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非自传《随遇而安》节选 随遇而安 孟非 pdf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可以分成4个部分:

1.回忆儿时经历,温情脉脉:

2.学生时代的酸甜苦辣,孟非自己觉得这时期很悲催,我认为写得很搞笑。由于孟非文科好,很受女同学追捧,即便是他的理科成绩差得拿到试卷时分不清是物理还是化学。而且我一直认为,如果将此拍成偶像剧或励志片肯定很受欢迎。

3.讲述由落魄的小青年成为当红主持人。

4.讲述自己在外国的所见所想所感,从侧面反应国人的特点,反映了孟非的忧国忧民情怀。

“随遇而安”不应该理解成听天由命,应该理解成随“遇”而“安”,就是“既来之,则安之”,不管遇到的是开心不开心,愿意不愿意,都能够坦然面对,努力把它做好。正如台湾的”法鼓山“创山长老——圣严法师说的:“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



第1节:自序(1)


  自序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确信究竟有多少人能看得下去这么平淡的一本书。我既没有到该写自传的岁数,更没有可以写自传的资本,只是因为今年正好无可避免地迈入不惑之年的门槛,似乎要做一些稍微特别点儿的事情才比较像样,这才有了这本书-这有点儿像我们的国家"逢五逢十"搞大庆的意思。

  之前出版过两本杂文集,都是我在新闻节目里写的时评,属于本职工作的副产品。除此之外,就是现在这本关于我自己的书了,也是第一本关于我自己的书。

  或许,有人会觉得《非诚勿扰》非常精彩,它的主持人也应该有同样精彩的人生。我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一个误会。大多数采访过我的媒体朋友都不约而同地惊讶地发现,生活中的我竟然如此乏味-既没有高尚的情操,也没有高雅的情趣,更没有高深的思想,甚至说不出一点儿高级的俏皮话。他们普遍认为,生活中的我和电视里的那个人基本上还算表里如一,但相比之下少了很多趣味。记得有一个女记者采访我,半个多小时后实在忍不住了,绝望地对我说:"就你说的这些东西,怎么写得出一篇稿子来啊?"当时弄得我相当紧张和羞愧,恨不得把心掏给她,好让她写出一篇稍微像样点儿的东西拿回去交给她的主编。

  这本书算是我一些人生片段的回忆,并不怎么精彩,但对于人们全面了解我这个人或许有点儿作用-如果真有这样的人的话。之前有些媒体把我的人生描述得相当苦逼和励志,比如"百度百科"上关于我的介绍,事实部分还算属实,但描述性的部分太多了,而且充满了作者自己"合理"的想象,加上"知音体"的文字风格,流传甚广,这让我一直感到相当难堪。于是产生了一个朴素的想法:与其让别人去"创作",不如自己老老实实地写出来,算是"以正视听"。在我这个年纪已经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写作的愿望和写作的能力完全是两件事情。而随着年龄不断增长,各种愿望和能力都会一并下降。所以,现在还有人愿意撺掇我写点儿关于自己的东西,也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由此也可见我的性格之一,容易被说服,随遇而安。总之,必须事先老老实实地告诉读者,这是一本寡淡如我的书。如果有人肯读完它并由衷地认为很有意思,我只能认为:这是一个奇迹。

  书里收录了一些近年来我在走过的地方拍下的相片,不能用摄影的眼光去要求它们,也就是些到此一游的东西,但它毕竟是我经历的组成部分,或许以后再版时,会增改更多图片。那是以后的事了。

  "序言"的功能照例是要感谢一些人的。这本书的出版要感谢我的经纪人刘葆琪小姐,是在她的热心提议下我才决定写这本书的,而且她忍受了近半年来我的边写边抱怨。还要感谢罗斐编辑对这本书的耐心,不断催促我交稿。最后还要感谢磨铁的沈浩波先生,他为这本书几次亲赴南京并且假装饶有兴趣地听我说了很多无趣的故事。他出过那么多书,接触过那么多或有思想或有趣的作者,跟我数次长谈,听那么多无趣的琐事,不知他要付出多大的毅力。还有很多曾经帮助过我的老师、同事、领导和朋友,一本书的出版毕竟不是获奖感言,就不矫情地一并感谢了。


第2节:乡愁(1)


  第一部分 重庆·童年

  混浊了上千年的朝天门码头的江水依然混浊,潮湿阴暗了千百年的吊脚楼依然潮湿。在绿军装大行其道、人们的激情正被语录和标语调配得昂扬亢奋的一九七一年,我出生在重庆。

  一、乡愁

  对重庆这个城市的印象,主要来自我十二岁之前,之后我就跟着父母到了南京。

  那时候的重庆真的是老重庆,至今我对它仍然怀着一种非常特殊的感情,一种想起来就要流泪的感情。面对那座城市,自私一点儿地说,我甚至不愿意看到它的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希望童年记忆中的那座城市永远永远不要有任何变化,好让我每一次回到那里都有清晰的记忆可以追寻。

  前不久有个导演跟我说他很喜欢重庆,列举了三条理由:第一,重庆这个城市特别有立体感,山城嘛,依山而筑,正所谓"名城危踞层岩上,鹰瞵鹗视雄三巴";第二,重庆方言特别有感染力,火暴中透着幽默感,幽默感里透着智慧;第三,重庆的美食。

  我赞同他的话。重庆这座城市的立体感是天赐的,在中国城市"千城一面"的今天,重庆无论怎样都不会变得像其他城市一样。在其他大多数城市想买一套能看江景、看山景的房子,恐怕都会比买一套普通房子要贵许多,但在重庆,你想买套看不见江或看不见山的房子,还真不容易。在重庆,哪怕是普通百姓的房子,推开窗,看到的不是江,就是山。嘉陵江和长江的交汇处,就这样被重庆揽在怀中。因为重庆的路多为盘山而建,所以这里基本上看不到自行车。在我童年的记忆中,自行车是一种高级的娱乐工具,而非交通工具。

  说到重庆,我印象最深的是终日阴霾,不见阳光。尤其是冬天,整个一"雾都茫茫"。而在浓雾之中,又满是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吊脚儿,一个摞着一个,从朝天门码头一直往上摞到山顶,远远望去,整座城市仿佛就是由吊脚楼组成的。《雾都茫茫》、《一双绣花鞋》、《重庆谈判》这类以国共和谈或以解放战争时期的重庆为背景的影视剧里,都能看到这样的吊脚楼。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在重庆拍时代背景为三四十年代的电视剧或电影,选景都并不困难,一九四九年前重庆什么样,八十年代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很多年后,每当我看到这样的影视剧,不管拍得多烂,我都会多看几眼。


第3节:乡愁(2)


  小时候我经常去朝天门码头,黄黄的江水浩浩荡荡地流过码头,斑驳的台阶没在江水里,人站在下边往上看,一层层的,看不到头。前年我回重庆,在朋友的陪同下又去了一趟朝天门,朋友骄傲地对我说,重庆会被打造成"小香港"。我去过之后却很后悔,因为,那里已经完全没有我童年的记忆了。

  在重庆生活的十二年,积累了我人生最初也是最真的情谊,直到现在,不曾淡忘。如果我的性格中还有善良的成分,我相信一定是重庆这座城市给我的。后来到了南京,原来的亲戚朋友都不在那儿了,没过几年又遭遇家庭变故,那时的阴影让我对儿时在重庆的时光更加怀念。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现在我每次回重庆,看到小时候的朋友都觉得跟亲人一样。

  在重庆,街坊邻居真的就跟亲戚一样。我举家搬迁离开重庆的时候,很多老邻居一家老小都到码头来送别,直到今天想起这一幕,都让我热泪盈眶。不光如此,长大之后每次我回重庆,离开的时候总还有过去的小伙伴送我。

  二〇一一年春天回重庆,帮我张罗吃饭的是小时候和我一块长大的重庆日报社的唐彤东。他问我都要叫谁,我说把小时候在一块儿玩儿的朋友都叫上吧,有很多人真的想不起来了,毕竟快三十年了。后来男男女女一口气儿来了有两桌。见面之后,他们挨个儿帮我恢复记忆,这个问"你不记得我了",那个说"我是谁谁谁"。这么介绍了一轮过后,我突然想起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个比我大几岁的男孩儿,闹着玩儿的时候把我脑袋打出了血,害得我第二天就发烧了。我记得他叫杜波。我顺口讲了这件事,众人皆笑,桌上的人就告诉我,杜波调到北京工作了。巧的是,当时杜波的妹妹在桌上。不一会儿,杜波就从北京打电话来了,他在电话里大笑:"这点儿破事儿你还记得啊?我以为你都忘了。"

  替我张罗这顿火锅的东哥在报社广告部工作,所以晚报、晨报的记者加摄影来了一堆人。一个年轻记者说,提点儿问题拍点儿照吧?东哥在边上嚷嚷:"快点儿问,快点儿问,我们吃饭呢。"那个记者很配合地说:"好好好,我抓紧。"之后摄影记者在一旁一个劲儿拍,东哥又说:"你们有完没完,差不多就行了!"我有点儿过意不去,就说:"来都来了,又是自家人,让他们问呗。"东哥这才没再催促-其实人都是他叫来的,还一个劲儿催人家"差不多就行了"。


第4节:乡愁(3)


  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伙伴们,可爱、真挚、重情义,跟他们的感情,也是我在重庆永远无法割舍的情谊。第二天我在机场翻报纸看到,头天晚上我们这顿饭的内容和照片,重庆的报纸出了一个整版。

  不仅重庆的朋友对我好,就连重庆的媒体也透着对我的格外厚爱。七八年前,江苏台还没有《非诚勿扰》栏目的时候,我在《南京零距离》做新闻主播,那个栏目只在江苏播出,所以有关我的报道基本上都只在江苏的媒体上,而江苏之外的媒体好像就只有重庆的报纸了。他们曾经大篇幅介绍过我的事情,之所以如此,很可能是他们认为这人是重庆出去的,感情使然。

  前年我妈到重庆陪我外婆住了一段时间,那是《非诚勿扰》栏目刚火起来的时候,不知道哪个记者打听到我外婆是重庆日报社的老员工,还住在报社里,于是找到我外婆家。我妈和我外婆俩老太太加在一起一百六十多岁了,被找上门来的记者吓到了。记者问了很多,还逼着老太太把我小时候的照片翻出来。之后还问,孟非小时候住哪儿?我妈告诉他们,住在报社山顶上那栋灰色的筒子楼里。于是记者们又找到那栋旧房子(现在住着民工)拍了一通。

  第二天重庆的报纸刊登了这篇报道,我住过的那栋灰色筒子楼照片下面配的文字说明是"当今中国最红的主持人住过的地方"。一个很有正义感的朋友看到报道后打电话给我,义愤填膺地说:"他们就不能等你死了之后再这么写吗?"我诚惶诚恐地解释:家乡人、家乡人嘛!


