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非天夜翔笔下最令我念念不忘的片段 非天夜翔肉片段

非天夜翔如今已经成为我最喜爱的作家前三名,若不写点东西自己也过不去,就稍稍盘点一些那些另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权当抛砖引玉,万莫见笑。
TOP10
张慕抽出背后无名刀,深吸一口气,睁眼时天地杳阔,小雪纷飞。
  李庆成不能说话,也不能动,站在那扇门背后看着,心里转过无数个念头,一声又一声接连响起的惨叫打断了他的思路,一时间他听到叫声连起,知道敌人尸横就地,一时间不闻脚步,又提心吊胆,担忧张慕。
  张慕不会败,他永不会败……李庆成不住安慰自己。
  直至惨叫声响成一片,无名刀击破窗格,飞了进来,将攀窗而入的一名刺客一撞,把他撞成血肉模糊的一团。
  张慕在扔鹰羽镖了……李庆成既惶又恐,他还能支持住不?
  又一声闷哼,背脊撞上客栈大门的声音。
  李庆成的声音干涩,开口道:“慕哥?”
  唰然刺穿厚木的声响,伴着张慕的闷声,一柄锐利的长剑带着鲜血,刺穿门板,尖锋从门口现出,朝下滴滴答答地溅血。
  李庆成静了。
  片刻后又一声,长枪铿然穿门而过,带着鲜红的血液,喷在李庆成的脚边,同时间传来五六名刺客的痛喊。
  再一声,又一枚铁枪的枪头带着血穿刺大门而过。
  李庆成静静地看着。
  五六枚枪头刺入,每一枚都带着惊心动魄的血。
  直至最后,所有的声音都没了,方圆十里内,唯剩下沙沙的雪响。
  一片静谧中,低沉,暗哑的声音在门外缓缓响起,一门之隔,犹如两个永不相见的世界。
  “庆成……你……就算……不是……天子……慕哥也愿……为……你……”
  世界恢复宁静。
  日出时,那扇门被鹰侍缓缓打开,一缕阳光从客栈外投入,照在李庆成身上。
  当天鹰卫为张慕收敛了尸体,护送李庆成回宫去。
  李庆成一句话也不说,回宫后便躺了下来,不吃也不喝。
  三天后的午夜,李庆成独自起身,身后跟着数名鹰卫。
  他穿过御花园,站在假山下,低头看张慕生前埋包袱的地方,上面插着一根枯萎的桃花枝。
  李庆成站了良久,最后一头撞死在了假山前。
  “陛下——!”鹰卫一窝蜂上前,惊动了整个皇宫。
  破晓时分,皇城内传出九声丧钟,李庆成驾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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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鹰奴》

《鹰奴》算是我十分妒忌的一本小说,在我还读写作抱有一定热情的时候,我曾经构思过这样一个大纲,一个人在给另一个人讲故事,而这个故事恰恰确实关于他们的,是另一个人所知道与不知道的那一部分,最后故事结束,主人公的身份呼之欲出,现实中的两个人却不得不再面临新的抉择.
当然,也许是我太懒,也许是非天太勤奋,总之,我的故事没有成型,却让我看到了《鹰奴》,这个与我当初的构思几乎相同却又不尽相同的小说,可以想象当时的我的心情是何等复杂.
回归正题,这里已经是临近结局,张慕身死,李庆成殉情,只不过是言情剧中的常见狗血桥段,不过非天写起来却也别有一番风味,大抵是因为他笔下的人物都很有"姿态"吧,大多都冷静自持,干脆利落.要死绝不苟且,要爱绝不扭捏,要分绝不纠缠.这才是真汉子,铁血真爷们.而这个结局连着最后一章一起阅读,更是让人嘘唏不已.不过这样的片段虽好,但是却并不绝版,所以只能把它排在末尾.

PS;不知道有没有同学读过《恶童日记》三部曲,这也是一样的采用故事里的故事这样的手法,而且一共有三个故事,一个接一个,十分精彩,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搜来一看。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故事中的故事,爷们里的爷们,狗血一秒变鸡血。
top9

