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在上海郊区农贸市场被公开非法贩卖的野鸟岂止百万只? 江苏野鸟会

  ——2014.10.23清晨,在南汇东滩湿地“木栈道”区域捡获的被偷猎者毒杀的80余只野鸭中的第二批(由浦东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下滩捡获)(摄影:姜龙),简报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a1g.html
  ——我们曾巡视过的,几个非法贩卖野鸟问题比较突出的菜场区位图
  在上海郊区的一些农贸市场(含周边地区),常年有“老面孔”摊贩在非法销售野鸟供食客食用。  以金山区朱泾镇万安农贸市场东门外的摊贩为例,在2013年12月28日,志愿者配合有关单位在该处一次就查获了上千只正在被非法出售的野鸟。按每年9月至来年4月这8个月的销售旺季保守估计,若每天售出500只野鸟的话,在这8个月里,就有500只/天*240天=120000只野鸟被非法销售。  我们前期巡视过的金山区朱泾镇万安市场东门外的摊贩、金山区枫泾农贸市场内的摊贩、金山区吕巷农贸市场内的摊贩,松江区石湖荡镇古松市场内的摊贩、松江区车墩镇环城农贸市场西门外马路菜场上的摊贩,青浦区练塘菜市场外马路菜场的摊贩、青浦区三元河菜市场门外的摊贩、青浦区界泾港菜市场西门外的摊贩——这8处的情况大同小异。  其他郊县的菜场呢?  2009年9月6日,来自松江区的李金方等九名人员在书院镇人民塘防护林内偷猎野生鸟类时,被临港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经现场调查,该九名涉案人员使用非法工具违法猎捕麻雀等野生鸟类3743只。  2012年9月22日,来自松江区的李某等一伙人员在奉贤区偷猎,被有关单位查获野鸟1700余只。  2013年8月7日,松江区新浜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收缴捕鸟网1张,猎获鸟类1448只。  ......    综合上述情况,每年在上海郊区农贸市场被公开非法贩卖的野鸟岂止百万只?  2013年1月,上海人大释法:禁止使用粘网、鸟网等危害性捕猎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ijhv.html  日前,回访了金山区的2个农贸市场,鸟贩们还是淡定地叫卖着成堆的野鸟。
  [近年来的部分巡视简报]
    综述  (2013.08.22)沪郊部分农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非法贩卖野鸟现象“回潮”,小案背后是大恶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foh6.html
    金山区
  (2014.01.28) 金山区枫泾、万安农贸市场非法贩鸟摊“坚挺”,工商等管理部门监管“阳痿”难辞其咎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je10.html
  (2014.10.01) 在金山区枫泾、朱泾林地拆除60张捕鸟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5zp.html  (2013.12.28) 执法人员在金山区万安农贸市场外查获千余只被非法捕杀的野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hyo6.html  (2013.12.22) 野保巡视,看到的不仅仅是偷猎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huuo.html  (2013.03.30) 回访枫泾、朱泾——金山区“野保污点镇”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cdyq.html  (2013.03.02) 在枫泾镇兴塔村发现60余张捕鸟大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brk6.html  (2013.02.23) 吕巷镇部分水源涵养林内非法张网捕鸟现象普遍,河道水闸处滞留死猪危害环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bjx4.html  (2013.02.13) 从公路边的死猪想到菜场里成堆的野鸟——对金山区动物疫病防控的一些思考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bbhz.html  (2013.02.07) 工商在吕巷镇农贸市场查获数百具野鸟尸体,金山区野生动物非法猎销现象令人忧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b88f.html  (2013.01.26) 大量野鸟在吕巷菜场被非法贩卖,志愿者在廊下拆鸟网百余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b1sq.html  (2013.01.23)“流泪”的棕背伯劳——在金山卫镇林地拆除大型捕鸟网14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av7p.html  (2013.01.21)吕巷菜场鸟剥皮,廊下路边鸟网多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av8x.html  (2013.01.20) 金山野保在朱泾镇万安农贸市场外查获百余只野鸟尸体和残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b872.html  (2013.01.06)在金山区朱泾菜场外目击大量野鸟被当场剥皮贩卖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afjk.html

    松江区  (2013.04.03) 松江两农贸市场小贩出售野鸟(死体),车墩公安迅速出警,野鸟来源再指泖港五厍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cggs.html  (2014.04.06)志愿者在松江五厍从捕鸟网上解救6只野鸟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jghz.html  (2014.01.11)顶着风雨和饥寒,志愿者在松江泖港林地拆除非法捕鸟网130余张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ihxm.html  (2013.01.12) 志愿者摸黑完成泖港护鸟巡视,拆除捕鸟网153张,发现一处防洪隐患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alv5.html
