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悬案之南京1.19碎尸案 南京碎尸案

南京“1·19”碎尸案,又称南大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超乎常理的2000片以上并且抛撒在南京市中心附近。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甚至曾经暗中找道士招魂查凶,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普普通通的女生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

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一边在家种田,一边在柴油机配件厂做工人,家境普通。

刁爱青是一个从苏北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日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抑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然而,许多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

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吴晓洁回忆,刁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校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刁爱青不会骑自行车,从小到大由父亲接送上学,父亲对其非常疼爱。

邻居朱大婶对此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刁日昌总喜欢用自行车驮着这个从小就不爱出门的女儿,骑行在乡间小路上。

“样子看起来有点像假小子,其实特文静、内向。”吴晓洁回忆,睡在宿舍上铺的刁爱青总喜欢把蚊帐放下来在里边看书,或者听音乐。刁爱青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她常哼唱的单曲是《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

十多年的记忆难免淡去,吴晓洁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刁广明记起的是《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只有当谁把她的书弄丢了、破了或者皱了,吴晓洁察言观色,会发现刁爱青可能会生闷气,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书给那人看。

两人都爱书是吴晓洁和刁爱青结为知己的主要原因。刁广明做过村里的会计,“不同于一般的农民”,吴晓洁觉得刁爱青家里有“文化气息”。同学中,也只有吴晓洁有到刁爱青家里翻书架看书的“特权”,而刁爱青则很少到吴晓洁家作客。

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人搭讪,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

刁爱青的另外一位同学潘秀丽,从小学到高中都和刁在一起。她回忆,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算是中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喜欢独处但并不张扬,朋友不多,爱憎分明。“很普通的一个女孩,有点孤僻。”

1994年高中毕业后,三个农村女孩各自走上了命运设定的人生之路。潘秀丽上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晓洁上班,刁爱青复读一年后上了南京大学专科。而刁爱青上大学的百余天内,三个人还是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吴和潘都觉得上了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

1996年1月7日是星期日,也是潘秀丽的20岁生日,她约了刁爱青等几个老同学聚餐,刁爱青像往常一样没怎么说话,当晚和潘秀丽同住,次日回了南京大学。潘没想到,这成了她和刁爱青的最后一次见面。



刁高三时候的照片,这个小姑娘不算漂亮,但比较清秀老实,没想到居然造此横祸。

意外的失踪和遇害

1996年1月10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

死者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还准备回来睡觉。

目击者最后看见刁的地点是紧靠南大附近的青岛路,她当时身穿红色外套。从她的装束来看,也没有任何的异常!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个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华侨路为南京市中心闹市区)清扫大街的老太太,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且码放整齐的肉片,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

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南京闹市区)和龙王山(南京龙王山景区位于南京江北距离长江大桥6公里的宁六高速公路旁,距离市区很远,而且需要过桥)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最惊人震惊的是,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

当时南京市的刑侦团队在全国鼎鼎有名,但法医也被凶手的手法所震惊。建国后,还没有一起碎尸案能够做到如此的地步,而且碎尸块数之多,手法之熟练,就算普通法医也绝对没有这样的心理承受力和技术能力,由此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2008年7月1日,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虽然已经过去12年,但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

“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是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该资深警官说,“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据介绍,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由于遗体损害严重,根本无法辨认相貌,一度无法确定身份。还好,当时女大学生之间关系还都比较好,互相也比较关心。刁爱青的几个室友见刁数日没有回到宿舍,就立即向老师汇报。

南大这个老师社会阅历丰富,她感觉一个刚入学的外地女生突然失踪,怕是凶多吉少,立即联系学校保卫处。南大保卫处联系刁父,再确认刁没有回家以后,他们赶忙向南京警方报警。

刁的父亲刁广明事后回忆:上一次接到从南京打来的电话,是12年前的1996年1月19日。电话里南京大学保卫科的人询问刁爱青是否在家,刁广明这才得知,女儿离校失踪已约10天。他当日即赶到南京,警方对其作了笔录,详细询问了刁爱青的身体特征以及衣物鞋子等形状。

警方立即组织刁的女室友来辨认尸体!

