说,不论在熙熙攘攘的场合,还是在忙碌应酬或事务缠身时,人都是孤独的……”关于人在道德宇宙中的地位,比简·奥斯汀年长半个世纪的蒲柏(AlexanderPope)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

整个自然都是艺术,不过你不领悟;

一切偶然都是规定,只是你没看清;

一切不协,是你不理解的和谐;

一切局部的祸,乃是全体的福。

高傲可鄙,只因它不近情理。

凡存在都合理,这就是清楚的道理。

(王佐良译文)

成为简的奥斯汀

暧昧的画像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1/view-4131216.htm

如同英国美术史学者威尔顿(Andrew Wilton)指出的:“英国向来拥有珍视肖像画的传统,即便当其他艺术品被认为是没有实际作用时,肖像画的功能也一直被认为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清楚地建立被画者的身份背景、确定其尊崇与财富地位。肖像画同时也承载了艺术创作过程的永恒性,成为智识活动的一种记录。”

简·奥斯汀尤其生活在一个被雷诺兹(Sir Joshua Reynolds)与庚斯博罗(Thomas Gainsborough)点燃了肖像画热潮的时代,她本人一生却只留下了为数极有限的肖像,而且事实上公认为真迹的只有一幅。这幅如今被收藏在伦敦国家肖像馆中的水粉速写据信由简·奥斯汀的姐姐卡桑德拉(Cassandra Austen)在1810年前后绘制,实际上只完成了一半,经常被评价为“与本人有天壤之别”。然而,1818年书商第一次署名出版简·奥斯汀的作品时就已经别无选择,卷首的铜版画肖像是根据卡桑德拉这幅作品“理想化”的,此后为当今读者所熟悉的那张铜版画又是在这一版本基础上继续“理想化”而成。

至少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曾经在近100年后看到这样的史料,说简·奥斯汀相貌迷人,“个头高挑苗条,脚步轻盈坚定,健康而富有活力。深褐色头发,肤色较深;脸颊饱满,嘴唇圆润,鼻子小巧精致,眼睛明亮而深邃,头发自然卷曲”。吉卜林(Joseph Kipling)所说的“简迷”(Janeite)肯定乐于相信这份证词。简·奥斯汀的一支远亲自称保存有作家的一幅油画肖像,该肖像承继自简·奥斯汀的甥孙莱斯(John Moreland Rice),表现了奥斯汀13岁时的容貌,作者还是当时与庚斯博罗相交颇深的肖像画家汉弗雷(Ozias Humphry)。这幅肖像首次出现在1884年出版的一部简·奥斯汀书信集中,因其收藏者而被称为“莱斯肖像”(The Rice Portrait)。肖像一经面世便广受争议,直至今日仍是各路艺术鉴证学者手中的大玩具,争议的出发点很简单:画像上白衣飘飘的清纯女孩与她成年后那幅水粉画上的相貌差别太大。

2012年6月,图像数字分析增强技术发现了藏在油画右上角的“简·奥斯汀”的字样与画家本人的签名。这似乎成为证明画上女孩是简·奥斯汀的铁证,不过,此前不久英国学者伯恩(Paula Byrne)发现了一幅简·奥斯汀的铅笔肖像,再度增强了人们对成年简·奥斯汀形象的成见。对于伯恩发现的这幅肖像,《每日邮报》的评论是:“画像上呈现的是一个浮夸(Frivolous)而肤浅(Fey)的妇人,与我们从书中看到的那位精力充沛、思维敏锐的作者似乎并不匹配。”

伯恩曾经出版过关于诗人罗宾逊(Mary Robinson)和作家沃(Evelyn Waugh)的研究专著,她的丈夫则是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贝特(Jonathan Bate)。这幅肖像据说是贝特在一次拍卖会上得到的,纸张背面还写着“简·奥斯汀小姐”(Miss Jane Austen)。伯恩说,她和丈夫曾就肖像的真伪咨询了许多不同领域的专家,包括艺术史学家、时装专家、刑侦分析师,然后把各项结果送给当今最权威的三位简·奥斯汀研究专家定夺。三位专家里有两人相信画中人是简·奥斯汀,而且推断肖像作于1815年。伯恩本人认为有两条关键的线索可以证明画中人的身份:一是肖像背后的题名;二是画中人典型的“奥斯汀长鼻”——据已确认的简·奥斯汀肖像来看,统一的外貌特征是鼻子修长挺直。 英国学者伯恩 1810年前后卡桑德拉绘制的简·奥斯汀速写

