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庶吉士制度研究 清代政治制度

邸永君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所博士

摘要:

考选庶吉士,亦称馆选,是明代创立的一项制度,清代承袭之并有所发展、更张。它既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延伸与发展,又是明清翰林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史实表明,此项制度的实行,对于处在传统专制社会晚期的清代的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诸方面产生过重要影响。但颇令人遗憾者,乃至今尚无人对其进行全面研究。关于科举制度方面的论著也往往对此一带而过,多有忽略。事实上,庶吉士制度是科举制度的极致,由它塑造出的庶吉士群体代表着明清官僚群的最高文化层次。它集作养与登进于一体,是培养高级文官的重要措施,保证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同时在明清古典文化大总结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既为卿相之摇篮,又是人文之渊薮”(朱汝珍语),足以说明其在政治和文化两方面所起的作用。

本文利用相当数量的史料对该制度的起源、发展,结局和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勾勒出了此制度的全貌,搞清了它的来龙去脉。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有助于对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有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关键词:庶吉士、留馆、翰林。

选用庶吉士,亦称馆选,是从明代开始实行的一项全新的制度,清定鼎北京后,继续予以实行,并有所发展、变化。从顺治三年(1646)首行会试至光绪三十年最后一科的近260时间里,共计112科皆有馆选,康熙、乾隆时博学鸿(宏)词科亦选。科举制度被废除后,考选庶吉士之法仍在进行,直至辛亥革命爆发,清朝被推推翻,此法才被废止。可以说是与有清一代相始终。它既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发展与延伸,也是明清翰林院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大量史实表明,庶吉士制度对处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的清代的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诸方面产生过重要影响,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无人对其进行全面的研究。本文试图就现能搜集到的史料对该项制度做一些初步的研究、探讨,抛砖引玉,以求对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和翰林院制度有更全面的认识。

一、庶吉士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庶吉士之制,始于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但萌芽于明初。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正式下诏行科举。从三年至五年,连试三科。其目的是“务取经明行修、博古通今、名实相称者”,“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以官”。①但通过实践检验,科举中试者的实际办事能力使明太祖大失所望:“有司所取多后生年少,观其文词,若有所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行事者甚寡。”②于是罢洪武六年会试,诏举人赴京听选,又于其中擢年少俊异者入禁中文华堂进学,沈德符认为此乃庶吉士制度之滥觞。③黄佐在其所撰《翰林记》中,对此事也进行了详尽记述,并称之为文华堂肄业。“开文华堂于禁中,以为储才蓄德之所,乡贡举人至京师,诏免会试,择年少俊异者,俾肄业其中”;“诏词林名臣分教之”;“太祖听政之余,辄幸堂中,取其文,亲为评优劣,命光禄寺给酒馔,时赐白金鞍马,宏赐甚厚”。④太祖当时或许未曾想到,这种尝试开创一项全新的制度,并影响了中国社会达五百余年。

所谓庶吉士,“庶常吉士”之简称也。亦简称庶常。庶者,众也;常者,祥也;最早见于《尚书·立政》,在总括文中所举各官后,以此形容在官者皆有德善人。洪武十八年(1385年)恢复科举后,太祖令新科进士若干人观政于诸司、承敕监等衙门,取上述之意,冠以“庶吉士”之名。将科举之成规与文华堂进学之新法结合在一起,此即进士之为庶吉士之始。⑤初于六科及中书皆有,永乐二年(1404),始专隶于翰林院。是年殿试后,以一甲三人直授翰林官,选二甲五十人为庶吉士,其余科进士分授科道或外任州县。自是进士分为三等:一等者直接进入翰林院;二等者为翰林院庶吉士,即取得翰林官的预备资格;三等者则委以他职。对庶吉士,成祖“命学士解缙等选才资英敏者就学于文渊阁,司礼监供应文房用具,光禄寺给朝暮馔食,礼部给膏烛费用,工部择近第宅居之,且给校尉趋从,待遇甚厚”。⑥成祖经常亲临召试,甚为器重,庶吉士以朝臣为师,以经史诗赋为课,学习三年,然后举行考试,称之为“散馆”,优都授予翰林官职,称为“留馆”,其余仍改派他职。这可视为庶吉士制度的正式确立。

此后,该项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从考选方法,授课内容,培养目标,未来去向等诸方面均在探求、摸索,至正德(1506-1521)时已经成熟。自永乐时起至明末,考选庶吉士基本上是按部就班,只有几次例外:“自嘉靖癸未至万历庚辰中间九科不选,神宗常命间科一选,崇祯甲戌,丁丑两科复不选,余悉遵例”。⑦因此可以说,此制之实行几乎贯穿于整个明代。太祖废丞相之制,成祖置内阁,内阁大学士多出自翰林,权势极重,有“票拟”之权。⑧与宰相相类,因而对大学士资格有了严格的规定。“自天顺后,开始非翰林不入内阁”。通计有明一代入阁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有其九,“翰林之盛前所未有”。⑨翰林院几乎成了内阁的同义语,“嘉(靖)隆(庆)之前,文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则竟称内阁矣”。⑩翰林之盛可见一斑。同时,“非进士不入翰林”,除一甲之外,考选庶吉士是进士入翰林院的唯一途径。因此,“庶士吉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⑾倍受世人青睐与推崇。因选取翰林例由皇帝钦点,故而民间把一甲三人直授翰林官与二三甲进士馆选庶吉士统称为“点翰林”。明史称“翰林之盛,前代绝无也”。⑿足以说明庶吉士制度对明代的影响之巨大。

努尔哈赤以武功兴起于东北大地,初期对汉族士人并未予以重视,往往掠之为奴。皇太极即位后,出于政治上集权的需要,同时也为扩大统治基础,通过开科取士等渠道将没为奴仆的汉族士人拨出为民,给予出身,授予官职,如宁完我即以此渠道渐被重用,同时也招致不少汉族士人前来投效。象范文程、马国柱、罗绣锦等即其中之佼佼者。天聪三年(1929年),皇太极设文馆于盛京。令士人入馆供职。崇德元年(1636),又改文馆为内三院。⒀扩其机构,增其职掌。范文程等人参与机密,赞襄筹画,颇受重用。皇太极也从实践中认识到汉族士人于自己大有用场。清朝定鼎北京后,为稳定局势,巩固政权,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对归顺清朝的汉族士人原有的科举出身予以承认,并将其中一部分人吸收进内三院。如顺治三年初“以故明礼部右待郎钱谦益仍以原官管内翰林秘书院事;礼部尚书王铎仍以原官管内翰林弘文院事,编修刘正宗为内翰林国史院编修;庶吉士魏天赏为内翰林国史院庶吉士”。⒁不久,又以故明进士王崇简、张丕吉、杜芳、周爰访、乔廷柱、岳映斗为内翰林国史院庶吉士。⒂使庶吉士成为降清士人的晋身之阶。同时意味着庶吉士成为清代的职设之一。另一方面,从大学士范文程议,于顺治三年(1646年)开会试于北京,以范文程等充会试总裁官。⒃自是全面承袭了明代的科举制度,殿试后,于内院复行考试,入选者用庶吉士。⒄是为清代馆选之始,清代庶吉士制度于明代二百余年发展、完善的基础上起步,因而从各方面均显示出更为成熟的特点。同时为适应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又与明代的庶吉士制度多有不同。

二、清代庶吉士制的具体内容

1、关于馆选方式与内容:

清初沿明制,馆选事宜名义上由皇帝主持,据《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记载,顺治年定,进士殿试毕即简选庶吉士,先由礼部移咨至院(内三院),题请日期,至期御驾便殿,御座前设案,陈朱笔砚,掌院学士豫以新科进士名单进程,第次引见,恭候钦选。具体方法是先选而后试。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殿试后,“选择年貌一百余人,于内院复行考试。如殿试例,题用奏疏、律诗各一,俱钦定,入选者为庶吉士”。⒅据朱汝珍《词林辑略》统计,是年钦定梁清宽等四十六人为庶吉士。顺治四年(1647年),六年(1649年)殿试后亦用此法进行馆选。不同于明代诸帝(太祖、成祖除外),清代皇帝对此事极为重视,事必躬亲。清世祖福临尤重庶吉士,历次馆选均经其手。至康熙九年(1670年),圣祖命内院会同吏、礼二部选新进士六十人,试以文学,分为上、中、下三等,钦定27人为庶吉士。⒆此时具体选择权已下放,而最后批准权仍在皇帝。此间,新进士得奏请读书中秘,或称家世多任馆阁,或称边地素少词臣,间荷俞允。⒇由此可见,顺康两朝之馆选为两法并行:一为选而后试,皇帝钦定;一为自己申请,皇帝批准。由于方法不一,又无具体标准,故弊端丛生,引起混乱。雍正元年(1723年)十月,世宗命新进士先行考试,再带领引见。考试用诗文、四六各体题目,或一篇或两三篇,或各体皆做,视其所能,悉听自便,视成绩馆选。发朝考之滥觞,后悉遵如例。但此时仍令王大臣以所知荐,参用亲试文艺,可以说仍是两法并行。

