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龙套的日子. 我要从良贫道跑龙套的

1.你幸福吗?其实你没有答案,强颜欢笑自以为聪明地唬弄过去,“哦!我不姓胡,我姓…”
那,此刻的你在哪里呢?

2.在闹钟令人厌恶的铃声里,多睡一分钟都是幸福的,后悔昨晚没有早些入睡现在起床很痛苦。咬着牙坐起来,窗外仍一片漆黑,一件件衣服胡乱套上,裤子裤子恨不得多穿三条。刷牙洗脸后匆匆出门,迎面而来的寒风令你一阵哆嗦,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在地铁惨白的灯光里,开始了跨越城市的征途,还未完全醒来,稍一低头就会睡着。拿出手机刷微博,看一看朋友们都在做什么,关注的明星最近上传了什么照片,最近又在流行什么。那些和你无关,可你也不知道什么才和你有关。
在办公室电脑的辐射里,时间过得飞快,你忙到累趴下,干不完的琐碎事,可努力回想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有时你会迷惑,是为了自己才那么努力吗?不是,只是给别人做事而已,即便老板也不过是在他老板面前努力表现。你对着电脑看来很认真,其实心里把辞职这件事想了千百万遍。
在超市便当盒的米饭里,无所谓味美,饱肚即可。高档写字楼周围的餐馆你每天只是擦身而过,它们与你无关。与周围的人话不投机,聊来聊去也只是工作,没有人愿意与你交心,因为那是职场,无人需要为你的成长负责,你已经习惯了,于是沉默地拿出手机刷微博,宁愿关心和你无关的事。
在会议室的装模作样里,对着笔记本乱涂乱画,你知道房间里那些说话最多最宏观的,往往根本是根本不做事的。你在想,青春就这样一天天浪费了,所有的热情都耗尽,找不到想做的事去执着,你不断自问:我在做正确的事情吗?却永远没有人能告诉你答案。
在加班的敲打键盘声里,眼神绝望,你抬头望了一眼周围,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继续工作中,他们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你开始从恨工作到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和大家一样,安分守已地工作下去,一年,两年,五年,十年。可,你麻痹不了自己啊!
在下班高峰的地铁里,征途又开始了。透不过起来,这样的大城市,人和人靠得贴近,心却遥远。你看了看周围,所有人表情冷漠嘴角下垂,一旁和你差不多年纪的两个女孩,尖声地抱怨工作抱怨老板,说同事的八卦。你想拿出手机来,可是太挤动弹不得,只能尴尬地不得不听那些对话,两眼从绝望到无神。
在入睡的被窝里,到家后也没做什么,只是吃饭上网看一两集电视剧,到点就不得不去睡觉为了早起上班。你叹气,每天生活在人群里,可是能说话的人太少;每天忙得累倒,可是后来想不起做的是什么;每天好像在做很重要的事情,可是你总觉得那些都和你无关。

3.原来的你,不是这样的。
大学毕业那年,向往独立向往穿上职业装做自己喜欢的工作,闯出一番事业,成为了不起的人。在每一个求职面试中,你热情表现,收到录用书的那天你开心地给自己买成熟的西装。
对,你知道你是幸运的。在大学时候你就知道人才市场的夸张景象,几万人涌入一个个展台,简历堆积成山,你曾经害怕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结果你还是得到了,并且是自己喜欢的行业。
可是,后来渐渐发现一切和想象不一样了。
做记者,做医生,做旅行社,做编辑,做500强…正在做的和以前想的太不一样,当初的热情越来越微弱,你对生活对工作不再抱有孩子似的幻想,你骂那些有梦想的人“矫情”“不脚踏实地”,不过是因为它们触到了你的伤口。真正的鄙视,是路过却不看一眼的。所以,骂得最响的,其实是你曾经最有共鸣的那些话。
但你逃不掉,打开电视杂志和网络,到处在贩卖梦想,许多人大声地辞职去追寻青春,去看这个世界,去闯荡,你又心动起来了。其实,你也有勇气,你也有热情,你同样能做到的。你和爸妈说了这件事,决定明早就和老板辞职,可你妈分明比你还爱这份工作,说你太年轻太浮躁。
那些堆积在办公室憋屈的怒火,终于被点燃,你认为她希望你和她一样一事无成,过昨天今天明天一模一样的生活,你认为她根本不懂青春两个字,你把现在流行的话语都和她说一遍“再不疯狂就老了”“身体和灵魂,有一个要在路上”,她还是骂你太浮躁。你委屈,那不是浮躁,是青春。

