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8 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 哈利波特之可怜的赫敏

翟按:抱歉各位,续8初稿上周末就写完了,这几天一直在努力修改,越改越短,只好先把(上)发出来,大家看看就明白了。另外,关于赫敏的性格有论述,在(下)。

另外,因为小错误不断,请转载的朋友暂勿转载,1天后我会把这句话去掉,再转。

第九篇、霍格沃茨的教学(上)

在主贴中,我说霍格沃茨是一所法学院,很多留言表示反对,说受不了我的浓厚的法学优越感,这事挺抱歉的,主贴本来是和自己的学生闲聊的,证据列的不是很充足,今天和大家八卦一下英美国家的高等教育,尤其是法学教育,顺带把这个问题彻底回答一下。在欧洲教育史上,法学确实有超出各位想象力的优越感,因为世界教育史上公认的第一所大学,就是一所法学院,里面的第一个专业,就是法学。

1、院系设置

在现代欧洲各语言中,“大学”这个词都差不多,比如英语中的university,法语中的université,西班牙语的universidad,德语的Universit?t,等等,其词源都来自意大利语的università,因为世界第一所大学在意大利。

欧洲是一个深入大西洋的半岛,以阿尔卑斯山为界,南侧是环地中海航线,北侧则是波罗的海——北海——北大西洋航线,这是欧洲最基本的两个经济单元。环地中海地区开发的较早,最终形成以罗马城为中心的罗马帝国。日耳曼人大迁徙之后,罗马帝国解体,但是相当长一段时间,欧洲最富裕的区域还在意大利,尤其是北部平原地区,有一系列历史文化名城如热那亚、佛罗伦萨、威尼斯等,文艺复兴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当时意大利北部各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比如热那亚的奶酪和盔甲、佛罗伦萨的羊毛线、威尼斯的葡萄酒。在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之间,有一个叫做博洛尼亚(或译波伦那)的城市,他的特产比较有个性:法学教育。因为意大利是罗马法的故乡,欧洲各地的学者们经常到意大利来学习法律,原本各城市都有,但博洛尼亚人有商业头脑,逐渐把无烟环保的法学教育办成了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

  博洛尼亚古城

最初的博洛尼亚并没有统一的教育机构,学生们自己组成同乡会sita,(按照籍贯组成,比如不列颠sita、法兰西sita等,类似于明清会馆),再由 sita出面和老师签订合同,并给老师们支付报酬。结果,每到招生季节,法学教师们天天忙着打广告招揽学生,博洛尼亚城中“司考冲刺一百天”、“考研法学必过”、“罗马法速成”的标语铺天盖地,简直让人怀疑到了昌平。

  

1088 年,博洛尼亚一位杰出的教师伊纳留斯(Irnerrius,翻译成什么的都有),从当时的皇帝那里获得了特许权,把所有的sita联合(univer)起来,变成了一个统一管理的大型教育机构,这就是世界上第一个大学universita。这个大学开始只有一个专业,当然就是法学了。伊纳留斯也成了法学专业的祖师爷,欧洲人给了他一个后人难以超越的美称:“法律之光”,天不生夫子,万古长如夜!

  法律之光伊纳留斯

  博洛尼亚大学授课

博洛尼亚的成功模式很快得到推广,北意大利的帕多瓦、费拉拉、比萨、都灵、佛罗伦萨、热那亚,都建立起类似的大学。在南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脚下,有个温泉疗养胜地萨莱诺Salerno,很多人来此治疗皮肤病,因此聚集着不少医生。医学是一个很特殊的学科,大分类归入广义上的理科,小分类又和“理工农”并列,自成一家。医学研究的对象是人体,属于自然科学,但人体是个典型的复杂系统,和研究单一对象的物理化学等有区别,倒是和研究社会系统的法学有共同点。中国自古就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西方人也经常把律师和医生并称。(本宅最早的国学启蒙,就是小时候乱翻家母的中医学教材,什么阴阳五行、虚实表里、辨证施治之类,都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概念。)因此,萨莱诺的医生们也仿照博洛尼亚,建立了教育史上第二所重要的大学:萨莱诺大学,专业是医学。



当时的西欧学生来意大利上学要翻越阿尔卑斯山,路途遥远,费用昂贵。几代留学生回国后,开始在自己的本国建立“大学”,其中最成功的是巴黎大学。巴黎大学不完全复制意大利的大学模式,而有很多创新,尤其是将传统的单一学科教学改为多学科教学,成了世界上第一所综合性大学。

巴黎大学一共拥有四个学院:

      

呵呵,应该是法学院、医学院、神学院(哲学院)和文学院。和霍格沃茨的四大学院并不严格对应,但确实有些联系。

格莱芬多学院有法学院的元素,不重复了。

斯莱特林学院有医学院的元素。比如斯莱特林院徽上的蛇,就是医生的标记,从萨莱诺大学一系传来的。意大利虽然是一个国家,但南方北方差别很大。北意大利人主要是日耳曼人的一支伦巴底人的后代,和基督教的日耳曼诸国交往密切。而南意大利主要是残存的罗马帝国居民的后代,和地中海东岸的希腊、阿拉伯地区来往频繁,萨莱诺大学的课本是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和阿拉伯的医学的著作,第一任校长是犹太人阿非利加诺,因此医学院中有一些基督教视为异教的东西。比如基督教文化视蛇为邪恶,但在希腊文化中,“蛇绕手杖”是古希腊名医阿斯克勒庇俄斯(Asclepius)的徽记,图案见世界卫生组织的徽标:



因为这层关系,医学院在巴黎大学的地位一直比较特殊。加上巴黎大学的四大学院是三文一理,文、法、哲关系密切,经常有学生转系或者兼修,而医学院的课程独立性较强,学习任务又重,和其他三个学院的关系相对疏远。因此在霍格沃茨里,斯莱特林的学生总是和别人不太好相处。当然,罗琳和医生这个职业无冤无仇,不是用斯莱特林影射医生,只是有些相近元素而已。

除了法学和医学,第三个学院神学(哲学)院是巴黎大学的特色。最初是一个叫索邦 Sorbon的巴黎神父,在塞纳河上的西堤岛建立了一个学校,就是巴黎大学的前身“索邦神学院”,前面我们已经看到,法学和神学(哲学)关系密切,法学问题研究到深处,超越了具体的法条,就变成哲学问题,因此索邦神学院很快和其他学院结合起来,组成巴黎大学,“索邦”也成了巴黎大学的代称。神学院一直是巴黎大学的招牌学科,培养出的号称“天使博士“的圣托马斯?阿奎那,是世界学术史的一座高峰。



霍格沃茨中的拉文克劳学院,有神学院的元素。分院帽对拉文克劳的学生评价是:“如果你头脑精明,或许会进智能的老拉文劳克,那些睿智博学的人,总会在那里遇见他们的同道”,就是这个意思。拉文克劳的宿舍在尖塔,院徽中的鹰有睿智的意思,常在天空翱翔,也是和哲学对应的。拉文克劳的孩子们聪明,有哲学家气质,比如卢娜。另外,如前所述,法学研究高度依赖于哲学基础,又不停的给哲学提供新课题。这两个学科一直是不分彼此,因此在霍格沃茨中,两个学院的学生也很亲密:



文学院也是巴黎大学的创新,不过文学院比其他三个学院的地位低,相当于其他三个学院的预科。文学院的课程只有语法、逻辑、修辞三门,学费不高,因此招生数量巨大,比剩下三个学院合计还要多。不过中世纪欧洲很穷,贵族子女才能长期脱产读书,家境较差的平民子弟,往往在文学院拿个文凭就走人了,因此文学院的文凭是不如其他学院的,文学院的毕业生叫学士bachelor,而神法医学院的毕业生叫博士doctor。前面说过,英美文学界有偏左的传统,罗琳本人拿的就是文学学位,整个哈利波特的主调是“一部宣扬废弃阶级血统观念,讲求平等自由的书,同时也是一部关于爱的书”,也是这个原因。

霍格沃茨中的赫奇帕奇学院,有文学院的元素。分院帽说的,“你也许属于赫奇帕奇,那里的人正直忠诚,赫奇帕奇的学子们坚忍诚实,不畏惧艰辛的劳动。” 赫奇帕奇学生数量最多,但经常被别人视为饭桶,也没有什么杰出人物,最大的特长是做饭,赫奇帕奇的金杯就是一口锅嘛。他们的院徽是爱钻地洞的獾,宿舍在地下室,院长斯普劳特教授也是一副劳动者的淳朴形象。



(我们说的是欧洲,和中国的教育传统不同,很多概念名同实异,中国传统上文学是高分学科,恢复高考前几年文科状元一般都在中文系,最低分差不多才是法学系。强烈反对大家对号入座,变成学科混战。)

巴黎大学的模式很成功,很快超过意大利,成为中世纪大学的样板。西欧各国仿照巴黎大学建立了一批大学,这些大学都按照神法医文进行学科设置,这也是最古老的一次大学分科。直到现在,欧美的神父、法官和医生这三个职业还是有关联的,他们都是实行终身制,有资格准入制度,靠行业协会而不是政府管理,甚至服装上也还保留着穿长袍的职业习惯,和霍格沃茨的校服是一致的。有趣的是,医生的白色也很一如既往的和神父、法官的黑色相反。

    

(从心理学的角度,白大褂主要是镇静病人情绪。法袍主要是增加威严感。三个职业两个负责死亡,一个负责生命,确实有些相反相成。)

多说一句,欧美文化中和律师、神父、医生并称的只有一个职业,就是他们毕业后选择留校的同学:大学老师。大学老师的职业装是什么呢?



回到英国的高等教育。英国的大学也是从巴黎大学分出来的。百年战争期间,一批在巴黎留学的英国师生回国,在伦敦西北的牛津镇,创办了牛津大学,后来一些牛津的学者又在伦敦东北的剑桥镇创办了剑桥大学。英国很长时间只有这两所大学,到现在也仍然是英国高等教育的核心,英国人称之为牛剑Oxbridge。中世纪,两校生源都以贵族子弟为主,课程上仍然是神法医文四科为主。

中世纪法学院一般只教两门课:罗马法和教会法。前者名义上是罗马帝国的法律,后者是历代教皇颁发的教令,当时有法律效力。教学方法上也是以书本知识为主。这在中世纪还行得通,新航路开辟之后,需要大量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法律,这种教学方式就显得有点out了。英国是新航路的中枢,又离罗马最远,根基不牢的罗马法很快被淘汰,形成了以英国自身习惯为根基的“普通法”,即后来的英美法系。欧洲大陆地区的罗马法传统则发展成为大陆法系。对应到法学教育上,就是牛剑法学院之外,又出现了另外一套系统,就是主贴中的四大律师学院:格林、林肯、内殿、中殿。