  (2013.01.02) 护鸟不分老幼,志愿者在上海泖港拆除捕鸟网百余张
每年在上海郊区农贸市场被公开非法贩卖的野鸟岂止百万只? 江苏野鸟会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alv5.html
  (2012.12.11) 上海私营苗圃因林木结构性过剩至失养失管增多,反偷猎形势不容乐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9tbp.html  (2012.01.14) 师生志愿者寒假巡视水源涵养林,冒雨清网救鸟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1pdd.html  (2011.12.25) 在松江拆除捕鸟网31张,区野保跟进后又发现20余张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1gsm.html
  (2011.12.11) 在泖港镇拆除捕鸟网28张,制止1位村民张网(24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0zq9.html
  (2011.12.04) 在松江五厍地区拆毁鸟网65张,制止2位村民张网(28张)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0mmv.html
  (2011.11.19) 冒雨在泖港镇林地拆除鸟网119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014f.html  (2011.10.16) 回访松浦涵养林,拆网20张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yfbv.html
  (2011.10.07) 22只血蜱与1只刺猬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y31n.html
  (2011.09.10) 松江野保巡视随拍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x5v5.html  (2011.08.27) 在泖港镇林地拆除45张捕鸟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weep.html
    青浦区  (2013.09.15) 殒命乡道的蛇、猬和青浦城区菜场外的鸟、蛙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g5s4.html  (2014.02.11) 风雪中走进水源涵养林,志愿者在太浦河畔巡视湿地环境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ihxv.html  (2014.1.28) 配合执法人员在青浦练塘马路菜场查获一批被非法出售的野鸟配合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ich6.html  (2013.11.12) 金泽乡间林地偶遇捕鸟网,单网最多挂死鸟9只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h66x.html  (2012.07) 一只命丧捕鸟网的大嘴鸟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6e29.html  (2012.01.15) 访古刹,探渔村,巡密林——野保志愿者在青西鸟岛清除6张捕鸟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1pe2.html

    崇明县  (2014.11.01) 顽固的网阵背后不仅仅是“懒政”——崇明生态保护警示录(二)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97n.html  (2014.10.25) 麻雀不会说谎——崇明生态保护警示录(一)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969.html  (2014.10.18) 上实(崇明东滩)园区水稻丰收,林间鸟网绵绵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7ox.html  (2014.10.12) 崇明东滩保护区传统通道被封堵,是规划先天不足,还是见利忘义?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6ub.html  (2014.02.15) 在崇明的蓝天下体验宝岛野趣,为林间的生灵送去一份关爱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il7m.html  (2013.11.17) 有鸟可护也许是崇明东滩的幸运,无鸟可护将是南汇东滩的悲哀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h93t.html  (2013.11.09) 在崇明拆除37张捕鸟网,在车站解救1只猛禽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h66s.html  (2013.11.02) 在崇明拆除捕鸟网53张,遭遇并报警处理一名偷猎者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h66v.html  (2013.10.27) 崇明东南沿江公益林间捕鸟网绵绵,野生动物栖息地现状堪忧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gwpa.html  (2013.10.20) 志愿者在崇明陈家镇滨江林地步巡7公里,拆除捕鸟网近千米http://blog.sina.co m.cn/s/blog_72986b600101grbn.html  “开发”陈家镇,请给鸟儿多留些荒野——2013.10.5野保巡视后记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ghmb.html  (2013.09.27) 在崇明东滩被非法网捕猎杀的7只林鸟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gdhv.html  2011.04.16赴崇步巡简录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qm0f.html  (2011.03.13 崇明) 野保巡视备忘录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pt1t.html  (2011.03.05崇明) 野保巡视备忘录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pmci.html  (2011.02.20 崇明) 野保巡视备忘录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p0ux.html
