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什么

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般而言,讨论甲与乙的关系这样的问题,总有一些概念需要开宗明义,例如两个概念各自的定义,以及为什么要讨论这一问题等等。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问题中,这样的开宗明义显得特别的重要也特别的艰难,“什么是人”,“什么是自然”这两个问题就已经让人类争论数千年,虽然问题如此艰难,但离开这些艰难的问题又不可能深入的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本文将围绕这些核心问题展开,这些问题的争论历史已经如此之久,以至于每提出任何一种意见,几乎都可以找到与之相对甚至相反的意见,所以我今天也只可能尽量的将我自己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告诉大家。

问题一,什么是自然

直接思考这个问题恐怕难免立即陷入众多概念,定义和理论的漩涡之中,前人对于这一问题已经做出了太多的论断。不同的问题,不同的学科,不同的思考起点等等都会给“什么是自然”这一问题带来截然不同的论断。试图对这些各不相同的概念进行汇总必然是徒劳无功的,这些概念不仅不同,彼此之间甚至相互矛盾,一般而言,我们可能会遇到的矛盾大致有以下几对,了解这几对矛盾之后,再来思考“什么是自然”这一问题,可能会少走一些弯路。

第一,自然是否客观存在。

笼统的说,这个问题可以看做是世界观在自然这一概念上的体现,但这一看法显然不够准确,且不说世界观本身就很难泾渭分明,自然观是否一定与世界观相统一也是未知之数。至少,自然是否客观存在这一矛盾可能源自世界观的矛盾,也可能源自自然观本身的差别。笃信上帝存在的牛顿可能会认为自然是精密的钟表,不但客观存在,而且大到天体小到尘埃,无不遵从他那震铄古今的三大定律,在二十世纪以前,三大定律甚至被很多科学家称为“宇宙宪法”,而这并不影响他们在运用“宇宙宪法”计算行星轨道之后,到教堂进行虔诚的礼拜。

在我看来,自然是否客观存在这一矛盾的冲突焦点可能不在于世界的本源,而在于客体的确认,即自然能否被视为人的客体。从探讨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看,自然能否客体确认的具体影响在于人是否有能力主导人与自然的关系。如果自然可以被视为人的客体,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具有主导的能力,反之,则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受人的决定。

第二,自然是否可被了解。

与前一对矛盾一样,这一对矛盾也容易被解读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Agnostic)在自然观上的体现,但更合理的解释可能应该是在这一问题上决定论(Determinism)和非决定论的体现。决定论和可知论虽然存在交集,但强调的重点不尽相同,可知论偏重于思维和存在的一致性,而决定论则偏重于客观规律和因果律的存在。

主张客观规律和因果律存在的目的或实质是人可以据此解释或者预知自然的发展变化,而主张因果律不存在的原因则要复杂得多,强调的方面也各不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为忽视,即不考虑现象之间的关系,一般被批判唯孤立的看问题;二为否认,即认为因果律本身不能成立,一般被批判为歪曲事物之间的联系,但众所周知,这种一般批判的意见未免都是简单化处理之后的结果,并没有对主张因果律不存在的深层原因作出分析。

这一对矛盾的冲突焦点可能在于自然的变化发展是否预定,即自然的变化发展是否存在一个应然的方向或者目的。无论是希望凭借因果律而“改造自然”,还是希望人能够顺应规律与自然“和谐共生”,都不能无视这个问题,事实上,上述两种主张就建立在自然的变化发展存在应然的目的这一前提下。

第三,自然是否包括生命。

这一对矛盾相对来说就简单的多了,矛盾的焦点就在于自然是否仅限于无机自然,生命体是否可以被认为是自然的一部分,当然,生命体中最关键的部分是人。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也可以看做是这一对矛盾的体现,这一对矛盾的复杂之处其实在于对于“生命”这一概念应当如何界定,在于如何界定讨论“人与自然”这一问题的语境下的“人”这一概念。而“什么是人”则是本文的另外一个核心问题。

这三对矛盾是我对于所见的自然观的一种不完全的分析,这些矛盾在各种自然观中单独或交互作用,构成了“什么是自然”这一问题的复杂内核。在对比这些矛盾的之后,我认为哥本哈根学派以量子力学为基础构建的自然观,可能在讨论“人与自然”这一问题时更具有启示意义。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理论物理研究所活跃着一批当时,甚至是有史以来最为杰出的物理学家,在现代物理的发展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海森伯提出的“不确定性原理”,尼尔斯·玻尔提出的“互补原理”和玻恩对薛定谔方程作出的概率解释共同构成了被视为量子力学正统理论的“哥本哈根学派”的理论基础。

想要深入的探讨“哥本哈根学派”的量子力学理论,恐怕也只有当今最为杰出的物理学家才能做到,所需动用的数学工具之繁复深奥也势必远在常人想象之外。不过仅仅讨论自然观,尚无需涉及量子力学知识,只需大略的了解哥本哈根学派的三个基本理论,虽然这也绝非易事。所幸,中国石油大学戈革教授是国内甚至世界公认的玻尔专家,他所译著的《尼尔斯·玻尔哲学文选》为希望了解哥本哈根学派而又缺乏理论物理基础的读者提供了一扇不算太难开启的登堂入室之门。

海森伯的不确定性原理是哥本哈根学派的理论基石。这一理论用数学公式表达就是Δp×Δq>h/2π也就是说对于一个量子级的物体,它的动量的测量误差Δp和位置的测量误差Δq之积必然大于一个常数,这个常数是h/2π,h为普朗克常数。我们可以描述一个不是特别准确但是比较形象的思维实验,具体的了解不确定性对于测量的限制。

当我们测量一个小球的位置和动量时,并不觉得两种测量之间会对彼此产生什么影响,但假如我们测量的对象是一个电子,为了获得电子位置的信息,就必须观察从电子上反射回来的光或者其他电磁波,就如我们通过小球上反射回来的光线来确定小球的位置一样。不过问题在于当光子或者其他电磁波从电子上反射回来时,由于碰撞产生的动量就会使得电子的动量发生变化,而这一变化是无法预知也不能忽略的,因为这一变化产生的测量误差的量级比测量值大了106,也就是100万倍,100万倍是一个什么概念?相当于京广铁路全长与我们的身高之间的比值!

海森伯的不确定性原理的重大意义在于,与以往明确告诉我们“能看到什么”的物理学理论不同,它明确的告诉了我们“不能看到什么”,更为重要的是,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技术不够先进,仪器不够精密,而是理论上注定了我们不能看到。玻尔对这一理论的概括相当精辟:以追踪基本粒子的运动为目的的任何测量,都会对现象的进程引起一种不可避免的干涉,从而就会包括一种决定于作用量子指量值的不确定因素。

海森伯的不确定性原理问世之后,尼尔斯·玻尔的互补原理也相继成型。传统观点认为互补原理是受到不确定性原理的启发而产生的,但现在一般认为,互补原理有其更为深刻的哲学根源。不过不确定性本身就显示着一种独特的互补品格,这种品格妨碍着时空概念和能量守恒及动量守恒定律的同时运用。玻尔对于互补描述方式做出了这样的概括:一些经典概念的任何确定使用,将排除另一些经典概念的同时应用,而这另一些经典概念在另一些条件下却是阐明现象所同样不可缺少的。

具体的说,互补原理为我们做出了这样的论断,测量所引起的那种干扰,其大小是永远无法知道的,因为海森伯的不确定性原理的限制能够适用于力学概念的任何应用,同样也就适用于观察器械和所研究的现象。而这一情况就导致了这样一个事实,任何观察的进行,都以放弃现象的过去进程和未来进程之间的联系为其代价。

玻尔的这种描述可谓高度抽象但也高度清晰,而戈革先生的精妙译笔,也使得这种描述几乎不可能产生歧义。不过互补原理的应用,哪怕只是在物理学范围内的应用,也足够让人因其过于惊世骇俗而眼花缭乱。从互补原理出发,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对于一般认为“同一现象”所得的彼此排斥的观察结果,并非根源于现象本身,而是取决于对其进行观察的手段。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因为“哥本哈根学派”横空出世而终结的关于“光本质”的微粒——波动之争。

微粒——波动之争自牛顿惠更斯时代起,持续了大约三百年,在这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史以来几乎所有可以被成为物理学大师的人物,牛顿,惠更斯,胡克,托马斯·杨,菲尔纳,麦克斯韦,赫兹,普朗克,爱因斯坦,玻尔,薛定谔,海森伯,玻恩,泡利,德布罗意等等,这份名单可以长到令人无法忍受。简言之,光的“微粒说”和“波动说”这两种互相冲突的经典描述之所以彼此排斥,是因为观察的手段不同,如果放置一块荧光屏,我们就看到了光的粒子性;而加入放置一个杨氏双缝干涉装置,我们就可以看到光的波动性。但问题在于,我们没有任何方法使得光或者其他电磁波表现出“波粒二象性”的叠加状态,就如同我们不可能找到一个同时具有准确的位置和准确的动量的电子。

不过有人可能会说,电子还是具有准确的位置和动量的,光也还是具有“波粒二象性”的叠加状态的,只不过是我们看不到,找不着而已。而这种认识恰恰就是哥本哈根学派和经典物理之间的根本分歧所在。如果我们不能探测到同时具有准确动量和准确位置的电子,那么我们凭什么认为存在这样的电子呢?或者换个问题,没有这样的电子和探测不到这样的电子之间有什么区别?

