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刚品子平真诠 图解子平真诠

子平真诠

清·沈孝瞻 原著

徐伟刚评

《子平真诠》原序注

予自束发就传,即喜读子史诸集,暇则子平《渊海》、《大全》略为流览,亦颇晓其意。然无师授,而于五行生克之理,终若有所未得者。后复购得《三命通会》、《星学大成》诸书,悉心参究,昼夜思维,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当有以顺受其正。

戊子岁予由副贡充补官学教习,馆舍在阜城门右,得交同里章公君安,欢若生平,相得无间,每值馆课暇,即诣君安寓谈《三命》,彼此辩难,阐民无余蕴。已而三年期满,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阴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录三十九篇,不觉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携其书示君安,君安慨然叹曰:“此谈子平家真诠也!”

先生讳燡燔,成乾隆己未进士,天资颖悟,学业渊邃,其于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变化从心者矣。观其论用神之成败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败、因败得成,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与用神先后生克之别,并用神之透与全、有情无情、无力无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详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于是,是安可以淹没哉!

君安爰谋付剞劂,为天下谈命者,立至当不易之准,而一切影响游移管窥蠡测之智,俱可以不惑。此亦谈命家之幸也;且不谈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则?人能知命,则营竞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贵穷通寿夭之遭,皆听之于天,而循循焉各安于义命,以共勉于圣贤之路,岂非士君子厚幸哉!

观于此而君安之不没人善,公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爱乐序其缘起。

乾隆四十一年岁丙申初夏同后学胡焜倬空甫谨识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己。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注:天者,生于动矣;地者,生于静矣。一动一静,天地生也。阴阳者,动静之名也。动静之机不一,则有大动、小动之别,大静小静之分。动主进,小动进而成大动;动极生静,静主退,小静退久则大静出矣。静极复生动,如是一静一动进退不已,则自然机运行不息矣。五行者,阴阳、动静之行矣。天地动静往来不息者,是谓五行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注:有动静而有阴阳,动之成象在天者,干也;静之成形在地者,支也。天地成象成形不一,则十干、十二支出矣。干复分阴阳者,成象于天流行不一也。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注: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是谓天干阴阳。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是谓地支阴阳。五行各为一太极,太极生两仪,是有干支之分别;两仪成四象,,是有干支阴阳之区别也。天地为一大太极,五行各为一流行太极矣。天干运动在上,地支静待于下,一上一下,相互交感,则造化功成矣。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注:天干者流行不已,地址者位之所在。天干静则化为地支,地支动则化为天干。是一,干根宿于支,支发用于干。干支本是一体一物,只是所处方所、动静、强弱不一,才有阴阳、干支之别。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剑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注:天地大化,不过四时之运矣!春木行而夏火续,夏火退而秋金进,秋金前行而冬水收,是为天地大化一循环。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之进气司令一时,全是五行相生而连续;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退气而换班司令者,全是五行相克而禅让。生则进,克则退,四时五行方运行不息也。天地大化之中,万物与之生死而吉凶生矣!!人命受气于天地之中,天地之气一往一来,功成者退,未来者进,则人命之荣枯得失也尽在天地运化之中矣!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注:五行相生相克其理一致。若以干支性情细言之,则生克不一,生克俱有正偏得失之区别也,命学中十神之别自是而生。生我者有正印、偏印;我生者有伤官、食神;克我者有正官、偏官(七煞);我克者有正财、偏财;与我同类者有比肩、劫财、阳刃。按阴阳交感相应之理,则此十神中就有吉有凶之分别也。

正官、正印、偏印(命中无食神)、正财、偏财、食神为吉神也。

偏官(七煞)、枭印(倒食,命中克食)、伤官、阳刃、劫财、比肩为凶神也。

以上吉凶神之分别主要是针对日主而言的。其中官与煞=伤与食、比肩与阳刃之间虽是一体同胞,但两者性情大异,对日主起的的作用大不相同,所以在论命议格时,特别要分别其格其局的不同性质来。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注:将十天干性质配于气质说,此是本书沈孝瞻先生的独创之见。五阳干就是流行之气(气),五阴干就是世间形器(质)。沈先生之说列于下:

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

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

按沈先生之理可以推论出:

戊土是五行四时冲和之气也;壬水是冬天之收藏之气。

己土是万物生育之土,癸水则是川洪流水泽也。

沈先生以上独家观点,虽有新意,但不免有点牵强。事实上,对于天干地支的取象、性情的研究,古人早有深入研究结果。在格局论中,主要重视八字全局中的八个字的相互关系,不太重视八个字的个体特性,所以,格局论只是重点研究八字全局的整体观命学理论。当然,如果要深入研究格局论,必然要研究八字中每个天干地支的个体特性,将干支的个性规律与格局的整体特征规律相结合,从而探讨出更高级的命理来。当然,这种研究不是本书评注的方向与重点,这里只能点到为止。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己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注:关于阳干阴干生死之说,其是命学中一大研究之处。流行之观点就是:阳之所生就是阴之所死,阴之所生就是阳之所死。本处就是沈先生用天干气质之说来解释此一理论的。事实上,比较通融可信的角度来看,阴阳干对照十二地支的生死循环理论确实在实际应用中应验不是很高。所以,真正可信的还是用五行长生十二诀来讲比较客观实用。当然,个中还是要有变通的。

阳干长生十二诀基本可以全面运用,阴干的部分只是要变通用之。

甲木长生于亥,败于子,禄于寅,旺于卯,死于午,墓于未,绝于申。

乙木长生于午,败于子,禄于卯,库于未,绝在申。

丙火长生于寅,败于卯,禄在巳,旺于午,死在酉,墓在戌,绝在亥。

丁火长生于酉,败于卯,禄在午,库在戌,绝在亥。

戊土长生于寅申,败于酉,禄在巳,旺在午,墓在辰。

己土长生于酉,禄在午,库在辰。

庚金长生于巳,败在午,禄在申,旺在酉,墓在丑,绝在寅。

辛金长生于子,败在午,禄在酉,库在丑,绝在寅。

壬水长生于申,败在酉,禄在亥,旺在子,墓在辰,绝在巳。

癸水长生于卯,败在酉,禄在子,库在辰,绝在巳。

以上阳干与阴干的长生,败,禄,旺,墓,库,绝有其共性也有其不同点,其中阴干无旺一说。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阴干长生本质是“后天法”长生,阳干长生是“先天法”长生。八字断命中常用的就是阳干先天法长生,也时而用阴干的后天法长生。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注:长生十二位只是代名词,用来描述形容天干的生死旺衰的变化过程而已。在实际论命中,不必在意也不必教条化去用日干对应月令来定出长生十二位中的具体宫位字眼,因为对于格局而言,月令只是格局的定格所在,只是定出日主在八字全局中的基本发展方向。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 得长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注:长生十二位不必在意月令,而其实际运用价值只是在年、月、日、时支与日干的对比引用之中。同时,也可以同样运用于年干、月干、时干、运干、流年天干的旺衰判断之中。

论命先要看日主,日主先要定强弱。日主强与弱,只在三支中。

日主强者:长生、禄旺、三合六合处。

日主弱者:死败,空亡,绝地。

日主中和有气者:阴干之长生、阴干阳干之余气、墓库处。

长生十二位,是八字断命中“较量轻重”的一大计算原则 。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注:合化之义,源之河图之数。事实上,按天干自然数去论更为直接有理。

甲为一,乙为二,丙为三,丁为四,戊为五;此是先天生数。

己为六,庚为七,辛为八,壬为九,癸为十;此是后天成数。

先天生数合之后天成数,则天干合化之义自然出矣!!甲己合化生土,乙庚合化生金,丙辛合化生水,丁壬合化生木,戊癸合化生火;自是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还生土而生化不已也。

这里要也别指出的是,古来命家,都是讲甲己化合成土,乙庚化合成金。其意就是甲与己相合就有可能甲木化为土来论,也就是说甲会变化本身五行天性(木)去变成土。此一学说传了千百年,其实不然。我的理解是:甲与己,乙与庚,丙与辛,丁与壬,戊与癸此十干合,本质是夫妇阴阳相合。夫妇阴阳相合,自然有生育之道矣;而夫妇本身性质是不会大改变的,所以,夫妇相合,其结果只是生出子孙来而矣,只是继承之道。所以天干合化之本义就是生育之道。

甲与己合,甲为夫,己为妻,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土来。

乙与庚合,乙为妻,庚为夫,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金来。

丙与辛合,丙为夫,辛为妻,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水来。

丁与壬合,丁为妻,壬为夫,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木来。

戊与癸合,戊为夫,癸为妻,合化结果是产生出子孙火来。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注:五行十干相合,本是夫妻相合之义,其中自然就有夫妻好合、相近、相亲之性情。命中阳干见其相合之干,其情其意向其妻而去;命中阴干见其相合之干,其情其意也必然向其夫而去。日主所扶身之吉神、喜神、,若逢其妻或其夫,其心必向于夫妻之情而去,则顾日主之心必淡也。

比如甲用辛官来辅日主显贵,若命中出现丙火,丙是辛官之夫,则辛金官星之意必向于其夫也。则辛官扶甲之心必淡也,其力也薄矣,是以辛官“分神”不专心于我日主一身也。则此甲木官星辛金自然不真,情义淡薄无力,官非其官了。

甲用癸印扶我生气、长我精神、培我家业、养我根本,本是大吉之神,只要癸水正印一心一意专注于我日主甲木身上,日主自然得其恩泽。但若命中现出癸之夫星戊土,则癸水之情必向于其夫也,顾子之心(日主)自然分去了。则我所有之印福德自然大打折扣了,也就印非其印了。

甲用己财助身致富,若他位出现甲木比肩来夺爱,则此己财、己妻成众人之物矣。其命平生不持财不聚蓄,也主妻有外情也。

甲用丙食来养生享福,若见辛金合去其夫,则我日主福禄大损也。

综上所论,命中扶助日主之吉神总要一心一意助我日主,方才真是用神有情有力处。若用神情意不专,则效命之力自然不足,用神所赐之福也会不全了。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注:甲木日主,柱中有大凶神庚金七煞,两阳相敌必有恶战,庚克甲无情之至,极凶之象。此是若有乙木,则庚金必贪恋于乙妻,沉迷于乙干情色之中而胸无大志来克战甲木日主,,则甲木自然高枕无忧煞不攻身了。再如甲见丁伤,喜壬来娶丁为妻,则丁为壬妻,再无心志来焚甲木日主而去克害辛官了。再如甲见壬枭,壬枭夺食,正是凶神,若见丁火出干迷壬水之心,则壬枭自然沉迷于与丁妻的“儿女情长”之中了,其害我日主之心就会无意多了。

综上所论,八字中妨害日主的凶神、忌神最喜其妻迷之,其夫制之,则凶神、忌神自然无意伤害日主了。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注:合化有吉有凶,义有二端:吉神逢其妻其夫,情分不专于日主,逢吉则少吉或不吉,是为逢喜不喜。凶神若有其妻其夫相合,凶心少竭,凶气收敛无意害人,则逢凶不凶或少凶,是谓逢忧不忧也。夫妻为人伦之首,命中夫星妻星合于他人,则其夫其妻必背我而去,是谓无情。总之,吉神向我,宜一心向我,不可背我而从人而去;凶神害我,宜他处分散其意志,背我而去则我平安矣。若柱中无他神迷凶神,凶神一心注意我身,向我而来,则我之灾祸难免了。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注:天干合化,本是取象于夫妇好合之情。论于世间夫妇缘分,总在情投意合上做文章。若夫妇好合之中杂于第三者作梗,则夫妇之合则难也。夫合妇,妇合夫,要夫妇不受克制伤害得自由身方才真正可以相合相配。若甲夫合己妻,中有庚煞制甲夫,甲伏于庚之下,岂得自由做主?自然不能与其妻己土相合哉?是以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注:夫妇好合,要有条件才能成合,若天南地北,虽有相合之意,也难有相合之实,只能稍合一点点,是为半合,其力为正合十之一二而已。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注:世间夫妇好合有百千般样,命中干与干合自然也是丰富多变化。日主吉神太重成双,秀气不一,喜合去繁琐吉神以取清。命中凶神吉神并存,也喜配合格局喜忌合去合来。

甲生寅卯月,月时两见辛官,吉神成双太重,喜年上丙合月辛,合一去一,留得时上一位辛官,日主也专心于此一官星之上,日主用神同心团结,自然神完气足,求富贵易如反掌。

甲生卯月是为刃格,喜见官煞相制,但用官煞制月刃也不喜官煞力量太重或者官煞竟然混合争斗。若干头辛官庚煞相混,再见丙食,丙合辛官,则辛无意与庚争制月刃,局中自然只有用庚来克制月刃,是谓刃格合官留煞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注:日主本身作合者,其说有二:阳干日主见柱中有妻星出干与其相合,是谓合财。阴干日主见柱中有夫星出干与其相合,是谓合官。大概而言,阳干合财者易重于情色与财利之中,易无大志,是谓以阳合阴,合小了。阴干合官者易有进取之志,是谓以阴合阳,合大了。所以,日主一般不喜合,一合日主之意就专于此,合财者全在财色上,合官者全在官贵上,局于一偶,格局难大。若日主偏弱,合神力重,则日主一生之意志全伏于合神之下,如何算得好处?好八字上等格局,全在日主之意向、志气之上。日主意向宏大、志气高远,向官要煞,向印或食,格局组织得当,必成大命。

阳干合妻星,不喜比肩出干合去妻星,是谓合去妻星,男命主一生不聚财,妻有外情于兄弟朋友之人。阴干合官,同样不喜官星让比肩合去,女命主姐妹争夫,夫主不忠婚姻也。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 留官,无减福也。

注:争合与妒合,乃是命中天干相合没有严格按“一夫一妻”制方式去进行相合,反而是出现一阳干合多个阴干(一男多妻)、一阴干合多阳干(一女多夫)的混合形态。但是对于天干相合而言,其情意尚有,只是情不专一。比如甲木日主,时月两干全是己土,则一甲合此二己,就是一男和二女之象,对于甲木而言,对此两己土都有情意,只不过甲之情分了两份,不专一了。对于这两个己土而言,就存在争合妒合的情况了。月上己土必想是一人合甲,时上己土也是想一家合甲,此两己土之间就会存在争斗与嫉妒的关系了。

另外天干化气一说,从来是有化真化假之说。在格局论中,基本不考虑化气的问题。格局论命体系,只以日主的正五行天性去分析命局,不必节外生枝去研究化气成否的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八字中是否出现日干的合干,也无论合干与日主的相合关系状态如何,都不作化气格去研究的。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然亦可活看。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尝艳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注:讲八字总是要讲八字中每一干每一支的力量大小强弱问题。干支力大者自然在格局中的“发言权”大,对日主的影响也就大,干支力小者自然“发言权”小,对日主的影响也就会相应的小多了。八字论命有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从重者论”。就是讲,在八字中左右日主命运的就是八字中各种力量、元素(十神、神煞)之间的“较量”、在各种力量的“较量”当中,先要重视最强大元素力量的作用功能,这是第一。其次,才可以考量其他力量较弱的因素对日主的作用。那么,如何研究确定八字中各种干支、十神、神煞的禀赋力量,就成为八字研究中的当务之急了。

我们知道,八字命学的实质上是根于“天人合一”原理发明出来预测人一生的理论体系。一个八字本质上等同一个“个体人”,“个体人”本身就是一个“小天地”。所以,本质上可以这样讲,一个八字就是一个“小天地”,“小天地”的基本现象与规律的人等同于我们人类生活的大天地,那自然对八字这个“小天地”的分析与评判可以用自然界大天地的基本法则去推断了。

大天地一年之气变化,分为四季,十二月份,三百六十天,四千三百二十时。积时成日,积日成月,积月成年,由是一年造化功成。究一年造化功成,全是由月令推动五行流行之气轮回而成。所以,五行得令得时者自然为旺,失令失时者自然为弱。

八字中天干得时行令、当权行政,自然力量最强最大。八字中天干失时失令,力量不足,自然退避不肯争先于当时。所以,一个八字中吉神吉煞,贵在当权得令,自然可以大作为贡献日主。反过来,最为忌讳的是,八字中的凶神恶煞如果当时行令,自然有大力来作难日主,日主的命就不会好了。总之,吉神要当权行令,凶神要失时失势,则吉神之力强于凶神之力,日主易成为好命。若八字中凶神当权压倒吉神之势,则难免日主多灾多难了。所以,八字大命,贵在日主所用之神得天时当权行令主事。

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这是论命中干支、十神、神煞先天力量的第一条基本方法。这也就是笔者拙作《八字正解》一书中确定干支旺衰的“时旺”一说。

大天地五行之气轮流执政,当令者就是执政者,则失令者就是庶民。庶民得令就成了执政者,执政者失令也就成为庶民,这就是五行之气在一年四季中不断的互为君臣庶民。一般而言,得时成君以行权,自然禀力强大,失时则就是庶民百姓了。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不可执一而论。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注:八字中固然以得时行一月之气的月令为力量最强人者,但是八字当中,行一年之令者的年干支、行一日之令的日干支、行一时之气的时干支,也是个各有其行力当权之时。这些力量积累或叠加,也有可能转弱为强,这就是失时不弱了。比如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同样道理,如果八字中若月令只是“孤家寡人”,其他干支群起而攻之,则这样一个月令干支也可能转强为弱,这就是得时不强了。比如春木当令虽强,命中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得时而不旺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明根,比得一余气。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注:这里讲的十干,显然指的是日干而言。大凡算命中对日主的要求就是要强健有力,为什么对日主要有这样的要求?这就因为在八字命学中,日主就代表了“我”这个人的躯体,一个人的身体必要有力有气健康正常,才可以在社会做事。所以,日主的强弱成为算命中先要研究的第一要务。

大概而言,对于日主来讲,只要日主在八字中得一根气,说明其人的身体与神智就是正常人的状态,这样一个心智正常肉体健康的人,才可以在社会上打拚做事,才有人生命运的成败起伏。

日主的强弱情况一般可以分为三种:一者:是日主得强根,表示其人身体有力,精神过人,心智发达,多有雄心壮志。何谓强根?日主的长生禄旺地支在月时日支上见,,或者八字中成日主的本局。比如,甲木日主,日时月支见寅卯亥任何一支,就表示日主有了强根。当然,如果年月日时地支成亥卯未木局,日主甲木得本局在命中托根,也表示日主强健有力,可以挡财官用煞食了。二者日主得弱根,表示日主元气一般,心智正常,有正常人的人生奋斗目标,心气不高。何谓弱根?阳日主的库、余气、胎位地支,阴日干的长生、余气、墓、胎位就是也。比如乙木日主见地支辰、未、酉、午就是了。三者日主无根无力,表示日主精气神不足,无自信力,无人生奋斗目标。何谓无根?就是八字命中,日主在四个地支中没有见到一个根气的地支。

上文讲日主强弱还谈及比肩的问题。事实上,正确的断日主强弱与否,不必考虑比肩帮身的问题。至于比肩多少与根重、根轻的比较,不必当真。

今人不知命理,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开之。此种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注:夏水冬火,一般自然衰弱,主要是天时失令缘故。若究天时之外再探地脉,夏水通根有源,冬火有根有托,也可以转弱为强。至于壬辰、丙戌自坐本家之库根,壬丙两干自然有气不弱了。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子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庑,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注:八字中的三刑是指子卯刑、巳申寅刑、丑未戌刑,此三种刑法。六冲是指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六祖地支的相冲。这里的三会实际上就是三合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亥卯未合成木局、巳酉丑合成金局。六合是指:子丑、午未、巳申、辰酉、寅亥、卯戌六祖地支相合。这些十二地支的刑冲合化是中国术数学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学命者必须全面掌握。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注:一般而言八字中出现地支之间三刑或六冲,都不是好的命局结构。这个时候,就要求解于地支的六合或三合来调节地支间的刑冲问题。

地支出现六冲,则须六冲之支中的任何一支可以让其六合或三合支来相合而解去六冲地支之间的直接冲撞。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六冲,这个时候命中有卯支的六合地支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酉了;有辰支,则酉支与辰支合而不冲卯;若有地支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三合而不冲;有巳与丑,则月支酉与巳丑会三合而不冲。是三合六合可以解地支六冲也。至于两个地支之间的相刑,也可以用相同的六合三合法来解之。】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注:在三刑之中,子卯刑是属于最轻者。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卯戌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注:刑冲会合有可解者,也有不可解者,全在命中字与字的排列组合之上。子年午月是子与午六冲,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丝酉会,而子复冲午也。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注:以刑冲来解刑冲说,过于牵强,不太合理;就是会合是否一定能解刑冲,这也要值得研究的。我的实践表明,地支的刑冲与会合的关系是可以同存于一个命局中的,不太可能有真正的因为会合而可以解解除地支间的刑冲关系。换言之,午年子月丑日,不会真的子丑合了,从而真的解除了子与午的对冲,最大的可能情况就是,子与午冲,同时子与丑合、午与丑害的三种关系并存于命局中,同时此三组关系在起作用。

一般初学者对地支间的刑冲化合害关系特别重视,甚至有人直接将此作为断命的技术来研究。事实证明,地支间的刑冲化合害的吉凶作用结果,不是在此刑冲会合害的作用下发生的,地支间的刑冲化合害的最终结果是要依这些地支在格局配合中的作用喜忌来确定的。

同理,月令是一个八字格局所在,此月令不会因为其地支与其他地支发生了刑冲破合害了,就会导致其格的不成立或者直接是破格。换言之,月令地支一定,格局也就一定了;月令地支所受到刑冲化合害只会对其一定的格局会产生喜忌层面上的损益作用,而决不可能会去颠覆月令确立的基本格局性质的。

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注: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何谓月令?领君(太岁)之命行令主事一气者也。月中人元就是一月之内主事之神,掌纲纪生杀之权,命中谓之用事之神,是谓用神。以日主与月令所藏人元用神(主气天干)分配生克,则格局之性质就定下来了。

八字中的四吉神(财官印食)、四凶神(煞伤劫刃)是针对日主而定出来的。所谓四吉神,就是可以给日主带来利益、好处、福分的造化之神、命运之神。所谓四凶神,就是给日主带来损害、灾患、坏处的造化之神、命运之神。四吉神食命运的吉祥之神,自然喜保护之生助之,大忌破坏之伤害之。四凶神是命运凶恶之神,自然喜克制之破坏之,不喜其神受到生助或还受保护。事实上,八字中的十神就是主导日主一生吉凶的命运之神。研究八字,就是研究人生命运;研究人生命运,就是研究八字中十种命运之神(十神)。

若月令中人元有财官印食主事行令,就是谓四吉神当权,四吉神当权成四吉格,吉神宜顺用之。何谓顺用之法?其法就是对吉神进行生之护之,也就是月令吉神要有其本身之印生之助之,要有本身之伤食来保护之。若月令中有煞伤劫刃主事行令,就是谓四凶神当权,四凶神成四凶格,凶神宜逆用之。何谓逆用之法?其法就是对凶神进行制之化之,也就是月令四凶神必须要其本身的官煞来克制之,或者要有其本身子孙(伤食)来盗其元气。八字月令吉神顺用、凶神逆用则此八字成格,成格之命不贵即富;若八字月令吉神逆用、凶神顺用则此八字败格,败格之命不贫即贱。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略也。

注:四吉神主事月令成四吉格:官格、财格、印格、食格,此四吉格同时有顺用、逆用之分别。顺用配合得当者是谓成格者,逆用配合不当者是谓败格。

财格是吉格,顺用是成格之命,如何是财格顺用之格?财格喜食神相生,喜官星来护财,是谓财格成立。如何是财格逆用败格?财格中有比肩劫财来破坏之,有煞星来盗财气,是谓财格败也。

官格是吉格,顺用是成格之命,如何是正官顺用成格?正官格喜财星生助、喜印星护官,是谓官格成立。如何是正官格逆用败格?正官格中有伤官食神克坏官星,有七煞星混杂之,是谓官格失败。

印格是吉格,顺用是成格之命,如何是印格顺用成格?印星喜官煞星生助,还喜劫财护印,是谓印格成立。如何是印格逆用败格?印格中见财星生旺来破坏之,是谓印格失败。

食神是吉格,顺用是成格之命,如何是食格顺用成格?食格喜身旺或比劫生之,喜财星出干护食,是谓食格成立。如何是食格逆用败格?食神格见正偏印星来制食坏食,或见官星透出合食,是谓食格败也。

月令四凶神主事就是四凶格,其格有:七煞格、伤官格、阳刃格、月劫格。此四凶格同样有顺用、逆用之分别。逆用配合得当是谓成格,顺用配合不当者是谓败格。

七煞格是凶格,凶格要逆用才能成格,如何是煞格逆用?就是煞格喜食神制伏。如何是煞格顺用而败格?就是七煞得到柱中财星生助,或者还有印星保护了。

伤官格是凶格,如果是伤官格逆用成格?就是伤官格中见印星来制伏,或者格中有财星来泄伤官元气。如何是伤官格顺用败格?就是伤官见官星相战,或见比劫来助伤官。

阳刃格是凶格,如何是阳刃格逆用成格?就是阳刃格中见官煞来制伏之。如何是阳刃格顺用败格?就是阳刃一格中见印星生助,或见伤官食神护之。

月劫格是凶格,如何是月劫格逆用成格?就是月劫格中见有官煞克制,或者见财食相生。如何是月劫格顺用败格?就是月劫格见印星生助,或见伤官食神护之。

以上所论,就是四吉格、四凶格或顺用成格、或顺用败格、或逆用成格、或逆用败格的基本论格原则。下文中的所有论格法则细律,全是从此基本原则中进行深化推导变化出来的。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阳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注:六格论命的焦点就是在月令上,据于月令在八字中的核心地位,古人遂谓之提纲,。从古到今,流行俗法命理的一个方法就是将八字中每个字都与月令对照,以观旺衰与喜忌。比如甲生申月丙寅时,俗法就会将甲日主对照申月令这个字,以为甲在申月处于“囚”位很凶,又会同时将时干丙火对照申月令这个字,同样会认为丙火在申月处于“死”地无气极凶,至于时支寅木呢,俗法也会将它与申字比较,以为寅时是月破之字,在八字中是会很无力的,且寅是甲木的禄神,禄神冲破,自然一声食禄不足了。

如果不知道月令是论命的提纲,那么八字中种种命运之神交集的情况就会分不出一个标准与头绪来,就会对命运之神的交集状态的判断就会很混乱。比如一个八字中同样出现官星、印星两个命运之神,如果不考虑月令提纲的主要核心作用,就会将所有的八字中官印星同时呈现的状态都叫之为官印双全,那么,官印双全就没有标准与主次了。所以,如果结合月令了,就可以定出官印之间的不同组合与性质。

下面可以全面列举出若干相应的命运之神组合条例来:

月令正官格,命中现印,是谓正官配印;月令正印格,命中有官,是谓官印双全。两者不是同一回事,一个是官格用印,其意是用印来保护月令官星;一个是印格用官,其意是用官星来生助印星;此两种情况表面上官印两星全出现了,但其实质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

月令财格,命中有食,是谓财逢食生;月令食神格,命中有财,是谓食神生财。两者也不是同一回事情,一个是财格见食,其意是用命中食神来生助月令财星;一个是食神见财,其意是用月令食神来转生命中财星;显然这两种食财星虽然同现,但彼此间的主次与逻辑关系是不一样的。

偏印格见食神,是谓印格食神泄秀;食神格见偏印,是谓枭神夺食,是食神格破格大忌,宜见财星来制印救食。一个是偏印格见食泄秀是成格之命,一个食格见偏印是枭神夺食,完全是破格之命。可见同样是偏印与食神同现于一个八字中,其两者之间完全不是一回事。

七煞格见食神制煞,同时还出现印星,这个时候这种格局的实质关系是印星来制服食神保护七煞,而不能理解为印来泄煞之气来转生日主,从而误认为是煞印相生。正印格见七煞,才是真正的煞印相生,煞来生印,印是当令者,印来正日,如此辗转相生,方成煞印相生的好局。由此可见,同样是煞印同现,当中的情况是完全两样的。

七煞格中若出现羊刃,则是阳刃去合月令煞星而帮日主之身;若是月令阳刃格,用七煞星则是日主用煞去制服月令刃星而已。一个是煞格用刃,用刃的目的是去合煞助日主;一个是刃格用煞,用煞的目的是帮助日主去制服月上阳刃。如此两格之间煞刃配合的不同,显然是不同格局论格方法,自然不能混为一谈的。

由于论命专主提纲,所以一个八字中所有其他命运之神要想对日主产生影响,先必要与此命中的“主事之神”去“通气商量”,否则难于与日主发生任何直接的作用。月令是这个八字小天地中的主事之神,此一主事之神直接对日主“负责”。所以,论日主吉凶,先要去看提纲月令这一主事之神;看了这一主事之神之后,再去看其他命运之神与此主事之神的关系如何配置,然后才能得出所有命运之神对日主的最终影响作用。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注:月令没有任何主事之神,而是仅有与日主“一母同胞”的比劫或者禄刃,则必去看八字中的“老大”位置的其他主事干支,以其作为日主间接非月令位置的特殊“主事之神”,以此为用神,进行八字全局的讨论。所以,建禄月劫之格,不是在月令中寻找到直接的“主事之神”,但也是与其他格局一样,看了日主再看月令,再从月令去找特殊“主事之用神”,如此思路,实质上与其他普通格局一样,是按基本相类的论格模式去研究八字格局的。这也是上文中“建禄月劫之格,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的意思。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注:论命专论用神月令,然后用四柱年干支、月干、日支、时干支此六个字与月令进行配合。按照月令四吉用神喜生之护之的成格原则、忌克之害之的败格原则,以及月令四凶神要制之化之的成格原则、忌生之助之的败格原则,则日主与月令之外的六个字必然会与月令喜忌产生种种有关系,凡是此六字中符合成格原则的就是格局之成,此种字就是格局中的成格之字,也就是格局中的成神;凡是此六字中符合败格原则的就是格局之败,这种字就是格局中的败格之字,也就是格局的败神。

以下所列就是了六格局内诸格成格的一些主要成神、成格字眼.