    浦东新区  (2014.10.23) 南汇东滩湿地继续遭毁灭性开发,水鸟蜗居狭小区域,境遇更加危险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a1g.html  (2014.12.13)在芦潮港万水路旁一处林地中遇到的14张捕鸟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cnt.html  (2014.11.29) 雨夜,在南汇东滩湿地陪伴水鸟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b30.html  (2014.11.23) 偷猎疑云始终笼着南汇东滩,“复耕地”配套设施有待完善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ar3.html  (2013.10.19) 近千野鸭蜗居南汇东滩,琵鹭岸上发愁:保水土坝何时再被“暗算”?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gqud.html  湿地变旱滩,水里有死鸟——2012.10.20南汇东滩禁猎区忧见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18sj9.html  (2011.10.18) 外环林带(高桥段)的捕鸟网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yjs9.html
    宝山区  (2011.10.18) 和丰路菜场又见非法销售黑水鸡、蛇等野生动物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yiwr.html  (2011.09.11) 吴淞码头旁马路菜场上的“野味”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0x5sx.html
[近年来新闻里出现过的其他几处有非法出售野鸟现象的农贸市场]
    (奉贤区)南桥镇,江海菜场摊位长期卖野鸟 (视频资料)http://www.v1.cn/2013-03-07/280598.shtml
    (奉贤区泰日镇)张网捕鸟牟财,触犯刑法受刑    (2013.04.27 解放牛网 记者:言莹,通讯员:沈卫平)  谋财走起歪道,私自架设尼龙网,非法捕捉野生鸟类。4月25日,捕鸟者沈某被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50岁的沈某是奉贤区金汇镇的农民。2013年1月,沈某发现自家附近的农田时常有野生鸟类飞过,萌发起围网猎捕野生鸟类谋财的念头。他在树林和河浜边架设起四张尼龙网,开始捕捉。1月5日下午,他张网捕获普通鵟、白腹鸫、珠颈斑鸠、麻雀等各种野生鸟类19只,随后用网袋扎好后,赶到泰日社区的农贸菜市场贩卖。刚设摊贩卖时,就被巡逻的民警发现当场查获。经查,沈某没有特许捕猎证。  经鉴定,普通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珠颈斑鸠等其他各种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物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明文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检察官告诫,使用打猎,张网等各种方法非法捕猎野生鸟类的,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金山区梅州菜场)爱心市民花800元买下小贩手中野鸟放归大自然    (2014.06.25《新闻晨报》郁文艳)  记者今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获悉,金山一位爱心市民前天花800元从菜场小贩手中买下一只野鸟,后与野生动物保护一同将鸟放飞。 6月23日下午,金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接到市民来电:在金山石化金一东路附近,有一位热心市民用800元的价格,从菜场小贩手中买下一只野生鸟类,希望金山区野保站予以收容救护。金山区野保站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经工作人员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在未发现其受伤的情况下,和热心市民共同把普通鵟放回大自然,并对该热心市民的爱心行为表示了感谢。
    (金山区梅州菜场)石化菜场有人卖青蛙和大型野鸟    (2011.09.16 东方网)    投诉:  金山石化菜场经常有人卖青蛙和大型野鸟。城管人员看到也不管,我也看到几次也向城管人员反映过几次,有一位城管人员说这些人的青蛙是批发得来的。还有一位城管人员说:“我们不管的”。这些事政府是否管?    回复:  经调查,梅州菜场周边存在这一现象,针对梅州市场周边环境状况,街道市政卫生科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梅州市场周边自行车管理力度,调整自行车管理人员,作息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确保梅州市场周边人行道自行车排放有序。2、街道牵头组织城管、交警、工商、食药监、管违办等职能部门对梅州市场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执法,开展集中取缔乱设摊、野生动物摊点及流动水果车。并由城管一分队每天定时固守,加强日常管理力度,巩固整治成果。3、加强对石化菜场的属地监管,督促菜场管理方配合有关部门对菜场周边的监管。