  林肯律师学院

这四个学院建立的时间,差不多和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对应。教学方法上,甩掉复杂的拉丁语、希腊语和抽象的罗马法概念,以研究英国本土的案例为主,以便适应英国普通法的判例制。四大学院只有法学一个专业,包括财产法、合同法等若干门课程,之所以分为四个学院,主要是建立律师之间的私人友谊,并保持一定程度上的竞争。当时大贵族仍然偏好牛剑,中小贵族和平民上层更愿意去律师学院讨出身。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有贵族身份又从事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新贵族”兴起,律师学院十分兴旺。很多人干脆先读牛剑,再读律师学院,比如亨利八世的大法官、《乌托邦》的作者圣托马斯?莫尔。



这两种法学教育的机制,都已经成了英国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哈利波特》中,霍格沃茨的组织结构就是“大学”和“律师学院”的混合:四大学院有神法医文的元素,学生管理以学院为单位,日常生活中,强调培养私人感情,因此有长桌吃饭的传统。但学习又是以课程为单位的,各学院学生一起上专业课。英国这种高等教育双轨制的模式持续了很久,直到19世纪中后期才有变化,具体过程一会儿再说。但是英国贵族们的教育重心在统治术,一直没什么变化。

2、课程安排

前面解析过霍格沃茨的几门课程,现在从整体上再分析一下。霍格沃茨课程表,百度百科提供:

保护神奇生物课——CARE OF MAGICAL CREATURES

变形术——TRANSFIGURATION

古代魔文——ANCIENT RUNES

黑魔法防御术——DEFENCE AGAINST THE DARK ARTS

幻影显形课——APPARITION LESSONS

麻瓜研究——MUGGLE STUDIES

魔法史——HISTORY OF MAGIC

魔药课——POTIONS

魔咒学——CHARMS

算数占卜学——ARITHMANCY

天文学——ASTRONOMY

草药学——HERBOLOGY

占卜学——DIVINATION

有些已经解释过,比如黑魔法防御相当于法学、古代魔文相当于拉丁语、也有的很明显是自然科学,比如魔药学相当于化学,草药学相当于生物。早就有同学对此表示异议,学草药学的怎么会是法学院?

我的回答是,不错,就是法学院。法学院学生,也一定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

为什么呢?因为科学和法学有密切的渊源。

大家是否发现,现代大学中招生量最大的理工科,在早期的大学中是不存在的。众所周知,每一代理工科学生,都是上一代理工科老师们教出来的,那么第一代的理工科老师们,又是谁教出来的呢?



近代科学开始于哥白尼发动的天文学革命,很多近代科学史都是从哥白尼写起的。他在科学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哥白尼读的什么专业呢?

法学。

哥白尼是波兰人,在波兰的亚盖洛大学读的文学预科,然后到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读法学,没错,就是开篇介绍的以法学教育著称的博洛尼亚大学,他最终的学位是教会法法学博士,研究天文学只是他的业余爱好。



弗朗西斯?培根,英国哲学家,近代科学思想之父,提倡用实验调查法进行科学研究,名言是“知识就是力量”。他读的什么专业呢?

法学。

培根的他父亲是英王的掌玺大臣,他12岁进剑桥大学读文学预科,后来到格雷律师学院学习法律,21岁取得律师资格。他一生仕宦沉浮,最高曾任英国大法官。科学哲学也是他的副业。



笛卡尔,欧洲近代哲学之父,数学家,解析几何的发明人。他读的什么专业呢?

法学。

笛卡尔生于法国布列塔尼省的小贵族家庭,1613年到普瓦蒂埃Poitiers大学学习法律,1616年毕业,入伍当了军官,在兵营中完成了他的解析几何体系。



莱布尼茨,德国哲学家、数学家,和牛顿同时独立发明了微积分。他的学说涉及力学、光学、语言学等40多个范畴,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他读的什么专业呢?

法学。

莱布尼茨的父亲是莱比锡Leipzig大学的神学教授,1661年,15岁的莱布尼茨进入莱比锡大学学习法律,1665年就提交了博士论文《论身份》,因为实在太年轻被拒绝,1667年,阿尔特多夫大学授予他法学博士学位,还聘请他为法学教授。

还有更多,不再一一列举了。

非法学的同学们已经很不淡定的了,你们法学简直是尼玛帝国主义学科啊!

呵呵,别说“你们法学”,说“咱们法学”好不好。

抱歉各位,这里使用了一点“一半真相”的写作技巧,忽略了文学院的牛顿、医学院的伽利略、神学院的开普勒,不过第一代科学家中的法学院的人确实最多。只是当时大学一共就四个学院,拿法学学位的科学家多一点,不意味着法学有什么神奇之处。

我真正的意思是,各专业是一家,在顶级人才的培养中,文理是不能分科的。

为什么呢?法学知识和理工科各科学的知识,都来自一个共同的概念:理性。

前面说过,法学的精华在于理性控制欲望,也可以说,法学是理性的学问。中世纪,人的认识能力有限,只能用“理性的方法”研究宏观的“人”,因此获得的知识就是法学。近代,尤其是显微镜、望远镜等试验设备发明以后,哥白尼这一代人用“理性的方法”去研究微观的“物”,产生了巨大的突破,形成了科学这个新概念,最后发展成理工科。因此,科学和法学是同源的,前者是自然科学,后者是社会科学。

