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隆基 浦安修第二任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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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0月24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在全国政协礼堂三楼大厅隆重纪念罗隆基先生90周年诞辰。人在常务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代主席楚图南讲述了罗隆基的行平事迹。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兼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在会上追述了罗隆基先生的一生,热忱肯定了罗隆基先生的革命贡献,认为他是知名的爱国民主人士和政治活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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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隆基: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七月初六,罗隆基出生于安福县枫田镇。他9岁时生母病故,自幼受父亲熏陶,爱好古文及古典诗词。罗隆基从小天资聪颖,有神童之称。
1913年,北京清华留美预备学校在全国招生,罗隆基以江西总分第一,考入清华大学。“五四”运动,罗隆基以学生领袖的身份,冲杀在示威队伍的最前列,成为一名勇敢的“五四”战士。1921年,罗隆基考上公费留美学习,先后入威斯康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政治学。出于对英国著名政家拉斯基的敬幕,又从美赴英求学,成为拉斯基教授的得意门生,并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1928年罗隆基学成回国,即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创办《新月》杂志并担任主编。因发表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言论而逮捕。“九、一八”一事变发生后,罗隆基在上海各大学公开演讲,主张武力抗日。“皖南事变”后,罗隆基积极参加发起创建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任中央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长。他和张澜、沈钧儒等民盟参政员一起,支持中国共产党参政员,谴责国民党反动派的倒行逆施,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同时他宣布脱离国社党,并赴昆明西南联大任教。他在昆明主持创建民盟昆明支部,任主任委员、积极推动昆明抗日运动的开展,为民族民主革命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英勇的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罗隆基全力从事民主运动,他在重庆、南京和上海期间,与周恩来、董必武等来往甚密,得到他们的许多鼓励帮助,在重大问题上和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为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内战,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1949年9月,他以中国民主同盟代表的身份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建国后,罗隆基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委员、森林工业部部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世界和平大会宣传部长,民盟中央副主席等职。党和人民的信任给了他极大的鼓舞,他以新的姿态积极投入火势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人民和平事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罗隆基担任高职,但他从不给国家添麻烦,不向组织伸手。1957年3月19日,罗隆基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加强党和非党知识分子的团结》的发言,他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恳的“直谏”引起了与会者的强烈反响,会场上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1957年6月21日,罗隆基参加完在科伦坡举行的世界和平理事会议回到昆明,等待他的是一项沉重的右派帽子。1958年1月26日,罗隆基被撤消民盟中央副主席职务,31日,又被撤消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同时,撤消了森林工业部部长职务。工资从四级降到九级。罗隆基被划为右派之后,香港有人邀请他到香港办报。周恩来约见罗隆基,转告了香港的邀请,对他说:“如果你想去的话,随时都可以去。不论去香港,去美国,都可以。我想你是不会去台湾的。”罗隆基用很坚决的口吻说:“总理,谢谢你的关心,我哪儿都不想去,我死,也死在这里。”果然,他哪儿也未去,他在北京乃兹府度过了最后的悲凉岁月。
1965年12月7日子夜,罗隆基因心脏病突然发心绞痛,孑然一身猝然离开人世。他没有妻子,没有子女。他死去的时候,头上还戴着“右派分子”帽子,没有举追悼会。历史毕竟是公正的!1986年10月24日,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在全国政协礼堂三楼大厅隆重纪念罗隆基先生90周年诞辰。人在常务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代主席楚图南讲述了罗隆基的行平事迹。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兼统战部部长阎明复在会上追述了罗隆基先生的一生,热忱肯定了罗隆基先生的革命贡献,认为他是知名的爱国民主人士和政治活动家。
罗隆基的主要著作有《人权论集》、《政治论文集》和《斥美帝国务卿艾奇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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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权罗隆基(原载《新月》第2卷第5号,1929年7月10日出版)
[这篇文章很平易,不存在文意上理解的困难。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人权运动,虽然昙花一现,因和中国现实距离深远而失败,但是其中蕴含的智慧光芒,远见卓识,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意义与价值。]
努力起来争回人权,已为中国立志做人的人的决心。人权运动,事实上已经发动,他的成功是时间的问题。这点,用不着特殊的鼓动。
争回人权的手段,原来没有一定的方式。纸笔墨水,可以订定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枪弹鲜血,才能换到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在不同的环境下,争人权的手段亦随之而不同,这是历史的事实,这点,本文存而不论。
什么是人权?什么是我们目前所要的人权?这的确是目前人权运动里急切重要的问题。我认为这些问题急切重要,其理由,简言之,有三:第一,人权运动,自有他的目标。这些目标应明确的并有条理的写出来。国民政府的命令说:"世界各国人权均受法律之保障"。所谓"世界各国人权"是些什么?下命令的人明白吗?命令又说:"……不得以非法行为侵犯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这三项的范围,包括些什么?人权果限于这三项?这些问题,下命令的人亦没有说明白。在其他方面说,英国人大部分的人权就列举在1215年的大宪章,1628年的人权说帖,1689年的人权条文里;法国人大部份的人权就列举在1789年的人权宣言里。我们目前的人权条文是什么?已到了我们回答这问题的时候了。
第二,有些人权已经破产的人,自骗自的说人权是抽象的名词,是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的口头语,人权运动比不上唯物主义的阶级革命的切实。这些人根本没有想过什么是人权。人权当然包括衣,包括食,还包括许多比衣食更要紧的东西。说句顽皮话,假使当日德国有绝对的思想、言论、出版自由,马克思就不必逃到伦顿的古物陈列所里去做《资本论》了。批评人权是抽象名词的人,根本还是没有想过人权是些什么条件。我们目前要的人权是些什么?已到了我们回答这问题的时候了。

