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王兆峰博士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在刑辩的路上

——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王兆峰博士

王兆峰 律师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业领域
刑事诉讼,建设地产,劳动保障,知识产权。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2004年曾在英国剑桥大学做短期访问学习;2009年曾在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习。

业务经验
曾在北京市级检察机关工作,担任研究室副主任。现任德恒诉讼仲裁专业委员会总干事。
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王兆峰博士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担任多家媒体及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主办、组织处理刑事疑难案件和项目难题。曾办理涉及公司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大型银行债务纠纷、企业债务纠纷、建筑工程事故案和外资企业投资纠纷等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和非诉讼项目。

职业传略
王兆峰的职业之路源自于其对刑事法律的执着梦想。上世纪80年代末期,法律对于国人还是稍显陌生,而王兆峰作为一个遥望未来之梦的学子,用法学专业铺就了自己高等教育的第一步。那时的课程里,他的刑事法律成绩总是最好的,自然而然地,他对刑事法律专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意无意将更多地精力放置于刑事领域的钻研,校内举办刑事法律领域相关的竞赛,夺魁便成了常有之事。
大学毕业后,王兆峰选择成为一名职业律师,当第一次在实践中接触到刑事辩护业务,他就沉迷于刑辩中的激烈对抗,也逐渐清晰自己疾恶如仇的性格注定此生职业生涯将与刑事领域紧密相连。
对知识的渴望让王兆峰选择了继续深造,在硕士专业的报考时,他放弃了学子趋之若鹜的民商法专业,毅然报考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刑法专业,并以专业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被录取,师从陈兴良教授,步入刑事法律理论的宏大殿堂。王兆峰被刑事法律所触及到的人文关怀所深深吸引,他曾说过:“我从来不觉得法不容情,相反,法律中的每个法条都凝结着人类在解决社会犯罪——严重的社会冲突中所饱含的深情……”
硕士毕业后,王兆峰进入了检察机关工作,先后在区级、省级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过,大量鲜活而纷繁复杂的刑事案例既检验了他掌握的理论,同时又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在思考这些问题的过程中,王兆峰写下了数十篇的案例分析及理论研究文章,先后发表在《法学》、《人民检察》、《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知名报纸杂志。
司法实践再度让王兆峰深谙学以致用中理论的重要意义,于是他选择了在事业上升期时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陈卫东教授,进一步提升自己理论知识的高度,运用到实践中,他看问题的层次与角度又有了不同。考虑到自己的职业规划,王兆峰再一次清晰地看到律师相对于其他职业,民间立场更富有挑战性,也具备更大的言论自由度,所以博士毕业后,他回归到律师群体中,坚定了自己的职业之路,开始织梦。

律师之路
由于之前的执业背景,所以进入律师行当后,王兆峰将自己定位为诉讼律师。进入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后,王兆峰律师任诉讼专业委员会的总干事,负责全所诉讼业务的开展,担任中国金融时报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并先后主办、组织或参与办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债务纠纷案;于某与国家体育总局纠纷案;上海圣奥集团商业秘密被侵犯维权案;中国重汽集团债务纠纷案;广东粤财债务纠纷案;美国精细公司与南京某药厂合资纠纷案;江苏徐州裕朗公司股权纠纷案;建设银行吉林通化分行债权纠纷案等一大批涉及面广、争议标的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民事案件,为客户挽回重大损失,获得良好口碑;同时主办了中国老鼠仓第一案;广东科龙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央视大火案;海希盟公司原董事长合同诈骗案;齐鲁银行相关刑事案;以及邓某某刑讯逼供案;重庆李某、吉林张某某、辽宁张某某等一系列重大涉黑案件,这些案件在当地影响甚大,由于王兆峰律师注意办案方式、方法,不仅取得当事人及家属的好评,也获得相关办案机关的认可,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出色的执业成绩使他2010年获得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称号,并分别担任了西城区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这些年的执业生涯加深了王兆峰对刑事司法的认识,也逐渐意识到了刑事司法领域中的深层问题,如同办理案件时找到矛盾的突破口一般,如何获取解决刑事司法实践种种问题的突破口,已成为王兆峰工作的内容,甚至是工作重心。为了完善刑事司法理论与实践,提升行业的社会地位,推进中国社会刑事辩护的进步以及社会公众对刑事辩护价值的认识,虽已步入中年,但是仍怀着一腔热血,奔走呼吁。这些年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通常的状态不是在参加行业论坛或学术会议,便是在参加行业论坛或学术会议的路上。不仅如此,公众逐渐从各类媒介中认识了一个性格耿直的王兆峰,他数十次参加电视台的节目访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山东卫视《天下父母》、山西电视台《见招拆招》等,接受《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等报社的采访,为中国刑事司法推进建言进策。同时亦经常通过网络媒体进行社会普法以及行业培训,用他的话说:“力之虽小,量之无穷”。
王兆峰不仅关注自身的职业素养,还应邀参加行业辩论赛并获得优秀辩手的称号。强烈的职业使命感让他亦注重年轻律师的培养,于2012年组织对西城区律师进行专项培训,参加全市律师辩论赛,并获团体冠军。