 “师父!”游孟哲喊道。
  他跑上去,从背后紧紧抱着赵飞鸿的腰,侧头贴在他的背上,赵飞鸿身体一僵,紧接着大吼道:“别碰我!”
  赵飞鸿不住挣扎,紧接着“恶”一声,吐了出来,厌恶地看着游孟哲。
  游孟哲:“……” 
 “从此你归你……我……归我。”赵飞鸿看也不看游孟哲,又是“恶”的一声吐了出来,边走边吐,大步流星地走了。
  游孟哲大吼道:“给我站住!什么意思!你嫌我恶心?!“
  赵飞鸿也不答,出了大殿,游孟哲追出去,药母忙追上来,说:“别去了,情蛊一解就会这样,他爱了你娘那么多年,现在心思都反转过来了,要怪也只能怪你娘,哎……”
  游孟哲道:“不会吧!这……” 
  蛊母同情地安慰道:“算啦,情蛊在他心里存了十来年呢,这一解开,感情全调转了,七情六欲,本来也就难说得很……”
  游孟哲道:“但……爱的反面不是恨么?”他走向张远山,张远山的脸色也变了,一时间仿佛下意识地要避开,又掺杂着点难以表达的情愫。
  蛊母笑吟吟道:“爱的反面怎么会是恨呢?爱和恨常常会是一回事呀,爱的反面是‘不爱’,再深一点,也就是恶心了,所以了……”
  药母淡淡道:“当年我也爱过一个中原的男人,现在想起来,真是说不出的恶心……”
  游孟哲掏出玉璜,难过地说:“他是我义父呢。”
  药母道:“他是哑巴?”说着掏出一个小瓶子,说:“连瓶送你,一枚吃下去就好。学说话还得费些时候。下山去罢,别再缠着我们家少阁主了。”
  张远山一听此言如得大赦,连东西也不要了,拔腿就跑,游孟哲大喊道:“等等!”
  游孟哲追上去,把玉璜和药塞进他怀里,又摘下手上戒指,递给他,张远山连忙瑟缩摆手,游孟哲不由分说拉住他的手,把戒指放在他掌心里。 
  张远山侧过头,无声地吐了。
  
  游孟哲:“……”
  张远山甩手把戒指扔了,踉跄下山去,边走边吐,吐了一路。
  
  游孟哲:“……………………”
  
  游孟哲再如何设想,也完全想不到最后会变成这样,他站在沧海阁的牌坊前,西方的红日朝海平面缓缓落下,台阶上还有赵飞鸿和张远山吐的两道痕迹。
  不远处,赵飞鸿扶着一棵树在吐,张远山拍他的背。
  赵飞鸿大吼一声,嘶哑的声音在群山间回荡,带着痛苦与悔恨。
  
  游孟哲疯了,朝着山下大骂道:“赵飞鸿!张远山!我干你们的娘!我干你们的祖宗!老子就这么恶心吗!”
  张远山一听到游孟哲声音也吐了,两人又吐了一会,急急忙忙地下山去,头也不回.---------------------------------------------------------------------------------
摘自《放开那个受》

这篇文其实我并没有看,因为文中的某些关键词是我的禁区天雷,但是在吧里朋友的提示下,还是去瞻仰了一下这个反转+喜感的结尾,不得不说,确实令人十分令人印.象.深.刻.现实中的非天应该是一个有着强烈幽默感还时不时喜欢吐槽的人,所以导致他文中的人物无论男女老少无一例外都有着或深或浅的吐槽能力,这确实令小说的娱乐性增色不少,不过个人的想法是如果非天想在文字进阶上更进一步,可以慢慢的变一下文风,就如非天很喜欢的《空之轨迹》一般,整体是宏大细腻的,奥利维尔是来卖萌的.
扯远了,但是这个片段我能说的也不多,只不过一边走一边吐这样的情节想象起来,确实很有画面感,而且莫名喜感.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恶搞无极限,报社零下限,吐着吐着就习惯了。
TOP7
 当天深夜,林泽在机场坐了一晚上,第二天买到机票,抱着骨灰盒飞回重庆,继续他的生活。
  我说:“你没有在广州再住几天吗,其实可以和其他的人聊聊,会舒服很多。”
  “我不难受,早就有准备了,所以当时甚至没有哭。”林泽喝了口咖啡,说:“我在广州办手续,准备后事,一路走下来心里都很平静。直到回重庆以后,春天在洋河体育场外……”
  那天林泽把李同光要的报纸内容写完,给他发到邮箱里去,下班后整理手机里的照片,发现了一直没看到的谢晨风的自拍,照片上的他脸色苍白,脸颊瘦削,脸上带着快乐的笑容,林泽站在他背后,侧着身洗裤子。转头时正笑着要朝他说什么。
  林泽看到这张照片就想起和谢晨风在一起的这些时间里,居然没有一张合照,唯一的合照还是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点。
  他下了轻轨,慢慢走回家去,那天春雨纷飞,把整个山城都笼罩在雾霭沉沉的灰蓝色天幕下,洋河体育场里正在清理草坪,万物复生,新芽破土的季节即将来到。
  林泽站在体育场外,手指揪着铁丝网朝里看,体育场里一个环卫工人在打扫器械屋,从小屋后面扫出谢晨风藏在那里的漏气了的足球,和一双被老鼠咬得破破烂烂的手套。
  林泽马上道:“能给我吗?我买。”
盘点非天夜翔笔下最令我念念不忘的片段 非天夜翔肉片段
  环卫工人没要他的钱,笑着说:“不晓得是哪个学生藏的哟。”说毕把球和手套从铁丝网上扔过来,林泽抱着足球,看着面前的体育场,铁丝网把天空割裂成支离破碎的小块。
  他想起去年的夏末,那个暴雨滂沱的夜晚以及场上的灯光与飞扬的雨水。
  谢晨风躬身守门,戴着门将手套,朝他现出英俊的笑容,继而微微侧过身,用脚后跟轻轻一碰,让林泽射的球滚进他守着的球门。
  林泽终于把头抵在围栏上,大声地哭了起来。
  “那是一种……我很难描述的感觉。”林泽说:“你看过白先勇的书吗,写他和他爱人王国祥,王国祥死了很久以后,白先勇坐在他们当年一起布置的花园里,透过两棵树,看着缺口……”
  我说:“缺口当中,映着湛湛青空,悠悠白云,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
  林泽点头道:“是的,就是它了,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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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7