第三,更有一班幸运一时的人权蹂躏者,他们大笑人权是老生常谈,他们大笑人权运动是英法十七和十八世纪的东西。侥幸得志的人们,挟着命在模仿英国十七世纪的查理士第一,法国十八世纪的路易十六,他们在排演"朕即国家"的老剧,在这种环境之下,我们只好唱大宪章和人权宣言的老调。其实,人权果然是老调吗?查查大战后各新兴国家的宪法,就知道人权已有了许多新腔。他们得意的人们,横行霸道来糟蹋人权,根本没有明白我们的人权是些什么条件。我们要的人权是什么?已到了回答这问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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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的人权是什么
第一条国家是全体国民的团体。国家的功用,是保障全体国民的人权。国家的目的,谋全民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国家的威权是全民付与他的,其量以国家在功用及目的上达到的程度为准。
"国家不是,并且他的性质亦绝对不能为个人或家庭的私产。他是全民供给的团体。应是全民的产业。虽然他已经被人用武力及阴谋篡夺而成为嗣袭的东西,篡夺并不能变换一切物件的所有权。"这是ThomaPain。在他的《常识和人权》里一段话,附录在此。
第二条国家的生权在全体国民。任何个人或团体未经国民直接或间接的许可,不得行使国家的威权。

"主权的根基在全国。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执行任何非从全国授与之威权。"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三条。
"那些受有威权上委托的人,若能尽职,一定受人尊崇,不尽职,受人厌弃。对于那些没有委托,但篡夺威权的人,理性的世界根本不拿他们当件东西。"ThomasPaine。
第三条法律是根据人权产生的。法律是人民公共意志的表现。
未经全民直接或间接承认的法律不应有统治全民的威权,同时全民没有服从的义务。"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任何人都有直接或间接参加制定法律的权利。"法国人权宣言第六条。
第四条政府是全民所组织以执行国家的主权的机关,应对全民负责任,不应对任何个人或任何一部份国民的团体负责任。政府的目的在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第五条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因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国家政治上一切权利,应有乎等享受的机会。不得有条教及政治信仰的限制。不得有社会阶级及男女的限制。
一切国民,因为在法律上平等,对国家一切的爵位及职差,应根据他们的才能有平等当选的机会。除道德才技外,不得有他种界限。"法国人权宣言第六条。美国文官考试法第一章第二条亦限制拿宗教信仰及政治信仰做考试的试题。
第六条国家一切官吏是全民的雇用人员,他们应向全国,不应向任何私人或任何私人的团体负责。国家官吏的雇用应采国民、直接或间接的选举法及采公开的竞争的考试方法。凡向全民负责的国家官吏,不经法定手续,任何个人及任何团体不得任意将其免职,更换,或惩罚。
第七条充当国家官吏,是国民的义务,同时是国民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家庭包办政府多数高级官位者,即为侵犯人权。
瑞士现行宪法取缔同一家庭之人或连襟同时当选为中央委员,美国现行文官制取缔一家庭中有二人以上同时为同一。阶级之官吏。
第八条凡国家现任军官及军人,不得同时兼任国家任何文官职位。陆军,海军,航空三方面本身之行政官吏例外。
第九条国家一切行政官吏的选用,应完全以才能为根据。凡任何个人--私人或高级官吏--及团体的私人推荐均为违法。凡一切吏治上之贿赂,捐输,及馈赠均为违法。均为侵犯人权。
第十条人民对国家一切义务是互惠的。不是一方面的。人民向国家的经济负担的条件有二:(一)没有代议权,即没有担任赋税的义务;(二)议决预算决算。凡一切未经人民直接或间接通过或承认的一切经济上的负担--赋税,公债,捐输,馈赠--均为违法,均为侵犯人权的举动。
第十一条国家一切经济上的费用,应由全民用经济力之厚薄为比例,分别负担。全民向国家的供给,不经法定手续,不得移充任何个人或任何私人团体的费用。
第十二条凡国家对外举行外债或缔结关系国家或部份的国民的财产的条约,必经过全民直接或间接的承认。
第十三条国家财政应绝对公开。国家财政行政与财政审计应绝对为分列的且平等的机关,且二者均应向国家负责,不应向任何个人或任何私人团体负责。
第十四条国家应保障国民私有财产。凡一切不经法定手续的没收及勒捐等行动,均为违法,均为侵犯人权。
第十五条国民的劳动力是国民维持生命唯一的资产。凡国家对任何国民一切无相当酬报的强迫劳动,均为侵犯人权。
第十六条国家的功用在保障人权,人权的首要原则在保障人民的生命。国民维持生命的方法是用劳动力去换取衣,食,住。所以国民有劳动权,国家有供给人民劳动机会的责任。国民失业是国家失职的证据。是国家在人权上没有负担责任的证据。
罗隆基 浦安修第二任丈夫
