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杀地主、富农遗祸中国无尽 地主富农的后代补助

(一)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
如果请中国大陆四十岁以下的年轻人谈谈对“地主”的印象和认识,不少人会说出这样一番套话: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生,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剥削阶级。他们品德败坏,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黄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刘文彩……

黄世仁,延安时代歌剧《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这个歌剧,后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改编为电影、芭蕾舞剧等,因而名扬天下。剧中的黄世仁逼债,逼死了雇农杨白劳,强暴了杨白劳的独生女喜儿。喜儿出逃后躲在山洞里,以偷吃山神庙的供果为生。由于长年累月不见天曰,营养不良,变成了“白毛女”……某次在延安演出,当剧情发展到高潮时,一位连级军官激愤过度,怒不可遏地拔枪向扮演黄世仁的演员开了一枪……幸亏没有击中,可见剧情感人之深。多少年来,连绵不断地演出,“教育”了亿万青少年观众,使黄世仁成为家喻户晓、人人恨之入骨的恶霸地主。

刘文彩是四川省大邑县的大地主,也是个“无恶不作”的坏家伙。他家设有“水牢”,把贫农冷月英关在“水牢”里……四川省美术学院的师生,根据刘文彩的背景故事,集体创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压榨农民血汗的场景形象化,文革期间全国巡回展出,轰动一时……又将刘文彩的庄园改建成“阶级斗争教育展览馆”,让成千上万的人参观……展览内容无中生有、添油加醋、无限上纲,不择一切手段丑化刘文彩。

经过几十年的宣传、渲染和灌输,一提起“地主”,人们便联想到上述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他们成了“地主”的典型代表,人人横眉冷对,个个切齿痛恨。

(二)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20世纪40年代末,在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杀害了200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像上面四大地主那样的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

只要翻开历史的卷帙查一查,只要找到上了年纪的老人问一问,就会得到截然相反的答案。人们承认,地主中有坏人,但地主不全是坏人;相反,其中绝大多数——约占总数95%以上的地主,都是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好人——“地主”这个名词,已成为一个深含贬义的词汇,人们一见到“地主”二字,就联想到剥削和压迫,产生厌恶感。

其实,1949年之前,大多数农村尊称土地和财富较多的人为“财主”、“老爷”。佃户(租种土地的农民)和长工,则尊称土地的主人为“东家”。那时候,虽然也有“地主”这个词汇,但除了酒宴上“略尽地主(本地的主人)之谊”的客套话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与羡慕,绝对不含贬义。“地主”究竟可恶不可恶?“土改”运动中杀掉200多万地主,是不是人人该杀?……要弄清楚上述问题,首先要了解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大体有以下三种来源:

第一,祖传家业。
有些人家,祖上好几代前,就拥有这些土地和财富。一般有钱人家总是送子弟读书,这个书香世家,几代没出“化孙子”,因而守住了家业,代代相传,传到了这个儿孙手里。到了1950年,风云突变,这位继承者反而因拥有祖传的土地和财富遭了殃,全家扫地出门,土地和财产被没收,连生命也没有保住,被枪毙了。

“土改”中有不少“贫富颠倒,是非混淆”的现象。——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许多财主家,不幸出了个好吃懒做、嫖赌逍遥的“化孙子”,他“崽卖爹田心不痛”,把万贯家财化得干干净净,变为沿街乞讨的“叫花子”。哪知风水轮流转,“叫花子”反而因祸得福,“土改”中被划为“贫农”,分得了土地、房屋和“浮财”(没收地主的财物)。——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就写了这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第二,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成为地主。
从秦始皇到清王朝,皇权专制两千多年,一直是重农轻商的小农经济社会。那时人们的观念,与现代人大不相同。那时没有银行,银钱放在家里,怕偷怕抢;存在私人票号里风险很大,不放心;那时工商业不甚发达,人们压根儿瞧不起商人,不愿意投资兴办实业。笔者小时候听到老人们的口头禅是:“要想家业稳,置田是根本”——因此,在那个年代,人们的头脑里,有了钱之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买田”。田是不动产,偷不走,抢不去,年年增值,死后传给子孙,家人就不会饿死了。