第5节:童年(1)


  二、童年

  多年之后回想我的童年,只有在重庆的十二年是最无邪又无忧的日子。

  ? 大人们在聊些什么

  我的童年正赶上"文革"尾声,当时大人们的所作所为,给我留下了神秘的印象。有这样一幕场景经常出现,至今我仍印象深刻。

  那时我父母的几个同学和同事经常在黄阿姨家聚会。我和我哥,还有黄阿姨家的两个孩子,被他们放在蚊帐里,看他们在昏黄的灯光下谈啊谈啊,也不知道在谈什么,一谈就到深夜。我们对此十分好奇,但是再怎么努力也听不清,更听不懂,也听不了那么晚,总是在蚊帐里躺成一排迷迷糊糊就睡着了。等我睡了一觉起来撒尿,总是看见昏暗的灯光下,他们抽烟抽得整个屋子迷雾缭绕,捧着杯茶,还在灯下不断地说着什么。

  那是一九七六年,"文革"末期,那批知识分子,为动荡的国家那充满变数的未来而忧心忡忡。他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一晚一晚地聚在一起,相互取暖。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大多有着这样的经历,也算"位卑未敢忘忧国"吧。

  虽然是孩子,但是那个年代我们也并非完全是看客。一九七六年,周恩来、毛泽东相继去世,我们这帮孩子参加了悼念活动。就是在我那时生活的重庆人民广播电台大院里,所有人都哭得死去活来,亲爹死了都没那么哭过。我妈和她那些同事眼睛都哭得肿成了桃子。我们小孩儿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但看见大人们都哭了,心里也感到害怕。虽然知道是墙上挂着的相片里的毛主席、周总理死了,但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大人们一个个都哭成那样,也不敢问。

  我们被组织去叠小白花,追悼会上要用的,而且要用很多。我们就拼命地叠啊叠啊。我清楚地记得,追悼会上哀乐一起,旁边所有默哀的大人先是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然后几百人一起放声痛哭,把我们这些小孩儿全都吓到了,后来我们也哭了起来,是真哭-是被大人们的哭声吓的。当时在孩子里头我还算年龄大点儿的,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当时的表现还是比较淡定的。

  那个年代有着太多的狂热,而这些狂热结束的那一幕,却意外地牢牢刻在了我童年的记忆里。那天放学后,孩子们都和往常一样回家了,可很快又都回到院子里,因为大人都不在家,而且不知去向。

  我们没心没肺地继续在院子里玩儿,院子很大,山上山下的,一直玩到天快黑了,肚子都饿了,也没有谁家的大人回来。我们急了,到处打听,最后在传达室那里听说所有的人都在大礼堂里开会。我们一群孩子马上奔到大礼堂,发现门口有解放军站岗,不让我们进。没办法,我们就坐在门口等啊等啊,等了很久很久,大人们终于陆续出来了。奇怪的是,那天见到的所有人,不分男女,不分年纪,不分级别,都红光满面、满口酒气,嗓门儿特别大。他们相互握手、拥抱,显得兴奋无比-他们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想起自己家里的孩子没人管,还没吃饭。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下午传来了粉碎"四人帮"的消息。所有单位在传达这个消息后都大摆"团结宴"。所有中国人在那天可能都喝酒了,而且很可能都喝醉了。因为那天意味着,十年"文革"结束了。

  ? 江边的小学校

  一九七七年,我上小学了-重庆解放西路第二十五小学。学校一面临街,和重庆日报社隔街相望,另一面是"滚滚长江东逝水"。学校不大,没有一间教室的窗户玻璃是完整的,它们早在武斗的时候就被打得千疮百孔、满目疮痍。到了冬天,风嗖嗖地透过碎玻璃往教室里刮,江边有多冷,教室里就有多冷。

第6节:童年(2)


孟非自传《随遇而安》(节选) 随遇而安 孟非 pdf
  "文革"刚结束那时,老师打学生是天经地义的。我在班上很调皮,所以老师经常教训我,把我的手打得肿起老高,连筷子都拿不住。有一次,我都忘了是出于什么原因,数学老师拿着尺子追着我打,我就围着教室狂跑,全班同学都笑疯了,站在桌上拍着巴掌呐喊加油。这幕情景,后来我在讲述这个时期的工读学校的电影里看到过。更过分的是,那时候在学校干了坏事儿,除了挨打还得挨饿。

  那所小学校也是老式的筒子楼,一楼是部分老师的宿舍和仓库,楼上是教室。我一旦上课犯了错误,干了坏事,就会被老师留下来,一留留到中午。老师回宿舍吃饭了,还不忘把我带到他们家去接着罚站。我记得有一次,老师一家人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我就靠着门在边上站着,饿得几近昏厥,脑子里幻想了无数遍冲上去掀翻这一桌饭菜或者吃光这一桌饭菜的情形。筒子楼里常年黑咕隆咚,大中午都见不着一点儿阳光,在昏暗的光线下,我饥肠辘辘地看着老师一家人吃饭的这一幕,现在想想我都可怜自己。更惨的是,等外婆找到学校来,我手肿着,人饿着,回了家接着又得挨一顿打。

  那时候因为调皮我没少挨打,但因为成绩还不错-我整个学生时代也就小学成绩混得还不错,也没少得到奖赏。当时,学校发的奖品一般是两支带彩色橡皮头的铅笔,那就算高级的了,普通铅笔只要三四分钱一支,带橡皮头的好像是八分钱。

  那个年代,学校教室的墙上挂着毛主席和华主席的画像,被喊到名字的同学上台领奖的时候得先给毛主席、华主席鞠个躬,再给老师鞠个躬,之后才能领着奖品下去。这个风光的过程,我经历过不止一次。没过多久,再上去领奖的时候,华主席的画像没有了。又过了两年,也不用给毛主席鞠躬了。

  当然,成绩不错并不能掩盖我太过调皮的光芒,老师们也因此很不看好我,只有我的第一个班主任董老师对我很好。她是一个胖胖的老太太,特别喜欢我,那时候她就跟别的老师说,孟非这小孩儿将来准会有出息。现在看起来,老太太还是相当有眼光的。可惜她老人家已经去世了。我曾经暗暗在心里想,我要是当了皇上,一定追封她老人家为国师。

  二十五小的学习生活到我上四年级时结束了,我家举家搬到了南京。从那时起,我的童年逐渐变得灰暗。就从我那一届开始,小学实行六年制。我哥比我早一年上学,他五年级就毕业了,到我这儿就变成要上六年了。


第7节:童年(3)


  ? 看星星斗蛐蛐夹竹桃做伴

  小时候,我常去江边玩儿,捡鹅卵石往水里打水漂。也经常在山坡上想着法子把野草打个结,小朋友各拿一头,看谁能拽得过谁。等到漫山遍野的夹竹桃开花了,我们就满山跑。夹竹桃属于灌木,川渝一带特别多,不开花的时候很难看,一开花就是大朵大朵的,粉红色、大红色,一开一片山,到处可见其绚烂。直到现在,我看到夹竹桃开花仍然觉得特别亲切。

  和现在的孩子比起来,我的童年还算是很有些意境的。我一直觉得现在的孩子,尤其是城里的孩子,他们的童年很无趣。因为他们的生活里没有一片敞亮的天空可以让他们仰望蓝天白云,也没有空闲的时间可以让他们望着满天星斗发呆。没有蛐蛐儿的叫声,也没有野花的摇曳,没有白天突然从树上掉下来的毛毛虫,也没有夜晚在草丛中飞舞的萤火虫,他们甚至从来没有感受过听见小巷深处传来叫卖声的兴奋。现在的孩子已经远离了大自然的环境,他们的生活里,只有奥特曼、变形金刚、超人、蝙蝠侠和蓝精灵这些已经不具备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审美价值的东西了。

  不过,小时候的我是盼着城市快快变化起来的。隔江而望,对面有个水泥厂,厂里的两个烟囱成天冒着浓浓的白烟。这在今天看来是面目可憎的东西,但是在我小时候,我由衷地觉得那是发达、繁华的象征-大工厂、大烟囱,只有城里才有,农村没有。


第8节:我的外婆(1)


  三、我的外婆

  在重庆的童年岁月我完全生活在母系氏族里。爷爷奶奶在南京,爸爸在西安电视台工作,我和外公、外婆、妈妈一起生活。外公不常看到,他早先在西南局(中共中央西南局)的一个高干招待所工作,后来到一所离家很远的外国语学校工作了,一周回家一次。外婆在重庆日报社上班。到我上小学的时候,妈妈从重庆人民广播电台调到西安电视台和爸爸团聚去了,我就被彻底丢给了外公外婆。

  ? 好强漂亮的外婆

  外婆是苦出身的家庭妇女,只有初小文化。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搞妇女解放运动,街道的妇女主任说妇女现在都要工作,不能当家庭妇女,于是外婆就响应号召去工作了。当时的新华日报社就在外婆住的那条街上,于是外婆就去了当时的新华日报社。后来新华日报社迁到南京,重庆原来的报社成了重庆日报社,外婆就在那里,一直干到了退休,现在是重庆日报社还健在的员工中资历最老的。

  外婆和外公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忠厚老实、勤勤恳恳地生活了一辈子,左邻右舍的关系都特别好,重庆日报社的老员工都知道他们。直到前些年,重庆日报社分福利房都还有我外婆的指标。早先根据工龄,外婆买了报社的一套二手福利房,我回重庆时看过,有一百零几平方米。外婆让我猜猜这套房子要多少钱,我说:"哎哟,您工龄那么长,估计十万八万吧?"外婆无比骄傲地告诉我:"一万!"

  我得说重庆日报社是个独树一帜神奇的单位,福利和人际关系温暖得让人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还能存在的事情。比如"顶职",爸爸退休了,儿子进报社,有的儿子、儿媳都进去了,一家人好几口子都在报社工作的比比皆是。我有很多小学同学,他们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重庆日报社的。用我妈的话说,重庆日报社有点儿氏族公社的意思。

  早些年国企都是这样,这种社会主义的温暖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也还算正常。上次回重庆见到那些从小一起玩儿的小伙伴,他们现在都已是中年,很多已经是报社的中层领导干部了。其中有一个姓白的哥们儿,现在是报社车队的副队长,他在酒桌上喝得有点儿高了,拉着我的手深情地说:"没得啥子说的,下回儿你再回来,我派凯斯鲍尔去接你!"我震惊了:"我回来就一个人,用不着大客车吧?"他又喝下一杯之后拍着我的肩膀说:"哎呀,车子大点儿,里头空气好点儿嘛!"瞧瞧,什么是感情!

  重庆日报社的福利特别好,什么东西都发,包括房子。报社有点儿钱就盖房子,福利房制度延续了很多年。分福利房是要论资排辈的,外婆的工龄比总编的都长很多,虽然没有行政职务、没有党龄,但工龄的硬杠杠比人长出一大截,没几个领导能比。外婆在前两年才彻底来南京定居,之前是断断续续地来,因为她离不开重庆日报社那个温暖的环境。在报社所有人都认识她,因为曾经在幼儿园工作的缘故,都八十多岁的人了,整个报社的人还是都叫她"姚阿姨"。

  外婆年轻的时候非常漂亮,跟小时候看的《大众电影》封面上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女明星差不多。外婆生我妈的时候只有十六岁,所以外婆带我的时候也很年轻,才四十多岁,看上去就跟我妈似的,学校里的很多老师都不相信那是我外婆。外婆管我很严,我妈都没怎么打过我,尽是我外婆打了-老人特别看重学习成绩,经常为我没有考第一名或者没有考满分把我打得鬼哭狼嚎。那时家里的任何重大决定都是外婆说了算,外公从不发言,工资是一分钱不剩全给我外婆。外婆特别擅长操持家务,里里外外都是她一个人打理。


第9节:我的外婆(2)


  重庆女人很少有不会做菜的,就是在特别会做菜的重庆女人中,外婆的手艺都是远近闻名的。现在外婆都快九十岁了,我妈烧菜的时候外婆还会在边上看着,用重庆话拉长了声调指挥:"先弄那个,然后放这个……"

  外婆不仅菜做得好,我和我哥的衣服也都是她买布回来,自己裁、自己做的,连当时刚刚出现的夹克都是自己做,做出来的跟商店里卖的一模一样。那个年代,老人特别怕孩子穿得不好出去被人看不起,在外公外婆的意识里穷人家的尊严感特别强,所以每年大年初一,外婆必定会让我们哥儿俩穿上新衣服出门。

