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方周末》记者杨海鹏未能发出的稿件:“胡坤博士的困局”。

胡坤博士的困局

记者 杨海鹏 写于2003年底 (有删节)

( 原《南方周末》记者杨海鹏未能发出的稿件:“胡坤博士的困局”。传说有人出价1100万购买。)


再次逃亡


11月15日下午3时10分,胡坤博士的父亲胡建忠,在陕西宝鸡陆军第三医院去世。是晚期肝癌。胡坤发电邮说,父亲“他在弥留之际看到粉墙上有一条白龙。他说要跨着白龙到找马明哲去了”。



在信的结尾,他揿下了许多“!”。这是一个悲愤已极,长哭吞声的男子无意识留下的。



他第二天打电话回家,才得到父亲的死讯。那时,家人只知道他躲在“附近的山里”。胡坤在信中形容他的居所“外边就是秦岭。想抓我不那么容易”。



他所指认“想抓他的人”,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和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



因为“太多的出卖”和“怕连累家里”,他多数情况下只用电子邮件和电话,与新闻界的朋

友联络。与《了望东方》的几次电话联系,言谈间可以听到在空旷地里跺脚的声音——他用的

是公用电话。“每打几次要换个地方”,他说,这是为了防范“想抓他的人”循迹而至 。



这两年发生那么多事,使得他们不再敢信任任何人。这样做也是胡坤和他父亲的约定。现在

他的母亲妹妹和他新婚的妻子,都只有等他隔几天一次的来电,却无法知道他身在何处。



父亲要“做七”时,近在咫尺的他不敢回家:“家里搭了灵棚。我真想回去看看,哪怕给爸

爸点柱香也好。但那样我妈又会担心”。



这已是他第二次“出逃”了。2002年1月24日到复旦大学抓捕他时,他曾经“负案在逃”78天。是在上海周边的那些小镇。天天在网上联系记者申冤,但都是一场场徒劳。



加上以后的刑事拘留42天,监视居住119天,取保候审357天,他已经丧失了596天的自由。为的是一个最后连福田区检察院也觉得荒谬,认定“罪名不成立”的职务侵占案。



今年6月,他在复旦大学取得了金融学博士学位时,仍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是“犯罪嫌疑人”。9月12日,他被解除取保候审,此后一直守候在父亲的病床前。为了给父亲“冲喜”,他和女友结了婚,但这无助于父亲的病情。



父亲的死,使他更执着地想要“讨个公道”。“法律,舆论监督,纪委,每一扇门都好象给我开着。我父亲在我被关在深圳那半年里,发过几十封信,光邮费花了一两),没有用,最后只好到天上告了。”



他与“平安保险”的纠葛,在保险界人尽皆知。“我是学保险的博士,但现在哪家保险公司

敢雇佣我?谁愿意冒公然激怒马明哲的风险?”



九十月间,一切似乎有了转机:9月26日,他的对手也是前老板马明哲被免去平安集团总经理职务;10月,因为欺诈和误导,平安保险的当家投资连结产品“世纪理财”被喝令停售;当月,北京和上海的两家报纸,先后就他与马明哲之间的著作权纠纷,和由此引发的所谓“侵占公司财产案”的公安侦察表示质疑。这是近两年时间,新闻界第一次发出声音。



此后跟进的媒体,又一次被噤声陆续又回归沉默。一家媒体编辑和负责人对《了望东方》说:他们追踪了几个月,在发稿前,平安公司的人来商量用300万广告进行交换。在拒绝平安的来人后,他们收到当地宣传部门的电话禁令。



有关马明哲的“腐败传闻”,随后充斥于电脑网络。涉及的人士,多是国内政界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这更加剧了胡坤和他家人的心理压力。



在去年9月20日他由“监视居住”转为“取保候审”时,在深圳公安的控制下,他曾经被要求

“最好保持沉默,回到复旦大学最好什么也不要讲,更不要见新闻记者”。



无论网络文字真实与否,他曾经是马明哲秘书的身份,更加重了人们对他就是网文作者的怀疑。“马还是平安保险的董事长。他有理由可以把这些报道和网文都算在我身上。也有能力再次把我抓到深圳,公安为他已经犯了次错误,难免不干第二次。”



“按法律我可以提起国家赔偿,不是我敢不敢,是有用没有用。福田分局上林派出所对我所

做的一切,难道还能让我对法律抱信心?”



