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帝王术
——漫谈传统文化之三
作者朱红星
法家之为帝王谋,不仅是学界的共识,连法家自己也不避讳。在我看来,法家的全部学问,就是一套专为帝王设计的帝王术。所以,我以《法家的帝王术》为题,来说说法家。
法家的理论,是在变法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其间,魏国的李悝,在楚国变法的吴起,在秦国变法的商鞅,赵人慎到,韩国的申不害,不断尝试,不断总结,最后,到韩非手中,完成了法家理论的全面总结,成为公认的法家集大成者。说法家,重点要说《韩非子》。
韩非之文,不止一次出现“臣非”、“臣闻”、“臣敢言之”、“愿大王熟察之”之类的话,其语调,俨然是上奏帝王的表章。可以说,《韩非子》一书的主要部分,是以帝王为读者对象的。在这些文章中,韩非在总结以前法家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帝王三宝”——法术势。我们先说这“帝王三宝”。
一,势:权势是帝王的命根子,必须抓紧抓牢
势,就是帝王的权势和地位。帝王的权势和地位为什么重要?韩非说得明白:“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虎豹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以其爪牙也,当使虎豹失其爪牙,则人必治之矣。今势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类也”。(《韩非子.人主》)在韩非看来,权势和地位,就是帝王的爪牙,没有爪牙,帝王和普通人一样,威风不再,也就无法驭人治国。在《难势》中,韩非拿尧和桀比较,说明权势比贤能智慧更有用:“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在《五蠹》中,韩非又拿孔子和鲁哀公对比,说明权势比仁义道德更靠得住。韩非说:孔子是天下的圣人,修行明道以游天下,天下喜欢他的仁爱、称颂他的道义而为他服役的只有七十个人。所以,看重仁爱的少,践行道义的难,天下虽大,为之服役者只有七十人,能行仁义的只有孔子一人。鲁哀公,是一个低能的君主,坐在君位上统治全国,境内之民没有敢不称臣的。民众本来就屈服于权势,权势确实容易使人屈服,(“民者固服于势,势诚易以服人”)所以,孔子反而为臣,鲁哀公反而为君。孔子不是被鲁哀公的仁义感化,而是服从他的权势。如果从仁义上讲,孔子是不应服从鲁哀公的,凭借权势,鲁哀公就能使孔子称臣。现在的学者劝说君主,说什么不必凭借必胜的权势,只要致力于施行仁义就可以统治天下,这实际上是要求君主一定要像孔子那样,要求天下所有人都像孔子门徒那样,这是根本办不到的事。在《难一》中,韩非拿尧舜和庸主作比较,说明权势之重要:“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以为政也”。(《韩非子.难一》)在韩非看来,依靠自身躬行仁义感化民众治理国家,就是尧舜也难上加难;而凭借权势制驭民众治理国家,这是任何一个平庸的君主都作得到的事。尧舜之人,多少世代才出一个,等待尧舜再世,国家啥时候才能治好?而平庸的君主,满世界都是。韩非的驭下治国之道,就是为平常之主设计的。平庸之主靠什么驾驭臣民君临天下?首先靠权势!“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韩非子.爱臣》)世间万物,只有君主的身家性命和权势是最重要最金贵的,权势就是帝王的命根子,帝王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命根子,一刻也不能松懈,至死方休。
帝王如何才能牢牢抓住权势这个命根子?韩非为帝王献策:要牢牢抓住权势,最重要的就是两手抓:一手抓法,一手抓术。
二,法:法律是帝王治理臣民的工具,必须严刑重罚
法家之法,有如下几个重要特征:
1,法是帝王之法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法家之法,是帝王治理臣民的工具。中国民间把法律叫做王法,可以说是说到了点子上,因为中国历代王朝的所谓法律,本就是帝王的家法。在这一点上,法家明确宣称:“法自君出”。韩非说:“尊主明法”,(《韩非子.难一》)明法的目的,是为了尊主,为了保护和强化君主的权威。与韩非曾是同学、后来成为秦始皇丞相的李斯说:“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史记.秦始皇本记》)明确指出:立法权只能出自皇帝一人之手。主子立法,奴才们遵行,这是奴隶社会留下的光辉遗产。孔子朝思暮想、恨不得时光倒流回去重走一遭的周王朝,就是典型的奴隶社会,孔子叫做“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法自君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儒法两家在礼法由君王说了算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在泰山刻石:“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饬脩”,秦始皇通过刻石向天下宣示:立法权是皇帝的,法律是皇帝给臣民立下的规矩,是皇帝为臣民铺设的轨道,皇帝通过法律告诉天下臣民:哪些路能走?哪些路不能走?哪些事能作?哪些事不能作?为此,皇帝不仅要独擅立法权,而且要毫不含糊地把执法的最后裁决权,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决不稍假于人。天下臣民在指定的轨道上跑,皇帝高坐云端,俯视众人,监视众人,指点众人,赏罚众人。这就是2000多年中国历代王朝的所谓法律,这样的帝王之法,既符合法家精神,也符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孔子思想。
法律既是帝王的家法,就要承担为帝王看家护院的职责,因此,保护帝王的权威不受侵犯,历来是中国法律的重中之重。中国人都知道“十恶不赦”这个成语,十恶不赦,指的是十种应该处以极刑并且不能赦免的重罪。以中国古代法典中比较完备的唐律为例,唐律规定的十恶依次为:一谋反,二大逆,三谋判,四恶逆,五不道,六大不敬,七不孝,八不睦,九不义,十内乱。十大重罪,绝大多数是为了保护皇权不受侵犯。其中,“大不敬”一罪,是地道的“中国特色”。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对此指出:“中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对皇帝不敬就要处死刑。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什么叫不敬,所以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去灭绝任何人的家族”。(《论法的精神》)这位孟德先生是个老外,对中国历史知之不深,一个“大不敬”就大惊小怪,岂不知,中国还有更绝的,我随便举两例,叫洋孟德开开眼界:其一,腹非罪,史载,汉武帝发行新币,大司农颜异在与客人谈话时,客人说新币不方便,颜异嘴唇动了一下,没有说话,这事被御史大夫张汤检举,指控颜异“腹非”,说颜异肚子里有意见,结果,颜异被处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以腹非定罪成为惯例。其二,莫须有,这个不用讲典故,中国人都知道:岳飞就是死于这个“莫须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要治罪,何愁没有罪名?孟德先生对“任何事情都可拿来作借口”大惊小怪,殊不知,中国还有“莫须有”呢!想治你的罪,不需要借口,不需要罪名,随时治,随便治,想怎么治就怎么治!孟德老外,开眼界吧?这就是中华文明,博大精深,你们老外想学也学不会,不信,你把“莫须有”三个字翻译成法文或英文试试,我敢保证:不浪费一整张纸解释,十个老外有十一个听不懂!而在中国,这三个字妇孺皆知,不识字的妇人和小孩都知道,就凭这一点,中国人就比老外有文化,比老外文明!