雍正五年(1727年),世宗“诏内阁会议简选庶常之法”,寻议“殿试后集诸进士保和殿考试”,“用论、诏、奏议、诗四题,是为朝考之始”。(21)朝考第一名,谓之朝元。

乾隆元年(1736年),御史程盛修奏曰:“翰林地居清要,欲得通才,务端始进。自保举例行,广开请託之门,最便空疏之辈,宜亟停止”。(22)高宗饬禁奔兢陋习,因废保举之例,而改为“既慎校文艺,朝考后复令王大臣集诸进士观其仪度,核其年齿,分为三等就材论选。至乾隆三十年(1765年),停止王大臣拣选,命于引见时分甲第,按省份分班带领,并将上届某省用庶吉士名单呈览,引见后由皇帝钦定。于名摺上丹圈者,便定为庶吉士,尖者以主事用,连点者以知县用,以后各省皆得有馆选之人。(23)

清代馆选不同于明代的一大特点,是“分省拣选”。此法始于顺治九年(1652年)。是年“从给事中高辛允言,按直省下大小选庶吉士,直隶、江南、浙江各五人,江西、福建、湖广、山东、河南各四人,山西、陕西各二人,广东一人,汉军四人……”,(24)自是考选如例,惟汉军选否无常。是年另榜选满洲进士,蒙古旗人亦得参选。殿试后,分授一甲三人修撰、编修,又选满洲四人,蒙古二人共六人为庶吉士。顺治十二年(1655年),又以同法馆选,庶吉士六人皆为满人。《大清会典事例》卷1052亦记此事,但将汉军四人列入满榜庶吉士之例,是以同是旗人而言之;但事实上,满蒙进士别置一榜,而汉军则视为直省单位置于汉榜,两者相混,堪称一误。自顺治十五年起,不再别置满洲榜,满蒙旗人与汉人一同会试,同赴馆选,满蒙庶吉士之名份遂废。但每科皆有满蒙进士而得馆选者。

宗室、觉罗亦有得馆选者,觉罗而为庶吉士,始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之文昌,宗室而为庶吉士始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之思强。至清季废科举止。宗室,觉罗共有64人得馆选,其中宗室52人,觉罗12人,可算是爱新觉罗家族中之俊彦也。

清代庶吉士制度另一明显与明代不同之点,是馆选人数大大高于明代。究其原因,除会试中式名额增加的因素外,翰林官外派地方,出路广阔,应是主要因素。本文将专就这方面进行探讨,此处暂且不论。就每科馆选而言,并无定额,因时而异。主要取决于皇帝之圣裁。从顺治三年(1646)至光绪三十(1904)年,清代共开会试112科。馆选人数最多者为光绪十八年的99人,最少者为顺治十八年的10人,有清一代共考选庶吉士5742人,(其它途径所授庶吉士不计在内),平均每次51.27人。(25)

关于考试内容,前后不一,多有变化。初以论、诏、疏及试帖诗,乾隆辛未(1751)科则试赋一,状一,论、诗如初,至嘉庆丁丑,以拟古诏皆临时强记,非关学问,遂裁去,惟以论、诏、诗三者而已。(26)

朝考阅卷,初仅分取与不取,取者即入选。其试卷分别等第,自道光甲辰科始。是年朝考卷分三等,庶吉士皆试而后选,自是馆选之法趋于完善,因清代会试与殿试间又有复试,馆选时亦须参考复试等第而定。复试之制为清代首创,因与馆选有关故须简单述及。康熙五十一年壬辰科进士顺天解元查为仁以传递事觉而逸,圣祖疑新进士有代倩中试者,便亲试贡士于畅春园,黜五人,是为会试复试之始。后屡有变化,至嘉庆初乃著为例。贡士发榜数日后,即举行复试,地点向在乾清宫。嘉庆六年(1801)改在保和殿,由皇帝主持。题为四书文一,五言韵诗一,派阅卷大臣评定为一、二、三等,列等者准赴殿试。(27)

馆选的具体录取方法如下:以复试,殿试期考等第数之和并参考新进士所在省分之名额以决定取舍。各等第中尤以朝考等第为重。三试高列者当然录取,但由于分省简选,受名额限制,不能不有所伸缩。因殿试,朝考卷用弥封之法,不知应考者之省分,阅卷者评文定等,各省水平不一,文风较高之省分自然多居前列。如某省高列者多于名额,则取前列者额满为止。但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覆试,朝考皆一等)必得馆选。其余者如该省名额已满,则五数而不能入选(殿试二甲,覆试一等,朝考二等,合数为五)。若该省进士考绩均差,无考四、五数之人,则虽考六、七数(殿试三甲、复试、朝考皆二等)亦可得之。因此,四数之额即成机动,这也是馆选无定额的一大原因。可见为了使馆选遍及各省,照顾到全国,使得入选标准很难划一。(28)

一甲进士例授修撰、编修(一甲头名即状元授修撰,二名即榜眼、三名即探花均授编修),但仍须参加朝考,只是考卷另封呈进,随便置于一等之中,不由阅卷大臣拟定,以示对一甲进士之殊宠。但也有几次例外,如乾隆己酉科朝考,高宗命一甲试卷与它卷一体弥封阅定,结果一甲头名胡长龄,名列第三,一甲二名汪廷珍,名仍第二,一甲三名刘凤浩,名列第五。(29)

查第一档案馆所藏光绪戊戌科(1898)等第单,鼎甲三员亦与其它进士一体评定,一甲一名夏同龢,朝考列一等二十九名,一甲二名夏寿田,列朝考一等三名,一甲三名俞陆云,朝考列一等二十八名。从以上两例可见,由于一甲皆三试而定(会试、复试、殿试),资质、文采当属上乘。虽名次略有升降,但仍能体现出较强优势。清代112科馆选从未出现一甲进士朝考落选而不得入翰林院者。

其录取标准,实难一言以蔽之。除要求文章优等外,尚要观其仪度,核其年齿。因进士多有极为年长者,已无培养前途,无须再入馆学习。故年龄较小者多膺其选。满蒙庶吉士尚要求年青貌秀,声音润朗。(30)因这些人通满蒙语,入馆后学习汉文,将来多做翻译之用,在各项标准中,最过硬的标准当属书法即楷法,这是科举时代一大特点。龚自珍在其《干禄新书序》中仇忿忿不平地写道:“先殿试旬日为复试,遴楷法如之;殿试后五日,或六、七日为朝考,遴楷法如之;三试皆高列,乃授翰林官。”龚自珍才华横溢,只因楷法较差,未入翰林,对此感触颇深,穷蹙之余,发出了“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慨叹。

馆选的主要途径是朝考,但朝考并非馆选的唯一途径。如顺治时为拉拢汉族士人,世祖钦赐前明进士七人为庶吉士。(31)康熙时为争取汉族士人支持,平息敌对情绪,开博学鸿儒科,取高列者授馆职50人,其中包括庶吉士5人,乾隆时高宗效乃祖之法,开博学宏词科,选庶吉士5人,丁巳补博宏,又选庶吉士2人。嘉庆六年(1801年),仁宗钦赐蔡行达为庶吉士。十三年(1808年),又赐王服经为庶吉士。(32)康熙、乾隆间以修书、校书,均有赐庶吉士之记载(见张廷玉《词林典故》)。但从所赐庶吉士的出身看,皆为进士,极可能有朝考失败的经历,能再获馆选,可谓收之桑榆者也。

2、对庶吉士的管理及其待遇

清初设内三院,各官通三院以为升转。(33)庶吉士亦分隶于内三院,(34)查《清实录》即可发现庶吉士所冠院名三院皆有,而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却云“国初庶常隶内宏文院”,(35)当为传讹之误。顺治十四年(1657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别设翰林院。康熙初又复旧制,九年(1670年)又复翰林院,自是庶吉士专隶于翰林院矣。朝考合格得馆选者须入院接受教习,翰林院负责提供住所,书籍和其他设施,并派人充教习官。顺治时“以学士或侍读教习之,自康熙九年(1670年)专设翰林院后,历科均以掌院学士领其事,内阁学士亦参用。康熙三十二年(1693)命选讲,读以下官资深学优者数人,分司训课,曰小教习,六十年(1721),以礼部尚书陈元龙领教习事,厥后尚书、侍郎、阁学之不兼翰林院事者,并得为教习大臣、满、汉各一。(36)简选之法是由吏部开列,皇帝钦定。