反过来说,法学也离不开自然科学。

本宅的前面几个帖子,稍微涉及了一些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比如遗传学、进化论、EPR,当然是错误百出,很多网友已经指出了。其实我不说那些话,没人会挑一个法学老师的知识结构有缺陷。我落笔的时候很清楚这一点,但是还是在坚持,因为挨骂小事,作为一种教育理念,下面这句话一定要说出来:真理是不可分的。法学并不仅仅是个什么“文科专业”,靠摆弄文字混饭吃,法学也是科学,而且是全局性的科学,决不能放弃对自然科学的敏感,微观和宏观是相通的。

近代意义上的文理分科,主要还是存量知识太多,人一生之力不能穷尽。老百姓的层面只要掌握一才一艺就可以谋生,不用考虑全局,造桥的不管修路,挖煤的不用打铁,因此可以“分科”。但法学则不然,法学是统治之学,统治者必须考虑全局,掌握“一半真理”的统治者,与瞎子无异。哈佛校训是“真理”veritas,耶鲁校训是“光明和真理”Lux et Veritas,从来不分文理。法学教育不能画地为牢,放弃对文科和理科共同真理的追求。

这表现在英美教育上,就是法学教育的文理不分科。

工业革命之后,社会财富剧增,普通人也有了上大学的物质基础,从而引发了英国高等教育的大改革,史称“新大学运动”,结果是,牛剑的垄断被打破了,更多的大学设立起来,并在平民子弟中开始招生,学科设置上开始丰富,尤其是增加了很多理工科专业。但是坦率的说,理工科在英美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并不高,美国白人读理工科博士的很少,物理系很多都是中国人和印度人,1900年之后的美国总统中只有小罗斯福的前任胡佛是工科,任内发生了三十年代大危机,以“胡佛猪”、 “胡佛屋”名传史册。英美白人世家子弟,还是拼命的往法学院和医学院里钻(神学院也已经衰落了)。

  哈佛法学院

因此,律师学院之后,又出现了第三种法学教育形式:“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逐渐变成一种律师注册机构,不再承担教育职能了。“大学法学院”从表面上看,是牛剑的法学教育的复活,其实这是一种新设的教育机制。“大学法学院”根本不招收本科生,而是必须先读一个本科学位,然后才能申请进入法学院,并且有极高的入学门槛。法学院的学位叫Juris Doctor,JD,中文习惯上翻译成“法律硕士”,其实应该是“法学博士”。这是英美高等教育的二元论,说白了,就是在平民也有大学文凭的时代,继续保持贵族们的领导地位。

在JD教育中,招生是不分文理科的。电影《律政俏佳人》中就有这样一段场景:



女主角考上哈佛法学院后,同学们进行自我介绍,4个学生的台词如下:

男1:“我有一个俄国文学硕士学位和一个生物化学博士学位,过去一年半,在索马里给孤儿除虫”。

女1:“我拿了妇女研究博士学位,主攻女权运动抗争史,去年我筹组支持女同性恋,以及反对醉酒驾车游行。

男2:“我是普林斯顿的物理学第一名,智商187,霍金的《时间简史》可能是抄袭我四年级的作业。”

女2:“我从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大学毕业,时装销售规划学士学位。女生会的主席,同学会的红心皇后。”

《律政俏佳人》是轻喜剧,台词夸张,不过确实能说明些问题。美国法学院的学生,必须先学习各种“专业”,法学院本身则是文理兼收,文学、政治学、物理学、时装设计,没有法学院不研究的东西。当然法学院的学生不是去研究具体的科学问题,只是关注其“理性的精神”,也可以说,法学院只招收“理性思维特别发达”的人,本科具体学什么反而并不重要。法学界甚至有终身文理双修的人,比如著名法学家罗斯科?庞德,先读的植物学本科和硕士,然后拿了JD,当律师执业,接着又拿了植物学博士,再去哈佛当法学院院长,成为美国法社会学这个学派的泰斗。

  

反过来,理科大家也有文科出身的,哥白尼那一代人不算,举个晚点的例子:量子物理学史上的重要人物、192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路易?德?布罗意公爵,即德布罗意,本科是学中世纪史的,博士改学量子物理,在博士论文中提出著名的“德布罗意物质波”。中国的历史系学生能做到吗?



(第七代布罗意公爵。他本人爵位极高,先文后理属返璞归真,但文理在顶层确实是相通的。)

反过来说,顶级教育“文理分科”又会怎样?看看咱们自己就知道了。

最近因为这个帖子,加我好友的同学不少,我曾经用人人的好友分析器做过一个分析,发现好友的院系分布中,人数最多的竟然是清华大学,平均年龄24.4岁,等于我一个法学系小讲师在给一帮清华的工科博士讲课。我本人觉得亚历山大,同时又感到很奇怪。按说到了这个层次的读者,对赫敏的婚姻问题应该不是很在意了,但还是有人看得津津有味,到底这个帖子给大家提供了什么?

个人理解,原因是由于我国大学的文理分科机制,导致最优秀的理工科学生得不到必要的人文教育,不得不上网,从我这个胡扯的帖子中吸取些营养。这对我本人当然是一种荣幸,但是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来说,就是一种悲哀了。我们的文理分科早在高中就开始了,高考本身就是一次知识结构的大破坏。大学更是变本加厉,各个专业的学生安于自己的小天地,很少在老师的帮助下趟过知识的大海。这样的教育,培养出来的不是人才,是砖头。美国是一只狮子带着一群绵羊,中国是一只绵羊带着一群狮子,国际竞争中将会怎样?

