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请律师代写合同,麻烦吗?

一:合同对自己有利,真的那么重要吗?现在,社会上处理纠纷的主流思想是“协商”,有很多客户认为“我们出了什么事情,都是协商解决的,不打官司”,不打官司是对的,但是,手上没有握着一份对自己稍有利的书面协议,仅有一腔“愿协商”的热情是难以成事的,一旦起纠纷,你这边自信满满地认为是对方违约在先可以没收10万保证金,对方那边则是拿着合同越欣赏越懂欣赏地认为是你有过错在先,20万违约金是跑不掉的。你晒你这边有一朋友叫李刚,对方则晒下他有一个老表是最高人民医院的副院长。你若弱弱地暗示下你认识某某哥,下面小弟非常多,对方则也弱弱地回应下他有几个兄弟刚刚少林寺毕业,经常一个对十几个。这种情况下,很难想像双方是如何协商成功?所以,有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很重要,特别是遇到一些故意找茬(或被形势所逼)的对方,仔细研究过合同条款后觉得“没太多好处可捞”,也就作罢,相当于隐形地化解风险。
二:有了合同就一定可以解决问题吗?不是一定可以解决问题,而是对解决问题有帮助,现在社会主流是“双赢”思想(包括“官商共荣”在某种意义上都算是)而不是比“谁的手臂粗大”,出现纠纷,双方能协商解决,避免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进行较量,也是算是一种“双赢”局面,我目前的大量的时间及精力是客户起草各种合同(如:合作建房,设备租赁,商业街承包,以物抵债协议,离婚协议,矿山承包,还款协议等),目的将以后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提前作个双方都认同的解决方案,减少扯皮。因为合同条款对己方越有利,己方的回旋空间就越大,谈判是讲条件的,当自已可让步空间越大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机率就越大。另一方面,条款写得好一些,即使形势对己方不是太有利,对方看过条款后觉得“没太多进取空间”,也就作罢,这也增大协商成功的机率。处理纠纷一般经历三个阶段,一是扯皮,二是协商,三是法院解决。 出现扯皮时,如果之前的合同写得好一些,你可以同对方讲“这个细节,当初在合同中有体现了,你回去翻一下合同,看下当中的第几条”,否则对方可能会反问“老乡!我当初有这种意思吗?为什么合同没体现?是不是你理解错了?”。进行协商解决时,如果之前的合同写得好一些,员工可以对老板讲“老板,这件事情,我们不急,对方违约在先,违约金都好几万了,如果对方不先来找我们协商,这违约金继续增加,看他怕不怕。”否则很可能会变成“老板,这件事情,说不清楚,反正是双方都在指责,要不,我们打个电话给对方,看下是什么态度?”进行诉讼解决时,如果之前的合同写得好一些,员工可以对老板讲“老板,这件事情,我们明天就可以到本地法院起诉对方”,否则很可能会变成“老板,这件事情,我们明天就可以坐飞机去黑龙江起诉他,处理事情加上来回的时间少则三五天,多则无极限,以后还得经常去。”三:对方要修改合同,是不是很麻烦?一些客户是比较乐见对方谨慎对待合同,认为对方对合同的条款斤斤计较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对方越重纸面合同,纸面合同下的风险就越小。试想你去异地签订一份一千几百万的合作合同,你拟好的合同条款不管如何苟 刻,对方也不要求修改,反正是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你交钱就可以了,估计你签了之后,还会有一个更大的陷阱等着你。
四:请律师写合同,自己写合同,网上下载合同模版有什么区别?如果合同目的仅是将事情的经过说明,语文老师似乎更能胜任,歌颂法律后,再歌颂甲方乙方,完事。或者,自己公司的文员或上初中的儿子也可以搞定,请律师起草合同是要花钱的,何必浪费这个钱。如果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的,首先得知道会有什么风险,然后才是如何防范,这事得由一些知道风险在那的人士来做。 对于网上下载的合同,首要问题这个合同是保护那方利益的?形象一点,买房,卖房,中介三方,任何一方所出的合同,其内容所体现的保护对象是不一样的。如果网上下载的合同是通用的,你也可以用,对方也可以用,那它的作用是保护谁?形象一点,两军对垒的时候发现有另一队人马向你们飞驰而来,领头的说:“我既是来帮你的,也是来帮助对方的。”,这队人马你敢放他进城吗?
五:请律师写合同要多少钱?简单一些的合作方式是怎样的?一般上1千至3千元不等,视当中处理法律问题的难易程度不同,如一些标的近千万的股权转让合同,商业地产承包经营合同等收费过万的也常有。合作模式大致如下:客户通过QQ,邮箱,电话将合作的情况说明,当中的敏感信息如价格,客户名称等,我不用知道也不想知道,以留空的方式作处理,我具体分析当中风险后书写相应的合同条款,发送电子版本给客户。也有部分客户是亲自上门的,当中可能有顺便考察以确定我及事务所是否存在的因素。 对方不是拿到合同就能签的,可能还会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当中经几个或十几个回合的修改都属正常,有时,修改合同所花的时间及精力远多于起草一份合同,经过不断的修改,直至大家都认为没问题后,就可以打印出来签订。
39:请律师代写合同,麻烦吗?
六:有必要请律师一起签订合同吗?实践证明客户带一名律师去和对方谈合同并无太多益处,有时会适得其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对方带一名律师来和你谈生意,你可能会觉得在相关法律知识方面不是太对等,需再慎重考虑一下。现在,对方见你有律师看过合同,他也要将合同发给他们的“专业人士”看一下或改一下,2页合同很快变成4页,而你要化解对方多增加的2页内容所带来的风险,可能又要增加2页变成6页,合同页数多了都无所谓,问题是:随着页数的增加,双方需解决的事情增加,达成一致意见的机率变小,谈判的时间变长,这是明显不利于谈合作的。不仅如此,更麻烦的是随着合同条款的增多,一些问题的提出是会破坏谈判气氛的,并且问题本身最后也并未得到解决,例如:你去饭店吃饭,没吃之前,你向老板娘提出,这顿饭如果不好吃,你如何处理?能不能退钱?这个例子也许有点夸张,但在法律层面,你提出这个问题是合理合法的,只是,老板娘可能会打量你一番,判断你是她的“财神”还是“克星”后对你说“老总,附近有中国人寿的营业网点,你先去那里花5千元买一个人身意外险后再来我这吃快餐吧,这样对你更有保障”。 我与客户研讨合同初稿时也会遇到类似问题,客户通常都会认为“现在谈这个问题太敏感,太严肃,先不要碰,到时真出现了,再灵话处理”,结果这类问题没搬到合同纸面上,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是合理的,因为凭当时双方的能力及智慧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并且这些问题是否解决,并未实质地影响到双方进行合作。我以前常以“办公室主任”的身份陪同客户外出,现在由于客户增多,需要我有更多可时间作出服务响应,加上一些讼诉清收货款的法院开庭时间,我是必须到场的,由于上述原因限制,现在无法陪同客户外出。七:快速写合同有什么作用?有的合同是很简单的内容,如客户的朋友前来借款,要写个借条之类,如客户前去收款,对方没钱但可以写个书面文件之类的,如客户遇有突发的事情,需要发个函作个回应的之类的。这些情节虽简单,内容也好像谁都会写,但要写好一份以后易于操作文书,不是那么简单,如借款为例,不是说“不就是借条吗?叫对方亲手写一张就可以了,怕不还,就来个借一块钱,到时不还,违约金一千万,那对方肯定不敢违约”。如果真这么简单,我也不用卖弄另一篇文章:《20:如何写借条的内容》。还有一类情况就是,双方临时敲定一些事情,如果不当场做个书面东西出来让对方签字,这种机会稍纵即逝,以后再让对方口头承诺或见到对方都难,更不用说来个什么书面文件。这种情况下,你如果立即从包中拿出一个文件出来,对方可能怀疑你早有准备而不肯签字,或计划不如变化快,你事先准备的内容因后来的谈判变化而应用不上。你如果当场拿笔记本电脑出来埋头苦干写一份东西出来,又担心有一些细节很重要但你又忘记写进去,或根本就没有提及,为以后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留下障碍。上面的这些,可以即时或提前联系律师,让律师写好后通过传真的方式传2份过去,就用这个传真件来签就可以了,注意不要用那种时间久了字迹会模糊或消失热敏传真纸就可以,非常便捷且法律效力,我与客户合作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客户相当于身边随时都有一位律师陪同。
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李声贵手机:1599 4848244 传真:0755-29993585、27782673邮箱:lishenggui88@163.com 咨询QQ:1528 26 0672地址:深圳市宝安五区建安一路37号2、4、5、6层(即:面对宝安法院大门右手边500米,宝安法院为建安一路3号)网址:http://blog.sina.com.cn/u/2390857072(或百度一下:货款清收、发律师信催收、请律师代写合同、企业常见法律问题50、李声贵)版权所有,请勿复制。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5/257426.html