4.好吧,如果你对号入座了,我不是写文章要劝你别辞职,或者鼓动你去和老板say goodbye的。你没有权以自己的方式成长,但你有权去犯错去为自己做决定。
听说现在许多公司不敢招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人了,因为不少主管抱怨,“就是这么一群年轻人,工作不到一年一个个都辞职了,不像我们那时候会感激工作机会。”更骇人听闻的,根据一项最近的调查报告,二十岁出头的同龄人中,80%想要辞职远行。
好吧,其实又不是什么坏消息。
好事啊,你愁啥?大家都辞职旅行去了,迫切想找工作的人更容易实现梦想,外企的几率也更高了。

5.我快九个月了。哈哈,你想多了,我是指 —— 过起早摸黑的严肃生活。
最近被一个杂志邀请写旅行专栏,突然觉得很讽刺。以前多向往的事情啊!现在却对编辑说,“不想写了。”
一方面是因为我并不在路上,另一方面是每天没有时间写了,下班后到家往往累到只想看一会书就睡觉,那些舒国治一般的神仙生活以及不切实际的小心情小想法早已成了上辈子的事。我每天在做的,就是和老板抗争,和工作较劲。
出国留学前,排长队递交签证材料,爸爸看着里面的人,开玩笑地说,“如果你读完书,回来就在外国这样的机构做事就好了。”我差点翻白眼,那怎么轮得到我。可现在因为运气,我就坐在里面做新闻媒体,拿外国纳税人的钱。
前几个月每一天都过得如蜜月一般如胶似漆,回家也想着工作,老板要我做再多的活也愿意,总在学新东西,每一样都是不曾接触的,更是因为珍惜这幸运的机会。并且常热血沸腾说,工作多好,拿到工资买喜欢的东西不会心软,回家也不像学生时代有功课做。可现在,或许是时间久了,或许因为换了一个只爱追究细节不愿意冒险不容许犯错的英国老板,渐渐倦怠了。
当我从总是跑出去做活动,甚至一个人做项目,到现在只是辅助老板做那些微不足道小事,任何都要和他报告,但做不了让自己成长的事情,每天都坐在电脑前写报告。我没有少过抱怨和离职的冲动。
每天在上下班三个小时的路上,我在反复思考辞职这个问题,我不愿意浪费青春,但我更不愿意只靠热血就去一件迷雾里看起来很美却实际未知的事。
最近,在纠结里,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6.比起说走就走,更勇敢的是把平淡生活给活出精彩来的人。
想到许多明星,一开始都是在跑龙套的。一年两年甚至整个青春都在等待出头的那天,比坐在办公室更孤注一掷。周星驰跑龙套时候,盒饭都没有人记得给他留,更有人挖出如今天王天后们出道时当群众演员的身影;周杰伦被吴宗宪签进公司,但刚开始一年都没出专辑;又或者,任贤齐那首《心太软》,当初他多年都未走红,小虫为他写了这首歌孤注一掷赌,才终于为人所知;还有,明星在舞台上的闪闪发光,背后的练舞练歌只是我们从来看不到而已。
那些明星们跑龙套的时候,一定和现在的我们一样绝望吧。
但老实说,我并不是一个相信“坚持就是胜利”的人,更多时候,我不断提醒自己切格瓦拉这样的悲剧梦想家。所以其实真正点醒我的,是一个现实的想法:辞职了以后,我经济又不再独立了,又能做些什么呢?我害怕五年后,其实不用五年,只需要两年,当————我看见我的同事一个个在原本看似无望的岗位上积累到足够经验,去做更好职业甚至成为决策者的时候,而我依然四处漂泊,因为当初离开的原因是抗拒平凡。
还有,那些高级职位,往往是要求有相关的三年至五年工作经验的。所以,谁不是这样跑龙套过来的呢?
从这死一般工作生活中超脱,逃避只会让一切看起来越来越恐怖,只有真正去经历去感受去体悟才能做到超脱。《相约星期二》里,老教授说过,“这些感情,不让自己去感受与经历,你就永远超脱不了,因为你始终心存恐惧...可你一旦投入进去...你就能充分地体验它,知道什么是痛苦,什么是悲伤。只有到那时你才能说,好吧,我已经经历了这份感情,我已经认识了这份感情,现在我需要超脱它。”
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我问辞职的旧日同学,为什么要辞掉工作准备出国呢?他说,工作虽然是喜欢的,可是太累了,手机24小时待机,人与人之间也无法建立联系,交不到朋友。兴许出国可以换一个人,重新生活。
可我做不到丢下一切就走。我会不断怀疑自己:如果现在这样简单的工作生活我都不能掌握,思绪混乱时没有耐心一点点理顺,那么当我真正过上喜欢的生活时候,怎么会有本事去过呢?当我连喜欢的生活都义不容辞地逃离的时候,那我又该往哪里去?
总是被人说我是一个阳光积极的人,其实恰恰相反,我总是把世界设定为黑暗的,于是拼命寻找光源,有碍于健忘,才一一写下。