“我回去离婚,但我可能永远也回不来了,你要选哪种?你说了算。”
  司徒烨对他的爱犹如咆哮的浪潮,一瞬间汹涌而来,林泽怀里抱着阿拉斯加,看着繁灯闪烁的北城天街,才终于真正体会到司徒烨的抉择,世界上竟然有一个人,爱他更甚于自己的生命。
  彩铃断了。
  弘:“怎么了?”
  林泽:“没什么,就想听听你彩铃里的歌。”
  弘:“送你个礼物,接电话。”
  手机响了,林泽看到那个陌生的来电,接了电话,说:“送我什么?”
  那边呜呜地响了几声,像是管弦,仔细听又有很大区别,片刻后悠扬的乐曲响起——纯音乐“卡农”。
  林泽笑了起来,听得出对方的手法很笨拙生疏,断断续续地吹了几个小节,紧接着连了起来。
  卡农响起,万钧沉重的夜晚倏然为之一轻,世界犹若变了副模样。
  灯火灿烂的夜景一如巨大的舞池,乐声吹起了繁华的幕布,璀璨的灯火于夜空下交织,绵延至远方。
  高潮部分来临时,携着瀑布朝他的心里倾注进无限的阳光与喜悦,音符接二连三地飘荡在他们身边,彼此追逐。
  最终所有声音都沉寂了,被低低地抑下去,继而一扬,带着绵长的回音,收尾。夜晚的城市里回荡着久远的余韵。
  “是陶笛,对吗?”林泽在静谧里说。
  那边嗯了声,林泽听得出是个挺年轻的声音,他想起弘的jack’d头像,说:“游学志的,陶笛飞行船。”
  那边轻轻敲了敲手机的麦,发出轻响,林泽说:“别挂电话,待会再挂,想和你说几句话。”他忽然意识到,弘有可能是个哑巴,因为打电话过去他不接,或许就是因为不会说话的缘故,遂道:“我被甩了,可能不会爱了,因为上一任带走了我的爱情。你听就行,不用评价,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
  林泽把与司徒烨的相识到分开说了,低声道:“这是我最难以割舍的一段感情了,我总是把他放在心底,告诉自己一切都过去了,这是我无力挽回的,但是在一个人的夜晚,不睡觉,不聊天,不说话,没有事情做,自己一个人想事情时,我还是会想起他。”
  “我这人习惯把所有事都解决,才不会留给自己任何遗憾,结束一段过去,才能开始新的生活。但在司徒的这件事上,我真的有遗憾,我永远说服不了自己,只能想办法把他忘了,但我现在发现其实忘不了,因为我没有能力去结束它,它会一直伴随我,直到我离开这个世界。”
  “到我死之前,我说不定还会去想,年轻的时候有过这么一个人,他那么爱我,我居然没有和他在一起……”
  林泽小声说:“我想他了。”
  “司徒。”那一刻,林泽只是在自言自语,仿佛把这个陌生人当做了司徒烨,又说:“今天新房客有点像你,很小心地问我,冰箱里的东西能不能吃,我看到他就想起你了。”
  “我也想你了……阿泽。”
  电话那一头是司徒烨发着抖的声音,接着,他挂了电话。
  司徒烨坐在江边,望向嘉陵江对面的灯火不住发抖,哽咽出声。
  电话一直响,疯狂地响,他没有接,只是把它放在衬衣的胸袋前,让它挨着自己的心脏,感觉它震动的声音。
  林泽起身,跌跌撞撞地出去,穿着拖鞋与短裤,打着赤膊,在走廊里站了一会,电话里,周传雄的歌声抑扬顿挫,荡气回肠。
  “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
  “爱情进入永夜……”
  “依然记得从你眼中滑落的泪伤心欲绝,混乱中有种热泪烧伤的错觉……”
  “啊——”
  林泽把头抵在走廊的墙上,哭了起来,哭声里带着难言的悲伤与激动。
  司徒烨沿着江边踉踉跄跄地走,边走边哭,看着江水里倒影出的夜景。
  灯光在泪水里模糊成一片。-------------------------------------------------------------------------------
摘自《北城天街》