[几起偷猎案]
   “利剑”出击形成威慑    ——浦东新区林业站加大力度维护生态平衡    (2015.01.07 上海绿化市容门户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办按字[2014]97号)文件要求,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浦东新区林业站根据上述通知精神,在加强浦东新区野生动物执法保护工作的同时,与公安、边防、食品安全管理等单位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加大打击力度,保护了浦东新区野生动物资源。  2014年12月以来,新区林业站会同派出所等单位加大了在林地、湿地、餐饮行业等地的执法检查力度,并取得了重大成绩。12月5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老港垃圾处置场附近的防污染隔离林中有人利用粘网猎捕野生鸟类,新区林业站和老港派出所经过守候伏击,当场抓获3名非法猎捕人员,缴获野生鸟类62只。3名非法猎捕人员已被取保候审,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检察院,将提起公诉。12月29日,新区林业站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名贩卖野生鸟类人员,当场缴获鸟类51只。经询问,当事人承认是自己在林地内利用网具猎捕野生动物,由于当事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林业站将其移交至老港派出所,他已被刑事拘留。  截止到12月底,共查获非法利用禁用工具猎捕野生鸟类的违法人员5名,缴获野生动物117只,而5名违法人员因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猎,已被派出所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  下一步,新区林业站将继续联合公安、边防、食药监等部门开展集贸市场、餐饮、林地、湿地等场所的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猎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市民、相关从业人员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最大努力。  相关资料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86b600102vdz1.html       我区查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麻雀)案件    (2013.08.09 松江农业业网 松江区林业站)

  8月7日,松江区公安局新浜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收缴捕鸟网1张,猎获鸟类1448只,品种均为麻雀。目前麻雀已移交松江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麻雀因食庄稼,曾被列为“四害”大量捕杀。如今,因其肉质鲜美,它又成为桌上餐。对此,有些人不解,他们认为,麻雀在农村是极其常见的一种鸟,主要以谷物为食,为什么现在捕猎却构成了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麻雀属于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鸟类,非法捕猎20只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属于国家的资源,相关法律禁止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捕猎行为,违法情节严重的非法捕猎者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处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哪怕只是普通野鸟,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非法捕鸟判缓刑,参与赌博被收监    (2013.08.08 解放牛网 言莹)  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参与赌博被民警当场抓获,法院依法将其收监。近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对被告人李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9个月。罪犯李某悔不当初。  现年51岁的李某是上海松江人。去年夏天,他召集同乡、朋友经事先合谋并分头踩点,驾车携带鞭炮、烟花、摇铃、竹竿、捕鸟网等,来到奉贤区青村镇乡下一处树林边,先燃放烟花鞭炮、摇铃,将鸟类驱赶到事先布设的捕鸟网内,然后再收网。他们在奉贤区用这种方式先后2次捕获麻雀1700余只。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他们所捕鸟类全部为[树]麻雀,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今年6月24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认为李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数量巨大,已达到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狩猎罪"立案追诉标准。经过审理,奉贤区法院当庭判决李某非法狩猎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交付执行。  7月22日,李某平日里的赌瘾又犯了,将缓刑期间应该遵守的规定抛之脑后。伙同他人在松江新浜镇某村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奉贤区检察院认为,罪犯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参与赌博,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遂向有关方面提出了监督建议。