第三,劳俭朴,聪第三,勤明好学,善于经营。

在本地被称为“田秀才”的能干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有点积蓄便买田,土地渐渐增多,慢慢上升为中农、富农……积攒土地最多的,达到中、小“地主”水平。正如每一个团队里,既有好人,也有坏人一样,毋庸讳言,也有靠欺行霸市、高利盘剥而上升为地主的,但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那个时代,儒家学说“仁义礼智信”大行其道,社会舆论对不道德的行为大肆伐挞,大家都瞧不起走歪门邪道发了财的人,“戳他的背皮”,耻与为伍……因此,一般人都自觉或不敢走邪路。

那时候的人,头脑简单,思想单纯,信奉神佛的占百分之八、九十。人们不敢做坏事,生怕自己偶有不慎冒犯神灵被打入地狱。总体说来,在皇权统治下,通过儒家道德的宣扬教化,佛、道等宗教信仰的流行以及“有神论”的制约,大多数时候,社会是平静、安定的。贫者安贫,富者乐善好施,相互依存,长期和平共处,没有那种“你不死,我就活不下去”的“阶级斗争”之说。

地主的土地和财富的来源,大致是上述这三种。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动产,在交易、过户的过程中,都签署了契约,按章缴纳了税负,并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了权证,既是公认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三)地主阶层在农村中的作用
地主们青少年时期大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都是由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

经过十年寒窗进入官场、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

许多科场失利、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高尚、学问丰富、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

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需要大量资金,光凭空口叫叫喊喊,是没人信服你的,关键时刻要带头拿出白花花的银子来。有声望的富绅带头捐了巨资,人人跟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资金,才能办好地方事业。那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乡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业心强的地主,带头捐资。

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

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中流砥柱作用。

(四)发动“土改”的目的
1950年6月,中央决定在“新解放区”,1947年之后“解放”的地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一声令下,整个农村立马笼罩在红色恐怖、血雨腥风之中,200多万地主的人头纷纷落地。

为什么要开展“土改”,为什么要杀那么多地主?
《西行漫记》的作者——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说过这样一番话(大意):我曾追问毛泽东,井冈山时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么大,人口只有200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你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军粮军饷的?毛泽东“回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那时靠打土豪、分地田,也就是杀人劫财来抵作苏维埃政府和红军的军饷)。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记者斯诺足迹遍布全世界,见多识广,具有独立思考能力,是个内行。

毛泽东为什么不直说呢?显然不敢公开或难言之隐。
20世纪30年代,红军在井冈山五次“反围剿”,枪炮齐鸣,火光冲天,捷报频传……最后兵败逃窜。仗打得那么热闹,支撑热闹场面的军粮军饷、武器弹药补给……钱,从何而来?“战士、农民的鲜血”好理解,打仗要死人,死的战士都是农民;“农民的血汗”也好理解,打仗要消耗钱财,消耗的自然是农民的血汗钱。

“地主的鲜血”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从1927年秋收暴动,入井冈山搞武装割据开始,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一直是沿袭“打土豪”的办法,解决军粮军饷的。他们每“解放”一个地方,便把那里的地主通通杀掉,夺取他们的财富充作军粮军饷。“红区”(共产党占领地区)大大小小的“土豪”打光,没得油水可捞了,便派出突袭队,趁月黑风高之夜,到“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斩尽杀绝,掳掠一空……久而久之,“白区”靠得近的“土豪”也打光了,老百姓跑得精光,形成一条30多里宽的“赤、白交界”绝无人迹的“阴阳地界”……

1949年后,百废待举,到处需要钱,入不敷出,财政危机相当严重。在军事方面,西边要进藏,南边要“解放”海南岛,东南准备攻打台湾,北边要“抗美援朝”,几百万“解放军”军粮军饷从何而来……于是,历史上最大一次“打土豪”,掠夺最富庶的江南农村地主财物的“土地改革”运动,便应运而来了。

