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通书之脉络分析与研究——以《钦定协纪辨方书》为中心 图解协纪辨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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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裕盛:择日通书之脉络分析与研究——以《钦定协纪辨方书》为中心

指导教授:欧崇敬博士

民国96年5月18日

南华大学宗教学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

摘 要

中國人在天人相應的思想影響下,崇尚陰陽五行,於戰國中晚期以來,擇日

(也叫選擇)是一直流傳於中國民間社會的一種術數,利用星占的法則以預卜吉

凶休咎,善作趨避,對於社會的各種活動有著強大的影響作用。最早發現「擇日」

這個詞語的典籍,是《禮記》「擇日而祭於禰,成婦之義也」。由此可見,中國人

對擇吉思想的篤信,導致擇日(選擇)術得以在時空上長期制約了社會中的許多

活動,也可以說重視日子宜忌的傳統,一直流傳在中國的社會中,一直影響中國

人的日常生活的各項行事。人民為了趨吉避凶而選有擇吉日與方位,先看曆譜,

再看各種《日書》之類的的時日禁忌書,其行事內容廣泛,包含生活各個層面,

因此在各個朝代都會有司天監人員來觀測天象,修訂曆法,及時日禁忌書。

在《禮記》中嚴格規定時日禁忌的用處,使得不違背禮制,以此整合社會。

秦漢時代的官員如果不注意禁忌,很難與一般人民發生直接關係,得到統治的結

果。所以秦漢時代官吏不但以《日書》為生活參考,而且也將《日書》作為輔助

政事的工具。每個朝代依靠曆法家來頒布曆法(奉正朔),依此民間才有《時憲

書》、《欽定協紀辨方書》、《鰲頭通書》、《象吉通書》、《永吉通書》等擇日通書的

產生,讓人們依「天、地、人、事、物、時」的不同而加以選擇,做為趨吉避凶

的參考。

擇日就是為了滿足個人心理的需求,同時反映出人對生命中無助的現象。我

們若深入研究其內容,我們會發現擇日活動中選擇吉凶,只是一種表面現象,而

選擇神煞才是擇日文化的實質和真相。本研究主要對現今選擇通書所依據《欽定

協紀辨方書》的介紹並分析其章節脈絡,對擇日名詞做解釋並了解其通書文化;

並對坊間擇日通書脈絡做現況分析並了解其通書文化,最後比較臺灣坊間的通書

與《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異同。

透過《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研究,我們在對擇吉術的理論、原則和方法等會

有系統的認識與了解,對於擇日通書的脈絡的認識和研究,具有啟發性價值。

關鍵字:選擇、擇日、欽定協紀辨方書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中國人在天人相應的思想影響下,崇尚陰陽五行,於戰國中晚期以來,擇日

(也叫選擇)是一直流傳於中國民間社會的一種術數,利用星占的法則以預卜吉

凶休咎,善作趨避,並用來占卜年月日時的吉凶和決定從事的事情的宜忌,對於

社會的各種活動有著強大的影響作用,舉凡入學.安床.裁衣.沐浴.剃頭等日

常行事,均依日子的吉凶來行事。最早發現「擇日」這個詞語的典籍,是《禮記》

「擇日而祭於禰,成婦之義也」。由此可見,中國人對擇吉思想的篤信,導致擇日

(選擇)術得以在時空上長期制約了社會中的許多活動,也可以說重視日子宜忌

的傳統,一直流傳在中國的社會中,一直影響著中國人的日常生活的各項行事。

在中國出土最早的《楚帛書》1中主要講順令、知歲、四時,並按十二月排列,用

一套特殊的月名表示十二神所當的辰位,並敘述各月的宜忌。書中分成三部分2,

並說明選擇的理論,此為選擇術具有最要的意義。秦簡《日書》3中可以看到古人

與大自然相處的對待態度,在秦朝當時的占時擇日等活動已非常盛行。例如:秦

簡《日書》中所舉的五行的說法:金勝木.火勝金.水勝火.土勝水.木勝土.

東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中央土。在其中所舉的是有關五行的說法,

將五行與方位相配並列出了五行相剋的具體內容,可見當時五行學說已相當發達。

擇日(選擇)的起源,遠在中國較早的典籍《爾雅.釋天》中用了一套特殊

的月名-正月為陬,二月為如,三月為寎,四月為余,五月為皋,六月為且,七

月為相,八月為壯,九月為玄,十月為陽,十一月為辜,十二月為涂。用來表示

十二神所當之位。《周禮》曾記載了「春官宗伯」、「地官司徒」、「夏官司馬」

等官員的職責,他們的活動其實都與堪輿、曆算事有一定的關聯。按《左傳 桓

1《楚帛書》通常又叫楚繒書或楚絹書,於湖南長沙東郊子彈庫盜掘出土,現藏於美國大都會博

物館。此帛書長38.7、寬47 厘米,筆者所引為李零所整理。

2《楚帛書》由內層甲篇、乙篇及外層丙篇三篇文字組成。

3

本《日書》為睡虎地秦簡《日書》。於1975 年12 月在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中出土。共有竹簡

423 枚,約一萬八千餘字。筆者所引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鄭卜五先生所發表之資料。

2

公十七年》記載,「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日御即後來從事堪輿與

選擇(擇日)的日者。漢以來的帝國統治者,以事關國是(如國祭祀及喪娶事)

為由,更是特別重視堪輿和選擇(擇日)活動。如《史記 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載漢武帝聚會五行家、堪輿家、建除家、叢辰家問事。《漢書 數術略》曰:「數

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後漢書》卷二五載東漢日官主「掌奏良

日及時節禁忌」。唐朝的《陰陽書》很多,唐太宗命呂才與一些學者共同整理,

他們在原有的四十七篇《陰陽書》的基礎上,將另外的書籍加以刪改,又得到五

十三篇,二者合一成為《陰陽書》,並由唐太宗詔頒天下,作為全國遵循的標準。

宋朝沒有「司天監」,將一些風水名家納入其中(如楊惟德等風水名家都曾被授

司天監監正),擔負相度風水、相陰陽、定方向、諏吉興工等事。元朝更于至元

二十八年在各路衙設「陰陽學」,括天下陰陽戶口,仍立各路教官,有精於藝者,

歲貢各一人,果有異能,則于司天台內許令近侍。」由於曆日安排向來被統治者

視為象徵著正統的權威,乃治理大一統帝國所不可或缺是即所謂的“奉正朔”,

天命所授,故歷朝的司職堪輿或選擇的官員,一般都主導著曆書(皇曆、官曆)的

編撰權。據黃一農先生研究,為了適應民間社會擇日的需求,唐朝政府已開始雕

印官頒曆日(皇曆或黃曆),並附上行事宜忌等內容。宋元以來的政府皆曾頒佈律

例,以處罰私造、盜印或販賣曆日者。但唐宋以來,民間因利私印官曆,屢禁不

止。直至清乾隆十六年(1751),政府才同意民間翻刻憲書,嘉慶二十一年(1816)

始奉旨廢除禁例。4

自清初以降,「擇日通書」在民間幾乎是每一家都備有的書籍,由於其中所

載的是每一日之宜忌吉凶事項;譬如開市、結婚、喪葬?等。而民間所流傳的「擇

日通書」則不是每一本都相同,此家言吉,他家言凶,民眾茫乎不知所措。如在

《欽定協紀辨方書》序中提及:

「昔帝堯命羲和敬授人時,厥民知析,因夷隩之節後,聖有作推而彌廣,至於外事用剛日,

4黃一農著,《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載《漢學研究》第14 卷第2 期(1996 年12 月),

第165 頁。

3

內事用柔日。此皆載之經典,百王不易者也。厥後濫觴日,以訛謬術士以吉凶禍福之說,震驚朕

師,不可方物,如褚少孫補史記,所稱彼家云吉,此家云凶;彼家云小吉,此家云大凶,茫乎不

知其岸。」5

因此清乾隆六年奉帝詔九卿集議及欽天監全體人員合編之《欽定協紀辨方

書》將舊有的術士之拘離牽謬.前後矛盾之說加以統整修改,使擇日通書的立論

依據上較為穩健而統一。就如同《欽定協紀辨方書》序中所言:

「...舊有選擇通書成於星官之手,因訛襲謬見之施行,往往舉矛刺盾,皇祖聖祖仁皇帝,

知其荒率,不可以訓,曾纂為星考原一書,刊行而未將監本改正蓋以待夫後人。聖人之心慎而又

慎如此也,以喻監臣,監臣曰:通書之謬允宜改正,朕因其請謂及令猶有莊親王等數人,曾經皇

祖指授,稍明此理,使此時不加訂正,恐後此益復無可任使。爰命編輯成書,頒布天下,較舊本

謬說少除,然俗所久沿則亦不能盡去,便民用也,命名曰協紀辨方書。夫協紀辨方者敬天之紀,

敬地之方也,一作止、一語默,天地實式臨之,況其大乎.如曰如是,則吉如是,則凶如是,則

福如是,則禍則明者,所弗道也。雖然敬不敬之間,吉凶禍福隨之矣。」6

由皇朝召集大學士.欽天監人員來編出一本全國通用的通書,把世俗雜說紛紜之

處做的辨正,而頒行全國,以供全國人民所用。由此可見《欽定協紀辨方書》的

完成象徵為一本全國公定的擇日通書。但在中國民間流傳的私藏擇日通書已非常

廣泛,大家各持己見沒有一致的理論依據,以臺灣坊間的通書而言,也眾說紛紜,

有多家系統承襲洪潮和通書系統,其它也有很多的家傳秘笈,以致各家山頭林

立,並沒有公定的標準。因此在這眾說紛紜之下,筆者以「擇日通書之脈絡分析

與研究」--以《欽定協紀辨方書》為中心,來對擇日通書做研究。

5 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109。

6 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110。

4

第二節 研究動機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隨手就可拿到農民曆或黃曆,甚至在每日的日曆或桌曆中

都有每日諸事之宜忌,對各種神煞忌例(所謂神煞,神即明也,煞即殺也,凶神,

代表著一種時空中的生殺予奪的神秘力量,有表現於時間者,亦有表現於空間者。)

作一番的註解。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提的日常生活諸事分御用六十七事與

民用三十七事,在一般通書只載六十事,而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依事之次第

察其宜忌之日而分註之:

「御用六十七事有:祭祀,祈福,求嗣,上冊進表章,頒詔,覃恩,肆赦,施恩封拜,詔命

公卿,招賢,舉正直,施恩惠,恤孤惸,宣政事,布政事,行惠愛,雪冤枉,緩刑獄,慶賜,賞

賀,宴會,入學,冠帶,行幸,遣使,安撫邊境 選將訓兵,出師,上官赴任,臨政親民,結婚

姻,納采問名,嫁娶,進人口,般移,安床,解除,沐浴,整容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病,裁

製,營建宮室,修宮室,城郭,築隄防,興造動土,豎柱上梁,經絡,開市,立卷,交易,納財

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補垣,掃舍宇,修飾垣墻,平治道塗,伐木,捕捉,畋獵,取魚,

栽種,牧養,納畜。

民用三十七事有:祭祀,上表章,上官,入學,冠帶,結婚姻,會親友,嫁娶,進人口,出

行,移徙,安床,沐浴,剃頭,療病,裁衣,修造動土,豎柱上梁,經絡,開市,立卷,交易,

納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掃舍宇,平治道塗,破屋壞垣,伐木,捕捉,畋獵,栽種,

牧養,破土,安葬,啟攢。

通書選擇六十事有:祭祀,祈福,求嗣,上冊受封,上表章,襲爵受封,會親友,入學,冠

帶,出行,上官赴任,臨政親民,結婚姻,納采問名,嫁娶,進人口,移徙,遠回,安床,解除,

沐浴,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病,療目,針刺,裁衣,築堤防,修造動土,豎柱上梁,修倉庫,

鼓鑄,苫蓋,經絡,醞釀,開市,立卷,交易,納財,開倉庫,出貨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

安碓磑,補垣塞穴,掃舍宇,修飾垣墻,平治道塗,破屋壞垣,伐木,捕捉,畋獵,取魚,乘船

渡水,栽種,牧養,納畜,破土,安葬,啟攢。」7

其中所舉日常生活之諸事,分為朝廷與民間之用事,其中除和官方有關的事宜

7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464~811-465。

5

外,事宜大多相同,而且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也明白說明,此日之宜忌。但

在民間之通書中,並不如《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言的那麼詳細,全都將之混合

在一起,尤其當通書在坊間大量流行之後,根本不知事宜為何,因此在其中所舉

之宜忌事均不相同。

以現今臺灣社會中,十分篤信陰陽思想,因此做任何一件事都需先看個日

子。但有個疑惑是:有時看日曆上說某某日宜開市納財,但在農民曆上卻言忌開

市納財,在坊間擇日師所說又不同,諸如此類之事層出不窮。此言吉.彼言凶,

不知其吉凶的依據到底在那裏。筆者收集現今在臺灣坊間書局均可購得的通書

如:《崇福堂 林先知通書便覽》《崇福堂 游華芳授男禎枝外曾孫黃學劼通書》

《信發堂 廖淵用通書便覽》《聚福堂 呂逢元通書便覽》《勝青堂 周勝青七

政天星通書》《玄機堂 鄭富仁七政三王通曆》《銘福堂 高銘德實用通書便覽》

《繼福堂 鳳陽黃睿謙七政四餘通曆》《正福堂 蔡炳圳七政經緯通書》《天寶

堂 羅欽若通書》《九星堂 羅經邦通書》《宗睦堂 羅元清通書》《繼成堂 洪潮

和通書》《繼成堂 洪堂麟通書》《繼成堂 洪堂燕通書》《真步堂 蔡伯勵通書》

《崇道堂 羅傳烈通書》等。

其中所言之宜忌,各家均有其獨特的說法,單一個繼成堂就有三本通書、崇

福堂就出了二本通書,而且彼此的說法都不盡相同,就以泉州繼成堂洪潮和8所

傳之通書來說,從現存的洪氏通書記載來看,嘉慶至道光年間,長房洪彬海(學

海)和二房洪彬成、三房洪彬淮都繼承父業,主要在泉州集賢鋪海清亭開張繼成

堂擇日館,選造日用通書,但後來因利益衝突,各房分裂各自為政,其各房所提

的宜忌也不相同,而且各房又有傳各自的弟子,每個弟子對老師的說法又有不同

的見解,又加上自己的看法及其生活環境的禁忌,而且現今繼成堂的原始資料已

無法找到,因此稍有名氣的堪輿擇日師因就各自開通書造曆館,自行編列通書,

每本通書都自稱自己的才是某某正傳正授,但其中所列的宜忌卻大不相同,對於

8同治《重纂福建通志》卷二四七載:“洪潮和,字符池,精通星學,著通書,濱海數十郡及外

洋無不購之。子彬海,能習父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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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懂通書的人,只會更加的疑感了。

通書其實有其深刻的世界觀基礎,即有序的生活狀態乃有序的宇宙星體狀態

之真實的表現,但在有序的宇宙狀態又呈現於特定的時空之中。而擇日師所要明

白確定的就是這種特定時空中的和諧有序,從而保證世俗生活亦處於和諧有序的

狀態中。通書中包含了大量與吉凶趨避或生活禮俗相關的內容。各家通書所列均

云:某日,協紀曰其宜忌;時憲書曰宜其忌;熬頭曰其宜忌,但筆者比對,其中

有許多相矛盾之處,以「周堂日」來說,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認為是為術士

之妄說,認為應刪9,又如:天德月德日之宜忌,《欽定協紀辨方書》曰:天德

月德乃上吉之日,諸事皆宜,今註時憲書,天德日止宜修造動土,月德日止宜修

造土宴樂上官,諸如此類,凡吉神所宜,凶神所忌皆多與義例不合,應逐條斟酌

改正。10在舊有通書所提的許多不合時宜或相衝的事宜,在編列《欽定協紀辨方

書》時就奏請皇帝刪除或改正,但在多家的通書中,卻認為「周堂日」為嫁娶重

要之擇日依據,此為完全無根據之說;對天德月德之宜忌說法又各不相同,諸如

此類之說法在坊間之通書層出不窮。而且在學術界又殊少有學者為此提出研究,

因此就在這個情況下,形成通書百家爭鳴的局面。

筆者參閱《天文時憲志》11《象吉通書》12《永吉通書》13《鰲頭通書》14及《三

9協紀曰:周堂日,大利月以女命為主,陽年本命前一月,陰年本命後一月為大利,次月妨媒、

次月妨翁姑、次月妨女父母、次月妨夫、次月妨女本身,惟妨本身月為女之本命與其對衝,然

選擇亦無專取本年支一字之例,餘更無義可推,至于周堂載在時憲書,以乾為翁、坎為弟、艮

為龕,震為婦、巽為廚、離為夫、坤為姑、兌為堂,大月從夫順數,小月從婦逆數,遇弟堂廚

為吉,遇翁姑夫婦則妨其人並不論本命與日干支,尤屬無理。細按其圖,合於儀禮成婚之次日,

新婦盥饋而舅姑饗,婦之位次其所為,翁姑夫婦者,各人所立之方向也,宅與堂者,宅為坎宅

堂為坐西朝東之堂,行禮之所古人堂室如是也...查月有十二,而忌者居其十而兩月六十日

中,忌者又居其半是,使民間可以婚嫁之日,至少也不便於民,莫此為甚,亦應刪去。

10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123。

11《天文時憲志》為清朝統一中國後,康熙皇帝親釐象數,究極精微,前後製新儀,七測日月星

辰,窮極分秒度輿圖,經緯則徧歷幅隕,清世宗復以歲久積差,准監臣改用橢術,清高宗又

以舊記星紀間有疏漏,御製璣衡撫辰儀,重加測候,迨平定回疆及兩金川,復令重度里差,

增入時憲,理明數確器密,而重載入天文志中。將全國各地的經緯定位。

12 《象吉通書》為清朝魏明遠所著,其披閱鰲頭發微三台諸書,刪其繁,補其缺略,編纂而成,

以為天下趨吉避凶之書。其後由陳芳芬埜氏又增補二十八宿度數、奇門遁甲吉凶遁格、造葬

驗課、二十四山吉凶神煞、二十四山羅經祕旬天地人盤分金開門吉凶定局等。

13 《永吉通書》為清朝李泰來所著,其以巒頭為先,理氣為後,採先人所論,加以評論,是者

主之,非者議之,無理者去之。書中特別推崇楊筠松造命之旨,為當時流傳於民間之風水命

理占卜擇日的寶典。

7

命通會》《欽定協紀辨方書》中發現在這些通書中,除《天文時憲志》及後來的

《欽定協紀辨方書》為由國家的欽天監、翰林院所編外,其他均為民間的堪輿擇

日師所做,民間擇日師披閱坊間流傳的宜忌,(先秦時期民間就通書的出現。如:

秦簡《日書》是古代擇日者用來占候時日宜忌、預測人事休咎,以教人趨吉避凶的曆忌之書,為選擇生活事物書,其內容本質,極其貼近生活,反映當時日常生

活的各種需求。)加上自身的看法及評論後,著述而成,其後又有門人的增補,

以《象吉通書》而言其弟子增補處就非常多,其中諸如奇門遁甲.十一曜臨山恩

難生尅理論.造葬法.前賢諸家貴課斗首吉格附愚擇造葬驗課..。在作者原作並

未出現,而由弟子增補而成。而現今臺灣坊間流傳的紅皮通書均為採民間所流傳

之諸通書(以參閱鰲頭通書與永吉通書者居多),來做為擇日參考之依據,因此

在整個擇日通書中其脈絡及內容是眾說紛紜,並沒有一個確切性的說法,好像充

滿了迷信或各自成一家之言。

而且在科學主義思潮的衝擊之下,為何這些擇日通書也仍持續發行,但擇日

通書眾說紛紜,不知何者為真,且各家卻在今日台灣通書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

實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在的情形下,引起筆者的研究動機,筆者嘗試由清乾

隆帝所頒《欽定協紀辨方書》的脈絡,來探討擇日通書的脈絡,15希望能對擇日

通書有較進一步的研究。

14 《鰲頭通書》為熊宗立所著,其為民間剋擇之書。其由來為:作者其生平手集之通書,秘藏

於篋中,一夕夢有詔召,詣金門,立鰲柱下而嘆之:篋中書,為生平得力者,即四方所需,索

者亦在是,因而命其名為鰲頭通書。書中載若斗首,若河洛等篇,剖千古之秘,發百家之蒙。

15坊間之紅皮通書,不同年月日時的宜忌都不相同,但其有一個固定的脈絡,以年的十天干與十

二地支相配而成,共得六十年,以其為一個循環,所以如果每年收集一本通書,那麼第六十一

年的那一本就和六十翠¤的那本完全一模一樣。

8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現今臺灣坊間的擇日通書其所依據的來源,錯誤參差不齊,又多為互相抄