但警方当时颇有顾虑,因为尸体毁坏如此严重,就算一般医生也不敢看,更不要说几个不满20岁的女孩子。

可是刁平时性格温和善良,人缘很好,几个女室友对其相当喜爱,对她有可能遇害极为悲痛。此时几个女孩出于悲愤,居然鼓足勇气敢于去辨认尸体。

结果三个女生刚走到刑警队停尸房门口,一个女生被吓得双腿发软走不了路,只得作罢留在门外。另外两个女孩牙咬走进去辨认。其中一人刚看了一眼,就由于过于恐惧。当场尖叫后虚脱,被女警察扶了出去。

另外那个最胆大的女孩勉强看了两眼,随即也冲出房间,弯腰剧烈呕吐。但这个女孩仍然辨认出了刁身上的一个重要特征,从而确认的遇害者的身份。



刁生前居住的宿舍楼。

中国校园第一疑案

此案之所以奇怪,在于有以下几个疑点:

1.杀害刁爱青的到底是什么人?

刁的社会关系极为简单,在南京除了几个老乡女友以外,根本没有任何熟人,更谈不上有男朋友,她的社会关系非常简单。

刁本人的个性内向,害羞,根据女友回忆,遇到陌生人刁总是非常戒备。再加上是刚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女性,对任何陌生人更是格外小心,不可能随意交什么朋友。

根据本案正常推理,刁的遇害显然并没有惊动任何人,抛尸地点又基本都在市中心,显然刁遇害的地点就在南大附近。

稍微熟悉南京的人都知道。南京大学处于南京市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可以说附近到处都是人和居民区。大学旁边还有著名的珠江路电子一条街和全市闻名的儿童医院,五台山体育馆,是南京人流量最高的地方。在这一带,想在室外找个地方随地小便都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在室外杀人。

显然这个案子并非是在室外做的!

我们再看看该案是否是流窜的歹徒做的。如果是到处流窜的犯罪分子作案,一来他们几乎不可能到市中心作案,因为作案期间女孩一般肯定会喊叫,那么身处人群和居民区中间的犯罪分子根本不可能逃走。二来他们就算斗胆作案,杀死一个20岁的女孩也并非那么容易的事情,在室外作案也绝对不可能不被别人发现。三来,如果是流窜的犯罪分子作案,根本没有必要如此麻烦的碎尸抛尸,直接将人杀了留在原地,自己逃走就可以了。

所以,显然这件案子是一个在南京有住房,或者租有住房的人所为,并非流窜的犯罪分子所为,刁遇害现场应该就在这个人的家中。

那么这样一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是刁认识的人,还是刁临时遇到的人?是一个体力工作者,还是脑力工作者?是一个外形粗鲁高大的人,还是一个文质彬彬,书生气十足的人物?

我们再来分析,像刁这样一个如此胆小的女孩根本不可能随意进入一个陌生人的家中。那么我们唯一有道理的推论就是,这个人跟刁之前是认识的,或者是刁认识的某个人,这个人却并不一定认识他。

但这个人是什么人呢?能够让一个女大学生愿意随便去他家的,就正常推断,必然是一个外表温和,富有男性魅力的人,更最有可能为一个知识分子,总之就是看起来完全没有任何威胁的人物。

很难相信,一个杀猪的屠夫或者街头的小贩,能否让一个充满戒心的女大学生进入他的房间,然后将她杀死。

既然是和刁认识的一个人,为什么刁的同学,作为老乡的好友,包括他的父母却一无所知,甚至也从没有人看过呢?

很显然,这个人跟刁的接触比较隐秘,或者接触很少,或者时间很短,所以根本不为人所知。

我们可以大胆推论,这个人是刁遇到过几次的一个年级不大的知识分子,或者读过很多书的人。他的外形比较书生气,谈吐比较高雅,举止温和,他曾经跟刁有过几次接触,但接触都很肤浅,而且时间很短。所以既没有人看见,刁也没有跟任何人去说!

女孩子心中往往存不住话,让她能够不说的事情,如果不是八字没一撇,就是是她比较喜爱和心动的人。

这个人显然获得了刁的好感,骗取了她的信任。

刁在被老师处罚以后取出散心,就她将被子展开来分析,她显然只是想出去随便走走,没想到可能遇上偶遇到这个人!这个人邀请刁去他家玩一玩。由于也算是熟人,加上对这个男人根本没有任何提防(这里不是指杀人,而是连强奸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于是正感到心情郁闷的刁就去了。

由此,可怜的小姑娘就在这个禽兽男人的家中遇害了。

2.杀害刁的原因是什么?