正官格中,见财印、无刑冲破害就是成格八字。可见正官格中,以财或印是作为成格之字、成格之神看待的;以月令地支字的刑字、冲字、破害字是作为败格之字、败格之神的。

财格之成,有三种情况:一者是财格见官,官星护财,此时的官星可以作为财格的成格之字或成格之神看待的。二者是财格见食神相生,同时日主要强带比的前提下,此一财格才能成立。这种成格要求比较严厉,就是财格要食神相生,食神要成为成格之字、成格之神,须日主身强且有若干比肩的前提下才可以成立。三者是财格透印也可以成格,但这种财格成立印星成为成格之字、成格之神,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印的位置必须合适,不能与财星相近相接。换言之,财格配印成格就是财格配的远印才可以,与财星直接相接触的印星就不能作成格字看的。

印格之成,有四种情况:一者是印格中印轻逢煞,印轻自然喜其原神煞星生助之;这种印格情况中,煞星就是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二者是印格中见官星与印并立,是谓官印双全;这种印格情况中,官星也就是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三者是印格中身印双旺,有食伤泄秀;这种印格情况中,此格中的伤食星就是成格之字、成格之神。四者是印格中印星重重太过太旺,这个时候命中见财星透而根轻,权用财星来损太过之印,这种印星太过的情况下,财也就是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了。

食格之成,有三种情况:一者是食格见财,是谓食神生财;这个时候的财星就成为食格中的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二者是食格见煞无财,食格当令见煞星,煞星自然伏于食神之下,且此情况下无财星来搅局生煞泄食,则这种食格下的煞星也就是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了。三者是食格印煞并见,则作弃食就煞印论。食神见印本是破格,也就是月令食神无法“主事”,而让印星“取而代之”,这个时候的印星再见煞星,则煞来生印,印来生身,形成了印格用煞的变化形态,这个时候的食格中的印煞也就成了成格之字、成格之神。这种弃食就煞印的变化,本质上就是将食格当作印格来讨论的。

七煞格见身强,且有食神有力制煞,是谓煞格成立。这是的食神就成为煞格中的成格之字、成格之神。

伤官格之成,有四种情况:一者是伤官生财,就是伤官格中出现财星;这是的财星也就成为成格之字。二者是伤官格中当令伤官成局或伤官叠叠,这时格局中出现有强根的印星,这种组合就是伤官配印;这种格局中的印星也就是成格之神。三者就是伤官格中日主极弱,伤官极旺,煞印同时出现,形成伤制煞、煞生印、印生身制伤的连组合,这种情形下的煞印也就成为成格之神了。四者伤官格出现煞星,无财调和,伤煞俱旺身也旺,此种情况下煞星也成为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了。

阳刃格之成,命中出现官星或煞星,同时,官煞星有财印相助,柱中无有伤官或食神来制服官煞,在这种情形下,官煞星就成为格局中的成格之字、成格之神。

月令建禄或月劫格,成格有三种情况:一者是格局有官星透出,且官星有财、印星相随,此时的官星就成为格局中的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了。二者是格局中出现财星,且有强根之伤官或食神出现,这种情况下,伤食生财也就成为格局中的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了。第三者就是格局中出现煞星,同时,煞星也有制神降伏,这种条件下的煞星也就成为格局中的成格之字、成格之神了。

(这节讨论的主要是各个格局成格的条件)

何谓败?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生带煞,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注:按格局月令配置原则,有了成格之法,也就相对有了败格之法。

正官格逢伤官制克、地支六冲、三刑就是败格之象,伤克刑冲字就是败格字、败格之神。

财格仅有月令财星一位,财星力量不为太过,而见比劫克破,则此比劫就是败格中的败格之字、败格之神。财格或见煞星,煞星转财气来攻身,是以也是财格之败局;故此煞也是财格的败格八字、败格之神。

印格仅有月令印星一位,印星的力量不为太过,而见财星克破,则财星也会成为此印格中的败格之字、败格之神。印格若身强印重,再见煞星,煞星之气尽泄与印无力无意去克日主,日主身健勿要印来生身,则此印格也是败格之象,在这种印格组合中,煞星就成为败格之字、败格之神了。

食格见偏印来克破,则此偏印就是食格中的败格之字、败格之神了。若食神格生财且还见煞,也就是食神格财煞并见,形成食神生财、财生煞的连锁相生,则此食神格中的财煞就是本格中的败格之字、败格之神。

七煞格见财星来生助,而且煞星没有制服,则此财星就是煞格中的败格之字、败格之神。

伤官格非金水而见官星,则此官星就成为败格之字、败格之神。伤官格生财,同时煞透泄财之气,形成伤生财、财生煞攻身而伤不制煞的局面,此种情形下,财煞也就成了败格之组合。伤官格中仅伤一位,力量中和,日主有气,而有强印来制伤助日,则此印星无用成为败格之字、败格之神了。

阳刃格内,没有官煞之星出干制服,其他十神出现,基本都是败格之字。

建禄月劫格内,没有财官,反而出现煞印,印化煞气生身,煞无力制禄劫,此时,煞印就成了八字内的败格组合了。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何谓带忌?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注:八字格局中按照月令吉凶采取相应的评判原则,则柱中其他六字就会出现成格之字(或组合)或败格之字(或组合)的定性。这也就是讲,对于一个月令而言,柱中六字就会出现成格字与败格字的复杂组合。这种组合就是: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

正官格见财谓之成格之字,而又逢伤官这个败格之字,则就是成中有败;此处的财星无法通关伤官与正官的对抗。也就是讲,正官格中若有伤官出现且无有制服,则此伤官必然会去制克官星破坏格局的。若正官格中官星透出,反见食神合去,则官星贪合忘主(日主),格局便坏了。

财格见官星透干,谓之官星卫财,所以,此时的官星就是成格之字。但是,此时财格中的这个成格之字官星,同样也不可以见伤官来破坏之、食神来合去之。若见之伤食两个字,则此伤食字克破了官星成格字,则此伤食字也就成为财格中财旺生官形式中的败格之字了,从而形成了财格生官先成,再见伤食破官后成的过程:这同样是一种成中有败的格局形态。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财格而言,官星是成格字,这就是财旺生官的财格成格形态之一;同样,财格见伤食,伤食是可以生助财星财格的,这是食伤也就是成格字,这就是财逢食伤相生的财格成格形态之一。这里的情况是,就是财格中同时出现了官星与伤食之星,此官星与伤食星不在同一个命局中出现,各自单独与财格相配,都是财格的成格形态之一。但是,此两者一旦并存于同一个财格中,就会形成财格生官、官受食伤克破的成中有败的格局形式了。显然,对于财格而言,喜官星保护是第一位的,喜财星有源头相生是第二位的。其意也就是,无论财如何,先要保护住才是最要紧的,其次才可以讲财有无源头之事。若财无护卫,仅有源头是不够的。

印格见食神现,形成印生身,、身生食泄秀的成格形态,也就是讲印格见食就是成格了。但是印格中有了食神字,这个时候八字中还同时出现财星之字,则此财星之字就会脱食之气来克月令印格,形成了财星破印的印格破格形态。像这种格局的实质是:印格中的同时出现财食,就成了印用食神泄秀,不料食神却去生财助财来破印的成中有败的形式,格局总是归于破败。

印格见煞,用煞来生印,本是成格之象;若格中再见财星,则财星破印去印助起煞星来攻身,形成败格之势。这就是印格见财煞同行的情况,印格先见煞,是谓成格,煞再见财,财破印生煞是谓败格,如此形成印格见煞再见财的成中有败形式。

食神格见煞印,可以作弃食就煞印论,此本是成格之象。若煞印同现的情况下,再见财星出来,则财星转食生煞破印,成为大凶的败格之象了。

七煞格见食神制煞,本是成格的大吉格之一。若食神这个煞格中的成格之字受到印星伤害,则此格局也食成中有败的形态。此格要说明的是:煞格用食,食煞格成格的一种形态,煞格用印,用印转煞气生身也是煞格成格的一种形态。但是对于煞格而言,食印不可同存并行于一个八字之中,若食印同行,则印必是护煞制食,则煞星凶神反而从本身有制又回到无制之中的状态之下,格局变得大坏了。要明白的是,印是煞之子,煞逢食制,食成煞之仇敌,字必救母,是以印星必去制食来救其母煞星了;这就是煞格见食、逢印夺食的破格命理所在。

伤官格生财,化伤之气来作财星之根源,本是成格之象;但化出之财星不宜逢合神,若财逢其合神或妻或夫,则财星随其夫其妻而去,就会基本不再注重于伤官所生了,此时伤官格生财,财星贪合变质不化伤官,则此伤官生财、财逢合也同样成为成中有败的格局形态了。

伤官格身弱伤重,最要配印来伏伤官同时生助日主之气,此是成格之路,若此同时出现印星之天敌财星,则财星破印,印星受制束手,难于起到制伤生日之功效,格局到此大坏,同样会形成伤官格配印、印受财破的成中有败的格局组合形态了。

伤官格生财本是成格之吉象,若生财之后再见煞星,就成了煞星盗财气攻身的坏格之象;这种组合就是伤官格见财煞同行的成中有败的格局了。这里的“成”就是伤官生财,这里的“败”就是格中的财见煞盗气了,使先成的财字变化成无用之字或坏格之神了。

总结上文,所谓的成中有败、必是带忌之意就这样的:格局中的任何成格之字受到了其他字的克制、伤害、合去,这些其他字就是败字、带忌字,就是这些坏字使成格之字的成格功用消失,使格局真正的成中有败,或者说先成后败了。

何谓救应?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注:月令格局明显出现破格之字、破格之神,则必要再命中去寻找克制、合去、伤害这些破格之字的其他字,这个就是格局内败中有成的救应过程。

正官格最忌讳伤官来破,伤官作为破格之字出现在命中,若命中刚好有印星透出制服伤官星,这就是官格见伤、配印制伤的败中有成的救应过程。

正官格混煞也食破格之忌讳,若其他字来合去煞星,则此官格还作无煞混杂来看,格局破而不破,也就是格局内败中有成有了救应。

正官格月令字在命中逢刑冲克害字,也算食破格之忌讳,若格局中有其他字来会合破格字,也就是解开了月令字所受到的刑冲克害,则此官格也作败中有救应看。

财格之忌就是出现比劫来克破,这时就要对此破格之字比劫进行克制或转化:一者是用食神来盗比劫之气,使其破财之力减弱,反成为财源之源头。二者是官星来克制比劫卫护财星,官星出现有力克制比劫,比劫受克就不能作为,不能作为就不能去破财星了,这样财星在月令上无伤害,则此吉格还是成立了,所以这就成为有救应的格局变化过程了。

财格也忌七煞出干盗泄财气,这时煞星成为败格中的败字了,急需食伤来制煞生财,,或用刃星来合煞存财,也就是将煞星克制使其不盗泄财气,这样财格保持不破,也就财格逢煞有制的败中有成有救应的论格过程。

印格破格字在于财星,若财星来破印,则此印格急需对此财星进行克制处理,若命中有比劫或合神将财星去之或合走,则财星受降无能为力不能去破印了,这样使印格破而不破,也就是印格见财破,财星受制的救应过程。

食神格最怕的是偏印来破,若有偏印来破食神,则有两种救应方法:一者是出现煞星,作弃食就煞印论;二者是出现财星,用财星来克制偏印来护卫食神,使食神格破中有救。

七煞格用食神制,但出现偏印来克食护煞,此时偏印就是煞格用食成格中的破格之字,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对此破格之神偏印进行“打压”,若命中有财星出头,则财星就可以去克制偏印,偏印一旦受制,则食神就会解放出来,食神出现自由,自然还可以去制七煞之格了,格局还是最终成立。也就是说,七煞格用食神制,这是格局之成;不料格局成功之后,出现了偏印,偏印就会来克倒食神,则食神受制自然不能去克制七煞,则七煞形成了见食先成、再见偏印克食后败的过程,偏印作恶,再去寻求财星来破印护食,则此七煞格局就经过先成(用食神制煞)、后败(有偏印制食、食受制无力去制煞了)、败中再有救应(有财星制偏印护卫食神、食神最终还是可以来制月令七煞)的复杂逻辑推理过程了。

伤官格生财是成格之路,若再见煞星,则是伤官生财先成、财生煞后败的经过。换言之,伤官格生财见煞就是先成(生财)后败(见煞)的格局形态,则必要对此败格之字七煞星进行克制或合去,则伤官生财见煞,煞最终有制有合,则此格局最终还是有救应的成格之命。

月令阳刃,若有官煞来克制,是谓成格第一要义。但此官煞若有食伤来克官煞之星,则官煞之力全失去,月令阳刃依然无克无制,格局先成后败了。在此关头,则务要有印星出来护卫官煞克制食伤,让食伤无力制官煞星,官煞星因为有印星的“保驾护航”可以依然发挥功用来制刃,格局最终有救。这里的具体过程就是这样的:刃格见官煞是先成之象,官煞再见食伤克害,此是后败之象,再有印星来克制食伤护卫官煞,这是败格之处的救应点,这样格局最终还是成立成功。

建禄月劫用官,本是成格之字,若此官星受到伤官克害,此成格之字受到了伤害,就要去寻找制伤官的印星或合神,若印星出现则伤官受克,官星无害,格局还是成功。

建禄月劫用财,财却去生煞,煞是大忌神了,若有伤食或合神来制合煞星,则煞星不盗财气,格局还是有了救应,最终作成格之命看。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注:八字论格当中,全在成败救应的辗转变化过程中,其中如何先成、后败,先败后成有救应,都要作具体命局的仔细研究。

实际上,此一段落文字就是《子平真诠》论命的核心篇幅,也是六格论变化形式的总提纲。深刻体会此论中的精义要点,就可以掌握格局论的大体了。

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注:论命的主要焦点就在月令提纲之上,所以,对月令提纲的研究就是八字命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月令作为一个地支,对于其人元吉凶神的考虑与研究就是论格局的基本原则。那么,对于月令中所有的地支藏干也就是所谓的“人元”(用神)情况,月令地支的三合会局等种种情况也是必须要研究的,这也就是用神变化一章的由来。

十二地支充当月令,由于地支所藏天干人元不一,再加上天干的藏透,这就有了用神(不同人元主事当权)不同的变化情况。

寅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甲木、丙火、戊土

卯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乙木

辰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戊土、癸水、乙木

巳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丙火、戊土、庚金

午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丁火、己土

未作月令, 支中所藏人元:己土、丁火、乙木

申作月令, 支中所藏人元:庚金、壬水

酉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辛金

戌作月令, 支中所藏人元:戊土、辛金、丁火

亥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壬水、甲木

子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癸水

丑作月令,支中所藏人元:己土、癸水、辛金

上述十二地支作月令,支中所有的人元少则仅一位,多的则有三个天干。大概而言,这些天干分别由月内主气、寄宫的长生之气及作墓库余气组成。从上可以看出,子卯酉月令中所藏天干只有一位,那么就表示此月令中的用事人元也就是用神仅一位,则定格就相应以之为准了。

至于寅申巳亥与辰戌丑未此八支,支中所藏的人元有二位或三位,所以其情况就相对复杂了。再考虑到这些人元也就是所藏天干的透露的不同组合,也就有了所谓的“用神”变化。

比如以寅月而论,当中天干就有甲木、丙火、戊土此三个人元,此三者当中,甲为本气或者也就是主气,就是“如郡之有府”,其意就是讲寅月中真正的当权做主者、司令者、主人翁、执政者就是此一甲木。那么丙火呢,丙火长生于寅月内,其相当于甲木的下属或同事,其也有一份权力,所以其就“如郡之有同知”,其意就是讲寅月中的丙火可以辅助主人翁甲木来行事做事。至于戊土只是寄长生于寅月内,其较之于甲木与丙火,其职责与权力更是处于第三位,其来佐使甲木或丙火了,所以其在寅月的功效就是“如郡之有通判”,其作用力为最小。

了解到了寅中不同天干的地位与作用外,就要考虑到此三个天干在八字全局中的透露与隐藏的问题。原文讲:“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火,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做主。此变化之由也”,这句话我们要加以重点研究。因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沈氏的意思是:寅月中如果甲木不透,而只是透露了丙火,那么相当于“知府不临郡”,也就是地方上主事官没有,那么只好由其他副职来代表行事。事实上,沈公此个打比方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寅月中当权的主人翁是甲木,寅就是甲木的地盘,不存在寅月中甲木不在或不光临的情况。按沈公这个打比方的说法,寅月中甲木不透露而透丙火,那丙火就可以作寅月令的“主人翁”了,其说就是讲寅月中的甲木不露,那么就相当于寅月中没有甲木这个真正的主人翁,所以丙火就可以取而代之作寅月的主人了。显然,沈公的这个比方是说法是不对的,寅中不可能没有甲木,同样,寅月也不会因为甲木不透而变成其他的月令。换言之,寅月必有寅月的司令气候,也就是寅中的甲木不论其藏或透,它是永远起作用的,寅月在大自然、大天地中永远是起到正月的作用,而这正月的气候变化与万物状态就是由此寅月中的甲木主气来推动表现出来的。

所以,综上所述,月令中的主事人元是不会变化的,所谓的用神变化本质是没有的。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注:了解上文的正义之后,这些用神的变化就可以有正确的认识了。丁生亥月,亥中有壬,必定是正官格;支有了卯未,则亥卯未三合木局,对于日主而言,此三合局就成了印局。再如己生申月,本质上就是伤官格,藏庚透出壬水,若以壬水来看,则化成了财格。

请大家注意,沈公这种举例方式事实上与他后文的观点是自相矛盾的。这就是沈公这里讲的用神变化,其实质上就是后文讲的“相神”。

所以,对本文的正确理解应该是:丁生亥月,当为正官格;如见卯未来合局,则此木印就成为此正官格的相神印星了,而不能讲此格由正官格化为了正印格。同理,己生申月,当为伤官格,庚不露而干头见壬,则此壬财就成为此伤官格的相神财星了,而不是此一己生庚月的伤官格变质成了己生庚月透壬的正财格。

现代一些学者,借此沈公这些文字来大谈变格的问题,这是很错误的,也与沈公原意不合。事实上,沈公这些文字只是提出了变格的一些思路,仅此而已。就是沈孝瞻先生本人就其后面的所有实例定格,没有一个是用变格来定格的,只要大家好好看看《子平真诠》中的原文所有命造实例,一律全是以月令中主气来定格的。所以,沈氏在此提出的用神变化思路,只是一种理论而已,就是沈公本人在后文的实例中,沈公也没有采用自己的这种想法。所以,当我们发现沈公文中前后不一的时候,我们就当于沈公原文中的抓其主题思想,一些枝节我们可以不必太在意的。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月,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 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注:辛生寅月,本是财格,透出丙官,是谓财旺生官,丙火是此财格的成格之神,也就是相神之一,而不是此财格变成了官格。壬生戌月逢辛,是谓煞格中透印相神,作成格论。

癸生寅月,不论甲伤透与不透,格局就是一定之伤官,至于透丙会午戌,则成伤官生财之局,,此处财星就是伤官格中的成格之神。如果如果伤官格中财官并透,伤官不与正官碰面,也作成格论,其原理可相仿于财格生官的样式。

乙生寅月,本是月劫,若会午戌,则月劫之气化为食伤,此月劫一格因食伤之气而变化了。

事实上,沈公就是所谓的提出的“变格”思路,完全可以放到正格的变化样式中作讨论的。所以,变格一说实质上是多此一举了。沈公自己的实例说明,就是这种情况的最好自身证明。这是因为,沈公这里讲的用神变化实际已涉及到用神与其他十神之间的配合问题了。我想要说明的是:定格就是定格,只以月令中的主气来定。涉及到两者以上的命运之神作用时,就可以放到具体的格局变化样式中去研究就是了,不要将定格的问题与格局变化的问题扯到一起了。换言之,定格就是定格,只用月令中的当权者做主就是了,。至于月令中的天干是否透露、月令是否与其他地支三合、六合、六冲或空亡,完全可以放到格局中的具体变化样式中研究就是了。

这里要反复强调的就是:月令是月令中主气的地盘,月令的“产权”是属于月令中的主气,主气才是月令的“真主人”,其他的月令中的天干只能有“居住权”而是没有“产权”的。无论月令中的主气是否透露,此月令永远只能是属于主气的自家物,主气就是月令中的“主人翁”,只有它真正有权可以跟日主去顶明确的格局性质与关系。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注:沈公正是有了上文的思路之后,就有了这儿文字的矛盾了。我们试用沈公的变格原意去谈,就会发现出这个问题了。

试以丙生寅月而言,当是印格吧。若印格来说,见比劫当是成格之神,为什么?印格最忌财星破印,财是败格之神,则比劫自然就是成格之神了。现在沈公在此处讲,丙生寅月,甲不透干而会午戌,则化为劫星了。若按变格来讲,从印格变为劫格自然不好了,可若按印格来讲,印格见劫是相神,当是成格之神,应当作吉论。这样一来,印格变劫格是不好的观点与印格用劫的成格为好的观点两者之间显然有了矛盾,那其中谁对呢?当然是印格用劫来成格的论点是正确的,所以反过来可知,印格化劫格变成不好的变格理论观点是不成立的。

再以丙生申月,当知是偏财格,偏财格出现煞星,本是败格之象,确实是大忌讳的。此处沈公以为丙生申月会子辰见壬之所以为凶,是因为将财格变成了煞格的原因,事实上,这根本不是的,不要用这种多此一举的用神变化调调,财格见煞本是大忌,2何必节外生枝多啰嗦呢??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百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注:沈公到此又回到了用月令主气定格的正道上来了,什么兼格则纯粹是多此一举的了。如辛生寅月,见丙甲齐透,本来就是财格中财旺生官的样式,又何必多此一举说成是财格兼了官格呢?

再如乙生申月,壬戊财印并见,本身就是官格佩印带财的成格样式,又何必来“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正官,而印为兼格”。这样复杂多此一举的说法呢??

再如癸生寅月,见财本好,财官并透,则官与伤不可碰面,自然成格了。若伤与官见,则自然不论财现与不现,照样破格了。

再如丙生寅月,见壬煞、甲印、午戌劫局,本身就是成格的组合样式,又何必“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格而不破”,这样长篇大论的将格局成败的问题,牵涉到用神变化(也就是变格与定格的问题)当中去呢??

再如丙生申月,透壬透戊,组成了财格生煞,煞用食制的先败后成的格局样式中去了。又何必再来说用神变化而不失本格者也呢??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注:沈公这一篇的“论用神变化”与下一篇的“论用神纯杂”,其本意就是为了以月令用神为中心来讨论格局的组合问题 ,而不是一定要为了如何定格与变格的问题。

所以,“八字非用神不立”,就是讲格局如何定格的问题。“用神非变化不灵”,则是讲格局组合的问题而不是讲定格的问题了!

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注:这里讲用神变化就是讲月令中人元天干之间相互作用的问题,不涉及到八字中其他干支的情况。纯者,就是月令中所藏不同天干组合符合成格的原则;杂者,就是月令中所藏天干不同天干组合符合破格的原则了。当然,成格吉,破格凶。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注:月令中的人元统称为用神,四孟、四季月内中人元用神一般皆三者,次三者用神也就是三个不同天干对应日主就成了不同的命运之神了,这些命运之神相互配合成格,就是互用两相得者是也。

比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是吉神要生之护之,现有甲官护财,财旺生官,成格吉象,戊生申月,庚壬并透,食神生财,同样成格。癸生未月,乙己并透,己是煞要用食制,刚好有乙,是乙食来制己煞,是煞食相合相用而成格了。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注:月令中用神不相配合协调者,是谓不吉。壬生未月,干头出现乙和己,己官怕见乙伤,今偏偏相逢忌神,是用神两不相谋者也。甲生辰月,戊壬并透,一财一印,财印无相成之理,也是不吉组合者。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十二、 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注:八字有用神必有格局,格局必有高低上下。六格之中,官印财食是吉格贵格,一旦破格,反贵为贱;煞伤劫刃是为下格凶格,或成格转凶为吉也有大贵者。是以格局之名仅是一名而已,格局或成或败才是命格根本者。

格局成败各有数等,极贵者命格必是大成,极贱者格局必是大败,如何定格成败高低?理之大纲,在于格局中命运之神的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之上也。我们知道,一个八字本质是用八个字的命运之神之间的关系组合,所以,这里沈孝瞻先生讲的有情与无情,明显是指命运之神之间的关系,至于有力无力,则显然是指命运之神的力量旺弱了。

换言之,沈公讲“有情无情”,就是讲命中字与字的配合关系如何,“有力无力”就是讲命中每个字的力量问题。这两个方面确实是定格局成败与高低的重要指标,但我经过研究发现,八字中每一个字所处的位置、所带的神煞也是关系到格局成败与高低的重要因素。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注:正官格佩印之局,固然可以成格,以官星吉神得印星护卫,然印星虽然可以护官,然印也泄官星之元气,是以官格见印,只能做官平稳,却不得发达显贵,以官受泄力有所不足,是以难于发达显贵,然印可护官星,所以,做官自然稳当。官星最爱财助,则官气有力,只要身强有力可任,必然官运青云直上,一岁三迁者有之。所以,官格见财者较之官格见印者,自然格局强多了。若官格中有伤官破局,则官格见财不如官格见印了;为何?以印制伤官,则官星无忌无忧,格局破处有救,依然作成格讲,主官场风波中升迁。若官格见伤神大忌星,没有印星,只有财星,财星与伤官有父子之情,则财星作为伤官之子,自然没法来支配伤官人父之性,伤官必然会去克倒官星,破官格矣。甲透酉官,逢丁伤官会破酉中辛官,则最喜壬印透露去合丁伤,丁伤受制于壬印之情,则此一官格依然不破,谓之合伤存官,以丁壬有情意也。

财格最忌比劫,若见煞星透出,煞来制比劫,煞星凶神也因有克合而化煞为官,是谓一举两得也。甲生辰月,透出戊财成真财格,干头出现乙劫,则乙就成了破格之神,此时出现庚煞,则庚煞可以去克合乙劫,则劫星有制,戊财不坏了,财格还是成立。若甲生辰月出现戊财,没有乙劫,反而是庚煞出现,则是庚煞盗戊财之气来攻日主,也是破格之大忌,此时反喜乙木来合庚煞化煞为官,以破格处有救而格自然成立。所以,财格见劫煞相合,是谓煞劫相合,两得其用,最是有情与日主,则格局自然洪大了。

此节主要强调了八字中相神与病神之间的有情无情有关系,格局中字与字越是有情,则八字的格局就大,若八字中字与字之间无情战斗,则此八字格局就小或不成格。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注:煞格要成极等之贵,要有三个条件:一者煞纯清透,一位为真;二者身强自旺,日主力足可用煞;三者要食神清透有力制煞,则是一等优质煞格了。乙生酉月,辛煞清透,丁火食神若也通根午字或未字或戌字,则丁食也很有力,日主乙木字坐禄乡或命中成三合木局或半三合木局,则就是秋木失时不弱,秋木兴盛也,煞清食强日主旺,可成煞格极等之贵了,以其有力也。

再如官格,财强身有力,就可以成为官格中的极品贵格了。丙生子月,癸官当令透出,庚财有力,日主自坐寅或午字上,日主强,官星旺,财有根助官,三者有力且均衡,是以作正官格中的上品格局来看。

一般而言,格局要成上品,月令主气之用神一定要透出一位,谓之格正局清,只要相神辅助,日主生旺,格中无伤,自然命成上品。

此节文字,主要强调格局中用神、相神与日主在力量上的要求,要求用神、相神与日主都要有力,则此八字就能成为强势命格,格局就易成上品之大命。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注:沈公论格局高低有二个标准:一是有情,二是有力;若一个格局中的若干关键字与若干关键字之间不但有情且有力,那此格局必是上品。比如甲用酉官,格局见丁本是破格字,现见壬印出来合丁,且壬印护酉官之情必深矣。且壬印根深,则此壬印必然百般用力来制合丁伤,则丁伤无法作用于命局中,则官星自然无忌还是可以助日主成功名做官。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就是丁火之长生位两者同根于月令,乃是煞与食“同祖共宗,本是一家人”,则用此食来制此煞,此煞必会诚服于此食也,为何?此食对此煞是恩威并施,有情有意且有手法也;有情者,同根也;有手法者,食也有力矣。日主用此食来驱煞,煞为我用,格便极大。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注:论格高下,专看情意与力量,情真力足格就大,情假力弱格就小,甲用酉官逢丁伤,用壬印来克合丁伤,则丁感情意于壬,自然一心诚服于壬印,若无壬用癸水来直接强制丁伤,则丁伤虽然臣服于癸之力,但对癸无情也。若一旦癸受伤,则丁自然无所忌讳了,则其破格之害就不可胜言了。请注意:此处讲的有情而非情之至,是说用正印或偏印来克制丁伤而言的。用印制伤,对伤也要有情有意,让其死心塌地的服从于印星而不再有心去伤害官星,若只用强制手段克制伤官,非是最高手段也。兵法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甲用酉官逢丁,用壬印或癸印皆可制丁伤来护酉官,然用壬印者乃是攻心为上,用癸印者则是攻城为下,两者之不同,与此可别!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注:沈公以为格局品质高贵者主要是看有情与有力,那自然八字中就有无情与无力者,无情无力之八字必成下格之命。大概而言,八字中每一个字都会发挥一定的作用,无论是正面作用或负面作用皆是一字功效的体现,字若发生正面作用者就是好字,字若发生负面作用者就是坏字。所谓负面作用就是无情无意,对格局的成功起到破格的反作用。

像印格用煞,本是贵格,为何?以煞来作印之根源也。若一个八字中身旺极,印也是极旺者,则一点煞星透出,则此命极凶;为何?煞星透出来克强健之日主本是好事,不料印星太旺实质上泄尽了煞星之元气,煞星成为有气无力的假神无法真正起到作用,有煞星之名而五煞星之实,则此煞不仅克不了日主,反而去依附印星去,,去生助印星极旺之气,一个八字到此就成了身旺极、印重重、煞无力的偏颇之命了,也就是沈氏此处所讲的“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不劳煞助,要此重印或煞星有何用之说”了?再如伤官格,若身强伤弱,则不需要印来,若印来则无所作为反而会起坏作用的;为什么?伤重身弱之格,最要印星一字来成格,印可以制伤官还可以同时生助日主之气,则此印之功用就大了,其之有情有力于日主的价值就会很大,从而可以直接提升八字本身的格局层次。若伤官格中伤轻,则不要印来制;若伤官格中日主很旺,当然也不要印来相生,若这个时候出现印星,则此印星必然会起到反作用,呈现无情之状态。一般而言,一个八字中出现无情之字,其人生活中此神所对应的六亲,就会在此人的人生命运中起到负面作用和坏影响的。反之,一个八字中的有情之字,其对应的六亲就会在此八字的人生命运中起到正面作用的。

讲了无情,再来讲无力。煞格食旺若身弱,是谓日主无力不可任重,此命不贫则夭。若身强比重,而财神反弱,是谓财无力矣,此种命克妻克父,一生贫穷。

大概而言,八字中吉神凶神皆要:或有情或有力效命于日主、格局,则此命运之神才会起到好作用,帮助其人命运亨通发达。若八字中的吉凶神或无情或无力,拖累日主、格局,则此命运之神就会起坏作用,导致其人命运的困苦艰难。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注:格局高低之别,千变成万化:或格局中因一字而成巨富大贵,或一字而致格局大败大坏,如何分别,当随时随地因不同的格局而进行研究分析。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注:八字格局之成败,无非是相对于用神而言,八字中有成格字,也有败格字,此成格字与败格字相互交集,就有了因成而败,因败而成的格局组合了。

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注:化伤为财,是谓伤官格生财,格局成功,伤官生财之后再见煞,则是财来生煞党煞,格局先成后败了。辛生亥月,见卯未化伤生财,是格局之成,然财忌煞星,今丁煞出,则由伤生化的财局反来作煞星之源,导致格局功败垂成。印用煞星,本是成格吉象,若见财星,则是财来破印反生煞气攻身,也是因成得败之象。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注:印格逢官,本是成格之象,但就怕伤官出干(印星不露)破了官星,则印格见官让伤官破官,格局败也。然若印格印星出干来护官星,纵天干上见伤官也是无妨,为何?以印出干自可克制干上伤官矣。辛生戊戌月,年丙官,时壬伤,以月印戊出干完全可以控制时上壬伤,则年上丙官自然无伤可以助印成格了,壬伤受制只能泄身为秀,八字天干形成一气相生:年丙官生月戊印,月戊印生辛日主,辛日主生时壬伤,天气流通,格局似败而实际是成格象。

刃格用煞,本是忌食,为何?刃是凶神,当用煞伏,此时之煞就不能见食来相制,若食一制煞,则煞就无能为力来制刃了,是以刃格用煞最怕见食了。然刃格中官煞混杂,则反喜见食了,为何?以食可以去合官取清,官不混煞,煞情力专,自然成格富贵了。庚生酉月,若单用丙煞,则大忌壬食出现来制服丙煞;若命中见了丙煞,还同时出现丁官,形成了丁官丙煞共攻身的局面,此时反要壬食出现,让壬食去合丁官,对丁官与丙煞混杂的局面进行取清,如此不成功处反成功,格局因败而成矣!