据信由著名画家汉弗雷在1788年绘制的简·奥斯汀13岁时的肖像

1818年第一部简·奥斯汀署名作品出版时卷首使用的铜版画

2012年伯恩发现的简·奥斯汀的铅笔肖像

伯恩将这幅画像选作她2013年的新作《真实的简·奥斯汀》(The Real Jane Austen)的封面。在这部半随笔式的传记作品中,伯恩希望展现简·奥斯汀作为一名“职业作家”的“世故、聪明、灵活”的一面。同样是传记类作品,简·奥斯汀的表亲奥斯汀·利(Edward Austen-Leigh)1870年出版的回忆录在卷首使用了“理想化”铜版肖像。无论是在简·奥斯汀刚刚去世还是已近200年后的今天,卡桑德拉的原作都被“礼貌”地忽视了,似乎200年间人们都认同最初那位书商的看法:卡桑德拉的简·奥斯汀过于“凶巴巴的”。

但是,当年的简·奥斯汀很可能确实是有些“凶巴巴的”。1923年,本人也挺“凶”的伍尔夫(Virginia Woolf)在《60岁的简·奥斯汀》(Jane Austin at Sixty)中大量引用了当时人们对这位作家的印象。简·奥斯汀的姑妈说:“(简)一点也不漂亮,十分拘谨,不像12岁的少女……她爱冲动,装腔作势。”然而,眼看着奥斯汀家两姐妹长大的米特福德太太说,简“是她见过的最漂亮、最单纯也最会装的姑娘,她懂得该挑选什么样的丈夫”。米特福德太太的一位不知名的朋友说:简“很拘谨,不善言语,若不是《傲慢与偏见》让人们看到她一本正经的背后隐藏着如此罕见的智慧,人们一定会认为简·奥斯汀拘禁呆板,像挡火隔板一样无趣……当然,现在人们的看法有所不同”;“人们对她十分敬畏……她是个才女,一声不响,专写别人的故事,当然叫人害怕”。   假如这些人了解简·奥斯汀在书信中对他们的描写,也许会感到更加害怕:“舍伯恩郡的霍尔太太昨天生了个死婴。由于受了惊吓,比她预料的早了几个星期。我猜想,这是因为她在无意中瞧了她丈夫一眼。”“张伯伦太太的发型很漂亮,但这并没有让我对她产生好感。兰利小姐个子不高,大鼻子,大嘴,穿着时髦,袒露胸脯,这种相貌的姑娘基本上都这样打扮。斯坦霍普上将很有绅士风度,可是,他的腿太短,而他的燕尾服又太长。”

毛姆将简·奥斯汀书信中的这些挖苦讽刺解释为:“在她眼里,这些现象丝毫不惹人生气,倒是十分有趣的素材……她觉得和姐姐谈论这些滑稽事无关大雅。在我看来,即便是她那些最尖酸刻薄的俏皮话也没有丝毫恶意。她的幽默来自她准确的观察与坦率胸怀,这也是一切幽默的源泉。”

对于在童年曾遭受家中兄长伤害的伍尔夫来说,能从15岁起就给家人朗读自己的作品、“为了给大家带来欢笑”而创作的简·奥斯汀是一个享有天赋特权的女孩,她可以“坐在她的角落里看着这个世界,欢笑着”,她的家人,尤其是她的哥哥“为她感到无比自豪。她的才华、品德以及热情都让他们为之着迷,并且竭力想从自己子女身上找到一些与简相似的地方”。所有这些正面印象都指向尚待证伪的莱斯肖像。伍尔夫说:“当她降生的时候,一定有一位仙女来到摇篮旁边将她高高托起。当仙女把她放回摇篮后,她就知道了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但她已经选择了自己的王国。她欣然接受天意,愿意成为这个王国的主人,放弃对其他的一切欲望。就这样,15岁那年,她开始对别人进行了描述,丝毫没有关于她自己的任何叙述。其内容不涉及教区生活,而是与宇宙相关。”这几乎是莱斯肖像最完美的解说词。

至于伯恩新发现的铅笔肖像,倘若确实创作于1815年,那正是简·奥斯汀结束了《爱玛》的写作、准备开始创作《劝导》之时,也是置她于死地的肾脏疾病发作的前一年,距离她去世还有近两年。在美国小说家布鲁姆(Amy Bloom)的随笔《可怕的简》中,对简·奥斯汀临终前一年倒是有一段很温情的描写:“为了给家庭聚会增添欢乐氛围,她会即兴胡诌一些故事,但她认真对待侄儿侄女们的文学习作。只要她觉得脊背不太疼,房间里静悄悄,她就坐在小桌子旁边写作这部短小精悍、浪漫中带有忧伤的作品。”奥斯汀·利的回忆录记载了简·奥斯汀面对缓慢但持久恶化的疾病时的坚忍,1815年的铅笔肖像中理应还看不出病痛折磨的痕迹,从恰当的角度审视,甚或能看到伍尔夫所描述的“正当她对自己的成功开始感到有信心的时候”。但从更广泛的视角看,更适合这幅肖像的旁白或许应该是:“牛马般高大之人与体态婀娜、举止优雅之人一样,都有权表述痛苦。”

