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国税局面试公告 2016天津国税面试公告

根据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3月20日。每天上午8:00开始,当日面试的全部考生请于上午7:30到达面试地点入围封闭管理,截至当天上午7: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下同)。当天面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内等候,中午由我局免费提供午餐及其它备品。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015年吉林省国税局面试公告 2016天津国税面试公告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印章)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6.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7.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本人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10.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2014年3月3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邮编:130042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联系电话:0431-88994065。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4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时,也方便参加面试考生认知和熟悉面试地点及行车路线。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名单将于2014年3月10日以后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 面试考生分组名单公布。招录机关将于2014年3月17日前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确认方式分为电话确认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面试确认即可)。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431-88994065。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确认: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发送邮件到gshr0431@163.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报考职位代码)职位面试”(如:李丹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0703081001职位面试)。我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面试确认信息收悉”进行回复。逾期未拨打指定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其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弃声明请特快专递寄至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邮编:130042)。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www.jl-n-tax.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内容,有关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名单、面试考生分组名单、体检和考察等要求将通过本网站发布。体检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5.面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均由本人自理。请面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附件: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xls

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doc

1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xls

根据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3月20日。每天上午8:00开始,当日面试的全部考生请于上午7:30到达面试地点入围封闭管理,截至当天上午7: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下同)。当天面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内等候,中午由我局免费提供午餐及其它备品。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印章)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6.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7.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本人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10.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2014年3月3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邮编:130042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联系电话:0431-88994065。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4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同时,也方便参加面试考生认知和熟悉面试地点及行车路线。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名单将于2014年3月10日以后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 面试考生分组名单公布。招录机关将于2014年3月17日前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确认方式分为电话确认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面试确认即可)。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431-88994065。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确认: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发送邮件到gshr0431@163.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报考职位代码)职位面试”(如:李丹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0703081001职位面试)。我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面试确认信息收悉”进行回复。逾期未拨打指定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其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弃声明请特快专递寄至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邮编:130042)。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www.jl-n-tax.gov.cn,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内容,有关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名单、面试考生分组名单、体检和考察等要求将通过本网站发布。体检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5.面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均由本人自理。请面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附件: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xls

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doc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xls

相关链接>>>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汇总

2015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通知|面试时间|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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