  那时候买布是要布票的,为了我和我哥过年的两套新衣服,外婆每年都从八九月份就开始攒布票,不够的话就想其他办法。外婆家很多邻居是光棍,用不着布票,外婆就用家里的烟票、酒票跟他们换布票。就这样一直攒到年底,外婆买来布料,在昏暗的灯下拿划粉画线裁料,然后上缝纫机缝,赶在年三十晚上一定把衣服做好。大年初一我们哥儿俩出门,一定是从上到下一身新,每年的新衣服邻居们都夸好看。

  外婆有着劳动人民传统的热情好客。我妈的很多同学都在重庆,当初他们大学刚毕业,很多人还没结婚,一帮同学一到星期天就上我外婆家蹭饭。到现在,我妈那些都七十多岁了的同学看见我还跟我说:"孟非啊,你外婆做的菜太好吃了。"我妈的这些同学周末来外婆家蹭饭,一直持续了很多年,直到他们陆续结婚。

  外婆家平常就她和外公两个人,非常省吃俭用。外公在高干招待所上班,经常不在家住,所以他的粮票、油票、副食票就都省下来了,这样每次我妈的同学们来,才有一大桌好吃好喝的。

  ? 老实巴交的外公

  我外公是一个善良且寡言少语的人,我现在都记不清他曾经跟我说过的话。可这么善良老实的一个人却偏偏长了特别凶的一张脸,还有一副大嗓门儿。因为文化程度低,表达有障碍,容易着急,一张嘴就是一嗓子,很吓人,院子里的小孩儿大多都怕他。

  外公是常州武进人,本来是做金银首饰的工匠,抗战爆发后,老百姓往内地撤,在逃难的路上外公认识了外婆,然后就结伴儿逃难到了重庆。当年漂亮的外婆之所以嫁给外公,也是因为穷,当年我外婆姐妹两个,妹妹被抱到了别人家养。

  一个外地人来到重庆,那时候也没地方让外公继续靠做首饰的手艺谋生了,老实巴交的外公就在一个饭店当服务员,后来西南局进驻重庆办公,外公又在西南局的高干招待所当服务员。其实当时外公有个远房亲戚混得不错,开了个比较大的饭馆,就在解放碑,但是外公没有去投奔他,而是靠自己赚钱养家糊口。经常听外婆回忆说,外公在西南局的招待所经常可以见到贺龙、陈毅、邓小平这些大人物,据说,外公还和周恩来的一个侄子有些交往,但当时并不知道他和周恩来的关系。


第10节:我的外婆(3)


  外婆跟我说,那个年代,想在重庆出人头地、过得比别人好,只有两条路:要么跟政府的人混,要么跟袍哥混。袍哥是重庆特有的江湖文化。当时重庆盛行一种民间帮会组织,叫袍哥会,里头的成员被称作袍哥。当时的重庆人甭管是干什么的,即便是擦皮鞋、饭店跑堂的,只要跟袍哥沾上边儿,就能混出头来。但是外婆总是跟我说:"你外公,又不跟政府搞在一起,袍哥也不沾,就是老老实实地一个人拼搏。"

  很多人会习惯性地认为,儿时生活在"母系氏族"里的孩子,性格中很可能会出现诸如胆小、软弱等缺陷,但是我自认为好像没有。也有很多人认为,父母离异的孩子的性格会有缺陷。在我十几岁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青春期吧,父母离婚了。其实我整个少年时代都是在父母冷战的气氛中度过的-他们从我小学四年级时就开始冷战,到我高中毕业才离婚-这么多年的家庭矛盾,确实给我带来了痛苦和阴影,但我自己觉得我的性格似乎也没什么障碍,人格似乎也挺健全的。所以我在《非诚勿扰》节目中,一听有些人动辄说不找单亲家庭的,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会怎么样怎么样,我就觉得这种想法很多时候都是人云亦云的想当然的结果。

  ? 扛电影胶片机的老爸

  我父母是北京广播学院的同学,一九五九级的。那时候北广刚建校,他们算是新中国广播电视界的"黄埔一期"。一九六三年毕业后,他们分居两地,父亲被分配到西安,母亲被分配到重庆。

  父亲被分到西安后参与了创建西安电视台,也就是现在的陕西电视台的前身,据说当时参与建台的总共只有七个人。母亲被分到了重庆人民广播电台,小时候,我就住在电台的宿舍区里,到了周末就去重庆日报社家属区看外公外婆。

  外婆年轻时很漂亮,我妈也继承了她的长相,听说当年我妈还是北广的校花。一开始我以为只是别人随口的奉承话,后来碰到很多我父母的同学,那帮老头老太太都这么说,我就相信了。当年在北广,我爸妈恋爱的消息传出后,其他同学都感到很意外。据说当初追我妈的人挺多,其中有条件相当不错的,但她最终和家庭出身不好但学习成绩不错的我爸走到了一起。在当时,他们是典型的两个不同阶级的年轻人的结合,留给了周围人太多的不解。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在那个年代,他们对爱情有着比较纯粹的追求,我妈又属于当时的"文艺青年",胸怀"进步思想",所以和我爸走到了一起。听说,他们那个班里最后结婚了的有好几对儿。


第11节:我的外婆(4)


  当初他们走到一起是有很大阻力的,来自两个家庭的阻力,按当时的话说叫"来自两个阶级"。

  我爷爷是小资本家,在那个年代,家庭成分不好,但是我父亲成绩不错,做人也低调,加上那时"文革"还没开始,所以考上了大学。父亲家的亲戚们对过去还是挺在乎的,我到爷爷奶奶那里去的时候,叔叔姑妈们偶尔讲起过去,多多少少流露出了对没落大家族的怀念-以前还不敢多怀念,改革开放之后就越发怀念了。虽然爷爷家也不是多大的豪门旺族,但是在叔叔姑妈们的感情世界里,却饱含了对昔日辉煌的留恋,并很愿意把它放大-因为改革开放之后他们没有一个混得特别好的,基本上都在工厂里。

  而我外公外婆是穷苦出身,他们打心眼里感谢共产党,感谢毛主席。所以,家里谁要是敢在他们面前议论时政、说一点儿"非主旋律"的话,外婆立马就翻脸。我年少轻狂时不知道因为这个被外婆骂过多少次。

  于是,一边是旧社会的小资产阶级,一边是旧社会的底层劳苦大众,当我父母要结婚的消息传到两个家庭时,可想而知会遭到怎样的反对。反对得比较激烈的是我外婆,这也为我父母的婚姻埋下了隐患。

  我父母一个被分到了西安,一个被分到了重庆。那个年代有很多夫妻都有过类似这样的大学毕业后分居两地的经历。那时想调动工作,尤其是跨省调动,非常困难。他们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先是在西安团聚,最后才一起调回到南京,因为我爷爷奶奶都在南京-虽然折腾了两次,但最后能到一起,很不容易了。

  到南京之前,我并没有跟我爸在一起生活过。他一直在西安,也就是每年到重庆来探亲一次。在童年的很长时间里,我对父亲的印象都很模糊,现在回想起来,印象最深的是他像播音员一样好听的普通话和他用的照相机-都是禄来、哈苏之类现在仍然价格昂贵的德国高级相机。

  我爸是摄影记者,我们家有很多照片,都是当年他当新闻记者时拍的,那是我们家非常宝贵的一笔财富。那时候还没有摄像机,都是电影胶片机,新闻记者都用这种机子,现在电视台里拍胶片机出身的摄像几乎没有了。

  当年我父亲扛着电影胶片机几乎跑遍了陕西所有的县,也拍摄过很多中央领导到陕西视察的新闻。我印象最深的是周恩来总理陪同西哈努克亲王到陕西参观访问,我父亲在旁边拍摄,他的同事把他也拍进了照片里。小时候在家里,每次我看到这些珍贵的文献式的照片都觉得父亲很伟大。那些泛黄的老照片当年都保存在家里的很多电影胶片盒里,那些铁质的大盒子后来主要用来放我的饼干之类的零食。遗憾的是,几次搬家加上后来父母离婚,其中一部分相片再也找不着了,非常可惜。

第12节:我的外婆(5)


  父亲给我和我哥拍过很多非常生动的照片,现在看来都是很有技术含量的。现在的单反相机都是自动对焦、自动测光,虽然也可以手动,但是相机完成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工作。当时父亲用的是双反相机,取景一个镜头,成像一个镜头,取景还是竖式的,用好这种相机拍出好照片是相当需要技术的。当时我爸拍了很多我和我哥打闹玩耍的照片,手动曝光,手动快门,还要抓情绪,考虑构图,还不能浪费胶片,拍完之后,还要自己在暗房冲洗。小时候看这些照片不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现在自己玩相机了,再看那些照片就知道厉害了。老爸现在退休多年了,我哥要送台相机给他,让他没事儿拍着玩儿,结果他却说不拍了,问他为什么,他说,现在这些日本相机我不会用。

  ? 第一次去西安

  我父母在西安团聚后,我去过西安两次,都是去过暑假。我还记得在一九七八年我第一次去西安的情形。

  放假以后,外婆买了火车票,把我送到菜园坝火车站,找了个列车员熟人把我送上火车-以他们的社会关系,最多也只能够上列车员了。说是让列车员关照我,但人家忙着呢,哪顾得上我。那个列车员阿姨就只是把我弄到列车员休息室,让我在里头坐着。我也听话,挎着一个小包就傻乎乎地坐着,看见她开始扫地了,我还过去帮忙。列车员阿姨连忙说:"别动别动,好好坐着,别乱跑!"我就又乖乖地坐下了。

  那时从重庆到西安要坐两天火车,出门前外婆一再叮嘱:"中途在哪儿停站都别下,等所有人都下的时候你再下,那是终点站。记住,等一车的人都走的时候你再跟着走。"我懵懵懂懂地点头说好。

  其实那会儿我已经明白了,尤其是一路听见广播里报站,等到听见"西安站到了",我也就毫不迟疑地跟着下车了。但是西安站那么大,对于一个八岁的小孩儿来说,那个世界瞬间变得不知道有多大,有那么多火车来来往往,有那么多人进进出出。我就记着外婆叮嘱的-跟着大人走。于是,我就跟着我们那一列车上的我认得的人走。出去以后是哪儿,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爸妈和哥哥会来接我。

  当时也就到大人屁股那么高的我,在黑咕隆咚的夜里,也不知道害怕,谁也不认识,就那么懵懵懂懂地出站了,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出站没走多远就听到了我哥叫我的声音。

  暑假过完,我又按照之前来的程序,坐上回重庆的火车。想想现在的父母,之所以不敢让孩子这样出门,恐怕也是因为现在的社会治安没有当时那么好了。


第13节:我的外婆(6)


  西安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大雁塔、华清池、兵马俑这些著名景点我都去过,但没什么印象了,只对一顿饭印象特别深。

  我第一次去西安,一家人难得聚在一起,父母特别高兴,带我们下馆子。那是一个国营大馆子,叫"五一饭庄",当时是西安最高级的大饭店之一。下馆子对当时的我来说是非常新鲜和高级的体验,因为在重庆,节俭的外婆认为下馆子是有钱人和不会过日子的人干的事儿。她什么都是买回家自己弄,把家里的伙食操办得很好,所以我在重庆就没有下过馆子。

  那天在五一饭庄我和我哥一人点了一碗面,是有浇头的那种,还有两屉小笼包。那是我第一次吃小笼包,一口下去我就震惊了,完全没想到世界上还有那么好吃的东西。回重庆之后,我对小笼包子的幸福回忆持续了将近一年。童年的我心里暗暗地想,我要是当了皇上,天天让御膳房做小笼包子给我吃!直到今天,熟悉我的朋友、同事都知道小笼包子仍然是我最爱的食物之一。