第十七条凡一切国民的水旱疾病灾疫的赈济,是国家在人权上的责任,不是政府对国民的慈善事业。这种责任,应在其他责任之先,因为生命是人权的根本。灾疫遍地的现状,是国家失职的证据。灾疫遍地而不能赈济,是国家在人权上没有担负责任的证据。
第十八条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所以全民应受同样法律的统治。同时,法治的根本原则是一国之内,任何人或任何团体不得处超越法律的地位。凡有任何人或任何团体处超越法律的地位,即为侵犯人权。
第十九条法治的根本原则是司法独立。司法独立的条件比较重要者有三:(一)行政长官绝对无解释法律及执行司法的职权;(二)司法官非有失职的证据,不得随意撤换或受惩罚。(三)司法官不得兼任他项官吏。违此三者,即侵犯司法独立,即侵犯人权的保障。
第二十条司法官的人选,不得有宗教及政治信仰的歧视。不得有保荐及贿赂的弊端。凡采用陪审制的法庭,陪审员的人选资格,不得有政治信仰,宗教信仰,社会阶级,及男女界限的歧视。违背此项条件,即为侵犯人权。
第二十一条无论何人,不经司法上的法定手续,不受逮捕、检查、收押。不经国家正当法庭的判决,不受任何惩罚。
第二十二条国家无论在任何形势之下,不得以军事法庭代替普通法庭。关于海陆空军人违犯纪律之审判,当为例外。
第二十三条非经政府的许可,任何军人不得在任何地点宣布军法戒严。在军法戒严期内,凡军人一切损害人民生命财产的行动,应向国家普通法庭负责。
第二十四条法庭一切判决及惩罚。应绝对遵守"法律不溯既往"的原则。除根据案发以前所制定及公布之一切法律外,法庭绝对不得判定任何人之犯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国家任何高级官吏,非经人民直接或间接的承认,不得以命令产生,停止,或变更法律。任何国民,凡未经法庭判处死刑者,国家任何官吏,不得以命令处任何人以死刑。
第二十七条国家司法官吏及国家法庭应向全民负责,不向任何私人或任何政党以外的团体负责。
第二十八条国家的海陆空军是全民所供养的,他们的责任在保护全民的权利,不在保护任何私人或任何团体的特别权利。
第二十九条凡未经国民直接或间接承认之强迫兵役,均为违法,均为侵犯人权。
第三十条国家海陆空军的数量,应由人民直接或间接决定。海陆空军的费用,应列人国家预算决算,每年经人民直接或间接通过。
第三十一条军队一切霸占民房,强迫差役,勒索供应,均为违法行为,均为侵犯人权举动。国民对此项损失,有向国家请愿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军人不得因其为军人故,处超越法律的地位。军人除遵守军队纲纪外,一切行动,同时应向国家普通法庭负责。第三十三条国家军队应对全民负责。非经人民直接或间接通过,无论任何文武官吏,对内对外,不得有动员及宣战的行动。
第三十四条在国民发展个性,培养人格的要求上,国民应有相当教育。国家对国民有供给教育机会的责任。为达到发展个性,培养人格的目的,一切教育机关不应供任何宗教信仰或政治信仰的宣传机关。第三十五条国民发展个性,培养人格以后,进一步的目的在贡献私人的至善于社会,以求全社会的至善。为达到这种目的,国民应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的自由。
以上三十五条,是我个人认为在中国现状之下所缺乏的做人的必要的条件,也就是我个人认为目前所必争的人权。当然这些条件不能概括一切。假使仿照英国大宪章的办法,那么在目前中国恐怕列举三千条也不算多。我现在暂时提出了三十五条。做国内拥护人权的人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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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年代民盟成立,中共也看中民盟,因为它是有政治号召力和思想活力的。毛泽东心里很清楚,当时的进步知识分子能参加民盟,不等于愿意跟共产党走,故对民盟很下工夫。比如重庆旧政协开会的前后,周恩来总是主动上门,到国府路三OO号民盟总部来商谈。周鲸文回忆道:“周恩来商谈问题一般都不在客厅,而是约在罗隆基或我住的房间3)。”那时,我家住北碚的半山新村,周恩来爬上走下地来走访,与父亲协商问题。林彪在重庆负责统战工作只有数月,他也曾探望父亲。当时张澜、张君劢、黄炎培、罗隆基以及父亲在内,都不想完全切断与国民党的联系。父亲与陈诚之间、罗隆基与宋子文之间一直都保持着很好的交往和私人情谊。恰恰老蒋死命挤压民盟,盯梢,跟踪,暗杀,直至解散,硬是把个中间道路堵死,硬是把个民盟推到中共一边。加之,毛泽东及时放出来“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和高扬“联合政府”的旗帜,它们终于打动了这些民主人士。务虚的罗隆基、务实的章伯钧都相信了。尽管他们都不信共产主义和马列主义,但都觉得中国历史进程的确需要“民主主义”,中国社会的确需要“联合政府”。无论作为政党、还是作为个人,这些民主人士都觉得在“联合”期间,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也就在这个时候,章罗的分歧显露出来。分歧表现在对待中共态度上。特别是在沈钧儒、史良等救国会成员参加进来后,父亲为了第三党的地盘和实力,与这个被称为“中共外围”的救国会结合在一起,成为民盟中的左派。当然,民盟选举的时候,第三党和救国会争抢份额,父亲也和沈钧儒拍桌子。