法律是帝王的家法,西汉有名的酷吏杜周说得最贴切。杜周办案,一味揣摩皇上旨意,根本不理会法律条文。有人质问杜周:你这样办案,置法律于何处?杜周理直气壮地回答:“三尺法安在哉!”当时,一般人用的简牍为一尺,法律条文专门刻写在三尺的简上,以示严肃庄重,所以称“三尺法”。杜周说:三尺法在哪里?“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前面皇帝说的叫“律”,后面皇帝说的是“令”,法律就在皇帝老爷的嘴上,哪里有什么三尺法?杜周的话,虽然不中听,却是句大实话,他的话,一语道破了中国历代王朝的法律真相:法律就在皇帝老爷的嘴上。“朕言即法”,皇帝“口含天宪”,“君无戏言”,随便一句玩笑话,就可以决定一个人乃至一个家族的身家性命,中国2000多年辉煌灿烂的历史,哪一天不是如此?
2,法是等级之法
法家也讲法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商鞅讲“壹刑”,(《商君书.赏刑》)韩非说:“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能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这些话,说起来头头是道,听起来铿锵有力,颇有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但稍加分析就会发现:不管是商鞅的“壹刑”,还是韩非的“无等”,都是把帝王排除在外的,是不包括帝王的。(“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韩非说:“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一民之轨,莫如法”,明确指出:法律,是用来规范和治理臣民的,法律适用的范围不包括帝王:“道不同于万物”,“君臣不同道”,“君不同于群臣”,帝王不受法律管辖,也就是说,法家所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把帝王排除在外,是不包括帝王的。
把某一个人或某一类人排除在外,能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这是一个逻辑学上的常识问题。人人平等,是全称,是指所有人,如果排除任何一个个人(不管排除的这个人是皇帝还是乞丐),就不是全称,不是所有人,就不能叫人人平等,要说,也只能说是:“除某某人以外的部分人平等”。这本是逻辑学上的常识问题,但在中国,你经常不得不罗罗嗦嗦讲逻辑讲常识,因为所有忽悠,都是从违背常识违背逻辑开始的。法家一面公然将帝王排除在法律管辖范围之外,一面理直气壮地讲“法不阿贵”、“刑无等级”,请问:拍帝王马屁,把帝王排除在外,算不算“阿贵”?至于“刑无等级”,法家之法,果无等级乎?
看一看法家主持制定的秦法,我们会发现:法家和儒家一样,都赞成将社会划分为不同的等级,都主张维护这种等级;不同的是,儒家主张用礼教维护等级,法家主张用法律维护等级。从秦法中可以看出:法家不仅将帝王排除在法律管辖之外,对于剩下的人,也并非一视同仁,而是看人下菜,根据不同的等级,制定了不同的法律。我们略举数例,借以说明法家之法的等级特色。
比如,秦法规定,犯同样的罪行,在处罚上,有爵者与无爵者不同,高爵者与低爵者也不同。《游士律》规定:“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为城旦”,“上造”和“公士”为秦代爵名,犯同样的罪,爵位不同,处刑就不一样。又如,大夫逃亡“赀一盾”,百姓逃亡则笞五十。再如,有爵位的人,享有赎刑的特权,没有爵位的贵族宗室,也可赎刑,有大夫以上爵位的人,还享有不适用连坐法的特权。商鞅在秦变法,将全国民众以“什伍”方式编在一起,一家犯罪,“什伍”连坐。这种户籍加连坐的管理模式,强迫人们互相监视,把国家变成军队,把社会变成监狱,把所有民众变成告密者、变成监视他人的便衣警察,结果是:国家军事化,社会监狱化,全民警察化。连坐,常常牵连大批族人,令人闻之胆寒,但有大夫以上爵位的人,不在连坐之列。再如,秦法承认奴隶,将奴隶分为官奴和私奴,规定私奴可以买卖,规定主人侵犯奴隶或对奴隶实行私刑,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如果奴隶对主人的人身或财产有任何侵犯,则构成严重犯罪,严惩不贷。秦法以及中国历代王朝的法律,对于维护封建等级都有专门的条款,对这个问题,林剑鸣先生在《法与中国社会》(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出版)一书中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一读。此处摘录的,正是该书的有关内容,本文其他采用该书之处,不再一一注明,特此说明并向作者致谢。