1950年6月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八大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进行土地改革。毛泽东毫不讳言,要把“土改”列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这就是“土改”第一大真实目的:夺取地主的财富,解救新生的红色政权的财政危机。就跟今天一样,把农民手里的口粮土强征过来,公开高价出卖,抵作政府财政开销。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鲜血,巩固新生的红色政权。
建政后,国民党及其遗留、派遣在大陆的军政人员,反抗是相当强烈的。自发性的民间土匪,也十分猖獗,常常在某夜突然把一个乡政府“端掉”了。新生的红色政权内外交困,随时有被颠覆的危险。这时,毛认为,必须把“反革命”的嚣张气焰镇压下去……杀谁呢?不幸,历史选择了“地主”作为“儆猴”的这只“鸡”。

“土改”时,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公所一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着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区、乡干部会议结束,大家劳累了一天,睡觉去了。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天的杀人名单。这时,如果这位年轻人心地比较善良,他手中的“朱笔”稍稍留情,对于可杀可不杀的人,尽量不划红勾,这些人就可能幸存下来。如果这位年轻人“阶级斗争”观念比较强,杀红了眼,“朱笔”一路勾画下去,则明曰刑场上便有十多位地主的天灵盖被打飞……要是这位年轻人打瞌睡,“朱笔”误点在某个原拟不杀的人的名字上,醒来后又没有发现这一错误,这人明天也就完蛋了!

杀人的权力虽然在区公所一级,但实际上,某位乡干部要杀谁,甚至因私仇某位贫雇农要求杀谁,跟区委书记说一声,少有不批准的。就是一个小小的村民兵连长,也可以随意区定要杀的人,而借机走火误杀,或借口现行破坏,先杀后把,更不计其数,那时地主富农的生命,比现的小狗小猫不值多了。斗争地主的场面十分野蛮,拳、脚、鞋底、棍棒、皮鞭一齐上,打得皮开肉绽、口吐鲜血、伤筋断骨,惨叫哀号之声,不绝于耳。对于某些强加的罪名,跪在斗争台上的地主想解释一下,战战兢兢刚开口,台下在积极分子的带领下发出一片震耳欲聋的口号声,淹没了地主那微弱可怜的声音;台上的积极分子立即抽耳光,拳打脚踢,打得你根本无法开口……

在这节骨眼上,起作用的是“人性”。这位地主如果性情特别温和,待人十分宽厚,以前从来没有得罪过任何人,没人告他的状,也许能逃过一劫,留下一条小命。如果几十年来因某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说话不小心,得罪过某位贫雇农,在土改干部的挑唆下,贫雇农指控他是“恶霸地主”,就完蛋了。——只要有人说你是“恶霸地主”,你就是“恶霸地主”,没得分辩的余地。在贫下中农这一方,如果人性好,富有同情心,看到地主挨打挨斗被杀十分可怜,不记恨往日的小事,宽宏大量,什么也不说,这位地主的小命也许能保留下来。如果是个生性嫉妒、幸灾乐祸的积极分子,见人受罪心里乐,看到杀人便兴奋,告状时添油加醋,无中生有,一个一个的地主,便死在他手中……也有经不住土改干部反复劝说,说错一句话致使某位地主丧命的,事后这位善良的农民良心发现,一辈子追悔莫及!
土改杀地主、富农遗祸中国无尽 地主富农的后代补助

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只的数量。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地主家户户冒烟,村村见红”。假设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设连富农都没有,就“矮子里面拔将军”,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农提上去……总之,至少要杀一个,杀一儆百嘛!当年杀地主是用枪顶着后脑勺,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枪毙地主时,还有陪绑的,在枪毙地主的边上,一字儿坐一排未枪毙的地主和富农。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撒满一地……血腥、残忍、恐怖,目睹者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甚至吓得好几个夜晚从恶梦里尖叫着醒来,掩面而泣……那些个陪绑者,早就不存任何幻想,任由你共产分妻,再也不吱声了。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巩固了。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动员广大农民参军,上“抗美援朝”前线。