  一九四八年四月三十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五月一日,毛泽东就口号第五条“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致电沈钧儒,李济深,说明此举已成必要,时机业已成熟,提议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表三党联合声明,号召召开新政协。父亲和沈钧儒是民盟的左派,自是闻风而动。第二天(五月二日)即与其他党派的负责人聚会于香港罗便臣道九十二号李济深寓所,讨论有关召开新政协的问题。五月四日父亲与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人联名通电,响应中共筹开新政协的号召。此后,沈钧儒和父亲等人还在一个座谈会上发表书面和口头谈话。除了肯定中共“五一”号召是和平民主的具有建设性的号召以外,沈钧儒还认为“五一”号召表明中共并非实行一党专政,中共也绝无包办国是之意。

  民盟中央把响应中共“五一”号召的事,迅速通知了在上海的张澜和罗隆基。不料想罗隆基并未闻风而动、跟着表态。他“挟持”张澜主席,为其起草了一封信给沈钧儒、朱蕴山、章伯钧、周鲸文四个民盟中常委暨在港中委,要求大家在发表文件时必须留意两点:一,成立的政府必为联合政府;二,强调民盟是绝对独立的政治集团。沪港两地,左右对峙。民盟四大头牌:沈钧儒、章伯钧与张澜、罗隆基姿态各异。“一个蹴起秋千出林杪,一个折回罗袖把做扇儿摇”。明眼人都看得出,他这是成心从中作梗,而且就是给中共“作梗”的。

  一不做,二不休。当初,张澜允诺每月从上海给香港总部汇款。从香港总部响应“五一”号召后,罗隆基就设法阻挠,中断了汇款。这使得一九四八年夏秋两季的香港民盟总部处境十分困难。难怪一直负责民盟组织工作的父亲大骂罗隆基,说他要是坏起来简直像个小人。罗隆基为啥要切断粮草?理由不也是明摆着的吗?你香港民盟总部已经接受中共的领导,走向“一边倒”了。既然背离了民盟宗旨,我干嘛还支持你?

