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作者:萧水 附录1-8 青铜时代的战争系列

附录一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吗?

一(7000-5000年前)神农时代的世界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逐段地对照一下中国和世界的文明历史进程。

距今七千年前,即中国的神农大同时代,对比于中国和世界98%的地方都是石器时代,而亚洲西部伊拉克所在的那个地方很特别,也就是两河流域。两河流域的的“苏美尔人”已率先步入“铜石并用时代”。炼铜遗址就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两岸。

到了神农死后第两千年,即距今五千年前的黄帝时代,两河流域的城邦国家则已相当发达——埃利都、乌尔、拉尔萨等等。城邦里边,有的王宫多到数百间厅房,包括官员、书吏的办公间,比法国的凡尔赛宫还要大——时间是五千年前。

埃及的情况也是类似,在距今五六千年前已经开始使用象形文字和青铜武器、工具。到了五千年前,两河流域和埃及,已是青铜时代的喧嚣一片,出现了自有政权的城邦国家,而中国这里这时依旧沉寂在石器时代的宁静当中,没有文字、没有城邦、也没有政权,石器一统天下,有的只是一个黄帝战蚩尤的传说而已。所谓中国五千年文明,其实大有水分。

二(5000-4000年前)黄帝尧舜时代的世界

世界历史的发展,都是先从小的城邦国家开始(中国叫诸侯),互相打仗,然后凝结兼并成统一的大帝国(中国叫王朝)。什么算是帝国呢,汉朝和唐朝,罗马,这些都是帝国。世界上最早的帝国,分别诞生于埃及地区和两河流域。

北非地区的埃及尼罗河畔,有诸多出现于距今五六千年前的城邦国家,在距今四千六百年前,它们得到了武力统一,诞生了以法老为首脑的世界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王国——埃及古王国。历史随之进入“金字塔”时代。胡夫先生那闪烁着银光的146米高“大金字塔”(比尧帝早五百年),像太阳撒下的锥形光束,矗立于原野之上,引导法老的灵魂升入天国。这个地球上最高的建筑物,直到四千多年后才被法国的艾菲尔铁塔超过。金字塔的伟大在于它骄傲地宣布了埃及在青铜、绘画、建筑、天文、几何等方面取得的世界最高成就。修金字塔的工匠们的吃着古代面包,喝着古代啤酒(比现代啤酒酒精度数高一倍),把法老们的丰功伟绩记录在石碑、莎草纸和金字塔上,令同时期所谓传闻中的黄帝蚩尤时代的中国人望尘莫及。

而两河流域早在距今六千多年前就出现的那些小城邦,在长期的激烈冲突与兼并之后,到了距今四千多年前(即我国的尧帝时代),也已经统一为一个中央集权王国:阿卡德王国。大量考古实物可以证实这个王国在水利、建筑、采矿、冶金、金属加工、造船、制陶、酿酒、纺织方面的辉煌程度。而我们同期的尧舜时代,还不能称为王国或王朝,因为它没有青铜器、没有文字、没有城市、也没有国家机器。事实上,关于尧舜的一切记述都只是后代典籍上前后矛盾的寥寥数语而已。

种种迹象表明,在距今7000-4000年前的这一漫长时段——即我国的神农时代(距今7000年前)到黄帝时代(5000年前)再到尧舜时代(4000年前)——世界只有两大文明古国:古代两河流域、古代埃及地区。中国在这一时段,一切仿佛神话,青铜、文字、城邦政体,这些文明的三大元素,在中国的当时都并没有。

而在距今7000-4000年这一时段,苏美尔人作为世界文明的第一把火,已经在两河流域先后创造了很多世界第一:他们率先使用青铜工具,打造青铜剑等武器,率先开凿运河,率先使用驴子拉的轮车,率先划动芦苇、木头制作的船只,率先掌握砖拱技术,率先使用铜钉子,率先创造文字,率先写出第一本成文法。这些都是世界第一。他们率先使用12个月的阴历,把欠缺的天数用闰月补足,运用独特的六十进位制。他们掌握四则运算,立方根、平方根公式,还酿造古代啤酒,使用世界上最早的肥皂,有世界最早的犁,培养了全世界最早的小麦和大麦,把麦子磨成粉,和成面,加发酵粉,烤成古代面包。配以蜂蜜作为甜味剂,还有椰枣汁,非常之美,成为西方世界的主食。苏美尔人还把面包碎末浸在水里,创造了液体面包——啤酒。对于肉,他们也沿用了面包的制作方法——烤,为此苏美尔人还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餐叉。

埃及人,在距今7000-4000年这一时间段,创造的世界第一也很多:发明了比楔型文字略晚的象形文字,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玻璃,利用灯烟混和蜜糖制成世上最早的墨水,发明了世上最早的兽皮鼓,最早在建筑中使用铅垂线,把圆周率算到了3.16(而这时的中国还不知道圆周率是何物)。他们率先居住在带有楼梯和地下室的楼房,房间里有世界最早的桌子和椅子(而中国的椅子是迟到了汉朝以后才有)。埃及人种植大麦、小麦、亚麻、葡萄、无花果,身穿亚麻布的衣服,带金银首饰(而不是中国的玉器,中国人爱玉不爱黄金,这标志着西方冶炼技术的领先)。

埃及贵族妇女还坦着右肩,露出一个高贵的乳房在衣服外面,这是当时最时髦的造型。他们的女孩率先在世界上使用矿物质的带颜色的化妆品,率先使用天平(以秤量金子货币)。埃及人把面包烤成圆锥形,花盆那么大。

相比于苏美尔人与埃及人在距今7000-4000年间创造的诸多第一,同期的中国除了培育了粟、养蚕和扎耳朵眼以外,乏善可陈。当时的中国没有青铜,没有文字,没有城邦,一片空白,有的只是神农、到黄帝、再到尧舜禹的几篇后人写出的神话传说中而已,只是石器社会,不堪被称为“古国”。

各种考古和出土证据都已经明示着我们:在距今7000-4000年前这一时段,世界只有两大文明“古国”:古代两河流域、古代埃及地区。

三、距今4000年以后——夏朝时代的世界

距今四千年以后,终于不太尴尬了,大禹虚无的夏朝终于出现,搭救了汗颜的我们。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当传说中的大禹接受了舜帝的玉圭和权力建立所谓“夏朝”的时候,在北非,夕阳照耀着埃及人伟大的金字塔,这一景象已历五百年。不过,埃及王国的金字塔越来越小了,这是为了防备盗墓者和人民起义,标志着帝国开始开始出现新的社会矛盾。法老的遗体不得不另外寻找隐蔽的山崖安葬,而不再放进金字塔。

到了Jr.后羿争抢夏朝王权的时候,宗教的力量在埃及隆起,底比斯地区修建了庞大的“阿蒙神”神庙,每一根柱子的顶部可以站立百人,柱身布满象形文字和浮雕画面。尼罗河上修建着水坝,通过水闸连接起河湖,造型精美的帆船在尼罗河上航行(而中国一直是到了秦朝才有帆船)。玻璃制造也成了这一时期埃及的一门新技艺。

在亚洲西侧的两河流域,与夏朝并行的是“古巴比伦王国”,它取代了苏美尔人的“乌尔王朝”。这里作为人类文明开化最早的地方,此刻文明依旧遥遥领先。白银成为当地商品交换和海外贸易的公认媒介。粮、油、羊毛、盐和铜等重要商品的价格,均由国家规定,显示了统一国家的中央集权。远望如山的四级泥砖塔庙威严矗立着,镶嵌宝石的国王青铜塑像保存至今。奴隶们脑袋上被剃出特殊的标志,编成各种劳动的队伍在鞭子监督下工作。他们挥舞着青铜工具从事运河开凿、排湖造田、修筑神庙的工作,用带有播种漏斗的犁耕作田野。私自剃去奴隶头顶标志的理发师将被处以断指的刑罚——这是古巴比伦著名国王“汉谟拉比”先生在法典中的文字规定。作为世界上第一部完备的成文法典它被刻在石柱上,保存于今天法国的卢佛博物馆。法典中还规定了奴隶打主人的嘴巴,将处以割耳的待遇。杀死别人的奴隶,需要赔三两多银子,以及有名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而此时的中国,情况却不是那么乐观。整个有夏一朝,国家的概念还是恍恍惚惚,夏王的存在得不到考古实物的证实,我们也找不到他们的都城与王宫。相比于上述其它文明都已进入青铜时代,我们尽管出土了零星小件青铜物品,比如青铜水果刀、小锥子、小指环之类,但不过都是一个牙刷大小,没有青铜的戟和青铜的剑,也没有青铜农具。人们仍然可以断言:夏朝没有青铜农具,没有青铜礼器,没有青铜兵器,还不是青铜时代,而且没有文字。这个虚无的朝代只是存在于后人零散的史料之中,而且合计也不过两千字左右。