每一部简·奥斯汀的影视改编作品出现时,演员的选择都会成为“简迷”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当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与简·奥斯汀本人相关的影片中时,气氛自然会更加热闹。2007年前后,《成为简》(Becoming Jane)与新版《傲慢与偏见》接踵上映时,来自美国的海瑟薇(Anne Hathaway)和来自英国的奈特利(Keira Knightley)就成了最新版的较量对象。

《成为简》借用了简·奥斯汀与勒弗罗伊(Thomas Langlois Lefroy)之间那段已经被视为铁案的恋情。这段恋情据信发生在简·奥斯汀20岁时,也即1795年前后,恰好处于1788年莱斯肖像与1810年卡桑德拉速写的中空期。设想莱斯肖像中的那位白裙女孩走进舞会、去谈一场最终因经济因素而告终的恋爱,这未免太掺杂了大观园色彩。简·奥斯汀确实在15岁就写出了《友谊与爱情》,但毕竟还需要五年才能长成亲戚们口中那个“非常漂亮,但傻里傻气、装模作样、善于引起男人注意的轻浮女子”。这一时期简·奥斯汀真实的风采或许可以借助她书信中对舞会的描述来想象:“只有12轮舞,我跳了9轮,没有参加其余几轮是因为缺少舞伴。”“有一位绅士式柴郡的军官,年轻英俊。有人告诉我,他很想和我认识。不过,他的愿望显然不够强烈,因此他没有付诸行动,我们也就没有认识。”

这样的文字很容易令简迷们不快地想到《傲慢与偏见》中的莉迪亚,但从来就没有谁能百分之百地确定《傲慢与偏见》中的哪个人物是简·奥斯汀给自己的真实定位。主演2007版《傲慢与偏见》的奈特利得到了不少“简迷”的认可,评价为具备“英式古典美”,很多人甚至把她等同于简·奥斯汀应有的样子。然而,倘若忽略鼻子的长度,无论是海瑟薇还是奈特利,实际上都与真实或疑似的简·奥斯汀肖像没有多少相像。《傲慢与偏见》初稿完成于1797年前后,1813年修改并正式出版。在1813年写给卡桑德拉的信中,简·奥斯汀这样写道:“我狂野不羁,是因为我不能自主。这不是我的错。”这样的台词无论海瑟薇还是奈特利说出来都有些底气不足,反倒是那幅一直被“礼貌回避”的卡桑德拉速写的绝妙注脚。

奥斯汀与简

关于简·奥斯汀的名字,特里林(Lionel Trilling)曾有这样一段有趣的论述:“围绕简·奥斯汀的传奇非同寻常,耐人寻味。人们甚至觉得她的名字也很不一般。'简’(Jane)是她受洗时的名字,听上去既平常又独特;'奥斯汀’(Austen)这个姓氏听上去斯文高贵,令人联想到性别、独身,或是阶级地位。相比之下,'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听起来响亮,却不会引发上述联想。然而,如今'简·奥斯汀’常常让人联想到小女人气,而且是指特殊社会环境中的别样娇弱。现在,一些奥斯汀迷称她为'简’,一些则称她'奥斯汀小姐’,这让不少当代读者感到有些吃惊,因为这让旁人觉得称呼者与这位作家关系非同寻常,甚至令人生疑,不能表达我们对奥斯汀的感情与敬意。”继而特里林引用美国小说家詹姆斯(Henry James)的话,对评论界描述的“温柔的简”(gentle-Janeism)表示了自己的厌烦。

让夏洛蒂·勃朗特和简·奥斯汀并列总是有些危险的,因为前者算得上是最早也最激烈的“反奥斯汀派”人物之一,她下面这些言论很配得上特里林所说的“响亮”:简·奥斯汀“全然不知激情为何物”,“她涉及人的心灵,还不及涉及人的眼、口、手、足的一半”。但特里林的担忧不无道理,至少一个细节就能证明事情的严重性:现代的“简迷”们经常认为简·奥斯汀死于肺结核,这种桑塔格(Susan Sontag)所称的“浪漫主义疾病”确实具有“别样娇弱”的气质,可惜连夏洛蒂·勃朗特都不是死于它传说中的那半口血下。   “奥斯汀”(Austen)确实称得上是个“斯文高贵”的姓氏,它源自古法语,是“Augustine”的简称,而后者是一位被封圣了的五世纪天主教主教的名字。当然,不是所有人会像特里林一样联想到这些,而且特里林还少提了一样:异域情调——那位主教的任区是在罗马帝国治下的非洲。在“简迷”的印象中,简·奥斯汀的父亲乔治(George Austen)最突出的特点是他曾被称为“英俊的学监”(The Handsome Proctor)。奥斯汀家族的经历总体上算是个从商人奋斗到低阶层士绅的成功案例,而且在很多细节上有趣地预示了简·奥斯汀小说中的情节。