更多阅读

转载 宣化上人开示:你想知道鬼是什么吗?

原文地址:宣化上人开示:你想知道鬼是什么吗?作者:湖心亭看雪客宣化上人开示:你想知道鬼是什么吗?鬼的种类很多。一般人皆以为鬼是狰狞可怖、青面獠牙,其实这不一定。有时鬼能化作人身。乍看之下,以为是个人,其实是鬼。若你是开了五眼的人,鬼

写给女生:你知道什么是好女孩吗?

写给女生:你知道什么是好女孩吗?看着你们亭亭玉立地站在操场上,优美的身影让我眼前的世界充满了灵气与希望,怎么我班上的女生就这么好看呢?这个年纪,充满了朝气,那曾经仰望我的双眸,褪去了怯懦,多了一份平视的镇定与喜悦。你们大概已经意识

解疑释惑:二甲双胍是减肥良药吗?

新年期间朋友聚会,一位女士在餐前掏出治疗糖尿病的二甲双胍服下,说是饭前吃了这个药,吃下的东西就不会转化为脂肪,减肥正好。过去曾有很多人尝试过用二甲双胍减体重,今年就更流行了,但效果众说纷纭:二甲双胍是减肥良药吗?二甲双胍是上世纪

问:现在还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吗?

问:现在还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吗?答:新婚姻法是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对于不是登记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与处理(《婚姻法》第八条)。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要件,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综上,如果你们在94年2月1日前已经

转 杨一光:“江”、“河”是形声字吗?

许慎曾举例“江”、“河”二字来指明什么是形声字,这说明,在许慎的认识中,“江”、“河”应是最标准的形声字了。所谓“标准”,即其所从之“工”与“可”应是纯粹用来表声的,是没有实义的。而这也就是段玉裁所说的,“半义”、“半声”,即其

声明:《39:请律师代写合同,麻烦吗?》为网友恬淡成诗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