我们不得不说,与埃及和两河流域相比,我们属于落后者。

即便不跟埃及、两河流域去比,这虚无的“夏朝”也无法和欧洲地中海畔的地区争辉。在地中海东部爱琴海上的希腊地区,著名的“克里特岛”呈现出“米诺斯文明”,那些保留至今的巨大王宫、形象而生动的壁画、精美的黄金饰品以及华丽的服饰,振动着每一个今天的游览者。时间都正是我们的“夏朝”时期。我们还可以看见他们优质的金银碗、造型奇特的陶器、青铜双面斧、短剑、长剑。而这一时期的夏朝还根本没有青铜武器,也没有青铜剑。

米诺斯的王宫号称迷宫,1500多个房间有曲折复杂的梯道走廊联络。王宫主要寝室附有浴室、厕所和浴盆之类的卫生设备、冲水设备。他们使用自来水,地下有完备的供水系统。这一点是任何古文明所不可企望的,直到19世纪的西方才超过它。米诺斯文明虽然璀璨却短命。接着,该地区接踵而起了“迈锡尼文明”。米诺斯文明和迈锡尼文明都是未来希腊文明的先驱。

在南美洲,玛雅人开始搬动石头,垒成他们的金字塔形的神庙,留下了夏朝所未能留下给我们的类似地面遗物。

在印度,于我们的夏朝时代——距今4000年前,繁衍起了“哈拉巴文化”。他们在世界上最早种植棉花并发展纺织技术,出土了两千多枚印章,上面刻有离奇的文字。他们的城市遗址中有世界上最早的公共浴池,运货大车频繁往来于大街小巷,人们铸造青铜武器与工具,通过世界上最早的航海船坞,与遥远的两河流域发生贸易。不过这个短命的文明在夏朝末年就奇怪地消失了,留下漫长几百年的空白。

总之,在距今4000-3600年,相当于我们的“夏朝”时代,中国的处境非常尴尬,还没有青铜工具、武器和文字,尚未进入青铜时代。而埃及、两河流域、希腊、印度,都已经把青铜工具和武器作为社会生产和战争的主流了。中国排在了这四个地区后面。所谓四大文明古国之自诩,颇需斟酌。

甚至连英国地区,在距今4000年前(即夏朝初期),也都发现了青铜扁斧和戟,而夏朝却没有一件青铜武器。

中国正式出现少量青铜器、文字、城市,是在距今3600年前的商代初期(比两河流域、埃及晚了两千多年,比希腊、印度地区晚几百年)。所以,那首“五千年文化,是生生不息的脉搏”的歌,实在是唱得有点早,应该等到公元3400年再唱这个歌,或者现在唱“三千六百年文化,是生生不息的脉搏。”

事实上,唱3600年文明都有点早。中国真正出现较多青铜器和甲骨文,还不是3600年前的商朝初期,而是迟至距今3200年前商朝中期武丁时代,那就大约只剩3200年文明可以唱了,这和世界上多数地区进入青铜时代的时间,是一样的了,泯然众人也。而此时的希腊,则已经开始有了铁。

四、距今3200年前——商朝中期

商朝不容置疑都是我国第一个像样的朝代。唱3600年文明也好,3200年文明也好,5000年文明也好,距今3200年前开始的商朝中期,中国有了青铜和文字。

这时候的西方,则早已有了一千到三千年不等的青铜文明,比如两河流域、埃及、希腊、印度等。甚至此时的希腊,开始出现了铁器。

希腊是个有文化的地区,在地中海畔。早在我国虚无的夏朝时期,这里就有了米诺斯文明,进入了青铜时代(领先中国)。到了商朝盘庚迁都时期(距今3200年前),这里并且爆发特洛伊战争。

众所周知,特洛伊战争的爆发,是因为希腊美女被人家勾跑了。希腊有个大美女海伦,不大乖,被东边的特洛伊人(处于亚洲西北角)泡走了。希腊地区的城邦组成联军,在迈锡尼王“阿伽门农”等一干英雄率领下,渡过爱琴海去抢海伦。

战争打到第十年的时候,进攻一方的人因为分赃不均互相掐起来了。统帅阿伽门农仗着官大,每次都分到比英雄“阿喀琉斯”更多的战利品,虽然后者有攻城野战之大功,但阿伽门农抢了他的妞。后者怒火中烧,嚷嚷道:“你头上生了狗眼,身上却长着鹿心,不敢战斗于沙场,偏会欺负老实人。”于是英雄阿喀琉斯宣布消极怠工,不再临阵卖命。结果希腊联军败得叽哇乱叫,阿喀琉斯的亲密战友也马革裹尸了。

战友的死,让阿喀琉斯急了,他不再计较战利品的事,再次披挂了铠甲,挎着长剑,手挺长矛,驾着战车进攻特洛伊人,犹如一团烈火,践踏特洛伊人的纷纷倒下的尸体与盾牌。特洛伊人看看没办法,请求外援“太阳神阿波罗”帮忙,这位太阳神从云彩里发出一箭,正好射中阿喀琉斯致命的软弱之处——后脚跟。黑暗遮住双眼,灵魂随即消逝。英雄死了,希腊联军没招了,最后使用木马计,赚进特洛伊城,夺回了半老徐娘的海伦,并把大火和屠杀留给这个富庶的王国。熊熊的火柱直冲天空,宣告不幸的特洛伊城的毁灭。

这时的希腊地区已经出现铁器。当英雄阿喀琉斯为阵亡的战友举行盛大葬礼时上,还开了一个运动会,其中发给掷铁饼运动员的奖品就是一大块圆形的生铁,这是个值钱玩艺儿,可以做成铁犁。这是当时的中国商朝所没有的。当时的商朝刚刚有了青铜器,铁器则是到了再七八百年之后的战国时代才较为普遍。中国进入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都分别晚于西方那些文明早熟地区。

有人说,特落伊的勇士们打了十年,就为了一个女人,可见西方有尊重妇女的传统,比我们中国强。其实非也,我们周幽王老大爷也曾经为褒姒搞过烽火戏诸侯呢,难道不尊重妇女吗。这些陷入恋爱的色情狂对于美女的态度,是不能作为一个文明中女性地位高低的评价标准的。在鄙人看来,在古代,即便是外国,妇女也一样是没有地位的,只是男人的财产一部分罢了,就像外国人在牲畜屁股上烙出自己的名字作标记一样,妇女娶到家里,也是要改随夫家的姓。特落伊的勇士们打了十年,说是为了一个女人,这并不准确。我更认为,一个国家的王后被另一个国家的王子掠拐了去,这场战斗,是为了国体上的尊严,以及把女性当作一种私有财富去争抢。和妇女地位高低,没有啥关系的。假如掠走的是斯巴达国王心爱的老妈(70岁以上),仗一样是要打的。

但是,希腊联军虽然打胜了,夺回了海伦,却也被这场荷马记载的特洛伊战争拖垮了,希腊地区的迈锡尼文明,不久很快就被北部蛮族攻破。等时光迅速到了我们商朝末年的时候,那里已经退化到了几乎原始社会的水平。直到两三百年后,相当于中国的春秋初期,那里才重建起雅典、斯巴达等等城邦国家,再次掀起了璀璨了古希腊文明。

除了上边说的希腊地区在我们的商朝中期时候就已经出现铁器,两河流域以北的赫梯王国,冶铁技术也非常完备和领先,或者准确地说,水平世界第一。赫梯王把铁视为专利,不许外传。埃及法老得到少许铁片,锻打成刀,视为珍宝,以黄金象牙配其刀柄。有了铁斧铁锯铁钉之类,造船业也就发达起来,可以跨海远征或者移民。铁制武器给了赫梯人以力量,使得他们迅速崛起并走向扩张之路,对两河流域和埃及地区构成巨大威胁。

埃及法老动用倾国军马北上与赫梯人展开了一场古代世界的最大规模恶仗,双方各自动用了两千辆战车和各自两万战士(这是个天文数字,我们商汤革命的时候才有战车七十辆,子弟六千人)。由于埃及法老孤军突进,遭到赫梯人围攻,法老拼死抵抗,情急之下甚至放出护身的战狮扑向敌人。幸亏赫梯军人因争抢财物而队形分散,埃及援军亦及时到达,才避免了法老的被俘。

这场发生于我国商朝中期(盘庚时代)的西方大战,又以拉锯战的形式持续了十年,终于把埃及帝国拖垮,从此埃及由盛变衰,四分五裂,不断遭受外族人的侵袭,局面持续了一千年,直到公元前525年(我国的春秋时代),埃及被新兴崛起的波斯帝国吞灭,从而彻底宣告了五千年的埃及文明的终止。

西亚两河流域的五六千年的文明也是同一时间亡于波斯帝国之手。

波斯人是很厉害啊,不过,他们最终还是被最新又崛起了的希腊文明所歼灭,被伟大的亚历山大所轰击得土崩瓦解。

附录二 论商朝是奴隶社会吗?

商朝无论如何,是中国青铜文明的起点。这是了不起的。

但是商朝人也有野蛮的地方,那就是他们不论祭天、祭祖、求雨、过节,每次都要烧杀活人当作祭品,十数人到几百人不等。主人死了,杀若干亲友奴婢帮着他扛行李往黄泉赶路,这当然可以理解;过节杀人表示高兴也可以理解;平常盖个宫殿,装修个房屋,也要杀人为祭,就显得有些浪费了。最多曾一次出土五百多人的人殉——估计是个大庆,有的砍了头,有的活埋,有的和狗埋一起,有的跪埋着。经历了三千五百年,挖出来一看,像定了格的恐怖电影。

有些人根据这些被杀掉的家伙,论定商朝是奴隶社会。其实,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这些被杀掉的人,到底是不是奴隶呢?商朝到底有多少奴隶呢?是不是一有奴隶就叫奴隶社会呢?

