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上的桐城派 中国现代文学史

2011-03-02 12:46:47|分类: 历史千年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中国文学史上的桐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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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派,即桐城文派,又称:桐城古文派、桐城散文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鼐均系清代安徽桐城人(今桐城文化圈包括桐城市、枞阳县和安庆市宜秀区等部分地区),故名。桐城文派是清代文坛最大散文流派,其作家多、播布地域广、绵延时间久,文学史所罕见。

天下文章其在桐城乎

桐城,春秋为桐子国,唐至德初建县制。古县名始于宋,崛起于明,鼎盛于清,尤以“ 桐城派”古文著称天下。“天下文章其在桐城呼”是清朝乾隆年间世人对桐城文章的赞誉。

桐城派有1200余位桐城派作家、2000多部著作、数以亿字的资料——这些数字就是崛起于200余年前的桐城散文派在其间创造出来的文化成果。

戴名世是桐城派奠基人;方苞、刘大櫆、姚鼐被尊为“桐城三祖”,其中,方苞为桐城派创始人。

“姚门四杰”:梅曾亮、管同、方东树、姚莹。

桐城派代表人物: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鼐,方东树,吴汝纶,马其昶。

桐城派文论体系和古文运动的形成,始于方苞,经刘大櫆、姚鼐而发展成为一个声势显赫的文学流派。



发展历程

初创时期

时间为清康熙、乾隆年间,代表人物有戴名世、方苞、刘大櫆。明代中叶 以后,桐城学术兴起,“能振笔为古文者,代有传人”。明末清初,方以智、钱澄之等人致力于古文振兴,开桐城派先河。戴名世是桐城派孕育过程的继往开来者,提出了“言有物”、“修辞立其诚”的见解,实为桐城派义法理论的先驱。1644年清王朝入关,为巩固地位,尊崇儒家理学,以软硬两手迫使知识分子就范。方苞领导的古文流派应运而生。方苞,“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王兆符《方望溪先生文集序》)。以后,他在《读史记八书》、《书史记十表后》中提出了“义法”主张。及至从《南山集》案中解脱后,“义法”说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备,1733年方苞编成《古文约选》,为“义法”说提供了示范,自此“义法”受到重视。方苞授徒数十年,成为推动桐城古文运动的中心人物,主要有县人叶酉、张莘农、宁化雷铉、吴江沈彤、天津王又朴、仁和沈庭芳、大兴王兆符、歙县程鉴等。刘大櫆,主要在乾隆时期,继承方苞“义法”说的基础上,提出了“神气”说。其弟子以桐城姚鼐、王灼、歙县吴定、程晋芳、常州钱鲁斯等最为著名。其徒有阳湖陆补孙、陆邵人、董估成、董思诚、张琦、武进董士锡、谢士元、汤春帆、无锡秦小岘,山阴王绍文、钱塘戴熙等数十人,自成“阳湖派”——实为桐城派初创期的别支。

兴盛时期

时间为乾隆年间至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代表人物是姚鼐。姚鼐是桐城派集大成人物。在《刘海峰先生八十寿序》中提出出了桐城派的旗号,阐述了方苞、刘大櫆以及姚鼐之间理论继承关系,揭示桐城古文形成。主讲钟山、梅花、紫阳、敬敷书院四十余年,传授古文法,培养写作人才。为文提倡“考据、义理、辞章”兼备,编《古文辞类纂》。世人称为古文读本最精赅之书。桐城派至姚鼐,形成所谓“家家桐城”。姚氏门下以上元梅宗亮、管同和桐城方东树、姚莹影响较大,世称“姚门四杰”。其次桐城刘开、新城陈用光、娄县姚椿、宝山毛岳生等亦在高足之列。南北诸省,皆有桐城派传人,形成了一个声势颇大的古文流派。

末流时期

时间为1840年鸦片战争后至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刘声木《桐城文学渊源考》补遗载桐城派作奉1200余人(内女士2人,日本人2人),其中多数为桐城派末流作家。文章与世变相同。曾氏 自称私淑姚鼐,世称:“湘乡派”,实为桐城派的变体。曾国藩弟子以武昌张裕钊、桐城吴汝纶、遵义黎庶昌、无锡薛福名重,有“曾门四大弟子”之称。张、吴立教燕、冀,弟子多达数百人。侯官严复、林纾、陈衍、吴宗祺等,时称“侯官派”,实为桐城派末期支流。继曾国藩“四大弟子”之后,马其昶声誉最高,有桐城派“殿军”之称。末流作家拘泥桐城“义法”,抱残守缺格律,悖于“五四”新文化,消沉衰亡是历史必然。但多数桐城派作家爱国主义立场、民族气节、爱国主义思想,在政治和创作中有反映。方东树《病榻罪言》、梅宗亮《与陆立夫书》、王拯《王刚节公家传跋尾》、鲁一同《关忠节公家传》等文章,在当时有积极意义。现当代桐城文学。新文化运动兴起,白话文学产生,桐城派致命。林纾“尊孔读经”,逆时代潮流,斥为“桐城谬种”,成了新文化的批判对象,桐城派文学终结。



清代科举制度与桐城派古文的兴盛

清代科举制度对桐城派古文的兴盛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此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时文与古文的密切关系,二是桐城派创始诸人与科举制度的密切关系。

清朝开国以后顺治时期

在顺治二年(1645)举行首次乡试,清朝科举制度遂正式开始。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发展到清代已相当严密、成熟,正如《清史稿》所载:“有清以科举为抡才大典,虽初制多沿明制旧,而慎重科名,严防弊窦,立法之周,得人之盛,远轶前代。”科举制度通过功名吸引了众多知识分子的注意力,许多士子为博取功名,不惜皓首穷经。由于清代科举以八股文为规定考试文体,故八股文成为各级学校的教学重点,成为士子们追逐功名的武器。有意思的是,八股文在清代的再度风行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古文的兴盛,为桐城古文派的崛起提供了条件。八股文又被称为时文,以与古文相对。时文虽有种种弊端,但却与古文有许多相通之处:首先,时文与古文都恪守程朱义理;其次,在艺术手法上,时文讲究开阖、顿挫、呼应之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古文艺术手法的借鉴。许多士子为了避免熟滥,很自然地借鉴古文的某些艺术特征来创作时文。明清两代就有不少以时文标准选编、评点古文的选本。李元度在为李抚九选编的《古文笔法百篇》作序时这样谈及古文与时文的关系:“古文者,别乎时文而言也。近代选家如茅鹿门、储同人、汪遄善之徒并有评本,识者谓未能尽帖括气习。然余论古文之极致,正以绝出时文蹊径为高;而论时文之极致,又以能得古文之神理气韵机局为最上乘。明之震川、荆川、陶庵,昭代之慕庐、百川、望溪,皆以古文为时文者。功令以时文取士,士之怀瑾握瑜者宾宾然争欲自泽于古,有能导以古文之意境,宜莹然而出其类矣。”曾国藩也注意到了古文一派的文章与时文之间的密切关系,他说“自有明以来,制艺家之制古文,往往取左氏、司马迁、班固、韩愈之书,绳以举业之法,为之点,为之圆圈,以赏异之;为之乙,为之围鑯以识别之;为之评注以显之”。由此可见,以古文为时文,可提高时文的水准,明清士子为在科场出人头地,自然要究习古文,以图将“古文之神理气韵机局”融入时文,取得“莹然而出其类”的效果。

桐城派创始人方苞所以能在文坛声誉鹊起,与他在科场得售有关。戴名世在《方灵皋稿序》中曾说:“今岁之秋,当路诸君子毅然廓清风采,凡属著才知名之士多见收采,而灵皋遂发解江南。灵皋名故在四方,四方见灵皋之得售而知风气之将转也,于是莫不购求其文。”此处当指康熙三十八年(1699)方苞举江南乡试第一之事,方苞本以古文闻名,科场得售更促使士子们访读其古文,试图从中探求科场的敲门砖。

方苞编选的《古文约选》与《四书文选》,更是将古文与时文紧密联系起来,推动了古文“义法”的广为传播。

雍正十一年(1733)

方苞奉果亲王命,编选《古文约选》作为八旗子弟的教本。《古文约选》主要收录两汉书、疏及唐宋八大家文。在《古文约选》的序言及编选体例中,方苞系统阐述了“义法”说及“文统”、“道统”思想,并揭示出古文“助流政教之本志”,为桐城文派奠下了最初的文论基础。尤引人注意的是,方苞在《序》中,明确指出古文义法可“触类而通,用为制举之文,敷陈论策,绰有余裕矣”。《古文约选》作为八旗子弟学校教本的颁行,不仅提高了古文的地位,也使“义法”说具有了官方的权威性,“义法”之说自然得以广泛的传播,也正式将古文义法引入时文写作,使古文与时文空前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乾隆三年(1738)

方苞又奉旨编选《四书文选》,此书编成后即“诏颁各学官”,成为官方的古文教材。《四书文选》选编明清四书制艺数百篇,由于以官方选本出现,《四书文选》自然具有了官方的权威性。随着《四书文选》与《古文约选》的广为流播,方苞具有了古文家与时文家的双重身份。古文与时文空前紧密的关系,不仅使古文成为科举道路上的士子必须修习的重要内容,也极大地提高了古文的重要性与地位,为古文一派重登文坛提供了基础。桐城文派发展至姚鼐时渐成规模,桐城派古文与时文相通的特点,使桐城派文人更易于在科场得售。方苞是康熙丙戌进士,姚鼐是乾隆癸未进士,他们的弟子也多有科举功名,此处不再一一枚举。桐城派在科场上的成功又反过来促进了桐城派古文的传播,尤其是当个别桐城派文士担任科场考官时,桐城派古文更让考生顶礼膜拜。据梅曾亮记载,姚鼐的学生陈石士“持节校士于两江”就扩大了桐城派在两江的影响:“桐城姚姬传先生以名节、经术、文章高出一世,门下士通显者如钱南园侍御、孔撝约编修,皆不幸早世。而抱遗经、守师说,自废于荒江穷巷之中者,又不为人所从信。惟今侍讲学士陈公方受知于圣主,而以文章诏天下之后进,守乎师之说,如规矩绳墨之不可逾。及乙酉科,持节校士于两江,两江之人莫不访求姚先生之传书轶说,家置户习,以冀有冥冥之合于公,而先生之学遂愈彰于时。盖学之足传而传之又得其人,虽一二人而有足及乎千万人之势,亦其理然也”。考生是现实的,既然考官是姚鼐的弟子,自然要投其所好,四处“访求姚先生之传书轶说”,以求“冥冥之合于公”。

虽然现在一些研究者认为桐城派诸人极力反对时文,但古文与时文在明清两代的密切关系却是不争的事实,桐城派作为清代著名的古文流派自然与时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相当程度上,清代士人对时文的追求提升了古文的地位,也为方苞等桐城派古文大家成为文坛领袖提供了文化土壤。

文章特点

桐城派的文章,内容多是宣传儒家思想,尤其是程朱理学;语言则力求简明达意,条理清晰,“清真雅正”。他们的许多散文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桐城派的文章,在思想上多为“阐道翼教”而作;在文风上,是选取素材,运用语言,只求简明达意、条例清晰,不重罗列材料、堆砌辞藻,不用诗词与骈句,力求“清真雅正”,颇有特色。桐城派的文章一般都清顺通畅,尤其是一些记叙文,如方苞的《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姚鼐的《登泰山记》等,都是著名的代表作品。

论点鲜明,逻辑性强,辞句精练;写景传神,抓住特征,细节盎然,寄世感叹;传状之文,刻画生动辞;纪叙扼要,流畅时晰。平易清新,是整体流派特点。散文名篇有:方苞《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姚鼐《登泰山记》。辞赋大师潘承祥先生评价道:“桐城古文运动,是唐宋古文运动的继续、发展、终结。”

思想

桐城派的基本理是从方苞开始建立的。他继承归有光的“唐宋派”古文传统,提出“义法”主张:“义”即‘言有物’,“法”即‘言有序’。言有物,说文章要有内容;言有序,说文章要有条理跟形式技巧。他对于文章,要求的是“雅洁 ”。