《北城天街》其实可以简单的概况为一个普通人在面临生离和死别两大难题下的抉择,谢晨风之死别,是“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人在死亡面前实在是太渺小太无能无力,以至于根本连反抗的勇气都不会存在,这个抉择,从一开始,就只会是一条单行道——女娲纵有通天神力,断鳌足,断彩石,杀黑龙,补苍天,面对横在心中的伤痕,又能怎样?所以林泽只能带着他和谢晨风未尽的爱,继续往前走——也许这个抉择有很多个选项,但是他们答案却是毫无差别的.

而司徒烨之生离,在这面前显得暗淡多了,东西永隔如参商,到底是比不上塞上牛羊空许约的.林泽对司徒烨的感情,也并不像谢晨风那样深刻浓烈,只不过在林泽说出那句"司徒,我想你了"的时候,才能发现,对于恋人来说,没有尽头的生离所带来的缺口,并不会比死别所带来的伤痕轻多少,甚至还要更绵长一些,就像参商之隔,其实有可数的距离,只不过,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生离之比死别,又不知哪一种更为残酷痛苦?
top6

 谭睿康结婚的前一天晚上,遥远在房间里发呆。
  “弟,你在做什么。”谭睿康说:“哥有点事想和你谈谈。”
  遥远拿了份文件,出来道:“哥,我也有点事和你谈。”
  遥远出来,坐在餐桌旁,餐厅上的灯散发着温暖的黄光,照在他们之间,世界一片黑暗,只有这么一小块温暖的区域。
  谭睿康的眉毛,头发披着温润的光,低头说:“弟,明天哥就要结婚了。有几句心里话想对你说。”
  遥远笑了笑,说:“兄弟是一辈子的嘛。”
  “是。”谭睿康说:“是这么说……不过哥还是想说。”
  “哥自从来了家里,蒙你不嫌弃,把我当亲哥,什么东西你有一份,你都会给哥一份。与其说姑丈对我好,不如说是你对我好。姑丈给我的是钱,你给我的是一个家。”
  “我爸妈都去得早,爷爷奶奶也不喜欢我,有你这么个弟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谭睿康说着说着眼眶就红了,说:“弟,上次听人说,别人家亲兄弟还会吵架,你看咱俩这么多年,从来没动过粗,没红过脸,哥生病了,也是你给治好的……”
  遥远笑道:“别提那事了,能好是你的命好。”
  谭睿康点了点头,说:“别人都说,再好的亲兄弟,也不过是这样了,你看看这个。”
  他把文件摊开给遥远看。
  “这份文件你先签个字。”谭睿康说:“因为这是咱们一起打拼出来的公司,里面有你的一半,先把协议定好,这也是姑丈的意思,哥想了一下,他说得很对。”
  “娶老婆能过一辈子最好,就怕以后和你嫂子那边有什么经济纠纷闹不清楚。哥的意思你懂的,不是说分家,是先写清楚,写上你的名字,以后这个公司还是哥给你经营,钱你要多少有多少,别的人都没权管。”
  遥远忽然就想起六年前的这个时候,同样是七月,同样是夏天的夜晚。
  那年他刚高考完,正是人生中最快活的时候,赵国刚把他叫到餐桌旁,拿出文件,让他签字。
  遥远道:“我也正想说这个呢。”
  他取出一份文件,说:“你说得对,哥,但我想让你签我这份,这个公司以后就送你了,当做你的结婚礼物,你照顾了我这么多年,长兄如父,你一直是我的榜样,没有你的话我从高中就不知道堕落到哪儿去了,我没有什么能报答你的,只有钱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你不要嫌弃。”
  “还有,哥,以前说我治好了,其实是骗你的,我还是爱着你。不过我不打算和你们一起过日子了。”遥远笑着说:“你别因为这事有什么负罪感,好好过你的生活,这里还是你的家。你想起我了,偶尔回家看看我就行,我不介意的。”
  谭睿康静了一会,看着遥远,忍不住大哭起来。
  “不,小远。”谭睿康大哭着说:“你为什么不说?你当时为什么不说?!”
  遥远笑道:“别这样,你别哭……你……哎。”
  这是他记忆里见到谭睿康哭得这么夸张,哭得跟个小孩一样又笨又滑稽,鼻涕都出来了,谭睿康难以置信地大哭,仿佛失去了什么。
  “签文件。”遥远把笔按到他手里。
  谭睿康愤怒而痛苦地吼道:“我不签——!”
  遥远道:“那等你冷静点再说。”
  遥远自己到沙发上去看电视,谭睿康哭了一会,平静下来,遥远说:“你不签也没用的,到时候我只要签个放弃所有财产的合同,无偿赠予你就行。你快点签,免得我又要去跑来跑去的,累死了。”
  谭睿康道:“哥舍不得你,你怎么不说?!怎么不说!”
  遥远道:“哥,世界上没有这么多完美的事,真的,你要这个,就要学会放弃那个。好好过你自己的生活,比什么都强,别像我爸一样。我这人生性固执自私残忍,说一不二,别的人要怎么做没办法,但只要是我不愿意的,我一直都不会去配合。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下去的道理,所以咱们还是各过各的吧,我真心的祝你幸福。”
  谭睿康满脸眼泪,坐在餐桌旁发抖,双眼红得可怕。
  “明天开始。”遥远说:“我不是那个喜欢自己哥哥的赵遥远了,我只是你的弟弟,就像你以前跟我说的那样,别把你当做我爱的那个人,单纯当做哥哥,分成我喜欢的谭睿康和我哥谭睿康。”
  “你现在也得学会这么看我,把我分成喜欢你的小远,和你弟小远。咱们彼此都要习惯,慢慢来,一切都会调整过来的。你想我了就回来看看我,你有老婆陪着,她很依赖你,你不会经常想我的。你弟弟小远答应和你一起住,但喜欢你的小远不能和你一起生活,因为你有老婆了。”
  谭睿康痛苦地大叫,哭得浑身发抖。
  遥远看着谭睿康那模样,自己也有点不忍心,他说:“文件记得签,别睡得太晚,明天还要结婚。”
  说着进了房间,疲惫地长吁了口气,反手锁上了房门,有种近乎变态的,自残的快感。心想你现在是不是在想我不要钱我只想要你?可惜那是不可能的,过了这村就没那店了,都去结婚吧,都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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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王子病的春天》