简·奥斯汀的曾祖母是英国肯特(Kent)地区汤布里奇镇(Tonbridge)一位士绅的女儿,曾祖父是肯特地区一位富有的羊毛布料商人的独子。曾祖父不到40岁就去世了,但仍成功地留下了七个孩子,建构了这个未来将散布到塞文奥克斯(Sevenoaks)、斯蒂文顿(Steventon)、伦敦、法国乃至印度的大家族的基础。简·奥斯汀的祖父名叫威廉(William),是家中第六个孩子。随后发生的一幕很接近《理智与情感》的开场:殷实的家产几乎全部留给了长子,而长子并不情愿照顾其他弟妹。曾祖母履行了自己对亡夫的诺言,为几个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尽了全力。丈夫去世后,她接受了塞文奥克斯一所学校的管家职位,作为工作报酬,几个孩子都被学校接纳读书。对于士绅出身的这位大家闺秀来说,从事这样的工作相当于自贬身价,但她的辛劳获得了回报:在此后的11年里,她的几个儿子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女儿也嫁到了相配的人家。值得注意的是,简·奥斯汀的曾祖母名叫伊丽莎白(Elizabeth),与《傲慢与偏见》的主人公同名。

威廉后来成了一名外科医生,1727年与一位寡妇成婚。除结婚时带来的一个孩子外,简·奥斯汀的祖母为家中留下了三个孩子。乔治·奥斯汀是其中的老二,和父亲威廉的宿命一样,乔治弟弟的诞生要了他母亲的命。五年后,威廉再婚,却很快在一年后病故。遗孀无意照料前夫留下的负担,于是这个家庭再次四分五裂,几个孩子被送给不同的亲戚照看。乔治被送回汤布里奇镇、由威廉唯一的姐姐收留,巧合的是,这位姑妈的名字也是伊丽莎白。 特里林

不过,真正继承了曾祖母伊丽莎白独立精神的是简·奥斯汀的姑妈费丽黛斐亚(Philadelphia)。费丽黛斐亚曾经跟随伦敦的一个女帽制造商做学徒,但五年后毅然出走,在21岁时乘船前往印度。她在东印度公司工作的一位叔叔显然帮了些忙,不久后她嫁给了和东印度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科医生汉柯克(Tysoe Saul Hancock)。汉柯克一家后来与英国驻孟加拉总督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建立了密切的友谊。1761年,费丽黛斐亚的女儿诞生,被命名为伊丽莎(Eliza),事实上也是“伊丽莎白”的简称。孀居的黑斯廷斯经常在汉柯克一家遇到经济困难时给予帮助,去世后还留给伊丽莎1万英镑遗产,名义上是来自教父的馈赠,实际上后人很怀疑他才是伊丽莎真正的父亲。1765年,费丽黛斐亚带着女儿和丈夫返回伦敦,此后再也没有返回印度。伊丽莎后来嫁给法国一名小贵族德·佛叶德(Jean Fran ois de Feuillide),后者将成为奥斯汀家族在法国大革命的砍头台上损失的唯一人口,而伊丽莎在孀居两年后得到了来自简·奥斯汀两个哥哥的追求,并嫁给了简·奥斯汀一直很喜欢的亨利哥哥。

简·奥斯汀出生于汉柯克先生去世后的一个月,但这并不妨碍她与这一家人过从甚密。《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有一个在伦敦经商的舅父嘉丁纳,现实中简·奥斯汀也经常光顾费丽黛斐亚姑妈在伦敦的住处,她早年的习作《友谊与爱情》也题献给了费丽黛斐亚姑妈的伊丽莎。从《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对嘉丁纳一家的评价看,简·奥斯汀对这位特立独行的姑妈并不排斥。不过,也正是这位姑妈给了她这样的评价:“一点也不漂亮,十分拘谨,不像12岁的少女……她爱冲动,装腔作势。”

回到简·奥斯汀的父亲乔治身上。中学毕业后,乔治选择了神学。与《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埃德蒙一样,这是当时很多没有产业可继承的次子最体面的职业选择。1751年,乔治毕业于牛津圣约翰学院,短暂回乡任教后出任该学院的学监。也是在牛津,乔治遇到了他未来的妻子卡桑德拉·利(Cassandra Leigh),两人于1764年4月成婚,当时乔治32岁,卡桑德拉24岁。卡桑德拉·利的叔叔特奥菲乌斯(Theophilus Leigh)是牛津的贝利奥尔学院(Balliol College)的院长,任职长达50年,其间还担任了三年左右的牛津副校长。贝利奥尔学院是牛津大学最著名、最古老的学院之一,以活跃的政治氛围著称,曾经培养出多位英国首相和其他英国政界的重要人物。英国前首相阿斯奎斯(Herbert Henry Asquith)曾形容贝利奥尔的学生:“平静地流露出一种自然的优越感”。