胡坤说:因为他敢于公开挑战,两年来,他发现一直有一股力量推着他与马明哲斗。“这些

人用电子邮件给我发一些材料;如果我不发,随即就会公开出现在网上。老马有许多敌人。他

们像是暗中在帮助我,但都不愿意自己付出。”



他在马明哲身边掌机要两年余,知道“这些材料绝非平安内部一般人可以掌握”,“有些就

是我也不知真假”。他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他们是谁,在哪里?在一年多以前,他也是在接

到“一个不认识的人”提供的消息出逃的。



现在,他只有出逃。在深圳被羁半年,对他来说“像是场噩梦”,他不想有第二次。



“平安一秘”



对胡坤博士来说,他的对手强大,而且令人生畏。



马明哲是个在中国金融界无人不晓的名字。在保险界,他被舆论称作“第一猛人”。



1997年7月,复旦大学硕士毕业后,胡坤到了深圳担任“平安证券”的研究分析员。旋即被总经理助理曹实凡看中,成为他的秘书。半年后,他被推荐给董事长办公室,当上董事长马明哲的秘书。据他的同事介绍,在此后的两年里,“也许是身为一号人物的秘书,开朗的胡一直刻意

低调。他是董事长办公室秘书中级别最高的一个,相当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他的升迁速度在偌大的平安,也属不多见。“用不着一两年,外派到分公司坐上老总副总的位置,是秘书们的常例”。在平安的干部中,无人不知马明哲有“一条忠实的小尾巴”。



由于业绩出色,他获得了50000股合股基金,还多次获得奖励。这是平安职工股控股公司——新豪时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时值8万多元。胡坤说:两年里在“默默地干了些份内的和董事长交代的份外的事”后,他对马明哲和工作的态度也慢慢发生变化:“从仰视到鄙视,从积极到疑惧。”



但这种潜移默化的心理变化,在辞职前他都深藏不露。



1999年底,平安保险发生严重的“人事危机”,一些“平安老臣”集团高层干部,在副总李钢的带领下集体辞职。“当时媒体炒作,内部也军心动摇。我被迫做过一些不能说的事,也就

惟恐卷得太深,不能自拔。”胡坤说:“我想到上海分公司去,远离他。但他没有同意。”



次年2月,他被调到集团发展研究中心。4月,他以参加复旦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名义离开平

安公司。上海《东方早报》报道提及,在此前马明哲曾经叫他“送一个东西”,他从中感觉到

了“潜在的巨大危险”,于是“坚定了离开董事长办公室的决心”。



“这个东西”,胡坤向《了望东方》说是“一份金额达数百万的‘新豪时’的股权证书”,

送的对象是“一个国资股东派驻平安的董事”。胡坤至今手中“掌握着原始单据”。“是购买

还是赠送我不知道。但作为国资派出的代表,个人是不能够拥有平安的‘职工股’的。”“我

觉得这不合适。不想跟这件事有关系,但又回避不了。”



在离开平安后,他如愿进入复旦。4个月后,他接受美国林肯金融集团的邀请,赴美之前,途

经深圳,还专程到平安总部拜访了马明哲。胡坤觉得他们这次会面非常友好。



但2个月后,一个来自“平安某高层”的传言使双方反目。胡坤转述说,这个高层告诉他,在

深圳高交会时他们和各地赶来的同事吃饭,席间有人挑逗性地问胡坤离开原因。马明哲因为报

界搞了个“平安叛将录”,好象他众叛亲离,连贴身秘书也走了,脸上有些挂不住,于是就说

胡坤是因为拿了印刷回扣被他支走的。



“我相信他的话,因为别的人也经历过这种事。某高层走的时候,我听他跟不少人说,那人

是在负责平安足球俱乐部时,拿了场地广告回扣被他赶走的。”



愤怒的胡坤四次打电话给马明哲,要求他“说个明白”。但每次都被秘书挡了驾。



“我将来的择业肯定是在外资保险公司。他们连业务员都要历史清白,何况我这样的人。你

是中国保险业的领袖人物,信口开河,污人清白,你让我如何做这行?”



