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俪与向海清的捐助纠纷”二 孙俪捐助向海清

拒绝也是一种帮助

宣一

近日,一位大学生因花销增加而提出增加援助款,因此,援助者停止援助,对此,我认为这种拒绝也是一种帮助,教会他如何生活,怎样成长。

孙俪在高中受助三年,对平常的捐助已经习以为常,换言之,他已不把它当着捐助,更把它当作他的日常财富,于是开销增大的同时,他对这种不劳而获的金钱更加需要,值此之时,他并没有认为这时应该自己打工挣钱而是向捐助者追加款项。捐助者也因早期长期的无偿捐助让受助者无法理解钱的来之不易,没有及时地劝导他自食其力,从而导致了这次加款拒绝。

但是,这种拒绝也是一种帮助,早期的无偿捐款导致受捐者的价值观并不正确,对钱的态度也不值得肯定,但是款项如果增加了,他的价值观并不能形成,他就有可能一辈子离不开捐助,一辈子不懂自己创造财富,有可能这次涨钱是因为班务,但我认为这不应该是他追加捐助甚至索要捐助的理由。这时拒绝他还能让他还能让他改错,通过努力创造财富,还为时不晚。希望这种帮助能帮他懂得这个道理。

著名歌手丛手就是一个很乐于助人的人,对他人的无偿捐助数不胜数,但当他身患重症,弥留之际,他的受助这不来报恩,却来寻钱,这就是他帮助的结果,所以拒绝他们是十分必要的,既让他们受益,也让自己受益,也就是让他们懂得报恩吧!

帮助还是要帮助,不管对谁都应该让他懂得钱的难得,通过拒绝 也好,通过有偿帮助也罢!一个乞丐,一个没有右手的乞丐向一位中年人要钱,请求帮助,中年人要求他把门前的砖搬到院中,从院中搬回门前,乞丐就用一只手一块一块地把砖搬了一个来回,这时中年人才把钱给了这个乞丐,这个乞丐多年以后变成了一个富豪回来十分感激这个中年人,这份微薄的有偿帮助。正是它教会了劳动的深意。

拒绝的本身是为了让他成长,让他自食其力,教会他一个道理远比给他一点钱重要,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呀,希望他能够接受这份“拒绝”,并能够拒绝依赖。

学会互相尊重

胡外外

不久前,影星孙俪在资助学生向海清读三年高中后,并答应继续资助他读大学。向海清上大学后由于做了班干部开支开始增加,要求增加援助额,最终双方因为争执导致资助中断。对于这件事情,我认为人们对于慈善也应用心,无论是资助者还是受资助者都应尊重对方。

首先说接受帮助的人。接受帮助的人首先应该明白,这些资助并不是无条件的。与这个事例类似,前些年,丛飞去世前竟有人上门“讨要”资助。这种“弱者的暴力”归根到底体现了接受帮助的人缺乏对资助者最基本的尊重;没有尊重,便也谈不上感激了。别人并不对你负任何责任,怎么能如此贸然要求别人增加捐款呢?如此依赖捐款,又怎能独立自强呢?向海清反倒是应该懂得“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既然接受了资助,就要尊重资助者,珍惜资助钱款。和孙俪闹矛盾,一定有向海清的责任,而且是主要责任。

然而,资助者也应该尊重对方。也许是因为文化里缺乏相关习惯,我们与欧美等国家的人们行善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捐款时喜欢以自我为中心。我有钱,我就捐,便不再思考,甚至还有一些人以捐款为途径达到一些个人目的,花钱买名声。几个月前的芦山地震中,我国有很多公司进行捐款,而事后不少公司却把援助金额用于自己的广告宣传。相反地,几年前的日本地震中,全无捐款“攀比”。媒体最关注的不是名人、大公司的捐款金额,而是灾民最迫切的需要。我们对慈善观念的缺乏,常常导致捐款失去目的,甚至成为嗟来之食。资助应以慈善为目的,而且应该尽量尊重对方的需求。影星孙俪进行捐款当然是好事,但也有自我宣传的嫌疑。和向海清发生争执也是可以避免的,为何不能以更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比如协商)?因此,孙俪恐怕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责任。然而,在谴责之后,也应该认识问题的根源:缺乏尊重。无论经济能力的大小,大家都是平等的。我们需要进行相关的道德教育,但也更需要从自身做起,改变自己的行动,学会尊重对方。不然,在一个缺乏互相尊重的社会里,必然充满矛盾,谁也不会快乐。

