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邪教问题的认识与思考 入党对邪教的认识

对邪教问题的认识与思考

王必昆


邪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它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尤其是“法轮功”问题被揭批后,邪教问题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并以“法轮功”邪教为例,对邪教问题作一些理性的认识与现实的思考,聊作微弱而肤浅的关注。
一、邪教的本质及危害
1、邪教与宗教的区别。邪教并不是人们熟知的宗教,它与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宗教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一般都有其历史传承下来的经典和偶像,并形成了严密的思想和哲学体系。更重要的是宗教信仰自由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力,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而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与宗教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宗教中神、人是有别的,再有权威、再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也不得自称为神,邪教却自称为神;二是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公开的,僧侣在寺庙中公开讲经,神父在天主教堂中公开布道,而邪教则是秘密传教;三是宗教不反社会、不反人类,还要承担保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而邪教则相反;四是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骗财敛财,而邪教教主却大肆骗取钱财;五是宗教有自己的典籍和教义,邪教的所谓教义则是危言耸听的歪理邪说。
2、邪教的主要特征。一般而言,邪教组织主要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收钱财、秘密结社和危害社会等特征。教主崇拜是邪教组织的一大特征,唯教主是从,为教主而生而死;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自身的“神圣”地位,维持信众对自己的效忠的基本手段;编造歪理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群众时惯用的卑劣伎俩;敛取钱财是现代邪教组织的一大经济特征,现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骗钱敛财的暴发户;秘密结社表现为各种邪教通常都有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诡秘的联络方式,开展诡秘的非法活动;危害社会表现为各种邪教都具有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恶性质,都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此外,邪教的组织结构也大致相同,都是典型的金字塔型结构。“精神领袖”为塔尖,与处于塔底的广大信众相距遥远,由中间的“中层领导”来进行上下沟通。每个层次都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权力和不同的“知识”,从而构成极为复杂的组织结构。这样一种结构能够使“精神领袖”高高在上,同时又能有效控制整个组织。每个信徒都希望能够“上一个层次”,这将视他们对“精神领袖”的忠诚程度而定。最后,邪教一定会导致信徒走向极端,作出自杀、集体自杀或谋杀等过激行为,这已经是邪教的一个规律。
3、“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我们只要把“法轮功”组织的情况与邪教的主要特征进行比较,就可以表明“法轮功”的邪教本质。首先,“法轮功”及其“法轮大法研究会”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设立的”,李洪志是冒用“气功”起家,又冒用宗教术语、科学术语为自己的功法和邪说披上宗教的外衣。其次,“法轮功”大搞“教主崇拜”,李洪志自吹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还高,神化自己,企图从精神上主宰和操纵练功者。再次,“法轮功”实行严格的精神控制,通过引诱、“洗脑”和恐吓三步曲使练功人员进入痴迷状态,随时随地由“法身”监控练功者的思想和行为。第四,“法轮功”制造、散布了“地球末日论”、“地球爆炸论”、“消业说”等歪理邪说。第五,“法轮功”是秘密结社的非法组织,他们在北京设立了“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9个辅导总站,总站下设1900多个辅导站、2.8万多个练功点,发展“法轮功”练习者200多万人。第六,“法轮功”组织大肆敛取钱财,李洪志及其他核心人物成了暴发户,恣意挥霍。第七,“法轮功”肆意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策划组织了上百次非法聚集活动,具有强烈的反社会性,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综上所述,“法轮功”已成为一股对国家、人民和社会构成严重危害的邪恶势力,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
4、世界邪教的现状及危害。今天的世界上究竟有多少邪教,很难有一个准确的统计数目。据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全世界邪教组织约有3300多个,信徒有数千万人,被各种邪教迷惑者已超出1亿人。如今,邪教组织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均有猖獗活动,邪教问题业已成为一个新的、令人瞩目的全球性问题。邪教问题与其它全球性问题一样,它危害的已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某一个地区的安全,而是全人类的共同安全。自1978年美国人民圣殿教近千人服毒集体自杀事件至今,由邪教引发的恶性事件接连不断,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如教徒遍及西方多国的太阳圣殿教多次大规模集体自杀、美国大卫教派86名教徒葬身火海、日本奥姆真理教施放毒气致5500人受到伤害、乌干达“恢复上帝十诫运动”制造530名邪教徒被烧死等事件,真可谓骇人听闻,灭绝人性。我国的邪教“法轮功”已制造了围攻中南海、天安门集体自焚、进行反华活动等重大事件,已害死练习者、无辜人员1660多人,另外还有600多人因练“法轮功”而导致精神失常。
二、邪教产生的根源分析
邪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颗巨大毒瘤,其产生的根源十分复杂,涉及这方面的研究也很少。笔者认为邪教产生的根源有历史、文化、社会、经济、思想教育和法制管理等六个方面。
1、历史根源。宗教自原始社会就已产生,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也就自古有之,有着很长的历史渊源。历史上各种教派丛生的时候,各种魔教,也即今天所说的邪教也就鱼目混珠寄生其间,诱惑人们步入歧途。
2、文化根源。邪教的产生有着深远的文化背景,文化背景不同产生的各种邪教其歪理邪说、危害方式也不同。中国传统文化受儒、道、佛的影响较大,各种邪教也就描绘着或儒或道或佛或气功的文化色彩,以修身养性来迷惑信众。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群众文化生活馈乏,精神文明建设滞后,更让邪教有孔而入。
3、社会根源。邪教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自古有之。现当代社会在经济发展、科技发达的同时,快节骤的生活也使得人们精神空虚,寻求寄托。再加上社会现实的复杂性困惑着人们,许多人对社会中存在的阴暗面不满,或是受个人生活中的不如意困扰,不能正确对待,因而采取消极的态度去回避社会矛盾和问题,痴信了邪教拯救社会、拯救人类的歪理邪说。
4、经济根源。从表面上看,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有邪教,经济落后的亚非国家也有邪教,似乎邪教的产生与经济没关系,但从个体来看,邪教的产生也有经济落后的根源。据笔者调查了解,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都是家庭贫穷,生活拮据。相对来说,越是贫困的地方,越是贫穷的家庭,越是容易产生和信奉邪教。