7.前段时间一个朋友口头禅是: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面对缺少正能量的严肃工作生活,我开始告诉自己,工作没错,它就该是痛苦的;生活没错,它本来便是充满无奈的。承认了这些以后,我可以心平气和地以另一个方式打开它们:
天底下没有好老板、坏老板的区别。老板给我许多大任务,放手让我去做,是他对我的信任,努力完成后是有价值的,我总能学到东西;老板给我琐碎的小事,更要认真做好它们,即便我总是个做计划的人,但这些锻炼会磨耐心,将让我成为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哪怕只是写报告,也写得越来越规范,甚至设计排版也做得精美。想要成长的人,总能成长的。
不计较付出反而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其他同事甚至其他部门找我义务帮忙,手边的事情做完有时间就一定去做,应该感激别人看得起自己,也更是一个好机会学习新的东西,即便是摄影,翻译报告,甚至搬运物品,都能有所收获,也给生活找些快乐。
忙和不忙都很好。忙,说明很充实,总是在做事;不忙,那更不需要抱怨工作,该做的事情做完了,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喜欢阅读的就带本书上班,喜欢唱歌的就去屋顶扯一嗓子。
工作不是你的身份,你的行为才会代表你是谁。但凡上班,你给老板打工,老板给他的老板打工,大家都是打工的,做好该做的事情而已,不需要因为工作就觉得自己多了不起或多卑微。公司的名望多高,也只是印在名片上面。往往地位越高的,越是和蔼,倒是最底层的反而会仗势欺人。学会谦虚,是沉下心上班的第一步。
怨恨工作所以沉沦的人,是可悲的;得到向往的工作,却沉不住气积累的人,是最可惜的。
我们最后都忘记了:人的时间花在哪里,是看得见的。

8.昨晚在读贝小戎和师永刚合著的《兔子先生》,读到“早在赫夫纳萌生创立《花花公子》杂志的主义之前,他和任何一个在大城市里生活的青年男子一样,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劲,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大不一样,却又迷茫到底应该如何踏上人生成功的第一步。他曾经如此写道:我记得在那些还没有这本杂志的日子里,深夜里孤身一人走在芝加哥街头,仰望着那些从高层公寓里翻出来的点点星光,我便想这些灯光下的家伙一定过着一种很好的生活,我想成为这种很好生活的一部分。”
那一年,赫夫纳27岁。在此之前他是一个小职员,在多家杂志社打工。
能力到了,该来的自然会来,该离开的自然也有离开的那天。
跑龙套的日子. 我要从良贫道跑龙套的



2012年 11月28日作者: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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