非天小说中最爽的一段,主人公压抑了几乎一整本的情绪在这一刻尽数爆裂开来,不得不说非天是很会制造戏剧冲突点的,而且非常的张弛有度.
在前面我就说过,非天笔下的人物,都隐隐有一种“姿态”,干脆利落,如今想到一个更贴切的词,那就是"风骨".
文中的赵遥远,从父亲再婚开始压抑了近七年,在心上人结婚的前一天,以一种几乎称得上鱼死网破的心态,狠狠的刺了谭睿康一剑,同时也断了自己所有的念想.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大概是非天笔下人物共有的"风骨",大概也会是非天自己某一处的真实写照.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程婴摔子,《雷雨》声断,所有的戏剧冲突点都令人影响深刻。
top5

展扬打断了陆少容的话,嘲道:“相爱?你觉得我们相爱了?”
  陆少容懵了。
  
  “哦。”
  “你以为我爱你了?”
  “哦。”
  
  陆少容像是毫无防备地挨了一耳光,瞬间分不清东南西北,脑海中一片空白,他呆呆地站着,一时想不起要说什么。
  客厅里静了很久,陆少容方道:“我以为你爱我的,不是么?我们已经结婚了……”
  展扬随手开了电视,漫不经心道:“算了,我不想再讨论这个,开饭吧,珍妮下午没来?”
  陆少容麻木地进了厨房,展扬从兜里掏出一张纸,看了一眼,把电视音量调低了些许,说:“对不起,少容,我一直把你当作朋友,家人,但我不爱你,我希望结婚后的日子可以过得顺心一点,至少不要每天烦我名义上的妻子在游戏里出轨的事,可以么?”
  陆少容在厨房里答道:“对不起。”
  展扬无所谓道:“不爱就是不爱,这没什么可说的,以后你检点一些,别再这样,我会很生气,知道吗?”
  陆少容的声音有点抖,他回答:“知道了。”三秒后,他打碎了一个碗。
  展扬抬头张望,陆少容蹲在地上把东西收拾了,走出来扔进垃圾桶里,展扬忙转头继续看他的电视。
  
