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围城》之方鸿渐形象分析 方鸿渐人物形象分析

文/梦来轩主

《围城》序里作者直言道:“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方鸿渐作为《围城》的主角,其性格无疑“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窥视到人性的弱点,感受到作为人类、作为人的诸多无奈和痛苦。

方鸿渐是一个为自己而活的人,浑浑噩噩,他的身上并没有太多闪光的东西,或者说,他只是一个人,并非“张牙舞爪”的兽类。他是一个可怜的“小人物”,是个想脱离世俗却又力不从心的“多余人”。他的妻子说,“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本领没有,脾气倒挺大。”“道义上的懦夫。”这三句话大略可以概括方鸿渐性格的全部。方鸿渐是“病态文明的病态产儿”,他的形象是“五四”以来反复出现的灰色知识分子最后一批中的佼佼者,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典型。

小说以大量篇幅在恋爱事件中着力表现方鸿渐的性格。应该说,方鸿渐对恋爱是很郑重的,渴望追求到男女之间真正的爱情,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他压根儿不想要成为感情骗子,欺骗他人感情或是自欺。但由于生性懦弱,优柔寡断,虽然有过“桃花运”,但其结果却是一塌糊涂,反为情所伤。

方鸿渐还在高中读书,随家里作主订了婚。这时他的爱情还是懵懂的,他只是父亲的乖儿子。进了大学,看同学谈情说爱,好不眼红,便想摆脱旧式婚姻。此时的方鸿渐已萌发了自我意识,想追赶一下时髦,没料到却换来父亲大人的一番“义正辞严”,对父亲的温驯使他从此不再痴心妄想,只好借叔本华的话来自我安慰:“世间哪有恋爱?压根儿是生殖冲动。”但其内心的欲望之火并未湮灭。在大学里,女生背后叫他“寒暑表”,因为他脸色忽升忽降,表示他跟女生距离的远近。方鸿渐是渴望女性的,但又不敢与之亲近。

方鸿渐虽早订过婚,但未经恋爱训练,所以真正接触的第一位女性是鲍小姐,是否另有其他,他的意中人唐小姐曾表示不知道。在学(未)成归国的船上,也许是天气燥热,也许是情感饥渴,亦或是肉欲冲动,看到“局部真理”的鲍小姐秀色可餐,鸿渐兄也就把持不住了,只消“一句话”就轻易地被鲍小姐诱惑了。方鸿渐还很天真很搞笑地向鲍小姐求爱:“我现在向你补求,行不行?”直到下船见到鲍小姐半秃顶的未婚夫,才如梦惊醒,原来自己竟然被人“玩弄”了。被人“遗弃”的方鸿渐只好再自我安慰:“并不见得吃亏,也许还占了便宜,没得什么可怨。”但是遭欺骗的情欲,被损伤的骄傲,无论他怎么抚慰也都无济于事。鲍小姐身心可以收拾“整洁”,而方鸿渐则是沾了墨的纸,再也无法洗净了。

方鸿渐艳福不浅,实际上也为后来真正的恋爱埋下了祸根。人一旦“命犯桃花”,也是无可奈何之事。方鸿渐一下船,便又搭上了苏小姐的“贼船”,没办法拒绝苏小姐的有意亲近。“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份,态度相貌都称得上大家闺秀,和她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照理,方鸿渐没理由不去追求她,包括后来成为她妻子的孙柔嘉也这么认为。但方鸿渐对她就是没有“感觉”,自认为与她发展下去也只能是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方鸿渐明明知道自己不会爱上她,但他还是禁不住不去找她,“好比睡不着的人,顾不得安眠药的害处,先要图眼前的舒服。”结果被苏小姐给套牢了,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苏小姐恩威并施,方鸿渐是骑虎难下。因为此时的方鸿渐已有了意中人--唐小姐。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情,方不得不拒绝苏小姐的一厢情愿。方鸿渐这样做,是正确的,但太迟了。他的优柔寡断断送了他的美丽而又短暂的爱情。