哥本哈根学派给出的答案简单明了,探测不到就是不存在。这种结论听起来非常的“主观唯心主义”,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那位著名的贝克莱主教的那句名言,存在就是被感知。不过在哥本哈根学派看来,如果把贝克莱的这句名言做一点小小的修改,变成“存在就是被测量”,那么就可以说基本符合哥本哈根学派的观点。哥本哈根学派明目张胆的宣称这种具有主观唯心主义色彩的言论,难道就不怕别人质疑或者拒绝相信吗?事实上,哥本哈根学派的观点中“存在”这个概念本来就不是完全“客观”的,或者说,在哥本哈根学派看来,根本不存在所谓“客观”这回事,客观和主观之间的差别即便不是没有,也是很难明确区分的。用玻尔的话说就是“作用量子的有限量值,使我们无法在现象和观察现象所用的器械之间画一明确分界线”。

由于哥本哈根学派与经典物理大不相同的理论基础,哥本哈根学派的自然观也就与众不同,简言之,大概可以以上述的三对矛盾为线索对这种极具特色的自然观予以把握。

第一,自然并非客观存在,至少在哥本哈根学派的理解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客观存在,有的只是自然的测量的表现,换言之,所谓自然只包括人类所已经观测到的和可以观测到的,不能观测的不能归入自然的范畴(不能观测不等于尚未观测)。虽然我们要警惕唯科学主义的负面影响,但也不能否认,自然毕竟还是应当能够用自然科学的逻辑解释。不能用自然科学的逻辑解释的现象,还是归入超自然范畴较为合理。

第二,因为因果律不能成立,所以自然没有一个预设的未来,即自然的发展变化并不存在一个预设的“目的”。一方面,我们能够观测当下的自然的代价就是放弃自然的过去与未来进程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即便存在一个预设的“目的”(姑且不论这个目的从何而来),理论上我们也不能确定达成这一目的的途径。于是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自然的发展变化理论上无法预知,人对自然的“改造”或“适应”活动所能引起的效果是概率性的,而非决定性的。

第三,自然包括生命,且有机生命是自然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对于自然的观测依赖于人的活动,从这个角度来说,不存在人的活动就不存在自然。人的观测活动改变自然,同时也创造自然。

从哥本哈根学派的理论出发提出的自然观和其他一切自然观一样,都不是完美的。对于这一自然观而言,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人的活动和其他有机生命的活动有什么区别?或者再问的彻底一点,人和其他生命,生命与非生命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由这些问题出发,就进入了本文的第二个核心问题,什么是人?

问题二,什么是人

什么是人,是一个让人类争论了数千年的问题,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人类的历史继续,对这个问题的争论就不会停止。

最早对哥本哈根解释中“什么是人”这一问题提出疑义的思维实验,是被霍金称为恶魔般的实验——薛定谔的猫。

薛定谔在1935年也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量子力学的现状》。在论文的第5节,他描述了那个常被视为恶梦的猫实验。哥本哈根学派强调,没有测量之前,一个粒子的状态模糊不清,处于各种可能性的混合叠加,那么一个放射性原子,它何时衰变是完全概率性的。只要没有观察,它便处于衰变/不衰变的叠加状态中,只有确实地测量了,它才随机选择一种状态而出现。

现在薛定谔想象了一种结构巧妙的精密装置,假如把这个原子放在一个不透明的箱子中让它保持这种叠加状态,每当原子衰变而放出一个中子,它就激发一连串连锁反应,最终结果是打破箱子里的一个毒气瓶,而同时在箱子里的还有一只可怜的猫。事情很明显:如果原子衰变了,那么毒气瓶就被打破,猫就被毒死。要是原子没有衰变,那么猫就好好地活着。

下一个推论就是,当它们都被锁在箱子里时,因为我们没有观察,所以那个原子处在衰变/不衰变的叠加状态。只有当我们打开箱子察看,事情才最终定论。问题是,当我们没有打开箱子之前,这只猫处在什么状态?似乎唯一的可能就是,它和我们的原子一样处在叠加态,这只猫当时陷于一种死/活的混合。

一只处于死/活叠加态的猫?这未免和常识太过冲突,同时在生物学角度来讲也是奇谈怪论。如果打开箱子出来一只活猫,那么要是它能说话,它会不会描述那种死/活叠加的奇异感受?恐怕不太可能。

薛定谔的实验把量子效应放大到了我们的日常世界,现在量子的奇特性质牵涉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了,牵涉到我们心爱的宠物猫究竟是死还是活的问题。这个实验虽然简单,却让哥本哈根学派无法反驳。他们不得不承认:是的,当我们没有观察的时候,那只猫的确是又死又活的。

如果薛定谔的猫只停留在这个程度,那么只不过是为原本光怪陆离的量子力学添加了一抹新的神秘色彩,但问题是,假如我们把实验中的箱子放大,并且在其中放入一戴着防毒面具的个志愿者,那么这个志愿者却绝不会在实验结束后告诉箱子外面等待结果的物理学家,这只猫曾经在某个神秘的时刻表现出了一种怪异的死/活叠加态,而是要么死,要么活。这是因为我们将一个观测者放入了实验环境中,观测者不断的观察——用哥本哈根学派的说法——在不断的触动波函数塌陷,所以消除了这种奇怪的叠加状态。

可是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我们放入箱子的志愿者可以触动波函数的塌陷,而猫不可以?难道仅仅因为志愿者可以愤怒的把防毒面具砸到物理学家的脸上,斥责这个无聊的实验,而猫只能无辜的喵喵叫吗?这一差别是因为人能表达而猫不能吗?还是说,因为人能够通过表达而证明人能够观测自己的是否存在而猫不能吗?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也许能够得到一条与传统思维不甚相同的关于“什么是人”这一问题的思路,那就是人是“互证”的,或者说,人是因其互相认可而成为人的。

我将从这样两个方面展开论证。

第一,在生命之间进行外部比较,例如在薛定谔的思维实验中那只可怜的猫和那个戴着防毒面具的志愿者之间进行比较的话,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之所以我们必须用一个观测者来消除那种奇怪的叠加状态,是因为猫不能告诉我们它是否经历过那种叠加状态,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训练让猫做到这一点呢?而训练猫做到这一点最大的困难,毫无疑问不是物理学知识,因为志愿者也不一定要拥有物理学知识,志愿者在这一环境内真正起作用的技能是他的交流技能,而交流技能的训练,却可谓难如登天。所以在这个环境中,志愿者和猫之间的最大差别,在于交流能力,而交流能力正是人能够“互证”的根本前提。

第二,在人和人之间进行内部比较,人与人之间由文化差异,语言障碍等等形成的交流困难所造成的敌对态度和由利益冲突造成的敌对态度相比,无论是比例上还是程度上,都可谓不分伯仲,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文化差异所造成的敌对态度所能造成的后果,恐怕更加令人觉得瞠目结舌。我们常常称之为“灭绝人性”的行为——尤其是近代——十有八九都是因为文化差异引起的敌对态度造成的。文化差异甚至是文化冲突,就可以可以认为是由于经年累月的交流缺乏形成的,由于缺乏交流,人和人之间根本无法互相认可。一旦人与人之间失去这种“互证”,灭绝人性就属于可以预见的结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工作人员并不认为自己在进行屠杀,相反,他们认为自己在进行灭菌消毒性质的工作。因为纳粹种族主义将犹太人定义为细菌和病毒。这种在高度社会化的国家中堂而皇之存在着的灭绝人性的行为很好的证明了“互证”对于人性存续的重要性。

人是“互证”的,即人是因其相互认可而成其为人的,这种对于“什么是人”的回答区分了人和其他生命体之间的差别,使得我们在讨论“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问题时具有了明确的理论前提。

从上述的两种描述出发,我们可以就人与自然的关系得出以下几个符合哥本哈根解释的逻辑的推论。

首先,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全人类社会具有共时普世意义。因为全人类在结束了二战与冷战之后,至少已经达到彼此“互证”,那么针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研究时,就不能将全人类中的任一部分排除在外,而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任何人类也不能以地域、文化、国别等差异为由加以拒绝。

其次,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存在一个预设的发展方向或者终极目的。自然并不存在预设的发展方向或者终极目的,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取决于当下人的选择。而对于人当下的选择可能带来的后果进行分析所产生的冲突,根源在于人之间存在矛盾和差异。人当下的选择是否正当,并不取决于可能带来的后果,因为这一后果原则上无法预知,而取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正当。

再次,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与他人存在范围无法确定的相关性影响,所以人有权对他人对自然采取的活动提出意见,表达赞成或反对,而不应当漠不关心。

最后我希望以问题而不是答案作为结尾,我们生活在一个快速转变,但转变方向并不明确的时代,人对于自然的认识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更多的是未被预知的问题,这些问题中有一些已经对人类产生了影响,有些还只是刚刚显露一些征兆。在现实层面上,我们缺少能够有效评审和裁决的第三方机构或制度,即便第三方的公正性也只是相对的,但这种公正性在现实层面也是至关重要的。在理论层面,也缺少具有足够说服力而被人类广泛接受的协约或原理。我们还不应该对目前已有的成就感到满足。

生 物 链

指的是:由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互相提供食物而形成的相互依存的链条关系。
生物链也可以理解为自然界中的食物链,它形成了大自然中"一物降一物"的现象,维系着物种间天然的数量平衡。
生物链指的是:由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互相提供食物而形成的相互依存的链条关系。这种关系在大自然中很容易看到。比如:有树的地方常有鸟,有花草的地方常有昆虫。植物、昆虫、鸟和其它生物靠生物链而联系在一起,相互依赖而共存亡。

生物链的例子常常就在我们身边,而且使人类受益非浅。比如:植物长出的叶和果为昆虫提供了食物,昆虫成为鸟的食物源,有了鸟,才会有鹰和蛇,有了鹰和蛇,鼠类才不会成灾……。当动物的粪便和尸体回归土壤后,土壤中的微生物会把它们分解成简单化合物,为植物提供养分,使其长出新的叶和果。就这样,生物链建立了自然界物质的健康循环。

生物链也可以理解为自然界中的食物链,它形成了大自然中“一物降一物”的现象,维系着物种间天然的数量平衡。

自然界的生物链

俞孔坚,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院长、北京土人建筑与景观规划设计院教授,应邀讲座:《土地与城市设计的理念与实践》。他的主题:大脚走向生态文明。