总之,慈善并非那么简单,而应用心尊重对方,体谅对方。

没有谁对你的资助是理所应当的

从婧雯

日前孙俪停止资助向海清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孙俪原本答应向海清在他考上大学后每月资助他500元,可是向海清却因做了班干部等诸多原因花销增多,而提出可否增加资助额的请求,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孙俪停止资助。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不能绝对地说谁对谁错,但我觉的事情的主要矛盾在向海清。因为孙俪对他的捐助本就是出于好心,并非天经地义,对此他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感恩,而不是去索取更多的援助额。

其实,对于向海清由于做了班干部等原因使花销增大而去向孙俪询问能否增加资助额这一事实我可以理解,但是随后他与孙俪发生争执这件事却的确是他的不对。因为如果孙俪答应,这固然是两全其美,但不答应,孙俪也没有任何的不是,毕竟她并没有义务去承担向海清的一切花销。而如果当时向海清就此接受这个事实,那么两人也不会发生争执,但从结果来看,他一定是坚持要求增加资助额,在他看来,孙俪就应为他所有的生活费买单。而也就是这种不正确的心态它导致了最后孙俪停止资助的结局。

再有换种角度来看,我觉得孙俪不答应增加援助额是对的,她这么做也一定是有她自己的想法的。首先向海清这种钱不够花,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去解决,而是去向资助者索要更多的资助额的行为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作为一名大学生,他已经有能力去用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了,现在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比比皆是,而他却没想到要靠自己的力量。其实这就是孙俪之前3年无条件的捐助让他已经有了一种很强的依赖心理,以至于现在让他认为孙俪对他的资助是理所应当的。

而如果孙俪这次再答应他,便是对他的纵容,会让他这种不正确的心里继续发展,而那样的后果是十分可怕的。就像之前一些被丛飞资助的人,当丛飞身患胃癌卧床不起,且经济上已经十分困难时,竟打电话甚至上门索要资助款,索要无果便骂他是骗子。那些忘恩负义的人就是对丛飞无条件的资助严重产生了依赖性,甚至可以说是对白来的好处上了瘾,然而一旦天上不掉馅饼了,他们不仅不会去反省自己,反而会怨天尤人。

所以说孙俪停止对向海清的资助恰恰是给他敲响了警钟,是为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依赖心理,从而去改变它,重新变成那个能够自力更生的向海清。孙俪的所作所为不仅是正确的,更是可以改变向海清一生的!

在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也就没有谁对你的自主是天经地义的,作为被帮助的人,我们首先要学会去感恩,而不是去一味的索取。一个人在物质上可以是缺乏[]的,但在道德上却决不能有缺陷。一颗感恩的心,应该是伴随着我们一生的……

资助为的是独立

刘书韬

日前发生了一件事。孙俪捐助向海清完成了高中学业。当向海清上大学以后,以做班干部等理由向孙俪索要更多资助时,双方发生争执,导致孙俪停止了援助。

我对孙俪的做法表示赞同。我认为,援助为的是独立,不独立就不能在社会上立足。如果捐款让受捐人产生依赖,停止捐款很有必要。上大学之后,向海清有能力勤工俭学。已经成年的他还向孙俪索要更多援助,这体现了他对援助的依赖。孙俪此举看似无情,其实是给向海清敲响警钟:受捐人应当自立自强。