其间奇奇怪怪,变幼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不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注:格局变化无穷,只依理来权衡之。比如:官煞混杂要取清,日主身弱要印生,用神必要相神助,忌神定要有受制……如此无穷,自有一理。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注:格局论固然是以月令用神为主,然讲究月令中人元用事之际,也要考虑到天地之间的大气候环境状态。天下万物,得时者贵,失时者贱,命理中用神、相神或日主同样如此。日主、用神、相神全得天时者,必然大富大贵;日主、用神、相神全失天时者,必然贫贱交加。然命中最要者却是用神、相神务要得天时,生的其时,自然事半功倍,不得其时,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冬木逢水,虽透官星,亦难必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两旺,透食则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注:印格遇官,是谓官印双全,印有其主官星,官有其实掌印,官有印而成真官,印有官而成真印,官印相须,必成富贵。冬木正是水印当令,虽透官星,有官印之名,也难成大贵,缘何?以金寒水冷之故也。实践表明,冬木见官,只要行西方之地,依然可以发大贵,为何?冬木是有寒气,但行运转入西方之地,官星庚辛金就不会不再有寒气了。

冬天就之天时,天寒地冻,木土金水全部冰封,全要一点火神来活跃生机,所以冬生之命,最要命中有丙火出干,才有论上命之可能。冬木枯寒无丝毫生机,若逢火神来发荣,最为清贵,富贵荣华定然。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注: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格之不美,世人所知。然冬金则不忌,最要见火神来调候暖局,则冬金寒水冷之凶格就化成金温水暖大吉格。所以,冬金见官或煞,总是以吉论,为何?以官或煞总是火神矣。冬金见火,无不富贵。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注:天时变化最大者,冬之寒冷,夏之酷热,皆非天地正气,杀万物者也。天地生气,总是气温适中,不冷不热,不燥不湿,气候清明中产生,万物得此生气方能生生不息。而天地之杀气,不是酷暑炎火,就是严冬肃杀之气,两者皆主杀伏。生于此二月之命,全要命中有救神来节制天地之杀气;炎zhi热烈者济之于水,肃杀严寒者温之于火,总要阴阳之其冲和,寒暖适中,方作得上命论。所以,夏木炎zhi,大有火来焚木之势,木性枯焦,五一丝丝神气者,最要得天之恩泽(命中有壬癸亥子水)相济,夏木必然郁郁葱葱一片生机??之象,所谓“夏木逢润,其秀百倍”是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注:此节接上文而言,金生冬天是伤官格,若格中见木为财神,格局样式成金水伤官生财,然冬水生木,生机不畅,纵有伤官生财之名,却无伤官生财之实,若金水伤官格中,身强财星自旺,则主也能小富,终不能致贵,以寒气太重,局中无生意也。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注:同理,伤官生财在夏天也是同论。夏木本是伤官,若见财星戊己土透出,则格成伤官生财之式,格局虽是成功,也不作显贵论,以局中火炎土燥故也。夏木成格大命者,基本上全是依伤官佩印而论,若佩印再带官煞,官煞与印有情,尤秀尤为奇特,此格主由文秀而入显贵。

春木逢火,则为木为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秋金遇水,则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气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见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见官无碍。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会成水局,天干透丁,以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头,便为贵格,与食神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亦调候之道也。

注:春木见火,不作比劫重重见伤食的贫贱下局看,以春木见火以发荣茂,木火通明格,《三命通会》上讲是“木火交辉”,主其人聪明非常,极有口才与创造力,精通艺术,文采出众,富贵极品,但此格须走南方火运财可以真正发达。秋金见水,其理与木火通明一格相仿。至于秋金见水,不忌见火,也是缘本格金白水清要走北方之运,才算真正入格;秋冬气寒,见火则八字全局生动,自然富贵。

调候一说,最详须要研究《穷通宝鉴》一书,此说论气候、干支特性最有特色,诚是命学中的真经典。我的八字学说有二:一者格局论;二者穷通调候论。有时间的话,今后我也会作一个《穷通宝鉴》一书的评注。

食神虽逢正印,亦谓夺食,而夏木火盛,轻用之亦秀而贵,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亦调候之谓也。

注:食格最忌偏印星来破格,虽是正印也是不佳,然甲生巳月、乙生午月真食神格,若食神多多来泄尽日主元气者,则也要少量印星来轻制食神,同时生扶日主之气,其目的终是为了调和气候,使八字全局和谐平衡而已。

此类甚多,不能悉述,在学者引伸触类,神而明之而已。

十五、论相神紧要

月令既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辅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注:沈公八字著作《子平真诠》之所以伟大,其因有二:一者其说明明白白的理清了古往今来所有八字经典书中的格局理论,从此格局论清晰条理,大白真相于天下,一扫历史上命家的格局理论上的模糊不清,后之学者依沈公所论,可以方便直接地掌握格局论之本质。二者,沈氏在清晰明白传统格局论之时,将传统格局论进行系统深化,其提出的成格与败格论命两条路线,堪称经典。特别是沈公提出的“相神”概念,更是将格局论引入了直接可以操作的技术层面,使论命有了一个根本性、方向性的基本思路。可以这样说,沈公之格局论,本质上就是“相神”论。所有的格局讨论变化理论,实质上全是对相神的各种情况进行研究。一个八字格局一定,也就是日主与用神关系一定,那就无可更改。而此中可以变化的就是成格的“相神”字了。相神成,格局就成;相神败,格局就败。一部格局论,就是一部“相神论”而已。

那么,相神到底是什么?沈公是如何定义此一“相神”概念的,我们可以来进行研究。沈孝瞻先生对相神的定义先是针对于月令用神来说的:月令用神为君,那相神就是“君之有相”,其意就是说用神为君主,那么相神就是辅助君主治理天下的“丞相”,相神之由来首先是根于月令来讲的。用神为主,相神是服务于用神的。官格逢财星,官星是用神,财可以生官,此财就是官格之相神;财格生官,则财是用神,官星护财成格,此官星就是本财格之相神;煞格用食,煞是用神,食可以制煞成格,则此食就是煞格内的相神。由此三个例子来看,相神就是辅助用神成格之字,此是相神的一般定义。

至于沈公在本文最后说道:“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这句话则是相神的广义概念了。论命若能抓住这种广义上的相神,则八字全局的基本有关系可以一锤定音了。广义的相神表现形式很多,下面的小节文字就是沈公通过举例说明来讲可能的相神种类了。

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则合伤存官以成格者,全赖壬之相;戊用子财,透甲并己,则合煞存财以成格者,全赖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时上逢戊,则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赖戊之相。

注:格局论分析八字全局,是从日主开始转移到月令用神上去,由用神再转移到相神上去的,这个过程就是一级一级的转换。日主吉凶由用神负责,用神之吉凶定于相神之如何,一级压一级,层层相应。所以,用神一伤,日主必凶;相神一伤,用神必危;故沈公讲“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的逻辑就是这样来的。所以,归根结底,相神吉凶关乎日主的最终吉凶,相神之成败就是格局之成败,相神之重要可想而知了。

甲生酉月,透丁伤官破格,有壬印合伤存官而成格,全赖壬印一字之力,是谓此壬印为本格中的相神。戊用子财,透甲煞破格,有己土出干合煞存财,则此己土就是成格的相神。乙用酉煞,透丁逢癸,时上有戊,戊可以克合癸水,则丁食无伤可以去制煞成格,则此局中之所以成格,全在戊字之上,戊字就成了本命中的相神。由沈氏所举此三例来看,相神可以看作为格局中的“药神”,格局中何处有“病神”,只要此病得药相克治,全局因此而成格者,则此药神就可以当作相神来看。

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逢月劫,而卯未来会,则化水为木而转劫以生财者,全赖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气,不通月令而金气不甚灵,子辰会局,则化金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赖于子辰之相。如此之类,皆相神之紧要也。

注:癸生亥月,本是月劫主事,透丙为财,月劫会来夺财,若卯未还合亥,则化水为木,转劫化伤来生财,则月劫夺财之意大减,则此成格者全靠卯未字,此两字可以当成相神来看待了。再如庚生申月,用癸流通泄秀,因癸力弱,是以不甚灵秀,若命中有子辰来三合申月,则化金为水成金水相涵,此格成立也要归功于子辰之相了。由此沈公所举两例可以看出,相神还是指可以扭转全局成败的关键字,相神之字的出现,一定是格局成功性标志之一。可以这样讲,一个成格的八字中的最关键字者,就是相神所在了。换言之,相神对于用神来说,是助用神成格的初级阶段,对于八字全局而言,相神就是格局之所以成功的焦点之字了。

相神无破,贵格已成;相神相伤,立败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伤以护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伤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伤矣。是皆有情而化无情,有用而成无用之格也。

注:八字中相神显然出现无伤无破,则贵格必成。若担任“纠偏治病”的全局相神受到伤害,则其格立败。甲用酉官,透丁格败,最要癸来克制,则此癸就是本格成立与否的最关键字面了。若癸无伤,则此癸相神之功成,八字就成格。若此时再出现一个戊土字来合制癸,癸受克,无法起到制丁护酉官的相神功能了,癸印相神一破,这一正官格终落败无成矣。丁用酉财,透癸煞急要己食相制,则己食制煞存财,财星无破,财格还可以成立,此时的己食就是成格的相神。但若此相神受到甲木或乙木的克制破坏,则己食受伤再无力去制癸煞了,癸煞可以小人得志,肆意盗酉财之气来攻丁日主之身,日主必因财而致患难百出矣。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种议论,一种作用,一种弃取,随地换形,难以虚拟,学命者其可忽诸?

注:八字论格,必要观理随时变化,一格一格的去研究下来,事实上不会太难,熟能生巧,格局论也就掌握住了。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四墓者,冲气也,何以谓之杂气?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也。如辰本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气,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会取其清者用之,杂而不杂也。

注:人命生于辰戌丑未四个月,就是生在杂气月,何谓杂气月?沈公这里讲:“以为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显然,这个沈公给杂气下的定义是信笔之言,此说不是太精确。因为若依之定义去看,寅申巳亥四个月支内也是用神不一,也可以当作杂气看了。显然,这里沈公对杂气的定义是不到位的。那么,杂气的定义到底是如何?《渊海子评.论杂气》中对此作了最好的说明:“杂气者,盖谓辰戌丑未之月也。辰中有乙癸戊字,戌中有辛丁戊字,丑中有癸辛己字,未中有丁乙己字;此四者,天地不正之气也。且如甲则镇于寅位阳木之恒,乙专于卯,皆司春令而夺东方之气。辰为东南之偶,及春夏交接之地,受气不纯,禀命不一,故名杂气也。”又讲杂气是“此乃天地之杂气,不能纯一,故少力耳。”由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杂气之所以称为杂气,主要原因是其处于四个季节的交接中间带上,承前启后,迎新来之气,送往之旧气,成为天地之气流通中的过渡、蓄积地带。比如辰月,送走春天寅卯之气,迎来夏天巳午之气,同时还蓄积着水之余气,成为壬癸水之墓库,本身之气也同时藏蓄相寄于其中,这就是辰中的戊土。由于这些气之性质不一而混居一处,像大杂院似的,各自为政,力不能专一。故名杂气了。

杂气如何取用定格?沈公提出了“透干会支”之法,其法就是:一者看杂气中透出天干情况如何?二者就是以此杂气地支的三合局的力量趋势来看取。这里我透露一点,杂气定格还要加上一条,方法才能全备,这就是论命中的“从重者论”此一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可以去衡量“透干会支”法内种种不同情况下所取用定格的依据了。

何谓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则用偏财,透癸则用正印,透乙则用月劫是也。何谓会支?如甲生辰月,逢申与子会局,则用水印是也。一透则一用,兼透则兼用,透而又会,则透与会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无情者则不吉。

注:透干者,就是讲杂气月令中所藏的天干透露出来的情况。比如甲生辰月,辰中有戊、癸、乙三干,透戊则作偏财格论,透癸则作印格论,透乙则作月劫格论。这里有的读者可能会问了?这里的杂气月定格要讲究透露情况了,那为什么其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月这八个月定格就不考虑月中所藏天干在干头上的透露情况呢?这个问题问的好,事实上也是很简单的。因为寅申巳亥、子午卯酉此八个月内,都是一气(主气)当旺执政的局面,不存在月令中无主(无主人翁)的情况;而杂气月令当中,由于禀气不一,各气各自为政,这样就导致这个杂气月令中没有一个真正的主气可以来主事司令一时,正是因为这种月令中无主气真正当权者,则就要看其中的杂气谁来出头或谁的力量最大了,出头(干)者“抛头露面”自然可以代表此月一时之气,同样,谁的力量大,谁就有发言权了,就可以总代表此杂气月令中的不同之气了。所以,杂气定格第一法,就是先看透干者,谁透就依谁为主来定格。比如,甲生辰月,透壬就可以作印格讲了。

会支者,就是指杂气三合成局也。辰会子申则成水局,水最旺可以来定格;戌会寅午则成火局,火最旺可以用来定格;丑会巳酉则成金局,金最旺可以用来定格;未会卯亥则成木局,木最旺可以用来定格。

透干会支的组合情形不一:有单透而无会支者,则以单透者来定格,此是最简单的;有二三天干全部透露者,则比较而用,看何干在柱中最旺,则以之来定格;若透干与会支同时存在,则同样比较透干与三合局的力量谁最大?以力重者作为主事之神而来定格。

透干会支单独出现的情况不是很多,往往是透干者很多,同时还有会支成三合局或半三合局者,这种情况下,就要求这些透干者与会支者之间要相互配合有情成格,忌讳透干者与会支者们相互对立无情,不成配合而坏格。这些透干者与会支者之间的关系,同样也可以用前文中的“用神纯与杂”一节中的论格人元相互配合的要求。

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为印,而又会子会申以成局,印绶之格,清而不杂,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为官,而又逢己以为印,官与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两干并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为官,或巳酉会成金局,而又透己财以生官,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有情也。

注:透干者与会支者相互协调配合成格者,就是有情之表现。甲生辰月透癸作印格,会子申水局作癸水之根,是会局者与透干者一气相应,是谓合而有情了。丙生辰月,透癸水为杂气正官格也,若同时透出乙干者,则乙为丙之印,印可以护官,无论格作正官格还是正印格,此癸官与乙印都是相辅相成的,都是成格的好组合了。若成杂气正官格而讲,乙印还可以去制辰中戊土,不让戊土在暗地里伤癸官,所以,此乙印对于癸官来讲,真的是有情有义辅助其成格。甲生丑月,透辛为官,暗会巳酉成金局,则是禄元三会,大吉大利,辛官与会支本是一家,会支者不仅没有来伤透干的辛官,反是来巩固辛官之根气,此会支者巳酉对辛官是何等的有情啊?此时局中还有己财出来,己财可以生辛官,是此一透干才己财对另一透干者辛官有相生相助之情,己财对辛官也是有情义,如此两干并透与会支,皆相互配合而有情,格之美矣!

何谓无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为官,而地支会亥卯以成伤官之局,是透官与会支,合而无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为财,又或透壬癸以为印,透癸则戊癸作合,财印两失,透壬则财印两伤,又以贪财坏印,是两干并透,合而无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为官,而又透丁以伤官,月支又会寅会午以成伤官之局,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无情也。

注:透干者与会支者相互对立,不成格(违背吉格顺用、凶格逆用原则),是谓无情。比如壬生未月透出己土是正官。本是吉象,若地支成木局作伤官局,则此伤官局正是己官之大忌。此透干者与会支者相互对抗,是配合之中无情无义不成格也。甲生辰月,透戊财本是好格,或同时透出壬癸水印来,则戊财与壬癸水印之间的关系:单出癸印,戊财癸印相合,财印合成夫妻而忘辅助日主之功,是以财印会两失;若单出壬印,壬印被戊财破坏,是谓贪财坏印,成格局是最坏者也;所以杂气中透出财印交战者,终不是美格,以财印配合无情也。甲生戌月,透辛作挂本是好事,不料戌中丁火伤神也透出干头来,则丁伤正好克破辛官,若此时再会火局来作丁伤官之根,则丁伤官更加有力,完全可以克尽辛官这一点日主甲木的吉气了,这种双透干者与会支者相互破坏不能协调特无情者,最为格局中的下乘者。

又有有情而卒成无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则透丙亦无所碍。又有甲生辰月,透壬为印,虽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与辰冲,二者为月冲而土动,干头之壬难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无情,富而不贵者也。

注:无情与有情,全是八字中命运之神如何配合的关系问题、无情者可以转化成有情,有情者同样可以转化成无情者,全是字与字之间的配合。甲生辰月透壬为印,见丙食出现,可以视为印格用食伤泄秀的成格形式看。但是,丙火食神可以生助陈辰中暗戊财神,使戊财可以暗中破坏干头壬印,究其原因,全是丙食作涌而来,这个时候格局中反要会水局来克尽丙食,则丙食受克无力去生助戊财了,则壬印无伤格局终于成功。再如甲生辰月透壬印,若地支中见戌来冲辰,辰戌一冲则土动矣,土一动则壬必受伤,是以印格不成,只能用辰中暗戊作财格,从有情变化成无情,富而不贵也。

有情而卒成无情者,须看地位配置如何。如甲生辰月,而为丙年壬辰月,则丙火为壬水所制,不能泄甲木之秀。若为甲日丙寅时,与辰土相隔,则丙火泄秀,不生辰土也。会申会子,则印格清,而能否用丙泄秀,仍须看地位,非可一例言也。盖壬透自辰,水浮露,不能为用,是为印格之成而不成,谓富而不贵者,以其浊而不清,非不用印即可以富格视之也。

注:有情无情,不只是字与字之间的生克制化关系如何;同时,与其字所处的位置也是很有关系的。同样的字与字,可能因为处于不同的位置,就会导致其有关系的根本变化,这种情况更要加以特别重视进行研究。甲生辰月,年上丙食,月上壬印,照理说印格见食可以作印格用食神泄秀,是可以成格的。但此甲生辰月,年丙月壬,因为年丙被近身之壬印相破了,就不能来泄甲之秀气了,格局实不成也。如月壬时上丙食,则格局就成了,为何?以壬印生日主之甲木,甲木生时上丙食泄秀,一气流通了。由此可见,论命字与字之间的关系是很为复杂的。

又有无情而终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为官,又有会申会子以成水局,透干与会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财,譬如月劫用官,何伤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煞,是两干并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带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是皆无情而终为有情也。

注:此节文字,讲有情与无情,只是立足于生克来讲的。其意就是说,透干者与会支者,两者性质若相克就是无情象,若此相克符合成格原则,则此无情可以看作化为有情者也。癸生辰月,透戊作官,会支水局,水局与戊官相克是无情,然水局如成劫财格者,最要官星来制服,是以依相克无情终成有情之格局矣。丙生辰月,透戊为食,又透壬为煞,煞食相见,是谓格局成功,虽然壬丙相克,以其相克相有益有情,是谓美格。此例丙生辰月用壬煞戊食相配合者,与“论用神纯杂”中的“论纯”之意一样,以月令中两透干者相克者成格,所以作好的配合看。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即此为例,旁悟而已。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会岂非印绶?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冲,财格犹不甚清也。至于透壬为印,辰戌相冲,将以累印,谓之冲开印库可乎?

注:古命书中,无不强调辰戌丑未此四个墓库要造福于日主,一定要刑冲破害来开之,这是因为以为财官印食之气藏于此四墓库中,没有刑冲则墓库中的吉气无由而出,不能作用神来致役于日主了。沈氏以为这种传统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只要此四杂气月(也就是墓库月)中的用神杂气透干会支出来,完全就可以取来作用神来服役于日主的,不必节外生枝来找刑冲法来开之了。实践证明,沈氏之论完全正确,杂气月令中只要符合透干会支的用神组合成格,也都是成功之命。

甲生辰月,透出戊财,就是财格;透出壬水,就是印格,这是显而易见的事。至于子申来会辰成水局,则格正印绶,也是一定之理。若辰见戌来冲,则透出之戊土财星也因地支相冲而根基不稳,财格波动,自然格局不会太高。若透出壬印逢辰戌冲,土气冲动于支下,支上所见壬印也必然会让地支中旺盛的暗土财星破坏,如此壬印暗中受伤牵累,格局高而不高矣。

况四库之中,虽五行俱有,而终以土为主。土冲则灵,金木水火,岂取胜以四库之冲而动乎?故财官属土,冲则库启,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是也。然终以戊己干头为清用,干既透,即不冲而亦得也。至于财官为水,冲则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则劫动,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戌冲则伤官,岂能无害?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

注:四库当中,本气还是土神,所以,若地支辰戌丑未相互六冲,则土气冲动生旺起来,自然会殃及其他杂气之神,以致其他杂气用神就是出干也不能作主用事服役于日主了。四库中干头透出取用是第一位的,特别是戊己干出头者更要以之为主。其他财官食煞之气出于库中者,最怕地支库相冲了,谓之根基受伤,用神不清,格局自然不高。己生辰月,壬透为财,如有戌来冲,则地支中实际上多了一重暗劫财戊土了,戊土虽不明见于干头来伤壬财,但其,终是壬财的忌神,就是隐于支中,也是不美之事。丁生辰月,透壬用官,本忌辰中暗戊伤官,或见戌来冲辰,又加一重暗戊伤官于支中,壬官岂能不畏惧乎??以上为逢冲之说,当然不能当作冲开财库或官库来讲了。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库为投库。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为库内之壬,干头透出,而反为干头之壬,逢辰入库,求戌以冲土,不顾其官之伤。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别有用神,年月日时中一带四墓,便求刑冲;日临四库不以为身坐库根,而以为身主入库,求冲以解。种种谬论,令人掩耳。

注:正是因为不了解杂气与库的基本性质,所以,古命书就有出库或投库说。实际上,只要干上明显出现库中之物,就可以讲作为出库了,就可以直接从干上取用。比如壬辰一柱,壬就是坐库之物,壬己从辰库中出干,则此壬干自然可以在柱中发挥作用了;绝对不能看见壬坐在辰字之上,反而说是壬去投库了,如此大缪,不驳自明!月令杂气与库神中的天干,皆以透出者或会支者来用;同理,年支或日支、时支见辰戌丑未字者,也是以透者或会支者取用来配合格局。比如壬辰日生人,就是壬日主自坐库旺之地,作身强有气论,绝对不能视作为日主入库要求刑冲解之,这些缪论,概要一律扫除。

然亦有逢冲而发者,何也?如官最忌冲,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足。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二者相仇,乃冲克之冲,而四墓土自为冲,乃冲动之冲,非冲克之冲也。然既以土为官,何害于事乎?