  开饭了。
  小桃花鱼把脑袋塞进假山的缝隙里,大桃花鱼轻轻地用嘴去推它的尾巴。
  展扬看了鱼缸一眼,两人静静坐在饭桌前,谁也没有动筷子。
  陆少容似乎下了决心,小声道:“展大哥……这些日子里给你添了麻烦,很抱歉。”
  展扬现出一个胜利者的微笑,道:“知道错了?”
  陆少容没有看展扬,认真道:“我觉得,我还是回香港去,不能再在这里给你添麻烦了。”
  
  展扬愣住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过火了。
  展扬勃然大怒道:“现在是你先在游戏里和男人勾勾搭搭,你什么意思?!”
  陆少容还没回答,展扬又连珠炮般道:“我根本没有派私家侦探去跟踪你,你现在是游戏里的大名人,走到哪都有人注意,郑士元有上游戏拍录像的习惯,就这样你还觉得受委屈了?嗯哼?”
  “我不管那家伙和你有多熟,但是你想过……”
  陆少容抬手自抽了一个耳光,声音清脆而响亮,半边脸登时红肿起来。
  陆少容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展扬很想把桌子掀了。
  他冷冷道:“可以,我给你订机票,头等舱。”
  陆少容忍着眼泪,答道:“谢谢。”
  陆少容又说:“我回香港后,会努力工作还你钱。”
  展扬冷笑数声,显然不当一回事,吃完那顿散伙饭,他俩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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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漂洋过海中国船》
这是非天小说中我看过的最多次数的一个片段,连同之后的展扬万里追爱,我一直把小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可以反复的阅读,从头到尾一遍遍的研读文字本身以及文字背后的意义.第二类是读完一遍就能想起所有情节,而且会对其中的某些桥段记忆犹新,甚至会一遍遍的翻阅这些片段.第三类就是看的时候觉得很好看,但是看完之后什么都没有记住.最后一类就是勉强读完觉得无趣或者读到一半就丢掉了的.非天的大部分小说我觉得可以归于第二类,这本也不外如是.
上面摘取的片段文字虽然不多,但是两个人的性格几乎在这里表现出了十成十.说起来这和前面的赵遥远谭睿康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感情上弱势的一方"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序幕.
还有一点就是,非天的小说经常是写人之想做却未做的典范,我相信自抽耳光再对对方说对不起这样的片段在大家和亲近的人吵架的时候也会有想到过,不过大多数没有实现,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也是一种满足意淫心理的方法.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耳光响亮,翻身农奴把歌唱。
top4

火车鸣笛,车厢门打开,半夜三点,林景峰下了车,转车前往上海。
  抵达上海时已是黄昏,林景峰蹲在火车站广场边上,买了瓶二锅头,一根接一根抽着烟。抽了一地烟屁股,喝完二锅头,林景峰挤上公共汽车,把几枚硬币扔进投币箱,漠然说:
  “嘀。”
  梅花弄外。
  卖栗子的还在,一对情侣手拉着手,在摊前讨价。林景峰看了一会,醉醺醺地掏出枪,考虑要不要把那对情侣两枪爆头,顺便一颗子弹送小贩归西。
  考虑来考虑去,还是算了,祝他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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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灵魂深处闹革命》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桥段,也是我觉得非天夜翔的作品中很体现叙述水平的一个片段,我曾经在给非天的一篇长评中有提到过,个人是很喜欢那种隐去所有心里描写,只从人物的行为、语言、动作等外露因素来体现心理的,所以《灵魂深处闹革命》是我特别欣赏的一本小说,因为在对男主角林景峰的描写上,几乎隐去了所有的心理描写,但是却把他每时每刻的心理活动无一例外的呈现了出来,而这里摘取的是林景峰与展行第一次分别的场景.如果换作一般的作者,这里大概会用上几十甚至上百文字的心理描写来表现有情人却不得不放手这一被写滥了的戏码,事实上这里确实可以这样处理,也合情合理,但是非天只不过用了一声"嘀",便四两拨千斤,远远胜过了一般化的心理描写.同时更让读者深刻的感受到了文中主角林景峰此刻内心的苦闷以及对展行的感情.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中,也有着同样的叙事手法,隐去男女主人公的所有感情和心理,却能让读者更加震撼和动容.细究起来,《灵魂》一书中对于林景峰的类似描写可谓比比皆是,譬如之后的骗蓝翁佛像以及低头看地毯说出"我家很穷"这样的时刻,无一不体现着林景峰此时内心的波涛汹涌.其实与其说是对这个片段印象深刻,不如说是对林景峰这个人印象深刻.在我看来林景峰算是非天文中塑造的最成功的一个角色了,所以很多时候看到有人说林景峰像《盗墓笔记》中的吴邪,我是很不以为然的.大概是因为题材问题,林景峰的角色性格比吴邪要丰满的多,虽然这么说很过时,但是我还是觉得林景峰这个人物就像活着一般,可以想见,非天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也花了很多的心思.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不管是林景峰还是非天夜翔,都有一颗"少女"般细致的心
top3