方鸿渐对唐小姐是一见倾心,初次见面就想为今后的发展埋下伏笔。在方鸿渐看来,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对比苏小姐的手段老辣,唐小姐纯真可爱,深得鸿渐之心。因为有了爱情,方鸿渐也显得神采飞扬,谈吐幽默风趣,妙语连句,情书更是显得才气纵横,这大概也赢得了唐小姐的芳心。方唐爱情进展顺利,眼看方鸿渐快搭上幸福快车了,我们读者也不忍心嫉妒,希望他们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但钱先生本人偏爱唐小姐,不肯她嫁与方鸿渐,方鸿渐的爱情还是不幸夭折了。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苏小姐苦心孤诣的爱情破产了,岂能容方鸿渐得偿所愿?苏小姐出于女性的报复,将方鸿渐买假文凭、与鲍小姐“一夜风流”之类丑事全抖落了出来。唐小姐偏听偏信一时气极,方鸿渐虽是铁齿铜牙也是百口莫辩,这事怎么能说得清呢?在读者看来,他们之间的爱情并未真正死亡,还是有回旋余地的。但是唐小姐脾气倔强,宁可忍着痛。方鸿渐呢,觉得自己被唐小姐看破了,再无颜面见人。我曾设想,如果方鸿渐厚着脸皮,放下本就不值钱的自尊,去求得唐小姐的谅解,也未尝不能追回他的爱情。但他没有,他只是恨,只是怨,只是“囫囵吞地忍受着整块的痛苦”,可怜他不敢去找她(唐小姐),却又想象着与她见面,这是不是一种软弱或是自欺?

“狗为着追求水里的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粗俗地讲,苏小姐好比肉骨头,唐小姐好比那个影子。追求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可宝贵的,最可期盼的,也是最有价值的,但具讽刺意味的是追求的终极只是镜花水月。方鸿渐果真娶了唐小姐,又能怎么样呢?可惜他并不知叔本华还说过另外一句话:“为爱情而结婚的人,必定生活在痛苦之中。”

“曾经沧海难为水。”方鸿渐对爱情再也不敢奢求了,但对唐小姐仍是余情难了,唐小姐始终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但是,男人嘛,总是耐不住寂寞的,从一而终的无论男女毕竟都是例外。方鸿渐是个感情过于丰富的人,他自己也曾坦言过:“总是心太软,常迎合女人。”他的好友赵辛楣曾笑话他:“你一念温柔,已经在心里下了情种。”对孙柔嘉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的平常女孩,他也丧失了应有的警惕,辛楣的一句玩笑便使他心里有了鬼,结果又轻易地掉进了温柔陷阱,没法逃离了。

孙柔嘉是一个颇有心计的女孩子,初见她时十分腼腆,“怕生得一句话不敢讲,脸上滚滚不断的红晕”。实际上,她是成熟老练有远见的,在她身上,有女性的温柔妩媚,也有女性的诡诈泼辣。方鸿渐同她比起来,只能衬托出妻子的能干,自己的无能。

杨绛先生说:“孙柔嘉最大的成功是嫁给了方鸿渐,而最大的失败也是嫁给了方鸿渐。”孙柔嘉的成功无非就是她的“千方百计”没有白废,如愿嫁给了方鸿渐。可方鸿渐并不领情,反觉得自己好像再次受了愚弄欺骗,心有不甘。所以婚后常把妻子当“出气桶”——觉得生了气有个太太的方便。借用一句使用频率很高的话:“男人嘛,没一个好东西。”对于轻易到手的不但不会去珍惜,甚至是压根儿瞧不起。方鸿渐也许有些妄自尊大,忘了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除了两张嘴皮子,还有什么呢?”百无一用反倒自命清高,迂腐不堪却又头脑发热想傻干一场,嘴硬心软无法改变自己的性格。方鸿渐的婚姻生活简直是糟透了,最终的结局还是分居。

观照方鸿渐的恋爱婚姻,可以看出,方鸿渐的性格是有缺陷的,但他本质是善良的、诚实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他还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对比曹元朗、李梅亭、顾尔谦之流,他还有些“人气”并未丧失人的“灵气”。他没有什么用,可并不令人讨厌。

钱先生坦言:《围城》是一部儒林外史型的讽刺小说。讽刺的矛头对准的是人性的弱点,尤其是人的虚荣心。哲学家柏格森有言:“没有比虚荣心更浮躁更深植的缺点了……它是社会的产物,比人的自私更自然、更普遍、是先天的缺点。”《围城》里芸芸众生,几乎人人都有虚荣心。方鸿渐也不能例外。他常受虚荣心的左右和摆布。如买假文凭,本是遮羞,结果蒙羞;为了“体面”而不忍心拒绝苏小姐的“机会”,结果惹了虱子身上爬;三闾大学的教授们追忆战前的荣光,如汪处厚不忘南京房产,李梅亭虚构空中楼阁,陆子潇说什么许多女人抢着嫁线他,鸿渐兄也毫不谦虚地将沦陷处的故宅扩大了几倍,这同鲁迅笔下的阿Q吹嘘以前阔过,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还有许多细节可看出方鸿渐的虚荣心。如刚开始辛楣问他从事什么职业,他说:“暂时在一家小银行里做事。”颇有“蛟龙非池中之物”的深意;在去湖南途中罚走奈何桥,本来自己胆颤心惊,还毫无愧色地说:“是孙小姐领我过桥的。”满足了自己小小的虚荣。方鸿渐自己有虚荣心,还要将虚荣兼顾到他的妻子孙柔嘉,如虚报孙家的嫁妆,结果还是弄巧成拙。