10月末,他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刘晓海博士给马明哲发了律师函,事由是“

侵犯著作权”。函称:由商务印书馆和台湾某出版社出版的署名为马明哲的《挑战竞争:论中

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是胡坤先生的个人作品。“如愿意协商,请在一周内与本律师联系

。如在一周内没有音讯,本律师将代理胡坤先生启动民事诉讼程序”。9天后,律师又发出第

二份函件。确定给出的最后期限是11月12日。



一位前平安的A类干部对《了望东方》说:“这本书出来后,老马常向媒体提及,好象是他的得意之作——他不是我们民族保险业的旗手吗?”“如果胡坤起诉,马明哲肯定尴尬得不得了。无论结果如何,作为一个名人,被怀疑总是件吃不消的事。”



马明哲也有他的忌讳。历经甘苦15年,他一手打造了“平安”这一中国第二大保险公司,功业彪炳。但此前“某领导小车司机”的出身,使他一直受业界一些人的匪议——虽然89年业余大学毕业后,他先后在1993年和1996年在中南财大拿到“硕士”和“博士”学位,并在1996年成为武汉大学和南开大学的“教授兼职博士生导师”。



一旦胡坤起诉,这些“私下里议论”,就会随媒体进入公共空间。



胡坤当时在上海的友邦保险公司兼职,从事战略规划。平安公司方面没有对胡坤的律师函正面答复,而是找了友邦保险的董事长谢仕荣和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徐正广,要求他们调停。



“他们是我尊重的前辈,我不能不给他们面子。他们只是劝我,没有强迫我的意思。”胡坤

说:他当时只是想给马明哲一个警告,借此跟大家表明自己经济上的清白。



因为像他这样放弃如此重要的职位,人们也会揣测有没有隐情。



“投连风波”



只是在事后,胡坤才知道自己对记者“轻飘飘的一句话”,使他跟“平安保险”又一次“冤

家路窄”。他触发了一场涉及全国的“退保风潮”。



2001年10月18日,南方周末,刊出一篇题为〈〈一个平安保险业务员给董事长的信〉〉的文章。作者是无锡平安的业务员尤静娟。她在信中披露了平安公司“为挣钱做业绩的思想灌输”,教业务员“挣钱的话术演练”,还有“交100元钱,培训一星期,就可以上工号,就要到市场上展业”的培训体系等问题。



胡坤是这张报纸的长期读者。“我看了这封信后,对所谓保险误导很有些感慨。就打了编辑电话”。他在电话中提及,平安公司现在热销的投资连结险种——“世纪理财”出现误导的可能很大。上海业界“有一份研究分析报告在流传”。



编辑东白随即托人在上海找到了这份报告。它的作者,是中国第一个拥有国际精算师证书的薄为民。他是胡坤的复旦大学校友,当时也服务于上海的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保险业界有研究报告相互交流的传统,但这份报告流出业界,和它所激起的反响,令胡坤和这家报纸的采编人员也大感意外。



12月9日,这家报纸发表了〈〈99%客户入不敷出 平安世纪理财险的亏损真相〉〉一文。所据

的最重要的资料即是薄为民的〈〈关于投资连结险产品及其绩效的分析〉〉。



该报道还采访了一些保户,暗访了平安保险的“4个优秀业务员”,证实了账户亏损情况和业务员中普遍存在的“话术误导”。国内最早研究投资连结险的专家,人民大学保险系主任张洪涛教授也向该报说:“国内投资连结险的宣传容易误导客户”,“政府部门对投资连结险的监管还存在明显不足”。



这篇文章出笼,对当时热销的“世纪理财”是当头一棒。



“我们不久就听说南宁的保户因为退保不成而上街;在南昌有业务员拒绝退保被投保人所杀,有业务员认为自己也被误导转而起诉平安公司;以后在福州又闹起群体纠纷还有保户投诉到保监会和媒体,最终成功退保。”编辑东白说。随后。有关部门曾经对有关投连险的问题报道喊停。但“退保”的人潮,仍然一波又一波冲击着平安的营销网络。

有业内人士提供的数据说,1999年平安在上海的寿险收入为34亿元,中国人寿为30亿;在“

据平安公司公开资料,在2001年底,仅“世纪理财”这种“投连产品”,就已经给平安保险

带来80亿的保费收入;单一产品占平安寿险累计业务量的30%和新单业务量的50%;而在全国“

投连产品”市场上,平安的占有率达80%-90%。





投连险”推出两年后,2001年平安达近66亿元,占寿险市场保费收入的51%;中国人寿则原地

踏步,比例降为23%。上海寿险市场因为“世纪理财(投连险)”的出现,两年间风云突变,

从双雄并峙走向平安保险一枝独秀。



它的旺销基础,是客户对“投资基金”高额回报的期待。那时人民币多次降息,一年期储蓄

利率由95年的10。98%降到1。98%,大量民间资金被降息逼得慌不择路,“高额回报”自然让

人难以抗拒。



一位上海的资深新闻人说:他母亲曾经接待了一个上门推销“世纪理财”的平安业务员,为

他所说16.14%的收益率砰然心动,准备取出多年积攒的退休金购买。



“我觉得有问题。就问那个有50多岁老实巴交的业务员:‘那么高的收益率,全世界银行的钱可都要跑进你们公司了?’那个业务员说‘你说得对呀,我们主管是这么教我们的’。”“最后,连他都觉得这回报有些高得离谱!”