平常在讨论专业话题的时候,我最怕碰到的是两种人。

一种是缺乏人文常识的理科生,尤其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小有所长、因此性格固执的那种人,比如有个留言的人,从第一帖开始跟我讨论原著的细节,到续7还在提同样的问题,简直不胜其烦。我当然无权禁止理科生讨论人文话题,但是如前所述,文科的核心内容就是摄魂术,文科知识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光怪陆离的气泡,全是摄魂术制造出来的心魔幻境,缺乏训练的人,很容易分不清欲望和理性,陷入伏地魔的操纵而不能自拔。

在现行的高考机制下,理科生平均素质比文科生要好,应该说其中的优秀者有学习历史文化哲学的潜质,但这需要训练,需要过程,任何一个天才都不能一蹴而就。网上有些自称为工业党的人,喜欢对政治问题发表意见,有些观点确实有创见,但也有些观点,确实是“too simple too native”,人文科学没这么简单,拍拍脑袋搞定。还有些科学神教徒,天天用“科学科学”的棒子打人,仗着自己的理工科博士学位,文科生不敢还手而已。这些人领导国家,会怎样?

另外一种是缺乏逻辑的文科生,这个问题更加严重。我国的高考机制下,数学不好的选文科,因此法学系中有很多缺乏逻辑能力的人。个别法学博士,能做几个小时的演讲,并且让人搞不清他在说什么。这种人不是能否分清欲望和理性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理性的问题,有些论文连基本概念上的同一律、排中律都做不到。“工业党”所谓的“情怀党”,就是这些人。人文科学少不了摄魂术,但是法学的摄魂术,需要严格的逻辑支持,大家跟着汽车司机学习民主,结果会怎样?

(再一次强调,不要对号入座,问题出在文理分科身上,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前面稍微涉及科学话题,就出了一大堆错误,首先要自己检讨)。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正规化,越来越多的法学毕业生进入领导岗位,这种知识上的缺陷,也就越来越成问题。给理科生推荐文科读物还算容易,给文科生推荐理科读物,真是千难万难。很多文科生对科学都麻木了,一看到就远远的躲开,这迟早会出事的。最高领导人可以不关注细节,但对科学前沿一定要有基本的敏感度。比如当年的曼哈顿工程。如果罗斯福对原子物理一无所知,让希特勒抢先制造出原子弹,二战的结果将会怎样?



(曼哈顿工程,详情可百度)

有人说,我又不当国家主席,只是个普通小文科,原子物理与我何干?统治者不仅仅是国家主席,你从老爸手里接过一个做皮鞋的小工厂,20个工人、两个技术员,也是这个工厂中小小的统治者。现在老爸供你读了四年法学院,除了背一肚子法条之外什么都不知道,连皮革有几种都分不清,这个班,你怎么接?就算是你专门做律师,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各种尸体检验、伤情鉴定、化验报告、精神鉴定,里面花样多的很,只懂法条的律师,能做好吗?

3、授课方式

因为文理不分科,霍格沃茨的上课,另有一个特色。黑魔法防御截图已经太多,剩下的课程,随便截几张图大家看一看:哈利波特电影中,教室的布景非常有文化气息,每个场面都可圈可点,大家可以好好欣赏。

  哈1,魔咒学

  哈2,草药学

  哈2,变形术

  哈3,保护神奇生物学

  哈3,占卜术

  哈6,魔药学

从律师学院时代开始,英美法学教育就是以实践为主。他们的法学教育,跟理科生做实验差不多。整个哈利波特的系列电影,所有的课堂教学都是老师动手示范、学生动手操作,从来没有老师大段的板书、学生埋头记笔记的镜头。唯一只动口不动手的,只有乌姆里奇:



现实中,美国法学院教学的风格也是如此。大家有没有发现,《律政俏佳人》学生们自我介绍,除了学位,一定要说是自己的社会实践经历,表示自己不是个书呆子。美国法学院的课堂教学,也是以讨论案例为主。女主角的第一堂课,老师一上来就发问案例,结果毫无准备的她被轰出课堂。



后来有学长帮忙,才知道法学院老师的教学方法:



(苏格拉底教学法,可百度)

到了二年级,老师已经带着优秀的学生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了。



最后真刀真枪的上法庭。



这才是培养律师的办法。

呵呵,我这个搞理论法学的老师,跑到这里来推广实践教学,可能有人觉得奇怪。有些人喜欢画地为牢,搞实践的瞧不起搞理论的,搞理论的瞧不起搞实践的,不是什么新鲜事。我确实喜欢理论,但也确实不太喜欢只喜欢理论的书呆子。

本宅在教学中也经常实践一下。我兼职讲过一门《法理学》课程,这门课没有法条好背,单讲理论枯燥无比,我一直在坚持案例式教学。每堂课安排一个主题,比如平等与自由、法律与秩序,提供几个有争议的案例,教师不预设立场,组织学生分正反双方讨论,分组讨论完了集体讨论,案例讨论累了就放法律电影,然后接着剧情继续讨论。讲到结课前几周,同学们都在求我少放点电影,能不能讲几节课好准备考试。