襲,並傳為家中的秘笈,不可為外人所道,日子一久,縱使內容正確,所提者泰

半已不知其原意,真正去追究其來源,只以古書道或古人道來解決。一般坊間的

擇日師又以師承的派別不同,所談的論點就不相同,在臺灣光復以來又有新興宗

教的出現,有些新興教派又自稱自己得到神諭,來編訂通書,自行說出日子的宜

忌,有時甚至說不用看日子,學西洋人,只要月曆上有紅字就是好日子。此外,

臺灣的民間信仰興盛,一般鄉下的鄉村,因為少有擇日師,因此對於生活中較重

要的行事,如開市.入宅.安葬,就以「問神」、「擲笅」的方法來看日子,但問

神擲笅所看出來的日子,拿給民間的擇日師看,又是大有出入。

因此民眾對日常生活行事的宜忌說法都各不相同,民眾也不知到底為何,如此一

來大家就自己看自己相信的通書或自己所相信的神,對日子的宜忌也就不深入的

去探究。

就連擇日館的擇日師,甚至有時會因個人的恩怨及利益問題來曲解對方的著

作。而且現今大多數的擇日師,大多是以祖傳的祕本或「土法煉鋼」跟師父一起

學習而成,並沒有接受專門學科訓練。舉個例來說:三合派與三元派的擇日師,

他們的理論就互相對立,彼此互相攻擊,到最後就只有以「信者恒信,不信者恒

不信」來解決,彼此落入意識之爭。一般的民眾也只有各自相信各自的擇日師,

並沒有一本通用的擇日通書來依據。

早期民間的《擇日通書便覽》16為了方便民眾的閱讀,所遵循的為並加上各

地方民俗之擇日法。而且在書中所提,均沒有確切的立論依據,只有提及當日或

時辰之宜忌,好像非常的迷信,說了就算,這是在現今社會中的堪輿師的習慣,

大家都各自認為自己是「大師」,自己的資料才是最精準應驗的,不把其中的原

16 《擇日通書便覽》為在之前民間所用之擇日通書。筆者之資料為梁貴博堪輿講稿的手稿,此

手稿與現今臺灣之紅皮通書內容有許多的出入,此資料為自友人由民間堪輿師所收集而得,十

分珍貴,現今臺灣的繼和堂洪潮和通書中所載與其中許多宜忌有相同之處但仍有些許部分不

同,如其對堪輿巒頭的看法又很大的不同,對日子的宜忌說也有許多的不同。

9

由說出來,有時連擇日師本身也不知其原由,只云是師父說或是某某祕笈,因此

在各家擇日通書都以祕傳或不可為人道等理由來傳承。

以目前臺灣坊間通用的擇日通書(紅皮通書)17均沿襲自清朝福建之擇日師,

有名者如漳州呂彰星,泉州洪朝和,這些名人在福建是大師,但與北京翰林院進

士出身之大學士之學術修養還是有所差別,也因此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動

用了許多學術兼修的大學士及欽天監人員,18將選擇(擇日)通書及萬年曆中,

錯誤之處,均一併考訂、重修、刪除,有如洗頭日19、五姓修宅20、嫁娶周堂21、

男女合婚大利月22、密日23、楊公忌24等均一概不取,僅附錄並說明其錯誤之因由。

至於神煞更彙列成表格,使更能明其起由。而宜忌、公規、年月日表,及利用之

法,均加以列之。

由此可知《欽定協紀辨方書》一書之嚴謹及正確性。然《欽定協紀辨方書》

乃皇家《欽定四庫全書》所集,在清乾隆年間,一般百姓決不可能看過或擁有之,

那裡能如臺灣紅皮通書便覽所錄的「某日,協紀說出其宜忌」,可見均為假借協

紀以震赫百姓。而且其中所載對於《鰲頭通書》的記載,也是大有出入。以《鰲

頭通書》《永吉通書》《象吉通書》三本流傳於民間的通書來看,其中所載的就

有許多的出入,以男女結婚下定日來說:在《鰲頭通書》中正月為辛未、丙子、

17 現今坊間的擇日通書,在舊有的傳統下,各家均以紅色封面當作書皮,因此稱為紅皮通書。

18 林俊宽著,《風水景觀藝術與科學》,匯澤印刷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六刷,頁170。

19 協紀曰:洗頭曰宜於申酉亥子日,原無甚義理,而載在時憲書,民俗便安遵行已久,應將刪

去無庸議。

20 協紀曰:五姓修宅見於黃帝宅經,以姓音分五行,修造各有宜忌,歷代以來諸儒駁論甚詳,

然後世雖姓氏繁多,猶往往上溯得姓之始拘忌姓音以為趨避,亦應刪去。

21 協紀曰:嫁娶周堂太白遊方為婚嫁擇吉之,用長星短星宜於裁衣交易等項,甚無義理,亦應

刪去。

22 協紀曰:男女合婚,以生命之九宮配卦爻之變動,六爻不動為歸魂,一爻變為五鬼,二爻變

為福德,三爻變為絕體,四爻變為天醫,五爻變為生氣,游魂卦為游魂,歸魂卦為絕命,牽合

非倫至,年命神煞雖亦附會五行,然非祿命之理,如以年命之納音五,生于死墓絕之三月為男

妨妻,女妨夫,尤屬妄誕,愚民拘牽,俗論往往婚姻失時,應請刪去。

23 協紀曰:時憲書之密日以值宿起算,二十八宿選擇之法來自西域,其所謂密日者,乃房虛星

昴四宿七政屬日,西語日:密主喜事,中國遂以其日忌安葬啟攢,而西域二十八宿分屬七政,

其日各有宜忌與中國風俗迴然不同,專取其密日,殊屬無謂,至以角亢房斗牛虛壁奎婁鬼張

翼軫十三宿日為宜裁衣亦無取義應一併刪去。

24 五代十六國時,盧光稠被封為虔王,請楊救貧為其擇址建城。楊救貧在堪輿學理論上力主巒頭形

勢為上,強調因地制宜、因龍擇穴,著有《撼龍經》、《疑龍經》、《青囊奧語》、《天玉經》、《玉尺

經》等著作傳世,以此日為忌,為無理。

10

戊子、乙未、丁未、外癸未、庚子。二月為辛未、已丑、乙未.丁未、外丁丑、

癸未、丁亥、已亥、辛亥、已未、甲戌、丙戌。三月...。而在《永吉通書》

中正月為甲子、丙子、丙午、戊午、辛酉、已酉。二月為五未、丁亥、已亥、辛

亥、丙戌。三月...。在《象吉通書》中正月為辛未、丙子、戊子、乙未、丁

未、癸未、庚子,二月為辛未、丙戍、乙未、丁未、甲戍、丁丑、癸未、丁亥、

已亥、辛亥、已未,三月...。《鰲頭通書》與《象吉通書》的看法大致相同,

只不過《鰲頭通書》有主副之分而《象吉通書》認為不需分主副。但這兩本通書

與《永吉通書》就有很大的出入,光是這三本舊有通書中對男女結婚下定日的看

法就不相同,不知到底何者為正確.何者為誤謬。因此筆者由清乾隆六年所編《欽

定協紀辨方書》來探討擇日通書中的脈絡,並對通書做科學的研究,並不是如坊

間擇日師的一家之言。

本研究重點在分析擇日通書的脈絡,有助於我們更具體地了解擇日通書的禁忌緣起和道理之所在,並在社會中的影響的層面之外,我們可以將之做為了解皇

室所編之通書和一般平民老百姓所使用的通書之異同點。並藉由文獻探討整理,

找出現今擇日通書的脈絡及編纂情形了解現今擇日館所編之擇日通書與《欽定協

紀辨方書》有何異同之處,並分析《欽定協紀辨方書》與現今擇日館所編之擇日

通書編輯之脈絡,並了解現今擇日通書中引用《欽定協紀辨方書》的記載是否為

真實,並提出在當前擇日通書共通的問題所在,期能引起對擇日通書的研究。

11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對象

本論文的研究主題為擇日通書的脈絡分析,研究範圍受限於可收集到的原始

資料少之又少,幾乎沒有人知道原始資料到底在何處。筆者透過友人印出了文淵

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的原始文本資料,並有之前民間所用之擇日通書──《擇

日通書便覽》25,並收集《天文時憲志》《鰲頭通書》《永吉通書》《象吉通書》

《三命通會》與擇日館所出版的各家擇日通書,如《崇福堂 林先知通書便覽》

《繼成堂 洪潮和通書》等十七家通書來做比較研究,來了解現今擇日館所編的

擇日通書中所載之脈絡,與其中許多有關生活禮俗相關宜忌之說法,或對日子的

宜忌說法來做一個比較分析。是故有關擇日通書的研究,除有助於我們更具體地

了解術數在社會中的傳遞方式和其影響的層面之外,我們也有很好的機會把它變

成一把開啟了解古代通俗文化和日常生活之門的鎖鑰,希望有抛磚引玉之功效,

期待能引起大家的研究與討論。

本研究內容包括下列四部分:

1.對《欽定協紀辨方書》介紹並分析其章節脈絡。

2.對《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擇日名詞做解釋並了解其通書文化。

3.對擇日通書脈絡做現況分析並了解其通書文化。

4.比較臺灣坊間的通書與《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異同。

希望透過正統的學術研究方法來對擇日通書做個科學的研究。如清朝大學士李光

地及翰林院何國宗所說的:天以日月行四時,人奉天,而時若嚮明而治,嚮晦而

息,后王君公所以奉天道也,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群黎百姓所以奉若天道也,

以順天地之性。26希望對擇日通書一竅不通的社會大眾,做出一個較清楚的解釋,

使大眾對擇日通書有些許的認識,並做個比較對照,才不會為一般的擇日師所哄

騙。

25筆者之資料為梁貴博堪輿講稿的手稿,此手稿為原始通書之講稿,為教授堪輿師所用,此資料

為由友人中收集而得。

26林俊宽著,《風水景觀藝術與科學》,匯澤印刷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六刷,頁169

12

第五節 預期結果與研究限制

本論文採取的方法,主要採用歷史研究法、文獻分析法、比較研究法。由《欽

定協紀辨方書》來分析臺灣坊間擇日通書的沿革及發展過程採用歷史研究法蒐集

資料,來研究擇日通書發展的歷史及其歷史背景。經由有系統搜集坊間的紅皮通

書並客觀的閱讀有關的過去流傳於民間的通書資料-《天文時憲志》《鰲頭通書》

《永吉通書》《象吉通書》,來研究。

文獻分析法為就《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獨特性質及其原因,進行分析與解釋

擇日通書的脈絡。並就現今在坊間均可取到的紅皮通書的異同性進行比較,以獲

取通則(可藉以建立假設,進而對比《欽定協紀辨方書》而形成脈絡),且進行

原因比較研究(比較通書與《欽定協紀辨方書》的差異,對特質進行分析)。

本論文採歷史研究法與文獻分析法的特性:

1.在坊間自然生活環境中從事民眾所使用擇日通書現象的研究。

2.使用資料收集方法收集紅皮通書來做研究。

3.分析坊間擇日通書的脈絡及組成架構與組織,深入了解擇日通書的脈絡並找

尋適合的研究,研究當前的現象,解決當前擇日通書複雜說法脈絡的問題。

4.以《欽定協紀辨方書》整合現今臺灣坊間擇日通書的脈絡。

本論文採歷史研究法與文獻分析法的功能:

1.閱讀擇日通書的歷史可了解過去擇日通書的發展歷史,追求「真正的真實」,

並比較現今擇日通書「前後脈絡」的關係。對於歷史資料(證據)的收集採

用最原始的文獻典籍資料,不採用坊間流傳的二手文獻資料。

2.判斷所收集的擇日通書文獻資料是否被整理過,並非必然真實或完整的文

獻,以清乾隆年間所編《欽定協紀辨方書》的文獻資料對照坊間紅皮通書是

否可能有偏頗意見的介入,是否只是膚淺而無法反映精確狀況和實情,並且

配合《楚帛書》、睡虎地秦簡《日書》、《天文時憲書》、《象吉通書》、

《永吉通書》、《鰲頭通書》、《擇日通書便覽》、《三命通會》等現今臺

灣坊間所流行的通書所依據的原始資料,來分析臺灣坊間擇日通書所依據的

13

原則及目前所呈現的架構,找出其依據的原始資料,藉由此方法來分析坊間

通書的脈絡。

比較研究法則用於對比《欽定協紀辨方書》與臺灣坊間擇日通書的差異及其

異同,都有助於了解通書中的實質內容及撰寫脈絡。

本論文所採的比較研究法主要是將《欽定協紀辨方書》與臺灣坊間擇日通書

的差異加以比較或對照分析,發現其異同,歸納出擇日通書編輯的原則,以及所

依據之文獻參考。其程序分為描述階段、解釋階段及併排階段。譬如要研究擇日

通書的脈絡問題時,即可收集現今流傳於臺灣坊間市面的通書資料,對照《欽定

協紀辨方書》,然後加以比較分析,歸納出這些擇日通書編輯的脈絡原則、方向、

特點,並且要留意各擇日通書文化及社會背景的差異性。一般說來,比較研究法

要經過描述、詮釋、併排、比較等步驟完成。

以上三種研究方在論文寫作過程中,事實上是相互運用的,以求能獲得較深

入的分析與研究。

14

第六節 文獻回顧

擇日通書源於中國人崇尚陰陽五行的思想,陰陽五行說,乃古人觀察萬物,

配合天文星宿,歸納而出的一種思想方法。用於擇日通書上以解釋日常生活中的

一切事宜,例如:開市、求醫療病、入宅?等,構成一套合乎實際的方法,以為

民眾生活指導之準繩。

擇日通書為中社會中所流傳各類術數當中最龐雜的部分,透過日月星辰的相

關位置對應,而定其吉凶神煞,中國人認為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非常大,但臺灣坊

間的擇日通書,多為相互抄襲,內容談法不一,無能追溯源頭,而且各個有名的

地理師又各自收門徒,又各自造屬自家的擇日通書,再加上擇日通書中所談的內

容又非一般民眾所易懂,民眾對於未來的的茫然無知,因此對於生活之事宜,均

各自去詢問自身所相信的擇日師,因此民間通書相關的凶煞遂也不斷增加累積,

有時也前後說法不一致,而且較少獲得學術界的關注,本論文希望對擇日通書的

研究能引起學術界的研究,去影響並讓一般的社會大眾了解,來破解民眾對一些

吉凶神煞的迷思,達到移風易俗的功效。

學者對擇日通書相關的研究在學術界少之又少。在陳進國先生發表於《台灣

宗教研究通訊》第4 期的論文<民間通書的流行與風水術的民俗化 以閩台洪潮

和通書為例>27中所提,以現今臺灣坊間流傳最廣的泉州繼成堂洪潮和通書為例

來看,其論文中所提的僅只於擇日通書的歷史源由及各代的擇日通書大概介紹,

一筆帶過,其文中主要著重於堪輿風水方面的論述,若有提及擇日通書的部份也

僅提及洪朝和通書的傳承歷史及其演變,並未提及擇日通書的內容脈絡,雖然在

其論文中提及「繼成堂通書也都強調:通書之設,以利人之趨避也。顧術數之家,更相推衍。神煞之名

愈多,而選擇之用愈淆,是欲利人反以害人也。又惡乎可?清朝欽定《協紀辨方》一書較正神煞,

推詳根源,邁古超今,皆諸書所未及。即如大月建一節,古從天干起例,既有不接之處,而協紀

從地支起例,確有定論。不懂生今之世,當遵今之法已也。何不惜重貲購集諸書參詳考訂,著為

27 《台灣宗教研究通訊》第4 期,台北:蘭台出版社,2002 年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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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公諸同人,每日之下註明,盡書通書宜事,參與協紀,務其精詳。謹將凡例開列于左。一、

凡通書不宜而憲書宜者,??俱從憲書所注。一、凡通書注宜不注忌,憲書注忌不注宜者,??

俱從憲書注忌。」28

但並沒有去深入去分析其脈絡,對於《欽定協紀辨方書》只有一筆帶過,並沒有

深入的加以說明,且在其論文中也未說明擇日通書的脈絡及神煞引用來源,並無

法去真正了解擇日通書之脈絡。

歷史學家黃一農教授曾對中國的曆法做深入的研究,研究中國古代的曆法演

進,並對天文學史、社會史做深入的探討。在《漢學研究》,第14 卷第2 期中發

表<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29論文,對於流傳於中國民間的擇日通

書的歷史做一番的介紹,其中以繼成堂洪潮和的通書發展歷史做為研究的對象,

對於流傳於閩南通書出現的背景、格式內容、歷史的演變及社會大眾間的互動關

係做詳盡的論述,但仍是由歷史的觀點來做討論,主要著重在歷史的源流、發展

上,並未探討、分析內容的脈絡,單純以歷史的發展做研究。

以上的二位學者,均以通書的歷史發展為主題,以繼成堂洪潮和通書為例來

做研究,除此之外,就沒有學者做類似的研究,擇日通書脈絡研究可說是一遍空

白。而且現今臺灣坊間所流傳的通書雖有半數以上為繼成堂的弟子所編,但他們

各家的說法又不盡相同,而且現今洪潮和通書原本早已失傳,現存的多為弟子所

做,因此其立論依據有些模糊,且現今臺灣坊間的仍有大半的擇日通書不屬此脈

絡,有些仍然是私傳的獨門祕笈,筆者有鑑於此,因此以由清乾隆所頒的《欽定

協紀辨方書》的立論,來分析現今臺灣坊間的擇日通書脈絡。

28陳進國,<民間通書的流行與風水術的民俗化 以閩台洪潮和通書為例>, 2003 年10 月。

29黃一農,〈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漢學研究》(台北),第14 卷第2 期,1996

年,頁 159-186。

1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欽定協紀辨方書》的介紹

日子的選擇,已經是中國人根深蒂固的觀念,我們在考古的文獻中,可以看

到若干關於日子的吉凶的判定,例如:秦簡《日書》。這表明擇日在當時已有原

初的雛形發展。在《周易》:”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又說”天垂象,見吉凶。

”天文就是天象,天象可以預測吉凶。時變,我們認為不僅僅是四時的變化,而

且也包括人事的吉凶變化。擇日就是在對於天象變化的吉凶來預測人事在當日的

吉凶,不僅是觀察,而且要占測,就像《漢書.藝文志》所說的:”序二十八宿,

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擇日就包含在其中。帝堯命羲氏、和氏”歷象日

月星辰,敬授民時”,也就是包括天象對應到人世間,對人事吉凶的占測。所謂

的”協紀”亦即是”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所謂的辨方為空間的選擇,在古代的中國人認為時間與空間是相通的,因此

對於日子的選擇也包括對空間方向的選擇。時間是一種永恒,空間是一種無限,

空間的延伸也就是相對於時間的移動,在日子的選擇中以天人感應為哲學基礎,

而天人感應說中就包含有空間的內容,這種空間含義如果用天地人合一來說明就

更明白了。

擇日的空間選擇是統一在時間之下的,也就是說一定空間的吉凶要受到一定

時間的限制,只有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內,也就是說在某個特定的空間之下,才有

所謂的吉凶宜忌。例如在冬天這個季節中,對於身體較虛較怕冷的人來說,北方

是可怕的,不宜去。但到了夏天,北方卻又是涼舒服的地方了。因此在日子的吉

凶中,以天干、地支來紀日,共得六十日,以此做為一個循環,但並不是同一個

日子在每月的吉凶事宜均相同,而是需要透過時間與空間的統一,亦即通過干支

五行方位以及八卦方位與干支的通配來實現的。干支是時間的流動程式,干支又

有五行屬性,五行又有方向性,這樣空間與時間就被置於同一體系之中了。八卦

也是一樣,當它與河圖洛書相結合時,它就代表了空間位置,同時它又與干支相

17

配,也有五行屬性,所以八卦也代表了時間。八卦重益而成六十四卦,與天干地

支相演而成六十花甲,就有了異曲同工之效,亦即在吉日的選擇中,也需配合吉

方的選擇。

吉日(又稱黃道吉日)的選擇它有它的來歷和定含義。黃道是古代天文學術

語,指太陽周年運行的軌道,這是古人想像出來的,因為古人以為太陽圍著地球

運轉,現代我們都知道地球是沿著自己的軌道繞太陽公轉,從地球軌道的不同位

置看太陽,太陽在天球上的投影位置也不同,這種視位置移動叫做太陽的視運

動,太陽周年視運動的軌跡,就是所謂黃道。把吉日稱為黃道吉日,可見吉日選

擇術與星象學和占星術關係密切。星命家們就根據黃道上六大星的運行來劃分吉

日,這六大星是指青龍、明堂、金匱、天德、玉堂、司命。這六辰值日的那一天,

就是黃道吉日,百事吉利,不避凶忌。但吉日決不止於這一些。擇日家把時間劃

分出吉凶,原本是;要使人趨吉避凶,求得事事順利,時時平安,決不會把一年

三百六十五天的絕大部時間都劃為凶,來捆住人們的手足,使人無所適從,所以

選術中的吉凶神煞是眾多的,這也是叢辰的含義。

另外,吉與凶也是相對的,某個時間為吉,是指一定的事類而言,對於另一

些事類則可能為凶。某個時間為凶,也有一定的針對,不是事事不宜,所以吉有

所忌,凶有所宜,這就需要選擇。

擇日是吸收了占卜術、占星術和算命術中的內容和方法,哲學理基礎與它們

也是息息相通的,其中最重要的理論基礎就是天人感應說。按照天人感應的觀

點,天地自然的運有其內在規律性,這種規律性在擇吉避凶中往往用”生、旺、

休、囚、死”或是”八門”30等來描繪。體現時間上,則不同的時段中天地地的

30八門寓意:1、開門

開門是一個吉門。居西北乾宮,開門四通八達,宜遠行,見貴,商業求財,征戰遠行,考學

參軍,婚娶喬遷,建築貿易,添人進口,治病求醫等,百事吉利享通。開門為金神,如臨震,巽

二宮,為金克木,古代哲學思想認為“金木相克”,則不吉利。門克宮為迫,吉門被迫(吉門臨

被克之宮),則吉事不成。

2、休門

休門也是一個吉門,居北方坎宮,宜休息聚會,上官赴任,嫁娶遷徙,經商,嫁娶,參謁貴

人,但不可揚兵,不利行刑斷獄。休門為水神,臨離九宮為水克火,古代哲學思想認為水火不相

容,則不吉利。

18

運行狀況是不一樣的,就是包含著生命信息的宇宙背景能量是不一致的,這種不

同在古人眼里就是吉與凶的區別。天人感應說認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

命要受到天地運行規律的制約,要與自然的規律協調運轉才能完美,所以凡事都

要擇時而動,以趨吉避凶。這就是擇日選擇的哲學基礎。此外,陰陽學說、五行

原理也是擇日選擇的重要理論基礎。31並使用河圖洛書、八卦方位、干支原理、

四時二十四節氣、十二律、二十八星宿等等,也是擇日選擇的構成因素。所以自

漢代以來,擇日選擇蔚為一股風氣,上起帝王下至平民老百姓都非常重視。清乾

隆年間的《欽定協紀辨方書》,就是滙集和整理古代星相叢辰家學說為主的一部

官修的擇日通書,是擇日選擇的重要文獻。

《欽定協紀辨方書》是以記載和滙集中國自先秦以來各朝代的星歷叢辰家學

說為主的一部重要典籍。書成於清代乾隆六年(公元1741 年),是莊親王允祿

等三四十人奉敕所撰的。允祿為康熙皇帝的第十六個兒子,擔任此書編撰的總

理,另有雍正皇帝的第五個兒子和碩和親王弘盡擔任武英殿監理,足見當時朝廷

3、生門

生門也是一個吉門,居東北艮宮,利於求財,宜營造,嫁娶,謀事,見貴特別適合搞房地產、

種植業、養殖業等。也利於征戰出行、嫁娶建造,但不利於埋葬治喪。生門為土神,如臨坎一宮

為土克水,則不吉利。

4、傷門

傷門是一個凶門,居東方震宮,出入容易得病遇災受傷,招惹是非。但收款索債效果很好;