刘大櫆虽无重要的建树,但他是姚鼐的老师,所以在桐城派上,是承先启后者。

姚鼐是桐城派的集大成者,他的古文主张,在提倡“义理(内容合理)、考据(材料确切)、词章(文词精美),三者不可偏废。”又在学习方法上,提出古文八要:“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 、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 、色者,文之粗也。然茍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古文辞类纂序》)



主张

主张学习左传、史记,讲究义法,提倡义理,要求语言雅洁,反对俚俗。

桐城派以“道统自任”,戴均衡《方望溪先生集外文补遗序》说:“平心论之,宇宙间无今汉学家,不过名物、象数、音韵、训诂未能剖析精微,而于诚、正、修、齐、治、平之道无损也;而确守程、朱如先生者,多一人则道看一方,遂以昌明于一代。”梁启超说:“桐城派又好述欧阳修‘因文见道’之言,以孔、孟、韩、欧、程、朱以来之道统自任,而与当时所谓汉学者互相轻。”



代表人物

方苞

(1668~1749)字风九,一字灵皋,号望溪,桐城派创始人。32岁参加江南乡试中举,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中进士第四,因母病,未参加殿试。五十年,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两年,后经李光地营救免死,编入汉军旗籍管制,以白衣平民入南书房,后移养蒙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诸书。六十一年,充武英殿修书总裁。雍正元年(1723)赦还原藉。九年,授左右允,次年迁待讲学士,十一年,迁内阁学士、礼部待郎,充《一统志》总裁。乾隆元年(1736)充《三礼义疏》副总裁,七年,因病辞归,赐翰林院待讲衔。治经以宋儒为宗,尤致力于《春秋》、《三礼》。论文提倡“义法”,认为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以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后桐城派的文论,以此为纲领加以补充发展。著有《周官集注》、《周官辩》、《周官析疑》、《考工记析疑》、《仪礼析疑》、《丧礼或问》、《礼记析疑》、《左传义法举要》、《春秋通论》、《春秋直解》、《春秋比事目录》、《离骚正义》、《方苞文集》等。

刘大櫆

(1698~1780)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少年业师于吴直。20多岁至京师,为方苞推重。雍正七年、十年两登副榜,先后经方苞、张廷玉荐举博学鸿词科和经学,试皆不第,遂不复试。60岁后任黟县教谕,数年后弃官归隐枞阳。姚鼐、王灼、吴定、张惠言皆为其门下北子。论文强调“义事、书卷、经济”主张在艺术形式上模仿古人的“神气”、“音节”、“字句”,是继方苞之后桐城派的中坚人物。著有《海峰文集》、《海峰诗集》、《论文偶记》、《翕县志》等。姚鼐(1732~1815)字姬传,一字梦谷,室名惜抱轩,人称惜抱先生。早年随伯父姚范和刘大学习经学、古文,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后授兵部主事,历任山东、湖南乡试主考官、三十六年会试主考官。累官刑部郎中、三十六年会试生考官。累官刑部郎中、记名御史。参与纂修《四库全书》。主持梅花、紫阳、敬敷书院40年。桐城派的义法论和声气论经其发挥和深化,成为一套较系统的古文理论。他提倡义理、考证、文章三者的合一以“相济”,总结文章的阳刚、阴柔两大类风格,认为两种都是文章所需要的,不能偏废。其散文简洁清淡,纡徐要渺,雍容和易,一如其人。诗有清拨淡远之致,尤工近体。著有《惜抱轩全集》88卷,包括文集和诗集,又有《法贴题跋》、《左传补注》、《国语补注》、《公羊传补注》、《谷梁传补注》、《九经说》、《老子章义》、《庄子章义》等。选编古文辞赋集《古文辞类纂》75卷及《五七言今体诗钞》18卷。



影响作用

桐城派在清代文坛上影响极大。时间上从康熙时一直绵延至清末;地域上也超越桐城,遍及国内。主要人物方苞、刘大櫆、姚鼐、姚莹四人之外,还有方氏门人雷□、沈彤、王又朴、沈庭芳、王兆符、陈大受、李学裕,刘大櫆门人钱伯□、王灼、吴定、程晋芳等,姚鼐门人管同、梅曾亮、方东树、姚莹等。追随梅曾亮的还有朱琦、龙启瑞、陈学受、吴嘉宾、邓显鹤、孙鼎臣、鲁一同、邵懿辰等。道光咸丰年间,曾国藩鼓吹中兴桐城派,但又以“桐城诸老,气清体洁”,“雄奇瑰玮之境尚少”,欲兼以“汉赋之气运之”(吴汝纶《与姚仲实》),承其源而稍异其流,别称“湘乡派”。

桐城派的“载道”思想,适应清朝统治者提倡程朱理学的需要;“义法”理论,也能为“制举之文”所利用,故得以长盛不衰。他们在矫正明末清初“辞繁而芜,句佻且稚”(方苞《书柳文后》)的文风,促进散文的发展方面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姚鼐编选《古文辞类纂》,流传尤广。

200余年前的桐城文派不能一概否定,正如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说“不能以其末流之堕落,归咎于作始”。桐城文学,便转折到了现当代历史阶段。“天下文章其在桐城呼!”是对桐城的赞誉,同样当代桐城文学仍然生机蓬勃,尤其以潘承祥先生创立的中国桐城赋派为代表。桐城赋派的作家群,站在桐城丰厚的文化积累上,透过文化地域政治这些表层的东西,以桐城赋的新形式,创造了桐城文化的又一个活跃蓬勃的时期。桐城辞赋文学是人学,桐城辞赋作品应该能够反映一个时代深处真实的东西,引起人们对生活、社会、时代、以及生命的思考。当代桐城辞赋文学,以社会百科全书的规模记录社会变迁和历史沧桑,具有永久的价值。学者王泽生选集,系统化地总结了桐城辞赋作家的创作实践;潘承祥大师的作品最为经典。当代桐城辞赋文学,原汁原味。既反对形式上拟古倾向,又主张生活创造,对唐宋清以来古文运动作出了新的诠释,在桐城文学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桐城学者谈桐城派:与时俱进正文风(图)

http://www.chbcnet.com 2010-09-01 15:51:39华广网

http://www.chbcnet.com/tg/2010-09/01/content_221136.htm



7月31日,安徽省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安徽省桐城派研究会常务理事方宁胜接受了“中华文化之旅”记者的采访。(艾然 摄)

华广网9月1日讯 题:桐城学者谈桐城派:与时俱进正文风

记者 艾然 宋印伟 陈国团 沙庆庆

核心提示:桐城派是我国清代文坛上最大的散文流派,亦称“桐城古文派”,世通称“桐城派”。它以其文统的源远流长,文论的博大精深,著述的丰厚清正,风靡全国,享誉海外,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占有显赫地位。7月底,“东西南北中——中华文化之旅”安徽段的记者们就桐城派的历史渊源和新时期的研究成果等问题,对安徽省桐城派研究会常务理事、桐城市知名学者方宁胜先生进行了专访。以下是专访内容。

绵延两百年 代有才人出

记者:请您简要叙述一下桐城派兴起、发展直至消亡的历史脉络。

方宁胜:桐城派是清代最大的散文流派,它的创始人是桐城的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鼐这四个人,因此叫桐城“四祖”。因为他们都是桐城人,所以叫桐城派。桐城派创始于清代的康熙年间,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时间大概二百多年。

桐城派之所以能成为清代文坛盟主,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它创立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创始人方苞创立了“义法”说,刘大櫆创立了“神气说”,姚鼐创立了“神理气味格律声色”说、“阳刚阴柔”说。这样的理念传承下来,形成一套体系,再经过他们的学生门徒推而广之、播及全国,在清代形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桐城派被视为清代文坛的盟主和正宗。

桐城派在清代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第一个是从康熙年间到乾隆中期,属于开创时期。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戴名世、方苞、刘大櫆。乾隆中期之后姚鼐成为文坛盟主。姚鼐的最大功绩是培养了许多学生,他培养学生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书院讲学的形式,包括南京的钟山书院、徽州的紫阳书院、安庆的敬敷书院、扬州的梅花书院他都讲过学。他通过书院讲学培养了一大批弟子,这些弟子又带学生,结果推广到全国,形成桐城派的鼎盛时期。姚鼐有四大门徒,号称“姚门四杰”,即梅宗亮、管同、方东树、姚莹。

第三个时期是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敌入侵,加上姚鼐去世,桐城派的声势略有削减。后来到咸丰同治年间,曾国藩尊崇桐城派,他也有四大弟子,即张裕钊、吴汝纶、黎庶昌、薛福成,继续维持着桐城派的声势。一直到民国初年,桐城派在文坛仍然保有一定实力,代表人物有林纾、严复、姚永朴、姚永概、马其昶等。

在二十世纪早期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时候,打出的旗号是要打倒旧文学、建立新文学,桐城派成为它的首要敌人。因为桐城派不适应时代发展,所以就被新文学所代替了,历史命运也就得到了终结。

崇尚“真、善、美”的散文创作理念

记者:桐城派散文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方宁胜:桐城派文章讲究“义法”,义就是“言有物”,法就是“言有序”,也就是强调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一篇文章要写得好,既要有内容,又要讲究形 式。最典型的就是姚鼐提出的“义理、考证、文章”。义理就是一篇文章要有中心思想,立论要正确;考证就是要有材料补充。他的最著名的代表作《登泰山记》就是完美地体现了他的这个思想。以我的理解,所谓“义理考证文章”就是我们现在弘扬的真善美,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义理就是讲究善,突出为文要善、立意要高。考证要讲究一个真,文章要是讲究一个美。所以我觉得他就是弘扬真善美。

桐城派最大的功劳是把中国古典散文进行了总结,因为清代是我们国家文化大发展、大总结的时期,而桐城派在文坛上就是对古典文论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在具体创作上,桐城派主要是学唐宋的文章,它复古是复唐宋的古,它的主张是“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就是唐宋八大家的文章。唐宋八大家的文章离清代相对较近,易于学。秦汉的文章古,秦汉之前诸子百家的文章不怎么讲究文法。

泽被久远 影响广泛

记者:桐城派对现当代文学的发展产生了哪些影响?

方宁胜:桐城派虽然在文坛消失了,但它的影响一直向后延续。许多专家认为,桐城派是介于古典散文与现代白话文之间的桥梁,如果没有这个桥梁,白话文不会有发展到后来那样的兴盛局面。因为桐城派讲究“雅洁”、讲究文从字顺。当代许多作家都从桐城派那里得到启发。

比如臧克家、汪曾琪、舒芜等,他们都受到了桐城派的影响。汪曾祺的老师就是桐城派的末代传人(韦子廉),汪的文章风格有点象姚鼐的文章,清静、平和、简洁、淳厚。

还有报告文学作家徐迟,他曾经写过一篇报告文学《在湍流的涡漩中》,开始写的时候非常长,拿给他的老师臧克家看。臧克家说你这个文章写得太长了、不简洁,我建议你看看方苞的《狱中杂记》,里面事情虽然记了很多,但写得有条不紊,很有条理,你把这篇文章好好看看,看了以后你就知道如何删改,如何突出主题。徐迟就把《狱中杂记》读了好几遍,然后对《在湍流的涡漩中》进行修改,改得很成功。

记者:据您所知,台湾地区的文学发展有没有受到桐城派的影响?