法家之法的等级特色,被其后历代封建王朝继承,如唐朝法律明确列有“八议”,即八种人犯罪后享有减刑或完全不受法律制裁的特权,这“八议”是:一议亲,(当然是皇亲国戚,平民百姓作亲戚,有个屁用?)二议故,(当然是皇帝之故,皇帝亲信)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被奉为国宾的先代之后)。八议中的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谁来鉴定?谁说了算?绕了一个大圈子,还是皇帝说了算。从这“八议”不难看出,法家所谓“壹刑”、“无等”,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相同等级范围内的平等,是指同一个等级内的人,大家待遇相等,相安无事。
谈到法家之法,不少人因法家讲“法不阿贵”、“刑无等级”,就望文生义,以为法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说法家观念中有现代法的思想。其实,法家讲的法律面前平等,是有两个明确的限定语在前面的,完整的说法应该是:除皇帝以外,同一个等级内的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一个等级内是否能够作到人人平等,还要看皇帝老爷的兴致,他老人家在“八议”中随便一议,这可怜的平等就会乌拉稀。)这样一来,法家观念是否符合现代法的思想,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当然,中国从来不缺从故纸堆里挖掘现代先进思想的忽悠者,比如,中国足球协会那帮人,搞本职工作抓足球事业,可以说是一塌胡涂,但足协那帮人兼职整理国故,却是绝世高手,他们硬是把中国古代一种叫“蹴鞠”的游戏,忽悠成了现代足球的起源。按照中国足协的这种逻辑,说法家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思想,是可以成立的,至少可以说法家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思想的萌芽,萌芽,知道不?一丁点小芽儿,你看不见,我看见了,我比你有学问,最重要的是:我比你爱国,我政治上正确。不幸的是,中国足协那帮整理国故的领导,后来都因经济问题进了班房,这个事实再一次说明:政治上正确的人经济上不一定靠得往,高喊弘扬传统文化的人不一定都是正人君子,“台上唱高调,台下使劲捞”,台上高唱爱国和传统,也许,正是为了掩饰台下的贪污腐败偷鸡摸狗。
3,法是严酷之法
法家将法律定位为帝王治国治民的工具,循此思路,他们主张惩罚为主,倡导严刑峻法。法家虽然赏罚并提,《韩非子》中也有《二柄》一文专讲赏罚二柄,但法家从一开始就主张轻赏重罚,少奖赏,多惩罚。这一点,商鞅讲得毫不含糊:“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商君书.去强》)“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重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商君书.勒令》)韩非干脆说:“凡所治者,刑罚也”,(《韩非子.诡使》)“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韩非子.心度》)既然法律的主要功能是惩罚,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2000多年的法律,长期以刑法为主,以至于从某种程度上讲,中国2000年的法律,几乎等同于刑法。
法家不仅主张惩罚为主,而且主张惩罚要重,要用严刑起到恐吓和阻遏的作用,让其他人再也不敢以身试法,法家认为,严酷的刑法,可以起到“以刑去刑”的作用。商鞅说:“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籍刑以去刑”。(《商君书.开塞》)韩非说:“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蒙大罪,故奸必止者也。”(《韩非子.六反》)这种轻罪重罚的思想,使法家之法严厉得不近人情,严厉得几近残酷。史料上有“刑弃灰于道”的记载,你将灰弃置在道路上,也要判刑。《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载:甲盗窃不满一钱,前往乙家,乙没有发觉,应罚乙一盾。只是不满一钱的小偷小摸,而且,是甲作案,乙并不知情,结果,乙却被以知情不报处罚一盾。别人小偷小摸,连坐处罚如此严厉,其他犯罪可想而知,据林剑鸣先生统计:秦法中处刑的名目不下数十种,动不动就是“斩”、“诛”,以至于全国成了一个大监狱,“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穿囚服的人塞满了道路,监狱像市场一样热闹。《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变法,一天就在渭河边杀死700多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其残酷惨列,比之2000年后的希特勒纳粹分子,并不逊色。不同的是,西方人爱反省,反省的结果是:纳粹屠夫们一垮台,纳粹就成了过街老鼠,臭不可闻。中国人不爱反省,不反省的结果是:商鞅死了2000多年,还有人视之为英雄,如果你不了解历史,只看正在各大电视台热播的电视连接剧《大秦帝国》,你一定会将商鞅视为英雄男儿千古一人!大秦帝国的伟业光照千秋,相形之下,一天700多条人命算什么?