  “我唱首歌给你听吧。”刘砚道。

  蒙烽:“嗯……行。”
  
  “My heart ispierced by cupid……I disdain all glittering gold……”

  蒙烽:“听不懂……但想起来了……”

  刘砚:“想起来什么。”

  蒙烽:“美人鱼……在船边……”

  刘砚:“嗯……可惜没有人来接我们走了。”
  
  小船摇啊摇,刘砚低沉沙哑的声音伴随着潮水声在海面上飘荡。
  
  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茫茫漆黑海面,载浮载沉带着他们的曾经回忆。
  
  那年,两个差不多大的小孩,坐在电视机前看卡通节目,内容已经忘了,但二人仍看得哈哈大笑,卡通节目结束以后,互相用枕头拍来拍去,疯了一下午。

  那年九岁的蒙烽和八岁的刘砚下课后,蹲在楼下花坛边的一朵花前,好奇地用放大镜看蚂蚁。

  那年十四岁的蒙烽抡起书包,将刘砚护在身后,和三个混混打得鼻青脸肿。
  
  “There isnothing that can console me ,but my jolly sailorbold……”

  “Come all youpretty fair maids,whoever you may be……”
  
  过去的,未来的,化作无尽的漫漫长夜,他们即将回去了,一如所有来到这里,在世间行走过的人,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回归地球之中。

  那年他们十指交扣走在沙滩上,两行脚印通向潮水涨落的彼端。

  那年夏季将过的大海边,夕阳下,蒙烽躬身,吻了刘砚的唇。
  
  那年秋天,英俊高大的蒙烽退伍归来,特地花钱留下一套特种兵制服,只上缴了肩徽。

  大学校园外的枫树下,黄昏时漫天红叶飘零,蒙烽一身笔挺军服,吊儿郎当地倚在路灯旁,边揉鼻尖边发短信,嘴角帅气地翘着,等待刘砚放学。
  
  “Who love ajolly sailor bold that ploughs the raging sea……”
  
  刘砚与蒙烽牵着手,并肩躺着,闭上了双眼。
  
  长夜已过,破晓未临,大海深处焕发出一道恢弘的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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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二零一三》
当初看到这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要悲剧了,甚至情绪已经酝酿好了,完全有了小时候读《飞狐外传》和《书剑恩仇录》的感觉,可惜非天实在没让我如愿啊,想要大哭一场抒发抒发情绪也是不易.
非天在访谈中提到说这里之后的"金手指"是一种积极的回报论,因果循环,生命不息,在这一点上我不作过多表态,不过很欣赏非天对自己文立意的坚持,大纲定下来之后,就不应该再改动,哪怕有更好的想法更好的方向,也大可留到下一篇文中去实现(譬如《朝圣》和《二零一三》),而不是否决自己当初写大纲时的初衷,只为一个貌似更美好的故事.
不过小说进展到这最后一刻,该有的情绪也都有了,非天最后一枪没有上膛,却也足够让广大读者记住这悲壮而伤感的时刻了.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没有成为悲剧的悲剧,一样震撼人心。
top2  八角巷尽头:
  天色昏暗,林景峰修长的影子被投在古远的地砖上,眉毛,侧脸,形成一个英俊的剪影。
  他抬起双手,全身前倾,扑倒在地上,喘了口气,缓缓起身,继而再次前扑。
  整个人从站立到扑倒,直至额头触地,方站直身子,如此不断循环。
  展行的脚步声。
  林景峰听脚步就知道是他,双眼仍虔诚地看着佛像:“怎么又回来了?”
  展行说:“你在做啥?”
  林景峰道:“磕等身长头。”
  展行问:“有什么用?”
  林景峰道:“祈愿。”
  展行点了点头,站在一边,林景峰反复前扑,满身大汗,额头通红。
  展行站着数数,林景峰扑了一次又一次,展行忍不住问:“你要磕几个?”
  林景峰:“一千个,现在到三百二十七个了。”
  展行:“我帮你数吧。”
  林景峰一次接一次地前扑,展行数道:
  “三百二十八、三百二十九、四百、四百零一,四百零二、四百三十八、四百三十九……五百……”
  林景峰:“你会下地狱的。”
  展行:“佛说,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
  林景峰:“……”
  展行:“你磕这么多等身长头,祈的什么愿?”
  林景峰:“跟你没关系。”
  林景峰扑倒下去,展行扒在他的背上,把林景峰压着。
  林景峰咬牙撑起来,几下猛撑:“刺啊——擦!”
  “又做什么!数到几我都忘了!”林景峰怒道。
  展行抱着林景峰的脖颈,趴在他的背上:“重来吧,从一开始。”
  林景峰:“我会死在这里的……你快下来!”
  展行:“你告诉我祈的什么愿,我就不捣乱。”
  林景峰趴在地上,侧脸贴着冰凉地砖:“说出来就不灵了。”
  展行抱着林景峰,依在他背后:“灵的,我刚刚见了个老喇嘛,他说心诚则灵。”
  林景峰:“哦,我祈的是,愿我爱的人,此生平安喜乐。”
  展行瞬间红了眼眶,鼻子发酸:“已经灵了啊,现在就挺高兴的。”
  林景峰:“又自以为是了,有说是你么?”
  展行:“有,人证,物证都在了。”
  展行取出经文,缓缓展开,凑到林景峰面前,上面赫然是他的笔迹:
  展小贱,我也爱你的,过来吧——小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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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灵魂深处闹革命》