为毛提高自己国际地位,以后能当社会主义阵营大哥大充马前炮。

(五)地主的“罪恶”有几分真实?
带着政治目的,用文学艺术塑造的四大典型地主,是真实的吗?他们与现实生活中的地主差距有多大?说实话,那些虚构的故事,可以哄哄一般人和小孩子,但绝对骗不了亲身经历者和历史的知情人。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四大地主的故事中,有些情节是虚假的、编造的,有些则是将许多坏人坏事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无论古今中外,任何地方,将社会阴暗面发生的各种坏事堆砌在某一个人身上,这人也就十恶不赦了。

就拿姓周的小地主来说,他真的会半夜三更趴到鸡笼子里学鸡叫吗?不会的。要叫,躺在床上叫就是,声音可以传过去嘛。笔者小时候居住在农村,偶尔醒得特早的曰子,听到远处的雄鸡打鸣,叫声由远及近,最后,邻居家的雄鸡、自家的雄鸡都跟着叫起来……远远地学鸡叫,即使学得不十分准确,由于距离远,雄鸡听不分明,可能跟着叫;趴在鸡笼子旁边学鸡叫,它听得分明,是人在叫,反而不会跟着叫了——这道理是十分明显的。

那时候的地主,需要雇佣几个长工的,一般先雇佣一个比较能干的“长工头”。总体任务交下去后,每天由长工头分配其他长工干活,根本不用东家操心。当然,长工头的工价比一般长工高。笔者务过农,做过工,深深知道“活在手里”这句话的分量,如果“对着干”的话,工人和农民自有千百种方法可以消极怠工。因此,用欺骗、压榨的方法,东家和长工是不能长期相处的,最终吃亏的必定是东家,田里没收成,。小气、吝啬的地主是有,但一定得适可而止,如果太厉害,吝啬的臭名远扬,就没有人上你家来打工了。那时候的地主,一般采用“笼络”的方法稳定长工,例如,初一十五“打牙祭”,,吃肉,,,逢年过节送粮食、衣物,有急事允许请假,年终结算时另外暗中给红包……用这些手段来挽留那些老实本分、肯干活的长工。

极左年代,许多中、小学的工宣队对学生进行“阶级教育”,请来当地“土改根子”当过长工的老贫农来学校作“忆苦思甜”报告。老贫农在讲台上讲着讲着,忘乎所以,话题突然走偏,手舞足蹈地说:有人说地主坏,但我看也有好地主,我那东家对我就特别好,每年都送我十多斤腊肉过年,吃得嘴巴流油。不像1960年过苦曰子,饭都没得吃,差点饿死了……工宣队一听,不对头,老农民在“忆甜思苦”,对他使眼色,制止不住,只好上台“救场”,抢过麦克风对同学们说:老贫农讲累了,下去休息休息,我跟大家讲一讲地主是怎样压迫剥削农民的……说着,便把老贫农撵下了讲台。那个年代,如果是出身不好或有历史问题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中说地主的好话,作“反动宣传”,会立即打成反革命,判刑坐牢,甚至还可能枪毙。但那老贫农是“土改根子”,讲的又是实话、真话,奈何他不得,只好不了了之。

那时候,许多地方闹土匪,地主们都吓得“鸡崽子”一样,小心谨慎,生怕惹祸。他们夹紧尾巴做人,“树叶子掉下来都怕砸破了脑袋”,哪里还敢欺压农民?他们大多以慈悲为怀,乐善好施。叫花子来讨米,总是一碗碗米打发,绝对不让他们空手而去。不要小觑了叫花子,其中就可能有某股土匪的眼线,如果轻慢了,说不定哪天晚上来一帮手执刀枪的蒙面大盗,把家里抢得精光……地主们连叫花子都不敢轻慢,哪里敢得罪长工?