注:四库逢冲而发者,极少;沈氏此原文也是无理之说,不足为凭。癸生辰月,透戊为官,见戌来冲,戊字不伤,自然格局无破,不过官根深重而已,格局不坏,当然可以发越成功。大约而言,辰戌丑未之六冲是所有地支六冲的最轻的,其作用不是很大的;而寅申、子午冲之类,不仅五行性质相克而且方位针对,是谓六冲中的最激烈者。

是故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

注:四吉神、四凶神全是八字中主宰人生命运的命运之神,这些命运之神由于身处位置不同,就会发生不同之效果。这里讲的四吉神与四凶神概念,,其是对于日主这一个原点来讲的,此只是原则。如果放到格局中去,四吉神就不一定就因为是吉神之名而有吉的作用,四凶神也不一定因为其是凶神之名,就一定会起到凶的坏作用的。这是因为,这个时候的四吉神或四凶神,它们所对的原点不再是日主了,而是月令用神此一原点了。四吉神、四凶神之吉凶分法仅对日主此一原点说才能成立,此是死法。四吉神或四凶神对于以月令为主为原点的格局说来,它们的作用就会发生变化了。

如食神带煞,透财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见官则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无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则杂,食能破格也。

注:食神格中,用煞是成格象,这个时候出现财星,则财生煞盗食之气,则此财大忌,财作为四吉神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就起了破格的坏作用了。春木火旺,见官星则忌,为何?以春木见火可以作通明论,木火通明最要日主强健,今有官星来制日主生印来灭火,是以官星大忌了。煞格用食,透出印星来夺食,则印之为患也是很可怕的了!财格生官,由富致贵,本是格局提升档次的好局;若现食神来克合去官星,将由富致贵的官星破了,格局反坏了,是以食神也起到了坏格的作用。

本节所要说明的是:四吉神之所以不吉,主要是针对于格局中的月令用神来说的,不是对于日主来讲的。格局的原点在于月令用神字上,四吉神破格就是指此四吉神与月令用神字之间的关系来讲的。四吉神辅助用神成格,则四吉神才是真正大吉大利;为何?此四吉神对日主来说当然是吉神了,在格局此一层面中,四吉神还起到了成格的好作用,这样四吉神是谓名符其实的大吉了。反之,在日主层面的四吉神到底吉不吉?归根到底要看其四吉神在格局中起的作用。如果四吉神不配合月令用神来成格,反是来破格的话,则此四吉神在格局范围中起到了坏作用,对于日主来说,此四吉神就名不符其实了,有四吉之名而无四吉之实,反而是有四吉带来的坏格的负面作用了。对于四吉神能破格的正确理解,就应该这样去认识才对。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财破。譬之用药,参苓芪术,本属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伤,财畏比劫,印惧财破,食畏印夺,参合错综,各极其妙。弱者以生扶为喜,强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于需要,不因名称而有分别也。

注:官格忌食,印格怕财,财格忌比,食格畏印,此四吉格中见四吉神而犯破格之忌者。论命大要,不外乎是弱者喜生扶,强者则要克泄,是谓吉论;若衰者反有裁抑,强者更有帮助者,是不及者、太过者更加偏颇,是谓最凶。八字中命运之神,其吉凶喜忌,总在是否适于有用需要处:名称只是大概,紧要还要配合。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注:四凶神之命名,全是源于日主生克而来的,是否一定大凶还要结合格局来定。印格当中,印弱则喜煞来生,是煞星凶神作吉成格也;财逢比劫,见伤转劫气生财,是伤官凶神作为而成格也;食神格得煞,见偏印星伏制食神,则煞星得势偏印来成煞印格,见偏印凶神于食格中成格作吉;财格逢煞,大破格,见刃来合煞,煞伏护财,全是刃之功劳,可见刃此一凶神在此也是相助成格。四凶神成格者,也是全是据于格局所需要者也。

是故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如治国长抢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注:财格不怕伤,以伤官可以生财旺财也;官格也喜偏印,以其也能护官也;煞格最要阳刃者,以刃煞相合化煞为官也。所以,四凶神只要配合月令用神或八字全局,也是可以起好作用成格的。

四吉神与四凶神,八字论命中基本纲要。四吉成格,其福极大;四凶成格,辛苦发达;四吉破格,纵凶不至于太凶;四凶破格,才是真正大凶。大概而言,四吉神造福于人往往是大福,为祸也不会太烈;四凶神成格,发达成功中充满风险困苦,殊为不易;四凶神坏格,大灾大难。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注:年月日时此四柱,本身就是不同的位置与次序,不同的命运之神处于此八个不同位置之上,其组合形式就大不相同,当中的生克制化顺序也就会移步换形,有先生后克者,有先克后生者,生克先后之间,吉凶之不同就出来了。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后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注:官格见财生是成格字,见伤是破格字了,此两字同时出现于命局中,要看此两字的位置来定最终吉凶。甲生酉月正官格,丁伤在年上,时上见戊财,则此酉官先受年上丁伤相害,主官场有灾;但时上有戊财又可以生起受伤之酉官,则官星“再生”,后运可以。若戊财先而后丁伤,为官逢财生,终于伤官破格,则此官格最终失败,下场必残。且男命以官煞为子星,时上主晚年,时柱有丁伤官克子星,是以此命必克子息矣。

印格同是贪格坏印,而先后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注:印格所忌者,财神来破月令之印星;然财之出现的位置不同,其破格的情况也就不同了。大概而言,财神在年上,印格虽破不是大忌,只要时上有救,晚景也会稍好;若财星居于时上,则主破格在晚年,自然老来运气极差了。甲生子月用癸印,忌神就是己土正财星,此己土若在年上,破格之凶不是太为厉害;然若生于己巳时,则财神破尽月中癸印,败格就在晚年,老景自然难免凄凉愁苦了。

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注:食神格见财是成格之相神,见枭印就是败格之忌神,财枭并见在命中,其不同位置直接关系于格局的最终成败与否。壬用甲食,庚先丙后,则格局先败后有救,终于可作成格说:为何?以时上丙财可以制年上的庚枭而来护食,全局形成食格见枭有财救护的成格局面,所以格局可以富贵双全。若破格字庚枭处于时上,则格局最后破败,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注:煞格见财是破格字,见食是成格字,财食并透,一成一败,格局到底如何定成败吉凶,就要看财食的位置了。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先是年财生助月上煞星,煞后得时上辛食制煞,不失大贵。若辛食居年,癸财居时,则煞逢食制,而后财转食党煞生煞,煞来攻身,非特不贵,还恐有灾,且寿命不长矣。

以上四例说明,一个八字的成格或败格字关键在于时上,一个八字的成格字在时柱上,此格最终成格,晚运也好;一个八字的败格字在时上,纵年月格局组合如何精妙,其格局最终作败格论,晚运困蹇。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全癸,格大破矣。

注:沈公以为,年月日时四柱上的天干,中间是有生克前后的关系,并不是任何一字不受限制的可以任意生克其他字面的。换言之,四个天干字的生克跟相邻的字最有关系,其要生克其他字面,必须本身不能受限制。比如丙生甲寅月,年癸正官,时上戊食可以去合年上癸官,癸官一合去,则印格就没有官星相辅了,则格局就不算成功。可是,在此格中,由于月上甲寅印当权,且甲印透出,甲可以去伏戊食,戊食受制就难于真正做到克合去年上癸官的。换言之,癸官并没有受到戊食的克合,癸官还是可以去助甲印的,本局就是官印双全的成格好命了。如果癸官与戊食相近相邻,则癸官被戊食夺合而去,则印无官生,用神无相神辅助,格局大坏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如癸己产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注:丙生辛酉财格,年上癸官,时上己伤,虽然己伤可以克制年上癸官,毕竟中间月柱上有辛财间隔之,伤官不能全力去克尽年上癸官,所以,这种格局组合虽然不算完美,然可以作小贵论。如果癸官与己伤相近,则癸官受伤官克害,格局尽破,大凶之象了。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注:辛生申月,时上丙官,格局成功,然年上壬伤正是破格之物,本是大忌,而月上有戊印,则戊印可以制壬伤护起丙官,丙官无害,格局还是作贵命论。若丙官与时壬相近,壬来克丙,戊印不能制壬,则格局大破,无望其贵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注:格局论成败,成字与败字叠叠出现于命中,要特别注意其间相生相克的位置及其产生的先后之生克关系。成格字喜护格字相近,败格字要护格字相制克,或者护格字要隔开成格字与败格字,不让其两者相近相邻,若成格字被败格字克破,则格局必定大坏,最是忌讳。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伤官,何谓凶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入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満盘天德贵人,何以为功?今人不知轻重,见是吉星,遂致拋却用神,不管四柱,妄论贵贱,谬谈祸福,甚可笑也。

注:沈公研究格局论,诚是命家之经典;然沈公之格局论,终是理论家的手法,理论固然精密,观点难免有所意气,这节文字中沈氏对神煞的观点就有失中允了。

八字论命,固然是以格局论当作主轴,这是一条正道;然神煞天星论命,古来有之,其一直是中国禄命法中的一重要研究方法。格局论命与神煞天星论命,本是并行的路线,两者之间不存在大是大非的问题。只要了解到此两法在论命时的主次、轻重,则运用此两法就可以得乎其妙了。大概而言,八字论命中,以格局论为主,以神煞天星论为辅,一主一次,相得益彰,最是合理。沈公这里的观点则完全将天星神煞法与格局论做对立起来看了,这就太偏执了,不太合乎情理。

对于格局论与神煞天星论在研究评价八字时的正确关系,应该有如下的理解:

一、格局论以为好命者,若神煞不佳,大体上此命还作好命、上命看。

二、格局论以为好命者,若神煞论也好,大体上此命必是上品之好命、高命;以格局论得出的好命,还有神煞天星来对格局进行锦上添花,则命自然比一般好命者要高出好过了。

三、神煞论以为好命者,若格局论不好,大体上此命不作好命看,纵然神煞再妙,也难以改变此一八字的根本不足。

四、神煞以为凶命者,若格局论同时以为不佳,则此格此命必然大坏,下品之劣命无疑。

所以,论命只讲格局论完全摒弃神煞天星论,不免机械单调,自以为是,不懂得禄命法兼参之妙义;若论命只讲神煞天星,根本不提格局论,则完全是本末倒置,不知主次轻重,舍本逐末也。所以,论命在提倡格局论此一宗法的基础上之上,傍参神煞天星评价法,不失为君子论命兼视则明、兼听则聪的中庸之道。

况书中所云禄贵,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禄堂人贵人。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若指贵人,则伤贵为何物乎?又若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则格条,正官运又遇官则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若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若是!

注:沈公对神煞天星论命基本是抵触的,所以,其立论总是以驳斥的方式来论神煞天星可能所有的作用。一般而言,神煞天星法中的基本名称、概念与一些理论是与子平术的一些名词或理论有可能重合或相仿,所以研究者在研究比较此两法时,一些基本概念的说词一定要首先整明白的。

神煞天星法中讲的“禄贵”,其本意就是指的禄马与贵人。何为禄马?就是指天干之禄,比如甲见寅、乙见卯、申子辰局马在寅、亥卯未局马在巳之类。何为贵人?就是讲的天干的天乙贵人,比如甲戊庚牛羊之类就是。徐子平在发明八字命法之时,也将禄马的名词引到八字的命运之神中去进行描述,徐子平以官星为禄,以财星为马,将财官作为命运之神中最重要的“禄马”,显然,徐子平所讲的“财官之禄马”与神煞天星法中的“禄马“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提并论的。所以,沈公依名词来指责神煞天星法是很肤浅的,其说没有多大的理由。

比如沈公这里讲的“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若指贵人,则伤贵为何物乎”,说什么正财得“伤贵”为奇。说实话,我研究命学近20年了,没有看那本故命书上说过“伤贵”这一说法,真不知沈先生从什么命书上看来的??至于沈先生这里讲“又若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则格杂,正官运又遇官则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若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若是”,的的确确将神煞中的“禄”概念与徐子平变换过来了的“官禄”混在一起了,这文中的“得禄避位”中所讲的“禄”,确实应当是指正官星,而不是神煞法内的旺禄神了,此处讲的“官禄”是放在格局与运气的研究中进行讨论的,所以,只要理顺了“官禄”此一名谓,就不会来指责古人作书行文的不通,只能怪自己理解不到位。沈公虽然伟大,但在《子平真诠》中的有些观点也是不成熟或是不成立的,像对神煞天星法的偏激,就是沈氏的不是了。作为研究格局论的后人,我们的确很佩服沈公对对格局论研究做出的伟大贡献,但沈公的伟大不代表沈公所有的命学观点必然全部成立或者是绝对正大正确的,沈公是个格局研究的集大成者,这一点其功卓著,我们学习格局论,就要永远感谢沈孝瞻先生的丰功伟绩。但是,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沈先生虽然伟大,我们却不能迷信沈先生的一切,有理有节者学习之接受之宣传之,失中允者则辨证之,如此这般,才是作学问的真方法。

又若女命,有云“贵众则舞裙歌扇”。贵众者,官众也,女以官为夫,正夫岂可叠出乎?一女众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贵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碍于众,而必为娼妓乎?

注:沈公这里所指责的“贵众则舞裙歌扇”者,以为这儿的“贵众”当作“官众”,以为女命官星多了才会“舞裙歌扇”,其意就是女人夫星多了才会淫乱。事实上,我们要仔细推敲这句话中的“舞裙歌扇”这个四个字,古代社会的女性“舞裙歌扇”者一般不会是良家妇女,只是一些青楼女子才会学的,显然“贵众则舞裙歌扇”这句话说的是妓女命的情况,而不是讲的女子夫星多多的情况,所以,这里的“贵众”不是沈氏以为的“官众”,其本意的确只能是指女命中天乙贵人太多了。古代青楼女子或歌妓者都是贵人们(王公大臣)的玩物,她们的职业工作就是“舞裙歌扇”来取悦贵人的。所以,女命八字中只要贵人多多,就易成为取悦贵人的尤物。现代社会中,有以色某权利者,或夜总会的高级小姐们,命中都是贵人很多,就易周旋于贵人们身边,成为近贵中的“另类”一族。

然星辰命书,亦有谈及,不善看书者执之也。如“贵人头上带财官,门充驰马”,盖财官如人美貌,贵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则现。其实财官成格,即非贵人头上,怕不门充驰马!又局清贵,又带二德,必受荣封。若专主二德,则何不竟云带二德受两国之封,而秘先曰无煞乎?若云命逢险格,柱有二德,逢凶有救,右免于危,则亦有之,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

注:沈公这节文字中对神煞的看法则是比较中和了;命格高贵,有神煞相助,格局提升档次。贵人与财官组合,则此财官较之一般财官显然有利多了,比如乙用申官,此申官还是乙木之天乙贵人,较之甲见酉官就强多了,为何?以同样是正官星,乙有天乙贵人而甲无贵人临官之故。女命成格,财官印绶备于局中,更加天月二德,必受荣封。若女命不成贵格,纵有二德,也只能是平常之命。命逢险格,柱有二德来救灾解难免危,则二德之功也可谓大哉!是以平心而论,神煞天星法又岂能真轻忽乎??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注:八字用神乃是月令中当权之人元,所主天时,一月气候由其“导演”;所主人命,可定日主之吉凶。若月令是日主本家之气,月令发泄于日主本身,则日主在月令中无任何可用之神,则不得不弃之于月令而找求于年日时其他三柱之上。月上用神定格者,谓之正格;年日时上定格者,谓之外格。

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刑合、遥迎、井栏、朝阳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太谬矣。是故干头有财,何用冲财?干头有官,何用合禄?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注:日主与月令同属一气者,,则为建禄、月劫、阳刃诸格,若全局还是比劫重叠或印绶很多,可以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诸格断之。时上有吉神,则可以用刑合、遥迎、井栏、朝阳等格取之。

若日主与月令一气者,时年干支上透出财官煞食,则必在此等字面上取用论格,此时不可以再用遥迎、井栏、朝阳等外格论之了。特别是官煞出现,一定要依官煞来论其命。提纲有用提纲重,这是论命之基本原则。“有官莫寻格局”中所讲的“格局”,则是指的外格,所有的外格有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八字中年日时皆没有一点点官煞之气的。

然所谓月令无用者,原是月令本无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财被劫官被伤之类。用神已破,皆以为月令无取,而弃之以就外格,则谬之又谬矣。

注:只要月令中有财官印食伤煞,必入正格作论。至于月令用神受克制,也正是正格内部的成格或破格之层次的故事了,不涉及到命局到底是正格或外格之说。大概而言,八字中以月令正格所论的命局,占所有八字类型有95%-98%之多;外格只占全部八字的2%-5%左右。换言之,格局论中的主体是正格论,外格论只是少数。研究格局论,主要就是要来研究正格论的。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人有六亲,配之八字,亦存于命。

其由宫分配之者,则年月日时,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适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注:六亲者,存之于人命当中,祖宗长辈,少年父母,中年夫妻,老来子女,皆是人生最亲爱者,血肉相连,休戚相关。八字中论六亲,皆适于人生变化过程而来设定。年柱最尊,是以祖父母、父母配之,月柱则主兄弟同辈,日主则为自身与配偶,时柱则为子女之宫,确实而不可移易者也,论六亲吉凶,当以宫位之象来断之。

其由用神配之者,则正印也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财受我克制,何反为父?偏财者,母之正夫也,正印为母,则偏才为父矣。正财为妻,受我克制,夫为妻纲,妻则从夫。若官煞则克制乎我,何以反为子女也?官煞者,财所生也,财为妻妾,则官煞为子女矣。至于比肩为兄弟,又理之显然者。

注:这里讲的用神非是月令中的人元用事之神,只是十神之别称而已。生我身者,正印也,是以正印为母,夫为妻纲,则克印者偏财是为父也。我克者为正财,我之妻也。财所生者,官煞也,是以官煞为男命之子女。比肩为兄弟,与我日主同胞一气,理之显然也。

其间有无得力,或吉或凶,则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时财官伤刃,系是何物,然后以六亲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参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注:六亲得力与无力,全在柱中六亲星之天然力量如何;至于六亲于我吉凶如何,则看六亲星在格局中的“有情无情”、“有力无力”来说之。凡六亲利于成格者,必是对我有利之亲人;六亲星于格局中破格者,必是生活中对我不利之亲人。六亲缘分与日主如何,全在于格局中断之。

二十四、论妻子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注:六亲者,人之最近者。大概而言,幼儿少年时与祖辈父母最有相关,青年中年则与夫妻配偶、兄弟姐妹亲人最有关系,到了老年,则与子女最有关系;是以推算六亲,当以少中老来分而析之。沈氏认为,论命中六亲,以父母、妻子、子女最为得验,至于祖宗兄弟不太验也。

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之,可以生堸,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则妻必能相关。其理不可执一。

注:论妻妾之情况,当以日干坐支妻宫定之吉凶。若仅依四吉神、四凶神来言,则坐下财食印绶,自当妻妾贤惠和顺;坐下煞伤劫刃格,则妻妾刑克难免也。这种以日主为原点的四吉神、四凶神断妻宫法,只是死法,不可作为典要。具体妻宫之吉凶,还是要依格局来定之:妻宫适合于格局者,妻妾得力;妻宫妨害于格局者,妻妾累身必矣。

妻宫坐财,财是四吉神之一,若逢印格,则此妻宫内的财星正是忌神,必主因妻生灾,妻母不合,有亏孝义。妻宫有正气官星,本是吉象;若生于伤官月令,则是伤官见官,必主妻凶悍,不守礼仪。妻宫坐伤官本是凶神,若生于财格之中,则妻宫之伤官可以生财,可以成格,必主因妻致富,得妻内助之力。煞格见妻宫伤官,必主妻子能干,旺夫成事。财官煞诸格成立,若身主无气,有坐下妻宫阳刃扶之,日干因此强健而可以任福,必主q妻妾相夫,得大荣耀也。

所以,妻宫得四吉神,妻妾未必吉利;妻宫得四凶神,妻妾未必一定刑克;全在格局中配置如何而定之吉凶。

既看妻宫,又看妻星。妻星者,干头之财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又若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注:男命以妻宫来配合格局以分出妻妾吉凶情况,然而财星也代表妻子,所以,同样可以用财星来配合格局,观之财星在格局中的成败作用以言妻子的情况;财于格局中作成格者、相神者,必得贤贵之妻相助成事;财于格局中起到破格、坏格者,必因妻子致灾患而来,不可免也。官格见财,印格印多见财,食伤格见财,以财星在此数格中皆能起到成格的好作用,所以都主得妻内助之力。若印格印轻见财,食伤见煞逢财,此两格中财星皆起了破格的坏作用,必主妻妾不和,刑克难免。

若妻宫与财星在以格局成败衡量时出现吉凶不一的情况下,那该如何作出判断呢?这就要分清妻宫与财星的不同作用功能了。一般而言,日主代表己身,此一己身是主一生的,那么,妻宫作为日主一生的“配偶”,其所代表的意象就是一辈子的妻子信息,而财星则代表人生阶段的女性对象。所以,妻宫吉,财星吉,则一生得妻内助,妻缘好。妻宫吉,财星凶,妻不利事业,只利于生活上有助丈夫。妻宫凶,财星吉,妻事业上可以旺夫,生活上不利;妻宫凶,财星凶,必然妻害夫矣。所以,一个人看妻子的好坏,最关键的是妻宫如何,而不是财星。妻宫吉于格局者,婚姻大体作吉论;妻宫凶于格局者,婚姻大体上不好。

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祥,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郞,除非养取他之子,入墓之时命夭亡,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产养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宫中子细详”是也。

注:看子孙之法,一看时柱子女宫,且以时支为主;二看官煞星如何;其喜忌论法与论妻法一个道理来推算的。子女宫与官煞是否有利于格局,这是断子女好坏的根本原则。

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

注:在断子息男与女、孩子有多少的问题上,主要是用官煞星引到时支上看的。阳干之官煞为男,阴干之官煞星为女,此是一定之法。官煞星引到时支上看长生十二诀,此长生十二诀只能用五行长生诀,不用阳生阴死、阴生阳死的十干长生诀的。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则麟儿绕膝,岂可量乎?若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若又死绝,无所望矣。此论妻子之大略也。

注:男命看子孙好坏及有多少,有定法可讲:凡时支为官煞星之长生、禄旺之时,主子多,且多富贵者;凡时支为官煞星之死绝处,主子少,且子多灾。换言之,时支为日主官煞时,旺子;时支为食伤时,克子。再以时柱宫上的十神放在整体格局中去推算以分出吉凶来,时柱成格者,子贵;时柱败格者,克子;再结合官煞星,自然可以了解其人的子孙缘了。

二十五、论行运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注:八字整体研究以格局论为主,格局论则是以月令用神为主,这样论命才具有系统和条理。那么,大运如何看?沈氏这里提出的就是: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其意就是讲,八字格局的研究原理是可以同步引用到大运的判断当中去的。换言之,对大运的判断也是可以按照格局论中的成格、败格法则去作研究的。一步大运过来,就以此大运干支两字配合格局来讲:符合成格者的大运干支字,就是好运;破坏格局的大运干支字就是凶运;此就是论运的基本法则。古命书很多理论是对八字原局作出的研究特性,在引述流年、大运时,最常用的语句就是“岁运同”。其意思就是讲,一个八字原局中的喜忌成败与配合,是可以同步运用到流年、大运的判断中去的。换言之,一个八字原局中的喜忌,也就是大运中的喜忌。八字原局所喜的字在大运中碰到,就是好运;八字原局中所忌的字在大运中碰到就是,就是坏运。流年好坏的判断也是由这个原理一脉相承来的。

何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身轻而运逢印,煞重而运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注:大运要成吉运,全是要合乎原格局的需要来定之。命中所喜之神,运中碰到或运来助之,命中所忌之神,大运来制之:如是之运,必是人生好运。

官格中用印制伤,运来旺印或生印,是谓好运。

财生官而身弱,大运来助身,让身可任财官之厚福,是谓好运。

印格见财为破格忌神,大运走劫财来克制命中破格之忌神,是谓好运。

食格见煞,身弱者走印运,印可以制食泄煞平衡全局,是为好运;煞重于食者,则运喜助食或直接走旺食运,扶起食来制煞,是谓好运。

伤官格佩印,运走官煞生助起印星,是谓好运。

阳刃用官,运行财地来助官星元气,是谓好运。

月劫用财,财劫有相战之嫌,运走食伤之地来泄劫之气转生财神,避免战局之产生,当然谓之好运。

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注:大运成为命格的敗运,主要是:或者运干支直接来作格局的败格字,或者运干支来生助命局的破格字,或者运干支字来克制、破坏八字原局的成格字,如是种种运程,当然是人生大厄运大败运了。

正官格无印,走伤官运,伤官本是正官格之败格字,现在运走此伤官败格字来破原局之正官,当然是凶运了。

财不透食而运煞,财格见煞本是败格字,现运中碰到煞星来盗原局财神败原局财格,也当然是敗运了。

印绶格用官,是谓官印双全,印赖官生,印得官星相助,元气充足,自是官星对于印格来说是成格的大吉神了,现大运来走合官之字,将命中的大吉神合去,则命局本来有的大吉神失去,则就会败坏原格局了。如是这等运气,必是大敗运了。

食格带煞,以食伏煞本是成格之吉象,如运走财地,以财来生煞,以财来泄食之气,使食不制煞导致原局破格,是以谓之敗运。

七煞用食制,本是成格之配合,若运走偏印之枭神运,则大运上的枭字来夺原命局中的食神字,食神受伤则原局的七煞马上无制,格局尽破,是以此一枭印字就成为煞格用食制样式中的大败之运了。

伤官格中原局佩印,用印来制伤生身,一举两得,格局由此而成,全是印星相神之功。若运走财地,运上的财星来破原局中的印绶,则原局所依赖的一举两得的印星功能全部消失殆尽,则原局大败,此运就是敗运了。

阳刃用煞,煞来伏刃,此煞就是刃格中的相神、成格字,大运走食神,食神必破原局中的煞星,原局中的相神、成格字遭到运干支字的破坏,则原局的成格形态就成了败格形态了,则可想而知,此运干支字的食神必是人生歹运了。

建禄格用官星,本是贵重之格。若运走伤官字,则此伤官字就会克破命中的正气官星,官星一倒,贵气全消,是以因运而破格,则此运定是厄运了。

由此数例中可以看出,大运走用神的破格字,或大运走克制原局相神的字,全是人生敗运了。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注:大运走似喜而实忌者,是指大运走相神字、成格字反与原局的成格字、相神字有冲突,导致格局反而混乱破裂了。官格逢印运,以印运来护官,可原局字中有字可以来合大运之印星,是以印之好处全被原局合神字去掉,则所谓的好运就成了画饼充饥了,表面上是好运实质上是一般般而已了。印格走官运,是谓官逢印生,命局与组成官印双全之好样式,当然应该谓之好运了。但是,若印局当中本来就有煞来生印了,则不再喜有运上之官 星来生命中之印了,为何?就怕原局中的煞星与大运上的官星相混,形成印格官煞混杂的败格样式,所以,印格有煞走官运,全是似喜实忌的坏运了。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注:大运走似忌实喜者,实际是大运虽走败格字,但原局中却有克制此败格字的相神字、成格字,则大运之敗格字因受制于原局而不能发生功用,则此表面的敗运反而变成真正的佳运了。官格逢伤运,本是极败之运,原局有印星护官,则走伤官运原局官星因为有原局的印星保护而“百毒不侵”了。忌神字受制自然变坏运为好运了。财格行煞运,本是凶运,喜原局有食神来制煞存原局财格,则煞运反是好运了。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冲是也。

注:沈公提出的干支行运不同说,实是至理。同样是木运,有行天者,甲乙运也;有行地者,寅卯运,干支之不同,实天地行气之不同也。天干主生克制化,地支主刑冲合害,运中逢干支,自然当以干支的不同特性来讲其作用,大运中逢之,自当辨证分别。

行干者不行支者,无非是干论生克,支论刑冲而已。丙生子月亥年者,行丙丁者则帮身,运巳午支虽是日主生根,实质上是巳午与亥子六冲也,巳午受冲,实难做日主之根基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注:行支不行干者,支不受伤可以作干之根气,干不受伤则可以行生克制化之功。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弱者逢申酉字则作官星之根,根重则干旺,此自然之理也。逢庚辛来混辛官,则是官煞混杂或重官之类是也。所以,用神、相神力轻者喜行地支根气之地,不喜天干比劫之来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注:天干全是火,然要分阳干与阴干之区别,此同一火而性质之不同也。丁生亥月,年透壬官,走丙字则帮身,逢丁则合官,就是阴阳之干的不然之处。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

注:地支同类然也有区别,比如申酉全是金,可申子辰合化成水局,而酉合巳丑则成金局,两者完全不是同一回事,是以地支之合化性质更要加以重点研究。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戊土长生,逢酉则是会丑以成伤官之局。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

注:运支与年月日时地支相冲者,沈氏以为同时相冲要分缓急,以为运支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我的实践经验表明,地支逢冲不一定就是坏事了,关键要看逢冲者早格局中的喜忌如何,如忌神受冲,冲去者,则作好运看;如喜神字逢冲,冲坏者,则是凶运了。另外,年月日时四支,成格的地支字不能受冲破,败格的字受冲则会成为好事。所以,八字中的地支受到六冲,关键是要看年支、日支、时支对着月令地支用神所配合成的格局情况来定。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面又冲则重也。

注:相冲分轻重者,吉神受冲吉利程度打折;凶神受冲,则凶神受伤则少凶。6不过,对于阳刃、七煞此两种凶神而言,逢冲则是大灾的典型标志信息之一。

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注:逢冲不冲者,无非是地支与地支之间在六冲的同时,还出现了三合局、半三合局或六合的作用关系,在一定的程度上的确可以缓解六冲之间强烈的冲撞。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注:一冲者,一个地支冲另外一个地支,至于两冲一或一冲两者,也是可以六冲成立的。要明白的是,地支六冲的关键不在于六冲这个形式,而是在于对冲的两个地支性质在格局中各起的作用。

此皆取之要法,其备细则于各格取运章详之。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运,亦有成格变格之要权。其成格变格,较之喜忌祸福尤重。

注:一个八字的格局,本来主要是定于月令用神者也,然月令用神不一,月令地支的三合、六合情况也不一样,所以会导致格局的变化与转移。换言之,一个八字中的月令用神的“透干会支”的情况不仅会在原命局中出现,同时也会出现在大运中的。由于论命据于“从重者论”:的根本原则,所以,月令中的天干的出现与透露情况较之其他柱的干支来的更为重要,所以,原局中的月令内的天干如果透露于大运中,则此大运必是特别,因其成全了原来的格局。所以,沈氏这里讲的行运层面上的“成格”,实际就是讲月令地支内的藏干透于运干上的问题,沈氏这里讲的行运层面的“变格”,无非也就是讲月令地支逢到大运地支与其三合六合导致的变化问题。

(抄者注:六合会化吗?)

何为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从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宫,而运逢申子以会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会印成局,而运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类,皆成格也。

注:沈公这里讲的“成格”,实际上是讲原局中的一些用神(力轻)所定的格局不是太典型,得到大运同气的支持,则用神有力,则使八字的整体力量趋势于格正局清,所有八字中的字就必须一定要以之为中心(格局)来论配合喜忌的。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是谓杂气正官,但由于辰中有暗戊作用,实际上此一杂气正官(壬官不能够完全主导八字全局)并不是很典型有力的正官格,而大运逢申子来加强壬官之力,则此时壬官才是最为有力,可以让八字全局成为壬官为主的真正正官格了。

乙生辰月,会子会申是成水局,水局也就成为印格,然印星天干没有在八字中透露出来的,此一印格实际上只能是暗印格而已,只有运到壬癸透露出来,则暗印之局发用于明干壬癸印,是以到此时才真正的格正局清,整体八字的喜忌必要以之为中心来论命。显然,沈先生这里讲的“成格”之义,根本不是讲格局配合成功意义上的“成格”,而是讲的用神完整有力格正局清的问题。

一个八字的格局要格正局清,那就要月令用神主气一定要透露出来,就谓之格正局清,如月令用神主气没有透露出来,只能是暗格而也。比如甲生酉月,辛官透出就是格正局清的正官格,辛官不透也还是正官格,不过其是暗官格。换言之,甲生酉月,无论辛官透不透,全是正官格,辛官透则是格正局清的明官格,辛官不透则是暗官格;两者论格局的原则是一样的,只不过此两种情况下成格的层次稍不一样,格正局清的明官格层次比暗官格高,这是辛官透不透的区别。

何为变格?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戌,透出辰中伤官;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会寅会午,作财旺生官矣,而运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亥月,透己为用,作建禄用官矣,而运逢卯未,会亥成本,又化建禄为伤。如此之类,皆变格也。

注:变格者,无非就是杂气月令中的透干与会支者的原情况,由于逢到大运运干或运支三合的问题,导致原月令中的人元天干重新分配组合的问题。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运透戊伤,则壬与戊这两个月令中的天干要作新的配合,此两干不相为谋,壬官怕戊伤,是以此一变格是不好的。实际上,这里沈先生所讲的变格概念,完全可以直接用格局的理念引申到大运中看就行了,不必节外生枝的再说出个变格的新理论了。

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会寅会午,作财旺生官矣,而运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则此命原局己官与运干戊煞相混,用神不纯,是以此一运所致的“变格”是不好之运。

壬生亥月,透己为用,作建禄用官矣,而运逢卯未,会亥成木,又化建禄为伤,此一变格也是己官与木局之间配合不纯,作凶论。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运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类是也。

注:沈公这里成格的意思,的确就是讲的格正局清的问题,这儿沈公自己提出壬生午月的例子最能说明这个问题。壬生午月,若命中有己官出现,,那就是标准的格正局清的己土正官格,现原局未透己官轮到大运时才透出己官,好像是格正局清了,事实上不妙,为何?以原局中有甲乙食伤之类,此甲乙食伤与运透出来的己官是“冤家”,两相不能配合和谐,则此成了所谓的格正局清又有何意义呢?这运反而变化成坏运了。

又有逢变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运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类是也。

注:沈公这里的成格、变格意思就是月令中的藏干透于运干上后与原局透干发生的关系问题。丁生辰月透壬官,运透戊伤,戊伤正是壬官之“天敌”,此运透戊本是大忌,妙在原局有甲印制运干之戊,则原壬官不伤,格依然成立,是似乎忌运而实好运也。

成格变格,关系甚大,取运者其细详之。

注:沈公这里讲的成格与变格,实际上就是格局与大运之间在透干藏支、支三合局之间的交综关系而已,不是真正意义的将原八字中的格局性质完全颠覆,实际上,这节文章所要讲的配合问题,完全可以用前文中“论用神的纯杂”一节内的思想方法来运用之,读者前后对比着看,就可以掌握此节的意义。事实上,沈氏这里讲的成格与变格,实际上是对大运变化作的一种格局思路的探索而已,它实质上就是讲大运与格局的配合,没有多少新意。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命中喜忌,虽支干俱有,而干主天,动而有为,支主地,静以待用,且干主一而支藏多,为福为祸,安不得殊?