这里先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人殉,一个是人牲。

人殉是在葬礼上被杀掉,去陪伴死人的。人殉一般不以奴隶充当,往往是死者生前的熟人,比如死者的朋友、姬妾、亲戚、武士、臣僚、仆从,他们在地底下依旧各斯其职,有的还在墓里持着戈,作出巡逻保卫的样子。当然人殉中个别也有奴仆。这种人殉和后来历朝历代的殉葬一样(譬如寡妇之殉老公)没有太大区别,奴隶只占死者中的一小部分,也不是商朝独有的现象。老实巴交的秦穆公在死了的时候,还用了177个人殉,其中车家三良就是秦庭的高级官吏,绝不是什么奴隶。明朝和清朝的皇上和贵族们依然有用人殉。多尔衮的妈妈在努尔哈赤死的时候被当作人殉杀掉了,你总不能说她也是奴隶吧。

人牲,跟人殉不一样,人牲是祭祀上帝以及商人祖先的,人牲则更不是奴隶。

统计发现,商朝总计1.3万的人殉人牲,75%发生在商朝盛世“武丁时代”。这是因为武丁时代战功最煊赫的原因,所以,可以推论战俘是人牲的主体构成。武丁所捉来的战俘绝大多数都杀了作为人牲,极少量养起来转化为奴隶(用于从事养马、打猎之事,用于农业生产的则绝少)。这一点被卜辞的研究所证实,以典型的羌方战俘为例,转化为奴隶去养马的只有一例,其它全是杀了祭祀上帝,每次三人、五十人、三四百人不等,被杀掉的人身上还带着战场上的箭伤,从头骨分析都是什么"类高加索人种、海洋尼格罗人种、爱斯基摩人种",来自遥远的五湖四海,更说明是战俘。他们的脑壳上刻着武丁的战争伟绩,让上帝吃的时候先看看见。

所以说,商朝所谓"臭名昭著"的人殉人牲,按被杀者数量比重看,依次的是战俘、葬礼死者的亲友,最后是极少量的奴隶。退一万步,即便这些被杀者都是奴隶,但从被杀者数量上看也并不多。如今挖出来的是1178人,这个数目当然不全,因为还有一些倒霉蛋至今未见天日。幸好商朝杀人祭祀是件神圣的事,必须严格记录在甲骨上,专家们于是统计了所有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发现累积人牲总数为13052人。把它平均到250年中去,是每个月四人。对于一个诺大的商王朝来说,每个月杀掉四个人作为人牲,实在不是太多,根本都不血淋淋,还没现在一天出交通事故死的人多呢。其实,人牲、人殉是远古时代人类的共同习惯,出于对神灵祖先的敬仰,世界各地无不如此。仅仅因为每月平均杀掉四个人牲就判定当时是奴隶社会,岂不有点危险。

其实奴隶社会的定义,一定是奴隶多到了成为社会生产者的主体的地步,才能算是。而所谓奴隶的定义,是“会说话的工具”,不算是人,跟设备机械差不多,可以买卖,不占有生产工具,他的主人处理他,就像处理一件物品。

商朝存在少量奴隶,这么说大约没有错。但商朝的奴隶肯定很多吗?这一点我们暂时不回答。但我们能回答的是,奴隶不是商朝的专利,后来的周朝也有一些。更后来的汉朝,奴隶的使用量有增无减,不论官府还是民间,都豢养役使奴隶,“臧获”和“奴婢”是对他们的流行称谓。他们与养马一样被当作一种投资,奴婢可以买卖。从很多史料和文学作品中我们目睹了他们劳动的身影,遍及了汉朝手工业、畜牧业、农业、运输、矿冶、煮盐和商业领域。皇帝甚至发召规范田地上的奴隶数量——可见当时用奴隶之盛。奴隶因过度劳累,折磨屈辱,自杀、早衰、瘦毙,比比皆是。主人们希望奴隶短命一点,因为老了不能干活,还得花钱给他养老。汉朝以后的朝代也都有奴隶。唐朝法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把奴隶比作私人牛马。事实是,即使到了最后的大清朝,乾隆爷还一直把罪犯及其家属发到功臣家里为奴。

做完这样的纵向比较,我们再作横向比较。商朝的奴隶数量与同时期的埃及、古巴比伦相比,也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在古巴比伦王国与北方亚述人的频繁战争中,动辄有十数万人甚至二十万活口做了战俘,而三万、七万、九万战俘的记录更是史不绝书。埃及法老也是频频出征、大有斩获,捉到数万甚至十万俘虏。这些被俘的人口显然不可能全是士兵,当时的军队不可能有这么大规模,而一定是良民居其很大比例。这些被俘的人丁,绝大多数转化为国王和政府直接掌管的奴隶,还有一些发往奴隶市场出售给民间。而我们商朝的武丁先生,一次出征在三千五千人左右(只有一次达到一万多人),战俘又多被杀掉祭祀使用,实在没有因此产生多少奴隶。其实,中国的战争,并不是以产生奴隶为目的,而是出于保家卫国。

商朝最主体的人口,也不是奴隶,而是守着几千年世代相传的土地,土地上的宗族农户。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就是说,国家向这些宗族农户发授土地,夏朝每人发五十亩地,商朝七十亩,周朝一百亩,然后国家收取其十分之一的收成。这哪是奴隶呢?分明就是正常的农夫,上交的是实物的地租。

这些农夫,平时聚族而居,合族劳动,把一定比例的收成上交国家,其它在族内进行分配,战时则按族出征,他们是社会生产的主体,他们其实是多年延伸下来的原生态的宗族户,他们有自己的工具、农舍、自由、人格和自行支配的粮食财产,这不是带着锁链、一无所有、被买被卖的奴隶所能等同的。倘若一个社会最主体的人口——土地上的稼穑者不是奴隶,那这个社会还能被视为奴隶社会吗?当然不能。

而西方晚些时候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则不然,恩格斯说,雅典公民九万人,而奴隶高达三十六万人。恩格斯虽然不是历史学家,但他总不会随便信口雌黄。另有学者说法,雅典全部人口四十万,奴隶二十万。总之,奴隶构成了古希腊、古罗马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在迦太基的一处矿井,就有四万奴隶在带镣工作。克拉苏一个人拥有两万奴隶,安东尼时代一个有钱寡妇的遗产中包括了6000名奴隶。罗马通过扩张战争,曾一次性把被占领区15万人变卖为奴隶(失去自由的劳动工具)。奴隶们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还可以像牛马一样租给别人收取租金,成为社会的一大主体阶级。没有奴隶,“世界”就一天也运转不下去。当时在亚历山大城奴隶的价格是如此的低廉,造成很多富人宁愿购买奴隶而不愿意雇佣自由人。斯巴达克斯的奴隶起义有20万人之众。有人估计,在罗马屋大维时代大约有5000万到8000万左右的奴隶。

说商朝是奴隶社会的人,是受“奴隶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经阶段”这一说法的束缚。事实上,奴隶这种身份的人曾经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上长期存在过,甚至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曾存在奴隶:美国建国时有70万奴隶,占全人口六分之一。但我们不能因为找到了几个奴隶,就说“看,我发现了奴隶社会”。历史上,奴隶群体仅仅在极个别地区(即希腊、罗马)获得过充分的发展,上升为占主导地位,使得整个国家的经济和发展建立在奴隶者的劳动上,从而使这一地区的社会纳为奴隶社会。而再早一些的埃及、古巴比伦,我们甚至不认为它们是奴隶社会,虽然他们的奴隶数目远远比我们的商朝多,但仍构不成社会生产的主体,譬如修金字塔的民夫,现在就证明并不是奴隶,而是平民。

事实上,基于奴隶的经济和使用奴隶的经济是完全不同的。基于奴隶的经济才是奴隶社会,社会的主要生产主体靠着的是奴隶。而使用了一定的奴隶,就不就能算作奴隶社会。商朝存在着一定奴隶,秦汉明清也都或多或少有着奴隶,甚至美国从前也使用黑奴,但这些都不是基于奴隶的经济,而只是使用了奴隶的经济。使用了奴隶并不能就算是奴隶社会,美国有黑奴就也是奴隶社会吗?一定是奴隶数量多到足够成为社会生产主体的才可认定为奴隶社会。

而通过上边的分析,商朝的奴隶即便比秦汉明清多,但仍没有多到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的地步,因为商朝的土地耕种者就不是奴隶,被杀的人殉也多并不是奴隶。它远远没有达到像古希腊、古罗马这种完全把社会经济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地步,商朝不是基于奴隶的经济,也就不是奴隶社会,这是显然的。

关于商朝土地上的稼穑,我们还有必要多谈两句,因为它是论定商朝社会生产主体是不是奴隶的关键。这些土地上的耕种者,他们在史料中被称作"民",在甲骨文中被称作"众"。郭沫若老先生解释说:"众"就是奴隶,从甲骨文上看,"众"是日下三人形,说明他们是在炽热炎炎似火烧的山野里,赤身露体耕作着的奴隶。