又宜於打獵和捕捉盜賊,財錢等。不利經商、出行、赴任、修造、嫁娶、經商貿易則會破財。傷

門為木神,臨坤二宮,艮八宮為木克土,大凶。凶門被迫(凶門臨被克之宮),則凶事尤甚。

5、杜門

杜門雖列入凶門,但偏于平門,居東南巽宮,於人事上主武官、軍隊、員警、公安、安全等,

帶有保密性質特徵或是單位。也可出行,謁貴,宜於躲避藏身,捕盜剿匪,防洪築堤,判決刑獄

等。杜門有閑塞阻滯之義,所以適合做秘密之事。杜門為木神,臨二,八宮則主凶。

6、景門

景門算作凶門而傾于平。居南方離宮,景門發揚振作而不久長。宜遊戲競賽。上書,獻策籌

謀,選士薦賢,拜職遣使,火攻殺戮,漁獵無所得。景門多主文書類事,但要防口舌及血光之災。

景門臨六,七宮主凶。

7、死門

死門是一個凶門,居西南坤宮,出入此門,百事為凶,忌出行,修造,謀事,否則傷人損財。

宜漁獵,行刑,弔喪,刑罰殺戮,爭戰,捕獵殺牲。死門為土神,臨一宮則主大凶

8、驚門

驚門為凶門,居西方兌宮,驚門主驚恐、受傷、口舌、官非之事,不宜出行謀事,否則必遇

驚恐;但宜尋求走失,追捕逃犯,蠱惑亂眾,設疑埋伏,賭博遊戲。驚門為金神,臨三,四宮主

大凶。驚門驚惶憂懼,多生怪異。

31任耘編撰,《四庫術數類大全-擇吉避凶術》,海南出版社,1993 年9 月,頁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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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部書的重視。

同時,在民間社會也流行著很多的選擇通書。這些選擇書籍成於眾人之手,

說法各不相同,而且常有互相抵觸之處,使用的人感到無所適從,在康熙二十二

年(公元1683 年)曾由欽天監等奉敕重修《選擇通書》、《萬年書》等,都是

星歷叢辰家的重要書籍。於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 年),康熙皇帝命大學士

李光地等人編成《星曆考原》六卷,對欽天監舊有的選擇通書進行了一次初步的

考訂,可是民間仍僅存於參考價值,並沒有善加採用。民間通書自相矛盾和不合

理的說法依然大量存在。因此乾隆皇帝就任命欽天監人員在《選擇通書》、《萬

年書》、《星曆考原》諸書的基礎上,加以修訂改正而成《欽定協紀辨方書》。

此書之定名,意為敬天之紀,敬地之方。

在此書御制序中說:”夫協紀辨方者,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也。”又稱:”

舉大事,動大眾,協乎五紀,辨乎五方,以順天地之性”,則紀者,歲、月、日、

星辰、曆數五紀;方者,指東、西、中、南、北五方。協者,就是要調協、和協

人事與天時的關係;辨者,就是要分辨、明辨人事與地利的關係。32可見此書之

要旨,在於爭取與事動眾的天時與地利,以最大限度地取得成功。至少,這是編

撰者本意,也是星曆叢辰家的旗號。至於對天時、地利的理解,對宜忌吉凶的認

識,則又另當別論。

在民國時期,曾有人誤認《欽定協紀辨方書》為一部大迷信之作,殊不知《欽

定協紀辨方書》為當時欽天監人員依照太陽、地球、月球及星辰的對應中而得出

吉凶對應點,為中國古代天文學與曆法學的交融,而在民國之後,已無欽天監,

天文學與曆法學分家,自此對曆書的看法就不盡相同了。我們在清初所作的《天

文時憲志》中就可看出當時的天文學已相當發達,把中國各地在地球的經緯定位

已非常清楚了,因此《欽定協紀辨方書》的背景是非常科學的。我們在現存最早

的閩南民間通書──洪潮和通書系統中,洪氏姻親吳煥彩於《繼成堂趨避通書》

序則稱:“元池洪先生,世以堪輿克擇著名。購書京師,考訂粵南,乙卯(按:

32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109。

20

乾隆六十年)下廉溫陵,與與余時考證。觀其所造通書,原原本本,一遵《協紀

辨方書》、《數理精蘊》,與憲書無不吻合。洵趨避之津梁,而吉兇之著鑑也。”

33由此我們可知,所有的民間通書均源於《欽定協紀辨方書》而且如果沒有了《欽

定協紀辨方書》也就沒有後來民間所流行的選擇通書了。

33吳煥彩,《繼成堂趨避通書》序,載陳國仕輯錄:《豐州集稿》上冊,福建南安縣志編纂委員

會 1992 年10 月版,頁259-260。

21

第二節《欽定協紀辨方書》的脈絡分析

《欽定協紀辨方書》為一部集選擇之大成的著作,全書共三十六卷。卷一卷

二為本原,究本探原,闡明星曆叢辰學說的理論基礎,它與整個中國方術的理論

基礎是息息相關的。主要介紹河圖、洛書、八卦、天干地支、五行、納音、納甲

等有關選擇的基本原理。卷三至卷八為義例,逐條論列各種歲、月、日、辰神煞

的方位和義理,介紹各種神煞的起例即運行規律,闡明為什麼吉,為什麼凶,所

述名目達一百七十餘條。卷九為立成,將義例所述的各種神煞方位干支用表格形

式集中列出,以類相從使體例更明,義理更顯,而且能使讀者更容易查閱。卷十

為宜忌,論列各種神煞所值歲、月、日、時宜做的事和忌做的事。卷十一為用事,

以行事為線索,分別敘述某事宜於哪些神煞值日做,某事不宜於哪些神煞值日

做。以上兩卷互相配合,網絡清楚,便於查檢利用。卷十二、十三為公規,介紹

歲時、氣候、日躔過宮、太陽出入晝夜時刻、太陽出入方位、朦影限(即十二節

氣的交節時刻)、更漏中星、星圖步天歌等天文曆法方面的知識,編撰者以為”

協紀之本”,此二卷主要以為擇吉張本。卷十四至卷十九為年表,按六十甲子依

次敘述神煞的轉換,由甲子至癸亥,逐年逐月推排,使各年各月吉方兇方,開卷

了然,尤便陰宅陽宅的選方擇向。卷二十至卷三十一為月表,以月為單位,分別

列出十二個月中每月每日吉神與凶神以及相應的行事宜忌。我國曆法,以月相變

化的一個週期為一月,但神煞一般都依六十甲子運轉,所以擇吉術每月的日數,

便以六十甲子日為週期。此書月表,即按一年十二月,一月以六十甲子日記日,

推排所值吉凶神煞,分列宜忌於下,讓人隨事選用。卷三十二為日表,以日為單

位,分別敘述六十甲子曰的時辰定局以及貴登又門時定局和四大吉時定局。以上

三表皆以六十甲子為序,在某年、月、日、時辰下分列神煞及其宜忌,使隨事選

用,使讀者一目了然。卷三十三、三十四為利用,主要闡述陰陽宅選方定向之後,

論述所應遵循的一些主要原則,如何選擇四柱以扶龍補山、相主命的理論原則和

具體方法,吊替飛宮、合局相主等制凶助吉、擇吉避凶的具體方法,以及選方用

時的製煞方法與造葬權法,等等。卷三十五為附錄,主要介紹那些沒有什麼義理,

22

但世俗相沿,當時仍廣為流傳的各種神煞、各種吉日、忌日,並考訂其義理。如

男女九宮、逐日人神所在、太白逐日遊方、百忌日、祀灶日、洗頭日、嫁娶周堂、

五姓修宅等。此外,還介紹了一些民間習用的擇吉方法,以及與擇吉術有關的奇

門遁甲的基本常識。卷三十六為辨訛,主要是認為不合擇吉義理,而又廣傳民間

的各種神煞,各類吉兇日時,擇其主要者,一一列舉批駁。但擇吉術由漢迄清,

經過歷代術士的不斷發揮創造,“二十四向而神煞盈千,六十甲子而術家盈百”,流傳民間者,因地而異。卷中所舉批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在現存的各種選擇通書中,《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篇幅最長,內容廣博,體

系完整,體例最嚴密,既有深入的義理闡釋,又全以實用為目的。它將有關選之

法儘量搜集一起,並加按語予以評價,書後專列辨訛一卷,對一些明顯的附會之

說加以批駁。

從卷十一.用事來看,既有御用之事,又有民用之事,事類包括宮廷生活和

民間生活的各個方面,大到祭祀祈福、封拜詔命、選將出師,小到沐浴安床整手

足甲,均依事之次第察其宜忌之日而分注之,來取其輕重,其宜忌之定論為視當

日值空之星宿而定,由天人交感的原理而論其吉凶。並於卷十二.公規一說明年

節重大祀典時間與二十四節氣之交節換氣時,日出日落之緯度及時間。從卷十

二.公規二說明天上二十八星宿的定位;從卷三十三.利用一來看,就錄有選擇

要論、“楊筠松造命歌”、“疑龍經”、“論造葬”、“論補龍”、“論扶山”、

“論立向”“論相主”、“論開山立向與修山修向不同”、“論修方”、“論修

方兼冊向及中宮”、“論用盤針”、“羅經圖”、“定方隅法”等條目,來說明

堪輿學中的用法,及風水宜忌的說明。從引用書目文獻來看,總數超過四十種,

從經書、緯書到術數各家之書,無所不包。又書所論,河圖洛書、天文地理、五

行八卦,兼容並蓄;叢辰堪輿、選擇建除、奇門遁甲,博採眾說,足見此書在我

國文化中,博徵綜覽,採眾家之長,形成了一種融滙諸家學說而利於實用的綜合

體系,因此在研究擇日通書的脈絡時,《欽定協紀辨方書》是一本最重要且最基

本的參考書籍,而且民間通書系統也大多是依此而做。

23

對於日子的選擇,區分為年神的吉凶、月神的吉凶、日神的吉凶與時神的吉

凶。在《欽定協紀辨方書》卷三義例一總論中說:舉事無細大,必擇其日辰義歟

曰敬天也。記曰:易抱龜南面,天子卷冕北面。雖有明智之心,心進斷其知焉,

示不敢專,以尊天也。夫古之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一事之至其合於何卦、

何爻,應有何變、何應,早已謀諸乃心而灼然。況又謀及卿士大夫至於庶民,夫

亦何患其不審,乃又必動則觀其變而其占耶?凡以血氣心知之性必合諸虛靈不昧

之天而後天下之理得,使足己而不問,則未事而先失也。選擇之義亦猶夫是。天

地神祗之所向則順之,所;忌則避之,既奉若於宮廷以彰昭事之,又申布於閭左

以協休喜之氣。凡以敬天云爾。如曰若是則福,不若是則禍,則術士之曲說而非

其本原也。34

《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提及的神煞,分成年、月、日、時。介紹年神類神

煞決定一年中四面八方的吉兇宜忌,以太歲為魁首,筆者將之分成善惡兩大類。

惡神類主要有歲破、大將軍、五鬼、太陰、黃幡、豹尾、歲煞、歲刑、金神、力

士、蠶官、蠶寶、蠶命、喪門、弔客、死符、病符、劫煞、災煞、飛廉、白虎、

大耗、伏兵大禍等。善神類主要有歲德、歲德合、歲幹合、歲支德、博士、奏書

等。

介紹月神類神煞決定一月諸方的吉兇宜忌,以月建為首,也分為善惡兩大

類。善神以天德居首,其下有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月空、

要安、玉宇、金堂、敬堂、普護、福生、聖心、益後、續世、陰德、陽德、天馬、

五富、驛馬等等。惡神則有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大時、土符、大煞、遊禍、

天吏、九空、地囊、九坎、九焦、天官符、地官符、飛大煞、月遊火、陰府太歲、

月克山家等。

介紹日神類神煞決定一日的吉兇宜忌,也分善惡兩大類。善者有天恩、五合、

三合、寶日、義日、鳴吠日、鳴吠對日、王日、相日、守日、民日、天巫、天醫、

福德、四相、陽德、時陽、生氣、六儀、時陰、臨日、不將、福生、母倉、天喜、

34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200。

24

吉期等等。惡者有四忌、四窮、四廢、四絕、致死、八風、觸水龍、四擊、河魁、

五虛、五離、厭對、招搖、血忌、歸忌、血支、天罡、死神、孤辰、往亡、大敗、

咸池、行狠、了戾、反支等。

介紹時神類神煞只主一日中某時的吉兇宜忌。主要有日祿、日馬、日破、日

害、日刑、天乙貴人、喜神、天官貴人、福星貴人、五不遇時、截路空亡、日建、

日合、青龍、明堂、天刑、朱雀、金匱、寶光、白虎、玉堂、天牢、元武、司命、

勾陳、四大吉時、貴登天門時等。

對於年神的吉凶神煞中,筆者由《欽定協紀辨方書》中介紹其中較主要影響

者:歲德、五鬼、白虎與歲刑。

歲德──歲中德神。確定方法是從歲干起。天干中為陰陽兩部分,甲丙戊庚壬

為五陽,其餘五干為陰。月干中五陽干與一定的歲干相遇,是歲德所

在。準確的說,是一定的歲干遇到月干中的五陽干,即為歲德。即甲

己年甲月、乙庚年庚月、丙辛年丙月、丁壬年壬月、戊癸年戊月就是

歲德所在。歲德是吉神,百事諸利,眾殃自消。

五鬼──據說是金木水火土五星(又稱五緯)的魄氣,又取鬼宿第五星為象,

所以叫五鬼。確定的方法是從歲支退行,即年支從子開始倒數,月支

從辰開始順數,兩相交即為五鬼所在。如子年辰月,亥年巳月,戌年

午月,其餘類推。

白虎──歲中凶神。確定方法是隨歲支順行,落後於太歲四辰,太歲是子年在

子月,而白虎是子年在申月,丑年在酉月,寅年在戌月,其餘類推。

白虎所在不可犯,否則有喪服之災。

歲刑──歲刑也凶神,確定的方法是從歲支三合起。所謂歲支三合,是以五行

生旺配十二支,取長生、帝旺、墓三者合成一局。五行生旺的順序是: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絕、胎、養。配十二

支規律是木長生于亥,火長生于寅,金長生于巳,水長生于申,土長

生于申。也就是說木的生旺與十二支相配,亥為起點配長生,其餘各

25

按順序類推。三合就是取長生、帝旺、墓三個時段,合為一局。比如

木是亥生、卯旺、未墓,則亥卯未為木局,其餘則巳酉丑為金局,寅

午戌為火局,申子辰為水局,道理相同。又根據五行干支與方位的關

係,巳酉丑為金,刑在西方,西方地支為申酉戌,所以巳刑申,酉自

刑,丑刑戌。寅午戌為火,刑在南方,南方地支為巳午未,所以寅刑

巳,午自刑,戌刑未。亥卯未為木,刑在北方,北方地支為亥子丑,

所以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申子辰為水,刑在東方,東方地支為

寅卯辰,所以申刑寅,子刑卯,辰自刑。具體,某刑某,就是歲支刑

月支;自刑則是歲支月支相同。如巳刑申,意思就是歲支為巳,月支

為申,則是歲刑所在。酉自刑,則歲支月支都是酉,為歲刑所在。歲

刑凶,所以選擇術認攻戰之事和動土興都應避開。

對於月神的吉凶神煞中,筆者由《欽定協紀辨方書》中介紹其中較主要影響

者:天德、天赦、五墓、土符、天馬、金堂、天賊、黃道黑道十二神與月恩。

天德──天德意為天之福德,是吉神。確定的方法是從月建三合起。建,即斗

柄所建,用來稱十二月,所以叫月建。選擇中以建寅之月為正月,建

卯之月為二月,其餘類推。三合前面已經解釋過,按三合成局的理論,

正、五、九月分別建寅,午、戌合火局。以天干論,丙丁為火,所以

正月配丁,九月配丙。兩天干不能和三地支相配,所以又採八卦中四

維相配。為什麼以乾配五月呢?因為要取火墓之位,戌為火墓,正在

乾宮,所以乾配火局。其餘三局也是這個道理。那麼,所謂正月配丁,

九月配丙,五月配乾,是說正月丁日、九月丙日為天德所在,而五月則是乾的方位為天德所在。天德所值的日子是吉日,所宜的事為宜祭

祀、祈福、求嗣、上冊進表章、頒詔、覃恩、肆赦、施恩封拜、詔命

公卿、招賢、舉正直、施恩惠、恤孤惸、宣政事、布政事、行惠愛、

雪冤枉、緩刑獄、慶賜、賞賀、宴會、入學、冠帶、行幸、遣使、安

撫邊境、選將訓兵、出師、上官赴任、臨政親民、結婚姻、納采問名、

26

嫁娶、進人口、般移、解除、求醫療病、裁製、營建宮室、繕城郭、

興造動土、豎柱上梁、修倉庫、栽種、牧養、納畜、安葬。

天赦──天赦意為天之赦罪宥過之神。確定的方法是從春夏秋冬四序起。春月

戊寅日、夏月甲午日、秋月戊申日、冬月甲子日,是天赦所在。這一

天對於緩刑獄,雪冤枉、告狀打官司來說,是吉日。

五墓──五行旺干臨墓辰之神,是凶神。確定方法是建旺取墓辰。根據五行生

旺和五行用事的原理,寅卯月為木旺,則辰月衰,巳月病,午月死,

未月墓,所以寅卯月的墓辰為未。巳午月火旺,順行四位,則戌月為

墓,所以四五月的墓辰為戌。申酉月金旺,順行四位,丑月為墓,則

七八月的墓辰為丑。亥子月水旺順行四位,辰月為墓,所十月十一月

的墓辰為辰。又根據土長生於申的道理,順數到墓,則是辰,於是將

四個季月的墓辰定為辰。五墓即五行臨墓之辰,再配上天干,就以正

月二月乙未日、四月五月丙戌日,七月八月辛丑日,十月十一月壬辰

日,四個季月的戊辰日為五墓所在。墓為死地,大凶,興土木則是臨

無氣之地,嫁娶則主夫臨死氣之地,出兵征伐則是自臨死墓之地,都

不吉利。

土符──土神。確定的方法是從四序行三合。四序即四季。具體是春季寅卯辰

月行丑巳酉金局,夏季巳午未月行寅午戌火局,秋季申酉戌月行卯未

亥木局,冬季亥子丑月行辰申子水局。也就是正月丑日、二月巳日、

三月酉日??依此類推為土符所在。土符為掌管土地之神,不可沖疮,

所以該日不能破土穿井,開渠築牆等。

天馬──意為上天的驛騎,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為天帝送信傳遞消息的神。

確定方法是隨月建行納甲六辰。所謂納甲,就是以八卦配干支的方法,

術數家以乾坤艮兌坎離震巽分別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又分派給

乾坤,所以乾納甲壬,坤納乙癸,這是納甲法。當然,這中間也有義

理可這,據說是根據月亮的變化而用八卦的卦象來分配的,如初三日

27

月出庚方,形狀象震卦之仰盂,所以震納庚。另外,八卦也與地支相

配,乾震坎艮四陽卦,各配子寅辰午申戌六陽支。六馬的確定,就是

以正月配什,順行納甲六陽支,即正月午日、二月申日、三月戌日、

四月子曰、五月寅日、六月辰日、七月又是什日,以此類推。這些日

子就是天馬所在,封官拜職,選拔人才,宣布政事,遠行出征,都為

吉日良辰。

金堂──月中善神。確定的方法是隨月建陰陽順行六辰,也就是按照十二個月

的順序,以日支某一辰與正月相配為起點,日支按順序以前六辰與月

的單數相配,後六辰再依次與月的雙數相配。如金堂是正月配辰,那

麼巳在三月,午在五月,未在七月,申在九月,酉在十一月,戌在二

月亥在四月,子在六月,丑在八月,寅在十月,卯在十二月。正月配

辰,即正月辰日為金堂所在,其餘類推。金堂是九神35之一。

天賊──月中盜神。確定的方法是隨月將逆行,即以寅配十二月,日支順行,

月將倒數,十二月寅日,十一月卯日,十月辰日,九月巳日,其餘類

推。天賊日不宜開倉庫、出貨財。

黃道黑道十二神──黃道黑道的神煞36它們確定方法都是隨月建行陰陽六辰。以

青龍為例,是以子寅辰午申戌六陽辰循環與十二月相配,即正、七月

子日,二、八月寅日,三、九月辰日,四、十月午日,五、十一月申

日,六、十二月戌日,為青龍所在之日。以陽六辰順行十二月的還有

天刑,金匱、白虎,天牢、司命,但同一個月的日辰是各不相同的。

而且黃道十二神與建除十二神一樣,也依次與一月中的每一天相當,

在擇日中將青龍、明堂、金匱、天德、玉堂、司命稱為六黃道,所謂

黃道吉日就是這六神所在的日子。天刑、朱雀、白虎、天牢、元武、

勾陳稱為六黑道是凶煞。兩者統稱為黃道十二神,而且此十二神與建

35九神指要安、玉宇、金堂、敬安、普護、福生、輕心、益后、續世。

36 黃道黑道神煞有青龍、明堂、天刑、朱雀、金匱、天德、白虎、玉堂、天牢、元武、司命、

勾陳。

28

除十二神有相合的時候,於《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說:黃道十二神

的吉凶宜忌,以遇到的其它神煞為參照,與吉神遇從所宜,與凶神遇

則從其所忌。

月恩──確定方法是取月建生比。根據干支五行原理,甲乙為木,丙丁為火,

戊己為土,庚辛為金,壬癸為水。地支則以寅卯為木,巳午為火,申

酉為金,亥子為水,丑辰未戌為土。月建正二月寅卯為木,木生火,

所以寅配丙,卯配丁。四五月巳午為火,火生土,則巳配已,午配戊。

七八月申酉為金,金生水則申配壬,酉配癸。十、十一月亥子為水,

水生木,則亥配乙,子配甲。土生金,所以三月九月辰戌分別配庚,

六月十二月未丑分別配辛。以上就是月恩所在,寅配丙,即正月丙日

為月恩,其餘類。擇日中以月恩是地支生天干,就好像母生子,所以

結婚則宜子,營造上官所不宜。

對於日神的吉凶神煞中,筆者由《欽定協紀辨方書》中介紹其中較主要影響者:

五離、觸水龍、無祿、上朔、四離、四絕。

五離──申酉日叩做五離,又叩除神。五離主離,是一個凶神,這一天忌締結

婚姻、會親友,也不宜立契券。

觸水龍──丙子、癸未、癸丑日叫觸水龍。按五行干支及八卦原理,壬癸、亥

子都屬水,剋水者為土,水剋者為火。按五行方位,壬水所居位置就

是地支的戌亥,是八卦的乾天之位,有龍象,所以不取,那麼剩下的

就是癸和子。水剋火,即用丙與子配。土剋水,即用未、丑配癸,這

就是三個觸水龍的來由。觸是犯的意思,龍為水物,所謂觸犯水中之

龍,無非是五行相剋的含義。觸水龍日忌渡水涉江河,犯之不吉利。

無祿──甲辰、乙巳、丙申、丁亥、戊戌、己丑、庚辰、辛己、壬申、癸亥等

十日叫做無祿日。顧名思義,無祿即是無福,所以不吉利。為什麼這

十天叫無祿日?這要先說到時神八祿,或叫日祿。擇日認為一天中有

一個祿位,這個祿位根據日干不同而不同,即甲日在寅時,乙日在卯

29

時,丙戊日在巳時,丁己日在午時,庚日在申時,辛日在酉時,壬日

在亥時,癸日在子時,這八種祿位即稱八祿。無祿日也就是沒有祿位,

為祿空之地,要避免這一天。但擇日也有補救方法,即如果年月中有

缺空的那一位,就算是填實了,不為祿空。

上朔──是指甲年癸亥日、乙年己巳日、丙年乙亥日、丁年辛巳日、戊年丁亥

日、己年癸巳日、庚年己亥日、辛年乙巳日、壬年辛亥日、癸年丁巳

日。上朔日的天干是癸、己、乙、辛、丁,地支是巳和亥。它是以年

干為基礎,陽年(甲丙戊庚壬)以年干加寅,按六十甲子順數到亥;陰年(乙丁己辛癸)以年干丑,按六十甲子數到巳。如年干為丁,是

陰年,以丁加丑為丁丑,順數到巳為辛巳,所以丁年的上朔日為辛巳。

上朔日非吉日,不宜宴會、嫁娶、遠行、上官,因這一天是陰陽俱屬

之日。擇日認為陽年加寅,陰年加丑、寅丑為艮卦的方位,是萬物開

始和結終的地方。十二支中,巳是陽極之辰,亥是陰極之辰,極就屬

頭。寅為陽,順數到亥,是走到了陰的盡頭;丑為陰,順數到巳,是

於陽的盡頭,這都是不合陰陽之道的,所以不吉利。

四離──指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的前一天。擇日認為,十一月冬至為建子,

陰氣降陽氣升;五月夏至為建什,陽氣降陰氣升;二月春分為建卯,

陽氣出陰氣入;八月秋分為建酉,陰氣出陽氣入,所以把它們各自的

先一天稱為四離日。那麼離就陰陽不合的意思,所以為凶。四離日不

宜出行征伐。

四絕──指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擇日認為,立春木旺水絕,立

夏火旺木絕,立秋金旺土絕,立冬水旺金絕,所以稱前一天為四絕日,

四絕日不宜出軍,遠行。

30

第三節《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擇日名詞解釋

擇日通書,並非對於時間孤立的記載,而是與人生命重大翠¤之相互配合;

它的時間觀也蘊含了空間觀,與人的諸多行事關係密切。這個時間觀念,指導人

在生活中的用事原則,用以趨吉而避凶。因此在《曆書》曰:曆家以建、除、滿、

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凡十二日周而復始,觀所值以定吉凶。每

月交節則疊兩值日,其法從月建上起,建與斗杓所指相應,如正月建則寅日起建,

順行十二辰是也。37《選擇宗鏡》曰:建為歲君,為元神,為吉凶眾神之主帥,

可坐不可向,其在山在方,疊吉星則大吉,疊凶星則凶。除為四利太陽,小吉。

滿為土瘟,為四利喪門,又為天富,小吉。為三台,又為土曲,大吉。定為歲三

合,為顯星,吉。又為地官符、畜官,次凶。執為四利之死符,又為小耗,凶。

破為歲破,為大耗,大凶。危為極富星,為谷將星,為四利龍德,吉。成為三合,

吉。又為飛廉,又為四利白虎,小凶。收為四利福德,小吉。又為八座,小凶。

開為青龍太陰,為生氣華蓋,上吉。又為四利吊客,小凶。閉為病符,凶。平成

開危最吉,定除次吉,破大凶。??以四利三元諸神相配,吉凶亦未謀合。如以

建為太歲,除為太陽,滿為喪門,破為破,危為龍德,此相合者也。至以平為太

陰,定為官符,執為死符,成為白虎,收為福德,開為吊,此不相符者也。大抵

凡日吉神多則吉,凶神多則凶,又各視其神之宜忌以為趨避,亦未可以執一而論

也。38

日子的選擇中建除十二神又稱十二客、十二值。十二神是把節後正月(寅月)

在十二支的寅日為建,翌日即卯日為除,再翌日即辰日為滿,巳日為平,餘此類

推。二月(卯月)在卯日為建,翌日即辰日為除,餘類推。三月(辰月)在辰日

為建,四月(巳月)在巳日為建,五月(午月)在午日為建,六月(未月)在未

日為建,七月(申月)在申日為建,八月(酉月)在酉日為建,九月(戌月)在

戌日為建,十月(亥月)在亥日為建,十一月(子月)在子日為建,十二月(丑

37 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236。

38 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236~811-237。

31

月)在丑日為建。十二支和十二神的數目一樣,因此順序下去,各月的寅日永遠

是建,卯日永遠是除,為避免這現像發生,因此在每月節日那天的十二神,重複

其前日的十二神。

其由來,建者一月之主,所以從建起義而參伍於十二辰,古之建除家所言。

建之後為除,除舊佈新,月之相氣也。一生二、二生三,三者數之極,故曰滿。

滿則必溢。溢則平,故滿後為平,平則定,定則可執,所以相繼為定為執。執是

守成之意,而事物無成則不毁,所以繼之以破。破之後,就知道危險了,心知危

險而小心謹慎,肯定能夠成就大事;事既辦成,必有收獲。孟子曰:危故達。夫

心能者,事乃成矣,不必待其成而後知為達也。所以破以後為危、為成、為收。

由建至收,剛好為十。十為極數,但數無終極之理,所以要「開」之。這「開」

是一種勃發的生氣,氣太剛猛,不但無助於事物之滋長,反倒要壞事,,所以要

加以約束,「受之以閉」。「唯其能閉,故復能建」,週而後始。

建除十二神──建除十二神指: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

閉,它們是選擇中最重要的神煞。有的選擇家專以這十二神來論吉日良辰與凶

咎,所以又有建除家一個流派。

建除十二神是用隨月建順行的方法來確定的,即正月建寅,就以寅日為建,

二月建卯,就以卯日為建,三月建辰,即以辰日為建,其餘類推。同樣,一個月

的每一天都分配建除十二神,也是按建神所配地支為起點順行的。比如正月寅日

為建,則卯日為除,辰日為滿,巳日為平,午日為定,未日為執,申日為破,酉

日為危,戌日為成,亥日為收,子日為開,丑日為閉。二月卯日為建,則辰日為

除,巳日為滿,午日為平,其餘類推。

建日(兵福、小時、土府):於《選擇宗鏡》曰:建破平收,俗之所忌,惟破日

最凶,建日吉多,可用,平日甚吉,收日吉多,無妨。建日,這天一般是吉日,

但結姻親、開倉庫之類的事還是不做為宜。39是日宜施恩封拜、詔命公卿、招賢、

39 曹震圭曰:小時者,是當時之旺辰也。忌結姻親者,因陽氣獨持旺氣也。忌開倉庫者,是旺

氣發而不收也。

32

舉正直、行幸、遣使、上官赴任、臨政親民。與天恩並宜頒詔、宣政事。又為兵

福,宜安撫邊境、選將訓兵、出師。

除日(吉期、兵寶):於《總要曆》曰:吉期者,吉慶之神也。所值之曰宜出軍

行師、攻城寨、興吊伐,會親姻。曹震圭曰:吉期者,是月建腹心同契之侍臣也,

蓋常居建前一辰,可與要約吉事,故因名之。這天「去舊迎新」,是吉利的,很

少不宜的事。宜解除、沐浴、整容、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病、掃舍宇。又為

吉期,宜施恩封拜、舉正直、行幸、遣使、上官赴任、臨政親民。十月與天馬並

直詔命公卿、招賢。又為兵寶,宜安撫邊境、選將訓兵、出師。

滿日(福德、天巫、天狗):於《總要曆》曰:福德者,月中福德之神也。其日

祀神祇求福愿、修宮室、獻封章。又謂之天巫,亦謂宜祀鬼神、求福愿。夫天巫

云者,巫能通幽明以見曰吉辰良,其誠意可達於鬼神,故比之天巫云耳,豈真是

曰有神號天者下行世間。宜進人口、裁制、修倉庫、經絡、開市、立券、交易、

納財、開倉庫、出貨財、補垣塞穴。又為天巫,宜祭祀,祈福。又為福德,宜上

冊進表章、慶賜、賞賀、宴會、修宮室、繕城郭。

平日(陽月天罡、陰月河魁、死神):桑道茂曰:天罡、河魁者,月內凶神也。

所值之曰百事宜避。《曆例》曰:陽建之月前三辰為天罡,後三辰為魁;陰建之

月反是。曹震圭曰:魁罡者,乃月建四煞之,平、收之日也。宜修飾垣牆,平治

道途。義取諸平。

定日(時陰、官符、死氣):《總要曆》曰:時陰者,月中陰神也。所值之日宜

運謀算、畫計策、睦子孫、會親友;官符者,其日忌拜官、視事、上表章《神樞

經》曰:死氣者,無氣之辰也,其日忌戰鬥征伐、療病求醫、安置產室、經營栽

植。宜冠帶。又為時陰,宜運謀算,籌計策。

執日(枝德、小耗):經曰:枝德者,地支帶德也,所值之日宜修造築垣。《樞

要曆》曰:亦月內之耗神也,其日忌經營、種植、納財、交易、開市。宜捕捉。

霜降後、立春前宜畋獵,雨水後、立夏前宜取魚。義取諸執且順時也。

破日(大耗):《考原》曰:月破者,月建所沖之日也。與歲破義同。《樞要曆》33

曰:大耗者,月中虛耗之神也。其日忌營庫藏、出財物、遠經求取債負。是日僅

宜求醫療病,破屋壞垣。義取諸破。

危日:《選擇宗鏡》曰:危為極富星,為谷將星,為四利之龍德,吉。顧其所以

為極富、為谷將,則無其義。《神煞起例》又名之為地輅,皆今歷家所不用。是

日宜安撫邊境、選將訓兵,安床。立冬後、立春前宜伐木,霜降後、立春前宜畋

獵,雨水後、立夏前宜取魚。

成日(天醫、天喜):《總要曆》曰:天醫者,天之巫醫,其日宜請藥、避病、

尋巫、禱祀。是日宜求醫療病、入學、安撫邊境、般移、築堤防、開市。又為天

喜40,宜施恩封拜、舉正直、慶賜、賞賀、宴會、行幸、遣使、上官赴任、臨政

親民、結婚姻、納采問名、嫁娶。五月與天馬並,宜詔命公卿,招賢。

收日(陽月河魁、陰月天罡):是日宜進人口、納財、捕捉、納畜。霜降後、立

春前宜畋獵,雨水後、立夏前宜取魚。與月恩、四相、時德並宜修倉庫。義取諸

收,無修造義,故必與月恩、四相、時德並而後宜修倉庫。若開日則蜼宜修造,

不得與收日並。若德合、赦愿則自宜修倉庫,又不待與收日並也。母倉義亦如此。

開日(時陽、生氣):《總要曆》曰:時陽者,月中陽神也。所值之日宜敘婚姻、

行宴樂。曹震圭曰:生氣者,萬物所生之辰也。生育萬物者,土也。土之所居者,

四季也。四季者,乃四時五行所衰之辰也。自衰然後可生彼,故以四時前季辰為

生物之位。假令冬水生春木,水衰於丑,生木於前,木之長生在亥也,木衰於辰,

生火於前,火之長生在寅也,火衰於未,生金於前,金生於巳也,金衰於戌,生

水於前,水生於申也。皆各居其二辰,此其義也。是日宜祭祀、祈福、求嗣、上

冊進表章、頒詔、覃恩、肆赦、施恩封拜、詔命公卿、招賢、舉正直、施恩惠、

恤孤惸、宣政事、布政事、行惠愛、雪冤枉、緩刑獄、慶賜、賞賀、宴會、入學、

冠帶、行幸、遣使、安撫邊境、選將訓兵、出師、上官赴任、臨政親民、般移、

解除、求醫療病、裁製、營建宮室、繕城郭、興造動土、豎柱上梁、修倉庫、開

40 《選擇宗鏡》曰:天喜者,正月戌、二月亥、三月子、四月丑,順輪十二月,乃曰支與月建

三合,故曰天喜。

34

市、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栽種、牧養。

閉日(血支):《樞要經》曰:血支其日忌針刺出血。是日宜築堤防,補垣塞穴。

義取諸閉。

以上為擇日日子之解釋。再來談擇日術語名詞解釋。擇日術語在《欽定協紀

辨方書》中所提的日常生活諸事分御用六十七事與民用三十七事,在通書選擇只

載六十事,而在協紀中依事之次第察其宜忌之日而分註之。

通書選擇六十事有:祭祀,祈福,求嗣,上冊受封,上表章,襲爵受封,會親友,

入學,冠帶,出行,上官赴任,臨政親民,結婚姻,納采問名,嫁娶,進人口,

移徙,遠回,安床,解除,沐浴,剃頭,整手足甲,求醫療病,療目,針刺,裁

衣,築堤防,修造動土,豎柱上梁,修倉庫,鼓鑄,苫蓋,經絡,醞釀,開市,

立卷,交易,納財,開倉庫,出貨財,修置產室,開渠穿井,安碓磑,補垣塞穴,

掃舍宇,修飾垣墻,平治道塗,破屋壞垣,伐木,捕捉,畋獵,取魚,乘船渡水,

栽種,牧養,納畜,破土,安葬,啟攢。筆者將之分成祭祀類、生活類、婚姻類、

工商類、營建類、喪葬類:

祭祀類:

祭 祀:指廟宇之祭拜神明或至祖祠拜祭祖先等事項。

祈 福:祈求神明降福、酬神、謝神或設醮還願等事。

求 嗣:指向神明祈求後嗣(子孫)之意。

沐 浴:祈福設醮或還願時清潔身體之謂。

生活類:

上冊受封:指接受公職或從事公職等事宜。

上表章:下屬呈上表章或公事給長官。

襲爵受封:在古時接受皇帝所封的爵位或官位。

會親友:適宜會友、宴請親友、訪親友。

入學:到學校就學。

出 行:指遠行、旅行、觀光遊覽、業務考察、下鄉收租。

35

上官赴任:赴任公職,就任之事。

臨政親民:在古時地方官下視老百姓的生活情形。

移 徙:指搬家遷移住所之意或遷移物品等事。

遠 回:從遠方要回家鄉。

解 除:掃舍,指沖洗宅舍解除災厄。

剃 頭:指初生生兒女第一次理髮,即剃胎頭,或新娘挽面。指僧尼被剃髮,俗

日落髮為尼。

整手足甲:整理儀容等事。

求醫療病:適宜看病、治療疾病及動手術。

療 目:治療眼睛病狀。

針 刺:古時刺繡開針,現今紡織廠織布開針首日。

修置產室:房屋修繕等事。

掃舍宇:打掃屋舍。

伐 木:砍伐樹木、修剪花木。

捕 捉:撲滅家中螞蟻或農作物之害蟲生物。

畋 獵:狩獵打獵之事。

取 魚:捕魚,漁撈之事。

乘船渡水:出行乘船,橫渡河川。

栽 種:栽種植物或接枝。

牧 養:適宜牧養動物。

納 畜:買入家畜,家禽,寵物等。

平治道塗:修補道路。

婚姻類:

冠 帶:男弱冠,女及笄,為青少年的所舉行的成年禮儀式(一 般為16 歲)。

結婚姻:談結婚事宜。

納采問名:納采指收授聘金,俗稱:訂婚,文定,過訂,完聘,大定。問名一種

36

婚議的儀式,男女雙方各取年庚,供於神案;過三天如無事發生,再

議訂婚、完聘、嫁娶之事等。

嫁 娶:指舉行結婚典禮迎親之日。女方言嫁出,男方言娶入。

進人口:指收納養子女,或認乾兒子,乾女兒,或在古時納婢女。

安 床:新婚安置新床。有人事業不順或久年不受胎,重新安床。遷徒搬床,

若有孕婦,宜查看六甲胎神占方。古云:新床易安,舊床難移。」即

指有孕婦之形。

裁 衣:指裁製新娘的新衣。或指做壽衣。

工商類:

經 絡:織布,收蠶,安紡車,安機器。

醞 釀:割蜜,造麴釀酒,養蜂取蜜。

開 市:新公司行號開業,開幕。年初頭一天或新年後開張、開業。

公司、工廠、商店開業做生意。

立 券:交易,訂立各種契約互相買賣之事。

交 易:指買賣之事,即約定買賣。

納 財:五穀入倉,商賈之置貨、收租、收帳、討債,借款購屋等。

開倉庫,出貨財:商賈之出貨、銷貨、放債、貸款。

安碓磑:適宜安裝機械及試車,安紡車。

營建類:

築堤防:修築河堤堤防事宜。

修造動土:修造僅指陽宅之改建與修繕,或整修倉庫。動土指陽宅、工程、建

築物開始動工。

豎柱上樑:豎柱指架馬,架馬俗稱起工架,馬指建築場所之鷹架。上樑指建造

新房屋,裝上建築物屋頂的大樑,或指屋頂之灌漿。

修倉庫:倉庫整修事宜。

鼓 鑄:鑄造事宜。

37

苫 蓋:古時三合院翻修屋頂。

開渠穿井:開渠,築陰溝,開魚池,開鑿水井,池塘。

補垣塞穴:填坑,覆井,塞穴指堵塞洞穴或蟻穴。

修飾垣墻:修補房屋或圍牆。

破屋壞垣:拆卸,拆除房屋或圍牆。

喪葬類:

破 土:指埋葬、陰宅墓地破土,與陽宅動土不同,須辨之。

安 葬:埋葬棺木或將骨缶放入墓穴的進金儀式。

啟 鑽:指洗骨,俗謂拾金(撿骨)。

38

第四節《欽定協紀辨方書》的通書文化

選擇(擇日)是一種以選擇時日為主要內容的數術方法,它兼容了天文學和

曆法學,但是在古代並沒有對之做一個定名,而且疏少有人去研究。在古代的星

象家觀察了日月星辰的變異,將之記錄下來,並與之對應到人世間的吉凶禍福,

因此而產生了對於選擇時日的活動。確實可信的證據就是甲骨文中已有預測未來

時間吉凶的占卜,不僅問今夕,而且問來旬,即未來十天的吉凶狀況。如:

「癸巳卜,觳貞。”旬無咎?”王占曰:”有祟,”其有來艱。”迄至五日丁酉,允有來艱

自西。沚○告日:”土方征於我東鄙,灾二邑,○方亦侵我西鄙田。”」

從中我們可看出吉日選擇在那時已現出端倪。據《墨子、貴義》所載,當墨子北

去齊國時,就有一位日者(選擇時日的人)警告他北去必會遭殃。日者們的活動

很多,並且派別林立。《史記?日者列傳》記載:漢武帝時,有一次召集長安城

著名的擇日家,問某日可否娶婦?五行家說可,堪輿家說不可,建除家說不吉,

叢辰家說大兇,曆家說小兇,天人家說不吉,太一家則說大吉。各執一理,爭得

不亦樂乎。最後漢武帝發話:“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這才一錘定音,解決

了這場爭端。擇日對於時辰吉凶的判斷,是以「神煞」為準的。依擇日學,神有

吉神(善神)或凶神(惡神),凶神亦稱「煞」或作「殺」。神煞按其時間性分

為年神、月神、日神和時神,神煞所在之處,稱為神煞「所理之方」;其所在之

時,稱為「所值之時」。吉神促使事物生發或成就,凶神則導致毀損或敗亡。是

故某時之吉凶,即以其時所值神煞之吉凶而定。

按照中國十天干配合十二地支排定的年、月、日、時的時間,若把它看成四

組「六十甲子」組合的連續性符號,則干支只是計數的籌碼。但是十天干與十二

地支的字意本由植物之生長形態而來 ,又被賦予陰陽五行之性 ,分別代表氣的

某種狀態,則干支的紀時法,便具有濃厚的「質」的意義。在傳統思想中,五行

之氣在春、夏、秋、冬各表現「旺、相、休、囚、死」之性質 ,在十二月份裡,

則有「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的旺衰

程度 。而干與干之間有生、剋、沖、合的關係 ;支與支除了生、剋、沖、合之

39

外,又有會、刑、害的關係 。則年、月、日、時之四組干支,就其兩組排比,

或就一組干支在干支系統中可能產生陰陽五行之變化,可以定出許多不同關係,

而界定某一時間氣的性質。

擇日上之神煞有兩種,絕大多數是用干支、四時序、或節氣等推算,例如:

某年、月、日、時之干支相逢,便組合成為某種神煞;或某節氣之前後若干時日,

即某神煞出現之時 。這些推算須具備術數的基礎理論,包括河圖、洛書、陰陽

五行、天干、地支、朔、望、弦,二十八宿、十二律、先後天八卦、納音納甲、

九星術、六曜、堪輿、天文曆法(歲時、二十四節氣、太陽出入時刻與方位)等 。

另有一種神煞,非由干支的陰陽五行等運算而得,而是民間習俗流傳下來的;或

雖由干支的陰陽五行等運算而得,但其算法不被「正統」的選擇家所承認,例如

「雷公箭」、「桃花煞」、「胎神」、「天狗」、「楊公忌」等 。不同的術士

對於此類神煞之有無,持有不同看法。

後一種神煞的吉凶,多依民俗信仰而定,前一種由干支的陰陽五行關係所產

生的神煞吉凶,則取決於它的氣的狀態。某一種氣之於某一種或某一類事為吉或

凶,從其五行關係所形成的氣之特質而辨別,例如,「德」是「合」的氣,有益

於物,能攘百災,而屬「德」的均為吉神,如「天德」、「月德」、「天德合」、

「月德合」。「天德」是三合五行之氣,如「寅、午、戌」三合火,故以火為德,

則寅月(正月)丁日(丁屬火),午月(五月)丙日(丙屬火),及戌月(九月)

的西北方 ,都是「天德」所在。天德所值之日、所理之方,適合各種事務,除

了「畋獵取魚」,因為恐怕傷了「生氣」。從四時旺氣而形成的吉神有「天赦」

(如,夏之甲午日,午是夏的中間月份,配天干之始)宜施恩赦罪;從月建所生

的吉神有「月恩」(如,寅月丙日,寅木生丙火),宜婚姻、營造、納財;與月

建相沖的凶神為「月破」(如子月午日,午火與子水相沖),又叫「大耗」,諸

事不宜。

一般來說,年月日時諸神得陰陽調和、五行相生、五行有生氣或旺氣,以及

有三合、六合、德、相扶、相同、相益等關係的為吉神;相反的,如果得陰陽相

40

離、絕、五行無生氣、殺氣及刑、害、衝破等關係,則為凶煞。至於它們對行事

之宜忌,如果氣和、氣旺或有生氣,則物生物成,宜於行事;如果氣亂、氣衰、

氣絕或有殺氣,則物滅物敗,不宜行事。41這些神煞雖然從干支等的推算而來,

為陰陽五行之氣的代表,但在擇日系統裡,都以一定之職司範圍與性情善惡敘述

之,而被視為有意志的吉神與凶神,可以說已經被神格化了。

據《史記.日者列傳》和《漢書.方術列傳》,漢代的擇吉術有五行、堪輿、

建除、叢辰、歷家、天人、太一、風角、奇門、七政、元氣、六日七分、逢佔、

日者、挺專、須臾、孤虛、六壬、禽星、祿命等共二十餘家,其中不少在春秋戰

國時期就形成了。從這我們不難看出,在古代選擇之術是相當流行的。

可是由於年代久遠,這些日者們的著都沒有保存下來,他們具體的學說與活

動並不為後人所知。司馬遷曾寫過《日者列傳》,但也在流傳的過程中亡佚了。

現在見於《史記》中的《日者列傳》是後人所補,是否為原初日者所說,是值得

考慮的。王充《論衡》八十五篇(今存八十四篇),總結了漢代自然科學的成果,

繼承了荀況、韓非的唯物主義思想,對當時流行的“天人感應”神學目的論和讖

諱、禁忌等迷信思想,對喪葬、沐浴、裁衣、移徙、祭祀、建房等擇吉習俗,作

了極其深刻的批判。如《論衡》中,王充對漢代流行的安葬擇日習俗、祭祀擇日

習俗、裁衣沐浴擇日習俗、移徙擇日習俗以及建房造屋擇日等習俗,分別進行了

剖析。最後在《辨祟篇》中對擇吉術作了總結性的批判。選擇時日類的書籍雖然

多見於曆代官家、私家圖書目錄,但早期的這類書籍沒有一本得以流傳下來。

太宗時曾命呂才重新編成《陰陽書》一百卷,後來也亡佚了。近年來,由於考古

發掘的深入,這一情況有所改觀。例如:《楚帛書》的年代最早,內容共分成三

篇,由內層甲篇共十三行主要講順令和知歲的重要性,又可分成三章。42內層乙

41鄢良著,《三才大觀》,明文出版社,1994 年6 月,頁285-286。

42 第一章講日月固有度數,假如過快或過慢,都會造成春、夏、秋、冬節令失常,日月星辰運

行混亂,從而導致草木無常、山陵崩堕、兵禍四起。第二章講歲有德慝,天有賞罰。民人知歲,

天則降福,民人不知歲,天則降禍。第三章講民人應當對天地山川諸神虔誠恭敬,否則天帝便會

降以凶咎,使農事不順。

41

篇共八行主要講四時的產生。它也可以分成三章。43丙篇是指外層四周按十二月

排列的十二段文字。44其均偏重於理論方面,是研究早期選擇理論的難得的資料。

雲夢睡虎地十一號秦墓出土的兩種長達一萬八千餘字的《日書》,均證明了中國

古選擇之術,其側重於敘述各種具體的擇日規則與方法,相當於手冊性的工具

書。因此通書的曆史起源的確稱得上源遠流長。而且從這裏,大家終於有機會看

到了古代選擇術的一部分真實面目。

《欽定協紀辨方書》成書於清乾隆六年奉帝詔九卿集議及欽天監全體人員合

編,年代較晚,但其所引用的資料很豐富,是清朝通用的曆書,萬年通書。在我

國,記載年、月、日、節氣的曆書通常由朝廷編修頒發。自漢代擇吉術與曆書結

合,歷代曆書上也記載有擇吉的內容,稱為通書、黃曆。這種通書、曆書民間需

要量很大。宋代印刷術產生後,坊間印曆書以牟取暴利的很多,各朝政府都有禁

令。清乾隆年間,經過康熙之治,生產有了較快發展,社會經濟發展,但階級矛

盾,民族矛盾日趨加深,繁榮的表面下蘊含著動盪的因素,人們趨吉避兇的心理

更為迫切,以擇吉為生的江湖術士走紅,坊間私自印曆書,通書不計其數,這些

私印曆書,通書不僅錯漏百出而且荒謬絕倫。乾隆皇帝有鑒于此,接受大臣的建

議,命當時編修《四庫全書》的大臣重新修訂曆書,修纂一部既糾正過去曆書對

紀年、月、日、節令的錯誤,又辨析充斥其間的荒謬擇吉理論和術語的通書。由

著名數學家梅文鼎的孫子天文學家梅轂成主持編修,書成後取“敬天之紀,敬地

之方”二義,名為《協紀辨方書》,送乾隆皇帝審定頒發天下。

《欽定協紀辨方書》對於漢代以來歷代術士附著於擇吉術的那些“支離蒙昧

拘牽謬悠之說”,完全可以象漢代王充那樣,“斥為理之所無,棄而無論”的。

但擇吉術作為一個整體,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此書作者在對擇吉術的理論、原

則和方法等的敘述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一些觀點,對我們加深對擇吉術的認識和

43 第一章講在遠古時代,包戰娶妻生下四個兒子,是為四神。當時沒有日月,是靠四神分守四

方,互相換位,用步行來推算時,以表示四時。第二章講經過千有百歲,日月終於產生,但天不

圓,地不平,炎帝命祝融率四神奠定三天、四極,恢復宇宙和諧,從此才有了由日月之行表示的

四時。第三章講共工夸步十日四時,之後有了一日之內的四時劃分(即宵、朝、旦、夕)

44 用一套特殊的月名表示十二神所當的辰位,并敍述各月的宜忌。

42

研究,具有一定的啟發價值。

擇吉術的神秘難解,在於神煞。擇吉術的恐怖嚇人,也在於神煞。擇吉術的

甜美迷人,還在於神煞。擇吉術是一個由神煞組成,由神煞主宰的世界。那麼,

這些數量眾多的神煞究竟是什麼?是否真有叫做某某的神煞?《欽定協紀辨方

書》的作者們認為,所謂神煞,只是天地自然日月五星運行的規律以及它們相互

間的關係,神煞就是這些規律或關係的代名詞,並不是真的有叫做某某的神或煞

存在。

比如破敗五鬼,書中說:“五鬼者,五行之精氣也。主虛耗之事。所理之方

不可興舉,犯之主財物耗散。”破敗五鬼,以其方沖破歲干所納之卦位,故以破

敗為名;而亦系之以五鬼,言其幽陰之象。是從歲破之例例之,而及於卦位者。

然後天卦位則然,而先天卦位則不爾。且後天卦位所為出震齊巽者,是從東以至

東北為一歲,天行之序,古聖并未當以方位沖射言之。其為指五個方位不吉,五

鬼非鬼,非有五鬼在那個暗處,來準備害人。

比如陰府太歲,書中說:“按陰府太歲,乃本年之化氣克山家之化氣,開山

忌歲月日時克坐山,故名之曰太歲,示不可犯耳,非另有陰府之太歲在某山也。”

即把年幹的化氣克坐山化氣這樣一種關係叫做“陰府太歲”,以示不可觸犯之

意,並不是真有一個叫做陰府的太歲在某山之上。45

再如太歲。上古以歲星(木星)紀年。由於歲星由西而東右行於天,與地支的

方位秩序正好相反,使用起來不方便,所以天文家假設一個假歲星,讓它與真歲

星背道而馳,以便紀年。這個假歲星就叫太歲。歲星十二年行一周天,一年行經

一次(十二次之一),因而太歲就成為歲星運行規律及其方位的象徵,被人看作

“統正方位,斡運時序,總成歲功”的一位大神,統領諸神,是人君的象徵。並

不是真有一位名叫太歲的神靈。但當太歲因象徵歲星而具有尊意後,它所對衝的

方向就不吉利了。因衝而破,所以與太歲對衝的方位叫歲破。破即耗散,所以又

叫大耗。書中說:“若夫歲破之義,亦言其方為歲所破,而非有歲破之神破太歲

也,故又名之曰大耗也。”即歲破大耗也不是神。46

再如月厭。47《春秋繁露》曰:“天道大數相反之物也不俱出,陰陽是也。

春出陽而入陰,秋出而入陽,夏右陽而左陰,冬右陰而左陽。陰出則陽入,陽入

則陰出,陰右則陽左,陰左則陽右。是故春俱南,秋俱北而不同道;夏交於前,

冬交於後而不同理。并行而不相亂,淺滑而各持分,此之謂天之意。而何以從事?

天之道初薄大冬,陰陽各從一方來而移於後。陰由東方來西,陽由,鈿方來東。

至於中冬之月,相遇北方,合而為一,謂之日至。別而相去,陰適右,陽適左。

適左者其道順,適右者其道逆。逆氣左上,順氣右下,故下暖而上寒。以此見天

之冬右陰而左陽也,上所右而下所左也。冬月屬而陰陽俱南還。陽南還出於寅,

陰南還入於戌,此陰陽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至於中春之月,陽在正東,陰在正

西,謂之春分。春分者,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陰日損而隨陽,陽日

益而鴻,故為燒熱初得。大夏之月,相遇南方,合而為一,謂之日至。別而相去,

陽適右,陰適左。適右由下,適左由上,上暑而下寒。以此見天之夏右陽而左陰

也,上其所右下其所左。夏月屬而陰陽俱北還。陽北還而入於申,陰北還而入於

辰,此陰陽之所始出地入地之見處也。至於中秋之月,陽在正西,陰在正東,謂

之秋分。秋分陰陽相半也,故晝夜均而寒暑平。陽日損而隨陰,陰日益而鴻,故

至於季秋而始霜,至於孟冬而始大寒,下雪而物咸成,大寒而物異藏,天地之功

終矣。因此,月厭實際上是古人用太陽與月亮的位置來確定節令和方位的一種方

法,而不是說真有一個神煞叫月厭。

再如厭對(六儀、招搖)。書中說:厭對正月起辰逆行十二辰,六儀亦正月

起辰逆行十二辰。然則厭對之即為六儀也明甚。乃選擇之書於厭對則曰忌嫁娶,

於六儀則曰宜結親、納禮,適相反也。蓋堪輿家言其大指,總以建為陽、厭為陰。

必干支與厭全不相涉者始為吉日。故厭對雖沖破月厭,亦不以為吉也。而叢辰家

46 同上註

47 厭、建為堪輿家所言,地火,叢辰家所言。然地火即是月厭。《神樞經》曰:地火者,月中凶

神也。其曰忌修築園圃,栽植種。曆例曰:地火者,正月起戌,逆行十二辰。

44

則以其能沖破月厭而名之曰六儀。謂月厭主曖昧陰私。則月厭之反必威儀正直之

神也。是以兩相矛盾而并見於曆書,莫之適從也。因此,厭對實際為一種象徵之

象,並不是說有一個神煞叫厭對。

再如月建。賈公彥疏《周禮?佔夢》說:“建,謂鬥柄所建,謂之陽建,故

左旋於天。”正月初昏鬥柄指寅,叫建寅。以後一月一位,順行十二辰。因此,

月建實際上是古人用鬥柄確定節令和方位的一種方法,而不是說真有一個神煞叫

月建。48其餘紛紛神煞,莫不如此。

既然神煞是天地自然日月五星運行的規律以及它們相互間的關係,那麼,擇

吉術根據神煞擇日選方,實質上就是根據天地自然日月五星運行的規律以及它們

相互間的關係來辦事了。擇吉術應當是一門尊崇自然,順從自然之序,講究與自

然的平衡和諧的數術。

比如書中解釋月厭所值之日不宜遠行歸家移徙婚嫁。說:“月厭者,陰建之

辰也。所理之方可以禳災、祈福、避病,所值之曰忌遠行、歸家、移徙、婚嫁。”

即月厭為厭之神也。其性暗昧私邪不正,故各忌之。因建陽而厭陰,建吉而厭凶,

其同位之曰陰陽參染是故不宜、遠行、歸家、移徙、婚嫁。

解釋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忌畋獵取魚說:“按天德月德乃月建三合

旺氣,天德合、月德合與旺氣作五合,皆上吉之日”,“忌畋獵取魚者,恐傷生

氣也。”解釋土符之日忌破土、穿井、開渠、築牆說:“亦猶月建之為土府,尊

之,故不敢犯也。”

天赦為天地合德,又為四時旺辰,其忌畋獵取魚,也是恐傷生氣之意。其書

中引《天寶曆》說:“月建所理之方,戰鬥攻伐宜背之,不可抵向。”為什麼宜

背不宜向呢?又引《太白經》解釋道:“五帝所在,出軍不可向之。”五帝指東

方青帝,南方赤帝,西方白帝,北方黑帝和中央黃帝。月建之方就是五帝當旺之

方。本書進一步解釋說:“按月建可坐不可向,月破可向不可坐,與太歲歲破同。

歲尊而月親也。”即不抵向月建太歲,是因為尊崇和親近的意思。另一方面,向

48 同註三十七。

45

太歲月建,即為其旺氣所衝擊,所以不吉,而背太歲月建,則可乘其旺氣以擊虛,

所以吉祥。

就是說,人類應該使自己的行為合乎天地之道理。而按照擇吉術擇日選方,

實質就是尊崇自然,按照天地自然的規律辦事,“天地神祗之所向則順之,所忌

則避亡。”否則,將會“未事而先失”。但既然神煞只是某種規律或關係的反映,

按照擇吉術擇日辦事,就不應有絕對的吉兇。所以《欽定協紀辨方書》編者認為:

“凡以敬天云爾。如曰若是則福,不若是則禍,則術士之曲說而非其本原也。”

但是,由於擇吉術體現的是一種天地自然日月王星運行的規律,所以不能不對人

產生影響。所以在書中提及:“雖然,敬不敬之間,吉兇禍福隨之矣。”也就是

尊崇自然,按照自然規律辦事,就會得到自然的回報,獲得理想的結果。反之,

如果不尊崇自然,違背自然秩序,不按自然規律辦事,就會招致兇禍。當然,這

兩種影響只表示一種趨勢,而不是馬上將會如何如何。就好象一般人都是日出而

作,日入而息,而你卻反其道而行之,與日月及地球運行的規律正好背逆,也不

會馬上招致什麼不好的事情,而是說,長此以往對你的健康和工作效率將有不良

影響。

擇吉術是一門科學,是揭示天地自然的規律,講究人與自然的和諧平衡,按

照自然規律辦事的數術學,但構成這門“科學”還有許多附會牽強謬悠怪誕的唯

心和迷信的成分,有許多問題它還無法解釋並且自相矛盾,更重要的是,它缺乏

一個統攝全局的統一理論。但無論如何,擇吉術中有我們目前仍無法把握的規律

或必然性,也有我們今天能夠認識和總結的“合理內核”,這一點應該是可以肯

定的。至少,擇吉術迎合了世人趨吉避兇,追求成功、吉祥、平安、健康、富貴、

害怕失敗、兇禍、疾病、貧窮的心理,並且能夠滿足這種心理。僅此一點,就使

它獲得了生存和發展的社會基礎。

擇吉術是一門數術,同時又是一種文化現象,也可以叫做擇吉文化;在中國文化史上應該佔有一席之地。誠然它既有秉承傳統文化精粹的一面,又有唯心迷

信的內容,因此,研究擇吉術的有關理論、原則、方法和神煞,將有助於我們逐

46

步揭開覆蓋於擇吉術之上的神秘面紗,披沙揀石,擇吉術的理性與虛妄都將一一

呈現出來。《欽定協紀辨方書》是理論體系最為完整,內容最為完備,論述最為

周詳,觀點也最有參考價值的一部擇吉著作。對《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研究,一

定會有助於中國擇吉術的研究,有助於人們認清擇吉術的真像。因此《欽定協紀

辨方書》是擇吉術最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47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綜合上述的文獻探討,本章將發展出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再針對本研

究使用的研究方法加以說明,主要包含:第一節:研究架構;第二節:研究方法;

第三節:研究工具;第四節:研究限制;第五節:研究資料分析。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在探討分析擇日通書的脈絡。擇日(擇吉),是指以干支曆法為基礎,

根據年、月、日、時所值吉凶神煞進行計算,綜合參考,選擇吉日吉時,確定趨

避的一種方法。簡單地說,所謂擇吉,就是根據一定的方法選擇吉利的日子,在

中國古典書籍上也稱為擇吉、諏吉、涓吉、諏日、剋擇或選擇,民間對此則通稱

為「看日子」、「撿日子」、「選日子」,它是一種選擇「黃道吉日」或「良辰

吉時」的方術。本論文之所謂擇日,是指依《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提的事例、

文本為依據,來析論有關擇日通書中的脈絡。

當今社會的一般行事,通常依賴標準化的西洋曆來行事,例如上班的人,周

一至周五工作,周六、日休息,逢國定假日就休息;學校定期開學、考試、放寒、

暑假;工廠的輪休制度?..等。這些事情何時當作,不同機關依其工作需要所決

定,少有「擇吉」的要求。但在中國固有擇吉傳統中,舉凡大小事如:「入學」、

「上官」、「出行」,甚至「會親友」、「求醫療病」、「經絡」、「醞釀」等,

都要挑日子。今日社會雖然對於上述翠¤多不擇日辦理,但對於婚、喪喜慶、移

徏、修造動土、開工、開市、新居落成,依然是大多數人必須擇日而行的重要事

項。在這擇日行為後面,是否時間具有某種性質,而可以用選擇時間的行為達到

某種目的呢?