卡桑德拉的出身对于“简迷”们颇具诱惑力,因为她的家族可以查到更直接的贵族渊源。“Leigh”是“Lee”的异体。这个看似很牛仔的名词有着悠久的英国传统,源自古英语中的“hleo”,有“庇护”、“防御”、“保护”等含意。利家的祖先可以追溯至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著名的阿金库特战役(The Battle of Agincourt)中阵亡的皮尔斯·利(Sir Piers Legh II),他的曾曾孙托马斯·利爵士(Sir Thomas Leigh)曾经在1558年当了一年伦敦市长。由于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加冕期间出色的组织工作,次年被女王封爵。这个家族的荣耀巅峰出现在1719年:家中的一个舅祖父成了钱多斯公爵一世(Duke of Chandos I)。钱多斯公爵一世在历史上以音乐家亨德尔与诗人蒲柏的庇护人著名,但在利家最出名的却是他妻子的名字“卡桑德拉”。尽管利家本族姓氏已经有所凋落,譬如卡桑德拉·利的父亲就已经“败落”到担任乡村牧师,但家族中的女性仍以继承“卡桑德拉”这个名字的方式延续着家族的某种荣耀。继卡桑德拉·利之后,简·奥斯汀的姐姐继续担负了这个使命,简·奥斯汀至少有三个哥哥也向母亲担保会将这个名字传承下去。这种家族性的执著很容易令外人忽视他们的直系祖先当年真正的职业:托马斯·利爵士幼年被一个商人收养并入赘继承了产业,很凑巧,这位商人从事的也是羊毛布料业。   简·奥斯汀姐姐的全名实际上是卡桑德拉·伊丽莎白·奥斯汀(Cassandra Elizabeth Austen),两个家族的历史最终以这样的方式融合在姓名中。但这一串名字游戏还没有结束。卡桑德拉·利的一个哥哥被一位富有的叔祖父收为养子,从此姓氏改换为“Leigh-Perrot”。这家人后来在巴斯(Bath)购置了房产,经常前往巴斯休假的奥斯汀一家也是他们的府上常客。类似的收养事件不久发生在奥斯汀家中。卡桑德拉·利的第三个孩子爱德华(Edward)被她的远房表哥奈特(Thomas Knight II)收为养子,条件也是必须改换姓氏。爱德华后来成为年金1.5万英镑的富人,在奥斯汀一家因乔治去世而家道中落时为全家提供了住处。《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认养情节或许参照了这两起事件,只是故事的发展似乎并不愉快。

全家八个孩子中,简·奥斯汀排在第七。当为她命名时,奥斯汀夫妇似乎已经灵感枯竭,只使用了平凡的“简”(Jane)。他们显然不会想到,200年后这个单音节词会带有特殊的昵称韵味,而“成为简”不仅会成为一部文艺片的名称,甚至本身成了某种励志的说法。

与同时代的其他小说家相比,简·奥斯汀小说中的人物命名显得平实而随意,经常像是顺手借用了家人的名讳(甚至“卡桑德拉”这样的“光辉”的名字都曾经在她的早期作品中出现过)。考虑到她的作品(尤其是早期作品)都会在家人面前朗诵,与其执著于“温柔的简”,现代读者不妨设想这样的场景:当“伊丽莎白”与“简”之类的姓名不住回荡在客厅中时,听众与朗诵者获得的其实是不亚于戏剧客串的乐趣。毛姆留意到,《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是简·奥斯汀最喜欢的人物,还提出“有评论家认为,这一人物是以简·奥斯汀本人为原型的”。假如确实如此,班纳特一家两个长女的命名就更显得别具意味。在《傲慢与偏见》的早期中译本中,班纳特家的简的名字曾经被译为“吉英”,或许是为与作者本人姓名区别。无论后世读者是否把“吉英”认同为“简”,只需设身处地想象:当简·奥斯汀在面对全家朗读时不停地重复自己的名字,其中必定有特别的含意,而且绝对不是现在人们认定的“温柔的简”。有奥斯汀家族本身的历史映照以及“伊丽莎白”这一具有家族传奇的姓名,一切或许在暗示我们:简·奥斯汀原本无意成为作为昵称的“简”,甚至使简·奥斯汀成为任何昵称都只是后人过于温柔的错误。我们忘记了面对的是一个15岁就“选择了自己的王国”的作者,她会不停地发送记录日常点滴的即时信息,但只会偶尔上传头像,而且署名只是“一名女士”。

《傲慢与偏见》的道德三姐妹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时隔200多年人们回顾时,出版商小托马斯·凯德尔(Thomas Cadell Jr.)1797年回绝那部名为《初次印象》(First Impressions)的手稿被列为“英国出版史上最重大的决策失误之一”。小凯德尔由此被责难为缺乏他父亲老凯德尔的眼力,但假如《初次印象》当时就顺利出版,或许也只会为英国奥古斯特时期的书信体小说增加一部无足轻重的试笔习作,而不会发生16年后的蜕变,成为1813年那部《傲慢与偏见》。

