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G101 11g101 1图集讲解

11G101-1助读和讲解样张

  (2011-09-10 21:41:10) 转载▼

标签: 助读

讲解

分类: 构造与平法

11G101-1助读和讲解









本页注1关于la不应小于200mm,是针对标准图集和具体设计无专门要求的一般受拉钢筋来讲的,图集和具体设计已经明确使用12d、15d、150mm等情况,不需要受制不小于200mm的要求。这里的200mm,在老规范、老图集里是250mm。

本页注2的要求是规范对机械锚固的专门要求,这是因为机械锚固比普通锚固长度短,为了确实保证较短的机械锚固长度起到与普通锚固同等效果,必需对混凝土进行三维约束,以切实提升结构本体混凝土的锚固能力。





对Lc图示长度的匡正:约束边缘转角墙(一)非阴影区全部设置拉筋和(二)非阴影区全部设置封闭箍筋+拉筋,两者的lc理应相同,可是原图此处没画好。





对于一片剪力墙,”起步”不可以有两个,“第一间距”也不可以有两个,就好比田径比赛,如果有两个开始,就不可能只产生一个冠军。

梁间平板钢筋的排布,也是这个道理,从中间向两端分布,最后剩多少就是多少,不要人为制造所谓的第一间距。

板的变形呈锅底状,边缘加强,没有力学道理,中央加密方可缓解办的锅底状变形.

1、当通长筋直径与支座局部钢筋直径相同,应当在各跨跨中1/3区段任意位置实施连接;2、当通长筋直径小于支座局部钢筋直径,应当将支座钢筋在各跨1/3处截断,用较小直径的通长筋与其(两处)连接,连接长度用较小直径的N倍d;3、架立筋与支座局部钢筋的连接长度统一取150mm,不受直径制约,不受本图集53页那个 200mm的节制。



关于端支座锚固:先看大图的伸至柱外侧纵筋内侧,且≥0.4laE,此时此刻,hc-(保护层厚度25+箍筋直径10+纵向钢筋直径25+间隙25)=hc-85mm<laE;再看中间小图的≥0.5hc+5d,≥laE,此时此刻,hc>laE+85mm,究竟采用伸至柱外侧纵筋内侧,且≥0.4laE,还是采用≥0.5hc+5d,≥laE,临界条件是看hc-85有没有>laE,如果hc-85>laE,就可以直锚,反之,必需伸至柱外侧纵筋内侧,且≥0.4laE, 关于中间节点外底筋连接:901图集没有避开箍筋加密区,本页提出闪开1.5梁高,避开了2~4级抗震的箍筋加密区。





板有平板和立墙板两种,当为地下室外墙板时,后浇带要与地下室底板、外立墙板,梁顶板贯通,这类后浇带,应设置止水钢板,止水钢板会与梁箍筋发生矛盾,需要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时就与结构设计师会商出解决之道,两者必需牺牲一方。



分享 分享到新浪Qing

11

  顶

阅读(1496)┊ 评论 (21)┊ 收藏(4) ┊转载(56) ┊ 顶▼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转载列表:

转载 转载是分享博文的一种常用方式...

前一篇:[转载]考前寄语(6)——抓重点顾全面

后一篇:西安一工地发生坍塌被压工人均被救出已致7死5伤

评论 重要提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 ? 每日Qing话题 关注每日最热门博客

[发评论]

9545807652011-09-11 10:35:32[举报]

感谢一丁老师的精彩解读.祝;中秋快乐

-黑土2011-09-11 10:44:11[举报]

感谢一丁老师是解读、祝中秋快乐

  来自-黑土的评论

一丁2011-09-11 13:01:27[举报]

如果对您有所启迪,请您向亲朋好友举荐,如果觉得有问题(含深度、广度),请跟帖指出,以便在付印前再汲取广大网友的养分,使其更加完美,切实起到入门向导和进阶指引的作用。

茅洪斌2011-09-12 09:01:07[举报]

11G101-1与03G101-1、04G101-4相比没有实质性变化,了无新意,无非是把板与柱墙梁整合到一起,然而有些细微变动,无关宏旨。

博主回复:2011-09-17 20:09:57

有没有也无关宏旨。

月下闲人2011-09-12 11:41:33[举报]

觉得这篇博文的意义就在

茅洪斌

的回复这

博主回复:2011-09-17 20:08:55

见仁见智是推动事物进化的正常反响。

一丁2011-09-12 23:16:14[举报]

规范的进化是渐进而不是突变的。75页的附加筋需要时设置一说,我们争取了15年,才被写入图集。

一丁2011-09-12 23:25:01[举报]

98页下面的这句话,是许多人撬开其牙都不肯将这个讲给外人听的经验——梁箍筋与止水钢板的矛盾。

板有平板和立墙板两种,当为地下室外墙板时,后浇带要与地下室底板、外立墙板,梁顶板贯通,这类后浇带,应设置止水钢板,止水钢板会与梁箍筋发生矛盾,需要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时就与结构设计师会商出解决之道,两者必需牺牲一方。

小成2011-09-13 10:08:49[举报]



小鱼飞飞2011-09-17 17:37:12[举报]

请教唐老师,98页下面的这句话,例如我们工地的设计文件的地下室外墙上面没有楼层暗梁,而是设置了4根HRB400级直径22的钢筋,就不应该存在此种情况了吧?

