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晓军:我们是真正贺绍强案的受害者

报社编辑及关注贺案的朋友们:

我是贺绍强性骚扰案的受害者。 一年多以来, 贺绍强性骚扰及贺梅案引起了轰动, 媒介上也一直在报导. 但我想告诉大家,至少关于性骚扰部分的报导有很多地方是严重失真的. 这些错误的报导不仅助长了恶人的威风,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事实真相, 并深深地伤害了真正的受害者。 下面叙述一下性骚扰案和所谓罗秦被打案前前后后的大概经过。

1998年8月下旬,我进入孟菲斯大学商学院MIS 本科读书。 当时我托福考了500 多分, 英文仍然不是很好, 对校园的一切都不熟悉。第一个学期开始时我报了6门课,于期中考试前退出一门,在学期末以4A,1B的成绩通过了其余5门课。

我先生于九月底拿到了亚特兰大市的工作邀请。当时我们商量着我是否离开孟菲斯随他去新的地方。我们跟那里的几所大学联系过,回答都是: 入学要求最低托福550分。 而我要在那个地区入学的话, 必须重考托福, 而这不知又需要多久。我对先生说: 你先去工作吧, 在那边继续帮我打听学校的事,也许我在这里读一两个学期后转学过去,那时学校就不要求托福了。时间对我来说很重要。当然后来因为官司及各种原因,我直到毕业才离开孟菲斯。

我先生离开10天后星期天(10月11日)的上午,那天是秋假(Fall break), 我去图书馆旁边的电脑室去写作业。因为是第一次用学校的电脑, 我的Password 又不对, 无法打开电脑, 只好去找lab assistant寻求帮助。当时在服务台工作的贺绍强非常热情, 不仅帮助我打开了电脑,给我讲了一些用电脑的知识, 还说如果我们互留下电话号码的话,今后有什么问题他可以帮忙。贺留下了他的名字及电话,我也写了我的姓名及电话。 在我做作业期间,贺曾来到我的桌子前询问我有没有事要帮忙,我说没有。 他当时问了一些关于我的现状, 并说他知道我先生刚找到工作。 大约1:00 左右,贺又过来对我说: 2:00电脑室会关闭,他知道有校园内有另外一个电脑室会在此时仍会开放,他自己正好要过去,如我愿意的话,下班后可以顺便给我带路。在这里我根本没有邀请他补什么课。我进电脑室时,一个人用学生卡开的门,我只是跟着进入,并没有注意门上有什么字。由于在两点前我确实完不成手头的事, 这个人是中国同乡,又在电脑室工作, 自然也就相信并赞同等2:00时随他过去。

贺在2:00时招呼我离开, 在去英语系Patterson Hall 的十几分钟里,他对我谈的是学英文的技巧和一些学习方法,并再次说如果有困难他愿意帮助我。我十几年没进校门了, 入学后对很多事都不清楚,确实要咨询的事太多了,在此又遇到了一个“热心’的中国人,因而对他这些话题很感兴趣。贺在初接触时确实给人的印象是热情实在的,如果不把他在不同场合说的话来比较, 也确实不容易发现他的欺骗。 不仅我当时没有怀疑他的用心,后来他用谎言编织的故事不是也欺骗了一些人吗?

我随贺来到Patterson Hall, 因为他一直在说:你有什么问题要问的话,我可以帮助解答。我这时感觉功课可以晚一时做,花一点时间问些学业方面的问题倒是很有必要的。 他领我来到一个教室, 摆好手椅让我坐下。因贺当时在商学院读MIS硕士(他对公众一直说是经济学博士),和我同一个专业,我问了他几个关于专业方向方面的问题和几个课本中的语法问题。