法家主张的严刑峻法,为其后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正因为如此,严刑乃至酷刑,成为中国法律的一大特色。兹举中国刑法之两例,让孟德斯鸠之类的老外再开开眼。一曰“凌迟”,此刑又名脔割、剐、寸磔。就是用刀把人肉从身上一片片割下来,这种刑与斩刑、绞刑一样,是中国法律中明文规定的有关死刑的三种行刑方法之一。资料记载,凌迟是将犯人先割一刀断其声带,再用小刀一片一片割其肌肤,(张志新行刑时也是先割断声带,由此看来,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人也没有忘记继承自己的文明传统。)每刀只割指甲般大小,每日割三百余刀,总共要割三千余刀,要用十多天慢慢割完,犯人才能死去。你敢相信,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焉能如此残忍?但这种残忍之事,中国人一直干到1905年,清王朝快不行了,才明令废止。二曰“诛连九族”,一人犯罪,相关家族斩尽杀绝,这在孟德之类的老外看来,简直不可理喻,但中国人久经传统熏陶,习以为常,不以为怪。所谓九族,一说指同姓九族,即从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曾孙,也就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共九代。一说指异姓九族,即父族四(自己本族四代)、母族三(母亲同族三代)、妻族二(妻子同族两代)。其实,是哪九族,无关紧要,皇帝想杀谁就杀谁,别说九族,就是十族,照杀不误,这可不是老朱乱说,而是有史为证。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死后,燕王朱棣起兵争夺皇位,率兵入京后命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牛脾气上来了,大书数字,投笔于地,说:“死即死,诏不可草!”朱棣冷冷地问道:“汝独不顾九族乎?”方孝孺一时没转过弯来,梗着脖子说:“便十族,奈我何?”朱棣一气之下,真的诛了方某十族:九族之外,方的众多门生也无辜丧命,一案诛杀了800多人!而且,诛九族之刑,对已死之人要辟棺鞭尸,连死人也不放过!(这就是真实的中华文明!)其实,朱棣本是朱元璋之子,凭什么作不得皇帝?家天下,谁作皇帝不都是一个鸟样?再说,朱棣作了皇帝,派人编了《永乐大典》,派郑和下了西洋,至今还是某些中国人的骄傲,这样的皇帝,算好的了。天下乃朱家之天下,关你方孝孺屁事?你方某一时兴起,害得800多人无辜丧命,留下了一个诛十族的历史纪录。诛十族,又是一个没有争议的世界之最!
三,术:权谋是帝王的防身暗器,必须独断独擅
所谓术,就是帝王驾驭臣下的权谋。法家主张以法治国,为何在法律之外,要大讲特讲权谋?韩非在《定法》篇中说:申不害讲术,公孙鞅讲法,有人问:他们两家的言论,在治理国家时谁更要紧?这就好象问衣服和食物谁对生命更要紧一样,衣食都是维持生命必备的东西,二者缺一不可。“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说得很明白:法和术,都是帝王的工具,缺一不可。如果说,法律是帝王给臣民定下的规矩,是摆在明处让臣民遵循的轨道,那么,权术就是帝王驾驭臣下的秘密武器,是帝王的防身暗器。法在明处,所以,法家主张法律要公开,法莫如显,越公开越好,韩非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韩非子.难三》)明确提出:法律,必须写成文字,要放置在官府内,要让老百姓知道法律的内容。这就是“明法”,也就是“宣法明制”。权术这个东西,说好听点叫权谋,说不好听点就是阴谋,阴谋者,阴暗之谋也,躲在暗处见不得人之诡计也。阴暗之谋,当然是越阴暗越神秘越好,越阴暗神秘,臣下和对手越找不着北,玩弄阴谋的帝王就越容易成功。
韩非为帝王谋划的权谋,概括起来,就是坚持四个不,即:不相信任何人、不露声色、不择手段、不惜代价。
1,不相信任何人
韩非在《备内》篇中开宗明意地说:“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其上,此世所以有劫君弑主也”。(《韩非子.备内》)帝王要把所有人当成窥伺自己权势随时准备加害自己的潜在敌人,越是亲近的人越靠不住,越不能信,为此,韩非在《八奸》篇中列举了在他看来对帝王最可怕的“八奸”:凡人臣之所道成奸者有八术,一曰同床(后妃或幼子),二曰在旁(近臣),三曰父兄,四曰养殃(满足帝王奢欲之人),五曰民萌(散公财取悦百姓的臣子),六曰流行(传布流言以惑主听),七曰威强(权势大过帝王的臣子),八曰四方(借外部强敌吓唬帝王的臣子)。在《备内》篇中,韩非专门剖析后妃太子与国君的利害关系,说明即使帝王最宠爱的后妃,也希望帝王早死,也是谋害帝王的潜在敌人。韩非分析说:子以母贵,母因美色而得宠,“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如果后妃在得宠之时帝王死去,不仅儿子可趁势继位,自己也可为所欲为,“男女之乐不减先君”,这就是后宫中用毒酒用绳索用刀弑君的原因。在《八经》篇中,韩非又提出发生祸乱的六种情形,“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子孙),弟兄,大臣,显贤”。
不论是八奸还是六乱,老婆孩子父兄都名列前茅,这些人都不可信,这世上还能信谁?韩非的结论非常直白:作为帝王,不能相信任何人,不要相信任何人,要把所有人都当成潜在的对手和敌人。
2,不露声色
不相信任何人,首先就要保护好自己,韩非指出: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伪装自己,包装自己,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书面的说法叫深藏不露,深不可测,造成一种神秘感,让臣下摸不着头脑。“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韩非子.八经》)韩非谆谆告诫帝王:不要表露自己的欲望,帝王表露自己的欲望,臣子就会用心粉饰自己;不要暴露自己的意图,帝王暴露自己的意图,臣子就会曲意伪装以逢迎。所以说,帝王的好恶不露于色,才能看到臣子的真实表现;去掉帝王的成见与智巧,臣子们才会自我戒备,谨慎工作。(《韩非子.主道》)深藏不露,神鬼莫测,这样才能令臣下诚惶诚恐,“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于下”,(同上)韩非从道家的“道”与“无为”,延伸出了帝王之道与帝王之术:“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同上)这些话,稍不留意,你会以为是在读老子的书。韩非的思想,受道家尤其是老子的影响甚深,《韩非子》中不仅有专门谈老子的《解老》《喻老》,而且,遍观全书,你不时可以看到老子的身影。虽然到了韩非口中,老子带有哲学意味的形而上的道,摇身一变,成了形而下的君王之道。但老子之道,是否本来就有形而下的意味在?是韩非曲解了老子?还是老子本有此意?这一层,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我们留待后面谈儒法道三家的关系时再说。
