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记者,硬按给顾鹏图哪几个污点 超级无良学生

我跟顾鹏图不认识,没有在任何场合见过面,没有搭腔过一次。我为顾鹏图辩护,没任何的指使,没任何人的示意,没收到任何的好处。至于有人说我炒作自己,那是小人之心。

我非常同情李小林,假如是我的儿子出了这样的车祸,我也会跟县政府包括顾鹏图交涉。甚至,我也会动员网络的力量,使邢台县政府多赔偿。这一切都无可厚非。

借助媒体的力量,没错。但是,如果媒体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信口雌黄,诬陷顾鹏图,就显得贻笑大方了。我们无论怎么“仇官”,也要保持良心的公正。即使顾鹏图是个腐败分子,也是另案的事。从车祸本身而言,顾鹏图没什么过错。

下面,我分析一下,媒体是从如何为了赚取眼球和噱头,硬把一起车祸,死拉硬拽地给顾鹏图抹黑的。

第一、李小林不是顾鹏图撞的。媒体却误导读者,孩子是顾鹏图开车撞的。

“网曝:河北邢台县怪事:酿车祸撞残少年县长扬长去”——这个标题,是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曹国厂、王昆、潘林青的杰作。

“酿车祸撞残少年”——这句话,误导读者,是顾鹏图开着车,撞残了少年。真实的情况是,顾鹏图只是在撞伤少年的面包车上,上面至少有六七人。是面包车的司机撞了少年,这个司机也不是顾鹏图专车的司机。也就是说,车祸根本不管顾鹏图的屁事。

记者从业的良心大大地坏了。为了寻找吸引人眼球的噱头,违背了新闻的基本原则,令人不齿。

无良记者,硬按给顾鹏图哪几个污点 超级无良学生

第二、顾鹏图没有扬长而去,媒体却诬陷顾鹏图“县长扬长而去”?

来自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12时录像显示,12时14分12秒,两辆打着双闪的中型客车通过后,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的李小林试图在第2辆中型客车后穿过路口,却被疾驶而来的第3辆中型客车撞倒,飞出监控录像镜头之外。”“录像显示,12时16分16秒,拉着李小林的出租车离开事发地。12时16分29秒,出事机动车上走下一名披着外套的人,在五六个人的簇拥下离开现场。”

大家看看,从撞上李小林,到李小林乘出租车离开事发地,一共2分4秒时间。大家看视频,2分4秒,是很漫长的时间,但是在事故现场,查看伤者伤情,叫出租者,把伤者抬到出租车,都需要时间,2分钟,是很短的。

顾鹏图在李小林送往医院后,才下车,用其他交通方式离开,怎么就扬长而去呢?孩子已经去医院了,你总不能让顾鹏图等人吃住在中型客车上吧。人家总要离开吧。人家离开就是扬长而去吗?

大家看看,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的叙述吧。——有关方面提供的相关监控录像中看到,事故发生在2009年3月9日12时14分12秒,司机迅速下车几乎和交警同时跑向被撞人,一分钟后,肇事车辆上又下来两人向被撞人走去,12时15分55秒,一人返回车上,12时16分30秒,时任邢台县代县长的顾鹏图从肇事车辆上下来,在5个人的簇拥下扬长而去。

上面的文字,一个巨大的漏洞就是,根本没提被撞少年,12时16分16秒,李小林已经送去医院。读者读了上面的文字,就会认为,李小林还在地上躺着,而顾鹏图连管都没管,就离开了。

记者们,顾鹏图在伤者送去医院才离开的,2分4秒,伤者就去了医院,顾鹏图才离开,这是扬长而去吗?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故意漏掉李小林已经送去医院,顾鹏图才离开的情节,刻意造成顾鹏图不顾伤者就离开现场的假象,你们这不是坏良心吗?

