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甄嬛是孝圣宪皇后?雍正帝妃·乾隆帝生母? 乾隆帝生母

现在广州电视台热播的宫廷剧《后宫甄嬛传》,剧中“甄嬛”是凝结了千百年来无数后宫女子的缩影,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少女成长为一个善于谋权的深宫妇人,她无数次跌入谷底,几乎不能翻身,最终凭借自己的善良和聪明才智,登峰造极,成为一朝太后。虽风光无限,但看见心上人十七爷死在自己怀里,她终究不过是一千古伤心人罢了。

据有关史料记载,历史上的甄嬛是清雍正帝的妃子,后成为孝圣宪皇后。她生下了清雍正帝的继承人乾隆,她更成为清王朝的皇太后。

历史上的甄嬛照片


历史上的甄嬛是孝圣宪皇后?雍正帝妃·乾隆帝生母? 乾隆帝生母

孝圣宪皇后,钮祜禄氏,生于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七年),满洲镶黄族人四品典仪官凌柱之女。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13岁入侍雍王府邸,名号为格格。1711年(康熙五十年)八月十三日,生下后来的乾隆皇帝弘历。1723年(雍正元年二月),册为熹妃;1730年(雍正八年),晋熹贵妃;1735年(雍正十三年)九月,弘历即位,尊封为崇庆皇太后,移居慈宁宫。

雍正与甄嬛 严夫与贤妻

最初在雍亲王府邸为妾,号格格,为低阶侍妾。康熙五十年(1711年)八 月庚午,生雍亲王四子弘历即后来的乾隆帝。生下乾隆后地位未获提升,十余年间皆号格格,也未生下其他皇子,看来并不受宠。雍正即位初,直接封为熹妃,估计跟乾隆被密定为储君有关,居景仁宫。地位次于乌喇那拉皇后、年贵妃、齐妃。但后来随着年妃、皇后相继逝世,齐妃之子弘时失帝意,地位日渐升高。八年(1730年),晋封为熹贵妃,为雍正朝后期后宫统摄者。

  一次,雍王患时疫,病情严重,几乎丧命,钮枯禄氏侍奉殷勤,煎汤熬药,无不周到。雍王康复后,对其尤有钟爱。康熙五十年八月十三日,生皇四子弘历于雍和宫邸。弘历十二岁时随父雍王初侍康熙帝,宴于牡丹台,康熙帝见皇孙弘历聪颖过人,十分喜爱,便接至皇宫去读书,亲自抚养,并称弘历“是福过于予”;连声称钮祜禄氏是有福之人。为此,钮枯禄氏更得雍王的恩宠。  

  雍王登基为雍正帝,先封钮祜禄氏为熹妃,进而晋为熹贵妃。雍正元年八月,雍正帝密建皇储,将弘历名字书写好,放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弘历二十五岁即帝位,根据雍正帝遗命,母以子为贵,封熹贵妃为皇太后。 

  雍正十三年八月,雍正帝逝世。其子弘历登基,是为乾隆帝。以遗命尊钮祜禄氏为皇太后,徽号崇庆皇太后,移居慈宁宫。同年十一月戊申,乾隆帝追封外祖父凌柱一等承恩公,谥良荣。外高祖额亦腾、外曾祖吴禄追封一等承恩公。 

乾隆与甄嬛 孝子与慈母 母子一样长寿

  乾隆帝事母至孝。再加上太后身体一直十分硬朗,也因此乾隆每次出巡,太后都同行。拜谒孝陵,秋猎木兰,同是每年必去的。遇到太后生日,乾隆帝率王公大臣奉觞称庆。

  太后的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寿辰庆典,一次比一次隆重。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崇庆皇太后逝世,年八十六,累上尊谥曰孝圣慈宣康惠敦和诚徽仁穆敬天光圣宪皇后。孝圣皇后长寿,一般认为跟其出身不高,早年从事劳动有关。这种体质也遗传给乾隆皇帝,使乾隆皇帝一样成为高寿者。

  乾隆帝视其为国母,有言必遵,有一次大后偶然提及顺天府东有废寺当重修,乾隆帝立即遣员拨款修盖,并告诫宫监,今后有事应事先看出,不应让太后劳神指派。乾隆在位期间三次南巡,三次东巡,三次巡幸五台,一次巡幸中州,以及谒东陵,猪木兰,皆奉陪太后同行。平日与其左右不离,遇万寿节必率王大臣行礼庆贺,六十、七十、八十庆典,一次比一次隆重。特别是太后八十万寿,年已六十的皇帝还彩衣蹈舞,承欢膝下。使太后享尽了人间的“福、禄、寿”。《裕陵神功圣德碑文》中言乾隆帝“事孝圣宪皇后四十二年,晨昏问侍,扶掖安辇,极尊养之,隆祝厘让,善至于终身。”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八十六岁的太后驾薨,举国致哀,尊徽谥号定为“崇庆慈宣康惠敦和裕寿纯禧恭懿安祺宁豫孝圣宪皇后”,葬于泰东陵。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101016/308878.html

更多阅读

后宫甄嬛传剧情介绍分集介绍 青云志剧情分集介绍

  剧名:《甄嬛传》 又名:《后宫甄嬛传》原著:由流潋紫 网络人气小说《后宫·甄嬛传》改编集数:76集类型:古装宫廷题材导演:郑晓龙编剧:流潋紫制片人:曹平主演:孙 俪 饰演 甄嬛(孝圣宪皇后)陈建斌 饰演 玄凌(清世宗雍正)李东学 饰演 玄清

历史上的秦琼秦叔宝 秦琼是怎么死的 秦琼秦叔宝

历史上的秦琼秦叔宝秦琼是怎么死的2013-01-15 14:06:34 来源:商都文化 Tag:秦琼怎么死的,历史上的秦琼历史上的秦琼秦叔宝 秦琼是怎么死的(商都文化网配图)  秦琼,姓秦,名琼,字叔宝。关于秦琼,历史上却有其人,其勇猛和武艺卓著,至今还被大

声明:《历史上的甄嬛是孝圣宪皇后?雍正帝妃·乾隆帝生母? 乾隆帝生母》为网友竒玅快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