方宁胜:台湾作家当中有一位张漱菡,就是我们桐城人,是桐城宰相张廷玉的后裔。她是与琼瑶齐名的一位女作家。她的文章当中就包含了桐城派的意味在里面。

我们桐城还有几位大家在台湾,比如严耕望是史学大师。严耕望最初就是在桐城上学,然后在安庆高中上学,后来成为史学大师。他们的文章你看起来就是跟人家有所不同,他记载一件事情,无论多么复杂,都能把它记载清楚,再难说的理,他都能把这个理说得比较明白。这就是受到了桐城派文章的影响。

还有美学家方东美,他是桐城派方苞的后人。方东美在台湾很有影响,跟蒋经国是比较好的朋友。他去世以后,蒋经国在金门岛建了一个东美亭。按照方东美的遗嘱,家人把他的骨灰洒在台湾海峡和金门之间,说明他想回到大陆。

今天改良文风应借鉴桐城派

记者:您觉得今天研究桐城派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方宁胜:第一,桐城派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我们今天倡导新文化,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桐城派是那个时代的先进文化,是值得我们大力弘扬的。第二,桐城派当中蕴含着许多先进的因素。比如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忠贞报国的爱国理念、对文学理想孜孜以求的探索精神,都是我们现代人应该弘扬的。第三,桐城派的文风对我们现在改良文风很有好处。现在写文章强调要精、短、实、新,这恰好是桐城派的拿手好戏。我们如果读了桐城派的文章,学到了桐城派写作的精髓,一定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文章。

记者:今年高考有些地方出现了考生用文言写作文的情况,甚至还得了满分,您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方宁胜:文言作为中国过去长时间存在的一种文体,有兴趣、有能力的人愿意学习文言、从事文言创作都无可厚非,也可以对这方面的专才进行一些培养,但是在全社会普及文言显然是不可能、不现实的。我们研究桐城派也并不是主张回归文言文,而是要从中吸取积极因素为现代白话文服务。文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写作方法上确有学习借鉴的必要。特别是对今天的公文写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因为现在有些文章喜欢一二三四、甲已丙丁,搞得云山雾罩、不知所云。而桐城派的文章都是小文章、短文章,并且能够与时俱进,有新鲜内容。

桐城派研究成果丰硕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桐城派研究的进展和成果。

方宁胜:桐城派研究在建国后由于历史原因曾一度受到冷落。1981年,前文化部长周扬到安徽来视察工作,他说桐城派在历史上很有影响,值得研究。于是我们安徽的《江淮论坛》杂志专门开辟了“桐城派研究”专栏,召集了一批学者进行研讨,后来写了一批文章,在《江淮论坛》、《光明日报》等种种报刊上发表。1985年10月在桐城召开了第一次桐城派研究会,可以说是国际性的,因为当时来参会的有港澳、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许多学者,后来这次会议的成果被结集为《桐城派研究论文选》,收录了73篇论文。2000年时,桐城市又成立了市级的桐城派研究会。2005年,这个研究会又升格为省级桐城派研究会,由省级人大的副主任担任会长,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性的桐城派研究会,出了一批专著。2004年时国家开展了清史编纂,我们上报了一个项目叫《桐城派名家文集汇编》,这个项目被列为清史委的一个重点课题,整理了包括桐城派32位作家的一千五百万字的作品,目前这个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即将出版,相信这本书出版之后肯定会对桐城派的研究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崇文重教 桐城派传统一脉相承

记者:桐城历史悠久,文风昌盛,素有“文都”之誉。您觉得桐城派的发展对本地人文环境的塑造和人们文明素质的提升有何影响?

方宁胜:桐城派对我们当地风气的影响,主要是在教育方面,因为桐城派之所以能够发展是靠不断的传承。桐城派培养弟子的方式有多种,一种是师友相传,就是老师带学生,亲自面授。还有一种是在书院,清代书院比较发达,桐城派学者就在书院里当山长,相当于学校的校长。桐城派的作家大部分都有当教师的经历,戴名世、方苞、刘大櫆都是当老师出身的,有的甚至当了几十年的老师。桐城派这些传道授业的作法不但使得桐城派势力扩张,而且引领桐城的民风形成了重视教育的传统,一直流传至今。我们桐城的高考成绩在安庆地区乃至全省都是名列前茅的。

记者:您提到教育,我们知道桐城中学是桐城派最后一代大师吴汝纶亲自创办的,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您能不能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方宁胜:吴汝纶是中国近代教育的先行者,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教育家。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他是第一任总教习,相当于今天的教务长,负责学校整个的工作。但是他没有赴任,他认为自己要办京师大学堂,知识积累不够,眼界也不够开阔,他要求到日本去参观考察,然后回来再办。到日本之后,他考察了三个月,每天找人谈话,到各地学校去参观,精心记笔记,后来写了一本书叫《东游丛录》,这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本完整地反映日本教育制度的论著。后来晚清政府进行癸卯学制改革的时候,许多成果就是从上面吸取的。从日本回来后,吴汝纶创办了桐城中学。当时桐城中学是安徽省第一所中学堂,到现在一百多年,每年高考被录取的学生占安庆地区的十分之一以上,是安徽省级示范高中。

全面考察桐城派

清朝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巩固的重要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交替时期,也是文化有所成就的时期。桐城派几与清朝国运昌敝兴衰相始终,许多桐城派作家在清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中贡献了聪明才智,为满汉民族融合、康乾盛世的形成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后人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是安徽地域文明中的突出亮点之一,值得认真研究和大力弘扬。

清末开始,包括学术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桐城派的研究、评价从未间断,但对桐城派的评价因时因事因人,褒贬不一,缺乏客观公正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全新认识和思考,特别是新修《清史》工程的启动,对桐城派的评价与审视也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当前,要在详尽占有材料和广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拓展研究领域,选准新的研切入点,实现“三大”突破。

一是实现研究范围的突破。以往的桐城派研究侧重于文论方面,以文论文的居多。其实桐城派看似是一种文化现象,实际上它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要从侧重于单一的文论研究向全面研究转变,将桐城派与清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风民俗等方面联系起来,综合考察,以便准确评价桐城派在清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探寻桐城派的发展脉络。只有将其放置到深广的清代历史背景下去认识,才能把握其全貌,衡量其价值。

二是实现研究对象的突破。桐城派绵延二百余年,作家1200多人,著述达二千多种,以往研究桐城派,关注点都集中在方苞、姚鼐、刘大?及中后期一些大家身上,对其他众多作家很少问津。而那些散居各地的作家,他们在桐城派中的地位虽不显赫,但其作品在反映社会现实,抨击时弊,讴歌人生,关注民生等方面很有史料价值,同时为扩大桐城派影响,宣传桐城派文学主张都起过积极作用。因此,研究桐城派,要把这些作家的作品和著述纳入研究范畴。否则,展现给世人的桐城派面貌就不完整,形象就不完美,特征就不突出。

三是实现研究方法的突破。要把桐城派研究从以人论文、就文评文的感性层面提升到以文为本、全面考察的理性层面,特别是要注意把桐城派的名家与同时期或历史上的重要人物进行比较研究,取得新的研究成果。要借鉴和运用哲学、美学、人才学、教育学、历史学、历史地理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将桐城派置于现代化、国际化、网络化交互作用所构建的学术平台上,进行科学研究,促进桐城派研究工作有新的更大的发展。(作者单位:桐城市图书馆)

重新审视桐城派

清朝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巩固的重要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交替时期,也是文化有所成就的时期。桐城派几与清朝国运昌敝兴衰相始终,许多桐城派作家在清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中贡献了聪明才智,为满汉民族融合、康乾盛世的形成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后人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是安徽地域文明中的突出亮点之一,值得认真研究和大力弘扬。

清末开始,包括学术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桐城派的研究、评价从未间断,但对桐城派的评价因时因事因人,褒贬不一,缺乏客观公正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全新认识和思考,特别是新修《清史》工程的启动,对桐城派的评价与审视也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当前,要在详尽占有材料和广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拓展研究领域,选准新的研切入点,实现“三大”突破。

一是实现研究范围的突破。以往的桐城派研究侧重于文论方面,以文论文的居多。其实桐城派看似是一种文化现象,实际上它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要从侧重于单一的文论研究向全面研究转变,将桐城派与清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风民俗等方面联系起来,综合考察,以便准确评价桐城派在清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探寻桐城派的发展脉络。只有将其放置到深广的清代历史背景下去认识,才能把握其全貌,衡量其价值。

二是实现研究对象的突破。桐城派绵延二百余年,作家1200多人,著述达二千多种,以往研究桐城派,关注点都集中在方苞、姚鼐、刘大?及中后期一些大家身上,对其他众多作家很少问津。而那些散居各地的作家,他们在桐城派中的地位虽不显赫,但其作品在反映社会现实,抨击时弊,讴歌人生,关注民生等方面很有史料价值,同时为扩大桐城派影响,宣传桐城派文学主张都起过积极作用。因此,研究桐城派,要把这些作家的作品和著述纳入研究范畴。否则,展现给世人的桐城派面貌就不完整,形象就不完美,特征就不突出。

三是实现研究方法的突破。要把桐城派研究从以人论文、就文评文的感性层面提升到以文为本、全面考察的理性层面,特别是要注意把桐城派的名家与同时期或历史上的重要人物进行比较研究,取得新的研究成果。要借鉴和运用哲学、美学、人才学、教育学、历史学、历史地理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将桐城派置于现代化、国际化、网络化交互作用所构建的学术平台上,进行科学研究,促进桐城派研究工作有新的更大的发展。(作者单位:桐城市图书馆)

http://www.tcp.gov.cn/tcp/fam/mingping/2010/0206/141.html

桐城派研究的厘清与突破

时间:2010-02-06 09:51 来源 :安徽日报 作者 :高黛英

桐城派是清代文学史上集中国古典散文、文论之大成,并占有突出正宗地位的古文流派。此派自结立门户之初便毁誉繁兴、人言言殊。进入20世纪以后,桐城派研究几经起伏。最初20年,桐城派研究是承续期,刘师培、黄侃等人批评桐城派体辞,胡适、陈独秀等人否定桐城派价值;20年代中期至40年代末是桐城派研究的发展期,新文学家对桐城派不再全盘否定,而是有所选择和汲取,将桐城派作为纯然的学术对象来归纳研究,由文派流变史的研究到桐城派理论及创作的深入探讨。建国后至70年代末是20世纪桐城派研究最低落的时期,受思想文化界形而上学之风的影响,更多的论者机械运用唯物史观,从政治等文学发展的外部规律上评价桐城派,否定意见仍占上风。80年代,桐城派研究进入复兴与繁荣期,研究禁区被冲破。本时段研究论题围绕着整体评价、古文理论贡献、古文创作成就、文派流衍及历史经验教训的探讨与总结等几个方面,研究方法更新,视野扩大,多元格局形成,由简单的价值判断转向文学事实的清理与研究,理论探讨进入细化与深入的阶段。

首先,是寻求桐城派研究新突破的自觉意识与努力。一个是学术视野的突破和研究范围的拓展。研究呈现出多角度、多方位的态势。学者们从地域文化、学术史、哲学、史学、教育史、文学史等各个方面探讨桐城文化,总结研究得失。作家选择上,不再集中于“桐城三祖”、“姚门四杰”,而扩及桐城后学方宗诚、戴均衡、萧穆等人,甚至牵出桐城派尚未创立之前的方维仪和姚鼐伯父、业师姚范;以往研究中较少涉及的尺牍、墓志、寿序、奏议、诗歌等题材的写作乃至传播情况,被学者们所关注;对作家创作心理的探讨,对文集版本变迁的论述和对作家交游的考述等,都丰富发展了该论题的研究。第二,研究方法的更新。本次会议论文在研究方法上还出现了以往研究很少使用的文献学的研究方法。《谈吴汝纶〈尺牍续编〉》平实准确地考述了吴汝纶《尺牍续编》的编纂情形、版本状貌、成书时间、所收信件编年及内容,以及该书特点等等,清晰地呈现了这部珍贵的传世文献的大致面貌。《论萧穆与〈徐骑省集〉》从文集刊刻缘起及校勘特色两方面探讨该书的版本价值和文献特征。《东跨日本访逸书的晚清学者??黎庶昌及其〈古逸丛书〉考论》,爬梳、钩稽史料,详述了黎庶昌搜访刊刻《古逸丛书》的经历,并以部分逸书为例,撮述流传原委、考述版本真伪,考订今人讹误,无辨别异同得失,等等。研究手法的丰富多样使得一些研究取得了可喜的突破。

突出的地域性特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文化态度方面,多数研究者对研究对象有一种天然的、地域上的亲和与文化上的认同;研究资源的使用方面,独特的地域资料的挖掘使用较为突出,一些具有前沿性、开拓性的选题及扎扎实实的论证,建立在独特的、不易搜寻的当地田野调查资料、族谱家谱、家族文本遗存甚至当地百姓由于某种机缘保存并捐献的珍贵文献资料之上;研究队伍方面,专职科研人员外,尚有不少非研究机构的人员,职业上具有普泛性特征,一些研究者与被研究对象之间存在家学或师承(再传)之关系。这些都体现了安徽各阶层对桐城派这一地域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视和研究的热情。