人们常说,穷生盗,奸生杀。

刁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孩,显然没有什么钱,为了抢他一点可怜的生活费去杀人,这根本说不通。

如果是为了绑架勒索,这样一个农村家庭,又能有多少赎金呢?恐怕在南京街头随便绑一个本地人,也比绑她强。加上刁的父亲从没受到过勒索的威胁,显然,这个设想也站不住脚。

而一般杀害女性的案件中大部分是因为奸,也就是性侵犯,感情纠纷等等。

刁作为一个刚到南京市100天的女孩子,一无男友,二无任何争风吃醋的对象,根本不存在任何感情纠纷可言,那么我们几乎可以断言。

如果刁遇到的不是一个心理变态的杀人狂,那么她就是因为被性侵犯所以遇害。

而后来对尸体的处置来看,凶手很有明显的毁灭任何证据的意图,除了将尸体碎到惊人的2000多块,还刻意对尸体做过蒸煮。这本身就是很惊人的,一般的杀人案件,碎尸不可能处理到这种地步。

显然,凶手是为了毁灭证据。但体外的证据容易毁灭,别的不说,只需将尸体扔入长江,经过江水一泡,2,3天后任何证据也就没了,根本不用这么大的工程。

凶手如此丧心病狂的行为,显然是为了毁灭女孩体内的证据,比如女孩体内的精液,在搏斗中被刁咬下来或者吞进去的毛发,人体组织,血液等。

凶手对警方的手段有一些了解,他如此毁灭证据,从另一个角度证明,这个女孩被罪犯性侵犯了,或者性侵犯未遂但进行了激烈搏斗。



老萨一个学医的同学说,普通人第一次接触尸体,能将尸体切割成整齐的2000多块,是绝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专业外科医生,也很难有这种水平。而且正常人接触尸体都有极强的恐惧感,医学院的同学进行尸体解剖也要花费一段不短的时间过心理关才可以。所以,这个凶手并非普通人,有一定的背景。

3.异乎寻常的抛尸和碎尸

尸体被切割成2000多片,而且码放整齐,四肢和头颅都被煮过。

可以说,光是这一点,就算训练有素的法医,一般也没有这个胆量去完成。

根据一般估计,这一系列过程,至少需要10个小时以上的不断处理。

这个处理的过程,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心理明显变态的人,而且很可能有屠宰,烹饪,医学,警察或者军方的背景。换句话说,他有过处理尸体或者动物尸体的经验和心理承受力。而且就一般来说,有这种心理承受力的人,除非医学专业的人物,年纪不可能太年轻,至少在30岁以上。

普通的人,就算有胆量这样去做,也很难做成这样。
中国四大悬案之南京1.19碎尸案 南京碎尸案

而结合之前的分析来看,屠夫,烹饪这种身份不太符合骗取小女生信任的形象,那么医生,警察和军方的身份都有可能。

医生的形象最为合适,警察也容易受到别人的信任,军人往往很有男子气质,也符合女性的审美观。但南大附近没有军营,南京市区也几乎没有军营。如果是军人的话,就很有可能是大学里面的国防生或者委培的其他学员,而并非普通军人。

至于抛尸,可以看到基本全部在市中心,只有一处在远离城市的郊区龙王山。

有很多人认为在市中心抛尸不符合常理,正常的碎尸案件都是往郊区,农村这种偏移地方扔尸体,从没有人扔在市中心。

有人认为这个犯罪分子在挑战社会,所以扔在闹市区,不过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这个犯罪分子有可能不是独居,他本来是想将尸体扔到龙王山这样的郊区,但由于没有交通工具,过南京长江大桥又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长距离骑自行车(无论以上哪一种,一次带太多尸块会被人怀疑,长江大桥上有武警巡逻),所以只能分几次去扔。