第三、警车不是为顾鹏图开道。称其为“警车开道县长”的话,显得太无赖。

曾经有两天,“酿车祸撞残少年县长扬长去 仕途顺“警车开道县长”竟升迁”在网上很泛滥。“2009年,河北邢台一名14岁学生骑自行车正常过马路时,被警车开道闯红灯行驶的一辆中型客车撞飞,不省人事,而这辆车上的邢台县县长顾某某(记者注:当时其实是代县长)在车祸发生后,被簇拥着离开车祸现场去吃饭。”

读了上面的话,读者都会以为,县长的车是警车开道。大家还以为,车祸发生后,县长什么都没管,就被簇拥着离开车祸现场去吃饭。

而真实的情况下,这个车队,至少有3辆中型客车。警车开道,是因为有一个省级领导来,而且邢台市的主要领导多数都陪着省领导考察。这个车队根本不是为顾鹏图开道,而是为省级领导开道。毫无疑问的是,这个车队中,比顾鹏图界别高的官员,至少不少于7个。

警车其实是专门为省级领导开道,这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怎么信口雌黄地说是为顾鹏图开道呢?新华社河北分社的稿子,简直是捕风捉影。

第四、谁断定顾鹏图是赶午饭呢?那个叫程燕燕的作者--,你的良心哪里去了?

“县长乘中巴赶午饭闯红灯撞残中学生——作者:程燕燕来源:河北新闻网 日期:2011-04-20”。看看个新闻标题,划分一下句子成分,大家就知道,主语是县长,他有四个动作,乘中巴,赶午饭,闯红灯,撞残了中学生。这4个动作中,有3个动作其实跟顾鹏图无关。闯红灯,是司机干的,撞残中学生,也是司机干的。

那么赶午饭呢?顾鹏图是赶午饭吗?看了车祸视频,我们都知道,这个车队是3辆车,前面拉着的是省市领导。第三辆车的顾鹏图,其实,就是陪着领导参加活动。换句话说,领导来了,顾鹏图因为工作而陪同而已。领导的车在前面走,后面的车在后面跟,领导去那里,顾鹏图就去哪里,怎么可以说是赶午饭呢?

因为领导的车队在前面,第三辆车撞了孩子后,顾鹏图在孩子送上出租车后,离开中型面包车,或者去吃午饭,或者去继续陪同领导,都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怎么可以说是县长为了赶午饭而撞伤中学生呢?没证据表明顾鹏图是赶午饭。即使赶午饭,是前面车队的领导。哑巴虎跟着夜猫飞,县长也是跟着领导飞而已。

第五、关于县长的“升迁”,依然是无稽之谈。

顾鹏图在车祸事件中,其实没担负任何的责任。车不是他开的,祸不是他惹的,人不是他撞的。撞到少年后,仅仅2分4秒,出租车就拉着学生去医院了,对伤者的救治措施是得力的。他没违法没违纪。至于升迁,熟悉行政规则的人都知道,当任命他为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的时候,他已经跨入正处级的行列了。因此,“警车开道县长”竟升迁实在是没什么根据。没开道,没升迁,却把顾鹏图当做了“带病提拔”的官员,确实有失公正。

综上所述,记者们用断章取义的方法,扯起了“县长”“撞残学生”“扬长而去”“赶午饭”“升迁”等噱头,意在制造新闻热点,吸引读者的眼球,但是,失去了公正,就没什么说服力。

话说回来,对于8中学生而言,确实是很不幸。我为顾鹏图辩护,依然对李小林报以深深的同情。我也是一个初三学生的父亲,这种灾难对于一个父亲,一个家庭而言,都是很大的打击。无论对他们给予多少经济赔偿,都无法弥补一个家庭的损失。但是,我们不能对一个家庭的不幸和同情,通过一种渲染和歪曲事实的办法,对一个无辜的县长进行所谓的“痛斥”。县长即使没下车亲自抢救学生,但就实质上,2分钟孩子就上出租车奔向医院,并没有耽误孩子的救治。从道义上讲,至少县长没有明显的过失。

从道义上讲,顾鹏图亲自去医院看到一下学生,可能形象显得更加正面。但是,即使不看,也不是工作的过失,也不是道德的缺失。至少,受伤学生的救治,没有收到影响,没有出现因救治不到位,而延误孩子治疗的情况。

因此,让我们擦亮明亮的眼睛。我们同情孩子的不幸遭遇,理解这个家庭的不幸,设身处地,孩子真可怜。但是,无限地利用县长作为噱头,显得有点不公道。这一点,那些记者们,心里比我明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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