桐城派自树帜文坛便毁誉繁兴,对其展开批评的历史亦不止百年。寻求研究的突破,笔者以为,首先应站在文学、史学史的高度,对百年桐城派研究的实践和理念进行全面的清理与反思,并严格按照“历史的方式”,即将研究对象置于它存在的原生状态中,根据研究对象历史演进的实际状态及文学文本,进行宏观地把握和个案的研究。此问题,法国汉学家戴廷杰(作《戴名世年谱》,中华书局2005年出版)的意见值得我们重视。戴廷杰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近二三十年,有很多关于桐城派的文章,探讨某作家的文学思想,试图找出作家间的相互联系或影响。我觉得许多文章缺少证据,只是抽出几点或某些段落进行简单的比较,并不重视原文和引言的上下文。所谓戴名世的文学思想,多半是根据戴名世为某些时文写的序;像许多文士一样,戴名世提倡‘以古文为时文’,可是我们不要忘记戴名世在此类序中给出的所谓学做法则,实为一种极为特殊的文体练习,也即著名的八股文。戴名世在给侍郎赵士麟的信中,要求赵氏撕毁他请人代写而署戴氏的一篇序时,转引《易经》中‘君子以言有物’一句,难道也应将此作为戴名世文学思想的一部分吗?难道便可与方苞的著名‘义法’相比较,因为方苞曾提出‘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吗?在这封信中,我怕看不出别的,只看出戴名世指责赵侍郎的妄贪虚荣。”戴廷杰还说:“戴名世是否属于桐城派是很难证明的。其实是无法证明的:怎可能证明一个作家属于他所生活的年代还不存在的一个流派呢?……我只是觉得从历史学家的眼光看,这几乎是年代记述的误差……” 西方汉学家提出的桐城派研究中“史学意识”的缺乏,随意调遣材料和“过度阐释”的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桐城派是在清代很有影响的散文流派

桐城派是有清一代延绵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个散文派别。桐城派古文具有鲜明的特色,内容上以宣扬程朱义理、封建伦理道德为主;形式上结构谨严,剪裁精当,文辞雅洁,平易畅达,声调抑扬,杂以说理,辅以考证。

桐城派一般以康熙年间的方苞为初祖, 1930年,桐城派殿军马其昶去世,桐城派至此才划上句号。桐城派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初期桐城派以活动于康熙至嘉庆年间的方苞、刘大櫆、姚鼐为主要代表。这三人均为安徽桐城人,桐城派因此得名。方苞关于古文文论基本纲领的“义法”说;刘大櫆关于“神气”、“音节”、“字句”的文章要素理论;姚鼐关于 “义理、考据、辞章”的古文创作论,奠定了桐城派的古文理论体系。中期桐城派主要活动于晚清时期,主要代表有梅曾亮、方东树、曾国藩、黎庶昌、吴汝纶等人。这一时期的桐城派在时代变化面前,一方面承继桐城派先辈衣钵,一方面在古文理论与创作上都有所变革,一定程度跟上了时代变革的步伐。后期桐城派,即桐城派末流,主要活动于辛亥革命以后,其遗老林纾、马其昶等人固守桐城派古文与程朱义理,在新文化运动中被斥为“谬种”、“妖孽”。

桐城派是有清一代影响最大的一个散文派别,但少有学者从文化的视角来考察它产生的原因。本文将选取狭义文化的视角,力求对桐城派的兴起作一系统的考察,并对桐城派这一文化现象兴起所依托的区域背景作一客观分析。

古文一脉,兴盛于唐宋,至元代日渐衰落。在有明一代,则几经兴衰沉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尧峰文钞》中说:“古文一脉,自明代肤滥于七子,纤佻于三袁,至启、祯而极蔽。”[1]此观点虽显偏颇,但也大体勾勒出明代古文的发展脉络。

明初,宋濂重倡韩、柳的载道之文,但作为个人的文学主张,并没有在文坛上形成多大的影响。宋濂以后的“前后七子”,却揭櫫“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文学复古旗帜,[2]认为文自西汉以下,皆不足观,唐宋古文受到了“前后七子”的排挤与轻视。虽然在复古的态度上,“前后七子”与韩、欧等人并无区别,但两者的文学理论与创作态度却有差异。“前后七子”全然没有唐宋古文诸家“以复古为创新”的精神,他们把秦汉之文作为顶礼膜拜的对象,一字一句地进行摹拟,认为文章须“无一语作汉以后,亦无一字不出汉以前”,[3]否则不能得古人之神髓。在形式上过于规模古人,成为“古典的形骸”,[4]大大削弱了文章的感染力。

明代中叶,以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为代表的唐宋派不满于“前后七子”的一味拟古,他们推尊韩欧之文,反对盲目复古、摹拟剽窃的文风,提倡唐宋古文诸家学古创新、平易通达的传统。归有光对“前后七子”轻视韩、欧的态度甚为不满:“文章至于宋元诸名家,其力足以追数千载之上,而与之颃颉;而世直以蚍蜉撼之,可悲也。”[5]归有光曾撰专文批驳“后七子”,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这样评价归有光:“自明季以来,学者知由韩、柳、欧、苏沿洄以溯秦、汉者,有光实有力焉”。[6]但由于唐宋派本身的文学成就不高,故影响有限。

继唐宋派而起的明末公安派受李贽“童心说”的影响,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文学主张,不仅与机械地摹古拟古的“前后七子”针锋相对,也与唐宋派文道合一的主张迥异,具有浓厚的反道学思想。公安派强调文学应充分表现作者的个性,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儒家思想对文学的束缚,是对传统文学与政治紧密联系模式的突破。但公安派末流局限于对个人感情与闲情逸致的抒发,文学成了个人感情的小摆设。

纵观有明一代,韩、欧古文传统仅仅在影响有限的唐宋派笔下得以短暂的传承,“前后七子”对韩、欧古文的鄙薄,公安派对载道文学的轻视,使韩、欧古文在有明一代难以立足。

但古文精当简明、文道结合的特点,使它在传统文化中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古文虽屡有沉寂,但总能重新走向兴盛。正如朱仕绣所说:“盖自周以降,二千年间,文章每降益衰,然其间辄有振起之者。故文衰於六朝,韩愈振之。降而五代,欧阳修振之。及其后又衰,姚燧振之。明文何、李、王李之伪,王慎中、归有光振之。若今之为遵岩、震川者,盖不知何人也?”[7]

明清易代,亡国的教训使遗民作家一改明末浪漫颓废的文风,走向简洁崇实,这就为古文的复兴提供了契机。汪琬、魏禧、侯方域为清初古文三大家,三人行文皆宗唐宋韩、欧古文传统。虽然三人并未提出系统的古文理论,明遗民的特有身份也使他们的文学思想难以在文坛产生很大的影响,但三人确为古文在有清一代的先导,为桐城派的崛起打下了根基

康雍年间桐城人方苞提倡文宗韩、欧,学宗程、朱,以“义法”为特色的桐城派古文正式走上清代文坛。经过刘大櫆、姚鼐的传承,蔚然成派。其成派及壮大发展过程恰如王先谦所说:“自桐城方望溪氏以古文专家之学,主张后进,海峰承之,遗风遂衍。姚惜抱禀其师传,覃心冥追,益以所自得,推究阃奥,开设户牖,天下翕然号为正宗。承学之士如蓬从风,如川赴壑,寻声企景,项领相望,转相传述,遍于东南。由其道而名于文苑者,以数十计。呜呼!何其盛也!”[8]

综之,从散文本身的发展规律看,桐城派的出现是明代以来许多散文家为承继先秦两汉、唐宋时期的散文传统,廓清“前后七子”的机械摹古风气,共同致力于散文革新的结果。

此外,桐城派的兴起还与清代学术流变有关。清朝推尊儒学,对程朱理学推尊备至,视程朱“道统”为维护“治统”的有力武器,故程朱理学在有清一代一直处于官方主流学术的地位,程朱义理也是维护清代社会的道德规范与社会秩序的重要理论基础。桐城派的创始人方苞标榜“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的行身祈向,不仅表明了自己文章家的身份,也表明了自己的学术选择。作为古文家的方苞对宋学的选择不仅将古文与宋学紧密地联系起来,也使桐城派具有了维护社会道德、秩序的强烈色彩,这就使桐城派自开派之初就在文坛上奠定起正统的地位。作为桐城派立派的关键人物姚鼐提出“义理、考据、词章”三事说,顺应了当时学术兼采的趋势,故刘声木说:“桐城文家虽喜言宋儒之学,然义理词章考据三者并立,不偏重义理,所以能独立千古。”[9]关于桐城派的兴起与清代学术之间的关系,相关的研究成果已经很多,此处不再赘言。

(二)清代科举制度与桐城派古文的兴盛

清代科举制度对桐城派古文的兴盛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此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时文与古文的密切关系,二是桐城派创始诸人与科举制度的密切关系。

清朝开国以后,在顺治二年(1645)举行首次乡试,清朝科举制度遂正式开始。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官员选拔制度发展到清代已相当严密、成熟,正如《清史稿》所载:“有清以科举为抡才大典,虽初制多沿明制旧,而慎重科名,严防弊窦,立法之周,得人之盛,远轶前代。”[10] 科举制度通过功名吸引了众多知识分子的注意力,许多士子为博取功名,不惜皓首穷经。由于清代科举以八股文为规定考试文体,故八股文成为各级学校的教学重点,成为士子们追逐功名的武器。有意思的是,八股文在清代的再度风行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古文的兴盛,为桐城古文派的崛起提供了条件。

八股文又被称为时文,以与古文相对。时文虽有种种弊端,但却与古文有许多相通之处:首先,时文与古文都恪守程朱义理;其次,在艺术手法上,时文讲究开阖、顿挫、呼应之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古文艺术手法的借鉴。许多士子为了避免熟滥,很自然地借鉴古文的某些艺术特征来创作时文。明清两代就有不少以时文标准选编、评点古文的选本。李元度在为李抚九选编的《古文笔法百篇》作序时这样谈及古文与时文的关系:“古文者,别乎时文而言也。近代选家如茅鹿门、储同人、汪遄善之徒并有评本,识者谓未能尽帖括气习。然余论古文之极致,正以绝出时文蹊径为高;而论时文之极致,又以能得古文之神理气韵机局为最上乘。明之震川、荆川、陶庵,昭代之慕庐、百川、望溪,皆以古文为时文者。功令以时文取士,士之怀瑾握瑜者宾宾然争欲自泽于古,有能导以古文之意境,宜莹然而出其类矣。” [11]曾国藩也注意到了古文一派的文章与时文之间的密切关系,他说“自有明以来,制艺家之制古文,往往取左氏、司马迁、班固、韩愈之书,绳以举业之法,为之点,为之圆圈,以赏异之;为之乙,为之围鑯以识别之;为之评注以显之”。[12]由此可见,以古文为时文,可提高时文的水准,明清士子为在科场出人头地,自然要究习古文,以图将“古文之神理气韵机局”融入时文,取得“莹然而出其类”的效果。

桐城派创始人方苞所以能在文坛声誉鹊起,与他在科场得售有关。戴名世在《方灵皋稿序》中曾说:“今岁之秋,当路诸君子毅然廓清风采,凡属著才知名之士多见收採,而灵皋遂发解江南。灵皋名故在四方,四方见灵皋之得售而知风气之将转也,于是莫不购求其文。”[13]此处当指康熙三十八年(1699)方苞举江南乡试第一之事,方苞本以古文闻名,科场得售更促使士子们访读其古文,试图从中探求科场的敲门砖。