早在1999年11月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就出版了署名笑蜀的《刘文彩真相》一书,书中以严谨的材料否定了冷月英对刘文彩设置水牢、残害贫下中农的控诉。这个因为诉苦当到大邑县政协副主席的“冷妈妈”最后不得不说:关于刘文彩的水牢及刑讯室“都是别人让她说的”,这两样最有力证明地主罪恶的证据都是不存在的。刘文彩投资三亿法币建的“文彩中学”到现在仍然是四川县级最好的中学,刘文彩是四川个人投资办学第一人。根据笑蜀先生的调查,刘文彩家根本没有什么“水牢”、“地牢”、“行刑室”,那些都是极左年代,为了宣传“阶级斗争”,煽动人们仇恨地主编造出来的。

总的来说,地主中有好人,也有坏人,但好人占绝大多数。为达政治目的,编造四大地主的丑恶形象,以此代表所有的地主,是不公平的。平心而论,地主中有人为非作歹,贫下中农之中何尝没有为非作歹之人?道理是一致的。不光四大典型地主是捏造的、虚假的,“土改”中绝大多数被杀的地主,都是捏造罪状,含冤受戮的。

(六)地主与革命

  共产党曾经对开明绅士是非常尊重的,这缘于这些开明绅士对革命的巨大贡献。其实,我们无产阶级革命就是有正义感的富人子女发起的,而日益发展的无产阶级革命成功也是有富人帮助的。山西省兴县刘太白是开明绅士,帮助革命政府和革命军队做了许多好事,他拿出一半家产办起兴县农民银行,给共产党解决经费,他本人由王若飞、安子文介绍加入共产党,他的子侄九人中有七人参加革命(他的革命意识绝对强于不少普通贫下中农),他和另一个开明绅士牛友兰先生办起两所高级小学,还筹办了一所高中学校,为革命培养人才。牛友兰先生给贺龙的一个团供应服装、粮食,他本人任二高校长(在县城)。

1947年,中共开始土地改革,极左的潮流在全国流传起来。江浙各地土改迅速开始出现乱捕、乱斗、乱打倾向。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报告:从12月初华东局宣布放手后,运动马上蓬勃展开,但仅仅半个多月,不少地方就“出现了乱抓乱打的过左现象,如苏南奉贤、浙江嘉兴等地都有一些被吊打罚跪的情形,或者把大批地主不必要的看管起来”。宜兴县强迫斗争对象跪碗底,把猫放入斗争对象衣服里面,剪掉妇女的头发和眉毛,常熟县还发生了割掉被斗妇女乳头的事情。

在土地改革中,曾对革命作过巨大贡献的刘太白的亲弟弟被残酷打死,参加革命的侄子被清洗,他自己也被斗争,还挨了打;牛友兰则受到残酷斗争和拷打后死亡。尤其野蛮的是把他们认为有剥削的人家划为地主、富农后,打死男人分掉他的妻子给贫农做老婆,刘少白的亲弟弟被活活打死后,他的弟媳分给贫农做老婆,当时还有许多地主的女儿、儿媳分给贫农做老婆的事,甚至富裕中农冯万礼的女儿也分给贫下中农当媳妇〔6〕。这是土地改革中的酷虐,假如只此为止,也算结束了历史的“革命”。
可是,革命胜利后的掌权者总觉得地主会心存报复之心。于是,在“文革”中,借打击“走资派之机,更想把地主斩尽杀绝”,掀起新的打击的酷虐更加令人发指:“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传达了谢富治的讲话。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8月27日至9月1日,该县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死‘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三百二十五人,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被杀绝。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天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的就达一百多人,其中被吃后砍头的一人,挖心肝的五十六人,割生殖器的十三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肉都被吃光)的十八人,生割活剖的七人。”〔7〕还有湖南的道县和其他的县,都发生了这种比法西斯更加野蛮残暴地对“阶级敌人”的残杀,著名作家韩少功写过这类残酷场面,这就是中国富人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命运,他们所遭受的“专政”比当年他们无意识地对贫下中农的“经济剥削”要惨痛多了。这可能是中国富人被指斥为“不道不仁”的根本原因,极左统治时代对富人的酷虐极大地伤害了中国许多靠勤俭持家、发家致富的小地主和富农的心,这种三十年的严重伤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消除的,况且我们从来没有认真承认过是对他们的“伤害”。