非常经典的桥段,非天的糅合能力和表述功底由此可见一斑.转经筒的伏笔是在这一个大章节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埋好了的,到这章结束的时候揭晓,顺便不着痕迹的煽一把情,老实说,我也被触动了.
其实在我看来,很多电视剧和电影的编剧在这种小细节处的安排上真的是远远不如非天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摄影棚的限制,毕竟影像的表现力强过文字,张力却远远不及.但是现在很多电视剧和电影的编剧都喜欢走平铺直叙的路子,我当然不是说平铺直叙不好,但是平铺直叙的撒狗血,就真的不好了,非天在撒狗血方面真的比他们高明太多了——婉转到让读者以为那是琼浆玉露——事实上那确实甘之如饴.就像罗玉凤和范冰冰分别吐你一脸狗屎,你会喜欢哪一个?当然是范冰冰,最难消受美人恩嘛.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非天的文字,比范冰冰还美妙。
top1
“蒙烽——!”刘砚大吼道,他几次挣扎下车,蒙建国紧紧地抱着他,把他拖回车上,大吼道:“别这样!刘砚!”
  
  “刘砚!”蒙烽艰难地站直身子,嚷道:“我爱你!爸!我也爱你!”
  
  刘砚死命挣扎,郑飞虎紧紧抓着他。
  
  蒙建国倚着车厢,红着眼咆哮,他近乎痛苦地大吼,操起机关枪,疯狂朝外扫射追来的丧尸。
  
  蒙烽拖着腐烂的腿,一瘸一拐地走向裂谷。

  他一边走,一边“啊——”“啊——”地喊。

  “啊——呀——”

  “啊——”

  刘砚听到这声音,心头仿佛被万根尖刺穿透,没有人听得懂,只有他明白,那是蒙烽在哭。
  
  蒙烽没有泪水了,他嘶哑地大嚷,仿佛在宣告他赢了——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更难过的是,他终究还是输了——再没有机会让他陪着自己的爱人,买个小房子,终身相伴。

  从出世的那一天起,他就注定不被命运眷顾。
  
  刘砚终于用尽所有力气,冲出了车门。

  “停车!”蒙建国吼道。

  基地车停下,郑飞虎要冲下车,刘砚倒退着走,满脸都是泪水,拿起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

  短暂的沉默后,郑飞虎,蒙建国,赖杰同时朝着刘砚敬了个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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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二零一三》

应该有不少人猜到第一会是这个吧,我觉得几乎没有悬念嘛."刘砚倒退着走,满脸都是泪水,拿起枪,抵在自己的太阳穴上。"这句话秒杀一切.我从来不知道文字会这么有画面感,以至于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被震惊了.
细看下来,其实这是一句很普通的话,甚至里面的每个字都是日常对话中常出现的,可是就是这么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在主角们经历了无数重的磨练和考验之后,亮瞎了我的狗眼.
我亦希望这一生能有一个人能陪我笑,陪我哭,陪我生,陪我终老,不过大抵是奢望.而在文中主角们能有这样生死与共的感情,对我们这些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慰藉?


念念不忘指数:★★★★★

上榜理由:非天煽情指数全开,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爱情更动人心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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