上海业界广为流传一个笑话,一位在上海平安当寿险代理的老年妇女,竟对来退保的投保人

宣称:你们退保要后悔的,等我们平安在美国上了市,你们的保单要翻几个跟头。



业界也有先知先觉者。



被称为“中国寿险教父”的友邦上海总经理徐正广,此前也在公开场合说:“我们一直说,这个产品现在不是推出的时候。你没有足够的投资工具,代理人的资深程度不够,保险基金对证券,、基金的投资,相关资讯也不够。加上很多不规范的推销,风险其实很大,可能赚很多,亏更多也说不定。”



公开发表的〈〈亏损真相〉〉一文,由于被许多地方媒体转载,对“平安保险”的投连险行销带来不少阻力。



直到2002年5月,在泰国芭堤亚举行的“平安寿险高峰会”上,回想起这场“诚信危机”,董

事长马明哲公开演讲时顿足捶胸:“在平安发生这样的事情,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责任都在

我。给客户和同事造成的不便和困扰,作为董事长,我为此感到深深的内疚!”“事情发生后

,每一篇报道都像一把利刃插在我的心头。我不止一百次地问自己:我们究竟错在哪里?我们

究竟错在哪里?”



其实,平安早就找到了出气的对象,他就是胡坤。“南方周末,复旦大学,友邦保险,薄为民,徐正广”,他是这些关键词的交叉点。南方周末曾联系到原在平安保险服务的“投连险”的设计者,、英国精算师TrevorRaper时,当时就提到了胡坤的英文名字。



在〈〈亏损真相〉〉一文发表后一个星期,胡坤接到了深圳通商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

函称:“经查阅你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和离任后发表的一些学术及评论文章

,本律师认为,上述文章侵犯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本律师同

时接受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你可能涉及侵占公司财产(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

以外的财产权)问题进行调查。接到本律师函后,请你在2001年12月20日前就妥善处理上述事宜与本律师联系并复函确认收到本律师函,若本律师在12月20日前未能收到确认函,本律师将委托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复旦大学代为传递本律师函,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决定

是否采用诉讼手段。”



胡坤当时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一事觉得可笑:“我发表的都是学术论文,研究的

基础是公开数据,如何扯得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我与平安之间也没有‘禁业协议’。我们之间也没有任何的保守商业秘密的合同约束。”



他不知道“平安公司”的目的所在。在10天后的圣诞节,“平安寿险上海分公司”曾经宴请上海地方媒体的记者,在被问及“投连险”遇挫时,他说都是“复旦的一个博士捣的鬼”,而且他为这篇文章发表在广州暗自庆幸。如果是在上海,他会为此承担责任。



业界有人估计,由于〈〈亏损真相〉〉一文有学理支持,它所触发的退保及负面影响,给平安带来的损失以十亿元计。一个数据是,次年平安寿险的全国市场份额就骤降了5个百分点,这是她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保险界的顶尖人才,多服务于商业保险公司,而公司之间又有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公开诋毁其他公司的产品”,是这些人的信条。这样,舆论界一般很难得到他们的支持;公众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报道出来1个月后,2002年1月,深圳警方一位警官和平安公司稽核监察部的窦文伟到上海抓胡坤时,他们先去上海友邦保险公司。他们没有搜查证,却要求搜胡坤的办公室,被友邦保险的人员工严词拒绝。



他们所求,是胡坤侵害平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证据。如果是要保全侵权证据,办公室无疑是隐匿资料的最好的地方。警方要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做成个刑事案件,取得相关证据,比抓捕显得更为重要。





为了专业研究,胡坤有保存资料的习惯。平安“投连险”早期的战略规划,申请审批及1999

年启动的情况他都清楚。他承认自己“接触甚至负责起草了不少有关的文件。”“但薄为民的

文章,根据的都是平安公开的资料。”