方苞编选的《古文约选》与《四书文选》,更是将古文与时文紧密联系起来,推动了古文“义法”的广为传播。

雍正十一年(1733),方苞奉果亲王命,编选《古文约选》作为八旗子弟的教本。《古文约选》主要收录两汉书、疏及唐宋八大家文。在《古文约选》的序言及编选体例中,方苞系统阐述了“义法”说及“文统”、“道统”思想,并揭示出古文“助流政教之本志”,为桐城文派奠下了最初的文论基础。尤引人注意的是,方苞在《<古文约选>序》中,明确指出古文义法可“触类而通,用为制举之文,敷陈论策,绰有余裕矣”。[14]《古文约选》作为八旗子弟学校教本的颁行,不仅提高了古文的地位,也使“义法”说具有了官方的权威性,“义法”之说自然得以广泛的传播,也正式将古文义法引入时文写作,使古文与时文空前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乾隆三年(1738),方苞又奉旨编选《四书文选》,此书编成后即“诏颁各学官”,成为官方的古文教材。《四书文选》选编明清四书制艺数百篇,由于以官方选本出现,《四书文选》自然具有了官方的权威性。随着《四书文选》与《古文约选》的广为流播,方苞具有了古文家与时文家的双重身份。古文与时文空前紧密的关系,不仅使古文成为科举道路上的士子必须修习的重要内容,也极大地提高了古文的重要性与地位,为古文一派重登文坛提供了基础。

桐城文派发展至姚鼐时渐成规模,桐城派古文与时文相通的特点,使桐城派文人更易于在科场得售。方苞是康熙丙戌进士,姚鼐是乾隆癸未进士,他们的弟子也多有科举功名,此处不再一一枚举。桐城派在科场上的成功又反过来促进了桐城派古文的传播,尤其是当个别桐城派文士担任科场考官时,桐城派古文更让考生顶礼膜拜。据梅曾亮记载,姚鼐的学生陈石士“持节校士于两江”就扩大了桐城派在两江的影响:“桐城姚姬传先生以名节、经术、文章高出一世,门下士通显者如钱南园侍御、孔撝约编修,皆不幸早世。而抱遗经、守师说,自废于荒江穷巷之中者,又不为人所从信。惟今侍讲学士陈公方受知于圣主,而以文章诏天下之后进,守乎师之说,如规矩绳墨之不可逾。及乙酉科,持节校士于两江,两江之人莫不访求姚先生之传书轶说,家置户习,以冀有冥冥之合于公,而先生之学遂愈彰于时。盖学之足传而传之又得其人,虽一二人而有足及乎千万人之势,亦其理然也”[15]。考生是现实的,既然考官是姚鼐的弟子,自然要投其所好,四处“访求姚先生之传书轶说”,以求“冥冥之合于公”。

虽然现在一些研究者认为桐城派诸人极力反对时文,[16]但古文与时文在明清两代的密切关系却是不争的事实,桐城派作为清代著名的古文流派自然与时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相当程度上,清代士人对时文的追求提升了古文的地位,也为方苞等桐城派古文大家成为文坛领袖提供了文化土壤。

桐城派发展到姚鼐时,影响日益扩大,许多治古文者往往借同乡、师生、亲属等关系来证明、强化自己与桐城派的关系,故桐城派在发展的过程中,人员籍贯日益掺杂,传播地域日渐扩展,其成员的构成也最终脱离出桐城这一地域的界定而走向全国,成为一个囊括众多地区杰出文士的文派。

历史上的桐城派

桐城派 ,即桐城文派,又称:桐城古文派、桐城散文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方苞、刘大櫆、姚鼐均系安徽省桐城市人,故名。

桐城文派是清代文坛最大散文流派,其作家多、播布地域广、绵延时间久,文学史所罕见。

桐城,春秋为桐子国,唐至德初建县制。古县名始于宋,崛起于明,鼎盛于清,尤以“桐城派”古文著称天下。“天下文章其在桐城呼!”清朝乾隆年间世人对桐城文章的赞誉。桐城派,上溯到明末清初。桐城人方以智、钱澄之、戴名世,在古文理论和创作实践上,初步体现桐城派的某些特征,是桐城派前驱。

桐城派,有1200余位桐城派作家、2000多种著作、数以亿字的资料---这些数字就是崛起于200余年前的桐城散文派在200余年间创造出来的文明成果。

“桐城派”奠基人--戴名世(1653~1713),方苞(1668~1749)。

方苞、刘大櫆、姚鼐被尊为“桐城三祖”。

“姚门四杰”梅曾亮、管同、方东树、姚莹。

桐城派代表人物:戴名世,方苞,刘大櫆,姚 鼐,姚 莹,曾国藩,吴汝纶,马其昶。

桐城派文论体系和古文运动的形成,始于方苞,经刘大魁、姚鼐而发展成为一个声势显赫的文学流派。

发展历程

方苞,44岁因受乡先辈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狱案牵连而入狱。方苞以文章道德名于当世,继承归有光“唐宋派”古文传统,提出“义法”主张。“义”指中心即正统的基本观点;“法”指表达中心或基本观点的形式技巧,包括结构、条理、修辞等。“义”与“法”之间为一经一纬,相辅相成,即内容与形式必须统一。倡语言“雅洁“,淘杂质,反对俚俗和繁芜,造清真雅谨朴质文体。对唐宋以来古文运动创作经验总结,在文学批评史上有积极意义。“义法”论创立,为桐城文派发展奠定了基础。

桐城派

刘大魁、沈彤、沈庭芳等弟子,尤刘大魁有建树,为桐城文派承前启后的中坚人物。 刘大魁,擅文辞。青年游学京城,拜方苞门下,著作颇丰。补充发展了方苞“义法”论,重于古文艺术。其指出文字“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重视艺术体现。提出“神气”“音节”“字句”理论。“气”指语言气势,“神”是“气之精处”,是最本质独特的风格、性格特征的艺术体现,总结了我国诗歌韵律学说中的理论,用到散文领域。“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是桐城古文秘诀。

姚鼐是桐城派的集大成者,字姬传,室名惜抱轩,弟子称惜抱先生。乾隆三十八年入四库全书馆任任篆修官。他强调“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不可偏废”,就是要以“词章”为手段,以“考据”为凭借,来阐发儒家的“义理”,使桐城派文论具有更完整的体系和周密的理论性。提出了富有创见性的阴阳刚柔说,是古代散文审美理论、风格特征的重大命题。用阴阳刚柔这个哲学概念解释文章风格来源、散文风格特点,是创举。选辑《古文辞类篆》。

姚鼐后,有“姚门四杰”梅曾亮、管同、方东树、姚莹,曾国藩及“曾门四弟子”张裕钊、吴汝纶、薛福成、黎庶昌以及林纾、姚永朴、姚永概等卓立文坛。“五四”新文化运动,白话文生,桐城派亡。林纾仍鼓吹“尊孔读经”,斥为“桐城谬种”。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所说,“不能以其末流之堕落,归咎于作始”。

文章特点

桐城派的文章,内容多是宣传儒家思想,尤其是程朱理学;语言则力求简明达意,条理清晰,“清真雅正”。他们的许多散文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桐城派的文章,在思想上多为“阐道翼教”而作;在文风上,是选取素材,运用语言,只求简明达意、条例清晰,不重罗列材料、堆砌辞藻,不用诗词与骈句,力求“清真雅正”,颇有特色。桐城派的文章一般都清顺通畅,尤其是一些记叙文,如方苞的《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姚鼐的《登泰山记》等,都是著名的代表作品。

论点鲜明,逻辑性强,辞句精练;写景传神,抓住特征,细节盎然,寄世感叹;传状之文,刻画生动辞;纪叙扼要,流畅时晰。平易清新,是整体流派特点。散文名篇有:方苞《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姚鼐《登泰山记》。辞赋大师潘承祥先生评价道:“桐城古文运动,是唐宋古文运动的继续、发展、终结。”。

影响作用

桐城派在清代文坛上影响极大。时间上从康熙时一直绵延至清末;地域上也超越桐城,遍及国内。主要人物方苞、刘大櫆、姚鼐、姚莹四人之外,还有方氏门人雷□ 、沈彤、王又朴、沈庭芳、王兆符、陈大受、李学裕,刘大櫆门人、钱伯垧、王灼、吴定、程晋芳等,姚鼐门人管同、梅曾亮、方东树、姚莹等。追随梅曾亮的还有朱琦、龙启瑞、陈学受、吴嘉宾、邓显鹤、孙鼎臣、鲁一同、邵懿辰等。道光咸丰年间,曾国藩鼓吹中兴桐城派,但又以“桐城诸老,气清体洁”,“雄奇瑰玮之境尚少”,欲兼以“汉赋之气运之”(吴汝纶《与姚仲实》),承其源而稍异其流,别称“湘乡派”。

桐城派的“载道”思想,适应清朝统治者提倡程朱理学的需要;“义法”理论,也能为“制举之文”所利用,故得以长盛不衰。他们在矫正明末清初“辞繁而芜,句佻且稚”(方苞《书柳文后》)的文风,促进散文的发展方面也起了一定的作用。姚鼐编选《古文辞类纂》,流传尤广。

桐城派简介(源流、文论、创作及古迹)

“天下文章其在桐城呼!”这是清朝乾隆年间世人对桐城文章的赞誉。

桐城派,又称桐城文派、桐城古文派,因其主要代表人物方苞、刘大魁、姚鼐均系桐城人(含今枞阳县)人,故名。桐城派是清代文坛上最大的散文流派其参与作家之众、播布地域之广、绵延时间之久,皆为中国文学史上罕见。

桐城文派源远流长,可以上溯到明末清初。桐城人方以智、钱澄之、戴名世,在古文理论和创作实践上,初步体现桐城文派的某些特征,可以认作桐城文派的前驱。

桐城派文论体系和古文运动的形成,始于方苞,经刘大魁、姚鼐而发展成为一个声势显赫的文学流派。方、刘、姚被尊为“桐城派三祖”。

方苞,字灵皋,号望溪,出生于桐城一士大夫家庭。早在青年时代,方苞就有“以八家之文,载程、朱之道“的志向。32岁举江南乡试第一,39岁中进士,适逢母病未能参加殿试。44岁因受乡先辈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狱案牵连而入狱,经大学士李光地等人营救,得以赦免出狱。方苞继承明代散文家归有光的“唐宋派”古文传统,提出“义法”主张。“义”是指文章中心思想即封建正统的基本观点;“法”是指表达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的形式技巧,包括结构、条理、修辞等。他认为“义”与“法”之间为一经一纬,相辅相成,即内容与形式必须统一。方苞还提倡文章语言必须“雅洁“,淘汰杂质,创造清真雅正、谨严朴质的文体。他认为学习古文应以《左传》、《史记》为范本,而要学到《左传》、《史记》的精髓,又必须从唐宋散文八大家入手。方苞虽推崇古文,但也反对一味“求古求职典”,反对形式上拟古的古文倾向。这些主张均比较切实,便于人们掌握古文的正确写作方法,是对唐宋以来古文运动创作经验的总结,在文学批评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方苞“义法”论的创立,为桐城文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的门下有刘大魁、沈彤、沈庭芳等一大批弟子,其中尤以刘大魁、最有建树,为桐城文派承前启后的中坚人物。

刘大魁、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桐城(今枞阳县陈洲乡)人。他读书勤奋,擅长文辞。青年时代游学京城,拜在方苞门下。方苞读其文章,赞叹不已,认为自己不如他:“如苞何足算也!邑子刘生,乃国士耳。“可见方苞对刘大魁是何等到看重。刘大魁晚年致力于教学,曾任皖南黟县教谕,后又主持歙县问政学院,归老于枞阳故里,一生著作颇丰。刘大魁补充发展了方苞的“义法”论,偏重于古文的艺术探讨。他在肯定文章思想居于首要地位的同时,认为文章的艺术性有相对的独立意义,指出文字“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因此必须重视艺术的体现。刘大魁提出了“神气”、“音节”、“字句”为文章要素的理论。“气”是指语言的气势,而“神”则是“气之精处”,是一种最本质的独特的风格,是作者性格特征在艺术上的体现。他认为文章的“神气”虽然难以看见,但能“于音节见之”,而“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从文章的字句、章节入手,就可以体察文章的神气,看出作者思想感情的起伏、顿挫,这无疑是总结我国诗歌韵律学说中的理论,并运用到散文领域。刘大魁认为,进窥古文“义法”的奥妙应当从熟读古文入门:“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这就是后来桐城古文家学文与作文的秘诀,后代传桐城文法者无不以此为不二法门。