由于人民素质的提升,捐款的善举在中国越来越多,捐款额也越来越大,受捐对象往往是生活困难的学生。有的学生在受捐过程中渐渐表现出依赖心理。一种依赖是他们对捐助不加珍惜,花钱无度,这是他们个人的问题,而另一种不自主的依赖则是捐款产生的副作用了。在受到长时间的捐款之后,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比别人更早地独立,反而由于受到捐助,没有近忧,就不向长远打算。依赖心理的产生,让捐款达不到预期目的与效果。

那么,怎样减小这种副作用呢?我认为,关键在受捐者自己。家境贫寒的他们一定想过改变困境,但是为什么渐渐不求上进,衣来伸手了呢?他们没有树立远大的志向,为自己家境得到些许改善而满足。他们没有强烈地意识到受捐助是暂时的,自立自强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困境。海伦凯勒说:“把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我认为,受捐者可以把每一天当作受捐助的最后一天。这样,他们才能学会管理金钱,学会在社会上生存,树立远大理想,渐渐独立。

此外,捐款者在过程中的作用也很重要。种树郭橐驼的故事告诉我们,种树要顺应树的本性。我认为,家境贫寒的受捐者,他们的本性便是奋发图强,而这需要捐助者经常与受捐者进行交流与疏导,让他们在精神上也得到鼓励。在发现他们产生依赖心理以后还继续捐款是盲目的。这样惯着他们,并不是顺应他们的本性,就像郭橐驼说的那样,“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我想,孙俪是在了解向海清、把钱花到不正当的地方等情况之后才决定停止捐款的。唤醒受捐者的独立意识,是捐款者的责任。

捐款为的是独立,为的是有朝一日停止捐款,让受捐者在社会上立足。受捐者的独立意识和捐款者的责任意识,当这两个意识得到了提升,捐款的副作用会降低,捐款会更好地达到目的与效果。

资助并非理所应当

薛芳菲

影星孙俪曾资助向海清上高中和大学,但因其日常花销益增并请求增加援助额,争执过后孙俪停止了资助。这件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究竟是谁的错?我认为两方都有。主要原因在于向海清不懂得知足也不懂得自助,而且认为自己得到的自助式理所应当的,但这正是孙俪不恰当的自助方式导致的。所以不论是资助方还是被资助方,都要认清资助并非理所应当的。

向海清不懂得自助。每个人都会碰到各种困难,这时,我们应该首先想到自己,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解除困境,而不应该首先想到依靠别人。向海清被停止资助的一个原因就在这里,他不会自助,不会依靠自己的努力来走出困境。面对经济拮据,他首先想到了请求增加营业额,但作为一个大学生或者成年人,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来完成自己的生活,他可以选择区勤工俭学,而不是直接伸手要钱。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向海清认为自己获得的资助是理所应当的。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是理所应当的,更何况是资助。别人给予的帮助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是自己在家常燃的炭火。一旦别人送来的炭火被认为是理所应当,那么自己也就失去了砍柴的动力,也是不懂得自助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一篇文章,讲了一个老人向很多贫困的学生寄书来寻找资助对象,最后他给了唯一一位回信感谢他的人资助,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一种给予是理所应当的,没有什么是必须和应该的。所以,没有一种领受是可以无动于衷,心安理得的。虽然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感恩,但是这句话非常在理。向海清申请增加援助额,反映了他认为孙俪的援助是理所应当的。如果他不这样认为,面对经济拮据他决不会申请增加援助额甚至与孙俪争吵,而是会自己勤工俭学走出困境,并且一直会感激孙俪给予他的资助。

向海清认为自己获得的资助是理所应当的,这当中当然也有孙俪的问题。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孙俪从向海清高中时就资助他,到了大学依旧如此,相当于“授人以鱼”。虽然在资助上没有“授人以渔”的方面,但是单纯的给钱只会让被资助者产生“这是理所应当的”的想法和感觉,对于被资助者的发展和思想都没有好处。当一个人习惯了白给的、不用付出代价或者履行义务的资助,或者任何东西后,都会不自觉地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这时,一旦你停止这种给予,他不会觉得正常,还会认为你做错了。孙俪长时间的无条件资助更是加重了向海清的这种心理。