过去三十年来,城市建设理念失误,小脚城市主义,“裹脚”成为中国城市化理念,牺牲健康,换取高雅,城市建筑与景观设计受贵族化影响,小脚、蜂腰、白脸。

他的第一大战略:“反规划”,建立生态基础设施,提供生态系统服务。

第二战略:一种新的美学,大脚的美学。

小改变解决大问题。城市建筑和景观设计恢复生态,突出人文。什么是以人为本,老太太过马路、小孩子上学,可以步行、骑自行车,不再需要有人护送,那就是真正的宜居城市。

雨水,成为自然界的生物链。地球所有生物,动物、植物及人类,莫能逃。

人类对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探索历程钱芳

1人类对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最初认识

生态平衡指的是一定的动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各种对立因素通过相互制约、转化、补偿和交换等作用,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状态。比如,在自然情况下,某一地区的棉蚜由于受到瓢虫、草蛉等天敌的控制,它的种群数量维持在低度水平,不致引起棉花的减产。早在十九世纪中叶,达尔文在他的《物种起源》一书里,曾经用“生存斗争”来概括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之间以及它们跟无机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达尔文依据观察到的事实,认为在一个区域里猫的多少,通过田鼠、土蜂等环节可以决定三叶草长得是不是繁盛。事实上,自然界的各种关系远不是这样简单,用达尔文的活来说,“在战争之中,更有战争,此起彼伏,胜负迭见”。然而,最后各方面的努力常常达到一个均衡状态。虽然细微的变动完全能使一种生物压倒另一种生物,可是自然界的面貌却可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一致。这是因为对于每一个物种来说,在不同的生命时期、不同的季节或者年份,大致总有不同的因素在作用着;其中常有某一种或者几种的作用力量最大,但是总要凭全部作用的汇合来决定那个物种的平均数,甚至决定它的生存。达尔文说:“当我们在河岸上看到生长茂密的植物或灌木,以为它们的种类和个数比例的决定是由于所谓偶然机会,但是这个看法是多么荒谬!每个人都听说过,当美洲的一片森林被砍伐以后,会有一片极不相同的植物群出现。在美国南部古代印第安的废墟上,我们可以推想,以前地面上的树木一定曾经全部清除过,可是现在所生长的植物却和周围的原始森林,显示了同样美丽的多样性和同样比例的树种。”这就是说,一个生态系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相对均衡、稳定的。因为在这个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之间、甚至整个自然环境中的各种因素,都是相互作用着的。达尔文的这种概括对于认识有机界的人口规律,无疑是很有价值的。正象恩格斯说的:“自然界中的有机体也有自己的人口规律,不过这种规律还完全没有被研究过,而证实这种规律,一定会对物种进化的理论有决定性的意义。是谁在这方面给了决定性的推动呢?不是别人,正是达尔文。”

2生态学的提出

继达尔文之后,德国进化论者海克尔在1869年,首次把研究生物和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叫生态学。1935年英国植物学家但斯雷提出生态系统概念。这一概念把生物群落和它所在的无机环境,看成是一个完全的自然实体;它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各种成分的数量关系和状态保持稳定,趋向相对平衡。因为在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群落,具有自我维持和修复重建的能力。

20世纪四十年代初,美国生态学家林德曼对一个面积五十公顷的湖泊作了野外调查和室内分析,最后用确切的数据说明生物量随食物链的顺序,是从绿色植物向食草动物、食肉动物等不同营养级转移,并且有稳定的数量级比例关系。通常后一级生物量只等于或者小于前一级生物量的十分之一(或者百分之十)。林德曼把生态系统中能量的不同利用者之间必然存在的这种定量关系,叫做十分之一定律。如果把这种关系表示在图上,用横坐标表示生物量,在纵坐标上把食物链中各级消费者的数量依次逐级标出,那么整个图形就象个金字塔,叫做群落中的数量金字塔。

现在,生态学家一般都用生态系统来表示某一有机体和物理环境,某一有机体和生物环境,以及生物环境和物理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这种关系也可以说构成了一个生态模型。在这个模型中,X可以是动植物,也可以是人类本身。如果X是人类本身的话,那么物理因素和有机体之间的相互转化,就要包括所有的环境科学,包括人类生理学和地理学;生物因素和有机体之间的相互转化,就要包括农业、林业和传染病害;而在有机体之间的关系,甚至可以把所有的社会科学都包括在里面。

的确,生态学在过去几十年的转变是很剧烈的。现在生态学家不仅引用了一套新技术,包括标记元素、地质化学、遥感、自动侦察、计算机模拟和化学分析的大量运用等,而且还从其它学科领域引进稳定态、反馈和能量等概念,用来研究生态学的问题。生态学近年来进展是很快的,它将在消除污染、维持生态平衡、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环境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3人类在生态系统中的角色

在人类出现之前,影响生态系统的因素,除了光、热、雨等气候条件以及土壤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生物间的相互作用外,没有人为因素影响。但是,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后,情况就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说,人虽是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人的环境也是生态系统的环境。但是,人类活动的因素不同于其它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对自然界有着深刻而巨大的影响,能在自然界打下自己的印记。当然,人和自然的关系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作用的。随着人对自然界的影响越来越大,自然界对人的反作用也日益暴露出来。早在19世纪70年代,恩格斯就明确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他举出历史上的事例来说明这种情况: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想不到这些地方现在变成了不毛之地,因为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积聚和储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砍光了山南坡茂密的森林,他们却没有想到,这样一来,他们将高山畜牧业的基础给摧毁了,更没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枯竭,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来。

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在带给人们许多好处的同时,也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对空气、水域、土壤等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并且给人类和其他生物带来一定的危害。环境污染引起人们的注意,是从用煤开始的。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煤的消耗量的增加是很惊人的。近年来,由于大量燃烧煤等化石燃料和砍伐森林,不仅煤烟污染事件不断发生,而且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也迅速增加,按体积计算,从原来的万分之二十八增加到现在的万分之三十二。而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不断增加的结果,可导致全世界的气候异常,这对于动植物的生长和人类的生活,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环境污染更加严重,不仅污染物的种类扩大了,除机械粉尘、汞、铅、氢化物和煤烟外,又增加了放射性污染;而且污染物的数量也增加了,单是工业发达的美国,每年就要排放大量废气、污水和固体废渣。因此,严重污染事件屡见不鲜。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1962年,美国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通过阅读大量资料和实地考察,写成著名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她在书中用丰富而翔实的资料说明大量使用化学农药以后,使得自然界发生一系列的变化,一些地方已经从繁荣的春天变成了寂静的春天。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再次证明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界的变化有重大影响。

4环境科学的出现

近二三十年以来,经过各国科学家大量的调查研究,证明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大量排放或者不适当的使用化肥、农药而引起的环境污染,跟生态系统的破坏有密切的关系。我们知道生活在生物圈里的几百万种生物,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生物和生物之间,生物和周围环境之间,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同生命有关的物质,象碳、氢、氧、氮、硫、磷等都在不断的循环更新。这样,污染物就可以在循环中得到净化,也就是说,自然界本身有自净的作用。但是,当地球上的物质循环系统的自净作用遭到破坏时,就会使生态系统失去平衡,产生环境污染。这种破坏有时是自然因素如火山、地震、气候异常等造成的;有时是人为因素如盲目的砍伐森林、大量排放工业“三废”等造成的。据研究,污染物质在生态系统中是沿食物链转移的。按照林德曼的理论,食物链有点象金字塔。它的最下层是绿色植物,依次是食草动物、食肉动物,人类处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如果工业“三废”或其它有害物质排入一个生态系统,比如说一条河流,在通常情况下,污染物质的含量并不很高,大多用百万分之几来计算的,还不至引起生物死亡。但是,这些污染物质经过食物链的富集,可以成千上万倍地在生物体里积聚起来。通过食物链迅速富集下去,到达人体里的时候,就会增长到许多倍。可见,人类在工农业生产活动中所排放出来的有害物质或者农药等,一旦参与了自然界的物质循环,就会影响甚至破坏原来的物质循环规律,甚至危及人类自身,从而产生不可预料的后果。

由于环境污染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消除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已经成为当代自然科学研究的重要课题。20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出现的环境科学,就是专门研究人类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一门综合性学科。现在,环境科学的有关部门——生物学、地学和化学等,都把环境问题列为研究的重点。因此,在现代生物学的发展中,除了继续向微观方向发展外,也不断向宏观方向探索,研究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的调控和它的发展规律,用来揭示生物有机体在整个自然界的能量和物质交换中所起的作用。

生 态 平 衡

生态平衡(ecologicalequilibrium)是指在一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之间、生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使它们相互之间达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也就是说当生态系统处于平衡状态时,系统内各组成成分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能量、物质的输入与输出在较长时间内趋于相等,结构和功能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在受到外来干扰时,能通过自我调节恢复到初始的稳定状态。在生态系统内部,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和非生物环境之间,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能量与物质输入、输出动态的相对稳定状态。[1]1、概念简介

科技名词

中文名称:生态平衡 英文名称:ecological balance;ecologicalequilibrium[2]定义1:一个生物群落及其生态系统之中,各种对立因素互相制约而达到的相对稳定的平衡。[2]应用学科:电力(一级学科);环境保护(二级学科)[2]定义2:生态系统各组分通过相互制约、转化、补偿、反馈等作用而处于结构与功能相对协调的稳定状态。应用学科:昆虫学(一级学科);昆虫生态学(二级学科)[2]定义3:生态系统处于成熟期的相对稳定状态, 此时,系统中能量和物质的输入和输出接近于相等, 即系统中的生产过程与消费和分解过程处于平衡状态。应用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生态系统生态学(二级学科)定义4:在一个特定的生态系统中,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之间关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应用学科:水产学(一级学科);渔业环境保护(二级学科)[2]定义5: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均处于适应与协调的动态平衡状态。[2]应用学科:资源科技(一级学科);资源生态学(二级学科)[2]