刘大魁门下弟子众多,以姚鼐最为杰出。姚鼐字姬传,一字梦谷,室名惜抱轩,弟子称他为惜抱先生,清桐城(今枞阳县牛集乡)人。姚鼐幼时十分好学,拜刘大魁为师学习古文。乾隆二十八年中进士,官至刑部郎中。历任山东、湖南乡试副考官,乾隆三十八年入四库全书馆任任篆修官。《四库全书》修成后,他辞官回乡,致力于教育和精研学问,先后主讲于扬州、安庆、歙县、南京等地书院,其弟子遍及南方各省,名扬天下。作为桐城派的第三代祖师,姚鼐发展了方苞的“义法”论,提出了义理、孝据、词章三者合一的主张,使桐城派文论具有更完整的体系和周密的理论性。他的另一个重大贡献就是提出了富有创见性的阴阳刚柔说,这是我国古代散文审美理论和风格特征的重大命题。姚鼐认为文章的阴阳刚柔变化,是作者性格、气质、品德的表现。用阴阳刚柔这个哲学概念解释文章风格的来源和散文的风格特点,无疑是一个创举。姚鼐在教学之余,还选辑了《古文辞类篆》一书,作为弟子学习古文范本。

姚鼐之后,直至本世纪初,先后有“姚门四杰”梅曾亮、管同、方东树、姚莹,曾国藩及“曾门四弟子”张裕钊、吴汝纶、薛福成、黎庶昌以及林纾、姚永朴、姚永概等卓立文坛。桐城派文章大都具有不可低估的艺术魅力,成为一代文学正宗。具体的说,论文观点鲜明,逻辑性强,辞句精练,间有卓识;游文章写景状多有传神之笔,能抓住特征加以渲染,使一山一水一木一石生机盎然,俱能寄寓对世情的感叹;传状之文,刻画生动,情见于辞;纪事之文,叙述扼要,流畅时晰。平易近人,清新可读,是其整体的流派特点。其中脍炙人口的散文名篇有方苞的《狱中杂记》、《左忠毅公逸事》,姚鼐的《登泰山记》等。

“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白话文学随之而生,给了桐城派致命的打击。而林纾仍在鼓吹“尊孔读经”,逆时代潮流而动,反对新道德,反对新文学,被斥为“桐城谬种”,理所当然的成了新文化运动的批判对象,桐城派古文运动自此终结,然而,不能据此把崛起于200余年前的桐城文派定为反动流派,一概否定,正如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所说,“不能以其末流之堕落,归咎于作始”。对于这个在中国文学史上发后过较大影响的散文流派,应该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桐城派源流

时间为清康熙、乾隆年间,代表人物有戴名世、方苞、刘大櫆。明代中叶以后,桐城学术兴起,士人多结社讲学,“能振笔为古文者,代有传人”。明末清初,方以智、钱澄之等人致力于古文振兴,开桐城派先河。方以智的《文章薪火》,推崇左(传)、国(语)、庄(子)、司(马迁)为文章嫡传,反映了当时桐城学者的主要倾向。钱澄之“屏弃俗学八股文,专治经书古文”,文章“精洁”、“典雅”,“使读者为之目明而心开”,为桐城派作了示范。

戴名世是桐城派孕育过程的继往开来者,他以时文和古文创作名重于世,并针对明末故作艰深、虚矫的文风,提出了“言有物”、“修辞立其诚”的见解,主张为文道法辞兼备,精气神合一,实为桐城派义法理论的先驱。

1644年清王朝入关后,为巩固其封建统治地位,采取尊崇儒家理学的策略,以软硬两手迫使知识分子就范,宣扬“万世道统之传,即万世统治之所系也”。统治阶级的政治思想,给宣扬儒家道统的文学带来了发展良机。桐城派创始人方苞及其古文流派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方苞早在青年时代,就有以唐宋八家之文,载程、朱之道的志向。25岁时,他在京师与姜西溟、王昆绳论“行身祈向”时就曾说过“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王兆符《方望溪先生文集序》)。以后,他在《读史记八书》、《书史记十表后》中提出了“义法”主张。及至从《南山集》案中解脱后,“义法”说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备,雍正十一年(1733),方苞任翰林院侍讲学士,替和硕果亲王编成《古文约选》,便为“义法”说提供了一部示范书。在此书“序例”中,他阐述了道统与文统统一的问题,揭示了“助流政教之本志”。《古文约选》当即“刊授成均诸生”。乾隆之初,又“诏颁各学官”,成为官方的古文教材。方苞所写倡导“义法”的“序例”,也就具备了“钦颁”的权威性。自此,“义法”之说,受到士林的普遍重视。

方苞授徒数十年,弟子甚众,他们在道学、经学、义理等方面各有侧重,后多成为推动桐城古文运动的中心人物,其中主要有县人叶酉、张莘农,宁化雷铉,吴江沈彤,天津王又朴,仁和沈庭芳,大兴王兆符,歙县程鉴等。县人刘大櫆长于古文,辞如欧苏,文气富丽,虽与方苞异趣,无师承关系,但他对方苞极为敬服,方亦对他的散文极推重。

刘大櫆文学活动,主要在乾隆时期。他蹇于仕途,一生致力于教学和著述。在继承方苞“义法”说的基础上,提出了“神气”说。其弟子以桐城姚鼐、王灼,歙县吴定、程晋芳,常州钱鲁斯等最为著名,在刘大櫆诸弟子中,姚鼐学宗方、刘,由欧王入左史,其文纡徐卓荦,风格雅洁醇正,为桐城古文正传。钱鲁斯、王灼又以师说诵于阳湖恽敬、武进张惠言。恽、张遂弃考据、骈骊之学,从事古文写作与研究。恽文廉悍,张文渊雅。其徒有阳湖陆补孙、陆邵人、董估成、董思诚、张琦,武进董士锡、谢士元、汤春帆,无锡秦小岘,山阴王绍文,钱塘戴熙等数十人,自成体系,世系“阳湖派”。其所传均方、刘家法,实为桐城派初创期的别支

时间为乾隆年间至1840年鸦片战争之前,代表人物是姚鼐。姚鼐是桐城派集大成人物。乾隆四十二(1777),他在《刘海峰先生八十寿序》中,正式亮出了桐城派的旗号。在此文中,他引用吏部主事程晋芳、编修周永年所云:“为文者有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维盛清治迈逾前古千百,独士能治古文者未广。昔有方侍郎,今有刘先生,天下文章其出于桐城乎?”此文还阐述了方苞、刘大櫆以及姚鼐之间的理论继承关系,揭示桐城古文形成派系的端绪。此后桐城派之名遂显于世。

姚鼐初受业于古文家、伯父姚范,继师事刘大櫆,充《四库全书》馆编修官。中年称疾归里,先后主讲钟山、梅花、紫阳、敬敷书院四十余年,传授古文法,培养写作人才。姚鼐为文修洁雅醇,气质较方苞恣肆,较刘大櫆严谨,涉猎汉、宋诸学,兼及考据、训诂。为文提倡“考据、义理、辞章”兼备。其所编《古文辞类纂》,世人称为古文读本最精赅之书。桐城派至姚鼐,文章风气始遍及全国,形成所谓“家家桐城”、“人人方姚”的局面。姚氏门下以上元梅宗亮、管同和桐城方东树、姚莹影响较大,世称“姚门四杰”。其次桐城刘开、新城陈用光、娄县姚椿、宝山毛岳生等亦在高足之列。他们又转相传授,徒友日众。方东树在文坛上成就卓著,其弟子有桐城戴存庄、苏停元、方宗诚、陈澹然等;姚莹长于经济,其弟子有武进卜起元,合肥徐子岑等;陈用光弟子有青阳祁春浦;姚椿弟子有平湖顾之誉和吴江沈日富、陈寿熊等。此外,宜兴吴德旋既师事姚鼐,又师承张惠言,得桐城、阳湖两家之法,为文清曲澹雅,其弟子永福吕同沧秉承师学,晚年回归乡里,倡导后进,开粤西古文之学,为世人所重,此为桐城派又一别支。 姚鼐卒后,其弟子梅宗亮声誉最高,有继主文坛之势。他主讲京师,高徒云集:有广西临桂朱琦、龙启瑞,平南彭昱尧;江西新城陈学受、陈溥,南丰吴嘉宾;湖南新化邓显鹤,武陵汤彝珍,湘阳郭嵩焘,善化孙鼎臣,湘潭欧阳勋,淑浦舒寿,江苏金匮张端甫,无锡秦澹如,山阳鲁一同;浙江仁和邵懿辰,瑞安孙衣言,诸暨金坤;山西代州冯志沂,平定张穆等。南北诸省,皆有桐城派传人,形成了一个声势颇大的古文流派。

时间为1840年鸦片战争后至1919年“五四”运动时期。这一时期,桐城派的威望和影响虽不及乾、嘉时期,但流行区域广,人数多。刘声木《桐城文学渊源考》补遗载桐城派作奉1200余人(内女士2人,日本人2人),其中多数为桐城派末流作家。鸦片战争后,中国已由封建社会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转变。“文章与世变相同”。遵循封建道统、文统的桐城派,面临着“世变”的挑战。梅宗亮、方东树固守阵地,不遗余力,但桐城派的壁垒仍然开始动摇。此时,湘乡曾国藩出来重振桐城派旗鼓,以其政治上的实力和才干,网罗了一批桐城派文人,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见解,将古文运动继续推向前进。曾氏自称私淑姚鼐,论文于义理、考据、辞章之外,强调“经济致用”,文体为之一变,以刚毅雄辩见长,世称:“湘乡派”,实为桐城派的变体。曾国藩弟子以武昌张裕钊、桐城吴汝纶、遵义黎庶昌、无锡薛福成名重一时,有“曾门四大弟子”之称。张、吴立教燕、冀,弟子多达数百人。师事张氏的主要有荣城孙葆田,南通张謇等;师事吴氏的主要有冀州赵衡,南宫李刚元等。同时师事张、吴二氏的有武强张涛,通州范当世,新城王晋卿,,桐城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以及吴汝纶之子吴闿生等。不在弟子之列而膺服于桐城派的有侯官严复、林纾、陈衍、吴宗祺等,时称“侯官派”,实为桐城派末期又一支流。 继曾国藩“四大弟子”之后,马其昶声誉最高,有桐城派“殿军”之称。但此时中国,已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尖锐复杂,坚持程、朱道统的桐城派已远远落后于时代潮流。兼之末流作家拘泥桐城“义法”,索之一字一句,抱残守缺,以为格律,有悖于“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以致于逐渐消沉衰亡。这是历史的必然。但这一时期,大多数桐城派作家却能坚持爱国主义立场,他们的民族气节和爱国主义思想在政治活动和创作活动中都有所反映。方东树的《病榻罪言》、梅宗亮的《与陆立夫书》王拯的《王刚节公家传跋尾》、鲁一同的《关忠节公家传》等文章以及姚莹、张裕钊、马其昶等人部分作品多抒发了爱国情怀,或表现了悲壮之志。姚莹还身体力行,在台湾兵备道任上坚持抗英,且屡战屡胜。他有关记载战事的散文,爱国之情溢于言表。此外,薛福成主张振兴工商经济,吴汝纶力倡创建新学,林纾、严复大量翻译西方名著,以求社会改良,也都具有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色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桐城派文论

桐城派散文理论,早期受影响于方以智、钱澄之,滥觞于戴名世,正式提出的则是方苞,后经刘大櫆补充,至姚鼐发展而形成。

“义法”说:方苞专治古文,首倡“义法”说,主张“言有物”、“言有序”。其关于“义法”的完整议论见于《又书货殖传后》:“《春秋》之制义法,启太史公发之,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经而法纬之,然 后为成体之文。”方苞借谈《史记》论“义法”,涵义明确。“义”即思想内容,指宋儒义理,也就是纲常之理。

“言有物,即要求文章有充实的、可以致用的理学内容;“法”指文章的艺术形式,即文章的作法。“言有序”即要求文章剪裁得体,结构严谨,语言雅洁,趋于规范化。方苞根据“义法”剖析具体散文作品时多次指出:“义法”最精者莫如《左传》、《史记》,而学习“左”、“史”的“义法”,必须研读唐宋八家之文,从中揣摩体会。这使习古文者有轨迹可循,易于成就。

