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思考 高校教代会组织机构

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思考 高校教代会组织机构
关于高校教代会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若干思考

上海交通大学倪浩

内容提要:走过了20多年历程的中国高校教代会制度在高教改革史上写下了光彩的篇章,取得了卓著成效。面对国内外的新形势,高校教代会正面临着新挑战。针对存在着的一些的突出问题,笔者在文章中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思考。其中包括加强教代会基本法规的建设、强化高校党委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开办好每一次教代会、创新教代会闭会期的工作机制和重视教代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等等。

关键词:高等学校 教代会制度 改革与创新 对策思考

一、我国高校教代会制度创立以来取得卓著成效

我国各高校自上个世纪80年代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来,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20多年的实践显示,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不仅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而且还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同时有着一套较完备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因此,目前教代会已成为高校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主要渠道和基本形式,也已是高校现行领导管理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教代会的召开,都被各高校的干部职工看作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从而形成了高校校园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0多年来,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创建与发展在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史上,尤其是在高校内部体制改革史上写下了光彩的篇章。它所起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是有目共睹,值得充分肯定的。依笔者的认识,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它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主要制度,同党委领导和校长行政组成了高校现行管理体制的基本架构,特别是它通过听取与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和讨论通过学校发展规划与重大改革方案等,实现了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了依法治校和民主办学。(2)它作为高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切实保障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和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所具有的知情权、审议权和表决权等,这就维护了他们的各种合法权益,有效调动了他们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3)它作为反映民声,表达民意的一条重要渠道,通过每次大会代表提案的提出和处理,以及教职工各种意见、呼声和建议在大会上的表达、研究乃至被采纳,起到了上下沟通、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强团结、维护稳定的良好作用,从而促进了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的建设。(4)它作为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载体,通过审议学校财务预决算、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代表巡视部门工作等,强化了对学校行政权利运作的制约与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高校教代会制度创建与发展20多年来之所以能取得上述显著成效,笔者认为,除了要归功于各高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高校行政系统的重视与支持之外,要特别肯定各高校工会组织在其中所起的中流砥柱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各高校工会同志们勇敢地承担起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责,没有他们所组织开展的大量艰苦细致的实际工作,没有他们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积极推进,中国高校教代会工作是不可能会有今天这样的良好局面的。而如果在这20多年中没有教代会制度的创建与发展,中国高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又将是怎样的一个状况呢?这恐怕是人们很难想象的一个问题。为此,我们应当为自己曾经作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感到自豪,同时也不应忘记那些曾为这项工作作出过贡献的高校工会的老同志们。

二、当前高校教代会工作中存在着的突出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国高校教代会工作已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国际国内形势任务的深刻变化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不断深入发展,已经历了20多年时间的高校教代会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新挑战,也还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第一,教代会的应有地位和作用未能得到充分重视和发挥。在一些高校,党政领导并没真正把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看作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内在动力,更没有把教代会工作作为推进校园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甚至认为教代会仅是工会组织的具体工作,无需全校动员,各方协作。由于思想认识上的这些偏差,就使教代会的地位与作用在不少高校被弱化,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境地。在有的高校,即使每年举行教代会,那也是例行公事,被动召开,走走形式,并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在还有的高校,教代会则成了学校行政的工具,需要时就开,不需要时就不开。

第二,教代会的职权没有得到全面履行。按照有关条例规定,高校教代会具有四项职权。即听取审议权、审议通过权、讨论决定权和民主评议权。从各地高校教代会的实际情况看,这四项职权中的第一项,即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审议学校发展规划与改革方案,普遍行使的较好。而对第二、第三项职权,即审议通过或讨论决定以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生活福利事项,行使的就要差一些。有关这些方面的制度和方案未经教代会通过或决定,即由校行政颁布施行的情况,在各地高校还是时有发生的。至于教代会第四项职权,即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由于种种原因,在多数高校特别是一些部属重点高校更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行使。

第三、教代会的质量与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各地高校每年教代会的召开,还是比较正常的,大会的程序一般也都比较规范。但是,在不少高校教代会的质量还不是很高,实际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存在着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广大教职工对此还是很有意见的。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笔者以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调研不够和对教职工身边的“民主”问题关注不够,致使大会的议题选得不很准,对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缺乏吸引力。二是由于一些高校领导民主意识不强,对代表们的意见与呼声重视不够,采纳甚少,致使代表们的积极性受到挫伤。三是由于会议内容老一套,形式单调,提交大会审议的问题务实性不强,致使会议影响力和实效性大打折扣。

第四,教代会的长效机制还未能有效建立。高校教代会作为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专门机构,它的职能的发挥应该是建立在经常不断的工作基础上的。但目前各地高校对每年教代会的召开都比较重视,投入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相对比较多,而对在闭会期间如何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长效作用,则普遍重视与研究不够,各方面的投入甚少。真可谓“热热闹闹一时,冷冷清清一年”。即使在有些高校建立了一系列闭会期的专门组织和工作制度,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着活动经常性不够,工作规范性不够,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日常参与和监督不够等问题。这应该说是制约高校教代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尤为突出的问题。