简述

指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而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联系。又称“自然平衡”。自然生态系统经过由简单到复杂的长期演代,最后形成相对稳定状态,发展至此,其物种在种类和数量上保持相对稳定;能量的输入、输出接近相等,即系统中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能较长时间保持平衡状态。此时,系统中的有机体将所有有效的空间都填满,环境资源能被最合理、最有效地利用。例如,热带雨林就是一种发展到成熟阶段的群落,其垂直分层现象明显,结构复杂,单位面积里的物种多,各自占据着有利的环境条件,彼此协调地生活在一起,其生产力也高;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内部调节能力。生态平衡是动态的。在生物进化和群落演替过程中就包含不断打破旧的平衡,建立新的平衡的过程。人类应从自然界中受到启示,不要消极地看待生态平衡,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去维护适合人类需要的生态平衡(如建立自然保护区),或打破不符合自身要求的旧平衡,建立新平衡(如把沙漠改造成绿洲),使生态系统的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效益更高。生态平衡是整个生物圈保持正常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条件,为人类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和稳定的物质资源。生态平衡是指生态系统内两个方面的稳定:一方面是生物种类(即生物、植物、微生物.有机物)的组成和数量比例相对稳定;另一方面是非生物环境(包括空气、阳光、水、土壤等)保持相对稳定。生态平衡是一种动态平衡。在自然界中,不论是森林、草原、湖泊------都是由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生物成份和光、水、土壤、空气、温度等非生物成份所组成。每一个成分都并非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综合体。它们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称为生态平衡。实际上也就是在生态系统中生产、消费、分解之间地保持稳定。如果其中某一成分过于剧烈地发生改变,都可能出现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如果某种化学物质或某种化学元素过多地超过了自然状态下的正常含量,也会影响生态平衡。生态平衡是生物维持正常生长发育、生殖繁衍的根本条件,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会使各类生物濒临灭绝。20世纪70年代末期,两栖动物的数量开始锐减,到了1980年已有129个物种灭绝。2005年初,一份全球两栖动物调查报告“全球两栖动物评估”显示,所知的全球5743种两栖动物有32%都处于濒危境地。但是科学家还不清楚为什么会导致两栖动物如此锐减,主要的理论根据就是栖息地减少。[1]

稳定状态

像自然界任何事物一样,生态系统也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之中,实际上它是一种动态系统。大量事实证明,只要给以足够的时间和在外部环境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生态系统总是按照一定规律向着组成、结构和功能更加复杂化的方向演进的。在发展的早期阶段,系统的生物种类成分少,结构简单,食物链短,对外界干扰反应敏感,抵御能力小,所以是比较脆弱而不稳定的。当生态系统逐渐演替进入到成熟时期,生物种类多,食物链较长,结构复杂,功能效率高,对外界的干扰压力有较强的抗御能力,因而稳定程度高。这是由于系统经过长期的演化,通过自然选择和生态适应,各种生物都占据有一定的生态位,彼此间关系比较协调而依赖紧密,并与非生物环境共同形成结构较为完整、功能比较完善的自然整体,外来生物种的侵入比较困难;此时,还由于复杂的食物网结构使能量和物质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流动,一个环节或途径发生了损伤或中断,可以由其他方面的调节所抵消或得到缓冲,不致使整个系统受到伤害。所以,生态系统的生物种类越多,食物网和营养结构越复杂便越稳定。即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是与系统内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相联系的。[2]当生态系统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出现高度的相互适应,种群结构与数量比例持久地没有明显的变动,生产与消费和分解之间,即能量和物质的输入与输出之间接近平衡,以及结构与功能之间相互适应并获得最优化的协调关系,这种状态就叫做生态平衡或自然界的平衡。当然这种平衡是动态平衡。[2]

平衡特点

相对平衡生态平衡是一种相对平衡而不是绝对平衡,因为任何生态系统都不是孤立的,都会与外界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会经常遭到外界的干扰。生态系统对外界的干扰和压力具有一定的弹性,其自我调节能力也是有限度的,如果外界干扰或压力在其所能忍受的范围之内,当这种干扰或压力去除后,它可以通过自我调节能力而恢复;如果外界干扰或压力超过了它所能承受的极限,其自我调节能力也就遭到了破坏,生态系统就会衰退,甚至崩溃。通常把生态系统所能承受压力的极限称为“阈限”,例如,草原应有合理的载畜量,超过了最大适宜载畜量,草原就会退化;森林应有合理的采伐量,采伐量超过生长量,必然引起森林的衰退;污染物的排放量不能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否则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危及生物的正常生活,甚至死亡等。如果生态系统受到外界干扰超过它本身自动调节的能力,会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生态平衡是生态系统在一定时间内结构和功能的相对稳定状态,其物质和能量的输入输出接近相等,在外来干扰下能通过自我调节(或人为控制)恢复到原初的稳定状态。当外来干扰超越生态系统的自我控制能力而不能恢复到原初状态时谓之生态失调或生态平衡的破坏。生态平衡是动态的。维护生态平衡不只是保持其原初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可以在人为有益的影响下建立新的平衡,达到更合理的结构、更高效的功能和更好的生态效益。动态平衡生态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而不是静态的平衡,这是因为变化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最根本的属性,生态系统这个自然界复杂的实体,当然也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例如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与生物、生物与环境以及环境各因子之间,不停地在进行着能量的流动与物质的循环;生态系统在不断地发展和进化:生物量由少到多、食物链由简单到复杂、群落由一种类型演替为另一种类型等;环境也处在不断的变化中。因此,生态平衡不是静止的,总会因系统中某一部分先发生改变,引起不平衡,然后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使其又进入新的平衡状态。正是这种从平衡到不平衡到又建立新的平衡的反复过程,推动了生态系统整体和各组成部分的发展与进化。

2、破坏因素

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水灾、旱灾、地震、台风、山崩、海啸等。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一环境问题。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二环境问题。人为因素是造成生态平衡失调的主要原因。[1]使环境因素改变如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垃圾等,不断排放到环境中;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合理利用或掠夺性利用,例如盲目开荒、滥砍森林、水面过围、草原超载等,都会使环境质量恶化,产生近.期或远期效应,使生态平衡失调。使生物种类改变在生态系统中,盲目增加一个物种,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例如美国于1929年开凿的韦兰运河,把内陆水系与海洋沟通,导致八目鳗进入内陆水系,使鳟鱼年产量由2000万公斤减至5000公斤,严重破坏了内陆水产资源。在一个生态系统减少一个物种也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曾大量捕杀过麻雀,致使一些地区虫害严重。究其原因,就在于害虫天敌麻雀被捕杀,害虫失去了自然抑制因素所致。对生物信息系统的破坏生物与生物之间彼此靠信息联系才能保持其集群性和正常的繁衍。人为地向环境中施放某种物质,干扰或破坏了生物间的信息联系,有可能使生态平衡失调或遭到破坏。例如自然界中有许多昆虫靠分泌释放性外激素引诱同种雄性成虫交尾,如果人们向大气中排放的污染物能与之发生化学反应,则雌虫的性外激素就失去了引诱雄虫的生理活性,结果势必影响昆虫交尾和繁殖,最后导致种群数量下降甚至消失。

3、人类影响

人类对生物圈的破坏性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规模地把自然生态系统转变为人工生态系统,严重干扰和损害了生物圈的正常运转,农业开发和城市化是这种影响的典型代表;二是大量取用生物圈中的各种资源,包括生物的和非生物的,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森林砍伐、水资源过度利用是其典型例子;三是向生物圈中超量输入人类活动所产生的产品和废物,严重污染和毒害了生物圈的物理环境和生物组分,包括人类自己,化肥、杀虫剂、除草剂、工业三废和城市三废是其代表。

4、影响意义

生态系统一旦失去平衡,会发生非常严重的连锁性后果。例如,五十年代,我国曾发起把麻雀作为"四害"来消灭的运动。可是在大量捕杀了麻雀之后的几年里,却出现了严重的虫灾,使农业生产受到巨大的损失。后来科学家们发现,麻雀是吃害虫的好手。消灭了麻雀,害虫没有了天敌,就大肆繁殖起来、导致了虫灾发生、农田绝收一系列惨痛的后果。生态系统的平衡往往是大自然经过了很长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一旦受到破坏,有些平衡就无法重建了,带来的恶果可能是人的努力无法弥补的。因此人类要尊重生态平衡,绝不要轻易去干预大自然,引起这个平衡被打破。生态系统中的能量流和物质循环在通常情况下(没有受到外力的剧烈干扰)总是平稳地进行着,与此同时生态系统的结构也保持相对的稳定状态,这叫做生态平衡。生态平衡的最明显表现就是系统中的物种数量和种群规模相对平稳。当然,生态平衡是一种动态平衡,即它的各项指标,如生产量、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都不是固定在某一水平,而是在某个范围内来回变化。这同时也表明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节和维持平衡状态的能力。当生态系统的某个要素出现功能异常时,其产生的影响就会被系统作出的调节所抵消。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和物质循环以多种渠道进行着,如果某一渠道受阻,其他渠道就会发挥补偿作用。对污染物的入侵,生态系统表现出一定的自净能力,也是系统调节的结果。生态系统的结构越复杂,能量流和物质循环的途径越多,其调节能力,或者抵抗外力影响的能力,就越强。反之,结构越简单,生态系统维持平衡的能力就越弱。农田和果园生态系统是脆弱生态系统的例子。一个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是有限度的。外力的影响超出这个限度,生态平衡就会遭到破坏,生态系统就会在短时间内发生结构上的变化,比如一些物种的种群规模发生剧烈变化,另一些物种则可能消失,也可能产生新的物种。但变化总的结果往往是不利的,它削弱了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这种超限度的影响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是长远性的,生态系统重新回到和原来相当的状态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造成不可逆转的改变,这就是生态平衡的破坏。作为生物圈一分子的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力目 前已经超过自然力量,而且主要是负面影响,成为破坏生态平衡的主要因素。从“天人合一”到“人与生物圈计划”

早在几千年前,我们的先人就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几千年来,这种朴素的思想在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

在中国人与生物圈委员会迎来成立20周年纪念日的时候,一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感慨地说,人与生物圈计划在中国的成功不是偶然的,因为这一计划的哲学理念与中国的传统思想是相通的。