  几个月前,在化妆间我偶然跟黄菡讲起这段经历,没想到她也在西安待过,家里人也带她在五一饭庄吃过饭,甚至也特别说到了那里的小笼包。更想不到的是,她在西安待的那段时间也是一九七八年。黄菡比我大四岁,当时她在西安上学,住在亲戚家。听了她的话我就想:一九七八年,一个八岁的男孩儿,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儿,互相不认识,可能在同一天,在同一家饭庄,吃着同样的东西。三十多年后,当年的两个小孩儿已是中年人,成了朋友,又同时出现在了今天的《非诚勿扰》上,这是件多么神奇的事儿啊。

  ? 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我在重庆的亲戚都是最普通的劳动人民,文化程度都不高,但都同样憨厚善良、热情好客。他们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姨婆一家,我童年欢乐的记忆有很多都出自她家。长大以后我才知道,这个姨婆不是外婆的亲妹妹,她们是在抗战期间逃难的路上认识并结为姐妹的,但她们一辈子比亲姐妹都亲。我们两家的关系甚至比有血缘关系的还好。

  那是特别可爱而且有意思的一家人-他们家也是"母系氏族"。姨婆在印刷厂工作,是个整天乐呵呵的胖老太太,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她嘴里永远都有说不完的俏皮话,她的语言似乎与生俱来地带有劳动人民草根式的幽默。她的那些话如果写出来一点儿也不好笑,但通过她的嘴,用她特有的方言和腔调说出来,就特别好笑,特别有感染力。我外公外婆的话不多,更缺乏幽默感,相比之下我姨婆是个话痨。逢年过节去他们家,从一进门开始,她就说个不停,一屋子人都被她感染了,笑个不停。


第14节:我的外婆(7)


  我叫姨婆的儿子"舅舅",他和我妈一块儿长大的,一辈子都在供电局抄电表。打我记事儿开始就没听这个舅舅讲过几句话,偏偏我舅妈也是个话痨,也没什么文化,跟姨婆还特别能讲到一块儿去。她们是我这辈子见过的关系最好的婆媳。舅舅、舅妈生了一儿一女,分别是我表哥、表妹。表哥话也不多,表妹又是挺能说的人-说他们家是母系氏族真一点儿不夸张,他们家的话都让女人说了。

  后来我回重庆也常到舅舅家吃饭。他爱喝酒,也能喝,他喝的酒很便宜,经常是几块钱一桶的散装高粱酒。我和舅舅喝酒的时候,就听舅妈、表妹一直不停地说,问这问那,他们家、我们家的事儿轮流说。舅舅在边上默默地坐着,隔个两分钟就端起杯子冲我说"喝一个",一斤酒喝到底儿了,他从头到尾基本上只有这么一句话。

  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还有我妈在重庆电台最要好的同事黄阿姨。她是电台的资料员,前几年她去世了。我记得当时我妈接到黄阿姨女儿报丧的电话时,我正好在吃饭,看到我妈拿着电话听了没有两分钟突然放声大哭。

  我小时候逢年过节有一半时间在姨婆家,另一半就在这个黄阿姨家。我从幼儿园放学回家只要妈妈不在,去的就是黄阿姨家。前面说到的,我妈和同事整夜聊天,基本上都是在黄阿姨家。黄阿姨家也有一儿一女,儿子叫小勇,女儿叫小辉(多么朴素的名字),我们也是从小一块儿长大。后来我妈去西安了,我在重庆,只要放暑假,黄阿姨都到外婆那里把我接到她家住一阵子,每年如此。

  黄阿姨话不太多,也做得一手好菜,非常贤惠,在我心目中她就是我姨妈。她老公姓陈,长相酷似朱时茂,也不怎么说话,我一直叫他陈叔叔。陈叔叔是原重庆红岩电视机厂的总工程师,我人生中第一次看电视,就是在他们家。"文革"期间上上下下都在搞运动,陈叔叔却在家里攒零件,省吃俭用,自己组装了一台电视机,九英寸的。在当时电视机是高科技的玩意儿,放电视的时候一个院子里的邻居都聚在一起看,家里坐不下那么多人,就把电视机拿到院子里放,电线得拖得老长。黄阿姨家的院子里还有一棵黄桷树,大人们在院子里站着坐着看电视,我们这些小孩儿就爬到树上看电视。那个时候电视节目一天就播两个小时,就跟看电影一样。

  现在我回重庆去,就看望两家人,一个是舅舅,一个就是黄阿姨的儿女。在我看来,黄阿姨家姐弟两个,就跟我的兄弟姐妹一样,是一家人。他们带给了我童年最为快乐和幸福的回忆。


第23节:不堪回首的中学时代(1)


  七、不堪回首的中学时代

  很多人回忆起中学时代都觉得特别纯真、美好,但我却觉得它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阶段。我没考上大学,在印刷厂工作出了工伤,在电视台当了很多年临时工,这些都没让我觉得有多么沮丧,只有中学时代是我最不愿意回忆的日子,那时我成绩不好,父母关系也不好,生活暗无天日。

  ? 高中二三事

  中学时代我的理科成绩特别差,数理化单科成绩基本没上过六十分,高中时三科的分加起来一般也就九十来分。说起来,堕落是一步步形成的,当年中考我考了五百多分,但那时文理科的落差已经很大了,到了高中,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学习了。

  那个阶段我什么都不会,所以考试交卷就特别快。每科的试卷都是一共十二面,班上数学成绩最好的同学最快也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做完,我会做的二十分钟就做完了,接下来就是发呆。再后来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甚至到了考试卷子发下来,我要问边上的同学:"这是化学还是物理?"只要不写汉字的科目,我的成绩都不行。

  那个时候学生考试也作弊。大多数同学也会因有某几道题不会做而抄别人的,而我是只有一两题会,其他都不会,抄都来不及。患难见真情,班上有个女生对我特别好,是那种默默的好。有一回她把整张卷子做完了,没写名字,嗖地扔给前排的我,然后把我那张几乎是空白的卷子拿过去自己又写了一遍,我只需要在她的卷子上填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这让我感动不已。不过纸包不住火,很快老师就把我叫过去问:"这是你写的吗?"我傻了。也难怪,成绩突然从三四十分变成了八九十分,鬼才信。

  高二的时候,化学课的内容已经讲到我完全听不懂的有机化学。化学老师是个老太太,人挺好的,她在课上就说:"马上要高三了,我们进行最后一次复习,不懂的现在就问,不要装,不要不好意思,否则过去就过去了,不会再讲了。"其实我不懂的太多了,也没打算问,但听到老师那样掏心掏肺地说,我的良心被唤醒了,就壮着胆子提了个问题:"老师,为什么有环丙烷、环丁烷,没有环甲烷、环乙烷呢?"问题一出口,全班哄堂大笑,老师也震怒了,说:"不要拿这些愚蠢的问题来耽误全班同学的时间。"从此,我彻底沉默了,再也没有问过任何问题。后来老师讲她的,我在下面孜孜不倦地看我的《围城》,不时发出大笑,然后被老师请出教室。

  在我整个中学时代,我爸就没去开过几次家长会。有一次他去了,先后碰到了化学老师和语文老师。化学老师语重心长地跟他说:"孩子现在是青春期,身体发育比较快,尤其是大脑的发育特别重要,家长要注意给孩子加强营养。"如此委婉的说法,我爸听出了大意-孟非同学的大脑发育是有问题的,智力是有缺陷的。之后,他又碰上了我的语文老师,语文老师非常激动地对我爸说:"你儿子啊,了不起啊,小小年纪很有思想,文笔很老练,你要好好培养,人才难得啊!"两位老师的话,让我爸在短短十几分钟里经历了悲喜两重天。

  我的理科成绩虽然极差,但也曾经有过奇迹。初二的时候,我数学的真实水平差不多就是四五十分的样子,如果作弊顺利勉强能混到六十分上下。偏偏有一次,我生病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当时我特别高兴,因为生病耽误了一个月的课程,考得再差也有充分的理由了。

  有了这样的底气,住院时我闲来无事,也翻了翻数学课本。出院没两天就考试了,奇迹就此发生了。那次数学考试我竟然考了九十八分,而且完全没有作弊,因为根本不需要。班主任朱老师看到我的卷子时特别激动,对我说:"你看看,你要好好学习,潜力有多大你知道吗?你看你多聪明啊!"这么一激励,一下子我整个人都振奋了,确信自己是天才,根本不需要听老师讲课。天天上课就考四十几分,一个月没上课自学反倒考了九十八分!带着这样的自信,我一如既往地投入到了之后的学习中去。过了几个月再一次考试,我又回到了四十几分的原形,此后再也没有考到过六十分以上。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情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灵异事件。


第24节:不堪回首的中学时代(2)


  由于成绩太差,难免想一些歪门邪道。有一次期末考试前,我和班上另外的坏学生一起溜进学校文印室偷卷子。第一次作案相当紧张,不过还真让我们找到了,但只找到了历史卷子。我很沮丧,因为我的历史本来就学得不错,完全不需要冒这么大风险去偷卷子。不过转念一想,总也能锦上添花,拉点儿总分吧。回家之后就开始做卷子,然后背答案,还告诉自己千万不要考满分,因为那样很可疑。结果第二天上历史课的时候,历史老师说:"我们先发一套模拟试卷。"发下来后我一看:靠,就是我们偷的那套卷子!当时我就气晕了。

  相比一塌糊涂的理科成绩,我的文科成绩还不错,特别是语文,基本上总是名列前茅,三甲之列,而且从初中到高中,一直如此。那时学校特别万恶,考试结束后,每门学科都弄出一个什么"红白榜",前十名上红榜,最后十名上白榜。每次大考之后,红榜白榜上基本都有我,上榜率挺高的。

  上初三时我参加了南京市的作文比赛。全南京的中学都派作文成绩最好的学生去参赛,普通学校是一个代表,重点中学可以派四个代表。我是重点中学南京一中选派的四个代表之一。比赛是抽签制,抽到什么题目当场就要写。比赛结束之后,喜讯很快传来,我校派出的四个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学校大门口贴着喜报,第一行就是-孟非同学代表本校参加全市作文比赛,获得记叙文类唯一的一等奖。没过几天,喜报还贴在校门口,我又因为不知道干了什么坏事儿被全校通报批评,处分通告就贴在了喜报旁边。我经过校门口的时候还跟班上的女同学说:"看看,都有我!"当时我觉得特别牛。

  顺便说一句,我的太太当时就在我隔壁班,我们在一九八四年时就认识了。

  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是个扬州人,挺喜欢我的-所有教过我的语文老师都喜欢我。这位扬州先生经常回答不出学生的问题,每当这种尴尬的时刻,他就有个很神经质的反应-咳咳咳地清半天嗓子,后来他只要这么一清嗓子,同学们就知道他答不上来了。等清完了嗓子,他会带着扬州口音拉长了声调说:"这个-问题,让孟非同学来回答。"而我呢,理科学得跟狗屎一样,不断被羞辱,但人总要找点儿自信活下去吧,这种时候就该我露脸了-我总是很得意地站起来,在全班同学,尤其是女同学敬佩的目光中一二三四很拽地说上一大通。


第25节:不堪回首的中学时代(3)


  后来这个烟瘾特别大的语文老师没收了我一包香烟-那会儿我们学校高三的男生不抽烟的已然不多,我因此怀恨在心。一次又有同学在语文课上提问,他又答不上来,又拖长了声音说:"这个-问题让孟非同学来回答。"我噌地站起来,像电影里被捕的共产党员那样大声宣布:"不知道!"我的话让他一下愣住了,毕竟,语文课上从来没有我答不上来的时候。教室里的气氛顿时一片尴尬,很多男生坏笑起来。提问的同学还在等答案,我叛逆的表情仿佛在说:我不可以不知道吗?