3,不择手段不惜代价
为了权势,帝王可以而且必须不择手段,这是法家之术的一个重要特征。韩非说:“法立而有难,权其变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所立之法,所办之事,不管有多少弊病,只要事情能成,只要对帝王有利,都可以放手干。“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所用之人,是否清廉并不重要,只要懂得统治术,王八蛋都可以用。这是韩非“怀疑一切”(把任何人都看成王八蛋)思想的自然延伸。但用的人是王八蛋,如何控制才能确保帝王的权势不受威胁?为此,韩非为帝王设计了一系列控制臣下的办法,诸如:有意说倒话来试探自己疑惑的事,说反话以查探隐藏的奸情,设置间谍控制独断专行的人,举出不合常理的事观察奸臣的动静,“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军吏约其兵士,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韩非子.八经》)这段话的意思是:帝王与臣下约定,要他们向帝王告发自己的上司,告发相室,就与群臣约定;告发朝廷大臣,就与他们的下属官员约定;告发军官,就与兵士约定;告发派出的使节,就与他们的随从约定;告发县令,就与他们征用的属员官吏约定;告发郎中,就与他们的左右约定;告发后妃,就与宫女约定,这就是上下通达之术。这样的监控与告密,对于帝王,当然很爽,但对于天下臣民,却是一张恐怖的天罗地网。
在同一篇文章中,韩非就君王如何控制位高权重的大臣,专门设计了的三种办法,这就是所谓“三节”:“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质,是将亲戚妻子当作人质控制在手,严加看管;镇,是用丰厚的爵禄,拴住其心;固,是将臣下的言行互相参验,严厉地督责臣下言行一致。如果这三招都不管用,怎么办?韩非说:那很简单,一杀了之:“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韩非说:臣下的罪名和罪行相符,就直接杀,如果杀了他会有损帝王的名声,就在饮食中投毒毒死他,或者,把这样的臣子交给他的仇人,借刀杀人,除掉他,这种方法,就叫“除阴奸”。
监控,告密,控制人质,投毒暗杀,借刀杀人,无所不用其极,这就是帝王之术:只要帝王觉得必要,什么手段都可以用。从这里不难看出,韩非的帝王术是没有底线的,为了权势,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惜代价。韩非在《外储说右下》篇中,明确反对分发五苑的草实让民众充饥:“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老百姓“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在《说疑》篇中,韩非明确反对“全众传国”,鼓吹一国之君应“尽其国力,破国杀身”。宁可让老百姓死而治,也不让老百姓活而乱,难道“治”(稳定)这个东东,比老百姓的性命还重要?宁可破国杀身,也不全众传国,难道为了个人或集团的权势,就可以视成千上万鲜活的生命为儿戏就可以破国何杀身就可以绑架全天下的老百姓跟你一起死一起陪葬?法家之为帝王谋,够彻底够狠的了:彻底得不要任何人性的底线,狠得连成千上万老百姓的身家性命都可以不放在眼里。每每读到这种文字,我便不寒而栗。我希望,那些天天高喊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人好好读一读韩非的文章,韩非是先秦诸子中大腕级的人物,位居中国古代八大圣贤之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讲传统文化,怎么能没有韩非的声音?怎么能没有“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尽其国力,破国杀身”这样的豪言壮语?顺便交待一句:说韩非位居八大圣贤,也许有人不服,但老朱有书为证: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八圣贤书”系列即有《韩非子传世作品精选》上下两册,封面上八个醒目大字:八圣贤书。
四,法家帝王术小议
我用这么大的篇幅介绍法术势,是因为在我看来,法家的帝王术,其精华,就是韩非总结归纳的“帝王三宝”法术势,这是法家专门为帝王精心打造的最先进的现代化武器。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帝王拥有人世间最大的权势,如果再配备世界上最精良最高科技的先进武器——法和术,帝王一手拿明枪,一手执暗剑,法势术三宝护体,这样的帝王,焉能不厉害焉能不恐怖?焉能不纵横天下所向披靡?如此装备的帝王,即使是白痴是傻子,也会威风八面,天下无敌。这正是法家追求的效果——庸主治国——即使最平庸的帝王,只要学好用好法术势,照样可以君临天下。在法家看来,儒生们鼓捣什么贤人政治,像尧舜那样的贤人千年一遇,尧舜治国,岂不是要“千年等一回”?法家的治国之策,是为平常之主准备的,“只要学好法术势,平常之主也牛逼”,这一点,正是法家得意之处,也是法家比儒家深刻比儒家高明的地方。
法家的帝王术,有几个比较实出的特点:
1,法家为帝王谋,坦率,露骨。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先秦诸子中,不少人煞费苦心为帝王出谋划策,想在帝王那儿蹭碗饭吃,但他们大多有点羞羞答答,觉得给帝王当马仔有失身份,要当就要当帝王师。所以,他们一面拍帝王的马屁,一面有点放不下老师的架子。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儒法两家作个比较。