20世纪50年代,人类的创造力与其对环境的破坏力同比增长,人与生物圈的矛盾空前激化,其规模也超越国界而具有全球性特点,人与其赖以生存的生物圈的关系引起广泛关注。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一项政府间跨学科的大型综合性研究计划——人与生物圈计划(简称MAB计划),这一计划旨在为生物圈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为改善全球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奠定基础。到目前为止,已有128个国家参加了这一计划。我国于1973年加入人与生物圈计划,并于1978年建立了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20年来,中国MAB国家委员会在人口、资源、环境等领域组织了一系列国际合作和国内协调工作,针对我国MAB计划的优先领域开展了近十个重要项目的研究,这些都有力推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的实施。随着中德生态研究合作计划、中美阔叶林生物圈保护区对比研究、地理信息系统在武夷山生物圈保护区管理中的应用等重大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相继取得丰硕成果,中国的MAB事业赢得了世界声誉。中国被公认为全球实施MAB计划最活跃最积极的国家之一。

谈到MAB计划的实施,就不能不提到生物圈保护区,因为它是实施这一计划的基地。科学意义上的生物圈保护区是指具有适当的分区和管理机制的陆地和海岸带(或海洋)生态系统。这一系统具有保护、科研、监测、培训、教育、旅游、信息交流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多项功能。自1976年在世界范围内建立第一批生物圈保护区以来,已有87个国家建立了352个生物圈保护区,形成了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截至去年底,我国有14个保护区被批准纳入该网络。作为我国近千个保护区中的佼佼者,它们保存了众多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和原始自然本底,是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最丰富、自然生态系统及自然人文景观保存最完好的精华所在。

MAB计划的实施给我国带来一种全新的自然保护思想,变传统的封闭式保护为开放式经营管理,使我国自然保护区走上一条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的持续发展道路。鉴于中国MAB委员会在自然保护领域的贡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1996年向该委员会授予最高荣誉奖——弗雷得·帕卡德奖。

一个基因可能蕴含着一个民族的美好未来,一个物种可以浓缩一部完整的生命发展史,一个生态系统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社会文明。作为一个一直呼唤人与自然走向和谐的国度,中国应当能够为全人类的MAB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浅谈人对生态平衡的影响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摘要:生态平衡是生物维持正常生长发育、生殖繁衍的根本条件,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只有在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才能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于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生态平衡和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的阐述,结合当前人类活动对生态平衡的影响提醒人们在向自然索取的同时保护环境,科学发展。

关键词生态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生存面临的威胁

生态平衡是整个生物圈保持正常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条件,能为人类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和稳定的物质资源。如果生态系统受到外界干扰超过它本身自动调节的能力,就会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

生态系统的平衡往往是大自然经过了很长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一旦受到破坏,有些平衡就无法重建了,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可能是人类无法弥补的。生态平衡与人类利益息息相关,甚至影响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因此,人类要尊重生态平衡,研究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以便更好地保护生态平衡。

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

影响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水灾、旱灾、地震、台风、山崩、海啸等。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一环境问题。它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使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甚至毁灭,其对生态平衡的影响,人类往往是无法抗拒的,但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不高,地域有限,只是偶然地在局部地区发生。而且一般说来受其破坏的生态系统经过一定时间是可以自然重建的。

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二环境问题。人为因素是造成生态平衡失调的主要原因。

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使环境因素发生改变。如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大量的废弃物不断排放到环境中;人类对自然资源不合理利用或掠夺性利用,使生态平衡失调。

(2)使生物种类发生改变。在生态系统中,盲目增加一个物种,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例如美国于1929年开凿的韦兰运河,把内陆水系与海洋沟通,导致八目鳗进入内陆水系,使鳟鱼年产量由2000万公斤减至5000公斤,严重破坏了内陆水产资源。同理在一个生态系统减少一个物种也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3)对生物信息系统的破坏。生物与生物之间彼此靠信息联系才能保持其集群性和正常的繁衍。人为地向环境中施放某种物质,干扰或破坏了生物间的信息联系,有可能使生态平衡失调或遭到破坏。

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人是自然界的产物。

人必须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人要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就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在自然界中确定自己的恰当位置。

二.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影响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条件中,不论是对整个人类历史发生永久作用的自然因素(如宇宙现象、地理、气候和生态平衡等),还是在人类历史的不同时期以不同的效能发生作用的自然因素(如矿产、燃料、水资源等),都对人类的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起着重要作用。因而,在社会进步的条件下,人们能更加清醒地意识到自然环境,如生态平衡、自然资源等,对人类社会长久存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离开这些必要的自然条件,人类社会便无法生存和发展。

三.人通过自己的劳动与自然界发生联系,并协调与自然的关系。

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首先必须能够生活,而为了生活必须进行物质生产劳动来满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等需要。

人类生存面临的威胁

人类过度的掠夺自然资源和在发展中对环境的破坏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已经将人类的生存逼到了绝路上。

首先是对于珍贵物种的掠取速度超过了一个种群繁殖更新的速度。当该物种受到法律保护时,这种掠取就成了偷猎,历史上不少大型动物就是因此而绝灭的。现在仍有不少生物因此而濒危,如虎、象、犀牛等。

其次,人类活动范围大肆侵占动植物生存区域,使得多样性极其丰富的自然生态系统向多样性极其单调的农业生态系统转变。

人类的最恶劣自然破坏行为是对环境的污染。它不仅使得动植物大量死亡甚至灭绝,还将人类自己的生活环境变成污水池,垃圾场,空气和阳光是有毒的。

参考文献

蒋志刚,马克平,韩兴国,《保护生物学》,杭州:杭州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论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此同时,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

(二)人与自然的统一与历史发展

马克思不仅把实践概念作为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石,而且将实践概念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起点,实现了自然与社会历史的统一,构成为辩证的、实践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人与自然相统一学说,即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理论与自然环境之统一学说。因此,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理解和把握自然界及其与人的辩证统一就是马克思主义自然环境理论的一个基本特征。对此,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也是赞同肯定的。正如施密特所说:“马克思的自然观与其他各种自然观的区别,首先在于它的社会历史的特征。”至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自然环境理论和社会历史理论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因而,马克思人与自然统一学说的社会历史特征与它的实践特征是内在统一的,这在理论上,体现了马克思人与自然统一学说的本质特征;在实践上,揭示了人与自然统一的现实基础。

1、马克思在批判黑尔格等人的唯心主义自然观和费尔巴哈等人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上,用人与自然在社会实践中历史的辩证统一的唯物主义自然环境理论,克服了人与自然在“绝对精神”中统一的唯心主义自然观,抛弃了人与自然分离与对立的机械的非历史的抽象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使辩证的、实践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人与自然统一学说登上了王座。大家知道,费尔巴哈在反对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过程中,虽使唯物论重新登上了王座,但没有克服旧唯物主义满足于抽象的自然与抽象的人的对立,都主张与人分离的自然以及与自然分离的人。因此,费尔巴哈自然观的最根本的缺陷,就是与历史观的分离,使他的自然界是没有历史的自然界,解释自然时是唯物的,当然是机械性、直观性的,解释历史时是唯心的,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批判的那样,他必然“重新陷入唯心主义。”因而费尔巴哈在历史观上必然是唯心主义的。我们看到,在费尔巴哈的思想框架内,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唯物主义的机械性、直观性和唯心历史观是一致的。这就使得费尔巴哈自然观必然割裂了自然文化发展与社会历史发展的统一性,认为两者是没有关系的,这实质上是把自然界排斥于人类历史即人类的社会实践过程之外,把自然界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也就是把历史从自然界中排除出去。这样,费尔巴哈也就不可能看到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历史发展对改变外部自然界的作用与影响以及由此出现的自然界的属人的变化。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道出了费尔巴哈的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的分离与对立;与之相反,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环境理论与社会历史理论是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历史发展中辩证统一的,现实的自然界是被社会历史所中介过的,而不是游离于人类历史即人类社会的生产实践之外的异在。社会历史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2、马克思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与自然界在社会实践中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与相互演变的自然历史过程,因而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不同的人类历史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远古时代,人和其它动物一样只能拜倒在自然面前听命于大自然的摆布,成为自然的奴隶,人们用神话的方式来表达对自然的看法,形成人类童年时期的“自然宗教”。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已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象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象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这种“自然宗教”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原始的,朴素统一的关系。“这种自然宗教或对自然界的特定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的,反过来也是一样。这里和任何其他地方一样,自然界和人的同一性也表现在: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人对自然界低水平的能动作用与低水平的社会形态形成了一种统一,一种狭隘的同一性,两种狭隘关系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很重视实现的自然界在近代工业实践中的具体生成问题,认为近代工业表示了自然界被历史的进程所改变的近代水平,是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近代水平。我们可以这样说,人对自然界近代水平的能动作用与近代水平的社会形态也是形成一种统一性,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性’,而且这种统一性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快或慢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当然,马克思恩格斯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视角确证不同社会历史阶段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的不同表现形式,是要揭露近代工业在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造成的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向人们指明要从特定的人类社会历史条件出发来认识与把握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必然选择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古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全面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结语】

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还要对自然进行涵养保护。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应是共生、共赢、共荣的伙伴关系,必须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前提,克服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思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

在我们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高度关注的议题之一。人们普遍认识到,人类目前所面临的人与自然不和谐问题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复杂和严峻,但是人类绝不可能退回到被动适应自然的道路上去,只有依靠科学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资源的合理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人与自然关系严重失衡,主要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有限,并受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地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代替了人与自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在我们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  

前不久,“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评选终于尘埃落定。一直致力于环保事业的新疆雪莲维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饶峰作为西北地区唯一入围的人物,虽然最终未能当选,但他提出的一个观点却引人注目:“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面改造获取,一面要涵养保护。这是人与自然正常的关系,也是人与自然的理想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关系。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在人类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演进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处在不停的演变中。这种关系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阶段,即原始的农耕文明阶段,人与大自然是相对亲近的,人类从属于自然;第二阶段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天人相分并对立”阶段,即近代工业文明阶段,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主奴关系”。这一阶段以人类大规模地征服、改造和利用自然为特征,人与自然的关系日渐走向疏离;第三阶段是人与自然重新走向和谐的新“天人合一”阶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这一阶段呈现出人对自然关系的新认识和某种程度的复归。