为了加强对庶吉士的管理,雍正十一年(1733),世宗命拨官房一所,在翰林院建置下特设庶常馆(亦称教习馆),颁内府经、史、诗文、工部供张什物,户部提供廪饩(即生活费),每人每月银四两五钱。(37)清世宗在谈到建立庶常馆的目的时曾云:“翰林教学庶吉士,所以造就人才,使之沉潜经籍,涵泳艺术,可以典制诰之文,鸣国家之盛也”。(38)除此之外,又从翰林院编修,检讨内选提调二人,专门负责庶常馆的日常事务,至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重修庶常馆后,高宗亲笔题写了“芸馆培英”扁额,悬于正堂,以示褒扬、重视之意。

然而,庶吉士生活状况甚是清苦,且必然受到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交际应酬之事在所难免。为得青睐以期日后发达,还要给教习馈送重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圣祖对此事有所察觉,特谕翰林院:“庶常等俱甚寒苦,自翰墨之外不应别有所取。”三十九年(1700年)的又谕大学士等:“观翰林及庶吉士内有极贫者,衣服乘骑皆不能备。将此等查出,作何施恩,有益供职。”(39)后议定,于廪饩之外再加俸银,由盐政(负责盐课之最高官员)关差(税关监督)每年助银一千四百四十两,按在馆人数分给,故每人无定额,(40)使庶吉士生活状况有所改善。

关于庶吉士的官品,《清文献通考》、《大清会典》、《会典事例》中均无记载,《清史稿·职官志》中亦未提及,只讲庶吉士为翰林官。(41)官而无品,令人废解。清人潘世恩《玉堂鸣盛集》序中讲道:“庶吉士非官也,散馆乃授七品职”,做为当时深谙玉堂掌故之人,此当非妄语。可能是从无品级角度言之。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十二记载,自乾隆二年(1737年)后,翰林院官员着官服皆可悬珠,而庶吉士未授职前,非有史馆等差使,不准悬珠,亦可作为庶吉士并非正式翰林官之佐证:(按:清代着官服有佩带串珠,共一百零八颗,以珊瑚、水晶、金珀、奇楠香等物制成,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方可佩带,但翰林、科道、侍卫等官,虽官品不及,仍特许佩带,以示恩宠,参见《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二八)。

3、对庶吉士的教习与考课

前已述及,清代对庶吉士的管理既有专门机构,又有专人负责。但对庶吉士的具体学习情况记载很少能见到,笔者有幸在第一历史档案馆查到顺治时所定《庶吉士进学规条》,对庶吉士各项要求规定记述颇详。可通过此件略窥当时情况,现将内容抄录于下:

内三院为作养人才事照得本科庶吉士:尔等乃皇上面试钦选,可谓不世遭逢,若匪黾勉策励,何以仰答隆恩。且奉有上谕,每遇双月必御试一次,学行进退,所关尤巨;惜阴敬业,谅有同心。今将进学规条开列于后:

一、圣贤之道具在六经,旧例诸士入馆后,本经之外别治一经,必须熟读背诵。与同经者讲究,务求实有心得。俟一经既明,乃再治一经,期以三年五经皆遍,外加古文、唐诗、悉听馆师掣签背诵。次则博观史传,考究古今得失,其它邪僻冗杂之疏,无益身心者切勿入目。

一、满洲学习汉字自有经史等书,诸士必专心听教,熟读背诵,解文义以求日进,又须明悉礼义,收敛心性,乃见进德修业工夫,其修满书诸士务细心审问,强记以期情熟,尤须朝夕学习满语,庶它日有裨翻译。

一、馆师奉简命教习,凡有训诲,满汉诸士必恭敬听受,批改诗文必遵奉省改,其有慢师自是,屡诲不悛者听馆师开送内院。

一、每日定以清晨入馆,申时乃散,毋得偷安,私寓隳志废业。如过期不到馆中,及不候申时辄先出馆,或屡次托故给假不进馆者,听馆师记过登簿。每月开名送览。

一、汉书诸士每月作课四篇,文二,诗二,满书诸士半之,愿全作者听。务令馆师当面看作,即日交卷,呈馆师批改仍遵题准事理。至次月初二日将批改原稿呈送内院验看,如有作课不完及草率完篇者,记过登簿,每月开名到院。

一、每月赴内院考试照例举行,大寒大暑暂免,汉书诸士考文一篇,诗一首,满书诸士考满字文一篇,或一文一诗,愿全作者听。

一、翰林以文章为职,古文诗赋俱当举法前代大家,务须典雅醇正,勿为险怪纤巧。诸士如有……

可惜以下部分散佚,无从查找,但可分析出可能是对不守规条,自作主张者的处罚;

以该《规条》对比清代各学校《规条》可以看出,庶常馆与书院和学校十分相似,既有平时授课,又有定期考试,既须交作业,又要记考勤,既不能迟到,又不能早退恐比学校还要严格,而庶吉士与学生无异,只是身份较高,待遇较好而已。

从《规条》所定学习内容方面看,并非以往所认为的仅课以诗赋。(42)而是对经史更为重视,只是要求更高,须能背诵而少笔答。因而未留下考卷。后人认为仅以诗赋为内容,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学习内容方面,清代与明代最大的不同点便是分派一部分庶吉士学习清书(即满文)。顺治六年(1649年)奏准,于新进士内广选庶吉士,察其品行端方年力强壮者,俾肄习清书精熟,授以科道等官。内而奏对,可省翻译之烦;既出而巡方,亦便与满洲镇抚诸臣语言相通,可收同寅协恭之效。(43)是年,于四十名庶吉士中,拔其年青貌秀,声音润朗者二十员,学习清书,是为庶吉士分习清书之始。自是每科皆分半数庶吉士习清书,这一举措于当时实有用场。满人初入中原,多不通汉语,有事须带翻译,而清书庶吉士为加强满汉官员的联系起了重要的桥梁中介作用。出于同样的目的,规定满蒙庶吉士学习汉书,因他们多已通清书,再习汉语,作用与清书庶吉士同,只是更受重用。借此制度培养高级翻译人才,可谓一举两得,事半功倍。

然而,随着时光的推移,清统治者上至皇帝,下至文武官员,乃至普通旗民逐渐丢弃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融合于汉文化的汪洋大海之中,以致清书庶吉士几无用武之地。既使在馆时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散馆之后,每至荒废”;“以三年之功,置之无用,殊为可惜”。(44)这种现象的出现表明了康雍之际满族成员全面接受汉文化的真实情况。从雍正元年(1723)起,奉世宗谕,减少清书庶吉士之额,是科只选五人习清书,至乾隆时每科亦不过数人,嘉庆十六年(1811)减为三人,自道光十八年(1838)则不再派习。

另一方面,清朝统治者十分警觉地注意到祖宗之文不可废,故重要文件,档案均用满文译件一份加以保存,且前期许多重要官文书,典籍、史书、实录等皆由满文所书,弥足珍贵。为不致使满书绝迹,自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始,在翻译会试的基础上,考选翻译庶吉士,所选皆满蒙旗人,“每科翻译会试中式进士,吏部带领引见时,请旨简用庶吉士”。(45)自是考选如例。是年选广凤,桂丰、伍忠阿、勒尔精阿四人为翻译庶吉士。(47)从道光二十七年(1847)至光绪三十年(1904),除六科未选,其余诸科先后共考选翻译庶吉士43人。其中满洲30人,蒙古12人,另有一个未注明旗籍。

一甲进士虽已授职,但仍须与庶吉士一同受都。只是待遇不同,在学习方面要求与其它庶吉士无异。乾隆时特谕一甲进士必须认真学习,每二月皇帝必亲试一次。(48)但期间如有事急需,即可调用,这种情况下则不需再参加受课。

时至清同光时期,中国社会处于急剧变化之中,数百年不变之陈旧内容实难再延续下去。但统治者为保住既得利益,仍抱残守缺。至同治初,仍“以濂洛关闽之书课庶常”。(49)清末,清廷风雨飘摇,才不得不予以更张。光绪二十八年(1902),改设庶吉士讲习馆,不再课诗赋词章,按月交经史、典制、政治、实务等笔记,不限题目,不拘题材,交掌院学士评阅。并无奖惩,成为以自修方式为主,无人问津,表现出处于大变将临之际的知识界的茫然无措。旋又改为进士馆,一切规则与京师大学堂无别。一甲进士,庶吉士均需入馆学习,以代替以前之庶常馆。学习内容极为广泛,宗旨是讲求实用之学,延请中外专门教学按堂授课。在馆有临时考试学期考试,年终考试,半年为一学期,学足六学期则毕业考试,颇似当今之研究生教育。庶吉士的教习已过渡到近现代方式。只是不过几年,便划上句号而已。

4、庶吉士的散馆与去向

庶吉士在馆受课三年期满,由学院学士奏请定期散馆,即当今之毕业考试。届时,由满汉教习学士引领庶吉士等,行三跪九叩之礼。礼吏部官散卷,庶吉士等恭领钦命试题。完卷后,吏部官员收卷呈进,钦定甲乙,引见后分别除授。如遇恩科(即非会试年分而临时补加的会试)则散馆须提前。其原则是上一批庶吉士散馆,新一批庶吉士入馆。