注:命中喜忌,支干俱有,而干支之性质不同,自然同样的命运之神加在支干上,其表现出来的吉凶象自然也就会不一样了。干为天,主男主动主外,支为女主静主内,其他干支区别的特性也是很多,所以,论命必要一干一支地来讲其克应如何。

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则官煞杂,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又掌道印也。逢二辛则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摄二郡也,透丁则伤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动而午静,且丁巳并藏,安知其为财也?

注:地支多作天干之根,天干多为地支之发用。支为干体,干为支用。一般而言,干之吉凶祸福应的快速而明显,支之吉凶祸福应的慢而不明,这就是支干之基本分别。甲用酉官,逢庚辛是为官煞混杂,逢申酉则是官煞有根,不过,此处的申酉地支,也是可以看作官煞混杂的,只是因其伏于地支中官煞没有引出,所以其不算太严重的,然若运干透出,则是大忌了。所以,此节沈公的观点是有待商榷的。

我的观点以为:甲见酉官一位,是谓暗官一位;甲见庚辛是谓之官煞混杂,甲见申酉是地支中官煞混杂,暂且不凶,一旦岁运引出,必然大凶。甲见辛再见申,只能是明辛官暗庚煞,庚煞不透,申可以作辛官之根。甲见二辛是重官,甲见二酉则是暗地重官,吉凶没有明见二辛官来的明显。甲见辛有二酉,是官根太重。辛官见午支无伤,辛官必要见丁干才会真正受伤;同样,酉见丁不伤,酉见午字则破了。丁动午静,只是原理,不是丁火才能动作,午支虽静,其照样会起作用的,午可以与子冲,可以破酉,可以合未,可以害丑,可以会寅戌,所以,午支虽静,作用不小。

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酉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即此反观,如甲生甲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矣。然必会有动,是正与干有别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注:此节沈公观点是有问题的,不是太对头。甲用酉官,逢午必伤,以午破酉也。不必寅戌合,就单个干午与酉相近,则酉必伤,格局有病了;若再寅戌会午成火局,则酉官尽破,格局不成。同理,甲生申月,逢午也伤,不过午中丁火制不尽申中庚金阳金,则申字稍稍有病,若午会寅戌成局来克申金,则庚金寡不敌众必然受克制而无力矣。沈公这里讲三合局有合动一说,则纯粹是其一家之说了。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支中喜忌,固与干有别矣,而运逢透清,则静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验,于此乃见。何谓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为财,而运透戊,逢午未即为伤,而运透丁之类是也。

诸:支中喜忌,当然与天干不同,原局中年支、时支、日支中所藏的天干在大运中透出,其吉凶喜忌则由此表现出来。至于其吉凶喜忌还是要按原局标准来定:合于成格者透清则吉应,败格者透清则凶应,这就是基本法则。甲用酉官,原八字中逢辰未为同财,运透戊财生官,成格字在运中透出,一般就作吉论。原八字中逢午未为伤官,大运透出丁火伤官,这是败格字,一般就作凶论了。

一般而言,断八字无非就是干与支,原局的天干逢运支通根,则其当权必有作为而有吉凶,原局的地支作用有二者:一是透清之干出来作用原八字格局;二是与运支会三合六合或六冲,影响天干之根气的旺衰。

若命与运二支会局,亦作清论。如甲用酉官,本命有午,而运逢寅戌之类。然在年则重,在日次之,至于时生于午,而运逢寅戌会局,则缓而不急矣。虽格之成败高低,八字已有定论,与命中原有者不同,而此五年中,亦能炒其祸福。若月令之物,而运中透清,则与命中原有者,不甚相悬,即前篇所谓行运成格变格是也。

注:命中地支与运支三合六合,最关乎天干的旺衰变化,所以最要细加关注。特别是地支三合局或半三合局,力量巨大,所以对八字全局的影响自然最大,那么相应的这种大运为吉为凶的效果也是最为显著的。沈氏这里提出的命支与运支成三合局者,以命中的年支为重,以为时支日支会局的作用力相对会小点,认为命支是地支中的力量最重者。沈氏的这个观点基本是成立的,年柱为终身之柱,年支就是八字之根,其所占分量的确是在八字全局中最要紧的。

月令中天干在原局中没有透,透到运干之时,必要与原局的人元较量关系,因其从月令中出来,其力尤重,不得轻忽也。

读者们要明白的是:八字不是搞“平均主义”的,以为八个字的重要性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八字中每一个字的分量是不一样的,有重要字、有次要字、有可有可无之字,等等不一。实质上,一个好命,不一定是八字中每一个字个个都起好作用或大作用的;真正的好命,只要命中在关键处出现一个或二个好字,则此命就会成上品的大命了。真正的好命,只要命中在关键点上出现一个或两个坏字,就会将八字全局全面破坏,坏了整个八字,这样坏命就产生了。实际上,甚至有些在字面上相同的八字之命,由于字与字占的位置不一样,就会导致人生的命运有巨大的落差。

故凡一八字到手,必须逐干逐支,上下统看。支为干之生地,干为支之发用。如命中有一甲字,则统观四支,有寅亥卯未等字否,有一字,皆甲木之根也。有一亥字,则统观四支,有壬甲二字否。有壬,则亥为壬禄,以壬水用;用甲,则亥为甲长生,以甲木用;用壬甲俱全,则一以禄为根,一以长生为根,二者并用。取运亦用此术,将本命八字,逐干支配之而已。

注:一个八字到手,必要干与支之间看其互动感召之关系。干无支不立,支无干不成;只有干通于支气,支发用于干,干支同心一气,则吉凶方能毕现。

天干必要找地支之根,其气方能管用任事,支根以禄、长生、三合局方是真根,力重才能主事。地支要所藏天干发用,其体方得出现。地支所藏天干不一,透干不一,其用就有高低轻重之别。亥支中有壬甲,壬出干,则亥为壬禄之用也;甲出干,则亥为甲之长生之用也;自然亥作壬禄之用其功能至此才是真正全现。若壬甲没有一干透出,则亥伏于地支之中,只能参与地支的刑冲化合害的关系网络中去了,

大运干支同样如此看,运干是否通气于命中四支,运支要看其藏天干是否透露于原局中的天干之上,命与运相互感召,支干交互往来,组成种种格式以定命运之吉凶。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台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未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注:论八字命运当以格局论最有系统,只有格局论才是论命的真法,其他全是旁门左道,这些枝节上的“小道理”,在整个理念方面,没有一个是正论,只有格局论才是中国传统命理学中的正统大法。格局论的核心就是以月令为主的系统论命法,在日主以外,一切都要围绕月令来作配合研究,重月令是格局论的一个主要特色。

格局论主要包括正格论和外格论两部分,正格论也就是六格论,以月令为中心的论格理论;外格论就是在年时日柱取用作格的论命法。

沈先生这里讲的:“月无用神,如寻格局”。这话中的“格局”就是指的是外格,“月有用神”说的就是正格,论格当然要以正格为主,外格为辅了,只要月令有财官印食煞伤用神,就必要入于正格来断,不能因为年时日上有外格特征就放弃月令正格来当外格来看,这样就会大错特错了。以下沈先生所有的举例说明,全是不究正格要求,徒以外格形式特征来将正格八字当作外格八字论的种种错误情况。

故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甲,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注:只要明确了正格与外格的区别,自然看一个八字是以正格论还是以外格论就一清二楚。戊生寅月,时上庚申,按时格看,确是专食之外格,按月上看当然是偏官格;以时格看,则此格大破,以正格看,则是明煞有制的成格样式了。当然,这里以外格看是错误的,月上有煞主事,自然是七煞司令的煞格了。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归时,逢官破局。

注:丙生子月当然是正官格,时上有禄,也不能归入日禄得时的外格中去。

辛日透丙,时遇戊子,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为朝阳之格,因丙无成。

注:辛日见丙,自是正官,时见戊子,不得当作六阴朝阳格看,还是要作正格讲。

财逢时煞,不以为生煞攻身,而以为时上偏官。

注:财格见时煞,不能作时上偏官论,时上偏官格,一般只有月令是禄劫之时才能成立的。财格见时煞,就是旺财来助时上煞星来攻身,格成大凶。

癸生巳月,时遇甲寅,不以为暗官受破,而以为刑合成格。

注:癸生巳月,是谓财贵格,以巳为癸水之财,且巳是癸水之天乙贵人,总合之,名谓财贵格。时上见甲寅,不作外格刑合格讲,只以甲寅来配合月令巳火来讲的,甲寅时上伤神生助巳中丙财,克破巳中戊土暗官,所以,这个时辰是一个旺财不发贵的命局。

癸生冬月,酉日亥时,透戊坐戌,不以为月劫建禄,用官通根,而以为拱戌之格,填实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时,不以为正财之格,而以为填实拱贵。

注:癸酉日癸亥拱戌字,若天干明透戊戌字,则不能以拱格来讲,只能以官格来论。辛丑日卯时见寅年,不能以为寅填实了丑日与卯时相拱的贵人,当以亥月的伤官格生财来讲。

乙逢寅月,时遇丙子,不以为木火通明,而以为格成鼠贵。

注:乙生寅月,时上丙子,春木最喜见火,见火就是相神,命中贵气所在,其他一切勿论,作鼠贵论自然有误了。

如此谬论,百无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为评断。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导端,妄言妄听,牢不可破。如论干支,则不知阴阳之理,而以俗书体象歌诀为确论;论格局,则不知专寻月令,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论生克,则不察喜忌,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论行运,则不问同中有导,而以干支相类为一例。

注:真理只有一条,歪理可以无穷;守一真理而可知百家歪理之胡说,千寻百回,了解此真命理,实是不易,习者当以之为宝,不可一看而过也。

论干支先要知其阴阳之理,其次当然也要了解其体象、性情,不解阴阳妙理而去死执体象歌诀,则不知变通之法,何能学好学精?

论格局不知正格为主,只知外格而以书本上的教条主义为准,也不能得命理真窍也。

论生克不论喜忌,只依扶弱抑强为定法,何能了解格局变化组合之义?

论行运,只讲五行大体之喜忌,而不知分同一火有干支四象,四象中更有变化,何以能以一火而可概论丙丁巳午此四火的不同?

理之变化多端,全在一心而明之。明白这洞若观火,不明者终身糊涂,全在胸中有无明镜一块。

究其缘由,一则书中用字轻重,不知其意,而谬生偏见;一则以鹆书无知妄作,误会其说,而深入迷途;一则论命取运,偶然湊合,而遂以己见为不易,一则以古人命式,亦有误收,即收之不误,又以己意入外格,尤为害人不浅。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杂气财旺生官也,而以为乙亥时,作时上偏官论,岂知旺财生煞,将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贵?此类甚多,皆误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财也,而欲弃月令,以为戊日庚申合禄之格,岂知本身自有财食,岂不甚美?又何劳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类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注:沈先生在这里给我们提出了命学有可能误入的缪论歧途,其主要有此四者:一者不了解古书中的“用”字真正含义而偏见百出,徐乐吾先生作此《子平真诠评注》一书就犯了如此错误,对沈先生所谓的“用神”格局理论全没有正确理解,曲解沈公本意,真是可令可叹啊!二者以为俗书无知妄作,误会其说而深入迷途,现在的命书无穷,胡说八道者真是不可其数;三者论命取运偶然凑合者,就以个人有限之一点点经验,臆想出种种歪理新发明者在当世也是屡见不鲜;四者作书者随意抄书,误收误编古人命案,,人云亦云,然后于己意对照事实附会,全不得半点真理,害人尤深也。当代命书,犯此四者不在少数,沈公真是先哲,所讲不仅切于时弊,而且也通于后世一切研命者之通病,我等作书者真要自鉴啊!

如:壬申、癸丑、己丑、甲戌,本杂气财旺生官也,而以为乙亥时,作时上偏官论,岂知旺财生煞,将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贵?这个命案是以杂气财格来讲,时上官星则是杂气财旺生官,时上煞则是杂气财生煞星,前者是贵格,后者是凶格,此类甚多,皆误收格局,误解格局者也。

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财也,而欲弃月令,以为戊日庚申合禄之格,岂知本身自有财食,岂不甚美?又何劳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类甚多,皆硬入外格也。沈公此论,说的明白透彻,命中有财官印食,不必远寻外找,只以命中用神明白处入手,自然格局明朗,断命无差无误矣!

人苟中无定见,察理不精,睹此谬论,岂能无惑?何况近日贵格不可解者,亦往往有之乎?岂知行术之人,必以贵命为指归,或将风闻为实据,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谬造贵格,其人之八字,时多未确,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贵迁就其说以相从,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

注:学命不掌握真理,自然心中没有定见,张三说如何,便以为张三有理,李四又如何说,便以为李四也有理,百家歪理学个遍,也断不对命,总是查理不清学入误区也。

学命者最津津乐道者,就是好研前代显贵或当代大人物之命,以之来张扬其“学术见识”,而大人物、名人之命者,就是当事者也有可能不了解确切生时,而这些研命者就会参之于个人臆见,杜撰出一个时辰来给名人、大人物论命,给其富贵人生来找出理论来附会之证明之,真是可叹者也。民国镇江袁树珊者作《命谱》就是此类的代表者,现代不少命书也好此道,收名人、明星、政治人物的八字来进行哗众取宠式的“研究”,实质上这些人的八字一点都不靠谱,依不实的八字岂能探讨出真命理来?是知这样做命学研究最是无理无据者也!!

三十一、论正官及取运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岂知人生天地间,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注:八字是个小天地,取象于天人合一,所以,八字大可以等同于大天地,国家社会全在其中,小可以象一个人之小天地,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真得太极之妙用也。

一个国家当中,正官是国家管理体系、法律、行政、执政者之总象,自然贵重,应当保护。正官代表一国之君,一家之主,循君、父、夫之阳道,天地正气也。所以,一个八字当中,年干之位透出正官者,其实事父亲之正象,为何?年干事君位,,正官有君象,古人说:父有严君之谓,所以,年干官星代表父亲最事有理矣。正官者,尊天理人情而行规范者也,一家一主,一国一王,以其有主而家国秩序行矣,是以女命者当以正官为夫,夫星(一家之主)立规矩准绳也,女命者,妾妇之道,以顺为正,顺从夫星之官也。

正官者,以上治下,合乎天理人情,是为天地之正气,故为六格之首,命中最先论述者也。

沈公论命,全以月令用神作主而定格局,论正官者,实际上就是讲月令正官格,其他所论十神者,就是论其神之格局;此是通例,以下所有章节不再作说明。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论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若壬戌、丁未、戊甲、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注:正官为贵重之物,所以月令上的正官星,必依破坏者伤官、七煞、地支冲刑者为忌神、败格字,依生助者财星、护卫者印星为相神、成格字;格局中有相神、成格字而无忌神、败格字者自然格局显贵。正官格中,财可以生官,官之所喜;印可以护官,官之所喜;是以正官格中见财与印两类相神者必是贵命,然贵中又有高低大小之分,其中有何原因呢?全在此二类相神之间的位置与配合之上了。

正官格见财或印出现一者,就可以作成格论;若财印同时出现于命局中,当然要比一财或一印单独出现于局中的格局高多了。财印同现于局中,要财印分开(两者不打架,财印会相克)辅佐官星为上,比如薛相公命:

甲申 壬申 己巳 戊寅

乙木日主生于申月,申内有庚官,是以标准的正官格,月干壬印可以护官,时上戊财可以生官,现壬印与戊财中间有乙木日主隔开,则壬水之印与戊土之财不相战克,各自用心去辅助月上官星,日主乙木引旺于时支寅有根气,壬印自坐长生,戊财是禄旺于日支巳地,对于乙木日主来讲,庚官是天乙贵人壬印是长生之印,戊财是禄旺之财,自身乙木日主也是有根气,全局贵官、长生印、禄旺财,身有气,官财印身俱各有力,且力量相当,所以是为大贵命了。

正官格中财印同出,若财印相战,财印辅助官星之力就会锐减,则格局档次就会大大降低了。要知道的是,正官格之显贵,全在于财印相辅才能格局上档次,若财印辅佐之神没有出现,或仅出现一者,或出现者无力,或财印全现而财印又“打架”者,则官星因辅佐之神的无力就会导致格局一般化了。如:

壬戌 丁未 戊申 乙卯

此造是杂气正官格,为什么说是杂气正官格呢?这是因为戊生未月是杂气,现未中透出乙干官星、丁火印星来了,乙官与丁印之中,因未支与时支卯支半三合木局,乙官力量大于丁印,暗从重者论的原则来定格,则本命就成了杂气乙木正官格了。正官格必要财印相随,今本命中出现年上壬财与月上丁印,似乎本命官格也有了财印同辅的好处,则格局也就大了。事实不然,主要是此年上壬财与月上丁印相临而相合丁壬合,则丁印与壬财相互牵合,丁印与壬财之心意全在合配作“夫妻”了,两者辅佐乙官之情意就会淡很多了,其辅助之力也就小多了,导致乙官成了一个无人相助的孤官,乙木孤官作用服务于日主,其声势就很小了,则格局自然就不会太大;所以,此命竟然不上七品,真是小芝麻官一个。

现代实例:

乾造:壬辰 辛亥 丁卯 甲辰

丁生亥月透出壬官,格正局清,干头上见辛财甲印,正是官格财印相随之局,贵命无疑,成都军区文官,团级,从事军队物质贸易;惜命中印星太旺财星太弱,官星被泄太过,行运又不见财运来生官,是以官运不济,不能高升。2006年找我预测运气,指出官运到现在基本止步,只能守成,自己也可做生意,但不能脱离军队,如此才有一些财运。

若财印不以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官,亦能泄官,而财生官也。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甚秀,大贵之格也。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此并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注:官格故喜财相神与印相神同时出现在命局中来同时辅佐用神,然这样的情况毕竟不多,最多的情况就是官格只有一个相神出现,或财星或印星单独一个出来助官格,那么,在命中单独出现的印星相神与财星相神在助官格的功能上也是有区别的。官格见印相神可以成格,缘印能护官;官格见财相神也可以成格,缘财能生官;然印相神辅官之功能一般不如财相神。为何?以印虽然护官但同时也泄了官星的元气,使官星之力弱化,用神无力则格局自然不会洪大了。而财星辅官者,可以生起官星之力,用神增力,则日主用之行事,自然易有大局面了。

官格用财印中,若官印有情再见财星者,则其格越秀;何谓官印有情者?以官来三合成印局之母也。

若金状元命:乙卯 丁亥 丁未 庚戌

丁日主用亥中壬官,八字透出乙印庚财,乙印与庚财一在年上,一在时上,两相分开助官星,然此印与官却有不同寻常之关系,那就是官印三合有情:亥官支会卯未支成木局,木局就是命中印局,月令亥官就成了印局之母,此官印因三合而使此官印的母子之情较之一般官印之母子情会来的更深更有情意,则此官格用印助较之一般官格用印的档次自然就高多了。金状元命的正官格中有财有印,且官化印尤其有情,格中没有忌神伤官或七煞,命中有成格字(有其喜者)而无败格字(去其忌者),是以格局成而富贵双全了。

现代实例:

乾造:甲辰 丙寅 己酉 丙寅

己生寅月,透出甲官丙印,重官有重印,官星配印,格正局清,行运至南方之地,大发富贵。此命是河南南阳人,学业出众,毕业后分配在工行,一路提升,现任南阳中国工商银行行长一职,清官。其弟是郑州郊区农业银行行长,2006年我到郑州,其弟就求测了一家人,这就是其长兄的命造也让我看了。

乾造:庚子 甲申 乙酉 戊寅

乙生申月,官贵之格,透出庚官带戊财,日主有气,命成中贵,现任浙江某市市委书记一职。

然而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如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用清,支会水局,两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注:正官格之破格者,主要有二者:一者伤官;二者七煞;伤官可以克倒官星,七煞可以来混官与官争妒克日主;是以此二者在格局出现就会破格。正官格出现破格字,当然要去找寻救应之神:就是可以克制伤官的印星,或者是可以制煞、合煞、去煞留官的食伤、比劫之星了。换言之,官格逢伤官与七煞的破格情况是不一样的,其对应的救治手段也就不一样了。伤官来破正官格,就要找印星来制服伤官;七煞混到官格中来现身,就要用食伤、比劫星来克制煞星,诗官格依然取清纯粹。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官格是不喜食神或伤官的,以食神会合官、伤官会去克官,从而使官格克破;但是若官格中混了煞星,这个时候的官格就不忌食神、伤官了,反而要用食伤星(也可以是用比劫星)来克制煞星让官星清纯。

如宣参国命:己卯 辛未 壬寅 辛亥

此命是杂气己土正官格,地支会成木之伤官局,喜天干两辛印护官清局,就是运干上出现乙木伤官也不惧怕,以辛印在原局可以克制运程上之乙伤,则乙伤克不着命中的己官,己官不伤,格局不破,自是贵命了。

李参政命:庚寅 乙酉 甲子 戊辰

甲用酉中辛官,年上透庚煞,是正官格混煞也,煞混要取清,取清者食伤与比劫也,今食伤不现而出乙劫,以乙去合庚煞,则庚煞去而不作用,格局中还是仅有月令中的酉官来起作用,杂煞取清,格局还是成立的。

现代实例:

乾造:辛丑 乙未 戊午 丙辰

戊生未月透出乙官,作杂气官格讲,年上辛丑伤官破官,大凶,还在时上丙印合伤护官,格局败中有成,河北武安人。壬辰运财星破印,伤官制官,故少年时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一到辛卯运,丙印合去辛伤,正官得禄,到安徽创业,大发财禄,户口也迁移过去,扎根安徽,当选为安徽省全国人大代表。同一人,前为小人,后为要人,呜呼,命也,运也!!

乾造:壬戌 丙午 庚申 丙子

庚生午月正官格,透二丙混煞,喜年上壬食清透有力,制煞存官,全在此字之功上,一生行西北之运助起壬食之气,官至交通部海洋打捞局局长,副部长级别,一生功成名就。

乾造:癸巳 己未 壬午 戊申

壬生未月透己官,格正局清,时上透出戊煞,官煞混杂,喜年上癸劫来合煞清官,是以格局大成,甘肃天水人,做矿产资源生意,乙卯运起家,现行甲寅运大发,集团公司现年产值有一百多亿,大老板命。

至于官格透伤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而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具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丙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注:官格见伤,格中大忌,急要有印星来制服伤官来护起官星,至此,印星绝对不能见财星,以财星可以来破印,印一破谁来制伤官?伤官一旦无制,必来克破月令正气官星,则官格就会大破了。若印星重重者,虽见财星也不太忌,以一点财星破不尽多重印星也。

范太傅命:丁丑 壬寅 己巳 丙寅

就是这样得例证;范命中己土日主用寅官,寅官怕金局之伤官,现地支中巳丑暗会伤官局,则要印星来制伤护官,好在命中出现丙丁两印,在出现丙丁两印之时,天干上出现了壬财,照理来讲,用印制伤护官事最怕财星出来的,此局为什么壬财出干了却不忌呢?不过就是壬财合了丁印,却制不了丙印。也就是说,此命中的壬财制不尽命中的丙丁两印,印没有制尽,则印自然有余力来制伤护官了,格局到此不破,命主自然可以贵显。

请注意:沈公的例子当中讲格局的成格字或败格字、或相神字、或救应之神,是基本上不分天干地支的,地支有忌神也要制,天干有败格字更要制服的。同理,相神字是地支字也是可以的,救应之神是地支字也是可以起作用的。换言之,一个八字中除了日主与月令地支字之外的其余六个字:年干、月干、日支、时干、时支此六个字,其吉凶、喜忌全是依月令用神定出来的。现于干者就是明字,现于支者就是暗字,不论明字暗字,喜者要护,忌者要制,乃是一定之理。下文中沈公的好多命例,皆是干支来同论的,习者当要自明。

现代实例:

乾造:甲午 乙亥 丁丑 戊申

丁生亥月,官贵之格,时上透戊伤,全在年月甲乙两印救护壬官,出身山区,学业很好,戊寅运进入南方某省政府部门工作,己卯运印星有力,官职连升,到副省级;到庚辰大运,财星破印,伤官无制,格局大破,因情妇受贿上千万,被判死缓。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注:正官格的要求甚严,月令官星也是不喜刑冲害的,地支犯此病端,就要有三合或六合来解之。其理在前文中已谈及,此处就不再重复了,后边各种格局相应的这种情形也就不再提了。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这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注:取运之道,不外乎格局配合上的成败,日主、用神、相神、病神、救神、喜神、忌神等命运之神力量上的轻重与均衡问题;一种格局就要有一种配合上的要求,千变万化,一理权衡;运用之妙,存乎其人。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注:正官格论运,当然要依照正官格内各类格分样式的情况去一一研究的。

正官格财印相随,格局已成者,那就要看日主与格局力量是否均衡:身主强官星更强者,要行身旺之运;官旺身更旺者,要走官旺运。正官格原局官星透出去,运不可再见此官星,以成重官,也要不见食神来合官星,更不可以煞星来混官,以上所忌者运上见之,皆主不吉。重官者身不任者,必是能力不足,失职降级或上司劝退。食神合官者,必寻欢作乐无心工作而失职。煞混官者,官场中与黑社会交往出事而去职犯事。

正官用财,运喜印受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注:正官格单用财星者,一般财官之力都会胜过日主之气,运就喜身旺之乡或直接就是印运,以印运最事吉利,为何?正官格原局有财辅官,运印也就是相神运,此相神运可以护官,当然是官格之喜运,且印可以生身,则此印一可以护官作相神,二可以生身平衡身格之间的力量均衡,如此一举两得,岂不是大吉之好运?官格单用财星成格者,最忌走伤官食神运,以原官星无护卫,是以深忌破格字在运中见到,一旦相逢,其人必会在官场上出事,轻者罢职,重者牢狱之灾。当然,如果是杂气官星见财星相助,日主成合局根气明显强于财官者,则运自然还是要走财官旺运为上。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注:正官格单用印星作成格者,则喜财运,以财星也是官格之相神运也。官最喜财印相辅,原局有财,则运喜印;原局有印,则运喜财,总是要财印跟随官星于左右来侍服也。官格佩印反喜食伤之运,以运上食伤受制于原局中的印星,主风险当中反而进职升官。官格佩印中,若官极重于日主者,则身格平衡是最重要者,则喜身之旺运为好,此时不再急着要走财星相神运了,以官星已旺了,不太急着一定要财运来助官了。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注:正官格原局中形成印星制伤食护官的样式,则大运要走印之旺乡或官煞之运来生印助印,此时所走的官煞运不作原官格的重官或煞来混官论,此运上的官煞则是印星之根源。用印护官制伤食的官格样式,最忌走财运了,依运上之财可以破原局之印。原局正印护官,大忌正财运,偏财稍忌;原局偏印护官,大忌偏财运,正财运稍忌。若原局印星成局者,则不太忌财运了,以一点财运很难破尽原格中的成局之旺印了。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劫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不过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注:正官格中混煞,原局就要取清,没有取清者,则就要运走食神或伤官运。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研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

注:要明白论运的要点,一定要先明白格局的配合喜忌,然后将此原理同步推到大运中去看。论运事实上不是太难,只是格局要求的延续而已。研究者一定要下苦功夫,一旦熟练了格局论,则论运自然不是难事,也是很简单的了。

三十三、论财

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皆财类也。

财为我克,必须身强,万能克制。若身弱,虽有财不能任,则财反为祸矣。财为人生不可少物,然必须有才能势力,方能保守运用,可以护福,否则小人怀壁,徒获罪戾耳。格局之中,单用财者甚少,如身强露官 ,用财生官;身强煞弱,用财滋煞;身强印旺,用财损印。身强喜泄露食伤者,用食伤生财;财旺身弱,用比劫分财为美。皆非单用财也。

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一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则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劫之?如葛参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岂非财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根深,谓藏于支中也。若天干之财,地支无根,是为浮财,不足为用。用之为财不可劫,若单以财为用,不可见比劫。葛造子申会局,壬水通根得气,时透乙卯官星,身旺坐印,以才生官为用,有官护财,自不忌比劫。子平之术,以提纲为重,月垣财星秉令,故归入财类,实非以财为用也,特财为喜神耳。用食伤生财者,亦不忌比劫,盖有食伤化劫也。

财格之贵局不一,有财旺生官者,身强而不透伤官,不混七煞,贵格也。

财旺生官者,用神在官,故以不透伤官、不混七煞为美。如以财为用,当喜伤官之生起财星矣。如己巳、癸酉、丙寅、庚寅,财旺生官,用神在财,虽透己土伤官,而巳酉拱合,己土之气泄于金,伤官生财,财生官,更喜官临财也,不忌己土之伤,为名利两全也。

有财用食生者,身强而不露官,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杨待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则格坏矣。

食神生财者,用在食神,故不以露官星为贵。比劫生起食伤,益觉有情。若用财岂宜比劫哉?杨造庚金坐印,泄秀于壬;春木初萌,赖水培养,秀气流通;寅巳藏火,气象和煦,木得滋养。若丙火透则当用官,不能以食神生财为用矣。

有财格佩印者,盖孤财不贵,佩印帮身,即印取贵。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参政之命是也,然财印宜相并,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与己两不相能,即有好处,小富而已。

财印并用,最不易取,不比正官格之财印并用,并用神在官也,盖需要佩印,必是身弱,而四柱又别无可取,财印相战,不得己而用之。然财印双清,隔离不相碍,往往富贵,非谓佩印即为贵征,盖无印则财多身弱,再露官煞,则弃命相从耳。身弱得印,用神即在于印,以行官煞运为佳,既可泄财之气,又可生印,亦和解之法也。曾造甲乙通根于寅,财印双清,期为佳耳。近见一造,癸巳、壬戌、乙巳、戊寅、亦财印双清,中隔乙木,两不相碍。壬癸虽不通根而进气,伤官暗藏而旺,土燥木枯,非用印不可。为人绝顶聪明,早年享荫兹,出仕为全省公路局长;逝于戌运亥年亥月申日申时,财破印,又值四冲也。又一造,癸酉、癸亥、戊子、丁巳、财印双清,两不相碍,时逢归禄。行比劫运发财数百万,为江浙之巨商,盖以劫护印分为财用也。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皆贵格也。如吴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虽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护官也。反是则减福矣。

此节殊足以淆乱阅者耳目,以吴造论,子月正财秉令,辰中乙木余气,财旺自生官,所谓暗官也。年以庚金闲神,财己旺不须食生,食亦不能伤暗官,得时上丙火去之,乃附带耳之作用耳。仲冬水寒土冻,焉能生木?得丙火照暖,水得活动,木有生机,是以调侯为急,而用丙火,即无食神,亦当用印,岂以不相碍而用印哉?平江伯造,癸水日元,年有壬申,时逢辛酉,虽四月水临绝地,而印旺身强,乙木无根,枭印夺食,自当以巳中之财破印为生官为用。乙木生才,并不碍官,何用枭印去食护官乎?