由于一些地方的“宣传禁令”,“投连险”的问题被一再掩盖。它在保监会的投诉,居于各

种保险产品之首,一直所有投诉的50%上下。但“世纪理财”毕竟是保监会成立后审批通过的

第一个产品,有业界人士说有一种力量在背后支持着它。它又在市场上热销了一年多时间。直

到今年新一届保监会加强监管力度,它才被最终喊停,被要求根据新的精算规则重新设计。



它正式被禁止销售是在今年10月。几乎与胡坤恢复自由相始终。



八万稿费



一种分析认为,平安公司如果就所谓商业秘密的事对胡坤发难,受伤的只会是当时还在销售中的“投连产品”。因此,平安公司就在“律师函”中提及的“并不限于知识产权的财产权”上做起文章。



2002年1月,平安保险公司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上林派出所报案,声称胡坤侵占了平安公

司的财产。在报案材料上,马明哲还亲笔写道:“情况属实”,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所谓罪状,不再是“印刷回扣”,也不再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是四本书的稿酬。

这四本书除了〈〈挑战竞争:论中国民族保险业的改革与发展〉〉外,还有胡坤称他“为重印

修订过书稿”的三本书;〈〈平安理念〉〉,〈〈平安新语〉〉和〈〈平安故事〉〉。涉及金额

80272元人民币。这四本书,被一位前平安A类干部戏称为“马明哲的四书五经”,在号称推崇

儒家文化的“平安保险”,它们是最重要的典籍。



胡坤称:〈〈挑战竞争〉〉一书是他在1999年9月完成的。书稿中的部分内容,他曾经以个人

名义在香港〈〈大公报〉〉〈〈华南金融研究〉〉〈〈金融早报〉〉〈〈信报月刊〉〉等报刊

发表过。在“书稿完成后,我拿给马明哲看,他要求将该书以他的名义出版。马对我说,他绝

对不会亏待我。随后马明哲与商务印书馆签定了出版合同。12月时书就出来了,印了1万册”







2000年2月28日,胡坤代马明哲从北京取回了“稿费36672元,扣税后为32565元”。胡坤“代领稿费”时,按出版社的要求出示了身份证,对方的财务记录了他的身份证号码。在商务印书馆财务部的稿费签收簿上,签名是“胡坤代”。



胡坤说:“我在老马的办公室将稿费交给他。他说‘书是你写的,稿费就归你’,胡坤遂收

下稿费。”当时,胡因为请调上海分公司未成,已在公司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他与马明哲的关

系已大不如前。



他正式提出辞职是3月26日,胡坤曾经向马明哲家里发了传真。他同时向马明哲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兑现5万股合股基金”;二是“批准按照证券公司分流人员标准给予6个月的工资;三

是“兑现年度优秀个人和合理化建议奖”;四是“将有关稿酬转赠与我”。



胡坤的前两个要求被马明哲拒绝。其中5万股合股基金他已经拿到产权证。“根据新豪时公司

章程,参与了合股基金的平安员工在离开平安时,都可以取回相应的权益。”胡坤说:我成了

一个例外。“但马明哲口头答应了后两个要求”。



2000年6月,他得到平安保险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王继辉的通知,请正在深圳的复旦大学的室友

田XX领取了2000美元,这是〈〈挑战竞争〉〉台湾版的稿酬。6月19日,胡坤又到北京商务印书馆领取了8169.90元稿酬。签名依旧是“胡坤代”。商务印书馆的人士事后对一媒体表示:他们只有在著作权人有授权的条件下,才会让人代领。











胡坤只在三年后才知道,马明哲在答应送他稿费之前,已经将所得稿费交与公司。2000年3月16日的〈〈平安保险报〉〉上的〈〈保密: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一文中说:“马明哲以自己的书稿稿费全部上交公司为例,指出‘个人所有’与‘公司所有’的区别,强调一个‘授薪于公司的人,应自觉地把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分清,努力维护公司的权益。”





这就为以后说胡坤“侵占公司财产”创造了可能。



胡坤并没有书面的证据,能够证明马明哲将稿酬“赠与”他。而且,除〈〈挑战竞争〉〉外

的三部书稿,作者有十余人,在法律上马明哲没有权力将稿酬“赠与”胡坤;也没有权力将其

上交公司。



胡坤当时认为,他唯一可能采取的对抗途径是就〈〈挑战竞争〉〉的著作权起诉。但这种可能性被平安保险和上林派出所的抓捕打乱了。



“1月初,在深圳有人打电话告诉我马明哲会采取很激烈的行动。知道便衣进了复旦后,24日

我跑到那家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马上就著作权起诉。但事务所没有接受。”