博主回复:2011-09-17 20:07:50

板中暗梁也好,加筋也好,首先是必须进支座,其次是放在最下面。

烟波过客2011-09-20 17:20:08[举报]

期待后面的内容

刹那舜华2011-10-11 22:22:19[举报]

为什么labE没有使用?我是一个新学者,所以不明白。

博主回复:2011-10-13 00:06:18

何为labE没有使用?

yilo2011-10-20 14:50:12[举报]

有完整版本么

新浪网友2011-10-25 16:28:44[举报]

感谢一丁老师的精彩解读,不知道一丁老师出完整版没有

新浪网友2011-10-31 11:43:59[举报]

请教《砼规》2011和图集《11G101-1》中,LabE和LaE有无区别?查图集P.53,其值LabE=LaE;图集P.73~76、89等用LaE,P.90等用LabE;P.79、80、84等同一页中用LabE,又用LaE。令人困惑!

博主回复:2011-11-04 10:18:26

其实,新图集条理非常清晰,凡是弯折锚固和搭接就用0.xlab、0.xlabE或1.xlab、1.xlabE来标注,无弯折的直锚就用la或laE来标注。

blues2011-11-01 17:25:41[举报]

一丁老师:LabE和LaE的区别请您解惑了,谢谢!

博主回复:2011-11-03 14:18:02
11G101 11g101 1图集讲解

不该有惑,仅仅添加一个下标而已!

一丁2011-11-04 10:23:40[举报]

你还是你,只是今天的你比昨天的你,多系了一条领带或多系一根丝巾,你的同事照样认得你!同样,新规范的基本锚固比老规范的修正前锚固多了一根领带b而已。

新浪网友2011-11-04 16:16:12[举报]

一丁老师关于LaE和LabE的解复很明白,也很生动,“困惑”一点而通,乃大师风范也!谢了。当然,凡事均有意外。学生不才,查11G101-1P.84,节点②、③其上筋弯折锚固,却用的是LaE(La)。

博主回复:2011-11-11 23:59:56

本博可以与张三、李四、王二交流,但是不欢迎一切匿名信息,因为匿名信息与匿名信只是一字之别,一提到匿名,总让人有鬼祟那种感觉。

一丁2011-11-05 18:28:46[举报]

那是一不小心,搞错的,需另当别论。

一丁2011-11-05 18:30:25[举报]

没有不允许标准图集出错的道理嘛。

新浪网友2011-11-08 13:17:27[举报]

楼上说的都有道理(特别是一丁老师的解释),受益了。查图集《11G101-1》P.53中,labE与laE其值相等,为何又要用两符号呢?这里没弯锚、直锚的问题哈!莫非是给后面的弯锚或直锚图例作准备呀,想不明白。而同一页的la、lab是有区别的,la=ζa×lab嘛。如一般的说锚固长度(不涉及弯或直),该用labE,还是laE呢?请教了

博主回复:2011-11-11 23:55:58

请实名参与,本博不欢迎任何匿名信息!

新浪网友2011-11-19 09:50:29[举报]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4/190772.html

更多阅读

超高的炫舞套装合成技巧! 炫舞魔法神龙合成技巧

超高的炫舞套装合成技巧!——简介看到别人超炫的魔法套装很羡慕?魔法套装刷经验很爽?华丽的魔法套装亮瞎了你的大眼?今天小编带给大家一个技巧 让你合成套装嗨不停!超高的炫舞套装合成技巧!——工具/原料QB衣服 魔法棒系统货 点卷YY超

室内健身运动全套!动画讲解 11g101全套 讲解培训

第一部分腰部和腹部腰部练习【动作一】这个动作有些难度。:p侧躺在地板上,一支手臂弯曲,用手肘支撑身体,小臂向前。身体保持挺直,然后腰部用力下向,使整个下身接触地面,再拉起。重复此动作2组,每组20次。【动作二】站立,双脚分开比肩宽,两臂水

高一物理必修1《牛顿第二定律》知识点讲解 练习题

高一物理《牛顿第二定律》知识点讲解实验:用控制变量法研究:a与F的关系,a与m的关系知识简析一、牛顿第二定律1.内容: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a的方向与F合的方向总是相同。2.表达式:F=ma或  用动量表述:揭

声明:《11G101 11g101 1图集讲解》为网友年少不轻狂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