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马克思曾说过:“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才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最终归宿。

人类从洪荒时代走到了文明的世纪,人类的智慧创造了经济的奇迹,但无知与贪婪却留下了可怕的后果。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地球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在我们经历了禽流感、非典、海啸、地震等天灾之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如果说“禽流感”、“非典”等是自然对人类微观方式的警告,那么“海啸”、“地震”、“沙尘暴”等则是自然对人类宏观方式的警告,这些天灾都可能毁灭人类。人类的科技发现、发明与发展,可能会降低天灾带来的危害,但不能根本消除这种灾害。人们渐渐从噩梦中觉醒: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

近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人类实践的范围不断扩大,人类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对自然均衡状态的破坏也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已成为世界性公害。目前全世界有10亿以上人口生活在污染严重的城市,而在洁净环境中生活的城市人口不到20%。全世界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口缺少安全用水,每天有数以万计人的死与水污染有关,食品中毒事件经常发生。由于自然资源非正常利用,干扰了自然生态的正常演化,破坏了整体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出现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

人与自然关系严重失衡,主要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有限,并受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地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代替了人与自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注意到眼前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而忽略了自然永存的内在价值,为了满足眼前局部的利益,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以至于危及人类的持续发展。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与此同时,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所以,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还要对自然进行涵养保护。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应是共生、共赢、共荣的伙伴关系,必须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前提,克服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思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

在我们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高度关注的议题之一。人们普遍认识到,人类目前所面临的人与自然不和谐问题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复杂和严峻,但是人类绝不可能退回到被动适应自然的道路上去,只有依靠科学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资源的合理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千古不朽的课题,也是哲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哲学发展史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科学地阐明了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问题,提出了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自然观,是我们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考察人与自然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与发展,克服对这一关系的朴素性、机械性和片面性认识,使人与自然关系研究获得科学的起点与方向。自从有了人类,人就与自然发生关系。人参与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获得能使自己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自然界作为人类生命的支持系统而存在。自从机器大工业出现后,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加,人们向自然界索取物质资源的数量急剧扩大,大片土地开垦和森林砍伐,引起了大量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工业“三废”的无控制排放,严重地污染了空气,一些物种灭绝,而另一些物种又泛滥成灾,造成了自然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这种因生存需要和生产发展而导致的非自愿失衡对人类生存的危害已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来,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尽管人们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资金短缺、技术落后,加上自然生态的破坏和失衡加剧,环保问题异常严峻。从全球范围来看,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人与自然的关系日益普遍化、深化和尖锐化,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成为迫切的需要,在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尤为重要。人与自然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之摆脱生态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人类生产实践活动的历史演进,从人与自然的原始和谐演变为相互对抗,直至人类对这一关系进行深刻地反思,在对抗中趣于和谐,二者的关系必将为未来社会中的真正和谐所克服,人与自然在此基础上不断向前发展;而人与自然对抗的消除、真正和谐的实现有赖于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调节”,即人在努力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实践水平、协调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和过程中努力协调自身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是坚持“五个统筹”之本,体现了可持续的发展平衡关系。

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古往今来,不同时期的哲学家们曾从不同的角度对此加以多方探索,都希望能找到一个完美的答案。人与自然究竟谁起决定作用,是自然决定了人的发展还是人类主宰了自然界的运行之类的问题,几乎是不可能回答的。因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自身都不是抽象的、凝固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处在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所以,两者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必然呈现不同的态势。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比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认识追溯得更远了,因为在这之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东西了。”①马克思说过:“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②针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恩格斯讲到:“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③

20世纪人类历史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这就是从50年代中期开始兴起的以微电子技术为主导的世界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中,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在技术体系和产业结构中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人类从此由传统的工业社会迈入了崭新的信息社会。伴随着信息社会所出现的一切变化,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也日益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

⑴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

⑵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强度不断加大,形式日益多样化。

总之,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曾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未来社会的发展中还将会出现更加复杂多样的表现形态。从根本上讲,正是由于这种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特点的人与自然的既对立又统一的相互作用,才最终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人的完善和自然的进化。这将会是一个与人类共始终的、永恒的动态发展的进程。

二、人与自然的对立

自从世界上有了人,就开始了人与自然之间永不完结的对立。在人与自然的对立过程中,人类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凭借自身的智慧,使自己拥有越来越强大的能力。当代人类所拥有的改造自然的巨大能力,在给人类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和广泛的社会文明的同时,也给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生态平衡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表现在:

⑴ 人与自然的对立是人类本性的一种体现。人类社会作为一个与自然相对的独特系统,是自然界长期进化发展的产物。它的存在和发展要依赖自然界,要占有和消耗外部自然,与自然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人类对自然的依赖,是以从自然界中分离出社会生活自然条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从自然界分离出社会生活的自然条件,是人类社会生活区别于动物生命活动所特有的规定性。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从不满足于已有的现实,总是渴望打破现实存在的界限,不断超越环境的现实。这种基于现实又不断追求超越现实的欲望和需要,是人的一种本性。人的需要这种自我增生的趋势,不断地建构起人与自然界的新的分离和对立。

⑵人与自然的对立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内在根源。在人与自然的对立中,人类通过自己的劳动不断地使自然界向着适合人的方向人化。人类能力的每一个进步都在自然环境的人化中得到印证和表现。人类对自然的人化程度是同生产力水平、实践方式相一致的。随着数学、天文学、医学、酿造术的进步和农业、手工业、商业、冶金、航海的发展,人对自然的认识深化了。在此基础上,人类利用自然,改变自然,开始逐渐摆脱原始人类屈从于自然的奴隶地位。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人们再也不甘心在自然面前俯首听命,而是敢于正视自然,高扬人的尊严,强调人的理性力量,借助科学与实践,人类成为自然的主人。在广度上,当代人类实践的影响不仅遍及地球的每个角落,而且直接影响地球表层的生物圈、大气圈、岩石圈的状况。人类对自然作用的方式不仅表现为改变地表动植物,改变生态系统的热平衡,而且直接改变了自然循环过程和自然界的进化方向。

人们不能希望人与自然关系稳定平衡状态的最终确立。在对立中保持人与自然的统一,在统一中人与自然又不断地产生新的对立,是人类生活的两个基本内容。

三、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实践的基本问题。人的活动和动物的活动不同,人的活动在本质上是实践。实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基本的是生产实践。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实践的和理论(认识)的关系,即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改造与被改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其中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更为重要。无论是改造自然,还是认识自然,都要涉及并必须首先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或矛盾,是实践中首先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中的基本问题必然也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首先,生产实践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最基本活动,而生产实践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或关系的。其次,从实践活动的主客体看,主体是人,而不是思维,思维仅是人的一种属性。作为实践活动的物质承担者的人,在实践活动中不只是以人的思维同客体发生联系,而是整个的、完全的人同客体发生联系。最后,实践是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也应是现实的、感性的,而只有人与自然才是现实的、感性的,思维与存在则是抽象的。

⑵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认识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关键。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后,便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种力量与自然界相抗衡,从而发生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外在的、强加的,而是自然界本身的一种关系。马克思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④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它所关注的焦点是世界对人的意义及人在世界中的地位问题。只有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作哲学的基本问题,才能正确认识人在现实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⑶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贯穿哲学发展史的中心主题。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实践中首先要解决的基本问题,而由人与自然的统一构成的世界是哲学研究的对象,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成为哲学探讨的永恒主题。实践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实践的内容和形式、广度和深度各不相同,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状况也不相同。这一现实反映到哲学上来,就决定了不同历史时代的哲学具有不同的特点。哲学是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状况的最高理论表现。在哲学基本问题上,只有人与自然的矛盾才是真正贯穿哲学认识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才真正成为基本问题,而思维与存在等则不是。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由于实践的发展水平不同,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状况不同,哲学的中心主题也不同,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般与个别、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就是哲学基本问题在古代和近代西方哲学的具体表现。从更严格、更准确的意义上说,一般与个别、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只是古代和近代西方哲学的主要问题,而不是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仅仅是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的一个方面本质联系的反映,而不是全部联系的反映。只有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全面、综合地反映人与对象世界的各方面本质联系。因此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贯穿哲学发展史的中心主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论文

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双重和谐 内容包括 持续 可持续持续发展自然 人与自然 和谐

【内容提要】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刻的价值内涵,它涉及人、人与自然和人与的关系。可持续发展首先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通过对传统发展观的反思,人们认识到增长只是社会发展的手段,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和最终目标。可持续发展还是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和谐协调的发展。人与自然相互对立和役使的时代理应终结,和谐融洽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正成为人类共同的理想。此外,人与人的和睦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和保证。人类社会中的不公与强权是导致生态失衡的深层原因。因此,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使人与自然协调的前提。

【关 键 词】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

【 正 文 】
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在其化过程中,经济增长几乎都是靠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高消耗来支持的,由此导致全球性恶化,以致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保护”的做法,又造成了经济上的重负,这是一条无异杀鸡取卵的发展道路。
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CD)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次提出了一个较为世人公认的“可持续发展”概念:所谓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样,就将全球性问题上升到了发展观的高度,并凸显其价值观的意义。1989年第十五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不削弱子孙后代的声明》,声明中不仅强调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更指明它绝不包含侵犯国家主权的含义。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对世界各国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对中国的发展更具有特殊意义,它是中国摆脱贫穷、、资源和环境困境的唯一正确选择。我国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对可持续的研究和实施,把它既看作是挑战,更看作是机遇。
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刻的价值内涵,它涉及人、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