5、思想教育根源。邪教信徒都是精神空虚,缺乏信仰,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邪教之所以能产生和侵入,思想教育薄弱是一个主要因素。据笔者调查了解,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文化水平都很低,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极易受妖言邪说所迷惑。即使是少数参与修练“法轮功”的高级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也是由于思想政治工作不力,丢失了理想信念而造成的。
6、法制管理根源。法制不健全,法制管理落后,在很大程度上放纵了邪教的滋生和蔓延。只要是邪教,就必定会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不进行法制管理,不对少数组织者依法打击,势必助长了邪教的器张气焰。
由于邪教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大多数信众既是受蒙骗的参与者,又是直接受害者,加之当代邪教具有传播广、毒害深、危害大、易广复等特点,所以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可谓任重道远,存在着较大的困难。
三、当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应采取的综合对策
邪教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各种深层次的因素,面对的又大多是深受精神控制之苦的受害者,所以笔者认为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从八个方面来进行综合治理。
1、提高对反邪教的思想认识。近年来,邪教势力在世界范围内不断蔓延,已成为一大国际公害,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一般逆流,构成了对世界人民和整个社会的严重损害,给无数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悲剧性的灾难。我们必须认识到,反邪教是全世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只有惩治邪教,才能有效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才能保障人权。由于邪教的顽固性,特别是“法轮功”邪教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政治工具后,我们更要认识到反邪教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提高对反邪教的思想认识,切不可认为是小题大作,更不能麻痹松懈。
2、严格按政策处理和解决好“法轮功”等邪教问题。当前我国反邪教的首要任务就是集中精力处理和解决好“法轮功”问题,同时做好防范和处理其它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对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党和政府采取的方针是,团结、教育、转化、解脱大多数受蒙骗、不明真相和中毒较深的练习者,依法打击极少数别有用心、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法轮功”邪教组织已土崩瓦解,全国98%以上的“法轮功”练习者经过帮教已得到转化,恢复了正常的生活,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今后要继续深入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巩固和扩大与“法轮功”斗争的成果,推动揭批“法轮功”斗争的深入开展。
3、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减少和消除社会矛盾。我们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一些暂时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是“法轮功”等邪教产生的根源之一。在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同时,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问题,通过更深层次的改革来减少和消除当前存在的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使改革开放更加健康地进行,以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来批驳邪教的歪理邪说。
4、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经济落后是邪教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我们必须加快经济建设,尤其是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摆脱贫困,只有发展经济,才能使邪教不劳而获过天堂生活的谎言失去市场。现实的经济发展了,小康生活实现了,谁还会去活在邪教所谓美满生活的幻想中。
对邪教问题的认识与思考 入党对邪教的认识
5、加强文化建设,占领思想教育阵地。邪教信徒的种种行为尤其是走向自杀,表明的只是他们的愚昧落后。只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才能有效地抵制邪教。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贴近人们的工作、生活,形式多样地开展。如果我们不去争取群众,不去帮助群众,不去经常开展文化活动,那么这块阵地就会被邪教所争夺利用。
6、加强法制管理,依法治理邪教。邪教对社会的危害很大,如果没有法制作基础,再好的思想教育也难彻底解决问题。比如处理“法轮功”问题,我们坚持的就是一手抓教育转化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法轮功”练习者,一手抓依法坚决打击极少数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指使的违法犯罪分子。当前,必须把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加强管理。从长远看,建议尽快制定《反邪教法》,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内容,依法治理各种邪教。
7、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反邪教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反邪教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涉及机关、工矿、农村、学校等各个单位,所以必须靠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来为反邪教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只有基层组织建设好了,才能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真正做好反邪教的工作,更好地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8、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反邪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反邪教这项工作,目前县以上均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很多地方还成立了反邪教协会。必须切实加强这支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促进社会文明,确保社会稳定。

写于:2001年11月

发表于:云南《南疆开发报》2001年11月

北京《学园》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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