凡是能走出教室的主题,尽量带同学们出门。这是我讲到“法律与宗教”一节,带同学们去天津西开教堂望弥撒的照片。



西开教堂是天津天主教的总堂,有百年历史,就在市中心滨江道商业区附近。周日上午大家一起去逛街,下午两点在教堂门口集合,先自由参观一个小时,三点钟是礼拜天的主日弥撒,本堂神父讲经,四点结束,一起坐车回学校。教堂又不收门票,最多是参观不计算工作量,我损失一个下午的课时费而已。但是回到课堂再讨论这个主题,同学们就有基本概念了。

这是我讲“法律与社会”的时候,组织大家进行社会调查,去餐馆发问卷,同学们自己拍的照片。



法社会学离不开社会调查,成名的法社会学家,也都是在调查实践中摸索起家的。在教室里关起门来讲自然法和实证法倒也罢了,讲“法社会学有几个流派,某某学者有什么学说”,这和游泳池岸边教游泳有什么区别?同学们出去跑一个周末,法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都有了。

4、教材选用

说到苏格拉底教学法和实践教学,不能不提教科书的问题。我每年法理课最大的抱歉,就是同学们花钱买的教科书,期末还跟新的一样。很多英美国家的教学中(不限于法学),老师从来不用标准教科书,都是靠自己收集的资料讲课的,很多是打印稿,每年还在不停的修改增加,有的老师甚至不考虑出版,就是为了方便增加新东西。在苏格拉底式的案例法教学中,教科书其实没什么用处。

哈利波特中的教科书就很有个性:



这是哈2中,海格在保护神奇生物课上选定的教材《妖怪们的妖怪书》,这种书籍会咬人,需要学生抚摸书脊,才会安静下来。真正的教科书,确实是会咬人的。

但是还有一种相反的教材,是乌姆里奇喜欢的那种:





这种经魔法部核准的,拥有严谨结构的教材,是大家天天用的最多,什么感觉,各位自己都有体验。结构确实严谨,内容也很充实,只是好像少了点什么?

没有黑魔法防御术的咒语呗。

国内各专业都有统一教科书,理工科还好些,文科的统一教科书,有些已经很成问题了。比如这条新闻:



据说是一个系列,文科各学科都有。法理学是这一本:



我并不反感马克思主义。《资本论》是大一下半年读的,大一暑假赶上毛主席诞辰100周年,重新发行《毛泽东选集》1-4卷,通读了一遍觉得不过瘾,还要跑到图书馆的角落里翻出来已经是半禁书的《毛选》5卷才罢休,马克思和毛泽东的文章都很有趣,和教科书里的根本不一样。教材本身没意见,问题是这种统一教材的做法,让学生失去了分辨力。分辨力不能灌输,只能从不停的接触错误中锻炼出来。

不培养分辨力的法学教育,还有什么意义?

教育部强调统一教材、统一思想,目的当然是维持稳定,问题是能被一本简单的教材说服的人,本来也不会制造麻烦。这些没有分辨力的人,在国内是马克思主义者,出国改信普世价值,就像一面镜子,照出来的都是别人。真正有能力制造麻烦的人,那是什么教材都拦不住的。看看美国,法学院里天天拿各种异端邪说当菜吃,培养出来的学生,一个个心黑油油的,都是忠心耿耿的美国价值观念的信徒。谁的社会更稳定呢?

5、教学检验

应该承认,乌姆里奇教授的经魔法部核准使用的教育思想,至少还是结构严谨的。乌姆里奇教育思想的中心环节,就是考试。第一堂课就强调考试的重要性:

  

等到做了校长以后,更是把考试办成教学活动的中心。



结果怎样,大家都很清楚。哈5中最快乐的一段场景,就是乔治和弗雷德的“烟花闹考场"。

中国大学法学教育指导思想,确实是和乌姆里奇老师有相通之处。中国的法学教育的中心环节是什么呢?



从这个政策出台之后,我大四的法律史课就没安静过,四个月的课,九月司法考试,十月、十一月公务员考试,十二月、一月研究生考试,每节课都有人请假。当然了,我这门小课也没什么重要的,司法考试才5分,毕竟通过考试才是我们的教学目的。
(续8)赫敏为什么不能嫁给哈利——《哈利波特》中的历史、文化与 哈利波特之可怜的赫敏

在乌姆里奇校长的领导下,同学们经过一个学期的基础咒语理论的学习,掌握了经魔法部核准的、拥有严谨结构的教材,经过规范的考试,就可以实现通过普等巫测的教学目的,顺利毕业了。毕业以后失业了怎么办?霍格沃茨正准备升级成研究型大学,继续扩招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不够考的,可以增加壮士、烈士、圣斗士三个学位,圣斗士再分青铜、白银、黄金三个等级,慢慢考呗。

教学离不开考试,美国的大学也有各种考试。但是如果把教学的目的放在考试上,确实有点本末倒置。上一篇说了,在规则领域,有重视实质正义和重视形式正义的区别,或者说right和law的对立,对应到教育学,掌握知识就是 right,通过考试就是law。考试在形式上是公正的,但在选拔人才方面,并不是个好办法。考试其实就是用老师的知识画一个圈,让学生往里套,套的越严丝合缝,分数越高。这样的结果,淘汰了差的,也淘汰了最好的,因为最好的学生,一定要比老师还优秀,学科才能有进步。

美 国的法学院入学也要进行考试,叫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LSAT,有人也叫它“美国司法考试”。LSAT共五个部分,包括阅读、逻辑及分析三项,另加30分钟的写作,这和中国的考试也没有什么差异。关键是,美国法学院录取学生并不完全依赖考试。

美国大学法学院录取有三个指标:“成绩”、“才艺”、“推荐”。成绩就是LSAT,才艺指的是个人特长,推荐指的是学生申请时附带的推荐信。(感谢留美的冷哲网友提供的资料,他的人人日志)。《律政俏佳人》里也有:

  LSAT

  才艺展示

  推荐信

三个途径,大家猜那个是最重要的呢?