学术情结
1999年至2003年期间,即王兆峰在检察院做检察官时,他就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兼职讲师,主讲《刑事诉讼法》、《犯罪学》等课程,将自己作为公诉人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生动案例结合到课堂的理论中去,生动而富有深度,深受学生的好评。
从2009年开始,王兆峰在中国政法大学开设了“刑事诊所”的课程,借鉴了自己曾在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习期间所学到的教育模式,最大可能地展现司法实践的魅力。该课程采用小班授课,充分保证授课老师关注到每个学生的需求,更是用心地以圆桌授课的教学环境,意在表明师生之间的平等,拉近双方距离,凡进入该课堂的人,都可畅所欲言。课堂上无论谁都可能成为某个案例中的当事人,代理人甚至是司法机关的执法者,为了维护己方立场,学生们绞尽脑汁,短短几个小时冲突不断,高潮迭起,一个几十平方米见方的小小课堂,嫣然已变成生动的司法实践现场。加之王兆峰诙谐幽默的授课语言,使该课堂时常传来欢快的笑声。目前,该课程已成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品--牌课程,也成为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
与此同时,王兆峰应邀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清华大学作学术讲座,力争把自己的所感、所悟、所想传播给更多的学子,效果无疑是成功的,王兆峰被中国人民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聘为兼职教授,辅导硕士研究生,并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的副所长。在此期间,王兆峰又前往美国康奈尔大学进行访问学习。他就是这样,一个热衷于思考和学习的人,他经常说到:“工作的时间越久,越发觉自己的知识不够用,也就越感叹自己书读得太少。法律这个专业涉及的知识面不仅广,更新换代也快,每到一个时间段,如果不给自己充充电,心里就发慌”。事实上,这些年王兆峰的学习与实践的轨迹也的确如此。在这种不断地理论研究及教学与司法实践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他逐渐充盈着自己,主编了《民权法宝》、《经济合同法新释》,参与撰写了《刑法全书》等多部著作。

社会参与
王兆峰之所以热爱刑法领域,并非爱之冷酷的一面,正像他之前曾说的,他热爱的是刑法内所蕴藏的温情。所以尽管王兆峰面色冷峻,但实际上内心却是个极度热忱的人。除了关注自身行业的建设,同时也热衷于行业之外及公益事业的发展。汶川地震后,他不仅积极捐款,更关心汶川的重建工作,在汶川重建研讨会上提出自己的建议与见解。他还一直关心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为非政府组织“真爱教育机构”捐款,且长期担任该机构的董事及法律顾问,推动了机构工作的进展,并为农民工子女普及法律课程,寄希望借助于法律的羽翼更多地保护这些成长中的孩子。
通常社会公众一提及律师,便想到正襟危坐的形象,但这只是王兆峰在工作中的形象。而在生活中,他却是个“性情中人”,他擅赋诗,喜作画,更热衷于书法,他乐于将生活的感悟倾情于其中。他参演了徐松子导演的话剧《奥伦达》以及经典剧目《复活》,演出成功后他以《奥伦达》男主角的身份多次巡演,所到之处,无不掌声雷动,谁也想象不到这样一个成功演绎生活的人在话剧之外真正的身份竟然是一名执业律师。的确,生活与工作是相通的,生活的态度决定了工作的态度,工作的态度又决定了职业的定位。什么是一个成功的律师?王兆峰无疑是位多元化的律师,在笔者心中这点难能可贵,成功也自当是其应有之义了。