???其实,农田劳动自然是在日头底下,除非哪一天实现了农业室内化才会改变,但凭什么说日头底下劳动的人就是奴隶呢?上及神农氏,下及今天的农村,干活的人都在日头底下,难道都是奴隶?再说,"赤身裸体"这也是郭老放任自己的想象,"众"中的"人"是人体的侧视形,在其它甲骨文字中“人”作为偏旁出现时也都是这个写法,并无穿衣或裸体之别,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众"字中就看出他是不穿衣服的了。

郭老在几乎没有证据的基础上,仅从字样上就断言"众"是奴隶,实在让人不能服气。对于史料上的"民"字,郭老也释为奴隶。他把一段关于商周的古文翻译得有声有色。原文是:"殷周之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春,令民毕出于野,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邻,毕出然后归。妇人同巷相从夜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本是一个祥和的农村生活,简直和现今没有什么两样,但郭老为了证明他的奴隶制,作出翻译是:"这里的邑,很象是奴隶劳动的集中营。里胥、邻长就跟哼哈二将一样,坐在居邑门口,监视‘民‘之出入。连妇人的工作时间一天都是十八小时,男人的工作时间也就可以想见。"

里胥、邻长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不假。但只要人类还存在,任何时代的劳动恐怕都需要有人在一旁组织和监督,即便今天也不例外。郭老有什么理由一见有人监督,就把它同奴隶集中营联系起来呢?事实上,如果是一群带锁链被强迫劳动得奴隶,光靠这两个老头子还根本监督不了他们呢!这两个人,其实只是宗族长者罢了,指挥一帮宗族农夫在田野上劳动,即便封建社会也是如此的。而"妇人同巷相从夜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明明是说她们勤快,聚在一起集体纺织节省蜡烛,相当于节省了工作日。郭老竟也能从中计算出奴隶制的"十八小时"工作制来。如此丰富的想象能力,除了诗人郭老以外,恐们很难找出第二人。

那么,到底这些"民"或"众"是什么身份呢?其实,原古文中说得已经很明白,“殷周之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也就是说,国家按人头授给他们土地,类似现在的包产到户。这怎么会是奴隶呢?奴隶怎么会授田呢。郭老闭眼不看这前面的大字,而应从后面找哼哈二将,实在没法跟他论理啦。

事实上,商周当时的奴隶,来源有限,只有区区战俘、罪犯、卖身偿债者三类,数量因此有限。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也非常有限,并不包括农业这一最主体的生产领域。与“古希腊”、“古罗马”这种典型的奴隶制相比,它是没有资格叫奴隶社会的。郭沫若硬把中国的商周时代视作奴隶社会,是一种“自污”!而这种“自污”的目的,不外乎是为了说明古代很差,而现代很好罢了。

我们说,奴隶,在中国历史上,从夏商周到秦汉明清,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是生产活动的一种补充,但从来不曾是主体的生产者。养活全体大众和统治阶级的,从古至今,一直都是农民朋友们,中国的社会生产者的身份性质一直没有很大变化。所以,论定商朝是奴隶社会,而随后又是农民地主的封建社会,这种试图以社会生产者的身份性质来划分历史,是难以自圆其说的。

其实,商周,和秦汉明清,最大的区别,倒不在于主流劳动者的身份,而在于社会统治的形式和结构。鄙人认为,应该按照社会结构和统治方式来划分中国历史,那就是“分封制社会”和“皇权专制”社会,前者含盖夏商周的主要时期,后者是秦汉明清这些时代。这两种不同的社会体系,实质区别是非常巨大的。商周分封社会,是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国内,又是国君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又有世袭封邑给自己的家族子弟,一层层分封,被封出去的封邑和封地,归受封者独立支配。无数大大小小的世袭封邑,解构了中国,导致天子和诸侯国君的专制力度不大,而个性和自由的张扬往往就在士民中存在。而秦汉明清,是皇权专制社会,是皇帝家族借助招募来的职业化官僚,来一统地管理国家郡县,是郡县制的结构,专制力度也就大,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就奴才性多。总之两者差异很大。在社会构架、政治文化、自由程度、经济组织、专制力度、人才选拔上,都有质的不同。官吏选拔方式也不一样,商周分封社会的各层统治者,是凭血统和世袭而充当,后面的皇权专制社会是市场化选聘官吏。

所以,分封制度社会与皇权专制社会的上述巨大社会差异,使得用这两个称谓来命名和区分中国历史社会阶段,是有实在意义和便利的。

而我们分封制社会,向皇权专制社会的过渡,则是从商鞅的变法开始的。商鞅的变法,就是改变了分封,而加强王权专制,实现了两种社会形态的转变过渡。关于这些,我们后面的书中还要再详谈。

下面谈谈阶级。不论是分封制社会,还是皇权专制社会,其中的阶级对立也都是存在的。在分封制社会中,阶级对立是授封者与被封者一层层之间的矛盾冲突乃至战争,还有一个是封地的私有者,与封地上的劳动者,这种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而所谓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矛盾,却并找不到,因为奴隶本来就不多,拥有数万奴隶的大奴隶主,在中国更是没有。)在皇权专制社会下,阶级矛盾也类似,是天子与各层的下属统治阶层之间的相互矛盾冲突,以及土地私有者(没有像封邑那么大了,而是小片土地了)与土地上的劳动者,这种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总之,阶级矛盾是相似的,前后并无太大差异和变化。

矛盾是类似的,但不同的是社会结构和统治的组织方式。

所以,用社会结构的不同来区分历史,与用阶级类型区分,更有意义。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作者:萧水 附录1-8 青铜时代的战争系列

总之,商周是分封社会,秦汉明清是皇权专制社会,这是更有意义的分法。

这就是鄙人的最终观点。

而以为商周是靠奴隶生产(错的)因此算“奴隶社会”,秦汉明清靠农民生产,因此算“封建社会”,但“封建”这个词本义是指“封建诸侯、分封”,而当时却又不是分封,这种漏洞百出而且对于分析社会问题又没有多搭帮助意义的划分法,实在是我不能理解的。

附录三 说“社稷”

周天子在分封诸侯的时候,要搞一个仪式。先造一个大空场,上面堆着五堆土:东面一堆是青土;南面赤土;西边白土;北边骊土;中央以黄土。王室亲戚、战斗功臣以及“友邦”领导人,都团聚到这里。将被分配到哪个方向去,就从哪个方向的土堆里凿取一把,与中央的黄土混合一起,裹以白茅,送给他,作为分封的信物。接受这个信物的亲贵、功臣或者“友邦”领导人们,也表示他接受了周天子的“共主”地位和未来的统一指导。

附录四 说“封建”

商王朝的直控地区,实际只有“王畿千里”有限的面积,其它土地都承包给了诸侯们。

周王朝也是如此,周天子把核心区以外的更大片的土地和城邑,都分封了出去,自己只留了相对小的区域。这跟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通讯、交通等技术水平落后有关。大周朝只能通过分封的形式,把土地委托给诸侯们去管理。

还有一个原因,许多诸侯是从当地原生态的部族自我发展壮大起来的,他们不能接受被别人兼并成一个统一行政体的一部分,成为后代的郡县。这是因为各部族的文化差异显著,地区经济发展的也不平衡,各个部族自霸一方,尚无某个部族(包括周部族)可以强大到足以兼并天下一切部族的地步。所以,当时还远不能形成后代的大一统。周天子,只能借助分封的形式,维持出一种松散的“部族”或者说“诸侯国”们的“集合体”,并名义上担任这个“集合体”的“共主”——显然,他和后代的郡县制的统一帝国的皇帝,有着质的差距。

大周天子分封出去的诸侯,散在那些原生态的诸侯之间。所谓原生态的诸侯,就是各地原有的原始部族,逐渐演化成为各种诸侯的。他们与大周的关系,有好有坏,比如南方的三苗等等,就很不买帐。但是,周天子分封的诸侯们,在汉水沿岸形成了一个屏障,挡住三苗和楚人有可能向周发起的进攻。并且,对于这些不是一条心的诸侯,周天子也多次举兵征讨(像从前的商王武丁一样),比如周昭王就是死在征讨南方的路上。

周天子分封出去的诸侯,比起原生态的诸侯,毕竟是少数,但是他们的优势在于,团结起来有力量,而原生态的诸侯互相不团结。所以,周天子想打人的时候,亲周天子的各国诸侯就随王军出征,打周天子想打的人,往往很见效。

大周天子就这样通过分封、借力打力地管理着天下。它和秦代以后的王朝帝国,严格地来讲,还有实质上的很大不同。总之,当时是分封制的松散政体,还远远不是统一的郡县帝国。

周天子把弟兄们、功臣们、友邦部族们分封到周的直辖地区以外,簇拥和保护着周,用《左传》上的话叫做“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或者“封诸侯建藩卫”。这也就是“封建”一词的来历。

周天子把土地封给他所亲近的人,这些人叫做诸侯;诸侯再把土地给亲戚功臣们,这就成了卿,卿再把自已的大片土地,分给自己的孩子们,成为某邑大夫,某邑大夫。诸侯国君要听周天子调遣,卿则要听诸侯国君调遣,而大夫听卿的调遣。