7月26日,经松江区司法局向奉贤区法院提出对李某撤销缓刑的建议,8 月2日,奉贤区法院作出裁定,依法对李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9个月的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日前,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青村检察室在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时发现,在奉贤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有部分村民由于不懂相关知识,在猎捕普通鸟类时,误杀、误捕珍贵、濒危鸟类,导致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狩猎犯罪。  鉴于此类案件屡屡发生,奉贤检察院向该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深入农村边远地区,普及相关生物学、法律知识,提高村民识别珍贵、濒危鸟类的能力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不滥捕不滥杀,防止此类违法犯罪再次发生。该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立即着手落实,表示将和有关单位和部门一道,通过多管齐下的宣传、预防措施,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猎捕1700只麻雀换来牢狱之灾
    ——被告人李某使用禁用工具狩猎麻雀被认定触犯非法狩猎罪
    (2013.06.25《上海法治报》翟珺)
  捕鸟曾经是李某家族习以为常的一项副业,但随着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加强,麻雀已经列入国家保护动物,而李某却擅自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区猎捕麻雀达1700余只,最终触犯刑律。昨天下午,奉贤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庭并进行庭审微直播。法院当庭判决李某犯非法狩猎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现年51岁的李某是本市松江区人,2012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期间,李某召集他人经事先合谋并分头踩点,驾车携带鞭炮、烟花、摇铃、竹竿、捕鸟网等捕鸟工具,采用燃放烟花鞭炮、摇铃等将鸟类驱赶至事先布设的捕鸟网等方法猎捕麻雀,先后2次捕获麻雀1700余只。
  去年9月26日22时许,李某等人采用上述方法再次抓捕麻雀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他们所捕鸟类全部为麻雀,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奉贤区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李某提起公诉,认为李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数量巨大,已达到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狩猎罪”立案追诉标准。
  公诉意见指出,李某早年是猎户,但近年来未取得狩猎证,其弟弟曾采用相同的方法猎捕麻雀被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对此也心知肚明,因此李某知道麻雀是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也知道采用燃放烟火、鞭炮的方式大规模捕杀麻雀是犯法的。李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 “禁止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军用武器、气枪、炸药、毒药、猎套、地弓等六种,“禁止使用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火攻和电击两种,如使用粘网、鸟网等具有同等危险的猎捕工具或采用张网捕猎的方法捕猎野生动物。
  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指出,李某的犯罪情节尚未达到严重,且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希望法庭从轻处罚。公诉人认为,李某使用的工具属于非法工具的范围,抓捕麻雀的数量达到1700多只,属于情节严重。且李某在捕鸟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已基本掌握李某等人的犯罪情况,不属于自首,只是具有坦白情节。
  经过审理,法院昨天当庭判决李某犯非法狩猎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在庭审直播过程中,奉贤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俞德明,奉贤区农委副主任夏根龙从法律和生态保护角度回答网友提问,对此案进行点评。记者获悉,麻雀对维护生态平衡,遏制病虫害,保护农业生产具有积极作用。捕杀麻雀的行为势必造成生物链缺损而破坏生态平衡。对李某非法狩猎一案庭审进行微直播,正是希望通过普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捕杀麻雀也可能构成犯罪,全社会应共同维护生态文明。