向海清的事情告诉我们:如果你正在被给予帮助,那么告诉自己这不是理所应当的,而且要时刻心存感激和知足,在困难时要会自己努力;如果你正在帮助别人,那么别让他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

相助还是“施舍”

魏可欣

前些日子曾有一件事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影星孙俪在向海清高中时对他进行了三年的资助,后因为上大学当了班干部等原因,当向海清向孙俪表示能否增加资助时,双方发生争执,导致孙俪停止了捐助。本是一件初衷极好的事情结果却让人扼腕叹息,对于这件“好心办成的坏事”,有人说,孙俪的停止捐助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很可能会毁了一个孩子的前途,然而在我看来,孙俪停捐这一举动,正是她对向海清负责任的表现,是她对自己好心造成的“坏事”一种及时的补救,也许会造成一时的困窘,但是从长远来讲,这一做法才是从根本上解决向海清“贫困”的唯一良方。

想必每一位读到这则消息的人在第一刻都会发出如此感慨——这向海清怎么这么“不知好歹”!人家孙俪无偿捐助你已经是人家心善好施,你不但不知道感恩反而还要求增加援助?!没错,先不谈孙俪停捐举动的对与否,向海清的“无理要求”是这件事的导火索,如果没有他的增助要求,这件事或许根本就不会发生。他所缺乏的是最基本的自强自立能力与品质,是作为一个人应该为自己尊严而奋斗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品质的缺乏,导致他依赖于捐助而不思自强,最终导致这场“好心办坏事”的发生。当然,向海清的增助要求是一个导火索也仅仅是一个导火索,究其根本原因,他的种种表现也仅仅是内在原因的一种外现。

不知各位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孙俪在向海清上高中时,曾对他进行过三年的资助。乍看起来,貌似是一件让人津津乐道的“名人慈善捐助资优贫困生”的事情,然而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曾想过,或许正是这几年下来的“无偿捐助”导致了向海清的“不知感恩”“依赖心理”“不自强自息”。孙俪本意显然没有错也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不妥之处在于她的捐助方式,与其说是无偿捐助,能不能称之为一种变相的施舍呢?无偿捐助固然无私,但长久的无偿必然会造成弱者的依赖心理,会让被捐助者产生“我接受捐助是天经地义”的心态,这种心态往往会使人忘记做人要自强的尊严,当一个人以弱为荣,向善者伸出手来索要援助时,施舍也已不足以形容,或许,这就是所说的“弱者的暴力”。曾有一位摄影师到非洲援助非洲儿童,他先叫来孩子们帮助他把援助物品搬下车,再以“报酬”的形式将本应无偿捐助的物品发给孩子们,问其原因,他回答道:“我不想他们把接受别人的援助当做一种习惯。”三年的无偿捐助显然已经开始让向海清产生了这种“被援助是一种习惯”的心态,而孙俪或许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悬崖勒马,果断停止了捐助,一时的疼痛总好过一生的遗憾,“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其等到向海清真正沉溺于弱者的资本而不思进取之时再后悔,不如在现在就将这种非正常的心态扼杀在摇篮里,孙俪的做法,可谓明智之举。

在如今这个宣扬“大公无私,无偿奉献”的时代,我们的“无私”会导致多少“暴力的弱者”出现,会养活多少社会蛀虫,无偿本无错,我们不应打着“无偿”的幌子去“施舍”,真心相助不应仅仅是物质上的馈赠,精神上的引领与一颗真诚的相助之心也是必不可少的,将心比心,只有发自内心的去帮助,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捐助不是义务

眭艺

近日,向海清与孙俪的捐助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我看来,这件事情或许双方都有考虑不周、处理不当的地方,但我认为,捐助不是义务,不能因为自身的种种原因成为索要他人捐助资金的理由。