律师事务所的理由是:有利益冲突。这意味着他们与平安之间,或已建立了业务上代理关系

。胡坤此后当了78天的“在逃犯”,每天只有通过网络申诉冤屈,通过闻讯而来网上结识的素

昧平生的记者们寻找律师。



但律师们没有人接受。一个原因是钱;还有的是诉讼难度——胡坤毕竟是个“在逃犯”,他

没有办法协助律师取证,还有对他们来说接受此案的风险,无法预测。



“平安之囚”



深圳的公安是1月25日身着便衣潜入复旦大学南区的。听到风声的胡坤一大早就逃到上海市郊

某处。他们抓住了胡坤的室友田贞余,从当天下午5点半讯问到第二天凌晨3点半。



田XX向〈〈了望东方〉〉提供的书面材料说:“他们几个人轮番逼我说出胡坤在哪里。我

根本不知道,他们不信。”“上海黄浦分局出动了3个人,福田分局有两个。黄浦一个当官的

说:‘要是在5年前,早就对你不客气了。’其后,一个深圳的警察说:‘要是在深圳,分分

钟可以抓你。我们出动那么多人,抓不到胡坤,我们抓你回深圳交差。’”



他们逼田XX打电话约胡坤,又让他上网看胡坤的电子邮件。在确认无法与胡坤取得联系后

,他们才悻悻而去。



1月30日,胡坤在互联网上发出“来自一名受迫害的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求救信”。这篇网

文在国内外中文网站,成了“热帖”。胡坤利用网络接受了十余家媒体的采访。



这些采访,都没有见报。互联网上的文字评论,也被删除或屏蔽。“我那时绝望透了。人家拿国家机器来欺压你,你连一个喊的机会都没有。”胡坤说。



4月1日,胡坤的父母从宝鸡赶到上海。他母亲韩宏英只是在接到一个个神秘来电后,才知道

“胡坤出了大事”。“我们家总来些莫名其妙的电话。有个冒充陕西省公安厅的,又是套你话

,又是威胁,问他是公安厅哪个部门的,他心虚就把电话挂了。”



他们到复旦大学求救。当时,上海市委甚至为此案下了专门文件。复旦保卫处的刘处长对他们说:案子的主办权已经交给了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和复旦大学保卫处。



4月3日下午,他们在保卫处见到了两位文保分局的警官。后者向胡的父母再次表示案子的主办权已经到了上海,要求胡坤主动到文保分局将问题讲清楚,办个取保候审手续就可以继续学

业。当时,胡坤的一个朋友向胡母提醒过“诱捕”的可能,因为深圳方面不会轻易让出主办权

。但一辈子在国企工作的胡坤父母,选择了“相信组织”。



4月12日,胡坤跟上海公安联系,选择自首。但在到文保分局的路上,一辆汽车横在他们的“

的士”前。“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本能地扬起头”,叫他的是平安公司的窦文伟,他手中

拿着胡坤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自首”于是成了“捕获”。胡坤一家在律师介入后,才了解到几天内“主办权”发生的变

故。4月8日,上海的两位警官和复旦保卫处的一位干部曾经到过深圳。对方的态度强硬,一定

要把胡坤押解深圳。胡坤事后觉得他们一家都掉进了陷阱。



4月17日,戴着手铐的胡坤,被窦文伟、上林派出所钟所长,、潘高寿警官和另一名警官押解到深圳。他被关押在福田区看守所东25仓。在看守所和以后的深圳福田保安培训中心羁押期间,他一直坚持用英文记日记,现在已经整理出20万字的文稿。



与他同仓的仓友有吸毒者,诈骗嫌犯,香港来的黑社会老大,脸上有刀疤的打手,拥有加拿大护照的销赃者,还有订了三份报纸爱看法制新闻的小蟊贼。



但令人惊奇的是,他在这堆人中没有受到欺辱,而且受到尊重。“他们或许觉得与一个博士

同仓,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吧。”胡坤写到。



4月18日,胡坤的上海律师余向栋与警方见了面。潘高寿警官告诉他:此案公安部已经知道,要求深圳上报。



余在十年前成为职业律师时,已经是刑法学副教授。他在接受委托时,也对此案倍感蹊跷:胡

坤领取稿费是在离职之后,如何能定“职务侵占”呢?如果他冒领稿费,只能定诈骗,那么管

辖权就应该在北京。深圳警方曾经与北京商务印书馆所在东华门派出所商量过移送事宜,但对

方认为这个案子不成立。



如果定向为诈骗,就需要受害人马明哲控告,著作权属问题的司法审查,就会横在两个自然

人之间。这是有的人不愿意看到的。



2002年5月22日,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职务侵占罪名不成立“为由,驳回了对