推荐信。

有了名人的推荐信,成绩差点也没关系。没有推荐信,满分也可能落榜。简单的说,美国大学,成绩只是参考,推荐才是重点,和中国大学正好相反。

千万不要以为推荐信就是走后门。人家的血统论是明摆着的。哈一开篇,海格接哈利去霍格沃茨,遭到弗农和佩妮的反对,海格说了这么一句话:



霍格沃茨在魔法界的地位类似北大在中国,在招生季节,哪个北大老师敢说出这话来,全国舆论是要爆炸的,还记得当年的“朱甘事件”吗?可是人家海格随口就说出来,也没觉得怎样。

但是,前面说了,英美国家有血统论,却不唯血统论,在血统的基础上,确实还有选择的余地。前面也分析过,统治者并不喜欢违反规则,因为坚持规则才对自己有利。之所以采用推荐信的方式,是因为试卷考试并不能识别顶层人才。相反,能识别出“最优秀的人”的,只有“最优秀的人”本身,(这方面还是推荐看《皇帝新脑》)。或者说,推荐信和试卷考试都是人才选拔的规则,推荐信是right,试卷考是law。

这种做法,我本人也一直在坚持。校内教学当然用不到推荐信,但法理学的期末考试,我一直采用口试的办法,也就用“人”而不是“试卷”去识别学生的优劣。具体做法:准备20个案例或命题,现场抽签,每个同学和我面对面讨论5-10分钟,现场打分。

口试的效果很明显,平常爱看书和积极发言的,口试分数就高,上课玩手机的孩子们都现了原形,靠打小抄作弊混日子的,根本没有可能。影响到下一届,课上睡觉的都少了(我的课堂一直很吵,睡个觉其实挺不容易的)。我也是从这些面试中,慢慢发现每一个同学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即使是最不起眼、最没特色的同学,详细追问,脑子里也有自己的小宇宙和编年史。

那些照本宣科的法理教学,其实大部分都是在浪费时间,灌输能增加知识,但不能解决思想问题,不管你灌输什么都一样,除非你想把学生培养成傻瓜。顺便说一句,我这么做其实是受政法大学老校长江平教授的启发。有一次看到江平访谈,回忆起他当年留学苏联学习民法的时候,说苏联的大学教学很严格,期末都是用口试的方式,根本不能作弊。唉,人家也是社会主义的大学教育,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6、教学管理

前面介绍英美高等教育,这并不是本宅多么优越,我说的这些都是常识,搞教育理论的人都知道。问题是,谁把高等教育办成学科分割、填鸭教学、标准教材、考试本位的样子?



魔法部政务次长乌姆里奇女士和霍格沃茨管理员费尔奇先生,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属于行政人员。这也是最近高等教育界经常讨论的,中国大学行政化的问题。

(先强调一下,这里只是介绍英美大学的管理机制,行政人员也是大学的重要部分,不要制造教学人员和行政人员的对立。)

从欧洲第一所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开始,学校的主体就是老师和学生。大学可以没有大楼,可以没有校舍,甚至很多大学连围墙都没有,只要有老师和学生,就是大学。也就是每年霍格沃茨开学的时候,坐在台上和台下的两群人:

  

大家注意一下,霍格沃茨聚餐的时候老师席上有酒杯,学生席上有丰盛的菜品,管理员费尔奇先生连个座位都没有,他始终是站着的。

  

站着当然也没有餐具,只能看着别人吃饭。大家现在可以理解费尔奇的脸色为什么一直不太好看了吧。霍格沃茨里唯一归他管的,就是那只叫陶乐斯夫人的猫。

一般说,欧美国家的私立大学的内部管理,涉及财产方面的问题,由出资设立大学的校董事会决定,比如鲁修斯?马尔福,就是霍格沃茨的校董,因此敢和邓布利多叫板;涉及教学方面的问题,由教授们组成教授会决定。行政人员只是负责执行两个会议的决议,没有决策权,剧中的费尔奇见到任何一个教授,都要先行礼,说话要用尊称。

大学的外部管理方面,一直强调学术独立。从伊纳留斯获得特许状开始,皇帝就不再干预大学的内部事务。美国的顶尖大学都在私立,组织“常青藤联盟”协调彼此关系。美国联邦政府没有教育部、没有高考、没有国立大学,自然也不管什么排定课程、审核教科书之类的事。不要说大学,连中小学也是如此。2009年9月新学期开学,奥巴马总统去某个中学参观,顺便发表了几句演讲,内容无非是鼓励美国小朋友好好学习,不要让我们的竞争对手中国超过之类,结果全美报纸骂声一片:总统好好管你的国防外交,教育问题不属于你的职责范围。

行政机关并不是没有控制大学的意愿,双方一直在较量。《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全剧,就是围绕着双方的较量安排情节的。