首先说,人们捐助的目的往往出于善意的帮助,它是无偿的,不求回报的,但同时也是捐助人一方的意愿。所以,善意的捐助并不是一种义务,我们应当站在感激捐助者的角度,努力地将他们的捐助款最大程度地利用起来,而不是站在“我是弱者,你理应帮助我”的角度向资助者提高、索要资助金。

其次,作为被捐助的一方来说,理应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向海清在向孙俪询问能否提高资助金额时,他已经是一名大学生,是一个成年人,是处在理应自食其力养活自己的年龄阶段。或许,向资助者提出能否给予更高的援助金额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但是,在这之前,为什么不考虑参加一些有劳动报酬的活动来填补自己经济上的空缺呢?难道高中时被无偿捐助了三年,就能理直气壮、理所应当地要求上大学也要被资助甚至提高捐助吗?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希望工程的那个“大眼睛女孩”苏丽娟,她在接受了希望工程几年的帮助以后,自己放弃了捐助,成功地考入了大学,勤工俭学,养活自己,帮助家里分担生活的重任。这样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不才是我们所应学习的吗?

最后说说为什么这件事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因为资助人的身份太特殊了,她是一名影星,每天光鲜地出现在大众眼前,穿着名牌服装,拿着比常人高出很多的工资收入。社会上大多数人无法达到这样的收入,一些人难免产生带有嫉妒、不公的心理认为她的捐助本就是一种“义务”。正如王小波说的那句话:“人一切的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所以,我们把内心的这种不平衡,扭曲为了一种指责,一种错误的偏见:那些过得比我们好的人,捐助他人是应当的,被捐助者无条件地提出增加援助额也是应当的。既然你们有能力,你为什么不捐助更多呢?

实际上,这是种错误的认知。假设,我们将“影星”换为“默默工作、平凡普通的一名公司员工”或是换成“辛勤付出的环卫工人”,那么,仍然会有如此多尖锐而刺耳的声音指出:“你为什么不尽‘义务’多多捐助”吗?

换个角度、换个立场、换个身份,我们便会发现,捐助不是义务。我们也不应当带着仇视、责问的态度之质疑那些过得比我们好的人。捐助本身即是一件善良而美好的事。我想,无论是被捐助者还是大众都应带着一份感激的心情去对待那些无私的捐助者。无论他是光鲜的明星或是平凡一如你我的普通人。毕竟,捐助本身不能用物质金钱的数额加以衡量,我们也不想在自己尽了一份力的时候,无端的被别人指责道:“你为什么不多捐助点”吧。

不要把受资助当做理所应当

李其铮

日前,孙俪一直资助的学生向海清,因为上大学后当上了班干部,便以此为由要求孙俪增加对其的资助金额,导致二人发生冲突,因而孙俪停止了对向海清的资助。在我看来,孙俪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此时拒绝对向海清进行资助,便是对他最好的资助。

起初孙俪资助向海清,一是由于自己的爱心和慈善事业,二是由于向海清确实需要这一笔学习和生活上的费用。但是这几年来,向海清似乎过于依赖于孙俪的资助,甚至把这种善意的援助当做是理所应当的义务,实是令人叹息。而孙俪的停止资助,或许也是认为自己的资助和善心早已失去了初衷,成为了向海清予求予取的借口。

其实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有许许多多的受捐者可谓“要钱如讨债”,仿佛自己才是那个占据主导地位的领导者。比如重庆的大学生张洪,被好心人捐助了两年却从未曾了解过捐助者的身份或是资助金额;再比如那个让人永远沉痛悲哀的例子------丛飞,这个资助了无数学生,改变了无数孩子命运的人,在胃癌晚期还被受捐者要钱讨债,甚至是侮辱、谩骂和谴责……有太多太多的人将受资助看作是自己悲惨境遇的犒劳和安慰,认为是理所应当的回报和享受,却从未想过那些资助者不求回报的奉献与付出。正是他们这种病态的心理造成了人格上的缺失,也正是因为这种坐享其成的逐渐懒惰,让原本充满爱的资助成为了阻碍他们成长发展的蛊惑。

试想,倘若所有受资助的人都像如此一般,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感恩,只将别人的爱心当做是对自己的补偿和理所应当的给予,那么还有谁会袒露自己的爱心,奉献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呢?那么那么真正需要帮助的孩子,便也会因此而失去改变命运的机会吧?