(七)“土改”的恶果及其后遗症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杀了两百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对于“土地改革”和“阶级斗争”国内外早有看法,美国学者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合著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说:“土改中的残酷行为破坏了农村的团结,在这种恐慌的背景下,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地方政治中当上了领导。传统文化中的丑陋部分强化了教条主义不合理政策中的残酷性。”〔8〕菲力普·肖特在其所著《毛泽东传》中写道:“毛泽东逐步推行的土地改革,‘土豪劣绅’们被拖拽到群众大会上公审并处决。农村的阶级关系被人为地激化了,其目的是把农民中最贫苦的阶层赶上架,逼他们与共产主义事业共存亡。”〔9〕学者胡适指出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恶果时说:“无形之中养成一种阶级的仇恨心,不但使劳动者认定资本家为不能并立的仇敌,并且使许多资本家也觉劳动者真是一种敌人。这种仇恨心的结果,使社会上本来应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座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需有的惨剧。”〔10〕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陈独秀在《革命与作乱》一文中说:“政治革命是要出于有知识有职业的市民,社会革命是要出于有组织的生产劳动者,然后才有效果。若用金钱煽动社会上最不良的分子(无职业不生产的流氓、地痞、盗贼)来革命,这种无目的之革命,不能算革命,只能算作乱。……革命是神圣事业,是不应该允许社会上恶劣分子冒牌的呀!”邓小平同志在西南局搞土地改革时,就指示参加土地改革的人要警惕那些为掠夺财产、报私仇的“勇敢分子”投机谋利(在“四人帮”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此指示作为罪状提出)。正是流氓、地痞、盗贼这些在“土改”中跻身“干部”队伍,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

  有论者说: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不受政府控制,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加上人口暴增,人多田少的矛盾突显出来,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了。

  第二次恶质化是“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箢箕……”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再加上领袖头脑发昏,“土改”后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

  假如当时我们只是平分了地主的土地和多余的财产,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地主又打又骂地施以残酷的斗争,让他们在新的条件下和贫下中农一块劳动致富,不搞过左的阶级斗争和残酷的专政,那么,中国早已进入发达国家之列,而我们的民族也不会有这么多仇恨、矛盾和创伤,我们的道德与文化不会遭到毁弃与破坏,那是多么好呀。可悲的是我们的“革命作家”写的“土地改革”却是一片赞扬之声,充当了阶级斗争的吹鼓手和应声虫,由于他们的“努力工作”,许多《半夜鸡叫》那样的作品深入人心,使他们还认为“斗争就是幸福”、“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天下乌鸦一般黑”,许多穷人还在以穷为荣,还把致富希望放在平分富人财产上。1978年以前,我们的主流教育就是:“谁穷谁光荣,穷人就是革命。谁富谁罪恶,天下乌鸦一般黑,富人就是反革命。”“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哪管寸草不生,也要狠抓革命!”就是这样非常错误的言论,以“革命”的名义强烈地向国人灌输近三十年。我在1978年前也认为所有富人都是坏蛋;所有穷人都是革命英雄,他们对财产视如粪土,对权势藐视如清风。等到推荐大学生的时候来了,他们自己的儿女也争先恐后地去念书,有个脱离农村的机会,争得你死我活,对财产的贪婪胜过中农与富农,于是,我才对那种宣传彻底失望。在没有改革开放前,我在农村就知道穷人中的坏人比例绝不比富人中坏人比例低,“文革”中的打、砸、抢、烧、抓、杀,就显示了某些穷人的残忍和专横,贪婪与无耻,他们就是陈独秀所指出的“流氓、地痞、盗贼”,在我们无产阶级各种运动中,不少这类渣滓充当了“革命者”,给国家与人民造成很大灾难。

  注释:
  〔1〕李泽厚:《世纪新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67页。
  〔4〕《周扒皮的1947》,转引自《文摘周报》,2008年8月8日5版。
  〔5〕杨奎松:《新中国土改背景下的地主富农问题》,2009年9月《南方都市报》专栏文章。
  〔6〕《“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见《山西文学》2005年十期。
  〔8〕(美)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合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3年版,第14页。
  〔9〕(英)菲力普·肖特:《毛泽东传》,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3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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