  整个中学时代,唯一让我觉得安慰并找回一点点尊严的,就是我的文科成绩还不错。这离不开我的记忆力。中学里学过的很多古文我到现在还能全文背诵,中学时期的六本历史书,我曾经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能背出来,连教材里的插图在什么位置、插图的注解是什么,我也全都记得。这恐怕就是人们所说的"照相机一样的记忆力"。但后来我渐渐明白,这其实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因为缺乏判断力的人,记忆力往往特别好。我就属于缺乏判断力的人。

  ? 岔路口

  中学时代我除了成绩不好之外,其他样样都好。那时我爸老教训我:"学习好比什么好都强,而你是除了学习不好,其他什么都好,有屁用啊!"他说得没错。学校开运动会,我短跑总是得名次的;学校举办艺术节,我一向是主持人;就连出黑板报也是我的事儿。总而言之,凡是无关学习的事,多多少少都和我有点儿关系。只是一考试我就傻了,所以现在一说起中国的教育体制,我就觉得它就是万恶之源。

  高中我上的是南京三中,因为文科成绩还不错,我唯一的指望就是高二分文理科,我只要能分到文科班就还有上大学的希望。那时年级里就一个文科班,那个文科班就是重点班(还有一个理科重点班,其他都是普通班)。偏偏到分班时,我们的年级长,文科班的班主任,也是我的政治课老师,不让我上文科班。他的理由是:高考算的是总分,语文一门考得再好也没用!后来听坊间传言,这个政治老师特别讨厌我,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亲口说,文科班里他认为最漂亮的四个女生都跟孟非关系好(他太抬举我了,这个真没有!)。结果这位年级长死都不让我进文科班。

  应该说南京三中这个年级长给了我黑暗的中学时代里最黑暗和痛苦的体验。他的长相跟冯巩实在太像了!这也是我这么多年不看春晚的重要原因之一,怕勾起痛苦回忆。后来听很多文科班的同学说,年级长最喜欢他那四朵金花中的一朵。我曾经借了这个女孩儿的笔记回家抄-同学之间借个笔记抄一下很正常吧?结果没两天,"冯巩"竟然晚上冲到我家里把那个女生的本子要了回去。当时我震惊了。后来听很多学校的前辈说,"冯巩"老师以关心学生,特别是关心漂亮的女学生而闻名于校。我知道我在三中待不下去了,于是被迫转学到了南航附中。


第26节:不堪回首的中学时代(4)


  现在我回忆起我念过的三所中学,感情是很不一样的。南京一中是我中学时代最温暖的地方。当时我的班主任朱根雄老师对我很严厉,但人非常好,到现在我们还有联系。一中的老师对我都很好,现在每当一中校庆,我基本上随叫随到。南航附中,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收留我的学校,虽然我只在那里上了一年高三,但我也心怀感激。其实我最感激的是南京三中的"冯巩"老师,如果当时他网开一面,让我上了文科班,说不定我就考上大学了,我的人生就不可能是今天这个样子,而完全是另一番光景了。

  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岔路口就决定了一生。

  ? 注定失败的高考

  现在想起来,造成我成绩差的原因,除了自己不开窍、不努力的主观因素外,和父母闹离婚也有一定关系。

  那段时间父母很少过问我,他们工作也忙,家里经常没人烧饭,我就在家对面的金陵职大食堂打饭吃。有一次我生了病,人都快瘫了,还硬撑着去打饭。勉强回到家,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饭菜往桌子上一放,就一头倒在床上了。一直到晚上他们回来,才把我送到医院,一到医院我就住院了。后来我妈一想到这事儿就掉眼泪。

  到了高三我被迫转学,完全看不到希望了,我开始抽烟。抽烟是坏学生的标志,我那时很享受这种堕落的标志。当时我经常抽两种:长支的过滤嘴"天星",一块零四分,看起来很高级;另一种是看上去更高级的硬壳烟"长白参",一块八。除了抽烟之外,那时我还和另外一些坏学生一起出去看电影、吃饭。我们是没有那么多零用钱的,只有跟女同学借,而所谓的借,其实根本就不会还的。

  有一次,从外校转过来一个女生,烫着大波浪,涂着口红,还穿着高跟鞋-一看就是标准的不良女青年。我第一次开口向她借钱,想不到她不仅立刻答应,而且连整个钱包都给了我,里边竟然有五十块!当时这绝对是一笔巨款,可以挥霍好几天了。我看着钱包,忙客气地说:"不用不用,十块就行。"我那几个狐朋狗友为此骂我,但我坚持只允许他们用了十块钱,剩下来的钱第二天都还了回去-盗亦有道,我跟他们相比还是有底线的。

  这种破罐子破摔的日子过得很快,直至一九九〇年高考结束,我上大学的幻想最终还是破灭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清楚地知道,社会已经把我归到另外一个阶层去了。作为一个高考失败者,我父母对我的要求就是自食其力,不要走上犯罪道路。对于我高考失败我父母挺有承受力的,他们一方面早有心理准备,另一方面也没太多工夫管我的事情,因此也没有什么悲剧降临的感觉。

  在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之后,我又和几个混混朋友玩儿在了一起。不过,我本能地觉得,我骨子里跟他们不一样-虽然我说不出到底哪儿不一样,但我确信,就是不一样。混了几个月之后,我上了南京师范大学英语专业大专自考班,但只上了一学期,江湖朋友们就勾引我去深圳混了。


第27节:印刷工(1)


  第三部分 印厂生涯

  从深圳回到南京后,我就已经彻底成为一个标准的社会闲散人员。一个高中毕业生,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呢?当时我父亲是江苏电视台的一个中层干部,按理说,多少是有点儿社会关系的,给儿子找一份稍微体面一点儿的工作应该没太大的问题。偏偏我父亲是个不愿意开口求人的人,现在想来,可能以我当时的情况,向别人开口对他来说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为此当时我对父亲是有怨恨的。不久前,父亲过七十岁生日,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回忆起很多往事,其中表达了对我有很多愧疚。我对此早已释怀,但是从这件事开始,我有了一个重要的人生原则:永远不要对别人的帮助有太高期许,哪怕是你的父母,凡事靠自己。

  八、印刷工

  在社会上混了一段时间后,江苏省广播电视厅下面的一个电视节目报印刷厂招工,这个招工竟然是要考试的。我去了,在那群考试的工人里我还算是相当有文化的,因此我顺利地成了一名印刷工。当时我觉得,虽然只是工厂,但毕竟是江苏广电本系统的,先干着吧。

  ? 滴水成冰的日子

  印刷厂位于南京城南的城郊结合区,一个叫卡子门的地方,以前是一大片坟地,工厂是把那片坟地迁走之后建起来的。因为是新厂,第一天我去上班的时候,车间的窗户连玻璃都还没有安上。

  我去厂里报到的那天是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我清楚地记得这个日子是因为头一天晚上,我还在父亲一个同事家里过了一个难得一遇的"白色平安夜"。那种聚会是相当"装13"的,一屋子文艺青年和中年,有人弹钢琴,有人表演节目,宾客们就着火腿沙拉喝着香槟在琴声中高谈阔论着一些我完全没有兴趣的话题,屋外雪花在静静地飘落。这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是我人生的一个重要分界线,从第二天开始,我走上了工作岗位。

  在西方,白色圣诞节是吉祥的象征。就在那个特别吉祥的圣诞节的早晨,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我骑了将近两个钟头的自行车,跨越了南京的三个行政区,中途还要下来推着自行车过一条铁路,最后到厂里报到了。


第28节:印刷工(2)


  因为厂里新买的印刷机还在调试阶段,第一天我的工作就是擦洗保养机器。我脱掉外套,第一次穿上工作服,撸起袖子,拎着一大桶机油,再拿着一大块棉纱蘸上机油,钻到机器肚子里开始擦机器。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日子里,我的手就不断伸进冰冷的机油和煤油里,北风从没有玻璃的窗口刮进来,把外面的雪一直刮到机器旁边。

  到了午饭时间,大家都去食堂了。印刷厂前面是一个学校,工厂和学校共用一个食堂,从车间到食堂要走几百米。我第一天上班,初来乍到,什么都不知道,没饭盒,也没饭票。这时一个女工热情地对我说:"我可以借你饭票,但你没饭盆,还是别去食堂吃了。出厂门左拐走十分钟有一家面馆,你可以去那儿吃。"我就照着她指的方向,顶着大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去找饭吃了。

  当时我又冷又饿,走了十多分钟,果真看到了路边的那个面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上来,我三两口就"吸溜"下去了,连面汤都喝了个精光,全身总算找回了一些热气。然后我又顶着北风冒着大雪,继续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厂子里干活儿。那一路上我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水浒传》里"林冲风雪山神庙"那一章,心里颇多感触。而那碗面的热量支撑到刚走回厂里,似乎也就消耗光了。

  一个多月后,厂房的玻璃终于装好,风不再嗖嗖地往里刮了,我也已经完全适应了那里的工作。

  ? 暂时落脚

  从一个闲散人员,到一个印刷工,我觉得还不错。虽然工种差了点儿,但总算有了个落脚的地方,而且又是在广电系统的企业,对我而言多少有点儿归属感。当时我想,再干几年厂子会越来越好,等我资历老一点儿之后也许可以转正成为厂里的正式工。在厂里,我的文化水平还算比较高的,好好干些年似乎很有可能混到组长甚至车间主任这样的级别。

  印刷厂的工作自然就是印报纸。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电视节目报还是很吃香的。很多有点岁数的人应该都还记得一张节目报刚来的时候,一家人围在一起用红笔在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下面画杠杠的情形。刚开始印报的时候,印量是从十几二十万开始的,慢慢增加到三四十万、五六十万,最后到了鼎盛时期印过一百二十多万份。很多年后,我碰到印厂的老同事,问他现在印多少,对方说:"十几万吧。"我开玩笑说:"怎么这么少?我一走厂子就不行了吗?"