理智

《傲慢与偏见》的魅力已经使之成为一种产业,但如果想恰当地了解《傲慢与偏见》,除了应该记住这并非它的本名,还得记住它是同期成熟且相互依存三部小说之一。处女作《理智与情感》问世后,简·奥斯汀从1811年2月起动笔写《曼斯菲尔德庄园》,一部在“简迷”中几乎最不受欢迎的作品,到1813年7月前后才正式完稿。动笔近10个月后,她忽然开始改写旧作《初次印象》为另一部作品,历时一年完成这位不速之客后,才回心转意,再用半年时间收拾好《曼斯菲尔德庄园》,促使她临时辍笔改换写作日程的正是《傲慢与偏见》。

后人经常将《傲慢与偏见》与《理智与情感》并称为“姊妹篇”,而且通常会受名望影响,将前者视为“老大”,但就真实的长幼顺序来说,无论从出版时间还是写作时间来看,《理智与情感》都站在前列。唯一可以令《傲慢与偏见》占先的是:它是简·奥斯汀第一部试图出版的小说——《初次印象》遭到退稿后,简·奥斯汀开始改写《埃莉诺与玛丽安》,将早期两部书信体习作都改写为“第三人称叙述体”,这一抉择本身体现出了她的市场眼光。

书信体小说(Epistolary)于18世纪中期在欧洲达到顶峰,但很快就于世纪末走向衰落。被英国学者莱恩(Maggie Lane)称为“简·奥斯汀文学教母”的伯尼(Fanny Burney)1778年匿名发表的书信体小说《伊夫莱娜》(Evelina)取得了巨大成功,随后发表的包括《卡米拉》(Camilla)在内的几部小说都使用了第三人称叙述。最先推崇书信体的是法国启蒙运动,这类“最接近读者日常经验”的小说被认为符合“用具体细致的写实主义手法塑造人物”的审美要求。同时代的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也强调“感性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来源”,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的书信体小说《帕美拉》(Pamela)因而成为当时的道德典范。

用文学理论的术语说,第一人称叙述的最大杀伤力在于:“叙述者同时又是故事中的一个角色,叙述焦点因此而移入作品中,成为内在式焦点叙述。”以出版商的眼光解释:作为人们交流的一种通讯工具,书信天然具有诱人的私密性,而这种私密性又是以人们公认的真实性为基础的,书信体小说的长处在于将这种本属于个人交流性质的隐私向公众开放,那种真实性引发的窥视欲、好奇心会吸引读者阅读,而这种真实性在读者内心扩张出的世界会实现作者的潜在目的。

虽然成就于“隐私”,书信体小说也碍于这种“隐私”叙事法的天生缺陷,如同《理查逊生平》中指出的:“它迫使一个人讲述他或许绝不会讲的事情;有时不得不重复谦逊美德本该掩饰的赞扬;为了复述长篇对话,只好假定某种超常的记忆力。”从阅读书目上来看,简·奥斯汀对理查逊并不完全排斥,当年在地位上真正能与理查逊一争高低的是约翰逊(Samuel Johnson)。这位“大熊”级人物除了留下厚厚的《英文辞典》与那些气势宏伟的诗歌外,还写了一部《拉塞拉斯》(Rasselas)。英国文学评论家利维斯(Frank Raymond Leavis)认为,约翰逊在《拉塞拉斯》中表现了“对人生的一种悲剧性的感受,这一感受在道德中占据核心地位,同时它又是一种深刻的常识……我们能够理解简·奥斯汀何以那么景仰《拉塞拉斯》,她笔下的'文明’完全不同于时髦的风尚所做的理解,《拉塞拉斯》的影响不仅显现于简·奥斯汀作品的表面,而且渗透进她的作品的基本情调;因此,《拉塞拉斯》比笛福(Daniel Defoe)和斯特恩(Laurence Sterne)两个加起来都更有资格在英国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如今利维斯拥有和简·奥斯汀同等当量的“粉丝”团,因此他的意见几乎是不容不重视的。以如今大多数人的眼光看,这部神奇的《拉塞拉斯》更像是一部童话或是《小王子》的前身,但在这件事上连利维斯也没有什么可替约翰逊抱怨的,因为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充满政治愤懑与理想的《格列佛游记》以及笛福那部充分体现了韦伯(Max Weber)所说的“非理性贪欲”的《鲁滨孙漂流记》自19世纪以来也遭遇了相似的命运:逐渐被打入育儿室,各种“节本”成了“少儿经典”。利维斯列举出的笛福与斯特恩恰好可以对应奥斯汀1811年首次出版的小说的标题《理智与情感》。在后世评论家看来,当简·奥斯汀修改《埃莉诺与玛丽安》时,她改变的不仅是叙事角度,也通过修改标题为全书增添了某种“哲学深度”。