要知道,没有任何一种帮助是理所应当的。

假使将别人的资助看做是善举,在心里多保留一份感恩和知足,那么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曾经有位受资助学生的瘫痪的妈妈说过,“我给他说,儿子,在你上大学前,必须做一件事,那就是给所有帮过你的人做一件事。以此感谢他们。”并一再告诉记者,“受人滴水之恩,定当以涌泉相报。”这样的一份感恩着实令人敬佩和感动,不把资助当做是理所应当的付出,才会明白资助的初衷是为了传播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也会遇上受到别人帮助的时候,不要把这些看做是应该的,应该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用真心去回报那些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更好,才会充盈着更多更多的爱和善。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张弛

影星孙俪在向海清上高中时,曾对他进行过三年的资助,并答应他在他考上大学后每月提供500元生活费。然而,由于花销过大,在上大学后的第三个月,向海清请求孙俪增加援助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导致孙俪停止了捐助。诚然,向海清既然已经考上了大学,就完全有能力通过勤工俭学自己赚钱,却依然向孙俪索要更多的资助,他因此而遭到拒绝,可谓自食其果。至于孙俪,一些人对她的爱心称赞有加,并对她资助了一个“白眼狼”惋惜。但孙俪在这件事上就没有做得不妥的地方吗?向海清这种行为正归咎于孙俪长期的无偿捐赠;她当初与其“授人以鱼”,倒不如“授人以渔”,教会向海清自力更生,而非坐等捐助。

每个人都有其懒惰的一面,这种品性或表现在一个人身上,或潜藏在一个人心中,长期无偿的援助,易让人形成一种“这是理所应当”的意识,使得这种品性被不断放大,以致弱化一个人的斗志,萎靡一个人的精神,成为其人性的弱点。一旦停止援助,这类人就往往会不知所措,难以独自生存,立足于社会。可见,“授人以鱼”的行为固然有其积极意义,能化解他人的一时之急,但并非长久之策。待他人的燃眉之急得到解决后,“授人以渔”才可谓真正的良策。

捐助的物资迟早要被消耗殆尽,大多数受助者会选择再度索要捐助,这时,倘若捐赠者满足了这种要求,继续“授人以鱼”,则受助者又大都会有第三次索要,长此反复,便形成依赖,使惰性愈发膨胀。毕竟,索要是一种最为简便而轻松的方式,以一种弱者的姿态便能换得他人的怜悯与帮助,而自己不废吹灰之力,即使遭到拒绝,于己也没有什么损害。

然而,只顾坐享他人的劳动成果,会让人失去独立劳动的过程,而这种过程恰是最宝贵的。在自食其力的过程中,一个人或许会遇到很多挫折和迷茫,却能从中吸取经验,增长才干,深化认识,磨砺品性,获得成长。失去这种过程,而只顾满足自己的一时之需,无疑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所以,长期“授人以鱼”只会适得其反,倒不如“授人以渔”。前者只是不得已的应急举措,而后者才真正关乎长远效益。将方法和技能传授给他人,使之学会自己创造财富,从中长期获益,其意义远比单纯的物质捐赠大。受助者学会技能后,在实践的过程中自然会感受到物质财富的来之不易,从而对其更加珍惜,体会到授渔者的良苦用心,成为一个有尊严的财富创造者,而非一个懦弱懒惰的乞讨者。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下,一个人独立生存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帮助他人,切不可只为他人看到眼前利益,将帮助与物质财富一昧地等同,而要从长远考虑,以正确的价值导向,教会他人谋生的方法,从而使他人能立足于社会,实现自己的价值,唯有如此,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帮助。

“孙俪与向海清的捐助纠纷”(二) 孙俪捐助向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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