一、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

旧的发展观是一种片面的的发展观——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了人的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过去近三百年来工业发达国家的传统发展模式所带来的占统治地位的发展观,就是这种旧的发展观。以单纯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这就使人成为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从而造成马克思所说的“异化”现象,也造成了人的单向度的发展,最终造成社会的畸型。尤其是本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三种变化:一是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和经济规模的空前扩大,经济增长了近百倍,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大大推进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二是人口的爆炸性增长,本世纪世界人口翻了两番,达到57亿,并且仍以每年8000万以上的速度在继续增长;三是在经济增长和人口增长的双重压力下,造成了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与消耗,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导致全球性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世界面临着人口、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的严峻挑战。这说明旧的发展观已经破产,人类迫切需要一种新的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提出,正是时代的要求,它与机械发展观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将发展的中心由“经济”过渡到’人”。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传统发展观,只着眼于暂时利益,其重心在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它没有看到,经济增长只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是为人的发展提供物质前提条件或手段的。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观,其重心是放在发展“主体”,即人上面的。第一,这种观点认为,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目标。罗马俱乐部《增长的极限》的报告所得出的悲观结论必然为不少人所反对,但“可以维持”的发展观点,已经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它为人类如何认识现实和未来,寻求完整的社会发展模式,开辟了一个新的思维角度。第二,人是发展的主体和动力。人是一切发展的策划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第三,人是发展最终的者。人的认识和实践不仅仅决定社会能否向前发展,也可以检验这种发展。发展既取决于人们的活动,又取决于人们的价值观。
从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目标及其原则都可以看出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第一,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该建立在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第二,它的目标是: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要得到满足,个人得到充分发展,又要保持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第三,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则:一是公平性原则。强调本代人之间的公平、代际之间的公平和资源分配与利用的公平。二是持续性原则。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三是共同性原则。虽然国情不同,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模式不同,但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是共同的,而且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只有一个共同的未来;面临共同挑战,人类只有形成共同的认识和共同的责任感,采取共同的行动。
在社会发展问题上的以人为本,是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各方面潜能的发挥,促进人的个性的丰满,促进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提高,这些要求既是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也是整个人与自然关系“协调”的目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人的活动而遭受破坏,亦可由人的活动来协调。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就需要改变人们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使人们建立起尊重自然、减少浪费、保护生物圈的新的发展观、价值观和自然观。价值观的改变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系统调控结构中最深层也是最本质的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人类基本原则及消费方式、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改变的与基础。实际上,目前大多数人并没有充分了解个人生活方式与缓解贫困、资源利用、保护环境之间的联系,也不了解改变自己的行为对自然和他人有何影响。因此,应该通过各种系统、大众传媒,宣传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知识,使大众学习和了解人与自然关系相协调的重要性,特别是要从上已经发生的危机和教训中学习、吸取经验、思考克服困境的办法,找到正确的行为方式,建立起新的道德观念,使每一个人都按照新的规范采取行动。
佩鲁在《新发展观》中说:“个人的发展属于个人本身的职责,相对于其他人来说,任何人都不能摆脱对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所负的责任。这种要求已被许多所公认,并被许多宗教教义所强调。然而,从完全不同的经验观察和历史的观点来看,同样明显的是,个人的活动是发展的主要动力,并且是对任何发展形式的最终检验。”(注:佩鲁:《新发展观》,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144页。)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包括人自身的发展和为人的发展提供保证条件的社会各方面发展两个方面。人的发展是人自身建设的一个过程。在联合国大会开展的名为《发展的目标、过程和指标》研究项目中,提出的定义是:“人的发展是指人在各个生活阶段上的发展,以及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某种和谐关系的构成,保证人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而又不使社会或自然受到损害、掠夺或破坏。”
发展目标经历了从“经济”到“人”的转变,其深层原因在于只有把人自身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才有意义,也只有使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才能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得到发展。人的发展有时可以不作为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直接目标表现出来,但不能把某一阶段的子目标当成总目标而使社会发展误入歧途。

二、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双重和谐

人类自诞生以来,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处理两大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人类的历史,可以说,就是处理这两大关系的历史。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既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反思的结果,也是对人与人的关系进行反思的结果。人类要想继续蓬勃地发展下去,就必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使之保持和谐的状态,只有人们在观念上发生了根本改变才有助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从上看,人与自然之间从来没有建立过真正和谐的关系。起初,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对自然缺乏科学的认识,人只能受制于自然,在自然灾害面前没有任何抗拒能力,对各种疾病也没有任何防治能力,的增长非常缓慢。以后,人在与自然的斗争中,逐渐获得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人变得聪明能干起来,有了科学技术,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人口的增长速度也加快了。尤其是进入社会以来,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加强,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发展获得了空前的速度与规模,创造了日益丰富的物质财富和日益发达的物质文明。但是,正当人们陶醉于自信人类能够统治自然、驾驭自然的时候,人们发现:人类已过度消耗了自然资源,严重污染了自然,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损害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现在,人类正面临着一系列全球性的环境和资源问题,不但给当前的人类发展造成困难,而且对子孙后代的生存构成威胁。怎样才能走出困境,人类必须认真反思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教训。从反思中人们认识到,自然与人或人与自然之间都不应该是主仆关系、奴役关系,人是自然的奴隶或自然是人的奴隶的时代应该过去了,努力在人与自然之
间建立起友好的和谐关系的时代应该开始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思想正是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这种理想作为追求的目标,要求人类社会系统与地球自然系统和谐相处、和谐发展。
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有过精辟的论述。的辩证自然观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
首先,人是从自然中分化出来的,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一部分。脱离自然界的人,同脱离人的自然界一样,都是空洞的抽象,现实、事物、感性都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产物。恩格斯说:“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似的,一一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第383-384页。)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伟人就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人类只不过是大自然系统中的一部分,自然与人应该是在平等的地位上,人类之所以能“统治”自然界,是因为我们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规律,而不是去奴役它。
其次,人作用于自然,自然也反作用于人。人依赖于自然而生存,自然为人类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人通过劳动改变世界,同时也在改变人本身,恩格斯反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他说:“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如德雷帕和其他一些自然研究家或多或少持有的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第329页。)同样,人类从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出发来作用和改造自然,自然也会给人以反作用。如果人类不遵循自然规律,任意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自然也会予以“报复”。

第三,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动态变化的关系,人与自然的支配和反支配关系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而变化与转化的条件是人认识和征服自然的能力。在人支配自然界的问题上,恩格斯曾有如下著名论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在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取消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1995年,第383页。)因此,恩格斯告诫我们要正确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过程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影响,不仅感觉到而且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一致。
马克思和恩格斯唯物辩证的自然观的精神实质——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无疑对当代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和重新定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对人与人关系的哲学反思。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印度诗人甘地说过,自然满足人的需要绰绰有余,但却不能满足人的贪婪。对自然的态度实际上体现的是人类的文明程度。对此,社会公众必须有一个共同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来节制物欲与规范人的行为。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综合协调既取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还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整合与协调,后者直接影响到前者。《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中提出:“满足人类需求和愿望无疑是生产活动的目的,所以务必要在可持续发展概念中再强调它的中心作用。贫穷往往就是人们不能满足其生存和福利的需求,即使资源和服务是存在的,同时,那些没有陷于贫穷的人们的需求却可能带来重大的环境后果。”(注: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著,《我们共同的未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6页。)
人与人的关系较人与自然的关系相比,显得尤为复杂。人类本身也面临着一个更高层次的自我发展与自我更新的问题。历史发展到今天,在人类面临种种环境问题及其本身复杂的社会问题困扰之下,要摆脱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
西方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在世界的蔓延,也是导致人与人的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佩鲁在《新发展观》中说:“当前的思维正举步维艰、半推半就地摆脱着一经产生就泛滥开来、现已堕落成同其原始形态大相径庭的粗俗享乐主义和唯物主义的个人功利主义。以当代各种经济学为基础的‘哲学’反映了一种交易,这种心理破坏了人们之间的伙伴意识,随之破坏了一切哲学和宗教尤其作为人性来看待的价值观念。”(注:佩鲁:《新发展观》,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8页。)这种价值观念势必导致人人为我的主导思想,引起人与人关系的紧张。而摆脱旧的价值观念,树立新的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念对社会发展来说是相当重要的。
国际上最初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社会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要考虑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后来的重要补充是“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表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人与人的平等,包括“代际平等”和“代内平等”两方面。第一,体现未来价值取向的代际平等。它强调在发展问题上要足够公正地对待后代人的发展,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能力为代价。这里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当代人对后代人生存发展的可能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后代人的意见在现代无从得到反映,因此加强对未来人负责的自律意识就显得特别重要。二是可持续发展要求当代人为后代人提供至少和自己从前辈人那儿继承的一样多甚至更多的自然财富。如果某一代人给下一代人留下的自然财富少于他们从前辈人那儿所继承的,这就意味着他们使下一代人的状况变差了。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的是让下一代人的发展比上一代更好。第二,体现空间观念的代内平等,它强调任何地区、任何国家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别的地区和国家的发展为代价,特别是要注意维护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需求。这也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在“只有一个”的地球上,任何地区、任何国家都没有无限制发展的自由,都必...

