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唐政办函〔201 唐山取暖费补贴标准




唐山市大幅上调企业在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
(2012年9月26日)
唐山《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唐政办函〔201 唐山取暖费补贴标准
为减轻冬季取暖成本增长给企业职工增加的负担,记者昨日获悉,近日,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唐山市政府研究批准,唐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唐政办函〔2012〕207号),对市属及市属以下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由最低不得低于每人450元、最高不得超过每人1400元,提高为最低不得低于每人1240元、最高不得超过每人3502元。新标准从2012年采暖期开始执行。
据了解,在标准范围内,企业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内部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及办法。取暖补贴列入企业经营成本。这次调整企业在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是唐山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项具体举措,将有效解决企业间因经济效益差异而导致职工冬季取暖费用补助参差不齐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企业职工的生活条件。记者了解到,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围绕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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