孔子以年过半百的高龄,带着一群弟子,一个一个国家拜访,一个一个君王游说,东奔西走,历尽艰辛,来来回回折腾了十多年,不就是为了找个舞台作点事?说好听点是实现理想济世救民,(儒家的说法叫解民于倒悬,老百姓被倒挂着快不行了,孔子不出来解救就活不下去了。)说不好听点,不也是想在帝王那儿谋个差使?但孔子与列国君主对话,从未见“臣丘”、“臣仲尼”之类的话,孔子虽然对齐宣王大讲“君臣父子”之道,但却没有对齐宣王称臣的记录。孔子是知礼守礼之人,与列国君主见面,以孔子的身份地位,孔子应行臣下之礼(客卿也是臣),不知是孔子忘了?还是后世儒生为尊者讳,有意省略了?《论语》中孔子与列国君主对话,互相不打招呼,堪称一绝。孔子虽有点放不下架子,但他与君主们说话,还算客气,轮到孟子出场时,架子更放不下,口气更硬,说话就没那么客气了。孟子见梁惠王,一见面,梁惠王说:“老人家,你不远千里而来,有什么对我的国家有利的高见?”这本是一句客气话,孟子却回答说:“大王何必讲利呢?只要有仁义就够了!”一上来,就有点居高临下教训人的味道;另一次,梁惠王说:“我对治理国家,很尽心很竭力了吧?”孟子说:我打个比方,战场上当逃兵,有的往回跑了一百步,有的跑了五十步,以五十步笑百步,你觉得怎么样?言下之意:你跟那些庸主昏君比,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孟子见了梁襄王出来,对人说:“远看不像个君主,走近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使人敬畏的地方”。孟子幸亏生在那个自由的时代,如果他生在大一统之后的中国,以他老人家那脾气,尤其是他对君王的态度,不死也得坐一辈子牢。
孔子孟子不远千里跑去求职,摆出的却是一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架势,如果说孔子有点不卑不亢,孟子就多少有点亢了。又想当谋士,又放不下架子,端着一副“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架子,与一国之主大谈仁义道德那些个不着边际的空理论,如果你是君主,你会欢迎会接纳吗?孔子孟子跑官求官,一直没跑出成果,这是个重要原因。相比之下,法家给帝王当谋士,坦率得多,没那么多顾虑,没那么多讲究,也不摆什么架子。如前所述,韩非一上来,就主动称臣:“臣非”、“臣闻”,本来就是冲着作谋臣去的,先把臣子地位摆正,再跟主子进言。商鞅为了见秦孝公,通过孝公的宠臣景监的关系,获得了见面的机会,第一次见面,话不投机,但商鞅不放弃,说服景监,争取第二次第三次见面的机会,好说歹说,正说反说,最后,硬是摸到了孝公的心思,终于把话说到了孝公的心坎上,说得孝公一连听了几天,竟然不知疲倦,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法家为帝王当参谋,不害羞,不遮掩,直来直去,摆明了干,这一点,比儒家坦率多了,也比儒家露骨多了。在中文里,坦率是褒义,露骨是贬义,法家全占了。
2,法家为帝王谋,具体,实用。
法家为帝王谋,有一个明显区别于儒家的地方,就是没有什么大话空话套话,很少讲那些不着边际的大道理,法家很清楚,帝王最关心的问题,一是如何牢牢抓住权势如何统治人?二是如何富国强兵如何搞更多地盘统治更多人?法家的全部学问,就是围绕帝王关心的这两个问题作文章,就是对这两个问题的思考和回答。所以,法家提出的,是一些实在的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教帝王如何抓权、如何用权术控制大臣、如何用法律治理臣民、如何富国强兵等等。法家提出的建议,不仅实用,可以操作,而且十分具体,十分细致,细致得无微不致,我们在前面引用过,对不同的监控对象要寻找不同的告密人,这样的小细节,法家都帮帝王想到了。如此用心良苦,焉能不讨帝王欢心?
3,法家为帝王谋,无情,彻底。
法家摆明了为帝王谋,不像儒家那样遮遮掩掩,这使法家无所顾忌,实话实说,也使法家说出的话提出的办法,具有无情、彻底的特点。我们在前面说过:法家之无情与彻底,为了权势,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代价,可以不要任何人伦底线,甚至可以“破国杀身”,拼了老命,放手一搏,不惜生灵涂炭,血流成河。这一点,读过商鞅韩非原著的人都有同感,前人已经说得很多,无须多说。
五,法家治国实践小议
说了法家的理论,我们再说说法家的治国实践。法家主持治国,在秦国时间最长,其成果也最显著。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直到秦二世丢掉江山,一直是法家当政。其间,商鞅虽被车裂,但人亡政不息,“秦法未败也”。(《韩非子.定法》)商鞅变法成功不到100年,秦始皇就扫平六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霸业。秦国之崛起与成功,法家居功至伟;秦王朝之迅速崩溃,法家亦难辞其咎。全面评价法家治国的得失与功过,不是一篇短文力所能及,所以,我在这里只重点说一个问题:法家当政,把秦国治理成了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或者说,法家治国模式与治国理想是什么样的?
我在《儒家的等级国》一文中,曾经就儒家的治国实践说过三句话,在我看来,这三句话,对法家的治国实践同样适用,我们先说这三句话。
第一句:儒家治国2000年,把国家治成了等级国。法家治国,结果一样,也是把国家治成了等级国。惟一不同的是:儒家用礼教维护等级,法家用刑法维护等级。这一点,秦国的历史摆在那儿,不用多说。
第二句:儒家的等级国,就是极权专制国。法家的等级国,同样是一个极权专制帝国,不同的是,与儒家相比,法家搞极权专制,实话实说,摆明了干,所以,更明目张胆,更彻底也更可怕。礼教杀人,你看不到血,比如,把成千上万的女孩子抓来供皇帝一个人嫖,你不觉得那有多么血腥多么恐怖,因为儒家告诉你那是宠幸,是恩泽,是皇恩浩荡;把女人的脚裹成残废裹成三寸金莲,你也不会觉得那有多么野蛮多么可怕,因为儒家告诉你那是美那是性感那是女人的财富女人的骄傲。相比之下,法家比较坦率,比较露骨,法家老老实实告诉你:一切权力归帝王,帝王治理臣民,什么手段都可以用,阳谋阴谋都行,法律就是刑法,就是杀鸡儆猴,刑法越残酷越能“以刑止刑”强化治安维护稳定。如果说,儒家的等级国,是一个尊卑有别秩序井然的奴隶庄园,那么,法家的等级国,就是一座军营,一座管理上像监狱一样严格的军营。国家军队化,社会监狱化,民众警察化——什伍连坐,迫使人人监视别人,人人告密,人人充当便衣警察。用韩非的话说,叫“以天下为之罗”,把整个天下织成一张天罗地网,“间不容细”,任何细小的言行都在监控之下,都逃不过帝王的耳目。儒家为帝王编织了一张天罗地网,叫做等级,用等级网住每一个人;法家也为帝王编织了一张天罗地网,叫全民警察,这张全民警网是否有效?商鞅自己作过验证:秦孝公死后,商鞅自知在劫难逃,便想私下开溜,不曾想,商鞅亲手布下的全民警察网,滴水不漏,商鞅连个过夜的店都找不到,逃不脱跑不了,只好退回封地,束手待毙。法家的全民警察网,连布网者自己都跑不出去,平民百姓,一旦有事,哪里还有生路?