方鸿渐的虚荣,出自人的本性,而非刻意,借用钱先生的话:“此亦人之常情,不足怪也。”方鸿渐身上的确没有什么闪光点,但是他还是一个喜欢实在的人,最不喜欢的就是“俗气”。他认为“自己成为新闻人物是登极加冕的恶俗,臭气熏得读者要按住鼻子”;自称“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女郎,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本不愿跟张买办这类俗物交往,讨好‘我你他’小姐纯粹是他的玩世不恭。”“我你他”小姐的洋气在鸿渐看来也是俗气。我揣测方鸿渐之所以没能爱上苏小姐,原因也许就是苏小姐“高雅”的俗气。如在船上对鸿渐的“冰淇淋”作风,上岸与鸿渐亲近时故作天真,看几个男人为自己争风吃醋,将写了自己诗的扇子示人等等,方鸿渐都感到俗不可耐。再如对曹元朗的杰作《拼盘姘伴》更是嗤之以鼻,对青年政客顾尔恺干脆就是一棒子打死。方鸿渐是厌恶世俗的,讨厌虚荣的,这使他的性格多了一些可爱。

方鸿渐本不想与世俗同流合污,却又免不了随波逐流,并且还要找寻各种理由;遭遇挫折时,很容易自轻自贱,或是自我安慰,自求满足。他买假文凭,想“遮羞包丑”,明知这是自欺欺人,却又辩解:“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而且“他做不做得骗子,全在爱尔兰人。”真是充足理由律,好像买假文凭纯粹是旧社会逼良为娼,不得已而为之。本是受了鲍小姐的诱惑,却还觉得“也许还占了便宜,没得什么可怨。”“把各种巧妙的词句和精密的计算来抚慰自己。”到张买办家相亲,也是逢场作戏,他本“不愿跟这种俗物往来,”但转念一想,“自己去一次无妨,结婚与否,全看自己中意不中意那女孩子。”再如去找苏小姐,“明知也许是多事,可是生活太无聊了,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所以,他总是能找到种各样的理由。

方鸿渐太无用,连周太太也说“鸿渐这么老实,是找不到女朋友的。”结果呢?是女人来找他,这到底是男人的荣耀还是男人的尴尬?方鸿渐也意识到自己的无用,因此也有着深沉的自卑。看到赵辛楣的神气活现的样子,“假如苏小姐也不跟他讲话,鸿渐真要觉得自己子虚乌有,像五更鸡啼时的鬼影,或道家‘视之不见,传之不得’的真理了。”给唐小姐一条条说破了,便觉得自己可鄙可贱得不能成之为人。情场失意,事业也跟着不顺,辛辛苦苦辗转到三闾大学,高松年却食言而肥只聘他为副教授,还给了他一个难堪:“先生带什么课,可真成了问题!”他自比叫花子,“只能拣到什么吃什么,点菜是轮不着的。”气极想去找高松年理论,但出来后,只觉得自己是高松年大发慈悲收留的一个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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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鸿渐这个“弃物”,很明显是很可怜可鄙的,而根源就是因为他性格上的软弱。所谓“道义上的懦夫”。我们读者对他的感情又是复杂的:喜欢他的聪明,欣赏他的幽默,甚至于喜欢他的“歪理邪说”;但又鄙夷他的迂腐、古板和懦弱,可笑他撒了谎还要讲良心的诚实和不知道虚伪欺诈,又不满意他的玩世不恭,爱慕虚荣。同情他的处境想去帮他一把,又痛恨他的不争气想给他两个耳光。方鸿渐是一团矛盾,虽然他只是作为三十年代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典型,但是他并没有就此老去,他的声音气息还在,他的身形到处可见,只要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在某些方面是否也有点儿像方鸿渐呢?

方鸿渐这个人物形象当然是虚构的,但是也有虚构的真实。杨绛先生曾透露,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但方鸿渐这个形象绝对不是这两个人物性格的简单综合,他的形象分明投射了作者的影子,注入了作者的情感体验。方鸿渐的性格有其个性特征,但在他身上分明表现了许多“人类 性”的特征,这也许就是钱先生塑造方鸿渐这个人物形象的真正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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