本文欲藉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提的事例,嘗試分析擇日通書的脈絡,

解釋擇日行為將「年、月、日、時」的吉凶作為工具而加以操作,以達成某種目

的之意義。說明擇日的歷史源由,相關內容,包括擇日事項、神煞系統的建立、

擇日通書之文化的介紹,擇日通書中擇日名詞解釋,之後再討論《欽定協紀辨方

48

書》與坊間擇日通書的異同點。

擇日通書所依據的曆法,是「舊曆」。依中國曆書之研究,曆書中有各種注

記,稱為「曆注」,包括節氣、物候,以及日常行事吉凶宜忌。曆注在漢代已經

發端,經過歷代發展,由簡趨繁,基本形式與內容並無大異。有注記的曆書,稱

為「具注曆」;專門依年月時日記載行事吉凶宜忌內容的書,則稱為「曆忌之書」。

今日所見,其較早者,有睡虎地秦簡《日書》,以及在八角廊漢簡、阜陽漢簡、

九店楚簡、張家山漢簡、放馬灘秦簡中發現的《日書》。漢王充《論衡.譏日篇》

稱這一類載有每日行事吉凶宜忌的書為「時日之書」,且說:「時日之書,眾多

非一」。「曆忌之書」或「時日之書」,在歷代藝文經籍之志頗見記載,可知自

漢自清,流傳不絕。擇日通書是民間術數家的專業用書,具體的說,凡是風水、

擇日、命相家,幾乎是人手一冊的。也就是說,大部份的風水擇日館是為一般民

眾來選擇吉日良辰的。在《欽定協紀辨方書》〈用事〉卷中,整理古代擇日事項。

該卷所列選擇事項,日常生活諸事分御用六十七事與民用三十七事,又據一般通

書登記了選擇六十事。這些選擇事項,可以反映古代官方與民間日常生活關心的

翠¤。

現今坊間出版的擇日學書籍,都是將其中流行至今的常用事項加以整理說

明,並為了方便民眾的閱讀,所以把一些專用的術語通俗化,並參融了各地方的

風俗民情之擇日法。因此在書中所提,均沒有確切的立論依據,大家都自成一派,

自己用自家的祖傳資料,並無法說出日子吉凶的原由,有時就是連擇日師本身也

不知其原由,只云是師父說或是某某祕笈,一般民眾因為不懂也有些神秘的禁

忌,因此對於日子的選擇就只能相信自己找到的擇日師了,無法去探究其原由。

如臺灣北部和南部的擇日館所造的擇日通書,其中所談就有所不同,所談的吉凶

宜忌也大不相同,因此有可能在同一日,臺灣北部和南灣南部的看法就不相同,

所以筆者以《欽定協紀辨方書》為文本依據,來對擇日通書之脈絡做分析研究。

所以擇日就是選擇對人的日常生活中特定及重要的「神聖時間」而言,此概

念隱含擇日行為的宇宙觀與思考模式,而於選擇時間內所從事之活動,則對當事

49

人有非常重要的價值。筆者以為,擇日具有整合人類活動於超自然世界之意義,

其目的在使人類活動配合,或不至於影響(沖犯)超自然世界的活動。

50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採取的方法,主要採用歷史研究法、文獻分析法、比較研究法。由《欽

定協紀辨方書》做為文本依據,來分析臺灣坊間擇日通書的沿革及發展過程。

本論文採用歷史研究法蒐集資料,來研究擇日通書發展的歷史及其歷史背

景。經由有系統搜集通書資料──諸如《楚帛書》、放馬灘秦簡《日書》、睡虎

地秦簡《日書》、磨咀子漢簡《日書》、呂才《陰陽書》、《欽定協紀辨方書》、

《三命通會》,並客觀的閱讀民間通書編輯參考資料-《天文時憲志》《鰲頭通

書》《永吉通書》《象吉通書》,來研究。

文獻分析法為依《欽定協紀辨方書》的文本編輯脈絡,進行分析與解釋擇日

通書的脈絡。並就現今在坊間均可取到的擇日通書的異同性進行比較,以獲取通

則(可藉以建立假設,進而對比《欽定協紀辨方書》而形成脈絡),且進行原因

比較研究(比較擇日通書間的差異及形成原因,對特質進行分析)。

本論文採歷史研究法與文獻分析法的特性:

1.在坊間自然生活環境中,從擇日館所使用擇日通書現象以及民眾日常生活中

使用的通書的研究。

2.使用資料收集方法收集擇日通書來做研究。

3.分析臺灣坊間擇日通書的脈絡及組成架構與組織,深入了解擇日通書的脈絡

並找尋適合的研究,研究當前的現象,解決當前擇日通書吉凶宜忌等複雜說

法以及編輯脈絡的問題。

4.以《欽定協紀辨方書》整合現今擇日通書的脈絡。

本論文採歷史研究法與文獻分析法的功能:

1.閱讀擇日通書的歷史可了解過去擇日通書的發展歷史,追求「真正的真實」,

並比較現今紅皮通書「前後脈絡」的關係。對於歷史資料(證據)的收集採

用最原始的文獻典籍資料,不採用坊間流傳的二手文獻資料。

2.判斷所收集的擇日通書文獻資料是否被整理過,並非必然真實或完整的文

獻,以清乾隆年間所編《欽定協紀辨方書》的文獻資料對照坊間紅皮通書是

51

否可能有偏頗意見的介入,是否只是膚淺而無法反映精確狀況和實情,並且

配合《楚帛書》、睡虎地秦簡《日書》、《天文時憲書》、《象吉通書》、

《永吉通書》、《鰲頭通書》、《擇日通書便覽》等現今臺灣坊間所流行的

通書依據原始資料,來分析臺灣坊間擇日通書所依據的原則及目前所呈現的

架構,找出其依據的原始資料,藉由此方法來分析坊間通書的脈絡。

比較研究法則用於對比《欽定協紀辨方書》與臺灣坊間擇日通書的差異,及

其異同,都有助於了解通書中的實質內容及撰寫脈絡。

本論文所採的比較研究法主要是將《欽定協紀辨方書》與臺灣坊間擇日通書

的差異加以比較或對照分析,發現其異同,歸納出擇日通書編輯的原則,以及所

依據之文獻參考。其程序分為描述階段、解釋階段及併排階段。譬如要研究擇日

通書的脈絡問題時,即可收集現今流傳於臺灣坊間市面的通書資料,對照《欽定

協紀辨方書》,然後加以比較分析,歸納出這些擇日通書編輯的脈絡原則、方向、

特點,並且要留意各擇日通書文化及社會背景的差異性。一般說來,比較研究法

要經過描述、詮釋、併排、比較等步驟完成。相互運用以上三種方法,以求對擇

日通書獲得較深入的分析與研究。

52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論文以有文獻可考的,可蒐集到的資料作為研究工具,以《欽定協紀辨方

書》做為文本基礎,以了解擇日通書的脈絡。雖然各家擇日知識系統上的認定並

不完全相同,但均有論及吉凶宜忌,擇日家並告知大眾應依其時所規定之宜忌事

項辦理,否則必遭凶厄的主張。但不同地區的擇日家會因自己的認知不同、看法

不同,所選擇出的日子也不盡相同。在同一個日子中,有的論吉,有的論凶。民

眾不知到底為何,因此筆者以《欽定協紀辨方書》來做為立論依據;並收集擇日

通書加以對照比較,希對擇日通書的脈絡有個較清楚的理解,並做分析與研究。

選擇吉日的目的主要也是為了求得一定時日之吉凶,行事宜忌之內容,以便

於遵守照辦。但是當時間不吉,而情勢又不得不做某事時,在實行上就有另一套

解釋方法,依然進行自己所欲之事,並且在心理層面上自己相信可逃過自己認定

「凶神惡煞」所降臨之災禍。因此擇日不必然讓人時時事事縛手縛腳,藉由這些

方法來滿足主事之人心安,並尋得補救之方,或者依於干支理論,能制化惡神的

情況來做解釋,讓一般不懂的民眾接受。所謂「主事之人心安」,主要指的是利

用擇日之學門派甚多,對於吉凶宜忌的認定不相同,甚至南轅北轍之情況,聽從

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例如民間常見者,結婚之日,新娘「妨女父母」,則新娘在上車離娘家時,

新娘父母不要出門送女兒;新娘「妨翁姑」,則新娘在進新郎家門時,請翁姑暫

避,這樣就不會對父母、翁姑不利,而一樣可以進行婚禮。依某些擇日家之言,

如果某人某年不宜結婚而必須結婚,也有變通辦法,就是婚禮時,新人不要穿禮

服,因為不穿禮服,就沒有新娘神,便無所謂凶煞。又如某人想搬到現住地的西

方,但是搬家年月日不利西遷而利南遷,則此人可以先搬到現住地的北方,再於

選定之日期,南遷到新厝。修作宅舍或安葬,也有不擇吉時之變通辦法。前者可

以選擇大寒五日後動工,立春前豎造,可不忌方道凶煞,這叫「權修法」;後者

亦可選在上述時間內,即大寒五日後破土,立春前安葬,可不忌諱開山立向歲月

凶神,但要在立春前或次年寒食、清明節加土謝墓,這叫「權葬法」。按擇日家

53

的理由,這時是歲君交承時,神煞忙著接班,權責尚未分明,故能逃避其監控。

如果立春已過,神煞所值之時、所理之方已定,就不可不擇日修作、埋葬。

另外,如果遇到事情急迫而無法擇日,也有咒法可以補救,即在將出門時,

兩腿併攏站直,叩齒三十六次,然後以右手大拇指畫地,先畫四條縱線,再於其

上畫五條橫線,畫畢,念咒七遍:「四縱五橫,吾今出行。禹王衛道,蚩尤避兵。

盜賊不得起,虎狼不得行,還歸故鄉。當我者死,逆我者亡。急急如九天玄女律

令。敕。」念完,以土壓在大拇指所畫的「四縱五橫」上,即可前行,百步之內

不可回顧,便可以保證平安。49

這即擇日家所謂所謂「依於干支理論,能制化惡神」的方法,「制煞」、「化煞」

的方法,就是用干支之生、剋、沖、合、會、刑、害等理論,而找到對付凶煞,

使其不能危害的方法。如庚、辛金可剋甲、乙木,這屬於「制」;或用地支三合

之法,「化」去屬木之凶神,使原來屬木之凶神無能為害 。就整個凶煞而論,擇

日家之主張,為大煞避之,中煞制化之,小煞但得主事者八字停當,且另有吉神

照臨,可不理會。由此可知,對於日子的選擇,可說是眾說紛紜,而且是以自己

需求之日子為主,就算是當日對於所要行事的事有所禁例,但擇日家仍會以另一

套的說法來談,並無一套理論基礎。因此筆者以《欽定協紀辨方書》來做為立論

依據;並收集紅皮通書加以對照比較,希對擇日通書的脈絡有個較清楚的理解,

並做分析與研究。

49周榮益、劉道超著,《神秘的擇吉(6)》,書泉出版社,1994 年1 月,頁235。

54

第四節 研究限制

中國術數典籍浩如煙海。中國術數學的包容量極其博大,涉及面極其廣泛。

在中國歷史發展中,中國術數在天文學、氣象學、數學、哲學、軍事學、醫學和

曆法中曾發生過啟示性和開拓性的作用。有的術數典籍本身同時也是中國古代天

文學、數學或哲學的名著。但同時也應當看到,在術數中有大量的神秘主義和迷

信內容。因此,中國術數的學術價值和科學價值或小或大;它所包藏的對我們現

代科學的發展有啟示、有裨益的東西或少或多,都是我們需要認真加以研究和探

索的。而且只有通過研究,才能真正的了解。

術數的種類雖然很多,但它們本質、終極目的,就是預測。人們想要正確地

預知自己的未來的吉凶禍福。因為,預知未來,既是作為人體生命的人的一種正

常的心理需要和欲望,又是人類社會向科學提出的合理的需求。

中國的術數學,惟其稱為“術數”,原理依據是,人為自然界天與地作用的

產物,人在天地間生存、運動;宇宙萬的都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人、天、地及

宇宙萬物的運動無一不受著一種“數”的制約。古人認為,對這種“數”人們可

以通過卜筮等術數手段,得到“神”的指點和啟示,感知和認識它。神,當然是

不存在的。先民從來沒有樹立起一個統一的,能夠創造世界的“神”來。術數裏

提到的神,是多元的、多種多樣的,最終都是為術者服務的,是對“數”迷惑不

解的產物。那末,“數”是否是一種客觀存在?“數”的存在形式是怎樣的?是

點?是線?是力?是波?是場?是聯繫?是規律?這是現代科學研究的一個課

題,也是揭示中國術數學奧妙的中心問題。50選擇術(擇日),也是中國的術數學

之一,其為天文學與曆算學配合而成,是一門對日子吉凶宜忌的論斷,從文獻資

料來看,遠在戰國中晚期之交《楚帛書》就有對日子理論性的論述,而且在其<

丙篇>內容及遣詞用句,都與古代的擇日書籍相近。而且各個朝代也都有選擇的

書籍流傳,但大多亡佚,現存者大多是後人的增補。由於文本書籍的缺乏,因此

對於擇日通書相關的研究在學術界少之又少。在陳進國先生發表於《台灣宗教研

50劉英傑,《中國術數研究》,天髓網,名宿論易。

55

究通訊》第4 期的論文<民間通書的流行與風水術的民俗化 以閩台洪潮和通書

為例>51中所提:

「繼成堂通書也都強調:通書之設,以利人之趨避也。顧術數之家,更相推衍。神煞之名

愈多,而選擇之用愈淆,是欲利人反以害人也。又惡乎可?清朝欽定《協紀辨方》一書較正神煞,

推詳根源,邁古超今,皆諸書所未及。即如大月建一節,古從天干起例,既有不接之處,而協紀

從地支起例,確有定論。不懂生今之世,當遵今之法已也。何不惜重貲購集諸書參詳考訂,著為

一篇公諸同人,每日之下註明,盡書通書宜事,參與協紀,務其精詳。謹將凡例開列于左。一、

凡通書不宜而憲書宜者,??俱從憲書所注。一、凡通書注宜不注忌,憲書注忌不注宜者,??

俱從憲書注忌。」52

對於日子的宜忌是越來越混淆。因此筆者以由清乾隆帝所頒的《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立論,來分析擇日通書脈絡。

51 《台灣宗教研究通訊》第4 期,台北:蘭台出版社,2002 年10 月。

52陳進國,<民間通書的流行與風水術的民俗化 以閩台洪潮和通書為例>,2003 年10 月。

56

第五節 研究資料分析

本研究以《欽定協紀辨方書》對擇日通書進行分析。最能體現《協紀辨方書》

作者這一基本觀點的,是本書卷三“總論”中的一段話:“凡以血氣心知之性,

必合諸虛靈不昧之天,而後天下之理得命使足已。而不問,則未事而先失也。選

擇之義亦猶夫是。天地神祗之所向則順之,所忌則避之。既奉若若于宮以彰昭事

之忱,又申布於閭左以協休嘉之氣。凡以敬天云爾。如曰若是則福,不若是則禍,

則術士之曲說而非其本原也。王充《論衡》辟之不遺餘力,則又儒士拘迂而未見

大義。善夫荀悅《申鑒》曰:或問時群忌,曰此天地之數也,非吉凶所從生也。

夫知其為天地之數,則固修身者所當順也,知其非吉凶所從生,則一切拘牽謬悠

之說具廢,而所為順之避者亦必有道矣。”53

就是說,人類生活在世界中,應該使自己的行為合乎天地之大理,即所謂“合

諸虛靈不昧之天”。而按照擇吉術擇日選方,實質就是尊崇自然,按照天地自然

的規律辦事,“天地神祗之所向則順之,所忌則避亡。”否則,將會“未事而先

失”。但既然神煞只是某種規律或關係的反映,按照擇吉術擇日辦事,就不應有

絕對的吉兇,我們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鋪注條例中可看出對行事吉凶衝突時,

所採用的原則方法:

「凡鋪注萬年書通書,先依用事次第察其所之日,於某日下注宜某事,某日下注忌某事,

次宜忌較量其吉凶之輕重,以定去取。凡宜宣政事、布政事之日止注宜宣政事。凡宜營建宮室、

修宮室之日,止注宜營建宮室。凡吉足勝凶,從其宜不從忌者,如遇德獨忌之事,則仍注忌。凡

吉凶相抵,不注宜亦不注忌者,如遇德獨忌之事,則仍注忌。凡德合赦愿、月恩、四相、時德等

日,不注忌進人口,安床、經絡、醞釀、開市、立卷、交易、納財、開倉庫、出貨財、如遇德獨

忌及從忌不從宜之日,則仍注忌。凡卯日忌穿井,不注宜開渠。壬日忌開渠,不注宜穿井。凡巳

日忌出行,不注宜出師、遣使。凡酉日忌宴會,亦不注宜慶賜賀。凡丁日忌剃頭,亦不注宜整容。

凡吉凶相抵,不注忌祈福,亦不注忌求嗣。凡忌詔命公卿、招賢,不注宜施恩封拜、舉正直、襲

爵受封。凡忌施恩封拜、舉正直、襲爵受封,亦不注宜詔命公卿、招賢。凡宜宣政事之日,遇往

53 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200。

57

亡則改宣為布。凡月厭忌行幸、上官,不注宜頒詔、施恩封拜、詔命公卿、招賢、舉正直、遇宜

宣政事之日,則改宣為布。凡吉凶相抵,不注忌結婚姻,亦不注忌冠帶、納采問名、嫁娶、進人

口,如遇德獨忌之事,則仍注忌。凡吉凶相抵,不注忌嫁娶,亦不注忌冠帶、納采問名、結婚姻、

進人口、搬移、安床,如遇德獨忌之事,則仍注忌。遇不將而不注忌嫁娶者,亦仍注忌。遇亥曰

厭對、八專、四忌、四窮而仍注忌嫁娶者,止注所忌之事,其不忌者仍不注忌。凡吉凶相抵,不

注忌搬移,亦不注忌安床,不注忌安床亦不注忌,如遇德獨忌之事,則仍注忌。凡吉凶相抵,不

注忌解除,亦不注忌整容、剃頭、整手足甲,如遇德獨忌之事,則仍注忌。凡吉凶相抵,不注忌

修造動土、豎柱上樑,亦不注忌修宮室、繕城郭、築堤防、修倉庫、鼓鑄、苫蓋、修置產室、開

渠穿井、安磪碨、補垣塞穴、修飾垣墻、平治道途、破屋壞垣。如遇德獨忌之事,則仍注忌。凡

吉凶相抵不注忌開市,亦不注忌立卷、交易、納財;不注忌納財,亦不注忌開市、立卷、交易;

不注忌立卷、交易,亦不注忌開市、納財。凡吉凶相抵不注忌開市、立卷、交易,亦不注忌開倉

庫、出貨財。如遇專忌之日則仍注忌。凡吉凶相抵不注忌牧養,亦不注忌納畜;不注忌納畜,亦

不注忌牧養。凡吉凶相抵有宜安葬不注忌啟攢,有宜啟攢不注忌安葬。凡土府、土符、地囊止注

忌補垣,亦不注宜塞穴。凡開曰不注宜破土、安葬、啟攢,亦不注忌。遇忌則注。凡四忌、四窮

止忌安葬。如遇鳴吠、鳴吠對亦不注宜破土、啟攢。凡天吏、大時不以死敗論者,遇四廢、歲薄、

逐陳仍以死敗論。凡歲薄、逐陳曰所宜事照月厭所忌刪,所忌仍從本日。二月甲戌、四月丙申、

六月甲子、七月戊申、八月庚辰、九月辛卯、十月甲子、十二月甲子,德合與赦愿所會之辰,諸

事不忌」54

所以擇吉用日的取捨原則是:"凡吉足勝兇,從宜不從忌;凡吉凶相抵,德喜之

事仍忌;吉不足勝兇,則從忌不從宜。"具體而言,吉凶神煞互相摻雜及其對待

方法不外這樣六種情況。其一,吉足勝兇,從宜不從忌。其二,吉足抵兇,遇德

則從宜不從忌;不遇,從宜亦從忌。其三,吉不抵兇,遇德則吉勝,從宜不從忌;