  此后,罗隆基与张澜、黄炎培商议,又是罗隆基起草执笔托人带信给民盟中央,要求在征得沈钧儒、章伯钧同意后,民盟中央必须向中共中央提出以下三项:一,实行协和外交,莫倒向苏联;二,民盟盟员和中共党员不要彼此交叉渗透;三,民盟要和中共订立协议。政纲不同的话,民盟随时可以退出联合政府,成为在野党。这三项是要求,也是声辩。而末尾的第三项是张澜一再表示坚持的:“民盟要保存批评权利。”罗隆基支持张澜,他对中央统战部专门负责党派工作的于刚说:“联合政府中,各党派是并立的!将来若以批评作为政治罪,则不接受。”在一片混声合唱中,罗隆基坚持独唱,发出了绝不作伪的声音。

  那时的民盟是有风骨的,也是有样子的。联合政府尚未成立,像罗隆基这样的民主人士有所预见。预见什么?预见民盟极有可能在一种虚假的“联合”与“平等”中,丧失自主性。信件言辞峻厉,峻厉的后面是忧惧。信件是托吴晗带的,但还没交到沈钧儒、章伯钧手里,就遭到楚图南(中共、民盟交叉人员)等人激烈反对而搁浅。通过上述例子,我们可以作出判断——张澜倚重罗隆基是对还是错?我们可以作出掂量——张澜倚重罗隆基是光彩还是耻辱?需要说明的是,张澜自己就是个很有政治主张的人。要不然组建民主政团同盟时,三党三派也不会让他来出任主席。比如一九四八年外国记者访问张澜。张澜说:中共与苏联共产党不同,希望毛泽东做铁托。采访文章发表后,有人觉得张澜的话需要更正。于是,罗隆基立即另写了一篇文章,找到张澜。张澜瞥了一眼稿子,道:“讲了就讲了,更正啥子!”一口川腔。

  如今,所有的民主党派都靠中共养着。我为了写父辈的故事,曾到民盟中央寻找材料。人家告诉我,由于定期及时上缴中央统战部,民盟早就没有自己的档案了。惊骇万分:一个政党的历史居然由另一个政党管着。说穿了,就是不要民主党派有自己的历史和记忆!一个熟悉内情的朋友告诉我:“像你父亲和罗隆基这样的顶级人物,在统战部的档案是单独存放,均以名字标出。材料也多得吓人,令尊大人的档案大概有一人高。”我想,罗隆基档案也该有五尺多厚吧,因为他一辈子写日记,一日不缺的日记。反右过去五十年了,章罗也去世四十多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三十年解密之规定,反右档案早已过了保密时效性,该解密了。可至今为何依旧密封?请告诉我们一个理由,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理由。你说不解密吧,偏偏去年(二OO六)文物市场拍卖章伯钧写给中央统战部的信函,被我的好友购得。朋友拿出,让我一辨真伪。看着父亲清淡的行书字体,看着“扣”在上面的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的血红大印,眼泪再也止不住了。今年年初(二OO七)黄苗子从香港回来,也对我说:“你父亲的字,好贵呀。”父亲不习书法,肯定又是他的信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依据我六十年的人生经验,遇事决不可往好处想。我的初步判断是:上边从东欧的颜色革命获得了启示,开始有步骤处理(即销毁)档案了。统战部管理的民主人士绝大部分是名家、大家。比如叶恭绰,郭沫若,张伯驹,沈尹默,启功等。于是,有人在“处理”的时候,也就“藏匿”了一些——它们太值钱了!卢梭说:“时间能揭开种种帷幕。”时间能揭开当代中国的种种帷幕吗?

  现在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其实都是中共党员。他们原来不过是一个部的副部长、一个省的副省长、一所高校的校长、一家医院的院长罢了。也不知道他们对民主党派有多少认识、又有多少感情就来当头头,从前捞不到的诸多名利和众多实惠,轻而易举捞到了。干个三五载,谁个不是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且一当就是十年。为了官位长久,还献媚统战部,打击本党人。“自己的人生,别人说了算。”可悲、可怜、可耻的处境因年深月久,已经让我们的民主党派颇为适应了,稍有“恩泽”,便感激涕零。以至于中央统战部的一个司机调到中国农工民主党机关,也变得威风凛凛。我的嫂子曾偷偷在厨房对我说:“民主党派可怜呀,人家不要的司机,我们也顶在头上!”血在煎熬,心在蒸煮。如此不堪,婢妾不如。