其考试内容,初为五言八韵或十韵诗及策论各一篇,不出论题则用时文。雍正元年(1723年)用诗、赋、时文、论四题,可选其二,作三四篇者自便。以两篇即可列高等。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为考试诗赋。因长期考试诗赋,致使庶常为应付考试专以研讨声律,不求实学,因而至清中期以后此辈多不能适应急剧变化时社会需求。咸丰二年(1852年),散馆内容改为策论,论用经史性理等书,策用时事,皆准直抒已见。至咸丰七年(1857年),又复考诗赋,其理由是庶吉士于殿试,朝考时业已考过策论,毋庸再考。(50)实际上是顽固势力的反扑,表现出新旧观念的交锋与较量。然而势比人强,光绪季年,维新之风日盛,考试内容变为试以经义、策论各一篇。清书庶吉士散馆,考清书题一道,别优劣而授职。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以后,翻译庶吉士散馆试以钦定翻译题一道,或为汉文译清书,或为清书译汉文,多是诏令公文一类。以汉文译清书为多,主要是文献、档案之保存须此技能也。今国家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有大量翻译庶吉士试题,可供佐证。

一甲进士虽已授职,但仍需参加散馆考试,只是多流于形式。但亦有例外。雍正十三年(1735年)散馆考试,修撰钱维城,编修庄存与(皆雍正十一年一甲进士),考试成绩均差,钱列清书三等,庄列汉书二等之末。世宗大怒,认为属“不留心学问”,应予惩罚。结果钱维城经再试汉书,加恩方授修撰,而庄存与革去编修,改用部属;(51)道光二年(1822年)榜眼郑秉恬散馆时列于末等,被外任为山西曲沃知县;道光十五年(1835年)探花乔晋芳散馆时任为刑部主事;二十一年(1841年)探花胡家五亦改刑部主事,同治十三年(1874年)探花黄贻楫散馆时改主事。(52)有清代一甲凡336人,只有以上五人散馆改职,比例很小,但仍是对一甲进士的儆示。

散馆评卷,分为三等。上等者授与翰林官职。参考入馆前殿试甲第,二甲授编修,三甲授检讨,谓之留馆。中等者或留馆,或委以部属、知县。顺治三年(1646年)首批馆选四十六人中,授编修16人,检讨13人,改御史4人,给事中7人,主事1人,考试列三等者则或被除名,或归进士原班,或再教习三年。一甲进士列三等,则要委以外职,如上面已提及之庄存与便是。顺治十五年(1658年)庶吉士殷观光等因国书不佳而被除名,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竟有三十人被留馆再教习三年,相当于延期毕业。而归班者更是每科皆有(参见《词林辑略》)。

留馆人数向无定额,在馆翰林官人数多时,则留馆人数较少;而翰林官缺员,则留馆人数增加。修书等事务繁多时,留馆人数亦多;而相对清闲之时,则留馆人数较少。清代前期士予皆以留馆为荣,如“康熙间,庶吉士张逸少散馆改知县,迁秦州知州,其父大学士张玉书奏启内用,复得授编修”。(53)而值光绪时,人心浮动,知县为一方父母之官,有权有利,不少庶吉士急功近利,散馆时故意作文拙劣,以乞外任,情状与国初殊异也。

顺治十八年(1661年)散馆,外用知县一人,是为散馆改知县之始。是年庶吉士叶应榴改为监丞;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有庶吉士散馆改对品旗员;四十二年(1704年)有一人改国子博士;五十一年(1713年)三人改内阁中书;道光九年(1829年)宗室恩来散馆改笔贴式,皆属异数,并不多见。除留馆外,庶吉士授职最主要的是主事与知县两大宗。

因有规定遇恩科则散馆提前,因此有庶吉士只教习一年或二年即得散馆。每逢此际,再受教习之庶吉士一般会增多。再受教习之庶吉士须与下科庶吉士一体散馆,又是悠悠三年,寒窗滋味可谓久偿矣。

其间亦多有未散馆而既予授职者。“或供奉内廷,或宣谕外省,或校书议叙,或召对词科,皆得免其散馆。(54)如顺治十二年(1655年),清书庶吉士为紧俏货色,委以科道而巡方佐政,故有十一人未散馆而授职,多为科道。以军功而授职者如咸丰三年(1853年)之丁宝桢,未散馆而特授编修;付寿彤特授检讨;以办学务而赐散馆者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之高桂馨,得检讨;二十九年(1903年)庶吉士王鸿翔以创办实业免散馆得授编修;陈善同、方履中以考取经济特科,特授编修;三十年(1904年)章祖申以出洋供差,免散馆而授编修等等,不再一一枚举。

光绪季年设进士馆后,庶吉士三年学满毕业考试,然后在学部复试,题为经义一篇,策论一篇,一日而毕,参考在馆成绩,分一二三等,授翰林院编修、检讨不等,类似于旧制之散馆。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诏罢科举。此举为在中国盛行了千余年的科举制度划上了句号。但考选庶吉士之法并未因此停止。其具体方法是在新学堂毕业生和留洋旧国学生中通过考试授予馆职,称为毕业授职。此类考试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宣统元年(1909年)、二年(1910年)、三年(1911年)共举行四次。允大学毕业生持文凭参加会试(由学部主持),考试内容为自己所学科目,合格者赏以进士出身,进士可参加授职考试,内容仍以自己所学科目而定;并按成绩分授翰林院编修、检讨、庶吉士,内阁中书,主事等职,类似过去的朝考与散馆。据《词林辑略》统计,四次考试共授编检66人,庶吉士47人。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武昌起义的炮声敲响了清王朝的丧钟,持续了五百余年的庶吉士制度也寿终正寝。

四、庶吉士制度在清代的影响和作用

馆选之目的,在于培养翰林官。前已述及,清代官缺严分满汉,且满蒙庶吉士人数很少,满官翰林缺出,“可由科甲出身之部属升任,称为外班翰林”。(55)与汉官不同,在此暂不探讨,而重点考察汉族庶吉士的作用与影响问题。

1、庶吉士留馆后的职事与出路:

庶吉士中之佼佼者,自然留馆成为正式翰林官。尽管清代翰林官资格不及明代严格,不少人以各种原因被钦授馆职(据《词林辑略》统计,有清一代共特授馆职155人,其中汉官28人,其余均为“外班翰林”;又康熙乾隆两朝特科共授馆职69人),但留馆庶吉士仍是翰林官的主体,馆选仍是选拔翰林官最主要最正常的途径。因此,欲考察清代庶吉士的影响与作用,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翰林官的地位与出路问题,考虑到一甲进士自始至终与庶吉士一体朝考、教习、考课、散馆等情况,故有足够的理由将一甲进士纳入庶吉士序列之内。下面即首先以翰林官入手,探讨其职事与出路。

顺治元年(1644年),清承明制设翰林院,规定为正三品衙门(56);当时未设满员,仅有汉学士一人,侍读学士一人,侍读侍讲各二人,修撰、编、检无定员,次年并入内三院。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又另置翰林院,设汉满学士各一人,(初为正三品,后升为从二品),均兼礼部侍郎衔。并增设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等员缺,顺治十八年(1661年)复并入内三院。至康熙九年(1670年)复改内三院为内阁,复翰林院。其官制、职掌悉遵顺治十五年例,惟侍读学士以下员额均有所增加,自是行至清末。

顺治十六年(1659年)定翰林院职掌:(一)经筵日讲,撰其讲章;(一)外国奏书,令四译馆翻译;(一)考选庶吉士;(一)开列教习庶吉士职名;(一)篡修翻译书史,开列篡修职名;(二)会试、乡试、武会试主考,开列职名;(一)撰拟封赠诰,开列翰林官职名;(一)题补翰林官员,及差遣俸满丁优给假行文等项;(一)侍直;(一)贴黄;(一)修玉牒;(一)捧书;(一)教内书堂;(一)上陵;(一)分献;(一)册封;(一)斋诏。(57)

从以上职掌看,翰林院职责主要是论撰文史,知制诰,写碑文、祭文,另外则篡修实录、圣训、起居注等;编辑校勘书史亦属翰林官之职任,另外还包括了主持科举考试等。皆为一般性的工作,但能否据此就可认定翰林院是无足轻重的机构,翰林官仅仅是文学侍从?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其地位和作用远不止此。