第三句:以礼治国的专制体制有一大优势,但有一个缺陷和一个解不开的死结。优势是:可以集中全国全民之力办大事;缺陷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皇帝的体制,不可能产生真正有效的监督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腐败日甚一日,溃烂日益加速,直到最后垮台,这是一切专制体制解不开的致命死结。这句话,对法家的专制体制同样适用。区别在于,法家集权更彻底,专制更无情,所以,法家专制的优势更明显,更容易集全国全民之力操办大事,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短短十几年,又是修长城,又是建阿房宫,大工程一个接一个,就是明证。相应的,法家专制的缺陷也更实出,对最高权力的监督更无力更扯蛋(儒家对最高权力的监督已经够无力够扯蛋的了!),所以,法家专制的死结,结打得更紧,勒死得更快。不受监督,权力本就如狼似虎,干正事如猛虎下山,干坏事亦如猛虎下山,腐败起来更是猛虎下山——其加速度比滚雪球还快,谁也挡不住,不经意间,说完就完了!秦国历经上百年励精图治,好不容易完成的一统大业,短短15年,就灰飞烟灭。总之,与儒家相比,法家之专制,更彻底,更有效率,所以,法家治国,其国崛起更快,发展更猛,与此相应的,垮起来也更快更迅猛。其兴也勃,其亡也急。秦王朝之兴亡,是为明鉴。
六,法家之可敬可歌与可悲可叹
就我个人的爱好而言,读先秦诸子的文章,我最喜欢的是庄子和韩非子。庄子之文,其思绪与行文,那份潇洒,那份天马行空,那份率性,那份收放自如,别说诸子中无人能望其项背,就是其后2000多年,谁能与之比肩?韩非之文,以思路之清晰与论述之严谨见长,在先秦诸子中,若讲立论的理性,见解的深刻,思路的清晰及论辩的逻辑性,韩非堪称翘楚,无人能出其右。与儒家经典《论语》、《孟子》相比,韩非之文的逻辑性,高出何止一两个档次?韩非的文章,有理有据,尤其擅长扼要地提出论点(“经”),然后广征博引历史和传说故事加以阐述(“说”),经说呼应,在文体学上开后世“连珠体”之先河。韩非之文,如抽丝剥笋,娓娓道来,层层递进,读之如入迷宫,你以为已到尽头,岂料话锋一转,又是一层,又是一种深度,又是一番境界。司马迁写《史记》,引用诸子的原文不多,大段地成篇引用更是少见,但《老子韩非列传》,一篇小传,写老子庄子申不害韩非四人,竟然拿出近一半的篇幅,几乎是全文照录韩非的《说难》一文,于此可见,太史公对此文的欣赏程度。我读韩非之文,常常掩卷自问:这样难得的才子,何以要为帝王谋?何以要往权力的战车上挤?
法家不仅思路清晰,论述严谨,更为难得的是思想深刻,目光犀利。法家从人性恶出发,看到了人性的丑恶和脆弱,看到了人性的靠不住,明确指出:人治靠不住,贤人政治行不通,明确提出:治国要靠法治,要靠公开的刑法,这是法家最难得最深刻的地方。但是,正是在法家最深刻之处,法家犯了一个致命的立场错误,从而陷入了逻辑上的悖论:一方面,法家明知道人是靠不住的,知道帝王也是人,帝王也是靠不住的。但是,另一方面,法家自认是帝王的谋士,要站在帝王的立场考虑问题,从帝王的立场出发,当然只考虑如何对付其他人,自然而然地,就把帝王排除在“人性”和“一切人”之外了。如果我们问:人性恶和一切人都是坏人,是否包括帝王?法家的回答,显然是矛盾的,他们一会儿说:帝王也是人;一会儿又说:帝王在一切人之上,帝王在一切人之外。从这里不难看出:作为学者,法家是清醒的;但作为谋士,法家只能而且必须站在主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法家因为作谋士,丧失了独立的立场,也就葬送了学者的独立与清醒。
这正是我长期追问不得其解的问题:法家是一群绝顶聪明的人,思虑慎密,有勇有谋,这样的杰出人才,何苦一定要往权力的战车上挤?何苦一定要为帝王谋?