“义法”说,仅限于经传义理,篇章法度、详略、虚实、措注、排纂等,但对于文采、形象、风格、境界等有关散文艺术美方面均未涉及。

“神气”说:刘大櫆在接受“义法”说的基础上,突破了“因文以见道”的框框,而在并不完全依附于道的散文艺术方面,发挥了自己的见解。他在《论文偶记》中说:“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曹子桓、苏子由论文以气为主,是矣。然气随神传,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故神为气之主。”“神”即精神,是作者心胸气质在文章中的表现。“义”偏于思想,"神"偏于感情,更富于个性;“气”指洋溢于文章中的气势,“气”决定于“神”,“神”“气”统一,形成文章的艺术境界,或雄伟、或飘逸、或静穆、或深沉。并提出了神气见于音节,音节见于字句,或字句见于音节,进而求神气的途径。他在《论文偶记》中还说:“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然论文者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盖音节者,神气之迹也;字句者,音节之矩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

刘大櫆关于神气与语言关系论述,具体切实,提供了一个散文创作、学习、欣赏的门径,有其独到之处。但把字句、音节、神气的关系归结为一个凝固不变的公式,不免拘泥和片面。

“义理、考据、辞章”说:乾、嘉时期,汉学大盛,宋、汉两派门户对立日益尖锐。而清政府在继续张扬理学的同时,看到汉学可以吸引大量知识分子“皓首穷经”,有利于政治上的的安定,同时,宋学的明理和汉学的通经,就其内容实质也并不矛盾,因而采取了调和宋、汉两派的策略。姚鼐正是在此情况下坚持“义法”说基本观点,提出了“义理、考据、辞章”三者“相济”和“以能兼长者为贵”的主张。他在《述庵文钞序》中说;“余尝谓学问之事,有三端焉,曰:义理也,考证也,文章也。是三者,苟善用之,则皆足以相济;苟不善用之,则或至于相害。今夫博学强识而善言德行者,固文之贵也;寡闻而浅识者,固文之陋也。然而世有言义理之过者,其辞芜杂俚近,如语录而不文;为考证之过者,至繁碎缴绕,而语不可了当。以为文之至美,而反以为病者,何哉?其故由于自喜之太过,而智昧于所当择也。夫天之生 才,虽美不能无偏,故以能兼长者为贵。”

姚鼐认为:“夫古人之文,岂第文焉而已。明道义、维风俗以昭世者,君子之志;而辞足以尽其志者,君子之文也。”(《复汪进士辉祖书》)其意与方苞“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相同。但在“义法”之外加上考证,则可以更好地防止空言义理,使理有所凭,文章内容更加坚实,可收“既物以明理”之功。故姚氏认为:“以考证助文章之境,正在佳处。”义理、考据、辞章三者相济的主张,对当时宋儒、汉学两派的对立有所缓和,有利于扩大古文家的门户,对桐城派能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作家集团起了很大的作用。

“神、理、气、味、格、律、声、色”与“阳刚、阴柔”说:姚鼐对“义法”与“神气”说的重要发展,表现在他注意并阐发了古文作为文学作品的艺术特征。一方面,他融合方苞“义法”说与刘大櫆的“神气”说,提出了“神、理、气、味”与“格、律、声、色”相统一的观点。他在《古文辞类纂序》中说:“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

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学者之于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终则御其精而遗其粗者。”

上述“理”,与方苞所谓“义”同;“神”、“气”与刘大櫆的“神”、“气”相近;“味”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格”、“律”为作品的格式与法度,近于方苞的“法”;“声”即刘大櫆所谓“音节”;“色”为辞采。神、理、气、味作为“文之精”,包括了散文的思想、形象、境界;格、律、声、色作为“文之粗”包括了散文的格式、法度和语言音韵词采的艺术美。精寓于粗,二者融合而成文。如此论文比“义法”、“神气”论文都较完整而丰富,这对古典散文艺术是一个较为全面的总结,对古文的创作、学习、欣赏亦具有启发性。另一方面,姚鼐从艺术风格的角度比较充分地论述了“文章之美”。这是方苞、刘大櫆未能触及的。在《复鲁絜非书》中,姚鼐具体阐述了“阳刚”和“阴柔’’各种风格美。认为阳刚、阴柔不可“一有一绝无”,应是主刚而含柔,主柔而含刚,阴阳相生,刚柔相济,才能达到美的境界。“阴阳刚柔并行而不容偏废。有其一端而绝忘其一,刚者至于偾强而拂戾,柔者至于颓废而阉幽,

则必无与文者矣”(《海愚诗钞序》),肯定了散文风格的多样性和作家艺术风格的美学价值。至此,桐城派的文论,大体臻于完备。

桐城派散文创作

桐城派散文作品浩繁,以文从字顺,清通驯整,精严雅洁为特色。清代以来,编辑出版的桐城派桐城籍主要作家文集有戴名世的《戴南山先生全集》14卷,方苞的《方望溪先生全集》32卷,刘大櫆的《刘海峰诗文集》22卷,姚鼐的《惜抱轩全集》85卷,方东树的《仪卫轩文集》12卷,方宗诚的《方柏堂文集》92卷,刘开的《刘孟涂文集》44卷,姚莹的《中复堂全集》98卷,戴钧衡的《味经山馆诗文钞》10卷,吴汝纶的《桐城吴先生全书》19卷,马其昶的《抱润轩文集》22卷等。1984年由北京师范学院王凯符、漆绪邦选编的《桐城派文选》一书,收入上列作家散文作品93篇,集中代表了桐城派散文创作的艺术风格。文选表明,桐城派得以绵延久远,成为一代文章正宗,其散文创作的艺术成就不容忽视。其论说之文,虽乏宏博,但辞句精炼,逻辑性强,间有卓识;游记之文,写景状物,多有传神之笔,能抓住特征加以渲染,使一山一水一木一石生机盎然,且能寄寓对世情之感叹;传状之文,刻画生动,情见于辞;记事之文,叙述扼要,流畅明晰。总之,桐城派散文大都平易近人,清新可读,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流派特色,并在艺术风格方面又具有各自的个性特征。戴名世主张道、法、辞并重,精、气、神合一,寓雄奇犀利于简洁朴实之中,长于史传,杂文、游记亦颇具特色。方苞“以义法为宗”,为文静重博厚,出语朴重,其代表作《左忠毅公逸事》、《狱中杂记》等,剪裁精当,笔墨简洁,绘形传神,真切生动,被后世一直列为古典文学教材。刘大抛“以晶藻音节为宗,虽尝受法于望溪,而能变化以自成一体”。其文气肆才雄,恢宏壮阔,所作《答吴殿麟书》,气充势足,挥洒自如,辞采华富,表现了刘文“洋洋乎才力之纵恣,无所不及”的特点。姚鼐的散文艺术成就较高的是写景文,他“以神韵为宗”,为文“纾徐卓荦,撙节粱括,托于笔墨者,净洁而精微。”(以上均引自戴钧衡与方宗诚合编的《桐城文录》)。所作《登泰山记》等游记,观察敏锐,描摹维肖,色彩鲜明。姚鼐以后一些作家的散文,诸如姚莹“雄奇真切”,刘开“纵横晓畅”,方东树“沉雄坚实”,吴汝纶“恣肆老练”,马其昶“思深辞婉”,均具有各自艺术风格。

此外,桐城派非桐城籍作家的散文创作同样是浩如烟海、汗牛充栋。文章风格在大体上继承了桐城派的庄重典雅的同时,又各具特色。如薛福成的从容而稍带刚气,林纾的婉曲而偏于柔弱等。

方苞“狱中杂记”原文注释与译文

中国文学史上的桐城派 中国现代文学史
[原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②,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③。有洪洞令杜君者④,作而言曰⑤:“此疫作也⑥。今天时顺正⑦,死者尚希,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⑧,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⑨,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⑩,屋极有窗以达气(11)。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馀。每薄暮下管键(12),矢溺皆闭其中(13),与饮食之气相薄(14)。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15),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16),无可旋避(17),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18),杀人重囚,气杰旺(19),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20),其骈死(21),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22)。”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23),有五城御史司坊(24),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25),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26),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27),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28)。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29),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30)。然后导以取保(31),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32),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33),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唯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馀(34)。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35)。积忧愤,寝食违节(36),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37),同于往圣,每质狱辞(38),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倘仁人君子为上昌言(39):“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40),别置一所以羁之(41),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倘举旧典(42),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43),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44)!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45)。”余同系朱翁、余生(46),及在狱同官僧某(47),遘役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48),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49),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50)。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51),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52),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53),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54),然犹质其首(55)。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56);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57)。主缚者亦然(58),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59),勾者十四三(60),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61)。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62)。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63):“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馀,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64)。”主梏扑者亦然(65)。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66):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67);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68);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69),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70)。”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71),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72),犹未敢然。功令(73):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馀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74),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75)。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76),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77)。”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78),倘复请之(79),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80),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81)。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82),经秋审入矜疑(83),即免死。吏因以巧法(84)。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85)。噫!渫恶吏忍于鬻狱(86),无责也;而道149之不明(87),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88),其枉民也(89),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90)。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91)。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92),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93):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94),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注释]

①康熙五十年(1711),作者因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受株连,入刑部狱近两年。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②刑部狱:清政府刑部所设的监狱。刑部,明清两朝设六部,刑部掌刑律狱讼。

③窦(dòu豆):洞。

④洪洞(tóng同)令:洪洞县令。洪洞,今山西洪洞县。

⑤作:起立。

⑥疫作:瘟疫流行。

⑦天时顺正:气候正常。

⑧叩所以:询问原因。

⑨遘(gòu购):遭遇,指染病。⑩牖(yǒu友)其前:在前方开一个窗户。

(11)屋极:屋顶。

(12)薄暮:傍晚。管键:锁。

(13)矢溺:大小便。矢,同“屎”。溺,同“尿”。

(14)相薄(bó帛):相混杂。

(15)质明:天亮时。启钥:开锁。

(16)并踵顶而卧:并排睡一起。踵,脚后跟。顶,头顶。

(17)旋避:回避。

(18)积贼:惯偷。(19)气杰旺:精力特别旺盛。

(20)或随有瘳(chōu抽):有的人染上病也随即就痊愈了。瘳,病愈。

(21)骈死:接连死去。

(22)轻系:轻罪被囚的犯人。佐证:证人。

(23)京兆狱:京城监狱,即当时顺天府监狱。

(24)五城御史司坊:京城分东、南、西、北、中五区,称五城,设五城兵马司,并设巡城御史,负责治安方面的事情。司坊,管理街坊间的刑事案件。坊,当时京城分为十坊,每司负责二坊。司、坊协司,访缉各地来京官员钻营贿赂等事。(25)迩年:近年。

(26)九门提督:掌管京城九门的步兵统领。九门,指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西直、朝阳、阜城诸门。所访缉纠诘:所访查缉捕来受审讯的人。

(27)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设十四司,每司正职为郎中,副职为员外郎。好事者:多事的人。书吏:掌管文牍的小吏。

(28)钩致:钩扯抓获。

(29)械手足:手脚戴上刑具。

(30)俾:使。

(31)导以取保:诱导犯人花钱保释。

(32)“量其家”句:衡量他们家中财产多少作为敲诈的依据。剂,调剂。

(33)中家:中产之家。

(34)“为标准”句:作样子警告其他人。

(35)罹(lí离)其毒:遭受其毒害。

(36)寝食违节:睡觉吃饭都不正常。

(37)伏见:即看到。伏,表示谦卑。圣上:臣民对皇帝的尊称。这里指康熙。

(38)质:询问,评判。

(39)上:皇帝。昌言:献言。(40)结正:结案、正式判决。

(41)羁:关押。

(42)旧典:过去的制度。(43)推恩:施恩。

(44)细诘:深究。

(45)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源头。

(46)朱翁:不详。余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学生。(47)同官:县名,今陕西铜川市。