胡坤的逮捕提请。



胡坤并没有获得自由,5月24日,福田分局对他的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他被关押在福田区

保安培训中心。此时,他已经被刑事拘留了43天,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的时限是

30天,适用的嫌疑人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6月10日,福田区检察院第二次驳回了对胡坤的逮捕提请。



胡坤当时的态度是“看自己的书,读自己的报,看你马明哲该怎么办”。他说,他在香港的

一个朋友当时告诉他的父母:胡坤案在深圳影响很大,市委也开了会专门研究。平安公司在上

上下下搞了些公关。他们可能要和胡坤谈条件,目的是让胡不要告他们。



一些知情者也向〈〈了望东方〉〉回忆了他们所知的情况。



深圳市委书记曾经有过批示,内容是要求司法方面依法办理,但同时要求“考虑”平安的合法权益。而余向栋律师在拜访福田区检察长时,对方告诉他,为平安说话的人他接待了不知道多少批,而给胡坤说话的,余律师是第一个。



一个无法证实,但被认为“符合当时的情况”的细节是:有人要求检察院签发逮捕令,但检

察院负责人的回答是“谁说要逮捕谁签字”。



事态的发展确如“那个香港朋友”所说的那样:平安公司会拿胡坤的自由,换取最后一点可

能的利益。6月24日,胡坤父母接到平安公司纪检委书记徐光中打电话给胡坤家,要求他们“

劝胡坤不要再告平安公司和马明哲的事”,交换条件是帮助他们见胡坤。



余向栋律师说,他见胡坤一面很不容易,而平安的人几乎随到随进。在两次提请逮捕被检察

院驳回后,胡坤在日记中写道:“他们操纵得了公安,操纵不了整个司法。我不像是国家的囚

徒,而是平安公司的囚徒。”



耻辱的自由



早在胡坤父母为儿子到复旦求援时,有人就劝他们“偷录”。包括家里的来电和他们参与的

“谈判”。现在,胡坤手里积累了不少“录音证据”,还有父亲留下的日记。



在2002年7月3日,平安保险公司品牌宣传部的盛瑞生,赶到陕西宝鸡,劝说胡母到深圳

做胡坤的工作。在7月3日,6日,10日和11日,他们录下了盛的来电和在胡家的谈话。盛说:

“只要胡坤答应公司的条件,马上可以安排公安放人”。



胡坤父亲的日记这样记载:



“ 7月3日,星期三



下午4点左右平安公司盛瑞生先生来宝鸡,在我们家,双方商讨坤之事。主要内容:



1、书稿费只退给马明哲个人或北京商务印书馆(退商务印书馆是盛提议)



(我们只同意退还三本书4万元稿费,是否退商印馆,待我们与律师联系后再定)。



2、必须把5万元合股基金按现价全部给我们立即兑现付给。



3、胡出来后只保证,今后不会达标有关对平安公司有损害的言论。



4、平安公司承诺



(1)在双方签定正式协议后。我们即退还稿费(我们只答应4万元)。平安公司与



公安机关联系,在两周内放人(我们问:你们怎么保证公安在两周内可放人?先放人是



主要前提)。



(2)平安公司对胡坤以往之事永不再追究。



以上几点,盛说回去后与公司商量后再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谈话过程全部录了音)。



7月5日,星期五



下午2:30深圳平安公司盛瑞生先生来电话,告知,经其公司研究要求我们:



1、7万元稿费全部退还,可退给北京商务印书馆。

原《南方周末》记者杨海鹏未能发出的稿件:“胡坤博士的困局”。


2、让坤给平安公司写一份表示歉意的东西(主要指网上出现过的?)