    两月内多名偷猎者被抓获    ——投毒猎鸟终入法网    (2012.12.20《浦东时报》张敏)  眼下正是候鸟迁徙越冬的季节,个别不法分子却为蝇头小利动起了歪脑筋。12月6日凌晨,浦东书院派出所民警彻夜守候,在东滩湿地禁猎区抓获了两名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已被毒死的24只野鸭。  据介绍,被猎杀的24只野鸭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动物)。而这已是近两个月来该所查获的第三起非法狩猎案件。  东滩湿地是浦东珍贵的“候鸟天堂”。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大量候鸟在此停留,因此被定为全年禁猎区。然而,每年仍有部分人闯“高压线”,且手段不断翻新。  据书院派出所民警介绍,今年冬季,犯罪分子非法盗猎候鸟的手段“升级”,往年多见的张网被如今的搭棚投毒所取代。以当天凌晨抓捕的两人为例,犯罪嫌疑人在滩涂上搭起简易窝棚,投放有毒食饵。民警透露,这类有毒物质可以吸引鸟儿,并起到类似麻醉的作用,让鸟儿从空中坠落。犯罪嫌疑人无需扑捉,只需捡起即可。  近年来,屡有非法猎捕鹰类、鸳鸯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其他地方性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非法狩猎罪。  关于非法猎捕,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今年上半年,来沪打工的陈某就因非法捕猎14只鸳鸯,被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介绍,鸳鸯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陈某非法猎捕14只鸳鸯,达到“情节特别严重”。  警方告诫怀有侥幸心理的偷猎者,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针对犯罪嫌疑人投毒猎鸟,警方同时提醒市民,不要购买、食用野生鸟类,既可保护野生鸟类,也可避免误食可能带有毒性的死鸟,威胁自身安全。  与此同时,新区林业站将继续联手公安、边防派出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偷猎行为的震慑力。目前,新区林业站养护社已抽调出10支巡逻检查队伍,每天在禁猎区开展巡查。
    上海水鸟种类稳定,数量逐年下降——    去年本市处理各类偷猎案件332起    (2011.04.01《上海法治报》记者:罗雨菱,通讯员:刘维光)  市绿化市容局昨日发布2010年上海水鸟资源监测结果。2006至2010年,上海水鸟数量正从2006年度的20多万只次,下降到目前的不足15万只次。其中冬候鸟和旅鸟的数量下降最为明显,而这与人类活动带来的自然湿地减少、栖息地质量下降、人工湿地消失、全球气候异常等有莫大关系。同时,在沿海区域内还存在着一定的偷猎现象,据2010年度的执法情况统计,全市全年共处理各类偷猎案件332起,拆除各类网具(窝棚)694张 (处)。尤其是在南汇东滩、奉贤边滩、横沙东滩、崇明东滩等地,张网捕鸟及投毒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2010年度,本市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组织了对上海地区水鸟栖息情况的16次同步调查,调查区域为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核心区、崇明东滩鱼蟹塘、崇明北湖、南汇东滩、奉贤边滩、九段沙自然保护区、宝钢水库、三甲港、长兴横沙边滩和淀山湖等10处。此次调查共记录到水鸟112种145001只次。
    偷猎珍贵野生鸟类游隼落法网    (2010.10.27《文汇报》通讯员:沈卫平,记者:王宝来)  在无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情况下,刘国顺携带事先准备的网具等工具,到五四农场树林中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被奉贤区检察院日前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拘役1个月,宣告缓刑2个月,并处1000元罚金。  50岁的刘国顺是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人,在奉贤区四团镇工作。他留意到工厂附近杭州湾畔的五四农场森林覆盖面积大,生态环境好,时常有各种鸟类来回飞翔,便萌发猎捕的念头。这天凌晨5时许,他拿着捕鸟用的尼龙网、竹竿等工具,驾驶摩托车来到五四农场,看中一片树林后,他停车钻进树林,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网,用竹竿支撑后架在树枝上,吸引各种鸟飞进网内进行捕捉,共猎捕到游隼2只,以及扇尾沙锥、北红尾鸲等其他野生鸟类9只。  附近群众看到有人架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遂打“110”报警,公安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当场将他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鉴定,猎捕的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科研、观赏价值。
    浦东新区(南)破获特别重大偷猎案件,九名偷猎者均获刑一年半    (2010.10.28 上海林业技术网 上海市南汇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站)  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李金方等九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金方等九人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09年9月6日,李金方等九名人员在书院镇人民塘防护林内偷猎野生鸟类时,被临港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经现场调查,该九名涉案人员使用非法工具违法猎捕麻雀等野生鸟类3743只。该案涉及野生动物数量巨大,情节性质恶劣。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公安部门对此进行立案侦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该案也是浦东新区(南片)近年来处罚最重的偷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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