  五十年代初,罗隆基政治上消沉,对民盟极其失望。一九五二年的七月九日,于刚被上边指派,约罗隆基做了一次长谈。罗隆基开诚布公地向中共表达并解释了自己的政治态度和思想认识。他首先说明的一九四九年前某些被中共怀疑的问题。比如自己和美国人的关系。他说自己从未拒绝与美国人见面。以前见面是劝美不要援蒋,后来见面则是希望中共不要靠近苏联。他还告诉于刚,司徒雷登想来北京,托他带话周恩来:假如不“一边倒”,新政权可以从美国得到大批借款。

  他与于刚的谈话,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民主党派如何存在?罗隆基从昆明时期就认为中国有三个政党就够了,一个国民党,一个共产党,一个民盟,取消小党派。罗隆基后来还向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做了“合并小党派”的建议。李维汉说:“这些问题你不要担忧。我们有政策。”说毕,与罗隆基拉拉手。罗隆基很奇怪,这个话题怎么就不能讨论呢?连我也听罗隆基劝父亲:“伯钧,你那个农工党就别搞了,全放进民盟算了。”后经过打听,罗隆基才弄清楚了——原来“小党派不要合并”是毛泽东的意见,毛说:“既然开销(指民主党派)差不多,为何不多挂几个招牌。看来也火热。”继而,罗隆基在与毛泽东的一次谈话中,又提出新的要求,要求盟内的中共党员应该公开身份。毛泽东立即说:“你不要清党!”俨然领袖语气、帝王口吻了。有了这样一句,罗隆基还能反驳吗?他只能检点自己,遂向于刚解释,道:“当时我不了解形势,不知道要有领导党的党员来作为盟的骨干。”中共是领导党,民盟哪能与之并立?罗隆基的心,可能凉了半截:自己被骗了!民盟被骗了!这里,我们不难感受到一个以践行西方政治思想为职志的人,必须承当又难以承当使命的严峻性、严酷性。是的,严峻又严酷。可见,五星红旗尚未升起,毛泽东对民盟便已刀剑相逼、一脸的无情无赖了。才几年呀,中共与民主党派的蜜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那一刻,就结束了,永远地结束了。

  罗隆基同于刚谈得最多的内容是民盟中央领导权的问题。长期以来,罗隆基备受指责的是他拉小圈子、闹宗派,将矛头指向把持大权的沈钧儒、章伯钧。这是为什么呢?事情并非像人们所言,纯属权力之争。罗隆基认为民盟从一开始就是集体领导,但一九四九年后民盟的集体领导就没有了。在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十二月四日召开的民盟一届四中全会上,章罗两大派别即为设立几个副主席而争执不休。后经周恩来建议,设立十一人组成的中央政治局,争论才平息下来。结果也还算满意:主席张澜,副主席沈钧儒。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张澜、沈钧儒、章伯钧、张东荪、黄炎培、马叙伦、罗隆基、史良、彭泽民、周新民、周鲸文。可会议到了闭幕的时候,楚图南突然提出要设中央政治局秘书长,由主管组织工作的章伯钧担任。罗隆基立即表态反对,张澜也不同意。周恩来闻讯立即邀请沈钧儒、章伯钧、张东荪、罗隆基等人,到中南海西花厅夜谈。罗隆基和张东荪拒绝出席,让周恩来一等再等,等到半夜十二点。周(恩来)大怒,派人把罗(隆基)、张(东荪)叫来,并当面申斥。这事在当时极为轰动,一九五七年也成了罗隆基反党的一大罪状。此事我在“一片青山”一文中有所叙述。但是,当我看到罗(隆基)于(刚)二人长谈的文字材料后,我才明白罗隆基强硬无礼的原因了。他不是不能接受章伯钧,而是他不能接受这种做法。原来民盟的副主席、秘书长等人事,早就是中共与民盟左派定下的。他说:“这种做法,我反对!排定一切,而且布置好了,利用周恩来来念名单,那我何必去呢?民盟搞事先排定,这是民盟集体领导的失败,变为三头制(即张澜——沈钧儒——章伯钧)……这是制度问题!政治局也不是政治局了,重大问题早商谈好,才拿到政治局来讨论。”