明太祖时,为加强集权,决定废丞相之制。后到成祖时,不得已而设内阁以为辅佐。但后来内阁之权渐重,其最主要的职掌即所谓“票拟”,此权已被首辅大学士所独揽。为限制内阁权力,另有批红之权操于皇帝,但实际上此权往往落入秉笔太监之手。清入关以后,沿袭了明代内阁之制。清代内阁由文馆、内三院脱胎而来,撤而复置,合而又分,至康熙九年(1670年)方成定制。因明制,清内阁仍用“票拟”之法。顺治元年(1644年),摄政王多尔衮从大学士冯铨、洪承畴等人之议,决定按明制由内院拟票题奏,为行票拟之始。(58)但为集权于皇帝,对票拟批红之法实行了变更,几经改革,趋于完善。票拟之权仍由大学士所掌,审定后交满汉票签处缮写满汉文正签(有一签、双签、三签乃至四签,即不同的处理意见,双签以上需加说帖。)由满中书送交内奏事处进呈御鉴览,每日进呈本章,或照拟或务降旨,或于原签内奉朱笔改定。及双签,三签、四签、奉旨应用改签,于得旨后下批本处,次日由批本处满翰林中书批写清字(即满文),次日乃下于阁。汉学士批写汉字,皆以朱笔,称为批红,是为红本。由红本处传该科给事中赴阁恭领,随传抄于各衙门。(59)皇帝御批,亦用朱笔,为别于批红,特称“硃批”。由此可见,明代由太监代行之批红之权在清代已归于满翰林中书与汉内阁学士之手。内阁学士尚有敷陈政事,校读本章之任。康熙二十年(1681年),圣祖谕:“学士亦公同理事之官,如有意见,亦就陈说。毋谓大学士阅毕,即缄默不言。归例批红本发出之后,内有不合,尚令启奏,今虽已发本章,尔等务共同详阅”。(60)二十一年(1682年)又谕:“学士乃参赞政事之官,如有所见,应行启奏。近来并无与议者,若惟送本接本,用一笔帖式足矣,何必设立学士,此后各有所见,俱令专用敷陈。”(61)晚清大学士多在军机处行走,汉学士成为内阁办事之实际负责人(62)。汉内阁学士职任不轻。而任此职者皆由翰林升转。“内阁学士,由詹事府詹事、少詹事,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升任。以上各衙门无人,方以左右春坊庶子,翰林院侍读侍讲升任”。(63)可称为翰林之专利矣。当然,此时之批红已不能和明代太监之批红同日而语,因是奉旨批之,又有满翰林中之牵制,权力可谓有限。故叶凤毛言其“职票红,无他事”。(64)这样使皇权进一步得到加强。内阁学士在加强清代皇权的进程也起了一定作用。内阁学士有较好的前程:“内阁学士,升各部侍郎,各省巡抚”。(65)皆卿贰之任也,是翰林晋身的重要途径之一。

另外,翰林院职掌中的侍直一项(即入值上书房与南书房,上书房乃皇子学习之所,南书房为皇帝读书之处)有着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翰林官入值内廷,不可小视,上书房入值,有教育皇子之任,皇子一经继统,翰林即成帝师,影响及地位不言而喻;而南书房入值,对清代皇权的加强,曾起过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清统治者入关以后,加快了皇权专制的进程,为达此目的,几代皇帝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词臣入值,即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

顺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清世祖谕翰林院:“翰林官原第文学侍从之臣,今欲于景运门外建直房令翰林官直宿,朕不时召见顾问。”(66)随即翰林官开始分三班直宿景运门,这是世祖从汉族文士中吸取统治经验,另辟蹊径,以图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加强君权的一大步骤。

康熙十年(1671年)三月,圣祖明令设日讲官,由翰林官充任,“敷陈经义,时有咨询”。(67)不仅是讨论经义,且可以日讲官口中了解社会舆情,咨询政见,翰林官亦可通过借古喻今,施加影响于皇帝。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月二十日,圣祖喻大学士:“朕不时观书写字,近侍内无博学善书者,以致讲论不能应对。今欲于翰林院内选择博学善书者二员,常侍左右,讲求文义。但伊等各供其职,若令仍居城外,则不时宣召,难以即至。今著于城内拨给房屋,停其升转。在内侍几年后,酌量优用。”(68)随即由内阁,翰林院具奏张英、高士奇入值,地点在乾清官西南之南书房,时称张英等为“南书房翰林”。圣祖要求值南书房者“当谨慎勤劳,后必优用,勿得干预外事。伊等俱读书之人,此等原因,虽然明知,著仍恪遵朕谕”。(68)高士奇曾有诗云:“宠偏分内值,职并掌王言。路接云层边,身叨湛露繁,螭坛承顾问,鳞馆得攀援。”(70)得意之状溢于言表。承顾问、掌王言、足见其远别于一般文学侍从之微贱也。

据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张英所撰《南书房记注》,圣祖与南书房翰林接触之频繁,相处时间之久,令人惊叹。如康熙十七年(1678年)二月,有22天召对懋勤殿;四月为24天,七月、九月竟各为25天,有时甚至一日数召。如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二月十七日,“辰时上召臣英,士奇本至懋勤殿……未时召英,酉时复召士奇”。(71)如此一日数召,所谈内容如何?《南书房记注》中有详细记载。除研讨书法、诗赋,讲求经义之外,还经常涉及军国大事,如康熙十九年(1680年)闰八月十一日,上复诵大壮全篇。讲毕,上曰:塘报至,知正月间大兵从黔中进者已渡铁索桥,去滇省仅六百里,从广西进者,道里亦如之。此两路皆无贼兵抗拒,盖贼众皆在四川边界,此地蜀军大兵临压,势必不能反顾,诸路军捣虚直入,此真背腹受敌,首尾交困之时也,臣英对曰:“逆贼大势已溃,地险全失,断难支吾,旦夕大兵仰天威,真如摧枯拉朽,荡平捷报即在指日间矣”。(72)最新军事情报,皇帝于闲谈中即透露给南书层翰林,足见对其信任之深。

圣祖对南书房翰林之倚重尚可从明珠事件表现出来,据李光地《榕树语录》记载,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史郭琇疏劾大学士明珠、余国柱,即是通过南书房翰林暗授帝意的结果。“丁卯(1687年)冬,上谒陵,于成龙在路上发政府之秘,说官已被明珠,余国柱卖完。上曰:有何佐证?曰:但遣亲信大臣盘各省布政库银,若有不亏空,便是臣妄言。是时,高士奇、徐乾学尚为明珠所掩。上归,值太皇太后丧,不入宫时,访于高,亦尽言其状。上曰:有我,若等势重于四辅臣乎?我欲去,则竟去之,有何怕!曰:皇上做主,有何不可者?高谋之徐,徐则草疏郭华野(即琇,笔者注)上之,刘楷,陈世忠亦有疏三稿,高先呈皇上改定,上曰:即此便好,次日遂上。(73)这便是御史郭琇参倒大学士明珠的内幕。明珠力主撤藩之议,素为康熙所倚重。他的倒台,是康熙中期的重大事件,被称之为“易枢”。如此重大的决策而通过书房翰林之手得以实现,亦可说明南书房在政治方面的作用不容低估。

此外,圣祖还经常通过南书房翰林了解宫外情况,体察民情,翰林们也可乘机进言,影响皇帝。如康熙十八年(1679年)八月,京师地震,多有屋毁人亡者。十七日,圣祖问:近日京城内外小民庐舍已各整理否?张英对曰:“小民蒙皇上优恤之恩,庐舍已渐次完整,臣英近闻通州一路各被灾之地,人民压死者甚众,其有亲属者已各自掩,其行道之人无亲无识者,尚填压于街市城垣瓦砾之间,日久腐坏,秽气远闻。道馑之人既为可悯,况今虽秋尚似炎暑,天道亢阳,诚恐秽气薰蒸人民,露处者不免沾染疾病之虑存者殃者皆未得其所,伏乞皇上传谕地方官速加掩埋,亦安恤灾黎之一端也”。上传谕曰:“所奏极是,已传部速行。”(74)类似以上涉及政治内容的对活记载甚多,包括司法、用人、赋税、治河等方面,不胜枚举。

当然,封建时代君臣之礼不可逾越,在皇帝大发议论之后,翰林们一般只是唯唯数语:“诚如圣谕”,然后大加恭维一番而已。

当今史学界对南书房的作用尚存争议。主要原因是对南书房翰林缮写谕旨,掌草制诰缺乏第一手资料之证明。而《南书房记注》中有这样的记载:康熙十七年五月初十日已时,上手谕臣士奇:“尔在内办事有年,凡密谕,及朕所览讲章,诗文等件篡辑,书写甚多,实为可嘉。特赐表里十疋,银佰两以旌尔之勤劳,特谕”。由此可以证明,南书房翰林代皇帝书写密谕,确有其事。从时间上看,高士奇入值虽已跨年,但总算起来仅半载有余,然而“凡密谕……书写甚多”,应算是有力之证据。久之,南书房权势大增,人称对高士奇“畏势者既观望而不敢言,趋势者复拥戴而不肯言”。(75)高有弄权之嫌。圣祖令其休致。弄权说明有权可弄。为防微杜渐,圣祖改变入值方式:康熙三十三(1694年)年五月,圣祖谕:“翰林系文学亲近之臣,向因日讲,时时进见,可以察其言语举止,近日进见稀少,讲官值班不过倾刻,岂能深悉,著将翰林院、詹事府、国子监官员,每日轮四员入值南书房,朕不时咨询,可以知其人之能者。以备擢用。”(76)轮值之法,既可以削弱常值者之权势,又可考察所用官员之德才,张廷玉、蒋廷锡(二人皆庶吉士出身之翰林)即是通过南书房入值而擢升的。