在第一次扔到郊区龙王山以后,凶手本来还想继续郊区去扔,没想到突然有室友,亲友近期要来居住或者访问,或者凶手因为其他愿意急于离开南京住所。留下的两大袋尸块,如果放在家中,恐怕连瞎子都会发现(当年南京居民住房水平一般,尤其南大附近的房子多为小户型)

凶手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实在没有没有办法,只得就近扔在家附近。

而他因为没有汽车(1996年南京城中除了官员和生意人以外,有私人汽车的人不多),只能骑着自行车扔,所以扔在了华侨路和水佐岗,两个地方相聚不到10公里。

由此,我们也可以判断,这个凶手的经济情况一般,并非什么大富大贵之流。

通说凶手抛尸用的几个包,式样老旧,有的还是当年知青上山下乡用的东西,也可以认为这个凶手并没有什么钱。

网上怀疑是什么高干子弟犯罪,什么高级军官犯罪,都没有什么根据。

因为如果将尸体全部扔到郊区或者长江中,恐怕很长时间都不会被人发现。等到发现以后,也很难确定身份,这个刁可能到今天也只是一个失踪人口了。

4.为什么凶手始终没有被抓住

很简单,警方找错了对象,也找错了范围。

他们以南大为中心,全力排查南大的人,显然是错误的。

因为凶手极有可能不是南大的学生或者老师,而是校外的人。

退一万步说,就算凶手是南大的人,南大在市中心校区的学生有至少数千人之多。由于尸体毁坏严重,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可能在数千人中抓住这个人,只能期待有目击人。

另外,这个凶手显然有恃无恐,说明可能两种情况,一来他的做事非常老练,在和刁几次见面的时候,已经刻意避开所有人的注意,可能最初已经有强奸非礼,至少是诱奸的意图。二来他很有可能只跟刁有过次数很少或者时间很短的接触,比如在cd碟片屋随意闲聊几句,在书店偶尔几句搭腔而已,除了当事人以外,别人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就算偶尔有人看见了,也不会对这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有什么记忆。

而且这个凶手显然在事后没有作案,也许是恐惧,也许是良心发现,甚至是因为生老病死,这都不得而知。

之后没有再作案,那么警方也就无法通过所谓的案件关联破案,这个案子也就几乎无法侦破了。

5.老萨随便推论一下

首先老萨先说明,案发当年老萨才15岁,还是祖国的花朵,没事就熘去打电动,绝对没有杀人的能力,大家别像对黑弥撒一样随便胡猜是老萨做的案子。

大家真要认为是老萨做的,老萨就彻底无语了。

废话少说,说正题。

刁可能是晚上出门随便散心,正好遇到这个男人。而这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很可能之前跟刁见过几次,或者第一次见面就非常投缘,或者是刁一直崇拜的偶像。

两人见面说了几句,显然没有任何人看到他们,然后男的邀请刁去家里坐坐,借口可能是听音乐或者研究文学,总之是投其所好。

刁由于对他比较熟悉,或者甚至之前已经去过他家,所以此次也毫无戒心的去了。

结果进入这个禽兽的家中,就被他强行非礼。刁可能拼命抵抗,由此被禽兽一怒之下杀死(变相说明这个禽兽的身体比较强壮,制服一个拼命的20岁女孩并不容易);也有可能忍辱从之,但禽兽认为刁对其知根知底,尤其知道他的家的位置。一旦刁时候去告,自己肯定完蛋,干脆下毒手将其杀死。

更可怕的是,杀了人以后,凶手没有一般杀人案的慌乱,他仍然非常冷静,他仔细的想好了下一步要如何去做。

此时他内心深处的变态思想全部迸发,他从容的进行细致的碎尸和蒸煮,毁灭了所有的证据,并且将第一批尸体扔到南京郊区。

没想到此时突然有亲友或者同住的人说就要回来,凶手害怕穿帮,只得骑自行车将剩下两大包尸块较为轻率扔到,他的住所附近的华侨路和水佐岗。

之后,凶手再也没有作案,由此,这个案件也就一直没有被侦破。



因为完全没有线索,据说警方请了南京著名一个道士请魂,这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但仪式没有成功。

警方和网友没有放弃追捕凶手

10几年来,刁父亲至今陷入一种恍惚的矛盾,他希望遇害的不是自己的女儿,因为他始终没有亲眼看到过女儿的遗体,有时“女儿遭到拐卖”的想法,也会让刁父心里相对宽慰一些。另一方面他又知道这种可能性不大,警方应该有比较过硬的依据。