(48)泛讯:广泛地询问。

(49)死刑狱上:判处死刑的案件上报呈批。

(50)斯罗:也作“撕罗”、“撕掳”,排解、打理的意思。

(51)极刑:凌迟处死的刑罚。行刑时先断其肢体,最后断其气。(52)绞缢:绞刑。

(53)加别械:加别的刑具。

(54)大辟:斩首。要:要挟。(55)质其首:用人头作抵押来勒索。

(56)罄:用尽。

(57)治之如所言:按照他们说的那样处理犯人。

(58)主缚者:执行捆缚犯人的役吏。

(59)大决:即秋决。封建时代规定秋天处决犯人。

(60)勾者:每年八月,由刑部会同九卿审判死刑犯人,呈交皇帝御决。皇帝用朱笔勾上的,立即处死;未勾上的为留者,暂缓执行。

(61)西市:清代京城行刑的地方,在今北京市宣武区菜市口。

(62)痼(gù固)疾:积久不易治的疾病。

(63)老胥:多年的老役吏。胥,掌管文案的小吏。

(64)幸心:侥幸心理。

(65)主梏扑者:专管上刑具、打板子的人。

(66)木讯:用木制刑具如板子、夹棍等拷打审讯。(67)间月:一个多月。间,隔。

(68)兼旬:两旬,二十天。

(69)有无不均:即贫富不一。

(70)术不可不慎:语出《孟子·公孙丑章》,意谓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

(71)直省:直属朝廷管辖的省分。

(72)上闻:报告皇上的文书。移关诸部:移送文书,通告朝廷各部。移关,平行机关来往的文书。

(73)功令:朝廷所定法令。

(74)狱词上:审判书已上报。

(75)不羁晷(guǐ鬼)刻:不留片刻。晷刻,指很短的时间。

(76)别具本章:另外写奏章上呈。(77)俟封奏时潜易之:等加封向皇帝奏请时偷偷地换过。

(78)主谳(yàn验)者:负责审判的官员。谳,审判定罪。

(79)倘复请之:如果重新上奏请示。(80)口呿(qū驱)舌挢(jiāo交):张口结舌。呿,张口不能说话。舌挢,翘起舌头。形容惊讶的样子。

(81)冥谪:受到阴曹地府的惩罚。

(82)无谋、故者:不是预谋或故意杀人的。

(83)矜疑:指其情可悯,其事可疑的案件。矜,怜悯、惋惜。刑部秋审时,把各种死刑案件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后两类可减等处理或宽免。

(84)巧法:取巧枉法,玩弄法令。

(85)矜诩(xǔ许):炫耀。

(86)渫(xiè泄):污浊。鬻狱:出卖狱讼。

(87)道之不明:世道是非不明。

(88)情:指真实情况。

(89)枉民:使百姓蒙受冤屈。(90)奇(jī击)羡:赢馀。

(91)代承:代为承担。

(92)援赦减等:根据大赦条例减刑。谪戍:发配充军。

(93)故例:旧例。

(94)具状求在狱:呈文请求留在狱中。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0-10 17:31

[译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关押)在刑部监狱里,看见犯人死去而从墙洞里拖出去的,每天有三四个人。(狱中)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站起来说道:“这是瘟疫发作了呵。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这时候)多到每天十多人。”我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杜君说:“这种疾病很容易传染,传染上的人,即使是他的亲属,也不敢同他一起居住。而狱中有老监四座,每座老监有五间房子,看守们住在当中一间里,在房前的墙上开有窗户,用来通光,屋顶也开有天窗,用来透气。旁边的四间牢房却没有开窗,可是关在里面的犯人经常有二百多人。每到傍晚便落了锁,犯人的尿尿也都封闭在牢房里,同食物的气味混在一起。再加上严冬时节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等到春天地气上升,很少有不生病的。监狱里有个老规矩,天亮了才开锁,当深更半夜的时候,活人跟死人脚靠脚头靠头地躺着,没有办法避开,这就是传染上的人多的原因。更值得奇怪的是,那些大强盗和犯案多次的贼,杀过人,案情重大的囚犯,精气特别旺盛,染上这种病症的十个当中没有一两个,有的即使染上了,随即也就好了。那些接连死去的,都是因为罪轻被押以及被牵连的,被当作人证而不该受法律制裁的人。”我说:“京城里有顺天府的监狱,有五城兵马御史衙门的监狱,为什么刑部衙门监狱里关押的犯人竟多到这种程度呢?”杜君说:“近年来的诉讼案件,(只要)案情稍微重一点,顺天府、五城兵马御史衙门就不敢专擅判决;再加上掌管京城九门守卫工作的步兵统领访查、缉捕、检举、盘查出来的犯人,统统归刑部监狱关押;而十四司的郎史、员外郎当中的那些喜欢多事的,以及官署内管文书的小史、典狱官、看守们,都以关押的人越多越有利可图,稍微有点牵连的,就一定用尽方法捉来。如果进了监狱,不管有罪无罪,一定给戴上脚镣手铐,关在老监里,使(他们)痛苦得无法忍受了,然后就劝导他们去找保人,放他们出狱住在老监的外边,估计他们家里拥有的财产作为勒索的标准,而得来的钱就由官和小吏瓜分了。中产以上的人家,都竭尽自己的资财来找保人,家产少一点的,要求去掉脚镣手铐住到老监外面的板屋里,费用也要好几十两银子。只有(那些)非常贫穷无依无靠的犯人,才戴上刑具关押,一点也不宽容,还把他们做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有的同案被囚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反而出来住在外面,而罪轻的、无罪的却遭受那披枷戴锁的痛苦。他们心里积聚着忧愁愤恨,睡眠饭食又违背常规,等到生了病,又没有药物治疗,所以常常造成死亡。”我见皇上有爱惜生灵的品德,和以往那些好皇帝一样,每次审察判决书,必然能在被判死刑的犯人中寻求出一些可以放生的人,而如今无辜者竟然到了这个样子。假使仁人君子向皇上直言:除死刑犯以及发配到边远地充军的重刑犯外,那些罪行较轻以及受牵连还没有结案定罪的犯人,可以另外关在一座监狱里,不给他们上手铐和脚镣,这样,所保全而活下来的人能数得清吗!或者说:“监狱原有的五个牢房,定名为临时拘留所,让那些正在打官司而没有结案定罪的人住。这样即使实行过去的规章制度,也可以稍有补益。”杜君说:“皇上开恩,凡犯罪官员住板屋;如今贫困犯人转到老监关押,而大盗中却有住板屋的人,这里面是可以仔细查究的啊!不如安置在另一所监狱里,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我同案被关押的朱老先生、姓余的书生及早在狱中的同官县的僧某人,先后传染上瘟疫死去,他们都是不应该受到重罚的。又有个姓什么的用不孝的罪名控告他的儿子,(他)左右的邻居(受牵连)被戴上刑具关进老监,整夜大哭大叫直到天亮。我对这些事有感触,就拿杜君的话普遍询问狱中的人,大家说的都一样,于是便写了下来。

凡是判了死罪的案件上奏(以后),刽子手就先等在牢房外面,支使他的同伙进去勒索财物,这叫做“斯罗”。家中富有的犯人,同伙就找他的亲属(谈),对贫穷的犯人就当面告诉他。(对)其中受凌迟碎剐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就先刺心脏;不然四肢砍完了,心还不会死。”(对)其中受绞刑的,就说:“要是顺从我,开始一绞就能断气;不然绞三次(还要)加用别的刑具,然后才能死去。”只有对那些砍头的,没有什么好要挟的,但是还要留下他的脑袋做抵押品。因此,有钱的贿赂往往要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没有钱的也要把自己的衣服卖光;一点财物没有的,就按照说过的那样来惩处他。负责捆绑犯人的也是这样,(犯人)不能顺从他的心愿,捆绑时就先折断他的筋骨。每年秋天集中处决犯人时,勾着姓名立即执行的占判死罪囚犯的十分之三四,留着暂不执行的占十分之六七,都被捆绑到行刑的西市去等待命令。那些在捆绑时受了伤的,即使侥幸保留了性命,也要病上好几个月才能痊愈,有的竟然成为残废。我曾经找一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询问过这件事:“他们跟那些被处决、被捆绑的人,不是有什么仇恨,只不过希望得到一点财物而已;果真没有,最后也就宽容宽容他们,这难道不是一种善行吗?”回答说:“这是为了立下规矩以警告其余的犯人,而且也用来惩戒后来的人;不这样,那就人人都会有侥幸的心理。”专管给犯人戴手铐、打板子的人也是这样。跟我同案被捕用木制刑具拷打审问的有三个人: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结果)骨头受了点轻伤,病了一个多月;一个人给的(比他)多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了皮肤,二十天就伤愈了;一个人给(的是他)六倍的银子,当天晚上走起路来就跟平时一样。有人问他们道:“犯罪的人贫富不一样,你们已经从各个犯人身上都得了钱财,又何必还要按出钱多少来分别对待呢?”(他们回答)说:“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孟子说过:“选择职业不可以不慎重。”(这句话)真对啊!

刑部里(有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家里暗藏着伪造的印章,公文下发给各省,往往偷偷地更换它,增加或删节那些重要的语句,奉命执行的人没有谁能分辨真假。那些上奏给皇帝和送各部的公文,还不敢这样做。(政府的)法令规定:大盗没有杀人,以及另外的共同参与作案而人数多的案犯,只要主谋的一、二人立即处决,其余的案犯经过秋天的大审,都减刑遣发到边远地方去服役。案文送上去,其中有立即处决的,刽子手就预先等候在牢房门外。命令一下去,就(把死罪案犯)绑上押出来,一点时间也不拖延。有某姓兄弟二人,因为犯了把持公仓的大罪,依照法律应该立即处决。罪案已经判决了,管文书的某人告诉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使你们活下去。”他们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这没有什么困难,我另外准备一份奏章,判决词不用改动,只不过拿两个列在同案名单后面的单身汉而又没有亲戚的从犯替换你们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偷偷地换一下罢了。”他的一个同事说:“这可以欺骗死去的犯人,却不能欺骗主审官,如果他发现错误再上奏章请示,我们就活不成了。”管文书的某人笑着说:“(他)重新上奏请示,我们这些人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审官也要一个个罢官离开,他们不能拿这两个人的性命来换掉他自己的官职,那么我们这些人也就始终没有死的道理了。”他居然这样办了,同案名单中后面的两名从犯马上被处了死刑。主审官惊吓得口张舌翘,但到底不敢追究。我在监狱里,还见过某姓兄弟俩,牢房中的犯人都指着说:“这两个人就是用某人、某人换来他们的脑袋的。”管文书的某人一天夜里猝死,众人都说(他)是因为这件事受到冥界的惩罚。

凡是杀人(的罪犯),如果审判书中没有预谋、故意杀人罪名的,经过秋季的大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一类,就可以免除死刑,官吏就借这个规定来钻法律的空子。有个叫郭四的,总共杀过四次人,一次次归入情有可怜、其罪可疑的一类,接着碰到了大赦。(他)即将出狱了,天天跟他的一伙人摆设酒席,尽情高歌到天亮。有人问他以往的事情,他就一桩桩一件件地详细叙说,神情面色是那样洋洋自得,好像是在自我夸耀。唉!贪官污吏忍心于贪赃枉法,是不值得责备的;可是不明白治狱之道,好官也多把使犯人免去一死当做功德,却不去追究那些案件的真相,他们使好人蒙受冤枉,也厉害得很哪!

有些奸狡的人长期关在监狱里,同狱卒内外勾结,很捞了些钱。山阴县有个姓李的,因杀人被关在监狱里,每年能够弄到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因为大赦被释放出来。在外面过了几个月,(他感到)寂寞无聊没有什么事可干,他的同乡中有一个杀了人的,于是他就代替那个同乡承担杀人的罪名。原来按法律规定不是故意杀人就一定长期关押,终久没有死罪。(康熙)五十一年,又遇大赦,又根据赦令减刑等待发配到边外去戍守。(他)叹息说:“我没有机会再到这里来啦!”按照旧例,发配充军的犯人要转到顺天府监狱关押,等候遣送。那时正好是冬天,停止遣送。姓李的写呈文请求留在刑部狱中等到来年春天遣送,请求了好几次,都没有得到批准,他很失望地转移许多出去。

本文转载自[大鹏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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