不遇,從忌不從宜。其四,兇勝於吉,遇德始相抵,從宜不從忌;不遇,從忌不

從宜,其五,兇又逢兇,遇德從忌不從宜;不遇,諸事皆忌。其六,兇疊大兇,

遇德仍諸事皆忌。並非一遇凶煞,不分力量大小輕重主次一概迴避。

54 文淵閣版《欽定協紀辨方書》,頁811-460~811-462。

58

所以本書作者認為:“凡以敬天云爾。如曰若是則福,不若是則禍,則術士

之曲說而非其本原也。”但是,由於擇吉術體現的是一種天地自然日月星辰運行

的規律,所以不能不對人產生影響。所以本書作者說:“雖然,敬不敬之間,吉

兇禍福隨之矣。”就是說,尊崇自然,按照自然規律辦事,就會得到自然的回報,

獲得理想的結果。反之,如果不尊崇自然,違背自然秩序,不按自然規律辦事,

就會受到自然的懲罰,招致兇禍。當然,這兩種影響只表示一種趨勢,而不是馬

上將會如何如何。就好象一般人都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而你卻反其道而行之,

與日月及地球運行的規律正好背逆,也不會馬上招致什麼“報應”,而是說,長

此以往對你的健康和工作效率將有不良影響。55

今日所見,較繁備的擇日通書在干支時日下的注記,除了二十四節氣,朔、

望、上弦、下弦與日出日沒時刻,並七十二候等天文資料外,還有年神方位、月

神方位、每日的吉凶神煞及其用事宜忌,另備五姓修宅、嫁娶周堂、太歲以下出

遊日,逐日人神所在,九星七色、四時大吉、二十八宿值日、各種出門、動土、

婚喪嫁娶舉事之吉凶宜忌等資料,以供日常行事選擇合適時間。

擇日通書所載行事宜忌內容為古代官方曆書之重要內容。故古代官方曆書之

一重大功能,實為「擇吉」,即為行事選擇合宜時間。唯自民國紀元改行「新曆」

以來,行事宜忌的內容已經不見於官方曆書。今天擇日所根據的為選擇通書,或

簡稱為通書,係以「舊曆」為日子的依準,內容複雜、術語繁多,多為專業的擇

日先生所採用;而流傳於一般家庭的農民曆,除了包含民間相關的知識,如農漁

業資料外,並有簡略的擇日宜忌,一般人均可以輕易的按照上面所載的吉凶宜忌

而行事,可謂擇日通書之節本。

擇日專家而言,所謂「神煞」,「不過假以記其名位,別其性情而已」;或

說「神煞不是有意志的精神性實體,而實際上是與一定時間方位聯繫的陰陽五行

之氣」;但是,因為形容其作用之大且微妙,並出於對自然力的敬畏心理,故稱

55 網站:www.fengshui-chinese.com/discuz/ ... p;extra=&page=2

59

為「神煞」。56這是因為以天干、地支作年、月、日、時的時間符號,一方面代

表天氣與地氣所具有的質性,另一方面,又用神煞之名來代表其吉凶。既稱為「神

煞」,並且神格化的宣稱他們有吉凶惡善的性情,與特定職司,並且能干預人間

事務,那麼屬於干支一類的神煞,加上民間流傳的非干支神煞,就使得擇日裡的

眾多神明具體化,成為具有意志的、實質的,天地間的各種善惡的神明,按其權

責出巡,輪流值日管事。

因此,在擇日的知識體系中,「歲德」為歲中德神,「力士」為歲中凶神。

「太陽天赦」所值之日,能解諸凶,宜修方、入宅、豎造、安葬;「天刑黑道」

所值之日忌上官卦任、遠行、詞訟、營建、移徙。某時有吉星照臨,則或利開張、

出行、婚嫁,可益子孫、旺田產、進橫財、生貴子;某日時用事,則或驚犯沖剋,

鬼哭神號,損家長、傷人口、招官訟、失財物。是故擇日的目的也是敬神事鬼,

唯恐「如不擇日而隨意去做事情者,一旦侵犯到『凶神惡殺』的領域而觸怒神殺,

則災禍立至」。57因此於《協紀辨方書》中所收錄的神煞,記載其「所值之時」、

「所理之方」,不但使人的世界(個人、人群與其活動)合併在一更大之宇宙秩

序中,亦是以擇日系統界定的神聖世界的時間表,作為人間活動的參考行事曆。

56鄢良著,《三才大觀》,明文出版社,1994 年6 月,頁286。

57彭貴麟著,《趨吉避凶擇日術》,益群出版社,1993 年6 月。

60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臺灣坊間的擇日通書脈絡分析

中國傳統的擇日,早在先秦時期已相當成熟,當時的《日書》中所記載時日

宜忌的內容,不僅涉及嫁娶、出行等日常生活之事,亦牽涉及攻伐、出兵等軍國

大事。擇日(選擇)之學原本是各個朝代國家的執掌,視為國家權力的表徵。官

方天文機構除了推算曆法和觀測天象外,還需負責地理選擇之事,如東漢時期天

文官職責就包括:「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曰及時節禁忌。」稍後,在

官方天文機構中更出現一部門專責此類事情,宋、元時,稱之為三式科,在清代

則稱作漏刻科,此科在清初的職掌為:「相看營建內外宮室、山陵風水,推合大

婚,選擇吉期,調品壺漏,管理譙樓,郊祀候時,兼鋪註奇門出師方向」。58從

元朝開始,法律中就對私自印售黃曆者,採取相當嚴厲的懲罰。在明朝出版的黃

曆封面上,也都印有一則告示,宣稱每本黃曆都必須蓋有欽天監的印信,否則便

視同私曆,盜印者如被查獲,將被處以斬首的重刑,密告者則可獲得賞銀五十兩。

59由此可見曆日的訂定是治理大一統的帝國所不可或缺的,而且也是擁有最高統

治權的具體象徵。但隨著造紙技術與印刷術的成熟以及民間人民生活的需要,但

無法去獲得官曆,因此在民間也有許多書商自行刻印曆書來出售,但各書商所刻

印之曆書所記的晦朔或節候的時日卻常有出入,並曾有許多所使用的規則與官曆

不同,因此擇日通書就在民間以各種不同的型式出現。

在臺灣坊間的擇日通書有人稱為「紅皮通書」,也有人稱其為「通書」、「通

勝」、「農民曆」、「曆日」、「黃曆」等。其主要內容在「選擇良辰吉日」,

用以做為人們行事的依據,相信的人認定這是一門專門的學門,也有許多人不以

為然。然而臺灣社會卻有一種奇怪的現象,儘管有人平常說不信擇日之說,也勸

人不須在意,可是在自己或家人面臨人生重要翠¤時,如訂婚、結婚、搬家、開

58黃一農著,《通書中國傳統天文與社會的交融》,載《漢學研究》第14 卷第2 期(1996 年12 月),

第160 頁。

59黃一農著,<洪潮和繼成堂通書兩百年行銷史>,載《漢學研究》第14 卷第2 期(1996 年12

月)。

61

工、上樑、開幕、安神、祭祀、安葬,甚至出外旅行等,都免不了挑選個良辰吉

日,是求取心安?或寧可信其有?由此可知,根據擇日通書選擇良辰吉日,在現

代人們的心目中仍舊占有一定的分量。現今在要過年的時候,鄉鎮區公所、農會

或是民間的神壇、廟宇,都會印製新的農民曆來贈送民眾或信徒,家家戶戶可說

手邊都會有一本農民曆,對於生活中較細小的事情來選擇好日子,但若遇到較重

要的事情時,民眾就會選擇到擇日館去請擇日師來選日子,因為大家認為選擇良

辰吉日牽涉到許多專業的知識,是一般人所不能了解的,因此臺灣各地均有許多

的擇日館,來為當地的民眾服務。也因為有這麼多的擇日館,大家各自編纂自家

的擇日通書,因此有許多對日子的宜忌說明不相同之處。

坊間擇日(擇吉)的目的就是民眾對於不可預期的行事不知如何所措時,渴

望順遂、吉祥、成功,更害怕舛逆、兇禍和失敗,心想趨吉避兇、祈福禳禍,當

人們的生活還很困頓,不能保證食物的來源,不能把握事物的進程和結果,不能

有效地避免冷、熱、毒氣、各種災害和疾病的侵害的時候,人類就求助於不可知

的力量。於是,有各種趨吉避凶的方術出現,出現了祭祀與占卜,我們從甲骨文

的卜辭中我們就可看出,擇日也屬占卜的一環。它對一般人民的生存與發展起過

積極的作用,我們由出土的文獻資料(如《日書》)可看出端倪。因此舉凡人生,

從出生到死亡的幾件大事,如嬰兒出生的沐浴日、剃頭日;成年時要做成年禮的

日子;談及婚嫁時的訂婚日、結婚日;新買住宅的入宅日;死亡時的入殮、安葬、

出殯等行事,均需由擇日師所選擇良辰吉日。

而目前大量的擇日通書、農民曆等充斥市場,質量參差不齊、內容短缺、吉

凶神未完全註明、宜忌錯漏等。從這個事實我們可看出不同版本的通書有時內容

不同,宜忌的註解、吉兇甚至相反,使人疑惑不解。到底何者所說才有個確切的

依據,且每本通書所載均是說源於《協紀辨方書》、《鰲頭通書》、《象

吉通書》、《永吉通書》等,但所使用內容,相對照原典,卻差異甚多。因此民

眾所選用的通書或是擇日館所使用之通書,有許多是引用錯誤,但因為原典資料

不易搜集,就算有原本資料又看不懂,因此大家都會認為自己所用的擇日通書才

62

是正確的,無可適從。

在臺灣坊間擇日館的擇日師每人都各有所師,但其師父對擇日的了解又不知

其深入到何處,現在又有上了幾堂的課程就可把擇日的理論方法學好,就可自己

看日子,也難怪為何今日擇日通書日子宜忌的解釋有這麼多的原因了。而且坊間

擇日師有一個說法是使用通書擇日,雖然是黃道吉日等吉日,需要以個

人來做為主角,對其中一部分人來說是吉的,但對另外一部分人來說卻是兇的。

即使是相同的民事活動,相同人,也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如修陰宅風水這項活動,

假設人事方面相同,也應分為生基、兇喪、遷移等情況,因為上面這三種情況的

擇日條件、方式等不同,所需選擇的日子也不同。

臺灣坊間的擇日(擇吉)方法應該是以翠¤(指各項民事活動)為準,結

合當事人,根據擇日規則,選擇吉日吉時來進行活動才是正確的擇日方法。如嫁

娶,首先以新娘的出生日期為條件,選取新娘的出嫁大利月份,再從出嫁大利月

份中選出適合出嫁的吉日,從適合出嫁的吉日中,結合其他當事人的出生日期,

選取大家都適合的吉日,並以該吉日為準,選擇吉時,嫁娶擇日(擇吉)至此完

備。其他各項民事擇日(擇吉)依此類推,擇日的目的是趨吉避兇,所以在涉及

諸如婚姻嫁娶、修造動土,等等,重大事項時必須選擇吉日吉時,否則必會造成

不良後果,雖未敢斷定所有的不良後果均由此產生,因為其中有部分好,則是因

為無意中碰上了吉日良時,但如沒有碰上了吉日良時,則肯定由此產生的不良後

果會不少。

以上是臺灣坊間擇日的通用方法,大多數人奉之為圭涅,並且奉之準則,深

信不疑。但殊不知,日子的吉凶,在古代是由欽天監編訂的,內容主要是根據欽

天監觀察天象的資料所得,把未來一年的節氣,日蝕,月蝕,星宿交會以及年月

日的干支編寫出來的。亦即是在當日,地球與太陽、月亮及眾多的星辰中,所對

應出的引力牽制的吉凶,在這一日子中什麼事符合這個引力,就比較順,那就論

之為吉;那些事會和這引力相沖突,就比較不順,那就論之為凶,所以擇日為刻

意挑選的時間,亦即是挑選一個和當日所從事之事,在地球上對應於日月星辰的

63

引力相似或相同的,那個日子來從事就會比較有成功的機會,而並不是像一般坊

間擇日師所談的那種情形,他們只是用來哧唬民眾罷了。

64

第二節 臺灣坊間的通書現況分析

通書,在古代已有官方發行印製,流通於民間,以便一般人作為擇日的根據。

直到今日通書的使用風氣更為盛行。現今臺灣坊間選擇通書的內容包括:百歲

圖、近三百年中西紀年對照表、嫁娶吉課、造葬吉課、羅經理論、董公選擇日要

覽、陰陽曆之異同、新撮諏時表及大字通書、論利中不利與論不利亦利、論灸退、論生尅制化、論五運六氣、論補龍補山活法、論相主、論造命、論六吉、論六凶、

論三象、論三式、論消滅煞、論修方及山、向、中宮、論六十年空亡、擇日術語

註解(分成建築類、祭祀類、工商類、婚姻類、農牧類、生活類)、五行吉星凶神

雜殺起例(分成年遁月例、五虎遁、日遁時例、五鼠遁、干支所屬、干支陰陽、

干支對冲、天干長生、地支化合、地支三合、申五行生旺、五行生尅、四季相旺、

十二長生、天干祿元、地支馬元、地支三刑、地支六害、天乙貴人、天干陰貴、

天干陽貴、天官貴人、天福貴人、 福星貴人、文昌貴人、天廚貴人、烏兔太陽、

九星起例、歲破例、三殺例、坐殺向殺、皇天炙退、天官符、地官符、尅山家、

大月建、小兒殺、震宮殺、正傍陰府、都天太歲、巡山羅喉、穿山羅喉、坐山羅

喉、月巡山火、月遊火例、打頭火例、飛天獨火、頭白八山空亡、九天朱雀、箭

刄殺例、山方殺例、冲丁殺例、星曜殺例、曜殺起例、日流太歲、文曲殺例、消

滅殺例、雷霆太陽、生天太陽、差方太陽、羅天進年、天干進年、地支進年、羅

天進月、羅天進日、甲子進日、羅天進時、劍鋒殺例、正八座例、羅天退年、羅

天退月、羅天退日、羅天退時、暗天賊時、截路空亡時、天狗下食時、天地雷兵

時、明星護時、麟鳳吉時、正體五行、洪範五行、斗首五行、 元空五行、雙山

五行、八卦五行、卦氣五行、陰府五行、九良星例、先(後)天陰陽、先天五行、

後天五行、化氣五行、納音五行、建星五行、河圖(洛書)五行、河圖數)、納

音五行、九星序次、白星序次、逐年五運、逐年六氣、逐月六氣、六甲(神胎)

月占、六甲(神胎)日占、干納八卦、逐年主氣、逐年客氣、二十八宿、日家吉

神起例、天德吉日、天德合日、月德吉日、月德合日、天赦吉日、天恩吉日、天

福(瑞)吉日、母倉吉日、不將吉日、日家凶神起例、真滅沒日、四離四絕、正

65

四廢日、橫天朱雀、 氣往亡日、倒家殺日、正絕烟日、天兵凶日、楊公忌日、

日家宜忌、紅紗日、上朔日、月忌日、休廢日、四不祥、赤口日、刀砧日、四忌

四窮、彭祖百忌、十二建星、豎造全章選擇之道、會親友出行安機經絡開市立券

納財求醫、年月開山立向修方吉神註解、開山立向修方凶神制化註解、安葬全章、

四季黃帝詩曰、稱骨歌、陰陽百中經、流年運氣、相法擇要圖、面痣圖解、相掌

法、面相學解說、相法歌訣、孔子問答.小兒論、增廣賢文及朱子治家格言、二

十四節氣,朔、望、上弦、下弦與日出日沒時刻,並七十二候等天文資料外,還

有年神方位、月神方位、每日的吉凶神煞及其用事宜忌,另備五姓修宅、嫁娶周

堂、太歲以下出遊日,逐日人神所在,九星七色、四時大吉、二十八宿值日等內

容。

民眾因看不懂擇日通書,覺得那好像是一本有字的「天書」,因此有些擇

日館將擇日通書的內容加以簡化,另外印製成農民曆。農民曆的內容為擇日通書

(紅皮通書)的縮小版,其內容有:春牛圖、地母經、小兒關煞、元旦開門吉凶

日、出行吉凶日、建除十二神、紫白飛星、每日行事宜忌、每日沖煞、胎神占方、

每日凶時與吉時、農業種植、漁澇、漲退潮、太乙、六壬、奇門、日月蝕、十二

生肖運勢、二十八星宿、納音、算人命斤兩重、生男生女祕方、姓

名筆畫吉凶、星座運勢、血型、手相、面相;也包括了一些生活常識,如:郵遞

區號、簡易急救法、捷運路線圖等,內容包羅萬象,熱鬧非凡,簡直就是一部生

活小百科。

擇日館編印通書為了增加自己通書的銷量,故於通書中加插了更多的內容來

吸引讀者,有些內容是自己另外加上的,如教人自己推算一生的「秤骨歌」,教

人擇日的「董公選擇日要覽」,教人卜算的「諸葛神數」,教人預測農作收成的

「豐年耕種」,教人治理日常小病的「中醫驗方」等等。

通書的流行,原本是人民對生活中吉凶宜忌的趨避。但擇日者,自行推衍,

因此自訂了許多的神煞,神煞之名愈多,而選擇之用愈混淆,於是原本是想更清

楚的幫忙大眾,卻使得不懂擇日通書的人更加的不清楚。清朝《欽定協紀辨方

66

書》,推詳根源,是現今所有選擇通書的重要依據。如大月建一節,古從天干起

例,既有不接之處,而協紀從地支起例,確有定論。不懂生今之世,當遵今之法

已也。何不惜重資購集諸書參詳考訂,著為一篇公諸同人,每日之下註明,盡書

通書宜事,參與協紀,務其精詳。謹將凡例開列于左。一、凡通書不宜而憲書宜

者,??俱從憲書所注。一、凡通書注宜不注忌,憲書注忌不注宜者,??俱從

憲書注忌。這是在一般通書中所可常看到的用語,但事實上卻不是如此,坊間通

書的編印均是以所師承之通書為主,並沒有實際對照原本來校對,因此若所師承

的有所漏失,那就只能空缺或是加上自己的意思來解釋,這也造成為何在同一日

子中,其吉凶宜忌會有天壤之別的說法。

在《繼成堂 洪潮和通書》中就曾提出通書的宜忌內容是有爭議的。但洪潮

和的年度通書採取了一種巧妙的權宜辦法:凡通書與憲書判斷迥異者,一概從憲

書注。此舉表面上尊重憲書的註解,實際上是婉轉地表達了通書更適於“俗

用”,因為通書懂今之世,尊今之法。這種現象也透露出了民間社會對於代表正

統權威的知識體系的價值認同異化趨向。雖然洪潮和通書對於民間約定俗成的一

些“神煞”及宜忌雖不認同,但卻能尊重各地差異,反映出其作為地方知識體系

的權威同民間習俗有一種良性的互動格局。而基層民眾按通書所設定的宜忌行事

時,也在潛移默化地形成一種文化習慣,自然會以趨吉避兇的信仰心態,來處理

個人及族群之豎造宅舍、安葬等風水事宜。通書所標榜的“趨避”二字,可謂準

確地抓住了基層民眾功利化的宗教信仰心態。

在《欽定協紀辨方書》尚未刊行之前,大體來說,現今臺灣坊間各地流行的

通書,基本是以《繼成堂 洪潮和通書》為準則,以《象吉》、《憲書》、《鰲頭》、

《崇正辯謬》等坊間常見的理論型曆書為參用,再結合本地和一些地方慣例編撰

而成的。以通書內容而言,在涉及堪輿方面,各類通書的內容同洪氏通書大同小

異,無非是一些豎造要論、修整要論、安葬要論、修理墳塋、入宅歸火、修作廚

灶(安葬方位)等。

坊間通書有此理論為民間自稱懂得天文曆算的人所創,有此民間擇日師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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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的理論再加以創,有些理論是來自於其自身的生長環境背景及其當地的風俗習

慣而成,並非是由官方欽天監人員依日月星辰定位而定,因此每位擇日師的說法

會不盡相同。

68

第三節 臺灣坊間的通書文化

伴隨科技文明的進步,選擇吉日的風氣並沒有減少,反而有日漸增多的趨

勢。現今臺灣坊間出版的擇日學書籍,都是將《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載的事項,

流行至今的常用事項加以整理說明,這些事項的名稱亦見於臺灣坊間擇日通書的

每日干支下,而為「宜」、「忌」的行事項目。有關於神煞的起例,通書的編訂

者大多是依照著《時憲書》、《鰲頭通書》、《永吉通書》、《象吉通書》、《欽

定協紀辨方書》、《三命通會》等記載來說明,有時再加上自己的看法而得,而

擇吉的行事項目就五花八門了。

筆者從擇日通書整理之擇吉行事項目,可分為六類,共一百零四項:祭祀類

共十一項、生活類共三十三項、婚姻類共十三項、工商類共十五項、營建類共十

七項、喪葬類共十五項。其中與《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載的民用三十七事與選

擇通書中所載的六十事均多出許多。由此我們可看出擇日的行事項目有越來越多

的趨勢。我們由《欽定協紀辨方書》中所載的用事看到坊間通書的用事來看,其

最主要的仍與人民生活有關的事項居多,大抵所談的用事多和人的生老病死有

關。這些事項,可視為一個人成長過程中相隨的翠¤,而發生於出生、工作、結

婚、死亡等生命階段,它們與個人的平安健康,或與一人或一個家族的事業興衰有關。筆者將坊間擇日通書之用事及其意義條列於下:

祭祀類:

祭 祀:指廟宇之祭拜神明或至祖祠拜祭祖先等事項。

祈 福:祈求神明降福、酬神、謝神或設醮還願等事。

求 嗣:指向神明祈求後嗣(子孫)之意。

沐 浴:祈福設醮或還願時清潔身體之謂。

開 光:佛像塑成後安座前點眼入神之儀式,供奉上位之事。

齋 醮:廟宇建醮前需舉行的齋戒儀式。

設 醮:謂建立道場祈求平安祈福等事。

設醮分作三醮五醮之分,做三醮指做三日 ,做五醮指做五日。

69

酬 神:還願,答謝神恩。

塑 繪:寺廟雕刻神像,畫繪神像或人像等事。

普 渡:祭祀超渡陰界的亡靈。

造 廟:建造寺,廟,宮,觀,堂。

生活類:

上冊受封:指接受公職或從事公職等事宜。

上表章:下屬呈上表章或公事給長官。

襲爵受封:在古時接受皇帝所封的爵位或官位。

會親友:適宜會友、宴請親友、訪親友。

入學:到學校就學。

出 行:指遠行、旅行、觀光遊覽、業務考察、下鄉收租。

上官赴任:赴任公職,就任之事。

臨政親民:在古時地方官下視老百姓的生活情形。

移 徙:指搬家遷移住所之意或遷移物品等事。

遠回:從遠方要回家鄉。

解 除:掃舍,指沖洗宅舍解除災厄。

剃 頭:指初生兒女第一次理髮,即剃胎頭,或新娘挽面。指僧尼被剃髮,俗日

落髮為尼。

整手足甲:整理儀容等事。

求醫療病:適宜看病、治療疾病及動手術。

療目:治療眼睛病狀。

針刺:古時刺繡開針,現今紡織廠織布開針首日。

修置產室:房屋修繕等事。

掃舍宇:打掃屋舍。

伐木:砍伐樹木、修剪花木。

捕捉:撲滅家中螞蟻或農作物之害蟲生物。

70

畋獵:狩獵打獵之事。

取魚:捕魚,漁撈之事。

乘船渡水:出行乘船,橫渡河川。

栽 種:栽種植物或接枝。

牧 養:適宜牧養動物。

納 畜:買入家畜,家禽,寵物等。

平治道塗:修補道路。

安 香:指香火之安位,如安福祿(土地公)或安堂上之列代祖先神位。

安於堂上 之火宜燦爛三天勿失香火大吉。

密 日:即星期日,乃虛、昂、房、星四星宿也。

分 居:大家庭分家,另起爐灶,適用於分爐之出火,安香。

習 藝:學習特殊技藝,行拜師禮。

放 水:建築,清理池塘或水族箱後,將水注入蓄池。

出火:火指香火,即宜動神位之意。

婚姻類:

冠 帶:男弱冠,女及笄,為青少年的所舉行的成年禮儀式(一 般為16 歲)。

結婚姻:談結婚事宜。

納采問名:納采指收授聘金,俗稱:訂婚,文定,過訂,完聘,大定。問名一種

婚議的儀式,男女雙方各取年庚,供於神案;過三天如無事發生,再議訂婚、完

聘、嫁娶之事等。

嫁 娶:指舉行結婚典禮迎親之日。女方言嫁出,男方言娶入。

進人口:指收納養子女,或認乾兒子,乾女兒,或在古時納婢女。

安 床:新婚安置新床。有人事業不順或久年不受胎,重新安床。遷徒搬床,若

有孕婦,宜查看六甲胎神占方。古云:「新床易安,舊床難移。」即指有孕婦之

形。

裁 衣:指裁製新娘的新衣。或指做壽衣。

71

冠 笄:男弱冠,女及笄,為青少年的所舉行的成年禮儀式(一 般為16 歲)。

訂 盟:俗稱訂婚、文定、小聘、過訂、暗定。

納 婿:同嫁娶,男方入贅於女方為婿。

歸 寧:新婚後,新娘與新郎第一次回娘家。

求 嗣:謂向神明祈求後嗣之意也。

合 帳:製作蚊帳之事,今應指安置窗簾。

工商類:

經 絡:織布,收蠶,安紡車,安機器。

醞 釀:割蜜,造麴釀酒,養蜂取蜜。

開 市:新公司行號開業,開幕。年初頭一天或新年後開張、開業。公司、工廠、

商店開業做生意。

立 券:交易,訂立各種契約互相買賣之事。

交 易:指買賣之事,即約定買賣。

納 財:五穀入倉,商賈之置貨、收租、收帳、討債,借款購屋等。

開倉庫、出貨財:商賈之出貨、銷貨、放債、貸款。

安碓磑:適宜安裝機械及試車,安紡車。

立 契:指建立契約售之事,建立買賣契約。

掛 匾:指各種店鋪行號懸掛名號、招牌、匾額。

造車器:製造水陸路交通工具(適交新車)。

安機械:適宜安裝機械及試車,安紡車。

造舟船 造車器:製造水路交通工具(適交新船)。

營建類:

築堤防:修築河堤堤防事宜。

修造動土:修造僅指陽宅之改建與修繕,或整修倉庫。動土指陽宅、工程、建築

物開始動工。

豎柱上樑:豎柱指架馬,架馬俗稱起工架,馬指建築場所之鷹架。上樑指建造新

72

房屋,裝上建築物屋頂的大樑,或指屋頂之灌漿。

修倉庫:倉庫整修事宜。

鼓鑄:鑄造事宜。

苫蓋:古時三合院翻修屋頂。

開渠穿井:開渠,築陰溝,開魚池,開鑿水井,池塘。

補垣塞穴:填坑,覆井,塞穴指堵塞洞穴或蟻穴。

修飾垣墻:修補房屋或圍牆。

破屋壞垣:拆卸,拆除房屋或圍牆。

入 宅:遷入新居,即所謂新居落成典禮。

安 香:安土地公或祖先之神位。

開 山:動土為開山,謂興造也。

安 門:新建房屋安設大門、房屋裝設門戶等工事。

修 造:僅指陽宅之改建與修繕,或整修倉庫。

平 整:適宜道塗,鋪修馬路。

立 向:定搡為立向,謂興造也。

開 池:開墼水池魚池。

開 廁:建廁所開工。

掘 井:開渠,築陰溝,開魚池,開鑿水井,池塘。

喪葬類:

破 土:指埋葬、陰宅墓地破土,與陽宅動土不同,須辨之。

安 葬:埋葬棺木或將骨缶放入墓穴的進金儀式。

啟 鑽:指洗骨,俗謂拾金(撿骨)。

行 喪:指到喪家慰問遺族,喪葬之事的總稱呼。

立 碑:豎立墓碑或紀念碑。

謝 土:新建寺廟大廈墳墓完工後,所舉行的祭祀。

成 服:穿上喪服。

73

除 服:脫下除去喪服。

移 柩:行葬儀時,將棺木移出屋外之儀式。

入 殮:將屍體放入棺材、蓋棺之意。

解 除:掃舍,指沖洗宅舍解除災厄。

開生墳:指人未死先找地作墳墓也。

合壽木:指人未死先作棺木之事也。

修 墳:指修繕墳墓等事。按新葬只論坐向,而舊墳修必以坐、向、中宮并論。

然一重坐,二重中宮,三重向。

行 喪:指到喪家慰問遺族。

生活中的大小事要先看看通書,幾乎是成了民眾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而且

有越來越流行的趨勢,舉凡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只要遇到抉

擇點時,就會先去詢問擇日館的擇日師,先看個良辰吉日,再來從事。我們從網

路上有越來越多有關於占星、五術的網站以及在市面上擇日館有越開越多的傾

向,民眾對於中國的方術也有濃厚的學習興趣,有許多人不惜花大把的鈔票去學

習,由此我們可知當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滿足時,將會對生活的品質要求的更

高,希望不好的事情永遠不要降臨在自己的身上,因此對於未知的事情都希求能

趨吉避凶,求取最好的方式來做。因此對於什麼時間可以做什麼事,什麼時間不

可做,要先詢間擇日師或自己看個通書、看個農民曆,才安心的去做,這也成為

臺灣坊間的一種特殊文化。

74

第四節 臺灣坊間的通書與《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異同

臺灣坊間擇日的方法太多了,有的來自命術,有的來自卜術,當然有的是擇

日特有的。來自命術的方法有:八字法、斗數法、占星法、七政四餘法;來自卜

術的方法有奇門遁甲、太乙法、六壬法、演禽法、六爻法;而擇日所特有的為:

選擇通書、董公擇日法、天元烏兔法、斗首法、三元法、三合法、楊公忌日。但

不管是來自那個方法,擇日的方法一定有包含這樣的一些內容:(1)干支系統;(2)

陰陽五行學說:其中包括陰陽學說、陰陽與五行的配合、干支與五行的配合、五

行和四時五方、五行的旺相休囚和寄生十二宮、正五行、中針雙山五行、縫針三

合五行、洪範五行等;(3)八卦學說:其中包括河圖、洛書、先天八卦、後天八卦、

十二月闢卦、八卦納甲三合、小遊年變卦,大遊年變卦等;(4)納音納甲;(5)十

二值—即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十二客;(6)二十八

宿;(7)九星術,又稱九宮算;(8)六曜,又稱孔明六曜星;(9)黃道黑道;(10)風水

堪輿學說;(11)八字算命術。真得可說是五花八門。每個方法均有其特有的解釋

方法,而且每個的吉凶解釋認定並沒有一致,致使對於日子的吉凶定論會有不相

同的說法。

基本上流行於臺灣坊間的擇日通書系統,在當時由福建要移民臺灣時,就帶

了過來,整個系統大多是承襲自清朝福建之擇日師,尤其是繼成堂洪潮和的擇日

通書與興寧福興鎮黃畿村宗睦堂羅家推算通書(亦稱造福通書),可說是整個臺灣

坊間擇日館的標準參考本。

在洪潮和通書系統中,民國以來洪潮和長房、三房各版本繼成堂通書也都強

調:

「通書之設,以利人之趨避也。顧術數之家,更相推衍。神煞之名愈多,而選擇之用愈淆,

是欲利人反以害人也。又惡乎可?清朝欽定《協紀辨方》一書較正神煞,推詳根源,邁古超今,

皆諸書所未及。即如大月建一節,古從天干起例,既有不接之處,而協紀從地支起例,確有定論。

不懂生今之世,當遵今之法已也。何不惜重貲購集諸書參詳考訂,著為一篇公諸同人,每日之下

註明,盡書通書宜事,參與協紀,務其精詳。謹將凡例開列于左。一、凡通書不宜而憲書宜者,??

75

俱從憲書所注。一、凡通書注宜不注忌,憲書注忌不注宜者,??俱從憲書注忌。」60

由此我們可知坊間擇日通書,關於趨避的神煞的判斷,皇歷(憲書)和民歷(通

書)是有爭議的。這牽涉到是否遵照正統的權威(奉正朔)的問題。洪潮和年度

通書採取了一種巧妙的權宜辦法:凡通書與憲書判斷迥異者,一概從憲書注。此

舉表面上尊重憲書的註解,實際上是婉轉地表達了通書更適於“俗用”,因為通

書懂今之世,尊今之法。這種現象也透露出了民間社會對於代表正統權威的知識

體系的價值認同異化趨向。而老百姓按通書所設定的宜忌行事時,也在無形間形

成了一種習慣,自然會以趨吉避凶的心態,而通書所標榜的“趨避”二字,也顯

出了老百姓茫然的心態。

大體來說,清代以降閩中民間各地流行的各類實用型年度通書,基本是以《欽

定協紀辨方書》為標準,以《象吉》、《憲書》、《鰲頭》、《崇正辯謬》、《選擇求真》、

《催福》等坊間常見的理論型曆書為參用,再結合本地和鄰省贛粵的一些地方慣

例編撰而成的。我們由《繼成堂趨避通書》序中所說,可得知:

「元池洪先生,世以堪輿克擇著名。購書京師,考訂粵南,乙卯(按:乾隆六十年)下廉溫

陵,與與余時考證。觀其所造通書,原原本本,一遵《協紀辨方書》、《數理精蘊》,與憲書無

不吻合。洵趨避之津梁,而吉兇之著鑑也。」”61

現今流傳於臺灣坊間的通書,其最早的大多是閩粵地區所編撰的文本,當時的擇

日師到臺灣之後開擇日館,收自己的學生,但所用的文本還是之前流行於大陸閩

粵地區的通書,因地緣關係所以民情風俗也較近,也較多當地的移民,因此通書

的內容也大致相同。但到臺灣之後,因各經濟環境及所處地區的影響,因此弟子

們便自行編印通書,也導致為何有這麼多版本的通書。但探究其最早的文本還是

來自於《欽定協紀辨方書》這是無雍置疑的,如果有人自認其通書是最原始的,

最早的而否認《欽定協紀辨方書》那我們可以很清楚的說:他不懂通書。雖然臺

灣坊間所流行的通書,它可流行這麼的久而沒被淘汰,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60陳進國,<民間通書的流行與風水術的民俗化-以閩台洪潮和通書為例>,2003 年10 月。

61吳煥彩,《繼成堂趨避通書》序,載陳國仕輯錄:《豐州集稿》上冊,福建南安縣志編纂委員

會 1992 年10 月版,頁259-260。

76

固有其一定的生存道理在,但如果我們要探究其文本來源基礎,那追根究底還是

《欽定協紀辨方書》,如因沒有了《欽定協紀辨方書》那就沒有後來所謂的通書。

現今臺灣坊間的通書版本雖然這麼多,其宜忌的看法差異甚大,尤其是三元

派和三合派所持的立論是完全不相同的。在言論自由的年代,大家可說出自己的

對通書的論點,而且也可自行編印通書,因此對於日子的趨避就有了不同觀點的

解釋,筆者由現今臺灣坊間擇日館所編的通書來看,現今坊間各種通書其編排的

方式大致上是大同小異,其內容已在現況分析與坊間通書文化中提出,每家通書

所載的只不過是前後次序不同,內容是大同小異,尤其是神煞的起例、定義可說

是完全相同,因為對於神煞的起例,是天地自然日月五星運行的規律以及它們相

互間的關係,神煞就是這些規律或關係的代名詞,所以坊間通書所載的神煞內

容,大多是《欽定協紀辨方書》的內容,並無特別再加注。筆者舉通書中最基本

的二十四節氣.春牛圖來做說明。

二十四節氣的立論出於《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卷十二.公規一中,解釋二十

四節氣的內容、日期、太陽出沒的時刻。其為古時欽天監人員,依據觀測太陽的

結果將一年中分別分為十二個「節」,十二個「氣」。而這二十四個節氣則平均

分配於一年十二個月當中,每一個月均有一節及一氣,二十四個節氣分配如下:

正月-立春、雨水,二月-驚蟄、春分,三月-清明、穀雨,四月-立夏、小滿,

五月-芒種、夏至,六月-小暑、大暑,七月-立秋、處暑,八月-白露、秋分,

九月-寒露、霜降,十月-立冬、小雪,十一月-大雪、冬至,十二月-小寒、

大寒。它與農民播種,耕耘,收割等等活動息息相關;農民依此來做為農忙的準

則。因是以太陽出沒為準則,現今科學證明,地球是繞太陽轉,因此這廿四個節

氣的日期年年都相同或相差一日,這些節氣對他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後來民間

編纂通書的人又依各地農忙時刻,又在某些日子之下還分別註明「東風解凍」,

「蟄蟲始振」,「草木萌動」,「雷乃發聲」,「蚯蚓出」,「麥秋至」,「土

潤溽暑」,「大雨時行」等等與農作有關的自然形態,方便給農民參考。但這些

註明並非通用於各地,因緯度高低的不同,氣候型態的不同因此並不見得在每個

77

節氣下所注的「東風解凍」?..等會有相同的時間,這就是坊間擇日師自行所加。

「春牛圖」的立論出於《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卷十二.公規一中的春牛經,

畫了一隻牛和一個牽著牛的人-「芒神」,而春牛及芒神的形態及顏色,則顯示

了當年的天氣,五行,農桑收成等等的資料。春牛身高四尺,代表一年四季;頭

至尾長八尺,即代表農耕的八節;牛尾長一尺二寸,代表一年十二個月。春牛的

顏色有四部分,牛頭的顏色是根據年干而定62,而牛身的是按年支而定63,牛腹的

顏色視年納音而定,64牛角,牛耳及牛尾按立春日的日干而定65,牛頸的則按立春

日的日支而定的66。芒神的形態亦是有規定的,芒神身高三尺六寸五分,代表一

年三百六十五日,而他所持的鞭用柳枝,長二尺四寸,代表一年中的二十四節氣,

鞭結視立春日支而定67。而芒神當中,亦有老少之分,是按當年的年支而定的68。

而芒神所穿的衣服及腰帶的顏色69,甚至頭上所束的髮髻的位置也要按立春日的

納音而定70,芒神掩耳則按立春的時而定71,芒神纏鞋褲視立春日的納音72,芒神

站立的地點也有規定73。坊間通書在「春牛圖」左右兩邊分別載有七言詩句,這

些詩句是預測當年的天氣及農作物的收成的,這為民間所加並未收錄於《欽定協

紀辨方書》中。《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卷十三.公規二之更漏中星、星圖步天歌,

為坊間通書七政四餘所使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卷十四至三十二之年表、月

62 甲、乙年青色,丙、丁年紅色,戊、己年紅色,庚、辛年白色,壬、癸年黑色。

63 亥、子年黑色,寅、卯年青色,已、午年紅色,申、酉年白色,辰、戌、丑、未年黃色。

64 金年白色,木年青色,水年黑色,火年紅色,土年黃色。

65 甲、乙日青色,丙、丁日紅色,戊、己日黃色,庚、辛日白色,壬、癸日黑色。

66亥、子日黑色,寅、卯日青色,已、午日紅色,申、酉日白色,辰、戌、丑、未日黃色。

67寅、申、巳、亥日用麻結,子、午、卯、酉日用苧結,辰、戌、丑、未日用絲結,俱用五色醮

染。

68 寅、申、巳、亥年面如老人像,子、午、卯、酉年面少壯像,辰、戌、丑、未年面如童子像。

69 尅支者為衣色,支生者為帶色。亥、子日黃衣青腰帶,寅、卯日白衣紅腰帶,巳、午日黑衣

黃腰帶,申、酉日紅衣黑腰帶,辰、戌、丑、未日青衣白腰帶。

70 金日平梳兩髻在耳前,木日平梳兩髻在耳後,水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後、左髻在耳前,火

日平梳兩髻,右髻在耳前、左髻在耳後,土日平梳兩髻在頂直上。

71 子丑時全戴,寅時全戴揭起左邊,亥時全戴揭起右邊,卯己未酉時用右手提,辰午申戌時用

左手提。

72金日行纏鞋褲俱全,左行纏懸於腰。木日行纏鞋褲俱全,右行纏懸於腰。水日行纏鞋褲俱全。

火日行纏鞋褲俱全。土日著褲無行纏鞋子。

73 芒神忙閑立牛前後,視立春距正旦前後遠近:立春距正旦前後五日內,芒神忙與并立。立春

距正旦前五日外,芒神早忙立於牛前邊。立春距正旦後五日外,芒神晚閑立於牛後邊。芒神立牛

左、右視年陰陽,陽年立於牛左,陰年立於牛右。

78

表、日表、六十日時辰定局、貴登天門時定局、四大吉時定局,亦為坊間通書所

使用,並非坊間擇日者所自編;《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卷三十三.利用一中所錄

的堪輿學中的用法,及風水宜忌的說明,由選擇要論至定方隅法等條目,也都是

坊間通書編輯所不可缺的部分,但有些因為要強調自己派別與他家的不同,有許

多擇日者對此有稍做修改;有些就持完全相反的立論來論述,對於對使用擇日通

書的人,若沒有讀過《欽定協紀辨方書》那他永遠無法得知其立論由何而來,而

且不知其中的立論到底是否真實。《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卷三十四.利用二中所

載的年神總論、月吉神總論、月凶神總論、諸家年月日吉凶神附論、制煞要法、

四柱法、用日法、用時法、時刻方位圖、太陽到方圖、太陽到方時刻表、造葬權

法等條目,此也各家編輯通書者所沿用,並奉之為準則,但到後來因為派別林立,

才對造葬權法做不同的解釋。

《欽定協紀辨方書》中卷三十五.附錄中所載的推測時刻、男女九宮、逐日

人神所在、太白逐日游方、長星短星、百忌日、祀灶日、洗頭日、嫁娶周堂、五

姓修宅、事類總集、染用宜忌、年月神煞、天星吉時、吉將加時、奇門三元等條

目;卷三十六中所載的男女合婚大利月、諸家鑾駕星曜、巡山二十四神煞、驛馬

臨官、逆血刃九良星暗刀煞、支退流財、神煞同位異名、斗首五行、尊星帝星、

神在、上吉七聖、伏斷日密日裁衣日、上兀下兀、四不祥、紅沙、章光、五合五

离、入殮安葬的呼日、殃煞出去方、滿德吉慶、冰消瓦解、滅門大禍、楊公忌、

天狗、六道、五符擇時、九仙擇時等條目,此二卷中之條目為坊間通書與《欽定

協紀辨方書》解釋出入最大的部分,而且眾說紛紜,每一家所持的論點都不相同,

甚至完全相反,與《欽定協紀辨方書》所載的又完全不同。《欽定協紀辨方書》

中已清楚的說明,但坊間通書編輯者仍持自己的看法及祖傳的祕笈看法,殊不知

在當時翰林大學士及欽天監人員已由觀察天象得到一個正確的立論,但坊間擇日

者仍以自己的意見為意見,這是自以為是的看法,而這些看法也誤導了對這個領

域完全不懂的人士。

選擇術是一門數術,而且也是一門專門的學問,對於其相關理論、原則、方

79

法和神煞,均需深入的去了解、研究,並需以有歷史根據的文本來做研究,固然

各種版本的通書能夠流行於坊間而未消失,是一定有其生存的道理,但筆者會提

出一個質疑,那就是:我們所使用的東西都會認為是最好的最完美的,如果沒有

去加以比較、研究、考據,那如何知道到底何者才是一個完美的東西呢?

這個質疑也正是對現今坊間擇日通書與《欽定協紀辨方書》異同點的質疑,所以

筆者認為對於擇日文本來源的考據是有利於更清楚的了解真正擇日通書的脈絡。

8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古人生活的行事,為了趨吉避凶而選有擇吉日與方位,先看曆譜,在看各種

《日書》之類的的時日禁忌書,其行事內容廣泛,包含生活各個層面,大到國家

政治、軍事方面,小至個人生命禮俗,食衣住行、求醫療病、畜牧農耕、經濟活

動等生活細節。古時代人相信觸犯到時日禁忌會招來鬼神的災禍,認為日月星辰

的運轉與氣候的變異等自然現象是上天或諸神的意旨所在,因此在各個朝代都會

有司天監人員來觀測天象,修訂曆法,及時日禁忌書。

古人觀測天象的主要目的,在於洞察自然界的現象,發現它的規律,從而決

定一年的季節,編成曆法。以時、日、月、年的紀法,調合太陽與月球運行的閏

月法,以及為了便於農業安排約二十四氣法則,是我國曆法的要素,也是我國曆

法的特徵。

星象家觀測日月星辰的運行規則來表示時日與方位,例如:太歲的運行,太

歲運行自東而南、而西、而北,每月換一方位,四個月運行一週一年運行三週。

古人選擇各種行事方位時,相當看重太歲的沖破。並以四方二十八宿與曆譜上的

日子有固定的相對應的關係,利用者以兩者相對應關係可以選擇趨吉避凶的日

子。此外,也運用陰陽五行原理,用以表示天人感應的具體觀念。

在《禮記》中嚴格規定時日禁忌的用處,使得不違背禮制,以此整合社會。

秦漢時代的官員如果不注意禁忌,很難與一般人民發生直接關係,得到統治的結

果。所以秦漢時代官吏不但以《日書》為生活參考,而且也將《日書》作為輔助

政事的工具。74而後每個朝代均設有欽天監人員來觀測天文,頒布曆法(奉正朔),

民間有些對天文有所研究者,亦對天文做出自己的詮釋,來釋日子的吉凶,依此

才有《時憲書》、《欽定協紀辨方書》、《鰲頭通書》、《象吉通書》、《永吉通書》等

擇日通書的產生,讓人們依「天、地、人、事、物、時」的不同而加以選擇,做

74張寅成著,《中國古代禁忌》,台北:稻鄉出版社,民國八十九年七月。

81

為趨吉避凶的參考。

擇日就是為了滿足個人心理的需求,同時反映出人對生命中無助的現象。我

們若深入研究其內容,我們會發現擇日活動中選擇吉凶,只是一種表面現象,而

選擇神煞才是擇日文化的實質和真相。在科技日新月異的太空時代裏,中國人社

會中擇日仍然是一種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們可以從這裡看到人們對人生未來、對

事物前途的小心希冀。

透過《欽定協紀辨方書》的研究,我們在對擇吉術的理論、原則和方法等會

有系統的認識與了解,對於擇日通書的脈絡的認識和研究,具有一定的啟發價值。

82

第二節 建議

現今雖然已進入到奈米的時代了,人們已經有能力把時間切割成微分、微秒

了,可是在許多時候,前一分與後一秒的變化有時是我們無法去掌控的。因此對

大部分的人來說,擇吉避凶是大家所期昐的。從中國各種方術的出現,以及各種

祭祀的科儀,我們就可看出端倪。

擇日通書是體現民間社會俗文化的一種文化成果,對於人民生活“事生事

死”的活動有著無形的規範作用。它強調了某種潛藏的、隱蔽的超自然力量,或

危險力量(時間神煞)對人之日常生活的禁拘與限制,其所構設的關係是:由時間

禁忌到空間禁忌,由時間選擇到空間選擇的活動,從而使人能避免某種超自然力

量或危險力量所帶來的災禍或苦難。從古至今,擇日通書在坊間的流行非常的廣

泛,儼然成一種流行的風氣。不論科技是否發達,它仍深植民心。有鑑於此筆者

以擇日通書之脈絡分析研究由《欽定協紀辨方書》來做研究,希期有抛磚引玉的

功效,在研究的過程中,由於可收集到的原始文本資料少之又少,期望對此議題

有興趣的同好,來投入研究,期望能將中國古有的優良文化加以發揚光大並為促

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83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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