第五,教代会人员素质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这里所说的教代会人员素质,实际上是包含了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的工会干部的素质和作为教代会主体的代表的素质。他们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教代会工作质量的高低。但是,从目前状况看,这两方面人员的素质都存在着滞后于形势与任务发展的情况,或者说,他们的政治素养、民主意识、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等都还存在着不能适应教代会创新与上水平需要的情况。特别是各高校专职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迫切需要不断提高。此外,在有些高校还存在着教代会代表结构比例不合理,学历与职称层次不高和时间与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应该引起重视,认真解决。

三、进一步改革与创新高校教代会制度的对策思考

走过了20多年历程的高校教代会制度,已在我国高等学校中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当前,我们在这项工作上只能进不能停更不能退;只能不断改革,积极创新,而不能因循守旧,无视存在的突出问题。唯有这样,高校的教代会制度才能在学校改革发展中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进而在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笔者有如下一些对策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教代会基本法规的建设,进一步界定与规范高校教代会制度。

关于高校教代会的法律地位应说是很明确的。自1985年《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颁布后,我国相继颁布施行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在这些法律中都明确表述了教代会的法定地位与作用。中共中央在上个世纪90年代颁布的《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也明确要求高校党委领导教代会,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应该根据20多年实践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在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层面上,对教代会的相关法规作出修订,以进一步界定和规范高校教代会制度在学校中的地位作用,职权范围、组织形式、运作程序和评估考核等问题,推动其向更高层次和更具实效性方面发展。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和各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有重要的直接责任,我们期盼着有关方面能较快地有所考虑和动作。

二)、提高对教代会制度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高校党委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

笔者认为,在学校层面,教代会工作做得如何,取决于两个关键点。一是取决于学校党政领导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是取决于学校党委的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当前,首要的是应在高校党政班子中组织开展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们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理论的深入学习,以使班子成员真正认识到高校教代会制度是国家多部法律确认的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更是建设社会主义一流大学的内在要求,从而不断增强做好高校教代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条例,进一步明确高校党委对教代会的领导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教代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全校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撑,工会主抓,教职工参与”的教代会工作新机制,努力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障,组织上落实,方法上创新。各高校党委应把这项工作例入自己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定期检查,着力推进,不断创新。

(三)、精心组织开好每年一次的教代会,不断提高教代会大会的质量与水平

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不断提高各高校每年一次的教代会大会的质量与水平。围绕着组织开好每一次大会,笔者以为要着力抓好四个环节:(1)坚决杜绝教代会召开的随意性,努力做到每年教代会大会的召开时间象人大、政协那样固定化,不能因工作事务忙而改变,也不能因校领导变化而变化。还要保证全体校领导集中时间与精力参加每一次的教代会。(2)要在学校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下,全面行使教代会法定的四项职权。凡属学校的重大发展问题、改革方案、基本规章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同时还要积极推进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工作在全国各高校普遍开展。(3)要在及时掌握教职工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基础上,选准找好每次教代会的中心议题。要敢于把制约学校改革发展的疑难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拿到大会上去讨论与审议。(4)要严格遵守教代会各项民主程序,充分尊重代表们的民主权利,尤其是在表决程序上,要积极推行代表无记名票决制。

(四)、创新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制度的长效作用。

教代会长效机制未能有效建立,严重制约了教代会应有作用的发挥,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这里,笔者根据各地高校的实践,对创新教代会闭会期的工作机制提出几点建议:(1)强化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或执行委员会在闭会期间的职能。即通过建立每季度的主席团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校领导有关学校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决定教代会自身的相关工作。(2)建立健全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要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有考核,并定期向常设主席团报告工作情况。(3)建立教代会代表每年二次的调研、巡视制度,加强对学校各部门与院系经常工作的了解与监督,并密切代表同广大教职工的联系。(4)建立教代会对学校日常工作的咨询制度。即由教代会某专门委员会或某部分代表,就学校某些工作或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向校领导或职能部门提出咨询,并要求作出回答或说明。(5)建立教代会对学校行政工作的问责制度。即由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或执委会定期组织代表对学校某方面工作或某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提出质询,并要求有关责任人进行答辩。(6)创新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包括建立健全代表提案常年制、提案处理答复责任制、提案落实督办制和优秀提案与办案人员评选奖励制,等等。

(五)、重视与强化教代会人员的学习与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教代会是要靠代表们去开的,教代会工作也是要靠工会干部们去做的。因此,加强他们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至关重要,十分紧迫。这个问题上,笔者以为要作出三方面的努力。首先,要通过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教代会代表和工会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要教育与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当好代表和做好教代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以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到教代会工作中去。其次,要通过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教代会代表和工会干部开展教代会工作的专门业务素质。其中包括要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主体意识和全局观念,提高他们的政策法规水平和教代会专门知识的水平,以及联系群众,表达民意,维护权益的能力,等等。再则,要在关心帮助教代会代表与工会干部的工作与生活的同时,建立教代会代表定期向所在单位群众述职制度、工会干部教代会工作状况考核制度和教代会代表与工会干部评优奖励制度等。

作者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工会专职副主席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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