德国社会学家(Jürgen Habermas)认为,17世纪末18世纪初以洛克为代表的思想家都把受私欲驱使的“个人”作为出发点,以此为基础展开有关心理学、政治学以及认识理论的思考;与个人“自我”相关的一些问题,诸如人性、自我认识和“移情”(Empathy)等也随之成为文学领域关注的焦点。20世纪英国哲学家麦金泰尔(Alasdair Chalmers MacIntyre)说:“《鲁滨孙漂流记》是卢梭和亚当·斯密那一代人的'圣经’。这部小说的重心是个人经验,它所代表的价值观后来成为主导的文化舞台。”与鲁滨孙赤裸的“创业神话”伴随的是1740年前后高涨的道德改良运动。作为这场改造和自我改造运动的一个方面,写信的风气也开始浸染女性与“下层人”,被视为一种“修养品性、提高自身”的有效途径。

女性的出现使事情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带有女性色彩的特征(诸如“文雅”、“精美 ”)开始主导全社会的趣味。中国社科院外文所英美文学专家黄梅在《推敲自我:小说在18世纪的英国》中指出:“对个人感情的强调和尊重甚至导致了家庭形态的调整,使家长制大家庭逐渐向核心家庭过渡,女性的位置也日渐凸出。”待斯特恩在1768年出版他那部《感伤旅行》(A Sentimental Journey Through France and Italy),未来简·奥斯汀小说标题中的“情感”(Sensibility)逐渐开始成为时髦的词语。根据《牛津英语大辞典》的定义,“Sensibility”是指“生发精细敏锐感情或具备精致情趣的能力,或者易于为人间苦难及文艺作品中的悲惨内容所感动并萌生同情的心态”。《理智与情感》中对失恋后的玛丽安有这样的描写:“早饭过后,她一个人出去,到艾伦汉村子各处转来转去,尽情回想过去的欢乐,为目前的悲痛而哭泣,就这样度过了上午大部分时间。”这样的反应在如今看来未免有些矫情,但以当时的标准却是恰当的。正如英国评论家汤普金斯(J.M.S.Tompkins)所言:18 世纪的感伤或“善感”是“自我中心主义的”、“极端的自庆自贺的”,“哭泣者在思想中不仅看见了被关注的事物,更看见了自己得体的表现;既纵情沉醉于泪水的温柔迷人,又恣意恭维自己该流泪时就流泪的能力”。

简·奥斯汀当然不会允许自己纵情于这种“可引起愉悦感的不幸”,《理智与情感》的主配角分布明显指明了她的倾向。“Sensibility”一词的流行其实是相对短暂的,但它退出话题的原因并不只是因为荒诞。英国社会学家朗佛德(Paul Langford)说:在政治和社会生活层面上,这场“情感革命”的“功用是表达中等阶层对一种能够挑战贵族理想和风尚的新行为规范的需要”,并重新定义了“绅士风范”(Gentility)。英国文学评论家芭特勒(Marilyn Butler)在《简·奥斯汀与理念之争》(Jane Austen and War of Ideas)中表达得更加明确:“1740至1860年间的'多情善感’(Sentimentality)是西方文化中表达激进政治意愿的一种重要策略。直到19世纪后几十年里文学中的自然主义手法、阶级斗争、阶级愤怒和阶级对抗等取代它的地位以前,多情善感的宽容人性主义是文化中主导的激进方法论。”

简·奥斯汀小说创造了只有茶会与舞会的世外桃源,很容易让读者忘记它们创作于法国大革命爆发后,简·奥斯汀堂姐的丈夫甚至还丧生在断头台上,而且她早年的习作《友谊与爱情》也正是题献给了这位堂姐。黄梅提出:随着法国革命步入更血腥的雅各宾派专政阶段,英国政治理论家伯克(Edmund Burke)带有“反法”、“保守”、“爱国”的理论开始得到广泛认同并逐渐成为主流,奥斯汀的早年创作在相当大程度上也受到了那类“以私人悲欢讲述'法国原则’带来的灾难”的小说的影响。换而言之,当简·奥斯汀给自己的《埃莉诺与玛丽安》更改标题时,她显然是顾及到了社会上的认同度,而出版商首先认可出版这部作品,恐怕也绝非偶然。

阶层

在《理智与情感》的结尾,曾经笃信情感力量的玛丽安“没有像她一度天真地期望的那样,沦为不可抗拒的感情的牺牲品”,而是“屈从于新的情感”,嫁给了一直追求她的有房有产的布兰登上校。黄梅对于《帕梅拉》在英国的流行有这样的解释:“如果说班扬式的追求更大程度上是新兴阶级的宣言和道德武器,那么灰姑娘式的攀升则是他们的社会梦想。通过婚姻,两种追求的模式愉快地结合了。这是《帕梅拉》大得民心的真正秘密所在”,“婚姻是下层女子帕梅拉的胜利,也意味着下层女子帕梅拉的消失”。

至于简·奥斯汀一家属于哪个阶层,这个问题经常被浪漫化为两个极端:他们时而被形容为出入庄园别墅的上流阶层,时而被形容为甚至“没钱买茶叶和糖”的贫民。借用简·奥斯汀同时代的女小说家利弗(Clara Reeve)的词来形容,事实上,他们简·奥斯汀一家应当属于“次等士绅”(Inferior Gentry)。