法家对帝王说:不要相信任何人,这世上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对手和敌人。可是,如果帝王不相信任何人,如何相信正在进言的你?如果每个人都是帝王的敌人,你是否也是敌人之一?法家在为帝王谋划时,完全站在帝王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把理讲透,把话说绝,甚至不惜把自己摆进去,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法家的结局,一个比一个悲惨,究其原因,法家讲的那些不择手段不惜代价没有任何底线没有一点人性的混帐话,早已将天下人也将法家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总有一天,这种危险,会落到法家自己头上。不幸的是,这一天,来得太快,快得以急速迅猛见长的法家自己也猝不及防:吴起在楚国变法,使楚国迅速强大,在楚魏之战中大获全胜,但楚悼王一死,吴起便被追杀,即使伏在楚悼王的尸体上也躲不开射来的乱箭,即使未被乱箭射死依然要被车裂;商鞅在秦国,铁腕变法近20年,为秦国一统天下奠定根基,秦之霸业,商鞅居功至伟,商鞅个人被封为商君,权倾一时,但秦孝公一死,吴起的悲剧就在商鞅身上重演,又一个法家著名人物被车裂!韩非之文,令千古一帝的秦始皇佩服得五体投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为了得到韩非,秦始皇不惜发动战争,下令攻打韩国,迫使韩国将韩非送到了秦国,但韩非抵秦不久,即遭诬陷下狱,最后死在秦始皇的大牢里。韩非之死,虽死于李斯之手,但韩非的理论,早已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韩非主张把每一个人视为对手和敌人,李斯自认才智不如韩非,韩非至秦,李斯危矣,从自身权势考虑,李斯只有先下手为强,干掉韩非,这也符合韩非的阴谋论。李斯干掉了韩非,但无法干掉所有的对手,法家的理论决定了:所有人相互之间都是敌人,但你不可能干掉所有人,这就决定了你也终有被别人干掉的一天,李斯与赵高、胡亥合作,在秦始皇死后趁机干掉了太子,没过多久,赵高就把李斯干掉了,李斯在刑场上对儿子说:我想像以前一样,和你一起牵着黄狗,到老家上蔡东门去追逐狡兔,“岂可得乎!”哪还有那种日子呀!(《史记.李斯列传》)说罢,父子俩抱头痛哭,李斯被腰斩,李斯父母、兄弟、妻子三个家族的人都被诛杀。
我欣赏法家的坦率,我佩服法家的深刻,我喜欢韩非解剖刀一样犀利的文风,我甚至敬佩法家的忠勇——辅君之诚,谋国之忠,试问先秦诸子,谁有法家这般忠勇?别的不说,就说儒家三位大佬,孔子孟子荀子,谁曾为国为君抛过头颅洒过热血?儒家讲忠君报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那是用口号忠君用说教报国,法家不喊这些漂亮口号,他们用热血忠君用生命报国,他们未必成仁未必取义,但却真真切切杀身舍生,吴起商鞅韩非李斯,法家四位大佬,他们为自己选择的君主和国家,为自己的理想,前赴后继,以死相殉,这份忠勇,怎能不叫人肃然起敬?
法家可敬可佩之处,正是法家可叹可悲之所在:以法家之聪明法家之忠勇,何苦要嫁给帝王何苦要挤上权力的战车何苦要选择这条不归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读法家之书,掩卷长叹之余,我不能不追问:撇开法家自身的结局不论(那是你们自己的选择),你们留给世界留给后人的是什么?
你们留给国家的是迅速崛起,是兵强马壮,是都市繁荣,可这一切,说起来是留给国家的,其实,只是留给帝王的,因为这一切,除了增加帝王权势除了对帝王的统治和扩张有好处,对芸芸众生,对普通民众,有什么好处?为了这样的崛起和繁荣,你们留给秦国民众的,是更多的刑法,更多的劳役,更多的战争,更多的伤亡,留给民众的还有:更少的自由,更少的人性,更恐惧的生活,更短暂的生命。这一切,难道不是秦国社会的真情实况?难道不是你们治国的真实结果?是的,你们最后实现了统一,你们终于完成了霸业,江山一统,一统江山。大一统,带给帝王和官方的,是更大的地盘,更多的臣民,更多的财富,更大的权力,更放肆的挥霍,更随心所欲的大工程!可是,你们想过没有:大一统带给普通民众的是什么?大一统带给普通民众的,是比统一前更严酷的刑法,比统一前更繁重的赋税,还有,比统一前更多的劳役、更多的孟姜女、更多的恐惧、更彻底的逃无可逃。大一统,带给普通民众的,是无法承受之重,是忍无可忍。陈胜吴广振臂一呼,一群戍卒点燃的怒火,就让你们折腾出来的大一统帝国灰飞烟灭。“百里骊山一炬焦,劫灰何处认前朝?诗书焚后今犹在,到底阿房不耐烧。”(清丁尧臣诗《阿房》)这一切,难道不是大一统之后的历史真实?难道不是你们折腾的结果?你们折腾,把国家折腾成军队,把社会折腾成监狱,把民众折腾成囚徒和兵马俑式的战争机器,最后,把自己也折腾进去陪葬。如此折腾,于己于人,于当世于后代,都他妈苦不堪言!惟一的受益人,就是你们念念不忘的那个君王,“搞苦天下人,幸福他一个”,这是你们的初衷吗?如果这是你们的初衷,这样的初衷,令人不耻令人毛骨悚然;如果这不是你们的初衷,是在那儿出了差错,导致了如此丑陋如此恶心的结局?这样的结局,你们自己满意吗?
一群绝顶聪明之人,一群难得的旷世之才,折腾来折腾去,理论上,留下的是一套帝王术,实践上,留下的是一座大监狱。
义无反顾,以身相殉,留下的,竟是这样一堆脏东西!
害人害己害子孙,可悲可叹亦可恨!
夜正浓,人已乏,掩卷长太息,无语问天涯。
朱红星2011-4-5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