补充回答:须以不给其他地区和国家带来危害作保证。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讲代内平等,就是地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必须服从全球利益。二是整体发展的关键是要在地区、国家和全球范围内防止和消灭贫富两极分化。许多资料表明:全球资源恶化的根本起因,尽管有贫困地区为求温饱而不得不掠夺性地利用资源,更有富裕者为求最大利润和奢侈享受而滥用资源。所以,只有采取资源环境公正配置的原则,缩小两极分化,才可保持发展的持续性。而且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因此,贫困者的生存需求应当先于富有者的奢侈需求,才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通过反思我们应该认识到,影响当代环境问题有两对矛盾:即人与自然的矛盾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它们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不应该仅考虑到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自然生物之间的不平等性,却不去深入思考这种矛盾和这一不平等性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更不能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来实现人与自然物质的平等。正是通过对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对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反思,人们认识到,人与人的和谐关系将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前提和保证。的事实已向人们表明,当人与人之间,亦即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之间如果处于敌对的互相残杀的战争状态,自然环境无疑将遭受严重破坏。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是如此,不能想象当一部分人侵略另一部分人,另一部分人又必然奋起反抗时,人与自然还能处于和谐之中。目前,虽然世界大战没有打起来,但局部战争接连不断地发生,波黑战争、阿富汗战争、刚果战争、海湾战争,包括刚刚发生的北约对南联盟的空袭,一系列的局部战争对生态的破坏都是非常严重的,对地球上人类和其他生命造成了长期的危害。
除此之外还应当认识到人类贫富对立所显示的不公正、不平等、不正义,是生态问题的深层原因。生态种族主义以及生态殖民地问题更影响到人与人之间和谐,发达国家对此应负主要责任。发达国家应与发展中国家联合行动,共同维护国家独立、主权,不干涉别国内政;维护国际秩序中公平、正义、平等、互惠的原则;尊重生命和自然界;尊重各国根据自己情况独立自主地发展经济的原则等。从根本上消除人类的贫困现象,从而为环境保护创造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消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应该是消除人与自然之间不平等的前提。
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什么
人与自然对立的原因毕业论文 摘要:;;;;人类与自然的发展历经三个时期:古代的自然统一时期,近现代发展与危机并存的时期和当代倡导的协调发展的新时期。本文着重探求人与自然对立情感是如何一步步地产生的,并从人类与自然共同发展的三个阶段说明其产生的原因。

;;;;在今天,我们不难看到一幕幕令人痛苦的场景。近有中国五大河流,几乎无一例外地遭到污染,以致水土流失,森林减少,沙化扩展;远有南极的企鹅、北极的小白熊、深海的珊瑚,都受到各类有毒化学剂的污染;地球母亲的生命正一天天被蚕食,她痛苦、她颤抖、她呻吟,可是有多少人理会呢?;
;;;;人类自身的发展就是一部与自然关系不断演化推进的历史。这里所谓的自然指的是地球上除人类外所有物种山川共同组成的体系。从古代的自然统一时期,近现代发展与危机并存的时期和当代社会倡导的协调发展的新时期。目前我们与自然的关系被认识得越来越深刻,已早以不是过去简单的依赖或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共生共享,协同发展的关系。用我们中国传统来诠释,那就是唇亡齿寒。
;;;;不可否认,自然孕育了人类的演化,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是人类的母亲。但多年来,人类自身却形成了对自然的敌视和对抗,人类为什么会对自己的母亲产生这样的情感呢?本论文着重探求人与自然对立情感是如何产生的,并详细说明其产生的原因。下面我们分三个阶段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古代自然统一时期

;;;;古代统一时期包括原始时代和时代。原始时代是人类利用环境的蒙昧阶段,在这个时代,人与环境关系的特点是人类对自然的依赖,自然对人类的主宰。农业时代是人类改造环境的初级阶段,这个时代的特点是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产生了初步的对抗,出现了相互竞争和相互制约的局面。应该说人类对自然的对立起源于这一时期过程中,人类在自然强大的力量面前所表现的无能为力。这时人类对自然的对立只是一种萌芽并产生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中,但这种对自然对立的萌芽却对人类文化发展的多样性极具影响力。
;;;;这种对立的情感在不同文化中产生了两个方向的文化精神发展方向。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化——在自然力量的约束下小范围的改造和发展,对自然形成尊崇,臣服的心态。因此中国古代的封建统治者根据这种情感心态,把自己称为天子以获取对人民无可争议的统治。说:"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在这样;一种统治制度下,一旦人民对自己的统治者有任何的不满,就会将这种情绪转嫁到大自然上。当然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笃信统治者是自然代言人,而责怪上天选错了人,另一种情况是明知这是一种骗局,但敢怒而不敢敢言,只有借题发挥。无论是那种情况,长此以往就开始形成了对自然的种种不满。
;;;;另一种文化发展则是西方不断向外扩张,不断开发自然,不断获取财富的欲望和一种追求成功的自我满足。在这种文化影响下产生的对自然的对立的完全是在开发过程中失败造成的。在强大的大自然面前,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和手段,加之受制于当时环境条件,失败不可避免地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心受损。所有的这一些都会形成对自然的愤懑和怨恨,进而对大自然的对立情绪开始形成,并持久地把自然看成人类的对手和征服的目标。勿庸置疑,人类对自然的对立情绪是科学水平提高,技术技能拓展的动力。但正是两种文化下对立情绪和心态产生的背景原因的不同,导致对自然的开发和科学技术利用的不同。
;;;;在这个阶段,尽管的手段和技术有限,但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环境问题也开始出现,主要表现在森林、草原的大面积破坏;气候变坏,部分土地沙漠化;土地盐渍化;农业的发展、的增长和聚集,城镇的增多和增大,超量的生活废弃物也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
;;;;从全面来看,在以自然为基础的整个古代社会中,人对环境的改变在大多数情况下尚未超出环境的容量,环境可以不同程度地得到相对的恢复,自然因素仍较多地限制着人类的活动。在强大的自然力的制约下,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处在一个自然的统一和相对平衡的时代。但正是在这种平衡时代,由于人类对自然的对立导致人类对自然的开发不断加剧,人类自身欲望不断膨胀使人类社会进入了时代。

;;;;二、近现代发展与危机并存的时期

;;;;进入工业时代,西方开始了前所未有的膨胀和扩张。即使是相对封闭在遥远东方的中国也没能逃脱。很明显在局部自然资源被开发殆尽,全球自然资源很容易成为目标。加之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的突飞猛进,尤其是新兴科学门类的出现,如:化学,使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登峰造极。
;;;;人类取得了征服自然、改造环境的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这时的自然的范围超越地球的概念,扩展为地球以外的太阳系甚至外太空。在人类物质财富巨大增长的背后,却是环境状况的严重恶化和退化。这种矛盾主要表现在:人对自然无限制的索取和环境资源的匮乏;环境的全面污染和整体环境状况的恶化;植被、物种大批减少和生态失衡的加速;人口数量急剧增长和环境承载力的限制。
;;;;这时人类对大自然的对立除了来自于不满自然无法提供更多的资源以外,更多的是对自然破坏后所产生无以伦比的反噬。前一个阶段人类与自然的对立还仅仅是单方面的,是局部的。而到这个阶段,这种对立就引发为双向你来我往的和一种全球性的。
;;;;工业化、现代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它既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和希望之所在,又是产生各种环境问题、引起人与环境关系对立的原因之所在。
;;;;科技与物质文明在这个阶段都有着惊人的进步,由探索地球的每一寸土地,攀登珠穆朗玛峰,深入地心海底,到登陆月球,飞越太阳系,由发明X光透视人类身体的构造,利用抗生素歼灭细菌,到器官移植,基因改造。小小的地球同时养活了六十多亿人口,从前说人生七十古来稀,今天人活百岁不稀奇。人类征服自然,引发全球消费,带动发展的理念,带给人类物质生活不少改善,但同时也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其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急剧增强,激发了"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万能主义"思想的产生膨胀,致使人类自己作为自然的主人,以主宰者的身份凌驾于自然之上,对自然的征伐与改造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范围。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本源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错误认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就集中在如何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
;;;;曾就有学者指出:人口爆炸性增长,资源、土地、粮食紧张短缺,全球各大湖泊江河,几乎无一例外地遭到污染,以致水土流失,森林减少,沙化扩展。再放眼看看世界,南极的企鹅、北极的小白熊、深海的珊瑚,都受到各类有毒化学剂的污染,大气层破坏,全球气温上升,引发暴风、热浪、寒流连年侵袭。现代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造成水和大气层的污染,形成臭氧层空洞。这些现象正向人类发出警告:地球的现况必须正视,造成这种现象的理念必须纠正,否则人类必将自食其果。所以说在这个阶段人类与自然的对立已经到了一种同生共死的水平。如果无法处理好这种对立将直接把人类送还给自然,烟归烟,尘归尘;或者人类直接葬送地球,从而毁灭自己。这当然是我们不希望看到和发生的。

;三、当代社会倡导的协调发展的新时期

;;;;在当代社会,环境退化已成为全球性现象,人类赖以生存的四大生命系统——森林、草原、渔场、农田都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各种环境问题的发展使有识之士率先认识到,人们仅依靠环境的自我调节已不能解决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调整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和制约自己的行为,实现双方和谐相处。
;;;;地球上一系列环境问题大都由于人口增长对物质能量的需求扩大而又尚未找到满足需求的有效途径造成的,不可更新的资源面临耗竭是又一个重大问题;另一个重要问题则是环境污染的加剧。人类所直接面对的生态系统正向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方向演化。协调人和自然关系的呼声与日俱增。因此目前我们不再争论人类和自然谁主宰谁,也不再说人类和自然的对立,说的更多的是协调,统一,共生和可持续发展。
;;;;要使人和自然协调发展,首先是要在认识方面重建人和自然是相互依存的有机统一体的观念;其次是要在实践方面通过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来完善人类自身的认识和实践能力,在社会规模、国家规模乃至全球规模上合理地组织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因此,树立人和自然应是和谐的“伙伴关系”的观念,乃是协调人和自然关系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如果没有这种观念上的进步,即使人类在实践上继续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也不会使其朝着协调人和自然的目标上去努力,相反还会加剧环境恶化的趋势。
;;;;协调人和自然关系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发展科学来完善人的认识能力,通过发展技术来完善人的实践能力,并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地组织人类的生产活动。

;;;;前车之鉴,后世之师。。恩格斯指出:"到目前为止存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重复和积累才发生的进一步的结果,是被完全忽视的。"人类如不加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必将危及后代生存,目前不可再生资源已经很少,可再生资源也已严重破坏,人类并没有给子孙后代留下丰富的遗产,反而借用了他们生存享受的权利,这是多么不公平!;我国古代先哲早已以其天才的睿智洞察到了这一点。“天人合一”这一命题和“天地人合”这一自然观念都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深刻思想。
;;;;在人类历史上,许多和地区曾创造过灿烂的文明,但由于不注意生态的保护和人口的控制,结果资源枯竭、土壤贫婿,对大自然的破坏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全世界著名的古老文明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因为受到大自然的严历惩罚而造成文明的中断或衰落;近代以来的工业文明更是空前地破坏自然环境,同时也带来更为严重的灾难。在经历一次又一次严重的惩罚之后,我们人类终于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放眼未来,立足长远,顾及子孙后代,把长远利益置于眼前利益之上,使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物质的消耗、废物的排放与地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给后人留下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这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负责的问题:人类该如何和照顾地球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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