“士绅”(Gentry)是英国社会分层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到18世纪60年代为止,士绅身份常常是和土地联系在一起的,而“绅士 ”(Gentleman)原指有资格佩带刀剑的人,用作贵族和士绅阶层男性成员的通称。贵族都是绅士,但绅士未必是贵族。绅士列于从男爵、骑士和乡绅之下,但高于农民。18世纪后,这一称号逐渐被扩大为对包括中产阶层在内的“全体追求社会尊荣的有产人士”的标签。当代英国学者基默尔(Thomas Keymer)在《阶层》(Rank)一书中对19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阶层状况有过这样的统计:“真正位列贵族名录(Peerage)的大约有300家。位居其下的士绅(Gentry)阶层包括大约540名准男爵(Baronet)、350名骑士(Knight)、6000名有产业的乡绅(Squire)以及2万名绅士(Gentleman)。这些人群构成了英国近1.4%的人口,享受全国近15.7%的财富。”

《劝导》中“一向什么书都不沾手,单单爱看那《准爵录》”的沃尔特·埃利奥特爵士就是一位准男爵。奥斯汀一家就没这么幸运:依照英国的长子继承制,在各自家中都位居末席的奥斯汀夫妇很难指望分到多少祖产。尽管如此,因有双方多位宗亲的帮忙,乔治仍得以在婚后与妻子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在简·奥斯汀的年代,获得牧师的职位是需要一定财力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埃德蒙就因为哥哥挥霍无度而错失了一个牧师职位。相比之下,乔治幸运得多。据记载,乔治的妻子卡桑德拉·利是穿着红色骑装参加婚礼的,这样他们可以在婚礼后马上动身前往乔治即将任职的斯蒂文顿镇。此地教区牧师任命权属于卡桑德拉·利的远房表哥奈特(Thomas Knight II),他将此职指派给了乔治。此外,一个在曾祖父时期的远亲赠予乔治约200英亩农田与相当于210英镑的年金。作为教区牧师,乔治的收入主要来自出售田间的出产以及经营教区内的一所寄宿男子学校。1801年乔治退休时,他得自教职的收入已经达到大约每年600英镑,田间的收入还可以至少补贴300英镑。对于奥斯汀一家来说,将近1000英镑的年收入完全可以维持舒适的生活,因此小说中的烛光灯影、美女礼服也并非空穴来风。问题出在1805年乔治去世后,奥斯汀太太本人的嫁妆仅可提供每年122英镑的收入,即便加上来自简·奥斯汀的姐姐卡桑德拉的一小笔年金以及几个儿子的收入,全家每年的收入也只有大约450英镑,自然是大不如前。

有些市侩地为奥斯汀家算过家产后,或许我们能更容易明白简·奥斯汀在创作《曼斯菲尔德庄园》时的延宕,以及她为什么同时创作两部小说。1811年10月,《理智与情感》正式出版,这显然让崭露头角的作者看到了希望,正是在这一年的冬天,她开始改写未来的《傲慢与偏见》。两本书由同一书商出版,其中《傲慢与偏见》的稿酬是110英镑,对照上面的账目,可知对当时的奥斯汀一家来说是笔不小的收入。改写已经完稿的作品自然比创作新作品更加容易,但这还不是简·奥斯汀暂停写作《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全部原因。《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写于全家人还住在斯蒂文顿的“黄金年代”,与气氛凝重且带有更明显道德说教色彩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相比,前者无疑提供了一种诱人的旧梦重温机会。

《傲慢与偏见》具有比《理智与情感》更为轻松的喜剧色彩。北爱尔兰小说家刘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曾将简·奥斯汀四部小说中主人公发现自己犯错后的“醒悟”描述进行对比,指出《理智与情感》中玛丽安的醒悟几乎被描写成“悲剧性”的,出现大量诸如“悔罪”、“自毁”、“我的上帝”等“神学或接近神学范畴的词汇”,而《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醒悟则有节制地控制在“高雅喜剧的语境”中:“玛丽安心甘情愿地期待痛苦;至于伊丽莎白,她'愿意自己懵懂无知’、'抛开理性’”。

简·奥斯汀与勒弗罗伊(Thomas Langlois Lefroy)之间那段恋情已经几乎被视为铁案,这段恋情与《傲慢与偏见》的关联也被以同样众口铄金的力度捆绑在一起。这层外套赋予了全书额外的梦幻效果,但《傲慢与偏见》其实更像是1778年出版的《伊芙琳娜》的致敬之作。伍尔夫(Virginia Woolf)曾写道:“简·奥斯汀应该在伯尼的坟墓上放置一个花圈。”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夸张。简·奥斯汀从小就喜欢读《伊夫莱娜》和《塞西莉亚》(Cecilia),她的名字首次也是其生前唯一一次出现在印刷品上就是在伯尼1796年出版的小说《卡米拉》所列的订阅者名单上。抛开借用《理智与情感》的流行效应不计,《傲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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