  谈及关于民盟的派系问题。罗隆基开门见山,道:“民盟是有派系的团体。过去是与反动派系民(即民社党)青(即青年党)二党作斗争。现在明明是左派联合起来对付右派了,却偏要说这是进步与落后之争。”“我在家里请张东荪、潘光旦谈谈盟内的事,就说我搞宗派。章伯钧一个月请七百人客饭就不说。如此下去,盟内任何会议都会变成若干人对付若干人。组织宣传会议主持者胡愈之、辛志超完全是有计划有布置地斗争我,布置人来如何对付我的发言。要知道我是无组织,无布置的。张东荪、潘光旦又不是搞斗争的人。开会不是帮助我们,而是打倒、斗争、打倒。因此,我是相当消极。盟员说我代表宗派,代表落后。无党派的朋友则同情我,说我怎么不如一九四九年前了。几年来,在宣传委员会我是没做很多工作。我建议写盟史,无人理会。胡愈之、周新民(中共、民盟交叉成员)却到处作报告,报告盟史。这是宣传工作,至少应与我商量。《光明日报》说是政治局领导,宣委会指导,实际上是章伯钧社长,胡愈之总编,萨空了(中共、民盟交叉成员)秘书长,我无从过问。说起办报,我的经验不比章伯钧少。《盟讯》也是这样,说是宣委会管,可总编辑是章伯钧。章伯钧走后,就交给了胡愈之。”

  “城头鼓声,江心浪声,山顶钟声,一夜梦难成,三处愁相并。”罗隆基谈及民主党派的生存状态、民盟的派系斗争和自己的被动处境,不正是“三处愁相并”吗?一生的民主梦不也是“一夜梦难成”吗?最后,他心情沉重地说:“我有个人主义,盟闹得这样,我有责任,但责任是双方的。请问统战部。我今后如何自处?我的存在对民盟有无好处?没有好处,我就想退出民盟。这几年,驳白皮书,各党派的联合宣言等文件都是推我起草,而又总说我落后。我认为从一九四九年后,我在政治上的大方向是对的,如果说我有思想问题,那就请统战部设法来领导。”——这次谈话,中央统战部高度重视。整理后的书面记录,直送李维汉和其他几个副部长;接着,呈送周恩来;周恩来阅后,呈送毛泽东。

  不错,罗隆基是个人主义者;罗隆基想做官,想做高官。他在于刚面前、也在其他人面前,常抱怨自己的职务要比章伯钧,黄炎培,史良少多了,很不服气。但是,这些都不是罗隆基的基本追求和最终理想。罗隆基一九一二年就读于清华学校。一九一九年,是他最早点燃清华园“五四”之火的,被李大钊赞誉为:“一个江西粗布土衣的学生把清华园掀开了。”一九二一年,罗隆基留学美国,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再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做研究,师从拉斯基。一九二八年回国,先后任教于上海中国公学,光华,南开,西南联大。他归国后第二年,就在《新月》杂志上刊出了《论人权》。这篇长文和以后几篇文章里,把人权理论说得个浅白透彻。他不依托以往的人权理论,靠自己的功力提出了人权的三个基本点:(一)维持生命;(二)发展个性,培养人格;(三)达到人群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目的。的确,罗隆基不像现在的研究者把人权问题写成书,洋洋万言,喋喋不休,叫人越读越糊涂。他的一个极具价值的理论贡献,是论证了——为什么说“言论自由是人权”。他认为:是一个人,就有思想;有思想就要表达。表达思想就非要说话不可。他要说自己要说的话,不要说旁人要他说的话。说他要说的话,这就是发展个性、培养人格的道路。我有了言论自由,才可以把我的思想贡献给人群。这是人向社会的责任。在社会方面,这是思想上的参考材料。这就是人群达到至善的道路,这就是人群最大多数享受最大幸福的道路。反之,取缔言论自由,所取缔的不止在言论,实在思想,不止在思想,实在个性和人格。取缔个性和人格,即系屠杀生命,屠杀个人的生命,屠杀人群的生命。罗隆基还说:最危险的思想,是想压迫敌人的思想,思想上最大的危险,是思想没有人来压迫——瞧,多么出色而简练的人权定义和表述!再联想到如今中国人权状况的缓慢发展。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真是想痛哭一场。

  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体系及其阐释,不仅针对和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制的“党治”。他的提倡人权和反对“党治”,也是针对中共的。对中共的暴力革命,他也同样视为是对人权的侵犯。一九四九年后民盟在统战部领导下,居然也搞“几个人说了算”的做法。对此,他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罗隆基必须忠诚于他的政治抱负和思想信仰。罗隆基曾得意洋洋对我说:自己写过多少社论,受到多少人的欢迎。他写下的所有社论,他写下的每个字都是在呼吁民主、自由。现在连民主同盟也没有民主了。没有民主的民盟,他就要退出!这里,有没有与中共“要价”的因素?有没有与沈钧儒、章伯钧“争权”的因素?即使有,我也觉得它们都不重要,甚至可以忽略。应该说,罗隆基的一生都在为人权与法制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能获得稳固的地位而努力着。他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现代人权理论先驱和实践者。反右的时候,都说罗隆基官瘾大,架子大,脾气大。今天看来,他做官是有前提的,并非是无条件的。民盟中央的人,常说父亲大度,罗氏褊狭。若把人缘因素排除,依我看——罗隆基即使褊狭,也是极富深度的褊狭。