没过多一会,贺说我问的问题太枯燥,建议劳娱结合,一起出去看电影。我回答说: 不想去。 贺又说可以带我去商店,我说没有什么东西要买。最后贺说:那去校园外好不好? 我说:我真的什么地方都不想去,我压力很大,在忙于功课。很短暂沉默后,我正在考虑去电脑室, 贺突然说:你很美,你知道我很喜欢你。并把手放在我肩头。 我感到很害怕,对贺说:谢谢你,我已经结婚了。 祝你好运。 说完就往出跑。贺拦住我的去路,我吓的直哆嗦,哭着求他放了我。贺根本不听,我与他抗争约一二十分钟,三个衣扣被解开,由于蓝色纤维长裤的隐形拉链在背后,贺在动态中没有找到,所以状态还好。贺也没有达到目的。 当我借机逃出教室后,贺追出来, 在楼梯口挡住我的去路并威胁说: 不要把今天的事说出去, 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我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类恶性事件。当我哭着回到家里, 刘教授在厅里看电视, 我直奔自己的房间, 拨通了我先生在亚城家中的电话。他的室友告诉我他不在家, 并会转告我先生。一个多小时后我先生打来电话, 我把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我先生当时建议报警,安慰我不要伤心, 他会尽快完成手头的工作,请假回来解决此事。(电话帐单上有号码显示。由于政府控告人没有去调电话帐单, 在法庭上让贺的律师钻了一个空子)。在我先生尚未回来的几天里, 我感到天昏地暗, 不之所错措。五天后星期五晚(10月16日)丈夫回来时, 我身上浮肿的部分已经消除,但肢体上的淤血瘢痕仍然可见。 第二天(10月17日)我先生在盛怒之下去学校警察室报了警, 后被告知当事人需要到场,又接我一起去叙述详情。

事件发生后,贺曾经给我写过email, 甚至打过电话。报案后的第二天早晨(10月18日), 我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的英文,但对我名字的发音很准确。经学校调查,值班人员叙述打电话人是一东方男子,除眼镜有所不同,其他特征与贺绍强相同。(见学校法庭纪录)

10月19日,校方及警方对性骚扰事件进行了调查。先同贺谈话,之后学校的官员向我了解情况,看了我的伤势,纪录了受伤的状态, 但没有拍照。这个失误也让贺的律师钻了空子。

贺绍强一边在警察局的自述里说我有精神病,向他借钱, 诬陷他等, 并欺骗美国警察说在中国妇女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之内不报案,警方是不予受理的。(见贺的陈述)另一边又请一些人找我谈话,要求和解,并请我撤掉这个案子。

贺太太曾经多次骚扰我,撒泼似地打电话,到电脑室与我纠缠, 甚至在法庭门外威胁我。

11月27日,我先生回孟城探亲,我们象往常一样带室友去购物。 在大中华超市遇到贺夫妇。 由于他们一直骚扰我, 我先生想当面警告他们停止骚扰。

双方争吵起来,贺居然报警说我先生打了他们。警察到达现场后问明情况, 看到没有任何打架的情况发生,便把他们的地址交给我们,并叫双方离去。 后来就是贺绍强为了扰乱局势,逃脱罪行,把贺太太送进医院留观一夜,制造了一个所谓被打打出血,陷入经济困难的骗局。

我想就贺绍强制造的几个骗局具体谈一下真实情况:

1)所谓被打打出血,造成经济困境。

我先生根本没有动手打他们。贺绍强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说法。 对学校说罗秦被打翻在地上( 学校有记录存档); 在警察局的起诉书中说罗秦被打撞在shoppingcart 上; 在医院的记录上显示, 罗被两个男人攻击, 撞在石头上,他在媒介上的说法更是版本不一. 更有甚者, 罗秦在法庭听证会上,向法庭展示了血迹斑斑的内裤, 说是被打大出血造成的. 这么严重的“伤情”又有这么实在的“证据”,难道法官是白痴吗?贺还在警察局的起诉书中说他们有现场证人, 但到了法庭又截然全无。

罗秦到底是否被打大出血?事实上,法庭及律师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得知,其一,商店的售货员证明双方确有争吵, 但无肢体接触; 其二,法庭调出罗秦的病历, 医生检查证明罗秦没有阴道出血,没有任何被打的痕迹. 留院观察一夜的原因病例上写的很清楚,是严重的滴虫性阴道炎(severe trichomonasvaginitis)。因此法庭在听证后根据这两点撤销(当然还有其他人证存档)了对我先生的起诉,更没有把这个荒唐的案子送到陪审团审理的事。

我们一直在咨询,如何出示罗秦的病例才算合法。 这是贺绍强欺骗公众的一个主要环节, 也是牵连贺的几个案子的主线。 如果我们展示了罗的病例,他们会告我们侵犯个人隐私。 不公布吧, 永远也无法让这个强有力的事实来证明他们欺骗的恶劣行为, 揭示几个案子的真相。贺绍强之所以造此假案,一方面想让警方感到性骚扰受害的一方的丈夫做事很恶劣,另一方面试图以此博得警方对罗秦同情,从而放弃对他性骚扰的追究,以便逃脱刑事惩罚。当然也为后来的贺梅案找了一个非常恰当的借口和理由。 如果人们同情贺家是在他们欺骗的前提下,那真相大白后,不仅同情者会感觉到心灵的伤害, 最主要的是贺家后果是极其可悲的。我想至少从两个地方可以搞到罗秦的病例:医院及法庭。朋友们应该去这两个地方取证,报社应该重新报道关于罗秦被打大出血骗局。