经过近四十年的摸索,至康熙未年,清最高统治者已经初步找到最大限度的集权方式。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两北,设立军机房,而后发展成为常设的军机处。军机处即由入值南书房多年的张廷玉所筹划,他参考在南书房的实践经验,拟定了一些重要制度:“廷玉定规制:诸陈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内阁拟旨,要事用摺,自奏事处上,下军机处拟旨,亲御朱笔批发,自是内阁转移于军机处,大学士必充军机大臣,始得预政事,日必召入对,承旨,平章政事,参与机密。(77)多么象当年张英辈之所为,由此可见,南书房在权力由内阁向军机处过渡的过程中确实超过重要作用,同时,南书房翰林有机会接近皇帝,展现才华取得信任,成为日后被超擢的一条捷径。如张英,张廷玉父子皆以此途径官至大学士而位极人臣。

除上述两途之外,翰林官之升转,亦较其他官员为速:“迁调异他官”。(78)翰林院的储养人才之所,储养即留于馆内以待大任。翰林院,詹事府,国子监官缺,皆专属翰林,同属储养范围。

詹事府于顺治元年(1644年)沿明制而设,本是辅佐东宫太子的机构,设詹事、少詹事等官。但清自康熙后,照例不设太子,因而定詹事府职掌为“文学侍从或掌经史文章之事”。(79)内部机构分左右春坊及司经局,属官有左右庶子,左右赞善,洗马等。因翰林院史官(修撰、编修、检讨)与侍读、侍讲隔出、故内部升迁必经詹事府,称为“开坊”。清高宗曾言:“储贰末建,其官原可不设,第以翰林叙进之阶,姑留以备词臣升转地耳”。(80)按其具体职掌而言,已变成翰林院的辅佐机构,与翰林院并称“翰詹”。

自元代至清代,国子监一直是国家最高学府。因遍布于全国各地的府州县各级官学亦归其统领,故而它也是国家最高教育管理机构。其衙址在今北京内城北部的成贤街,与孔庙相邻。长官为祭酒,例由翰林官充任,下没监丞、司业、典簿等官,与翰林院通为升转。(81)亦属翰林出路之一。

以上各途,皆承自前明。明代翰林不赴外任,专待入阁,看似前程锦绣,但出路狭窄,“坐耗资俸,毫无一事,惟以为入阁之阶”,即使有机会入阁,“大拜后,不娴政事”。(82)而清代对翰林官之出路多有变通,定外转之例,养以致用,其收效远胜明代。

顺治年间,世祖即已发现翰林久储而废之弊,因而下决心予以变通。顺治十年(1653年)三月,世祖谕曰:“朕稽往制,每科考选庶吉士入馆读书,历升编、检、讲、读及学士等官,不与外任,所以咨求典故,撰拟文章。充是选者,清华宠异,过于常员。······翰林官简擢中秘,习知法度。今用人恐亟,必得文行兼优者,以学问为经济,助登上理。兹朕亲行裁定”;“詹事以布政使用,支正二品俸,少詹事以布政使用,侍读学士以按察使用、侍读、中允以参政用,编、检以副使用。”(83)

顺治十六年(1659年)世祖又谕曰:“人才经历外任,然后谙练事情,堪称任使。科道官俱照旧例按年内升外转,今后翰林官除照常升转外,例以科道官一体按年升转,尔部会同翰林院定议具奏。(84)旋遵旨议定翰林官外转例:侍读以下,应照科道旧例,年年外传二员,春季一员,秋季一员,侍读侍讲以参政用,修撰以副使用,编、检以参议用,由于外转过多,翰林锐减,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停止外转。

康熙间,由于修纂事繁,翰林官多不外转。然而每科皆有留馆,只进不出,局面可想而知。至康熙中期,玉堂有人满之患。因而圣祖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定翰林转京堂之例:“朕先虑翰林官壅滞,故用数人于部院衙门,所用数人学问皆优。如有翰林缺出,仍有开列升补。汉员太常寺卿,光禄寺卿,太侍寺卿缺出,以少詹事、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祭酒开列;顺天府尹、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缺出,以侍讲学士、侍读学士、庶子开列;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顺天府丞缺出,以侍读、侍讲、洗马、中允、司业、赞善开列。”(85)

然而积重难返,粥少僧多,问题仍很严重。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御史吴涵奏称:“翰詹之储才日广,升转壅滞宜疏。请变通以收实用,留馆之编检每有历俸十余年而不得升中允、赞善者,由中允迁侍讲等官每有食俸十余年而仅五六品者。今编检五六十人,开坊而上约三十人,仰恳圣恩酌予变通”。(86)圣祖览奏,决心予以解决,于是定翰林保送科道之例。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大学士等以汉科道员缺,拣选编检等官开列职名具奏。奉旨改六人为科道官,是为翰林官保送科道之始。四十四年(1705年)又定:“编修、检讨改御史、毋庸试俸”(按:向来任科道官需试俸一年,始得实授,翰林免试,可属殊遇)。自是翰林多有保送御史者,甚至始任编检,即得保送,因卸史缺出,开列名单,翰林在前,以致多用。(87)针对这种情况,翰隆三十八年(1773年)奏准,编修、检讨历俸三年满后,始得保送御史。科道为风宪之官,亦为近侍清要之职,前程远大,而翰林得任御史如此之易,足见地位之优也。

康熙年间,馆选人数甚多,京堂,科道缺额毕竟有限,翰林官求进心切,升转乏门。由于难耐清贫寂寞,纷纷告假离馆,至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翰林官告假者甚多,竟“三分已去其二”,庶吉士亦心灰意冷,“正当学习之时,突然回籍,至三年考试将近,又来考试”。(88)情绪消极之状可见一斑。

世宗临御,复开外转之例:“以前圣祖加意育才,循循训导,又以纂修各种书籍,需员甚多,故翰林编检几至二百人,庶吉士亦有五六十人。朕临御之初,未有编纂之事,又未能如圣祖之善于训导,诚恐人才置之闲散,特多方录用。由而科道吏部,外而道府州县,俱各随材器使,备令疏通。今编检尚有百余人,庶吉士尚的数十人。著内阁、翰林院掌院教习秉公别择,其学问优长,字画端楷,或精于翻译图书者,留本衙门办事,及分各馆纂修;其或材具练达,可当科道吏部之选;或长于吏治,编检可为道府,庶吉士可为州县,一一具奏。”(89)

闸门一开,情况大变,自是以后,翰林官外转成为定例,从而造成了翰林官“列卿尹膺疆寄者不可胜数”(90)的局面。

2、未得留馆庶吉士与未得馆选进士在仕进中的差别:

前已述及,清代官制,满汉不同,有满洲蒙古,汉军特设之缺,满缺中又另有为宗室和内务府包衣特设之缺。关于满人入关后出任文职之途径,吾师袁良义先生有专文论述,概括为“文武互调与对品补用、侍卫、笔贴式,科举四大门径”。(91)科举不为显要。而汉人入仕则与之迥然不同,进士与举贡判若两途,当时有“科甲进士、自高位置,他途进者,依附从人”(92)之说。而庶吉士简拔于进士之中,教习三年,自然又优于进士。散馆不得为翰林官者,其前程与翰林官不可相较;但若比之与未得馆选之进士,则仍能体现出较强的优势。