有财用伤官者,财不甚旺而比强,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库,逢辛为劫,壬以化劫生财,汪学士命是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反为不利,盖伤官本非美物,财轻透劫,不得己而用之。旺而露伤,何苦用彼?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贵乎?

此节议论亦有未当。比劫旺而财轻,自当以食伤生财为美,盖财官印食,不过五行生克之代名词,克官者名为伤官耳。用伤官者,不乏富贵之造,岂以名词之恶而憎之?汪造比劫诚旺,生于六月,土燥金脆,需要水以润之,亦调侯之意;更泄金之艉,化劫生财,当以伤官为用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则须佩印;若无劫又无印,则财多身弱,安望富贵?所谓死生官之具云者,不免故作迂曲之词耳。

有财带七煞者,或合煞存财,或制煞生财,皆贵格也,如毛状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财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财也。

毛状元造,乙庚合而煞仍留,辰酉合而财化煞,所谓合煞存财,义殊未当。甲木生三月,木余气,火进气,而金休囚时也。丁火扬威,制煞为用,而行运己卯,戊寅,丁丑,丙子,制煞帮身,所以贵也,岂合煞存财之意乎?李御史造,身煞两旺,食神制煞为用,更喜土金水木相生相制,一气流通,制煞生财,确为贵征,特非财为用耳。

有财用煞印者,党煞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贵格。如赵待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冻,又不露财以杂其印,所以贵也。若财用煞印而印独,财煞并透,非特不贵,亦不富也。

赵侍郎造,财藏而不破印,丁火化煞解冻,诚当富贵之造也。特其枢纽在印,用神为印而非财,若财透则党煞破印,岂能望富贵乎。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书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煞就财,美者存在赠者弃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

林王两造,诚单用财者矣。巳月透丙火,真神得用,宜其贵也。但壬癸根轻,运喜帮身,中年之后,运程西北(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体用合宜。早年甲午乙未俱不美,两人所同。若谓因暗官而贵,则运宜财官;谓弃煞而贵,则煞固未当弃。理论似欠圆满也。

至于劫刃太重,弃财就煞,如一尚书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变之又变者也。

此造日元坐刃,煞露刃藏,身强敌煞,虽秋水通源,而身更旺,若非劫刃重叠帮扶,固不能用煞也;加以中年运程西北,化煞为权,才从煞化,当归入偏官格中。今于财格中论之,诚变之变者矣。

三十四、论财取运

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缓,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财旺生官者,与正官格相同,一为月令正官,一为月令财耳。财官旺而身轻,运喜身旺印绶;财官轻而身旺,则宜财官运。七煞混局,食伤碍官,同为所忌也。

壬 申

壬 子

戊 午

乙 卯

论财篇葛参政造,用在乙大官星,月令财旺生官也。甲运七煞混,不利;寅运则会午成火局,解子午冲,亦帮身美运也;乙卯十年,官星清,虽旺无碍;丙辰、丁巳、戊午、己未皆美运,唯忌金水之地耳。

若局中透印,行食伤而无碍,盖有印回克护官也(参见上范太傅造,官格用印节)。若局中带食伤,则为官星有病,行印运克制食伤,为去病之药,最为佳运。煞运反吉者,以有食伤回克,不为害耳,非可认为吉运也。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财用食生者,即食神生财格也。特财在月令,故名财用食生。亦分身轻身重两节,身轻宜助身,身重宜财食。

壬 寅

壬 寅

庚 辰

辛 巳

此论财篇杨待郎命,食神生财格也。日元财食相均,行食伤财运为美,如癸卯、甲辰、乙巳是也。丙火煞运不忌,以有食伤回克,又得暖局。春初水木得火而发荣也。何以官印反晦?盖丁火官星,合壬用神。戊土印缓,克制壬水,则用神被伤,故反以为晦也。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格佩印,其最要之条件,即为财印两不相碍。如论财篇曾参政命:

乙 未

甲 申

丙 申

庚 寅

寅中丙火长生,甲木得禄,而庚金禄于中,甲庚并透而隔丙火,此为财印不相碍,然究嫌身轻印弱。庚金秉令而旺,故运帮身为美,所以最喜印旺也。然何以又喜官煞耶?盖财生官而官生印,亦通关之意也。

财印并透,以不碍为条件。如下造为财印相碍。

乙 未

己 卯

庚 寅

辛 巳

乙己财印并透而相并,则财破印,日元庚金又弱,当以劫为用。运以劫财扶身为美,印运亦佳。官煞可行,食伤财运则不相宜。虽四柱格局清,而有相当之成就,不过小富而已,不能贵也(见论财篇)。

财用食印,财轻则喜财食,身轻则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财用食印者,月令财星而干透食印也。然亦须看四柱之配合,如论财篇吴榜眼命:

庚 戌

戊 子

戊 子

丙 辰

月令财旺,年庚时丙,食印遥隔而不相碍,其枢纽在上丙火。财藏支而印透。财印不相碍为贵,年上庚金,无足 轻重也。戊土身轻,运喜比印,何以官运碍而煞不忌?官 运为乙木,乙庚化合为食神,增财之势,煞为甲运,生助丙火也。然庚寅辛卯,金不通根,木助火势,宜为美运;壬辰丙火受伤,子辰合同,恐贵而不寿也。

壬 辰

乙 巳

癸 巳

辛 酉

论财篇平江泊命。虽食印并透,而食无根,癸水日元,虽休囚而印旺,盖巳酉、辰酉皆合金也。巳中丙戊得禄,官得财生,天乙相助,虽印克食,并不损其贵气,所谓财轻喜行财运也。食神生财亦美,而官运尤佳。申酉庚辛印助身旺,不免反晦矣。此为暗财官格,印去食,乃附带之作用耳。

财带伤官,财运则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财带伤官,有佩印,有化劫,身重以伤官生财为用,身弱以帮身为吉。须看四住配合,非可一例也。如:

甲 子

辛 未

辛 酉

壬 辰

论财篇汪学士命,用伤化劫为用者也。盖辰酉合金,生于六月,土燥金脆。子未虽相害,而润土生金,未为不美, 兼以生财,故此造之用伤官,实兼调候通关之意也。财运最 美,食伤亦佳,比劫亦可行。丁火七煞,合去壬伤,为最不宜。官星丙火合辛,印运制伤,皆为破用,非所宜也。

财带七煞。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

财带七煞,如煞不合去,或不制去,则应以煞为重,不当再论财也。如论财篇毛状元命,所谓合煞存财也。

乙 酉

庚 辰

甲 午

戊 辰

天干乙从庚化,地支辰合酉来,财生煞旺,当以午中丁火制煞为用,财当煞攻身,岂可为用乎?喜得生于辰月,又得 辰时,甲木余气犹存,然究嫌身弱。运行寅卯身旺之地,丙 丁制煞之方,宜其贵也。乙亥甲三运,亦帮身助旺,唯子运冲午,恐有出死入生之难,虽子辰相会,恐未易解。身弱宜 印,而制煞之格不宜印地者,恐其制伤夺食也。

又论财篇李御史命,所谓制煞存财也:

庚 辰

戊 子

戊 寅

甲 寅

戊寅日坐长生,干得此助,身旺以食神制煞为用,财 泄食神而生煞,非可为用也。子辰相会,土金水木,一气流通,确为贵征。行运食伤身旺之地固美,印地亦吉,但行支而不行干,见丙火,不免克去庚金,为伤用也。

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伤食之方,亦任意矣。

月令财星而透煞印,以印化煞为用;财生煞旺,只论煞不论财也。印为用,故逢印旺最宜,见财破印必忌。而食神伤官之宜忌,则须看四柱之配合矣。

乙 丑

丁 亥

己 亥

乙 亥

论财篇赵侍郎造。喜财藏支而不透,天干煞印相生,以印化煞为用。甲乙运官煞生印甚美,申酉运虽食伤生财当煞,而原局煞有印化,虽非吉运,亦无碍也。癸未运吉,壬运合丁,化煞破用,所谓逢财必忌也。

丙 寅

癸 巳

癸 未

壬 戌

论财篇林尚书造。寅午戌为火局,午易为巳,虽不成局,而有会合之意,未又暗合午火,地支财旺而透丙,固当以财 为用也。但财旺身轻,运宜劫印扶身之地。早年甲午乙未, 必然困苦;丙申之后,气转西北,火不通根,印绶得地,其贵宜矣。

丙 辰

癸 巳

壬 戌

壬 寅

论财篇王太仆造。与林造相似,虽辰为水库,究嫌根轻身弱。运至申酉而发迹,两人所同也。

丙 辰

丙 申

丙 午

壬 辰

丙坐午刃,申辰拱合,而透壬,固弃财而用煞矣。然其佳处,全在午刃,身强方能敌煞也。壬水生申,为秋水 通源,用神进气,运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金水之地, 煞 所以贵也。为论财篇一尚书命。此造宜归之偏官格或煞刃格中,因月令申金为财,故列于论财篇。

三十五、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正偏同为美格,故财与印不分偏正,同为一格而论之。印绶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独取其生印,而即可以为用,与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强,不愁太过,只要官星清纯,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张参政之命是也。

官与印,或财与官,或财与食神,皆互相为用,单用一神者甚少见,特行运喜忌有不同耳。有印透官者,身强用官,喜财生字,身旺印强,不愁官星太过,盖喜其旺也。只要官星清纯,即是好八字矣。所引征之张参政造,似非其伦,丙寅、戊戌、辛酉,火旺土燥金脆,所喜者时逢戊子,润土生金,且以泄金之秀,故运行东北金水土地而发。非但不用官星,且不用印,所重在食神,乃儿能救母也。以月令印绶,故归入论印类耳。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则如朱尚书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为戊制,不伤官也。又如临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为乙制,己不碍官也。

朱尚书造,壬为戊制,诚哉不伤官星,但四柱五重土,支又藏火而干透丙,若再行火土运,宁有幸乎?此造妙在天干火土金水顺序而生,故土不埋金,辰土收其燥气,壬水泄金之秀,辰未中皆藏乙木财星,暗损印绶,病重而得药。运程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金水木地,体用得宜,所以贵也。临淮侯造,寅亥卯印旺,秉令而透乙木,用神全在酉金,损印而生官,己土被制,不碍官星,为去病取清,非以枭印夺食为用也。

有印而用伤食者,身强印旺,恐其太过,泄身以为秀气。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状元命也,若印浅身轻,而用层层伤食,则寒贫之局矣。

身强印旺。用己土泄其秀气,与前节张参政一造相似(丙寅、戊戌、辛酉、戊子),而己土透出,官星不见,用神较为明显也。若印浅身轻而伤食重,则当以印为用,运行印比之地,亦可补救,特非贵显之局耳。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性。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轻印重也。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轻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则贫矣。

茅状元造,己土七煞,气泄于金,印绶太旺,而四柱无财以破印,即《滴天髓》母慈灭子之反局也。只能顺母之性,反以金水为吉,与上节临淮侯造适相反,盖一有财一无财也。马参政造,壬水虽通源,而两寅泄气,以煞生印为用神,重在于印,不可见财,见财则破格矣。若身印并重而见七煞,则又非财不可。用财破印生煞,与用煞生印,截然不同。盖财为官煞之根,官煞又为印之根,互相救应,互相克制也。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

用煞兼带伤食者,乃以食伤泄秀为用,非以制煞为用也。克与泄不并用。身强煞旺,制煞为权之造,喜制者不宜再行财煞;制煞太过之造,喜财煞,不宜再行食伤,此一定之理也。如孙布政造,克泄并见,乃以印通关为用也。此偏枯之造,又当别论,详下论运节。

有印多而用财者,印重身强,透财以抑太过,权而用之,只要根深,无防财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轻财重,又无劫财以救,则为贪财破印,贫贱之局也。

身强印旺,用财损印,根深谓印之根深,财破谓抑其太过也。印为生我之母,然木赖水生,水旺木浮;火赖木生,木盛火塞;土赖火生,火旺土焦;金赖土生,土重金埋;水赖金生,金多水涩。去其太过,则得中和之道,即《滴天髓》君赖臣生是也,然汪侍郎造,丙辛一合,则有微病,幸运程东南木火之地,使其合而不化,方能收损印之效也。若印轻财重而身弱,则财病神,必当用比劫以劫去其财,否则,为贪财坏印。如浙西某富翁子,庚申、戊寅、丙申、乙未,乙庚遥合,化印为财,会禄于申,两申冲寅,丙火身弱,赖印滋助,而印被财破,又无比劫以支财,是为贪财坏印也。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即可就富,亦不贵矣。然亦有带食而贵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监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为贵,若合财存食,又可类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财存食之贵也。

大抵富贵两字,辨别甚难。古之人有贵而不富者,有富而不贵者,若今人则富者无不贵,贵者无不富矣。何从而别之?辨别富贵,当以《滴天髓》“何知其人富,财气通门户;何知其人贵,官星有理会”数语,最为精审。财与食相生,轻而不轻者,即财气通门户之谓也。然牛监薄命,仍当以食神生财取用,以乙庚合不生癸为贵征,似未尽然,盖印未曾合去也。丙火通根于寅,身旺财印皆有根,宜乎富与贵兼。己未一造,制印存食,而已与未又拱官贵,皆为贵征,而用神则在食神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为贵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合煞留官,或制官存煞,格局以清。然此两造,殊未见佳妙。辛亥一造,煞印并旺而无食伤;壬子一造,湿木无焰,己土之力,亦嫌薄弱。谓为贵格,殊有未解。

至于化印为劫;弃之以就财官,如赵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则变之又变者矣。

寅午化印为劫,庚癸财官可用,所惜者财官无根耳。若癸已易以癸酉或癸亥,运行财官之乡,前程更远大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财以存煞印,亦有贵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毕竟难看,宜细详之。

此造戊戌之土,包围子印,取乙木克制戊土,以存煞印,而戌中更藏丁火食神,非子印所能夺。乙木更有生火之美,吉神暗藏,有病而有救应,此其所以为贵欤?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月令印绶,除身弱克泄重,用印滋助日元外,大都不能以印为用。如官露印重者,克化为生,官印皆不能用,须别取用神也。本篇张参政造:

丙 寅

戊 戌

辛 酉

戊 子

官露印重,官之气尽泄于印,身旺印强,其佳处全在时上子水,泄金之秀,昌当以金水伤官取用也。且 其金水伤官,并不喜见官星,盖生于九月,未届金寒水 冷之时,而原局已有丙火暖局,不必再行火运矣。既以 金水伤官为用,自以财及食伤运不最利,比劫运亦可行。此造从亥至辰五十五年,一路金水木运,诚不易得也。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月令印绶,干透官印,兼透伤食,当以印绶制伤护官为用。如本篇朱尚书造,与上张参政造相似,而取用大不相同。故八字移步换形,非可执一也。朱尚书造:

丙 戌

戊 戌

辛 未

壬 辰

此造与上张造不同之点,张造子水在支,酉金下生,戊不能克,此造伤官透干,为印所制,故不能以泄秀为用也。 官伤并透,以印制伤,兼以护官。用神虽在印,而有土重 埋金之惧,故以寅卯甲财运,制印泄伤生官为美。若印轻 则忌财运破印矣。

乙 亥

己 卯

丁 酉

壬 寅

此本篇临淮侯命也,亦是用印制食护官,与上制伤相同。所异者食伤运为忌。朱造行食伤运,有印回克,此造则乙 印在年,救护有所不及也。丑运虽会酉化金,而无防碍, 盖官星不旺,且与印相隔,财虽旺而不破印,并解酉之冲 为美也。子亥官乡,甲乙印地,均为美运。

印绶而用伤食,财运反吉,伤食亦利,若行官运,反见其灾,煞运则反能为福矣。

印绶用伤食者,月令印绶,而干头伤官神并透也。身强印旺,以食伤为用耳。如本篇李状元造:

戊 戌

乙 卯

丙 午

己 亥

丙火坐刃,乙卯印星专旺,戊己食伤并透,是以食伤为用也,故食伤财运均吉。官运反见其灾者,以癸能合戊化 劫也。煞运反能为福者,火木印绶,火旺木焦,与木火伤 官喜印相似,喜壬水滋润池。用食伤者,不忌比劫,而此 造则忌比劫,盖火太旺,则土焦木焚耳。此八字取运所以各个不同也。

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

以印化煞,与上张参政造经印代官,微有不同,盖张造原局有食神,直以食神为用耳。若局不见食伤,如本篇毛状元命:

己 巳

癸 酉

癸 未

庚 申

原局印重,己土七煞透出,乃以印化煞为用也。身弱见煞,最惧克泄交加。然如此造,庚印透干,见水有金回 克,不泄日元而有制煞之效,故为最宜。若见财则党煞破 印,全局尽破矣。官煞运有印引化,反不为忌,而独忌财 也。若原局有财,又当别论。参观论印篇。

上造为身弱印旺煞也。如身强印弱见煞,如本篇马参政命:

壬 寅

戊 申

壬 辰

壬 寅

壬水通源,申辰拱合,水土相战,以申金通关为用,其枢纽全在于印。日元本旺,行伤食运泄其秀气,自为所 喜。如原局有食伤,运行比劫身旺之方,亦无所碍,独财 破印,不但生煞为忌,而断其枢纽,伤克用神为最忌。反 之如子运,申子辰会齐水局,化印为劫,以印不破,反无关系也。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运喜身旺印绶之方,伤食亦美,逢官遇财,皆不吉也。

用煞兼带伤食,与上用官不同。用官者以印制食伤而护官也;用煞者煞气泄于印,与第一节官露印重及印用食伤相似。如孙布政造:

乙 丑

辛 巳

己 巳

庚 午

乙木无根,己丑相会,庚辛并见,七煞孤单无助,不能为用;克泄并见,藉印通关,是以印为用也,故以身旺印绶为喜。庚金泄秀,食伤自为美运;逢甲为官,合已混煞为嫌,故非吉运。原局火土亢燥,遇水则逆其性,故亦不吉。此乃偏枯之造,不可以为例,所喜者乙丑、己巳、庚午同出一旬耳。

印绶遇财,运喜劫地,官印亦亨,财乡则忌。

月令印绶而遇财,其中宜忌大有分别。如印轻财重,则为贪财坏印,最喜劫印之地。如上论印篇注中所引某富翁子造是也。财轻印多,用财损印,则喜财乡,如国府主席林森造是也(见刑冲会合解法篇)。如本篇汪侍郎造:

辛 酉

丙 申

壬 申

辛 亥

财轻印重,必须行财地,及食伤生财之地,方为美耳。初运乙未甲午,木火相连癸巳水不通根,丙水得禄,均为美运。壬辰十年,即不死必有大起倒,过此之后辛卯庚寅,东方木地,金不通根,又可重起矣。运喜劫地忌财者,如下列某富翁子命造:

庚 申

丙 寅

丙 申

乙 未

用印而财食并透,财咧开印轻,乙庚一合,贪财坏印。运仅己卯印十年为美,一至庚辰辛巳,恐不易度也。身弱用印而喜官运者,以财印相战,喜官煞通其气也。见论财篇财佩印节。

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格而官煞竞出者,以印化官煞也。然须察其地位次序,是否能化,如能化,则与用煞兼带伤食相同。以印通关作用,如本篇所列两造:

辛 亥

庚 子

甲 辰

乙 亥

虽云乙庚合煞留官,然无关系,完全以印为用也。官煞之气,已泄于印,食伤运泄日元之秀,气势流通不滞,自为美运,非取其制官煞也。身印旺地均利,印如透干,再见官煞运,亦无大碍,唯断不能行财运耳。如此造戊戌十年,必有风波也。

壬 子

癸 卯

丙 子

己 亥

丙火无根,湿木无焰,己土微弱,岂能制冲奔之水?所谓土能制水,水多土荡也(见论五行生克节)。但丙火阳刚之性,有印为根,即不能从,仍当以印为用。所喜者丙寅丁卯二十年木火运耳。戊已制煞之运,反入二乘,若再见官煞财运,立见其灾矣。

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印轻不利见财,则印重不忌见财可知。如本篇牛监薄命:

庚 寅

乙 酉

癸 亥

丙 辰

乙庚合而不化(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身强印旺,当以食神生财为用。盖以财为用者,除财损印外,必当以食伤为引也。如此造以食为引,故亥子丑身旺之地可行,庚辛印、寅卯食伤均吉。戊已官煞,未见其美矣。

己 未

甲 戌

辛 未

癸 巳

引本篇所谓合财存食为贵者,然细按之,殊未尽然。盖印太旺,土重埋金,甲已一合,制印以存食,使癸水用神不伤,所以为贵也。癸酉壬申二十年,金水相生,最为美利,辛未庚午亦尚可行。午运之后,官印旺地,土重埋金,用神伤尽,难以继矣。

庚 戌

戊 子

甲 戌

乙 亥

此造财旺,煞印均弱,取乙木制戊土,以存煞印,盖财为病,劫为药也。仍以印化煞取用,唯忌财地,余均呆行,所谓印轻不宜见财也,更喜丁火藏库,气势不寒,有病有药,中和之造也。

丙 午

庚 寅

丙 午

癸 巳

此本篇赵知府造。寅午一合,印化为劫,不以印论,用庚金之财,生癸水之官,不易之法。唯财官太轻,喜行金水旺地。壬辰癸十五年最美,丙午日元坐刃,壬运七煞助制刃,不以为忌也。巳运之后,一路木火之地,恐难行矣。

三十七、论食神

食神本属泄气,以其能生正财,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叠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食神者,财之根也,日元旺盛者,气势要安顿。菁英喜其流露,若旺而无泄,及身而止,必非美造。梁丞相造,癸水日元旺,亥卯未食神合局,透起丁火。谢阁老造,庚金食神秉令,子申财星合局。两造皆清纯之极,宜为大贵之征,福寿兼全之造也。

藏食露伤,主人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叠出,富贵不巨,职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五行干支,以阴阳配事为啧,财官印是也。我生则以同类为顺,食神是也。顺则有情,逆则力猛。至于人性情之刚柔,须视四柱之配合,不必在藏露上分别(详见《滴天髓》论性情节。如沈路分造,癸水虽通极,而地支寅亥两印,伤官太旺,发泄似嫌逾量;龚知县造,癸水虽通根辰丑,究嫌不旺,发福亦不能巨。大抵食伤为用,主人性质聪明,盖菁华发越,秀气流露,自然有此征验。又四柱全阳,主人性质刚正急燥,全阴主人性质深沉迟缓,亦自然之势,屡试屡验。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必须带印,虽未必为用,而取以调候,为不可缺少之物。黄都督造,幸甲寅坐禄通根,参天之势已成,然究嫌偏枯,非中和之道,故贵而就武也。

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只要无财,亦为贵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会元命是也。

不用财为不用食之误。常国公造乙木虽为月令,而两卯为两辛所制,食被枭夺,不能用矣。以印化煞为用,煞主威权,格局清纯,故主显赫。胡会元造,殊未见佳。日元虽通根于戌,不得为旺,戊土重重,制煞太过。最要之物为印,去戊土之太过,泄壬水而生丙火。四柱缺此紧要之神,岂得为贵?财早能泄土之气,而日元不旺,嫌财党煞,故决不能见财也。幸所行之运,中年后之运,为丙寅丁卯,木火印比连接,补八字之不足,否则,何能发达?谓为格美,不如谓运美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贵而且秀,职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书命是也。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碍,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钱参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

取用神之法,以扶抑为正轨,所谓弱者扶之,强者抑之是也。除扶抑之外,调和气候,亦为重要取用之一法(见论用神篇)。盖夏木火炎木焦,冬金水冷金寒,必须有以调和之,即以调和之神为用也。如舒尚书造,金水伤官,喜见官煞;钱参政造,木火伤官,喜见印绶。皆以调候取用也。

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

单用食神,亦须看日元与用神之旺弱,及四柱之清杂。如某闻人命造,戊戌、辛酉、戊戌、辛酉,两神成象,旺而且清,行财运富贵何碍?

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亦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

此以病药取用也。日元旺,喜食伤之泄,印来夺食,是印不病也;财破印以解,以财为药也。富贵与否,须看财星能否解救。如己亥、丙寅、甲寅、壬申一造,甲木坐禄,丙水食神透出为喜,壬印夺食为病,惜己土财星无根,破印无力,病得药轻。运行西北,助起病神,破耗无伤,为不免也。但有印食而两不相碍者,比劫相护,财不破印者,是须视全局之配合。如己丑、丙寅、甲子、戊辰,透食而财印不相碍,即为富贵之造。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只须不碍全局,同为富贵之造。如辛卯、庚寅、甲辰、丙寅,东方一气,食神吐秀。庚辛官煞竞出为病,喜其无根,不碍格局。行土金之运,不免破耗,若行木火之运,则名利并全矣。

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

食神合煞存财,食神当是伤官之误。盖食伤一例,食神合官,伤官合煞也。如乙见丙为伤官,见辛为七煞,丙辛合则煞不克身,所以为贵。亦有并透而不相碍者,此则在地位配置之合宜耳。如己亥、甲戌、癸亥、丙辰,合煞存财也。又如余寿平中丞命造,丙辰、庚子、辛卯、乙未,月令食神而用官星,食生财,财生官,地位配置合宜,为贵格也。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其余变化,不能尽述,类而推之可也。

食伤透煞,何以忌见财星乎?煞本忌其克身,故须用食神以制之。若见财则食神生财,财生煞,不但不制,反转而生煞矣,故以为忌,然如刘提台造,日元赢弱,金木相战,虽财不党煞,亦未见佳妙。殆中年运程丁巳丙十五年,化煞制食为美,故贵水提台耳。初运庚申,幼年必艰苦也。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食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食神生财之局。因身轻身重而不同。身重喜行财食,身轻则喜帮身。若食神透干,比劫运俱不忌,官煞运均忌。身重者如本篇梁丞相命:

丁 未

癸 卯

癸 亥

癸 丑

此造妙在亥卯未三合,透出丁火,身强食旺而财透。木火运固美,金水运亦吉,戊戌十年,必有挫折也。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字合丁,不能照此看法,喜金水木而不宜火土矣(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

己 未

壬 申

戊 子

戊 申

土寄四隅,申亦土之长生也(见阴阳生死节)。年逢己未,日元弱而示弱;时上庚辰,食神专禄,壬水生于申,子申合局,不身强财食并旺。庚金透露,已巳戊辰帮身运甚美,印运亦吉。此俗所谓专禄格也(见时说拘泥格局节)。

《喜忌篇》:“庚申时逢戊日,名食神专旺之方,岁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正合此格。此为本篇谢阁老造,亦是身重食旺也。

至于身轻食旺者,如本篇沈路分造:

丁 亥

癸 卯

癸 卯

甲 寅

癸水虽通根于亥,而亥卯合局,日时寅卯而透甲,食伤旺而生财,为身轻泄气太重。支行印绶之乡为最美,比劫帮身亦佳,但宜支而不宜干,见壬则合去丁财,见癸亦不免争财之嫌。亥子丑北方劫地,则甚美也。又本篇龚知县造如下:

甲 午

丁 卯

癸 丑

丙 辰

同一身轻,而上造为食重财轻,此造为食轻财重,而身弱则一也。故皆以帮身运为喜。帮身之中,食重喜印,财重喜劫。此造得意,必在壬申癸酉运中。又两造比较,沈造格局清,此造格局较杂,贵贱高低之分,全在清浊纯杂之间。以其格局夹杂,虽在佳运,不过百里之尊而已。

食用煞印,运喜印旺,切忌财乡。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

食用煞印者,弃月令贸神而用煞印也。看法同偏官用印(参观偏官用印节),用印化煞,故最忌财破印党煞,官煞运有印化反吉。右身旺印旺,食伤泄亦佳,身弱则不宜伤也。如本篇常国公命:

辛 卯

辛 卯

癸 酉

己 未

弃食用煞印也。印旺而身不强,故财最忌,食伤运亦一尘不染宜也。印劫最为美运,官煞有印化亦无碍,如己丑、戊子、丁亥,皆佳运也。丙戌运,戌合卯刑未,此十年皆财运,恐难为继。

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轻,印运最利,逢财反吉矣。

食神带煞,谓原局无印绶也。此段须分三节看;

(一)身弱,煞克身,食神泄气,倚轻倚重,均不为美,唯有印运最利,比劫亦利。

(二)身旺煞强,则食伤制煞,极为贵格。运喜食伤,唯忌财运。

(三)食伤制煞太过,即煞轻食重也,法须扶煞,故财运反吉。然不及印运之美,盖印可以去食之太过,化煞滋身,一得三用也。如本篇胡会元造:

戊 戌

壬 戌

丙 子

戊 戌

此食神制煞太过也。甲乙印运为美,癸亥子丑官煞运反吉,丙寅丁卯劫印帮身,最为美运,戊辰最忌。盖丙为太阳之火,水猖显节,不畏水也;土众成慈,遇土反晦也。见论干支节。

癸 酉

辛 酉

己 卯

乙 亥

此本篇刘提督造也。虽癸与乙之间,隔以已辛,财不党煞,但身弱克泄两忌。幸所行之运己未、戊午、丁巳、丙辰,印绶比劫相连,故能贵为提督。否则,格局虽清,无益于事,若非运助,安能望贵乎?