这种层层分封的体系非常符合《大英百科全书》给feudalsystem的定义:领主把领地交给封臣管理,封臣要为领主尽一定的义务,但他具有领地上绝对的权威。这样一层层地分封下去,形成金字塔的结构,西方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就是这样的。我们有理由把大周朝视作封建社会,近似西方中世纪。而秦汉唐清这些郭沫若所谓的“封建社会”,其实是中央直接控制地方,并没有通过分封,所以叫它“封建社会”不合适,应该叫皇权专制社会。

有人说,不对啊,在皇权专制社会,也就是你说的秦汉明清时代,也是有一层层的官僚,譬如州长、郡守、县令什么的,这和分封制的诸侯、卿、大夫有什么实质的不同呢。不同在于,在分封制下,被分封的诸侯、卿、大夫们对于封给他们的土地、城邑,是全权拥有的,是其家族可以世代将其相传的,所以,诸侯、卿、大夫对受封的城邑具有高度自治权并且世袭权。这些诸侯、卿、大夫,对上一层领主,是比较游离的。总之,天子对一层层封下去的诸侯、卿、大夫什么的,管控力度是相对弱的。而皇权专制下,州长、郡守、县令什么的,是没有这样大的独立权限,他们被皇帝管控得很紧。州长、郡守、县令,对于州、郡、县,是绝对不能视作私家所有物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管它叫皇权专制社会的原因了。

这种社会架构的区别,也给人性带来了不同。在分封制下,被分封的因为有自由度,所以养成了春秋战国人那种自由、张扬的个性精神。而皇权专制社会之下,层层官僚们因为自由度小,所以奴才秉性就大一些。人们的价值观也不一样,分封制时代(商周含春秋战国)的人们重名,皇权时代(秦汉明清)人们重利。

这大约是因为,他缺什么就会重什么嘛。卿大夫们自己有封邑,也就不重利了。州、郡、县的官僚们,因为并不能把州、郡、县当作自己的私人封邑,所以穷啊,能不重利吗?

所以分封制下的卿大夫,重名不重利,而皇权时代的官僚们,却是重利的很。

所以,在分封制时代,特别是春秋战国,也就演出了那许多重名的慷慨激扬的人物故事。这些故事的主角,实质都是这些卿大夫们,他们最慷慨激昂。当然,受他们气质影响,民众们也古朴质烈。

惟其如此,鄙人也才把分封制时代,也就是整个的商周含春秋战国,称为青铜时代,用青铜的光泽,象征那个时期人们的远古个性精神。

虽然造就了人性上的张扬和魅力,这是它的可贵之处,但大周朝的分封制,相当于后来的皇权专制社会,坏处也是非常明显的。就是分封出去的诸侯常常混战,甚至向上侵权于天子,造成社会动荡,乃至割据。这和西方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也是一样的。

我们知道,周天子实际上相当于一个大诸侯,它的直接实控的地盘并不大,主要是陕西关中以及河南洛阳两大地区——凭着这两块土地上的产出自奉自养。一旦这两个地方丢掉一个,比如犬戎攻破了镐京,周平王被迫放弃陕西关中,东迁。周这个大诸侯就只剩下洛阳一块土地了,立刻变成小诸侯了,经济也弱了。这就是大周朝东迁,进入东周阶段以后,就开始虚弱下去了的原因。

而这时,天下的诸侯们却有强大起来的,比如齐、晋。齐、晋、秦等春秋五霸,就开始凌驾于周天子之上。最终秦诸侯竟兼并了周这个大诸侯。

我们不禁要问,周天子最初干吗要把土地分封给别人?自己直接派官吏去管着,岂不更威风!

非不愿也,实不能也。

前面已经说过了,这跟当时通讯、交通、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有关,而且周的军事实力和统治力量,也不足以覆盖整个中国。总之,只能实行分封制,当时还没有力量建立一个彻底由中央对地方进行高度集权统治的、派干部到郡县去的、统一的郡县制帝国,如后代的秦汉唐宋那样。

在分封制下,“周”所直控的地盘,其实非常有限,说白了,“周”不过是众多诸侯中的一个大诸侯。但是由于周这个“大诸侯”,相对于其它各家诸侯,面积毕竟更大一点,德行也最高一点,所以天下诸侯们都愿意奉它作“共主”。但是,“共主”能责诸侯们所服从和执行的事情,是非常有限的。“共主”不能从各家诸侯处收税,也不能派遣大量干部给诸侯,也不负责给各家诸侯提供财政拨款。总之,它决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它更像是霸主与小弟的关系。

所以,“周朝”,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的王朝。叫它“周时代”也许更适合。“大周天子”还不能和后代王朝的皇帝、天子相提并论。“大周天子”的威风,也就比后代的汉唐皇帝,大打了折扣。

直到秦以后,中国才有了真正的王朝,即秦汉唐宋明清。秦汉唐宋明清的皇帝,把他的触角,由一层层官吏们牵引着,伸展并控制到了帝国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管它们叫皇权专制社会。皇权专制社会下的皇帝的权力,比分封制下大周朝的“天子”,要真实和结实多了。他们以郡县制取代了层层分封,这是生产力技术水平提高的结果,也是帝国或王朝开始形成的标志,。

我们最后做个比喻,用以了解一些分封制社会和皇权专制社会——中国前后的两种社会形态的区别。

譬如草原上有一千群狮子,象征着中国的一千个诸侯。其中有一群狮子实力最强,狮数最多,这群狮子被标志为“周”,这群狮子中的狮子王,叫做“周天子”。而其他999群狮子,也各自有王。但是由于主动和被动的原因,这999群狮子的王,都不同程度地听从最大狮群之王“周天子”的号召。这就是当时的分封制社会。

如果“周天子”的这群狮子,蚕食鲸吞,把其它999群狮子全都一群群击败了,收编在自己这一大群之内,使得草原上就剩这唯一的一个庞大狮群了,那么,这就是后来秦汉唐明清这样的统一帝国了。“周天子”也就该改称“皇帝”了。这就是皇权专制社会了。

我们觉得,用分封制社会、皇权专制社会,来划分中国的历史,比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要来得准确而且有意义的多。

最后罗嗦一下,在税收体系上,分封制和皇权专制社会,也有显著的不同。在分封制的体系下,被分封的诸侯、卿、大夫,只是象征性地向上一层纳贡,表示自己名义上臣服上一层就可以了。而上一层的天子、诸侯或者卿,其实是有自己的自留的土地城邑,用这些城邑自养,不需要从下层领主那里紧紧地抽税。况且下层领主独立度很大,也不会买他的帐的。但是,皇权专制下的州、郡、县,则是像抽水机一样,要不停地、实实在在地向上边纳税粮财货。帝国因为也是一个统一财政的大一统的有机帝国。

附录五 说“礼乐”

土地都“分封”出去了以后,周天子发现,它实际直接控制的地区,不过是陕西关中(以镐京为中心)以及河南洛阳(以洛邑为中心)两块有限的面积。

在镐京、洛邑,各自布置着八个师和六个师合计四万多人的常备军,这也是周王朝所有的国家常备军,再多了就养不起了。

依靠这样区区几万军队,对付分散盘踞在周控地区以外的上千个诸侯,当然显得力不从心。于是周公费尽心思,创出了一种保家卫国的绝技,那就是“周礼”!周礼规定了人们起坐卧行、吃饭上朝、哭丧穿衣以及男女尊卑的秩序,根本目的在于给周天子撑腰,让诸侯们服气他。

周公把自己制定的“周礼”,下发给全体臣民去练习。

按照《周礼》要求,不同等级的人,见到不同等级的人,在不同的场合,要有十数种不同的磕头方式。不光磕头有分教,连走路说话都有章法:你在尊贵者或长辈面前经过时要“趋”(急走、小跑)而不能平稳地迈着方步过去。在登上堂的时候,从东边上先迈右脚,从西阶上先迈左脚,每登一级都要稍停一下,让两足都在同一阶之后再登。登堂以后(堂就是大客厅),由于堂空间比较狭小,所以不必趋,而要“接武”,武”指足迹,“接武”就是后一步要踩在前一步的足迹之半的地方。如果手里拿着贵重的礼玉,那无论是在堂上或在堂下庭院,都不必趋,因为怕跌坏了宝玉。

好,整套动作连贯地作下来,我们请未来的大圣人孔子给我们示范:孔子进入国君院子大门时,作出害怕而谨慎的样子,好像没有容身之地似的,到处躲躲闪闪。孔子不站在门的中央,他走过门的时候,不踩门槛——尽量显得自己渺小,在尊长(国君)面前不是人。。孔子提起衣襟往堂上走的时候,更是恭敬谨慎,好像憋住气不敢放一样。走近鲁君几案的时候,面色矜持庄重,脚步加快,言语拘谨,故意好像底气不足一样。这种拘谨的状态直至拜见完毕(中间最难的是如何就座、如何磕头我们待会再说)。孔子走出宫室降下台阶,面色才开始放松。下完了台阶,孔子再快快地向前急走几步,犹如鸟儿展翅一般。但是,这也好不了多久,等到回到自己车上,孔子便又摆出恭敬而内心不安的样子了。这简直就是演电影或者跳芭蕾舞那么复杂。