乌姆里奇第一次在霍格沃茨亮相,是在开学的餐会上:



发表了一套官腔十足的就职演讲:

魔法部最重视的一向都是年轻巫师和女巫的教育,虽然每任校长都会替这所历史悠久的学校带来新的创意,但是绝对不能只为了发展而发展,让我们保存必须保存的一切,完善应该完善的境界,并且禁止应该禁止的练习课程。

校长礼貌性的表示肯定,学生们觉得是一派胡言:



只有费尔奇很兴奋,不停的鼓掌:



入校以后,自己的黑魔法防御课不受欢迎,乌姆里奇的主要精力就用在了夺权上。言必称魔法部长,用部长的权威来压倒对手。比如和教务长麦格教授的较量:

麦格:我只是质疑你体罚学生。乌姆里奇:



担任霍格沃茨总督察乃至校长之后,乌姆里奇继续推行她的一套:

钻到每一堂课进行评估:

    

这种拿卷尺给教授量身高的做法、在中国教育史上也见过:



组织学生督察队:





对怀疑的学生进行调查:





凡是反对乌姆里奇的,都被扔出霍格沃茨:





教师的下场很悲惨:





最后,霍格沃茨就这样了:

  



(广西师大六位领导迎接教学评估专家组秘书,去百度)

学科分割、填鸭教学、标准教材、考试本位的高等教育,就是这样炼成的。

其实我应该感谢大学行政化,要不然我的帖子火不了。帖子里的东西,其实是大学本来应该提供的。咱们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什么样的人才没有!像我这样的地方院校小讲师,车载斗量,大学里多得是。可是好玩的课程都跑到哪里去了呢?

有同学开玩笑,说“很想来听一节宅老师的《哈利波特与英国历史文化和政治》选修课”,抱歉了,不可能的,这门课不会出现在中国大学的课表里。按照我们高校的规定,《哈》这门课问题多多,至少有以下几点:

第一,学科定位不明。你是法学系的课呢?还是英语系的课呢?这个帖子涉及快二十个学科了,这些学科里,都有专业权威的结论吗?有严谨的学科体系吗?

这个问题还算比较好解决,中国教育里倒也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之说。姑且算做英美文学系的选修课吧。

第二,没有教材。用什么教科书呢?总不能把《哈》1-7当作教科书吧。没有教材,凭什么保证教育质量呢?

这个也勉强能够解决,把帖子印成铅字,拉两个名人作序,打扮成学术著作,混进教科书队伍,也凑合。

第三,没有考试大纲。这个最要命。没有考试,怎么有成绩呢?没有成绩,怎么决定及格还是重修呢?怎么评奖学金呢?怎么入毕业档案呢?事情涉及到好多部门的工作,不好解决啊。

可是我也实在是不好解决啊。这门课考试,出什么题呢?

选择题:赫敏的褐色头发,意味着她是:

A英格兰平民、B苏格兰贵族、C英格兰贵族、D苏格兰平民

判断题:如果阳光下你影子比较浅,说明你魂淡。()

简答题:简述关于摄魂术的三种学说。

论述题:结合邓布利多的教育思想,试论三强争霸赛中哈利斗龙的重要意义。

我自己先吐了,打死我也不开这样的课。这样学下来有意义吗?

不是脑补,我还真的试过,前些年,我准备过一门“电影与英美法律文化”,想申请公共选修课,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了一张“公选课申请表”,发现根本就填不满,自己知难而退而作罢。大学行政化像个筛子,把所有有个性的东西都过滤掉了。教务工作枯燥琐碎很辛苦,并不是说教务处的老师有什么不好。但问题是,谁来决定开什么课?

说到开课,再讲个小故事。我并不相信中国人不会办教育,不要说遥远的孔夫子,百年之内就有优秀的教育家。天津本地有个南开中学,现在算是个“市重点”,也是以高考为中心,学生们大部分去美国读物理化学博士,给盎格鲁撒克逊人培养些技术人员。但创办之初,南开本是个私立学校,那个时候南开中学和现在不一样。

  张伯苓,南开中学和南开大学创办人,教育家

举个例子:1931年秋,日本关东军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当年冬天张伯苓校长就组织老师收集材料,193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校各年级都加开一门新课:《东北自然地理》。油印的课本里,是东北广袤国土上的每一座山脉、每一条河流、每一片大豆高粱。校长要让全体学生牢牢记住:这些都是你们的,一定要记得拿回来。

需要核准的教材吗?需要严谨的基础理论吗?需要规范的考试吗?需要向教育部申请设立新课程吗?说到底,教育部算什么!教育部的领导的领导,是张伯苓的学生。



南开曾创下了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个记录:培养了三分之一的新中国总理。(周恩来到温家宝共6位总理,他俩都是南开中学毕业)。这才是培养领导人的地方!民国时代的物质条件和今天远远不能相比,当时一个中学尚可以如此,现在那些拥有大楼、豪华餐厅和五星级招待所的“大学”,是不是有点感到惭愧呢?

(未完待续)

翟 按:欧美学科分类中,没有中国意义上“文科”,法学属于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文学属于艺术art,不是一回事。因此本篇没有讨论与艺术有关的学科,原计划写在“特里芬妮、卢娜和占卜术”中的,学力所限,被我自己和谐了,因为又涉及到另一个复杂的哲学问题:理性与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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