食神太旺而带印,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食神太旺而带印,有种种不同,夏木见火,火旺木焚,运喜印绶,用水润木也。若食神旺,带印而利财者,本篇未有其例。兹另举敝友李君一造:

戊 戌

己 未

丙 子

庚 寅

丙火通根戌未而时寅,带印也。戊戌己未,土居其四,食伤太旺,运最利财,盖庚申辛酉,泄土之气也。官煞不利,火土枯燥,加入滴水,不足以润燥,而反激其焰也。泄气已重,食伤未必为福,印绶未必为祸,唯非佳运则可知也。八字各个配合不同,为喜为忌,羌无一定,特举其一例耳。

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

食神带印,透财以解,与上节带印有不同。盖上节食神太旺,而印又不能损食为用,不得已用财泄食伤之气也。此则日元旺,喜食伤之泄,而带印夺食伤用,故云透财以解。上节重在食神太旺,此则食神不旺。另举例如下;

己 亥

丙 寅

甲 寅

壬 申

甲木生寅月而透丙,本有木火通明之象。时上枭印夺食,透己土财以解之,惜病重药轻。运喜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均忌。此造惜运行西北官煞印绶之乡,否则,前程未可限量也。

以上为照常例扶抑论用取运也,至若以气候之关系而调候取用,则又当别论。如本篇舒尚书造:

丁 亥

壬 子

辛 巳

丁 酉

金水食神用煞,与金水伤官用官相同,皆调候之意也。用神为官星,运亦喜财官。如此造己酉戊申印劫之地,无荣辱可言,而丁未丙午最美,乙巳甲辰三运亦佳。盖原局金寒水冷,非可以当理取也。又如本篇钱参政造:

丙 午

癸 巳

甲 子

丙 寅

木火伤官用印,亦调候之意。印轻则专用印劫,如此造癸印得禄,气象中和,故丙申丁酉皆为美运。若戊戌财运,破印恐不能免也。

金水用官与木火用印,同为调候,然有不同者。金水非见官不可,而木火无印,若身强亦可就贵。如本篇黄都督造:

己 未

己 巳

甲 寅

丙 寅

甲木坐寅,时又逢寅,日元甚旺,旺而泄秀,亦可用也,唯火多则木有自焚之患。此造妙在食轻财重,火泄其气,唯究嫌偏要,贵多就武。行运仍宜印劫之地,乙丑、甲子、癸亥、壬戌三十五年,最为美利,虽命造本佳,亦运助之也。

三十九、论偏官

煞以攻身,似非美物,百大贵之格,多存七煞。盖控制得宜,煞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杰,似难驾驭,而处之有方,则惊天动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将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官煞同类,而其用有不同。官为阳之于阴、阴之于阳,异类相引;煞为阳之于阳、阴之于阴,同类相拒。故官煞虽同为克身之物,而有有情无情之分。官不可伤而煞宜制,亦以此也。在官多身弱,官等于煞;煞轻身强,煞同于官。此则不可不知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强而身健,极为贵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极等之贵也。

煞旺食强,阳干阴干不同。阴干不畏煞旺,只须食制;阳干必须身健,否则,克泄交加,非用印不可也。上造亥卯会,酉丑会,确合制煞格局;尤难得者,四柱清纯,无一闲杂之神,宜为极等之贵也。参阅论用神高低篇陆商阎造。

煞用食制,不要露财透印,以财能转食生煞,而印能去食护煞也。然而财先食后,财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后,食太旺而印制,则格成大贵。如脱脱丞相命,壬辰、甲胡、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岂非贵格?若煞强食泄而印露,则破局矣。

煞用食制,不宜财印并透,所论甚精,所引脱丞相命,食神泄气太重,以甲印损其太过,兼以生助日元,所以行丙午丁未而大贵。壬水之气泄于甲,不能再用,而天干壬甲丙戊,一顺相生,尤为贵征也。至于财先食后,如现代程参谋总长潜之命造,壬午、癸卯、已巳、辛未,确合此格,年月财生煞旺,时上食以制之,而己土得禄于午,通根于未,身旺食煞俱清,洵大贵之征也。如辛在年月,则为食神生财,财生煞之局;午中丁印如透出,则为食浅印露,枭神夺食护煞,均破格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护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便为贵格。如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官煞俱以财印辅,但财印不并用。何造妙在财在年干,财生煞,煞生印,印以生身。财不破印,地位配置合宜,便为贵格。若辛丑戊戌易位,便不财破印,煞攻身,贫贱之局矣。

亦有煞重身轻,用食则身不能当,不若转而就印,虽不通根月令,亦为无情而有情。格亦许贵,但不大耳。

食神制煞,以身强为条件,身弱则克泄交加,身不能当,惟有转而就印。如常国公造,辛卯、辛卯、癸酉、己未(见前食神节),即煞重身轻,弃食就印,用印化煞也。格局清纯,同一取贵。

有煞而用财者,财以党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财以去印存食,便为贵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时透庚财,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两得其用,尤为大贵。

财印同为煞之辅,身强煞弱,用财滋煞,非不能也。如己酉、丙寅、庚辰,庚金极旺,丙火根轻,必须用财滋煞,行东南木火之运,仕路显赫,即抑强扶弱之理也。至如周丞相造,用财去印存食,乃病药取用法也。戌未中均藏丁火,日元不弱,八字四土一水,制煞太过,其病一也;子水孤军,见甲更嫌泄气,其病二也。甲木无根,弃印就财,泄土之气,滋生弱煞,诚为两得其用。书云,“有病方为贵”,有解救之药,即贵之征也。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刘造寅亥虽合,而得申遥冲解其合,乙合庚金,引而近之,通申宫之气,寅戌拱合丙火,日元甚旺,亦是财滋煞为用,借财以清格局。然非身重不可也。

更有杂气七煞,干头不透财以清用,亦可取贵。

凡以七煞为用者,除财生、印化、食制三者之外,无单用之法,杂气七煞,岂能例外?如乐吾自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杂气七煞,干不透财,即不能以财滋煞,亦不可以食制煞;乙木余气藏辰,又落空亡,化煞无力,但以配合需要,仍当取印为用,即通关是也(见《命鉴》)。印如有力,亦可取贵。干头不透财清用,固不限于杂气。如上脱丞相造,用印制食存煞而取贵,非定须透财也。

有煞而杂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则贵。如岳统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为贵气,去官何如去煞?岂知月令偏官,煞为用而官非用,各从其重。若官格杂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冲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官煞虽同类,而各有分野。譬如弟兄,对外为一家,对内则兄为兄,弟为弟,各分门户,不混杂也。故以通根言,巳午未寅戌可同为丙丁之根;而言其用,则各从其重,以其得时秉令也。八字以取清为贵,不论去官或去煞。岳沈两造,同为煞格杂官而显有低昂,盖月令七煞,则煞为真神。岳统制造,癸水去丁而用巳中丙火,为去官用煞,真神得用;沈郎中造,子冲午火,去其当令之真神,而留年上丙火,此为去真用假。《滴天髓》云:“真神得用平生贵,用假终为碌碌人”是也。但此系专就去留取清而言,若就全局论之,岳造虽寅巳辰全,财生煞旺,而辰为湿土,巳为长生,身强制浅,运行制煞之乡,化煞为权。沈造虽亦财旺生官,而辛金无根,若非子水冲去午火,则煞旺攻身,所恃者运行西方申酉戌戊已等运,帮身而化官煞。是两造显判低昂,不仅去官去煞之别也。

有煞无食制而用印当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赵员外命是也。

此造煞旺秉令,真神得用,寅午拱会,化煞生身,用神极明显,亦清纯可贵也。

至书有制煞不可太过之说,虽亦有理,然运行财印,亦能发福,不可执一也,乃若弃命从煞,则于外格详之。

制煞太过者,以太过为病也。去其病神,自可发福。但用财用印,亦有分别。身旺者宜财不宜印,身弱者宜印不宜财。如壬辰、丙午、丙午、壬辰,身强,两煞四制,见金运而人发,是宜财不宜印也。又甲寅、戊辰、壬辰、壬寅,制煞太过而身弱,逢金运而人发,是宜印不宜财也。又如论食神节胡会元造,戊戌、壬戌、丙子、戊戌,亦是制过七煞而身不旺,宜印运不宜见财者(参观上食神节)。财印不并立,喜财者必不喜印也。

四十、论偏官取运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煞用食制,即食神制煞格也。不论煞轻食重,或煞重食轻,均以身强为第一要义。煞克身,食泄气,以敌制敌,非身强不能用也。身主强健,煞旺食强,极为贵格。若身主弱,则非用印以制食化煞不可。如四柱无印,决非美造,至于身主强,而煞重食轻,喜行食伤制煞运,忌官混杂,畏印夺食,忌财生煞。若煞轻食重,官印财运非特不忌,且为所喜矣。如本篇所列一贵造:

乙 亥

乙 酉

乙 卯

丁 丑

为身强煞旺,用食制煞之格也。运行南方,食神得地,金水不通根为美。但壬运合丁去食,巳运会酉丑煞强,必有不足,庚辰合乙酉助煞,均非美运也。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煞用印绶,其关键在于印,最忌财破印为伤用神也。伤官为美句恐有误。既用印化,不宜再泄,特有印回克,不以伤官为忌也。印绶身旺俱为福地者,最喜印绶,而比劫亦佳也。如本篇脱丞相命:

壬 辰

甲 辰

丙 戌

戊 戌

杂气透煞,四柱土多,制煞太过,喜得三月甲木,制食卫煞,兼以化煞,为食重透印也。行官煞运,有甲木引化,反为美运,最忌财旺破印也。乙巳、丙午、丁未为印绶身旺之地,均吉,丁壬合煞无害,戊申之后无佳运矣。

丙 寅

戊 戌

壬 戌

辛 丑

本篇何参政命造,日主弱而煞重,以时上辛印化煞为用,妙在丙财生煞而不破印,两不相碍,为煞印有情也。以庚子辛丑为最美,壬寅、癸卯、甲辰亦吉。盖不伤印,总无妨碍也。煞用伤官,行运与食同(食伤同类)。

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

七煞用财,用之方式不同。如身强食重而煞轻,用财泄食伤以滋煞,亦可用财,《滴天髓》所谓“财滋弱煞”是也。有身强用食制煞,而透印夺食者,用财去印,是以病药取用也,详见本篇评注。如周丞相造,兼此两种用法:

戊 戌

甲 子

丁 未

庚 戌

一水四土,制煞太过,本可用甲木制土,无如冬木力薄,不足疏土,且财印并见,无劫相卫,亦不能用印。丁火通根戌未,得土卫护而身强,反以印为病。用庚去病,泄伤生煞为用。运行戊辰已巳食伤之地,有财泄其气,不畏食重。原局煞轻,用神在财,透官煞亦顺,惟忌劫财之乡耳。

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以财助煞不及,即财滋弱煞也。财已足,喜食印与帮身,即用印化煞,见上例何参政造,财未足,喜财旺露煞,如上周丞相造。即其一例。更有印重煞轻而用财者,如本篇刘运使造:

甲 申

乙 亥

丙 亥

庚 寅

寅戌拱午而透丙,即是火局,寅亥又合木,煞化为印,甲乙并透,印重身强,取财损印为用,不以煞论也。戊已运食伤生财自是美运;寅卯印太旺不利;最佳者为庚辰辛十五年,巳运刑冲合并见,不免多事。壬运露煞不忌,而以劫财之乡为最忌也。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官煞混杂者,以取清为贵,“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两语,实为取运扼之言。如本篇岳统制命:

癸 卯

丁 巳

庚 寅

庚 辰

巳中丙火为煞,丁火为官,丁以巳为根,非混杂也(详得时不旺失时不溺节)。特丁从己透,官作煞论,以癸水制煞为用也。最忌见戊己土,所谓“无伤制煞之神”也。乙印甲寅运,虽不甚吉,而无妨碍,因不伤用也。癸丑壬子辛亥,用神得地,顺利可知唉。

丙 子

甲 午

辛 亥

辛 卯

本篇沈郎中命,以子午冲为去煞留官,似非的论,午亦可为丙火之根,非混也。官作煞论,与上造同,特辛金不通根,身弱印轻,非行帮身之地不可。制煞虽佳,尚未全美,幸所行之运,申本不比劫之地,戊戌已不印地,足以帮身化煞,补其不足耳。

按此两造,均不能以官煞混杂论,详见《订正滴天髓征义》官煞相混节。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煞无食制,全恃身强,方能敌煞,身强必是用刃也。然刃轻煞重,仍宜制煞之运,原局无食印运亦佳。煞轻刃重,官运无伤,煞重刃轻,官运有害。如本篇赵员外造:

戊 辰

甲 寅

戊 寅

戊 午

身强煞旺,而所行之运,皆是印劫帮身之地,故为美运也。煞虽纯而日元更旺,故乙卯官乡尚有碍,而庚辛制煞为不吉也。

四十一、论伤官

伤官虽非吉神,实为秀气,故文人学士,多于伤官格内得之。而夏木见水,冬金见火,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变化尤多,在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微之又微,不可执也。

伤官食神,因为泄其秀气,身旺者用官煞之克,不如用食伤之泄。而以食伤为用者,人必聪明颖异,文人学士多属此类,亦自然之势也。夏木见火,谓木火伤官,生于夏令,喜见水润;冬金见水,谓金水伤官,生于冬令,喜见火温,尤为秀气。至于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为看命之要法,不仅伤官为然也。

故有伤官用财者,盖伤不利于民,所以为凶,伤官生财,则以伤官为生官之具,转凶为吉,故最利。只要身强而有根,便为贵格,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生官之具者,财也。总之用官者,不宜见伤,用伤者不宜见官,未可并用。亦有伤官见官秀财以解者,如某侍郎造,壬戌、己酉、戊戌、乙卯,土金伤官,时逢乙卯,为伤官见官。年透壬水,则伤官生财,财生官,官星不但无伤,伤官反为生官之具,凶转为吉。又某知府造,庚午、己卯、壬申、己酉,水木伤官,已官两透,为伤官见官,喜得年支午藏丁火己土,财官同宫,伤官生财,转以生官,凶变为可也。至如史春芳造(壬午、己酉、戊午、庚申),乃伤官生财也,不宜见官。身强喜泄,身弱则忌泄,故以身强为第一要点。财有根,再得伤官以生之,更觉清纯可贵耳。

至于化伤为财,大为秀气,如罗状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干头之甲,通根于亥,然又会未成局,化水为木,化之生财,尤为有情,所以伤官生财,冬金不贵,以冻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为殿元乎?

三合生旺墓会局,以子午卯酉四正为中心,无四正者,会不成局。盖丁即午,癸即子,辛即酉,乙即卯也。说见《珞琭子·三命消息赋释昙莹注》。罗状元造,亥未会局而透乙,伤化为财,格局转清,而木仍有子水生之。盖食伤为财之根,用财者固喜食伤生之,用食伤者亦喜财以流动其气势也。冬金不贵,以其金寒水冷,蕭索无生意,喜其未中藏有丁火,会亥化木,虽在寒冬而生趣勃勃,岂有不贵乎?

至于财伤有情,与化伤为财者,其秀气不相上下,如秦龙图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已与庚同根月令是也。

格局之高下,全在于清浊。亦有清中转浊、浊中转清者,如以格局论,何格无贵,何格无贵,何格无贱?要未可一例论也。秦造已与庚同根,月令而透出,为其转清之处,亦即秀气之点也。

有伤官佩印者,印能制伤,所以为贵,反要伤官旺,身稍弱,始为秀气。如孛罗平章命,壬申、丙午、申午、壬申、伤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润,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贵。然印旺极深,不必多见,偏正叠出,反为不秀,故伤轻身重而印绶多见,贫穷之格也。

凡需要佩印乾,必是身弱也。伤旺身弱,泄气太过,则用印制伤而滋身,两得其用。如孛罗平章造,木衰火旺,得壬水制火以生木,位得其力。至于木火伤官,生于夏令,即身旺亦须略见水以润之,是为凋和气候之例外。不仅木火需要调候,火土亦然。如某县令造,癸酉、己未、丙午、癸巳、火炎土燥,必须得水以润之,是为伤官用官,制劫以护财,亦即调候之意也。至于偏正叠出,略嫌不清,因需要而用之,亦无妨碍,但过多则为病耳。身重则不需要印绶生助,伤轻忌印克制。若四柱有印而无财,为有病无药。宜为贫穷之格也。

有伤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相碍;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带财,调停中和,遂为贵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伤官兼用财印,实非兼用也,此与财格用印,印格用财相同。丁酉一造,虽不土金伤官,而实财多身弱,用印以培补日元,用神在印,故运行丙午丁未印地而大发。壬戌一造,火旺土焦,用财以损印,用神在财,故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而大发。表面虽不土金伤官格局,而其实月令伤官,不过为财之根耳。但财印既并透干头,则以不相碍为最要条件,否则,印旺可以用财,财旺只能用劫,不能用印。盖财印相战。格局不清,即行佳运,亦无善况。此地位次序以不能不注意也(参观论财论印节)。

有伤官用煞印者,伤多身弱,赖煞生印以邦身而制伤,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贵妃也。煞因伤而有制,两得其宜,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夏阁老命是也。

伤官用煞印者,用神在印也,故云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蔡贵妃造,庚金无根,三子泄气,制伤扶身,全在于印。印赖煞生,而冬令金水伤官,兼赖丙火调候暖局为贵(此造录自《神峰通考》)。夏阁老造,丙火虽不弱,而火土伤官,生于夏令,赖水润泽,故运行北方水地而愈贵。用神虽在印,而春佳处则在于调候,若有印而无煞,乃贫贱之局也。

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所以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

伤官用官,非金水所独有,惟冬金夏木为最贵耳(参观伤官用财节)。以官不用者,身旺以财为辅,身弱以印为辅,然亦须地位配置合宜。如此造日元庚金禄于申而得印生,官星丁火禄于午而得财生,申子会冲,子丑合化印,土金水木火循环相生,虽身蛙以财生官为用,而行印地亦得生化,此不可多得者也。究因身旺,运行东南木火旺地为贵。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伤为财,则尤为极秀极贵。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郑丞相命是也。

化伤为财,当作财论,而此造亥未拱合而无卯,未能化财,月令壬水秉令,仍作金水伤官论。辛金坐未,又透两已,丙火官星,气泄于印,以亥未中暗财损印生官为用。运至寅卯甲乙,财星透清,继行南方,官星得地,宜为极秀极贵之命矣。

然亦有非金水而见官,何也?化伤为财,伤非其伤,作财旺生官而不作伤官见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伤官用官,不仅金水化伤为财作财论,此造子申会局,化伤为财,以生甲木,亦以日元己土,通根于未,身旺能任财官,故为贵也。

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只要干头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则空结构而已。

金水伤官之喜见官星,取以调和气候,非必以官星为用。既非为用,则官煞并透亦复何碍?取清之法,或制或合,使格局不杂耳。用官者必以财印为辅,见上用官节。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八格之中,伤官格变化最多,取运亦多变化(参观配气候得失节)。伤官与食神一也。伤官生财,格之正也,以身轻身重,异其趋向。如本篇史春芳造:

壬 午

己 酉

戊 午

庚 申

庚申时逢戊日,亦专禄格也(见食格谢阁老造),而日元坐印,己土透干,亦可作刃论,较谢造尤强。壬水之财,虽生于申,而隔离太远。运喜食伤财地,辛亥、壬子、癸丑三十年,花团锦簇,洵不易遇,正符身强财浅,运喜财地,伤官亦宜之说也。

甲 子

乙 亥

辛 未

戊 子

此本篇罗状元命。金水伤官,本喜见官,而此则生于小阳春时节,未中藏火,不虞寒冷,亥未拱合,透出乙木,则佫官化为财矣。年时两子,仍是食神生财之局,惟日元太弱,运喜印比帮身。庚辰辛十五年,最为美境;戊寅、己卯二十年,究嫌财旺身弱。再者金水之局,本喜火暖,今原局虽不见官星,而运行东南阳暖之地,和煦之气,可以补助其不足。言运者必须参合研究之地。

己 卯

丁 丑
徐伟刚品子平真诠 图解子平真诠

丙 寅

庚 寅

此亦伤官生财格,身旺财轻,与上造适相反。丑为金库,已庚并透,为财伤有情也。酉申辛三运为最美;壬癸运为伤官见官,虽身旺不甚为忌,究非美运。财为最喜,而食伤则有分别,戊戌未为燥土,不及己丑辰湿土,以湿土能泄火之气而生金也。

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伤官佩印者,一由于日元弱,伤官泄气太重,以制伤扶身而用印;二由于夏水见火,身强不弱,而火旺木枯,必须得水润泽。是因调和气候而用印也。

壬 申

丙 午

甲 午

壬 申

如本篇孛罗平命造,兼制伤扶身与调和气候二者之用,加倍得力。申酉庚辛反美者,以其生印也。戊已运为凶,幸为西方之土,临于申酉,原局偏印又旺,尚无大碍,而戌运必不美也。食伤火运,有壬水回克无碍。

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伤官而兼用财印,即财格用印,印格用财也。虽月令佃租官,而伤官之气,已泄于财,故其枢纽在财而不在伤也。财屯不并用,然干头两清,亦可取用(参观财格用印节)。又或财印一在干一在支,两不相碍,亦作清论,如本篇所引两造:

丁 酉

己 酉

戊 子

壬 子

一都统制命,财多身弱,喜其财印不相碍(参阅论伤官节),为财旺用印扶身,兼以调候。运行丁未丙午印地固美,乙巳甲辰官煞之地亦佳,盖官煞生印,并通财印之气也。

壬 戌

己 酉

戊 午

丁 巳

一丞相命,为印多用财(参观论印节)。喜得丁壬不合,用财损印,用神在财,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最美,甲寅惭印官煞之地不佳,盖官煞泄财生印也。

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伤官兼透煞印,亦有身强身弱之别,身弱用印扶身,如夏贵妃造:

己 未

丙 子

庚 子

丙 子

庚金气泄而弱,用印制伤扶身。十一月金水,气肃而寒,用火调候,即金水伤官喜见官之意,兼以和印也。年上印绶得用,而幼年必极孤苦;甲合己土,财化为印,戌运印地,此十年为最美也。癸壬食伤运,有印回克无碍;申酉帮身运,自可行也。杂官有印化,尚无妨碍,逢财破印则身必危也。

壬 寅

丁 未

丙 寅

壬 辰

此本篇夏言夏阁老造(参观《命鉴》),虽煞印并见,而身强印旺,未为木库,丁壬又合而化木(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夏月火土,非用水润土,调和气候不可。更喜需用为水库,又属湿土,可以泄丙火之燥,为壬水之根,故可用也。运西庚戌、辛亥、壬子、癸丑金水财煞之乡,自然富贵,劫印食伤,均不宜也。

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伤官带煞而原局无印,普通皆喜印化煞制伤扶身,为最佳之运,如乐吾自造(见论偏官杂气煞节)是也。若伤官煞轻,则为制煞太过,有印卫煞,印运固美,财运亦吉。举例以明之:

辛 卯

戊 戌

丙 辰

己 亥

戊戌辰己四土,伤官重,而时逢亥水独煞,以煞为用,申运泄土生水为美。至局未支,亥卯未暗合木局,制土而卫煞,科甲连登;至甲午支,甲已合土化伤。流年已巳冲去亥水,不禄。

七煞根重者,如近代浙江省长张载扬造:

癸 酉

乙 丑

庚 寅

丙 子

此造虽非月令伤官,而十二月余气,时子年癸,亦作杂气伤官论也。丙火七煞,通根于寅,为根重,癸亥至己未伤印比劫均美,而以辛酉庚申身旺之地为尤佳。特不可再行财乡煞地耳。

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比劫伤官,未绐非吉矣。

伤官用官,大都为调候而取用;用官本喜财乡,制伤护官,印运亦美,全在四柱配置得宜也。如:

戊 申

甲 子

庚 午

丁 丑

本篇一丞相造,以伤生财,以财生官,若伤下官星并透,则不足取矣。以官为用,运喜财乡,而行印运亦美。所以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均为美运也。

甲 子

壬 申

己 亥

辛 未

虽月令伤官,而子申合局,伤化为财,作财旺生官论,不作伤官用官论。行运官印帮身为美。财已旺,不宜再见,伤官亦不相宜。此本篇单丞相造也。

四十三、论阳刃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旭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禄前一位为刃,刃者,旺逾其分也,满极将损,故非吉神。五阳者,甲丙戊庚壬也。何以五阳有刃,五奶无刃乎?五行分阴阳而有十干,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长生禄旺,是一非二。阴阳家言,仅四长生,亦仅五刃而已。又刃者,就气候而言之也,甲木生卯月为刃,若非卯月而干透乙,或年日时支为卯,则应名之为劫而不名为刃。有名为日刃时刃者,实与劫一也,特其力较重耳。旺过其极,故宜制伏,不论官煞皆宜。在他格用官煞,喜财者不喜印,喜印者不喜财,惟阳刃格以刃强煞旺为美。身旺敌煞,不藉食伤之制伏,惟阳刃格耳。既以身旺敌煞矣,何以又喜印?盖煞刃相持。印者调和煞刃之间而以爱其气也。事实上煞刃两停者甚少,即使真煞刃两停,亦以印运为最宜,身愈旺更能用煞也。古来如岳武穆造,癸未、乙卯、甲子、已巳,刃旺煞轻,财印为佐,印运为美,至亥运三合会刃,而冲巳,流年辛酉合煞,煞刃相战,岁运冲激,惨遭奇祸。此阳刃格之最著者也(参观《命鉴》)。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月令阳刃,非皆以官煞为用,特日元旺逾其度者,非用官煞制刃,则不成贵格,言阳刃必带官煞者,以此也。月令阳刃非尽身旺,如戊子、戊午、丙辰、戊戌,月令阳刃,泄气太甚,反嫌身弱,须助其刃。子水官星不透,为戊土所制,不能为用,反须以印去食助刃为美,即其例也。煞刃并透,合煞无功,如甲申、乙卯、甲寅、庚午,为一内官命造,则以贪合忘克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己酉一造,已禄于午,寅午会局,丙火两透,财旺生煞,子水之之不免孤立。好在财不破印,运行西北,焉得不贵!辛丑一造,煞刃两停,故财印并美。然而以藏而不露不贵小,似未尽然。如逊清和坤命造,庚午、乙酉、庚午、壬午,官刃均藏而不露,好在乙从庚化,不助官星,官星得壬水损之。运行戊子己丑,化官助身,位极人臣;至寅运会午,财生官旺,而家破身亡。足见格之高低,在于清浊;露而根深,则格局清,所以为贵耳。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煞刃带伤食,官煞被制,格之病也,戊印合癸,去其病神,所以为贵。穆造惜乎寅午隔酉,不能会合,又无纯粹印运。若年时寅午互易其位,格局更胜。贾平章造,年月寅午会局,乃印而非刃庚金通根于申,身强煞旺而有制,戊生午月,火土炎燥,宜水以润之,所以调候也,似未可作煞刃格看。丙戌一造,丁壬合官留煞,格局取清,然官煞竞出。大要配置得宜,并非定要合制。如前清乾隆皇帝命造,辛卯、丁酉、庚午、丙子,即阳刃格,官煞竞出也。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乙,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丙生午月,带财佩印,如丙寅、甲午、丙申、壬辰一造,申辰拱合,壬水通根,刃旺煞强,财不破印,为美,所以掌兵刑生杀大权也。如寅申易位,年申日寅,刃旺而煞不强,即非贵格,。又如丙寅、甲午、丙午、癸巳,佩印不带财,癸水官星无根,滴水熬干,不能为用,只能从其强势,失其中和,亦非美格也。至若戊生午月,火炎土燥,再加支会火局。干透丙丁,旺之极矣,如透官煞,木从火势,反助其旺,何能去刃存印?如戊午、戊午、戊午、甲寅,虽丙丁未透,然以寅午拱合,甲木反助炎势,须行金泄土制煞方美。水运逆为用者,如甲寅、庚午、戊寅、甲寅,甲木通茛寅禄,煞旺去刃存印,以印化煞,为得其中和,福寿富贵,名利两全。此造妙在无财,庚金无根,可置不用,若透财,则破印生煞,格局全破矣。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月令阳刃,日元必旺,财根若深,两相对峙,必用伤官食神以通其气,所谓通并也。如甲申、丙子、壬寅、辛亥,喜寅亥相合,木火得其生地,子申会局,食神又得生扶,财气通门户,富格也。若刃旺财轻而无食伤,如戊子、戊午、戊戌、戊午,有一申字为子水之根,虽金水不透,非富贵之格,然有相当之结局矣。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阳刃格最简单,盖月令阳刃而日元旺,非用官煞克之,即用食伤泄之,阳刃逢财,非食伤通关不可,是其关键在食伤也(逢印劫为专旺除外);刃旺官煞轻,非用印通关不可,既不能克之,不如和之也,然月令阳刃,非必身旺,如本篇一丞相造:

己 酉

丙 子

壬 申

丙 午

财旺生官也,虽月令阳刃而财更旺,喜得己酉官印相生,财官印刃,周流不滞。运行印绶比劫之方,皆为美运,官运亦吉,如癸酉壬申辛未三十年是也。甲木食神合官,乙木伤碍官星,均非吉地耳。

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阳刃用煞,与用官之意义相同,所异者官煞之性质耳(参观论官论煞篇)。官宜生旺,煞宜制伏,故于食伤运,有宜忌之不同也。

辛 丑

甲 午

丙 申

壬 辰

为本篇又一丞相造。煞透根深,虽月令阳刃,而身非旺,用印化煞,而喜阳刃制财以护印也。初运官煞,虽不相宜,然有印化无碍;中和印地,庚辛金不通根,而滋煞助印,均为美运;己丑戊食伤制煞,有印回克,亦可行也;子运冲刃,则非吉矣。

月令阳刃而透官煞,官煞以制刃成格;若又透伤食,则克泄交集,须视四柱之配合如何,未可一定。如本篇穆同知造:

甲 午

癸 酉

庚 寅

戊 寅

月令阳刃,用午火官星制刃,而透癸水伤官破格,喜时上戊土合去癸水,官刃依然成格,与上节刃用官相同也。寅午会局,才生官旺,喜行印绶比劫之地,而忌伤食,子水冲午,决非佳运也。

甲 寅

庚 午

戊 申

甲 寅

此本篇贾平章造,丁巳同禄于午,然寅午会局,刃化为印。年时甲寅,七煞太旺,喜申冲寅,庚制甲,裁制其太过;更喜申中壬水润泽,使火不炎,土不燥。虽月令阳刃,而归入煞刃格,稍嫌牵强耳。运行壬申癸酉最美。

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阳刃而官煞并透,去官去煞,与偏官格合官合煞相同,所谓“莫去取之清之物”是也。余同用官用煞节。

丙 戌

丁 酉

庚 申

壬 午

此丁壬合官煞也,合官则煞清而纯。愈现其美;煞重,运宜制煞之乡,身旺亦美。但戊已印绶则不为吉,因其克制壬水,去春取清之物也。若壬水不透;而用官煞,则印绶为美运矣。此其不同之点也。

阳刃用财,必须有食伤通关,用食伤则喜行财地,其取运与建禄同,不赘。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月令逢禄为建禄,日支坐禄这专禄,时支逢禄为归禄。月劫者月令逢劫也,阳干为刃,阴干为劫。建禄月劫,皆无取以为用之法,另取财官煞食用神,则与财官煞食看法无二。故以用神分类者,无另立之必要也。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财印相随,非并用财印(详论官篇)。用官而印护者,以印制伤也,如金丞相造,戊土官星,通根于戌,好在戊癸合而不化,以酉金护官为用也。用官而财助者,以财生官也,如知府造,年支酉金,隔离太远,巳邀酉而近之,生助官星,丁壬亦喜其合而不化,则格局清也。

有官而兼带财印者,所谓身强值三奇,尤为贵气。三奇者,财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财印两不相伤,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师命是也。

三奇之说,各家不同。以财官印为三奇,亦命家之一说也。然干透必须支藏,天覆地载,方为全美。如此造丁火通根于午,庚通根于巳,支藏干透,方为有根。财印隔离,各处其用,而不相碍,宜乎为贵格也。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财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张都统命是也。

月令禄劫而用财者,必有伤食为枢纽,与阳刃格相同。张都统造木不通支,喜得水木土互相卫护,可以培植甲木之根。运行戊寅、己卯、为最美也。

至于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丑与巳会,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安得不为大贵?所谓化劫为财也。如高尚书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所谓化劫为生也。

己未一造,四柱之中五重土,木嫌泄气太重,巳丑拱合辛金,建禄化财,日元更弱,所以运行丙寅丁卯印劫之地为贵。高尚书造,月时两禄,年透比肩,日元不弱,子中化劫为生,逆行水木火地均美。两造皆清纯之极,宜为贵格。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台,如娄参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禄劫用煞,与普通用煞相同,身旺煞强,以食神制煞为用。丁壬一合,干头取清,尤妙者巳申丙火伏藏,财不党煞,而有调和气候之用。水暖木得滋长,土亦不冻,为吉神暗藏也。

至用煞而又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合财合煞,同为格局取清之用。月劫用财,必藉伤食之化,已见前节。袁内阁造,午中财官同得禄,似为合煞留官,以屠生官为用神,非专以财为用,亦非专以合煞取贵也。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张造两干不杂,木火通明,为食神格。更喜佩印,调停中和,运和宜财地。癸卯一造,庚日申子辰全,为金水伤官中之井栏叉格。年支卯木,泄水旺气,运喜东方财地,所谓庚日全逢润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是也。伤官格中,以金水相涵、木火通明、水木菁华,为最秀而贵。若火土、土金,不免偏燥,更须调停中各,方得完美也。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这也;如辛亥、庚写、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官煞竞出,以取清为贵,合与制,皆取清之法也。然辛丑一造,乙庚相合,庚金未曾合去。辛亥一造,庚金通根于申,克而不净。官煞并见者,作为煞看,一以印化煞为用,一以食制煞为用也。如甲辰、已巳、戊辰、乙卯,合煞留官也;又丙辰、辛卯、乙亥、庚辰,亦合煞留官也。盖合制为求其去,合而不去,依然不清。且官煞混杂而四柱配置合宜,即无合制,亦可富贵。如丙辰、丁酉、庚午、戊寅,丙煞生兴寅,丁官禄于午,并透通根,真混杂也,发印化官煞为用。一郡守造也。

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官多便作煞论,煞轻便作官看。如一造,庚寅、壬午、丁卯、壬寅,两官竞出,露而无极,过财官旺运而财发巨万。虽不贵而富,可见非定须制伏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更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王总兵造,乙庚相合,化伤为印,格局取清;己土卑湿,不足以止水,喜其通根于戌,火土厚重,足固提防。运行官印之地,为足贵也。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

禄劫用财与职刃相同必以食伤为枢纽,但格局清而运相助,亦有定富贵者。如丁丑、辛亥、癸亥、癸亥,月劫用财,亥中湿木,不能引化,喜其运行南方(丁未、丙午、乙巳),亦可富贵。此前清某观察造,科甲出身者也。

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官煞重而无食伤制伏,必须有印方可,否则,身轻煞重,再行食伤之运,克泄交加,必危及身命。如一造,戊寅、丙辰、己卯、丙寅,支全东方,官煞旺也,喜得月时两丙帮身。早处比劫,困苦不堪;中年庚申辛酉,为食伤制伏之乡,发财数十万;晚年行财地,破印助煞,复一败涂地。此我乡一富翁之造也。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禄劫取运,即以禄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禄劫用官,印护者喜财,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这相乘。伤食不能为害,劫比未即为凶。

月令禄劫,不能为用,随四柱配合,用财官食伤,即与论财官食伤取运相同也。用官印护者,官星忌伤,而官印并透,以印制伤护官为用也。禄劫透印,日元必旺,故鼕财生官,忌官星被合去,或七煞混杂,原局印透,故伤食不能为害;劫比虽非吉运,然原局透官,则劫比亦未必为凶也。如本篇金丞相命,为官用印护而喜财也。

庚 戌

戊 子

癸 酉

癸 亥

月令建禄,戊土官星,通根于戌,为官有根也。庚金为辅,然身旺无劳印生,惟行运至食伤之地,取以护官耳。庚寅辛卯壬辰运,均平平,癸巳之后,运转南方,财生官旺,其得意当在晚年也。

财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伤食之相侮,逢财愈见其功,杂煞岂能无碍?

财生喜印者,原局有财生官也。虽用在财官支须有印,则不畏官旺。印如透出,而财了不相碍,即为三奇格,见下王少师造。印护喜财,财生喜印,均宜原局俱备,所谓财印相随是也。然原局财生官旺,运至印地,亦为美运。官星植根者,如用壬为官,运见壬为重官,见癸为杂煞,亥子丑之地,则为植根也。畏食伤克制,喜财生之。

丁 酉

丙 午

丁 巳

壬 寅

此本篇李知府造,喜巳酉会,引财而近之,以生壬水官星,更喜时逢寅,为财印相随也。壬寅官印,辛丑庚子财官之地最美,己亥尚可无妨,戊戌则不能行,所谓伤食相侮也。

庚 午

戊 子

癸 卯

丁 巳

此本篇王少师造,为财官印三奇格也。喜春官印通根巳,财星得禄于午,支藏干透,天覆地载。若仅露干而不藏支,亦不足贵。更喜年印时财,两不相碍,戊癸相合,蜜蜂一之情,专向日主,宜其贵为少师矣。运喜财官而印亦美,与财生喜印相同。

禄劫用财而带伤食,财食重则喜印绶,而不书法比肩;财食轻则宜助财,而不喜印比。逢煞无伤,遇官非福。

禄劫与阳刃相等,单用财为格所忌,非带伤食,不能用财也。亦分身轻身重,食伤重,泄气太过,则宜印绶,逢比劫,有食伤引化而不忌;财食轻,最喜食伤,财运亦喜,印制食伤,比劫分财,均非所宜。官煞有食伤回克无碍,但不为福耳,如本篇张都统造:

甲 子

丙 子

癸 丑

丙 辰

甲丙皆不通根,伤官太轻,宜行食伤运以助财。戊寅己卯运,食伤之地最佳,庚辰非吉。此造惜无甲寅、乙卯、丙辰、丁巳等运以助之也。

己 未

己 巳

丁 未

辛 丑

此造财食皆通根,日元亦不弱,胜于张造多矣。更喜巳丑拱合而透辛,劫化为财,运喜印绶而不忌比劫。丁卯丙寅二十年劫印之地最美。乙甲克去己土,子癸官煞,不为吉也。

庚 子

甲 申

庚 子

甲 申

此本篇高尚书命。子申会局,禄劫化为伤官,喜得生于七月,气候未寒,所以金水伤官不见官煞,不损其贵也。更以原局无火,气偏金水,运宜金水本地,再行官煞火运,反不相宜。土运有甲木回克,无碍,所谓顺其气势以取运也。

禄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轻,则运宜助煞;食轻煞重,则运喜助食。

禄劫用煞以食制,与食神制煞无殊,参观论偏官篇。

若用煞而带财,命中合煞存财,则伤食为宜,财运不忌,透官无虑,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财存煞,而用食制,煞轻则助煞,食轻则助食则已。

禄劫用煞而带财,则以财党煞为忌,合煞合财,均以以清而贵。合煞存财,则以财论,必须食伤转生;合财存煞,则以煞论,须食神制伏。同用煞节。

丁 巳

壬 子

癸 卯

己 未

此造合财存煞,为本篇娄参政命。丁壬一合,财不党煞,卯未一合时煞有制,皆为取清之处。酉申印地为美,丙丁财地非吉。

戊 辰

癸 亥

壬 午

丙 午

此为合煞存财,本篇袁内阁命也。戊癸合煞,可置不论,喜得亥中藏甲,以食神生财为用,宜行身旺食伤之乡。丙寅、丁卯,食伤财乡为美,戊辰官煞之地为不利。

禄劫而用伤食,财运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伤食太重,则财运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禄劫而用伤食,即食神伤官格也。财运最宜者,食伤喜行财地;七煞亦不忌者,金水伤官喜见火,水火伤官喜见水,调和气候也。官印亦未始不美,特须看四柱之配合耳。如本篇张状元命:

甲 子

丙 寅

甲 子

丙 寅

两神成象,甲木月令建禄,而丙火亦自寅中透出,此所以为水火通明也。然无子水印绶,则火燥木枯。子水者,取以调候,非以为用也。运转南方,宜其大魁天下;庚午煞不通根,丙火回克,不足为害;辛金合丙,不免晦滞;壬申煞印之地非吉矣。

癸 卯

庚 申

庚 子

庚 辰

此为本篇一状元命造,金水相涵也。认庚日全逢润下,为井栏叉格。其实申子辰三合水局,乃食神生财格局也,但原局无火,气偏金水,行官煞火运必不见美,故《喜忌篇》云,忌丙丁巳午之方也。印劫食财皆吉,其大魁天下,必在辰运之后矣。

禄劫而官煞并出,不论合煞留官,存官制煞,运喜伤食,比肩亦宜,印绶未为良图,财官亦非福运。

合煞留官者,煞未合去,官煞杂而势重,故须制伏也。制煞存官者,官煞并而取食伤制之也。观下两造自明:

辛 丑

庚 寅

甲 辰

乙 亥

此本篇一平章之命,合煞留官也。特乙庚相合,煞未合去,官煞叠出,以煞论,喜其身旺敌煞耳。丁亥丙戌制煞之运,及身旺均为美运。日元已旺,无劳印生,官煞混杂,岂可再助?

辛 亥

庚 寅

甲 申

丙 寅

七煞通根,官助煞势,取食神制煞耳。谓为制煞留官,何如合官留煞?总之身强以制为用耳。丁亥丙戌运,身旺制煞之乡最美,印运虽佳,防其去食害用也。

己 酉

乙 亥

壬 戌

庚 子

此为本篇王总兵命。乙庚相合,喜其化而为印,去伤存官,名符其实,去病为贵,此之谓也。运至辛未庚午为美,盖运喜财官,而去官则为忌。午未财地,支不伤干,而有生官之益。庚辛之卯,干不通根,而生助日元,故为美也。

四十七、论杂格

杂格者,月令无用,以外格而用之,其格甚多,故谓之杂。大约要干头无官无煞,方成格,如有官煞,则自有官煞为用,列外格矣。若透财尚可取格,然财根深,或财透两位,则亦以财为重,不取外格也。

用神以月令为重,月令有用神可取,最为亲切,《滴天髓》所谓“令上夺真最得真”也。月令中之财官食印,或不能用,则于年日时中择其可用者而用之,各格无如是,不限定财官七煞也。取用神以以扶抑为正轨,若四柱无可扶抑,则其气势必属于偏旺。如财官印食伤之类,乘根底得势,局中之神,又助其旺势,谓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时秉令,四柱皆拱合之神,谓权在一人,只可顺其气势,引其性情以取用,若强制之,反激而成患。古来杂格,皆其类也。即以化气论,亦以顺化神之旺势为用。逆其气为忌,故统归之专旺一类。

试以诸格论之,有取五行一方秀气者,取甲乙全亥卯未、寅卯辰,又生春月之类,本是一派劫财,以五行各得其全体,所以成格,喜印露而体纯。如癸亥、乙卯、乙未、壬午,吴相公命是也。运亦喜印绶比劫之乡,财食亦吉,官煞则忌矣。

得一方秀气者,有曲直、炎上、稼穑、从革、润下五种格局,以一方专旺之气也。亦有方局不全者,只要气势专一,从其旺势,如癸卯、乙卯、甲寅、乙亥,又丙午、甲午、丙午、甲午,皆为贵格。运以食伤泄其秀气为最美,原局有食伤则财运亦美。气纯势强,可顺而不可逆。印比之运,从其旺神,固为适宜,但亦不可执一。如原局露食伤泄秀,则印运为忌;比劫透而无食伤,则财运亦忌。随乙配置,各有喜忌。官煞逆其旺势,最犯格局之忌,若无印生化,则为祸非轻。

有从化取格者,要化出之物,得时乘令,四支局全。如丁壬化木,地支全亥卯未、寅卯辰,而又生于春月,方为大贵。否则,亥未之月亦是木地,次等之贵,如甲戌、丁卯、壬寅、甲辰,一品贵格命也。运喜所化之物,与所化之印绶,财伤亦可,不利官煞。

从化者,谓从之而化,与弃命相从之格不同。如甲已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戊癸化火五格是也。更要逢辰,盖五行遁干,逢辰则化神透出。如甲已化土,而甲已遁干至辰为戊辰;丁壬化木,而丁壬遁干至辰为甲辰。故云逢龙则化,以此故也。化气必须得地支之气,而尤要者为月时,倘月时不得气,则决不能化。如丁壬化木,必须生于寅卯两月,甲已化土,必须生于辰戌丑未月,所谓化出之物得时乘令是也。而局与方之全与不全,不甚重要,惟全则气纯耳。再者丁壬化木生于未月,得化甚难,盖未为丁火余气也;反之戊癸化火,生于戌未月,反可从化,以戌未皆火土,可克制原来之气质而为化神也。所化之物者,如甲已化土,喜戊已辰戌丑未;丁壬化木,喜甲乙寅卯之类。所化之印绶财伤,如甲已化土,印绶为丙丁巳午,财为壬癸亥子,伤为庚辛申酉之类。丁壬化木,则印绶为壬癸亥子,财为戊已辰戌丑未,伤为丙丁巳午之类。并非日元化气,余外干支皆作化气论也。特化气亦有旺弱,旺者喜泄,弱者喜扶,审其喜忌以言用神,方为真确,未可漫以印绶为美。如甲戌一造,即以定中丙火为用,泄其秀也。近见论化气者,以日元化合,而将其余干支,尽作化论,未免误会,特详述之。参观十干配合性情篇。

有倒冲成格者,以四柱列财官而对面以冲之,要支中字多,方冲得动。譬如以弱主邀强官,主不众则宾不从。如戊午、戊午、戊午、戊午,是冲子财也;甲寅、庚午、丙午、甲午,是冲子官也。运忌填实,余俱可行。

戊午一造,相传为关圣之命,实则火土偏燥,一生惟金运为最美,泄其旺气也。木火土乡有旺极难继、满招损之象。水运盖子其旺势,互起冲激,岂得平稳?甲寅一造,亦惟土运为美。大都从前看命,专重财官,而于此等格局无法解释,于是迂曲其词,以倒冲为说耳。

有朝阳成格者,戊去朝丙,辛日得官,以丙戊同禄于巳,即以引汲之意。要干头无木火,方成其格,盖有火则无待于朝,有木财触戊之怒,而不为我朝。如戊辰、辛酉、戊子,张知县命是也。运喜土金水,木运平平,火则忌矣。

六辛月戊子时,四柱不见官煞,为六阴朝阳格,以子动巳、巳动丙火官星为用,其说迂曲。何以仅六辛朝阳耶?且六辛之中,辛巳未亦不朝也。戊辰一造,见《神峰通考》,为古张知县命。以八字而论,土金乘旺,用子泄其秀气,与从旺之理相同,喜土金水运,忌木火。参观一方秀气也。

有合禄成格者,命无官星,借干支以合之。戊日庚申,以庚合乙,因其主而得其偶。如己未、戊辰、戊辰、庚申,蜀王命是也。癸日庚申,以申合巳,因其主而得其朋,如己酉、癸未、癸未、庚申,起丞相命是也。运亦忌填实,不利官煞,理会不宜以火克金,使彼受制而不能合,余则吉矣。

禄者,官星也,庚合乙,以乙为戊土为官;申合巳,以巳中戊土为癸水之官。以六戊日,庚申时,四柱无官印为合格。按蜀王己未一造,土强身旺,庚申食神泄秀为用,官煞为犯其旺神,火更伤食神秀气。书云,“庚申时逢戊日,食神旺之方,岁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于理正合。起丞相己酉一造,癸水身弱,当以煞印相生为用,有明煞透干,何用暗合官星?此造与戚杨知府造相类,皆宜顺其气势取用。见论用神专旺节。

有弃命保财者,四柱皆财而身无气,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透印则身赖印生而不从,有官煞则亦无从财兼从煞之理,其格不成。如庚申、乙酉、丙申、乙丑,王十万命造也。运喜伤食财乡,不宜身旺。有弃命从煞者,四柱皆煞,而日主无根,舍而从之,格成大贵。若有伤食,则煞受制而不从,有印则印以化煞而不从。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李侍郎命是也。运喜财官,不宜身旺,食伤则尤忌矣。

从财从煞,其理一也。气势偏旺,日主无根,不得不从其旺势也。从财格而有印,须看印是否通根,如印无根,不碍相从。王十万造,丙火无根,乙木亦无根,即其例也。四柱财多而见煞,则以从煞论。从财格行运最忌比劫,倘四柱原有食伤,则能化比劫而生财,否则,不免破格也,见官煞为泄财之气而不美。从煞格喜行财生煞之运,印则泄煞之气为不美,比劫非宜,而食伤制煞为最忌。总之,从格最忌逆其旺势也。

有井拦成格者,庚金生三七月,方用此格。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若透丙丁,有巳午,以现有财官,而无待于冲,乃非井拦之格矣。如戊子、庚申、庚申、庚申,郭统制命也。运喜财,不利填实,余亦吉也。

井拦叉格,取庚子、庚申、庚辰三日,要申子辰全。《喜忌篇》云。“庚日全逢润下,习壬癸巳午之方;时遇子申,其福减半”,其实即金水伤官也。年上戊土无根,故以伤官为用,特气势纯粹耳。最喜行东方财地,次者北方亦美。最忌官印,官煞克身,印绶制食,皆逆其旺势,所谓巳午之方也。时遇子,遁干为丙子,露官星,遇申为归禄,故云其福减半。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喜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命有庚申,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有戊已字,则现透官煞而无待于刑,非此格矣。如乙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度使命是也。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矣。

刑合格取癸亥、癸卯、癸酉三日见甲寅时。《喜忌篇》云“六癸日时逢寅位,岁月怕戊已二方”,盖四柱须无官煞也。此格与飞天禄马、合禄、井拦叉皆从伤官格中分出,因原局无财官,乃用倒冲刑合之名词,以圆其耳。如上造乃《滴天髓》之顺局从儿格。从儿者,从食伤也,以见财为美,大忌金乡,克制食伤也。官亦忌,即所谓填实,乃泄财之气则损日元也。皆因不明其理,故曲为之说耳。

有遥合成格者,巳与丑会,本同一局,丑多则会巳而辛丑处官,亦合禄之意也。如辛丑、辛丑、辛丑、庚寅,章统制命是也。若命是有子字,则丑与子合而不遥,有丙丁戊已,则辛癸之官煞已透,而无待于遥,另有取用,非此格矣。至于甲子遥已,转辗求俣,似觉无情,此格可废,因罗御史命,聊复存之。为甲申、甲戌、甲子、甲子,罗御史命是也。

遥合有二,丑遥巳格、子遥巳格是也。丑遥巳格,以辛丑癸丑二日,用丑多为主,以丑中辛癸,遥合巳中丙火。戊土为官星,局中喜有申酉二字,合住巳字,忌有子字绊住丑字及巳字填实。然如章统制辛丑一造,寅中木火财官可用,何待于遥?古歌云,“辛日癸日多逢丑,名为遥巳合官星,莫言不喜官星旺,谁信官来大有成”,则喜见财官明矣。子遥己格,取甲子日甲子时,以子中癸水遥合巳中戊土,戊土动丙火,丙火合辛金,为甲木官星,转辗求合,更无理由。罗御史甲申一造,月令杂气偏财可用,何须曲为之说?实无理取闹耳。

若夫拱禄、拱贵、趋乾、归禄、夹戌、鼠贵、骑龙、日贵、日德、富禄、魁罡、食神时墓、两干不杂、干支一气、五行具足之类,一切无理之格,既置勿取。即古人格内,亦有成式,总之意为牵就,硬填人格,百无一是,徒误后学而已。乃若天地双飞,虽富贵亦有自有格,不全赖此。而亦能增重基格,即用神不甚有用,偶有依以为用,亦成美格。然而有用神不吉,即以为凶,不可执也。

此类格局,不过四柱清纯,用神而吉,格外增美,如是而已,非可依以为用也。参观杂格一览。

其于伤官伤尽,谓是伤尽,不宜一见官,必尽力以伤之,使之无地容身,现行伤运,便能富贵,不知官有何罪,而恶之如此?况见官而伤,则以官非美物,而伤以制之,又何伤官之谓凶神,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予用是术以历试,但有贫贱,并无富贵,未轻信也,近亦见有大贵者,不知何故。然要之极贱者多,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

用伤官之忌见官星,亦犹用官之忌伤,用印之忌财,用财之忌劫也。何格无喜忌,岂独伤官?况官星有喜见不喜见之别乎?至于格局之不可解者甚多。我人学识不足,未穷奥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正不必曲为讳饰也。

四十八、附论杂格取运

杂格不一,大都气势偏旺,出于五行常理之外。昔人评命,泥于财官之说,四柱无财可取,则不惜遥合倒冲,牵强附会,以期合于财官,未免可嗤。命理不外乎五行,气势虽为偏旺,而偏旺之中,仍有正理可取,详《滴天髓征义》。偏旺之格,取运大都须顺其气势,虽干支喜忌,须察四柱之配合,而顺势取运,大致有定。兹就本篇所引各造。约略言之:

曲直仁寿格

癸 亥

乙 卯

乙 未

壬 午

甲乙日主,支全亥卯未或寅卯辰,乃曲直仁寿格也。气势偏旺于木,宜行水木火运,官煞运最忌,财运亦不宜。丙丁日主,支全寅午戌、或巳午未,为炎上格。戊已日主,支全辰戌丑未为稼穑格。庚辛日主,支全巳酉丑或申酉戌,为从革格。壬癸日主岐全甲子辰或亥子丑,为润下格。五种意义相同。

化气格:

甲 戌

丁 卯

壬 寅

甲 辰

丁壬化木,生于春月,时逢甲辰,木之元神透出,乃化木格。气势偏于木也。化神喜行旺地,最宜东方寅卯辰比劫乡,而忌官煞,日主还原之地亦忌,其中略分别,如丁壬化木,日元壬水,行亥子丑印地,生起化神亦吉;若甲已化土,而行寅卯辰,克我化神,为大忌也。化气格有甲已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五种,意义略同。

倒冲格:

戊 午

戊 午

戊 午

戊 午

两神成象,而气势偏于火土,为从旺格。最宜金运,泄土之气,但火炎土燥,究嫌偏枯,宜带水之土以护之。如庚辰辛丑等运为最佳,若见水运,如以一杯水救车薪之火。立见其炎。所谓倒冲最忌填实,即此意也。木运逆土之性,增火之焰,亦不相宜。

甲 寅

庚 午

丙 午

甲 午

庚金无根,置之不论,气偏木火,格成炎上,最宜土运泄火之气。说见前仁寿格。

以上两造皆俗所谓倒冲格也。

朝阳格:

戊 辰

辛 酉

辛 酉

戊 子

此金水伤官,原原无官星,气势偏于金水,以顺其性。行土金水运为美,火运为忌。带水之木尚可行,而带火之木则不宜见。此俗所谓朝阳格也。

合禄格:

己 未

戊 辰

戊 辰

庚 申

此土金食神也。比劫重重,气势偏于土金,以金运泄土之秀为最吉,水运亦美,火运为忌,木亦不美,所谓土盛木析也。俗以庚合乙为官星,称为合禄格,又不要明见,喜财以生之。取运略同。

合禄格:

己 酉

辛 未

癸 未

庚 申

俗亦名之为合禄格,以申合巳中戊土为官星也。月令偏官,年上透出,时上庚印化煞为用(见论偏官篇),格正局清,有何不美?若取巳中戊土官星,岂非官煞混杂耶?

从财格:

庚 申

乙 酉

丙 申

己 丑

乙从庚化,不作印论,丙火临申,坐于病地,四柱无根,时上己丑又来生金,气势偏于金旺,为弃命从财格也。运宜行土金水,南方火乡最忌,木亦不利。

从煞格:

乙 酉

乙 酉

乙 酉

甲 申

乙木无根,气势偏于金,为弃命从煞格。金运最美,水土亦吉。木运为乙木逢根,火运逆其旺势,皆忌见。与上从财格大致相同。

井拦叉格:

戊 子

庚 申

庚 申

庚 辰

此俗所谓井拦叉格。庚金乘旺泄秀,支全申子辰水局。气势偏于金水,当顺其势以取运。土金水运均美,木运亦可,行火运逆其旺势不利。

遥合格:

辛 丑

辛 丑

辛 丑

庚 寅

此俗所谓丑遥巳格。土金成局,生于十二月,时上寅木无气,不能为用。势象偏于土金,宜土金水运,木火逆其旺势为不宜。与遥巳格取运相同也。

丑遥巳禄格(又名刑合):

乙 未

癸 卯

癸 卯

甲 寅

《喜忌篇》云,“癸日进逢寅位,岁月怕戊已二方”,以寅刑出巳中戊土为格,其实乃从儿格也。气势偏于木,行运最喜木火。从格忌见比劫,而从儿有食伤引化,不忌比劫,此为不同之点。官煞大忌,印运亦忌。

子遥巳禄格(又名遥合格):

甲 申

甲 戌

甲 子

甲 子

《喜忌篇》云,“甲子日再遇子时,畏庚辛申酉丑午,以子遥合巳为格”,其实月令偏财,用财损印,何必另取格局?戌藏丁火,生起财星,遇运透清为美,庚辛申酉官煞生印为忌,午冲子、丑刑戌均为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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