第29节:印刷工(3)


  当时节目报挺吃香,报纸印量大,我们的机器和人员少,导致我们必须从周二晚上开始一直印到周四早上,连续干三十多小时,就是俗称的大夜班,中间每干八小时休息两小时,印一次报纸,我要在车间门口的台阶上看两回日出日落。

  印厂车间的噪音非常大,有九十多分贝,巨大的噪音让人就是面对面也得扯着嗓子喊,对方才能听得清。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很快悟出了一个道理:为什么劳动人民嗓门儿大?那是因为劳动人民无论是在广阔的地里干活儿,还是在噪音巨大的工厂里上班,声音小了,别人都听不见。

  那时每次印报纸,印刷工们要不停地抽报纸出来查看,看墨重不重、水大不大,而我除此之外,还看新闻。后来厂里的同事看到我主持的新闻节目里每天都有读报环节,就说:这是他在厂里印报纸落下的病根儿。

  ? 一同值班的小郑

  平时不印报纸的时候我们就得卸纸、保养机器,中午就在宿舍待着。说起来是宿舍,其实就是类似于现在建筑工地上的那种工棚。宿舍在一栋红砖房子里,房子上下两层,一楼住着广播学校的老师和校工,只有楼上两间属于我们厂的工人。

  每间宿舍也就十平方米不到,里面还堆满了印刷辅料。到了冬天,有人会把劳保鞋脱下来,把臭烘烘的鞋垫放在廉价的电热器上烤,旁边不到半米的地方就有人捧着饭盆在吃饭,还有人在一边抽烟-那种乌烟瘴气的味道恐怕大多数人是受不了的,但我已经很习惯了。

  印厂每周日休息一天,但每晚都要有两个人值夜班,差不多每半个月就轮到我值一次。厂子在郊区,很空旷,夜里风很大,偏偏值班室还有两块玻璃碎了,用报纸糊了起来。值夜班的夜里,外面北风呼啸,风吹在报纸糊的窗户上,哗哗作响,这时总会想起厂房是建在坟地上的这一茬儿,我们不禁浑身起鸡皮疙瘩。

  我睡的那张行军床,有一截弹簧坏了,翻身的时候要是不小心,断了的那一截弹簧就会戳着屁股,加上这床睡过太多人-干过八小时后轮流休息的人都睡这里,早已发霉的褥子也没人洗,总是散发着一股恶臭,所以刚开始我总是很难入睡,后来夜班印报纸时间太长了,累得倒头就睡,就完全没有异样的感受了。

  当时厂里有个小福利,每周印完报纸之后,厂里会给每个工人分几沓报纸,具体数字我已经记不清了,好像能卖个十来块钱。这对于当时我们这些印刷工也算不错了,毕竟每个月工资才三百多块钱。拿到这点福利报纸后,大多数职工都不好意思拿出去卖,一般都是在家门口的小店换点儿烟酒之类的,而我这样的进步青年是把厂里发的报纸兑给我家门口的报摊,换其他报纸看。唯一例外的人就是和我排在一起值夜班的小郑。


第30节:印刷工(4)


  每次印完报纸后都要打扫车间,这活儿一般没人想干,大家都恨不得赶紧换衣服走人,所以一般都要排班打扫卫生。只有小郑每次都自告奋勇,说:"你们走吧,我来。"他这样高风亮节,让我们感动了很久。

  然而,过了很久我们才知道,他抢着打扫车间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能偷偷从车间里多拿点儿报纸出去。多拿点儿也就算了,他还不像其他人那样一次性兑给小店或者报摊,他竟然自己拿着到街上零售,为的就是多挣几个钱,结果有一次在街上恰好被厂长撞到了,厂长当场质问他怎么有那么多报纸。虽然这事儿后来不了了之,但小郑的"高风亮节"也成了厂里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

  现在回想起来,那会儿大家笑话小郑其实不太厚道,他那样做虽然不对,但不就是为了稍微多赚点儿钱嘛。那会儿大家的工资就三百多,过得都不容易。而且听说小郑家里也比较困难,那时候厂里的工人一般抽三四块钱一包的香烟,他只抽一块多的最便宜的那种,平时还经常蹭别人的烟抽。我挺乐意他蹭我的烟抽,因为他很愿意帮我跑前跑后,某种程度上,可以让我值班的日子不那么痛苦。

  在那时我们宿舍里连电水壶都没有,只能在煤气灶上烧水,水龙头在一楼,煤气灶在二楼,我们用来烧水的是一个特大号的也不知道是谁丢在宿舍里的饭盒。我值夜班的时候要喝开水,每次都是小郑到楼下打一饭盒水,放到炉子上烧开之后,用棉纱包着滚烫的饭盒把水灌到水瓶里,再下楼打一盒水上来,再烧。要灌满一水瓶,他要楼上楼下跑八九趟。类似这样的事,由于蹭我烟抽的缘故,都是小郑包揽了。

  后来我越来越不想值夜班了。因为连上印报纸的两个晚上,再值一个夜班,等于一个星期有三个晚上在厂里不能回家睡觉,太痛苦了。有一次一个同事悄悄跟我说:"你要是不想值班,就给小郑一包黄红梅,你让他一个人值班,他保证干。"一开始我有点儿不太好意思开口,没想到后来小郑主动跟我说:"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值班没事儿。"我有点儿犹豫,怕被厂长知道。他又说:"只要你明天早上八点钟之前,赶在所有工人之前到厂里就没事儿。"我一听,喜出望外,赶紧跑下楼买了一包黄红梅,递给他连声说"你辛苦、你辛苦",他就在连声说"不客气、不客气"的时候把烟揣兜里了。

  一九九二年春节值班又轮到我和小郑。大过年的总不好意思再留他一个人值班了,而且也舍不得过节的加班费。我到厂门口的小店买了瓶分金亭特酿(当时江苏的一种价廉物美的白酒)、两包多味豆、一包好烟,拎到宿舍里去。小郑依然勤快地灌满了一瓶开水,把一个脏得要命的小桌子清理出来。我把两包豆子摊在纸上,弄来了两个杯子,我们就一边喝酒,一边吃豆子聊天。楼下小店里有台黑白电视机,当时在重播春节联欢晚会,声音放得特别大。我听到电视里的主持人兴奋得不行了,说:"我们向此时此刻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同志们拜年!"我一听乐了,跟小郑说:"听,说我们呢。"


第31节:这就是劳动人民(1)


  九、这就是劳动人民

  我在印厂的那段生活最重要的收获是让我深刻感受到了阶级意识,我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在这个社会我属于哪个阶层。

  ? 最累的活儿

  当印刷工干的自然是体力活儿,而厂里最重的体力活儿不是印报纸,是卸纸。

  每个月厂里都要进新闻纸,一大筒一大筒那种,我非常熟悉,小时候在重庆日报社家属区生活时经常看到。每次都是一辆平板大卡车开到车间门口,上面整齐地堆着一筒一筒的新闻纸,车屁股对着车间大门。每筒新闻纸都有大几百斤重,工人要先把纸筒从车上卸下来,再推到库房里去。

  当时我们用的有三种新闻纸,最差的是江西纸,印报的时候特别容易断,一断就要停机重新穿纸,然后重新开机,非常麻烦,我们最恨用它;比江西纸好一点儿的是福建南平纸;最好的是进口纸,纸质好,几乎不用担心断纸的问题。每次印报的时候厂长都让我们三种纸搭配着用,进口纸用得最少,印出来的都送到机关,江西纸印的都送到外地和农村。

  卸纸这事儿真要一把子好力气。两块木板斜搭在车斗上,两个工人上去,用撬棍把上面一筒一筒的新闻纸撬下来,其他人在车下面等着,等上去的人把几百斤重的纸筒从车上轰的一声撬下来,底下的人必须非常用力和小心地接着。纸筒从车上头滚下来,冲击力太大,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接得住,不小心则很容易被砸伤-那么重的纸筒要是从人的身上压过去,那人估计基本就被压成相片了。纸筒被撬下来后,还要一个一个地推到指定的位置。让这些纸筒拐弯儿是最费劲的,几个来回下来,手就酸得不行。我第一次卸纸后,晚上回家吃饭拿筷子手都在发抖,过了很久才恢复。

  相比在下面接纸,在车上撬纸更需要力气。一般我们都是轮流上去撬纸。撬纸要拿着很粗的铁撬棍,插到两个新闻纸筒中间,把上面的纸筒撬起来然后推下去。我第一次上去撬纸,撬棍插进去之后我两腿都悬空了,也没把纸筒撬起来。下面的工人都笑了,有人看不下去了,一个叫吴大麻子的同事爬上车一把把我拉开:"滚滚滚。"说着他接过撬棍,用力一扳,纸筒轰地滚下去了,下面的工人笑成了一团。由于卸纸这活儿非常累,所以每个月只要有卸纸的活儿,工资里都额外有二十块钱补贴。

  除了卸纸,卸石棉网的事情我也记得很清楚。流程和卸纸一样,但是因为运石棉网的卡车太宽太长,开不到车间门口,我们就要从坡下面的厂门口把一大包一大包的石棉网背到车间去。和纸筒相比,石棉网的分量轻得多,但也有好几十斤,而且体积很大。运货的人在车上,把石棉网一包一包往下推,我们就在车下面弯着腰用背接着,然后背着石棉网去车间。因为石棉网的体积大,我们必须把腰弯得很低,手才能比较省力,否则托不住。


第32节:这就是劳动人民(2)


  其实,背石棉网远没有卸纸那么累,但它却让我对体力劳动有了一个深刻的体验,这种体验是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背石棉网的时候,工人们身体呈现出的姿态给了我强烈的刺激。那种身体的姿态让我想起了《东方红》里在旧社会上海滩的码头上,从帝国主义资本家的船上卸货的劳工。我们干的活儿是一样的,连身体的姿态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我们边上没有人拿着鞭子抽我们。想到这里,作为主人翁的自豪感浮上了心头。

  ? 淳朴的劳动人民

  在印刷厂我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劳动人民淳朴的友爱。

  每周印报纸从周二晚上开始,一直到周四早晨,机器是不停的。中间的五六顿饭就都得在车间里吃。我们印刷车间的工人分成两组,一组六七个人。到了吃饭的时候,每组一次最多只能有两人停下来,另外的人先顶着,等这两人吃完了,再换其他人吃。每次饭送到的时候,其实大家都已经饥肠辘辘了,但每次厂长喊"饭来了,吃饭了"的时候都没人动,都让别人先吃。两个组都有一个光荣的传统-组长最后吃,让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先吃。每次大伙儿都不动,都让别人先吃的时候,我总能感受到那种工友之间最淳朴的互相关心。

  我对吃一直不挑剔,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厂里的饭实在太难吃了,基本上就是民工的伙食标准,就别谈什么口味好坏了,关键是菜的分量少得可怜。每次都是一小撮菜,一大盒饭,饭又硬得像喂鸡的粳米,难以下咽。很多工友都是就着几口菜吃几口饭,菜没了饭也就不吃了,而我每次都能就着那少得可怜的一点儿菜把最后一口饭吃完。

  干了八小时后,两个组的同事也是谦让着轮流去睡两小时。每次到点休息的时候,我从车间出来,在去往宿舍的那一两百米路上,都像梦游一样。耳朵里满是机器的轰鸣,眼睛半睁半闭,累得谁都不愿意说一句话。到了宿舍,把外边墨迹斑斑的工作服一脱,头一挨着枕头,一秒钟就打呼噜了。

  两个钟头实在太短了。你想想,大冬天的,睡到夜里三四点的时候,有人拿脚踢你说"哎哎哎,起来了",你是不是很想杀人?都是年轻人,谁不想睡到中午才起床。但在上夜班印报纸的时候,只要有人来喊,所有人都是一秒钟都不耽误立刻起来,我从来没有听一个人说过一次"让我再睡两分钟"之类的话。随后,我们起床闭着眼睛穿上工作服,半梦半醒地回车间继续干活儿。


第33节:这就是劳动人民(3)


  之所以那样自觉,是因为每个人都明白,你多睡两分钟,别人就要少睡两分钟。就这么简单。

  今年年初,我在昆明接到一个电话,是印刷厂那个吴大麻子打来的,我在厂里跟他关系很好,我们快二十年没见面了。他说他儿子十月份要结婚了,问我能不能去捧场。他说他身体不好,内退了,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差,儿子结婚的地方不是很高档,但总想着能办得体面点儿,于是想到我了。我说:"一定去!如果不巧正好录节目,我也会以别的方式出现。"

  ? 手指甲黑糊糊的人

  应该说,即便在蓝领工人队伍里,印刷工也算是比较辛苦的,不仅累而且脏。在一天工作结束后,下班前有一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洗手!这件事情马马虎虎地做也要五六分钟,讲究一点儿的要十几分钟。因为印刷工整天接触的都是油墨,那双手实在太难洗干净了。