以顺治年间论,开国伊始,急需人才。庶吉士前程广阔,翰林官多至显达,自不必多论。而进士前景亦属乐观,可除授主事、中行评博、知州、推官、知县,毋需候缺。(93)故庶吉士之选兼用自请,尚不致应付不暇。主要原因是差别不明显。顺治末年,进士停授知府,俱以推官知县用。康熙初改为二甲除推官,三甲除知县。六年(1667年)议准,二甲三甲俱以知县用,前程逐渐暗淡。随着政治形势逐步稳定,授官步入正轨,缺少而人多,进士得官日趋困难,只得回籍候缺,不少人十年方能铨选知县。(94)宛如呦呦待哺之婴儿,望眼而欲穿。入仕遥遥无期,只得各择其业,边干边等,几至学问荒废,得用时多已老气横秋,才志全无。为此,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圣祖创进士留京教习之法:“考取进士,除选庶吉士外,其余挨次续补县令,俱有刑名钱谷之责,未登仕前,不知事宜,仕时安有俾益?今岁进士毋令回籍,交礼部选翰林院内学优品端者数人教习文艺,从事典礼,如有纂修之事,令伊等纂修,每进士一名,月给银三两,有患病,告假丁忧终养等项,仍照例给假,其才力不及者,教习官题参行革,优长者不分科分即行升补,平常者三年满日注册,俱令回籍补用”。又颁给御制诗集,御制《通鉴》,古文等书,拔内务府所存房舍开馆,礼部、翰林院分派人役四名看守,至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第一批留京教习进士学习期满,礼部请旨,圣祖谕:“著考试,将文理优者留京,遇缺县补用,其余回籍补用。(95)遵旨拟定;进士考试一等者,按现考名次遇月官扣缺以知县补用,其余回籍候缺。但终因人数过繁,收效不显,于雍正元年(1723年)停止。此法颇似馆选教习,可以说是庶吉士制度推而广之的一次尝试,虽然进士教习三年,与庶吉士教习时间相同,但散馆庶吉士除授知县为即用,班次在先,无须候缺;而进士则仍需候缺,差异仍显而易见。

雍正间,开始实行进士于额外主事上行走之法,类似当今之见习,称为“分部学习”。三年后,该部堂官题补,果有明待政治之人,于一年后,该部堂官保奏引见,而庶吉士用为部属者,虽亦先在额外主事上行走,但无需时间限制,遇本部员缺,该部堂官即可保送引见补授。(96)

由于以上规定,使庶吉士与进士之间有一条明显的鸿沟。进士若不得馆选,一般情况下即很难进入高层统治者的行列;而不得留馆,又难与留馆之翰林官再较高下。同样登第,等级三分,庶吉士制度使然也,因此玉堂华选,人人企望,得之者则兴起,决之者则沮丧。高宗曾批评这种情绪:“国家以科目取士,廷试之后分别任用,或授庶常,或分部学习,或以知县铨补,此因才气使之道,欲令士予各展所长,裨益政治,原非有用舍去取其间也,闻向来士子,因词臣地位资格,优于外任,每以得之是选为幸,及至引见后,辄于内用外任妄生计较,此狃于习俗见闻之陋,而于朝廷优待士子之心,实未深悉,(97)这不恰好说明三途差别之大,不然何必“妄生”计较?

士人“妄生计较”是否属庸人自扰?请看当时人的记载:

清人朱克敬在其《翰林仪品记》中写道:国朝仕路,以科目为正,科目尤重翰林。卜相非翰林不予,大臣饰终必以翰林乃得谥“文”。他官叙资,亦必先翰林。翰林入值两书房,上书房侍王子读,南书房职拟御纂笔札。及为讲官,迁詹事府,人尤贵之。其次主考、督学。迁詹事府必由左右春坊,谓之开坊,则不外用。其考御史及清秘堂办事者,年满则授知府。翰林贱之,谓之“钻狗洞”。初入馆为庶吉士,三年更试高等者,授编修、检讨,谓之留馆。次者改六部主事、内阁中书,若知县,皆先除,不限常格,谓之“老虎班”。……翰林官甚卑,然天子文学侍从,故仪制同于大臣,惟于掌院称门生;大学士及吏部尚书,则称晚生;吏部侍郎、他部尚书、总督,称侍生;此外皆称年家眷弟。自康雍以来,名臣大儒皆起翰林,……故论者皆以翰林为清品云(98)虽某些说法不确(如外用),而其他各项,可补本文缺如,证本文之确否。

龚自珍亦曾写到:“本朝宰辅,必由翰林官,卿贰及封圻大吏,由翰林者大半”,而龚本人却怀才不遇,穷蹩潦倒,最终愤而离京,其遭遇实为未得馆选之进士的一个缩影。

3、翰林官在文化方面的贡献及其评价

从明至清,是中国传统文化大总结的时期。朝廷调动大量人才物力,对数千年未祖先遗留下来的浩如烟海的典籍文物进行收集、钩沉、考辩和编纂,靠庶吉士制度培养出来的高层次学者文士是进行此项工作的主力军,正因有储养人才的翰林院,才得以使明清两代在整理古文化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空前绝后,显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气象。明代的成京暂且不论,本文重点叙述清代在这方面的成就。

清代继明代修成《永乐大典》之后,相继编辑了《古今图书集成》与《四库全书》,其工程之大,远胜于《永乐大典》,其总裁陈梦雷、纪昀、陆锡熊皆为庶吉士出身的翰林。他们带领当时著名的学者的历时数十年,穷搜博采,集书之多,前所未有。

打开清代官修各书题名录即可发现,从总裁官到纂修以下,绝大多数出身翰林,相当多的庶吉士跻身其中,正因有他们的辛劳,方能有此盛事。

翰林群体的另一伟业是对当朝史书、史料的修纂和整理,根据翰林院职掌,有“修《实录》,史志,充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99)清代史书内容之宏富,记述之详密,远远超过前代为我们提供了宝贵,丰富的史料,为中华文化注入了新的血液。

在对古籍的训诂与考订方面,清代学者亦颇多建树。翰林院浓厚的学术风气,也是清代之者注重对经书和其他典籍考据的动力之一。他们立足于典籍,运用古文经学之训诂方法,加以条理发明,开展古籍整理和语言文字研究,经过许多学者的潜心努力,到乾嘉时形成了以教据学为手段的朴学高峰,使中国古文化的整理工作,从校订经书扩大到考究史地、天文、历法、音律和典章制度诸方面,其对古籍和史料的考释尤为详密。从校勘而纠正古书传布刊刻之伪谬,罗辑旧书以免名著失佚等等。这些都为我国古文化的总结性研究奠定了基础,他们创造的较为严密科学考据方法,至今仍运用于历史研究领域,成为具有永恒价值的金钥匙。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翰林院做为培养高级文官的机构,通过庶吉士制度的施行,塑造了一个高质量的有相当文化素质的官僚群,许多人兼有学者的身份和才华。在这个群星争耀的群体当中,先后出现了很多学识渊博的大师,他们利用朝廷丰富的藏书,利用能与当时最优秀的学者接触受教的机会,刻苦学习、勤奋著述、成果甚丰,垂范后世。如钱大昕、全祖望、孙星衍、王念孙、王引之等等,皆出自翰林,此时此刻,我们徜徉于史籍的海洋,流览经典文翰,似乎又看到了先哲们奋笔疾书的身影,又听到了他们如数家珍的吟哦,饮水思源,感慨良多。

四、后论

纵观清代庶吉士制度的作用,与明代不同之处很多,就其仕进方面而言,明代内阁权重,又“非翰林不入内阁”,故从中枢一级权力机构来讲,庶吉士作用大于清代。从而出现了严,嵩、张居正等对明代有很大影响的历史人物。而清代内阁不掌实权,且入阁资格不及明代严格,满官更不拘翰林出身而往往操掌权柄,所以无法比明代相比。但清代的庶吉士制度,行之二百余载,分省之法,馆选遍于海内;外转例行,翰詹覆盖九州;名额广增,对士子吸引力更大。其收效在某些方面胜于明,其影响长留于后,“既为卿相之摇篮,又是人文之渊薮”。(100)

以统治者的主观愿望,是要培养既可靠而又有为的高层次文官。以使江山永固,传至万代,从实际情况考察,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的作用。科举制度形式上的公开性与平等性刺激和鼓舞了社会各阶层,自显官富豪至细族孤门,凡弟子读书者皆企望登第、入馆,平步青云,使全社会的注意力集中于兹,令天下士子只知读书、应试,造成一个专以入仕为专业的特殊阶层。这个集团层次越高则人数愈少,远离社会而接近皇帝,实际上构成了一个与整个社会相重合的金字塔。而庶吉士即是通向塔尖的必由之路。这样就保证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从客观上加强了整个社会对文化的重视。然而,明清两代已是专制社会的晚期。虽然清代较之明代各方面发展较快,但在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过渡的过程中一波三折,步履维艰。当庶吉士们吟诗作赋以求晋身之时,一种新社会制度已在欧洲确立,中国已开始落伍。在这种情况下,就整个庶吉士群体而言,正统封建思想的长期灌输,陈陈相因的教习内容与手段,决定了他们的大多数必然是保守的官僚,是旧势力的代表。但另一方面,毕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最高层次,受正统思想影响多年,不少人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社会的巨变引起了群体的分化。近代“开眼世界的第一人”的林则徐,与极力反对禁鸦片的穆彰阿,便同出于这个群体。“洎乎未造,世变日亟”,炮声震醒了国人,也结束了庶吉士们的黄梁之梦。他们各展其能,各执其端。晚清至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均活跃着他们的身影。从曾国藩到李鸿章,从张之洞到蔡元培,尽管对他们褒贬不一,甚至多有争议,但恰恰说明他们所起的作用无法抹煞。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种生长于特定条件下的制度,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一旦条件变化,该制度也必然消亡。谈及落后,我们可能会对他们中的一些人耿耿于怀;但说到文化,或许我们尚须感激他们中许多人的辛劳。假如我们想继承,发展祖国的文化,那么我们就必须让全社会尊重从事文化事业的专家学者,假如我们想长治久安,就必须摸索出一套完备严格的用人制度,庶吉士制度兼备双重意义,弊耶利耶,是耶非耶?绝难一言以蔽之。限于水平就此止笔,恳请方家同道正之。

