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

金融0703班 彭丞070130136

一、杠杆租赁的概念及其特点:

杠杆租赁是指在一项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无追索权贷款解决,但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种租赁方式.它有别于 延期或分期付款方式以及一般租赁业务,具有如下独特的法律特征:

1、设备杠杆租赁法律关系复杂:至少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贷款人、供货人,并涉及买卖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担保关系等四个合同关系,而一般的设备融资租赁只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和委托关系、买卖关系、租赁关系三个合同关系。设备杠杆租赁关系的确立,应有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之间的购销合同,出租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和担保合同等四个合同关系。设备购销合同的买方(出租人)是根据非合同当事人(承租人)的要求而与卖方(供货人)签订合同的。且须经承租人确认,一旦生效,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购销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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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职能:设备租赁业务中,出租机构为解决企业的设备需求时,采用以代其购入设备再出租给企业使用的方式,使企业以直接租入设备的办法取得变相的设备贷款以融物代替融资,便于企业投资筹措。对于出租人而言,这种做法比直接向企业贷款更为可靠,因为在租赁期间保留了设备的所有权,并能很快收回资金,由于设备租赁提供了一般中长期信贷所不能提供的融资便利和安全,它在当今国际经济交往中展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成为世界各国企业吸引外资,引进先进设备的有效手段。

3、租赁设备的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合具有鲜明特色:在设备租赁业务中,在租期内,承租人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出租人对设备享有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的保险、维修、保养等费用以及设备过时的风险均由承租人负担。因此,在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相分离的。在租赁期满支付完最后一笔租金后,租赁设备所有权也不会自动归属承租人,承租人仅有留购、续租和返还的选择权。这与一般的货物买卖或延期付款有着本质区别。在买卖行为中,在设备交货的同时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方在价金全部清偿前,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期待权,并且在支付完最后一笔价款时,便当然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

4、杠杆租赁租期较长且不得中途解约:杠杆租赁以承租人对设备的长期使用为前提,因此租期较长。因为杠杆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由承租人所选定的,一般不具有通用性而只有特定性。即使返还出租人,也不能期望通过变卖租赁物来收回残存租金的余额。因此,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5、出租人与贷款人之间担保合同是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旦发生设备灭失或毁损,贷款人无权追索贷款,但不能免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绝对义务。

二、杠杆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杠杆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为租赁一定财产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说明条款:应明确合同的名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并特别说明出租人是按承租人的要求而购进设备,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条款租给承租人使用。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无追索权。

2、租赁设备条款:要明确列出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牌号、型号、数量、性能、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以及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方式。

3、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有关费用条款:应明确规定,租赁设备由承租人负责日常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产品责任问题由承租人负责。

4、租赁设备的保险条款:承租人应对租赁设备投保水灾、火灾、盗窃和损害险,以及第三者伤害险和其他险。

5、租期和起租日条款:应明确租赁的开始日期及合同的有效期。

6、租金条款:明确列明租金的构成、计算方法、租金总额、租金交付方式、交付次数、交付地点、交付日期、使用货币币种、逾期交纳租金的责任等。

7、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条款:应明确若供货商延迟交货或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设备质量存在瑕疵,出租人概不负责,除非是由出租人的过错所致。出租人对供货商的瑕疵担保请求权和损害索赔权让与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直接对供货商行使。

8、承租人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条款:承租人不能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出租人在租赁期间需保证承租人对租赁设备享有充分的占有和使用权,不得另行出租。租赁期间,出租人对租赁物设定抵押或出卖后,原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抵押权人行使的权利不得影响承租人的利益。

9、购货合同与租赁合同关系条款:没有承租人同意,购货合同当事人(出租人和供货商)不得更改购货合同。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出租物转租他人,否则出租人可解除合同。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在转租关系中,次承租人与出卖人适用承租人与出卖人的关系,次承租人与转租人的关系,适用于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关系。

此外,还包括违约救济、税收、争议解决等条款。

总之,出租人根据设备购买合同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并在租赁期间享有对该设备的所有权,根据设备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如果承租人不交纳租金或延期交纳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设备并要求赔偿损失;租赁期满后,有权对设备残值进行处分,或续租或收回或出售给承租人。按购买合同向供应商支付设备价款,以保证承租人能按时获得对设备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担保租赁设备的权益合法性,排除第三人对承租人使用该租赁设备所设置的法律障碍。承租人选择设备和供应商;收取设备供应商支付的设备;在租赁期间,取得对设备的独占使用权以及为使用收益所必须的占有权;在所交付的设备存在瑕疵时,享有向供应商的索赔权。按时依约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承租人的根本义务;负责对设备的保险、维修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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