一天化解划款危机
某年某月某日,王兆峰刚在一家报社处理完一宗案子,手机响起,所主任在电话中告之王兆峰,律所的美国客户在南方某地遇到了麻烦,事情很急,需要马上去处理一下。王兆峰来不及回所里换件衣服,从报社冲出来,直接跳上出租车直奔机场。美国客户早已等候在那里,购票、安检、登机,等在飞机上坐定了,才得空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美国客户在某市与一家当地公司合资成立了一个化工公司,由于合作不睦,对方竟然带人闯入公司财务室将空白支票和印鉴抢走,填写后到银行要求划转公司账户上的资金。支票是见票即付,公司资金正面临被划走的危险,而一旦资金被划走,公司将蒙受近千万元的损失。
客户一脸焦急地望着王兆峰,眼睛里充满了忧虑。必须马上阻止这种行为!走刑事还是走民事?一路上,王兆峰律师的脑子飞快地转着。但不管怎样先得和银行取得联系。飞机一落地,王兆峰律师马上拨通了银行行长的电话,告诉他划转美国客户资金的支票有问题,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请他务必见到王兆峰律师后再决定是否划款。
赶到银行时,天色已晚,行长在他的办公室等着王兆峰,他简单向王兆峰介绍了案情后,王兆峰提出了阻止划款的请求。行长一脸为难,说:“对方提供的支票形式符合规定,银行有见票即付的义务,除非你们有司法机关的证明或指令,否则银行必须无条件支付”。王兆峰从本案的特殊性谈到外商权益保护、再谈到城市形象、投资环境,费尽唇舌,行长终于同意暂停支付,但只暂停一天,24小时之后如果无法拿到司法机关的证明或指令,银行就要划款了。
只有24小时,不,真正的工作时间还不足24小时。从银行出来,王兆峰直接去了派出所,值班民警问明来意说:“领导不在,他无权开证明,而且盖章的人也不在,明天再来吧”。第二天王兆峰律师带着客户一早再次来到派出所,见到所领导,但他们说本案有内部经济纠纷嫌疑,不好立案。即便涉嫌行政或刑事违法,也得等传唤相关人员,问明情况后,才能决定是否开证明。至于被传唤的人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能开出证明,不好答复。
坐等证明?还是另寻他途?时间紧迫,万一坐等贻误了时机,账户资金被划走怎么办?不行!王兆峰建议美国客户去法院寻找出路。到当地法院后,法院同意民事诉讼立案,但要求必须提供担保,才能冻结涉案账户。美国客户已对本地投资失去信心,听说又要拿钱担保,连声说“NO”。再说中美存在时差,从美国账户打钱过来作担保同样需要时间。
此路不通!王兆峰在法院的立案大厅焦急地踱着步子。突然,王兆峰想,如果走公示催告程序就可以绕过担保这一关,而且如果立案成功,法院签发止付令,同样能达到阻止银行支付的目的。对!就走这个程序。与法院沟通后,立案庭没有提出异议。王兆峰拿出电脑打写催告申请,接着打印、办理立案手续、交公告费。
下午3点22分,当法官陪同王兆峰来到银行,将止付令交到行长手里时,行长幽默地向美国客户作了胜利的手势。“谢谢你!”美国客户操着生硬的汉语微笑答谢。
王兆峰:“从事律师职业这么多年,经常有人问我,一个优秀律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我觉得,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无法简单下结论。在办理上述这个案件中,我总结律师最起码应当具备这样几个素质:‘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判断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幸亏我对案件的性质和症结判断准确,没有误入歧途,为事情的解决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幸亏我多年来从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使得自己在面对紧急复杂的案情时,没有乱了方寸,清醒地对形势作出了准确的判断,选择了合适的方案;幸亏我在读书时认真刻苦,程序、实体等相关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稔熟于心,灵活调整、选择了妥当的处置方案;也幸亏与银行、法院的沟通还算到位,使他们充分地理解了我们的困难、意图,并及时配合我们化解了这场危机’”。
行者无疆,一个优秀律师自我提升、实现和超越的过程永无止境。当然,如果你是一位出庭律师,还需要具有快速的应变能力和娴熟驾驭语言的能力。为了应付快节奏的工作方式,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恐怕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是有点职业理想的,这个无关乎年龄,即便有一天我白发苍苍,法律需要我,那我便是要鞠躬尽瘁的。”王兆峰如是说。
当然,也正是这些信念让王兆峰律师的生活纯粹而快乐!

《中国当代优秀律师》(法律出版社出版赵伟主编)、中国律师年鉴网——名律访谈

http://www.yearbooklawyer.com/sites/lawyer/detail_201308211848251404_c_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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