  印刷工洗手有一套程序。手在油墨中浸了两天之后,油墨已经深深地黑到指纹里去了,任何肥皂都没有用。想洗得稍微干净些,首先得用一大块棉纱蘸着机油使劲擦手,擦几分钟后,再用汽油洗掉机油和油墨-这两道工序就要五六分钟。接下来是用硬板刷或钢丝刷蘸着洗衣粉在手上刷,使劲刷呀刷呀,这时你的手才开始出现皮肤的颜色。最后再用清水加肥皂搓呀搓。

  这一番折腾下来你会以为-手基本洗干净了!我之前也一直这样以为,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儿约我吃西餐(她埋单,我的工资连快餐都不能经常吃),那天我洗手的时间比平时都长,以为已经洗得很干净了,结果上了餐桌,在雪白的台布映衬下,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手还是黑黑的。直到现在,我听到有人说"手指甲黑糊糊的人",我都怀疑是不是在说我,会情不自禁地低下头检查自己的手指甲。

  前面说过,印刷厂和学校共用一个食堂。每天中午打饭的时候,厂里的工人和老师都在职工窗口。当学生们在窗口挤成一团的时候,老师们从来不跟我们挤。有一次,一个工友跟我感慨,说:"瞧人家,老师的素质就是高,从来不跟咱们挤。"我笑了一下说:"他们是怕挨着你,嫌我们身上脏,懂吗?"老师们穿着白衬衫,一碰上我们身上的油墨,衣服就废了。

  老师们躲着我们也就罢了,连厂长都嫌我们脏。厂里为了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盖了个小澡堂,但没多久,厂长就不愿意跟我们一块儿"赤诚相见"了。他每次都趁着报纸快印完之前就先去澡堂泡着,那会儿水干净啊。有一次我们提前印完了,一起跑进澡堂,赤条条地正准备下水,厂长在水里一下喊了起来:"别动!别动!等我先上来!"因为我们都下去之后,水就成墨汁了。


第34节:工伤(1)


  厂里一些年轻工人挺虚荣的,别人问我们是哪个单位的,他们都说"报社的",每次我听到都会再加一句"印刷厂"。现在想起来,我有点儿不厚道了。

  十、工伤

  在印厂的日子虽然苦,但日子过得还算平静。那时我谈恋爱了,日子也算是有奔头,但一次工伤改变了我的命运。

  ? 刻骨铭心的工伤

  一九九二年六月五日早上,连续两晚的夜班后,报纸已经印好了,下班前最后的工序就是擦洗印刷机。当时我正在用棉纱蘸着汽油擦滚筒,可能是太疲惫了,一没留神,抓棉纱的左手和按点动键钮的右手没有配合好,机器转得快了一点儿,我的左手没来得及抽出来就被棉纱拖进了两个滚筒之间。

  我大叫了一声,旁边几个同样疲惫不堪的同事马上发现出事了,立刻围拢过来。看到我的手夹在了机器里,稍有经验的印刷工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印刷厂最容易发生的工伤,很多大的印刷厂里都有手指被机器轧断的老工人。厂长和车间主任很快被喊过来了。

  我们厂里的印刷机是北人生产的一种轮转印刷机,印刷机那两个只能容纳两张报纸厚度的钢滚筒之间夹进了人的手指,你可以想象一下那种感觉。经过简单勘察,大家一致认为,要把我的手从滚筒里退出来必须让滚筒倒转。偏偏那台机器从引进到我们厂之后,就从来没有倒转过。如果要倒转,必须脱开机头。我至今也搞不清这件事情到底有多复杂,反正在厂里那会儿还没有人干过这事儿。

  于是,我的手还夹在机器里,一帮技术骨干在机头那里开起了技术研讨会。会议的议题就是-到底怎样脱开机头,把小孟的手弄出来。我印象中大家发言还是相当踊跃的,一些插不上嘴,更插不上手的工人便在一边不断安慰我,问一些"疼不疼"之类的傻话。技术研讨会的时间似乎不算长,但是对我来说每一秒都是漫长的煎熬。说实话,手夹在机器里的那几分钟我还没有感到疼痛,只知道出事了,而且不是小事。研讨会很快结束,经验最丰富的一个组长冒着极大的压力亲自操刀,终于脱开了机头-之所以压力大是因为如果操作不当,我的手将被机器继续往里拖,整个手就残废了。万幸,夹住我手的两个滚筒终于倒转起来,我的手顺利地从钢滚筒里抽出来了,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

  我的左手抽出来的时候手上还裹着棉纱,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还好奇地掀开棉纱去看。我看到自己的手指已经变形了,左手中指和无名指的指甲已经翻开,皮开肉绽的,竟然没流血,白森森的,看着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35节:工伤(2)


  边上立刻有同事扶着我从机器上下来,快步往车间外走。我恍恍惚惚地,脚下软绵绵地,捧着受伤的左手刚走出去几步远,被轧伤的手指指尖血噗一下喷了出来,就跟电视剧《天龙八部》里段誉那六脉神剑的特效差不多。看着血喷出来几米远,刚才挂在机器上没有感觉到的疼痛感像压抑了很久突然找到了突破口一样,报复性地袭来。那种剧痛无法用语言描述,我眼睁睁地看着鲜血从指尖皮开肉绽的地方止不住地往外喷。天不绝我-我们厂唯一一辆卡车刚出去送报纸,因为驾驶员小李忘带驾照,回厂里拿,正好碰上了我出工伤。厂长立刻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报纸先别送了,先送伤员!

  我躺在卡车的后座上,同事举着我的胳膊,血顺着胳膊往下流。他们就用纱布紧紧地扎住我的手腕止血。事后听司机小李说,他当时是打着双跳灯,一路闯着红灯向最近的一家医院狂奔的。很快我被送到了南京城南的一家医院,那一路上的剧痛让我几乎要昏过去。同事去找医生的时候,我被放在抢救室门口的地上-凳子上都坐着人。一个穿着满身油污工作服的年轻人,举着血淋淋的手躺在医院走廊的地上,现在回想起这一幕多少还是有点儿心酸。

  进了急救室之后,医生开始清创,最可怕的时刻到来了。所谓清创,就是清理伤口,让大夫看清楚受伤程度。那时我两根手指的指甲盖已经完全翻开了,伤口处血肉模糊。大夫干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用钳子夹着翻开的指甲,把我两个指甲连皮带肉,连根拔了出来。我当时差点儿直接昏厥过去,至今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不给我打麻药。我记得大夫好像对我说了一句:"有点儿疼,忍着点儿。"我很想问:把你的指甲连根拔出来而且不打麻药只是"有点儿疼"?

  接下来,大夫扯了一大团医用棉花蘸满了酒精擦洗我的伤口。我的手指那时已经完全没有皮肤了,再碰上酒精,再加上大夫反复使劲地擦,我又差点儿昏死过去。两个同事拼命按住我的肩膀,那种疼痛足以铭记终生。我的汗如黄豆般往下滴,真是咬碎了钢牙。在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人-江姐!竹签钉进她手指的感觉,我已经有了差不多的体验。打那以后,江姐成了我最敬佩的革命英雄人物。等到一切结束,我从抢救台上坐起来的时候,看到身边那个托盘-足足一盘血!

  厂里当时要通知家属,这是我们厂第一起工伤事故。陪我到医院的是我的组长,他问我:"你爸呢?"


第36节:工伤(3)


  "出差去了。"

  他又问:"你妈呢?"

  "也出差了。"

  再问:"你有个哥吧?"

  "当兵去了!"

  司机小李问:"你不是有对象吗?"

  我说:"对了,通知她吧!"

  那会儿已经是夏天了,很热。当时她在鼓楼上班,据说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当时就傻了。她骑了一个多小时自行车赶到了我们厂里。为什么不是赶到医院呢?因为大夫包扎完伤口之后就让我回家休养了。我的组长问我:"送你回家?"我想了一想说:"回厂吧,我自行车还在厂里。"他们就真把我送回厂里了。

  后来我就跟我女朋友两人骑着自行车回家了,当然我的姿势是一手扶车把,一手举着-如果不举着,血往下流的时候会更疼。当天晚上是最难熬的一晚,止痛片吃了一大把,根本没用。我跟我女朋友干脆上街看电影。我记得我们在大光明电影院,连续看了两场电影,什么内容完全记不得,一句台词也没听进去,只有疼痛。回家后,那一夜无眠,因为我不能举着胳膊睡觉,而手一放下来疼痛就会加剧。

  过了两天,我妈出差回来,见了我这副模样,难过得死去活来。我还要装出很淡定的样子安慰她:"还好,没有残废嘛。"

  我在家养伤期间,同事们纷纷前来慰问,送的东西是那个年代最有代表性的慰问品-水果罐头。还有几个关系要好的同事为了陪我解闷,教会了我打麻将-这是我工伤期间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收获。

  ? 离开印厂

  我受了工伤之后,厂里开始安全生产大整顿,本来就不怎么喜欢我的厂领导似乎更加讨厌我了。厂长其实还好,讨厌我的主要是那个车间主任,我至今不知道他为什么讨厌我,大概有点儿"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意思吧。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厂领导总觉得我是厂里的害群之马, 会煽动起其他工人对工厂管理制度的不满。如果真是这样,我觉得他们对我的厌恶还是比较有道理的,起码后来事实证明我还是有这方面的能力的。

  大约两个月后,我的伤养好了,回厂上班了。同事们并没有因此歧视我,但是我和车间主任之间的彼此厌恶却不见好转。到了春节加班发加班工资的时候,我发现我被车间主任莫名其妙地扣了五十块钱。这让我对他的不满彻底爆发了,那可是我一个月六分之一的工资啊!在春节加班期间的一个晚上,我就跟同样对车间主任有一肚子不满的小钱去找他算账。小钱当时是厂里的电工(现在在江苏电视台总编室工作),小钱的电工业务不怎么样,但跟我关系很好,偏偏车间主任也是电工出身,所以很看不起,也看不惯他。


第37节:工伤(4)


  当晚我和小钱酝酿了一下情绪,一起找车间主任发难,说了没几句就吵起来了,我抓起报纸就抽在了车间主任的脸上,刚要打起来,就被人拉开了。闻讯而来的厂长气急败坏地指着我和小钱的鼻子大骂:"你们造反啊?我开除你们!"对于厂方的态度我是完全有心理准备的。我大义凛然地指着厂长的鼻子说:"老子抽他的时候就没打算干了!不是你开除我,是老子不干了!"说完绝尘而去。走出车间大门时,我想象着自己的背影顿觉伟岸并且在心里为自己喝彩。

  我和小钱头也不回地出了车间,回到宿舍,把自带的铺盖一卷往自行车后座一夹,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走出印刷厂,结束了一年多的印刷工生涯。

  最后一点儿花絮是,报社领导得知了一个印刷工、一个电工大闹节日加班的消息,相当震怒。社长决定亲自找我谈话。对于一个印刷工而言,受到社长的亲自召见本来是一件相当荣耀的事情,可是我又和社长大吵了一架,列举了车间主任如何迫害我这样的进步青年工人的罪行,最后不欢而散。

  其实,那时我如果服个软,回厂还是有可能的。社长找我谈话就是一个姿态了,无奈年轻气盛的我去意已决。之后我去了电视台干临时工,听说多年之后,新来的厂长还经常对厂里的工人说:"好好干,什么地方都能出人才,孟非就是我们厂出去的!"