试想,一个精通了这些繁文缛节的人,整天规规矩矩、必恭必敬的人,还会想着跟人整天打架和造反吗?礼仪这种东西的神奇之处就在这里,它可以通过约束人的行为模式而改变心性,最终维护大周朝所追求的等级秩序。如果上千诸侯都习惯了周礼,就不敢对天子造次了。

《周礼》中无处不在体现天子、诸侯、大夫、臣民这些等级秩序。譬如坐席子——大周朝不是直接坐地上,屁股下面有席子——按照规定:天子坐的席子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之席两重。席的花纹也有差别,显示了等级差异,不可铺错了,即便是在家独处。孔子有个大贤学生,死前发现自己躺的席子花纹超过了自己的身价级别,嚷嚷着爬起来要换,换成低级的。结果没等抻完席子就把他折腾死了。席子在屋内的摆设位置也有尊卑的差别,离门的远近,是东是西,都蕴涵着等级秩序。臣子不能和君主同坐一席,当然,男人和女人也得分开(当然这都是对贵族士大夫们来的,老百姓可以免了)。入席时候应该从席的后面上去,谁从前边迈上去谁是混蛋。坐下以后,必须跪姿,屁股压在后脚跟上,膝盖离席子前沿保留一尺间隙,以表示谦恭。若是在读书和进食的时候,则又不要保留间隙,应尽量往席子前沿坐,以免看不清书或将食物落在席上,那就不乖了。

入席就坐的时候不能“横肱”(叉开胳膊肘),以免妨碍同席的并坐之人。

跪坐的时候,当然也不能穿着鞋。只有资格最高的人才可以把鞋脱在屋里,其他人必须脱在屋子外(就是堂下)。所以,如果看见户外有两双鞋,则知堂上必有三人正在交谈。你在那儿脱鞋的时候,注意不要践踏别人的鞋。

脱鞋跪坐好了之后,下面开始吃饭,也是满有讲究的。天子吃饭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卿大夫用五鼎、士则用三鼎(这种周鼎也不是很贵,现在值十几万块钱一个,你可以去买)。鼎是放在地上的,里边盛放不同的肉,吃时实行分餐制,还要搭配了调料,放入进餐者的在几案上的餐具里去。天子的案上,摆着的餐具至少有二十六个(吃不过来啦!),其它级别递减。米饭则放在青铜簋里,天子用八簋、诸侯用六簋、卿大夫用四簋、士二簋,也是落在地上的。

上述差异表明,“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至于屋子里、院子里不同级别的人点几根蜡烛,走上台阶的时候,什么级别的人从东,什么人从西,谁给谁铺席子,谁给谁撤席子,都有详细要求,堪称繁文缛节。总之,礼仪对于天子、诸侯、人臣、士人至关重要。中国号称礼仪之邦也在于此。通过演习运用这些礼仪,使得下级对上级的服从被固化在日常行动之中,以至于从骨子里都习惯了尊重君长,从而忘记造反了。

也是啊,以当时幅员辽阔的中国,成百上千的诸侯,大周朝的三四万常备军哪里看管得过来。礼仪可以起到千军万马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啊。

不过,即便在刻板的周礼大获流行的时代,周政府还是依照古代遗俗,保留了欢乐谷的娱乐项目。从考古发现看,半数以上的商朝人不见“死则同穴”的夫妻合葬现象,推测可知当时社会上大量的男人终身打着光棍,不组建个体婚姻家庭,所以需要欢乐谷。周朝人也是如此。人们呼唤着欢乐谷,欢乐谷神圣不可侵犯。

周公在《周礼》中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男女可以去欢乐谷找性伴侣。“奔者不禁”,就是俩人钻高粱地,没人管,不需要办结婚手续。这也实在是性解放了。甚至鲁国大圣人孔子的出身也有“野合”的说法,也就是说,某男和某女没有结婚,在欢乐谷里那个,而产生了他。总之,那时的男人、女子,在结婚之前,有绝对的性交自由。甚至结婚的观念,也并不强烈。那些社会上占了很大比例的一辈子不准备结婚的人,就有一辈子的自由。

前面讲了半天,都是礼,其实周公还编排了很多样板戏,都属于“乐”。周公编排了大型革命历史剧《大武》,共分六幕,以讴歌和舞蹈的形式再现了武王伐纣从出征、渡黄河到砍下纣王脑袋的全部革命场景。该剧于全体演员在雄壮的乐曲声中手举道具向看台上的周天子致以最高的礼敬(类似后世的高呼万岁)中圆满结束,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民众作用。

但是这种“大乐于天地同和”的主旋律音乐,以钟鼓打击为主,节奏简单缓慢,听了实在不耐烦,后来终于“礼崩乐坏”了,被靡靡之音的民间小调取代了,把孔子气个半死。

总之,这就是周公“制礼作乐”了。周公是个了不起的人啊。周公其实是个圣人,就像尧帝眉分八彩、大舜目有重瞳、大禹耳有三漏、周文王有四个乳头一样,周公手能反握。就是说,他两手如绵,可以反握。这都是圣人的异禀哦。

附录六 流血漂杵

鲁迅写过《故事新编》,其中的“采薇”一篇,也提到了牧野之战。鲁迅讲:

“传说也不少:有的说,周师到了牧野,和纣王的兵大战,杀得他们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连木棍也浮起来,仿佛水上的草梗一样;有的却道纣王的兵虽然有七十万,其实并没有战,一望见姜太公带着大军前来,便回转身,反替武王开路了·····”云云。

这两种“说法”,到底哪个是真的,鲁迅由于只关注“研究国民劣根性”的大局,没有了深入“解剖”的兴趣,所以没有说出他的看法。其实,这两种不同的说法里边,也正映着中国人在历史观里所表现出来的“劣根性”,那就是对于成功者和失败者的不公平看待法:一味地踩踏失败者,而全面美化成功者。

鲁迅言的这两种说法,其实是起自不同的时间点。第一种“流血漂杵”的说法,要早上很多,是《尚书·武成》里记载的。后一种说法,则是后来的孟子首先讲出来的。

孟子这个人,思想比较奇怪,他看了古代的《尚书》中的《武成》一篇,上边记载了武王伐纣的凶残场面,说武王杀了很多很多的商人,乃至“流血漂杵、赤地千里”,孟子觉得不可信。孟子发言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意思是,仁者无敌,以“至仁”打“至不仁”,为什么还要闹得血流漂杵呢?武王伐纣,应该是兵不血刃才对。

但是,孟子死活不肯相信流血漂杵,不认为武王伐纣会杀了那么多人,甚至进而认为记录了“周武王伐纣杀得商军流血漂杵、赤地千里”的《尚书·武成》一文,是不可信的。因此孟子还说出了“尽信书,不如无书”的名言。

后代的学们者,受孟子的启发,就开始营造商人倒戈,为武王先驱的“兵不血刃”的场面,而且越说越厉害,一反古书《尚书》上的说法,慢慢成为了主流的观点,最终被记录在司马迁的《史记》上。一经司马迁的认可,于是终于连今天的历史课本上都是这么写的了:“商人临阵倒戈,为武王前驱!”

但是,众所周知,中国改朝换代,每次都是死了大量的人,人口常常锐减一半。为什么孟子偏偏说周武王颠覆商王朝的这次改朝换代,流了血却不合理呢,一定要兵不血刃才对呢?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其实,孟子的推理,推得非常“不讲理”。他的大致的意思是说——其实他的意思可以表达为这样一个“三段论”:

大前提,孟子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就是“超级仁”的意思)伐至不仁,不需要大量杀生就能成功,不需要流太多血、流血漂杵。

小前提:周武王是至仁。

孟子结论:至仁的周武王,打至不仁的的商纣王,不需要流血漂杵,所以“流血漂杵”是没有的事。

我们说,孟子的那个大前提是靠不住的。“仁人无敌于天下,至仁伐至不仁,不需要流太多血”,这个论点是一厢情愿的。即使是正义的仁人,打不正义、不仁的人,更多时候也是要流血的。一个政权的颠覆,没有不流血的,哪怕是推翻非正义的政权,也是要大大地流血的。

譬如在二战中,苏军进攻柏林,这是正义的进攻吧,是“至仁”进攻“至不仁”了吧,但苏军还是往柏林打了一百五十万发炮弹,令德军死伤无数,残肢成堆,才拿下这座变成了瓦砾的城市,并没有兵不血刃。国民党四大家族的反动统治,早已是令天怒人怨,解放军解放被压迫的群众,分配民众以田地,进攻腐败的国民党,这是以至仁伐至不仁吧,但照样是打了三大战役,令国民党军被歼灭过百万,流了很多血,才颠覆了其政权。美国的独立战争,林肯的废除黑奴,这都是正义或至仁的吧,可都是敌我一场混战,流血无数之后才实现的。陈胜进攻秦帝国,是正义的了吧,但也未见秦帝国的七十万刑徒就倒戈了(相反,他们是把“正义”的陈胜给打出去了)。而后来项羽刘邦是杀死了三四十万秦军,流血成河,才颠覆了秦王朝。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尝不要流血呢。凭什么周武王伐纣,孟子却非说它不要流血。

纣王之“至不仁”,未必更甚于秦二世,周武王作为附庸国从外部入侵中央,其“至仁”和“正义”,未必高于刘邦、项羽之进攻秦二世,而孟子却说周武王在战斗中兵不血刃、不犯杀戒地颠覆了商王朝,比刘邦项羽打败秦帝国还容易,实在是大言欺人。

这主要是孟子之徒超喜欢周文王父子,为了打扮他们的仁义形象,觉得他们在牧野杀了很多人,不利于二者的形象完美,所以,硬拿推理替代史实,硬定了一个“仁者无敌”的大前提来论证周文王父子没有杀人,实在是强词夺理,遮蔽众听。惜乎后世学者都迷信他这个如此低级的小迷魂弹。但也有不信邪的,比如《论衡》作者王充就有评说:“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战,血流浮杵,赤地千里。由此言之,周之取殷,与汉、秦一实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实也。”——王充是不相信孟子的,说得多好啊!

