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白衣飘飘的年代文/河西摘自《读者欣赏》2013年7月号

高晓松:白衣飘飘的年代文/河西(摘自《读者欣赏》2013年7月号)

高晓松:白衣飘飘的年代

文/河西 图/东方IC

好时代的坏孩子

1988年,高晓松从北京四中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雷达专业。他的外公张维是深圳大学的创办者,中国工程院、科学院两院院士;舅舅张克潜是清华大学物理教授;母亲张克群是著名的建筑学家。可是偏偏高晓松注定是一个音乐虫子,在草坪上抱一把吉他,对着夕阳西下唱出心中的歌。

记者:上世纪80年代摇滚乐开始盛行,你和老狼组成“青铜器”乐队?

高晓松:“青铜器”乐队一开始没有老狼,有一大胖子和我。主唱老是找不到合适的,托了好多人到处找主唱,后来有人推荐了老狼。玩摇滚是因为虚荣心,就觉得必须得弄摇滚,大长头发甩起来,控诉一下,也不知道该控诉什么,因为我们已经是这个社会最得意的分子,国家养着,不交学费,还发钱,我现在都忘了我们摇滚时期写的歌都在控诉什么。

记者:老狼说你们后来的分歧是因为对摇滚的态度不同?

高晓松:他一直特喜欢摇滚,但我有一点不同意的是他认为摇滚高级,我觉得每种类型的音乐都有好的和垃圾,难道搞摇滚就高人一等了?永远不能说哪一种音乐类型就高级。

不过年轻的时候都像老狼这么想,我写了《同桌的你》还不敢给人唱,后来排练完了偷偷摸摸地说,给大家唱一首“骚柔”的歌曲,结果唱完大家纷纷一脸无奈的表情,因为没有呐喊,那时候总觉得得有呐喊才行。校园民谣严重扭曲了人们对那个时代大学的印象,以为那时校园风花雪月,其实当时主流思想是愤世嫉俗。

记者:和老狼开始了将近一年的流浪生涯,都到哪儿去流浪了?

高晓松:就我去流浪了,老狼大概流浪了两个礼拜就回家了。我在海南、广州、厦门溜达,努力往北走,能离北京近一点最好,因为身上就带了20块钱。在广州我就蹭一个高中同学的食宿,每天都睡在他床上,跟着他吃饭,最后他没办法,给我买一张船票说你去厦门吧。

在厦门我写了《冬季校园》《麦克》《流浪歌手的情人》。厦门写的歌都是流浪,当时那里有个村子叫东边社,我在那儿认识了一大堆流浪艺术家,那时候人和现在的人最大的区别就是完全信任你,我连校徽都没有,更不用说学生证了,也没有人怀疑我。下大雨,你淋得湿透,半夜去敲一女生门,你说你清华的,流浪到这儿,她马上让你进去还给你煮粥喝。

集体回忆的纪念

某一年毕业季,朋友给高晓松打电话让他快去北外,全体男生在女生宿舍高唱《同桌的你》,女生打开窗户一边哭一边看着那些可爱的男生。每到毕业季很多人会唱起这些歌,因为与个人有关的音乐是个人成长的记忆。

记者:你的作品已经成为一种集体回忆的纪念。不知道你内心深处有没有这种情怀?

高晓松:我当然有,但我怀旧不听我自己的,听罗大佑的。2000年罗大佑第一次来大陆开演唱会,在上海,现场当时来了5000多人吧。我提前一小时到体育场门口,心里想这得遇见多少熟人啊,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哥们儿把罗大佑的歌词抄了宿舍一墙,果然那天他风风火火地来了。

记者:你觉得更多的是在纪念青春还是在消费集体回忆?

高晓松:我觉得每一代人都会有,不仅仅是现在,我们当年去看罗大佑也是这样,人生能值得回忆的就是青春的那段日子。那时候往本子上写高一(1)班,盼望着什么时候能加一横变成高二(1)班,“我长大了”。从18岁到28岁变化多大啊,从58岁到68岁,一点儿变化都没有,只有成长的那段时光最值得回忆。

记者:《白衣飘飘的年代》特别具有代表性,“70后”“80后”对你的这一些作品有特别深的记忆。

高晓松:因为这个和个人有关,跟社会有关的歌不是很容易记住。在我们之前中国就没有和个人情感有关的音乐,只有两种歌,一种是歌颂社会的晚会歌,一种是批判社会的摇滚乐。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说你不重要,你是螺丝钉,国家把你安排在哪儿你就得在哪儿。我们是第一个站出来说螺丝钉也要歌唱自己,螺丝钉也有爱情。人最容易记住的音乐就是歌唱自己的歌,因为这个最能产生共鸣。

最初、最朴素的音乐元素

高晓松说自己心里总想着把所有音乐类型都尝试一遍,甚至尝试写歌剧了。他写的《青春无悔》就包含了弗拉明戈、爵士、摇滚等元素,然而发行之后发现人们记住的还是他的民谣。“因为你真正用心写的是那些歌曲,人家也只接受你用心写的作品,这个才能打动人。”

记者:《杀了她喂猪》也在网上流传,但并未收在你的专辑里。怎么会写这样和以往作品风格差异很大的作品?

高晓松:其实我是被方文山刺激了。在方文山之前,我们都觉得写歌都得写自己,结果他写《忍者》、写《双截棍》,一下子给我们震动特别大,开阔了眼界。以前我们写歌基本都写“我”,最多写“你”,结果方文山写“他”!我就觉得太好了,就自己也试着写。

但当你老了,虚荣心退去了,脑子里出现的还是木吉他。所以到了《万物生长》这张专辑,又回到了最初、最朴素的东西,因为到了这个岁数已经没有虚荣心了,脑子里呈现的是什么声音就怎么弄,而不会去编出花里胡哨的东西,但是年轻的时候弄这些也是好的,总要试一下。

酒驾后变得平和

高晓松说自己其实不是个理想主义者,而是个特别随遇而安的人。拍电影,制片人说不许剪他 就不剪了。“我觉得我特别能适应,去哪国都能生活,从小到处跑,到哪儿都可以,你歧视我,我就装孙子,你不歧视我,就装爷,不管怎样都能适应。”

记者:之前出版的《如丧》特别畅销,书中第一篇的《小说》是你的自传吗?

高晓松:那是回忆不是自传,自传要经过证实。就好比一个将军说自己哪天在哪里打了一仗,得有证人去证明。我这个是自己的回忆,没有证人也没有证据,所以只能说它是小说。

记者:这本书是酒驾以后在狱中写的?

高晓松:就第一篇《小说》是,这本书老早就签了合同,都交了稿了,结果突然我就出了事。我在里面翻译了一篇小说,自己写了一篇,自己写就是因为翻译完了一激动,觉得突然开窍了。出来以后无数出版社说我们给你多少钱,交给我们。后来我说谁也不许炒作,我要是拿这个炒作就是一个卖身的了。

记者:经历了酒驾事件后心态有没有发生变化?

高晓松:变得平和了。我觉得我还了,出来混早晚要还的,用这个还总比用我妈的健康、我的婚姻、我的孩子还要好,拿这个还我就平衡了。我老婆家里信佛,我就说千万别找佛要东西,要不然佛怒了。之前我总觉得老天爷是不是搞错了,对我特别好。我总觉得恐惧,不知道拿什么还。这次还了,我觉得挺好,心里特别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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