贺绍强曾说对此案表示异议。他說﹐打人案是陪审团即將开审前忽然被撤销的﹐原因不明。不过,他的律師认为法院的做法不合法。他目前仍保留对齊曉軍的丈夫提起訴訟的权利﹐包括刑事訴訟和民事索賠。按照贺的说法,即使法院撤销有陪审团的trial也是发现了什么重要的线索,何况法院从未安排过trial,贺只是欺骗公众而已了。如果说法官在听证会上掌握充分的证据证明罗秦没有被打,法庭怎么可能会安排判决庭(trial)呢?再说刑事案只有在判决了之后,案子不能重审,原告无法上诉(例如贺的性骚扰案,我是无法上诉的, 只有眼泪往心里流); 所谓被打大出血案根本没有上trial, 法院如有不合法的做法,在媒介的注目下, 还能不更正吗? 但贺太太的病例是白纸黑字的医疗档案, 不可改变.贺家确实可以重提此案,我们期待着法院能把调查结果,听证材料及证据公诸于众。但可悲的是贺的这个假案子永远也不会赢,因为事实证明他们没有被打,那个假案是他们诬陷,造假的证据。

2)关于和庭的说法

贺绍强称我为了帮助我先生而不惜尽一切力量告贺绍强。不错,是我们一直坚持上告性骚扰案, 为此坚持了四年, 后来终于走到了trail. 而企图和解的不是我们而是贺家.就他们动用的官方人士就不下两三个,中国使馆原教育处的李光明先生就是其中之一。李光明先生在1999年初给我打电话,让我不要压力太大,问我是否可以私下处理此事;贺还托他的律师JohnWalt与孟大协商要求和解(mediation)。在此我们可出示学校律师给我先生的信作为证据. 大学法律办公室的官员Ms. Story找我和我先生谈过话, 并反复转达贺绍强要求和解的愿望。贺的另外一位律师Mr. Warlton 曾经给我们的律师写信要求和解,有信为证。 一直是贺在要求和解, 为什么到了媒介上说我们要求和解呢?我先生陷入的假案子在贺编造后一年多被调查撤销了,而性骚扰案我们却坚持了四年。 我们有什么必要与其和解? 不可能。2001年4月,我们的律师通知我,贺绍强要认罪( plea guilty), 我当时很高兴。 那时法院的Mr.Blackwood处理认罪的案子。 据说是被告一方提出申请, 经Mr. Blackwood报到法庭, 被告才被安排去认罪法庭见法官。这件事贺对媒介说了吗?贺说他的律师都建议他认罪,和庭,他本人不同意。但为什么我们一次又一次接到他要求和庭的请求?难道这些律师都违背贺的意愿,在不同的时期,背着贺与我们联系的吗?当贺看到我坐在听众席位上时, 他与其律师交谈,并改变了认错的主意。贺为什么在和解目的未达到时,有认罪的意图呢? 这些事实在法院应该不难被调查出来吧?贺的这种颠倒黑白的行为,恐怕连他自己也会感到滑稽吧?

3)对我个人的诬陷
在我们报案后,贺绍强的计策之一就是从人品上诬陷我, 以便让人们认为我是性骚扰和贺梅案罪魁祸首,其实贺是害人必害己。
齐晓军:我们是真正贺绍强案的受害者

诬陷之一:关于贺诬陷我和刘教授同居
我和先生当时在先生找到工作之前与清华大学的刘教授和租一套两居室。刘教授是我先生两个要好的同学在中国多年的同学和同事。先生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6/300409.html

更多阅读

创造者才是真正的继承者 网游之神话创造者

我们常说要继承和创新。在继承和创新的问题上我的理解是: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继承是创新的基础,是创新的准备;而创新是继承的真正目的,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没有创新的继承不是真正的继承。所以才会说:创造者才是真正的继承者!在世界文

是大家太善良,还是贺绍强太狡猾? 狡猾的沃平

一个强奸女同学、遗弃刚三个月大的亲生女儿、丧尽天良的败类,却反复利用媒体将自己打扮成与美国法庭英勇抗争的“英雄”。大陆媒体不明真相,以讹传讹。不知道这里有没有知道潇湘晨报的,有没有湖南的朋友。希望发一组关于贺绍强的文字,没

声明:《齐晓军:我们是真正贺绍强案的受害者》为网友执笔画浮尘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