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了,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 合资买房与房产证名字

买房了,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

时下,当房产已经成为家庭财产“重头戏”的今天,买了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总让当事人纠结:父母参与出资的婚房,房产证到底怎么写名字?新买的房子要不要加上未成年孩子的名字?本期话题让我们关注——

房产自主实现家庭和谐

在我们周围邻居和单位里,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之间、夫妻之间为了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了。

我们单位有一对结婚没有几年的夫妻,由于感情不和,离婚时就因为房产的分割比例不称心大打出手,双方父母和单位领导几乎全部出场,最终还上法院闹了好几回,才总算告一段落。

相比,我家就幸运得多。我们夫妻目前拥有两套商品房,一套是2000年买的,那时我们还没有结婚,是老公多年打拼用自己的积蓄买的,房产证上自然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2003年我们结婚,婚前我和父母一起住在2室1厅的公房里,结婚后,我留了个心眼,想把户口留在父母那套公房里。老公对我说,户口留在那里干什么,我们又不是很困难,你哥哥家庭收入比我们少很多,父母那套房子你不要太多考虑了,以后就让给哥哥家算了。你实在不放心,过几年以后,等家里积蓄多了,再买一套房子,单独写你的名字不就行了吗?

到了2005年,家庭终于有了足够富余的积蓄,老公又想起了买房投资的事情。我们用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加上少部分贷款终于拿下了一套2室2厅的新商品房。由于老公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购房签协议的时候,我自然考虑在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老公却很大度地对我说:“算啦,我已经有了一套产权房,这套房子就只写你的名字吧!”最终这套产权房的产证上就只写了我一个人。

在现代社会的环境条件下,要过比较理想幸福的生活,家庭没有一定的财产基础是根本行不通的,房产作为家庭财富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特别必须的。但是,如果已经拥有了相对较好的物质财富基础,我觉得人还是应该稍稍大度一点,没必要在家庭财富分配问题上过于斤斤计较。

出资就应写上名字

如今年轻人买房,购房款中有相当一部分为父母甚至祖父母资助的。既然父母出了相当一部分资金购房,房产证上该不该写上父母的名字?我想,应该写上。

这不由使人想起一个真实故事:一对老夫妻由于积蓄不多,为了给儿子买房结婚,便把自己在市区住的房子卖掉,又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这样一来,儿子结婚有了房子,自己也能住在一起,岂不两全其美。房子买好后,房产证上理应有老两口的名字。然而,老人听信儿子和儿媳的劝说,没把自己的名字写上,这套房子的产权完全归在儿子和儿媳的名下。随着时间地推移,儿媳与公婆有了矛盾,而且逐渐恶化。老人想走却无处走,想与儿子媳妇分开住却无法分,只能忍气吞声艰难度日。老人十分后悔:当初如果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那境遇要好得多。
买房了,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 合资买房与房产证名字

上述故事虽属个案,却也令人深思。作为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应该量力而行,决不能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更不能因此而改变自己的境遇。况且,你既然出资买了房,这房子产权上就有你的名份,理应写上自己的名字。对子女来说,父母出资买房,更应该在房产证写上父母的名字:一是尊重父母的善举,二是维护父母的权益,三是不忘父母的恩情,四是融洽与父母的关系。

所以,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出资就应该写上名字,因为这套房子的产权有出资者的一份子。

根据用途再写名字

房子值钱了,争房产权归属俨然成为家庭矛盾的焦点。我们家对于不同的房产用途、目的,采取不同的方法。

购买的房产用于自己居住的,房产证上加上我们未成年女儿的名字。房子属于我们家长对孩子爱的一种表达方式,给她一种安全感,当然要写上她的名字。

用于养老投资买的房子,房产证上不仅未加上我们未成年孩子的名字,而且也没有让她知道我们另外买了房。写上不写上作为遗产总归属于孩子的,写上无非考虑将来可以减少点遗产税的缴纳。由于我国的遗产税法还未发布、内容也不明、更谈不上执行,我觉得趁早写上有点盲目,告诉她也没必要。为什么?有一句话:创家业容易守家业难!孩子关键要各方面培养好,有一技之长,有立足社会的本领,培养啃老族,这样不是爱他们而是害了他们一辈子。

孩子总有一天要长大,有不同于我们的思想,要成家立业,有他们的活法,将来与家长在处理投资性养老房产的问题上很大可能存在分歧,两代人各自利益立足点不同,我们要处理掉若他们不同意,写上名字后不是自己制造矛盾吗?还有,这是我们对将来生活的一种保障措施。退一步说,房产证上现在没有她的名字,将来有必要可以花点小费用较容易地加上,但要想去掉却难。

鉴于以上种种考虑,投资性房产我们没有写孩子的名字。

付出的关爱岂止一个名字

2009年的春夏之交,当时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徘徊阶段,经过审时度势,我下定决心,果断地为儿子买下一套婚房,没想到,到了年底房价竟一路上涨。

买房时我们一次性付了60%以上的首付款,剩下的由儿子用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偿还。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带来一个写谁名字的问题,毕竟这套房子价值不菲。有身边人建议,写上两代人的名字表明父母对房子拥有处置的决策权,倘若只写上孩子的名字,父母辛辛苦苦积攒的钱就全部转移到孩子手里,而且从法律意义上讲,将失去对房子的监管权利。

我的观点十分明确,既然房子是为孩子成家购买的,理所当然地要写上孩子的名字。因为,儿子属于“80后”一代人,经历了升学、就业、职场打拼等一系列近乎残酷的竞争和挑战,完全凭靠个人努力赢得了一份较为理想的工作,况且自己承担了购房款的近40%,一旦独立生活后还要面临很大的日常开销,与其让他为此分心,不如给他一个放心;其次,虽然我们已接近退休年龄,可退休养老金稳定,能够安度晚年,家里也不存在住房问题;第三,我们是眼下十分典型的三口之家,孩子是家庭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何况这套房子本来就是给他买的,孩子自然也是房子的主人。除此之外,我们觉得,随着孩子的日臻成熟,可以慢慢体味到父母的付出和关爱,在获得权益的同时,肯定会担负起孝敬父母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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