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

一、档案管理范围:凡是以下材料应收集归档:

1、医疗新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新技术的计划、总结。

3、医疗新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

4、医疗新技术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

5、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来信来访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

6、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情况,证书、文章、批文有原件,档案不得随便修改。

三、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医疗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

四、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保存安全,防虫、防潮、防遗失。

五、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主任批准。

六、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查阅或外借科室档案必须经管理人员或科主任同意才准许。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九、过期作废的档案必须收回,防止误用。科室档案包括科室人员档案、质控档案、技术档案、行政档案、档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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