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之四十八里店飞毛腿十三 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

京城十案之四十八里店飞毛腿十二
敢情这位对这案子也有点儿印象。

但是,案卷不在手边,吃不太准。

俩人过去,把李宝城拨拉过来一看,又犹豫了。
京城十案之四十八里店飞毛腿十三 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

为什么呢?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的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

现在看看这李宝城 – 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 – 这小个儿,能涮肖毓敏。。。象吗?

事后才想明白,这种受害者的描述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

俩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那哥们儿冲外边一努嘴儿,低声说:“我跟他聊着,你给良基打个电话。”

随后的事儿呢。。。 老孙自己的话说这次审讯是这样的 –“那天下午,上边说通县抓了几个流氓,案卷放错了,该审该放的得快定。我们赶紧就去了。到了县局两点吃饭,三点审人,第一个打架伤人,放了。第二个,进入一个小卖部,抢劫。案子本身没什么,中间发现不对了,一个电话给良基打过去,没半个钟头,七处来了十几辆车,张良基亲自带队,跟打狼似的就来了,当场就钉了死铐!”

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一个人干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谁?

一看这个架势,李宝城两眼一翻白就过去了 – 他再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就不是十八里店飞毛腿。

李宝城被抓后很配合,问哪个案子说哪个,看来,是早有思想准备。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这个时候,干脆利落的,少给别人找麻烦,也就是少给自己找麻烦– 就冲他作这些案子把警察们折腾的,想生吃了他的都有。

刚把他铐起来的时候,老孙还有点儿犹豫,说不会归纳错了吧?等后来一了解情况,说抓他的时候追了一万多米,嘿,没跑了,就是他!

最后算起来,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后,李宝城被执行死刑。

因为老孙的灵机一动,他在此案中荣获三等功一次。

不过,说起这个三等功来,老孙自己并不是特别高兴。问其原因,第一个是这案子投入太大,却并不很成功,第二个呢。。。

“当时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我先给他一大耳贴子,犯纪律我也认了!”老孙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

其实,我觉得他倒是没必要这样想,无论如何,“十八里店飞毛腿”和“双桥老流氓”的影子,终于从京东大地上,彻底地消失了。

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额的一件事情。

[完]

这个案子,想着在年前写完,所以看看有些仓促,略带遗憾。因为时间的原因,有几个很不错的细节只好放弃了。比如,干警们在被飞毛腿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甚至找到某特异功能大师参加破案,结果可想而知。警察们自己后来琢磨 –这不一典型的江湖骗子吗?我们该抓他啊,怎么找他来帮着破案呢?

纯粹是给挤兑急了。

不过,刚才想到一个细节,倒是值得提上一笔 –警察们总结,“飞毛腿”李宝城最厉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军人,能追着飞毛腿一万多米,最后不但跑赢了这小子,还拿板砖将其一砖放倒,其体力耐力实在骇人。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特种兵?中南海保镖?越战英雄?

统统没谱。

此人在部队就是一普通战士。

普通战士就有这体能,那我军岂不是个个兰博?!

这当然是夸张了。真实的情况是,此人还有一个身份 – 这个退伍军人上学的时候,恰好得过北京市马拉松长跑冠军。。。

熟悉这位的说了 -- 他也没受过专业训练,就是特能跑,天生的。

得,老孙总结 – 飞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敌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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