中国改朝换代的历史,乃至世界革新换代的历史,都证明,“仁者”注定是要战胜“不仁者”,但也是要作出巨大牺牲的。仁者“兵不血刃”就能战胜不仁者的例子,几乎还一个都举不出来。

现在说孟子的小前提:周文王、周武王是“至仁”。这其实也是不全面的溢美之词。

周文王、周武王,因为是大周的开国者,所以整个有周一代,一直是正面的人物,是周代学者们美化的宠儿。譬如孟子就在自己的书中说:“周文王治岐耕者九一,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说周文王不征商业税、少征农业税,非常仁义,是圣人。

但这是不全面的,是只强调了光亮的一面,而隐去了消极的部分。单按这种“仁义”的路子,周文王是组织不起对商王朝的有效进攻的。是凡组织对外进攻,不论是秦始皇还是希特勒,前提条件都是要对民众加强敛税和民力调用。近代打仗,也是这样,也要加捐加派,要老百姓勒紧裤带,以支撑大炮和枪弹的开支。你要是整天行仁义,那就根本不要想着对外打仗扩张。

其实,从很多层面看,周文王周武王父子不是“至仁”,而是一贯用比较“严苛”的政策和手段,才最终战胜了商王朝。我可以暂举两三个例子:

一是《左传》上说的,周文王大肆捕捉逃亡者。捕捉逃亡者的目的是什么呢,《左传》上没有说,但根据后来商鞅捕捉逃亡者,以及后代帝王们的禁止人们逃亡,其目的都是一样的,是强迫这帮人回来完税、交粮、服役、当兵吧,以直接或间接地支撑自己的对外扩张。要想动员起强大的国家战争机器,要想对外进攻别人(商帝国),势必就要先加强对自己民众的控制,使自己有力量进攻别人,这是一个规律。但这就有点不仁了。

第二个例子,周武王和姜子牙要伐纣,但当时周国内有反战力量。在占卜仪式上,蓍草和乌龟壳发表意见说,进攻是“大凶”。蓍草和乌龟壳当然不会发表自己的意见的,但他们是替占卜师说话,代表了当时的部分政府要人和部分的民意是都反对进攻商王朝的。伯夷、叔齐更是站出来直接反对,甚至拦住了马头。但这些反对力量,被周武王和姜子牙用铁碗手段压制了,他们还是硬去出兵打商王朝去了。可见他们也不是乐呵呵地很仁义,唯民意是从的。

第三个例子,据《尚书大传》、《韩诗外传》、《六韬逸文》、《说苑》等书记载,灭商以后,“天下惶惶未定”,姜子牙提出,把所有商人都杀死,“使靡有余”——这就更“不仁”了!简直是要种族灭绝。而且,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当时很多商人对周人是不合作态度,所以逼得姜子牙提出要灭绝他们。可见前面商人倒戈为周武王先驱的事,就更不可信其曾出现了。

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周文王、周武王可能不是“恶人”,但用“至仁”、“行仁义”这样的词来简单地概括周文王、周武王这样的历史人物,是失之于脸谱化、概念化,是存在着很大的勉强和片面的。

而且,蓍草、乌龟壳和伯夷、叔齐这种反战反扩张的思想,未必是错误的。至少它说明,周文王周武王的军事扩张政策,未必是代表当时周方国的全部民意的。本国人尚且未必完全拥护他,认为他出去打仗和扩张是不道义和错误的,那,被进攻一方的商朝人,会一致认为他的进攻是道义的,乃至不但不抵抗,反倒要倒戈投降地来拥护他吗?其实,也正是因为商人未肯服从,更不曾倒戈,而是跟周人采取对立态度,所以在攻破商王朝后,姜子牙才提出爱屋及乌的成语,要杀光商人。

最后,姜子牙的意见由于太冒风险,没有得到采纳,商朝的大批遗民,最终都交由纣王的儿子武庚统领,继续呆在原朝歌地区,作为封国存在。这说明,商人对纣王家族是有拥护的,所以周人只好顺应之而封纣王的儿子,让他继续统领旧商民众。这些都说明了当时有这样一个现实,即商人并没有对纣王家族众叛亲离,所以才搞得周人很被动,又想全部灭绝商人,又不敢,最后只好原地封他们不动,接受纣王的儿子领导。

商纣王在覆灭了之后,他的儿子仍然能够把商人凝聚在自己身边,那牧野之战的时候,他家也应该能掌控商人集团,不会出现当地民众纷纷失控,倒戈而战。

而且,在商朝灭亡被封之后,纣王的儿子武庚,又领导商朝遗民,再次进行了军事起义,规模相当大,引得周公和姜子牙发兵,共同来剿灭之。这也再次说明,纣王的儿子还是对民众有号召力的,纣王家族还没有到众叛亲离的地步。如果早在牧野之战的时候,商人就倒戈伐纣王了,纣王已经被商人恨的入骨了,纣王的儿子如何还能领导商人掀起大起义。如果商人真地是曾经倒戈来迎接周武王的,如何后面又要起义。后来,大批商人被迁往洛邑安扎,由周人和洛邑八师紧密地看起来,贬称为“殷顽”,如果商人曾是积极欢迎周武王的,周人何至于要用这种提防和集中管制的办法对付他们。接下来周人为什么又要处心积虑地采取迁徙的方式,把大批商人遗民分遣到各个姬姓封国去,隔离管理。种种迹象表明,周人与商人,是严重对立的,商人大规模倒戈迎接周武王,是没有这个可能性的。

孟子为什么不反着考虑一下:武王伐纣之所以打得流血漂杵,那是因为武王不是什么“至仁”,纣王也不是“至不仁”,商人民众也没有丧失对纣王父子的追随之心,周人并不是全部民意都要求去进攻商人,所以二者相打,流血漂杵,也就势不可免了。

总之,历史的真实情况实应该正如《尚书·武成》所记载的:商人组织力量,对前来进犯自己的周军进行了顽强抵抗,展开激战,并且商人发生了重大牺牲,死伤流血漂杵,染赤千里,最终被占领和灭国。这是可信的。而孟子的推论,是漏洞百出,非常牵强的。而且,从纯技术角度讲,流血漂杵也是可行的。

正是因为周人在进攻商王朝的过程中,对商人采取了大规模杀戮、暴动镇压和种族隔离与压迫,才使得伯夷、叔齐以饿死首阳山来抗议。如果不是周人确实很过分,这两个知识分子何必会采取不想活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呢?如果商人十几万大军都是衷心拥戴和迎接周武王,商人都如此高兴,那伯夷、叔齐这两个“民主人士”何必那么跟自己过不去,专门要死呢。

而且,不光《尚书·武成》有周武王伐纣杀戮甚大、流血漂杵的描述,根据《诗经》的描写,也可以推想得见周人在对外扩张中,打仗一直是歇斯底里式的。比如《诗经》描述了周人攻打崇侯虎的崇城的场面,无所不用其极。后来,周公三年东征东夷,乃至有“践奄”——在奄国搞大屠杀,这样的残暴之举,也不是孤立的。同时姜子牙还想过搞种族灭绝,都是一帮杀人狂,离“仁者”日去相远矣!

我认为,“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句话,应该用到孟子的书和后来的学者书、官史书上去——这些人出于一些政治目的,比远古之人更爱撒谎。

总之,纣王之“恶”,未必如后代人所说的那么严重,周文王、周武王,也未必如后代学者们异口同声说的那么之“仁”!异口同声的说法,往往是最可怀疑的说法。武王伐纣,牧野之战,商人“流血漂杵”,在我看来,比商人“临阵倒戈”,更加可信。

附录七 沙丘裸奔

司马迁说,纣王喜欢看人裸奔,他曾经在一处风光旖旎的名叫“沙丘”的园林景区,“使男女裸相逐其间”。

这个“裸奔”的事情,是我们都知道而且向往的,然而又是觉得怪怪的事情。纣王怎么有这样的雅癖呢?