第38节:打杂


  第四部分 走进电视台

  从印刷厂出来之后,我妈看我无所事事,整天在社会上混着,痛心疾首,就想让我去电视台打点儿零工。对此我非常抗拒,一方面正是叛逆的年纪,另一方面毕竟爸妈都在电视台,在那里当临时工实在有些丢脸。但我妈一直苦口婆心地劝,说你就先去干着,你看那谁谁谁、谁谁谁不都干得挺好的嘛。我被说烦了,也闲得皮痒了,反正也看不到什么希望,在没什么招聘也没什么指标的情况下,就去了电视台干临时工。只想混一天算一天的我从此走上了"电视不归路",从摄像到记者到编导到制片人再到主持人,电视台的活儿,除了领导岗位之外,我几乎都干了一遍。

  十一、打杂

  刚开始在台里当临时工,基本上就是打杂,干那些正式工不干或不屑干的活儿。每个电视台都有一些临时工干了很多年,虽没编制,但还一直干着。

  我刚去台里的时候,干的是临时工当中最低级的杂活儿,通常都是接电话,给摄像机电池充电,扛背包机、三脚架之类。外出干活儿的时候,我就一路拎着摄像机,老摄像要拍的时候,我把机器递过去,人家拍完了,我再接过来继续拎着。跑一个月腿,工资和在印刷厂差不多,也是三百来块钱。不过,因为父母都在这个单位,我也比较勤快,所以大家对我都还比较好,有活儿都喜欢叫上我,活儿多了,钱就多起来了。

  其实,纯粹打杂的日子没有太长时间。这期间,跟着老摄像拍片子,我也慢慢地学,没多久就学会摄像了。电视台的活儿里,摄像是最容易上手的,就看有没有人给你机会。老摄像们大多对我都不错,每当他们拍的镜头差不多够了的时候就会把摄像机交给我,让我随便拍点儿。慢慢地,编辑在剪辑的时候发现我拍的镜头还能用,到了下一次,老摄像就又多给我点儿机会拍。再后来,一些不那么重要的选题,编辑们干脆直接让我去了-这就意味着,我可以独立拍片子了。再后来,通过跟在编辑旁边看剪片,剪辑我也学会了。最后,摄像、剪辑、写稿、配音,这一套活儿不到一年时间,我也差不多都掌握了。这样,我就又可以独立做片子了。

  那段时间,我主要在体育组,那里摄像的活儿干得最多,包括体育赛事转播,也拍过一些小专题和新闻。记得第三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南京举行的时候,我拍的几条片子还在省里得过好新闻一、二、三等奖。这对于当时的我已经是巨大的荣誉了。

  在我的临时工生涯中有一个重要事件,那就是一九九四年夏天,有一部纪录片叫《西域风情》,是当时文化部下属的一个公司投拍的项目,当时摄制组到台里来找摄像。老摄像们有的因为台里有栏目走不开,有的嫌时间太长,又在新疆拍摄,嫌苦不愿意去,而我是又能拍片子又肯吃苦又自由的人,就进了那个摄制组。

  现在看起来,《西域风情》那个摄制组是个标准的草台班子。导演很懂新疆,但不太懂电视,三个摄像当中,一个是南京电影制片厂的,另一个是电视台的老摄像,还有就是我,当时我二十三岁。

  其实片子拍得并不算好,只是拍这部片子给我留下了特别重要的一段回忆。我们在新疆一共拍了三个月,要跋涉于高原、沙漠、冰川,拍摄条件非常艰苦,另外两个摄像都是分别参与了一半,我是唯一一个从头拍到尾的。当时我跑遍了全新疆,行程三万多千米,以至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对新疆的地理比对江苏还熟。

第39节:成长


  十二、成长

  《西域风情》总共拍了三个月,从新疆回来的时候,我头发长得扎上了一个小辫儿,络腮胡子一大把,基本上就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装逼艺术家们的统一造型,区别在于我那是条件所逼,因为在新疆拍摄和生活条件都太艰苦,没地方也没时间理发,真不是为了"装13"。

  回来后歇了大半年,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国家体育总局投拍一部中国奥运军团备战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大型纪录片《奔向亚特兰大》,因为我一直在体育组打工,所以我又进了这个组。《西域风情》拍了三个月,这个"亚特兰大"前期加后期一共六个月时间,简直折磨死我了。生活和拍摄条件比起在新疆好了很多,但是在制作和业务要求上难度更高,也相对更辛苦,也更磨炼人。

  我参加这个摄制组,要感谢片子的项目运作人王讯,他是江苏台最早的体育解说员,对我很好,也是觉得我能力还行,就把我拉了进去。这个项目让我的电视业务能力得到了相当大的提高。

  《奔向亚特兰大》这部纪录片的撰稿人有十多个,我是其中之一,同时也是摄像和编导之一。它的题材很宏大,但其实是很常规的选题,只是拍摄起来比较辛苦,为了采访遍布全国的每一支国家集训队,我们大多数时间都在路上,总行程跑了三万多千米。

  我还记得这部片子一共拍了一百四十多盘素材,其中绝大部分是我拍的。本来我的任务到前期拍摄结束就完了,没想到训练局的领导看完样片后要我剪片子。我把本子看了一遍有些发愁了。这个纪录片的撰稿人群体集中了当时中国体育界最顶尖的一群人,包括中国足球报社总编杨迎明、现在的中新社总编章新新、人民日报社的缪鲁、新华社的杨明、解放军报社社长孙晓青。因为这群大人物都是搞文字的,他们写的是很文学的稿子,往往不考虑画面。他们的稿子里经常有大段优美的文字旁征博引,写得像体育史一样,看起来很好,可我上哪儿找画面呢?虽然可以借用一些史料性的资料画面,但制作时间和经费都有限,怎么办?后来,我提出让每个撰稿人按电视要求改解说词。

  年轻时我很为这事儿陶醉-我一个江苏台的临时工,让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的名记们按我的要求改稿!多得瑟啊!就这样,我实际上负责了这部纪录片的后期制作。这部二十六集的片子都在北京做后期,整整一个月,我一大早进机房,一直忙到晚上十二点,然后睡觉,第二天继续。一天除了吃两顿盒饭的时间,一直在昏天黑地地剪片子,想想那个时期真是熬得我够呛。

  放到现在看,《奔向亚特兰大》除了具备一定的时效性和史料价值外,从整体制作水平来说,还是很一般的。但是不管怎么说,第二年这部片子还获了一个什么奖,并且这部片子拍摄和制作的经历对我的业务成长也有很大的帮助。《奔向亚特兰大》完成之后,我俨然成长为一个相当高级的临时工了。


第40节:“名记”(1)


  在一九九六年五月,带着一身疲惫,我奔回南京,结婚去了。

  十三、"名记"

  我从北京回来后没多久,就进了我在江苏台的第一个正经栏目,新创办的深度报道类新闻栏目-《都市传真》,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新闻生涯。

  ? 文笔得到公认

  从《奔向亚特兰大》组回到台里,我进了江苏台二套《都市传真》栏目,在这个新闻专题栏目组,拍摄、编辑、写稿、配音,我都自己来,一个月忙下来工资有一千七八,比起当年干临时工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简直好到天上了。更重要的是,我到了该栏目后不久,从临时工转正成了记者,从此结束了在江苏台低人一等的生活。当上了体面的记者之后,我整个人都精神多了,社会责任感空前高涨,陆续做了一些相当有影响的报道。一下子,我就找到了一种做名记的感觉。

  那时,凡是有重大题材,主任几乎都点我去做。一九九六年亚特兰大奥运会闭幕当天,台里要推出一个三十分钟的回顾本届奥运会的新闻综述。当时我们是一个社会新闻栏目,不是体育栏目,领导把这个活儿交给我的时候离闭幕已经没有几天了。

  一分钟片子的解说词是二百二十至二百五十个字,三十分钟的片子差不多要写七千多字的稿子。当时中美关系正处于低潮期,亚特兰大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的接待规格都降低了,根据上面"要找美国的毛病"的要求,我疯了一样地找资料,把奥林匹克公园爆炸、交通混乱、比赛延时、裁判误判等属于"《新闻联播》后十分钟"的内容都翻了出来。接下来,就是甩开膀子写解说词了。我还记得,那天晚上知道要大干一场,写之前我喝了点儿小酒,小睡了一觉,晚上十二点多起来,一直写到快天亮。写到最后一段的时候,我简直文思泉涌,就嫌手没有脑子快了,而且越写越觉得牛逼,自己都被自己的文字感动了。最后,我一气呵成写了二十多页。写完之后,取名为"召唤英雄"-亚特兰大奥运会会歌的名字。

  到了奥运会闭幕当天,我的这部专题片如期推出。直到今天,我都记得那段气势磅礴的结尾,从伯罗奔尼撒半岛上的古希腊开始,综述本届奥运会的得失,最后讲到人类的光荣与梦想,结尾配上高亢华丽的主题歌《召唤英雄》,我和我的同事,包括绝大多数时候都麻木不仁的审片领导都看得相当激动-事实上,那段片子无论什么时候看,我都会激动得起一身鸡皮疙瘩。


第41节:“名记”(2)


  七八年之后,有一次我们一帮岁数、经历都差不多的同事一起喝酒,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有人就说起了《召唤英雄》,说这部片子在编辑部被很多人拿出来放过,特别是最后那段,他们中竟然还有人记得其中的解说词。对于这部片子,台领导也很满意。有领导评价我说:"孟非的片子电视手法很一般,但稿子写得还行。"这个评价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也符合我的自我评价。依靠技术的事情我几乎都不行。

  ? 玩儿画面也还行

  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前后,江苏台有两个栏目互相较着劲,一个是《21点》,专门做人物专题的,一个是我所在的《都市传真》,专门做新闻事件。这两个栏目的领导都是广院科班出身的,而且还是同学,是当时江苏台最有希望、最有朝气的学院派代表,各自领着一帮江苏台年轻有为、不甘于混吃等死的人在做节目,其中很多都是没有身份,但有点儿想法的临时工。

  我的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当年《21点》的主任陈辉现在是江苏台副台长(也当过我的主任),《都市传真》的主任张红生现在是江苏台电视传媒中心副总裁,当年他们带领的那帮人现在大多在台里已成为师长、旅长级别的人物了。

  从实力上说,《都市传真》的整体编导能力相对要弱一点儿,《21点》文艺一些,电视表现手法也比较多。两个栏目的主任同在一个办公室,我的主任常常当着《21点》主任的面骂我:"为什么你每次都要写那么多词儿?每次都写十几页干什么?做电视,要多用同期声!懂不懂?"我不敢辩解,连声说:"好好好,我去改。"每到这时,《21点》的主任总是跟我的主任说:"你知足吧,我那边的人就是不会写稿子,稿子从来没有人能写到第三页!"那帮人都受了当时央视《生活空间》的影响,爱用长镜头,基本都是同期声,一条片子写不了两句词儿,感觉特纪实、特文艺那种。我心里想:我们是新闻节目,我不是文艺编导,搞那一套干吗?

  一九九八年南京下了一场大雪,也是那年的第一场雪。下雪那晚,主任给我打电话,让我第二天做一条片子。挂掉电话后,我觉得机会来了,要改变一下领导对我的成见。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出去拍片了。我拍了很多阁楼上积满了雪的小窗户、静静的雪花在空中缓缓飘落的空镜头。整条片子有十分钟,没有一句解说词,只有画面、现场声和音乐,再加上简短的字幕,但是整个城市在这场大雪之后的变化和现状,都体现出来了。我用字幕交代:几点几分某菜市场,然后完全用画面和同期声记录买菜的人、当天蔬菜的供应和菜价的情况。接着字幕再交代:几点几分某学校,学生正常到校。之后字幕又交代:几点几分某敬老院,老人们在房间里围着温暖的火炉,等等。

  那片子在现在看来没什么,但在十几年前还是挺让人耳目一新的。我的领导看了之后很喜欢,也有点儿惊讶,后来把这条片子送去评奖。不过,毕竟不是什么重大题材,没有太大的新闻价值,没评上。对这样的结果,主任平时经常骂我的劲头又出来了:"他们懂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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