3、与其公司签定正式协议后,退款,其公司到公安撤案,放人。



4、5万元合股基金可以给。



盛先生一再强调前两条,让我们必须答应。



我告诉盛先生,我们与律师商量后再说。”




7月17日,胡坤的母亲在福田分局黄警官和盛瑞生的引导下,与胡坤见了面。盛将事先拟好的

承诺书带来,让胡坤签字。盛说:只要胡坤签字。就可以安排公安释放胡坤。但胡坤对打印文

稿进行了修改。盛呵斥道:改过的稿子不行。



8月底,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驳回了区公安局的复议提请。市人民检察院也驳回了对胡坤

提请逮捕的复核。这意味着公安已没有进途,检察院可以走的程序已经走光了。



9月1日,平安纪检委书记在黄姓警官的陪同下,又一次来到保安培训中心,探问胡坤一旦释

放是否还会继续控告平安公司和马明哲。



9月19日,胡坤在朱姓警官的要求下“写几份检讨”。他的母亲和妹妹也来了。他知道自己离

开深圳的日子不远了。



检讨一:“尊敬的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局:



首先,对于由于四本书中我的过错,我表示最诚挚的道歉,并请您们原谅我的过错。



其次,我保证今后不再纠缠在四本书及其稿费的问题上。



第三,感谢您们半年来对我的法制教育和生活关照,使我彻底改变了以往对金钱、权力和名誉的错误看法。



最后,再次恳请您们原谅我的过错,并感谢半年时间来,您们对我的法制教育和生活关照。



胡坤

2002年9月19日



”检讨二:



“尊敬的平安保险公司及有关领导:



首先,作为一名曾经在平安公司工作的职员,我感谢您们过去对我的培养、关心和照顾。



其次,离开平安公司后,对于我个人的某些言行所可能对您们造成的不良影响,我深表歉意,并保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多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



第三,我保证今后不再就《挑战竞争》、《平安理念》、《平安新语》和《平安故事》四本书的稿费及其著作权的问题,进行任何的诉讼,也愿意主动放弃我在其中拥有的权益,并愿退还稿费。



第四,关于由于我的原因所造成的一些互联网上的消息,及其对您们所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我深表歉意,并保证今后主动制止类似的行为。



第五,我保证今后不再谈论或发表任何有关平安公司内部的评论和文章。



在平安公司及有关领导放弃对我个人进行法律诉讼的前提下,我自愿作出以上承诺。如果您们还有其他的要求,我也愿意考虑并遵守。



最后,恳请您们对于我的错误予以原谅。



胡坤

2002年9月19日



检讨三



“马总:

您好!



再次就四本书的著作权及其稿费问题上我的错误,向您表示最诚恳的歉意,并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再次原谅我的错误行为。



我恳请您今后不再对我个人进行法律诉讼,并保证遵守以下承诺:



1、我今后不会提起任何针对您个人和平安公司的法律诉讼!



2、我今后不谈论或发表任何有关平安公司内部和您个人的评论和文章!



我一直以来,直到现在,都很尊敬您的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您也一直是我所最为尊敬的中国保险业,乃至金融业改革的倡导人。半年多来,我一直为我的“胡作非为”深感内疚,故再次写信给您,再次恳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恳请您的原谅!



此致!

敬礼!



胡坤



2002年9月19日



这是警棍下的交易。对胡坤来说,他没有选择,“我不能让父母再担心下去”。





胡坤是9月21日离开深圳回陕西宝鸡老家的。离开保安培训中心时,盛瑞生给朱警官打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这是胡坤4个月的“食宿费用”。他被警方要求每个月给他们写一封信。因为时近中秋,负责在“取保候审”期间监督胡坤的周科长还送给胡坤母亲一盒月饼,希望他们配合,彼此有个面子。在深圳,平安的品牌总监潘宏源“宴请”了胡坤一家,告诉他们告下去对谁也没有好处。



胡坤在9月22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2002年9月21日。中秋节。一早,盛瑞生又安排车送我们到机场。我母亲妹妹和我三个人,

乘飞机一起回到陕西老家。当天,我见到了我的父亲,一家人终于在中秋团圆了。我衷心感谢党和政府。



“晚上睡觉时,我仍然开着灯睡。近半年时间里,一直都是开着灯睡的。关了灯不适应,睡不着。晚上,突然我从梦中惊醒。原来,我母亲看我这边开着灯,来帮我关灯。我说不要关了,关了我睡不着。



“我让灯一直开着,希望光明永远不要离开。”



但只到今天,胡坤所期望的光明,在他看来还十分遥远。他躲在秦岭山中,不知道何时他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



网上的文章让他没有退路。



“一些记者采访我,文章最后做不出来。不是采写的因素。是被平安‘预防’掉的。”他说:“我还是接受他们的采访,如果有司法机关纪检机关调查,我会据实报告。”“只有抱有希望,我才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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