其实,从当时的坟墓中看,半数以上的商朝人,都是自己孤睡在坟墓里,说明他们活着的时候没有结过婚,说明当时结婚组建家庭的事例还不甚普及。社会上大量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辈子自己过的——这是当时的历史事实。这不光是因为穷,结不起婚,也跟历史风俗有关。那时候的人,就是没有结婚的习惯。这是原始时代的特点。越是原始时代,男人女人就越是不去结婚。

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终生不结婚的单身者,总得有个地方去解决一下自己的性问题,于是,“欢乐谷”的远古习俗就继续发挥作用了。纣王让男女裸体相逐其中的“沙丘”,很可能就是一个被官方指定的欢乐谷。所谓“沙丘”,是河北省南部邯郸附近一个美丽的自然风景苑囿,正适合当欢乐谷。这种作法,即便到了后来讲“礼”的大周朝,也是一样的。

大周朝《周礼》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也就是说,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的各级政府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命令不在结婚状态的男女们聚到这里,互相认识、挑选,找到合适的性伴侣,然后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以开始同居。所谓“奔者不禁”,就是俩人不履行结婚手续而同居,没人管。

这些“奔者”,奔到某个地方去进行同居。但二人同居,关系并不稳靠,等到下一次欢乐谷开放的时节到了,可能又跑回去重新挑选性伴侣了。总之,他们并不结婚,也不建成稳定的长期的家庭关系,而永远是寻找临时的,建立一阵子同居关系,随后又换了——现代一些落后部族里的男女,仍然是这样的。这不光是财力或者道德的问题,更多是历史习惯使然。

这种“终身不婚”、“一阵子又一阵子的同居”、“得过且过”的生活方式,历史上曾长期流行过。譬如从前的大禹就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大禹“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就是说大禹和涂山女不履行结婚手续,也不想组建家庭,而只是在台桑“通”,俩人happy,“嗜不同味,而快朝饱”——俩人就为了爽一把,尝试不同的滋味,这就是大禹的生活方式。这是屈原的诗《天问》中说的。俩人就以这种不尴不尬的形式,生下了个孩子启。大禹又通过打架,硬把孩子从涂山女手中抢去了。事实上,大禹甚至不能断定这个孩子是他的,因为她也是满“自由”的嘛,这也就是《史记》里边大禹说的“予不子”,也是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部分原因了。

不结婚,“嗜不同味,而快朝饱”,这种潇洒的生活方式,一直延续到商周时期,社会上的很大人口比例都是这么生活的,这是当时很多商周人的生活方式。所以当时半数以上的商朝人,死后都是自己孤睡在坟墓里。他们活着的时候,就是靠着屡屡去欢乐谷,来找到短期partner,获得性的慰藉和满足的。纣王使这些人“裸相逐于欢乐谷”,是顺应时俗的自然而然的事情。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终身不婚”的习俗普遍存在,社会存在大量终生独身的男女,故纣王通过上述安排,帮助这些男女寻找性伴侣,建立或长或短一段同居关系。这是纣王在做好事。汉朝人少见多怪,把这个视为纣王淫荡。

纣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间”,和大周朝的“令男女会,奔者不禁”,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顺应当时习俗之举。

有人说,程度还是不一样啊,“令男女会,奔者不禁”,并不发生纣王那种当场“裸相逐”啊。呵呵,这是你看见的吗?你怎知大周朝“男女会”现场没有就发生性关系呢,我相信有些人是不惮于这么干的。奔者不禁,当场发生性关系,也是不禁的。而且现在一些偏僻民族仍然是这样的,可以以今例古。如果你去采风,你就会看见。还有一些更古老的很多岩画上,正是赫然地画着男女一帮在一块平地上赤裸群交——生殖器都被画得突出夸大,旁边还有几头忘了吃草的羊,在傻傻地看着。

当年“欢乐谷”的遗俗,现在一些偏僻地方仍然找得到。在云南边地的纳西族,就会有特定的节时,少男少女们聚会在瀑布水潭里,裸体着嬉戏,寻找性的伴侣,享受青春的乐趣,甚至当场就在岸边那个,互不妨碍,这是他的民族习俗,从远古保留下来的。而泼水节,我没有考察过,是不是在从前早些的波水节里,当被泼得精湿了以后,当场也会就有少男少女们去旁边找个地方,发生那个行为,恐怕也许是的吧。

如果他们的村长,顺应该俗,提供了某个村属的水潭给他们用,那就是某某村长“使男女少年裸相逐于肖村水潭”,这也是荒淫的事吗?当然不能算是啊。这是顺应习俗来的啊,村长的此举是很正常的啊,总不能让孩子们去有水蛇猛兽的水塘去泡吧。而纣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间”,实际也正是顺应了当时时俗啊,这和大周朝政府组织大家“男女”“奔”一样,对民俗适当加以组织啊。

其实,纣王肯划出自己的王家苑囿“沙丘”的一部分,拿出来给老百姓们“奔”用,还属于舍私爱民呢。后代君王们则根本不让老百姓迈进他的苑囿一步,打死那里一个野兔子就得偿命。

总之,在商周时期,一辈子不结婚的人,占了人口很大比例,这是我们今人所想象不到的曾经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一辈子不结婚,但他却获得了一辈子的自由!他会靠着去欢乐谷里寻找短期性伴侣而同居的办法,来一截一截地度过自己的美丽人生!

附录八 炮烙

在周武王给纣王开列的罪状里边,读《尚书》可以知道,并没有提到炮烙。谁不希望往自己的政敌身上泼点污水?如果真有炮烙这事的话,周武王不会不提吧。

炮烙这个东西,最早是从战国学者那里说起来的,韩非子在文章中首次提到,说纣王设炮烙。不知韩非子是根据什么知道的。是考古依据,还是前代典籍?如果是前代典籍,为什么春秋时代那么多诸子的作品里却没有提到呢?这么有趣的东西,这些为了“争鸣”都不惜编造古史的诸子们,不会不愿意言及吧。

退一万步讲,即便纣王有炮烙之刑,那也不算什么。西方社会,一直流行火刑,绑在柴堆上烧死或者让人在火炭上走。我们的炮烙,是让罪犯在一个烧热的铜柱子上走,掉下来就落入火炭中,感觉这跟火刑相比,完全是半斤八两。而西方使用火刑,是非常司空见惯的刑罚。如此来看,炮烙就不算是如何格外残酷了。

即便在中国,韩非子所在的大周朝,更流行的是一种鼎镬之刑,就是把犯人活活放在大鼎里煮了——周夷王就曾烹过齐哀侯。郑大夫叔詹,也曾经手攥着重耳给他预备的大鼎的耳朵,叫唤,差点也被放进去烹了。在春秋战国秦汉之际,烹人的事不绝于史书,“就鼎镬”成了一种臣子的常用语,说明这种刑罚比较普遍。鼎镬之烹和炮烙相比,恐怕难受程度是一样的。此外还有车裂和肢解,更是司空见惯,受刑的名人有商鞅、吴起等等,与炮烙相比,又如何呢?

还有一种醢刑,譬如汉朝刘邦,把功臣彭越醢成肉酱,全国诸侯传吃。到了后代,朱元璋还有剥皮,抽肠。明清还有磔刑,就是在农贸市场把罪犯千刀万剐。我个人体会,磔刑比炮烙更疼。其实,古人对待犯罪分子的刑罚,不论中外,都是超残忍的。

历代皇帝和统治者,对于敌对势力、造反者、违法者,都是毫不手软的,腰斩、凌迟、剥皮和钉十字架,都是常用的,炮烙绝不算是其中最残忍的。如果你翻翻“古今酷刑大观”这样的书来看看的话,论难受,一篇更比一篇高,炮烙只不过是其中普通一页而已。

对犯罪者进行虐杀,也是出于政治需要,为了以儆效尤。譬如刘邦把功臣醢成肉酱,然后传给各地诸侯们吃,又譬如战国君主们把车裂后的肢体拉给民众巡看,都是为了宣传和恐吓别的势力的,是政治性的,不能单视为统治者心性残暴,这是历史长河中统治者的一种常态技术。纣王即便预备了残酷的炮烙,从这种角度上讲,也是和其它皇帝预备了磔刑、鼎镬等等酷刑一样,是可以等量齐观的政治手段而已。

那些使用磔刑的明清皇帝、鼎镬的战国君主们,都没有人责问,而只把可能使用炮烙的纣王之“恶”格外拔高,千夫指之,这是不是不公平呢?何况,磔刑、鼎镬之事,是确凿的,而炮烙之事,是否真的有,还是聚颂纷纭的呢。炮烙即便有,也多半没有磔刑、鼎镬更厉害的!

事实上,考古发现,商纣王时代,杀掉的人殉数量远低于前代,则说明他并不嗜杀人。而关于纣王无辜杀人的记录,史书上其实也并没有可靠的记载。

概而言之,越是久远以前的古事,越是被文学化。关于那些三皇五帝的事迹、夏商西周的史料,处处都可能是假话。鄙人看那些三代古史时,显幽烛隐,比较旧闻,仿佛暗夜走泥路,每脚都不敢踩实。当时的事情,为后人所不亲睹,而全是为成功者所书写,今欲考究其实而不入谬妄,谈何容易,危险岂不比盲人骑着瞎马。民国的“钱玄同”曾经自称“疑古玄同”,盖有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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