注释:

(1)《明史·选举志》。

(2)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一。

(3)沈德符:《万历野获篇》卷十。

(4)黄佐:《翰林记》》

(5)《明史·选举志》。

(6)《明史·选举志》。

(7)《明史·选举志》。

(8)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二三,《内阁》。

(9)(10)(11)(12)《明史·选举志》。

(13)《清史列传·范文程传》。

(14)《清世祖实录》顺治三年正月己亥条。

(15)《清世祖实录》顺治三年二月戊寅条。

(16)《清史列传·范文程传》。

(17)吴振棫《养吉斋从录》卷九。

(18)吴振棫《养吉斋从录》卷九。

(19)《清史列传·魏裔介传》。

(20)《清史稿》志八三。

(21)《清史稿》志八三。

(22)《清史稿》志八三。

(23)吴振棫《养吉斋从录》卷9

(24)《清史稿》选举三

(25)朱汝珍:《词林辑略》。

(26)《大清会典事例》卷1053。

(27)吴振棫:《养吉斋从录》卷九。

(28)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29)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档案》朝考等第单。

(30)《大清会典事例》卷1053。

(31)朱汝珍:《词林辑略》。

(32)朱汝珍:《词林辑略》。

(33)《清史稿·职官志》。

(34)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

(35)吴振棫:《养吉斋从录》卷二。

(36)《清史稿选举志》三。

(37)《清史稿选举志》三。

(38)《清史稿选举志》三。

(39)《大清会典事例》卷1053。

(40)《大清会典事例》卷1053。

(41)《清史稿·职官志》三。

(42)吴振棫《养吉斋从录》卷2。

(43)《大清会典事例》卷1053。

(44)《大清会典事例》卷1053。

(45)《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46)《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47)朱汝珍:《词林辑略》。

(48)《大清会典事例》卷1052。

(49)《清史稿·选举志》三

(50)《大清会典事例》卷1052

(51)《大清会典事例》卷1052

(52)朱汝珍:《词林辑略》。

(53)《清史稿·选举志》三

(54)《清史稿·选举志》三

(55)《大清会典事例》卷17。

(56)《清通志·职官》一

(57)张廷玉:《词林典故》卷二。

(58)《东华录》顺治元年四月戊戌条。

(59)《大清会典事例》卷14。

(60)《大清会典事例》卷14。

(61)《大清会典事例》卷11。

(62)龚自珍:《上大学士书》。

(63)《大清会典事例》卷18。

(64)叶凤毛:《内阁小志》。

(65)《大清会典事例》卷18。

(66)《清世祖实录》顺治十七年六月壬辰条

(67)张英:《讲筵应制诗序》。

(68)《汉文起居注》康熙十六年十月二日条。

(69)《汉文起居注》康熙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条。

(70)高士奇:《隋辇集》卷一。

(71)张英:《南书房记注》康熙十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条。

(72)《南书房记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十一日条。

(73)李光地:《榕树语录》卷14。

(74)《南书房记注》康熙十八年八月十七日条。

(75)《清史稿》《高士奇传》。

(76)《清圣祖实录》康熙三十三年五月甲辰条。

(77)《清史稿》列传七十五,《鄂尔泰传》。

(78)《清史稿·选举志》三。

(79)《历代职官表》卷26。

(80)《大清会典事例》卷1057。

(81)《大清会典事例》卷1072。

(82)昭梿《啸亭续录》卷1。

(83)《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84)《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85)《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86)《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87)《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88)《大清会典事例》卷1052。

(89)《大清会典事例》卷10。

(90)《清史稿》选举三。

(91)参见袁良义《论清入关后满人出任文职的途径》

(92)盛康编:《经世文续编》卷25。

(93)《大清会典事例》卷72。

(94)《大清会典事例》卷1057。

(95)《大清会典事例》卷72。

(96)《大清会典事例》卷72。

(97)《大清会典事例》卷1045。

(98)朱克敬:《瞑庵二识》卷二。

(99)《清史稿·职官志》二。

(100)朱汝珍:《词林辑略》序。

附:有清一代历科馆选、留馆人数表。

有清一代历科馆选留馆人数表

年份

馆选

编修

检讨

年份

馆选

编修

检讨

顺治三年

46

16

13

雍正元年

58

23

12

顺治四年

20

8

7

雍正二年

40

25

2

顺治六年

40

18

10

雍正五年

37

14

16

顺治九年

44

6

17

雍正八年

55

33

14

顺治十二年

30

10

8

雍正十一年

70

35

14

顺治十五年

22

11

11

乾隆元年

64

16

20

顺治十六年

41

10

2

乾隆二年

59

23

11

顺治十八年

10

4

2

乾隆四年

63

28

12

康熙三年

15

3

3

乾隆七年

54

20

11

康熙六年

12

5

2

乾隆十年

51

30

8

康熙九年

28

9

5

乾隆十三年

51

26

7

康熙十二年

32

8

10

乾隆十六年

42

20

3

康熙十五年

32

18

4

乾隆十七年

38

19

6

康熙十八年

32

13

7

乾隆十九年

35

12

12

康熙二十一年

32

10

10

乾隆二十二年

34

19

6

康熙二十四年

35

17

12

乾隆二十五年

34

12

9

康熙二十七年

34

12

10

乾隆二十六年

35

14

10

康熙三十年

33

9

12

乾隆二十八年

29

10

6

康熙三十三年

40

15

11

乾隆三十一年

19

3

2

康熙三十六年

31

10

11

乾隆三十四年

26

13

9

康熙三十九年

43

7

11

乾隆三十六年

32

17

4

康熙四十二年

49

18

13

乾隆三十七年

36

24

7

康熙四十五年

50

20

19

乾隆四十年

43

23

8

康熙四十八年

64

23

29

乾隆四十三年

35

16

8

康熙五十一年

66

28

33

乾隆四十五年

26

8

6

康熙五十二年

53

22

23

乾隆四十六年

32

8

9

康熙五十四年

44

22

14

乾隆四十九年

22

11

5

康熙五十七年

55

24

20

乾隆五十二年

29

11

6

康熙六十年

62

16

12

乾隆五十四年

21

10

7

年份

馆选

编修

检讨

年份

馆选

编修

检讨

乾隆五十五年

24

11

6

道光二十五年

51

36

5

乾隆五十八年

20

9

4

道光二十七年

53+4

35+3

2

乾隆六十年

15

5

6

道光三十年

57+3

37+2

3

嘉庆元年

25

14

2

咸丰二年

82+4

29+1

3

嘉庆四年

70

29

2

咸丰三年

65+2

22+1

3

嘉庆六年

76

35

4

咸丰六年

60+2

18+1

5

嘉庆七年

91

30

3

咸丰九年

39+2

11

3

嘉庆十年

81

32

3

咸丰十年

37+1

18+1

7

嘉庆十三年

66

27

3

同治元年

50

33

2

嘉庆十四年

66

24

2

同治二年

56

33

4

嘉庆十六年

69

19

3

同治四年

77+1

45+1

5

嘉庆十九年

67

24

同治七年

84

49

4

嘉庆二十二年

71

28

3

同治十年

90

53

9

嘉庆二十四年

63

26

2

同治十三年

90+1

52

3+1

嘉庆二十五年

76

29

6

光绪二年

89

54

3

道光二年

38

16

4

光绪三年

77

42

6

道光三年

45

16

3

光绪六年

89+1

41+1

3

道光六年

47

17

2

光绪九年

78+2

40+1

3+1

道光九年

52

21

3

光绪十二年

87+2

48+2

6

道光十二年

54

29

1

光绪十五年

87+3

47+3

11

道光十三年

59

24

6

光绪十六年

86+3

42+3

8

道光十五年

54

30

4

光绪十八年

96+3

33+2

3

道光十六年

39

21

4

光绪二十年

79+2

32+1

3

道光十八年

50

35

3

光绪二十一年

66+2

24+2

2

道光二十年

清代庶吉士制度研究 清代政治制度
55

42

3

光绪二十四年

82+2

36+1

5

道光二十一年

66

33

9

光绪二十九年

74+2

59+1

10

道光二十四年

43

28

2

光绪三十年

61+1

45+1

12

注:(1)根据朱汝珍《词林辑略》统计。

(2)其它途径所授予的庶吉士未列在内。

(3)道光二十七年后人数后所加之数字为翻译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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