若刁爱青活到现在,应该是30多岁了,距案发不足两个月即是她的20岁生日,1995年9月,19岁的刁爱青到南京大学读专科,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

女儿离乡上大学百余天后遭此厄运,刁广明回忆,接受警方询问时,他的眼泪“唰唰”往下掉。警方曾向他承诺,要家属相信他们会很快破案,但“大清查几个月后,案子逐渐不了了之。”

以下是维基百科上的内容:

黑弥散的分析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区出现了一篇署名“黑弥撒”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极其缜密的语言对凶手的样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动机甚至是心理活动等进行了大篇幅的叙述。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原文的用词、某些语言细节和写作历程进行分析,强烈暗示黑弥撒与案情有关。之后,这篇建立在一起尘封12年之久的现实悬案基础之上,兼有惊悚、恐惧、悬念等各种元素的主题帖的热度不断升温。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版面,不断出现与本案的相关讨论。但在6月27日,所有与本案相关的帖子均被天涯社区版主删除,在28日有过短暂恢复,但不久就再度消失。天涯社区执行总编宋铮承认,删除帖子是“应警方要求”,但“具体情况不能对媒体讲”,“有些事情不方便解释……”

之后,有网友分析发贴ID及帖子内容,认为“很多的”和“黑弥撒”实际是同一个人,且认为二人都有军方背景,可能是高干子弟。发贴的动机,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但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一家银行供职。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

悼红轩主人

恰在网络争议渐次消沉之际,7月4日,一个名叫悼红轩主人的网友从一个山东小城出发,乘坐七个多小时的汽车奔赴南京和姜堰,他此行的目的是寻找刁爱青的父母并自费调查此案。

对这位来自网络的不速之客,还在柴油机配件厂上班的刁广明并无戒心,他满怀热忱地和其聊起此案,但随后出现的刁爱青的姐夫却怀疑起悼红轩主人的身份。

姜堰警方很快将悼带走,悼在姜堰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耗费了意料之外的一下午时间。

在此期间他被查验身份证和家庭情况,采集了掌纹和血样,警方还不厌其烦地上网搜索了他的网名,留下询问笔录。

悼毫不掩饰他对此番遭际的郁闷,“一个普通的公民,去见一个受害人家属,随便聊聊天,凭什么要被审讯?比如我居住附近的人被害了,我去询问,难道不行吗?”

在城中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农村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刁爱青是一个守规矩的小女孩,重提此事可能会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伤害。

罪犯是著名作家?

另有网民指案发后一位叫王大进的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小说里写到的碎尸案与刁爱青案极其相似。悼红轩主人本人则在其博客中描述一个作家身份的凶手强奸了崇拜他的刁爱青并将其残忍碎尸的过程。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进很可能就是知情人。王大进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本人承认是借此案为灵感创作小说。

而在豆瓣网上看到这篇分析文章的王大进“感到很好笑”。王现在是江苏省文联的专业作家,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向记者回忆,当时曾听说被害人的文学书籍比较多,可能还有诗集,所以警方也曾怀疑过凶手可能有作家或者诗人身份。

但在他看来,这篇小说和黑弥撒的帖子一样,不过是想象的产物,那个案子仅仅提供了一个灵感的出发点。他没料到自己的作品会以这样的方式被提起。

警方至今尚未宣布从网络上发现对此案有价值的线索,但也没有放弃对此案的继续调查。

网络上的关注引起的其他媒体的报道,2008年6月24日南京的《现代快报》用一整版报道了此案以及网络上的关注。7月下旬的《南都周刊》,也以《南大碎尸案的网络与现实》为题报道了此事,并附有受害人刁爱青的照片。但在网络上,此事已经在12年后再度沉寂。

2008年7月初,正在厂里做工的刁父又见到了南京来的警察,警方抽取了他的的血液准备做DNA化验,刁回忆,这是女儿遇害后12年来警方第一次要求他抽血化验。

老萨发这篇文章,也是想做自己一点点努力,能够抓到这个隐藏在人群中的禽兽凶手,给这个可怜女孩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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