  如果非要说罗隆基有错、有罪的话,就正如学者谢泳在“罗隆基评传”4)一文所言:“罗隆基如果有罪,那便是,他的话说早了一点。在‘一党治国’‘党高于一切’‘党外无党’的时候,他反对一党专政;在人民遭受迫害自由毫无保障的时候,他提倡人权;在亲贵当国炙手可热的时候,他纠弹贪污;在通令‘敦睦邦交’‘自由贸易’的时候,他鼓吹抗日。”——这就是罗隆基!无论谁当政,他都不会受欢迎的。所以,父亲说:“努生是个出色的反对党议员!”

  章罗分歧结束于何时?结束在一九五七,不是他们主动和解的,是毛泽东结束了他们的分歧。也是毛泽东使章罗关系从此水乳交融!水乳交融——这是一个大右派分子、同时也是后来充当统战部眼线的人向上边写书面汇报时的用语。

  罗隆基和父亲成为无话不谈、推心置腹的朋友,二人结成真正的同盟。他是我家的常客。一屁股坐下来,就是几个小时,谈当下的新闻,谈从前的故事,谈中共,谈民盟。谈到反右的前前后后,可谓“百感茫茫交集也”。共产党公开背信弃义,民主党派未能守身如玉,中国从此进入了一个背叛与变节的时代。这里,有三点认识,章罗是一致的。第一:假如没有反右运动,中共搞掉民盟,是迟早的事。因为这是第三势力的必然结局。第二:反右使毛泽东成功实现了一党专制。这个成功的实现,靠众多力量的合成。其中也包括来自民主党派的力量。中国是个多么复杂而落后的社会啊!第三:也是最重要之点,一九四九年后,民主党派从国库开支经费,就开始丧失政党的独立性。民盟参与新政权之时,便取消了自己的纲领,盟章第一条就写明:“本盟是以共同纲领为纲领。”继之而来的另一条就是“本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应该说,这就给民盟定了位——不过一块“招牌”而已,民主党派已名存实亡了。一个农民政党窜上了政治巅峰,它必然视公民为臣民,而要求臣民的,当然是朝觐和效忠了。

  父亲常说:“民盟为了一致对付国民党,与共产党联手‘合作’了。无论怎么联手合作,都不是拥戴你为王。”

  罗隆基老说:“民主党派的问题从‘共同纲领’开始。”讨论新宪法草案的时候,他又对父亲说:“什么新宪法,还是‘共同纲领’!”父亲听了,只有苦笑。

  罗隆基死后,父亲虽还有些聊天的朋友,却再也没有谈话的对手了。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无论是靠左还是偏右,无论你才气纵横,还是慷慨大度,站在手握枪杆子的国共两党之间,得到的只能是失败、痛苦和耻辱。
  根据民盟中央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日发布的一份内部的右派情况材料里提供的数字: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民盟有五一七三人划为右派分子,占当时盟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点六。单是民盟中央一级(即中委、候补中委)六十一人,占中委、候补中委的百分之三十三点六——听听他们名字吧,就足以震撼你。

  副主席二名:章伯钧,罗隆基;

  中常委十二名:曾昭抡,费孝通,潘光旦,黄药眠,钱端升,沈志远,韩兆鹗,潘大逵,马哲民,叶笃义,郭翘然,丘哲;

  中委二十七名:吴景超,钱伟长,刘王立明,费振东,宋云彬,王毅斋,彭文应,陈仁炳,王国松,朱裕璧,何公敢,李士豪,李子健,李伯球,罗忠信,陈敏之,陈新民,姜震中,范朴斋,张云川,张志和,许德瑗,曾庶凡,黄琪翔,杨子恒,杨希尧,鲜英;

  候补中委二十名:浦熙修,陶大镛,王文光,丘克辉,吴重选,李康,李化方,李则纲,李健生,杜迈之,陈仰之,陈新桂,徐雪尘,张纪域,张广标,梁若尘,章振乾,陆钦墀,舒军,胡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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